作者:静雅幽梦日期:2025-05-19人气:4
验收承诺书(精选7篇)
(施工单位名称)作为(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设计图纸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二、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同意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消防设计图纸存在差错的,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反馈意见;
四、建立施工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
五、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配合现场取样;
六、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预防火灾发生;
七、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和可燃、易燃材料的堆放、储存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八、工程竣工后,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申报验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消防验收。对于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交工。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20xx 年xx月xx日
(监理单位名称)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监理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二、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任务,不转让监理业务;
三、不承接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的建设工程;
四、坚决杜绝与施工承包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五、遵守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立并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理责任制度;
六、在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七、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54-20xx)规定,对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按照规定监督现场取样;
八、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年 月日
1、我司愿以x元人民币含税利总价(大写:整)承包消防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埋地室内栓管、喷淋管系统),并保证工程安装质量合格。
2、报价已包含一号厂房范围内的施工条件、材料涨价因素、临建设施、水电费、安全与文明施工、劳动保险、材料检验检测、与其它专业协调配合收尾费用等;并已考虑施工方案和赶工措施的费用内容。
3、工程范围我司已经明了,我司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施工单位若有漏报漏算错算项目,由我司自行负责。
4、对于图纸中不明确的部分,计价时已考虑达到建筑安全质量和基本使用要求。
5、将来图纸外增加的内容,投标文件中已有单价的,按投标单价结算,否则按广东省最新定额和广州市所在季的信息价按三类工程结算。甲方减少项目或工程量时,按投标报价核减;当单项变更单造价小于等于3000元时,双方均不计价。同意按甲方要求更换材料或指定材料,按材料实际价差补退。
6、工程中首先提供构配件、材料的样品,得到同意后才进货施工。采取样品封存,按样品验收的措施。
7、施工工艺、方案得到同意后才进行施工。
8、对甲方自主直接发包的工程,我方将给予密切的配合与协助。报价中已包含为这些工程所做的给排水、供配电的配合和收尾费用。
9、本报价已包括消防设备检测费,并完成相关报建、报检、报验手续。
承诺单位(盖章):x有限公司
20xx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作为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盖章)
xx年xx月xx日
(施工单位名称)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设计图纸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二、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同意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消防设计图纸存在差错的,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反馈意见;
四、建立施工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
五、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配合现场取样;
六、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预防火灾发生;
七、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和可燃、易燃材料的堆放、储存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八、工程竣工后,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申报验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消防验收。对于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交工。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章)
xx年xx月xx日
消防工程是百年大计的'特殊工程。因此要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使之达到正常运行。售后服务工作是至关重要的,我公司对售后条款承诺如下:
1、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我公司提供完整的检测竣工验收资料,免费为业主提供人员培训,使之达到熟练操作。
2、设备保修期:整套系统工程经当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免费维修保用期为三年。免费维修保养期内,由于设备缺陷或质量问题而发生故障保证无偿并迅速更换。
3、免费维修保养期过后。实行终身维护保养。具体办法如下:每月每季度主动定期巡检一次;每年维护人员到现场检查、测试一次。
终身维修保养收费,执行国家公安部消防局制定的有关消防工程维修收费规定。
4、在接到系统运行故障通知后,市内保证在24小时内做出反应,并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
5、保证主动协助,配合消防系统的工程验收。
6、保证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及验收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自动喷水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7、我公司可随时随地为业主进行技术支持,竭诚为业主解除后顾之忧,使售后服务更加完善。
承诺单位: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作为监理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二、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任务,不转让监理业务;
三、不承接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的建设工程;
四、坚决杜绝与施工承包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五、遵守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立并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理责任制度;
六、在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七、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规定,对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按照规定监督现场取样;
八、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章)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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