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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劳动委托管理合同(精选3篇)

作者:素心若雪日期:2025-05-18人气:7

导读:中外劳动委托管理合同(精选3篇)中外劳动委托管理合同 篇1  甲方: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乙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第一条 根据甲

中外劳动委托管理合同(精选3篇)

中外劳动委托管理合同 篇1

  甲方: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乙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_____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____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____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___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____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_____国之日起到离开______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账户,并按______国____________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_________国______(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账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账户.乙方人员从____________返回___由甲方通过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______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饮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工作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十七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____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____________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______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____________的旅费和替换者来____________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______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项措施.

  2.在______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______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______服务期间,应遵守______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员应尊重______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______年,从乙方人员到达______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______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年.期满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______年后,月工资增长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__的人员,不享受从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______至____________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______后,______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国_____市签字.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中外劳动委托管理合同 篇2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多次认真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_______信息网上交流并负责网上交流的运行管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1.项目名称:_______信息网上交流(以下简称信息网)

  1.1信息网应具备的功能

  1.1.1方便的数据录入、查询、统计和分析功能。

  1.1.2固定栏目的数据具备导入excel表的功能。

  1.1.3新闻检索和发布功能。

  1.2信息网的内容

  1.2.1固定栏目

  成员单位设备管理技术经济指标(季报、年报),成员单位设备管理及技术改造动态,成员单位设备、备件调剂信息等。

  1.2.2非固定栏目

  国内外设备管理的先进方法及经验,国内外钢铁企业动态,技术改造动态,钢铁生产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信息,设备论坛(授权发布)等。

  1.3网上交流信息实行分级管理,采用加密技术对不同级别的内容加以保密。

  1.4网站稳定运行。

  2.信息网的开发和运行管理

  2.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设备管理信息网上交流的开发,乙方依托中联钢现有网络条件和系统软件进行开发。

  2.2信息网具有独立的域名,使用中联钢的网络平台、加密服务器、后台管理系统。

  2.3信息网具有独立的后台管理员,后台管理员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负责客户的开通、权限、栏目保密等级的设定。

  2.4信息网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在业务上接受信息网秘书处的指导 。

  3.双方责任及义务

  3.1甲方

  3.1.1提出完整的网站内容需求。

  3.1.2提出主要数据项目和格式。

  3.1.3承担软件开发费,每个成员单位陆千元,一次性交纳;系统使用运行费(20xx年及以后,每个成员单位每年肆千元),由甲方成员单位按年度提前交纳(即每年的12月份一次性交纳下一年度的费用)。

  3.2乙方

  3.2.1根据甲方需求承担网站系统和系统软件开发工作。

  3.2.2在甲方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网站的运行。

  3.2.3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转和稳定性,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其中,固定栏目数据定期转成excel表,刻成光盘提供给甲方。

  3.2.4保证甲方成员按设备管理信息网上交流管理办法正常使用信息网。

  3.2.5负责网站的日常运行监督管理,确保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出现损害甲方成员单位名誉形象和其它容易引起法律纠纷的内容。对网站内容的监控,乙方制订具体细则,交甲方审定后实施。

  4.权益

  4.1乙方在软件开发、网站运行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甲方技术资料、指标数据等必须向第三方保密。

  4.2乙方为甲方开发的普钢一组设备信息交流网的版权、经营权等各种权益属甲方所有。

  5. 协议修改权及终止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必须甲乙双方同意,经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本协议如需要修改,原则上一年可进行一次;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协议,终止协议方应承担对方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6. 不可抗力事件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时,应由不能履行协议一方提供公证部门的证明文件,可免除承担经济责任。

  7. 仲裁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一切因协议引起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争议,如果可能,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仲裁。仲裁地点XX市。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8.附注

  8.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有效期三年;有效期结束前两个月内双方不提出终止,本协议

  有效期自动顺延。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

中外劳动委托管理合同 篇3

  委托管理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预先规定的合同,对委托对象进行经营管理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资产委托管理合同比较常见。本文整理了相关法律条文,为您提供资产委托管理合同的范本。

  资产委托人(以下称委托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产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管理人是拥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和证券投资专业人员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在证券行业具有良好的信誉;

  委托人愿将其自有资产的一部分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同时,管理人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释义

  (1)委托资产:指委托人具有所有权并依法可以用于国债投资的资产,即本合同第2条所述之资产。

  (2)剩余资产:指委托期限终止时,本合同第5条第1项所确定的资产管理账户的余额所表示的资产。

  (3)年收益率:指委托期限终止时,以年度计算的投资收益与期初委托资产之比率。

  (4)管理佣金:指管理人按委托资产的比率收取的服务费用。

  (5)业绩奖励:指管理人根据委托资产的收益情况从委托资产的收益当中按比率提取的奖励金。

  2.委托资产及其评估

  (1)委托人愿将下列_________项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国债投资管理。

  A.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B.股票:(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C.债券:(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D.外汇:(币种)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

  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

  (1)管理人应根据委托人的投资意愿制订投资方案,征得委托人同意以后,将委托资产投资于深沪两市已上市和拟上市的国债品种。

  (2)如果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影响或限制管理人进行约定的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双方应立即对投资意愿和投资方案进行协商和修改。

  4.资产管理期限

  (1)委托人将委托资产委托管理人管理的期限即资产管理期限,该期限自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起算。

  (2)本合同的资产管理期限为12个月;若本合同依照第13条的规定得以延期,则该期限也相应延长。

  5.账户管理

  (1)在资产管理期限内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开立资产管理账户:

  A.以委托人名义开设国债账户和资金账户

  B.由管理人开设资产管理专户

  (2)委托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应将委托资产划入前款所确定的账户。

  (3)管理人对(1)项所确定的账户有完全的交易操作权,但不拥有除正常交易结算外的资金划拨权。

  6.委托人的声明与承诺

  (1)委托人保证委托资产是委托人的自有资产,资产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保证委托资产上没有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也没有任何限制性条件妨碍委托人对该项资产的所有权,监控权以及管理人对该项财产的操作权。

  (2)委托人将委托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的行为不违反委托人自身的商务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3)委托人保证提供给管理人的一切资料均为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7.管理人的声明与承诺

  (1)管理人承诺将选派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委托资产的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做,遵照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运用科学手段控制市场风险,力争委托资产的保值和升值。

  (2)管理人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不挪用委托人的委托资产,不以获取佣金为目的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8.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有权取得管理人出具的资产管理报告及其他必要信息,随时查询了解委托资产的操作情况,并监督资产运营状况。

  (2)委托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委托资产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和收益。

  (3)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全部地将委托资产交与管理人管理。

  (4)委托人应向管理人提供关于自身财务状况和投资目标的基本文件资料,并承担委托资产在委托管理人管理之前的一切风险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5)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方全额支付管理佣金,并承担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交易手续费和依法可能对证券交易征收的有关税费。

  (6)委托人向管理人发出的指示和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委托人有义务保证该指示或通知上的签名及印章合法,真实,有效。

  9.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管理人应保存资产管理操作中的详细资料,按本合同规定向委托人提供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和其他必要信息,接受委托人的查询;

  (2)在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资产管理期限届满时,管理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第10条的规定收取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并有义务将清算后的所有剩余资产和收益及时返还委托人。

  (3)为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管理人的自营业务,经纪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在人员,财务,账户上应严格分开,不得混合操作。

  10.管理佣金

  (1)委托人按委托资产总额的1%,向管理人支付委托资产管理佣金。

  (2)当委托资产年收益率超过一定指标时,管理人可以获得业绩奖励;具体的奖励方式和办法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3)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由管理人在双方协商的清算日或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从剩余资产和收益中一次扣划。

  11.委托资产的清算

  (1)在资产管理期限届满前,双方可以约定具体的清算日;如无约定,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清算日。

  (2)清算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在扣划约定的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后,根据委托人的资金划转指令将剩余资产和收益一次划转到委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12.保密事项

  委托人和管理人在此承诺,对于依据本合同所获得的所有关于委托人资产状况,经营状况,委托资产运作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以及关于管理人的资产管理方案,投资策略和公司经营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双方均严格保密,并责成任何有可能接触到上述资料的人员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国家司法机关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

  13.合同的期限与转让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委托人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账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生效。期满后可续签。

  (2)双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就合同是否延期开始协商,以便管理人安排正在进行的交易并确定合同延期后的新的投资策略。

  (3)双方经过协商决定延期的,应在合同终止前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对延期事宜加以约定。

  (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14.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1)本合同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予以修改。

  (2)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因与现行法律不符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在出现这种情况时,双方应立即协商,谈判修改该条款。

  (3)如果因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国家政策法律环境发生重大变故,电信部门原因造成的通讯中断,交易所原因造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或意外情况,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到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视同资产管理期限提前届满,双方仍享有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但管理人的管理佣金应按照已履行期间占约定的资产管理期限的比例计收。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协商确定委托资产的清算日,比照本合同第11。2款的规定办理清算事宜。

  (5)如管理人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暂停或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从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则合同自动解除,管理人应将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全部剩余资产和收益返还委托人,不得要求支付管理佣金。如剩余资产少于委托资产本金,则管理人应补偿委托人的损失,但该补偿以补足委托资产本金并支付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为限。

  15.违约和赔偿

  (1)除14条(3)(5)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5%的违约金,且违约方丧失依据本合同要求投资收益或资产管理佣金的权利。

  (2)管理人未按本合同第11条(2)款的规定及时划转剩余资产和收益的,每延滞一天,应向委托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万分之三的补偿金。

  (3)如委托资产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政府机构扣押或查封,除非得到委托人的书面授权,管理人将没有义务代表委托人在针对委托资产提起的司法或行政程序中进行答辩。因代表委托方处理上述争议事项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16.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2)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管理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附则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后双方签署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以书面形式申明放弃某项权利,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或及时行使该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管理人(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补充协议

  鉴于既有的良好合作关系,双方谨就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委托购买国债合同》达成补充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委托人根据《委托购买国债合同》的规定划入委托人购买国债的账户的资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事实上为委托人委托管理人进行证券投资的本金。

  二、管理人承诺上述资产到帐后至委托到期日,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使委托人委托资金的年收益率为8%(包括购买国债账户收益),如果委托资金年收益率不足8%(包括购买国债账户收益)由管理人负责补足,超额部分作为业绩奖励归管理人所有。

  三、委托人在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期限内,同意把国债账户的国债托管到管理人指定的席位上,委托人的国债账户授权管理人管理并承诺该国债账户和对应的资金账户不转户,不销户,不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和回购指定交易,否则,委托人应向管理人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5%的违约金,且委托人丧失依据本协议第二条要求投资收益的权利。

  四、委托人若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投资本金,经管理人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的,管理人不承担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收益,只给予委托人本金,并按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支付委托人投资收益,一年按365天计算。

  五、管理人同意不向委托人收取《委托购买国债合同》第10条第一款内容的管理佣金。

  六、本协议如与《委托购买国债合同》中的条款有冲突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涉及事宜,双方均遵照《委托购买国债合同》的有关约定履行。

  七、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从主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委托资产达到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委托人与管理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管理人(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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