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浅酌时光日期:2025-05-14人气:1
2024关于经典小说活着读书心得感想(精选32篇)
余华称(活着)是“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这是一部充满血泪的小说。通过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与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这是余华对他这部书的评价。
的确,我这个12岁的少年也深有体会。尤其是有庆,凤霞,二喜和苦根接二连三的死,让我感到了命运对福贵的不公,然而,命运又让他从原来的阔少爷转变为一个本本分分的农民,没有成为地主,免遭时期的一死。也许活着就首先要为本身,在去考虑所谓的“身外之物”。
现在,我在想想那多少无知的青年,他们误入歧途也许是以为一个物质的享受,他们的人生没有历史,真是该好好读读这本书。生活会让你觉得离不开它,除非你真的从根儿上就不想好好活着。
朋友们,醒来吧!寻求你生活的灵魂的天空。
看完《活着》,整个人沉浸于福贵的坎坷生活。活着!我想说,怎么样算活着?
书中主要内容,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读一页,都让我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
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上个月我看了《活着》这本书,它使我受益匪浅,无疑是心灵上的起伏。《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于的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两语能够诠释清晰的。我只能说那么一点点感悟罢了。
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时代、改革开放初期,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故事情节以他及他的一家为主,但反映出来的场景却是多方位的,它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见证了神化的中国,更让我们80年后的年轻一代了解什么是。作为21世纪的年轻人,是应该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因而,我们更应该了解并牢记这段历史,而这也许是《活着》带给我们的启发和引思吧。
在描述苦难时代的背景下,“福贵”老人也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的时候,心底实际是在滴血,是在哭泣,但他仍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着人生,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我们看不到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对世道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我们的人生取向。
“福贵”老人其实只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罢了,在他们身上遗存了太多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
如今,中国的很多农民每年都要为了生计从自己的故土奔向陌生的城市,做着最辛苦的工作,得到的是最低微的收入,他们骨子里的品质让他们无怨无悔。面对困难他们勇往直前,他们才是真的勇士。因而,《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知道什么样的品质才是中华民族优良的品质,才是民族希望所在。它带给我们的还有很多,对于“福贵”这样的农民来说,土地就是命,就是生命意义所在,那么,对于我们年轻一代来说,生命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当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它并不像某些人所讲的那样美好,并不像某些歌曲所颂扬的那般幸福,他们所看见的只是他们的快乐,而广大农民却是很艰难的。现在的“三农”问题并不是那么容易解决。我想,我们只有从自身做起,不断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并极富热情地关注这个社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和关心他人,这样就已经很不错了。
20xx年的SARS,20xx年的禽流感,20xx的冰冻灾害,所有的一切让我感觉到了活着的艰难,我们并不比“福贵”老人幸福多少,所承载的压力与顾虑是很大的。《活着》当中的余杰、何清涟,是他们让我们感知社会并不是一片漆黑,而是有一丝光在暗暗地照着。即便生活再困苦,我们还是可以像“福贵”一样,很好地活着,人生的艰难才刚刚开始。
《活着》确实被赋予太多的,无疑是一种享受,它让我能更清晰地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生的意义,也许是终生受益吧。
从1993年到20xx年,余华在不断的自序中完整着自己。1993年写下的《活着》在二十余年后的今天看来,跨越了时间的障碍,顽强地活着。
深夜读来,数次忍不住泪流。明明是作者精心的摆布,但读来却穿越了每个文字的阻隔,直逼人心。相较于时下轻飘飘的煽情、赤裸裸的炫技,余华的文字是让人感觉不到技巧的,命运的厚度与沉重已足够撑起整个故事。情感本就重得摧人心肝,还何须再去“煽”?
我们能做的已经不是旁观与审视,而是站在福贵一家人的茅屋里,和他们一起笑,一起哭。这是很奇妙的视角,你清醒地知道自己是谁,但在阅读的每个瞬间却又身不由己地被卷入其中浑然忘我。正如余华在20xx年的自序中所言,当他以旁观者的视角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困难重重,可是当有一天突然以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突然顺畅无碍。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仿佛也是一个奇特的隐喻,这个故事必须让我们进入、替代。
福贵的一生绝不是他自己的一生,《活着》是每个人活着的象征。尽管我们可能没有福贵的苦痛、没有福贵的欢乐,但是,每个人只要活着,就必然要经历他(她)自己的悲欢。
徐福贵的前半生可以说是自己造的,本来是地主家的少爷,赌嫖俱全,倾家荡产。可是从败家之后的每一步,似乎就走进了命运的魔掌。福贵的后半生可以说真是无奈。去给母亲请郎中时被抓了壮丁,后来又经历三反五反,大跃进的穷困难捱。儿子死于人祸,妻子死于疾病,女儿难产殒命,女婿事故身亡,的孙子也意外送命。
在死亡面前,人的渺小无助就像福贵面对医院那个小房子时的恐惧和无奈,这就是命运,或者说叫宿命。在这样庞大的力量面前,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福贵仍然要乐乐呵呵地活下去。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福贵和老牛相依为命,一样黝黑,一样衰老,但是,老人依然用“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唱着歌谣,自鸣得意。故事的开篇,老人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老人这时候“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这时我们尚不知情。到了故事结尾的时候,当老人再数出这一个个名字的时候,悲喜在那一刻汹涌而来,不可断绝。
余华说:“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福贵的一生抑或每个人的一生,是窄如手掌,还是宽若大地,冷暖自知,无人得晓。
随着年龄的增长,泪点越来越低,真的看不得这种书。99年第一次看这书怎么就没感觉哪?不可否认,《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黑色的书皮简洁的名字,顿时有一种沉重和沧桑的感觉。它让你看到了在历史的大潮流中,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在时代浪潮中只能被无情地牵引着,对命运有的只是无能为力的苦苦挣扎。想来是多么的残忍和可怕,即便知道方向是错的,却连站在原地寻求正确出路的权利都没有。屈服,屈服,还是屈服,最后剩下的,只有:活着。
作者以第一人称福贵的口吻,平静地讲完了他这一生的故事,看似近乎冷漠的语调,织就了一幅人性的挂毯,语言风格简洁而有力,直抵人心。福贵开心,你会跟着开心,福贵难过,你也会跟着有了一丝的恸泣。人生总是奔向美好的,走向光明的,充满希望的,可是书中主人公福贵的命运却截然相反:福贵的人生从地主家庭出生,而命运却一次一次的与他开着玩笑:首先是他的顽劣乃至逐渐的使他的家庭败落在他的手上,从此由“天堂”开启了通往“地狱”之门。和他相依相伴的最为亲密的人一个一个的憾然离世,让他承受着不能承受的痛苦,可就是这样,命运也没有放过他,悲剧一个接着一个,眼泪完全不能表达那种刻刀在心头刻下的烙印。
整本书读起来都让人替主人公和其中的人物唏嘘不已,慨叹命运多桀,也都从书中或多或少的看到了自己、自己身边的人的童年和过往,因此产生共鸣,我想这就是余华文学作品做大的魅力吧。虽然整本书都很压抑,但是只有一段读来让人欣喜若狂:就是福贵的聋哑女儿凤霞托人找了一个对象,她的那个对象二喜出现后,整部书的最淋漓尽致的部分出现了:在那样悲惨的命运中忽然伸出了一双温暖的手,有力的支撑了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不但出现了转机,还带来了新生――凤霞和二喜的儿子降临了。不知道别人,反正我是看到这里非常的激动,体会了那种压抑后突然释放的快感。
其实每个人内心都有纠结和挣扎:一方面对于残酷现实的不满,一方面对于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渴望。而在这纠结和挣扎中,人们(20xx 学会感恩,与爱同行 感恩节活动方案及文案)变得或勇敢,或懦弱,或消沉,或积极,总之是痛苦万状乃至憎恨这个世界。而就如作者的本书序所言:做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至少我觉得作者在这部作品中是做到了这一点。他冷静的看着福贵的人生从繁荣走向了凄苦,可是这个过?汤锔芯醪坏阶髡叩耐?榛蛘弑?撸?吹故悄侵殖銎娴睦渚踩枚琳叩乃枷胨烈夥⒒樱?我獬鄢摇?
小的时候家里比较穷,爸妈总是为了生计忙碌着,到了晚上再忙家务,给我和哥哥缝缝补补、洗洗涮涮。有时候我说“妈你早点睡吧,别干了”记得妈妈曾经对我说过:“人只要不死就得活着,活着就得干”。随着年纪的增长慢慢的也体会了父母的艰辛。不管怎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每个人的生活最后都要他自己去体会,在这个过程中,在最悲壮的时刻出现的时候,我希望我们能够记住:“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生活,只是一件外衣,有的人为它别上璀璨夺目的胸针,有的人在上边缝着一个又一个粗糙的补丁,但无论是华丽还是褴褛,我们都穿着专属于自己的外衣行走在风尘中,承受着外界的一切,感知着身边的一切,有爱有痛,有苦有甜。生存,还是生活,仅仅是一线之隔,一生为什么而活,需要我们用心去体验,只有当内心与外物和谐之时,在人世的一遭才叫真正的生活。
正如我的题目“苦莫如福贵,乐莫如活着”。
以前看过余华的小说,很震撼。而且我总认为根据小说拍成的电影总不会比小说精彩。讨厌跟风。所以一直没看张艺谋拍的《活着》,虽然身边的朋友一直在推荐。前段时间因为选修电影文学而找来了看,我终于打消了对电影《活着》的误解,在我眼中,电影比小说又多了一种韵味。
小说给我的感觉是“活”,余华太残忍,福贵身边的亲人一个个而去,最后只剩下他守着一头老牛,我当时看小说的时候泪水不停的流,余华这样安排有他的道理,可是我觉得太沉重,但我绝不否认,它是一部很成功的中篇小说。而电影给我的感觉是“活着”,是进行时,带有一种生命的张力与韧性,表达的是人类延续生命的动力。福贵在不同的人生阶段,不断地适应着环境的变化,顽强的追求生命的延续。
福贵出生在地主富豪之家,有一定的艺术修养,皮影是他的特殊爱好。当他的文艺嗜好变成谋生的工具时,他却表现的“乐得其所”。这是一种“活着”的韧性在激励着他,带领着他,让他顽强地生活着。
片尾,福贵找出装皮影的旧箱子,让外孙养小鸡。外孙和小鸡都是新生命的象征,皮影虽然没有了,但生命依然延续。一家人开心的笑着,影片到这里戛然而止,给人一种“影片结束,而生活继续”的感觉,我非常喜欢。
生命总要绽放,不管经过多曲折的道路。看过余华的所有小说,深深钦佩这样写作很有独立思想,不夹带个人感情的叙述,在他的小说面前很多时候我自己都深深感受到了小说中所传达出的悲痛和那个时代的无奈和压抑。
冲此看了张艺谋的《活着》,在整个电影行进中我再一次被这样小人物在那个年代的命运的主线所深深吸引与牵动。
葛优的演技简直就是入了骨了,更别提巩俐的表演,将那样的一个中国传统女子的性格与情感演绎得淋漓尽致,特别是凤霞临死时她的哭戏,宛若我们身边的即将丧失儿女的可怜母亲;最痛苦的不是看着女儿受苦,最痛苦的是可以救但救不成的那种惋惜。其实这些在余华的小说中体现得更为透彻。
在改编上很多地方作了变动,但也不影响整个主线的发展,但是没有小说详尽,所以“活着”的这个主题在电影中的体现就需要观众仔细分析,而不像小说中文字中透出的都是血泪的辛酸和人生社会的无奈。
在结局的时候,电影并没有把小说中家珍逝去女婿二喜被预制板夹死以及孙子在自然灾害时期吃豌豆噎死的结局再刻画出来;结尾处,导演以一种祥和的生活状态结束了这一幕幕的人生悲恸——病倒的家珍和福贵二喜以及孙子幸福开心地吃饭···
电影也确实不需要像小说中那样再刻画下去了,因为主题在于活着,这一切的经历以足够反映一切,而再说下去似乎就成了人生剪影了。主题与意蕴也在那一系列的事情中慢慢地向观众们传达着活着的信念。
再次感叹,葛优的戛纳影帝真是不是这么简单得到的,这样纯熟的演技也实在让人佩服。
颠沛流离的生活,感谢现在的安详与和平。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突然发现很难去说,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没有永恒的价值,愚昧地活着;没有永恒的期待,艰辛地活着。也有人只看到所谓的另一部分,于是没有现实的根基,形而上地活着;没有脚下的道路,漂浮地活着;没有真理的指引,被动地活着。
但是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
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小说中,作者对于“死亡”的安排更是匠心独运。父亲的死第一次把他从生活中唤醒,使他开始谋求自己的生活;老全以及伤员们的死使他开始了解到战争的残酷,生活的残酷,更体会到家的温暖;就在他与家人团聚之时,母亲的死更是引发他对自己深深的自责,也让他刚刚品尝到亲情的心跌落谷底;就在一切趋于平静的时候,儿子“有庆”的死再次给了这个家庭以沉重的打击;人近暮年,就连唯一支撑他活下去的希望——孙子“苦根”,也离他而去,死因是撑死的……现在看来近乎荒谬的情况,也是当时人们生活中的各种遭遇,集中反映在主人公福贵的身上:生活的疾苦,亲人的离去……一次又一次地体会着从天堂直坠入地狱的感觉。小说通过一系列的“死亡”来表现“活着”的手法,不得不使人拍案叫绝。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作品的结尾,有着海一样深沉的意境,当这样一位老者的一生赤裸裸地展现在眼前,突然就觉得自己的一切都变得那样渺小,微不足道。福贵用这样一句话回顾自己的一生: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看着身边所爱的人一个一个相继离开:令人胆颤的医院,带走了最亲挚爱的亲友,小外孙又这样悲惨地离开了……福贵所发出的感叹是那样得苍白、无力,却又是那样得撕心裂肺!
余华是一个冷酷的作者,不动声色地用他冰冷的笔调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他丝毫没有犹疑,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惊觉原来命运竟是这样作弄人。每看几页,都有眼睛湿润的感觉,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活着》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方法,简朴优美、未曾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生、死、命运的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艾米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从文学角度说,《活着》可以称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因为这一部小说,绝不是仅仅表达出作者的情感,它还客观地反映某种现实,并通过作家自己对于文字的驾驭能力,让读者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作者所传递的情感。其间虽有夸张,但不失真实;虽有描写,但不失质朴;虽然写实,但不乏可读性。
可以这样说,读余华的《活着》是一种精神的震撼。当身边的人一个个远去,主人公仍然坚强乐观地活着,尽管这一路太过平庸,这生活如此艰辛,总在埋头活着,这使我想起了多年前听到的一句话“活着,像狗一样地活着”。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去,对自己无疑是一种打击,自己仍旧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
而我们亦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或许,这是读完这部小说最切实的感触。
我喜欢读小说,我总是会被跌宕的情节吸引:看着福贵坎坷的命运,先后目睹着一个个亲人死在自己之前的场景,看到他的悲痛欲绝我们还能淡定自若吗?想像着若这灾难发生在我们周边,还能坦然地面对这一切吗?看着一切希望似流星般划过天际,却终将面临着陨落,我的心还能像湖水般平静的不起一丝涟漪么?
故事开篇是老人福贵坐在树底下老生常谈着自己的人生,他恬淡地笑着,似乎讲的不是他的人生,这是一个看破尘世,无牵无挂的老人,他看淡了命运带给他的不幸,他将那份悲伤埋在了心底,笑对生活中的不幸,这是一份发自内心的,与世无争的笑容。有时活着并不是一种幸福,而成为肩上的负担。老人的亲人都相继地离他而去了,只留下他一个孤独的背影于尘世。活着,亲眼看着亲人们生命的消亡,亲手把他们埋进了土里,命运一次次的向这位形单影只的老人开着玩世不恭且严肃的“玩笑”,即使再无情的人也会被逼疯。
似乎这是上天对他的惩罚,山雨欲来风满楼,是福贵年轻时的放浪,为以后的不幸种下了恶果的种子。福贵年轻气盛时是个纨绔子弟,吃喝嫖赌无所不涉,丈人在米行一看到他就像老鼠遇猫般地逃窜,最后赌光了家产,气死了父亲,送走了媳妇,家中光景是日渐惨淡。从风光无限的少爷堕落到无人问津的贫民,似乎一切恶果都是他自己所种,往后自然得咬碎牙齿往肚里咽。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他从一个阔气的少爷,到一个得耕地来养家糊口的贫民,那个年代因为一贫如洗而免于枪决,幸福来临时又遭遇亲人的离去,直到一个孤独的老人,福贵的经历不可谓不跌宕,这样孤独地活着这就是对他的惩罚。
这让我联想到巴金的《家》、《春》、《秋》,也是那个时代的产物,老太爷辛辛苦苦攒下的家业,置办的家产,全被下一代中的纨绔子弟大手大脚地挥霍掉了,抽大烟,请戏子,奢靡浪费的生活使他们最后连家宅都要卖掉,各奔东西。所以如果子孙有德,留给他们产业又作何?如果子孙无德,留给他们产业又作何?隋文帝好不容易统一了南北朝,却被继任的暴君隋炀帝给毁了,再好的江山也功亏一篑,只是为他人做了嫁衣。
福贵悲惨的命运和贫穷落后的状况也是息息相关。虽然解放了,但是没能彻底改变人们贫穷落后造成的痼疾思维。落后的面貌、痼疾的思想造成了这种悲剧的不断发生。那个年代村民们的粮食也得一粒一粒地数着吃,以至于外孙苦根吃豆子噎死。贫穷落后充斥着每个角落,这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贫困,还有精神上的落后,这些都是灾难发生的导火索。
老舍的《骆驼祥子》是很好地反映了解放前那个社会时代的腐朽。祥子只是想用自己攒的钱买一辆车,可是省吃俭用,起早贪黑的劳动才攒足的钱,三次却都以失败告终,不仅如此,还经历了两段不幸的婚姻。他的努力没能使他摆脱不幸,至此以后,读书笔记祥子吃喝嫖赌,干尽坏事,从一个勤劳的人力车夫到一个胡子拉渣的社会病胎,而这样的转变只是因为他的老实、勤劳,这是多么不公平的社会啊!就像小马儿祖父后来说的:“身子好?铁打的人也逃不出咱们这个天罗地网。心眼好?有什么用呢!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并没有这宗事!”看来老百姓的命运逃不脱社会时代,只有赶上好时代我们才有好的生活。
因此,个人的不幸,不仅有自个儿的责任,还有那个社会时代的责任。小至一个人,一个家庭,大至一个国家,都受其左右,一个家门的不幸,影射了一个国家的不幸,家国天下,密切相连,息息相关。只有国强,才会家安,只有国强,才能避灾。这不仅仅是一个个家庭的问题,更是一个时代的思考。
《活着》这本书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
福贵正是这样一个可悲的生者,他的一生其实是几万万人的缩影,中国近百年来经历的所有苦难都在他身上清晰地投射出来,他有着传奇般的人生,但你绝对不会希望拥有那样的传奇。
福贵当年是个二世祖,每日挥霍家里的积蓄,不知哪修来的福气讨了个贤惠的好老婆,是米行的千金,可福贵依旧吃喝嫖赌,不仅输光了家产,还气死了爹,老婆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也被娘家接走了,只剩下他和年老的娘、年幼的女儿凤霞相依,这时的福贵才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万幸的是,家珍在产下福贵的第二子之后带着儿子有庆回到了他身边。然而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福贵在为病重的母亲抓药的途中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聋哑,儿子虽机灵活泼,后来也因为县长夫人输血而意外死去。
之后福贵经历、大跃进、自然灾害,凤霞和其丈夫先后死去,凤霞产下的一子苦根也没有逃过命运的魔爪,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和一头与他同名的牛作伴,其中寓意深远,颇有些孑然一身的萧瑟。夕阳的余晖里,已然垂暮的老人驾着牛渐远,沙哑的歌声在土地的尽头缓缓升起——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合上这本沉重的蓝皮书,泪已湿眼眶,让我感慨万千的不止是主人公经历的种种悲惨,更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却依然卑微地活下来,他所承担的已远远超出普通人能够想象的范围。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但是,正因为如此,生者才要更坚定地生活,那是因为他们背负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明天。
在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最大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和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
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活着》无疑是一部经典,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称之为一部“永恒作品”,并不是谬赞。我认为我们年轻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这个寒假,在作业的要求下,看完了《活着》,使我感触很深。
许三观,这个宽容、善良,但也无知的,生活在生活底层的老实的小市民,他用他的血换来一家人的温饱。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无知,也因为这样,因为他卖血有了钱,他娶到了卖油条的许玉兰;第二次卖血,为的是,不是他亲生儿子的一乐,他用他的宽容救了一个支离破碎的家;第三次卖血是自己出轨;第四次卖血是想改变儿子命运;接下来的二个月甚至几天就卖几次血是为了救患病住在医院的一乐的命。
还好,他活得很健康。当一乐、二乐都回城了,三个儿子都成家了,家里也不不再缺钱了,许三观也成了沧桑的老人,他想起了自己一生的卖血经历,diyifanwen.com为了像以前卖过血一样,吃上一碟炒猪肝,喝酒。当他还想去卖血,听到血头说自己的血只能当猪血的时候,他崩溃的哭了,他觉得卖血已经成了自己的工作,当知道自己不能卖血了,生活就没有了希望。虽然很荒谬但是也很真实。
当他的儿子们看到自己的爸爸在街上由于不能卖血而哭的时候,他们觉得丢脸而责备许三观的时候,他们的妈妈许玉兰出来说话了,挨个地骂了三个儿子。许三观不为了谁,是为了这个家,为了这三个孩子,甚至为了救一乐连自己的命都不要,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走一站卖一次血。
看到这,我哭了,为了一个普通的而又伟大的父亲形象,一个负责的丈夫形象,一个经历了一生风雨最终见到阳光,而这阳光即将消失的人物形象。我心里复杂的情感浮现了出来。不知道为了什么。
或者还为中国现在还有这样的情况而难过吧。
我们该好好感谢父母为我们所做的一切,用心良苦。不要乱花父母的血汗钱。
是父母辛苦攒起的,我们长大后,要回报父母。
感谢父母,为我们所作的一切。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能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可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悲剧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知道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读书笔记20xx字《活着》读书笔记20xx字《活着》。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今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可以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终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
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知道,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远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可以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可以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积极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
现在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直在忙,一直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直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活着,看似很简单,可有时却很难。尤其是在读过余华的《活着》后,才深刻的体会到活着所代表的含义。
《活着》讲述了名叫福贵的一个老人的一生,他年少时是一个少爷,却因为好赌丢失了一切。终于结婚,但是婚后面临的贫困不可想象,更大的问题是他的父母,亲人、媳妇、孩子相继去世,最终只留下他一个人,还有一头牛。故事极为悲惨,几度让人落泪,这是一个人的一生,但同样是那个时代人所经历一切的缩影。
故事最后让人深思:一个人活着,只要活着,是不是就代表没有绝望?人,或许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其他事物而活着。《活着》这本书让我见证了那个年代,见证了真正的贫苦与无奈,但同时也让人思考,如果福贵开始没有进入赌场,也许一切的悲剧就不会开始。那是不是代表,有时候,人不可以走错一步路,一步错,从此再也没有了回转的余地。
活着,究竟是为什么?这个问题现代人也值得思考。不同的时代,不同的角度,或许会有不同的答案。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和……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这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我从来都坚信自己是一个不容易感动的人,但读完《活着》,我还是感觉到一种难言的苦闷和震撼。
有人说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也许正因为此,我格外不喜欢看悲剧。从情节的角度来讲,《活着》就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主人公福贵青年时嗜赌成性,终于输光家业,父亲因此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福贵为母前去求医,却在半途上被抓了壮丁。两年后几经波折回到家的他,发现母亲早已离世,女儿凤霞也因病成了聋哑人。此后,厄运的阴影一直笼罩着这个家庭。县长的老婆难产需要输血,结果儿子有庆被抽血过量而死,后来发现县长竟然是曾经的战友春生,春生在轰轰烈烈的中遭受迫害,最终悬梁自尽;凤霞终于找到良人――二喜,可不久就死于产后大出血;有庆和凤霞走后,妻子家珍也撒手人寰;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惨死,留下儿子苦根和福贵相依为命;然而几年后,苦根也因吃豆子撑死了,剩下孤苦伶仃的福贵买了一头待宰的老牛作伴……
整个阅读过程中,我一度对余华十分痛恨,也许作家都是冷血的,就像余华用他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叙述着残酷一样,一次又一次将我对可能存在的美好幻想彻底打破。也许,正是要不断见证离别,见证死亡,见证各种苦难,才能看到生命的厚重和沉痛,才能体会平静背后的苍凉,才能思索活着的意义。
想一想,人的一生究竟要经历多少起伏,才能真正做到往事如烟,去留无意?究竟要看过多少离合,才能真正做到云淡风轻,波澜不惊?究竟要承受多少不幸,才能真正炼就一颗强大的心脏,在若干年后,上扬嘴角,将曾经的伤痛娓娓道来,说一声现世安好?
人生一梦,白云苍狗。为名?为利?为情?为义?命运对福贵也许特别眷恋,也许特别残酷,岁月带走了他身边一个又一个亲人,只有他活了下来。经历了那么多苦难,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命赋予的责任,忍受现实给予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文章最后,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福贵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从远处传来,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那一刻,看着他们的背影,我们一定无话可说,仿佛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一切都毫无意义。纵三千里河山,亦四十年蓬莱,曾经我们苦苦追求的忽然显得极其可笑。人就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我们曾如此渴望生命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起起落落,浮浮沉沉,恩恩怨怨,终不过雁过无痕,水过无声。
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小说中凤霞的死最让我心痛,这是一个善良、勇敢、执着、美丽的姑娘。凤霞因为聋哑,曾经只能羡慕的看着别人婚嫁,直到二喜来到她的世界。余华并没有刻意描写凤霞和二喜的爱情,但每每读到凤霞和二喜,总能感觉到一股温情。我一直在想,凤霞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究竟在想什么?二喜在失去凤霞的日子里,又究竟在想什么?某一瞬间,我想起阿朱死后,乔峰的哀莫大于心死;想起碧瑶珠沉玉陨,张小凡的自甘沉沦;想起纪晓芙对杨逍的此生不悔;想起白子画和花千骨,一场风花雪月,终究是一场错过。如果这不是一场悲剧,很久以后,如果凤霞和二喜还在人间会怎样?愿再见时他们的路途星光满载,无悲常喜,所流出的泪皆因喜极而泣。
万事不如杯在手,一生几见月当头?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珍惜当下,不忘初心。无论曾经我们穿越过多么汹涌的人潮,感受过怎样甜蜜地幸福,经历过如何难言的艰辛,只要继续活着,它们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和时间遗忘,化作岁月的过往,只留下平静的结果和当别人问起时,一个淡然的微笑。
书中主要叙述马奇太太一家的简朴生活,美国的南北战争在书中仅是一个淡淡的背景。马奇太太的丈夫马奇先生参加了战争,为祖国的和平战斗。他们有四个女儿,大女儿梅格十六岁,风姿卓越,一头褐色的头发,皙白的皮肤,性格温婉。十五岁的乔,黝黑的皮肤,高挑的身材,穿着宽大的衣服,男孩子般的性格,天性乐观调皮,希望能够成为一名作家,灰色的眼睛能洞察一切;十三岁的贝丝,缅甸又善良,志向与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总是默默地为家人付出着,别无他求;而小艾米,极有绘画天赋,是一家人的宝贝,天性乐观的她去想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淑女。这四个姐妹在一起快乐地生活,互相爱戴。她们的邻居是个十五岁的男孩——劳里,爱开玩笑,性格开朗,虽然只有十五岁,看起来却有十七岁高大的身材。他们在一起玩耍,圣诞节时在一起表演乔的话剧;夏日一起去河边:劳伦斯的营地“野餐”;创立于“匹克威克俱乐部”与他们所属的邮局,尽显童趣的美好,在他们那个小镇里,尽情的欢乐。
书中处处洋溢着爱,圣诞节早上,他们得知贫穷的赫梅尔一家人饿了几天,便将自己早餐全部都送过去,自己饿着。然而这事被她们的邻居,劳伦斯先生知道后,却为她们送来了极其丰盛的晚餐,这就是善良的馈赠吧。
孩子们的爸爸虽已过了参军年龄,却依旧当做随牧师上前线。虽说是自愿的,但马奇太太心里也十分担忧。但有一次,马奇太太与一位老人聊天时,得知那位老人原有四个孩子,两个已经战死,一个被俘,另一个生病躺在华盛顿医院,老人为国家,几乎贡献出了自己的一切,马奇太太对这位老先生肃然起敬。她的丈夫上前线,她觉得牺牲了许多,而老人牺牲了四个儿子,却无半句怨言,马奇太太终于放宽了心态。书中最善良,最温柔的贝丝为了帮助赫梅尔一家照顾小孩,被感染上猩红热而不幸夭折。劳里爱着乔,乔也爱着劳里。但乔误认为生病的贝丝也爱劳里,在亲情与友情中,她选择了亲情,她拒绝了劳里的求婚,事后知道真相之后,她又搓和劳里与艾米,而把所有的痛苦都一个人默默的承受着。
《小妇人》像我们诠释着童年的美好,爱与牺牲的精神,每个人读了后都会有不同的感悟。书中主人公们乐观的心态,勇于付出的精神,正是我从她们的故事中领悟到的,书中处处洋溢着生活中的“真”“善”“美”“苦乐”与“得失”,教我们如何去面对生活中的苦难,享受生活。
小妇人是一本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写的一部作品,这是一本讲平常穷苦人家生活的故事,路易莎描写的非常逼真,让我如同身临其境。
马奇家有四个女儿,大姐梅格十分漂亮,二姐乔幽默风趣,三姐贝思有一个自己的小天地,最小的艾米虽然年纪小,但是却举止稳重。
她们四姐妹都很独立,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了喜欢的工作,还分别与自己喜欢的男生结了婚,组成了一个大家庭。除了贝思,因为贝思生了一场大病,十几岁就死了。
梅格变成了布鲁克太太,乔变成了巴尔太太,艾米变成了劳伦斯太太,他们各自有了不少孩子,几个大家庭聚在一起,欢乐而有趣。
她们都有了快乐的生活,这一切都是靠自己努力得来的,她们每一个人都很独立,我也要变得独立自主。
最近,我读了刘易斯·卡罗尔写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以诙谐幽默的语言引领着我跟随真诚、善良的爱丽丝去穿越充满有趣和新鲜的奇境。
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她坐在读书的姐姐身边感到很乏味,刚好这时,一只白兔出现在她面前,爱丽丝尾随兔子而去,不慎跌入了兔子洞,并由此进入了一个奇妙的世界,开始了一段神奇的旅程:她一会儿变大,一会儿变小,遇见了会笑的柴郡猫,在叶子上抽烟的毛毛虫,疯狂的三月兔,会唱歌的甲鱼,残忍的红桃王后和唯唯诺诺的黑桃国王……她不断探险,直到最后醒来。后来爱丽丝又做梦来到了镜子中的梦幻世界,她在一个巨大的象棋盘上开始了自己探险的旅程。
主人公爱丽丝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十分善良和富有同情心。爱丽丝帮三个园丁躲避红王后的迫害,还在荒诞的法庭上大声抗议国王和王后对好人的诬陷,这不得不使我对她的勇气钦佩不已。
爱丽丝不仅善良,而且很坚强。她掉进兔子洞里,出不去了,坐在地上哭了起来,却还是严厉地对自己说:“起来,哭是没用的!限你一分钟内停止哭泣!”。
爱丽丝对一切事物都充满了好奇心。好奇心对一个人来说非常重要,特别是对于我们小学生,好奇伴随着我们的成长,成为我们长大后去探索奥秘的动力。
这本书,把我们带进了一个古怪离奇却又充满幻想的童话世界,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特别是故事的主人公——爱丽丝,我非常喜欢她,她那天真活泼、善良、坚强和对一切事物充满好奇心的性格,更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生活中的我们要像爱丽丝一样,保留一颗善良的童心,还有一颗勇于探索的好奇心,更要在生活的磨练中学会勇敢和坚强。
教师点评:小作者思路清晰,结构安排非常合理。文章的开头就吸引了读者的眼球,接着介绍这本书的主要内容,然后就自己印象最深的内容结合实际来谈感受。而且感受颇深。从你的感受中读者们也情不自禁的爱上了这本书。
《海边的卡夫卡》---寻找心的那片海
寻找而不得,并且执着于结果,也许这就是我们痛苦的根源。
其实寻找的真正意义,只在于寻找这个过程本身。
----------题记
几年前读过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不喜欢,于是对这个作者有了固执的看法。很庆幸,这么偶然,又看了这本《海边的卡夫卡》,似乎可以触摸到作者掩盖于平静叙述之下的灵魂,渴望,恐惧,寻找,等待,迷失,警醒,多维空间一样复杂又充满矛盾的内心。迅速的,开始喜欢这个名字里有树木的坚硬与执着的作家编撰的文字。
田村卡夫卡,小说里的“我”。离家出走的十五岁少年。他和我们很多人相象,只是比我们更极端,或者说更有勇气。书里的人,我们,现实或是虚构的人,那些不肯浑浑噩噩过生活的人,那些不甘心与世界妥协的人,都在寻找。不停寻找。寻找自我,寻找理解,寻找相知,寻找与自己完全背离的东西,寻找内心深处的真正所求,寻找也许自己永远得不到的东西。也许这就是,所有痛苦的根源。
村上喜欢写关于寻找的话题。田村说,我还没有找到生命的意义。我想解决了温饱的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思考过这样的问题。我因何存在,我在此有何意义。那些逃离现实的人,只是没有找到问题的出口。有自己的思想,是幸,亦是不幸。如同记忆。再也回不去的美好记忆,记的越清晰,越是甜美而疼痛。所求,在这脏乱的尘世似乎永不能得。于是郁郁寡欢,折磨自我。
村上说,世界是隐喻,一切都有暗含的象征意义。他把这样的思想灌输到我们的脑子里,于是那个曲折离奇至于疯癫的故事,有了不同寻常的味道,带着哲学的厚重以及雄辩的筋道,引人细嚼。书中的人物,不只是田村,他的父亲、佐伯、中田、大岛、星野、樱花、乃至守卫入口的两个士兵,都一直在寻找,寻找自身问题的答案。而田村要抛弃装备放下恐惧深入森林才能找到那个地方,也是隐喻,只有足够执着坚强的人才有资格看到问题的原貌。它也像坎坷的人生,只有下定决心遇到所有困难都不回头,才能一步一步迈向生命深处。
佐伯二十岁时出走,将近五十才又回到高松,在图书馆里安静的写她的故事,她的回忆。然后付之一炬。回忆飞灰烟灭,不再有悲伤和疼痛,只需要安静的,等待一个答案,等待那个时刻的来临。为什么不能一开始就如此沉静呢。当然不能。我们总是围绕自己画一个圆圈。当脚步绕圆行走一周之后,虽然还在原地,心却已到达了更高的层面。只有在红尘中浸染过,才有可能看透这迷离的世界。所以佐伯必定要走那一段路,必定要损毁一些人,来找到自身,虽然她善良的并不想损毁任何人。一定程度上说,这是一种悲哀,得到的同时总要伴随牺牲。
书里的人物最具传奇色彩也最幸福的人物其实是中田,那个可以跟猫讲话却永远不能认字的古怪老头。他一直生活在与我们不同的空间,脑子不好使,很多事情不能明白,于是也没有太多烦恼。在他的世界里,时间是无关紧要的东西,不用像其他人一样追赶。他坐在草丛里小口喝着茶水,看看天,看看云,和猫聊天,想不通的事就不去想,困了就美美的睡觉。那种自然安适的状态其实我们早就失却了。幸福并不是所有人都可得的。然而就是这样在我们看来的完美,中田也有着隐隐的希望。他说,我想成为普通的中田,想和其他人一样的生活。是不是我们总是这样,看不到自己手中拥有的,只看到别人的东西,并且无端羡慕。
面对无法扭转的困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生为性同一者并且患有血友病的大岛,在安静偏僻的图书馆里工作,开跑车总是超速到万一出事故,就会干脆利落的死掉的程度。并且时刻小心,不为别人带来麻烦。田村的父亲,杀猫,生吃猫心,做有强大力量的笛子,诅咒自己的儿子,让人不寒而栗的变态行径,却也是因为放不下那段本不该属于他,或者说其实他从未得到的回忆。对于这个才华横溢的雕刻家,愤恨而同情。其实书里的每个人,都和我们相象。这就是为什么,看着他们在书的世界里碰撞,我们也会心痛的缘由。由他们,我们看到了自己。
悲剧的诞生,都是因为执着于不能执着的东西。当我们懵懂的走完一段孤苦艰险的路程,终会明白生命的意义,终会懂得得到与牺牲的纠缠。当我们寻找到世界的边缘,必定会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片海,用来安放那颗敏感而坚强的心。那时候,幸福会像潮水一样湮没所有疼痛的形状。而书的结尾,少年将要成为新世界的一部分。他成长了。我想他终于放下了一些东西,父亲的诅咒,母亲的背弃,乃至于混乱的爱情,那些曾经压得他不能喘息的重量,其实都是自己添加的。
也许生命的奥义仅仅在于反镤归真。当我们苦苦寻找良久,终于顿悟,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如同我们想象那样简单纯真。于是放下那些回忆,幻想,放下一切不属于我们的东西,生命就变的轻松自在起来。
你要做什么?看画,听风的声音。
时光一步一步向前,如同风徐徐吹来。一切缓慢而幽雅。
隐约听到海水的叹息。
暑假里从学校借阅了《做智慧父亲》这本书,本来说是给孩子爸爸补充营养的,结果爸爸常常出差看的少,我这做妈妈的,就自己翻看起来,值得一读。
全书共分八辑,共有76篇文章,从建立孩子的自信、自尊、爱心、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和习惯、培养孩子的艺术特长、倡导宽容有爱的家风等各方面,记录了谭老师和孩子一起成长的点点滴滴,阐述了谭老师的感受和感悟。
在每辑、每篇文章的开始都有一段“旭东教育微论”,而且这些微论都是谭老师在教育和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精华,读起来即给力,又接地气,给人以启发,给人以引导,这或许也是本书的创意之一。
首篇《和女儿剪窗花》的微论中,有一句“成年人都以为是自己陪伴了孩子,是自己引领了孩子,其实,孩子也陪伴了成年人,引领了成年人。”读到这些,很自然地引起我的心灵共鸣,虽然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妈妈,但在陪伴女儿成长的几年中,我也有类似的感受。事实证明,谭老师的“孩子也陪伴了成年人,引领了成年人”的微论是多么精辟,因为女儿不但陪伴了我,引导了我,而且让我时刻审视自己,女儿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面镜子。
在《父爱给孩子安全感》的微论中,谭老师不但提醒家长要从八个方面注意孩子的心灵健康,而且还警示家长说“任何成功都弥补不了家庭教育的失败。”
《做女儿爱吃的红烧排骨》中,说“一个合格的父亲,并不只是会挣钱,他还会生活,也会工作,更会陪伴孩子。”看看我们身边的家长,有多少父亲能做到呢?如果把吃好穿暖做是一种生活,这仅仅是生存而已。生活,不但要有物质的追求,更应该有精神追求,像读书、爱生活、爱自然。
缘却又是对相爱的人的极大讽刺与愚弄。——引子
张爱玲,这个文坛小女子用她一贯的冷色调勾画出3对男女的爱“缘”,是孽缘?还是无缘?
顾曼桢与沈世均的缘=时间的沉淀
曼桢是一个表面柔弱却又坚强的女人,清贫的环境造就了她那倔强、坚忍、执着的性格,在姐姐出嫁后的日子,她担起了赡养家人的责任,与世均平淡而又真实的爱中,她在忙碌中找到一丝慰藉,为了家人,她作出了感情方面的牺牲,在世均的体谅中这个“弱女子”感到了幸福与快乐。在默默中,她撑起了一个家,然而曼璐在祝鸿才身边的日渐失宠,在她的私心与母亲和用人合谋草草将妹妹送入自己丈夫的怀中,在被实施暴行之后的曼璐被囚禁了,无颜面对自己深爱着的他。在坚忍的她终于又一次挺了过来,在病友帮助下,成功逃脱,开始了居无定所的生活,她离开了一切,包括深爱着的他,她淡淡地平静;而世均则在曼璐的误导下单纯地以为她变心,仓皇地与一个自己不爱并且不爱自己的人——翠芝结了婚,读后感《张爱玲小说《半生缘》读后感》。14年后的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又回到了祝的身边,但此时的她已心如止水,14年后的当再见他时已是物是人非,只有一句“他们回不去了”冷冷地收场。
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份。
这沉默也就成为一种答复了,因道:“我只要你幸福。”
两人默然,深沉的爱在时间这慢慢沉淀,任由缘尽……
留下的只有痛……
石翠芝与许叔惠的缘=无声的报复
缘,妙不可言。用在他们身上在适合不过了。她,一个千金小姐、大家闺秀而他一介寒儒,清贫却很知趣,在南京的邂逅,让他们一见钟情,然而家人的阻挠,彼此的沉默,将爱掩藏得那么滴水不漏。她与世均草草结婚了,他赌气留学美国。
这段爱在尘封了14年之后被打开,那时的他已离婚,而她膝下有一双儿女,但却不幸福。
只有在那一片彼此的笑声中,她才感到一丝凄凉的胜利与满足……却永远无法回到从前……
顾曼璐与张豫谨的缘=黯然的离开
顾曼璐是个令人痛恨却又让人同情的人物。从一个单纯少女到妖媚舞女,最后沦落为无耻毒妇。悲剧的开始源于为了家庭的生计开始的舞女生涯。然而她最爱的还是那个与她从小结亲的张豫谨,最不能辜负的最后还是辜负的张豫谨,她选择了离开,默然地离开,钻进了灯红酒绿。一个舞女被后辈抢饭碗的哀怨,一个年华渐逝的女人拼命想抓住一点东西的急切,让她抓住了祝鸿才——这根救命的稻草,原以为会就此平静可不曾想一段畸形的孽缘开始了,面对情变,她变得愈加的泼辣,甚至残忍,面对未能添丁而失宠的境地她顿生毒计,不惜将自己的亲生妹妹葬送给祝鸿才这头“禽兽”,而张豫谨在此时选择了死心,明智地找了个女人过上平静的生活。
曼璐走了,张豫谨的女人也在六安沦陷时丧生。当初的有情人,一个堕落、离世,一个则选择离开故土……
是解脱?是逃避?
张爱玲用她那细腻的笔法,冷淡的字句,将骨子里的苍凉贯穿整部小说,以一贯的悲剧结束了这一切的爱恨情愁。
有缘相见,无缘结果,有情人在时间的海洋内未曾冲淡彼此的爱,而是选择了尘封这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生命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得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翻开这本书,一起追随伏尼契的脚步……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大卫?科波菲尔》是19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大师狄更斯的一部代表作。在这部具有强烈的自传色彩的小说里,狄更斯借用“小大卫自身的历史和经验”,从不少方面回顾和总结了自己的生活道路,反映了他的人生哲学和道德理想。
《大卫?科波菲尔》具有很强的艺术魅力,吸引人的是那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具体生动的世态人情,以及不同人物的性格特征。如大卫的姨婆贝西小姐,不论是她的言谈举止,服饰装束,习惯好恶,甚至一举手一投足,尽管有夸张之处,但都表现出她生性怪僻、心地慈善的老妇人形象。
《大卫?科波菲尔》通过主人公大卫一生的悲欢离合,多层次地揭示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突出地表现了金钱对婚姻、家庭和社会的腐蚀作用。小说中一系列悲剧的形成都是金钱导致的。书中最令人痛恨的是尤赖亚?希普。在别人面前总表现得很卑微,似乎要博得别人的同情,他在任何时候都这样。其实别有目的,在成为威克菲尔的合伙人以后,他要让威克菲尔崩溃,使他沾上了酗酒的恶习,并挪用公款交试图吞掉威克菲尔的事务所。类似这一类人在商场上我想是不少的,他们总是以破坏别人聚敛财富为快乐。他们让我们痛恨,不正当的竞争,即使自己是当中的胜利者,恐怕,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高兴和自豪吧。
我们不会忘记水手哈姆的“真”,他那“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将被永恒地延续。让我们感受其中纯真的人性,但也要记住那丑陋的行为,让我们永远远离那些不好的行为,是我们的人生绽放出美丽的花朵。
国学经典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灿烂文化的精髓,是华夏沃土灿若晨星的瑰宝。亘古历今,经典名句滋润了一代又一代华人的心灵,炎黄子孙在“经典”的摇篮里孕育,华夏儿女在“名句”的吟诵中成长。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国学作为中华文明的主要载体,像一根坚韧的纽带,将形形色色的中华文明之珠串连在一起,展现着中华民族的精神。其优秀的思想文化已超越时空界限,融入到世界文化和现代文明之中,成为了传之千古、放之四海的人类共有的文明与智慧的结晶。
“不力行,但学文,长浮华,成何人;但力行,不学文,任己见,昧理真。”
这一句就是教导我们学习文化知识要用心,要努力,要刻苦,要实践,要理论联系实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学习到真正的学问,我们才能够真正起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作用。才能成为一个真正有用的人,如果只重力行,对学问不肯研究,就容易执著自己的看法,而无法契合真理。
“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
这一句告诉我们读书的方法要注重三到,就是心到、眼到、口到。即:用心记,眼要看,口中读,三者同步,缺一不可,只有这样,才能学习到真正的学问。读书时要有规范,读这一段,就不要想到另段,这段还未读完,就跳到另一段。学习某一科目知识,就不能羡慕别的科目知识,这一科目的知识还没有学习完,还没有完全掌握,就不能学习其它科目。
“宽为限,紧用功,工夫到,滞塞通,心有疑,随札记,就人问,求确义”
这一句告诉我们学习文化知识和技能,一定要有,一定要刻苦用功,绝对不能投机取巧。遇到难通的地方,要专心研究,只要功夫到了,自然就能通达了,这正是 所谓书读千遍,其义自见的道理。如果反复思考,还不能了解的话,就用笔把问题记下来,向有关的师长请教,一定要得到正确的答案才可放过。
“房室清,墙壁净,几案洁,笔砚正,墨磨偏,心不端,字不敬,心先病”
书房要整理得简单清洁,四面墙壁要保持干净,书桌清洁,所用的笔、砚、台要摆放端正。磨墨磨偏了,就表明这个人读书的目的心术不正,乱写字的学生,就表示这个学生的学习心态有问题。我们一定要爱护好自己的学习环境,把学习的环境维护得井井有序,才有益于我们的学习。懂得从人的微小动作去观察每个人是否有用,有才,这确实是很有道理的。
“列典籍,有定处,读看毕,还原处,虽有急,卷束齐,有缺坏,就补之。”
存放经典著作,要有固定的书架或书柜,每一次读书之后,要将书放回原处存放。书本有残缺或损坏时,应补好,你爱书,书就爱你,有一份恭敬就有一份收获,十分恭敬就有十分收获。这一句是告诉我们爱惜经典著作是一件头顶大事,没有一件事情能够比爱惜经典著作更重要。我们要像敬爱尊长一样敬爱经典著作,要养成有条不紊、一丝不苟的认真态度,这是对中国文化的敬爱和尊重,
“非圣书屏勿视敝聪明坏心志勿自暴勿自弃圣与贤可驯致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为一个学子,从小就要立志读圣贤之书、学圣贤之教、行圣贤之道,不是圣贤之书,则千万不能看,若在学习圣贤之教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大的困难时,绝不能自暴自弃,而是应以圣贤为老师,为楷模,长期熏习圣贤之崇高品德,做“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榜样。这一句教导我们一定要接受圣贤之教,学以致用,做人决不能自暴自弃,自己的命运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改变命运靠自己的力量。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中华五千年来的一部文化瑰宝,家喻户晓。其中武松打虎、江州劫法场等故事,更是引人入胜。《水浒传》讲述的是宋江起义失败后,一百单八将被逼上梁山,替天行道,杀富济贫、打家劫舍的故事。李逵、宋江、武松、林冲等英雄齐聚梁山,演绎了一段段扣人心弦的传奇。
《水浒传》中,宋江有勇有谋,足智多端。他本是朝廷官员,如果当时皇帝把领土治理得井井有条,那么宋江定会成为一名悍将,天下就会太平,免遭外来之敌的入侵,为天下的百姓效力,不亦乐乎。而事与愿违,宋江不但没有过上安稳的日子,反而反了朝廷。这一切。不都是当时皇帝的昏庸?宋江起义,并不是因为对朝廷不忠,更不是因为知恩不报。相反,他是为了报恩于百姓。在那个年代,官逼民反,富人撑死穷人饿死巨大的生活反差,形成了《水浒传》的历史背景,《水浒传》也是在这种巨大的矛盾下创作的。鲁智深倒拔垂杨柳,武松打虎、林冲雪夜上梁山等无不体现了梁山英雄们的豪情万丈,大忠大义。而李逵杀富济贫更是把他宽广的胸怀体现得淋漓尽致。《水浒传》不但讲述了英雄们的故事,对小人物的刻画也是令人赞叹的。高俅是朝廷中的一员奸臣,因为爱好献媚拍马而倍受皇帝的宠爱,因此成了社会的一大蛀虫。当然,这也是许多贪官的一个典型缩影。
《水浒传》中浓缩了乱世豪杰与昏庸奸臣,不见小恩小惠小奸小恶,只有大忠大义大奸大污。这也许就是《水浒传》中人物的魅力所在吧。
我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因为它的情节。
全书以主人公福贵对自己一生的叙述为主线。福贵曾是个富家子弟,年少时只顾贪玩享乐,嗜赌成性,败光了所有家产,父亲也因此而死。剩下福贵,妻子家珍还有母亲及一双儿女:凤霞与有庆,过上了潦倒艰苦的生活。为给母亲治病,富贵到城里请郎中,不幸被国民党拉去做壮丁。这一离家便是近两年,回家时,母亲已告别人世,凤霞成了哑巴。原以为从此可以平淡生活,然而悲剧才刚刚开始。有庆在体育方面刚表现出过人的天赋,却为救县长的妻子失血过多而死;凤霞刚与二喜成婚,幸福美满,因生孩子时失血过多而死;家珍二喜、外孙苦根一个个都弃他先去。年老的福贵与一头取名叫福贵的老牛相依为命,无忧无虑、无依无靠。
寒假大红大紫的《哪吒》,一句“我命由我不由天”令多少人潸然泪下。可读完《活着》,我却觉得在命运面前,人类是如此渺小又可悲。
凤霞的生病、有庆的死亡、二喜的离去……几乎所有事情都不在人的掌握范围之内。在可控范围之内的,许是福贵仍身为富家子弟时的所为——也可以这么说,福贵的一生都在为年少时的挥霍付出代价。时间是最伟大的治愈师,他的伤口在时间中慢慢愈合,勇于对他人讲述自己坎坷的一生。而福贵对自己一生平淡的叙述,更是一种对过去的释怀,只有真正地放下,才会勇敢地面对从前。命运一次又一次地对他开了玩笑,他的神经在这一次次的过程中早就麻木,而这一次放下,何尝不是一次涅槃重生,一次自我救赎?在福贵的一生之中,他没有理想与追求,甚至没有像祥子买下一辆车那样小小的梦想。仅是为生存而生存,为活着而活着。最后只剩他一人之时,他依旧没有产生轻生的念头——就当是不负降生在这个世界的幸运。
我深深地被这本书的情节所吸引,更被它的时代背景所吸引。《活着》虽是一本小说,可社会变革也是其中的一条暗线。被国民党拉去做壮丁后“村里开始搞土地改革了,共产党没收了他的田产,分给了以前的佃户。”几年后,“人民公社成立了,我家五亩地全划到了人民公社名下,开始吃食堂了。”接着,“大跃进”时代开始,“队长让两个年轻人去买煮钢铁的锅”,炼钢的热潮掀起了。后来,“_”开始又结束,实行包产到户了。
这一部新中国成立后的变革史,更是新中国的成长史。_来,我们经历了生产关系的变化、人民公社化的失误、“_”的动荡……_后的今天,我们在探索中不断前进,航天事业的不断发展,港珠澳大桥的通车,5G技术的发展,我们用了_的时间,实现了从刚建立时的一穷二白到一个大国的伟大飞跃!
_来,有多少建设者与科学家们齐心奋进,中华才得以复兴?“科学没有国界,科学家却有祖国”,钱学森毅然放弃优越的国外生活条件,回国助以新中国核武器的发展;袁隆平苦心研究,只为种植出造福全中国的“杂交水稻”;南仁东几乎耗尽一生建设中国“天眼”,只为中国的航天事业发展助上一臂之力。他们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吗?不,他们不仅为理想而活,更是为心中的报国之志而活!
时光流逝,岁月流转。_的时间已在历史的车轮中消逝,_后的今天,这盛世如你我所愿。我愿可以不负使命,在自己实现更高的人生价值的同时,为祖国的发展推波助澜。这或许是新时代的青年们,活着的崇高使命与意义。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作品《活着》,作者认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认为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当向人们展示高尚。而他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所以他以异常冷静地笔触描述了福贵老人的一生,告诉我们活着就是活着。
翻开血红的封面,主人翁一幕幕生活画面清晰呈此刻脑海里,合上书本已成记忆。福贵生于富贵家庭,年轻时放浪不羁,将家产挥霍一空,成为普通佃户。后被强征入伍,九死一生逃回老家。在那样的年代,生存不容易,福贵眼见着自我的亲人一个个死去,最终只剩自我和一条老牛。老牛是他因同情从屠夫手中买下来的,这印证了那句话:眼因流多泪水而愈益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益温厚。
福贵承受住了难以承受的苦难,垂垂暮年与老牛相伴,和老牛念叨着亲人的名字,唱着歌谣: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在我看来,生命是载体,而生活是资料。不管我们一生要肩负多少职责,或者经历多少磨难,再或者享受多少辉煌,都是由生命来承担。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看轻生命,同时还应当进取乐观地去应对那些或好或坏的事情。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向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杯具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后作者又将《金锁记》做了修改,重命名为《怨女》。
在书的序中,蔡康永就一针见血:把说话练好,是最划算的事。报告、开会、道歉、要求加薪、演讲、倾听诉苦等等,都只跟一件事情有关,就是你会不会说话,知不知道听你讲话的人想听到什么。卖了这样的一个关子,确实能把人吸引住,引发读者继续阅读下去的兴趣。看来,深谙“说话之道”的作者果然功力不浅,很会抓住人心。
全书一共包括40篇精彩的'短文,每篇其实都是一个故事,当你沉浸在故事有趣的情节中,末了就会发现在愉快的阅读中已经不知不觉学到了蔡康永的“说话之术”,阅读的过程是愉悦的,学习的过程也就变得轻松有趣。而不像有些教人说话的书,理论一大堆,说教的方式又让读者难以忍受,完全像在学“术”而不是学“道”,心理距离远,效果自然不会好。深入人心、通俗易懂、妙趣横生,应该就是《蔡康永的说话之道》这本书最大的特点。
如果你想要升职加薪,该怎么说话讨好老板呢?一群朋友聚会,如何炒热气氛呢?和女(男)朋友吵架了,如何打破僵局,和好如初呢?聊天时话题卡住了,又该怎么解决呢?……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中完全会碰到的事情,因此学上一招真的非常有用。作者认为,从我们嘴巴说出去的话,很大程度上变成了别人评价我们的依据,不可小看,如果稍加玩味自己说话的内容和说话的方式,会比较懂得别人是怎么形成对自己的印象、怎样定位我们在他人的心中该占的比重。
所以读了这本书以后,真的是很多的感触,学会了很多,为人处事之道,我会像书中说的那样,很努力的去学习一切。
我读过不少的书,其中浪喜欢的,是一篇肴拟荒磨的故事——卡夫卡的《变形记》。这篇小说,我前前后后看过许多遮,时它的认识也在不停地改交。
起初,我认为这是一个荒店的故事。故事中,小小的推悄员格里高尔一觉妞来,发现自己丈成了一只大甲虫……小小的我也叮得不敢入睡,怕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大甲虫。
慢慢地,它变成了一个沉重的故事。可怜的格S高尔,由于生活和职业的重压,变成了一只大甲女,终日生活在暗无天日的小房问中,父毋和妹妹先后对他失去了时心,他痛苦、无助、迷惑、孤独……他被世界抛弃。于是,他也抛弃了份界。在一个灿烂的早展,当一丝阳光透入他的房间,照在他干搜的外亮上时,他死了……这样沉重的故事下面,藏若多少现代人因为生活的巨大压力发出的痛苦呼喊啊!我每次清完,都会呆望肴阳光,看灰尘飞舜。这是怎样沉重的一个故事呀!这是怎样被卡夫卡嵌在白纸里的呀!我无声呼喊……是的,生活负担重已成为砚代人的通病,而这,正是一个关于沉重的沉重的故事。
后来,我发现,我又错了。这是一个关于善良,关于同情的故事。在喧理的20世纪中,善良似乎已成了一裸无人理眯的狗尾草,而在卡夫卡,这位因为父亲的一句责写扰去自杀的心灵脆弱的奥地利人的笔下,我终于重拾了善良—这一种甘日情怀,在格里高尔痛苦的时候,他得到了妹妹的同情;而后来,又在失去了这种善良的同情的'时候,他死去了。但是,如果人们给予他善良的同情,知果他一直得到家人和其他人善良的同情和关怀,或许他又会成为他,,,一我不否认,虽然在这个关于善良的故事里,我们无法更多地找到善良的人和善良的事,但是,连过字里行间,我们看见的,足对善良的呼唤,是对善良的称赞,是对善良价值的认可!
落幕了。格里高尔在那样灿烂的一个早晨死去,或许他已经死了很久,只是没有人发现:总之,他死了,但他的家人“得救”了,他们的生活终于因为那个阳光灿烂的早展而灿烂。—但甲虫死了。
记下吧,记下这样一个看似荒.唐而又沉重的关于善良的故事吧。朋友,当你在这咬双而搔动的世界中忙碌的时侯,想一想那一只死去的甲虫吧,去养育一株善良的构尾苹吧。
真的,感谢卡夫卡,感谢他为善良作证。
人们啊,我们祈求善良!
喜欢读书的女人。因为爱读书的女人,她不管走到那里都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她可能貌不惊人,但她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幽雅的谈吐超凡脱俗,清丽的仪态无需修饰,那是静的凝重,动的优雅;那是坐的端庄,行的洒脱,那是天然的质朴与含蓄混合在一起,像水一样的柔软,像风一样的迷人,像花一样的绚丽……
我有一位同学,出身于书香世家,她从小就在做老师的父母熏陶下,读遍中外名著。她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走在花团锦簇、浓妆艳抹的女人中间,格外引人注目。是气质,是修养,是浑身流溢的书卷味使她显得与众不同。“腹有诗书气自 跟她说话总能使人神清气爽,俗气全无;跟她交往常使人了无城府,阳光灿烂。的确,一个女人,在读过足够的好书之后,她会变得很优秀,因为书给了她底气,熏陶了她至真、至美、至纯的情感,使她变得温文娴雅,善解人意,充满书卷气息。
我感到 :爱读书的女人是善于思考的人,有思想的人。因为读书能使人变得睿智与坦荡,无欲则刚,心底无私天地宽。读书能使人修德养性、智慧无穷、目光远大、美化心灵。人生在世,吃山珍海味是一种享受,读一些震聋发馈的书更是一种享受,前者只能饱一时的口福,后者会让你终生受益。
诚然,在物欲横流充满着金钱和欲望的今天,已经没有几个女人能静下心来读书了,闲暇时间不是看电视就是逛商场、上美容院、打扑克、搓麻将、闲聊……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虽说漂亮是一张“门票”,但我却觉得那些漂亮女人过于依赖于上帝的恩赐,上帝爱她们,却把她们给宠坏了,而有钱有势的男人,总以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上帝。漂亮女人总能轻而易举地在男人那里得到她们想要的一切:金钱、爱情、房子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男人并不在乎她们是不是爱读书,是不是有知识、有品味、有情趣,男人们关心的是她们是否赏心悦目,是否拥有足以让他们在众人面前笑傲江湖、畅谈人生的漂亮资本。所以,从根本上说是男人纵容了女人,为漂亮女人远离书本制造了足够的理由。
有一天,在医院病房,我看见一位中年女人在陪护腿部受伤的丈夫。她静静地坐着病床旁,手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得津津有味。我有些好奇,于是问她看的是什么书——这大致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味。她给我看了封面,原来是《中国作家散文选》。我心里有些佩服这位显得瘦弱的女人,现在喜欢看这类书的女人可不多见。于是我们兴致勃勃地谈起了梁实秋、鲁迅、朱自清、丰子恺、巴金,张爱玲、林语堂等作品,还有沈从文、余秋雨等。在我的印象中,女人多半是在牌桌上的好手,而爱读书的女人很少有打牌的嗜好,因为打牌于她而言太浪费时间,热衷于牌桌的女人也多半不喜欢读书。所以我猜她肯定是不打牌的,果然如此,让我十分敬佩。
书使女人变得聪慧,变得成熟,使女人懂得包装外表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心灵的滋润。“和书籍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息。”罗曼·罗兰如是劝导女人。
勿庸讳言,一个女人如果不读书,没有知识就会变得无知、粗俗,就会被时代抛弃。即使长相貌若天仙,穿得华贵时髦,而那些用物质涂抹起来的面具,终归是浅薄的,再好看也不会长久。相反,只要她喜欢读书,充满书卷气质,即使穿戴朴素,她依然会显得那么高雅雍容,衣服对她来说,只是一种饰品和点缀,只会让她更加美丽,更具风韵。
爱读书的女人,心里有一盏明灯,守得住心灵这个宁静的港湾,始终视书籍为精神的伴侣。不挂金戴银,底气十足,她敢于素面朝天,心清气爽,身居闹市,却能远离红尘的繁琐与喧嚣。她爱听属于自然的一切声音:风声、雨声、浪涛声,犬吠、鸡鸣、蟋蟀叫。听到它们的时候,是心情最宁静的时候,耐得住寂寞,没有争逐的安闲,没有贪欲的怡然。
爱读书的女人,视读书为人生的最大快乐。她沉浸在文字编织的故事之中,用眼睛作划桨开波浪,去寻找遥远的精神彼岸。她没有时间唠叨饶舌,没有时间拨弄是非,当别的女人正津津乐道时尚流行、张家长李家短时,她正陶醉在书的世界里,洗涤自己,充实自己,忧伤自己,快乐自己。偌大的阅览室内,爱读书的女人一个人坐读,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没有嘈杂,没有纷争,没有虚伪,没有疲惫,只有愉悦惬意。
爱读书的女人,能交上一群高尚的朋友。林黛玉说:“我一生与诗书做了闺中伴”。毕淑敏说:“好书对于女人,是她们召之即来的永远不倦的朋友”。例如,列夫·托尔斯泰、罗曼·罗兰,或者巴金、冰心、钱钟书、张海迪等。在书籍的海洋中游弋,她们与这些伟人共同投入和痴迷,决不亚于对高级时装、化妆美容的仰慕。她们往往在不经意的瞬间,获得了人生的充实和安宁,寻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和真谛。
爱读书的女人,心有梦想,即使平凡如叶,仍能创造叶的美丽和生活的乐园。把自己引向有花鸟树木、有蓝天白云、有繁星明月的地方,那永不失去的梦想更是她们生活中的一首诗、一幅画、一段遐想、一片心境、一点安慰、一些希望。
爱读书的女人,喜欢写点东西。日记是她真实心灵的坦白,是每日里最愿完成的功课。日记里盛满她的心情,是心灵憩息的小阁楼。所有的甜酸苦辣、喜怒哀乐都能在这里得到合理又合情的宣泄,最终使她归于平静、坦然。当有所意会和感悟,她就随意写来,投寄出去,偶尔发表,得到一份额外的欣喜,独自发出满足的微笑。
爱读书的女人看世界,觉天蓝地阔人美。她们以聪慧的心灵,宽广朴质的挚爱,善解人意的修养,将美丽写在心灵。她把生活读成诗,读成散文,读成小说;把生活读成诚实、友善、自尊、正直、让爱和美充实了自身的心灵世界,让崇高和尊严引领着女性的目光;对世人,她不装腔作势,不阿谀奉承,总透着一身书卷气、一股清高味。
爱读书的女人都懂得:人生有风有雨,书是能遮风挡雨的伞;人生有险滩有暗礁,书便是明亮的灯塔;人生有山穷水尽时,书中有柳暗花明处;人生会失去很好的朋友和恋人,书却永远忠诚如一。
爱读书的女人很美,爱读书的女人美得别致。她不是鲜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发着幽幽香气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显得神采奕奕、风度翩翩、潇洒自如、风姿绰约,秀色可餐。
所以我喜欢读书的女人。并希望自己也做一个喜欢读书的女人.坚持经常读书,使自己变的越来越聪明、拥有一颗年青的心,学会做事,学会工作,在现实工作中,彰显自己的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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