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浅酌时光日期:2025-05-14人气:1
多读书的心得感悟笔记(通用30篇)
伟大的文学作家茨威格曾经说过:“书籍是任何一种知识的的基础,是任何一门学科的基础的基础。”让我们仔细认真的每一本书,为我们的学习打好坚固的基础。
书是困难时的一双手,是干渴时的一股甘泉,是机器上的一台发动机。或是说,只有他才能使我们的血液流动,促进心脏的呼吸,只有他才能使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们要“读好书、好读书、读好书”把冰心的言论铭记在心。
记得那时一次暑假,让我与书结下了一段不解之缘,一段难以忘怀的岁月。
在书店,我购买了一本《杨红樱科学童话全集》。在这本书里,以一个个小动物来叙说地球上的每一个生物。“神犬探长”、“青蛙博士”、“波卡”、“小洼人”、“米奇”、“鸵鸟巴巴”,以一个个特殊身份来叙说出地球上的.每一个动物。不仅这些,还有密切关系着的食物链,每一个动物的生活习性,正是我们拥有一个可爱的地球母亲,才找来了许许多多的生灵。
正是因为我们的生活这样,所以我们更要保护我们这可独一无二、璀璨而又闪亮的明珠“地球”。在我们的身边,破坏地球母亲的实际随处可见,到处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砍乱伐树木、工业污染,每当这些人一活动,我们的地球母亲便会受到一次严厉的打击。前一段时间,中国出现干旱,就是因为水循环被遭到严劣的遏制、严重的打击,使地球无法降雨,干旱面积越来越大。让我们发出内心的呐喊,让地球不再变得的乌烟瘴气、黑色渲染。只要我们每个人进一份力,十三亿中国人的心声将一同想起,一起飞舞!让我们保护环境吧!让地球重还旧貌,但还要旧貌变新颜,到处莺歌燕舞,更有潺潺流水。同学们,行动起来吧!不只是你、他、她而是十三亿坚强不屈的中国人民!让我们再次站起,把我们大家庭——地球搞得干干净净,不再有任何的瑕癖,真正成为全中国、全世界的一颗闪闪的红星。让我们行动起来,不被恶劣的环境所屈服,站起来!当国旗再次升起的时候、国歌在此再次响起的时候,那就是我们见证辉煌的一刻!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不被垃圾熏倒,使我们再次占领高地!同学们,站起来,穿过这道障碍,这时,历史将由我们来焊接,历史的诗篇将由我们谱写,胜利的明天属于十三亿坚强不屈的中国人民!
《从零开始——创建你自己的课堂》这本书是美国史蒂文.利维写的。被称为“一部实践杜威教育思想的书”、“一种做中学”的活动案例、一段从学生已有经历出发、从零开始的教育新旅程。书中生动的描述向我们展示了在一个优秀而富有人性化的课堂里,我们可以成就的东西是多么巨大。
史蒂文。利维是美国来克星小学教师,教龄长达28年,全美卓越的小学教师。这在本书中谈到,他喜欢把教育理解成引导,这个过程意味着我们只要把已经在那里的东西引导出来或者发展出来就可以了。但我们教师经常把自己角色想成是填知识的人,认为我们的任务就是把孩子脑袋填满知识和对事物的理解。这种观点好像把我们放到了一个知识拥者的地位,然后把这些知识分发给学生就行了。
但这样的环境会让孩子厌倦,也会剥夺他们自己发现意义和建立自己的理解机会。学习的乐趣和激动人心在于追逐的过程、发现的过程。对于老师来说,在于提供一些经历,使之像明灯一样照亮学生寻求知识财富的道路。当我们的注意力过于集中在提供答案上时,我们都忽略了作为老师最重要的角色:“做一个学习者的榜样”。毕竟我们希望学生学到最基本的东西是如何去学。加大品味书中记录的成功课堂案例,得出一体会:教师更多是不是扮演学生知识的“填充者”,而是学生的“引导者”。与学生一起学习,当我们遇到问题时该怎么办,以及当路途艰辛时如何去坚持。等等。
他们的参与整个思考的过程中,从问题中发展它,再假设、分析、测试、直到正确答案——一个反复的过程,把学生内化成一种习惯。
所以,蒂文。利维教学成功案例中告诉我们,坚持付出,站在学生成长角度,多实践,“做中学”理念与陶行知“教学做合一”应该是类似的理念,我校“五学”模式的实质也是与此些原理相近。我们要以这些理念与案例,大胆推进我校的新课程,力争上游,改变教学思维及方法;以这些理论为依据,让学生“动起来”,推动教育教学实践,为教育事业添砖加瓦!
五大洲、四大洋,风光秀丽、生机勃勃,这就是太阳系中唯一一个出现过生命的星球_地球!
读了《地球的故事》一书,让我更加喜欢地球家园了:辽阔古老的亚洲、生机勃勃的非洲、科学发达的欧洲、神奇特别的澳洲、美丽可爱的美洲!
其中神奇特别的澳洲特别引我注目!澳洲是澳大利亚的简称。虽然澳大利亚没有什么优势,内陆地区几乎都是沙漠。可是,正是因为它“与世隔绝”的地理环境,因此对当地的植物、动物产生了影响,让澳大利亚成了一个“活化石博物馆”!在植物中,如金合欢、贝壳杉、桉树,对于科学研究都有很大的价值。在动物中,袋鼠和鸭嘴兽可以算是这里的“招牌”了!袋鼠属于有袋目课目,它十分可爱,是一个慈祥的母亲,经常把宝宝放在自己的育儿袋里。而鸭嘴兽则属于单孔目动物,属于低等生物,不过也挺可爱的!
美洲也是一个十分好玩的洲!美洲可谓是大自然的宠儿,地形近乎完美:南北两洲对称,都为三角形,唯一的不同点在于南美洲的三角形要比北美洲的稍微偏东点。它既十分美丽,拥有“地球之肺”亚马逊热带雨林;也很富饶,被誉为“黄金之都”!,拥有极为丰富的资源,如媒、铁、石油、铜等。
地球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富饶,那么的神奇,那么的古老。可是,地球妈妈正在忍受着煎熬,乱砍乱伐、施放毒气、猎杀动物、乱扔垃圾......我们一定要保护我们的家园,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如不浪费、不乱伐,不猎杀、不乱扔......让我们行动起来,保卫这个在太阳系中唯一一个出现过生命的星球_地球吧!
这个学期,我读了很多书,其中给我触动最大的是《绿山墙的安妮》。
故事主要讲了马修、马瑞拉兄妹年纪大了,想要收养一个男孩帮他们干农活。结果因为斯潘塞太太的失误,收养了一个红色头发、满脸雀斑、爱幻想、喋喋不休、遇到棘手的事不慌张、有虚荣心的女孩,安妮·雪莉。
安妮爱幻想体现在:马修去车站接安妮回家的路上,安妮叫林荫大道叫“欢乐洁白之路”;叫巴里的池塘叫“闪光之湖”。
安妮遇到棘手的事不慌张体现在:戴安娜的妹妹明妮·梅得了很严重的喉头炎,但是戴安娜的父母都不在家,她没有任何办法,于是碰碰运气找了安妮。安妮很冷静,给明妮喂了一些土根制剂才稳住了病情。
安妮的虚荣心体现在:安妮一直觉得自己红色的头发很丑,就找了一个小贩把自己的头发染成了黑色,却因为小贩不专业的原因把头发染成了绿色。
我特别喜欢加拿大的女作家露西·蒙哥马利笔下的人物安妮·雪莉。虽然她的坏习惯一次次的绊倒了自己,但是她知道了什么不该做,造就了她坚忍不拔的性格。她的好胜心激发了她的斗志,努力学习,一次次的考试超过了上次考试的前一名,最终靠着自己的努力实现了梦想。
尽管前路坎坷,安妮总是迎难而上;尽管处境困难,安妮总是利用自己的短处变成长处,取长补短。
因为安妮的性格导致她经过无数坎坷,而一次次的坎坷就让安妮成长了一些,所以安妮的精神品质是一颗耀眼的星星。
《漫步华尔街》为我们揭示了一条规律:简单地买入并持有由某个大型指数包含的全部证券所组成的投资组合,就极有可能胜过由专业人士利用纷繁复杂的分析技术精挑细选出来的证券组合。
显然,作者是一个有效市场和随机行走理论的支持者,只不过作者支持的有效市场是一个略有变化的有效市场,即认为还是存在一些短期的投资方法可以战胜市场,而这些投资方法可能会很快被有效的市场所消灭。
也许,我们应该批判的是认为自己可以不断打败市场的人,“告诉投资者无法战胜市场平均水平,就跟告诉一个六岁小孩圣诞老人不存在一样,因为这会让他们的生活失去颜色。”马尔基尔在其作品《漫步华尔街》的最后这样说道,这句话无疑是对该书的最好概括。诚然,告诉一个六岁小孩圣诞老人不存在,会让他的生活立刻失去颜色。但是,对这个孩子漫长的一生而言,明白圣诞老人不存在,本身就是一个难以替代的礼物。对初涉资本市场的投资者来说,作者就是那个告诉我们不存在圣诞老人的人,而《漫步华尔街》无疑就是这样的礼物。在某种程度上,他的话足以令人失去大部分豪情,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些话,他至少有助于我们脚踏实地地站在大地上。
技术分析派的策略是追随趋势,基础分析派的策略寻找价值洼地,而随机行走派的策略则是与大盘指数绑定在一起同呼吸共起伏。作者原本是写给中小投资者们的交易策略,不想最后却成为主力机构基金们最喜欢的市场策略,一个指数化成为挡在基金经理金饭碗前的护身符。
投资是一门艺术,你得有一定的天分,还得需要一种叫做运气的神秘力量的眷顾。事实上,对那些曾经战胜过市场的少数精英来说,他们的成功99%是靠运气”
现今社会是信息社会,也是金融社会,资本必将胜过权力成为社会运行秩序背后的终极推动力量。对智识之士而言,投资已然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如果你不懂,只能说明你已落伍于时代,不知不觉成为了信息时代的神经末梢群体。网络、金融,如今还有什么比这更热的呢?人类社会将在这两个方向上加速前进。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唯有不断学习、终生学习一途。
阅读《漫步华尔街》,对风险一词有了初步的认识,同时对各种投资与投机的历史有了一些初步的了解,此外,更大的收获是对一些投资技术的派别有了最初步的认识。
阅读《漫步华尔街》,还学会了一件事:世界上没有完美的投资理论,不要对任何书中的任何理论所迷惑,更不要盲从权威,所有成功者的身后的光环,更容易让人陷入泥沼,他们丰富的经验既可以成为叱咤风云的武器,也可以成为倾家荡产的源头。
假期闲来无事,又重新潜心拜读了一遍《老人与海》,读时却不禁感想颇深,仿佛不是在阅读一本枯燥的书,而是在阅读一颗生动的心,一颗赤红的心,一颗跳动的充满激情的心。那是数年前我体会不到的。我的感怀也由此开始。
王勃笔下流淌出的千古传唱的《滕王阁序》,其间曾说,“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不仅是一个人的志向,也是老人圣地亚哥的真实写照,是他的灵魂的最恰当描述,是一种生命意义,是一种悲剧一般的壮丽,还是一种对人生的洞悉。当这个世界的天平不向每个人倾斜时,总用人会被象征倒霉的另一端所高高抬起,没有信心,厄运会轻易吞噬空虚的心灵。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唯有不羁的灵魂,才是与大海的对抗,与自然的对抗,与世界的对抗,与命运的对抗,这样的灵魂才能做到,真正的伟大,即使他不曾成功过。
《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故事,一位圣地亚哥的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同行看成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钩到一条大鱼,大鱼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最终被老人杀死了,绑在船的另一边。老人在归途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但他仍然斗志昂扬,像一个角斗士在大海这残酷的角斗场是顽强地展开搏斗,历经了重重艰难险阻。虽然老人捕的鱼,在归航的途中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但丝毫没有减退老人的坚强意志。
远涉千里,深入大海。为的只是一条鱼么?说到底,人的真正胜利也只能是精神的胜利。人在物质上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能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而只有精神和气魄的胜利,才使我感动,才使我和追随老人的孩子一样,为他的悲壮落泪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外在的肉体可以接受折磨,内在的意志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方面倒下,恰恰是另一方面的站起,在一个宛如梦境的场景中,必定会出现胜利的结局,这是圣地亚哥的魂,也是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倒下的精神层面。我认为,这,才是伟大的定义。
老人,外表的丑陋,内心的壮丽,和奋勇。无论如何,都没有人敢说他不是英雄。
英雄或许要有强大的肉体,令人称颂的作为,四方流传的美誉,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甚至可以说可有可无。一个英雄,拥有的,便是精神力量的巨人。所谓英雄者,敢为人之所不敢为,敢当人之所不敢当。所谓英雄者,坚强刚毅,屡败屡战。他左右自己,成为一个永不会被击倒的人,他在精神领域,没有失败的记录,也没有失败的预兆,甚至没有失败的概念。自信,坚持,不懈,拼搏,一个老人的故事,一个英雄的启迪。
浮想联翩之间,才领悟到,所谓老当益壮,壮的意义,我想就是一个英雄的努力,他在现实中失败,却在精神上达到了巅峰。
《爱丽丝漫游奇境》中的主人公是爱丽丝,爱丽丝是一位非常可爱善良的小女孩,第一次读完后,感到一种非常新鲜的感觉,爱丽丝的梦稀奇古怪,荒诞有趣,充满奇特的幻想,而且她梦中所经历的那场奇幻仿佛我也身临其境一样,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住了。作者是英国刘易斯。卡罗尔的名着,在英国这本书受到小朋友的喜欢,100多年来,这本书被翻译成80多种语言,爱丽丝真是走遍了全世界,也深受小朋友的喜欢,我也不例外。
爱丽丝有很多朋友,小猪、老鼠、三月兔、扑克王后……爱丽丝和她的朋友相处的非常好,遇到困难她们互相帮助,遇到快乐时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正确认识自己,让自己成为大家最受欢迎的人,我喜欢爱丽丝,喜欢她的善良、喜欢她的可爱、喜欢她的勇敢、喜欢她的聪明,喜欢她所有帮助她的朋友们。
这本书太精彩了,如果有一天能在电视上看到那有多好呀,更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有爱丽丝那样的梦境,感受那种奇特、感受那种新鲜、感受那种冒险、感受那种……
《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着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着。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
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有一本书,他拥有透彻的说理和隽永的警语。文中批判了欧洲中古经院哲学和唯心主义,认为经院哲学与生活实验隔绝,被教条和权威束缚。为文章内容涉及哲学、伦理、处世之道等,其中多数与个人生活密切相关,比较集中地表达了作者的"人生哲理".这本书就是《培根随笔》。它是一本世界名著。当然它的作者弗兰西斯培根大家也不陌生,这位被马克思称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的英国思想家有这样一句名言:"知识就是力量。"他倡导通过实践揭示自然的奥秘在身体力行从事科学实验。他力图以不带先入之见的"客观"态度来审视和考察各种现象和行为,很少从传统的宗教道德观念出发简单化的批判是非。
在《培根随笔》中有许多篇随笔,其中有几篇令我记忆深刻: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知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相当重要。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添加光彩。
《论美》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文中着重讲述人怎么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所以,不要抱怨自己的缺陷,只有内在美才是真正的美。文章里说:"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之美是整体形象之美,行为之美是动作神态之美,只有把两者结合,才是最美的。
《培根随笔》是好书,十分值得一看。
《培根随笔》为英国17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话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美才会绽放出真正的光辉。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男孩查理与巧克力工厂的故事。
查理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里,后来因为得到了一张金奖券,幸运地和另外四位小朋友一起进入到了最大的巧克力工厂参观。参观工厂的过程是一次奇特的旅行,大家都感到无限着迷、狂喜、好奇、惊讶和迷惑不解。巨大的诱惑让另外四位小朋友失去了自制,他们有的掉进了巧克力河,有的变成了糖果,有的被送进了废品炉,有的钻进电视变成了信号微粒,只有小查理不为所动。最不可思议的意外留给了查理,他成为了这个巧克力工厂的继承人。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中的主人公——小查理居住在一栋小木屋里,一家人虽然生活贫困,但互相关心、和睦相处。早餐时,妈妈把面包让给查理吃,查理不吃硬逼着妈妈拿回去;生日时,全家人为送给查理一块巧克力,把他们的钱省了下来。一年之中,小查理只有在生日这天才能得到一块小小的巧克力,全家人满怀希望这块小小的巧克力里裹着一张金奖券,然而,奇迹没有发生,为了安慰家人,小查理愿意和家人一起分享他唯一的巧克力!查理的这份善良和懂事是其他四位获得金奖券的小朋友所没有的。他们生活富有,每天都被父母惯着,才会如此的霸道和蛮不讲理,最终在巧克力工厂的参观过程中,因为贪吃,可怜的奥古斯掉进了巧克力河,然后维奥莉特又因为抵挡不住诱惑而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蓝莓┄
查理因为遵守规则、善良懂事而获得了最终的成功。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们要向小查理学习,做个自律守规则、关心他人、善良懂事的好孩子!
记忆中我最熟悉的一本书是《鲁西西传》。鲁西西是个活泼可爱,外柔内刚,内心充满狂野激情的女孩子。她有着对经历风雨见识的渴望。
她和她的哥哥发生了许多搞笑而又不可思议的事情。这其中最让我感动的一个故事是《罐头小人》。鲁西西帮妈妈开罐头时,罐头里出现了许多火柴大的小人,鲁西西决定要保护这些小人,他们俩便背着自我的爸爸妈妈,偷偷地照顾“罐头小人”。
她给这些小人做了衣服,还帮她们取了名字,分别叫博士,歌唱家,艺术家,约翰,上尉。在照顾罐头小人期间他们的学习成绩直线下降,但他们还是坚持照顾着自我的朋友。
最终,在博士和约翰的帮忙下,鲁西西和她哥哥皮皮鲁的成绩有了巨大的进步。皮皮鲁和鲁西西很有爱心,他们想方设法地去帮忙这些罐头小人,每次遇到父母亲突袭,他们都能急中生智,把小人们藏好,然后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貌。
之后的故事中上尉为了救鲁西西父母受伤很严重,被送进了医院,由于失血过多,需要输血,但是这种血很稀少幸运的是鲁西西校长就是这种血,在校长的帮忙下,上尉活了下来。
在校长的推荐下,鲁西西把罐头小人介绍给了周围的同学,这以后,她们再也不怕罐头小人被别人发现了。
书是人性的净化器,给人心灵荡涤,使人大彻大悟从小书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伴我走过了十几个春秋,读书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让我受益无穷。自小我就喜欢沉浸在静谧的夜里,沉浸在书的馨香中,安静的去思索,去与横卧在书中的每一个灵魂自由自在地交流……
只要一提到书,我就会有讲不完的话题。走进我的卧室,就能闻到一阵阵书的气息,再走近一看一个小小的书柜里堆满了密密麻麻的书,什么《海底两万里》,什么《单翼天使》,恐怕数都数不完。我最爱看的书大都是“美美”——伍美珍写的,对我来说,书就是我的一切,我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看书,也可以称得上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小书虫”,妈妈每次看到我这么拼命地看书,总是要唠叨几句:“媛媛,书又不是你的命根子,那么拼命干什么呀?”妈妈还真是说对了,有一次还真的为了书把黑眼圈都给招来了。
那是一个宁静的夜夏,知了的叫声,不断地骚动着我的心,路旁汽车还在不断地发出欢快的喇叭声,小巷里,邻居们的谈笑声还在继续着,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但这一切,都不能阻挡我想要看书的欲望,“媛媛该睡觉了!”,如果不是妈妈的提醒,我一定还沉浸在书的世界里,抬头一看,已经是深夜10:00了,可我丝毫没有睡意,妈妈见此情形,于是决定强行押我上床,看我躺下后,才回房。
嘻嘻——我早有准备,过了一会儿,我看妈妈没来,我便把早已藏好的书拿了出来不知是否能够称得上是挑灯夜战,我兴奋不已,一下子就又畅游在书的海洋中,就这样,不知是我看的太入迷了,还是太困了,不知在什么时候,我在不知不觉中竟然睡着了,就这样进入了梦乡。
可想而知,第二天早上一圈深深的黑眼袋,印在我的脸上,像一只大熊猫一样,可爱极了,连我自己也哭笑不得。
从这个事情中我知道,不止是自己爱看书就够了,还要加上好的书,这才能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看书。我觉得就像威尔逊说的那样:书籍是通过心灵观察世界的窗口。住宅里没有书,犹如房间没有窗户。一个人没有书是一件悲哀的事,但是我认为一个人有书,但他看的书不是好书,那么这个人也同样悲哀。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每当拿起手中的书本阅读就是在跟一个伟大的学者交朋友。那么请你珍惜这位朋友。
书就是我的良师益友。朋友们就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读了这本书后,我就幻想着如果我有爱丽丝的大胆和勇敢会是什么样子,爱丽丝的单纯、勇敢在我脑海里久久不能忘怀。
此书大致内容大家应该都知道:爱丽丝在无意中发现了一只神秘的小兔子,掉进了树洞,居然睡着了。这个喜爱幻想的小女孩进入了一个有趣的梦境。梦见她掉进了一个大厅,四周全是灯,于是她的冒险故事就这样开始了。一群长相古怪的人和动物、三月兔、柴郡猫渡渡鸟、素甲鱼、还有奇怪的扑克牌老K、红桃王后和红心国王构成了爱丽丝稀奇古怪的梦境。从小女孩爱丽丝奇怪的梦中透露出爱丽丝的`聪明、勇敢、智慧。
这本《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内容、插图和各种情节是多么符合我们女孩单纯的梦想。我也曾经想过:如果我们的世界像爱丽丝的梦境一样充满梦幻、神奇就好了。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都长大了,而且还改变了各种想法。但我还是梦想着有爱丽丝一样拥有男孩的勇敢、坚强就好了。我从小一向很胆小,不敢面对现实,遇到小小的困难就会退缩。假如我像爱丽丝一样上了法庭,我绝不会像她一样镇静,而是非常紧张或是嚎啕大哭,最后只能求助家长;上课举手也是把手微微举起,老师请我回答问题时也是轻声轻气的,老师还以为我早饭没吃饱或身体虚弱;舞蹈老师也说我要放开胆子,并且告诉我:勇敢、大胆才会有自信!是呀,再这样下去,我还怎么去比赛呢?那会是多尴尬。可是我真的改不过来呀,曾经发誓一定要大胆,可是一到回答问题,声音又软了下来;每次看到其他活泼的女孩在玩,刚想迎上去,我又胆小退缩了。唉,我真想把我老鼠小的胆子换取爱丽丝那样大的胆子呀!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一定会慢慢改变自己的。
做一个像爱丽丝那样不仅勇敢、单纯而且还很善良的人!
主人公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开头那令人捧腹的邂逅让我以为他俩还能在今后的捕鲸中风头倍出,而后面的章节有一半以上是介绍捕鲸方面的说明,而不仅仅是记叙,在这方面能够体现作者有相当丰富的捕鲸随行经验,并且查阅了很多关于鲸和捕鲸的资料,如果你对这个行业陌生或者感兴趣的话,看看这部名著将受益匪浅,因为经过故事,你会很自然的讲枯燥的说明文消化掉。而作者在后面就很少提到主人公和魁魁格的友谊了,也许捕鲸需要团队合作,并不是俩人就能搞定的事,魁魁格只是从主人公角度观察的最仔细和真实的捕鲸人吧!
魁魁格的那种野性又纯真的性格也许映射着白鲸的性格,同时魁魁格与主角的对话让我得知,魁魁格曾强烈的向往礼貌,可是在了解到了那些"礼貌"后却失望,甚至感到自我被"污染",而无法坦然的回去继承王位了。
刚开始我有个疑问,抹香鲸会吃人或咬断人腿吗?当我在继续读下去后,发现这只叫莫比-迪克的白鲸是特殊的抹香鲸,不仅仅因为它是白色,并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向人类的捕鲸船挑战的勇气,当然,在这本书中写道的抹香鲸都是以巨型乌贼为食的,尽管长着牙齿,却没写专门吃人,书中的白鲸莫比-迪克也不吃人,因为是报复人类,或者有意挑战人类而把捕鲸者咬死弄死,所以,也许白鲸就是一种象征敢于向人类挑战的勇士或者恶魔罢了。
作者生活的年代在1809-1894年间,那时还没有声纳方面的科学,所以,作者在描述鲸那缺乏视野的眼睛和几乎找不到的耳朵时,对于这般感官的鲸如何能环游大洋留下了一些疑问,他并没有胡乱猜测定性,所以,从这点我敢肯定,作者其他在介绍鲸的文章中必须是相当严谨的,不错,他甚至还能找出当时和前人对于鲸的描述所犯下的一些可笑错误。
至于最终的结局,我一般是不想在读后感中写上的,因为这相当于“剧透”,而我还期望有人因看到我这篇文章而对这部小说产生兴趣,我不明白那些编写“序”的家伙们是怎样想的,既想吊一下读者的胃口,却又大大咧咧的把结局丢出来了。
除了魁魁格,捕鲸船“斐廓德号”上还有很多饱满的人物形象,如骄横的船长亚哈、猖狂的标枪手塔斯蒂格、胆小的比普,以及厨司、木匠、铁匠等等,加上那些惹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向你说明了捕鲸船上的生活并不是想你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一般。
海上世界是我们这些在陆地上生活的人所不能想象的,那时的捕鲸能够说是除了战舰水手外最危险的职业了,要乘着小艇靠原始的冷兵器来对付重达几十吨的巨兽,而不像此刻,我记得看到过一组现代捕鲸船的照片——直接在大船上用炮射出鲸标,命中后启动起重机将鲸拖回船上的加工间,分解过程是自动的,鲸肉直接被包装成了罐头。可是,即使作者那个年代捕鲸的冷兵器使用的也是相当科学,可见当时人们的聪慧,并且我认为,那种用原始的武器挑战自然界险恶的东西时,才有吸引我们,带给我们惊险和刺激的故事。
和读其他故事一样,看完麦尔维尔的《白鲸》,感触甚多。人类和自然的较量,同归于尽、粉身碎骨的结局,这让我们又再次开始审视人类和自然的关系,到底怎样样,能够让我们之间相处的更好,更和谐,让人类和自然做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呢?这个几千年来我们一向思考的问题,到如今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全书作者麦尔维尔一共用了136个小标题为我们讲述了这场关于主人公亚哈船长和白鲸莫比迪克之间的较量和斗争。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
“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弃,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这让我想到了哲学里头说的:事物还是得一分为二的来看待。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所以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听了我的介绍,同学们,是否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呢,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仅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仅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如果想看更详细的资料就买一本看看吧!
故事是由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当晚,他被老板安排和一个名为“魁魁格”的大个子睡在一齐,魁魁格是科科伏柯岛的王子,他有一手很好的叉鱼技术,魁魁格和以实玛利有着同样的志向——出海远航,做一名勇敢的水手。二人志同道合,就一齐上路了,他们签约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捕鲸船
“裴廓德号”并不是一艘普通的船只,或许说“裴廓德号”的船长不是一个普通的船长吧。“裴廓德号”的船长名叫亚哈,他是一个瘸子,他的一条腿被一只名叫莫比迪克的白鲸给咬掉了。为此,亚哈船长与莫比结下了仇,并且发誓:誓死杀掉莫比。可是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并且输的一败涂地。船破人亡,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因为一副棺材而获救,那个本来是给魁魁格准备的棺材,最终成为以实玛利的救命物,这实在是一个讽刺,一个对“裴廓德号”的讽刺,对所有船员的讽刺!
在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有些场面实在是令人气愤,尤其是那个亚哈船长,我认为他简直是固执的可笑。难道为了一条腿,就能够牺牲自我的生命吗?尽管他的寿命不是很长了,但他完全能够放弃仇恨,安享晚年的。就是因为他的固执,让很多抱有梦想的人葬身于大海。
其实,亚哈船长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他之所以那么恨莫比迪克,还不是因为莫比咬掉了他的一条腿,如果你说亚哈船长是因为怕这条白鲸去杀害更多的人而去不惜一切代价去捕杀它,那就错了,这只是他想要报复的一个借口,可是,回头想想,莫比为什么要咬掉他的一条腿呢?我们都明白,白鲸其实是一种很善良的动物,他不会故意侵犯你的,如若不是一开始,亚哈船长的贪婪欲望促使他去捕杀白鲸莫比,白鲸又怎会反抗呢?咬掉他一条腿已经是万幸了。
从一开始,亚哈船长就在为自我挖坟墓,从他捕杀莫比那一刻开始,他向莫比身上的投的鱼叉越多,他给自我挖的坟墓就越深,直到最终,他不仅仅自我跳了下去,还拉带这好多人一齐跳下那个又深又“恐怖”的坟墓。那些与白鲸的斗争都是无意义。亚哈船长看上去很令人钦佩,因为他的勇敢,因为他的什么什么,但那是自私,另类的自私!从文章中不是没有看到大家在劝他放弃这个念头,“拉吉号”的船长劝过他,大副斯达巴克也劝过他,可他就是不听啊,到了最终,他似乎是完全疯掉了。
《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我。
作者赞扬了那些英勇的水手们,虽然他们永远也回不了自我的家乡了,但对他们来说,大海才是他们的故乡,他们团结协作、英勇无畏、敢于牺牲的精神将永存世间。(这句蓝色标出的话放在此处,与上下文好像连得不够自然,我觉得能够放到文末处,你觉得呢?)作者描述的船长亚哈真是让人又可敬又可恨,明明能够避免这场灾难,船员们能够带着满船的鲸油回到家乡过幸福的日子,可他却一意孤行,必须要捕杀白鲸,结果却葬身海底。但正是因为他的执著,才能使莫比·迪克早日被杀,再也伤害不了人。虽然船长亚哈是残疾人,但每次像白鲸战斗,他总是冲在最前面,全然不顾自我的安危,他又是如此的英勇和善良。我的心里其实暗暗地有点敬佩这位船长,他的执著可不是常人能做到的呀!
亚哈船长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勇士,具有顽强无畏和骁勇善战的勇气和本事。说出“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放手”的人,不是疯子,而是一个有胆识、有魄力的英雄。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利益;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自我的船;他为了白鲸,能够对自我的老朋友不管不顾。他说:“我所敢做的,我就有决心做;而我有决心做的,我就要做!他们当我发疯了……可是,我是恶魔,我是疯上加疯!……我此刻预言,我必须要肢解那肢解我的家伙。”复仇吞噬了他的心,让他的灵魂变得难以救赎。
就是因为白鲸咬断了他的一条腿,他就为了自我的复仇,搭上了几十条无辜的、勇敢的、团结协作的水手的性命,仅有一人生还。《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我。
《白鲸》是一部隐喻无穷的“天书”。
《白鲸》是一座深邃神奇的“艺术迷宫”。
卡耐基说:“一个人的成功,只有15%归结于他的专业知识,而85%归于他表达思想、领导他人及换其他人热情的能力。”自从我拿到这本《人性的弱点》,从封底上看到作者的这句话,我便时常在想:如何拥有这85%的能力带着这样的一个疑问,我开启了这本充满智慧的书。
它告诉我:如要采蜜,不可弄翻蜂巢。
美国鼎鼎有名的黑社会头子,阿尔卡庞在被处决前曾这样说道:“我把一生当中最好的岁月用来为别人带来快乐,但我得到的却只是辱骂,这就是我变成亡命之徒的原因。”我就不理解了,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但卡庞在死之前却都没有一丝自责悔恨。其实这便是人性的弱点——做错事的时候只有怨天尤人,就是不去责怪自己,反思自己。
想到这,我却不禁脸一红,羞愧不已:我却也曾为自己的过失找借口,为错误推卸自己的责任。
记得印象很深刻的。一次班级卫生评比,虽然当天我并不是值日生,我也确实看见了地上的那团纸,我却不愿意起身,弯腰拾起它。心想这么一个小纸团应该也不碍事。结果:当晚却被扣了班分。看着老班在训斥值日生,我也在埋怨他们工作不细心,殊不知,若是当时我愿意起身弯腰,也就不会被扣班分了。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真是太聪明了。
犯错,首先应反思自己,再考虑别人的过失。我一直提醒自己。
《人性的弱点》也告诉我:无事也登“三宝殿”。
对于这点,我其实感触颇深,有一次,我兴致勃勃地打电话给我的好友,想与他分享我的喜悦,不料,他接起电话后,便飘来冷冰冰的一句:“有什么事”顿时犹如倾盆大雨,浇灭了我满腔的热情。事后我翻阅了它,才想通:其实是因为我平时给他电话,总是有求于人,或者不好意思开口,拉着人家东拉西扯了几十分钟,忽然开口:“你帮我……”自己的不好意思却令对方误会成是在利用自己。
现在,我学会了无事也登“三宝殿”。这才是人际交往的最佳状态。
这本充满了智慧的《人性的弱点》,教会我的不仅仅如此,它教我寻找人性的弱点,并克服它,相信在未来的人生之路上,它将会成为我的良师益友。
一本《培根随笔》,穿越了数十年的58篇短文,语言真实朴素,却完美的概括了“生活”二字,一切生命中的旅程,都会在书中得到答案,每一个字都在闪耀着智慧与理性的光芒,闪耀在人们心中。
文章短小,却是将冗长的文章精炼,提出精粹,在政治角度上,对生活中所能遇到的一切进行解剖,分析。而他谈论的,不仅仅是正面的,还有一些负面的,潜藏在内心深处的,需要我们自己去掌握、控制的东西。不过对于它们,我们应该去正视,而不是压抑在内心。培根是位伟大的学者,他用如此短小精悍的文章,就将一切完美诠释,所有文章几乎句句是金,都可以独立出来成为新的格言警句,无不体现出培根的风采。
在这些文章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谈友谊》。文章开头便将没有友谊的人视作孤独的野兽,是与世界格格不入的人。我们将朋友当成是可以交换心声的人,这才是真正的朋友,当你收获了友谊时,你才真正远离了孤独。培根认为友谊的'一个主要成效就是宣泄各种激情引起的心中的憋闷。非常直率的说法,没有一点花哨,但对于我们这些热血青年来说,我们都会和真正的朋友们一起同甘共苦。我们不一定有一样的地位,一样的生活;但我们可能会有相同的目标,相同的兴趣使我们走到一起。可我们为何如此呵护这一份友谊呢?周国平曾经写到“人人都是孤儿”“我们偶然的来到这世上,有必然的离去。正是因为这种根本性的孤独境遇,才有了爱的价值。”同样的,对于友谊,更是两个偶然的碰撞,就更值得我们去珍惜。所以找到一个知音朋友,才需小心谨慎。我们要将朋友当做明镜映照自己,如果能找到你自己有“衣冠不整”的地方,你就应该整理好。
没有朋友就是一种食人的生番。所以,把握好机会,找到自己!
弗兰西斯·培根是一位家喻户晓的思想家,他有句名言我们并不陌生:“知识就是力量!”
培根的散文随笔共58篇,文章涉及哲学、伦理、处世之道,比较集中地表现出他的“人生哲学”。
在他其中的一篇随笔《谈美》中,阐明了“美德比美貌更重要”的道理。但是,这篇随笔举例的美德兼备者都是男性帝王,我觉得这是由于他的男权视角与贵族视角在支配着他的“笔头”吧!
在谈《论厄运》中,他写道:“幸运中并非没有诸多的忧虑与灾祸,而厄运中也不乏种.种的慰藉与希望。”说明在幸运中的人不能得意忘形,说不定下一秒钟就有灾难;在厄运中的人不能灰心丧气,或许也有一些好运而伴随到来。正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这是培根读书的感想,充分的描写了读书的作用,而且能使你的性格随着读书的不同而改变。
《论友谊》中,他说:“凡与朋友分享快乐者,都会感到其乐更甚,而凡是把忧愁告诉朋友者,都会觉得忧愁顿减。”强调出人与人之间友谊的重要性。让朋友来和你一同分享快乐,一同分享忧愁吧。
培根说得好,“那些有实际经验而没有学识的人,也许能够一一实行或判断某些事物的细微末节,但对于事业的一般指导,筹划与处理还是真正有学问的人才能胜任。”真是一言中的,值得那些不读书的经验主义者深思。
读培根的散文随笔,我们几乎一眼就能看出培根对于功名的追求和男权视角。读培根的《培根随笔》和其他的书,最正确的态度也许还得用那句老话概括,叫做“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小说《白鲸》是19世纪美国小说家赫尔曼·梅尔维尔的代表作,被誉为世界文学名著。
《白鲸》讲述了主人公“裴廓德”号捕鲸船船长亚哈,是一个狡猾老练的捕鲸手。他在一次捕鲸中,被白鲸“莫比迪克”凶猛地咬掉了一条腿。从此他性情大变,认定白鲸是世间一切邪恶和痛苦的代表,发誓要追杀它报仇雪恨。为了实现他的目标,亚哈不惜违反捕鲸业的一切行规,不顾大自然一次又一次地警告和船员的反对,历时半年,搜遍了全球最蛮荒的海域,终于和莫比迪克狭路相逢。亚哈与之大战三个昼夜后,用标枪刺中了白鲸。白鲸暴怒,撞沉了“裴廓德”号。最终亚哈以及全船人员与白鲸同归于尽。只有以实玛利,也就是这部小说的叙述者被其它捕鲸船救起,得以活下来。
看了这部小说,我心中有隐隐的伤痛。对捕鲸者表示深深的同情,对白鲸表示深深的哀悼。
捕鲸者们无论是生活条件还是工作环境都非常艰苦,收入也极其微薄,但是他们为了生存,不得不在这十分凶险的环境中辛苦劳碌。他们付出汗水、鲜血乃至生命,为统治阶级赚取财富,但他们依然得不到社会的尊重,被统治阶级称为“社会渣滓”。小说中的白鲸是作者构想的统治阶级,亚哈是与统治阶级对抗的社会底层人物的代表,试图用自己的力量统治阶级抗衡,但最终同归于尽。
作者不惜笔墨,描绘了自然界大海充满险恶,白鲸庞大凶险。作者描绘大海“冷酷恶毒的,它有幽灵似的白浪滔滔的洋面,即使晴朗的天气,在它那一派蔚蓝的、柔和的海底里,隐藏有一种邪恶的魔力。”作者将白鲸比做大自然,描述白鲸莫比迪克“不仅有如山峰一样庞大的身体,这样庞大的身躯使人望而生畏。在大海这个宽大的摇篮里,莫比迪克时常在里面翻滚,施展出使人胆颤心惊的无比威力……”这些都是在警示人类,要崇尚自然、敬畏自然,与大自然和平共处。自然是丰厚和大度的,它是人类的依靠,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是人类的衣食父母,失去了它,人类将不复存在。人类如果侵害了大自然,大自然就会如同白鲸对待“裴廓德”号以及亚哈一样,对人类进行殊死的反抗和阴险的报复。
《白鲸》这部小说,内含意义十分深刻,需要多读几遍并结合当时美国的历史背景去理解。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告诫人类,一定要停止向大自然的疯狂掠夺,不再捕杀动物,否则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我非常喜欢阅读书籍,经常捧着一本书看上大半天,也经常吵着闹着要我爸爸妈妈去买书。这不,他们又给我买了一本《鲁西西传》。
刚打开书,没翻几页,就看见一个大方框,里面有几个大字:写给女孩子的童话。请男孩子自觉!自觉!再自觉!我想:妈妈怎么买了本给女孩子看的书啊?但转念又想:为什么这本书单单给女孩子看呢?我怀着好奇心,一页一页地仔细看了起来。
原来书上写了一个名叫鲁西西的女孩子和她哥哥皮皮鲁的种.种奇遇。一开始是写郑渊洁大作家因为写了只给男孩子看的童话《皮皮鲁传》,而忘了写只给女孩子看的童话。女孩子写信反对,说他偏心,只写给男孩子的童话而不写给女孩子看的。郑渊洁便连夜写下这本《鲁西西传》。
鲁西西曾经被新朋友团团带进了一个奇异世界。团团带她见了零食国王,可是鲁西西害怕检阅零食大军,逃了出来。逃出来后,她遇到了阔阔船长、会走路的鱼、蛋糕公主、娇娇虫……
有一次,鲁西西帮助了一条龙,龙为了答谢,送了她一颗龙珠。她把龙珠含在嘴里后,加入了国家队,打破了所有世界纪录。结果被鹰钩鼻子等文物贩子抓住了,他们让他去找神秘的“唐太宗”……
还有一次,鲁西西在开肉罐头时,意外发现了里面放的不是肉,而是五个火柴棒大小的小人。鲁西西开出来的“罐头小人”帮助鲁西西一向成绩垫底的哥哥皮皮鲁考了全年级第一。老师不信,还非要他复试。我觉得很不公平,虽然鲁西西的哥哥是靠“罐头小人”才考到全年级第一的。但为什么后进生考个好成绩,老师就要求他们复试呢?这些后进生可能是因为家长和老师的不信任而一错再错,导致现在的局面。
我觉得这本书不是只有女孩子才能看的,我们男孩子也值得去读的一本好书,因为里面蕴藏着许多道理。
我一直在想:书上的那句话,是不是激将法,促使我们男孩子去看呢?
对读书的方法,培根说得比较抽象,没有说出那些书应该如何?他只是提醒人们,“有些书只需浅尝,有些书可以狼吞,有些书要细嚼烂咽,慢慢消化”。浅尝不就是蜻蜓点水吗?有些知识只要知道就行;狼吞不就是鲸吞吗?
有些知识要求迅疾、新鲜;细嚼烂咽,如经典思想需要品读,要品读,需要把心静下去,需要把时间投入进去,使之消融于我的精神之中。初次的阅读经典,可能给你的感觉就像一盏很小的路灯,照亮你的脚下,光圈也不见得范围很大,不过,只要坚持下去,又会迎来第二盏路灯……一盏盏路灯延续到未来的路上。
等到走过漫长的道路,远离你熟悉的环境时,你若是回头遥望,尽管是山重水复,烟雾迷茫,但你会从心底里发现第一盏路灯的意义。
培根进一步的提醒很有必要,“有的书只需选读,有的书只需浏览,有的书却必须全部精读。有些书不必去读原本,读读他们的节本就够了,但这仅限于内容不大重要的二流书籍;否则,删节过的书,往往就像蒸馏水一样,淡而无味。”不过,这里原则的话说了一大堆不行,对实际的操作没有意义,按照我的观点,只能选择简洁、便捷。
要我的做法便是选读古诗词,浏览的'可能是小说,精读的,就是那些有一定思想意蕴的著作,如《蒙田随笔录》、《培根随笔集》、《帕斯卡思想录》、《理想国》、《叔本华随笔》、《尼采随笔》、《西方哲学史》等;还有《道德经》、《论语》、《孙子兵法》、《幽梦影》、《菜根谈》等等。
读书的问题,有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因为问题在书中无法解决,只能在书外化解。培根的阅历,使他谈读书有了更厚的底子,更广阔的视野,谈吐就变得非常精妙,“读书使人渊博,辩论使人机敏,写作使人精细。”
《山居笔记》一遍看下来,感觉的确很不错,我觉得可以用“美、奇、柔”三个字来表达我的感想。首先,“美”是余秋雨散文的最主要的特色。中学的我很少看书,也许是中学的课程比较多或说是我还没有看书的习惯吧,所以对余秋雨的文章的“美”了解也就甚少。而今,看了《山居笔记》之后,终于领悟到了余秋雨“美”的所在了。
“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多么美的一串“成熟”的诠释,诸如此类的语句还很多很多。同样是几个汉字,在他的笔下竟拼凑出如此美妙的句子,这也是他能受到如此多的人去欣赏他、品味他的原因了。
其次,余秋雨的语句中还隐约着“奇”的特点。一些看似平常的语句却是很“奇崛”的,像“领略这样逝去以久的人生风采”等等句子。还有,他的“奇”是建立在很平凡的事物上的。在写现在山西的那些小商贩说“在巨商的脚下做着最小的买卖”,形容康熙狩猎时马跑得快时说“耳边生风,群山急退”。小商贩、马快跑是我们生活中很平凡普通的事情,然而余秋雨的这些“描绘”语句却是那么的不平凡不普通,这就是他“奇”的所在了,一般的人是不能望其项背的。
“柔”是说余秋雨的文章显现出一丝绵、缠之意。有很多句子有这样的特点,细细品味会感到有“柔”意。现今,余秋雨是很受欢迎的一位作家,但批评他的人也不少。我想,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尚且还没有“知识的资格”去评论他,我们也没有“知识的水平”去判断究竟是余秋雨的错“实”还是金文明他们的纠“实”,我们现在只有以一个普通读者的身份去欣赏《文化苦旅》《山居笔记》……《山居笔记》中有这么一句:“大艺术家即便错,也会错出魅力来。
好像王尔德说过‘在艺术中只有美丑而无所谓对错’”。也许余秋雨就是本着这句话而写文章的吧,我觉得这也是评论余秋雨的最好句子了!
寒假里我读了《雪人》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小男孩和雪人的故事。
在一个冬天的早上,小男孩早上醒来,惊奇的看到窗外飘着大雪,小男孩给妈妈说要出去堆雪人,妈妈同意了,小男孩穿上外套和靴子,戴上帽子飞奔出去堆雪人,雪人是小男孩堆的,堆完后回屋了,在屋里,他穿过窗户往外看,雪人一个人站在外边,晚上爸爸妈妈看电视,小男孩靠近窗子往外看,雪人还是一个人站着,孤孤单单的,该到睡觉的时间了,小男孩靠进窗子往外看,雪人还是一个人站着,好寂寞啊,小男孩推开门,雪人变成了活人,雪人很有礼貌的给小男孩打招呼,小男孩把雪人当成了朋友,于是小男孩就邀请雪人来家里玩,雪人走进来,小男孩给雪人介绍他的房间,和他一起玩耍,雪人带着小男孩跑出房间,带着他飞了起来,他们飞的又高又远,开心极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小男孩跑到窗前往外看,雪人不见了,小男孩跑出来一看,雪人融化在地上变成了雪水,小男孩伤心极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要珍惜周围的同学和朋友,团结友爱,志趣相投的朋友来之不易,一旦有这个样的朋友,就好好相处,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不要光活在不现实的梦境里。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一文,我深受感触。我对文中的少年闰土十分敬佩,对文中的“我”能有这样的儿时朋友而感到无比高兴。少年闰土不但聪明,活泼,而且知识丰富,给人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使我对他产生了敬佩之情。
少年闰土十分可爱。你看他,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项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见,闰土是生活在农村的孩子,戴小毡帽是那里的风俗。还可以知道,他的父母十分疼爱他,要不然,怎么还给他套一个银项圈?
闰土很聪明,再他十一二岁的时候就会捕鸟,捡贝壳,还会看瓜刺猹。这此不仅是文中的“我”没有听说过的,就连现在的我也没听说过,更没玩过。
冬天,天气很冷,下了一场大雪。山川,河流,树木,房屋全都罩上了一层厚厚的雪,万里江山变成了粉装玉砌的世界。闰土在雪地里扫出了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食时,他就将缚在棒上的绳子一拉,鸟就被捕住了。此外,他还认识许多鸟哩!如稻鸡,角鸡,鹁鸪,蓝背等。
夏天一到,闰土就要在夜晚去看瓜。看瓜刺猹可有趣了!月光下,你听,“啦啦”地响了,便知道猹在咬瓜了。闰土捏了柄钢叉,遁声刺去。那刺猹倒很伶俐,反向闰土奔来,从他跨下逃窜了。……我读到这里,仿佛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项戴银圈,手捏钢叉,向一只猹尽力刺去。闰土在看瓜刺猹时表现的机智勇敢,使我更加敬佩他了。
闰土知识丰富,我和他一比,真是羞愧,我整天呆在家中,对外边的事了解甚少。可见,我的知识很贫乏。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使我收益非浅,他使我知道了自己的知识很浅薄,我应该好好学习,成为一个对祖国有用的好学生。
《山居笔记》是继《文化苦旅》之后我所读余秋雨先生的第二部文集。因为真实喜欢所以看,因为炒作的厉害所以急着看,因为它的人文气息不可不看。
余秋雨先生的这部书从《一个王朝的背影》开始,以《历史的暗角》结束,这本书是在20xx年1月出版的,他在这本新版的自序中说他写这本书历时两年有余(从92年----94年),而且牺牲是相当大的,他辞去了学院的行政职务,十分纯粹地几乎全身心地投入其中。仅仅十一篇文章却耗费了两年多的时间。这,并不是他的写作效率低,而是那有股坚韧的探求精神,正是他的那种认真态度和永无止境的追求让人心悦诚服。多年来他通过边走边想,有机地将写作与考察结合在了一起,很多写到的地方,他是一次又一次的拜访求证。曾经就为了核对海南岛某古迹的一副对联上面的两个字,在几度函询都得不到准确回答后,只得亲自再次去海南,很多时候,他就是这样不得不一去再去,在追求真理和对文学的无比热爱方面,他是毫不吝啬的,不管时间还是金钱。
对他的文章,他真正做到了“得失寸心知”,是不会在乎他的经济和得失的。按照余先生的话说:“全书是我以直接感悟方式探访中华文明的第二阶段记述”。他还说:“写作这本书的最大困难,不在言论之勇,不在跋涉之苦,也不在考证之烦,而在于要把深涩嶙峋的思考粹炼得平易可感,把玄奥细微的感触释放给更大的人群,这等于用手掌碾碎石块,用体温焐化坚冰,字字句句都要耗费难言的艰辛,而艰辛的结果却是不能让人感受到艰辛。”
我被他的这种治学精神和严谨的求实作风以及认真的求学态度所折服,我深深地被他的文字和精神打动了。这种境界早已超越了文字本身,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穿梭,在东西南北的古老土地上走过。余先生的文章带给我们的都是精彩纷呈的人文、地理、历史、故事……上下求索,展示出人类人文历史的绚丽诗篇,给我们掀开了精神的家园、文化的粮仓。
《雪人》是艺术水准很高的一本图画书,也许也是很多家长不会买的一本书,因为现在的幼儿教育太过强调识字,而这本书却是一本无字书。
在闵行区图书馆做了两次亲子阅读活动以后,发现儿童过早识字、脱离阅读环境识字,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中班的孩子,竟然有人已经认得5、6百个字,平心而论真是好了不起。可是因为过早地、而且脱离阅读环境的阅读,就让这件事情变得不那么美丽了。举例而言,在讲故事的活动中,那些识字早的孩子,一拿到书就开始看字,对于内涵丰富的图画自然失去了关注,也丧失了看图猜意的乐趣,原来100分的乐趣好端端地打了五折。识字并不急于一时半会儿,想一想,我们的孩子总不可能是文盲吧?到了初中毕业的时候,不管多差的学生,三五千个常用汉字总是能够认出来的吧?可是生活的乐趣却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得了的,习惯直接了当从文本中获得信息的人,失去的是审视、揣测、解谜、欣喜这些生活情趣的机会。
图画也是用来阅读的,阅读是为了交流,读图也是一种交流的能力,不信我们就来看看《雪人》这本无字书,在文字以外,它是如何卓越地与我们进行情感和经验的交流的。
《雪人》的故事本身并不那么新奇:原本堆在窗外的雪人忽然之间有了生命,和主人公小朋友一起玩耍,然后在黎明到来的时候复又消失融化。有什么比雪更能表现拥有时的快乐、和最终复又失去的痛楚呢?因为水可以在固体和液体间转化的特性,让雪人成了表现这一主题最好的题材--如同生活中的种.种无奈,雪人的融化是无论如何也会发生的事实,这种无法避免的悲伤要比我们小时候看的《雪孩子》因为雪孩子舍己救人而消失的结局,更加接近生活的本真,因而在主题立意上显然更高一筹,在艺术深度上也更深一筹。
再来看看故事的表现。作为图画书,《雪人》学习了电影的分镜头,细腻地刻画了24小时内的167个动作。这些动作,因为被细细地分割开来,成为一个又一个的细节,这些串联在一起的细节拥有了强大的情感内涵:在这些细节里面,孩子和雪人的快乐被我们内化为自己的快乐,也因此,当最后一连串的动作(即时间)在融化的雪人面前嘎然而止的时候,虽在意料之中,但我们的情感还是如同受到了突然地拦截一样,无处宣泄,猛然地反扑进我们的内心。
167个动作连在一起就好象是让我们看了完整的一幕电影,但是又具备了电影所没有的功能:电影的情节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流逝,而图画书中的情节,却永远地固定在书页之间,任你在时间中穿梭、回望。快乐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改变,可无论结局如何,我们经历过的快乐又永远停驻在时间中,并不因为时间本身的改变而改变,也许图画书是最适于表现这样主题的文学体裁,《雪人》将这种优势发挥到了极致。
《山居笔记》一遍看下来,感觉的确很不错,我觉得可以用“美、奇、柔”三个字来表达我的感想。首先,“美”是余秋雨散文的最主要的特色。中学的我很少看书,也许是中学的课程比较多或说是我还没有看书的习惯吧,所以对余秋雨的文章的“美”了解也就甚少。而今,看了《山居笔记》之后,终于领悟到了余秋雨“美”的所在了。
“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多么美的一串“成熟”的诠释,诸如此类的语句还很多很多。同样是几个汉字,在他的笔下竟拼凑出如此美妙的句子,这也是他能受到如此多的人去欣赏他、品味他的原因了。
其次,余秋雨的语句中还隐约着“奇”的特点。一些看似平常的语句却是很“奇崛”的,像“领略这样逝去以久的人生风采”等等句子。还有,他的“奇”是建立在很平凡的事物上的。在写现在山西的那些小商贩说“在巨商的脚下做着最小的买卖”,形容康熙狩猎时马跑得快时说“耳边生风,群山急退”。小商贩、马快跑是我们生活中很平凡普通的事情,然而余秋雨的这些“描绘”语句却是那么的不平凡不普通,这就是他“奇”的所在了,一般的人是不能望其项背的。
“柔”是说余秋雨的文章显现出一丝绵、缠之意。有很多句子有这样的特点,细细品味会感到有“柔”意。现今,余秋雨是很受欢迎的一位作家,但批评他的人也不少。我想,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尚且还没有“知识的资格”去评论他,我们也没有“知识的水平”去判断究竟是余秋雨的错“实”还是金文明他们的纠“实”,我们现在只有以一个普通读者的身份去欣赏《文化苦旅》《山居笔记》……《山居笔记》中有这么一句:“大艺术家即便错,也会错出魅力来。
好像王尔德说过‘在艺术中只有美丑而无所谓对错’”。也许余秋雨就是本着这句话而写文章的吧,我觉得这也是评论余秋雨的最好句子了!
每个人由于天生基因、后天经历的不一样,其眼里的世界都不尽相同。当一个人把自己眼里的世界,用无论音乐、绘画或者文学等任何形式表现出来时,其他人哪怕再客观,对作者了解再深入,也会根据认知力的局限的或受已有的观点和喜好的影响,对其产生形形色色有偏差的解读。即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除了阅读《百年孤独》和准备写这篇文章前看了“百度百科”对这本书的说外,没有同作者更多的交集,也没有对作者生活的那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习俗有任何的了解。并且,我有我的个性和经历,我具有搞技术工作的人的理工科思维方式。因此,注定我的这篇文章,不乏个人的主观感受和看法。
这本书我连看了三遍。
第一遍,我被其天马行空怪诞离奇又顺理成章妙不可言的表述方式吸引。当时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内涵太丰富,而以我的智商,未必能领略其中一二。我在顶礼膜拜中迫不及待地看完这本书,对其中重复使用的N个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人名,以及错综离奇的人物关联也无暇梳理清楚。就如同堕入一见钟情的情人的情网,被其富有独特气质和魅力的外表,蕴含太多灼见的思想吸引,难以掩饰倾慕之情,急于了解关于他更多的东西。同时,受书中人物无望的孤独气质影响,我的心仿佛也逐渐冷却冻结。
第二遍,由于是紧之后看的,我依然处于热恋状态,在我亲自赋予情人的闪耀光环中,在其幻景环生、深邃宽广的怀抱中,我又一次忘情畅游,洞察人间细微、领略世间万象。而心中那份孤独,更加冰冷坚硬。
第三遍,还是紧之后看的,但由于见惯和了解的深入,情人头顶的光环已不那么耀眼夺目,热切的情绪也逐渐恢复冷静,我才能够按照自己明白潜质的节奏沥清人物的名字和关联,才能够用心领悟作者每一个表象后隐喻的事实。此时,心中冻结成块的孤独,已到了我不愿容忍的地步。
不得不承认,《百年孤独》非同寻常的表现艺术,就像梵高压抑迷乱的画作,巴赫深沉悲壮的乐曲那样,具有摄人魂魄的力量,它能巧妙地拨通读者大脑中前所未有的神经元连接,令你同作者感同身受,欲罢不能地随着作者的牵引穿越百年沧桑,阅尽马孔多那个特定时空里,个人情欲的巅峰和心灵的谷底,家族注定的兴旺和无望的衰落,社会暂时的繁荣和实质的倒退,最终看透世相,沦陷于孤独。对于我来说,这种孤独让我觉得自己的内心就象一截死去的木头、一块冷漠的冰块或一坨坚硬的钢铁,能够刀枪不入但失去了女生柔情似水却具有渗透化解以柔克刚的潜质,以及由此带来的幸福感和优越感。这不是我喜爱的状态。岁月的磨砺虽然也给了我的留意脏一个坚硬的外壳,但只是为了呵护内里的柔软、温暖。
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比马尔克斯有智慧有想法的不乏其人,但能把这些智慧和想法表达出来,让人们喜爱看,能打动人、震撼人,甚至对读者产生更久远实质的影响,需要的是表达的艺术,而马尔克斯恰恰掌握了这门艺术。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可见在人生中猜疑,是人的思想在做乱。”
在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论美》篇。这是一篇关于“美”之作,语言简洁,内涵土独特,充满哲理性。“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人生观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
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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