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草莓粉嘟嘟日期:2025-05-12人气:8
变形记读书心得体会整合汇总精选范文(通用31篇)
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噩梦?《变形记》是卡夫卡的代表性作品,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之作。文学评论家、文学史家一般把卡夫卡和他的作品归入“表现主义文学”中。
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赖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格里高尔一朝成了大、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荡然无存。格里高尔虽然成了甲甲虫,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180度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虫,但作为人的思想感情还在。他为不能按时上班而着急,他为老板要炒他的“鱿鱼”而焦虑,他为父亲暗暗地存了一笔钱而欣慰,他为妹妹明年上音乐学院的事而筹划,他为今后一家人的生计而忧心……专横暴躁的父亲却全忘了昔日的父子之情,害怕“家丑”外扬,要把他赶回房间,关起来。他甚至怀疑儿子会对家人采取暴力行为,而恫吓他、用苹果砸他,想要致他于死地。慈父之爱在他身上已消失殆尽,暴露出来的是极端的自我中心主义。母亲对儿子的感情似乎要深一点,她同情儿子遭受的厄运,她不能接受儿子变成甲虫的事实,因此悲痛欲绝,但她内心已把儿子当作一个沉重的累赘了。更可恨的是妹妹葛蕾特。当哥哥最初变形后,她尚能做一点照料工作,如打扫房间、送饭等。但时间一久,她就再也“受不了了”。她痛哭着向父亲请求:“我们必须设法摆脱他”,“他必须离开这儿”。并狡猾地辩解说:这只大甲虫并不是格里高尔,如果是的话,他就应该“自愿跑掉”。这实际是在暗示格里高尔。她还无中生有地说:格里高尔会“要了你们俩(指父母亲)的命”,他在“迫害大家”,“想占领整幢寓所”。这一番歇斯底里的哭诉,把她内心的自私、狡黠、冷酷暴露得淋漓尽致。格里高尔对一家人的言语行动,并没有惊诧,也没有愤怒,而是用一种清醒的、“平和”的、“沉思”的心态,接受了这种事实。他一边“怀着深情和爱意回忆他的一家人”,一边悄悄地死去了。他的死,使萨姆沙一家如释重负,大家沐浴着三月的春风,一身轻松出外郊游去了。格里高尔的死并没有影响了别人的生活。
人为什么我们自私、狡黠、冷酷?因为惧怕我们的无能为力。卡夫卡作品含有的空虚、固执的怀疑,向前追求一种无信仰的安全感,这种焦虑,正是人类文明千百年发展中不曾除去的隐痛。这种痛楚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人类改造能力的日益增强而减弱,反而愈加凝重。
昨晚,乘着雨后的凉爽,捧起尘封许久的《外国中篇小说百年精华》,随意翻了几页,便翻到了弗兰茨。卡夫卡的《变形记》,题目很怪异,有点像科幻小说,但通篇读下来,除了作品运用了想象的手法,实则与一般意义上科幻小说的写作手法和叙事方式并不一样。虽然小说的风格怪异,甚至有点荒诞,却留给读者无限想象和思考的空间。
表面看来,小说主人公格里高尔是因为变成一只甲虫而为人屏弃,最后在孤独中死去。而在我看来,主人公真正的悲剧不是变成一只甲虫,而是对现实的逃避。当格里高尔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了自己身体的变化,在最初的惊讶和慌张之后,更加使他郁郁不闷是为了替父亲还债,为了让妹妹读音乐学校,拉小提琴,为了负担起当长子养家糊口的责任而“单单挑上这么一个累人的差使”——旅行推销员,长期日夜颠倒的作息制度,毫无起色的人际关系,不被重视的社会地位,相比较于变成甲虫的事实,格里高尔疲于奔命的生活现状更令他沮丧。小说的大部分笔墨用于描述主人公在变形后,周围人对他态度的变化,以及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变形前的生活只是通过主人公的心理独白讲述出来,笔墨不多,却能让读者充分感受到一个小人物的艰辛、无奈。
变成甲虫之后的格里高尔从一开始害怕吓着自己的家人,自卑地蜷缩在沙发下,还用白布遮住自己丑陋的身体,到后来由于逐渐被人遗忘,连善良的妹妹也懒得打扫他的房间,渐渐地连人应有的最基本的廉耻心也没有了,变得漠然、麻木,丧失了生活的信心和希望。或许从变成甲虫的那天起,格里高尔想恢复原样的愿望早已被现实生活的不如意击退了,即使因逃出房间遭父亲毒打,抑或是被人遗忘,会萌生重返人类世界的愿望,但这种想法毕竟是昙花一现,对现实世界的自我逃避是导致格里高尔悲惨命运的罪魁祸首,他躲藏在甲虫的身躯下,旁观着人类世界的悲欢离合,宁愿被当作怪物被人遗弃,也不幻想着重返人类世界。
如同一千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每人对卡夫卡《变形记》的理解也不尽相同,或许这就是大师级别作家的过人之处。
读了卡夫卡的这本书之后,溢满内心的尽是压抑,阴冷,与黑暗。
故事发生在至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经济萧条,社会动荡,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黑暗的现实,痛苦的生活,使得人们对资本主义社会失去信心,陷于孤独、颓废、绝望之中。也许正这样的生活环境,才塑造了格里高尔这一坚强而又悲剧的形象。
主人公格里高尔是个小人物。父亲破产,母亲生病,妹妹上学。沉重的家庭负担和父亲的债务,压得格里高尔喘不过气来。他拼命干活,旨为一家人过上简单却幸福的生活,但,生活与格里高尔开了一个不可挽回的玩笑——变成“巨大的甲虫”。而随之而来的,不是父亲的支持,母亲的安慰,妹妹的帮助!一家人开始对其厌烦,终于,妹妹提出把哥哥弄走。我从中感受到了资本主义家庭的脆弱的亲情,只要一个家庭成员失去其自身的社会价值,就会被他的血缘所抛弃,没有怜悯,毫不犹豫地抛弃!尽管主人公自始至终关心家庭、怀恋亲人,可是亲人最终抛弃了他,对他的死无动于衷,造成这中人性反差的难道不是由冷血的资本主义间接造成的吗?正是这唯利是图,人人为己的观念,才促成的格里高尔的悲剧,从而影射出一个社会的失败。
也许,不劳动者不得食是自古传承的观念,但在以血缘为纽带的家庭中,这种行为未免太过于禽兽。最后摆脱格里高尔这个包袱的家庭恢复到原本的平静,但,矛盾真的消除了,生活真的变好了吗?这大概只有成为历史的格里高尔知道了吧。也许,他也不清楚……
提起卡夫卡的短篇小说,人们就会立即想到《变形记》。
小说的主人公格雷高尔是一家的旅行推销员。在一个普通的早晨,他从不安的睡眠中醒来,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的父母和妹妹看到他在早晨7点之后还没有走出自己的房间,都感到极度惊讶。随后,公司里的经理亲自登门询问他没到的原因。在家人和公司经理的催促下,他挣扎着起床去开门。可是他的变化越来越大,彻底变成了一只甲虫。他的新形象吓跑了经理,几乎吓晕了母亲。于是,格雷高尔被关在自己的房间里,因为家人看到他的感觉只有恐惧和厌恶,他成为家中的丑闻,成为亲人的累赘。最终家人不能再容忍他了,而他也由于长期不吃东西,最后悄然死去。
格雷高尔的变形仅仅是表面上的,他真正的内心仍然执著于以往的一切。例如:他早晨醒来后,脑子里仍然考虑的是他的差事,除了饮食上爱好的变化外,他几乎保留了以往的一切习惯,包括对墙上那幅画像的喜爱,为了阻止房中家具被搬走,他招来了父亲那只几乎令自己丧命的苹果。换言之,格雷高尔并没有发生本质上的“异心”。
“变形”了又如何?保持一颗乐观、向上的心态,生活依旧很美好,而心中的的理想也不会随之动摇,仍要执著的追求,但是,仍要认清现实的状态,搞不清楚状况的人,不容易获得成功与尊重。
有一天,清晨醒来,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硕大的甲虫,腹部是褐色的突起,背部是坚硬的外壳,最为难堪的是有无数的细腿不听使唤的伸缩……那么,你的生活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你又将面临怎样的命运呢?是喜或是悲?卡夫卡的《变形记》用象征、夸张、荒诞的手法为我们展示了他的陌生、怪诞、难以理解的世界。
弗兰兹·卡夫卡(Franz Kafka 1883~1924)奥地利小说家。出生犹太商人家庭,18岁入布拉格大学学习文学和法律,开始写作,主要作品为4部短篇小说集和3部长篇小说。可惜生前大多未发表,3部长篇也均未写完。卡夫卡是欧洲著名的表现主义作家。他生活在奥匈帝国即将崩溃的时代,又深受尼采,柏格森哲学影响,对政治事件也一直抱旁观态度,故其作品大都用变形荒诞的形象和象征直觉的手法,表现被充满敌意的社会环境所包围的孤立、绝望的个人。
卡夫卡被认为是现代派文学的鼻祖,是表现主义文学的先驱,表现主义文学特点:
1) 凭借主观精神进行内心体验,并将这种体验的结果化为一种激情;
2)舍弃细节描写,追求事物的深层"幻象"构成的内部世界;
3)作品中的人物常以某种类型的代表或某种抽象本质的体现代替有个性的人;
4)情节不连贯,发展线索不明晰;
5)均以怪诞的方式表现丑恶和私欲的"疯人院"式的人世罪孽和无穷痛苦。
美国诗人奥登认为:"他与我们时代的关系最近似但丁,莎士比亚,歌德与他们时代的关系。"卡夫卡的小说揭示了一种荒诞的充满非理性色彩的景象,个人式的、忧郁的、孤独的情绪,运用的是象征式的手法。三四十年代的超现实主义余党视之为同仁,四五十年代的荒诞派以之为先驱,六十年代的美国"黑色幽默"奉之为典范。
情节: 在《变形记》中卡夫卡描述了小职员格里戈尔·萨姆沙突然变成一只使家人都厌恶的大甲虫的荒诞情节,借以揭示人与人之间--包括伦常之间--表面上亲亲热热,内心里却极为孤独和陌生的实质,生动而深刻地再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小说虽短,但以向我们深刻揭示其生活的本质,值得我们深思,值得我们阅读。
在现代艺术创作中,变形是一种怪诞的表现手段,是一种创造"距离"或"陌生化"的技巧。按照美国美学家桑塔那那的说法,怪诞也是一种创造;它违背客观事物的表面真实,却并不违背客观事物的内在逻辑,因此它已进入现代美学的范畴,成为表现主义文学艺术偏爱的一种手法。(《<变形记>作品欣赏》——叶延芳)变为甲虫只是卡夫卡将格雷戈尔的生命缩短在可预见长度内进行演绎,甲虫只是脱离现实社会的一种代表,只是用另一种方式来揭示生活的本质问题,是一种艺术的真实,并不违背客观事物的内在逻辑。卡夫卡塑造的怪诞的世界其实就是真真实实存在的我们人性之邦,卡夫卡只不过用另一种叙事手法与技巧为我们揭示人性的黑暗王国。这种变形的手法避免对生活中丑陋现象的直白浅陋的揭露,无情的鞭挞,而是一种内蕴的艺术真实,是读者自己通过阅读阐释才能获得其主题思想,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能给读者带来一种阅读的深层追求,激发读者的阅读渴求,意犹未尽。避免袒露直白所带来的使作品价值贬低的命运。如果说现实主义的"法国社会的书记员"巴尔扎克及其《人间喜剧》,"俄国社会的一面镜子" 《战争与和平》及托尔斯泰为我们展示艺术的伟大 ,那么卡夫卡的《变形记》则是表现主义中变形手法运用的伟大艺术作品。
"维系家庭的纽带并不是家庭的爱,而是隐藏在财产共有关系之后的私人利益。"(《英国工人阶级状况》恩格斯)这正是卡夫卡在变形记中为我们揭示的生活本质。人与人之间——包括伦常之间——表面亲亲热热,内心里却是极为孤独和陌生的实质;之所以亲亲热热,因为互相有共同的利害关系维系着,一旦割断这种关系,则那种亲热的外观马上就消失而暴露出冷酷和冷漠的真相。(《<变形记>作品欣赏》——叶延芳)格雷戈尔为了竭尽全力让家人忘记那场不幸的使全家人都陷于绝望境地的失败生意,他热情的投入工作,家人也毫无顾忌的接受他的供养。"他的工作成绩马上就以回扣的形式变为现款,让他可以在家中当着惊讶而欣喜的家人放到桌上去。""大家反正都习惯了,家人和格雷戈尔都习惯这事了。家人感激地收下钱,他乐意地交出钱,但是那种特殊的温暖之感却再也出不来了。"(《卡夫卡小说全集》P267,人民文学出版社)什么事情时间长了就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理所当然,一种无形中播下的种子。我们对他人的付出,我们的价值对他人而言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成为一种理所当然,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我们只能作为给他人带来利益的工具、机器,我们被别人束之高阁,我们不能融入他们当中,因此被异化。当格雷戈尔变为甲虫后却面对的是父亲的愤怒驱逐,母亲的惊呼昏聩,妹妹的惊恐哭泣,他们为摆脱格雷戈尔所做的无情决定,他们力图将他唾弃,将他从人的世界踢出变为"非人"。是的当我们存在价值时是受欢迎的,一旦失去价值(变为残疾,失去劳动力、失去政治地位、经济破产)将会被无情抛弃。这种抛弃不只是生活的抛弃更重要的是精神的疏远,那将是最为可怕的。即使不会被抛弃那也再也不会回到原来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重塑"高大"的形象,这将是一次彻底的失败。卡夫卡生活和创作的主要时期是在一战前后,当时,经济萧条,社会腐败,人民穷困,这一切使得卡夫卡终生生活在痛苦与孤独之中。"你知道的很清楚,旅行推销员一年到头不在公司里,很容易成为流言蜚语和偶然事件的牺牲品,很容易受到无中生有的责怪,而他根本不可能辩解自卫的,因为他对这些事一无所知,等到他精疲力竭结束旅行到家里,这才亲身领会到那些可怕的后果,而原因是再也看不清摸不透了。"(《卡夫卡小书全集》P260,人民文学出版社)在那种生活背景中,由于沉重的肉体和精神上的压迫,使人失去了自己的本质,异化为非人。人与人之间是陌生的,无法深入交流的,个人是孤独的,恐惧的,猜疑的忧郁性格。
其作品主题曲折晦涩,情节支离破碎,思路不连贯,跳跃性很大,语言的象征意义很强,这给阅读和理解他的作品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卡夫卡的作品难读,连母语是德语的读者也觉得读懂这些作品不是件容易的事,但他那独到的认识,深刻的批判卡夫卡一生的作品并不多,但对后世文学的影响却是极为深远的。在《变形记》中,其主题明确,揭示人与人之间表面上亲亲热热其实内心是孤独陌生的,而其亲热只是利益在起作用,实际人与人之间是冷漠的。情节是比较连贯,从格里戈尔变为甲虫后分三小节为我们展示其生活,以家人对格雷戈尔态度的变化为线,从惊恐哭泣内心不安小心关注到将其唾弃无视愤怒驱逐直至最后死去后家人的轻松愉快,并从侧面全权代理,年轻女佣,三个房客,老女佣的角度表现人与人之间的冷漠。而其跳跃性是比较大的,格雷戈尔变为甲虫后当天描写的最为细致,再就写接下来几天他的生活,而之后直接跳跃到格雷戈尔变形后一个月,之间具体情况作者并无交代。之后在描写格雷戈尔将其母亲吓晕受重伤后又直接跳跃到一个月后,中间格雷戈尔的情况我们又是无从知晓的。然而,在我看来,这种跳跃并没有给小说带来什么损失,而正是作者安排的详略得当,截取有代表性的事件为自己的主题服务,第一事件也就是变为甲虫将全权代表吓跑,而格雷戈尔也失去工作其家人也失去生活来源陷入生活困境,第二事件就是将其母亲吓晕,而又被其父亲认为是故意对其家人的恶意攻击,第三事件就是将其房客吓到,也直接使其家庭损失生活来源,被家人是为负担累赘,这三次事件是层层递进,层层加深,一步步加深主题。而令我不解的有一问题,格雷戈尔在变为甲虫后表现的为何如此冷静,如果说起初是因为格雷戈尔认为这是梦是因为工作太累而导致,只要得到足够歇息后就可恢复正常,那么在日子过去那么长时间后为何格雷戈尔还是如此的冷静呢?不知这是不是作者的有意为之,以来讽刺社会将人变得麻木了,还是作者没注意到这点。希望有更多的读者来共同注意这一点,来探讨这一点。
卡夫卡的《变形记》无论从其手法,还是从其揭示的主题来看都值得我们去阅读,去深思,去借鉴,希望有更多的人喜欢这本书,并从中有新的阅读体验并与大家一起分享。
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就被吸引了,湿漉漉的街角刚好映照书名《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人的一生就像是一条路,有人会陪你一时,有人会陪你一路。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是微博上最会写故事的张嘉诚所著,是一本让你笑出声来流下泪来的书。读过睡前故事的人会知道,这是一本纷杂凌乱的书。像朋友在深夜跟你在叙述,叙述他走过的千山万水。那么多篇章,有温暖的,有明亮的,有落单的,有疯狂的,有无聊的,有胡说八道的。当你辗转失眠时,当你需要安慰时,当你等待列车时,当你赖床慵懒时,当你饭后困顿时,应该都能找到一章合适的,从而触动你的心弦。
翻开这本书,可以看到让你哭让你笑的痴男恋女,管春、毛毛、荔枝、茅十八、小玉、马力……他们的爱情离别让你流泪心酸。故事里,各色各样的主人公到处串场,却又转身不见。几个人物,一段故事,却能引起强烈的共鸣,因为这些故事同样在我们身边上演……嘻笑怒骂间,一股熟悉亲切之感由心底生出。
当你为情所困、所扰时,也许也会用酒精来麻痹自己,当喝得大醉时在路上大喊某个人的名字,来实现情感的宣泄。大醉过后一阵酣睡,醒来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干过什么事,也许是记得的,可那又怎样,除了自己,在别人眼中那只是一个小插曲,当时被人提起两句或是笑一笑,不久就会被抛在脑后,因为他一个过路者。
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时间遇见不同的人。大家都会打个招呼认识一下,再聊几句,最后互道再见。不同的是有人聊的时间长,有人聊的时间短,可最终都会分手。就好像手机通讯录中,一段时间会频繁联系一个或几个人,可当通讯录中的名字消失,又会记得谁是谁。
“一个人的记忆就是一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 当人的一生开始时就好似在一张白纸上作画,执笔的人是我们自己,但是纸却只有一张,容不得我们反悔,只能继续一笔笔画下去。毕竟生命只有一次,人生也不可能重新来过。
在生活中,我们也会有书中人物的经历,会有各种各样的烦恼、无奈、困难,谁都无法预料到下一刻会发生什么,更不会知道结果会是怎样,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握好自己,掌握好现在,不被过去所扰,不为将来所忧。
故事不只是故事,也许它会对我们的处境,对我们所面临的困难有所提示。就像《老情书》中母亲对胡言的教育:母亲用自己的一生,用自己的爱情教会了儿子“爱就去追,去争取,不然永远没资格去得到”。
只希望“如果你要提前下车,请别推醒装睡的我,这样我可以沉睡到终点,假装不知道你已经离开。”这样就不会留下离别的悲伤,而我的全世界就会少一些泪水。
梁启超先生的《李鸿章传》,它与林语堂先生的《苏东坡传》、吴晗先生《朱元璋传》、朱东润先生《张居正大传》,并称为中国二十世纪四大传记。我了解李鸿章此人初始于初中历史书本,后在反应晚清风云的各大电视剧、电影中常常会看一个或邪气、或阴冷、或儒雅的干瘦老人。历史对李鸿章的评价褒贬不一,直到我读了梁启超的《李鸿章传》方才让我又重新审视这位叱咤晚清政坛四十年的风云人物,甚至对晚清那段国家屈辱史,有了另一番感悟。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和大家交流一下我的读后感。
一、成书背景和作者
此书写于1901年《辛丑条约》签订后第四个月。那时距离李鸿章憾然辞世仅仅二个月。当时,梁启超作为维新派的领袖流亡在日本。也就是说此书的发表在日本而非国内。
熟悉晚清历史的人,一定不会对梁启超和李鸿章陌生。梁启超生于1873年,从八卦的角度讲,他是后来民国才女林徽因的公公,晚清时的帅哥一名。但从历史的角度讲,梁启超18岁投入康有为门下,20岁创办《大公报》,25岁发起著名的"公车上书",与光绪帝开始为期百日戊戌变法,26岁变法失败流亡日本。如果说晚清时有愤青的话,梁启超无疑是晚清历史上的最大愤青,而他更把他满腔爱国之志,和对当时时政的不满付之于实践,虽然,他后来失败了,但是他还是在历史舞台上写下了厚重一笔。
而梁启超写《李鸿章传》时,他正好29岁,大好青年,却已流亡日本三年。此时的他正孤独的在日本岛上,反思和总结维新变法失败之处。在我看来,他写李鸿章除了去点评一名政敌外,更主要的目的是借由李鸿章的一生,抒写自己对晚清历史的见解,对洋务运动和维新运动看法,对大清王朝陨落的一种悲愤,他其实是借李鸿章的故事,抒发自己的胸怀。但值得肯定的是,虽然梁启超与李鸿章的政见不同,但他却没有将李鸿章描述成为一个大奸大恶的权臣,给予了他许多正面的评价,甚至感叹:"吾敬李鸿章之才,吾惜李鸿章之识,吾悲李鸿章之遇",体现了流亡臣子难以抑制的孤愤。也正是这种大历史观,使此书更具有可看性。
二、李鸿章其人
评点此书,必要说到李鸿章其人。无论生前身后,李鸿章都是个极富争议的人物。而我个人认为,李鸿章身上所具有的争议性,大多来自于李鸿章泾渭分明的优缺点。下面,我想谈谈,我对李鸿章其人的看法。
(一)优点
李鸿章是什么样的人,他为什么能在晚清历史舞台上,以汉人权臣之名,屹立四十年不倒,死后也享有尊荣。我认为,他的身上有三个优点,总结起来四个字:"坚韧、忠勇"
一是坚韧。李鸿章的坚韧反应在两个时期,一是他当官的前十三年,二是他为官的最后7年。李鸿章出生名门,二十五第一次入京考试,就高中进士,当时是二甲第十三名。按照清朝的科举制度,进士是分三等,第一等是进士及第,其实也就只有3个人,就是状元、榜眼和探花,第二等就是进士出生,第三等是同进士。李鸿章是二甲第十三名,也就是类似于现在的全国公务员考试第十六名,因为当时考科举年龄跨度很大,他绝对属于青年才俊。后来就被分道翰林院,也就是类似于进了中央党校学习,一般来说翰林院出来要么就进内廷或者各部,最差的也下放当县官,可以说是一个处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应该说他的前途一片光明。但是就是这样的一片光明的前途下,命运却没有倾斜到李鸿章身上。他这个"主任科员"一坐就是十三年,期间几次被借调到各省、总督衙门去当幕僚,却没有一次被重用,大多是写写文章,研究研究的差事。一直到他38岁,都碌碌无为。照道理,他肯定有很多的悲愤,可是李鸿章完全没有表现出一个官宦子弟的跋扈和缺乏韧性,他一直兢兢业业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一直到他弃笔从戎前,全无一句怨言。这种十几年如一日的精神值得嘉许,也就是这种坚韧,让他一飞冲天。另一个鲜明例子,就是李鸿章人生的最后7年,1894年,他代表清政府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国内怨声四起,朝廷为了平息民愤,竟然将李鸿章贬职。这个时候,李鸿章的韧性再次表现出来。具梁启超的记载,李鸿章依旧每天都5点起床,临摹书法,中午小睡一小时。在他的案头没有昨日留下的公文,他的客厅没有等候的客人。他甚至在最后做两广总督的时候,还治理了当地的风气的盗贼。其实,那时他已经73岁了,他这种几十年坚韧的精神,甚至做到了宠辱不惊,值得让人敬佩。
二是勇。李鸿章入官是因为文才,发迹却因为武功。而他弃笔从戎的勇气不可谓不让人敬服。之前说李鸿章25岁中进士,在他入京前,曾有这样的诗句,"一万年来谁著史,三千里外欲封侯;""徧交海内知名士,去访京师有道人。"这种胸襟的人,在压抑了十三后,在咸丰十年,太平军二破江南大营后,朝廷终于启用了曾国藩的部队。而李鸿章作为曾国藩的一个幕客,其实曾国藩的一个写手,因为李鸿章会写文章,一直是放在调研室里用用的,可是因为李鸿章的坚韧,他在调研室里苦读给地的战报和分析战情,在关键时刻,毅然放弃文才,回乡组建淮军,而当时的两淮民风强悍,尤其是"兵、匪、发、捻"交乘的皖中腹地,尤为复杂。李鸿章以一介书生回乡组织团练,是冒了极大风险。更何况他要交恶是当时风头正劲的太平军,上战场随时都会掉脑袋。可是李鸿章没有任何退缩,与将士同寝同食。之后的十年,他与曾国荃一起灭太平军、捣毁捻军,曾国藩解散湘军,他独自一人,建立北洋军队。这份胆识和眼光,足以值得后人标榜。而且据说,他在亲自带队打仗的时候,都是身先士卒,冲在前面,而他训练的淮军更成为清朝最后一支忠勇强悍之师。
三是忠。李鸿章死后的谥号是"忠公"。我个人认为朝廷封他这个称号一点也不过分。李鸿章的"忠",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朋友的忠。二是对朝廷的忠。对朋友的"忠",举个例子,太平天国胜利之后,朝廷要论功行赏,李鸿章在上奏朝廷的折子里把功劳都给了手下最勇猛的将领,自己完全不居功,说他是文官没什么功劳。这对于一般人而言还能理解,可是对于一个十三年原地踏步没有进步的中年科级干部来说,这次奖赏说不定是他人生的最后机会,他却毅然给了别人。这十分不容易。也因为如此,所以后来的淮军对李鸿章马首是瞻,这不能不说是李鸿章的另一种御人之术。他对朝廷的忠诚更是举不胜举。最明显的就是他死前签订的《辛丑条约》。据《李鸿章传》记载,八国联军入京的时候,李鸿章早就被贬,当时已经78岁高龄的。当逃到避暑山庄的慈禧太后给李鸿章下诏,请他出山,给他们孤儿寡母议和的时候,他的门人给了他三条计策。第一上策是彻底反了,划地为王。当时慈禧和皇帝都逃出京城了,八旗部队散了,国家已名存实亡。这个时候,李鸿章手握重兵,他又与外国使臣关系良好,这个时候划地为王谁也奈何不了他。值得一说的是,当时李鸿章最得力的部下就是后来的窃国大盗袁世凯。这条上计,李鸿章没答应。第二条计策是这个时候去京城,可能有生命危险,而且即使议和了,李鸿章也要背负千古骂名,当初李鸿章被贬就是因为签订了《马关条约》,反正现在他也不管事情,就称病不去,名则保生。李鸿章还是没答应。他选择了第三条下策,接旨入京。我个人认为正是李鸿章的这份"忠",让清王朝又苟且了十年,他的每一次"出场"无不是在国家存亡危急之时,大清国要他承担的无不是"人情所最难堪"之事。他死之前三天,还有俄国的使臣到他家中要他签订卖国条约。临死之前,还在哀叹国之不幸。他对朝廷的忠心,可见其一。其实说李鸿章是被气死和忧闷而死也不为过。
(二)缺点
李鸿章的三个优点放在任何一人身上,都能成就其大事业,可是为什么他却没有享有世人之憧憬,就与世长辞了呢?我想,他身上表现出了几个大缺点足以致命。归结起来也是三个词"纯臣、清傲、结党",
一是"纯臣"。纯是单纯的纯。梁启超说李鸿章是纯臣,是慵臣。我也有所赞同。他才能有余,忠勇可嘉,但是在大时代面前,却魄力不足。从李鸿章的成长轨迹中,我个人认为他是被古代四书五经、君臣之说毒害最深的一人。他虽才华横溢,文治武功都是上乘,但却唯朝廷和慈禧的话是从。他虽有洋务之心,可是朝廷说不干就不干了。虽有改革的心,慈禧要过生日了,就把军费给慈禧。他造钢铁厂、造学校、经营总理衙门、经营中国第一支近现代海军每一件都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没有一件事切实做到的。我相信李鸿章的理想抱负一定原不止他所做一切,但是他却从未想过从政治体制上进行彻底的改革。他虽圆滑精明,却没有张居正的魄力,没有王安石的胆识。特别是在他晚年,一直希望苟安一方,成就名节。难怪梁启超要在书中悲叹,以李鸿章之地位与才能,怎没有做出更好的事业来?从一个侧面来说,一个好人、才人,未必能做出大事业来。
二是"清傲"。李鸿章的"清傲"我个人认为,来自于骨力里想当一代贤相,而贤相的标准是对朝廷忠心,决不同流合污。李鸿章是圆滑的,但是也是清傲的。史书上记载,他树敌颇多,只因为只要他认定的事情都会去做,而且不管身后诽谤。因此,他得罪小人更多,以至于他的洋务运动也无法开展顺利。每每他有所失误,都有人上本参合。另一方面,他的清傲来自于他的外交。李鸿章的后半身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做一个外交官。可是他不明时局,还是以清朝为泱泱大国自居,在对待英、德、俄、日的使臣时,只想取利,却不想亲近学习。只以为谈判桌上有利可图即可,从本质上,他对外国蛮夷是看不起的。他仅认为中国之失败,只在于武器不如人,却没有看到在经济、技术、政治上的全方位落后。他建立北洋舰队之时,只注重武器上的更新,而忽略了战术和科技的更近。这才是造成北洋舰队失败的重要原因。
三是"结党"。此特点来自于他对朋友的忠,更类似于现在小团伙、小兄弟。他以淮军起家,对战斗过的兄弟格外照顾,在他对袁世凯的态度上就能表现出来,因为袁世凯的父亲曾与李鸿章共事过。另外就是对自己的兄长包庇,虽然晚年他与大哥两广总督李翰章有所不和,但总体上他对于李翰章的不法行为不加收敛。总以传统的一荣俱荣观念。从这点上来说,李鸿章此人是典型的中国古代官员,也是造成他身后,众多诽谤的原因之一。包括:敛财啊、包庇门人啊等等。
李鸿章此人的优点成就了起四十年晚清政坛的大佬地位。而他的缺点也造就了他虽有才能却不能最终改变清朝命运。可是这是李鸿章一人之故吗?
今天我打开书柜,翻起了《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从书里看到了《女娲造人》这个故事,于是我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这个故事是这样的:传说女娲也是人类的始祖,民间有些地区现在仍称她为祖姑娘,并经常去祭拜女娲。相传很早以前,天地之间只有女娲一个人。白天她面对着山川锦绣、鲜花经开的迷人景致,自娱自乐,飘然与名山秀水和万花丛中。可是到了黑天,她却双眉紧锁,独自一人感受着孤独与寂寞。她幻想着:要是能有一天,有好多人和自己一起观赏风景的话,哪怕是一人,该有多好啊!于是第二天,女娲就到小溪边,用黄泥一丝不苟地做起泥人儿,打算到了晚上和它说说话,好打发寂寞无趣的时光。惊奇的事情发生了:女娲刚做完了一个泥人,没想到那个泥人竟然朝女娲说:“妈妈!妈妈。”女娲被这喊声陶醉了,她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欣慰的看着眼前的情景,一种成功的喜悦使女娲有升发了无穷的力量。她接着又埋下头捏了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时间过得很快,女娲不知道捏了多少个泥人。她已经气喘吁吁,没有力气再捏泥人了。忽然一个新想法又掠过了她的头,女娲起身折了一根柳枝,沾满了泥浆,然后再甩了出去。天黑了,女娲筋疲力尽了,她看了看自己的周围,又看了看山坡上、溪水边站满了人,人山人海。女娲朝大家挥了挥手,然后,她把肩宽和肌肉健硕的人分做一部分,把他们叫做男人;把胸部比较丰满的人分做一部分,称她们为女人,并规定他们可以自由娶嫁,生儿育女。人类就这样一代一代繁衍了下来。我们长大了,记忆渐渐会被淡忘。儿时的玩、笑渐渐而被时间埋没了。可从不曾忘记的,却是这些让人沉浸于联想中的传说。女娲日夜兼劳,为了“人”这高贵而智慧的种类而付出着心血与汗水,使人感叹!
这些传统的文化在中国造就了不朽的回忆;这美丽而动人的情节锁住了我们的心;这些质朴而充满爱的故事,才是我们最值得珍贵,最值得留恋的啊!请保留着女娲的这种无私与伟大!女娲造就了人类,造就了这个繁衍生息的种类。这人类的母亲啊,又满载着多少的爱呀!
读完《波丽安娜》,我感到无比的快乐。
波丽安娜,一个快乐的小女孩,任何事在她眼里都那么值得快乐。因为她,姨妈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因为她,“怪人”显得和蔼可亲;因为她,病人改变了坏脾气;因为她,全镇人改变了看待“生活”的方式.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波丽安娜是怎样改变波丽小姐--她的姨妈的。
波丽小姐是一位脾气暴躁的女士。波丽安娜才来到她家几天,就犯了她几乎所有的禁忌:拥抱问好的方式遭到拒绝;因为没有纱窗,她打开窗户通风带进了苍蝇受到谴责;她的教育程度也不能让姨妈满意„„但在和波丽安娜相处的时间长了,波丽小姐渐渐学会了宽容,学会了快乐地“生活”。
让我们再来看看,波丽安娜是怎样改变彭德莱登先生的。
彭德莱登先生本是小镇上有名的“怪人”,上街从不跟人打招呼,也没有人敢跟他打招呼。可波丽安娜每次碰到他不但不害怕,反而友好地走上前去和他打招呼:“你好,先生。天气很好吧!”一句问候,展开话题。渐渐地,波丽安娜成了彭德莱登先生最好的朋友。彭德莱登先生变得热情开朗了。
波丽安娜还把快乐带给了病人。斯诺太太因为脚受了伤,要长时间躺在床上。她的脾气也因此暴躁起来。波丽安娜知道了,迫不及待地到了斯诺太太家,送她吃的东西,教她做快乐的游戏,帮她扎头发。做这些事,波丽安娜乐而不疲。斯诺太太因为好久没人陪她说话了,所以天天盼着波丽安娜过来。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章是:《游戏和它的玩家》。
当小镇上的人知道波丽安娜出车祸时,他们个个情不自禁的来到波丽小姐家,叫波丽小姐转告波丽安娜一些令人开心的事,希望波丽安娜能快乐起来。
寒假,我读了一篇题目叫《将军与蜘蛛》的文章,我被文中的将军的一次又一次不放弃的精神所感动。
我很佩服将军。在举世闻名的滑铁卢战役中,英国的威灵顿将军以很少的兵力对抗人数很多的拿破仑军队,交战六次,都被打败了,将军被迫撤退了。将军躺在一间简陋棚子的地上,准备放弃一切希望,他觉得再努力也无济于事了。正当躺着思索的时候,他看见一只蜘蛛在织网。蜘蛛经过十几次失败又一次尝试,终于织好了网。将军受到了这蜘蛛的启发,做第七次尝试——反攻,最后打败了人数、武器却优于自己的拿破仑的部队。
我读完这篇文章让我更加佩服将军:将军准备放弃希望,但还是最终站了起来。
而我在失败的字典一直走了很久,直到现在我读完《将军与蜘蛛》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失败就是成功之母,只要有信心和尝试的心,就可以成功。
我明白了这点,想想自己第一次的成功蕴含着不就是一遍遍的尝试吗?记得前一阵我要背一篇很长的课文,结果一直背到三更半夜,都背不下来。这时候我准备放弃了,妈妈陪伴着我,鼓励着我……我只好坚持着,背啊背,第十次,第十一次……啊,我终于背了下来,我高兴的上床上睡觉去了。第二天上学的路上我再次回忆那篇课文,课堂上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赞扬。自那次起我好像不记得失败和放弃是什么东西。
我一定要再多读一些像《将军与蜘蛛》这样让我们受启迪的好文章,这样的文章让我们一生受益。( 华亿通
敬爱的,亲爱的们,大家好。相信大家在里面看的书一定不少,我也不例外。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鼹鼠的河》,借此机会跟大家交流交流。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住在月亮河村名叫米加的鼹鼠的故事。他与众不同,整天想着要发明创造,自从他看见他的尼里整天要洗好多好多衣服,让人数都数不过来,米加很心疼,心想:我一定要设计一台鼹鼠洗衣机!于是,他就整夜整夜的设计图纸,终于有一天图纸设计好了,可是哪有零件安装呀!他想呀想,最终决定到到大城市里去买,他为赚足买零件的钱,他千辛万苦的学会了魔术,在的帮助下,他进了黑熊剧院表演魔术。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一年过去了,在这一年里米加认识了许多心地善良的朋友,他们帮米加实现了愿望,并把米加送回了。
理想的道路从来是不平坦的,那一次,我濒临崩溃,分数与平常的优异成了天壤之别。我可以实现我这么多年来为之付出的梦吗?我落下了悔恨的泪。
从此,在路上,在家里,只要一有机会,我就更加努力地听、说、读、写,全身心地投入英语的世界。有志者,事竟成。终于,下一场大考,我曾经的光辉又闪烁重现了。
记得在无涯的边,我放飞了一盏孔明灯。看着在手中那样明亮的一盏小灯,渐渐消失在天际,我释然了:只要付出了行动,梦想也近在咫尺。
在此岸,我放飞梦想,努力并坚信着:在彼端,我一定能够收获梦想的金苹果。
每当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三字经》里的“若梁灏八十二对大廷魁多士”这一片段。它告诉我“成事贵在坚持!”
“若梁灏八十二对大廷魁多士”这一片段资料讲的是:宋朝有个梁灏,在八十二岁时才考中状元,在金殿上对皇帝提出的问题对答如流,所有参加考试的人都不如他。
一个人光有才华还不够,还要有对自己梦想,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坚持才能取得胜利。正如梁灏一样,多次科举都未果。但是,他在没实现自己的梦想的时候,并没有从此一跌不振,放弃追逐自己的梦想。而是,重整旗鼓,再度参加科举,直到考中状元。正是他那份梦想的力量和那份坚定执著的精神,最终才有考中科举,在金殿上对皇帝提出的问题对答如流,所有参加考试的人都不如他的场面。
梁灏的对梦想执著追求的精神使我想起了爱迪生这位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在寻找适合做灯泡的材料时,一次一次地试验,一次一次地失败,试验了1600多种材料没找到适宜的材料。应对失败、挫折、他人的冷嘲热讽他仍不放弃,之后,找到了适宜的材料即钨丝做灯丝,成功发明了灯泡。让灯泡走进了寻常百姓家。爱迪生和梁灏一样,对梦想总是那样坚持追求。让我再度相信“成事贵在坚持!”
《三字经》里的“若梁灏八十二对大廷魁多士”这一片段给了我这样的一个启示:有志者事竟成,凡是立定志愿,只要坚持不懈,努力去做,是务必会成功的。
最近读了苏霍姆林斯基的《怎样培养真正的人》一书,作者从更高的道德理论形式,把关于善与恶、义务、奉献、尊严、荣誉、良心、自由、责任心、公民的觉悟等一系列纳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理论问题的结构之中,涉及内容范围广泛,虽然年代已久远,但教育是相通的,还是有很多可以借鉴学习的地方。
读苏霍姆林斯基的书,我们能强烈感受到他是一个崇高的有爱的大写的人,作为一个教育家,他对教育的贡献功不可没;作为一个人,他也绝对是个献身共产主义事业崇高的人,当然,从读过的他的书中至少我们是这么感受到的。站在教育的角度来讲,他是一个心中时刻充满爱的教育人,他曾说,有爱的教育才是丰满的真正的教育。我想,是的,这是终极的结果,如果教育人士都报以爱,那么其实现在教育界出现的一些问题都不会存在。教师不光要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做人,尤其是能具有感受到别人的爱心的能力,进而才有可能把他培养成为一个真正的有爱心的善良的人。如果我们的教育仅仅是停留在讲课,听课,辅导,选拔,从而忽视了学生情感的培养,那么,我想我们的教育也是可怕的,机械的。想起一句话,小学重态度,中学重品行,高中重品质,大学重成绩,将来重选择。教育没有回头路走,在一个人小时候就应该在其思想情感上加以引导,才能在之后的生活中更有责任和担当。
书中有很多不错的观点,想在此分享一些。你周围的人们,包括你的亲人、亲近的人,甚至完全不相识的人,他们都在品评着你的行为举止,你的整个道德面貌是善还是恶,他们都在看着你身上好的,或者不好的东西。那些比较好的东西往往成为我们生活的准则,可是,这一点常常不被察觉。然而坏的东西却往往在周围的人中引起注意。永远要考虑到:你周围的人比你有修养,这样,你在人际关系的世界里就比较好处。这样做,就要培养严格要求自己、自我监督、对自己的坏毛病不妥协的品格。一个人怎样对待别人的批评和责备,这能反映出他的道德修养和素养。要善于理解和感受到在对你的行为进行责备中,会有一种正义感的流露,没有这种正义感就不可能有一般的幸福。谴责不会给你带来欢乐,但是你应该去感谢它,原因是它可以救你,使你不至于堕落。一个最大的简直难以忍受的不幸,就在于老师在于同学谈话时常常先带情绪。这样一来,老师就给学生留下一个印象:老师的个性不招人喜欢,学生还会觉得,除了他个人的行为本质之外一定还有一些其他的原因促使老师找他谈话,因而这种谈话会使学生感到委屈,也会使老师不信任学生。凡是委屈和不信任相冲突的地方,那里必然产生对立情绪;老师本想制止学生的坏毛病,而结果适得其反。如果你本人不能逼迫自己,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即使给你派来一百位老师,他们也是无能为力的。如果一个人靠他人逼迫自己去学习,靠他人逼迫自己去劳动,靠他人逼迫自己成为自己父母的好儿子,成为自己孩子们的好父亲,这种人就会成为社会的异物,因为社会的精神和本质就在于创造。
最近我把《万历十五年》重看了一遍,当然还没看完。我就看了三章,可是这三章让我明白许多,也让我明白了黄仁宇先生在《万历十五年》里极力想说的观点。
1、道德与法律的位置,也就是儒与法的位置。自从秦朝因重法而灭亡后,自西汉以来,各朝都开始任用儒生。但是治国不能光靠儒家的道德观念,还是需要法家的,于是明儒暗法这一治国之道诞生了。但是一直以来儒都是高于法的,也就是说道德是高于法律的。这一点到了明朝最为显著。明朝的官员遇到法律所不能包括的案件时,是在用道德观念来判定对错,而明朝的道德观念是被朱熹的四书概括的。海瑞的斟酌标准里就非常强有力地表现出这一点:
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
这样就算有一些事依靠道德观得以解决,可是法律上的漏洞一味去用道德观填补,没准有一些没有道德观的官员回去钻法律漏洞,以图私利。但是如果让法律高于一切,就会造成像秦朝的短亡。更何况,无论制定法律的人想得多么面面俱到,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法律肯定会有漏洞,这个时候又没有道德观,社会将会更加腐败。只有让法律和道德齐头并进,社会才会和谐。可是自秦朝以来,各朝统治者怕蹈秦之覆辙,所以致使儒生目空一切。
2、文官集团的弊端。由于天下所有的事情不可能都让皇帝过目,所以各朝统治者创建了文官集团,就是为了解决问题,可是久而久之,统治者们发现问题本身就是文官集团。但是这个时候要改是不可能的了,因为文官集团这个制度已被天下有学之士所接纳,如果彻底改变,天下人都会说统治者无道,局部改变又无济于事。文官集团的问题出现在哪里呢?科举制度。
如果想入朝为官、名扬天下,这缺不了祖父的生财致富、父母的辛苦养育、妻子的贤淑达惠、老师的辛勤培养、朋友的鼓励加油、考官的欣赏录取、上级的提拔教导等等等等,所以说一个人当官之后都要回报这些人,可是明朝官员的俸禄仅够温饱,与实际脱节,就算俸禄可以维持小康,但是不够回报帮助他的人。所以要收常例,有良心的人就收一点,没良心的就会造成苛政。这全看当政的人的品行。所以张居正想改革,最后措施全部作废;申时行和稀泥,最后虽然使明帝国苟且残喘,可还是阻止不了帝国的衰亡。
如果真的想改变这一状况,还是需要林达所提出的“平衡与制约”。
当然,《万历十五年》里对封建社会制度的看法远不止这两条,还有许多的侧面描写和一笔带过的东西,如:重文轻武的利与弊,愤青的不顾全局等等等等。这里我就不多说了,如果想全面了解,就去看一下《万历十五年》吧。
作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女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穴;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作为家长,我深知激发孩子读书的兴趣,从小培养好的阅读习惯的重要性。
从儿子上幼儿园大班时,我就有意识培养他喜欢看书的习惯,经常带他买一些带画册的短篇故事书看。那时,他认识的字不是很多,但自己拼着拼音还读得津津有味的,用不了两天,一本书就读完了。
自从上了一年级,可能课业负担加重了一些,我发现孩子阅读的兴趣不怎么高。老师提倡的同学之间交换读的书,有时候在手里一个多星期也不拿出来读一次。有时候爸爸会强制读,但看起来很不情愿。
后来问孩子,他说有些字不认识,觉得难就不想读。于是每天吃完饭,我都陪他读半小时左右,儿子都是叫我读一段他读一段,读书时我会注意恰当的语调,注意有感情地朗读,读到慷慨激昂时两个孩子会忍不住哈哈大笑,他还要求我录下来发到班级的QQ群里。
每读完一篇小故事,我就试着叫他讲出来我听,其实我感觉这样效果还是不错的。但有时候自己工作累了,也得过且过,所以儿子的读书一直是断断续续的。就这样坚持了两个月左右,期末考试前去书店买试卷,自己有看中了一本绘本故事《神奇的校车》,买回来以后,自己有空就拿出来读读,这叫我意识到对孩子的要求是不是过高了。带拼音的和带图的不用我催,自己就拿出来读了。前几天和刘老师在群里交流,才知道孩子的兴趣其实没被调动起来,每次从学校交换回一本书,我就逼着他读,反而适得其反,看书的热情不是很高。
从陪伴孩子读书的至今,我发现以下几点至关重要:
一、 阅读贵在坚持,特别是家长要以身作则。
不管工作多累,我和爸爸也要尽量多抽出时间陪孩子读书,其实每天有30-40分钟就可以了。
二、 顺应孩子的心理特点,选适合他的书。
以后买书的时候,尽量给孩子提供一些内容丰富有趣、情节符合孩子想象和思维特点的图画书,调动起兴趣以后再逐渐加大难度。
三、 在和孩子共读的过程中要进行适度的引导。
刚上一年级,孩子对一些事情的认识还不够成熟,
我们要适时加以引导,每件事应该怎样处理是对的,叫孩子通过读书养成好的生活和处事能力。
四、批评少一些,鼓励多一些。
每次觉得孩子做的读写绘不符合我的审美观,就得批评一顿,然后重做。以后尽量多一点鼓励,这样孩子才会有成就感,才会有读书的欲望。
以后,我会不断改进培养孩子读书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激发孩子读书、求索和认知的热情,让孩子多读书、读好书,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在读书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如这山间清晨一般明亮清爽的人,如奔赴古城道路上阳光一般的人,温暖而不炙热,覆盖我所有肌肤。由起点到夜晚,由山野到书房,一切问题的答案都很简单。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贯彻未来,数遍生命的公路牌。”
最近《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的电影上映了,我在这之前把张嘉佳的书读完了,但是电影我却没有看。不过看了预告片,电影讲述了三段爱情故事,虽然结局并不是圆满的。但是每一个人的爱情或许炽烈抑或平凡,但是都足以刻骨铭心。
看别人的爱情总会觉得相爱的浓烈,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却不能相携到老。我总是期盼可以谈一场不分手的恋爱,彼此白头偕老,然后现实总是很骨感,到现在都没有谈一场真正的恋爱,遇到一个如你一般的人。
看多了圆满的结局,却对现实的不圆满感到遗憾。平凡的世界里总会上演着各种不同的悲欢离合,平凡的我们都需要在现实中不断去经历。无论是亲情还是爱情,我们都期望团圆的结局。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相遇即是缘,分离也是缘,缘聚缘散终有时,“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这世界有人的爱情如山间清爽的风,有人的爱情如古城温暖的阳光。但没关系,最后是你就好。”
往事随风,“回忆不能抹去,只好慢慢堆积。岁月带你走上牌桌,偏偏筹码是自己。”为了爱情奋不顾身的茅十八,猪头,踏上了这一趟爱情的列车,便倾注了自己所有的热血。“你燃烧,我陪你焚成灰烬。你熄灭,我陪你低落尘埃。你出生,我陪你徒步人海。你沉默,我陪你一言不发。你欢笑,我陪你山呼海啸。你衰老,我陪你满目疮痍。你逃避,我陪你隐入夜晚。你离开,我只能等待。”
如果再见不能红着脸,是否可以红着眼?
本人最近在看周国平的《人生哲思录》,并不是我刻意变得深刻了,而是因为这几天身体有些不适,于是就不上网,也不玩游戏,现代人没有电脑就特无聊,便找找消遣的杂志,没把杂志找出来,倒把这本书翻了出来,这一翻,我才知道,我错过了一本怎样的好书。
这本书是我在广州深圳八卦岭那个小小的书城买的,上面的扉页边角下,有我用纤细的圆珠笔记录着"购于20__.7.16日,有雨"的字样,我似乎忘记了在四年前那个有点蒙蒙细雨的下午是怎样的因缘拿起了这本书,也忘记了是怎样的购买冲动买下了这本书,总之四年来,我从来,没有翻过它,而它也静静的陪着我,从八卦岭到布吉,从深圳到南宁,它陪着我搬了10多次家,直到我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家,它也终于安定下来,睡在我衣柜最底下的抽屉里。
当我把它翻出来,非常的好奇,不敢相信是自己买下了这本书!这是怎样的书呢?浅灰色的封面画着零星的几枝枯枝,简单而不耀眼的封面,有种淡淡的从容在里面。打开目录,上面写着这是一个探索境遇与心情,困惑与觉悟,执着,自我发现等等的书,是关于人生境界生活质量的书,是一本在我那个年龄看不懂的书——现在,我竟然发现自己可以读的明白了,有时候,它说的'一些话,就象从自己心里走出来的一样,我会对自己说,对了,就是这样,就是这个意思,它怎么跟我想的一样呢?
也许,这是一本年轻的自己买给未来自己的书,是因为相信自己经历了许多的事情,会拥有了足够的感悟和阅历,会拥有足够的智慧来与它共鸣,当我在阅读的,我感受到了自己的灵魂在精神世界里自由的飞翔,仿佛整个世界都不在喧哗,我很喜欢这样的感觉,如果可以,我希望能读到更多好的书,今后少一点玩无聊的游戏。
前段时间读法国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主人公艾玛不断地追求爱情,屡次出轨而导致家破人亡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女人是如何一步步堕落,一步步走向死亡。是虚荣?是叛逆?是放荡?回忆小说情节,艾玛是一个爱幻想爱做梦的女人,当包法利先生向艾玛的父亲提起婚事的时候,听到的回答是“我不能马上回答你,你今晚在楼下等半个时辰,如果看见窗户的灯是亮的,就表示艾玛同意了”,没有深入了解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只因为艾玛还未成熟,她期待美好的爱恋。但事与愿违,包法利先生是一个平庸的人,固执木讷,没有浪漫,没有激情。“在她的灵魂深处,她一直等待着发生什么事。就像沉了船的水手,遥望着天边的.朦胧雾色,希望看到一张白帆,她睁大了绝望的眼睛,在她生活的寂寞中到处搜寻”。
他们在乡村生活了一段时间,可艾玛的精神生活却非常空虚,平淡的婚姻生活并不像她想象的美好。新婚之后的寂寞,迷茫,无聊,使她对感情生活的向往,对自己婚姻的某种悔恨和生不逢时的想法时刻迸发,如小说写的“爱情仿佛是一只玫瑰色的大鸟,只在充满诗意的万里长空的灿烂光辉中飞翔;可是现在,她也不能想象,这样平静的生活,就是她从前朝思暮想的幸福。”
于是,当莱昂赶着马车来到小镇时,艾玛动心了,莱昂不俗的谈吐,绅士的风度,勤奋踏实的工作态度,深深地打动了艾玛,他们努力寻找共同语言,从文学,从音乐,一步步相互试探,就像是精神式的柏拉图的恋爱,他们都保持着道德的原则,不敢越界。本以为艾玛就这么和莱昂发展下去,可镇里的议论纷纷,莱昂家里的催促,莱昂走了。只剩下艾玛的郁郁寡欢与等待。
如果将艾玛对爱情的追求看做一只风筝,那么莱昂就是牵着风筝飞翔的人,当莱昂离开,风筝断线,摔在地上,艾玛的心不是一蹶不振,而是更加努力寻找飞翔的快乐,她渴望飞的更高,飞的更远!欲望就是这样慢慢积累的,就像给饥饿的人一口面包,结果只能是想要的越来越多。
命运好像给了艾玛一次机遇,罗多尔夫的到来,给了艾玛希望。罗多尔夫是典型的花花公子,流连于众多女人中间,他看中了艾玛的年轻美貌,艾玛看中了他的英俊潇洒,甜言蜜语。小说有个很讽刺的情节,他们挑选的约会地点不是罗多尔夫的木屋,也不是艾玛喜欢散步的树林和花园,而是一次农业展览会的会议厅里。其间,罗多尔夫对爱玛的甜言蜜语式的语言攻势一直被大会主席的讲话所打断。虚伪的爱情誓言和表白就和令人发笑的“公牛”“种子”“奖章”“粪池”一类的话语完全并列在一起。从此以后,艾玛偷偷与情人约会,甚至为了准备约会的服装,饰品,礼物等,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负债累累,最后在悔恨中自杀。
我第一次看这部小说时,很讨厌艾玛,觉得她属于红杏出墙的类型,不符合伦理道德规范,但是,随着我对西方文化的慢慢了解,对人性的逐渐探究,现在,可以很释怀的谈起艾玛的故事,甚至可以站在艾玛的角度,重新审视《包法利夫人》。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狗牙雨》的书,其中有一个故事让我的印象非常深刻,名叫《大水》。
这个故事主要讲主人公漂儿所在的小城被大水堵住了,他碰见一个修手风琴的人,他和这位中年人一起在小城里,来到饭馆吃饭,这家服务员不愿理他们,他们只好换个地方吃,最后他们分别了。
我觉得其中的主人公漂儿非常的可怜,因为他的父母在这次大水中和屋子一起被埋了,我觉得其中的中年人非常得有骨气,因为他不管怎么穷,他还是坚持下来了。我觉得其中的女服务员非常得坏,因为她只服务富人,对漂儿的叫唤置之不理,我真想对她说:“富人是人,穷人也是人呀!”
我从中明白了三个道理,一是富人是人,穷人也是人。二是作为一个人,总得有一项本领。三是人不能只知道吃苦,而不知什么是享受,你可以有一天有了钱,像大亨那样住进豪华饭店,哪怕第二天只能喝白开水,但我们一定珍视痛苦。
在红土风扬的非洲,可以看见一个歪歪斜斜的架子上有一架用废品建造的破旧风车它在快速的转动。风车能发电,连接它的小灯泡闪闪发光。它照亮着整个非洲,也承载着一个男孩子的希望——他的名字叫威廉.坎宽巴。
《驭风少年》讲述的便是这么一个故事,这是一本真人真事的自传体励志小说。他出生在一个饱受饥荒瘟疫,一个玉米粒都被人捡的干干净净的年代。饥饿像一个怪兽,把一半的人推到了死亡的边缘,但是他却用坦然、带着微笑去面对生活,他经历着无数的困难,但每次失败后,“希望”这个词又从他的心理由然升起,这让我想起了著名的科学家诺贝尔,他同样经历过无数次的困难,不顾自已的生命,不顾家人的反对,依然朝着自己的梦想去拼搏。这让我深深明白,在生活还是学习上无论遇到多大的挫折,心中依然充满希望和梦想,用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我想这就是伟人和普通人最大的区别吧。
退学后,他并没有像我们一样放弃,而是朝着更高的方向奔去,他不在乎同学的嘲笑,每天在废品场收集他的宝贝,经过多次疯狂的实验,终于造出了自已梦寐以求的风车。如果换做是我,退学后哪有心思会去造风车,只能唉声叹气,又怎么会顶着种种压力执着的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想想暑假的游泳,胆小害怕的恐惧心理,就差点让我退缩,甚至想要放弃,对比主人公我真心感到惭愧。我被主人公那种十足的信心、坚持不懈的精神所折服。
他用微笑对待残酷的现实,用希望面对生活,既使有一天他会落泪,泪也会被风儿吹得一干二净,他真诚善良、乐观的心理,才造就了风车。我为他那种执着的精神所感动,也因为他在如此环境下还有希望和梦想而心生敬佩!
曾经以为,自己明白了美丽的真谛;曾经以为,美只是一种纯粹的客观存在;曾经以为,美是冷峻而遥不可及的;曾经以为,美便只是那秋日梧桐静静散落的身影。镜中花,水中月,需要静静地欣赏……
浮华的城市,斑驳的光影,阑珊的灯火,如昼的黑夜,喧闹的人群。眼前的一切,让我迷茫、困惑、矛盾。美在哪里?是柳永的杨柳岸,还是太白的杯中酒?是如水宁静的月光,还是午夜梦回,故乡依旧的悠然?于是,走进《美的历程》,走进美的记忆,感受美给予心灵的寸寸温暖,完成了心灵一次矛盾而充实圆融的洗礼……
鸟瞰着美伴随着实践流淌年华的痕迹,渐渐发现,美是有生命的,她打开了每个时代的灵魂,她给予人们感性自觉与理性思考。渐渐发现,她拥有深厚的生命厚度与长度,她播撒智慧的光芒让人性在天地间闪耀。渐渐发现,庄周梦蝶那刹那的微笑,是孔子忧天下那沉重的脚步,是那高山流水的绝唱,是敦煌的飞天,是魏晋的风度,是盛唐的青莲,是梦断红楼后的苍凉与寂寞。真正的美是让人的灵魂颤动。她带给人心灵的不仅仅是那短暂的快乐与幸福,还有那记忆深处弥漫飘逸的一缕芬芳。
陡然发现自己对美的认识的浅薄,只看到了美的'表面,却忽略了美的本质,忽略了美带给人心灵的如生命扎根般的永恒感动。美一直就在我们身边,她来自于生活,却高于生活。温暖而惬意的美,需要知己般的聆听与理解,需要生命的空间去容纳,需要用整个时代的生命厚度去衡量,需要用真诚透明的灵魂去感知。生活给予美以生命,美给予生活以感动。
《美的历程》终于让我明白,真正的美是需要人与自然的交流与相互和解,需要从生活的点滴中去仔细品味的。真正的美是需要在如镜的心中才能看见,同事看见自己的内心的感动。从《美的历程》中,我读懂了生活,读懂了美那澎湃无限的生命力正是来自于生活,而这种生命力需要我们用对生命的热情去感知,只有这样,美才能在眼前升华,真正得富有一种动态的美感与生命的力度,而不是静止虚无、沉默寂寥。
一刹那的感动,在千年风霜中永恒……我浮躁的心终于安静下来,窗外露台的一角有紫藤萝在柔风中轻歌曼舞,那随风飘摇的律动如生命的呼吸与吐纳,于这林立的楼宇间,澄澈、绚烂、惊奇,原来美可以在任何一个角落任何一个时间的流里阴滋暗长,只因爱美的心,生命的力,温暖的情。
《雄鹰金闪子》是作家沈石溪的代表作,文章主要描写的是两只雄鹰的故事,其中一只叫金闪子。不过这本书让我沉迷的并不是金闪子,而是孔雀的故事。
有一次,作者养了两只孔雀,一只雄的,一只雌的。到了繁殖期,雄孔雀和雌孔雀在一起生下了五只小孔雀。第二年春天,又到了繁殖期,可就在前几天,一只野猫闯入,想吃小孔雀。原本雄孔雀应该保护雌孔雀和小孔雀,可这只孔雀爸爸却只顾自己,跑到高处避难去了,结果可怜的小孔雀被吃了一只,当野猫还想再吃雌孔雀的时候,作者赶紧拿起挂在墙上的弓弩将野猫射死了。因为作者的这只弓弩上粘着孔雀毛,所以看起来就跟一只雄孔雀似的。从那以后,雌孔雀再也没有理会那只自私的雄孔雀,而是喜欢和弓弩一起玩。作者怕雌孔雀一直误会下去,无可奈何地将弓弩上的孔雀毛拔了下来,可谁知雌孔雀啄下自己的羽毛,用血粘在了上面。
我阅读完这段故事,不禁为雌孔雀的精神深深感动。它在危险时刻,不仅没有像雄孔雀那样贪生怕死,而是不顾自身安危保护着自己的孩子,更可贵的是当它看到自己的救命恩人——弓弩的羽毛被作者拔下来后,它用自己带血的羽毛粘上去来报答恩人。所以说,世间最贵是真情,连动物都懂得真情回馈,我们更应做一名知恩图报的人。
去年旅游时见妈妈在看《飘》,于是,等到旅游结束后,我也看了一遍。
故事的主人公是美国南部塔拉庄园的庄园主的长女——斯佳丽·奥哈拉小姐,小说首要讲她从5岁到28岁所历程的一切,这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只是她从不想用脑子思考,在我们看来显得有部分笨,但她并不蠢,她了解自我想要什么,然后用心去争取,只是因为她不太用脑子思考,又十分的任性,另外也不中意学习,往往只看到表面,而看不到事的本质,使得她从一开始就使自我迷失了方向,当她真正思考了解这一切时,她却已经流失了她所拥有的一切。
我很为斯佳丽感到惋惜,我对斯佳丽的总结是:她很精明、有坚强的毅力、有顽强的斗志、有反抗的精神、有勇气和自我的命运抗争,缺点是:固执、任性,她不是一个好妈妈,没有很好的照看自我的小孩,实际她也是一个小孩;她因为太年轻了,始终看不透事的本质,不中意思考,而这些则注定她悲剧的一再产生。
斯佳丽的悲剧告诉我们,要珍惜你所拥有的,不用对不实际的东西抱有幻想,到头来,你什么也得不到,就象玫兰妮临终时对斯佳丽所说的,“好好对待瑞特,他是真心爱你的。”
这本书里我最敬佩的人物也是玫兰妮,一个被斯佳丽看来及其平庸并且不漂亮的女性,当我看到她快死的时间,真为她难过。玫兰妮是一个只看一个人优点不看其他人缺点的人,哪怕一个人仅有一点点优点,她都会将其放大,认为是一个好人,即使她身材瘦小,弱不禁风,内心里却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她非常精明,博学,却从不在人面前显露,面对自我的丈夫阿希礼的懦弱和不切实际,她用一颗包容的心对待他,从不指责自我的丈夫,她能够看到事的本质,这一点斯佳丽永远也比不上她。我很赞同瑞特船长对她的评价,我非常中意这个人物,即使她不是故事的主人公,但其无与伦比的人格魅力,令人总也忘不了她。
一本好书不仅可令看到里面凄美的爱情故事,还可令看到当时美国上流社会的社交方式,以及他们的礼仪,还有当时美国战争年代群众的处境,,好书真的可令给人以启迪。
这本书是简·奥斯丁的。我非常喜欢她的另一本 书%26lt;傲慢与偏见%26gt;.我觉得她的书的情节跌宕起伏,让我似乎读了一点就再也放不下了。所以,一看到她的这本%26lt;理智与情感%26gt;就不得不 放下了正在读的%26lt;包法利夫人%26gt;.还好,我的选择是对的!这本%26lt;理智与情感%26gt;似乎带给我太多的意外了。我从没想过,小说的剧情还可 以是这个样子的。当然,我更喜欢作者本人。知道吗?从这本书里我所感悟到,或是学到的格言就是: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
不是吗?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理智的姐姐和一个感性的妹妹。最终妹妹还是因为在爱情上受到了无限量打击,随后,终于明白了,理 智是很重要的。最后,他们都找到了爱他们,也是他们所爱的人。过上了美满的生活。这个与许多当时英国的小说不同,他们都在用悲惨的结局去抨击当时社会的险 恶的时候,简·奥斯丁去却塑造了这样一个圆满而让人向往的结局。当然,就因为这,在看完其他人的小说的时候,你会觉得,当时社会的肮脏与腐朽,甚至,你会 怀疑,世界上是否真的有最圣洁无私的爱情的存在。可是,当你看完简·奥斯丁的作品之后,你的那种消极心态,就会被作者的魔法赶跑了。
我相信,作者同我们一样。不愿去承认,也不愿用黑色幽默去讽刺爱情。她试着用良知和美好的结局来唤醒人们的渴望,来教导我们,要善良。要相信,爱情真的存在。
看了《水浒传》中的《景阳冈武松打猛虎》,有很多感触和收获。
我了解到:宋武是个英雄,但他是个直性子,总是一个人去,不听别人的劝告,任自己胡来;此外,宋武是一个骄傲的人。他们说那天,宋武喝了很多酒才过了山,餐馆劝他不要过去。最近,一只大老虎来到山上,但宋武不听,说餐馆骗了他,坚持要过山。当宋武读完封印清单时,他意识到有一只老虎。他本想转身回酒店,但又怕被掌柜笑话,于是硬着头皮去找刚!宋武的大胆和勇敢的英雄主义可以从这里看出。
在这篇论文中,《宋武打虎》写得简洁而生动。“据说很晚了,宋武看见刀刃来了,只闪了一下,然后在刀刃后面闪了一下。看刀片后面的人是最难的,于是他把前爪放在地上,抬起腰胯。宋武一躲起来,就躲到一边去了……”这段话的动作描写生动具体,用词准确恰当。它不仅让人感受到老虎的凶猛,也让人感受到老虎虽然凶猛,但毕竟没有人聪明,恰恰体现了宋武的智慧和勇气.
在阅读全文的同时,我最深的感触和收获是: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只有不努力!在一个遥远的时代,宋武能够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杀死一只老虎。如今,科技飞速发展,虽然我们会面临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但如果认为“宋武打虎”还能成功,有哪些困难是我们不能克服的呢?我坚信:只要我们的目标是正确的,我们就应该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去努力!努力!再努力一点!那么,“不可能”就一定会变成“可能”!
以前我是一个很骄傲、很爱炫耀的孩子,从不懂什么叫谦虚,就拿一个故事来说吧!
一次,我的作文被刊登在校级刊物上,我高兴地告诉了父母让父母分享我的欢乐。他们听了后不住地夸我,但也不住告诫我:不能骄傲哟!我哪里能听进去,因为我早已被骄傲给驾驭了!
就在我兴奋的同时,我的性格也有了极大的变化变得更加骄傲、暴躁了。一有在比谁的作文写得好时,我就在他们比面前炫耀,若不顺心便发挥出我暴躁的脾气;和同学们聊天时也会炫耀我的光辉史我就和同学们比了下去,最终到了一个朋友都没有了,我心里却想:不就是妒忌我作文写的好吗我还不想和你们在一齐呢!从此我骄傲成了瘾,暴躁成了性,一发不可收拾。直到有一天,我彻底改变了。那次测验,我原本以为只要一动笔,就能写出一篇文章,可是我错了,上午两节课,我居然才写出了一个题目几句话,结果可想而知,我不仅仅受到了教师的批评,还受到了父母的教育。其实,他们都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呀!记住一句话满招损,谦受益千万不能骄傲啊!我就不名其中的含义。
自从我校掀起了诵读《国学经典诵读》的活动,我也进取地参加活动并被《国学经典诵读》里的一桩桩,一件件动人的故事所陶醉感染。异常是冯异的谦逊把我给震撼住了。他被大家称为大树将军,他自幼好学,率领的军队有规矩,为人谦逊。异常是每次将军们围坐争功领赏时,仅有他从不居功自傲,总是只身一人坐在大树下思考战斗的经验和教训,正是因为他与众不一样的作风,才有了大树将军的美名。而刘秀发现他的行为习惯与作风之后,就更器重他了。我从这个故事中明白了许多道理,如: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也。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些道理不但使我学会了戒骄戒躁,并且还让我学会了要厚物载德,更要有一颗赤子之心。
这本书不仅仅使我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小皇帝,变成了一个勤劳的忠仆,还让我明白了中国的一句古语百善孝为先的含义:仅有孝才能推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做一个让人尊敬的人。此刻我已学会了为劳累了一天的爸妈端上一杯清香的茶,为奶奶端上一碗热腾腾的米饭,并且学会了做饭,洗衣等家务活,为父母减轻了一半的负担。
《国学经典诵读》这本书使我与骄傲绝交,与暴躁断绝,最终又让我走上了正直、谦虚、诚实与爱国的人生征途,大家都来从这本书里感悟真谛吧!
巴金笔下的《家》描述了一个五四时期封建的大公馆里。在这个大家庭里,有个三兄弟,姓高,名叫觉新,觉民,觉慧。高老太爷是这个家庭的。三兄弟都有着创新的的精神。
大哥觉新是一个忍受者,他虽然有着新思想。他是这个大家庭的长孙,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他被剥夺了学业与爱情。待父亲去世之后,家里的重担子都落到了他的身上。他只能默默地忍受着,忍受着家庭里任何命运的不公,忍受着自己心爱的梅表姐默默的守寡而不能陪伴在她的身边,忍受着爷爷的任性妄为……他只是一个忍受者,仅仅只是一个忍受者。
和觉新比起来,觉民就比较开放多了。他和弟弟觉新一起接受西方文化知识的熏陶,有着先进的思想、昂扬的斗志,是新时代的新青年。不久后,觉民爱上了张太太家的女儿,琴。琴是高家亲戚里面最美丽、最活泼的姑娘,她也是一个有着理想、有着抱负的勇敢的新青年。觉民白天忙着功课,晚上按时去琴那里教书。
觉慧是这三兄弟中批判与反抗意识的一个人,也是当时社会进步青年的典型代表。他是一个“人道主义者”,平等地对待各个阶层的人。
最后觉新终于领悟到了是旧的制度、礼教和迷信夺去了他的青春、他的幸福和他的前途。他意识到了这一点,而他又不能够抵抗这一切,他只有绝望,只有痛苦,他就此醒悟了,同二弟觉民一起,助三弟觉慧终于逃离了这个家,使他们被束缚着的家,到上海去一面求学一面从事进步的革命工作。
我认为觉新,觉民和觉慧就是现在社会中三个不同的人群。觉新就相当于社会中刚刚毕业求职的大学生们,他们不停地去聘职,而他们只能听公司老板的命令。对于这些,他们只能默默地承受,他们不敢对老板倾诉,也不敢反抗,他们就像觉新,在这个大公馆里面,不敢说话,不敢反抗。觉民觉民就像现实中的中年人,非常稳重,成熟。而三弟觉慧就像冲动的青年,不顾后患地去追求。这样虽好,但是不顾后患未免表现得太冲动了。
《家》是巴金的著作,是《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封建社会中旧制度的无情,它给我的印象很深。
巴金说:“我不要单给我们的家庭写一部特殊的历史,我所要写的应该是一般的封建大家庭的历史,这里面的主人公应该是我们在那些家庭里常常见到的,我要写这种家庭怎样必然地走上崩溃的路,走到它自己亲手掘成的墓穴。我要写包含在那里面的倾轧、斗争和悲剧。我要写一些可爱的年轻的生命怎样在那里面受苦、挣扎、而终于不免灭亡……我写《家》的动机也就在这里。”
看了《雪柿子》这本书之后,我非常感动。其中有八个小故事,最激发我兴趣的是第一个小故事雪柿子。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枯荒的小村庄,由于非常干旱,庄稼颗粒无收。冬天到了,寒冷无比,各家各户粮食都所剩无几,树上的果实也全部采完了,河里的小鱼和天上的小鸟都瘦的只剩下皮包骨了。还有些粮食的人家也只能每天喝一碗稀粥,说是稀粥,其实只是汤里面放几粒米而已。有一位少年树鱼为了上山寻找食物,一不小心摔进了一个山洞,无意间发现了一颗长满果实的柿子树。树鱼数了数树上的果实一共有三十六个,他就告诉了小伙伴们。他们饿了就经常看看这些柿子,就觉得饱了。一天,树鱼想去摘一个柿子吃,却发现桐子早已在树下了,他对桐子说:“你摘一只吃吧!”桐子说:“不用了,我不饿,只要看着就行了。”然后,他们俩人就抱在一起在树下哭了。我想:他们俩个人明明都很饿,心里很想吃,但为了村庄里的人忍受着饥饿、抵抗着诱惑,就放弃了这个念头,他们俩个是我学习的榜样。丘石儿一家人为了生存下去,他父母带着丘石儿去西方乞讨粮食。这时候,树鱼和他的小伙伴们却摘了一个柿子送给了丘石儿。这体现了树鱼小伙伴们的纯真善良,也反映出柿子树给他们带来了生存的希望,让他们更有信心战胜饥饿。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们更应该珍惜粮食,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细读鲁迅先生的《琐记》,有回味童年的闲事,有上学时的杂事,看似琐碎,却记录了他的成长历程和离家求学的经历。
鲁迅先从家乡写起,回忆儿时那看似和蔼却是坏心眼的衍太太,他通过三件事来写出描写衍太太,一是,我们在冬天吃冰被沈四太太发现,结果让母亲听到被骂了。
而衍太太不但不阻止反而鼓励他们;二是,他们在打旋子,衍太太先是在一旁鼓励记数,但当阿祥跌倒后,衍太太则从一个“好人”瞬间变成了告发他们的人;三是,在父亲逝去之后,他去衍太太家闲聊,无意中说起缺钱,衍太太就怂恿鲁迅去偷母亲的钱,还在外面散播谣言,并夸大其词,结果使得鲁迅只能离家求学。
鲁迅先生通过生活的琐事把一个面善心狠的衍太太描绘的活灵活现,这不免让我想起平时对我“凶神恶煞“的父母来,现在我明白了,真正的爱并不是放任自流,而是严厉的管教和及时的指正。
因为流言蜚语,鲁迅背井离乡去南京求学,“那时为全城所笑骂的是一个开得不久的学校,叫作中西学堂,汉文之外,又教些洋文和算学。
然而已经成为众矢之的了;熟读圣贤书的秀才们,还集了‘四书’的句子,做一篇八股来嘲诮它……”那时新式的学堂在中国刚刚开始,许多进步的青年在那里学到了全新的知识,而当时“熟读圣贤书”的文人们却盲目抵触外来文化,对先进的科学视若罔闻,当我看到这些时觉得十分可笑,当时的中国是如何的落后,守旧的思想,陈旧的教育把中国禁锢在封建的牢笼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进入雷电学堂的事,“第二年的总办是一个新党,他坐在马车上的时候大抵看着《时务报》,考汉文也自己出题目,和教员出的很不同。
有一次是《华盛顿论》,汉文教员反而惴惴地来问我们道:‘华盛顿是什么东西呀?……‘”这怎么不令人发笑呢?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题目,而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明明已经如此落后了,可却要排斥科学和新的知识,我似乎也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当时的无奈,这是新旧思想的博弈,也是新旧制度的碰撞,也因为这样,鲁迅先生最后选择了去日本留学。
鲁迅先生通过回忆自己儿时与求学时的琐事,却也是那个时代的缩影,做为当时中国进步青年的代表,鲁迅先生用他自己的切身经历展现出了当时的社会现象,看似琐碎却寓有深意。
这本书是一半外国小说,书内有三个主要人物,分别是:安妮,马修,马瑞拉。书里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安妮这个小女孩的成长故事。书里的安妮从小就是孤儿,她长得并不漂亮,最令她讨厌的是她满脸雀斑,和一头自己并不喜欢的黄头发。一年,她阴差阳错被一位夫妇领养,从而来到了绿山墙农舍,但是农舍的女主人并不喜欢她,因为这位夫人喜欢男孩,只有男主人马修疼爱她。但是安妮十分天真活泼,也十分爱幻想,她刚来到绿山墙时,被这儿的一切都给吸引了,给自己喜欢的地方和景色,取了许多有趣而又有个性的名字,比如说绿山墙旁边有一条小湖,安妮给她取了叫天使湖。也就是她这种爱幻想最后也让马瑞拉改变了对她的看法,也赢得了周围邻居们的喜爱。后来,她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当地最有名的学院:女王学院。但是为了照顾生病的马瑞拉,安妮放弃了上大学的计划。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被安妮身上那种爱幻想,活泼吸引了,特别是她非常爱幻想,让我非常震撼。记得她刚来的时候,跟着马修骑着马车时,路旁的几棵开满花的樱桃树和修长的白桦,都能让她嘴巴喋喋不休地想象着。但是当马瑞拉去世时,安妮居然毫无顾忌地退了学,放弃了自己上大学的计划与梦想,在家照顾马瑞拉,一个瘦小,满脸雀斑的女孩,是那么得坚强乐观,也懂得感恩,相比之下,我们这代的小孩差得很远。我们现代的小孩在当代父母的娇宠下,变得无比得脆弱,自私。一旦碰到些难题,就会措手不及,在没有思考的情况下就向父母求助,依赖于高科技。而在感恩上,我们和书中的安妮也是天壤之别。如果从现在起,我们也像书中的安妮那样,对学习有积级,上进之心;向生活微笑,拥有乐观之心;而在面对失败时怀着坚强之心;对待亲人怀着感恩之心,那我们这个社会就会人才济济,处处充满温暖,国家也逐渐会变得富强,不怕被人欺负。那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
安妮的故事告诉我们:在生活中,我们要对生活充满希望,相信生活充满阳光,那么它就会有阳光;我们向生活微笑,生活也就会毫无保留地向我们微笑。只要我们我们时时刻刻用一颗乐观,坚强的心去面对生活,面对整个世界,到那时,你就会发现,原来每一天的阳光都是那么得灿烂!那就让我们在生活中绽放出属于自己的光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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