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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精选25篇)

作者:风暴起云巅日期:2025-04-29人气:2

导读: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精选25篇)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  一、活动主题  20xx年1月1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布了20xx年年主题为“消费与环境”。要求各分会围绕此主题,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开展活动。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xx年“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精选25篇)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

  一、活动主题

  20xx年1月1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布了20xx年年主题为“消费与环境”。要求各分会围绕此主题,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开展活动。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

  顾问:源

  组长:

  副组长:、“消信”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

  成员:

  三、活动内容

  1、县消委2月14日前召开常务理事会议:安排“3·15”活动的各项工作;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确定20xx年工作目标;组织安排20xx年消信单位(产品)评选活动。

  2、要求各分会组织有关理事单位、消信单位及企业在本辖区开展一次有特色、有声势、有影响的“3·15”宣传、咨询、现场受理投诉活动。

  3、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健康、维权大行动。主要针对一些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方面的典型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收集有关典型案件,发布消费警示,进行消费披露。

  4、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口号、悬挂横幅气球。

  5、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配合县电视台、广播电台举办“3·15”专题节目。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分工负责。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部署指导活动的开展,各分会要相应成立活动领导机构,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活动的各项工作,各理事单位、消信单位要积极带头紧密配合。

  2、认真组织观看中消协举办的“3·15”电视晚会,3月14至15日两天,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接听投诉电话。

  3、各分会按照县消委的活动要求,认真规划安排此项工作,3月12日前报送活动方案。活动结束后,3月17日报送活动总结及典型维权材料。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

  为帮助保险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今年315期间,XX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将特别策划、组织、开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周”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保险知识宣传。

  为帮助保险消费者正确理解保险功能,有效保护保单权益,XX人寿将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向保险消费者讲解保险产品、保险服务的基本常识。全国各分支机构也将结合当地保险消费者需求组织开展“3.15”相关活动,通过现场接受保险消费者咨询和职场日常宣传等方式,强化保险消费者的保险及法律专业知识,加深保险消费者对保险知识的了解。

  二、零距离倾听客户心声。

  XX人寿始终坚持保障“信、访、电、网”等各维权渠道畅通,随时接受广大保险消费者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各分支机构在“315”期间还专门安排“分支机构总经理接待日”。由分支机构负责人亲自接待来访保险消费者,认真听取保险消费者意见,对于保险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解决。

  三、配合推广“保险知识竞赛”。

  该活动由中国保监会与《中国保险报》联合组织。活动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参加者不仅可以快速掌握保险知识要点,还可以参与奖品丰厚的抽奖活动。保险消费者和保险从业人员均可参加,只需关注中国保监会公众号“保监微课堂”,并于3月14日至18日期间参加线上答题,即可参与抽奖。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3

  各委员单位、分会、联络站: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纪念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并充分利用这一时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等法律法规,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20xx年年主题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市消保委会同委员单位经共同研究,决定于今年3月15日前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布置如下:

  一、活动的名称:“携手共治畅享消费—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二、活动的主题: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中消协确定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年主题,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成果。

  三、活动的时间安排:3月份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月。集中安排在3月15日前后,形成整个活动的高 潮。

  四、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根据省、宁波市消保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各分会、联络站,要积极行动,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委员单位,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市消保委在各委员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3月15日前后,将开展以下系列活动:

  1.邀请市政府领导在《xx日报》上发表纪念文章。

  2.在《xx日报》和电视台作“3.15”广泛报道。

  3.组织分发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

  4.公布去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5.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惠政路上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6.制作一定数量的画板,在现场咨询期间展示消保工作成果。

  7.各分会结合实际,在当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五、活动的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各消保委分会、联络站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对活动的内容、方案要认真研究、及早部署,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保证活动取得圆 满成功。

  2.活动的内容要突出年主题的宣传。“3.15”活动应紧紧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突出宣传新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方式,促进经济发展。强化依法保护理念,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自觉性,提高消费质量。

  3.加强对影响消费者健康安全重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市场监督、卫生、物价等消保委委员单位要以“3.15”活动为契机,开展维权执法行动。各消保委分会和联络站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场检查,要特别关注经营者是否存在危害人民群众的经营行为,对重大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各地在组织宣传纪念活动的同时,要积极向市消保委或新闻媒体提供稿件、典型案例和新闻线索。

  xx市消保委

  20xx年2月27日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4

  为推进丹阳经济发展新跨越,促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市政府决定于20xx年3·15前后,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一、指导思想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紧密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积极弘扬3·15精神,大力宣传国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采取行政机关指导、行业组织联手、新闻媒体宣传、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参与的方式,有效促进社会消费和谐,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马耿良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陆云飞、丹阳工商局局长魏国荣任副组长,各消委会主任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联系人:邓俊炳)。xx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杭志虎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活动内容

  (一)进行宣传教育。3·15前后,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集中进行消费维权新闻发布。积极宣传20xx年“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精神和意义,宣传我市行政管理机关、消费者委员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果,宣传科学的消费理念和消费知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年主题活动中来。

  (二)开展咨询服务。3·15期间,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集中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向消费者提供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科学健康消费知识;咨询现场向消费者免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大力宣传20xx年主题,提倡建立文明的消费方式,积极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文明消费、依法理性维权。

  (三)召开消费者代表座谈会。3·15期间,要结合宣传贯彻20xx年主题精神,组织召开一次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宣传贯彻年主题,以及进一步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开展市场监督检查。3·15期间,要积极开展市场监督检查,特别是农资市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效规范市场秩序。12315机构和消委会的基层网络组织要整体联动,恪尽职守,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迅速做出反应,及时调查处理,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惩治力度。

  (五)编印纪念3·15特刊。3·15期间,市消委会与上级消协将联合编印纪念3·15特刊。特刊主要内容为:宣传全市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消费者投诉热点、消费商品比较试验结果、消费指导、侵犯消费者案例、消费维权先进典型等。

  (六)开展送法“五进”活动。3.15期间,要充分发挥消委分会及社区、镇(村)投诉站的作用,广泛开展送法到农村、到社区、到企业、到学校、到军营等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消法》、《食品安全法》、年主题。

  (七)组织社会测评。针对消费领域的不合理消费现象,聘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点评,对某些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公开披露,并在全市范围内对装饰装修行业服务质量进行公开承诺和社会测评活动。

  (八)组织企业公开承诺活动。3.15期间,要认真组织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企业联盟、省(市)诚信企业、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活动,进一步加强企业自律行为,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九)开展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活动。要充分发挥消委会组织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影响力,与社会形象好,诚实守信的经营服务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拉动消费,提高企业经营能力。

  (十)组织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消费者代表,对纪念3·15活动进行视察和监督,营造消费维权氛围。

  四、活动形式及时间安排

  1.3月初,各地召开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宣传年主题精神,并广泛征求与会代表对20xx年维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2.3月1日~20日期间,开展送法活动。

  3.3月1日~20日期间,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专项市场执法检查。

  4.3月15日,发行纪念3·15特刊。

  5.3月10日~15日期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分局)和相关部门、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咨询服务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镇区要加强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动员工商企业、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广泛参与。

  2.各部门、各镇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活动方案,丰富活动内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

  3.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活动总结,于20xx月22日前书面报市20xx年3.15纪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5

  活动目的:大学生从高中走进大学,没有接触过社会,对社会上的秤也不太清楚,防卫意识比较缺乏。校学生会权益部策划“校园公平秤,走进你我他”活动,希望借此对校园内的商家进行一下规范化整理,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即使没有问题也可以让大家提高警惕,同时提高在校大学生的防卫意识。力求为广大学生营造一个绿色安全的消费环境,使得学校的市场能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服务。

  活动前期工作安排:

  (1)联系西桥工商所,希望他们提供公平秤活动器具

  (2)在校内做好宣传,使更多同学参与活动

  (3)和校园各摊点老板们商量说明此问题,做好配合工作

  活动开展:

  (1)正式开展活动,安排部门成员协助工商所工作人员对各大餐厅小卖部例行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查,帮助规范各店

  (2)对水果摊点的电子秤、铁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打击非法盈利的行为

  (3)向广大同学了解此次活动他们的感触及建议

  活动结束:

  (1)做好同学们的意见汇总和活动总结

  (2)向工商所表示谢意,并汇报我们的工作状况

  向学校反映师院商铺经营的现状,以及应该改进的地方

  活动时间:3月13日8:30——12:00

  活动地点:达理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6

  (一)开展消费维权社会宣传活动。以《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广告法》等与广大消费者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以及配套法规、规章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采取政务访谈、专版专栏等形式,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宣传活动,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公 众号等新型媒体快速高效、信息量大、覆盖面宽的特点和巨大的影响力,传递市场监管正能量,引导舆 论导向,引导和支持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开展网络交易平台教育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规定,适时发布20xx年《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分析报告》,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倡导企业重诺守信、诚实经营,督导第三方交易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

  (三)开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宣传活动。在新闻媒体公开解读国家工商总局《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相关企业负责人集中进行宣传培训,扩大新规章的社会知晓度。

  (四)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会同市教委组织召开学校食品安全业务培训会,学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食堂人员素质和意识。

  (五)开展特种设备宣传活动。发放电梯安全宣传材料,加强特检人员服务意识教育,做好特检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六)开展妇女儿童消费安全宣传活动。以关注妇女儿童消费安全为主题,组织区局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进超市、进商场宣传活动,提升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关注度。

  (七)开展计量知识宣传活动。拟于3月15日开放天津计量博物馆,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让计量走进你我身边”公众开放日活动;依托天津计量院官方网站、公 众号平台、计量院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滚动播放紧扣3·15主题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维权小常识、标语等内容,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八)开展纺织纤维制品宣传活动。对销售絮用纤维产品商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单并发放企业,对纺织品、纸制品等开展产品质量简易辨别、法律法规讲解等宣传活动,开放纺织纤维所实验室,让报检客户更加了解产品检验的流程。

  (九)开展走进“食检院”主题宣传活动。会同滨海新区局保税分局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解食检院、认识检验室”讲解宣传、“开放实验室,走进食检院”参观活动;聚焦食品消费维权热点问题,开展研讨、座谈活动,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十)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拟于3月15日在和平区和平路百信珠宝城、国家金银饰品质检中心(天津)分场点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

  (十一)开展农资示范店授牌及相关宣传活动。拟在宝坻区劝宝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召开现场会,开展天津市农资经营管理示范店授牌暨红盾护农行动宣传咨询活动。

  (十二)开展消防产品监管执法活动。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

  (十三)开展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活动。组织对金银饰品店和眼镜店电子天平和电子验光仪、焦度计进行检定抽查,对部分区域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产品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十四)开展药品质量提升活动。组织区局针对20xx年量化分级管理评级B级以下企业、高风险企业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抽验,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事件。

  (十五)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导活动。公布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信息,召开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工作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推动企业带头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

  (十六)开展餐饮服务“名厨亮灶”示范建设现场观摩活动。拟在北辰区组织现场观摩小餐饮示范一条街名厨亮灶建设情况,邀请记者和消费者代表参加。

  (十七)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召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通报20xx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内部横向沟通,形成维权合力。

  (十八)召开推动企业完善自律制度座谈会。组织部分区局负责同志和企业代表座谈交流企业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暨无障碍退换货、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的落实情况,研讨工作难题,增强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促进消费和谐。

  (十九)召开对接街镇便民服务中心维权工作座谈会。组织相关区局负责同志召开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掌握区局推进街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流程、运行情况、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工作规范,统一对接实施标准,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水平。

  (二十)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食品安全培训活动。以食品安全为重点,针对投诉举报的热点,对大型商场、超市等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规范食品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二十一)开展“局长接线日”活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安排,适时在市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开展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

  (二十二)开展投诉举报平台开放日活动。邀请本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等现场观摩投诉举报中心,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提升投诉举报平台服务水平。

  (二十三)开展全国首个消协团体标准发布活动。落实《天津市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提升实施方案》,拟于3月15日联合检测机构、行业组织、相关企业共同发布速干衣团体标准,设置售后服务条款,展现消协团体标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积极引导企业产品升级和消费者品质消费。

  (二十四)开展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活动。引入“公证”环节对20件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试验比较淋水性能、耐燃等检测指标,拟于3月9日将比较试验结果向社会发布,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电动自行车。

  (二十五)开展诚信服务单位授牌活动。在前期开展第二批诚信服务单位推荐活动的基础上,拟于3月13日向获得推荐的保险、服装、绿色食品、老字号等行业企业授牌,并结合全运会相关要求,联动区消协开展走进企业消费体察活动,引导监督企业诚信经营。

  (二十六)组建新一届3·15志愿者团队。通过媒体公开发布招募3·15志愿者公告,通过资料审核、现场交流、名单公示等环节,组建20xx届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员志愿者团队,拟于3月11日召开成立暨培训大会。

  (二十七)举办天津3·15晚会。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拟于3月14日联合天津电视台、北方网、天津经济广播电台共同举办20xx年3·15晚会,曝光典型案例,展播重点维权工作,展示消费维权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关注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氛围。

  (二十八)与天津电视台合作开设“新消费、新关注”3·15特别节目板块。发挥主流媒体作用,与天津电视台新闻频道合作开展3·15系列报道,围绕食品安全、民生服务、消费维权等内容,加强正面宣传,树立市场监管良好形象。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7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会、直属单位:

  为隆重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及其配套规章,引导消费者科学文明消费,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市工商局决定自1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勤政为民是第一宗旨”的理念,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着力创新消费维权机制,提高服务消费者能力,加强社会共治,不断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谋求新发展,充分展示工商部门消费维权风采。

  二、活动内容

  组织开展“十个一”系列活动,主要内容有:

  1.召开一场座谈会。根据《福建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召集部分商家代表召开经营者首问和先行赔付座谈会,督促指导经营者落实首问制度,推行先行赔付制度,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消费侵权赔偿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

  2.开展一个专项行动。针对当前群众反映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贯彻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加大对虚假宣传、强制消费、消费欺诈、不履行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3.组织一场约谈活动。对20xx年度消费者投诉量排在前十名的经营者,举办一场集体约谈会,并由公职律师对经营者存在问题进行点评,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减少消费纠纷。

  4.组织一次12315进乡村活动。结合“12315五进”建设和消费维权网格化管理活动,积极培育农村消费维权站点,以举办讲座、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有效提高农村消费者维权能力。

  5.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20xx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增强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6.开展一次有奖竞答。通过移动手机“12580惠生活”栏目举办消费维权知识有奖竞答活动,扩大群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及其配套规章的认知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理念,更新维权知识。

  7.全方位开展一次宣传活动。与电台、电视台、东南网、小鱼网、报社等新闻媒体合作,专门报道工商部门维权做法,发布消费提醒和警示。同时要充分利用车载广告、横幅、LED电子屏等形式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相关知识,指导群众科学消费,积极营造良好的舆 论氛围。

  8.召开一次通报会。根据市消委会对全市银行业消费评议的工作情况,适时召开一次通报会,通报银行业存在问题,促进银行业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9.举办一场现场活动。选好地点作为主会场,在3月15日当天,隆重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各自在辖区设立分会场,举办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图片展,开展受理投诉、法律法规咨询、真假商品辨别、消费者体验、车载宣传等活动。

  10.组织一次销毁活动。对全市工商系统各办案单位依法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等有关涉案物品进行集中统一销毁。各办案单位需对销毁的涉案物品进行清点核对,办理涉案财物销毁审批手续,并于3月15日上午准时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销假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

  消费维权工作不仅事关消费者权利和整体经济利益的维护,也事关行业创新和规范发展,事关消费潜力的有效释放,对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全市工商系统要统一思想认识,按照责任分工,周密组织,积极配合,有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权氛围,扩大工商部门的社会影响力。

  (二)加强值班,积极调处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要认真高效地做好“3.15”期间各热线转办件及投诉件的处理和反馈工作,特别要做好央视“3.15”晚会12315热线和平台转办件的处理反馈工作,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并配备相应的应急力量,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及时受理消费者各种方式的投诉举报,积极有效处置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消费维权满意率。

  (三)强化宣传,按时反馈

  “3.15”期间,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要围绕系列活动内容,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积极开展宣传报道,特别要宣传工商部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举措、做法及成效,传递工商正能量。请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3.15”系列活动开展情况及有关工作图片上报市工商局消保分局。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今年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牢记全心全意服务消费者的宗旨,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宣传“携手共治,畅想消费”年主题,全面推进新《消法》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执行力,积极引导科学消费的理念,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为促发展、惠民生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宣传新《消法》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消法》和“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使“年主题”成为引领科学消费的一面旗帜;大力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对探索维权新机制,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格局等方面意义重大。大力消协组织的新定位、新职责,推动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消协工作的大力支持;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取得的成果,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3.15”期间,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紧贴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市可以开展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电子电器、食品安全、服装鞋帽等专业咨询服务;在农村可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家电消费知识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3、组织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

  各地要积极联合工商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发布会、人物专访、专板专栏、纪念文章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使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参与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业中,扩大社会影响力。

  4、组织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积极开展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监督经营者按照新《消法》的要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5、组织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不同形式教育和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自觉抵制不良消费风气;继续组织品牌家电企业、品牌农机、农资及其他企业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并将活动贯穿全年工作中。

  6、组织开展公开评议消费热点活动。

  “3.15”前,各地要结合当地消费者投诉热点或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问题,挑选1–2行业组织开展消费热点评议,并上报省消协。省消协将根据各地评议结果组织开展全省消费热点公开评议,批驳不合理的消费论调、观点和舆论,遏制以错误理论为指导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倡导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具体要求

  1、2月30日前各市将“3.15”活动方案和开展的消费热点评议内容上报省消协,并在当地开展好消费热点评议活动。

  2、3月30日各市要将“3.15”活动工作总结上报省消协。

  3、各地要开拓创新纪念活动,既要开展的有声有色,又要丰富多彩;同时,室外活动要注意安全,确保纪念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9

  一、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主题

  今年纪念活动的主题是“携手共治畅享消费”。

  二、活动内容安排

  (一)召开全市消协联系分管局长、秘书长工作会议,部署全市3·15纪念活动。

  (二)召开3·15纪念活动领导组会议暨3·15新闻发布会,各有关单位发布xx年消费维权成果。

  (三)各级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专项市场执法检查,举办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消协组织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点评、热点问题评议等活动。

  (四)召开市里相关企业投诉分析通报会。

  (五)与皖西日报、大别山晨刊、六安新周报、xx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联合开办专题、专栏。

  (六)联合相关部门举办消费维权现场宣传咨询、诚信企业形象展示、真假商品识别、为民服务等多种形式纪念活动。

  (七)开展百家厂商,多种商品让利销售活动。

  (八)举办3·15纪念活动电视直播晚会。

  (九)编印3·15专刊——《xx年六安消费维权信息报告》。

  (十)畅通消费投诉热线,及时处理消费纠纷。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要把3·15纪念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提高认识,各级工商、消协系统要高度重视3·15纪念活动,将它作为展示工商、消协形象、检查组织协调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群众参与,形成合力。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认真组织,密切配合,每一项工作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切实履行职责,力争做到早筹划、早安排、早落实。

  3、强化宣传,突出重点。要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配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突出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宣传报道。各地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通过声势浩大影响广泛的纪念活动,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促使经营者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法经营。各县区要认真做好3·15期间投诉调处工作,及时化解消费纠纷。

  4、认真总结,及时上报。3·15纪念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要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做好3·15活动总结上报,于3月18日前将文字材料、图片等资料集中整理装订成册报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新消费、我做主”年为主题,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活动时间

  3月14日-3月17日

  三、活动内容

  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做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点解读和答疑释惑。

  四、活动形式

  (一)要以“新消费、我做主”年为主题,以“法律七进”活动为抓手,广泛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的活动,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专题宣传活动。

  (二)开展一次消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各基层司法所要协同工商部门充分发挥消协调解作用,为消费者提供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及时化解消费领域矛盾纠纷。

  (三)“3.15”当天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城区招商城、少岷广场、市场等人群集中场所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语等形式,切实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从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关注消费者法律服务需求、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建设法治社会的大局出发,切实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系列活动。

  (二)加强联动,务求实效。各基层司法所要与工商部门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密切联系,通过实实在在的关心和服务,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

  (三)资料收集,上报及时。请各相关部门将活动开展信息、图片资料、总结等于3 月 17 日上午 12:00前报送到县司法局法宣股。

  联系人:舒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1

  (一)开展宣传教育。

  “3·15”前后,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优势,积极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精神和意义,集中进行消费维权工作宣传。要大力宣传各职能部门、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展示维权成果;继续普及科学消费知识,积极倡导科学、文明消费理念;鼓励引导企业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发展循环经济,生产节能、环保消费品;努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中来。

  (二)进行咨询服务。

  “3·15”期间,各分会可在广场或单位门前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区重点开展商品房、家庭装潢、电脑使用、食品安全等专业咨询服务活动;在农村,可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送法、送消费知识进乡镇,利用集市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以及日用品的消费知识宣传,提高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大监管检查。

  “3·15”前后,各分局、消协分会要积极参与市场监督检查,特别是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相关理事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认真组织并积极参与各项消费维权的专项检查。理事单位中的质监、物价、工商、建设、卫生、药监、农业、交通等职能部门,要重点加强职能范围内的消费投诉较集中的领域和商品的监管力度。

  (四)组织召开座谈会。

  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宣传贯彻“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精神,组织召开一次由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及消费者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宣传贯彻年主题,以及进一步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开展承诺联盟企业承诺宣传并表彰先进单位。

  “3·15”期间,市(安静校园活动方案20xx)协会将联合与百姓日常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组织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联盟加盟成员的承诺宣传与展示活动,引导和促进广大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并对20xx年度全市涌现出的“诚信单位”予以命名和表彰。

  (六)组织“消费与民生”电视访谈。

  邀请名誉会长、会长及有关人员参加,介绍主题活动的意义及开展消费维权取得的成绩。

  (七)办好“3·15”维权专刊、专版及各种宣传活动。

  市消费者协会将于“3·15”前夕与媒介联办兴化消费专版、专栏,借助媒介平台,全面反映本市的维权工作状况,制作利用宣传展板,展示维权工作成果,利用广场显示屏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的知识,营造活动的氛围。宣传协会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共同开展维权情况,探讨、研究新的维权领域及工作方法,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介绍本地消协组织的工作经验,在有效推进全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全面提升维权工作水平和能力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八)编印纪念“3·15”现场发放宣传资料。

  市消协将联合相关理事单位编印、发放纪念“3·15”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材料,宣传材料内容为:消费维权部门法章,商品的选购、使用和保养知识,消费维权的方法和技巧,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警示、典型侵权案例剖析、消费维权的典型事迹等。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2

  一、活动思路

  充分发挥媒体公信力、威慑力、引导力,拉长3·15活动过程,从媒体、政府和百姓三个角度,利用我台有影响栏目,针对全年各行业典型的消费现象、消费热点、进行点评、揭露、追问和帮办,不再以颁奖硬性表彰企业,而是通过实地取证,专题或软文手法展现优秀企业消费维权案例。立足“媒体责任,舆论监督”视角,调动全台新闻资源,点优评劣,办一个全程公开,全民参与,惠及民生的3·15。

  活动周期:1--3个月。

  二、活动内容:一条主线、三大行动

  第一阶段:前哨战(宣传造势,引起关注,全民参与)

  第二阶段:攻尖战(媒体责任,舆论监督,企业互动)

  第三阶段:收尾战(315年度报告,白皮书、民生和谐)

  (一)第一阶段:前哨站

  1、主线活动:“315消费监督员”全市征集。(作为活动引子贯穿整个活动,及时为活动提供素材和话题,进行互动,与消协联办,依托栏目)。

  2、活动目的:启动活动宣传造势,制造舆论影响,通过公益片宣传,引起商家与市民关注,警醒商家,立足媒体自身威慑力,掌控活动话语权,为后续活动铺垫。在当地网站同步设立专栏,分行业,选取典型商家,进行消费评议和投诉,以及票选,事前不与商家告知,全部纳与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范围。

  3、百姓口碑奖:历经三个月评选,根据得票和好评率最高,投诉低企业,设立百姓口碑奖,由“315市民消费监督员”代表为企业颁奖。

  要点:

  通过全频道征集“315消费监督员”活动,进行前期舆论造势和活动启动,发动一场全民参与,大众评审的315维权体察大行动,组成《第一百姓》——《百姓观察团》,让市民切身体验消费,说出真实感受,依托电视、网络、微博、视频,手机拍客等多媒体传播手段,设置以百姓和媒体互动,专家和政府评议的电视节目、网络版块进行点评,报道,将消费发言权和评审权交至百姓手中,对全行业消费进行监督与评审,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弘扬维权,引导消费,扶优限劣,促进广大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推动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以消费满意度问卷调查作为启动引子和主线,并没有真正展开和很好发挥电视舆论造势的特长,对市场也不能形成有效的打压态势,现通过发动群众,随进追踪的形式,有利于更好发挥媒体公信力和为民服务的引导力,并留有和企业互动的余地。

  (二)第二阶段:攻坚战

  相关栏目开通专题,面向社会,征集组成"百姓市场观察员",对各行各业的经营行为进行体验式探访,选取企业,通过实地消费观察在电视上现身说法谈感受,即时对企业服务进行评述,体现群众监督的力量。

  结合消费监督员主题活动,利用圈点微博,网上专栏进行互动,充分借助网络跨界传播优势,进行消费案例征集,对消费者反应的消费领域存在的热点、难点,陷阱,进行揭露,形成全民消费评议,抨击不诚信行为,提醒消费者进行维权。

  根据前两阶段活动总,《新闻节目》联合消协,职能部门联合推出“标杆,商业前行力量”大型新闻行动。依托百姓市场观察团、消费监督员提供线索,通过百姓口碑,一改传颁奖表彰模式,对315诚信体系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进行软文化报道,号如全民建立一种商家业体系。

  附属活动:

  315放心消费联盟(传统活动)(春季购物节中小客户提前预热与铺垫,挖掘上年开发的资源);

  利用此315契机,尝试打造本地消费指南,成为发布资讯、联系商家、消费维权等多种功能的互动平台;

  设置315特别版块 “消费资讯”、“消费故事会”,“消费随手拍”等栏目或版块组成。

  (三)第三阶段收尾战:

  3·15主题晚会

  总结回顾这三个月新闻行动成果,梳理行业年度报告。颁发奖项。

  四、奖项设置

  1、全场大奖:唯一一个奖项——百姓口碑奖。

  2、全行业奖项设置(百姓满意十佳企业将、百姓放心消费品牌奖、社会责任力十佳品牌奖)。

  3、细分行业奖项设置(房产行业、家居建材行业、数码家电行业、其他行业)。

  五、活动创收

  1、3·15公益广告宣传系列。(公益广告既可舆论造势,也可以进行企业植入,特别行业形象广告,作为此间特殊资源推出)。

  2、新闻行动冠名与全程支持。

  3、晚会冠名、协办、特别支持。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3

  根据人民银行支行《关于印发x年x市“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开展以“权利·责任·风险”为活动口号,以“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八项权利”为活动标语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中有关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八项法定权利,告知金融消费者解决金融消费争议的正当渠道和方式。同时,强化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合法合理、理性有序地维护自身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联社理事长

  副组长: 联社监事长

   联社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发展部,王立国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协调全辖各网点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宣传教育和督导检查等工作。联社各部室、各网点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合力推动此项工作开展。

  各网点要按照要求,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保证效果、注重实效。

  二、活动范围及活动时间

  活动范围:联社各部室、营业部、信用社、储蓄所;

  活动时间:x年3月1日-3月15日。于3月10日集中开展宣传。

  三、活动主题及口号

  活动口号为“权利·责任·风险”,活动标语为“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八项权利”。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指导意见》中有关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八项法定权利,告知金融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行使方式、解决纠纷的各种正当渠道以及进行投诉的途径。通过“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使金融消费者进一步准确理解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维权。

  (二)注重强化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所承担责任方面的宣传教育,让金融消费者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警觉性,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引导金融消费者进行风险自评,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相关产品的风险特征,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五、活动方式

  各营业网点要认真落实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安排部署的宣传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3.15期间,在营业网点悬挂宣传条幅或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本次宣传口号及宣传标语。

  (二)3.15期间,对照参考“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联社精心制作保障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及维权热线的宣传折页,各网点要认真开展消费者权利、维权渠道和风险责任的宣传。

  (三)创新宣传途径,以不同的方式开设金融消费者维权通道,以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为载体加强宣传的深度与广度。

  (四)加强与当地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合作,开展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细化活动方案,力争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及时领取条幅、折页等宣传参考材料,各社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三)各营业网点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学习《指导意见》中有关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八项法定权利,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帮助金融消费者准确理解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维权。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进行宣传教育,让金融消费者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

  (四)各营业网点要认真对待“3.15”期间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金融消费事关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在本次活动中应对金融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对待、加以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进和落实。

  (五)在活动期间,各营业网点要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合作,适时适当报道与金融消费者维权相关的内容。

  (六)3·15期间,xx人民银行和联社将不定期对各营业机构的活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纳入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综合评估考核。

  (七)各营业网点“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并于3月14日前将本次活动的总结报告、报表和宣传资料(电子版照片3-5张)报送联社业务发展部。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20_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隆重开展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_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_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5

  为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20xx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隆重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xx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xx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6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消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助推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消费提质升级,繁荣活跃消费市场,提升南京商业魅力和都市圈的影响力,根据商务部和省商务厅消费促进月活动安排,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__年消费促进月活动。为抓好工作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及范围

  活动时间:20__年__月7日—10月8日

  活动范围:全市各区列入限额以上规模统计的各主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单位)

  二、活动主题及目的

  活动主题:重点突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品质供给、释放消费需求、拉动社零增长”的主题。

  活动目的:通过开展行之有效、富有特色的消费促进活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宣传推广品牌,深化交流合作,加强信息服务,引导热点消费,做大网络消费,提升便利消费,形成消费集聚效应,努力增强商品和服务有效供给,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不断满足居民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消费需求,促进消费规模扩大和结构升级。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产业优势、消费热点及风俗文化特色,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促消费活动,指导企业举办特色商品展、美食文化节、休闲购物节等各类活动,增加商品和服务供给,促进市场消费。

  (三)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在消费辐射能力强的商业街区,组织大型百货店、购物中心、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知名品牌展销活动,通过品牌推介、联合促销、品牌折扣、特色商品展销等方式,宣传品牌文化,扩大品牌消费。

  (三)积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组织指导流通企业创新流通模式,加强与大型电商、新型媒体等平台的对接,构建稳定的流通渠道,推进地方优质特色产品的产销衔接和市场推广,强化品牌培育,提升地域品牌的影响力。

  (四)倡导线上线下销售融合。推进实体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网络平台企业,大力开展网络促销活动,引导实体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网银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移动支付方式,加强线上线下互动融合。

  四、活动安排

  (一)发动阶段:3月20日前,各区商务局做好宣传发动,选择3-5家企业制定上报活动实施方案并附活动安排表(附件1)。

  (二)组织阶段:4月10日前,各区商务局积极协调参加企业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市商务局根据各区实施方案选定1-2个项目作为重点跟进,密切跟踪效果。

  (三)开展阶段:市商务局于4月28日在新街口南京中心广场举行20__年“消费促进月”暨“第八届南京购物节”启动仪式(方案另定)

  (四)总结阶段:活动结束后,各区商务局于10月10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和活动成效统计表(附件2)。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要充分认识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对增强有效供给、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要将“消费促进月”活动的组织实施作为消费促进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注重创新形式。要创新促销思维,拓展促销领域,丰富促销内容,提高促销活动的实效。促销活动要注重线上线下、传统与新兴方式的融合,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优势,创新活动形式。积极组织行业协会、商贸企业参与到“消费促进月”活动中来,扩大企业参与度,保证活动效果。要积极引入苏宁云商、好享购物等对接服务平台,鼓励大型商贸企业通过农商联手、工商联手、银商联手等方式,推动供需匹配,扩大有效供给。

  (三)广泛宣传报道。要通过网页、微信、大众传媒等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消费促进月”活动的信息和动态,统筹做好面上宣传工作;要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渠道,广泛发布当地各类促销活动的内容、参与企业、优惠方式、商品和服务等信息,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活动,扩大影响,促进消费。

  (四)强化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开展安全检查,排除事故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疏散等设施完备。对各类促销活动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制定应急预案,严防哄抢、踩踏等恶性事故发生。督促企业规范促销行为,禁止虚假促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加强政策支持。要加强统筹和沟通,积极争取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必要的政策支持,激发和调动企业开展促消活动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市商务局拟对积极参与“消费促进月”活动以实际成效为完成消费增长目标贡献突出的企业(单位)给予适当的补贴。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7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x年全国消协组织的“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提高市民的消费维权意识。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体育广场

  三、活动的策划、步骤及方法

  1、活动前会同xx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提前进行宣传,最好12—14日在媒体上(xx日报)发布公益广告,突出今年年主题“消费与服务”。

  2、我系将申请学校电子屏幕播放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视频。

  3、我系将做宣传海报、展板进行宣传。

  4、贵单位可印发相关传单、张拉相关横幅,我系派员协助发放传单、张拉横幅。

  5、现场设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散发相关宣传资料。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

  6.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进行文艺表演(如果需要)节目内容待定。

  真诚的希望能够与贵单位合作,为我的市民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帮助,提高消费者维权消费意识,同时也提高商家的法律意识。

  以上是公文站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8

  一、活动宗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围绕“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的工作方针,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_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加大消费维权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能力,增强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进一步推动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领导,统一布置,安福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市场专项整治。3月上旬,各分局(片区)和县局各执法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商品和服务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农贸市场、农资市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计量器具、消防产品等产品进行检查,并邀请电视台跟踪采访。

  2、设立咨询服务台。安福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安福县消费者协会和协会各理事单位在3月15日上午8:30至11:30统一在县城金岸广场(甘雨亭超市旁)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投诉,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散发宣传资料。

  3、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现场向消费者讲解识假辨假知识。并在电视台、乐活安福等媒体发表。

  4、与新闻媒体合作(电视台、乐活安福等)。(1)在安福县广播电视台“泸潇视点”栏目制作专题节目并对“3.15”的其它活动做宣传报道。(2)开展诚信活动。

  5、组织“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在“3.15”期间组织人员利用宣传车、广播进入到学校、社区、企业、乡村、景区、单位进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6、组织有关单位、企业利用IED显示屏宣传文明消费用语。

  7、开展一次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四、工作步骤

  1、拟定“3.15”活动通知,由中共安福县委宣传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消协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该项工作由消保局负责)。

  2、走访农业、发改、卫生、防疫、电信、电视台、移动、联通、邮政、银行、保险等消协理事单位,邀请他们3月15日设立咨询服务台,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该项工作由消协办公室负责)。

  3、3.15活动现场布置由消保局负责,消协办协助。

  4、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该项工作由法制股负责)。

  5、3月15日当场处理消费者投诉。(该项工作由各股室、执法大队、各分局负责)。

  6、与电视台联系简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法律六进”宣传活动(该项工作由法规股负责)。

  7、发布消费警示,印刷宣传资料等(该项工作由消协负责)。

  8、开展市场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食品股、药械股负责)

  (2)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主要仓储集散地、乡镇(村)集市等区域、场所和肥料、农膜、农机具等品种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各类农资经营违法行为。(市管股负责)

  (3)开展一次生产企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产品检查。(质量股、商标广告股、执法大队负责)

  (4)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特种设备股负责)。

  (5)开展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监督工作(标准计量股负责)。

  9、县电视台“泸潇视点”节目录制工作。(该项工作由特种设备股、执法大队负责)。

  10、结合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诚信示范街”(消保局牵头,消协办协助,平都分局、浒坑分局具体承办)、“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和“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由消保局负责,各分局、消协办协助)。此活动于20__年6月30日前结束。

  五、3月15日人员安排

  1、宣传咨询受理服务组:组长罗海林,人员由黄报春、车仙、刘丽兰、韩柳青组成,负责宣传资料的散发、解答消费者的咨询,现场受理消费投诉,并将投诉分流至投诉处理组处理。宣传资料收集工作由邓淑兰负责,各股室局于3月7日前提供宣传资料到消协办。

  2、市场监管宣传咨询组:组长李炎才,人员由_组成,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合同纠纷、直销、传销、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3、食品药品监管宣传咨询组:组长_,人员由_组成。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4、特种设备、计量宣传咨询组:组长邹林洁,人员由_组成。负责特种设备、计量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5、“法律六进”宣传组:组长_,人员由_组成,负责利用宣传车、广播开展活动。

  6、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组:组长杨_,人员由_组成。

  7、投诉处理组:一组组长:王_,人员由_组成;二组组长:黄顺华,人员由周_组成;三组组长:吴_,人员由彭水平、文小平组成;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

  8、宣传报道:由刘_、刘_负责摄像、照像、宣传报道工作。

  9、内勤人员:邓_负责全县投诉举报安排工作,邓光伟负责接听县局消费者投诉电 话,将消费者的投诉转投诉处理组,并做好记录。

  10、协调人员:雷_负责各展示单位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并做好展示摊位安排。

  11、后勤保障组:由韩强、杨娟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六、做好经验总结

  各单位要及时交流反馈信息,挖掘总结在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提升全县“3.15”活动工作水平作出新的贡献。总结材料于3月17日以前电子版报县消保局办公室,电子邮 箱:_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9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高维权效能为动力,弘扬维权、倡导诚信、引导消费、服务区域发展。

  二、主要内容

  1、“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教育

  (1)将日常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消费知识、业务公告等工作在QQ群、“__工商”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网络媒介同步开展;

  (2)加强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消费者》、《__晚报》、《鲁中晨报》、《今日__》、《山东卫视》、《__电视台》、《__电视台》等平面媒体的合作,传递__消费维权的动态,弘扬维权为民的正能量。

  2、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维权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为:

  新消法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维权工作技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

  具体安排是:

  3月3日上午在区工商局六楼综合会议室,由消保委秘书长授课,区工商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3、在商贸企业开展《新消法与售后服务》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纠纷处理实务、售后服务知识和产品质量管理等,由区消保委秘书长进行授课。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2日下午,在__广周布艺商行

  (2)3月5日上午,在__点点孕婴用品

  (3)3月5日下午,在银座商城桃园店

  4、在院校开展“新消法”、“打击防范传销”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打击防范传销知识等,由区消保委办、公平交易局、南营分会、南郊分会组织进行授课和宣传活动。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11日,在__职业学院

  (2)3月13日,在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5、开展“家用汽车销售领域经营行为整治”总结及业务培训

  活动内容:

  总结整治活动,开展汽车三包、违法行为防范、服务及纠纷处理技巧讲座。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3月12日,在区局六楼会议室,参加人员是全区汽车销售企业(4S店)销售经理、客户服务经理。由消保委秘书长总结、授课,南郊分会负责召集人员、安排会场。

  6、各消保委分会于活动期间分别在辖区开展宣传活动

  各分会要因地制宜,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消费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村庄等活动,切实做好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农村分会以大集现场宣传为主。具体活动由各分会分别实施。

  7、纪念日现场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时间:3月14日上午9:00-11:00

  活动地点:国际家具会展中心(__市__区周隆路2573号)

  参加单位:

  区消保委、区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司法局、邮政局等部门。

  活动形式: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业务人员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处理相关投诉。

  8、组织“3.15”志愿者参加宣传咨询活动

  组织实施:

  (1)西城分会组织大街古商城老年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活动;

  (2)南郊分会组织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3)南营分会负责组织__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9、开展家具、餐饮、商贸流通、汽车销售等企业诚信经营倡议活动

  活动形式:

  筛选确定诚信承诺企业,协调参加现场活动,组织现场签订倡议书、授牌等相关活动。四大类企业承诺倡议书及参加承诺单位名单将在《__电视台》滚动播放,在《今日__》专版刊登,通过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短信全覆盖发送。

  组织实施:

  (1)区消保委和区食药局筛选确定30家餐饮服务企业;

  (2)区消保委与区商务局、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20家商贸流通企业;

  (3)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30家家具生产经营企业;

  (4)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10家汽车销售企业(4S店)。

  10、名优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参加企业条件:

  “消费者满意单位”、“双十佳”单位、“双基地”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驰名、商标企业”等。

  活动方式:

  相关企业,在本单位及活动现场设投诉咨询服务台,接受消费者投诉和提供咨询服务。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0

  活动主题:维护消费者权益,共创诚信新生活

  活动背景:每年的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作为刺激社会经济的个体而存在,因此我们需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市场消费环境的公平诚信氛围,并打击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良风气。通过相关活动,我们将传播维权知识,以让大家提高应有的自我维权意识,做一个精明细心的新时代消费者。

  活动目的及意义:

  1.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

  2.维护消费者权益;

  3.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活动时间:x年3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30—12:30

  活动地点:一饭堂门前

  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活动项目:

  1.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并进行签名活动;

  2.举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奖问答活动。

  活动准备:

  1.准备两块展板,用作宣传消费者维权知识和出示有奖问答活动的问题,并设置签名板块,届时放在摊位附近;

  2.申请举办活动所需要的摊位,进行活动经费的预算;

  3.为有奖问答活动准备相关问题;

  4.准备卡片制作消费者维权标语,准备四张书桌、一条长椅、一条桌布、一顶帐篷、工作用的文具以及问答活动的奖品;

  5.切实做好活动的宣传,务必把活动的通知对各班进行传达。

  活动开展:

  1.活动当天早上,分派工作人员提前布置摊位;

  2.按照计划,开展活动;

  3.让部分工作人员维持有奖问答活动的秩序,并负责答案的核对;

  4.请前来参与活动的同学们在展板上签名留言;

  活动结束:

  1.工作人员对摊位进行收拾;

  2.将活动的相关资料交给秘书处,让秘书处为本次活动写通讯稿;

  3.写好活动总结书,及时上交给秘书处和校青协;

  4.做好活动经费结算,收据交由秘书处保存。

  注意事项:

  预备相应措施应付特殊的天气问题(如:下雨),活动可以选择退后或者停止进行;工作人员要做到耐心解答参与人员的疑问,恪守职责,尽最大的努力把工作做好;前期的宣传工作要做到位,可以通过飞信或者出海报的形式告知活动的时间,尽量争取更多的同学参与到活动当中。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1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及省消费者协会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宣传重心,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责任、义务,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延平区工商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工商所、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收集相关资料。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继续把青少年、老年人、农村消费者作为消费维权宣传和保护的重点对象,积极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发挥各工商所、各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校园、村镇、社区、市场、企业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2.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按照南平市委、市政府开展“一元门票游大武夷”活动工作的部署,加大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落实查处旅游市场无照经营、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相互串通、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畅通“12315”消费维权热线,负责处置工商职责范围的消费投诉,化解游客的消费纠纷。

  3.开展儿童用品市场专项检查。一要加强对涉及儿童安全的儿童用品品种的监督检查,如童装、童鞋、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品种。二要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儿童用品质量的监管,重点检查标签、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注明生产厂名和厂址,是否在商品包装上配有中文说明等,同时要加大对儿童用品质量的抽检工作力度。三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卖店执法检查力度,切实防止侵权假冒和不合格儿童用品流入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地区。四要充分利用12315诉求信息、质量抽检结果以及媒体反映的情况等信息,有效发现重大案件违法线索,加大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儿童用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力度,严格督查督办大要案件,落实责任,限期办结。

  4.开展化肥市场专项检查。一要针对性的开展,发现有标称钟祥市金鹰磷化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5Kg/袋,型号为“有效P2O5≧12.0%”“鹰子嘴”牌钙镁磷肥等福建省工商局在20xx年度开展的流通领域化肥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为不合格的商品,应责令经营者暂停销售,要求其提供检验报告,未能提供的则依法查处。二要加强化肥商品的监督管理,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肥,要依法立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震慑坑农害农的不法分子。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今年“3·15”恰逢双休日,各相关单位取消双休日,认真做好活动期间的各项筹备工作,突出重点、周密安排,确保执法人员和装备到岗、到位。

  2.注重配合、协同开展。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通力合作,整齐着装,要主动与各部门联系,搞好协调,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3.加强宣传、做好总结。各单位要及时收集典型材料,做好活动总结。请通过一体化平台分别于4月29日、5月5日前将儿童用品市场专项检查、化肥市场专项检查总结报送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2

  一、活动背景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各种交通工具的出现,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人们对生活的要求也越来越苛刻,于是,在人们的“明察秋毫之下”,一大批有害食品浮出水面。人们应如何应对这些吃“祸”,呢?向人们宣传“慧眼”识真品,躲吃“祸”就是我们活动的意义与宗旨。本次活动由江苏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船海卓越二班同学在七里甸社区进行消费法制入社区的宣传,切合“两会”热点问题,食品安全,让人们可以学会以最正当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活动目的

  宣传安全食品的重要性以及识别安全食品的方法,消费者增强自身保护意识和相关法规的健全,进而保护消费者权益。让人们了解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人们学会如何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通过正当的合法的权益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活动口号

  开展维权教育厉行勤俭节约倡导理性消费

  四、活动人员

  江苏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卓越二班

  五、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4日(下周四)

  六、活动地点

  七里甸社区

  七、活动对象

  七里甸社区部分居民以及部分学生等消费权益易受到侵害的群体

  八、活动方案

  1、前期准备工作:

  (1)联系社区,做好在社区的相关宣传活动;

  (2)联系工商局相关人员,请其亲临现场在活动当天做相关指导;

  (3)联系媒体;

  (4)准备调查问卷、传单、横幅、相关知识材料等;

  2、活动具体流程:

  1)1:30—2:00布置场地:批发市场;

  (2)2:00—2:20向现场居民发放问卷、传单;

  (3)2:20—2:40回收问卷;

  (4)2:40—3:00请工商局人员做专业讲解,同时同学们负责统计问卷数据;

  (5)3:00—3:20就问卷统计情况及在学校统计情况由学生代表向工商局人员询问求解;

  (6)3:20—3:40在座社区居民现场提问,由工商局人员解答;

  (7)小礼品等等再活动

  3、活动后期工作:

  (1)准备相关摄影,书面等材料

  2)撰写新闻稿以及其他具体后期工作。

  九、经费预算

  十、

  十一、注意事项

  1.在社区内注意人身安全,防止人员走失

  2.最近天气较热,注意防中暑,适当加减衣物。

  江苏科技大学船海学院

  七里甸社区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消费维权是重要使命的理念,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改进作风、深化改革、凝聚力量、开拓创新,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扩大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正能量。

  二、活动目的

  组织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突出消费维权主题,努力服务消费者,凝聚社会共识,汇集维权合力,发挥纽带作用,努力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畅通维权途径,强化社会监督,着力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为一体的大维权工作格局。

  三、活动内容

  (一)继续加大宣传新《消法》的力度。新《消法》是消费者的维权利器,推动消费维权事业新发展,必须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杂志等载体,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和送法进农村(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法》修改的目的意义和一年来实施的主要成果,提升全社会对新《消法》实施的关注和认可,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新《消法》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举办系列访谈专题节目。各直属分局、县(区)工商局、消协要充分利用好3.15这个时间节点,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协作,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或其他网络媒体等,开展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同时涵盖工商机关其他业务的访谈专题节目,强化工商机关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情况和深度报道。让消费者、经营者和其他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工商部门的公共资源。

  (三)开展消费维权领导大接访活动。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统一在3月14、15两天,安排出一定时间参加消费维权大接访活动,亲身体验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接地气、解民情,“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面对面回应群众诉求、心贴心解决群众问题。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强化工商机关为民务实形象。

  (四)积极搭建社会维权网络平台作用。活动中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社会维权网络优势,组织广泛宣传,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积极性,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及消协要着力开展好12315“五进”工作,努力扩大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覆盖面及成效,加大消费纠纷的调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利用“一会两站”等载体,送法律、送宣传、送服务到乡村、街道、社区。

  (五)集聚合力开展宣传活动。3月15日,以XX市东方红广场国芳百盛门前为主会场,举行甘肃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协会与省工商局、省消协一同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市消协要积极邀请各成员单位参加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要在辖区繁华地段设立分会场,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开展消费咨询服务宣传,曝光典型案例,讲解打假维权知识,展示名优产品,宣传知名诚信企业,以表彰“诚信单位”为契机,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兴起人人讲诚信、人人做诚信、人人争诚信的良好氛围。

  (六)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各单位要在3.15前召开一次座谈会,邀请本级消协的成员单位、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律师志愿者代表、人大政协代表,从不同角度畅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体会和对新《消法》实施一年的理解和感受,通过畅谈理解加深新《消法》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活动要求

  (一)宣传部署到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3.15”宣传活动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要把这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工作内容来狠抓落实,要用新的思路落实好消费维权各项工作,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教育引导到位。宣传活动既要在消费者中倡导科学、合理、文明、安全消费,树立保存证据及时维权的理念,又要指导和督促经营者建立“履行义务、诚信经营”理念;同时还要创新维权方式,通过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开设网上受理平台、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方便、快捷、高效地为消费者受理消费投诉。

  (三)值班接诉到位。认真做好国家工商总局、中消协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3.15”晚会现场12315热线受理、转办的消费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3.15”期间,各单位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要保持16个小时以上的值班制度,基层工商所要组织执法力量随时待命,以便及时、快速处理12315热线转办及自行受理的每一件投诉举报案件。

  (四)总结工作到位。3.15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活动开展情况与20xx年3月17日前领导审核后将电子版材料报市工商局消保处邮箱。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4

  为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促进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整体持续提升,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和消费环境,特制定x年“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宣传有关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观念和能力,更新维权方式,创新维权机制,加强社会共治,不断适应新形势,健全和完善各项惠及民生的消费政策,扩大公共服务,扎实推进新形势下消费维权事业,有效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我县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及时成立岳西县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分管副县长为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县消费者协会会长为副主任,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祝金来同志担任。

  三、活动安排

  1、3月5日,组委会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筹备会。

  2、3月9日至3月13日,各成员单位中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消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并做好各自相关领域的消费维权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

  3、3月12日前,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分别悬挂宣传横幅。

  4、3月12日,组委会发表电视讲话。

  5、3月14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知识竞赛(由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6、3月15日,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组织有关单位和企业在竹篙尖公园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宣传,识假辨假,现场受理投诉,发放宣传资料;同时通过移动公司的短信群发业务,向消费者发送消费维权方面的知识短信,组织宣传车上街宣传等大型纪念活动。各乡镇要结合本方案做好辖区内的纪念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协同作战。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共同做好“3.15”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丰富和创新“3.15”活动的内容和载体,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城乡结合,广泛参与,社会互动。

  2、强化宣传,注重实效。积极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配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突出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宣传主题,集中力量,着力推进质量兴县、名牌战略、加强食品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尤其要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问题。通过声势浩大影响广泛的纪念活动,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促使经营者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法经营。同时要认真做好3·15期间投诉调处工作,及时化解消费纠纷。

  3、认真总结,及时上报。3·15纪念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做好3·15活动总结上报,于3月18日前将文字材料、图片等资料书面报至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联系电话:,邮箱:,)。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5

  一、 活动背景:

  为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我国自1987年始,每年的3月15日,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权利,唤醒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督促生产经营者重视保护消费者权利;促进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保护工作。

  20xx年的3月15日湖南省消费者协会、湖南省工商局为了进一步扩大“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广大消费者心中的影响,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更廉价的商品准备举办20xx年湖南省3.15消费者权益周暨购物游园会。(以下简称“购物游园会”)

  二、 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5日——20xx年3月21日(共7天)

  三、 活动地点:

  主会场:湖南省长沙市烈士公园

  分会场:长沙市黄兴南路商业步行街、通程商业广场、火车站广场

  四、 活动主题:

  “质量诚信、关注民生”

  五、 活动内容:

  一、“购物游园会”主要活动

  “购物游园会”内容包括“购物游园会”展览交易活动和“购物游园会”配套活动两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购物游园会”综合展及商品交易活动

  (一)“购物游园会”展览(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展)

  A:综合展览

  B:专题展览

  C:场外展览

  (二)首届中国湖南3.15购物游园会

  (三)湖南省十大消费者信得过品牌评选

  (四)“质量诚信、关注民生”爱心募捐活动

  第二部分:“购物游园会”配套活动

  一、配套主要活动

  1、开幕式、闭幕式

  2、文化活动

  (1)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问答赛

  (2)潇湘美食节

  (3)“质量诚信、关注民生” 文艺晚会

  (4)时装表演、民族歌舞表演、国际流行化妆、发型演示等系列活动。

  二、“购物游园会”配套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 “购物游园会” 主要内容

  1、场内展览、综合展览

  (1)品牌展区

  (2)非品牌展区

  专题展览

  (1)服装类

  (2)食品类

  (3)日用品类

  (4) 消费者权益保护、真假商品实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知识展等

  2、场外展览(长沙市各繁华地段设宣传接待点)

  3、表演活动

  (1)开幕式

  (2)会期活动

  (3)文艺晚会。

  (4)闭幕式

  (二) “购物游园会” 主要活动安排

  1、庆典活动

  包括开幕式、闭幕式等重大庆典活动。

  2、知名企业推荐日活动

  知名企业推荐日活动主要内容有庄重热烈的开幕式、综合扼要介绍活动主办企业的情况及企业产品的新闻发布会、轻松活泼的具有浓郁企业特色的文艺表演、与企业相关产品的经贸展销和洽谈等专题展览。

  3、专题展览活动

  20xx年3月15日——20xx年3月17日 著名烟酒食品厂商展 20xx年3月18日——20xx年3月19日 著名服装厂商展

  20xx年3月20日——20xx年3月21日 著名日用品厂商展

  4、各类文化展览

  20xx年3月15日 “质量诚信、关注民生”文艺晚会? 20xx年3月16、17日 潇湘美食节

  20xx年3月19日 三湘精品服装秀

  20xx年3月18日 《超级英雄》3.15消费者权益知识竟答赛 20xx年3月15日——20xx年3月21日 “质量诚信、关注民生”爱心募捐活动

  5、湖南省十大消费者信得过品牌评选

  6、幸运消费者抽奖活动

  每天都抽奖活动,消费者凭购物单据参与幸运大抽奖,抽奖的奖品由当日推荐企业负责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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