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微光浅笑日期:2025-04-22人气:2
小妇人读书心得体会(通用29篇)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小妇人》。讲的是四个姐妹的故事。开始她们家庭富有,但是之后父亲投军,于是家里开始穷了。
姐妹们互相照应,大姐15岁,最小的12岁,大姐和二姐有了工作,老三不想上学,就在家里做家务,老四上学。大姐性格温厚,让人感到能够依靠。二姐性格像男孩。三姐温柔乖巧,老四总想得到关爱。之后三姐病死了,大姐有了自己的家庭,虽然不富裕,但是很快乐,还有两个小天使。二姐和四十岁的老教授结婚,收养了一群流浪儿。老四和一位十分富有的年轻人结婚(比较正常),两个人很恩爱,也有了2个孩子。
从几个姐妹身上,我看到了她们成长过程所经历的快乐、哀伤。感受到了她们在绝望中的痛苦,她们的经历让我学习到,人生要学会应对挫折才能更好的处理挫折。
我觉得这本书更适合初中就开始读,相当的温暖正能量,对于一个女孩的人生观和价值取向的塑造非常有利。四个女孩各有所长,但我只喜欢乔和贝丝。
初读《小妇人》就最喜欢二姐乔,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我能从她身上看到我的影子,但乔又比我勇敢,做着我不敢做的事,成为了我最想成为的那个人的样子。独立,自强,洒脱,读很多书,梦想着成为作家。我始终觉得乔和劳里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前期的两人之间的互动就清楚的知道劳里喜欢乔,可惜乔有点抗拒“谈情说爱”,后来拒绝了劳里的表白,既然乔认为她和劳里只适合做朋友,不适合在一起,那就罢了,可是我不懂为什么说着“但我认为自己永远都不会结婚。我独自一人很快活,我太喜欢这种自由,不会匆匆忙忙地为了一位凡人而将其抛弃。”的乔突然就爱上了老教授巴尔?是因为在经历了贝丝去世,美格和艾米相继结婚后猛然感到了孤独?【说实在话,我也没想到那么爱着乔的劳里后来又突然移情到了艾米身上,后面的展开我挺不能接受的】我总觉得乔好像突然变了一个人,我也不敢相信这会是乔内心真正的想法。
不说乔了,说说贝丝吧。最初觉得贝丝有点过于圣母,可读下去才发现并不是这样。贝丝过于胆小羞怯,但她对世间的一切心怀爱意,不论是善,恶,富裕或是贫穷,她对它们的爱一视同仁,不偏不颇。
最初开始喜欢贝丝是因为这一段,胆小羞怯的贝丝为了感谢劳伦斯先生让她去他家弹琴,亲手给他做了一双鞋,然后劳伦斯先生把已故孙女的钢琴送给了她,在给贝丝的回信中落款为“心存感激的朋友和谦卑的仆人”老先生也是苏的不得了啊。其中最让我触动的是在家里其他人都同邻居劳里一家很熟了时,小贝丝却不敢迈进那个有着她最向往的大钢琴的家。但是在老先生的善意帮助和刻意回避下,贝丝渐渐放下心防,走了进去,在得知老先生最大的善意以后,她勇敢的直接走向老先生,在他额间印下轻轻一吻。这里真是很难让人不喜欢她。
但小贝丝在给那个贫苦人家的小孩送吃食的时候不小心染上了猩红热,以至于差点死去。那一段真是又揪心又心痛。非常可惜贝丝虽然活了下来但身体再不如前了,在故事快结尾的时候她还是死了。不过走的非常安详,善良的小贝丝一定去了世界上最好的地方!
我相信,无论自己贫穷或者富裕,只要有爱,怀有对陌生人最大的善意,一定可以活的很精彩。
《小妇人》是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 的一部小说。被称为小说化的家庭日记和道德家世小说。小说着重描写了一个贫穷家庭的幸福生活。这个家庭有四个女儿,性格迥异,但勤劳善良而又聪明的母亲,言传身教地给女儿们作出了榜样,给他们贫穷的生活带来了温暖和幸福,困境下的自强自立和自制,尤为动人。
即使作者的写作目的只是希望多带来一些商业的成功,也无碍它深受读者的喜爱,无碍它影响着一代代的女性,真善即美,美即艺术!而在《小妇人》一书中,真善美和艺术的交融,不仅赏心悦目,而且动人心弦。那一副副家庭生活的温馨画面,那温暖动人的姐妹深情,那作为风华年代的女子内心的渴望与彷徨,那青春期特有的羞涩和勇敢,对未来的畅想,对人生的思索,对家庭的规划,对生活的热爱,对事物的认识,无不通过作者细腻的笔触一一流淌。贤惠美丽的梅格,善良真诚而又随心所欲、特立独行的乔,优雅仁爱而又有那么点自私虚荣的艾美,安静单纯的像天使一样的贝思,四个马奇家的姑娘各有所能,而最大的魅力恐怕是从母亲那里继承的善良仁爱了。即使在爱情面前,也表现得那么隐忍和高尚。当读到劳里向乔表白的那一段时,真的出乎意料而又痛彻心扉,泪流满面而又爱不释手,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默读:
她打算要是他回头就向他挥手。他真的回头了,他走回来,拥抱她。她站在他上面的一级楼梯,他向上看着她,脸上的神情使他简短的恳求既有说服力,又打动人。
'喔,乔,难道你不能?"
“特迪,亲爱的,我真希望能。”
就这两句话,停顿了一小会,然后劳里站直身,说道:”好的,别在意。“他什么也没再说就走了。哦,事情并不好,乔也确实在意,因为在她作出无情的回答后,劳里的卷发脑袋在她臂上埋了一会。她感到好像戳了她最亲爱的朋友一刀。而当他离开她不再回头看时,她知道男孩子劳里是不会再回来的了。
俗话说的好,“坚持就是胜利。”自从我读了《小妇人》之后,对这句话,有了更深的理解。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本《小妇人》,说:“孩子呀,好好学习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吧,他们一定会让你明白许多的。”“啊?有这等事,简直太不可思议了。那我倒要来看看,这本书,是否真的这么灵。”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仔细阅读起来。“圣诞节前夕,四姐妹闷闷不乐地坐在桌前,在这一年最快乐的节日中,她们没有朋友,没有礼物,只是静静地坐在桌前,过着这个即将到来的节日……好感人哪,呜,太可怜了,四姐妹太坚强了,真令人佩服。”看完了这本书,我感动得热泪盈眶。“四姐妹不止一次遇到挫折,但她们始终没有屈服。四姐妹的父亲在打仗时中了一枪,老三得了罕见的猩红热,小妹艾美在马区伯母家寄宿,却不时遭到伯母的冷嘲热讽……家里的一切事物,让这个本来就很贫穷的家庭有点儿喘不过气来,可她们还是凭着自己的毅力熬过了这段艰苦的日子,‘阳光总在风雨后,’正应了这句话,她们终于再次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回头想想自己,真是太松懈了,遇到一些小困难,只会退缩,还不感去面对。当学习上遇到一些困难时,我就懒得想它,宁可不做好,也不去请教他人;当考试考的不理想时,我就把卷子藏好,不让妈妈发现,省得挨批评;当自己闯下祸时,我就把所有事推到妹妹身上,不感面对父母,害怕遭到父母的斥责……比起四姐妹,我真是太软弱了。我的身边虽然没发生什么大事,却因为一些小事就要逃避。我要学习四姐妹,勇敢面对现实,不退缩,坚持不懈地努力,创造奇迹。
《四姐妹》让我学到了很多,如果你有兴趣,也可以阅读这本书,相信你也会收获不少的。
这是一部讲述爱与自强的经典之作。在美国100种小学必备书中,它位居榜首——《小妇人》!
这本书诞生于1868年,它刚一出版便轰动了文坛。小说描述了一个平凡的美国家庭在南北战争时期的一段不平凡的生活。这是一个很清贫但又很幸福的家庭,包括马奇先生,马奇太太和四个女儿——梅格,乔,贝思和艾米。一大家子相亲相爱,四姐妹虽然各有小小缺点,但他们都像父母一样,努力改正自己的小小缺点,向往崇高的生活。南北战争打响的时候,马奇先生早已经过了参军的年龄,可是他还是把自己奉献给了祖国,当了随军的牧师。马奇太太在丈夫走后也投身于支援军队人会的工作。大女儿梅格和二女儿乔为了补贴家用,一个做了幼儿家庭教师,另一个去陪伴一位有着坏脾气的老太婆。马奇太太和女儿们一边愉快地做工作,一边耐心地等待马奇先生的归来,全家团聚。
然而,命运却给了这个平凡的家庭一个严峻的考验。先是马奇先生病了,并且会危及到生命,马奇太太赶去照顾丈夫,留下四个女孩儿自己看管自己。四姐妹互相帮忙和鼓励……然而新的考验又来了,小贝思又染上了可怕的猩红热,危在旦夕……
然而最终一家人苦尽甘来,而四姐妹在这艰难岁月里获得了心灵的成长。
《小妇人》教会了我们如何去爱,如何去自强。其中乔令我印象最深。她是本书的主人公,也是作者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写照。乔她坚强,敢于牺牲,这不是我们应当学习的吗?她甚至能为别人牺牲自己的最爱!这种高尚的品德是一般人所不能到达的。书中对少女生活的生动描绘,对家庭欢乐的深情讴歌,以及书中所倡导的崇高精神打动了无数读者的心。自此以后,美国的妙龄少女很少有人没有理解过《小妇人》的熏陶。
曾为奥尔科特作传的传记作家埃德拉·切尼评论说:“……又一代人已经成长起来,可是《小妇人》仍然坚持着稳定的销量。母亲们读着这些姐妹的童年,延续着自己当年的欢乐……”。可见《小妇人》是多么经典的著作呀!小说里没有惊天动地的情节设置,而是用普通的,贴近生活的笔风来写,可是笔端流露出来的却是温暖和爱。这种手法是十分巧妙的。家庭成员的亲情,邻居朋友间的友谊以及少女成长过程中甜蜜纯洁的感情都跃然纸上。
读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令人心旷神怡的部分,去寻找我们所需要的书籍,那就是阅读经典。《小妇人》是为数不少经典作品,它记录了时代的不一样,观念的不一样,它是我们人类的宝贵经验!所以一起来阅读吧!
我在千千最喜欢的书是《小妇人》。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女作家——伊萨梅奥尔科特。
小说以马奇家族的亲情为中心,主要突出了马奇家族四姐妹对生活的追求。还有姐姐梅格,有着如花的容颜,大大的眼睛,甜甜的笑容。二姐乔身材修长,皮肤黝黑,鼻子帅气,灰色的眼睛极其锐利,长着浓密的长发,美得不得了。贝丝十三岁,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她面色红润,行为腼腆,声音腼腆。艾米虽然年纪最小,但身材苗条,皮肤晶莹剔透,蓝眼睛,举止成熟。
我最喜欢乔。她说:“如果我爸爸不在家,她就是家里的男人。”父亲生病时,她卖掉心爱的长发,补贴家用。她非常喜欢写作。她给了妹妹贝丝写作所得的奖金,让她放松一下,但是妹妹贝丝因为生病,病情一天比一天严重,直到快要死去。乔几乎每一步都和贝丝在一起。当贝丝翻着她以前最喜欢的书时,她发现一张小纸片上盖着乔的笔迹。一个被泪水模糊的名字吸引了她的目光,给了我亲爱的——,如下:我亲爱的贝丝,你耐心地坐在阴影里,等着上天堂,你的态度是那么平和安宁,亲爱的姐姐,你要远行,你给我的美德是最珍贵的礼物,让你的生命如此闪亮。
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情感,最重要的是亲情,因为血总是比水浓。
看了一本又大又厚的书《小妇人》,写了四个女孩的命运和生活,描述了一个不富裕的普通家庭的琐事。故事没有起伏。然而却触动了无数人的心弦。就是这么简单,字里行间都透着一种人生哲学。四个女孩,从懵懂无知到成家立业,在一个精神富裕的母亲指导下长大,学会了如何与人相处,如何面对生活中的压力,如何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绪。
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门艺术,我们从出生开始就在学习这门艺术,我们每个人都用了一生的时间去钻研它。每个人既是老师又是学生。事业上不可能人人成功,但生活上人人都能成功。人生的成功是每个人定义的。有些人想享受繁华,有些人喜欢淡泊宁静,有些人喜欢……但只要开心就好。
那天在杂志上看到:“超过60%的美国常春藤盟校女生说,她们获得高学历只是为了做一个好主妇。”起初,我似乎很难理解,但需要注意的是,每条路都是崎岖不平的。做一个好的家庭主妇并不容易。如何维护家庭成员与邻居的关系,如何教育孩子,如何把家庭生活安排的井井有条。
有人说真正精彩的作品都是基于现实的。我觉得《小妇人》正是这样。人生有很多选择,最后还是要听自己的。不管你怎么选择,只要你不后悔。
看了《小妇人》,最喜欢马奇家的四姐妹。大女儿梅格,英俊温柔,美丽善良,忠于爱情,选择了一个贫穷却高贵的家庭教师。二女儿乔,充满阳刚之气、活力、激情和想象力,梦想有一天能写出惊艳的作品。第三个女儿是贝丝。她害羞,但温柔,热爱音乐,对音乐充满热情。小女儿艾米,艺术多才多艺,向往优雅高贵的生活,梦想成为一名伟大的艺术家。
《小妇人》这本书描述了美国战争期间的一个普通家庭。四姐妹的父亲马奇老师参军时生病了,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女儿们和她们的母亲都很难过。母亲会照顾父亲,把四个女儿留在家里。女儿们在家里都很焦虑难过。他们比以前勤奋多了。勤劳的贝丝每天都去赫梅尔家,我在那里生了个孩子。有一天,宝宝生病了,hummel太太出去打工,他们的大女儿罗珊照顾宝宝,病情加重。贝想让姐姐们去找她,但后来都忘了。于是贝丝亲自去了,Hemel宝宝死在了贝丝的怀里。贝丝受到刺激,医生说贝丝也会得这种病。是猩红热。结果贝丝真的得了猩红热,病情相当严重,一直发高烧。有一次烧得很厉害,认不出身边的亲人,就叫乔“妈”。这时,华盛顿来信说,马奇小姐的病情又恶化了,病情更严重了!
晚上,贝丝还在昏迷中,她那红润的小脸现在已经没有了一丝血色。最后贝丝的烧退了,她在出汗,真的让她出汗了。最后,他们的家人又团聚了。
在四姐妹中,我最喜欢贝丝,因为她热爱音乐,非常喜欢弹钢琴。她非常害羞。有一次她去邻居家做客,老老师招呼她,她害羞的跑回家。她充满了爱。离他们家不远有一户人家。他们家很穷。充满爱心的贝丝每天都会给孩子送几件零碎的礼物。
梅格也不例外。她漂亮、善良、大方,还是个家庭教师。忠于爱情,她选择了可怜的布鲁克。
我看了一篇十分好看的世界文学名著——《小妇人》。
绿色的梅格高贵而爱慕虚荣,擅长演出。
红色的乔热情但脾气不好,爱好写作。
白色的贝思,是个真正的天使,纯洁无瑕,喜欢弹琴。
蓝色的艾美优雅却自私,爱好绘画。
《小妇人》就是写了马奇家这四姐妹的成长经历。马奇夫妇从小就在她们周围营造了一种活泼而健康的气氛,使四姐妹始终怀着对爱的忠诚,经过不懈努力和奋斗,最终都有一个完美的归宿。
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
贝思死后,乔在妈妈的鼓励下又开始写作,并获得成功。
乔很困惑,她问妈妈:“我不懂,我只但是写了个小姑娘,为什么值得人们赞美呢?”
妈妈的回答是:“因为故事里有真实的生活,乔,你此刻的写作完全脱离了名誉和金钱,而是用心在写,我的女儿,你尝过了痛苦,此刻有了甜蜜······”
马奇太太这段话正是《小妇人》深受欢迎的原因。
我和姐姐经常吵架。我妹妹总是在我妈面前指责我,因为她个子小,但我最后总是被批评。我已经习惯了。我妹妹比我小四岁。从她出生开始,我就觉得妈妈没有以前那么爱我了,一直护着姐姐。这让我很困扰。偶尔妈妈不在的时候,我欺负妹妹。虽然我不觉得这样很幸福,但总想不经意的去做。
今天早上我和妹妹又吵架了,不过这次我妈没有批评我。当我从学校回来时,我看到书桌上多了一本书《小妇人》。我就知道肯定是我妈准备的。我在睡觉前读完了所有的书。我特别喜欢故事的主人公乔,因为我和乔有很多共同的爱好,比如看书,我们也有共同的缺点,就是不够包容,会和妹妹产生矛盾。当我看到乔因为妹妹而故意毁掉她的手稿,在后来的一部室外剧里,我知道湖中心是危险的薄冰,而妹妹根本不知道,所以掉进冰水里差点丧命。我当时就有她的感觉。每次捉弄姐姐,其实心里都很后悔。感觉自己不够大方,讨厌自己。但是每次在我妈批评我之后,我都心安理得。我想如果我妈妈能像马奇太太一样在我后悔的时候安慰我,温柔的告诉我我的缺点,鼓励我改变自己的勇气,我应该像乔一样早点认识到自己。
第二天一早,我妈问我看完了没有。我说结束了。我妈说:“我会努力慢慢改变自己,做一个像马奇太太一样的妈妈。”。我说:“妈妈,我会努力慢慢改变自己,做一个像乔一样的女孩”。
“大家一起努力吧!”
我从书城回来的路上,就一直怀着忐忑的心想着《小妇人》到底讲的是什吗?《小妇人》主要讲了:马奇一家有四个姐妹,生活清贫、简单而又温馨。四个妹性格迥异;老大梅格漂亮端庄,有些爱慕虚荣;老二乔自由独立,渴望成为作家,老三贝思善良羞涩,热爱音乐,老四艾米聪慧活泼,爱好艺术,希望成为一名上流社会的“淑女”。
我比较喜欢老二乔她自由独立,渴望成为作家,乔的皮肤黝黑,有一头长长的头发,她是四个姐妹里头发最长的一个,我很喜欢她是因为,在他的父亲马奇先生病危时她把自己的头发剪掉了换了24美元给他的父亲治病,在贝思得了猩红热时她主动她主动提出要留下来照顾贝思,乔的性格开朗,这也是她的一大优点,这让我想到了三个砌墙人的命运这个故事,第三个人就是怀着一颗开朗的心才成了前两个人的老板,我觉得我们也因该每天都抛开烦恼开开心心的过每一天,这是我在生我弟弟的气时妈妈对我说过的,她还说:“桑南,是奥运会时摔伤的,可他也每天都在微笑啊,与她比起来你这一点算什么那?”
我想了想张海迪大姐姐他也是每天开开心心的生活啊,海伦也不是一样吗?她自小就双目失明,耳朵失聪,她不是也是成了一位有名的作家吗?霍金也是自己奋斗而成功的。这也许就是我喜欢乔的原因。这也认证了一句话:自己是自己命运的创造者。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小妇人》,是梅·奥尔科特。我觉得这本书的文笔流畅、优美,显示出女作家很有气质。
这本书主要写了圣诞之际,马奇家的四个女孩都努力做好女孩:不再乱发脾气,不再懒惰,不再自私。但是,人不是十全十美的,她们也不是总是成功,有时她们会有感动以及落泪的时候。但是也有欢笑和有趣的事情。
我对书中的四个主要人物也深有感触。大姐梅格非常漂亮,十分注意自己的衣着打扮,虽然她不太爱工作,但还是深受妹妹们的喜欢(尤其是乔);二姐乔喜欢写作,赚了很多的钱,但是脾气暴躁;三姐贝丝十分文静,很害羞,喜欢音乐,但是后来患上了猩红热,不久之后就去了“奈何桥”;最小的妹妹艾米有一头金色的卷发,喜欢作画,其中有一个情节是乔不带妹妹艾米出去,艾米生气了,就将乔写的一本书烧掉了,后来乔就怎么也不原谅她……在现实生活中呢,我又像艾米又像乔,像艾米是因为只要有人把我惹恼了,我就会像艾米一样对他或她的东西做些‘手脚’;像乔是因为我的脾气跟乔一样暴躁,经常被同学称为暴力女一号(但要不是他们来惹我,我也不会对他们发脾气)
我觉得我以后不能再这样鲁莽,不要再乱发脾气了。
《小妇人》从头到尾都是平实的语言,日常的对话,却是那么的吸引了我。像许多读者一样,梅格对约翰爱情的欲擒故纵而叫绝,乔超乎常人理智的,拒绝了来自两小无猜的劳里的求爱而心有不舍,小贝思的垂死挣扎而心疼。但最让我沉迷其中的是来自马奇太太对女儿们的各种体贴忠告,对于正值青春期、沉溺爱情中、婚后、初为人母的小妇人都能汲取养分,并且运用到自身的生活。
最经典的就是马奇太太对乔和劳里的爱情预判。一直以为乔和劳里最终会修成正果,虽然一路来卿卿我我,并未吐露真情,致使大部分读者接受不了他们的结局。我想乔是爱劳里的,只是她的奉献精神宁可把劳里拱手让给姐妹们,可能是因为对姐妹们的爱胜过劳里的。才让她对劳里的感情摇摆不定。每个人都看出来他们的情愫,唯有马奇太太对此持消极态度,并劝乔说两人性格相似,只适合做朋友,不适合结婚。一向把妈咪的话当做圣旨的乔,也只能把爱情之火亲手扑灭了。看到劳里的初恋就这么被拒绝了,为他好不值,他为她变成更好的人,却依然惨遭拒绝。所幸最后两人各自找到了真爱,所谓真爱我想就是彼此更适合的人。为马奇太太的神预言点赞。
梅格刚有宝宝每时每刻都围着孩子转,便冷落了约翰。他在家的时间变短了,夫妻之间也缺少了往日的温馨。梅格开始认为自己没错,母性天经地义第一位。但马奇太太不偏不倚的指出自己女儿的问题,认为有了孩子后也应该让约翰加入到对孩子的照顾,孩子们同样也需要爸爸的爱。夫妻二人的生活品质不应有了孩子后改变,要经常约会来保持和谐的关系,并且让自己保持光鲜,让丈夫心甘情愿的回家,来帮忙照料家庭。初为人母常常犯这样的错误,把孩子当成生活中的全部,可这样恰恰却害了孩子,也疏忽经营自己的家庭。幸福的家庭才是孩子永远的港湾。
不羁的乔向来心直口快,虽然心地善良,对姐妹们掏心掏肺,但一旦触碰到她的紧张神经,她就会口不择言的伤害到身边的人。她深知这个缺点,并向可爱的妈咪来求助。马奇太太言传身教,并以自身的经验开导自己的女儿。每个人都有个性,会有忍不住要向周围人发脾气的时候,以达到当时让自己心里舒坦、满足的目的,但事后又会为自己的无所顾忌懊悔。可以避免的就是,让自己冷静下来,默默的离开是非之地。尤其是要闭上嘴,不让事情激化。慢慢的,乔做出了改变,暴脾气有所缓解。马奇太太简直是完美小妇人的代表。
很羞愧地说,我似乎没什么感想,除了贝思的离世让我数次落泪,关于其他,我现在真的是脑袋空空。但不管怎么样,都得写点东西。
《小妇人》简单地呈现了一个家庭的故事,赞扬了一些美好的品质,是本单纯简单美好的小说。书中构建的家庭和睦的气氛,我喜欢并且向往着。马奇这个大家庭,温暖美好充满了爱意。
博学智慧的马奇先生,温柔慈爱的马奇太太,四位美丽活泼聪慧的女儿,还有一个能干的管家保姆罕娜。马奇夫妇善良正直且富于生活的智慧。他们的言传身教,使四位女儿成长的富于爱心和教养。除了三女儿贝思因病早早离世,其他三位女儿都各自组建了同样幸福温暖的家庭。
大女儿梅格,美丽温和,嫁给了贫穷但正直勤奋的家庭教师布鲁克。虽然历经了一些夫妻间的小矛盾,但最终两人克服了困难,夫妻恩爱,家庭和美。
二女儿乔,性急但内心却很温暖,热爱写作她历经坎坷,终于等来了自己的幸福,嫁给了富有学识善良的巴克教授。婚后还在家里办起了学堂,日子非常忙碌,但也充实幸福。
小女儿艾美,聪慧优雅,喜欢绘画,嫁给了从小的玩伴,年轻帅气家境殷实的劳里。艾美的聪明得体,把婚姻生活经营的很好,她和劳里感情始终不减。
书大部分都在讲四姐妹成长过程中的事,比如几姐妹小时候过圣诞节的回忆,一起自导自演戏剧,学当时的风潮开办匹克威克社,或者四人的“空中楼阁”等等。充满了童真,很容易唤起内心的柔软和美好的回忆。
马奇家的家教,是贯穿于全书的重要精神。马奇夫妇始终教育孩子勤奋自立,乐善好施,礼貌得体。马奇家虽然贫穷,但会在圣诞的清晨,将自己家的新年早餐送给吃不上饭、挨饿受冻的邻人,自己家吃着简单面包片。乔和艾美吵架赌气,引得艾美掉入冰窟差点失掉生命。乔悔不当初,在妈妈那里寻求帮助,努力控制自己的坏脾气。总的来说整本书讲的都是家庭几个小孩成长中的故事。内容稍显平淡,至少有点不太适合现在在社会中奋力挣扎却找不到方向无可奈何的.我。
全书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几章中对乔的一些心理描写,我感受到了她的孤独与对人生的无望,或许因为我的处境与当时的乔同样凄凉,所以内心有了共鸣。
贝思走后,乔非常孤独,与此同时,曾经爱过乔的劳里,与妹妹艾美坠入了爱河。艾美在欧洲旅游,享受着甜蜜的恋爱,而乔却在家里承受着失去贝思的痛苦,帮着操持繁琐的家务。乔在那样的痛苦中,产生了不平甚至嫉妒,“有的人似乎总处在阳光中,而另一些人却总是处在阴影中。这不公平。我比艾美作出的努力更大,想做个好姑娘,可是从来得不到奖赏。”
乔比艾美更善良更无私,但艾美的幸福似乎总是轻而易举。得到出门旅行的机会的是艾美,拥有甜蜜爱情的还是艾美。但艾美并不是最努力最无私的那一个。乔感到不平。这让人感到熟悉,生活中何尝不是这样,一个没有你努力的人,但得到的比你多,学业比你好,工资比你高,男(女)朋友很优秀,一切都比你如意。这时你感到愤愤不平。这种心理的产生那么自然,实实在在地影响我们生活的幸福感,让我们顾影自怜,陷在悲伤的情绪里自怨自艾。
当我们对现实中的一些事不平,感觉自己不顺遂的时候,我们能做的只有使自己幸福。觉得一切都很灰暗的时候,不怨天尤人,冷静下来好好想想,是什么导致了现在的局面,理清楚现在的状况,找到解决的办法。工作不顺遂,是自己的专业能力不过关,还需提升技能,还是公司前景不好,需要考虑换老板?感情不顺遂,是自己要求太多还是对方更该负责?找到原因才能解决问题。
书中关于乔的孤独,让我感同身受。可能20多岁,就是应该承受孤独的年纪吧。艾美回家的那天,家里很是热闹,但当深夜人群散去后,乔非常的孤独。“那一天,我感到非常孤独,靠在装破布的袋子上大哭了一场”。“明天就是我的生日了,时光过得多快啊,我就要一天天老了,成就似乎没有。马上就要25岁,却没有什么可以炫耀的。”
是啊,不管是一百多年前的乔,还是一百多年后的我,在二十五岁来临前,想法是如此的一致。经济窘迫,事业惨淡,一个人过活,非常孤独。看不到前景看不到希望,不知道未来会怎么样。乔向智慧的父母寻求助,我向盛满人类智慧的书籍寻求助。乔所得到的答案是珍惜现有的,然后勤奋生活,把日子打理得井井有条,我想我也一样。
最后,惹人疼爱的小贝思,我没有忘记她,四位中我最爱她。她是那么安静温柔,那么无私温暖。她虽然柔弱,但她内心有种非常坚定的信念,她依着这信念在生活。她就是散发着柔和的光的小天使。她的离世使我难过,为什么最善良的孩子却没有好的结局。我多希望她得到爱和幸福,她比谁都值得。
马奇夫妇的生活幸福宁静,但上帝是公平的,享受幸福就得承受痛苦,所以他们承受的是失去爱女之痛。就连全篇最幸运,集青春美貌好运于一身的艾美,也承受着爱女可能夭折的痛苦。“每个人生活中都会有不幸的雨点落下,一些日子会变得黑暗、哀伤、凄凉”。或许这就是作者想传达给我们的吧。
所以,当生活不顺遂的时候,我们不妨想想,这个时候可能在降不幸的雨点,过了就明朗起来了。每个人都有自己要承受的痛苦和不幸。我们要学会接受并且要始终坚强,总有一天,幸福之光会降临的。
“别着急,善良的人!守得云开见月明。” “我真希望能把我的那束花送给爸爸,我想他圣诞节恐怕过得没有我们这么快乐呢。” “先别告诉妈咪,让她以为我们是为自己准备的,给她一个惊喜。” 这些温馨朴实的话是出自名著《小妇人》。
漂亮的梅格,活泼的乔,文静的贝思,可爱的艾米,四姐妹出生在一个快乐温馨的家庭,她们有着不同的理想不同的爱好,她们用勤劳换来了美好的生活。
我爱梅格,她是一个负责任的好姐姐;我爱乔,为了梦想永不放弃;我爱贝思,坦然面对死亡;我爱艾米,她有一颗善良、孝敬父母的心......
《小妇人》让我懂得了要用微笑面对一切困难,即使再大的风雨,也要勇敢、坚强。她们的微笑永远藏在我的心田,时刻提醒着我,要坚强,要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人人都可以读书,但读书有得法与不得法的区别。读书不得法,就可能读不懂,读不透,甚至越读越糊涂;只有读书得法,才可能学到知识,有所收益。
欧阳修善于积少成多,发明了“计字日通”读书法。欧阳修根据自己的需要,精选了《孝经》、《论语》、《诗经》等十部书,规定自己每天要熟读300字,这样他用了三年半时间就将这十部书熟读完毕。然后,他再规定自己每天背诵150个字,这样只用了七年时间就背熟了。每日定量计字,细水长流,积少成多,同样可以学到大量的知识。
从小,我就喜欢读书。因为读书能给我带来无限乐趣,和很多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书是知识的海洋,是人类生活的营养品,书是开启智慧宝库的钥匙。读书,能够获得智慧,使我变得更加聪明。
有一次,妈妈让我把煮熟的鸡蛋放进冰箱里,我却不留意把它们和生鸡蛋放在一起了。“这可怎么办呢?”妈妈着急地说。就在这时,我突然想起在一本书上看过怎样分辨生鸡蛋和熟鸡蛋的办法,于是我把鸡蛋一个个的从冰箱里拿出来,在桌子上转。书上说,转的飞快平稳的是熟鸡蛋,转的缓慢摇晃的是生鸡蛋。所以很快,我就把它们分辨出来了,妈妈连连夸我。
书,虽然看起来是枯燥的,呆板的,但其实你只要用心去感受书中的每个字的含义,相信你很快就会爱上读书的。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前几天,我的好朋友刘可借我了一本书,这本书是《小海蒂》。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海蒂的小女孩的故事。主人公海蒂从小就失去了双亲,一直是由她的小姨带着她的,可是小姨却为了一份工作而将她交给了冷酷的爷爷,不过生活的压力却并没有让这个小女孩绝望,不久她就以自己天真、直率的性格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另外,她还做了不少好事呢,她用自己的爱心帮助了残疾小姐克拉拉,还用自己的爱融化了爷爷那颗冰冷的心。
海蒂的故事不禁让我想起了我们身边的一些好少年,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改变了一个又一个残酷的事实,如青海玉树地震时当起了小小志愿者的才人旦周他虽然只有十岁,可是他那颗火热的心不止十岁。如四川地震时不惜一切冲往教室救出一名又一名同学的少年林浩。这些在大人眼里看起来的小不点在关键时刻却有如此大的动力促使他们前进,此时此刻我只想对他们说你们真是好样的!
匆匆岁月,似水流年。在这匆忙的时代中,只有书籍,才能充实我们的头脑,它似一泓清泉为我们注入新鲜的力量;它似一把钥匙,让我们进入知识的殿堂;它似一展风帆,载我们向成功起航。
翻开淡淡墨香的历史,留下了多少悲欢离合,走出了多少才子栋梁,他们在人类进程中留下了明显的印记,他们的天才抚慰了世界的孤独与荒凉。
张海迪,一个身残志坚、拼搏进取的女青年,她以残疾之躯,完成了许多健全人都无法做到的事情,因此她成为一代中国青年的楷模,被誉为“中国的‘保尔’”。她是人类的明星,她给了我坚强的意志和巨大的力量。张海迪,1955年出生在济南,成长于莘县。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山东省作家协会文学创作室一级作家,九届、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肢体残疾人协会主席。
张海迪5岁时因患脊髓血管瘤,胸部以下全部瘫痪。从那时起,张海迪开始了她独特的人生经历。她无法上学,便在家自学知识,她先后自学了小学、中学、大学的专业课程,还学习了日语、德语和世界语,翻译了16万字的外文著作和资料;另外还自学了十几种医学书籍和医科院校的部分教材,同时向有经验的医生请教,学会了针灸等医术。为了对社会能有所贡献,她曾给农村的孩子当过老师,还曾用学到的医学知识和针灸技术为群众无偿治疗达1万多人次。她还用学过的无线电技术,在山东省莘县广播局做无线电修理工。1981年12月,《中国青年报》刊登了她的长篇自述《是颗流星,就要把光留给人间》,并配发社论《让理想的光芒照亮生活之路》。1983年3月7日,团中央召开了“优秀共青团员”张海迪命名表彰大会,宣传了她身残志坚、自学成才的感人事迹。1983年5月,中共中央号召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向张海迪学习,邓小平、叶剑英等老一代革命家为张海迪题词。此后,张海迪的名字传遍全国各地,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全国典型人物。
张海迪的荣誉很多很多,她时刻都在以顽强的意志生活和学习。1991年张海迪在做过癌症手术后,继续以不屈的精神与命运抗争,学习哲学专业研究生课程。经过不懈的努力她写出了论文《文化哲学视野里的残疾人问题》。1993年,她在吉林大学哲学系通过了研究生课程考试,并通过了论文答辩,被授予硕士学位。张海迪以自身的勇气证实着生命的力量,正像她所说的“像所有矢志不渝的人一样,我把艰苦的探询本身当作真正的幸福。”她以克服自身障碍的精神为残疾人进入知识的海洋开拓了一条道路。
读了张海迪的人生,再看看现在的我们,整天嘻嘻哈哈,累一点就受不了,豪无忧患意识,遇到困难便绕道而行,一遇到挫折,所谓的意志就像纸扎的草人,迎风便倒,那么我们又怎样接过前辈身上的担子,迎接祖国的未来?
马克思说过:人生的价值不在于他做了什么,而在于他为社会贡献什么!我会以她的精神作为人生坐标,为之努力!
带上坚定的信念,拥上矢志不渝的决心,载上一路向前的自信,装上契而不舍的意志;扬帆起航,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要相信:迎接我们的,必将是明天的灿烂与辉煌!
古人常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今人总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两句是人们在读书时对于它的意义最常说的两句客套话,其实每个人对读书的感受都不同,读书的意义也是各不同的。但读书确实总是使人美好,给你想要的感受,每次读书都是精神的一次沐浴,心灵的一次洗涤!
作为一名历史学师范生,都说我们这个专业需要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贯通古今,知晓中外,确实我们这个专业看再多的书都不够。我平时看的书主要是老师和网上推荐的历史学专业的学生必看的书,也爱看一些没看过的名著和一些散文。我们的专业课本大都只是讲个整体、大概,而你要深入了解和把握这些知识,则需要借助课外书,因此老师都会推荐几本书,那么读了这些书就能更好的在上课老师讲的整体和课下自己阅读的细节上掌握专业知识。
除了看老师推荐的书籍,有时候网上推荐历史学必读的书籍也是令人受益且有趣的。印象最深的是上学期在图书馆借的一本书是章伯钧的女儿章诒和写的是《往事并不如烟》,这本书只是她对往事的片断回忆,它不是完整的回忆录,是对一群经历旧社会的新中国的知识分子悲剧命运的真实写照。我看完整个人有回到那个年代的感觉,能感受那个年代知识分子所遇到的困难,整个人受到很大震撼,于是我不停地向身边的同学推荐、介绍这本书,这本书很旧而且全馆只有一本,我觉得多看几遍都还不够呢!有时候我想看的书图书馆没有,我那想看的欲望便会促使自己在网上把想看的书给买回来看,例如暑假在家我趁着亚马逊活动又买了《叫魂》、《温故1942》这两本书。
阅读的美好除了给你想要的知识,陶冶你的心灵,还有很多很多作用,尤其是在这个浮躁的社会,能静下心来阅读一本书会使自己各方面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
这个故事的资料是,一天早晨,格里高尔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一只巨大的甲虫。他对自己的形像感到十分的吃惊,嘴里还不停地说着一句话:这到底是怎样回事。过了一会他突然想到他五点钟要去赶火车,但是看着自己的身驱说到,我此刻变成这样是不可能了,他就发弃了上班。限难地从床上滚了下来,然后从门缝里钻了出去。来到客厅闻到了牛奶的味到,他就顺着桌子爬到了放奶用的碗沿上,留意翼翼地喝着牛奶,但是还是掉了进去,但到最后还是艰难地爬了出来。从那以后他吃饭都要靠妹妹来喂他。他的这种样貌使妹妹感到可怜,把他当小宠物养。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全家人都要靠他来生活,他的工资是靠当旅行推销员得来的。但是他此刻却变成了甲虫,没有办法给家人挣钱。家人因为失去了顶梁柱生活变得很贫穷,家里人的情绪很糟糕,他的妹妹也没有情绪来喂养它,还拿苹果来砸它。最后家人对他失去了感觉,把它扔了出去。它成了一个流浪的甲虫,爬在房顶上。
这个故事我们,因为此刻的社会带给人严重性的压力,最后把人的外表给异化了,不用说内心也会被异化。就会变得外表丑陋丧失人性。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也是因为社会带给他的严重压力,老天爷把他变成了甲虫。但是没有减轻他的痛苦,连班都上不成,也挣不到工资来养活这个家,最后成了一个无用的怪物被扔了出去。
公元一五八七年没有弥赛亚的诞辰,没有先知的教诲,没有预兆变迁的星斗闪烁满天。有的,不过是一张张脸罢了,一张张疲惫地奔波于历史的定格之中的脸。
万历注定不是属于帝王的时代,这张脸谱中注定没有多少王权的神气。大明王朝注定只是封建史上的一个瞬息,而万历朝大约是合眼的前奏,毕竟紫禁城中休憩的已不再是一个雄心壮志的统治集团,这点,万历之前的嘉靖就感觉到了——万历同他一样早年登极,充满变革和振兴的希望,但这一些希望都随着自身年龄与矛盾的增长、深化渐渐瓦解。明孝宗(弘治)应当感到悲哀,因为他的子孙没能像他那样扭转祖宗留下的可怕局面。也正是因为如此,多事之朝才如同一出又一出的折子戏,留下那么多红红绿绿的角色。
惟独有个人不绘脸谱,单看他一眼就觉得有凛然之气扑面而来。他不是贡生,乡试出身,也不应是有权对别人吹胡子瞪眼的那一类,却绝对有憋着气唱大红脸的天赋。他叫海瑞,就是鼎鼎大名的海刚峰。如果出生在当今社会,他一定算是个勤奋的好少年,与此同时,又是无知的愤青。想要为萎靡的朝政打一剂强心针的他,若不是有打不死的勇气,怎么敢傲立于群臣之中?说他简朴,却又嚣张,普天之下,凡为仕者无不惧其威风;说他忠诚,却又不能扛顶风的旗,固执于毛皮小事之间。一个儒道的修行者,一个斋戒灵魂的素食者,他因为与尘世相触而不再是圣贤。这不仅是海瑞的不幸,更是明王朝的不幸。他以一种极端的方式舒展自己的政治才华——以博得帝王的信任。但嘉靖尚道,万历重情,他只能做一面没有人去照的镜子,被搁置三朝的老臣。
明朝没有李世民,没有长孙氏,宫廷中人人戴着面具。读《明史》我几乎没有抓到一个背影,但庆幸《万历十五年》让我勉强看见了一个海刚峰。几乎孤芳自赏的他,行走于浓妆艳抹的人群中,很干净。他死的时候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镜碎了,却没有人去补。
万历十五年,一五八七,明代的又一面镜子不在了。在一片景仰的声音中,海瑞那张不戴面具的脸成了永远的幻影。他的矛盾并不来自内心,而是与外界摩擦的结果。我不想假设他为那个时代的良心,或许他没有资格,李贽有,因为他忏悔过。
海瑞不会回头,他不知为何要忏悔,他要做信念,而不是心的殉道者。大明王朝合上眼的前一刻,他或许,是最后的那个愤怒的拳头。
脸?对,他的脸,不过是一张皮。皮下的,才是硬骨头。历史的脸谱是多端的,但油彩背后的,方是本原。一面能透过它的镜子,是不是很好?
这是一本非常凄美的小说,故事情节在作者平静而漂亮的文字里跌宕起伏,一种无法言说的巨大的悲伤安静地笼罩下来,令人无法挣脱。故事讲述了淳朴而美丽的农村姑娘苔丝,因为被浪荡公子诱奸而生下了一个婴儿,尽管婴儿早夭,但失贞的痛苦却压迫着这个姑娘,抑制着她爱的能力。然而,安琪尔的出现却不可避免地使这个纯洁的姑娘步入爱的织网,为了在心爱的人面前保证爱的纯洁和诚实,苔丝在新婚之夜将自己的悲惨过往告知了安琪尔。然而拥有天使之名的丈夫并不能接纳她,他抛弃她去了远方,而淳朴顺从的苔丝只能怀抱着爱和期望苦苦等待丈夫回来。命运一次次地捉弄着这个可怜的女子,父亲病死,家里大大小小几口人被赶出住所,到哪儿都寻找不到帮助的苔丝只好委身于当初侵犯了她的那个浪荡儿,而就在这个时候,安琪尔回来了。苔丝怀抱着对忠诚的爱的强烈信念,杀死了那个浪荡子。她和丈夫在逃亡中度过了幸福的时光,最后她平静地走向前来逮捕她的那些警官,用天使般纯净的神色走向了死亡。
作者哈代在这本书的副标题上描写苔丝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这实在是对一个女子最高的评价了,苔丝的纯洁不在于她的身体,而在于她的思想,她的那种无私的伟大的爱和真挚美好的性格使得她纯洁得好似不可侵犯的女神。
首先来谈一谈这本书的结构与叙事吧,这本书围绕着女主人公苔丝展开,故事内充斥着重复与暗示,比如说苔丝的骑士血统和关于她的先祖的那桩惨案就预示了鲜血的始末,再比如说,当浪荡子前来骚扰苔丝时,她曾用手套打的他满嘴是血,这一果断而干脆的行动也为她最后杀死他埋下了重要的伏笔。故事里还有许多玩笑般的错过,比如说,当安琪尔来到这个小乡村时,他竟然没能在那些乡村姑娘里发现苔丝,书里是这样描写的“那个白色的身影离开了舞场,独自一人站在树篱旁边。他从她站的地点上可以看出来,她就是那个他没有同她跳舞的漂亮姑娘。虽然只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他本能地感觉到,她已经因为被他忽视而遭到了伤害。他真希望他邀请过她;他也真希望曾经问过她的名字。她是那样的羞怯,那样的富有情感,她穿着那件薄薄的白色袍子,看上去是那样的温柔,他感到他刚才没有挑选她是太愚蠢了。”这一次的错过也为两人之后的重重误会和悲剧埋下了伏笔,也难为在苔丝和安琪尔交往之后她要喊出“为什么你没有在那个乡村的舞会上就邀请我?”再比如说,承载着苔丝忏悔和希望的那封信直到新婚才被发现并没能传达出去,又比如说苔丝和安琪尔感情的错过,当安琪尔在陌生而痛苦的大地上重新记起苔丝的美和善良时,她已经无奈地委身他人,因此当苔丝对安琪尔说出“太迟了,一切都太迟了”的这句台词时,带给我们的是怎样的一种心痛啊。命运就这样反反复复地折磨着这个纯洁的灵魂。因此我们说,小说充斥着一种宿命般的重复和暗示。
再来谈一谈这本书的氛围吧,作者托马斯•哈代极其擅长写乡村生活,这一点在《德伯家的苔丝》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作家借助色彩、光线、线条等绘画艺术手段,着力探索天空和地面的色彩关系,其间有种看不见的对比效果,体现了他对于宽度和力度的感受力。
哈代将如画的乡村生活环境、栩栩如生的人物、精彩动人的细节一起呈现于读者的眼前,给人以美感和享受, 同时透过具体生活的画面, 不遗余力地刻画人物的复杂性, 并揭示了作品的道德主题和悲剧主题。可以这么说,这本书当中的任意的场景刻画都是与苔丝的心灵与情绪密不可分的,因此这本书所呈现的氛围具有非常强的感染力。
再来说一说这本书的主题思想,哈代在书中描绘了新兴的工业化和都市文明给古老、乡土的威塞克斯地区带来了冲击,揭露了禁锢众思想、强调贞洁、压抑妇女社会地位的虚伪道德。苔丝的悲剧命运反映了当时的时代背景:其一,经济贫困;其二,不公正的法律制度;其三,伪善的宗教;其四,资产阶级的虚伪道德。苔丝的悲剧是当时社会的产物,因此苔丝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苔丝的悲剧和她的至上的纯洁性是对当时社会的一个巨大的讽刺。
最后来谈一谈这本书中的人物形象吧,在我的心中,如果说苔丝是纯洁无垢的女神的话,那么雷亚就是企图让女神堕落的恶魔,然而因为女神的真挚和勇敢,恶魔并不能使她完全堕落,在这本书中,最后给了苔丝绝望的一击的,是拥有天使之名的安琪尔,他给了苔丝爱的希望,却又残忍地伤害了那一颗赤诚之心,他才是将苔丝推入深渊的真正凶手。我喜欢苔丝,她既有着突破传统禁锢勇敢投身爱情的过人之处,同时又不可避免地被时代所禁锢,是一个悲剧人物,但是在她身上所体现的那种纯洁与美好却是那样的打动人心,比如说当她的早夭儿逝去,她为了保证这个受尽苦楚的孩子死后可以获得幸福,便在自家为他举办了洗礼,书里是这样描写施洗的苔丝的,“从她的内心深处念开了感谢上帝的祷文,她用风琴和声一样的音调念祷文,念得大胆,带着胜利的口吻,那声音是认识她的人永远也忘不了的。她对信念的狂喜使她变得神圣起来;脸上容光焕发,两边脸颊的中间现出来一块红晕;在她眼睛的瞳仁里,投射进去的烛光的影子闪闪发亮,就好像是两颗钻石。孩子们抬起头望着她,越来越敬畏,再也没有心思提问了。在孩子们面前,她现在不再是他们的姐姐了,而是一位伟大、威严和令人崇敬的人物——一位同他们毫无相同之处的女神。”这段描写实在是非常精妙地将苔丝的庄重与不可轻言的美表现出来了,她的美好使得她当之无愧为一个纯洁的女人。
总而言之,托马斯•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给了我极大的震撼,苔丝这个形象将在我的心里熠熠闪光,她正是纯洁的化身。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的作品,是一部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不可否认,《飘》的确是一本好书,仅“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题材,就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刚开始读这部书时,我觉得自己无法看完这么厚厚的一本名著,可后来我却被它的内容,它的深度,它的思考深深的吸引了!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女主角斯佳丽了,我不能说很喜欢这个人物,因为她的有些做法我无法赞同,但我还是很佩服她的冷静,她的与众不同!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是阿希礼,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她为了她的追求不断努力,作出了许多在那个时代所不能让人理解的事情!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这一切就像是一场游戏,但谁都输给了这个时代…
暑假,我看了一部令我难以忘怀的电影《宝葫芦的秘密》。电影里有个叫王葆的小男孩,很爱做梦。一天回家,他做着作业便伏在桌上沉沉地睡去,梦见了。
王葆推着单车去钓鱼。当他走入一片竹林时,很神奇的,有小鸟为他指路,青蛙把他引到湖边。放下钓竿、水桶,想起数学没有预习,上课又会回答不出问题,同学们又会笑他,不由得对着湖面大喊起来:我要比他们优秀,最好不要费劲。话音刚落,王葆居然钓到了一个万能的宝葫芦,从此,王葆便成了宝葫芦的主人。宝葫芦帮了王葆很多忙,特别是很多倒忙。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象棋对弈。王葆边下棋边说:我要吃掉你的马。我要吃掉你的炮。躲在树上助阵的宝葫芦听见了,赶紧念起咒语,使一颗颗棋子直飞进王葆的嘴里,还纳闷的问:主人,这东西好吃吗?王葆边吐着棋子边难受的说:这棋子不能吃。这短短的几分钟,我一直都在哈哈大笑。
王葆在玩具店看到许多玩具,十分喜欢。宝葫芦便满足了主人的愿望,将玩具店里的所有玩具都浩浩荡荡地送到王葆家里,王葆不但没有高兴,反而生气地将宝葫芦骂了一顿。王葆的爸爸回家了,送给了王葆一辆山地车,王葆兴奋得手舞足蹈。宝葫芦看在眼里,失落极了。
数学考试了,王葆不想费劲,却想考全班第一,只有找宝葫芦帮忙。宝葫芦使用魔法,将考得最好的苏鸣凤的答案全部转移到王葆的试卷上,可是连同苏鸣凤的名字也一同转移了过去,让王葆在老师和同学面前更加出丑了。在这一次倒忙之后,王葆狠心地离开了宝葫芦,决心要依靠自己的努力。告别了宝葫芦,依靠自己的勤奋练习,王葆终于在游泳比赛中获得了冠军。
看了《宝葫芦的秘密》,我明白了: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只有一点一滴地不懈努力,才能收获最美最甜的果实。正如刘老师所说的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凡事都需要努力。
我也想做一个梦,能和宝葫芦坐着飞机在天空翱翔,能坐着飞船游向太空,那是多么畅快的事啊!不过,还是得自己努力哦!
宝葫芦的秘密读书心得体会范文篇2 你知道宝葫芦吗?那是一种你想要什么就来什么的宝贝。故事中的王葆从小就听妈妈讲宝葫芦,后来他做梦梦到钓上一个宝葫芦,过上了要什么来什么,想什么有什么的快乐生活。
但是好景不长,宝葫芦分不出指令的意思,例如上次象棋比赛,王葆为了赢,悄悄地对宝葫芦说:吃车!吃象!宝葫芦糊里糊涂就把棋子喂到了王葆嘴里。还有一次他数学考试想作弊考一百分就委托宝葫芦帮忙,可它却等别人写完后搬了过来,受到了老师的训斥,一气之下他把宝葫芦扔到了湖里。
文中有一地方令我深爱启发:当王葆扔掉宝葫芦之后,他刻苦学习,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课外活动,成了校内数一数二的好学生。
虽然宝葫芦有无穷无尽的魔法,但它没有自己的想法,别人叫它做什么它就做什么,根本不理解这件事的目的。其实人身上也有魔法,那就是潜能,只是有些人不去挖掘它而已。
文中有两句话使我终生难忘。王葆老师常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只有自己靠自己王葆爸爸常说不要把小心眼放在做坏事上,要放在学习上,学习成绩肯定会提高。
今天是读书节,自己值班,早上大概4点左右习惯性的自然醒了,睡在单位值班室里,同其他典型中国人的公共场所一样,十分脏乱的地面、电视的噪音、长明灯光得刺眼,黝黑散乱的铺盖,尽管我用带来的被子隔离,依然掩盖不住多人使用后的恶臭。好在我随遇而安的心态和吃苦耐劳的精神,使我对这些都不在意,手头有一本昨晚准备的书籍《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翻阅起来。
伴随着最近心态的改变,思维角度的调整,用欣赏和学习的维度读书,自然又有新的认识,结合自己中国文化的根底,对于同一个问题不同人物解释的角度和论述语言的不同,阐述的道理却是一致的。东西方文化的碰撞,在自我的内心中激荡。本书我读过一次,但是没有这次的感觉深刻。
清晨大家都在沉睡,我的思维却十分活跃,想象力自然也被激活,同样的道理,在大脑中冲撞,儒家文化、道家文化、佛法文化,西方哲学,现代工业社会的快节奏产物下的西方快餐文化,创业的激情,财富的渴求,精神的独立,自我的超越,幸福的追寻,工作的压力,家庭婚姻的现实,孩子教育的迫切,人格独立的梦想,时间精力的安排,自我关注的圈子和影响的圈子的残酷。等等不一而足,信马由缰,顺其自然,海阔天空,纵横驰骋,思想中我为王的豪迈,精神富有的快感和现实物质缺憾的悲凉,让我深深体会到孤独的自豪和自信。或许我真地在逃避现实,利用读书中的快乐自我满足,但是这也是一种享受,作为人应该享受的权利,太多人的放弃了自己读书的权利,当然借口很多。
回想多年来的读书生涯,最近两年算是一个高峰,进步也是十分显著的,其根源来源于父亲从小给我的一个理念:“博览群书”,自己做得不错,但是差距依然明显,杂乱无章,最大的收获就是读书的兴趣和习惯,大概有人所谓的读书癖:一天不看文字性的东西,就觉得难受,好比我喜欢喝酒一样,几天不喝就痒,一天不读书,就难过得要命,家里,办公室、汽车上、床上,到处是我的书,如果有人使用书来装点门面的话,我也有这种成份,但更多的是精神的寄托。“三日不读书,而面部可憎”,大概是我最好的习惯之一了。
如果不让我不读书,那简直就是一种折磨,好比女人到商场门口不让她进一样虐待。不多说,工作的事情要干,要务第一,管理时间,改变自我,从内到外,时时刻刻,无时不在。为振兴中华而努力!
第一次见到应彩云老师,是在一年前,应老师来园为我们组织活动、举行讲座。在那之前,从各种幼教杂志上不止一次地看到对应老师的报道,知道她是一位很有才华的幼儿教师,在那次的活动中应老师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是她那行云流水般诗一样的语言,她把她和孩子们之间发生的事情一件一件娓娓道来,让我感到她是那么的了解孩子,她是那么的有教育的智慧。不久我便拜读了应老师教学案例随笔《孩子是天,我是云》。
应老师说:每一个幼教工作者都是爱孩子的,只是各自爱的方式不同。而我爱孩子的源泉,就是看他们嬉怒无邪的脸蛋,扶他们日渐强健的身体,闻他们散发的阵阵奶香……这段话表达了应老师对孩子深深的爱。
书中一个个生动精彩的案例深深吸引着我,它就像是一股清新的山泉,品完后令人回味无穷。字里行间无一不透露出应老师与孩子亲密无间的师生情感及平等和谐、互动式的师生关系,让人羡慕,让人敬佩,更领悟到其平凡中的伟大,同时也获得了些许启示。
从书中我感受到应老师是快乐的,她的快乐来自于她的孩子们的快乐,正像前言部分应老师所说:“在我的世界里,天大地大孩子最大。我在孩子的天空里,努力飞舞,努力成为孩子天空里的云……”她把自己和孩子们融为一体,她将自己的工作当成一种乐趣、一种追求、一种不求回报的付出,她努力去读懂孩子、理解孩子,在孩子心中播撒爱的种子。
从应老师“今天的老师更深情”、“孩子比我更高”、“孩子会让我全力地付出”一系列的感悟和体验中,我感受到了应老师平凡中的伟大,她用自己智慧的心灵调动孩子的情绪,她沉浸在工作的乐趣中,不断历练自己的内心,丰富自己的文学和艺术修养,使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多彩且更具价值。
书中提出“顺着孩子,追随儿董,让孩子说心里话”都体现出以儿童为主体的思想。而案例“做客应老师家”、“我的老师结婚啦”、“我和孩子是平等的.”等可以看出这种双向互动,尊重孩子的生动事例,是对《纲要》中所提出的“尊重孩子”“引导幼儿有个性地发展”的最好诠释。
阅读《孩子是天,我是云》,给带来的不仅是来自一个个生动案例的轻松与愉悦,更重要的是我感受到来自应彩云老师的个人魅力,一个充满智慧的老师,能把工作做到如此的诗意,如此的快乐,充分体现出一位优秀教师的高尚品质。
自己也是一名幼教工作者,应老师对工作的执著令我敬佩,应老师的教育智慧令我钦佩。自己也应在工作中爱字为先,在各项工作中努力寻求最佳的工作方式与方法,并通过多种途径提升自己的思想认识及业务能力,为我区幼儿园的发展和幼儿教师素质的提升做出自己的努力。
星期天在《新华书店》发现了一本书——《谁动了我的奶酪》,觉得很有趣,便赶紧买回家读了起来。
书中主要讲述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
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生活中,其实“奶酪”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也或许是一种生活的意愿等等;“迷宫”代表着你花时间寻求着的东西所在的地方,它可以是你工作的机构,也可以是你生活的社区,亦或是你生活中的某种人际关系。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清了混沌的生活。
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无法实现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自己想要的“奶酪”,我们追寻它,想要得到它,因为我们相信,它会带给我们幸福和快乐。而一旦我们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奶酪,又常常会对它产生依赖心理,甚至成为它的附属;这时如果我们忽然失去了它,或者它被人拿走了,我们将会因此而受到极大的伤害。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每个人在必须为自己的事业、生活做出选择时,必须充分地热爱自己喜欢干的事,热爱才会努力去钻研,努力钻研必会有作为;选择自己有能力干的事,选择一经确定,就要锲而不舍地去奋斗,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最小的事做起,努力做到最好,在这个过程中增长才干,树立信心。《谁动了我的奶酪》告诉我一个最简单的应对方法,那就是把跑鞋挂在脖子上,时刻准备穿上它,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追寻,去追寻其他更新鲜的奶酪……
说实话,我有点害怕谈论这部经典的成人童话。因为它太神秘,太奇妙,似乎我还没有谈论它的资格。我只有感动,读完它的每次,都有想哭的冲动。它实在有让人无法察觉的力量在控制着我们心中伤感的那块区域。它的文字很简单,很朴实,但是它散发出的魅力,我认为却是没有一部书可以企及的。
小王子住在一颗很小的星球上,真的很小:只有两座火山,一朵花,一个小人。挪动椅子就能欣赏日出和日落,三棵小面包树就能霸占所有的空间。但是,小王子很爱他的星球,很爱他的玫瑰花。
但是,小王子还是要走的。临走前,他把星球上的一切都收拾得井井有条,给玫瑰花弄上了一个玻璃罩子。花儿很伤心,小王子也很伤心。
王子开始了他的旅行,遇见了自言自语的国王,爱慕虚荣的男人,醉醺醺的酒鬼,忙的不亦乐乎的商人,辛勤工作的灯夫,不把花儿放在眼中的地理学家……最后,他来到了地球。
小王子遇到了一只等待爱的狐狸,那狐狸说:“驯服我吧。”,小王子不明白什么是“驯服”,那狐狸说――建立关系。
小王子有点明白了。他想起了他的玫瑰花。小王子驯服了自己的玫瑰花,现在,他们已经不能分开了。是彼此的小王子,是彼此的玫瑰花了。
狐狸带着小王子看到了山下的5000朵玫瑰花,个个都是娇滴滴的,个个都芬芳迷人,小王子十分沮丧,因为原来他以为世界上的玫瑰花只有那一朵,自己星球上的那一朵。
小王子整整在地球上呆了一年。他要走了。他的毒蛇朋友会帮助他回到他的开始。
小王子倒下了。轻轻的倒下,像一棵树一样,一点声响也没有。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和小王子的倒下一起结束了,悄无声息。小王子的寻找也结束了,寻找什么呢,或许他自己也说不上来。
我最喜欢看动物小说,尤其是沈石溪爷爷写的。他的作品通过拟人的修辞手法,使我在读书时仿佛身临其境,动物世界中发生的各种故事,和现实社会中的一些情况也不谋而合。这个假期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象母怨》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戛尔芒和戛尔邦两个象群的故事,刚开始,两个象群因为领地争夺进行了一场殊死战争,成年公象全部战死,母象嫫婉担心小象们失去成年象的庇护不能安全长大,出手阻拦了接下来的争斗,并喂养了对方象群的小象。事后,对方小象的母亲阿丽丝非常感动,并带头宣布嫫婉为象母。为了两个象群的和平共处,阿丽丝甚至将自己的亲生女儿菲娅儿赶出了象群,这要有多大的毅力才可以做出来呀!庆幸的是,通过两个象群的共同努力,他们最终还是和平共处了。
文章的最后写道:“和平并没有死绝,希望还是有的。”是啊!如今我们是生活在和平年代,但是世界的其他角落,还有些小朋友生活在战争中,我看到一个视频中,一个外国小朋友的父亲为了保护她,骗她窗外的枪炮声是燃放的鞭炮,于是,小女孩听到后绽放出开心的笑容,我想,那个叔叔一定心中也有希望,希望通过全世界的努力,共同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不要再有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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