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甜莓泡泡酱日期:2025-04-16人气:2
小公主读书心得感想(精选33篇)
读了弗朗西丝·伯内特的名着《小公主》,我认为这是一部感人至甚的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名叫萨拉。克鲁的英国女孩,她很富有,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在她七岁那年,她不得不离开父亲去了女童培育院。父亲把她交给了势利的校长。校长并不喜欢萨拉,但她很看重她的那份财产。萨拉所以成了学校的特权阶级,校长处处抬高萨拉的地位,事事夸奖萨拉。就在萨拉生日那天,她父亲的一笔生意的失败,导致破产死了,并且分文不剩。
对萨拉颇有偏见的麦琪校长开始认为萨拉已不再是一大批财产的继承人,于是把她赶进了残破的阁楼,就如巫女把她从天堂赶入地狱一样。她成为了一名女佣。萨拉阳光的日子碎成了无尽的长夜。虽然,她心境悲痛,却没有掉一滴眼泪,她怀着一位公主应有的乐观和坚强自我安慰,望梅止渴。她想象成自我是一位不向命运屈服的公主。记得,每一次萨拉饿了,没东西吃,她为了缓解自我的需求,总会幻想着美妙的事情:“假设我的面前摆满了许多佳肴:蛋糕、牛奶、奶酪、薯条……该多美味啊!但这些东西都要在做完活才能吃,此刻仅有赶紧干活才是唯一办法。”经过一番思乡情绪后,萨拉就会觉得有一股动力在她身上。这样,一些所需的不足便渐渐消失……从萨拉身上,我看到了应对逆境乐观向上的精神!
最终,在朋友给予的安慰下,凭着自我的信念见到了期望——天意般的巧合,她遇上了父亲生前的好友,萨拉因一场变故,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再次成为了小公主。天使把是善良的天使又使公主的生活回到了从前那样,幸福,欢乐,安详。
“如果我是一位公主,即使我衣衫褴褛,我的内心也还是一个公主,在不为人知时还能坚持一颗公主的心,那便是一种极大的成功。”萨拉的思想境界显然,已到达了很高的境界,那她创造的奇迹也是不容置疑的了。萨拉的经历使我十分地感动。故事的主人公从一朵万人瞩目的玫瑰变成一朵无人问津的野菊,命运挑战了极大的转变。年仅九岁,却能坦然应对接踵而来的困难,寻找欢乐大门的“钥匙。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感动了。变穷后的萨拉克服了这场连成年人都难以承受的哀痛,她依靠自我度过最艰难的时候!萨拉是坚强乐观的,她那充满魅力的想象力让我着迷。我想,势利的校长决不会想到萨拉是一个富翁!就算她很贫穷,但她依然是个富翁!她拥有友情、欢乐、诚实、善良等精神财富,最重要的是她有一颗知恩图报、充满想象力的心!我们以往学过的《中彩那天》,讲的不就是精神财富吗?是的,以前,我认为精神财富离我很远,可是,自从读了《小公主》后,我再也不那么认为了!精神财富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你就是富翁!
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总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困难,有些人在选择了退缩,有些人却在逆境中成长。而《小公主》的主人公萨拉就是一位在逆境中成长的坚强女孩。
萨拉全名萨拉。克鲁,出生于一个富有的英国驻印度青年军官家庭,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她不但心地善良,并且通情达理。11岁时,父亲意外死亡,家道中落。她的命运从此发生了重大的变故:从学校里享受优厚待遇“特殊生”沦落成为了干杂活的“小苦力”,受尽欺凌和苦难。可是,应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萨拉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凭着自我丰富的想象力和宽广的胸襟乐观进取的应对惨淡的人生。这是多么的令人敬佩啊!
然而,比起萨拉,我就显得要渺小许多。记得以前在学习上碰到难题时,总是一心想着上网查找或让家长告诉自我答案。唉,这点儿小小的困难都克服不了,我可真是惭愧呀。萨拉之所以被人们称为“小公主”,不是因为她拥有万贯家财,过着公主一般的生活,而是因为她拥有一颗纯真、善良、仁慈的公主之心,还有在那应对逆境时始终如一的勇气!
“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我们要向萨拉那样,在应对逆境的时候毫不畏惧。只要心中充满勇气,有顽强的毅力和不懈的努力,就必须能成功,必须能成为生活的强者!
读了弗朗西丝·伯内特的名着《小公主》,我认为这是一部感人至甚的长篇小说。
集于一身宠爱的公主萨拉·库尔,善良,顽强,但一场突如其来的热病如噩梦般残酷地夺去了公主的父亲的生命,夺去了她的幸福,使她从一位高贵的公主坠落成一个无人问津的小女佣,但她没有屈服于命运的摆弄,在命运的捉弄前她并没有低头。
九岁的萨拉被富有的父亲送到一所寄宿学校念书。可萨拉并不以富贵自居,却与受人欺负的孩子们成为了好朋友,并去帮忙他们,保护他们,大家都很喜欢她。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噩梦来临了,萨拉的父亲去世了。
对萨拉颇有偏见的明奇教师开始认为萨拉已不再是一大批财产的继承人,于是把她赶进了残破的阁楼,就如巫女把她从天堂赶入地狱一样。她成为了一名女佣。萨拉阳光的日子碎成了无尽的长夜。虽然,她心境悲痛,却没有掉一滴眼泪,她怀着一位公主应有的乐观和坚强自我安慰,望梅止渴。她想象成自我是一位不向命运屈服的公主。最终,在朋友给予的安慰下,凭着自我的信念见到了期望——天意般的巧合,她遇上了父亲生前的好友,萨拉因一场变故,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再次成为了小公主。天使把是善良的天使又使公主的生活回到了从前那样,幸福,欢乐,安详。
萨拉的经历让所有的读者惊叹和感动。是什么帮忙萨拉度过这段最艰难的时光?其实是她把布娃娃想象成一个会倾听的小伙伴,将冰冷破烂的床单想象成天鹅绒,将少的可怜的小干面包想象成可口的饭菜的想象力。想象的翅膀带她飞越了孤独的阴影,是她把一切褴褛看作是富丽堂皇时那种望梅止渴的想象,这种坚强勇敢的精神鼓舞她走出了饥饿与疲劳阴霾;是她忍耐着明奇小姐嘲讽的清高……这种清高树立了她不可侵犯的尊严;是她在得知父亲去世后不掉一滴眼泪的坚强,坚强伴随她看见了幸福的曙光;是她在受尽痛苦后还相信能迎来新生活时的乐观,乐观替她找到了通往欢乐大门的钥匙……阳光的心态促使这个还没有我们年纪大的小女孩挺了过来,萨拉说:“如果我是一位公主,即使我衣衫褴褛,我的内心也还是一个公主,在不为人知时还能坚持一颗公主的心,那便是一种极大的成功。”萨拉的思想境界显然,已到达了很高的境界,那她创造的奇迹也是不容置疑的了。
萨拉的经历使我十分地感动。故事的主人公从一朵万人瞩目的玫瑰变成一朵无人问津的野菊,命运挑战了极大的转变。年仅九岁,却能坦然应对接踵而来的困难,寻找欢乐大门的“钥匙。
我想,为什么我们不能克服的困难,萨拉们却能克服呢?是因为我们没有萨拉的顽强精神与她超乎常人的勇气与心中的坚韧不拔的信念。所以,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决定向故事里的主人公学习,学习歌唱生活,热爱生活,学习自立、勇敢、宽容、进取……
学习辩真假、是非、善恶、美丑……
因为,朋友,止步不前会使你永远堕落,别忘了,你还要欢快地歌唱啊!
经同学介绍,我买了名叫《小公主》的这本书。不到一天,我的书就到货了,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就开始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个十分有钱的父亲和一个女儿,女儿7岁,母亲早逝,是父亲将她带大。父亲将她送到一个学校,并让校长照顾她。校长是个墙头草,所以对主人公沙拉。克鲁异常好。他用的所有东西都异常贵又异常的好,所以别人都称他为小公主。他不仅仅长得漂亮,心地也很善良。
之后莎拉的父亲被她的好朋友骗了,不仅仅破了产,并且身负重病逝世了。莎拉也没有人管了,所有人都欺负她,可是他有几个中分要好的朋友,他依然开心地活着,有着公主的高贵,他的生活十分贫穷。
多年后,莎拉父亲的好朋友一向在寻找莎拉。当年只是一场误会,误会解开后,莎拉就跟着他父亲的好朋友欢乐的生活着,又恢复了公主的生活。
其实我很佩服莎拉,他的父亲死了,他没有哭,她很坚强。一下子从天堂掉到了地狱,这就犹如晴天霹雳,莎拉的坚强我十分佩服,我以后要向他学习,慢慢变得坚强起来。
《小公主》这本书它不仅仅是一本书,他是一个宝藏。
《小公主》这本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出生在印度的英国女孩萨拉—克鲁,她从小就失去了母亲,和父亲相依为命。萨拉的父亲十分富有,她一向在优越的环境中长大,在7岁的时候,还被父亲送到伦敦的一所高级私立女子学校住读。由于她的家境十分富有,父亲又极为疼爱她,衣、食、住、行全都是最好的,所以她最初入校的时候,理所当然的成为集万千宠爱的“小公主”。可是在她11岁生日那天突然传来萨拉父亲破产的不幸消息,使萨拉一下子变成了一文不值的“小女佣”。
在成为小女佣后,萨拉备受校长和其他佣人的欺凌压榨,也经常被其他同学冷眼讥讽。可是她却并没有所以而消沉,反而始终坚持着进取应对生活的乐观之心。同时,她身上那善良、高贵、大方的品质,也因为她的贫穷而更加突出光芒。最终她在父亲朋友的帮忙下,她又重新成为了身份尊贵的“小公主”。
我从这本书中也收获了“小公主”的真正含义,那就是:坚强、自信、善良、乐观等这些高尚品格的展现才配得“公主”这样的称谓,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物质富有就能成为一个“公主”。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不要一味的追求外在的物质满足,经济上富足并不是人生幸福的唯一标准。心灵富有才是每个人最大的财富。
这个寒假,我又重新阅读了《史记》这本书,脑海中思绪万千,《史记》读后感。感到这不仅是一本记录册,更是后人优秀品质和丑恶心灵的演绎剧本。
给我感触的一则故事是——《赵氏托孤》(《赵氏孤儿》)。这个故事的主演有三人,程婴、公孙杵臼和屠岸贾。程婴和公孙杵臼是中心耿耿的忠臣,而屠岸贾是心术不正,企图谋朝位的_臣。他们一路争斗,不惜牺牲自己和自己的亲人,也要保住赵氏的血脉。这儿让我十分震撼。到底是什么力量使他们二人不惜一切保护这赵氏的血脉,就算是为国,也不会不惜所有的一切吧!从此我就被那舍生取义的精神真正震撼!
司马迁用自己巧妙的构思将这些人物描述的栩栩如生,将他们的品质和性格刻画的淋漓尽致,仿佛让读者身临其境,一丝一丝观赏着这些传世美文。
读着读着,我的心灵被这些故事所占据。我开始敬佩其作者,了解起作者作书经历。司马迁是在狱中花了16年编写了这本《史记》,他不畏苦刑,一心专注《史记》的人物,我无法想象他经历了多痛苦的折磨,但他为《史记》的一片心意展现在我的脑中。司马迁坚强的品质又一次在这本书上刻下了一个不朽的印章。
让我们学习《史记》中人物的坚贞不屈,让我们学习《史记》的作者,司马迁的优秀品质!
这个暑假,我读了中国台湾女作家龙应台的散文集《目送》。这是一本适合感情细腻丰富的人阅读的好书。
《目送》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整个暑假,我花了大量时间,终于读完了所有的七十三篇,书未读完时已被深深感动。
同名篇《目送》,给我的感受最深。这篇文章分成两个段落,第一段作为母亲,龙应台叙述了儿子华安从第一天上小学起到中学、直至出国上大学十多年间的几个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一次次目送他成长。第二段,龙应台作为女儿,追忆自己成长的岁月中,与父亲的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地消逝……所以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由此,我想到自己。当我第一次踏进小学的校门时,也曾一次次回头注视父母离去的背影;当爸爸或者妈妈出差离家时,我也曾趴在窗口,目送他们的背影消失在小区的拐角。当我第一次离开父母远赴甘肃黄羊川,参加南京电视台的那次拍摄活动时;当我迈入南外大门,参加人生第一次入学考试时,我也都能感到背后目送我的那两双热切的眼神……
对于13岁的我来说,人生才刚刚起步,还不能完全体会龙应台“目送”中饱含的深意;但是我想,那些路我一定会走,那些目送背影的瞬间我一定也都会经历。只是我希望以后,自己也能有龙应台的那颗感动的心,那支感恩的笔。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都是充满戏剧性的,小说通篇都是在写苔丝走向末路德悲惨经历,但从中也经常会发现一些看似偶然,却又像是冥冥之中早就注定的安排。如苔丝被侵犯前在舞会结束后与亚雷家的女仆争吵的小插曲,还有苔丝在开篇与克莱的相遇但却不相识到后来再次与其相遇并相爱到最终的互相产生爱慕之情并结为夫妻,都充满着戏剧色彩。也正是这样才能体现出作者的真实感受,和真正想反映的社会陋习和时代大背景。也为以后对苔丝悲惨经历的描写和小说的结果作了一个完美的诠释。整篇小说是以苔丝父亲得知自己是当地著名武士后裔到让苔丝去认亲和之后所发生的一切悲惨事情的经历为主线的,这样更好地体现出了造成苔丝悲剧的成因不仅是社会因素,还有苔丝本身的性格缺陷!
张恨水的《金粉世家》演绎了一出豪门的兴衰史,他把写作的重点放在了“家”上,在描写上尽量生活化,语言上极具趣味性。冷清秋与金燕西婚姻悲剧可以看成《金粉世家》向前推进的一条线索,金家的由盛转衰的过程也可以看成是一条线索。这两条线可以看成《金粉世家》的主线,在主线下面张恨水又设置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分线,如金家八个兄弟姊妹可以分别看成一条线,金铨与金家太太可以分别看成一条线,小怜与柳春江的爱情可以看成一条线等等,在小说中的分线其实远不止我列举的这些,这里就不在一一列举了。
《金粉世家》由这些线交织形成了庞大的网状结构,引出了许多或生动有趣,或可悲可气的故事。《金粉世家》可以看成是一部家族史,也可以看成是一部社会史,他展示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各阶层不同的生活面貌,社会上层的官员、商人,社会底层的平民、戏子以及丫鬟等等人物形象都被张恨水刻画的细致入微,展现了他一向细腻的笔法功底。
《金粉世家》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一部巨著,这是张恨水吸收明清章回小说所带来的必然结果,无论是《金粉世家》还是《红楼梦》他们都有意的抬高了女性的地位,站在了赞美女性的一方。在《金粉世家》中金家的四个兄弟个个是纨绔子弟,吃喝嫖赌样样俱全。而金家的四姐妹却都被塑造成知书达理的知识女性。就是金家的丫鬟在张恨水的笔下也成了具有思想,极具个性的人物。张恨水在某些人物刻画上借用了《红楼梦》里人物性格的壳来导演自己全新的故事,如小说中的冷清秋与小怜其实都借用了林黛玉某些部分的性格特征。像是把一个人的性格拆分在这两个不同的人物上,然后在赋予这两个人物不同于林黛玉的其它性格特征,那么这就成为了作者造成出的新的人物形象了,因此我们说冷清秋与小怜都不是林黛玉,但在她们身上却能看到林黛玉的影子。
《金粉世家》在思想上批判了官场的腐败,揭示了官场斗争的险恶以及勾心斗角,反应了社会的黑暗。而张恨水的这种批判不是停留在口号式的,而是通过故事的本身来展现的。用小说中人物的所做所见所听来进行了全方位的展现。官场腐败的描写主要由凤举、鹤荪、鹏振三人引出,他们三人靠总理父亲的权利,顺其自然的就当上了官。可话说回来,他们不靠当总理的父亲,不去当官,还有其他赚钱的本事没有?事实还真没有。
这也是金铨死后,金家惨败,最终分崩离析的根本原因。金家的子女全是靠当总理的父亲才会有安逸的生活,因为官场的腐败他们才会这么有钱,不仅有人贿赂他们,他们更是可以用手中的权利大做生意,赚钱的途径那是多种多样,正所谓有权就有钱就是这个道理。金家的子女是一群寄生虫,这是毫无疑问的,难道只有金家的子女是寄生虫吗?实质这种寄生虫还有许许多多,而且是官场越腐败社会越黑暗,这种寄生虫就越多。金家光鹏振一人就可以领三个公务员的工资,并且都不用上班,腐败程度让人瞠目结舌。
其实不只是凤举、鹤荪、鹏振三人这样,所有当官的都这样,早上已过10点衙门一个人没有,就算是去衙门也是喝茶看报无所事事一天,去也是无聊一天,你说他们不整日吃喝玩乐,花钱如流水才怪,因为大家都这样,他们几兄弟不吃喝嫖赌,别人不说他们是傻子才怪呢!金家四兄弟要谈什么奋斗、发奋就谈不上了。因此,金铨死后,其它当官的都排挤金家,废掉了他们的官位。正应了那句“树到猢狲散”。他们怪自己倒霉,死了老子,可能在别人眼里也是这样想的,却不反思自己,他们除了压榨百姓,来获得富裕的生活他们还剩下什么,这些人可能丢了权力,连社会最底层的人都会不如,因为他们不仅丢了良心,还丢了劳动的本领。
《金粉世家》中的爱情线向来也是备受读者关注的,特别是金燕西与冷清秋的这条爱情线,张恨水还用柳春江与小怜的爱情线与之做了对比,一喜一悲,冷清秋是悲剧,小怜是喜剧。金燕西与冷清秋的爱情悲剧是什么原因呢?冷清秋本知道金燕西是一个纨绔子弟,整日游手好闲,她为何还往火坑里跳呢?
我想说如果不是金家惨败,冷清秋跳进的不是火坑,而是金坑,即便是金燕西不爱她了,去找其她女人,只要不威胁她的地位,只要金燕西还肯敷衍一下她,她会选择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一生。金燕西追冷清秋只用了一招就是投其所好,你缺什么我就买什么,冷清秋就上钩了,再加上金燕西也算穿着时髦的风流少年,还有什么不肯的吗?再加上社会底层的人都有这种心态,想靠婚姻来改变自己处于社会底层的命运,就算冒险也会试一试,冷清秋对于金燕西的这个人是欠缺考虑的,特别是香山那一夜更加的草率,以致怀孕,让自己完全没有退路,不得不逼金燕西娶她,这就有点让人联想冷清秋是爱金燕西这个人呢还是爱金家这个家庭呢?
而金燕西也从始至终没有爱过冷清秋,他爱钱多过爱人,只是被冷清秋不是脂粉气的女人而是清淡的气质所吸引,当自己成为没钱的穷光蛋,他的本性就完全暴露出来了,对冷清秋恶言相向,为了钱便毫无骨气追白秀珠,毫不念及与冷秋清的夫妻情。反而是冷清秋这个女子还比他有骨气,清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在大火中悔恨的离去。最终自食其力靠卖字教书为生,这点我是非常的佩服清秋的,正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小怜这个人物形象写的非常让人垂怜,虽然自己是丫鬟,从来不自怨自艾,有才学,有美貌,有气质,能思考,又温柔善解人意,应该是理想中的女性形象,正是小怜从一开始是想嫁给柳春江这个人而不是柳春江的钱所以小怜的结局正是冷清秋的反面,她过的非常的幸福,找到了自己所爱的人,当柳春江追小怜时,她并没有兴奋认为这是改变命运的机会,先是忐忑,再是回绝,当柳春江表现出十二分的诚心,小怜被她感动,当柳春江说不嫌弃她是丫鬟,并带她去国外时,小怜表现出了坚定的决心毅然的勇气,逃离金家与柳春江私奔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其实《金粉世家》蕴含的东西还有许多,正等待着你细细品味,慢慢发掘,以上所诉也只是自己一家之言罢了,还望各位指正、指教。
暑假,就像是一个美丽的花球,五彩缤纷,各种不同的有颜色,代表不同的心情。暑假,就像是一道绚丽的彩虹,七色光芒,纯洁闪耀,七种光芒、七种心情。暑假,就像是一朵艳丽的五色花,颜色各异、神奇美丽,每一片花瓣都有它芬芳独特的个性和芳香四溢的余香。
暑假,酸甜苦辣,有你欣喜若狂的、有欢声笑语的、有垂头丧气的、有泪水洒落的……而你的每一种心情,都记载着你暑假的点点滴滴,记录着你每一年的喜怒哀乐。
在我的暑假里,我最开心的一件事情就是——妈妈给我买我喜爱的书!
我喜欢的书,各有不同,其中最为珍爱的就是《明若の晓溪》,作者明晓溪,她优美的笔墨写出的文章,即美又感人,让人情不自禁地赞叹。
书到家的时候,我自己都没有发现,我的嘴巴已经咧到了耳根。当我捧着新书,小心翼翼地翻开第一页,尽情地呼吸着墨香,静静地、悠久地、沉醉在书的世界里,一直走、漫无边际地走,在书的世界里遨游,慢慢地去享受……
我捧着《明若の晓溪》度过了好几个快乐的日日夜夜,每天不知疲倦地读着书(没有废寝忘食,吃是一定要吃的),在读书的时候,我几乎忘了所有人,自己一人沉醉在书的世界,去向文武双全的明晓溪打个招呼,去向烧饭超级好吃的风间澈讨一盘菜尝一尝,去群殴脾气火爆的东浩男,去和美丽清纯的东浩雪一起玩耍……
呵呵,暑假里,书的世界。我真的很爱书,很爱很爱……
最近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很喜欢这部作品的风格。
《变形记》是卡夫卡的代表性作品,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之作。《变形记》主要写了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靠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格里高尔一夜之间成了大甲虫,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极大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荡然无存。而小说的结尾更是耐人寻味的。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先的模样。一家人就这样忘记了一个以前和他们一齐生活的一个人。这么轻易的就忘记了一个人。而他,自始至终都只是被别人利用,有用的时候或许还有存在的价值,然而当他没用了,人们便抛弃了他这个负担,他,但是是可有可无的剩余人罢了。
这篇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人性的压迫,是人们无法生存下去,最终只能在社会的压力下变形,其实与其说是社会让他“变形”,不如说是他自己选取了“变形”。摆脱自己的人形,逃离人的世界,这在格里高尔而言完全是为了不再继续昨日的噩梦。于是,格里高尔异化了。但是这种方式并没有使得格里高尔的命运走向期盼的幸福,走向光明,相反加速了他的灭亡。格里高尔也和甲虫一样,只能无奈地应对这悲惨的结局。他们讲述着痛苦,阐释着痛苦,逃避着痛苦,然后陷入到更深的痛苦中。(.)越是生存得痛苦,就越是不明白反抗,只想躲避,隐藏自己。在这样不能满意的环境里,选取了最弱的方式――逃避,来求得暂时的心理安宁。
我们不禁为书中主人公的杯具命运而感到难过,不断感伤,社会的压力无形之中能够改变很多,过去的社会如此,此刻的社会也是如此,人们每一天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学习,工作,生活。房子,贷款,越来越多的人被社会打败,向社会屈服,社会是无法改变的,那么我们就就应提高自己的承受潜力,不断的适应社会,这样才能够生存下去,而不是被社会的压力打败。
同样悲哀的是家人对他的态度,仅仅是一个挣钱的工具罢了,失去了利用价值便选取抛弃,在现实中感情是如此的廉价,不禁让人感叹。
是什么让一个苦刑犯成为市长,成为一个百万富翁,是什么让他为了饥饿偷了一块面包被判刑,让人看成是一个德行败坏的逃犯,又变成一位大慈大悲的慈善家?他是谁?他是冉阿让,是《悲惨世界》的主角!他一生历尽磨难,他的人生跌宕起伏,但他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对世界还是充满热爱。
冉阿让是一个苦刑犯,牢里每天遭受鞭打饥饿日子让他每日痛不欲生,终于在一次难得的机会逃了出去,从此他成了一个逃犯,走到哪人们都躲着他,他一次次被人唾弃,没有人怜悯他,直到有一个宗教老人收留了他,才足以安身,可是冉阿让偷了这家的银器,被警察发现询问老人时,老人不说是他偷的,而是说送给他的,让他躲过了一劫,并送了面包丶美酒让他上路。从此开始冉阿让被其感动,开始不断做好事,因为是逃犯他始终感觉有一双追捕的眼睛在盯着他,于是改名换姓,重新做人,被人爱戴当选成了市长,收养一个孤苦的孩子,不断帮助他人,逃避追捕,可是好景不长,他的身份还是暴露了,这名警察被他的遭遇和所作所为而打动,犯人就在眼前无法捕拿,自己舍身取义跳河自尽,冉阿让也因此事大病身亡,结尾没有痛苦,只有他的孩子与恋人幸福地活了下来。
生命中也许会犯错,可能一次罪过毁了终生,但只要我们为人善良,救济他人,虽然我们做不了大捐赠,心怀爱意做点小事也行,冉阿让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人人心有慈爱,明天就会更好!
是啊,生活也是如此,在我的记忆里,犯过的错许许多多,只要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生活依旧是美好的。
生活就是这样没有退路,假如有一次我在花店打碎了花瓶,这个花瓶还是别人店里的,如果我心生罪恶感从此垂头丧气不敢承担责任,也不敢再入此店,那就错了,如果我打扫花瓶,并且道歉赔偿,得到人家原谅从此心里坦荡荡抬头走路,所以不要有错就怕,用爱改变它!每一天我们都被爱包围着,我们也应该用爱待人,用爱去对待世界将心比心,没什么困难克服不了!
说起红书,我读的不是很多,最先想到的就是是《林海雪原》,因为那是我曾经观看过的一部电视剧,怀着—股澎湃的激情读完了全书,轻轻合上,望着“林海雪原”四个字,似乎是上面,我仿佛看到了一位位亲切和蔼的解放军战士,为着自己的理想,更为着祖国的伟大事业——共产主义事业,在深山老林中奋斗的身影。此时的血似乎已同他们的笑容与灵魂,融为圣洁的一体。
智勇双全的杨子荣令我十分佩服,他可谓是一位胆大心细的特工,手段高明的间谍。他知己知彼,沉着冷静,机智灵活,随机应变,斗智斗勇,嬉笑怒骂,虚张声势,先发制人,反客为主,成功取得敌人的信任,别出心裁地为匪徒们准备了一顿最后的晚餐—— 百鸡宴,为自己和战友迎来了胜利的年夜饭。那个除夕之夜的欢笑声该是多么灿烂幸福难忘啊!那句“ 天王盖地虎” ,“ 宝塔镇河妖” 的对白,经典而又滑稽,每当我想起它,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杨子荣勇敢无畏的形象。
对他们来说,死,毫不可怕,鲜血,更是为着这一片他们深爱着的土地,为着他们那可亲可爱的乡亲们所流的。无论在多么危急的情况下,都吓不退他们,因为心中的一个信念—— 真正地解放人民,支持着他们在狂风暴雪中一次次站起,直至最后的胜利。他们对自己人生的目标,执着地追求着,不畏层层险阻,即使是到了“ 山重水复疑无路” 的地步,也甘愿拼死一搏,也许他们认为:面对自己的人生,唯有拼过,才了无遗憾。如果一个人没有理想,便会对自己的前途、要走的路感到迷茫,徘徊不定,成为迷途的羔羊,在黑暗中消逝。
尽管有时,乌云阻挡了阳光,但在一阵甘霖的挥洒后,清流依旧,白鸽挂着风铃远翔,叶更绿,天更蓝,阳光在露珠上闪烁。世界的循环不停,美不停。依稀间,昨天也是今天的导航。理想,是人生的灯塔,更是人生的彼岸。有了理想这盏明灯的指引,我们才不会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前进的方向。
《林海雪原》所表达的不单单是对于英雄的歌颂,更是对于其大无畏的英雄主义气概的赞扬。没有经历那个红色年代的我,从中更是得到了很多精神层面的补充以及进步,英雄的时代已经逝去,但他们的精神品质却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散,它点亮我心中的一盏明灯,我相信它会以不同的形式世代相传下去,直至永远!
今天,我买了一本叫《绿山墙的安妮》的书。这本书内容十分精彩。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小主人公安妮。安妮是一个天真、活泼、善良的小女孩。她虽然长得不漂亮,但她顽皮又倔强还不拘小节,做了很多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我一下子就被这个故事吸引住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孤儿的故事。故事内容大概讲的是:在爱德华王子岛上,有一对老兄妹,一个叫马修,一个叫马利亚。他们俩一起生活在大森林里,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日子。马修和马利亚都已经很老了,干不动活了,便想收养一个小男孩帮自己干干活。可谁知,鬼使神差,他们却收养了一个小女孩,名叫安妮。安妮活泼可爱,好动,不拘小节,还有一点点的任性与倔强。她有一头棕色的头发,两颊上布满了雀斑。只有一双大眼睛,给整个身体增添了一丝活泼。安妮有着夸张的言辞和丰富的想象,任何事物在安妮的眼里,都显得妙趣横生,她还为此干出了很多出人意料的事情。比如有一次,可爱的安妮竟然把药粉当成了调料洒在了为招待老师而做的蛋糕上,引得大家哭笑不得。
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才让马修兄妹,深深地喜欢上了安妮。在马修兄妹的细心培养下,小安妮学业有成,竟然可以用奖学金去上她梦寐以求的大学。然而,令我没想到的是,正在这时马修去世了,马利亚又生了病,安妮为了照顾年老体弱的马利亚,竟然放弃了上大学机会,留在绿山墙当一名教师,陪她深爱的马利亚生活。
作者清新细腻的表现手法,使我深深着迷,更使我一开始读,就舍不得放下这本书。我同情安妮的遭遇,但也敬佩她能在逆境中顽强的生长,不放弃自己的梦想,以乐观的生活态度,一步步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安妮用她的真诚感动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使大家都像她一样乐观向上。
我与安妮的生活情况距之千里。我是一个在蜜罐里成长起来的女孩,有爸爸妈妈的疼爱,家庭条件也不错,而安妮只是一个孤儿,什么也没有,但她的恒心与乐观积极地生活态度,是我所不能及的。我一定要向安妮学习,成为一个乐观积极,人人喜欢的女孩!
花了五、六天时间看完《挪威的森林》。总体觉得是不错,不仅村上写得不错,译者林少华也译得不错,写的序更是不错!很唯美,很清新,很自我。而译者说村上小说的特点是:把玩孤独,把玩无奈!因为,人,人生,在本质上是孤独的,无奈的。所以需要与人交往,以求相互理解。但是,寻求理解的努力是徒劳的,相互理解是不可能的。于是,与其勉强通过与任教往来消灭孤独,化解无奈,莫如退回来把玩孤独,把玩无奈。
小说是主人公渡边的回忆,回忆自己年轻时代读大学时发生的事情。而时下,我们都在读大学,跟主人公很相似。但我很羡慕渡边的自我、潇洒、随意。他生活中不会出现父母的影子,周围没有认识的人,唯有的是一个死去的朋友的恋人、一个住在同一幢宿舍楼的哥们,一个一起上过选修科的女孩子。就这样简单的生活,简单的日子,却让我向往。每周空闲时间打工以维持日常生活费用;抽空去各地走走,算是旅游;周日与死去的朋友的恋人轧马路,等等。
我很喜欢旅游,可是口袋里没有钱。想找份工作,没有说的过去的。何况中国地大物博,四处走的地方是多,可范围太大,而且没有日本新干线之类便捷的交通网络。而最根本的是,没有渡边的心情,一个人游历,是需要勇气与决心的,也需要与众不同的心境。我想我没有,所以只能徒自叹息。
看完书后的一个明显的印象是,日本人性观念的开放。以至于有人偏激地认为,村上是个性_。我倒没有这种看法,同为男人,同为青春期的男人,试问谁没有那种想法或行为?除非你不是男人,或者自身有问题。
以前也耳闻过大和民族的这一有别于儒家思想的显著特点,算是明治维新时期西化的产物了。但是看完本书后,算是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或许国内像这种纯文学中,涉及性的文字不多或未可知。可是,想想时下,青年人中的同居热,甚至在高校中也毫不逊色,也就不会觉得有什么惊讶的。本人单身,活了一大把,还没有经历过纯粹意义上的恋爱,更不用说同居了。由于本人如此,交游圈也可想而知,所以对同居现象一无所知。只是爱好读报,还知道高校中不少校园内安放了自动售安全套的机子。而已!
钱谷融先生在《雷雨·人物谈》中,谈到周冲时说:“象我们这些从旧社会生活过来的人,在孩子时代,谁没有做过周冲式的美梦呢?谁没有受过梦境破灭后的悲哀呢?”“在这个人物身上,寄寓着青年曹禺最纯真的理想,最深挚的憧憬;寄寓着他对真善美的乌托邦世界的无限渴望和对丑恶的现实社会的极端憎恶……”
《雷雨》中的八个主要人物,能让我大概读得懂的,也就只有周冲了吧。
“他身体很小,却有着大的心,也有着一切孩子似的空想。他年轻,才十七岁,他已经幻想过许多不可能的事实,他是在美的梦里活着的”
他就像现在高中生的小情侣们般,向往着那绵绵不尽的爱。同时他也爱着他的父亲。在他看来,父亲一定会理解自己,甚至理解自己的梦想;相信父亲会允许他把自己的教育费分一半给四凤上学。但他似乎还是个懵懂的孩子呵,他没能完全了解透他的父亲,他不知道,自己的父亲作为封建意识极其浓厚的一家之长,“父亲”的权威是绝对的。当他父亲当着他和哥哥的面逼着蘩漪立即将苦药喝下去,就是为贯彻自己的意志,确立一种命令与服从的秩序。直到喝药这一场景,他才真正认识了父亲,认识了父亲的威权笼罩下的家庭。父亲的专制,击碎了少年对父亲的崇敬、对父亲的爱,才真正相信了母亲的话:“你父亲一句话,就把你所有的梦打破了。”
在他心里,他有着一个聪慧而慈祥的母亲。他把母亲当作自己最知心的朋友,甚至向母亲透露了心中最隐秘最纯洁的情感。他会跟母亲说,他爱四凤,他会在父亲逼母亲喝药的时候为母亲求情。在周冲心里,蘩漪不是平常的母亲:“你胆、最有想象,又最同情我的思想。”在喝药的场景中,为母亲痛苦流泪,身体发抖。他也爱他的母亲,同样的却也不了解她。不了解她的自私、阴鸷,和被疯狂情欲燃烧着的不安定的灵魂。当母亲利用他来阻止四凤与周萍出奔的时候,他亲眼看到自己心中最慈爱的母亲为了自己的情欲失去母性地歇斯底里的喊叫,他难过,心痛而痛极:
“妈,我最爱的妈,您这是怎么回事?”
周冲还爱着四凤。不,准确的说,是爱着“爱”,爱着“梦”。在这爱恋中,周冲寄托着自己的憧憬。在他有限的人生阅历中,他发现了四凤这个处在社会底层的需要被拯救的人,希望通过他的爱情来实现自己的社会理想。与其说周冲爱四凤,不如说周冲爱自己的理想,爱自己的梦。抓住周冲心灵的并不是四凤,而是他的青春与梦想。周冲渴望生活在一个公平合理、充满爱的真世界,并力图身体力行去改变现实社会。他以平等的人的身份与四凤相处,在周冲心里,四凤是个单纯的女孩,不是小姐堆里娇生惯养出来的人,她懂得劳动的意义,她是个聪明有感情的人并且她懂得我。他尊重四凤,从不把她当作自家没有地位没有身份的底层人物;他真诚地帮助四凤,希望四凤能获得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他渴望能与四凤一起奔向梦想中的真世界:一个真干净、快乐的地方,“海……天……船……光明……快乐……”那里没有争执,没有虚伪,没有不平等。直到四凤与周萍即将出走不得已说破了自己的事的时候,他才发现四凤也不是能与他在冬天的早晨明亮的海空乘着白帆船向着天边的理想航驶去的伴侣,才发现,他的梦想是那么脆弱,那么渺茫……
“我忽然发现……我觉得……我,我,我——大概是胡闹。”他是那样慷慨的放手啊,但却不像一个爱人在申说,而是一个梦幻者探寻着自己。
在这个封建色彩极浓的资产阶级大家庭中,周冲是个不调和的谐音,他热情、浪漫,恨讲强权的人,恨不平等的社会,而周朴园就是讲强权的人,周家就是不平等社会的缩影。他错爱了强权的父亲,错爱了被情欲蒙蔽的母亲,错爱了不爱他的四凤,错爱了一个在当时社会上的一个不了能实现的而又美好的梦……一个青春旺季的少年啊,要在这些各种错爱中逝去,何等可惜!
最早接触到沈从文先生的作品是《湘西游记》,当时是20__年的暑假,在湖南邵阳的雀林国学堂中。每天清晨,一边在操场上踱步,一边读这本书。回想起那时的生活,真的好不惬意,当时我在的位置,距离沈从文先生笔下的湘西不足300公里,这是我心之梦之想去的地方。
未打开这本书时,满脑子都是这句“《边城》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内的人又想出来。”这也是我对《边城》的第一印象。阅读这本书时,我就经常思考这句话,这句话到底对吗?城内的人为什么想出去?城外的人又为什么想进来呢?
读完这本书,我有了自己的答案,我觉得对这句话的理解可以从两个角度看。
其一是作为读者的我们是城外的人,书中刻画的人物则是城内的人。城外的人想进去自然是真的,因为边城是一座安静祥和的城,这里的人悠闲自在的活着,这是沈从文先生笔下的世外桃源,寄托了他美好的期待和向往。
至于城内的人是否想出来,我不知道,因为我们都不是城内的人,所以我不敢妄下定论。
第二个角度就是单纯从故事的角度,城外和城内因为一条河分隔,一边是翠翠,另一边是天保和傩送,因为对爱情的追求,城内的人想进去,城外的人想出来。因为只是“想”,还没有得到和实现,这也与小说最后不圆满的结局相对应。
《边城》作为一部中篇小说,带给我最美的体验和感受就是小说最后留下的无尽遐想,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透过书中的文字,进入书中,扮演我们想要扮演的角色,逐一走过他的经历,并且继续向前走,这给了我们每个人当作者的机会,从这个意义来看,《边城》是一幅未完成的画作,是一幅未创作完的诗,每个人都可以继续写下去。
后来虽多次去过湖南,但因时间原因总不得到沈从文先生笔下的《边城》游览和感受,希望下次可以有机会。
《小妇人》是美国著名作家路易莎奥尔科特写的长篇小说,小说主要描写马克一家的天伦之爱。以马克一家四个小姐妹的成长过程中的趣事,以及她们那具有着优秀品格的母亲给予她们的启发和教育,成功地塑造了性格各异的人物形象,感受很深。
《小妇人》的主人公是马克一家的四个小姐妹,大姐曼格美丽而有些虚荣,二姐琼豪爽正直,老三佩丝善良而羞涩,最小的艾米爱漂亮也好惹麻烦。
让我最佩服的是老二琼,她勤劳好胜,勤学干练,是我们现在孩子所不可比拟的,虽然所处环境不同,那种为着自己理想而学习的精神实在让人为之感叹。
爸爸从军多年,姐妹几个是妈妈一手带大的,看到妈妈的疲倦的样子,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孩子,能认识到自己长大了,有义务帮助家里,帮助妈妈减轻负担,虽然舍不得放弃手中的书却知道自己该怎么做,违心地来到姑姑家打工,顶着东家姑姑的唠叨,做着一件件无趣烦燥的事,因为自己是要拿薪水来补贴家用。工作中的琼依然不忘自己的理想,得空就读书、写作;写作、读书,终于有一篇文章发表在报纸上,渴望成功的她终于得到认可。
妈妈的教育方法也让我为之折服。妈妈是一们个仁慈、善良的妇人,这个家全靠她一个人操持,在她的培育下四个女儿健康、活泼地成长着。妈妈“放纵”的教育思想是我们现代教育无法实现的。生活中的人都有懒性,几个小姐妹当然也一样,在假期都想懒一懒,闲一闲,可做母亲的没有反对,反而是放纵自由,任其发展,索性有天自己找借口外出,孩子们饿得慌了才懒散地起来,看到冷锅冷灶,没办法了自己动手,费了好大劲儿才做下早点,可吃起来个个皱眉头,中午换个方法也依然如故,整个家里乱糟糟地,大家感觉什么事儿也乱套了,都抱怨着,终于爆发了:“算了,再也不过这游手好闲的日子了”这些发自内心的话语才是妈妈想要得到的,这些实践的内在动力才是孩子们勤奋的开始,试想我们做家长的哪个能做到呢?
《绿山墙的安妮》是加拿大著名女作家露西·莫德·蒙哥玛丽的作品。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安妮的小女孩的成长故事。安妮长着一头自己讨厌的红发,有满脸的雀斑,她自幼失去了父母双亲,是一个没有任何亲戚的孤女。在安妮11岁这年,她阴阳差错地被凯思伯特兄妹领养,从此来到了绿山墙农场。但是农场的女主人玛瑞拉起先并不喜欢她,只有男主人马修疼爱安妮。后来安妮乐观、好强、热情、敏感、直率的性格,满脑子的天真梦幻和时常的出格言行让玛瑞拉改变了对她的看法,还博得了邻居的喜爱。虽然安妮的`快言快语和粗心大意让自己常常惹祸,吃了不少苦头。但最终她努力考上了女王学院。为了照顾玛瑞拉,她放弃了学业。
我被安妮天真活泼的性格吸引了,特别是她幻想的爱好。安妮刚来绿山墙农场,跟着马修坐马车时,路两旁正值花季的樱桃树和修长的白桦,都能让她喋喋不休地幻想着它们的名字。当马修不幸去世时,安妮毅然退了学,放弃了学业与梦想,回家照顾玛瑞拉。这个瘦小的女孩,是那么坚强乐观,懂得感恩。
相比之下,现在的小孩在父母的娇宠下,显得那么自私脆弱。一旦碰到些小难题,就措手不及,一心依赖于父母。在感恩这个话题上,他们和安妮也是天壤之别。如果他们像安妮一样,对学习有积极上进之心,笑对生活,有乐观之心,坚强面对失败,感恩对待亲人……那这个世界就会充满温暖。
我们要对生活充满希望,相信生活充满阳光,那么生活就会有阳光;我们向生活微笑,生活也会向我们微笑。只要我们时刻乐观坚强地面对生活,面对整个世界,那你就会发现,每一天的阳光都很灿烂!
在假期里,我与《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开始了一场邂逅。十本优秀书籍之中,读后想为它写点什么的感觉最强烈。
《百年孤独》和众多外国名著给我的第一感觉一样,内容复杂,人物众多且名字十分雷同,写作顺序也多采用倒叙和插叙,初读甚至一度因为晕头转向,理不清作者的写作意图而放弃深读。但是第二次将人物对号入座后再读,便被书中所渗透和传达的孤独深深的震撼了。《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在这样的历史长河中作者赋予了人孤独,同时又认为人并不是生来孤独的:“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然而在这本书中反复提及的孤独也与我们理解的狭义的孤独不同。带上时代背景与作者的身世细细品味,孤独似乎又为我们呈现出了另一番模样。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接受了采访,对孤独的解释似乎很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那一刻,作者的写作意图在我脑海中逐渐明晰起来:他渴望拉丁美洲的民众团结起来,共同走向文明,开放与繁荣。
此外,《百年孤独》的魅力也在于离奇的故事情节。贯穿整部作品,小说中的人物们不时会见到鬼魂。“这些鬼魂象征着是马孔多挥之不去的过去。事实上,这些重复出现的鬼魂根植在拉丁美洲历史的特定发展之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由于意识形态上的变化,布恩迪亚和整个马孔多都是鬼魂。他们被自己的文化所隔离和排斥,社会发展落后于其他地区,处处依赖他人。更可怕的是他们已经完全接受这样的现状,不思改变。”书中的宿命论暗喻了古往今来导致了历史不断重复的意识形态,也正是这种意识形态使得拉丁美洲的历史被解读成了一个循环,一个不可能出现变革的循环。书中的旁白也加强了这种宿命论给予读者的压迫感。这些光怪陆离,恰恰是作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作所无法隐藏的魅力。
《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能够梦想成真。
在读《活着》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一度觉得主人公实在是太悲惨了,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但读完后,我才明白,活着,可能仅仅就是为了活着,是一种生存的本能,是对生命的尊重,当你失去了一切,你会发现,你还有你的生命,你的生活还在继续,你的生命是别人无法夺走的。
一边阅读,一边为福贵的悲惨身世流泪。同时我也思考,对于我们来说,活着比福贵要简单得多,福贵的痛我们无法切身体会,活着很简单,如果你要追求“怎么活”,那么活着也许也会变得奢侈。
“生命是有尊严的,我们应当尊重生命,即使面对再多的苦难,也应该努力地继续活着。”这才是《活着》让我真正感动之处。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就如余华所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因此,忍受苦难造就了活着。”
《活着》写出了人们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写出了苦难对世界灾祸乐观的态度。他让我真正知道——活着本身就是艰难,而延续生命则是更深的艰难。
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当代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演绎的对活着的理解,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似乎还能感觉到夹杂在书页里那沧桑和悲哀的味道。
多年后,那个坐在田埂上的老人,发梢似乎都带上了一丝苍凉。阳光映在他已经发白的头发上,发出耀眼的光泽。夕阳下他苍老落寞的背影,已经丝毫找不出当年春风得意的影子。这样一个恬淡温和的老人,谁又能想到他的曾经?
曾经的他——徐福贵,是徐家的阔少爷,在同村人的眼中,可谓是上帝的宠儿,过着极尽奢华的生活,享受着荣华富贵所带来的快意。但是金钱与物质的熏陶,往往会让人恃宠而骄,迷失自我。福贵沉醉于充斥着铜臭味的赌场,沉溺在杂乱不堪的生活中。嗜赌成性的福贵最终输光了家产,不得不过上普通人平凡而又艰难的生活。福贵的妻子是一个勤劳又朴实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没有离开福贵,可是福贵却在母亲病重时,因为抓壮丁被迫离开了家,过上了颠沛流离,惶惑不安的生活。枪林弹雨,食不果腹,一层一层的绝望和恐惧使得福贵非常想家。
曾经,战场上,作为征用民工的他,被子弹在身后穿梭不止,但又奇迹般地地活了下来。当他历尽艰辛再次站在自家媳妇家珍的面前时,家珍已经老了许多,她眼角溢出的泪水让人心酸。
对福贵的人生打击,正如秋雨一般,接二连三,无休无止,使福贵几乎痛不欲生。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再加上一直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的离开。最终,她的女婿,孙子也相继死去。福贵亲眼见证那么多亲人在他身边死去,而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遭遇?
我似乎还能听到风中飘荡着福贵对老牛的轻声细语。结局悲欢离合散尽,时间细数了他鬓角的白发,磨平了他曾尖锐的棱角,福贵曲折坎坷的一生使人心酸。他的经历发生在中国大转折大变化的时期,那时,人们把幸福看得如此简单,吃饱穿暖被人们视为一件最幸福的事。可这样的幸福却显得极其难得,家珍因为一小把米要心疼好一阵子,当时真的很穷苦!
谁不曾活着呢?可是谁又能真正了解活着的意义?了解人生的意义?我们都不曾对活着有深刻的理解,而福贵一步步的蜕变,他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带给他的,是对“活着”最尽然最透彻的感受。可能极少有人再可以像福贵一样活着了罢,也可能极少有人能比福贵更有资格谈活着的真谛了吧?
书中流淌在文字中的纯粹与书中刻画的最鲜活的灵魂,代表的都是不可撼动的追求。活着,是可贵的,是幸福的,也是不易的。有人说,《活着》,是生活最真实的写照,我信之,且我还要说:《活着》是一部用深刻而强大的内心绘出来的作品,它对“活着”进行了最透彻的诠释。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4
第一次接触余华的《活着》应该是大二下学期,那是我刚接触文学作品,刚开始是当做小说阅读,慢慢的,我才真正意识到,为什么这个叫做文学作品,可以放在图书馆,而不是像路边厚厚的小说,只能供人翻阅,上不了大雅之堂。
确实,看完这本书,让我从新思考人生。读到书中福贵悲惨的故事,我也情不自禁会流泪。主人翁的故事是一个悲剧结尾,看似离奇,稀有,却映照出现实生活中很多执迷不悟人的命运。
福贵是幸运的,一出生就有一个好爹,不缺吃不缺穿,家庭富裕,有钱有女人,人人追捧。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可是幸运永远是短暂的,尤其是这种幸运不是自己争取而来的时候。
福贵是悲惨的,先是豪赌输掉家业,随后爹被气死,娘病死,随后几年,儿子献血死了、老婆软骨病死了、女儿大出血死了、女婿泥块压死了,甚至连唯一的外孙子也是因为饿的太狠,撑死了。所有死法几乎都让福贵一个人遇到了,到头来,孤独一人,与一头年迈老牛相依为命。
听起来是一个悲惨的'故事,我甚至怀疑作者心里阴暗,为什么把故事写的如此悲惨,命运如此残酷,竟在主人翁福贵年迈,已经反省之后,唯一外孙还是死了。让我感叹人生不易,世事难料,福不双降祸不单行,一步错,步步错。
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悲之处,福贵的悲惨终究还是从年少的纨绔败家开始,从气死他爹这个大逆不道的行为开始,就注定他人生的命运之悲惨。时间不会倒流,有些事情注定不可改变,虽然,福贵之后醒悟过来,可为时已晚,唯一的财产已经被抵押,自己又没有本事,只能任人摆布。
福贵的错,如果只是由他自己来承担,倒还没什么,可,事实往往是,祸及家人,老婆、孩子、甚至孩子的孩子,都陷入深深的厄运。即使到最后福贵极力挽回,为保护家人做了很多牺牲,可已经有心无力,再也回不去,大好光阴已经失去,只能听从命运安排。
这或许是主人翁的悲哀,也或许是那个时代的悲哀。福贵作为一个男人,始终没能尽一个男人最大的能量去保护家人,始终让我耿耿于怀。
但,福贵也是幸运和幸福的,福贵身边的人没有一个因为他的败家和纨绔而离开他,仍然不离不弃,他的老婆家珍,甚至在福贵落魄的时候,坚决抛弃富裕的家庭生活,回到他的身边,为他生儿育女。福贵也没有让家珍失望,努力改变,勉强过上了几年幸福生活,可谓也经历了人间稀有的真情和温情。
直到故事结尾,福贵已经年近迟暮,仍然乐观积极。尝尽人家富庶,也尝尽人家悲惨,福贵一生可谓大起大落,家人一个个随之而去的打击,让他彻底意识到人生无非就是为了平平淡淡的活着,已经没有任何牵挂。
正像文章所写:“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生不过是下山上山,平平淡淡才是真。
《茶馆》这部话剧主要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在时代的变迁中逐渐走向破灭的故事。《茶馆》该剧可以说是很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而恶人不一定有恶报。让人唏嘘不已。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
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逝去。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一个人的性格全体现于他的每一个字眼中。“语言大师”老舍先生的语言功力令人叹为观止。《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有生活气息却意味深长。在戏剧结构上,《茶馆》可以说是“形散,神不散”。整部话剧虽年代跨度大,没有主线故事,但毫不显得零散难懂。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故事虽松散但有了连贯性。
故事中人物父子相承,虽然年代变化了,但每个人物所代表着的群体依旧存在,并随着时间的迁移有了细微的变化。令故事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每个人物都扮演着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
xx月—xx日,来自各县区的青年骨干教师相聚在诸葛故里——沂南,共同享受着一道丰盛的精神大餐——临沂市第三届小学语文青年教师读书盛会。
该盛会包罗万象,内容可谓丰富,形式可谓多样,视角可谓广泛。既有读书论坛又有专家报告、既有课堂展示,又有名家点评。正如陈忠杰主任的总结评价,真可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名家的教育教学理念、人格魅力和治学精神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他们所讲内容深刻独到、旁征博引、通俗易懂、生动有趣、发人深省。听了他们各具特色的前沿讲座,虽然我不能做到照单全收,但名家先进的教育理念、独到的教学思想、对我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无不起着引领和导向作用。这次培训之后,更增添了我努力使自己成为科研型教师的信心,给了我们强烈的感染和深刻的理论引领。具体收获如下:
收获一:我深刻地认识到要适应现代,必须更新观念。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我们必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并将其运用于教育工作实践,不断思考、摸索,朝着教育家的方向努力。以教师为本的观念应当转为以学生为本,自觉让出主角地位,让学生成为主角,充分相信学生,积极评价学生。当前,面对新课程,新教材的实施,要想真正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没有必要的观念更新,课程改革是难以实现的。在实施课堂教学时,不能仅仅满足于将书本上的有限知识传授给学生,而且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年龄特点来认真研究,探讨课堂教学的方式,方法,要从学生全面发展的目标出发来组织和实施自己的课堂教学。同时还要改变对学生的传统看法,要遵循教育活动的规律,充分注意学生的"差异性","潜在性",努力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其次,做好课改中教师角色的转变权威者转向参与者,激励者要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并使之逐渐形成新能力,要求教师放下权威,师长的架子,以一个普通参与者的身份与学生共同研究,共同探讨教学中的各种问题,使学生勇于挑战课本,挑战教师,挑战权威。
收获二:我思想认识得到了提高,灵魂得到了净化。
教师除了一方面有丰富的知识外,更多地应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与人格魅力,教师的言行对学生有直接的影响,教师要通过自身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学生做人道理,教师的价值应体现在道德情操与知识水平、教学能力完善统一上。必须教育民主化,教师与学生是平等的,教师有尊严、学生也有尊严。每一个学生不管成绩好坏,品德是否有缺陷都有他的尊严,应受到尊重。教师要发自内心地爱学生,努力发现学生多方面的优点,欣赏学生的每一点进步,学生只有感受到老师的爱和尊重,方能愉快地学习,健康的成长。在信息时代,教师很多方面的知识都可能不如学生,那么必须放下架子,与学生建立相互学习的伙伴朋友关系,真诚地向学生学习,教学相长、共同进步。通过此次培训,我在教学观上有了一定的转变,不能为了教书而教书,叶圣陶先生说过:教是为了最终达到不需要教,为了达成这个目标,教学不光是简单的传授知识,要重在教学生掌握方法,学会学习,不能只让学生"学到什么"还让学生"学会学习",学生掌握了方法,终身受用,可以自己获取知识,除了学习,还要注重启迪学生的智慧,给学生充分的空间、时间,发挥出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收获三:我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教师,要坚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读书。
我能以更宽阔的视野去看待我们的教育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教育现代化工程的不断推进,当前以多媒体与网络技术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技术的迅速兴起,正猛烈地冲击着各学科的教学。在网络理论下知识突破了原有书本的限制,不再以点的形式出现,而是以流的形式传递,使教学观念,教学主体,教学方法,教学过程和教学形式都发生根本改变。教师应与时俱进,适应时代的发展,做好自己的角色定位,充分利用网络环境,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教与学的改革深化。身为老师,要把握新课改的动态、要了解新理念的内涵、要掌握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要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反思,不断地研究,不断的读书,厚实自己的底蕴,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教育改革的步伐。
收获四:我能以更宽阔的视野去看待我们的教育工作。
"爱"是教育永恒的主题,我们知道了怎样更好地去爱我们的学生,怎样让我们的学生在更好的环境下健康的成长。作为一名骨干教师,我们要以扎实的作风潜心实践,坚持不懈;要以自觉的精神对待学习,不必急功近利,心浮气躁;要以务实的心态思考问题,力求兼收并蓄,博采众长;要以独特的眼光大胆创新,做到不拘一格,匠心独运;要不断完善自己多元而合理的知识结构,保持积极而健康的心理品质,逐步形成巧借外力的综合素养,让自己的工作、生活与学习始终处于一种研究的状态,让自己的生命处于不断探索与追求的过程之中。
理想的语文课堂呼唤一种高智慧、大智慧的关照和统领,真正的语文教育,不是知识的堆砌,而是智慧的结晶。以读书为支撑,教师可以立足课堂,从从容容播种传道;以读书为信仰,教师可以积极坦然而宁静,能明朗地面对人生;以读书为生活,教师可涵养自己丰富的感情,使判断敏锐,使创造力不竭,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发展;以读书为己任,可使教师的生命之树常青,无声地润泽学生也悄悄地葱茏自己。读书,正成为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为期三天的读书会活动就这样结束了,它留给我许多的感触,值得我在以后的教学实践中慢慢品味。"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知耻而后勇!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实践中,我将静下心来采他山之玉,纳百家之长,慢慢地走,慢慢地教,在教中学,在教中研,在教和研中走出自己的一路风彩,求得师生的共同发展,求得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在这里,我突然感到自己身上的压力变大了。要想不被淘汰出局,要想最终成为一名合格的骨干教师,就要不断更新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理论水平、教育科研能力、课堂教学能力等。这就需要今后自己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努力学习各种教育理论,勇于到课堂中去实践,相信只要通过我们不懈的努力,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感悟,在教育天地中走得更宽。
春秋末期,吴国和越国加入到争霸的行列。吴越两军在太湖中会战,结果越军战败,退守固城。眼看越国江山不保,越王勾践就向吴王夫差求和,送给吴国很多美女和珍宝。
勾践在吴国卑躬屈膝地服待吴王三年,才被放回越国。他将苦胆吊在床前,每天吃饭前、睡觉起来都先尝一尝苦胆的味道,以激励自己不忘在吴国受苦的日子,苦苦思索振兴越国的方法。终于,勾践平定吴国,从此越国变成了一个强国。
越王勾践忍辱负重、具有强大的耐心、克服困难的决心,这些都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要从小树立远大的理想,遇到困难不要轻言放弃,而要像勾践一样把困难变成一股前进的力量,不放弃,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有的人在学习上遇到一点困难就不想再学了,自暴自弃,成了一个不自信的、没抱负的人;有的人在生活中遇到一点困难就觉得自己是不幸的人,怨天尤人,成了一个看不到希望的人。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不妨想想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想一想他是如何面对困难不气馁、面对挫折不放弃的。让我们每个人都做一个像勾践一样不向困难屈服、不向失败低头的勇士,用自己的毅力和努力成就自己的明天!
《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的代表作,该书离奇而又曲折,跌宕而又真实的情节是其取胜的法宝。在19世纪中叶,《基督山伯爵》是当时排行榜上的“畅销书”,而大仲马本人,则是当时法国炙手可热的“畅销书作家”。
小说叙述的是一个复仇的故事。十九岁的爱德蒙·唐泰斯,是个活力四射的年轻水手。他有慈爱的父亲、甜蜜的爱人,有光辉的前程、幸福的生活。善良乐观的天性,使得他对周遭的每个人都以礼相待,并且真挚热情。他清澈明亮的目光里,写满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期待与神往。可就在他的结婚典礼上,他遭人陷害而被投入大牢。一时间失去了一切,伴随他的只有伊夫堡阴森地牢里的黑暗及精神和肉体对他的双重折磨。可与此同时,有人正把快乐建筑在他的痛苦之上。他们害死了唐泰斯的父亲,夺走了他的爱人。在他最无助绝望想要自杀的时候,法里亚神甫走入了他的生活。神甫把自己一生的知识传授给他,告诉他基督山岛宝藏的所在,并帮他成功越狱。
此时,唐泰斯入狱已有十四年。十四年里,物是人非,唐泰斯也由一个懵懂青涩的青年变成一个家资巨万的伯爵。他开始报恩亦开始报仇。昔日的船主莫雷尔有恩于他,伯爵首先把这位濒临破产的好人从绝望的路上救了回来。此后又始终照顾他的儿女,直至最后把基督山岛的宝窟送给他们。对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三个分别代表法国七月波旁王朝金融界、政界和司法界显要人物的仇人,基督山伯爵个个击破。最后,这三个人破产的破产、自杀的自杀、发疯的发疯,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在小说中,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几近完美。在与仇人面对面复仇时,他没有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他的良知从未泯灭,他的人格亦未扭曲,他始终保留高贵善良的心。当他帮助莫雷尔一家摆脱困境的时候,当他从一个该诅咒的家族中救出他的一个女儿的时候,当他答应梅尔塞苔丝不杀仇人之子的时候,这个高贵的心灵映出了金子般的光辉。基督山性格里贯穿始终的节制,即面对财富、美色、仇恨的不贪婪,亦让我印象深刻。在达成一生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只身远走他乡。
掩卷思索时,觉得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几乎完成了从人到神的蜕变过程。因为掌握巨大财富的支配权,基督山伯爵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似乎整个社会都在围着他转。这固然有它揭示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社会现象的积极意义的一面,但从文学创作角度出发,塑造这样一个完美的“超人”,不能不说是作品的一个败笔所在,因为它大大削弱了作品现实主义的批判力量。在大仲马笔下,时时吐露出金钱可爱、金钱万能的观点,也反映了他本人的“拜金主义”思想观念。大仲马曾经直言不讳地说过:“在文学上我不承认什么体系,也不屑于什么学派,更不树什么旗帜;娱乐和趣味,这就是惟一的原则。”大仲马之所以在法国文学不能得到更高的地位,究其根源,我想这恐怕就是主要原因所在。
翻看全书,不能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和布局谋篇的编故事才能。在这部将近一百多万字的小说里,既有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有节奏相对舒缓、充满浪漫传奇色彩的小故事。大仲马在小说中还不时穿插一些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海、岛屿的景色描写。
对谭旭东老师的作品,我并不陌生。
我的书架上至少有20本他的书籍,这些书都是从去年12月开始“上架”的,有我自己从网上购买的,也有谭老师赠送的,像《寻找批评的空间》《我的书生活》《重绘中国文学地图》《夏天的水果梦》《梦里的花田》、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乐享慢读”系列4本、黑龙江少儿出版社出版的童话集系列4本,还有《亲子睡前微童话100篇》2本,以及《享受亲子阅读的快乐》和《让书香润泽童心》等。我也正是从这些书籍中,从谭老师的文字里,从和谭老师的微博互动中,慢慢地认识他,慢慢地了解他。都说“文如其人”,这话一点儿不假,从他的字字句句中,从他的每篇作品中,我几乎都能读到他的勤奋、执着、谦逊、质朴,还能读到这个社会极其欠缺的大爱之心。
从微薄上看到谭老师的新著《做智慧父亲》即将出版的消息,内心还是很期待的。期待新书早日上架,可以先下手为强,一睹为快。可好事总是青睐我,在本书的责任编辑@亲子教育孙运宋/老师的新书有奖转发中,我有幸得奖了。昨天中午,收到了有谭老师亲笔签名的新著《做智慧父亲》, 我开始了“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的读书生活,今天全部读完。现把一些读后的感受整理出来,和爱书的朋友,爱亲子教育的朋友一起分享,不到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做智慧父亲》是谭旭东老师的最新力作,是一本儿童智商情商培养家教的随笔。虽然是随笔,但在书本的装帧设计上、内容选择安排上一点儿都不随便,而是极其用心的。
《做智慧父亲》全书共分八辑,共有76篇文章,从建立孩子的自信、自尊、爱心、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和习惯、培养孩子的艺术特长、倡导宽容有爱的家风等各方面,记录了谭老师和孩子一起成长的点点滴滴,阐述了谭老师的感受和感悟。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每辑、每篇文章的开始都有一段“旭东教育微论”,而且这些微论都是谭老师在教育和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精华,读起来即给力,又接地气,给人以启发,给人以引导,这或许也是本书的创意之一。
首篇《和女儿剪窗花》的微论中,有一句“成年人都以为是自己陪伴了孩子,是自己引领了孩子,其实,孩子也陪伴了成年人,引领了成年人。”读到这些,很自然地引起我的心灵共鸣,虽然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父亲,但在陪伴女儿成长的十几年中,我也有类似的感受,我也曾在博客里发表过《到底是我教育了女儿,还是女儿教育了我》的文章。事实证明,谭老师的“孩子也陪伴了成年人,引领了成年人”的微论是多么精辟,因为女儿不但陪伴了我,引导了我,而且还改变了我,让我从一个不爱读书的爸爸变成了喜欢读书的爸爸,变成了一个喜欢写作的爸爸。
在《相信孩子是一块玉石》的微论中,谭老师说到“学习成绩不是唯一的标尺,考上大学也未必成功!自信、勤奋、执着、有爱、敢于创造,才是做人的基本品格。”玉石是宝贝,但也是石头,如何把一块似玉似石的石头雕琢成玉器,这是需要智慧和耐心的。“玉不琢不成器”,既要琢又要磨,其实就是智慧和耐心的结晶。
《让孩子适应自己的角色》的微论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在孩子的教育中,家长普遍有这种心态,都喜欢走捷径,都希望有一个直接的模式或者方案,能够让孩子一点也没有走样地完成成长,变成他们理想中的有出息的孩子。其实,无论是教育家,还是普通的家长,对于孩子的教育,都是从零起步的,都属于白手起家。没有万能的方案,只有爱心和耐心最可靠。
简短的语言,道出了教育普遍存在的现象,剖析了家长们的捷径心理,总结出了亲子教育的真谛。也就是讲,如果家长们真要寻求亲子教育的方法的话,那爱心和耐心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不是方法的、而又胜似方法的方法。
在《父爱给孩子安全感》的微论中,谭老师不但提醒家长要从八个方面注意孩子的心灵健康,而且还警示家长说“任何成功都弥补不了家庭教育的失败。”
这个警示是多么的及时,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有多少人完全不管孩子、不顾孩子,在拼命地在追求金钱、忙着购买洋房豪车、忙着灯红酒绿,总以为物质的充裕就是成功的标志。殊不知,成功是人格和财富的双重丰满,土豪金只是一个表象,它永远无法掩盖内心的贫瘠和人格的缺陷。
《做女儿爱吃的红烧排骨》中,说“一个合格的父亲,并不只是会挣钱,他还会生活,也会工作,更会陪伴孩子。”看看我们身边的家长,有多少父亲能做到呢?如果把吃香的喝辣的、住洋房别墅看做是一种生活,我认为这是对生活的亵渎,这仅仅是生存而已。生活,不但要有物质的追求,更应该有崇高的精神追求,像读书、爱人、爱众生,爱自然。
类似的微论还有很多很多,像“不少家长让孩子学唱歌、跳舞,不是因为孩子喜欢,而是因为对升学有好处。培养孩子的艺术特长,还是要看孩子的兴趣。孩子不喜欢,但家长硬是逼着学,孩子学得累,家长自己也不轻松。”“孩子的自信是需要保护的。在日常生活中,父母对孩子的信任要发自内心,不要处处以成人的标准来衡量孩子的言行。孩子的自信是鼓励出来的。”
全书的“旭东教育微论”总共有84篇,可以说是篇篇耐读,句句获益,很多微论都是面对现实、直指人心的,让你不得不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去沉思,去思变,相信每一位读者都会有更大的收获和改变。
76篇随笔,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华丽辞藻的修饰,谭老师用朴实无华的语言诉说着和女儿一起成长的点点滴滴,像《和女儿一起放鱼》《给小麻雀安一个家》《雪后和女儿一起喂小鸟》等,但从这些饱蘸深情的字里行间,我仿佛读到了谭老师的心跳,读到了一位智慧的父亲对女儿的尊重、理解、支持、宽容和鼓励。当我读到他看到女儿画的画时,夸奖女儿是个小画家,这就是智慧,这就是被我们很多家长忽略的赏识和鼓励。
在读《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时候,谭老师在书中写到“我告诉女儿,在她还未出生的时候,我不在妈妈身边,而且她出生的时候,因为非典,我也无法到她妈妈身边照料她们母女俩,所以她出生52天后,我才见到了她。”“无论如何,你都要心怀感恩,感谢母亲的呵护,父亲的关怀,老师的指导,同学的帮助,还有很多很多人,都值得你去记住,去感激。”
同样作为一名父亲,当我读到这些话的时候,内心还是潮湿了。很难想象,当一位准父亲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和自己的爱人去迎接爱情结晶的诞生,心里该有多痛!更何况谭老师当时在北京,谢老师却远在安徽。但当我看到“她出生52天后,我才见到了她”这句话时,心里又是那么的感动,那么的自豪。一位文学家、一位诗人,一位鲁迅文学奖的获得者之所以能把这样一个数字记得那么清晰,是因为他还是一位父亲,一位智慧的父亲,一位心里充满爱的父亲。
也正是因为谭老师的爱,才会和谢老师举案齐眉,共同努力,才会把扬子培养成了一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学习文学并驾齐驱的、多才多艺的好孩子。
谭老师的爱,或说谭老师一家的爱,不仅仅体现在扬子身上,还体现在家庭上,社会上。在《倡导宽容有爱的家风》中,谭老师写到了下岗的姐姐和姐夫离婚后,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而谭老师的爱人谢老师主动拿出十多万元帮助姐姐买房,还资助外甥女读大学。
大爱!这绝对是大爱!看看我们身边,有多少亲兄弟、亲姊妹为争夺家产而反目成仇。而在谭老师的家里,这种超于常人的资助和行为是对女儿最好的教育,是对我们唯利是图的思想的批判,更是谭老师一家人对爱的奉献。“爱人者人恒爱之”,我相信,这种爱的付出一定会绽放出更加灿烂的光芒,在谭老师的身上,在谢老师的身上,在扬子的身上,在更多人的身上。
捧读《做智慧父亲》,心生无限感慨,知识也罢,文化也罢,智慧也罢,只有将这些无形的东西化为生活中的爱,才能起到其最终的作用。智慧父亲谭旭东做到了,他不仅仅在女儿身上,在家人身上,在他的生活中,在他的作品中,无一不体现了这样的一个主题——爱!
最后,祝谭旭东老师的最新力作《做智慧父亲》大卖!
同时也祝所有的读者朋友能够从本书中得到启发,激发动力,努力在生活中做一位智慧的父亲,做一位有爱的父亲!
《战争与和平》是俄罗斯文学第一步长篇巨著,它生动描写了19世纪前十五年俄罗斯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各个生活领域,展示了一幅广阔的生活画卷。
名著的主要内容是:在1805年,法国和俄罗斯之间的关系恶化,即将发生战争。然而在俄罗斯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恬静悠闲,社交舞会照常举行。
青年公爵安德烈?保尔康斯基决心干一番事业,就提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向前线出发去了,他期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在奥斯特里,他参加联军与法军的会战并受伤。斯托夫伯爵家,他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那塔。爱情使他振作起来重新投入生活和事业。俄法战争爆发,安德烈奔赴沙场院,在波罗金塔会战中受重伤。他忽然体会出死亡就是人生的清醒过程。从那一刻开始他的生命慢慢退潮,平静地走到终点。
与安德烈的故事平行发展的另一主人公彼埃尔是个热血冲动、善良真诚的年青人,凭着继承一笔可观的遗产,他成了上流社会瞩目人物。势利库拉金公爵便把放荡堕落的女儿爱伦嫁给了他。意志薄弱但又向往理想的道德生活的彼埃尔在荒_的贵族群中屡次受挫。卫战争中,彼埃尔组织民团并经受了战火考验。后被法军逮捕。在战俘营,士兵中的宿命论和不抗恶思想使他深受感动。在俄罗斯人民打击下,法军溃败。彼埃尔被游击队救出,返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婚后,他参加了十二月党人的秘密组织,而娜塔莎则成为一个贤妻良母。
这部名著再现了当时史诗般壮阔的社会风貌。
《雷雨》这篇文章在高中就已经学过,但那时学的只是一小部分,寒假中细细把雷雨全部读完,确实有不一样的感受,因为一篇文章只知道一小部分确实不能掌握小说的主要思想和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其实我觉得周朴园是爱侍萍的,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
矛盾的冲突穿插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每个人也由矛盾的驱使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下场,似乎唯独周朴园的例外,可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苟活。试问如果有一天地球大爆炸,到底是死的人可怜,还是活着的人可怜呢?他看着身边的人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煎熬的就是他了,可能曹禹先生要的就是这个感觉吧!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之前让写读后感,其实心里想到了很多,但到真正提笔,又不知道从何开始。
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一个翠翠,每次读,心里都会出现的同一个片段。凤凰古镇之边,青葱群山之中,涓涓流水之上,翠翠瘦小的背影随竹排远去,从晨曦,到黄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待旧人归来。
一直以为自己是被翠翠的的单纯、质朴还有她与傩送之间至真至性,却阴差阳错无疾而终的爱情所感动。怀着神圣的情感去揣测他们的内心,怀着同样一颗少女之心去对比和感动。自然怜惜般的在心里为他们续写着一个大团圆般美好的结局。
今天上课听了老刘和娟娟的看法,才发现,我错了。之所以情感很复杂,感受很多,却说不出的原因,是因为那份她坚守的执着。正如脑海中的片段,若干年后,这边城之边,仍是那条船,那只大黄狗,那个摆渡的人。只是年华已逝,青春不在,只是心中的执着和等待依旧。她对感情的朦胧似乎是每个少女心中的梦,只是,那份坚持与执着,没有几人能拥有吧。
像老刘说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大老,二老最终都选择了离开。翠翠因为执着选择一直守候和等待,因为太过单纯的守候着心中朦胧的情愫选择不去大胆的追寻那份爱情的来临,也因为沉浸太过梦幻的梦里选择等待终其一生。不能怪傩送的无情离去,也不能怪翠翠不去更热烈些表达自己的情感。她无法启齿向爷爷诉说心中的感受,也没有母亲交给她如何去爱。她从小生活在自然之中,她的世界太过纯净单纯,她不了解外面的世界,她只活在自己的心城里。所以当爷爷死去,傩送离开,她便断了一切与外界的联系,选择躲在心城,独自等待。
说到执着和等待,一下子把自己拉进回忆。回忆,大概就是我心中的那座城。曾以为自己会一直守着回忆过下去,的确,有很多美好,但又有太多太多的泪水和疤痕。如果当初选择静静的接受离开,静静的守着回忆,大概还会一直继续下去。只是,纠缠之中,自己给它画上一道又一道鲜红的印记,直到有一天发现,那些美好的,也终被磨灭。原本觉得自己很伟大,守了那么久,关注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把自己的喜怒完全付给了外界,但一次又一次证明我错了,对方毫不犹豫的走了出去,追寻阳光,快乐,和新的生活。自己却在不应该的执着,让心中城变为死城,颓废消极阴暗,甚至嫉妒和愤恨。这本不是我的本意,也并非初衷。
当真的被冷漠伤的深到骨髓,我没有勇气继续了,终于选择了放弃,饶了自己,也放了他人。回忆之城瞬间崩塌,也才发现,自己一直放不下的只是回忆,而大多又是自己所臆造的。从那一刻起,真真正正的,走了出来。
突然发现外面的世界阳光正好,用心去向往和感受,反而收获了不一样的,更真实的快乐。活在现实中的,真实的,快乐。
我的心有一道墙,但你发现一扇窗。谢谢打开了那扇窗的人。让我,活在当下。大概永远不会有像翠翠一样执着一生,这大概就是我心里描绘不出感受的原因,还是很复杂,有崇敬,她的守候是那么神圣。虽然被她的执着所感动,但也不会后悔我的选择,我注定不是圣人,也不会守着回忆过一生。更何况,她守望的是一片纯净,而我却在死城中挣扎。
《小妇人》是一本家喻户晓的小说了吧?自从小时候看了一部由这部小说改编的动画片之后,我就喜欢上了这部小说了。
还记得自己完完整整得读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是在初中二年级,高中一年级的时候又重新阅读了一边。那时候总是利用中午休息的时候拼命的读书,然后飙车去上课,呵呵,结果下午上课的时候,还总是沉浸在书中的情节,幻想着自己就是书中的女孩子们,在一个温暖的午后,快快乐乐的在花园里晒太阳,讨论英国戏剧,做一个幸福的“小妇人”。
一转眼,将近10年过去……这本书已经被我搁置在书架上很多年了,我承认有很多的细节已经想不起来,可是脑海中依然忘不了那些经典的情节。
场景一:劳里被乔告知她“不能”爱他,于是决定离开,去欧洲留学。临走之前,乔送他下楼,楼梯上。
劳里转过头:“噢,乔,难道你不能?”
乔:“是的,特迪(劳里的昵称,只有乔这样称呼他),我真希望能。”
场景二:乔最心爱的妹妹贝丝终于还是在所有人的牵挂终因病去世了。大姐梅格已经嫁人,小妹妹艾米受到姑妈的资助,陪她前往欧洲旅行。家里一下子只剩下乔一个人。她躺在床上,觉得自己非常寂寞。她开始想念她的特迪,和他们以前的快乐生活。然后她睡着了,在梦里,她看见她的男孩特迪来到她的身边……睁开眼睛,这不是梦,特迪就站在乔的床边上,和以前一样的看着她。
乔跳起来,用自己的枕头打他:“噢,特迪,你回来了。”
劳里接过枕头:“是的,乔。我回来了,还有我的未婚妻--艾米。”
这将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当爱情出现的时候,我们还不明白;当我们明白的时候,爱情却已经永远的离开……乔是喜欢劳里的,可是当她的生活中还有贝丝的时候,她并不明白劳里的分量。贝丝的离去让她开始明白自己的感情,我想这个时候的乔,一定喜欢看见“她的男孩”回来,然后告诉他:“是的,特迪,我能。”然而这一切已经太晚,乔已经永远的失去了她的特迪,“她的男孩”已经变成了自己的妹夫--劳伦斯先生。
这大概也是我不喜欢艾米的原因之一,这个有点自私的小女孩总是幸运的得到乔想要的--无论是欧洲旅行还是她的特迪。可是这也不能成为指责她的理由,毕竟在劳里最受伤的时候,是艾米,勇敢的站在他的身边。
这段文字让我读着心痛。为乔,也为每一个错过的人……
曾经有句话说得很好“很不相逢未嫁时”,只是真的在未嫁的时候遇见,你又真的能肯定自己就会那么有慧眼的在茫茫的人海里认定这一个,就是你想要的那一个?蚊子血和朱砂痣,白米粒和明月光,这个简单的比喻,却道出了无尽的道理来。
所以,不要感叹自己错过,虽然我们都很无奈和感伤;不要沉溺在被我们错过的那一个人身上,也许我们都不曾发现,只有现在拥有的,才是最让人觉得温暖和幸福的。
寒假里我读了《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它是我感触很深。这是一部非常经典的著作,写这本书的人是法国的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我很感谢他用笔写下了这本经典。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菲利亚·福克的富豪,与朋友在闲聊时下的赌注,他赌上了他所有的财产,下注八十天就能环游地球一周,于是他和路路通的环球之旅就开始了。他们历尽千辛万苦,被误认为抢银行的罪犯、被警察拘留,无论遇到什么情况他们都埋头赶路。一路上,他们还救下了一个要被烧死的寡妇。最后,终于在八十天之内环游了世界。
其实我非常喜欢福克先生,因为福克先生不仅重情重义,而且做事还非常认真,即使他知道他环游地球用的钱比赢来的钱要多得多,但是他还是去做了,正是因为他的这种精神,才使他在八十天之内环游了地球。
虽然,福克环游地球的很多内容都被省略了,但是我还是能想象到福克先生在环游地球时发生的趣事,可以给我们自由想象的空间,也是这本书的一大特点。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认识了什么是打抱不平,什么是重情重义,什么是坚强勇敢。
今天我读了《神笔马良》的故事。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个孩子叫马良,他特别爱画画,可因为家里非常穷,连一支笔都买不起。一天,他走在回家的路上,看见画师正给大官画画,马良看得出神,不知不觉得走了进去。可他们却把马良赶了出来,马良气呼呼地说:“我偏不信穷娃子就不能学画画?”。从此马良下了决心想要学画画。因为没有笔,他就用树根和草枝在沙地和河滩上画。后来,他画什么就像什么。一天晚上,有一位神仙老爷爷出现在他面前,送给他一支笔。并交待马良要给穷人画画。马良立刻拿起笔在墙上画了一只大公鸡。奇怪,公鸡活了!原来这是一只神笔。后来,马良就专门帮助穷苦人家画他们需要的东西,人们都非常感谢他。不久,被官府知道了,就把马良抓了过去,让马良画金子。可马良画了个无边无际的大海,大海中央画了一座金山。大官们急忙让马良画了一只大船,大官们都带着官兵上船去运金子。可马良又画起了很大很大的风,风越来越大,最后把官兵们都淹死在大海里。马良又回到自己的家乡继续给穷人画画。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人一定要善良,用自己的能力尽力去帮助别人。同时,也从马良身上学到了不怕困难,同坏人斗争到底的勇气。今后,我要用我的爱心和自己的能力来帮助别人,因为帮助别人就是幸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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