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萌鸭嘎嘎叫日期:2025-04-16人气:4
岳飞传读书心得体会(精选28篇)
当我意犹未尽的将《岳飞传》合上那最后一页,我为岳飞而惋惜,一身好本领,胸怀远大的志向,却死在小人手中。
小说《岳飞传》中,不同的角色表演着不同的“面貌”,昏庸的宋徽宗、奸诈的秦桧、精忠报国的岳飞……在当时,岳母刺字刺的居然是精忠报国,最终使岳飞成为一代名将,不过,正是应为这一点,可怜的岳飞成为政治与外交中的牺牲品,但无论如何,他仍然是我们心目中的影响,使我们崇敬的民族英雄,他教子有方,他南征北战平起义,大宋王朝之所以能维持到那样的地步,这一切的缔造者正是岳飞。正是应为有了这些奸臣,宋朝也加快了灭亡的脚步,秦桧的贪婪与不分善恶最终使他得到报应。宋徽宗是一个不让我喜欢的角色,时而信任岳飞,时而喜爱小人,总是优柔寡断!
我的心如大海之中的一叶孤舟,随著书中的情节跌宕起伏,当看到岳飞倍受着巨大痛苦的刑法时与风波亭遇害时,心里将秦桧骂了个遍!
这本书告诉了我做人的道理:做人要精忠报国,不要优柔寡断,不要不分善恶,心中要胸怀大志!而我们现在的本分就是好好学习,周总理就说过这样的一句话——“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岳飞传》也正是说明了这个道理!在将来,我们也许会有机会精忠报国,而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好好学习,为将来打好基础!
我喜欢民族英雄,如林则徐、朱德等,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岳飞,因此我喜欢读《岳飞传》。
当岳飞取完名的那一刻,一场洪水夺去了他父亲的生命,后来他们母子俩被一户富有人家救了,而且还收养了他们母子俩。岳飞有三个好朋友,名叫王贵、汤怀、张显。岳飞很羡慕他的三个好朋友,因为他们家有钱,有钱请老师教他们读书。而岳飞家贫穷,没有钱请老师,只能拿着小板凳在教室外偷听。有一次他们的先生临时有事先走了,只留下一道文章的题目,岳飞走进来想跟他的同伴说说话,而他的朋友们见到了岳飞就像见到了大救星一样,拜托岳飞帮他们写文章。岳飞无奈的笑了笑,按照朋友们的口气写了三篇不同的文章,结果越写越入迷,不禁在墙上写了一首诗,并留下了自己的名字,当他听到了急急的脚步声时,就赶紧离开了,先生回来了以后,开始检查他们的作业。他发现三人的文笔一下子都有了很大的进步,感到很惊讶。当他看到墙边有一首诗,便知道这三篇文章不是他们写的,而是一个名叫“岳飞”的小孩写的。他便让王贵把岳飞请来,免费收岳飞为徒。
由于岳飞家里没有钱买笔和纸,他就想到了一个好办法:用沙子为纸,以树枝当笔来书写,条件十分艰苦。而我们现在的学习环境不知道比岳飞好了多少倍,我们在家有自己的书桌、书柜、电脑。还有钢笔、自动铅笔,还有橡皮、套尺,以及用不完的纸,用剩的文具就随便乱扔,打扫卫生的时候都能找到好多。在学校里,还有多媒体教室、舞蹈教室、音乐教室,还有宽阔的操场,我们有那么优越的条件,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我们的环境比岳飞好,只要我们勤奋,就能学的和岳飞一样好!
《岳飞传》有很多的经典的故事情节,看的我如此如醉,如岳飞出世、组建岳家军、枪挑小梁王、宗泽赠盔甲、群英结义、岳母刺字、岳飞挂帅、被害风波亭、沉冤昭雪,一门忠烈……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这是一份罕见的遗书。因为,它既是一份被逼迫下的供词,又是临死之前留给世人最后的`八个大字。当初,岳飞被秦桧等人以“莫须有”的罪名治罪,临行前,侩子手们再次提审岳飞,企图逼迫他在提前炮制的“供状”上签字画押。但是,岳飞视死如归,他取过笔来,大义凛然地在供状上写下了这八个大字。这八个如椽大字,一个个顶天立地,力透纸背,昭示了岳飞宁死不屈的精神和伟大高洁的人格,以及相信上苍最终会做出最公正判决的坚定信念!这是岳飞面对奸臣迫害的最好回答,也是他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遗言和期盼。值得庆幸的是,虽然岳飞受到了秦桧等人的不公正待遇,但是总算苍天有眼,他被迫害致死不久,遗言便得以实现。
岳飞去世20年后的1162年,宋孝宗下令为其平反,重新恢复他在世时的官位,不仅如此,岳飞还得到了后人至高无上的评价。记得国父孙中山评价如是说:岳飞魂,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代表,也就是民族魂。
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要像岳飞一样爱祖国,孝顺父母,做一个忠孝之人。一定要报效祖国,为祖国的发展献出一份力量。因此从小就要努力学习,永不松懈,分秒必争。岳飞背上刺的“尽忠报国”也将成为我人生的座右铭,相信自己也一定会做到的。
他虽然被迫害致死,但他“尽忠报国”的爱国精神,却高高地写就在历史的丰碑上,存活在人民的心目中。
《岳飞传》是一本能让人感到北宋时期的衰败及大将杀敌的激烈心情的书。
《岳飞传》讲述了岳飞的一生。当岳飞还是婴儿时,他的父亲就被洪水给卷走了。而他的母亲独自抚养他,并教他读书识字。
幸好小岳飞遇到了几家热心的富人家,他们分别是汤员外、王员外、张员外三人。又过了几年,他们分别有了三个孩子:汤怀、王贵、张显。三员外一商量,请了一个周倜师父。后来他们又遇到了一个名叫牛皋的人,他也是来拜周老先生为师的。所以大伙与他结成了兄弟。从此,这平班兄弟习文修武,好不快活。
突然,北方的金国派四太子兀术为扫宋大元帅,命大王子粘罕为先锋,领兵60万,侵犯中原。这次进攻,兀术打了一个大胜仗,凯旋而归,并带走了宋朝的两位先皇。
过了一年,兀术起兵60万,再犯中原。这一次,中原的王子康王登基,称作高宗皇帝。高宗派出一员大将,他就是岳飞。岳元帅打了一个又一个的大胜仗,但中了兀术的金蝉脱壳计,导致金陵失去,君臣八人出逃。
此时,岳元帅派出大将,击退兀术,逃回本国,损失了大约50万人马。但是,兀术私通了宋朝奸臣,害死了岳元帅。
之后,岳家派出二公子岳雷出逃,去临安上他父亲的坟。一路上危机重重,幸好岳雷遇到了岳元帅手下的一班将领的儿子,他们都是父母或母命来到临安去给岳元帅上坟的。于是岳雷与他们结拜成兄弟,共同闯过秦桧设下的一道道难关,到临安去给他父亲上坟。
不想这时,兀术起兵60万,还犯中原。于是,孝宗皇帝惩治奸臣,并派出岳雷为元帅,率领众将迎击兀术,一次次将兀术打的落花流水,狼狈而逃。最后,三军攻过了界山,杀了守关者山狮驼和连儿心善;攻破了牧羊城,杀了守关者完颜寿,西云小妹,西尔达等将。直捣金国首都黄龙府,杀了金国顶梁大帅兀术,逼金国投降,并拿走了二位先皇的遗骨,班师回国。
读完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岳飞精忠报国之情,众将的丧兄之痛和凯旋归来的欢乐。只要读过这本书,你就一定能体会到人物的复杂心情。
通过读了《岳飞传》,我了解了许许多多感人的故事,像岳母刺字,含冤入狱等等,并且对岳飞的人有了一定的了解。我认为他是一个精忠报国,对国家忠贞不二,从小就有自己的理想。我们可以从他所创作的《满江红》中体会到他所抒发的不愿虚度年华和希望抗金复国成功的激昂心情和雄心壮志。
岳飞自幼无书不读,并且认周侗做义父,从周侗那里习得了一身好武艺。因其母想让岳飞今后为国效力,因此在岳飞身后刺下了“精忠报国”四字。岳飞在他今后的道路之中,更是屡建奇功。一直打到了朱仙镇,可正当岳飞准备“之地黄龙府”时,投降派宋高宗和秦桧却下了12道金牌命令岳飞撤军。最后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及儿子岳云和步将张宪一同处死。
读完《岳飞传》之后,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向岳飞学习,学习他的精忠报国,学习他为了国家能够放弃生命。他能够忠诚于祖国,关心祖国的前途命运,承担义务,为祖国的完整、繁荣、富强而努力奋斗。我认为爱国之情是一种崇高钨丝灯情感,是一个民族精神财富中最珍贵的情感,它具有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虽然岳飞已经不在了,但是他那一颗为祖国奉献的行却永远留在了人世,为我们中华民族能够凝聚起来造福祖国做贡献。
岳飞最后奇冤得雪,成为了抗金英雄,并且流芳百世,而那些诬陷岳飞的人也最终得道了因有的惩罚。所以我们应该努力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才,即使得不到像岳飞一样的殊荣,但是我们为国家出的那一份力量却会永远存在,我们可以教导后代向我们一样用自己的生命守护组国。
我国每年都评选十大杰出人物,其实是侧面告诉我们每个人只要努力就都会被关注,激发我们每个人对国家做贡献的热情。
《奔向荒野》是英国作家麦克·莫波格的著作。它讲述了一个九岁小男孩威尔在丛林中的一段经历。
威尔和他的妈妈得知父亲在伊拉克战争中牺牲的消息后,痛不欲生。为了缓解悲伤,他们去印度尼西亚的海边度假。在那里,妈妈为一直很喜欢大象的威尔安排了一次骑象之旅,作为他的圣诞礼物。骑象那天,威尔很兴奋,但是大象乌娜却很反常,她不肯靠近海边,反而带着威尔惊慌失措的冲进了丛林之中。
原来大海啸即将来临,邬娜提前嗅到了迹象,救出了威尔,威尔的妈妈却在海难中遇难了。除了一件衬衫和一瓶水外,维尔一无所有。他必须学会在丛林深处生存下去,不过幸好他不是独自一人,他还有乌娜。在乌娜的帮助下,他吃到了无花果,在小河中和乌娜玩水时看到鱼,使他想起了爸爸教他如何钓鱼。于是他用衣服来捕鱼,这样他就有鱼吃了,尽管是生的。在丛林中乌娜是站着睡觉的,他一开始就紧挨着乌娜睡在地上,但是蚂蟥太多了,后来他就找一个较高的岩石,在上面铺满了树叶造了一个“叶子床”。再后来为了安全他又在树上找个大而牢固的树杈,像小鸟一样在那儿做个睡窝。
在丛林中他结识了红毛猩猩:“另一个”、巴特、童克和查理并和它们成了好朋友。他还在一个动物避难所结识了杰拉尔丁医生。在她的帮助下,他的爷爷奶奶找到了她,但威尔说:他现在是大象的孩子,离不开丛林和丛林里的伙伴们了,不打算跟爷爷奶奶回去了。爷爷奶奶最终理解了他,卖了所有的东西也来陪威尔了。
威尔由一个不知丛林规矩、生活经验的孩子到在丛林中活了下来,并爱上了丛林和丛林的一切,他悟出了一个道理:尊重其它生物的空间,就是丛林的生存之道。
几次看《查理九世》这本书觉得自己像个聪明的福尔摩斯,不过是个被吓到的"福尔摩斯"。
要说到20本《查理九世》里最精彩、最恐怖的,还是《黑贝街的亡灵》了。这还是作者下笔的第一本呢!这是一个叫"DODO冒险队"的冒险故事,《黑贝街的亡灵》中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尖叫婴儿的鬼宅",因为"鬼宅"里时常发出类似婴儿的叫声,所以得名。"DODO冒险队"的人还以为真的是"亡灵"在作怪呢,结果走进关满"亡灵"的房间一看——墙上挂着捕猎的工具,地上堆了一些动物的皮毛。重要的是,房间里竟摆满了笼子,笼子里关着还是幼仔的珍贵雪狐!我想,作者一定是用这么可怕的场景来警告人们不能伤害动物、残害生灵吧!
我最喜欢的是每一章结束后,都会根据本章内容出一个谜题。在第十一章的一个谜题:一本日记本上有一只仙鹤,但羽毛是枫叶,日记上也没有署名,请猜猜这本日记是谁的。我托着下巴装侦察思考了一下,便得出答案:这本日记的主人是本章中提到的秋鹤!我拿来破谜卡一比划,果不其然就是秋鹤!哈,看来作者也很留心眼地给"祖国的花朵"提升智力哦!
这是我最喜欢的书,也让我学会老了最多的事,不但是学到了一些写作方法,也从作者笔下知道了现在人类可耻的行为。作者是用这种方法能告诉人们,要放下所求的金钱、美食了吗?谁能回答这个问题?看来,我还得多看书。
《桂花雨》的作者是琦君,她写的这篇文章的确非常优美。初捧这篇文章,我便爱不释手地读起来,如淋浴在一场香香的桂花雨中。在那浓郁而迷人的香气中,感受着琦君那如雨般的思乡之情。不过,虽然文章充满着琦君的这份浓浓的思乡之情,可也正如那“得仔细地从绿叶丛里找细花”一样得从字里行间细品方见。所以一定要将自己全身心放入文章当中,你才能真正体会作者的那番思乡情,童年乐。
“摇桂花”这一段既是课文内容的重点,也是教学的重点。这部分教学我注意了读中感悟,引导学生深入地体会了“摇桂花”时的快乐心情。教学时我先让学生初读课文,并概括文章主要内容,然后从课文插图入手,让学生说说图画上的内容,再从文中找出描写图画内容的相关段落,让学生朗读后划出重点语句,然后步步深入,渐入佳境。对于作者盼望“摇桂花”的迫切心情和“摇桂花”的快乐,我引导学生阅读文字,从领会对话和动词入手,用分角色朗读和让学生说说这样读的理由,在阅读中体验和感悟作者的急切和快乐之情。对于“桂花雨”的感受,我引导学生结合淋雨的生活经验来体验其舒服的感觉,然后又让学生直接来喊一喊:“啊!真像下雨!好香的雨呀!”体验喊时的心情,然后带着这种感悟和体验再次进入文字,读出了其中的感情。最后,引导学生回忆自己的童年生活,说说难以忘怀的人和事,进行情感和能力的迁移。
课堂教学永远是一门遗憾的艺术,对于像我这样普普通通的一线教师来说,更是遗憾多多。前半堂课课堂很沉闷,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我想,主要原因在于当学生划出了描写香气的句子谈感受时,脱离了文本具体的语言环境,孤零零地那么几个句子,确实很难入情入境。让学生自读4、8小节,在语境中感受体会,或许情况就不同了。我感觉教师牵得痕迹太浓,略读的味道没上出来。但具体如何放,我不知道,这方面只有以后多关注,在教学实践中争取摸索出一点教学略读课文的方法来。
通过这次上课,我发现了自身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或许,有些不是一朝一夕能改正过来的,但学习无止境。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做《汤姆叔叔的小屋》,主要讲的是一个温柔、忠诚的黑奴—汤姆,他信仰基督,相信万能的主可以帮助他获得自由。
汤姆本在乔治·谢尔比家生活,但是因乔治欠债导致破产,没有办法所以才把汤姆卖到一个奴隶贩子手上,被伊娃一家买走了,但是之后伊娃病死,伊娃的父亲意外被杀,陷入绝望的玛丽只好把家里所有奴隶都卖了,然而这次汤姆就不幸地被卖到狂暴的勒格里·赛门家里,这个暴主天天暴打汤姆和其他奴隶,使这些奴隶粗鲁、愤怒。
乔治终于攒够了钱,来给汤姆赎身,可是已经晚了,汤姆已经被勒格里折磨地奄奄一息了,他的肉体被勒格里买走了,但是灵魂已经“卖”给了他最信仰的主—上帝。
汤姆虽然离开了世界,但是他的精神依旧在世界上永存。
哈利即将迎来十七岁的生日,但,他必须提前离开女贞路四号,转移到陋居。伏地魔知道了凤凰社的计划,前来追捕哈利,但哈利还是逃脱了。
哈利了解到伏地魔拥有多个魂器,只有消来魂器,才能战胜伏地魔。于是,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罗恩与赫敏展开了寻找魂器之路。然而,在这过程中,遇到了一个新问题:圣器还是魂器?只要找到三件死亡圣器,就可以成为死神的主人,必定能杀死伏地魔;可没有魂器,伏地魔就永远不死……
哈利选择了魂器,与此同时,伏地魔也开始寻找老魔杖。
哈利与伏地魔在禁林中相遇了。了解所有真相的哈利选择死亡。他心甘情愿被老魔杖杀死。但哈利并没有死,是因为哈利的母亲在死的那天夜里用爱给哈利施了一个保护魔咒,而伏地魔复活的那天夜里又用了哈利的血,只要伏地魔不死,哈利也不可能死。
最后,哈利与伏地魔展开了殊死博斗:“两个人都不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永远离开……”这是哈利在斗争前对伏地魔说的话。最终伏地魔被自己的咒语击中了,像个凡人似的倒下了。
《哈利·波特》系列是魔幻小说,一个关于善与恶的故事,一个充满爱与勇气的故事。伏地魔所没有,而哈利却拥有的伟大的魔法——爱。哈利正义,善良,有担当,同时也充满爱。也许正是因为伏地魔轻视爱,才会被哈利杀死。哈利的母亲在临死前为哈利施下的保护魔咒;邓不利多为保护哈利,牺牲了自己;哈利为了魔法世界的和平,毅然决然选择了死亡……这些都是以爱为前提才会做得出来。
“最后一个要消灭的敌人死亡”,哈利做到了,他平静地选择了死亡,走向伏地魔。让伏地魔亲手结束了自己的最后一个魂器——哈利。正是因为哈利充满了爱,他不想让魔法世界成为伏地魔的天下。所以,他选择了死亡,也消灭了死亡。爱支撑着哈利走完这一切,来自朋友的爱,来自亲人的爱,来自老师的爱……爱是最强大的魔法!
好的书,就像一位不会说话的老师,只要你认真去读,你会受益无穷;它又像一层层的阶梯,带领着你达到真理的云端;它又是知识的海洋,只要你愿意挤,就会挤出智慧的结晶,朋友们,有空多去了解书中那多姿多彩的世界吧!
在我看过的书里,有一本书名叫《骆驼王子》,它给了我很深的启发:书中的”骆驼王子“其实是一匹野骆驼,但它过得却像一位真正的王子,整天生活在溺爱的世界里,以至于”骆驼王子“长大之后,因为父母并没有教它如何面对猛兽,”骆驼王子“没有生活经验,无法在野外生存下去,最后,成为了作者的家畜。
为什么一匹野骆驼会成为家畜呢?因为”骆驼王子“的父母太溺爱它了,没有教”骆驼王子“独立生存的本领。它的父母怕”骆驼王子“吃苦,什么事也不让它做,也没有给它锻炼的机会,事事都依靠父母,所以骆驼王子才会成为一匹软弱的骆驼,什么都不会!反之,如果”骆驼王子“的父母很细心的告诉它,在野外要如何才能生存,那么”骆驼王子“一定会成为顶天立地的雄骆驼,说不定还会成为数一数二的首领,称霸一方水土!
同样的,对于我们人类的成长,如果我们的父母也像”骆驼王子“的父母一样溺爱自己的孩子,也许我们到了成年后也不会做饭、洗衣,等等。虽然父母之爱是很伟大的,但是,过多的宠爱就成了溺爱,如果我们一直泡在溺爱的水池里,会变成什么呢?别人眼中的”低能儿“?乞丐中的一员……
我还看过一个故事:一个树家庭有一个小树宝宝,父母很溺爱它,把树宝宝保护的严严实实的,把阳光、雨露都挡在外面,过了几个月,树宝宝慢慢地病死了。
所以过度的保护、溺爱就像生活道路旁的无底深渊,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适度的爱才会让我们更加健康,快乐的成长!
“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家》是巴金先生代表作“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控诉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一步步让我们目睹在封建专制制度的迫害下那些可爱的年轻生命横遭摧残,从鸣凤、婉儿到梅、瑞珏……她们的命运令人扼腕、叹息、无奈。她们做错了什么?落得个这样的下场!她们什么也没做错,错就错在这个腐朽、病态、封建的社会!表面上端着长辈架子却在外面养小老婆、赌博道貌岸然的克安、克定;公馆里看似个个都是孝子却在高老太爷病重时依旧到“金陵高寓”打牌与女人调笑;在因高老太爷病情加重陈姨太提出“捉鬼”的荒唐治病法后,克明,这个日本留学生、省城有名的大律师并不相信“捉鬼”办法的儿子,为了在外面博得个“孝顺”的名声,不曾为自己的父亲高老太爷的安宁着想,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捉鬼”;而在高老太爷死后葬礼上“哭”竟成了一种工作——“这时候哭已经成了一种艺术,而且还有了应酬客人的功用。”何其讽刺!所幸还有一些年轻人“睁开了眼睛”以觉慧为代表的新青年,他们敢于抗争、敢于为自己争取幸福。觉民和琴在坚定的斗争下把幸福给自己争了过来。他们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有朝气有理想的“新青年”。
但是今天我想谈谈觉新,这个被觉慧称为懦夫的大哥。觉新自小聪慧、懂事、听话家人庆幸有这样一个“宁馨儿”。是这一房的长子,又是这个大家族的长孙,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身份捆绑住了他的命运。他始终处在一个纠结、矛盾的境地当中,新与旧之间,梅与瑞珏之间。觉新悲剧的开始在于一个晚上父亲找他谈话,说高老太爷给他看定了一门亲事要他结婚。他的梦想他的幸福在这一刻破灭,他是一个成绩优良的学生他想继续上大学还想到德国去留学,他还有一个能够了解他两情相悦的表妹——梅,他对于未来无限憧憬,然而这一切在此刻化为泡影。他不会反抗也没有反抗的思想,他自小受到的教育就是什么“五行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是,在这个封建礼教束缚下的大家族高老太爷就是权威,就是不容忤逆。觉新能怎么办呢他只能关上门倒在床上用铺盖蒙着头哭,他不反抗也想不到反抗。婚后他慢慢麻木自己以寻求一个安定的状态,可不过半年光景父亲去世了,这表示觉新身上的担子又重了作为大哥他要接过父亲的责任维持这个家这是他活着的.目标。两年后五四运动发生了这些新思想唤醒了觉新被麻木的青春和梦想,点燃了他们兄弟三人的热情。他开始陷入一种矛盾当中他接受、信服新思想,可是在生活中却还是顺应着旧制度,不反抗、不作为。觉民、觉慧不能理解他这种一边看着新思想的书报一边继续过着旧生活的生活方式称他为“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可是他们又怎么会体会到作为长子作为他们大哥的压力所在呢?他肩上有父亲的担子,要与整个旧制度作抗争,要推翻现存的看似安定的生活谈何容易?他没有勇气去掀起一场腥风血雨,他只想维护好这个家庭的安定最好什么巨动都不要有。他为了这个家庭一直在自我牺牲,自他自愿从父亲的肩头上接过担子起就把扶助弟弟妹妹的事情放在首位。他不想要幸福吗?他当然想,可是他的处境让他可望而不可即,只能看着新思想过着旧生活,他用他的“作揖主义”小心翼翼地与大家庭的现实调和。
他以为这样便可安定可是一味不抵抗、不作为换来的是梅和瑞珏的死去,他眼睁睁地看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在他的“不抵抗”下活生生的被封建礼教压迫致死。第一次不抵抗结婚间接导致梅的死亡,第二次不抵抗所谓“血光之灾”的荒唐迷信直接导致瑞珏的死亡。他终于明白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肩上,夺去了他的青春、梦想、前途和最爱的两个女人。可是他依然无力抵抗不过最终他帮助了觉慧离开,他也在心中呐喊:“你们看罢。家里头并不完全是像我这样服从的人!”
通过十点君找到了这本书。首先这是一本关于“朝圣”的书,书里囊括了许许多多情感:爱情、友情、亲情等等。
哈罗德的朝圣始于独自一人、经过中途的喧嚣、迷茫、反复,最终又回到了孑然一身并终于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之旅。看似孤独、艰难的旅程,却使他终于能够直面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情感、自己当初所无法面对的一切,同时妻子莫琳也因为日常的生活环境被打乱而可以重新开始审视自己的内心、审视出她与哈罗德之间矛盾的根源,最终他们通过朝圣,爱情与心灵都得到了救赎。
人始终无法脱离情感而独活,情感是人的支柱,是人的归属。而找回这样的情感,是对自我的救赎。
人与人之间每段感情的建立,都需要恰到好处的分寸,分寸感拿捏得好,才会获得内心的笃定与信心。——by十点君
生活中当你觉得一段感情出了问题,不妨脱离出来,做一个清醒的过客,这时候所有的陌生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蓦然回首,你的那份感情也许已经得到了救赎。定期的审视自己的内心,是自我完善所必不可少的。
对于书,我不敢轻率得出结论,因为有了书,人类才会有更多的智慧,更多的知识,它就像一个圣人,一个老师,我不敢对圣人、老师轻易地下任何的结论,只能抱着一种崇敬的心境去看待书这种奇妙的东西。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需要任何的诠释。
我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银行家和一个学者打赌,如果学者能在没有任何电子产品的情况下生活15年,就给他200万。之后学者就靠读书度过了这漫长的15年,真的很长,学者依然还在那儿。银行家很吃惊,他要给学者200万,可是这时候这个银行家已经破产了,他已没有能力付给学者曾答应的钱,所以他想要杀掉那个学者逃掉200万的债务,学者说:“不要了,这15年我并不觉得孤独、无聊,而觉得很是充实,我什么也不要了,我还要感谢你呢!”
读了这个故事之后,我更加坚定了对书的那种尊敬,我要改变对那个15年的看法了,一点也不长吧?
人类之所以能成为宇宙的主人,是因为书,是因为这种奇妙的东西存在了,使我们的眼界更加开阔,一本书是一扇门,打开一扇门,这种门不需要任何的钥匙、或者是类似于“芝麻开门”之类的咒语,唯一打开这一扇门的方法就是我们的兴趣,我们对书的那种热情,只要我们有热情、兴趣,世界就会离我们更近,我们知道的、懂得的就会更多,给予我这些的就是书。
其实,我对书也深有体会,以前并不喜欢读书,觉得书很枯燥,作文也写不好,老师总是说我的作文“像炮仗一截”。为此我很苦恼。一次在杂志里发现了一个作家的演讲稿,就是讲书的,我开始接近书了,之后我的作文就进步得很快了,老师总是说我的作文可以和高年级的同学媲美了。
有的时候,我觉得为什么当今社会,类似于卡拉OK、歌舞厅、酒吧之类的娱乐场所那么热闹,而书店图书馆里的人影却如此萧条。为什么?就是因为他们对于这个世界的真正智慧不明白,觉得网络可以代替一切。
其实,多去去图书馆,就会发现,总有一本书会让你着迷,总有一本书会让你产生对书的热情,总有一本书会是网络所代替不了的。让书页折成小船,引领我们共同起航吧!
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希腊神话》。听爸爸说,《希腊神话》中的故事丰富美丽,寓意深刻,影响深远,是我们直接了解和认识西方文明源头和捷径。我听了以后,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故事的内容。让我记忆最深的可就属俄狄浦斯的故事了:因为得到了得尔福的神谕,国王把他刚出生的孩子拿出去叫牧人丢给狼吃,那个牧人很可怜他,就收留了他,并给他起了个名字叫俄狄浦斯,后来他又把这个孩子交给另一个国王波吕波斯,渐渐地,俄狄浦斯长成了一个英俊的小伙子。
在一次宴会上,他知道了自己不是科林斯国王的儿子,他像遭到了雷击一样,十分伤心,决定去玻俄提亚,但路上由于和一个车夫发生冲突,他就把车夫打死了,谁知这个车夫就是他的亲生父亲,最后因解了斯芬克斯的谜语还又娶了自己的母亲,这样就灵验了“杀父娶母”这个神谕。后来,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事,非常后悔杀死自己的父亲,娶自己的母亲。就为此而自杀了。读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那个牧人心地善良,他美有听国王的话,而是收留了他,而国王波吕波斯和墨洛珀也是这样,让这个忒拜国的王子幸福地生活在科林斯的王宫里。
俄狄浦斯也不是一个见利忘义的人,在他快死时,不忘记把他的财产分给孝敬他,爱他的两个女儿,而他那个见利忘义的儿子,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希腊神话中的神与其他民族的神的最大。不同在于,这些神除了永生不死、具有神奇力量之外,基本上与普通人没有大的区别,他们有普通人的优点和缺点,也有普通人的七情六欲、喜怒哀乐。这些神甚至放大了人类的许多缺点,比如争强好胜、嫉妒、欺骗、巧取豪夺等。希腊神话对整个西方乃至人类的宗教、哲学、思想、风俗、自然科学、文学艺术都产生了全面而深刻的影响,早已成为整个西方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请同学们也来读读这本书吧!
紧张的学校生活结束了,寒假到了,我终于有时间可以看看我的课外读物了。
前些日子,妈妈给我买了英国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所著的《快乐王子》。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被书中的王子和小燕子深深地感动了。这是一位心地善良的王子,他的塑像本来立在市中心,身上缀满了薄薄的闪闪发光的纯金箔片,他的眼睛是两颗闪亮的蓝宝石,一颗大大的红宝石在他的剑柄上闪着光芒。王子为了帮助贫苦的人们,在小燕子的帮助下,把身上的纯金片和宝石送给了需要帮助的人们。最后,小燕子被冻死了,而王子也变得破烂不堪,最后被拆除了。我被王子那无私奉献的精神感动得哭了。虽然他们最终死去了,但他们始终是快乐的。因为他们在给予别人快乐的同时,自己也得到了快乐。
从王子的身上我得到:快乐是在付出中得到的,你付出得越多,得到的快乐也就越多。让我们每个人都快乐地生活吧!
一个好友向我推荐了这本《好吗好的》,我读后心中久久不能平复下来。书中的故事对我们而言既是一碗心灵鸡汤,哺育着我们成长;同时又是一剂良药,使我们摆脱了心理上的苦闷。
“梦想与平庸”“家庭与自我”“社会与现实”的纠结,在书中化作了一个个真实的故事。一群平凡的年轻人,他们怀着对梦想的追求以及对人生的渴望。虽理想不同,但是却有着一样的坚持和执着。即使路途坎坷,仍然信念不改。
书中有两个年轻人叫马史、杨奋(在新疆这片土地不会因为名字的谐音而被取笑)。他们都出生在新疆,热爱自己脚下的这片土地,喜欢当地人民特有的朴实。高考填志愿时,杨奋的父亲让杨奋把志愿填远一些,不要像他一样只能生活在新疆。马史的父亲本来希望马史填新疆的大学,以便建设更好的新疆,但其受杨奋父亲的影响,也让马史把志愿填到大城市去。马史毕业后留在了北京工作,渐渐与杨奋失去了联系。马史在北京努力的工作着,慢慢的在北京站住了脚跟。当他事业处在上升期时,却决定放弃打拼出来的生活回到新疆,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
回新疆的路上,马史遇见了早已失联多年的杨奋。杨奋受到了马史的感染,决定陪着自己的好兄弟共同努力创业。他们在经历了无人信任、资金短缺、条件艰难等许多难以想象的困难之后,最终收获了成功。
也许每个人都有执着的信念,却很少有人能冲破现实的牢笼,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马史、杨奋兄弟俩经历了颓废和低谷,最终冲破牢笼,在自己喜爱的地界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业。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有一种友情不但能同甘共苦,还可以一起冲出低谷。
希望更多的朋友读一下这本书,让我们学会真诚友善地面对自己,执着勇敢地面对生活,充满勇气迎接未来的挑战。
我读了王尔德童话后,又知道了许多故事,比如:《少年国王》、《快乐王子》《星孩》等等。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说明的道理,更是回味无穷。
《巨人的花园》是王尔德虚构出来的,但他的本意是让我们明白道理——快乐要与别人分享。看一看下面的情形吧。
与孩子分享,情景交融。巨人,他有一个花园,花园很美。因为巨人出去旅行了,所以一些孩子经常去他的花园玩。有一天巨人回来了,十分凶狠呵斥孩子,孩子们吓坏了可花园又是寒风呼啸,白雪皑皑。孩子进来后,阳光灿烂了,桃树就开花了,鸟儿鸣叫了。巨人终于明白了,唤来寒冬的是我那颗任性,冷酷的心呀!美景要大家欣赏。后来,巨人让孩子们进来玩耍,他自己也生活在孩子们的中间,共同享受阳光的温暖,宜人的景色。
与同学分享,价值加倍。还是新年开始,妈妈为了让我的知识面更宽、更广。给我买了一套四本《少年百科全书》,我拿到手急忙翻看,呀,太让我意外了,我想知道的知识全有,内容详细又具体,图画新奇有创意。就是一个图文并茂。我爱不释手。该上学了,我都拿带上,拿到学校。妈妈说:“一本就够看上几个星期,那一本吧。贪多嚼不烂。”我说:“不是,妈妈,我也让同学先睹为快。让书睡大觉,浪费。”妈妈一听十分支持。我把书拿到学校,同学们争相传阅,谁有时间,谁看。我一看同学们喜欢这套书,我的心理乐滋滋的。我想,同学们争着看我带来的书,书有价值,我也是有价值的!因为我能给同学带来快乐!我的价值加倍。
与朋友分享,温馨无穷。我爸爸喜欢摆弄花草,我们庭院里,奇花异草,琳琅满目,有名贵树木,交相辉映。其实,我们家所有的花花草草什么的,我爸爸朋友家里,基本都有。为什么呢?这样一件事解除其中奥秘。爸爸又从苗圃搞来一批名贵小树苗后,不是设计栽在什么地方,而是打了几个电话,告诉他的几个朋友来拿树苗。我们明白了,为什么我们家的工厂在经营遇到困难时,那么多的人来帮忙!所以爸爸整天开开心心的。
于是我下个结论:快乐如分享,幸福会翻番。
书是一个人一生的伙伴,也是一生的益友。它可以为你搭建通往知识殿堂的桥梁。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因为有了书籍,人类文明得以发展和发扬。因为有了书籍,人类心灵得以自由和丰富。
读书不仅可以增长知识,还可以使人道德高尚。
毛泽东主席工作一直很忙,可他总是挤出时间来看书学习。他的中南海故居,简直是书天书地,卧室的书架上,办公桌、饭桌、茶几上,到处都是书,床上除一个人躺卧的位置外,也全都被书占领了。为了读书,毛主席把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都用上了。在游泳下水之前活动身体的几分钟里,有时还要看上几句名人的诗词。游泳上来后,顾不上休息,就又捧起了书本。连上厕所的几分钟时间,他也从不白白地浪费掉。一部重刻宋代淳熙本《昭明文选》和其他一些书刊,就是利用这时间,今天看一点,明天看一点,断断续续看完的。
毛主席外出开会或视察工作,常常带一箱子书。途中列车震荡颠簸,他全然不顾,总是一手拿着放大镜,一手按着书页,阅读不辍。到了外地,同在北京一样,床上、办公桌上、茶几上、饭桌上都摆放着书,一有空闲就看起来。毛主席晚年虽重病在身,仍不废阅读。他重读了解放前出版的从延安带到北京的一套精装《鲁迅全集》及其他许多书刊。因为书籍,成就了一代伟人,不仅丰富了自己,还赢得了尊重。 与其相反,北宋的方仲永,从小就天资聪颖,胜过很多人,但因为不学习,不读书,不懂得学无止境,最终沦为普通人这便是一个很好的教训。
“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我每次在书的海洋里畅游,都会觉得收益许多。当有不认识的字,有词典可供查阅。当有日常生活的不明处,可以参考《家庭百科》。当需了解科学知识可浏览科学类书籍。书籍总是丰富的。书永远是你一生的老师,它伴你成长,为你增加知识,为你解开疑问。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悠闲而舒适,安静而丰富,读书使我快乐。
初次读《家》是在高二暑假的时候,那时我的感受很深。《家》中有悲有喜,在当时他鼓舞了无数青年反抗封建制度的决心和勇气,使他们摆脱了封建家庭的束缚,走上了革命道路。在今天,他的火焰依旧在燃烧,我们还可以从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典型的故事,深化了五四文学反封建的主题。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小说的火焰还没有熄灭,作为当代大学生读它还是很有必要的。 家吸引我的的魅力在于以下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时代变革的焦点,抓住了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了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那个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一首让人激情燃烧的进行曲。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近现实,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一五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中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在他一切的作品中满溢着青春的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这不是艺术,这是天赋。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家》中典型人物
1.以高老太爷及克明为首的封建统治势力,在封建大厦将倾的时期,他要挣扎,要维持那个所谓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大家庭,但他又维持不了。高公馆内部出现极度的混乱,以克安,克定为首的子孙坐吃山空,腐朽淫荡,偷鸡摸狗,无恶不作。这批蛆虫般的寄生动物根本无法也无力接替他的封建家业,他们一方面勾心斗角争夺权力,另一方面压制迫害年轻人,他们剥夺年轻人恋爱的权利,使梅表姐抑郁而终,瑞钰悲痛身亡,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逼出嫁。所有的这一切都加深了家族内部的矛盾,也引起了觉民觉慧的反抗与离家出走。
2.以觉慧为代表的具有民主思想的觉醒者反抗者,觉慧是五四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他既编辑《黎明周报》进行反军阀宣传,又直接参与反对地方督军的请愿。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封建军阀政权,他的“叛逆”引起大家庭的恐慌,遇到高老太爷的禁止,这一进步导致他反抗封建家族族权的斗争。他违背祖父禁止他参加学生运动的命令,我行我素,支持觉民逃婚,不顾自己三少年的身份,敢于爱一个下等的女佣人鸣凤。这不仅仅是对祖父的反抗,更是对整个封建礼教,等级观念的挑战,最后他毅然离家出走,与封建家庭彻底决裂,表现了他反抗封建的坚决性和彻底性。
3.以梅芬、瑞钰、鸣凤为代表的横遭摧残的几个可爱的女青年。梅芬是大家闺秀,从小与表兄生活在一起,他们情感相投,成了私恋的情人。但是,不自由的婚姻制度无情的摧毁了她的自由恋情。她承着母命,不情愿的远嫁外地,一年不到就守了寡。回母家后,忧愁发病,带着极端的痛苦死去。瑞钰在高家是个柔顺、温柔、贤惠的少奶奶,“血光之灾”的说法给她带来痛苦,以致难产而死,是封建迷信毒害了她年轻的生命。鸣凤是一个可爱的少女,他聪明美丽善良,但地位卑微,处在被打骂被奴役的丫头地位,这注定了她的全部悲剧命运。他和三少爷觉慧有着深厚的恋情,可是隔着她们的是封建等级那厚厚的墙,她有爱却得不到爱,无法和觉慧结合。相反,高老太爷却把她当成礼物送给了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小老婆。鸣凤不堪忍受这种安排,投湖自尽。她们三人都深受封建势力的迫害和摧残。单因为她们的身世经历各不相同,各人的性格也各不相同。她们都具有女性的善良与温顺,但在鸣凤的纯洁柔顺中蕴含着反抗,对于封建势力对他的惨重打击,她绝不屈服,纵身投湖,殉与爱情;而在梅芬的温顺善良中,更多的是忍受痛苦,承受不幸,带有凄凉绝望的情感色彩;瑞钰的温顺善良,更多的表现在对待觉新和梅的爱情问题上,对待家庭内部矛盾中所具有的自我牺牲品格。
4.塑造最丰满最成功的形象——觉新。觉新的性格是复杂的,矛盾的。他处在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从小耳濡目染的是光宗耀祖的教育这些使他有着振兴家业的精神重担,封建礼教的长期熏陶使他形成了懦弱顺从的性格特征,失去了自己的意志,失去了青年人应有的朝气和反抗性格,他奉行作揖主义和不反抗主义,想用自己的痛苦换的暂时的苟安,这种“无反抗”“作揖”的道路将他推向绝望的深渊。但是,觉新生活在中国社会新旧交替的时期,他看到了旧式家庭的腐败没落,分崩离心,及自己振兴家业的希望破灭的现状,同时受到了五四新思想的冲击和影响,在某些场合,他庇护反抗封建秩序的弟妹们,甚至资助他们逃出家庭。他没有泯灭是非憎爱的正义感和对新生活的追求,不甘于死心塌地的做垂死阶级的殉葬品。他只能在旧的人生道路上苦苦挣扎,走向绝望的深渊。总的来说,觉新具有双重人格和双重地位;他既是封建家族制度的牺牲品,又是不自觉的害人者,既是一个软弱者,又是一个在艰难痛苦中萌生着新的思想的觉醒者,这就是觉新性格的所在,他可恨,但更可悲可怜。他的悲剧表明了一个真理:如果不勇敢的反抗而妥协投降,只能导致自己和新一代的毁灭。
记得那是假日的一个下午,天阴沉沉,秋风习习,给人带来阵阵凉意,一种丰收的喜悦充满了我的内心。
叮铃铃……门铃响了,我推门一看,原来是小明来约我去图书馆,为了友谊,我不好推辞,只好随他而去。
到了图书馆,我特意挑选了一本《诗集》阅读着。当我读到《悯农》时,心情一下子紧张起来,我一遍又一遍地念着:“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虽然那诗句简短,但意味深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描绘出在烈日当空的正午,农民仍然在田里劳动,这两句诗选择特定的场景,形象生动地写出农民劳动的艰辛。“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不是空洞抽象的说教,而是有血有肉、意蕴深远地说明了劳动的艰辛,说明了粮食来之不易。这首诗它所反映的不是个别人的遭遇,而是整个农民群体的生活和命运。
读了这首诗,我仿佛看到了在烈日下,一个黝黑的农夫,汗流浃背、不辞辛劳地锄着禾苗。他忘记了烈日的暴晒,一心只盼着禾苗快点长大,给他带来秋天的收获,带来幸福的希望!
这首诗深深的感染了我,使我受益无穷。让我深深的明白:“摆在餐桌上的食物是来之不易的,都是农民用血汗换来的。我们要爱惜粮食,不能铺张浪费;要尊重农民的付出,尊重农民的劳动果实。”
这是一部讲述爱与自强的经典之作。在美国100种小学必备书中,它位居榜首——《小妇人》!
这本书诞生于1868年,它刚一出版便轰动了文坛。小说描述了一个平凡的美国家庭在南北战争时期的一段不平凡的生活。这是一个很清贫但又很幸福的家庭,包括马奇先生,马奇太太和四个女儿——梅格,乔,贝思和艾米。一大家子相亲相爱,四姐妹虽然各有小小缺点,但他们都像父母一样,努力改正自己的小小缺点,向往崇高的生活。南北战争打响的时候,马奇先生早已经过了参军的年龄,可是他还是把自己奉献给了祖国,当了随军的牧师。马奇太太在丈夫走后也投身于支援军队人会的工作。大女儿梅格和二女儿乔为了补贴家用,一个做了幼儿家庭教师,另一个去陪伴一位有着坏脾气的老太婆。马奇太太和女儿们一边愉快地做工作,一边耐心地等待马奇先生的归来,全家团聚。
然而,命运却给了这个平凡的家庭一个严峻的考验。先是马奇先生病了,并且会危及到生命,马奇太太赶去照顾丈夫,留下四个女孩儿自己看管自己。四姐妹互相帮忙和鼓励……然而新的考验又来了,小贝思又染上了可怕的猩红热,危在旦夕……
然而最终一家人苦尽甘来,而四姐妹在这艰难岁月里获得了心灵的成长。
《小妇人》教会了我们如何去爱,如何去自强。其中乔令我印象最深。她是本书的主人公,也是作者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写照。乔她坚强,敢于牺牲,这不是我们应当学习的吗?她甚至能为别人牺牲自己的最爱!这种高尚的品德是一般人所不能到达的。书中对少女生活的生动描绘,对家庭欢乐的深情讴歌,以及书中所倡导的崇高精神打动了无数读者的心。自此以后,美国的妙龄少女很少有人没有理解过《小妇人》的熏陶。
曾为奥尔科特作传的传记作家埃德拉·切尼评论说:“……又一代人已经成长起来,可是《小妇人》仍然坚持着稳定的销量。母亲们读着这些姐妹的童年,延续着自己当年的欢乐……”。可见《小妇人》是多么经典的著作呀!小说里没有惊天动地的情节设置,而是用普通的,贴近生活的笔风来写,可是笔端流露出来的却是温暖和爱。这种手法是十分巧妙的。家庭成员的亲情,邻居朋友间的友谊以及少女成长过程中甜蜜纯洁的感情都跃然纸上。
读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令人心旷神怡的部分,去寻找我们所需要的书籍,那就是阅读经典。《小妇人》是为数不少经典作品,它记录了时代的不一样,观念的不一样,它是我们人类的宝贵经验!所以一起来阅读吧!
读了《希腊神话》我仿佛真的来到了古代的希腊:这里到处是神寺,人们一个个都很相信天神。一场战争又爆发了,神父宙斯不想看到这场人与人之间的悲剧,就以神的名义平息了这场战争。这本书再现了希腊神话中众神和英雄们的传奇经历,将我们带回世界刚诞生时,神与人和大地、树木、海洋、花草、山丘息息相关、自然共生的的日子。
希腊的'神话让我感受到了希腊人民对神的敬重,同时也表现了神灵巨大的力量。我把希腊神话和中国神话做了些比较,发现了许多不同的地方。如:希腊的天神和人民都衣着很少,大半裸露;而中国神话中的神仙大多衣着华丽的长袍,佩带精美的饰品,平民则着紧身衣,只要有条件都会包裹严实。看来在西方人眼里人体有一种自然的美,不必刻意去掩盖,让它自然体现;而中国古人的思想强调人要有羞耻心、尊卑感,外在的装扮不但可以遮羞还可以显示地位。
又如,希腊神话中女性天神很多;而中国神话中却比较少。这说明希腊还蛮注重男女平等嘛!可中国社会太男权主义了,除了女娲、嫦娥、王母娘娘外还有几个女神?就算有也是在男的统治之下。看电视时我最讨厌一个广告,是一个男士保养品的广告,让我很生气的是广告的最后一句:世界依然是我们的。很明显是说世界依然是男人的,太大男子主义了!
还有希腊神话中常出现凡人;中国神话中出现次数比较少。希腊的天神经常降临人间,可中国的神仙私自下凡是要受罚的,而且下凡次数也很少。中国神话里是人变神仙,神仙好象从来不生子,也不允许神仙和凡人在一起生活;希腊的神有些是神生的,有些是神和凡人结婚生的。
神话,是人类对最完美的自己的一种期待,对比希腊与中国的神话,可以看出古代西方的文化和思想比我们有更多的开明之处,也许这些就是为什么西方现代文明比我们发展的更快的原因之一吧!
希腊神话是四方文明的灿烂起点,也是世界上对人类文明影响最大的神话。它丰富、美丽,就象是一扇直接通向西方文明源头的窗户。所以至今这些最脍炙人口、最富有生命力的神话依然代代流传。
小说选择在日常生活中设置了一个荒诞的设想,却运用细致的描写和精当的人物刻画创造了一个充满真实感的故事。故事的残忍在一次次对比中尤为明显。其一,一个忠诚、老实、敬业的推销员是害怕粗暴、不讲道理、吝啬的上司的。在故事开端,格里高尔发现上班快要迟到后表现出惊慌与担忧也可以印证。当凶狠狠的秘书主任来他家时,变形的他却仍努力想要爬下床来,赶上8点的那班火车去上班。其二,家人在他变形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对他虽怀着害怕与担忧的情感,但仍怀着美好的希望“格里高尔会回来的。”可承受是有极限的,家人在某刻突然的转变,对他绝决的态度,一下子对比显出之前家人之间的温情。此外,在格里高尔承担整个家庭负担时,父亲总是倦怠、慵懒和极度苍老的,可在变形后,这家里只有一个男人时,父亲穿起了旧时的衣服,精神矍铄,似乎所有责任的担子落到了他的肩上,他需要重新活一遍似的……
这些对比的更加残忍之处是卡夫卡讲述这一切时显得自然、毫不做作生硬,似乎每一刻都可能发生在你身边。尽管,这是一个多么荒诞的故事啊——一个人变成了一只巨大的虫子。可卡氏的高明亦在此处,使人脱口而出“这不可能”,其中则已经包含绝望的确信:“这”是可能的。
卡夫卡是残忍的,却也是温柔的。格里高尔在我心底投下一片更大的涟漪,是因为他承认了悲剧,并且平和地对待了它,他仍对家人抱着温柔与爱意,仍惦记着自己变成人形后对家庭做出更大的贡献……况且,他也并非单纯等待着上帝的垂青。他乐观地觉得自己会好起来的。
《变形记》中充满了矛盾和人性。它们表面附着的属性都是主观的,都是荒诞的。而这些最容易让人觉得残忍。可是卡夫卡并没有把故事逼到死路。他没有把格里高尔的家庭逼到了死亡这个结局,而是在某个充满温暖的阳光车厢中,父亲、母亲和妹妹“舒服地坐在了椅背上谈起了将来的前途,仔细一研究,也并不是太坏……而他们也发现,女儿再经历了那么多忧患后,已经成长为了一个身材丰满的美丽的少女了,也打算为她找个好女婿了。”“在旅途终结时,他们的女儿第一个跳起来。舒展了几下她那充满青春活力的身体,仿佛要证实他们新的梦想和美好的打算似的。”
第一遍读这几段文字时,觉得太残忍了,真没有良心啊,他们已经忘记了可怜的格里高尔,一下子把苦难与苦难带来的记忆都忘记了。可再读时,却突然觉得卡夫卡或许表达的就是某种积极的反抗。在人生状况既存在的一种根本性荒诞中,卡氏或许表达了一种严峻性的伟大。
引用加缪对卡夫卡的评论说:“卡夫卡摒弃了上帝所谓伟大的道德、不言自明的道理、善良的'心肠、前后的一致性,为的是更热切地投入上帝的怀抱。荒诞于是被承认,被接受了。”卡夫卡的善良是对待这个世界的态度,而我觉得他温柔,是因为他对待世界的方式。他在以自己的方式反抗世界的荒诞。卡夫卡也有他自己的忧郁与绝望。可在《变形记》的文字下,我却发现他更多的温柔。 或许这些故事的残忍,人物的悲伤,主题的绝望正是由于卡夫卡对这个世界充满爱意与温柔。
卡夫卡的作品就像是迷宫,没有人能够声称自己完全读懂了卡夫卡的作品。或许他的伟大也在于此:正是把一切都献出来了,却对什么也没有确认。
今天是十一月十五号,星期四。今天我看了《一年级的小朵朵》,书上有个故事是讲的是《可爱的外号》。小朵朵的同桌江明明给她起了几个外号,她心里很不高兴,也给江明明起外号。起了很多,他们俩就闹别扭了。最后,小朵朵去办公室告诉老师时听见老师叫一个小同学“毛毛虫”,她突然发现外号也很有趣,很亲切。
通过读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其实外号也很有趣,这样可以拉近同学间的距离。我要和同学们相处好。
《落花生》是我国著名作家许地山写的一篇文章,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了落花生这篇文章,感受颇深,也加深了我对落花生的认识。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作者许地山一家人利用后院的空地种了一片花生,有很大收获。母亲把花生做成各式各样的美食,还请他们的父亲开了一个晚会。父亲向作者的兄弟姐妹讲了有关花生的道理:花生把自己的果实埋在地下,而不是向像苹果、蜜桃一样把果实高高的长在树上,去炫耀自己的果实,而是默默奉献自己的果实,从不炫耀自己的果实。由此不禁让我想起了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一件事。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哼着小调迈着轻快的步伐去上学,突然我发现一位西装革履的叔叔,他直接把手中的香蕉皮随手扔在地上,一个佝偻身子的老清洁工一声不吭的去捡那些香蕉皮,这让我非常感动。而他身后检果皮的清洁工,那个叔叔瞧也不瞧一眼,或许他会讥笑甚至嘲弄,在他的眼里,清洁工的身份是何等的低贱!可是正是这类身份低微的人,在默默地奉献自己的一切,他们就像落花生一样,实在而有用,为着城市的文明创造辉煌。
我的思绪又回到了《落花生》这篇文章。我掩卷沉思,做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甚至对别人对社会有害的人。如果我们周围的人都能那些清洁工一样,默默奉献,尽力为社会多做好事,却不夸耀自己,那么我们的社会将会多么美好,人们之间将会多么的和谐和融洽!
在历史上,万历十五年实为平平淡淡的一年。这本书命名为万历十五年,但所写内容并非是那一年的事情,也不只是万历年间的事情。而是通过这本书,写出了明代官场的黑暗,明朝灭亡的根本原因以及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
在明朝,整个帝国的统治者并不是皇帝,而是整个文官集团。这与我在高中历史中所学的皇权至高无上是截然不同的。即使是皇帝,也不可以触动文官集团的利益。明朝的文官们也可以为了集团的利益而舍弃自己的生命,甘愿为他人作为垫脚石,具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
在这本书中,我也看到了世态炎凉。张居正辅佐万历皇帝,排除万难推行万历新政,为了国家呕心沥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是张居正身居高位,独揽大权的张居正,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在他去世后,由于一些人的私欲,对张先生进行栽赃陷害,最终彻底激怒万历,将其抄家,家属流放。张居正一生为国任劳任怨的功德,换来的竟是家族子孙的大难。一代能相之家竟落得如此可悲的下场。人亡而政息,张居正在位时所采取的新政,也恢复为曾经充满弊端的政策。使得刚开始走向正轨的明王朝,继续走下坡路。这也注定了明王朝的毁灭。
呜呼!苦心孤诣的张居正倾尽半生的努力到头来竟换来一个这样的结局。
张居正死后被清算,就是因为他没有看透当时的文官集团。他那大刀阔斧的改革政策,往往触动了大部分文官的利益,所实施的改革制度和现行的文官制度格格不入。而他的下一任首辅申时行则看似明白这一规则。他就作为文官们与皇帝的缓冲剂,当一个名副其实的“和事老”才得以全身而退。
亡国之理,在于不和。为了明朝政府的强盛,不得不去实行那些政策,但实行政策的同时,却无法保证文官集团的利益。如此矛盾的事实之下,较弱的“改革方”只能任由“保守方”吞噬。而如此进行下去,国力便日益衰微,俨然成为一种恶性循环。
“和”这个字看似简单,却是连万历首辅也难以轻易做到。当百姓和,将相和,君臣和之时,一个国家才能真正崛起,并致万乘之势。
万历十五年,亦即公元1587年,在欧洲历史上,正是文艺复兴和地理大发现的时代;而在中国,在这平平淡淡的一年中,“发生了若干为历史学家所易于忽视的事件。这些事件,表面看来虽似末端小节,但实际上却是以前发生大事的症结,也是将在以后掀起波澜的机缘。”在历史学家黄仁宇的笔下,我们开始了一场难忘的大历史之旅……
固步自封的年代,一切试图革新的倾向,都是不合时宜的,一切企图在虚伪而又被认为是万能的道德之外发展法治的观点,都是异端邪说。于是改革家空有抱负而鲜有实践之机,变革在重重困难中或夭折,或走样;道德纯正的人尽管其行为获得了统治者的赞赏和平民的钦佩,却难以获得效仿——无人想去发扬和继承其高尚品质。对他们来说,阳奉阴违,道貌岸然所带的,比这虚名要现实和功利的多;真正的时代思想者只能在被打压中度过一生。他发现自己的学说没有付诸实践的可能,“他就只好把它美术化或神秘化”。
一个年轻的、曾经试图励精图治的君主,在诸多程式阻碍下,只能循规蹈矩,延续枯燥。他并不甘心:也许出于负气,或者是无奈的消极反抗,此后(1587年)很多年,众臣再也很难轻易见到他出席各种仪式——漫长的怠政在明王朝的历史轨迹上延续 。从他观赏中官掷银取乐表明,“一个喜欢活动的人具备着充沛的精力,但又无法用之于做出积极的创造” 。他的壮志,他的宏图,已是历史云烟,难以再续。立,何其难也,而破,也是千难万难。
“在按着固定节奏流逝的时光之中,既缺乏动人心魄的事件,也缺乏令人企羡的奇遇。”在安逸的光景中,守成名正言顺的成为单调生活的旋律。于是,一切变得不那么重要,一切似乎可以无所谓。安逸,足以造就肆无忌惮的不思进取。在平淡无奇的格式生活中,枯燥成为了年轻君王的必修课。他的苦闷,乃是历史的悲剧。
世界上有一种人,他们的品德可谓令人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但却鲜有人会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他们大多活在官方的宣传和平民的称赞之中。他们的信条和个性使他们既被人尊重,也被人遗弃。这就是说,他们虽然被人仰慕,但没有人按照他们的榜样办事”。就如很多人希望别人皆雷锋,却很少考虑自己也应该那样无私。他们只是“可以和舞台上的英雄人物一样,在情绪上激动大多数的观众”,却无法引起公众行为上的追随。海瑞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具有强烈的道德和社会责任意识,他的一生体现了一个有道德教养的读书人服务于公众而牺牲自我的精神”。他严格要求自己,也同意严格要求别人。于是他的所作所为,令各方面感到为难和纠结。万历十五年,岁暮天寒,“海瑞的死讯传出,无疑使北京负责人事的官员大大的松了一口去,因为他们再也用不着为大众心目中的英雄——到处惹是生非的人物去操心做作安排了”。
人们总是喜欢将自己打扮成道德标杆,高尚莫比,严以待人,却无法严以律己,甚至宽以待己;相应的,同时他们也就把自己当作道德监督者,实践总是别人的事,而他们只需对此指手划脚,品头论足。因而他们总是正确,别人多少——如果不是总是的话——有错。明朝历史上,就有一位这样的人物——张居正。“张先生言行不一,他满口节俭,但事实证明他的私生活极其奢侈”。据说张居正大人的官轿,32人抬着(按当时礼制皇帝也不过16人规模),约有50平米,分为会客室和卧室,全套明式家具,还有个独立卫生间。轿四周有围廊以供观景怡情。这位节俭的倡导者,以圣贤自居的张居正,竟如此口是心非!
在作者看来,“中国二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治,至明代而极,这是一切问题的症结”。在人类文明发展历程中,道德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它促进人类共同行为准则的形成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它。但是将道德——一成不变的道德准则——作为万能的手段来调控社会的一切问题,则是荒缪的异想天开。道德必须被遵守和实践,乃至被信仰,否则便是虚伪的。然而缺少制度的规制和约束,在功利主义——毋庸质疑,我们大多数人是这样的——作用下,道德就很难突破停留在口号和宣传中的困境,成为难堪的所在。而法治,则弥补了道德的缺陷,从而“使人类的行为服从于规则之治”(富勒语)。法治应当成为一种公众信仰。而正如苏力教授所认为的那样:“这里所说的信仰并不是一种言词上的表白,一种决心,而必须是一种身心的投入;而且由于法律是一种社会的全民的事业,因此对法律的信仰甚至也不是某个或某些个体的心灵活动,而是整个社会的实践显示出的对法律的尊重和倚重。”
当前,中国正处于法治建设和社会改革的关键时期,书中对历史的反思,以古为鉴,今人未尝不能得到若干启示,“给中国留下一个天翻地覆、彻底创造历史的机缘”,创造法治历史时代的机缘。
“多么精彩的动物世界啊!”读完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动物故事丛书》,我不由地被书中一个个有情有义,有勇有谋的动物们深深吸引和折服。它们中有的对主人无比忠诚,甘愿献出生命;有的对家人无比关爱,不离不弃;有的运用智慧使自己获得食物;有的英勇善战使自己成为王者;有的知恩图报;有的有仇必报……动物的感情世界里也充满着喜怒哀乐。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雄鹰金闪子》这个故事。金闪子是一只优秀的雄鹰,可惜妻子和儿女被一条银环蛇杀害了。有一天,它与一只来抢地盘的年轻雄鹰决斗时,发现了“杀鹰凶手”银环蛇,于是它放弃了决斗,一心找那条蛇报仇,可是它也不是那条蛇的对手,正当金闪子命悬一线时,那只年轻的雄鹰为它解围,并助它一臂之力,报了“杀亲之仇”。于是它与那只年轻的雄鹰和平共处,而且共同合作捕食,互相帮助,成为了好朋友。
我们都知道动物有自己的领地,那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金闪子感念年轻雄鹰的援手,竟然打破常规“一山容纳二鹰”,这份气度令人敬佩。另一方面,年轻雄鹰也是个侠义之士,它不仅没有坐收渔人之利,还帮助金闪子共同歼灭坏人,这份正义也让我为它骄傲。它们在共同战斗中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让我们羡慕。这就是动物界中的友情。
我们人类也应该做到这样,在别人有困难时要伸出帮助之手,对待别人要有宽容之心,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文明,更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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