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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第七天读后感(精选29篇)

作者:萌喵晒太阳日期:2025-03-30人气:6

导读:余华第七天读后感(精选29篇)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精选29篇)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是一部充满哲理的小说,同时也是生活在此在世界芸芸众生的图像。余华以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驾驭陌生化语言的能力将近十年来中国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极像一个冷静而又客观的旁观者在揭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他写的故事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里发生的故事 ,而是直面生活,如拆迁、墓地涨价、女强人的孤独与爱情、 死婴、卖肾、iPhone4s、理发店 洗头工凄美的爱情 、 火灾、车祸 , 枉死的 袖管上戴着黑纱 的老人。仿佛我们置身于一个绝望的境地,生是无望,死后也无望,以致作者 思绪里突然出现 了这样 念头,“我怎么觉得死后反而是永生。”它超越了鲁迅在 绝望的同时 不 放弃希望,在绝望中,反抗绝望 并升华为希望的诗句 “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这种虚妄,它贯穿于小说的始终,成为小说的主线,唯有死亡才能够消解它。同时也比唐代诗人陈子昂“念天地之悠悠,独创然而泪下”的诗句更独孤的绝唱!比莎士比亚“生存还是毁灭”更具有震撼力的表达 。也即是我读出的“ 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的主题!

  而这个主题,恰恰说明了余华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随着思考深度的递增,也像其他的作家一样趋向于宗教的怀抱,他的宗教就是他的作品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也即它心中的天堂,那里—— 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 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它的名字却叫“死无葬身之地”!而这个地方只有死后才能抵达,多么荒诞,但荒诞的背后是血淋淋的现实。

  《第七天》的出版,让我再一次见证了余华作为一个资深作家所具有的创作潜力,他总是与底层老百姓同呼吸,共命运 ,艺术化的展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表达出他们的心声,这也许这 就是他创造力的源泉!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3

  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 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余华第七天读后感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文~时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 的一次教育吧,尽管文~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 不争气的争!

  我用差不多与上部相同的时间读完了下部,因为余华在下部里,省略了很多细节的刻画,更多的是在平平的叙说整个时代的故事,几乎是一目十行了。余华用黑色幽默的写作方式再现了这个时代的荒谬古怪滑稽和丑陋的现实世界,他所描写的现实恰是我眼中的,所以我感激他道出了我想说的话。

  哦!所谓亿万富翁就是这样发家的,余华用李光头这样一个人因为捡垃圾发家真是妙极了!这个社会的财富是过剩的,不停的生产,商品过剩,就是这个商业科技高速发达的社会,有些人没有饭吃,有些人为了孩子的学费要去卖血,有些人却富得钱对他的意义只是一个数字。富足的人们把完好的商品扔进垃圾箱,而穷人的孩子还要忍受寒冷和饥饿。这就是现实世界。真实存在的现实世界,只是在余华的笔下放大了,爱情铜臭化了,红灯区普及化了,美女都一个样了,单纯的女子变成虚荣的追逐富贵的荡妇,金钱决定着一切,人们像苍蝇追逐腐尸一样扑向金钱,种.种的种.种让曾经坚不可摧的兄弟情谊千疮百孔,爱情何尝不是?

  评论说《兄弟》的社会意义胜过了文学意义,我很赞同,而这正是我尊敬余华的主要原因,一个作家若是没有引导社会道德的使命感不可能是一个好作家,好作家不会脱离社会埋头写作,好作家所应作的事就是洞穿这个社会的千疮百孔,引导人们更清楚地去看,去感知,我们都是迷茫迷失的一代。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4

  这应该算是有生以来读的余华的第一本书了吧。

  说来也惭愧,作为一个文科生,余华先生的诸多名作只知名字,从未深入拜读,看过《第七天》这部小说,便已经抗拒不了他的作品。

  他的文字就像苍凉深沉的海水瞬息就能将我淹没,然而在经历了生命的窒息之后,又觉得自己获得了心智的重生,借着作者的笔锋再度轮回,品味着一个又一个苦辣酸辛五味杂陈的生命历程,他的作品在快餐式的文学创作中,实属罕见。

  看过很多热门IP改编成电视剧或者电影,对于《第七天》,刚读的时候就会有种特别的遗憾,这样充满矛盾的情节如果想要搬上荧幕,广电大佬们肯定会对此火冒三丈,费劲全力的阻止它的面世。毕竟,余华所讲述的世俗规则,对普通人来说,是义愤填膺 ,对于为官为商者,却是无地自容。

  生命的尽头是什么?

  我想余华应该是厌恶这个社会的,所以他才会觉得死去才是生活的开始,可能原本我们所谓的活着才是真正的死亡,而死亡才是纯净的活着。

  余华把死去的灵魂的人性描绘的无比善良美好,好像每个灵魂在他们的空间里是没有仇恨和纷争的,这也许是对的,毕竟人心原本都是善良的。

  小说主人公杨飞不幸去世之后,并没有去往安息之地,而是飘荡在若隐若现的虚幻世界中,他将自己过往四十一年的的人生浓缩成了七天,以旁观者的角度去回顾与之相关的人和事,重现自己的人生轨迹。

  生死也就像片叶子,出生到坠落,朴实无华,却总有一个根让你有生之年都附着在那,亲情,或爱情。

  小说一开始在我脑中的画面是天空飘扬着雪花,中间混杂着滴落的雨水,周围清冷孤寂甚至还渗着白惨惨的迷雾。杨飞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孤零零的游荡,任凭回忆席卷而来。

  然而在故事的最后,那画面变得越来越明亮温柔,就像一个饱满的生命终于可以解脱,去往一个没有痛苦的地方……

  在小说中,他死后的第一天,本该去殡仪馆烧了自己,然而殡仪馆不是他命定的终点,连死对他来说都是一种奢侈,世上更无人为他买一块安息的墓地。贵宾区的魂可以住海景墓,普通区的魂且能往山间水边安息,而他,注定只能漂泊。

  他死后的第二天,本该与他永远深爱的女人在死亡的时空里永远相爱,然而这个为了一己私欲的女人拥有属于自己的墓地,他们活着无法相守,死后仍然无法相守。正如女子活着时投入他人怀抱时对他的承诺:我仍然爱你,而他轻轻回复的却是我永远都在爱你……

  他死后的第三天,重温了与养父的快乐时光,养父的胸膛是他最温柔的摇篮。这个年轻的男人最终还是为了他付出了一生的时光甚至放弃了爱情和婚姻……

  他死后的第四天,邂逅了那个与男友沦为鼠族的洗头妹,在浮华城市的地下,他们像老鼠一样生存。这对恋人曾共许一生,然而严酷的生活给不了他们斑斓的爱情,一个洗头仔一个洗头妹,不是互相勉励助力彼此的事业,而是在无穷无尽的争吵中维系着爱情的温度直至死亡。

  他死后的第五天,遇到了一对生前的死仇死后的挚友,他们一个是暴力执法的警察,一个是被警察踢碎睾丸的卖淫者,也许唯有死亡才能化解仇恨令众生平等,两人终究泯断恩仇,在这个平等之地上过着形影不离的生活。在这个平等之地上,他还见到了自小哺育他的妈妈,因为医院随意丢弃死婴的丑闻让她成了一个游魂,在这个平等之地,她成了二十七个死婴的母亲……

  他死后的第六天,又一个亡魂捎来了鼠妹爱人的讯息,那个聪明勤奋想凭借自己的双手在大城市为鼠妹撑起一个温馨的家的男人,卖掉一颗肾为他心爱的女人买墓地。再没有怨恨的鼠妹终于可以穿着众亡魂为她织就的婚纱去那个没有新郎的家安息了……

  他死后的第七天,终于在殡仪馆见到了他早已化为枯骨的父亲。死亡也无法割断这浓烈的亲情。他最后对父亲说:我会常来看你。然后便去了那众生平等的终极净土:死无葬身之地。

  这七天里,他还遇到了许许多多的魂,看透了光怪陆离的事,社会不公阶级分化权钱交易情色勾当。

  有人说这本书的色调太冷太灰暗,我却从中读到了光明。就像书中描绘的那样: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明从暗起,净自秽生,愿这世界充满光明,不要让死亡成为众生平等的惟一净土,生而平等,死亦平等……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5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__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6

  当我看到基督山伯爵这本书的第一感觉有点晕,那么厚!这是我小学读过的最厚一本书。但读时觉得像在看3D电影一样,那么真实。

  这本书又像演话剧,有个“报幕员”。最好看的是唐泰斯住进伊夫狱堡遇一位神甫后与其商量逃跑的几章,我最看重的是唐泰斯不忘恩负义,他曾有许多机会,把神甫扔在那里不管,自已从秘密通道里逃走但他没有,这是我们最应该学习的地方。

  更棒的是,他在逃狱后实行的“有恩必报,有仇必报”的计划。

  唐泰斯在逃狱后得到神甫的财产,他完全有理由自已隐姓埋名去过安逸的生活,但他选择与其截然相反的路,他先是报答了能帮助自已和父亲的莫雷尔先生,挽救了“法老号”的名誉,之后又去惩戒了那三个纯心害自已的孝忠复辟政权的无赖之徒。最后唐泰斯,不,基督山伯爵给人留下了让人受用不尽的两个词语,等待和希望!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7

  总和别人说自己是游走在现实与理想之间的精灵,的确,短短数十字的《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便将我不可救药的拽进那情感的漩涡。现实生活中,虽然脚踩高跟鞋,可是性格依然倾向于男孩子一方,如果有必要,我会甩掉高跟鞋,赤脚飞奔,无所谓形象不形象,矜持不矜持。泰戈尔的这首小诗提醒着我骨子里流淌的仍然是小女子的血液,既然是女子便免不了多愁善感,伤春悲秋。发明“多愁善感”这个词的人一定阅人无数,具有无上的智慧,它如实的反映了一大部分人的精神状态。我想一个诗人的成功莫过于此,能够让读者如痴如醉。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空间上的距离,而存在于心与心之间。有时候,即使隔着一堵墙,一道门,一丛花,甚至面对面,可也只能止于此,无法再进一步的无奈,甚至只能做一个最熟悉的陌生人。表面是粉饰的平静,可心里的挣扎足能将两人掏空。我似乎可以想象到月上柳梢头,一个脸上有着月光照耀的文弱男子,青衫磊落,孑然独立于花廊下,深情款款的望着楼上的爱人,那眉间的愁绪,是他爱着的那个女子也抹不平的……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8

  我在看书之前先读了大师村上春树和张悦然为这本书做的序,一开始我对这部小说可以说是一无所知。是他们做的序让我对这部小说有种肃然起敬的感觉,原来它是这么一部经典之作啊!所以对于这本书我不会写任何读后感的,我的这种感觉自己也描绘不清楚。讲一个村上春树说的故事,也许我的感受和他有那么一点相通之处吧。他在序中写到:我在高中时第一次读到英文版的卡波特作品,记得我深深地叹息“这么好的文章我如何也写不出来啊”。我在29岁之前都没有试图写小说,就是因为数次经历了这种体验。因此我一直认为自己没有写作才能。我在高中时代对于卡波特的文章的感受,即便在四十年后的今天,也几乎没有变化,只不过如今我的态度变为……

  我恐惧写任何关于这篇文章的读后感的感觉,就和村上春树当年恐惧写文章的感觉一样。通过村上春树写的序,可以看到他对卡波特本人,对卡波特的作品,对卡波特所处的历史背景都是了如指掌的。所以不管是读后感还是为书作序,都不可以随便写的,对作品一定要有很深厚的了解和积淀才行。既然我并不了解,我就只能通过村上春树和张悦然的眼睛向大家展示一下这部经典之作了。

  村上春树说:在写蒂凡尼的早餐时,卡波特经历了长期的呻吟痛苦,因为在写这部作品的时候他经历了“战略”的转化,由青年时代的卡波特自然而然的编写自己的故事,转变为创造新小说以及与其相适应的新文体。很显然他成功了。正像诺曼梅勒曾预言的那样,蒂凡尼的早餐成为了一部绝妙的古典,并广为流传。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9

  也许是受了妈妈的影响,我从小就十分喜欢读宋词、背宋词。从小学二年级到现在,妈妈已经给我买了好几本宋词书了呢!并且让我把喜欢的背下来了。为了让我能更好地理解宋词,妈妈就耐心地给我讲解每一篇的历史背景,理解词中深刻的含义。刚开始,我以为唐诗和宋词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上网一查才知道,它们有许多的不同之处:唐诗要有工整的诗体,绝句四句,律诗八句,要平仄押韵。而宋词的产生可以追溯到隋唐。词,作为一种用来歌唱的配乐诗体,它要按照音韵填词,而音乐成了他的第一要素,从五代到晚唐,到了宋代,宋词到了最辉煌秀的时代。所以人们现在把词统称为宋词。唐诗和宋词作为我国古代文化中的两朵奇葩,千百年来一直为我国人民世代传诵。在这些伟大的宋词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苏轼、辛弃疾、陆游、李清照……他们也被后人分为婉约派和豪放派。苏轼的出现,改变了晚唐婉约的词风,突破了五代来专写男女恋情的旧框子,扩大了题材,提高了意境。他的词有写自然风光的,借写人写物抒情的,词风千变万化。“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首描写中秋月的词,朗朗上口,流传至今,成了千古名篇。有人评此词为“天仙化人之笔”。我最欣赏苏轼豪放的词风,在“念奴娇”《赤壁怀古》中写到:“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气势磅礴,雄浑有力,仿佛让我们看到了三国时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当然,他也有十分温柔的一面,如《江城子》悼念自己亡妻中写道:“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使人听起来又心酸又心动。还有表现壮志凌云保卫国家的:“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他的好词数不胜数。还有一位南宋诗人辛弃疾,他继承了苏轼豪放的词风和爱国情怀。“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如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这首词揭示了深刻的人生哲理,写了少年和晚年时的不同人生体验,很是贴切。“何处望神州?满眼风光北固楼。千古兴亡多少事?悠悠,不尽长江滚滚流!“表达了作者渴望国家统一,收复失地的决心。读来令人振奋。在女词人中,不能不提李清照。早年她的生活幸福,夫妻恩爱,写得多是些游大自然,夫妻间的幸福生活的词。让人读来心情不错。“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莲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描写的意境优美,让人过目不忘。但到了晚年,由于丈夫去世,国家沦陷,她的词风变的凄凉、悲怆。“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风住沉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物事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都反映他流利颠沛的生活和家愁国愁的无奈。宋词中的名作也说不完。妈妈说:“学好宋词,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平时慢慢积累,学会把宋词运用到学习中,生活中……

  真的是这样,生活中也会有宋词的影子。有许多人以为宋词离我们很遥远,学了也没用,要知道学无止境,在生活中,你要运用你学过的知识。有一次,我和爷爷奶奶看电视,画面中出现了一个古代女人,一看内容才知道是《李清照》。片中出现了许多我学过的诗句,由于奶奶不了解历史背景,听不懂宋词中的意思,也就看不懂电视中的内容了,于是我就给奶奶当起了小老师,我耐心地把李清照的历史背景和宋词中的意思讲给奶奶听。奶奶听后还夸我是一个“小博士”呢!现在,我又参加了语文课外知识小社团,对宋词更感兴趣了,在小社团里,老师教了我们好多方面的知识,使我更加深刻了宋词的魅力!

  同学们,你们也快快加入读宋词的队伍中来吧!它不仅能让我们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说不定还能和几千年前的宋词交上朋友呢!大家都成为爱读书的人吧!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0

  暑假里,我读了几本有关历史的故事书,其中让我感受较深的是《杨家将》这本书,因为书中记述的是杨业一家精忠报国,可惜却惨遭奸臣潘仁美的陷害,使杨业父子八人中有七人牺牲。值得庆幸的是,杨六郎生还告状,使杨家平反昭雪。

  通读全书,我觉得最让人感动的是在一次宋太宗游玩幽州被辽军围困,杨氏兄弟挺身而出,假扮太宗来到辽国诈降,这就象羊入虎口,在这次战斗中,可怜杨延平,杨延定,杨延辉,杨延郎不幸牺牲,杨延德因为冲出了重围,但为了避开辽军的追杀,不得不到五台山出家当了和尚。而杨业此时已经率领其他儿子保护着太宗从东门突围,逃回了汴京。如此英雄忠烈的一家却不料受到潘仁美的排挤陷害。可叹可恨呀!所幸最终在六郎的坚持下得以平反昭雪。

  正是因为有了杨业父子的不畏艰难,不怕牺牲,用自己的血汗保卫了自己的家园,保卫了百姓,给他们了一个安定的生活,他们不愧是中华的儿女!

  我一定要向他们学习,努力学好本领,为建设美好中华而努力!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百科全书》,这本书让我知道:目前科学家已知最大的恒星在御夫座,叫做“柱六”,它比太阳的体积大二百亿倍,而最小的恒星是蟹状星云中的一颗中子星,它的直径只有20千米,相当于地球的1/637,但密度大的惊人。我还知道了银河系是由许多星团及其他天体组成的一个庞大的天体。银河系中大约有1000亿颗,它的质量是太阳的质量的800倍……

  大自然真奇妙啊!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2

  《培根随笔》就是一部写道理的文章集锦,没有华丽的辞藻和声情并茂的人物,只有无限的讨论与研究,真是是物必谈,无所不谈。

  本书作者,自然就是弗兰西斯-培根英国著名哲学家和文学家。一六〇三年被封爵士,一六一三年升为首席检察官,一六一七年成为掌玺大臣,一六二〇年被封为子爵。一六二一年被控受贿,从此下野,脱离官场。一六二六年死于实验。本书的道理,均是其一生中经历中总结出来的。

  还有其中一些完全是十七世纪的思想,例如:世上的确有人好见异思迁,视固守信仰为枷锁缠身,故而在思想行为上都追求自由意志。

  虽说专讲道理,但也不乏有趣的比喻:一位先人曾因诗能满足想象而称其为魔鬼的酒浆。而有些话也是经典:所有感情中最令人神魂颠倒这莫过于爱情与嫉妒。

  本书也似乎是借助《圣经》来说明道理。

  从书中所用的人名、地名、事名,更可以看出他的才识来。

  我闷在生活之中总会不经意之间说几句富有哲理的话,只要用心记录,你也会成为培根。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3

  《培根随笔》为英国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和哲学家的弗兰西斯·培根所著。《培根随笔》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思想家》、《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可见在人生中猜疑,是人的思想在做乱。

  《论嫉妒》中,我也领会不少彼此越了解,嫉妒心将占据越高。人可以允许一个陌生人的发迹,却绝不能容下让身边人的种.种上升的趋势。一个循序渐进地高升的人也不会招来嫉妒。因为这种人的提升被看作是正当的。

  嫉妒在人的生涯中是毕竟的道路但有多少人能明白文中的道理呢?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4

  一看到《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书名,我就产生了疑问:八十天这么短的时间,怎么能环游地球呢?出于好奇心的驱使,我就买了这本书。

  主人公福格先生是一位善良、仁道、果断、机智、沉着冷静的英国绅士。他的仆人路路通的性格却恰恰相反:活泼好动、容易冲动、是非观念强、忠心于主人。在跟随福格先生八十天的环游过程中,他出了不少力,深得福格先生的常识,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记得,我刚读第一章的时候,我一直在心里冷笑;文中的福格先生因为与朋友打了一个小赌,为了保持自己的“绅士风度”竟不惜付出巨大代价环游地球一周,真是小题大做!

  再往后读,在旅行途中,他们遇到重重困难,但福格先生没有放弃的念头。譬如:没有赶上火车,就来找马车;被当地土着人拦截,就与他们搏斗;当铁路被破坏,火车不能前进时……无论出现什么困难,福格先生都不气馁,总是积极地寻找别的途径继续前行。

  终于,在第八十天日出过后,福格先生如约赶到了他的出发地。可是,还是晚了一个小时,福格先生功亏一篑。读到这里,不禁不为这位坚韧而沉着的绅士感到惋惜!

  可是谁能想到,结局却大大出乎人的意料。原来福格先生把时间弄错了,他整整比约定的时间提前了一天。读到这里,我真替他高兴,同时又为他捏了一把汗,因为这时他所剩时间已经不多。他快马加鞭,终于在规定时间的前三秒赶到了目的地。

  福格先生的成功让我明白:做事贵在坚持。不管路途上遇到多大的艰难险阻,只要坚持不懈地去努力,去积极的另辟蹊径,最后一定会化险为夷,取得成功。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5

  今天,我读完了冰心奶奶写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小说里的《小桔灯》。她不是就讲这个小桔灯,而是讲一个很动人的故事。

  故事里的主人公是一个小女孩儿,她很孝顺父母,勇于开拓,勇敢地对待任何一件事的精神。主要讲的是她妈妈生病后是如何照顾她的妈妈的。故事背景是这样的:

  冰心晚上时在小区内散步,忽然,一个小女孩儿气喘吁吁地跑过来,说:“能告诉我--医院的电话号码吗?我妈妈刚才吐了许多血!”然后冰心又问她:“那你能告诉我电话局在那里吗?我去问问。”小女孩儿告诉她后,冰心奶奶便马上赶到电话局问电话。回来的路上又买了一个桔子,打算给那个小女孩儿充饥。回来之后,小女孩马上问电话是多少。然后冰心把桔子给了小女孩儿。小女孩儿吃完后,沉默了一会儿,又把冰心拉到她妈妈的床边,只见旁边满是血液,枕头上也有血滴。这时,一位护士带着几名医生到她妈妈的床边,他们这才松了一口气。正当冰心要回她的住宅楼时,小女孩儿用刚才冰心给她的桔子皮做了一盏小桔灯给冰心奶奶。还亲切地说:“晚上了,路看不清,您就带着这盏小桔灯回家吧!”冰心感动地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感动地说:“谢谢你!谢谢!”事实上这个灯也不太亮,但是小女孩儿的心却让冰心感受到前面有无限的光芒。冰心回家后,便写了这篇小说。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心想:如果世界上每个人都能像那位小女孩儿一样,那么我们的世界将会变得多美好啊!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6

  “唉!那个贪心鬼!”我自言自语道。今天我看了《克雷洛夫寓言》中的一个故事,名叫《贪心鬼和母鸡》:有一个人养了一只鸡,这只鸡隔三差五的下金蛋,那个人用金蛋去换钱,很快就富裕了起来。一天他想,如果我把这只鸡杀了,它肚子里的金蛋不都归我了吗?于是,他把母鸡杀了。结果,鸡肚子里只有一副他不想要的内脏。故事里的贪心鬼如果不杀鸡,而是等着鸡下蛋的话,就会变成一个大富人了。

  如果我是他的话,一定不会杀掉那只鸡的。因为贪心往往会让你失去的更多。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7

  唐太宗李世民曾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文化源远流长,从《史记》的光华中我们可以看到王朝的兴衰,得以窥见世事发展的道理。

  《史记》是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一部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成“前四史”。其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叙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

  它的取材相当广泛。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世本》、《国语》、《秦记》、《楚汉春秋》诸子百家等著作和国家的文书档案,以及实地调查获取的材料,都是司马迁写作《史记》的重要材料来源。特别可贵的是,司马迁对搜集的材料做了认真的分析和选择,淘汰了一些无稽之谈,如不列一些没有实据的三皇,以五帝作为本纪开篇,对一些不能弄清楚的问题,或者采用阙疑的态度,或者记载各种不用的说法。其文字运用的传神也令人欲罢不能,如刘邦听闻韩信死后的反应,用了五个字“且喜且怜之”将刘邦复杂矛盾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由于取材广泛,修史态度严肃认真,所以,《史记》记事翔实,内容丰富。这里有英雄穷途的奋勇,有帝王孤独的无奈,又复仇者绝望的空虚,也有圣人深夜的哭泣,所有人都被太史公以高贵的形式刻下名字。

  了解完其内容的“雄、深、雅、健”,我们同样可以关注太史公的写作背景。太史公是以超我之姿完成《史记》的。创作《史记》时,他正蒙受前所未有的屈辱。“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剃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腐刑无论是从身体上还是生理上都对他是极大的摧残。在这样的双重折磨下,他尽可以宣泄自己的私愤,但他最终超越了生死,超越了自我,也超越了时代,只是从历史的乱石堆里撷取最耀眼的碎石来筑造一个民族的丰碑。

  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其中熠熠闪耀的流沙万千等着我们小心翼翼的擦拭、领会它的光芒。先读经,后读史,则论事不谬于圣贤;既读史,复读史,则观书不徒为章句。读史,明史,在精彩的故事中汲取智慧,认识自己和世界,同时更是在传承中华原汁原味的文化。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8

  简爱这部书我在四年级的暑假就看过一遍,当时因为刚上完关于夏洛蒂。勃朗特的一篇文章,所以为了表现我很好学,就在暑假迫不及待的买来看。这本书的语言很通俗,但我当时仍没能看太懂,我指的当然是这部书的主旨,立意,情感什么的,再加上我根本就不了解这部书创作的背景,所以看完后没加思索就放下了,只能算是讲内容知道了个大概。

  这个暑假,一方面是下学期要上有关这部书的课程,另一方面是基于老师的要求,我就又翻箱倒柜,将沉睡了几年的简爱重新翻出来阅读与品味。这次,我吸取了教训,先上网将夏洛蒂写这部书的意图与创作背景浏览了一遍,心里大概有个数后再正式开始阅读文章。我不记得四年级读完后的感觉了,只记得昨天全部读完书后才知道这部书写的有多么深刻。首先,夏洛蒂生活在十九世纪的英国,那是欧洲文学的盛世时期,也是一个多事之秋,英国国内的阶级矛盾不断激化,爆发了历史上著名的宪章运动,民主意识开始萌芽。但欧洲专制主义更加疯狂的反扑,民主改革和工人运动处于高压专制之下。在这样一个混乱的政治背景下,夏洛蒂创作出了简爱,这部被后人称之为她自己诗意的生平写照,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内容上,这部书生动地再现了一个从小是孤儿的英国女子怎样从小在舅母家与孤儿院饱受肉体与精神上的折磨,又是怎样经过了一系列坎坷的经历,获得了自尊而又幸福的爱情的。书中的简,她虽然从小饱受折磨与痛苦,但她自尊自强,不为自己是个穷人而向一些上流社会的所谓的富人低头,她不在乎别人怎样看待她,评价她,她只做最真实的自己,她不奢求富裕,她愿意通过自己的双手来换来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正是她这种不卑不亢,不想穷苦生活低头,乐观积极的态度感染了拥有智慧与财富的桑菲尔德庄园主人罗切斯特,他曾百般试探简的心思,但都被简一贯倔强正直的的作风所折服,他们终于相爱了,虽然中间经历了一系列坎坷的情感考验,但他们终于还是走到了一起。

  罗切斯特比简大将近二十岁,几乎到了可以做他父亲的年龄,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的情义,兴趣相投,他们之间的爱情是纯粹纯真的,与环境的困窘抑或宽裕,生命的坎坷抑或顺利,地位的高低,财富的多少,通通无关,这种简简单单的爱情,抛开了一切物质的杂念,是心灵的彼此相吸,是灵魂的交相辉映,是令人羡慕的,真正幸福的爱情。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9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这本书的作者是维里·费尔曼。维里·费尔曼是德国当代青少年文学领域最具有鲜明个性的作家之一。

  《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主要内容是:灰色的大宅中活跃着一群老鼠,每晚灯灭人寝之后,老鼠们便从洞子里钻出来,在各个房间里奔跑嬉闹,在厨房里、储藏室里大啃大嚼。可是,有一天,一只名叫威利巴尔德的超级老鼠自立为鼠帮大首领,嘴上说要让老鼠子民们过上好日子,但它却没有这样做,一次危机时,白老鼠莉莉靠自己会阅读的本领救了大家,自认为是最最强大的威利巴尔德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老鼠子民们又重新获得了自由。

  读完这本书,我想:如果威利巴尔德不自私自利、口是心非、自以为是,也许它不会落个被捕鼠夹子夹掉尾巴的下场。真是恶有恶报啊!被大家认为不属于灰色鼠群的莉莉呢?在找不到一点吃的图书馆里,它开始翻看一本书,一个字一个字地破译,不久认识了从A到Z的26个字母,并且渐渐地懂得如何把它们正确组合起来。莉莉靠着顽强的毅力和坚持不懈的精神终于学会了阅读。后来,它能够给大家讲故事,能够让大家明白美味的烤肉里藏着的杀机,用自己的智慧帮助了同伴,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多么了不起啊!

  是的,莉莉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无论身处怎样恶劣的环境,只有坚持信念、永不放弃,一定会改变自己的命运。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0

  “今天,全世界都需要安慰。”作者正是适合了世界性的巨大心理需求,用一个小小的寓言大开了人们的心扉,给人带来一种内在的勇气,去直面“软心理问题”,这种每个人都肯定存在的心理障碍。

  《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写的是个可爱的寓言故事,每页都配有主人翁滑稽可爱个性鲜明的漫画形象,从表面上看,它和其他众多的书没有太大的区别,可就是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却给现实中的人以无穷的反思。

  世事变化本无常,《谁动了我的奶酪?》告诉我最简单的对应方法,那就是把跑鞋挂在脖子上,时刻准备穿上它,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追寻。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1

  读了中国台湾大作家林清玄的作品《和时间赛跑》以后,我便陷入了沉思:时间究竟是什么?时间有多宝贵?怎样和时间赛跑?我被这一个个问题笼罩着

  《和时间赛跑》这篇文章写的是年幼的林清玄,见到年老的外祖母去世后,便明白了时间的可贵,可是努力和时间赛跑,不管做任何去何一样事情都尽力将它做到最好,最快。渐渐的,他战胜时间的次数越来越多,效率也越来越高。最终,是他的这个好习惯,使他走向成功!

  天底下的东西,几乎都能失而复得,钱没了可以再攒,衣服没了可以再做,食物没了可以再买。可是,时间没了怎么办?时间没了,用什么换?时间是最宝贵的,当今世上所有的发明都是为了给人类节约时间,有些发明虽然看起来与时间毫不相干,其实却很相干——比如复印机,看起来和时间根本不搭界,但大家可以想一想,以前没有复印机时,人们抄一下要很长时间,而现在,只要刷一下就够了!再比如冰箱,以前没有冰箱就要去北方采冰,夏天纳凉,这走一程就要几天时间,可现在,放进冰箱一秒钟!

  我们可以借鉴一下两个人珍惜时间和珍惜时间的后果。古时候,有一个小孩,从小就只知吃喝玩乐,从来不认真学习,长大以后,仍靠挥霍家产浪费时间,到老时,才开始后悔年少时不用功,这就是著名的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还有一个例子,就是 《和时间赛跑》的作者林清玄,他每天都会无数次与时间赛跑,有时想在太阳落山前跑回家;有时想在40分钟内写好作文;有时想在5分钟内吃好饭。就是这样一次又一次的赛跑,使他上了成功的道路。这全归于他那一次次与时间的赛跑。

  我有一个坏习惯,总是爱说再过五分钟,再过一分钟,再过一会儿。所以,我本来计划好看半小时电视,可自己会不断给自己加五分钟,加五分钟、就这样,一个小时从电视里悄悄地溜走了。但是我决定,从今以后,一定不再说再加五分钟之类的话,因为——我不甘心,输给时间!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2

  今天我读了《红日》这部红色经典,作者吴强以解放战争时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涟水战斗,描写的是1946年秋末冬初人民解放军沈振新军守涟水城,国民党王牌军74师进攻连水城,人民解放军经过苦战以后,撤出阵地,北上山东的故事。

  吐丝口、孟良崮两次战斗,描写的是1947年2月至5月17日,蒋介石为一举全歼山东解放军,调集汤恩伯兵团20余万人,以张灵甫74师为前锋由南向北齐头并进,又命令济南的李仙洲兵团由北向南推至莱芜、新泰一线,企图南北夹击我军。华野解放军陈毅、粟裕两位司令员决定留沈振新部在南线阻击,大部队则围歼李仙洲部,著名的莱芜战役打响。莱芜5万敌军企图向吐丝口方向突围。沈振新率部飞兵攻占吐丝口,截断敌军退路,全歼李仙洲兵团。蒋军不甘失败又以张灵甫为先锋,向我山东蒙阴县进攻,妄图聚歼我华野于沂蒙山区。陈毅、粟裕两位司令员以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气魄,围歼74师,张灵甫却不顾死活,占据孟良崮,妄图以中心开花、四壁合围的战法置我军于死地,两军72万人在小小的孟良崮山区激战三天三夜,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最后,沈振新部从山后小路攻入孟良崮主峰,直捣张灵甫指挥部石洞。张灵甫无路可走便自杀身亡的故事。

  本书犹如一幅气壮山河的画,又像一首气势磅礴的歌。吴强老先生把人物写得正直,把一幅幅画呈现在我们面前,使我仿佛看到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安宁和和平而光荣牺牲,他们总是赴汤蹈火的与可恶的敌人搏斗,用他们宝贵的生命,保卫人民的利益。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一代一代的传送下去。我们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搏斗的精神换来的,我们应该为他们感到骄傲。

  这本书很好看,吴强老先生成功的塑造了沈振新、刘胜、石东根、秦守本、黎青、张老大娘等善于指挥的高级军事领导到英勇善战的普通战士和热情善良的人民群众,我想:如果没有他们的不怕牺牲,团结一致,对敌人无比的恨,对人们的无限爱,就不可能消灭74师,也就不可能扭转山东战场的局面,我们要感谢他们,向他们学习,努力学习本领,做一个建设祖国的有用人才。“让信念的力量托起明天的太阳,让思想的烛光点亮我们的灵魂”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3

  这几天,我读了《老舍与〈猫〉》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老舍,他原名舒庆春。为什么叫“庆春”呢?因为老舍小时候家里穷,缺衣少穿的他快冻死时,大姐把他抱入怀中,让他活了下来,这一天正好过小年,而且赶上了立春,所以就叫他庆春。

  《老舍与〈猫〉》中有许多老舍写的,被用到课本上的文章,如:《猫》、《母鸡》、《趵突泉》、《草原》等。我比较喜欢《趵突泉》。从《趵突泉》这篇文章 中,我了解到趵突泉是济南的三大名胜之一,泉就在城边不远,在西门外的桥上便能看见趵突泉流出来的清浅、鲜洁的一溪活水。老舍说假如没有趵突泉,济南定会 失去一半的美。趵突泉三个泉口偏西,北边是条小溪,流向西门。文章还写了池边小泉的特点,有的像大鱼吐水,有的像一串明珠,有的半天才上来一个水泡,有的 好几串小碎珠一齐挤上来,比大泉更有趣。

  《老舍与〈猫〉》中没有被用到课文上的作文也很有趣,比如:《马裤先生》、《骆驼祥子》、《龙须沟》、《四世同堂》等。《龙须沟》是一篇话剧,《骆驼祥 子》和《四世同堂》都是小说。《马裤先生》中的马裤先生的声音很响,他爱挖鼻孔,老在车厢中叫茶房,令人无法安宁。他还带了许多行李。即使在睡觉中,他也 会喊茶房,就是没那么响。

  本书还写了许多关于老舍的事,拓宽了读者的视野,比如:老舍的故居,老舍的童年,老舍与相声的不解之缘,以及以老舍为名的文学奖等等。老舍出生在北京城内 一条窄小的胡同——“小羊圈”胡同里,故居在北京东城区灯市口西街丰富胡同19号。老舍的故居是典型的北京二进三合小院,大门坐西朝东。老舍先生喜欢花, 在他的小院共有100多种花花草草。《方珍珠》、《龙须沟》、《茶馆》、《西望长安》等26部着作都是在这里完成的。故居中的还有很多东西都是后来才收 集回来的。这里变成了老舍纪念馆后,1999年2月老舍纪念馆正式开馆。

  《老舍与〈猫〉》这本书真好看,既包含了老舍的许许多多篇文章,还告诉了我们很多关于老舍的故事。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4

  看了《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这本书之后,我觉得这本书不仅让我更加富有想象力,还让我领悟到做人就要勇往直前。

  这本书讲述了哈利波特与伏地魔之间的斗争,里面讲述了哈利波特的思想被伏地魔控制了,但他用自己的正义感把伏地魔从思想中驱逐出去。哈利波特的思想在与伏地魔作斗争。哈利波特的正义感让我敬佩。我敬佩他的高尚品格,敬佩他的勇敢精神。我觉得这就是这本书的灵魂所在。

  我喜欢哈利波特,因为他始终都有一颗纯正,正义的心,假如你看了这本书,你就会拥有力量,你会有了一个榜样,他就是哈利波特,如果你始终忠于哈利直到最后的最后。你将和他拥有一样的品格,因为你始终忠于哈利直到最后的最后。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5

  阿隆索.吉哈诺因阅读骑士小说而萌发成为游侠骑士,行侠仗义、助弱扶贫、扬名万世的念头,改名堂吉诃德,从此开始为人所耻笑而又艰辛的生活。第一次出行被人打得动弹不得,被驮在驴背上回到村里;第二次出行最终以被人装在木牢里带回村里告终;第三次出行在被同村学士装扮的骑士打败后郁郁寡欢地重回故里,直到最终一病不起。

  如果说堂吉诃德的存在于他本身是一出悲剧,那么堂吉诃德临终前的清醒则是对于我们所有人的悲哀。“去年的雀巢,今年没有鸟。我过去是疯子,如今头脑已经清醒;我曾经是拉曼查的堂吉诃德;如今,只是好人阿隆索.吉哈诺。但愿我的悔悟和真诚能够换回诸位从前对我的尊重……”堂吉诃德的这番话出现在他生命的终点似是所谓的清醒却更像是他对现实的一种妥协,这其中包含了一切的辛酸与凄凉,讽刺与无奈。当堂吉诃德的最后时刻终于到来时,他遗嘱的公证人刚好在场,他说,从未在任何一部骑士小说中看到过任何一位游侠骑士能像堂吉诃德那样安祥而平静地死在自己的卧榻之上。然而事实上,他却是一对矛盾中极大的一个受难者,不平的冤魂。

  每一个读者都会对堂吉诃德骑士的不切实际而哈哈大笑,然而,堂吉诃德骑士不仅仅具有令人发笑的地方,更有令人敬佩之处:他嫉恶如仇,总是正面向他的“敌人”发起不屈不挠的冲锋。然而,堂吉诃德骑士这种令人敬佩的品质,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荡然所剩无几了,这种品质早已无影无踪。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6

  《滥竽充数》主要讲的是战国时候,齐宣王喜欢听吹竽,而且要很多人一起吹才可以。有个不学无术的南郭先生听说了,就跑到齐宣王那里去,吹嘘自己说:“大王啊,我是个有名的乐师,听过我吹竽的人没有不被感动的,我愿把我的绝技献给大王。”齐宣王听得高兴,很爽快地收下了他,他就混在里面装作很会吹的样子,骗了齐宣王。其实南郭先生并不会吹竽,只是装模作样。他混了几年后,齐宣王去世了,他的儿子齐泯王即位。他也喜欢听吹竽,可是他喜欢听独奏。这下南郭先生再也混不下去了,于是他只好灰溜溜地逃走了。

  读完这篇故事后,让我想起小学时我们班的“南郭先生”。老师让我们背课文,谁背完老师指定的课文就加分。但是有的同学为了想加分,就把背得不熟的课文也加“背熟”章。有一天老师突然抽查背课文,那几个背得不熟的同学顿时傻眼了,只见他们坐立不安,心神不宁。有的背得结结巴巴,有的站起来大脑一片空白。哎!当一个不懂装懂的南郭先生真难!

  因此,我想到在平时学习中是甘当“滥竽充数”的南郭,还是做奋力搏击的雄鹰,二者必择其一。南郭先是好混,最后还是混不下去,社会的建设不需要南郭这样的懒汉,需要的是有真才实学的人。“滥竽充数”的人自欺欺人、华而不实、弄虚作假,经不起考验,最后还是要被社会所淘汰。我要学习雄鹰奋力拼搏的精神,努力、刻苦地学习。只要我们树立信心,努力付出,何愁登不上知识的高峰?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7

  无法把《小团圆》看成虚构的小说。整部书,字里行间,张爱玲都在用平板、单薄的声音叙述者她一生前三十多年的流水帐。所有她小说里的人物,在她的生活中都找得到原版。她所知道的可以写的亲朋都被她写光了。对于故事以及人物,她似乎缺乏想象力,不过也应了那句话“小说来自生活”,闪光的是她的文字,也只局限于早年作品。进入五十年代后,她的文字逐渐干瘪,可能与自身际遇不好有关,忙于生存,而且生活在没有母语环境的地方。最关键的是自闭幽居,乏人来往,只好闭门造车。全靠她早年的名气挽救了她,不然那几篇如同嚼蜡的小说怎么会有人看。

  看的人也不过是在窥伺她。如同看如今这部《小团圆》。

  《小团圆》重复了许多她从前的东西,又一次被写出来,而且完全撕去面纱,可能都是些压在她心底噬咬着她的往事,不吐不快。因为一生从来没有获得过真正的爱,无法安然看自己一生时光就此流逝,所以必须写出来,白纸黑字,也让那些使她的人生黯淡无光的丑人们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她曾说她是嘉宝的信徒,可事实上她完全不是。嘉宝从不曾谈论自己。张爱玲从出名前就非常喜欢谈论自己(十七岁时的作品《天才梦》),出名时更是无所顾忌地写自己以及自己的家庭(比如《私语》)。她晚年深居简出,是因为中年以后的自己确实无可暴露,也许是自卑。从她的许多文字可以看出一直跟随她的某种虚荣,她不善于交际,但很喜欢引人注目。在她那冷漠自私失色的成长背景中,她母亲一直是她瞩目的亮点。所以她母亲和她父亲离婚时,惨淡中她竟然觉得得意,因为那时候离婚的人少,她的至亲出了这样的事,就象那时候某家出了个科学家一样骄傲。她母亲到香港她的大学去看她,她和母亲没有话可说,但她最遗憾的是当时四周无人,她因此无法炫耀她美丽洋派的母亲。

  她母亲大概与国内八、九十年代那批刚刚接触到西方文明、滥用自由的部分女性一样,作为最早一批娜拉,不知道该怎么使用到手的豪华自由,从一个男人到一个男人的床上,胡乱度过一生,最后黯淡收场。这样的母亲曾经是她少女时代的偶像(虽然年纪越大,她越恨她母亲)。但她又远缺乏她母亲的交际手腕与漂亮面容,一方面极其自卑,另一方面极度羡慕,同时又觉得自己站在一旁看清了一切,好像很理智,凡事自己拿主意,因此也不可能听得进旁人的言语。实际上事到临头,她仓皇失措,完全无防备,只能布偶一样让人摆弄。

  胡兰成就是这样趁虚而入。而且游刃有余地同时玩弄着其他女性。

  最后她从胡兰成那里得到的不过是妇科检查报告里的一句“子宫颈曾折断”的诊断。

  就是这么一个让她可以“低到尘埃里的”男人。

  胡兰成固然没有爱过她。她后来遇到的男人没一个对她真心。桑狐与她同居三年从来没考虑过和她结婚。她为赖雅堕胎,最痛苦不堪时,赖雅竟在一旁津津有味地啃烤鸡。

  她倒不是想在这作品里为自己粉饰,所以经历的都写出来,只不过在现在才出版,许多可以视为惊世骇俗的东西已经很平淡了。但我觉得最具讽刺意味的是柯灵这个人。很久前读过柯灵声情并茂的《遥寄张爱玲》,文章娓娓道来柯灵和张爱玲的相识,他如何发现初出茅庐的文坛新星,如何为她在当时低气压环境下执意出名的举措担忧,又对她在他落难时的救援如何感激。好一个温儒的书生。可是《小团圆》里,他不过是一个在她不得志时落井下石对她进行性骚扰的低等男人。难怪张爱玲没有回应他文~后那篇深情呼唤。张爱玲的记忆力非常好,尤其对人性最卑劣的地方。

  这本小说可能只对很熟悉张爱玲作品的人有吸引力。它的文学价值并不会很高。张爱玲即使在她的全盛时期,也只是言情小说作家群里的佼佼者,她有天赋,但从来没有成为大家。

  而《小团圆》这部结构松散,充满平淡的喃喃自语的小说,我看完后,也只能叹息着说一句:“很傻,很天真。”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8

  通过终身成长的学习,让我们认识到成长是孕育一个成长性的思维模式,而这种思维模式的养成需要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努力,更是需要全社会的不断熏陶,而不仅仅是个人,企业也是需要这种思维模式来保障自身的成长。

  人是该终身成长,终身学习的,学无止境,做人是需要一辈子学习的,人格的成长也是无止境的。它谈到两种思维模式,固定型思维模式和成长型思维模式,他肯定了我们每一个人两种思维模式都是有的,但是某一个人某种思维模式占主导也是可能的`或者是很普遍的。认为人的才能是一成不变的,只相信天赋,自大或自卑,不停的证明自己给别人看等特质。

  而成长型思维模式,则是认为人的能力可以通过努力学习培养,人与人的差别微乎其微,拥有反脆弱心态,从失败和挫折中学习成长,让自己强大!还让我们明白:这是不同两个人的思维模式,也是同时存在于一个人的身体中的两种思维模式,所以我们一定要不断的学习修炼,去除固定型思维,让成长型思维占据我们的内心,使得我们真正成为一名成长型思维模式的人。

  有没有发现有我们的人有的能很快的学习和改变,而有的人则很难呢?这不仅仅是学习能力和方法上的事情,有的人心态开放,思想灵活,有的则是心态封闭,思想僵化,不容易吸收新的知识,这就是一种思维模式。在工作时我们的思维模式也要以成长性思维模式考虑问题。固定性思维只会沿用别人的经验,无法提高自己的维修技能。

  我们用成长性思维考虑问题,可以发现设备问题的多面性,维修设备时就能多考虑设备出现的问题,是如何发生的,发生问题时出现的前兆,如何去解决问题。

  人有很重要的一个要求就是自我发现,自我成长,所来说其实是很重要的一个工具。在学习中自我发现、在学习中自我成长,只有我们作为企业的一员不断的成长,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技能,才能给好的发展提供动力。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9

  在小学的课本里有这样一篇课文,题目是《金色的鱼钩》,这篇课文使我深受感动。

  《金色的鱼钩》主要写的是红军在过草地时,一位炊事班班长为了让三个病号走出草地,将仅有的食物让给病号,自己光荣牺牲的故事。文章语言简洁、朴实无华,记叙真实而生动,使人仿佛置身于那个时代的生活当中。看完以后,我深深地感动了。老班长啊!当指导员向您布置任务时,您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当三个病号吃不上东西时,您整夜整夜合不上眼;当您钓到鱼时,您让给病号吃,自己却吃剩下的鱼骨;当小病号发现您的秘密时,您嘱咐他要保密;当战士们被饥饿和疾病折磨时,您鼓励他们不要失掉革命意志……老班长,您付出了这么多,自己却默默地承受一切。难道您的身子是铁打的?难道您这样做仅仅是为了完成任务吗?不,不是这样!是革命的力量支撑着您,是革命的精神鼓舞着您,是神圣的使命感使您奋不顾身地完成党交给您的任务。

  我反复沉思着,老班长虽然死了,但是他的精神还活在我们的心中,并且永远激励着我们向前进。当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会立刻伸出援助之手;当小孩子迷路,哭着找妈妈的时候,会有人送他回家;当有人面对危险的时候,会有人挺身而出……现实中到处是您的身影,到处是您不朽的精神。作为小学生的我们也应该积极地行动起来,从小事做起,发扬老班长先人后己、舍己为人的精神,完成老一辈交给我们的重任,绝不辜负老班长对我们后辈的殷切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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