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自信大于魅力日期:2024-12-24人气:3
彼得潘读书心得观后总结参考作文(精选33篇)
最近,我读了《彼得潘》这本书。我深深爱上了这本书。书的大意是这样的:达林夫妇有了三个孩子。首先出生的温蒂,接着是约翰、麦克尔,他们的到来给家带来了许多欢笑。可是,温蒂却不想长大,因为她觉得当孩子很快乐。有一天,温蒂遇到了彼得潘,然后,她和她的弟弟们跟着彼得飞到了永无岛,达林太太很伤心,她一直把窗户开着,让孩子们飞回来。到最后,温蒂还是选择长大,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看了书,我特别喜欢彼得。因为彼得是那么勇敢。自从彼得把温蒂带到永无岛之后,他总是把她当作自己的宝贝守护着她。彼得还根凶残的海盗船长--詹姆斯胡克决斗了。彼得还很聪明。胡克把约翰和麦克尔给抓走了。彼得很想救他们,她想到了一个办法,彼得学着胡克的声音对她的手下说:“把那几个小孩放了!”糊涂的手下们把孩子放了。胡克回来之后问孩子在哪?他们还很高兴地说把孩子们放走了,胡克听了很生气,他二话不说,就把他们杀了。
更让我羡慕地是彼得很幸福。他可以飞,飞向他未来地蓝天。他可以不用长大,无忧无虑地在岛上玩,不需要去学习,不需要去工作,更没人管!多快乐呀!
彼得我希望你能教我飞行,带我去永无岛享受那快乐地滋味。在那里,我不愁吃穿。在那里,我可以和小精灵们一起玩耍。在那里,我不用工作、学习。彼得,我希望这些幻想都能变成现实。
我不想长大。因为我们小孩都拥有一颗童心。可大人没有,他们总是让我们学习学习,烦都烦死了。长大后,我们还要辛勤地工作,培养孩子……还不如不要长大呢。小时候,我们不用学习,可以天天玩。我们想要什么,大人们都会给我们。
彼得,到我去永无岛吧!我要永远享受快乐地滋味!永远……永远
寒假里,我读了《彼得。潘》这本书,这本书是英国作家詹姆斯写的。
这本书一共写了15个故事,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一章、第四章和第十三章。第一章的人物描写特别好:有爱幻想的善良的达林太太,她的脸上总挂着甜甜的微笑;有很实际的达林先生,他总在计算生活的开销,有时会发点小脾气;还有活泼懂事的温迪,她幻想的永无岛是一个快乐无比的世界。这一章还告诉我一个秘密,每一个人都会长大,只有一个孩子例外,那就是彼得。潘。
第四章的幻想写得很好。写了彼得。潘和温迪等三人一起在天上飞,飞了很久才飞到永无岛。永无岛并不像温迪想的那样安静美丽,而是有很多凶猛的野兽,有一群可恶的海盗,有勇敢的印第安人。在这里,将会发生许多惊心动魄的故事。
第十三章写的动作很精彩。里面的彼得。潘又机灵又灵活,一会儿手捉,一会儿脚踢;里面的胡克,剑法也不逊色,只是手腕不够灵活;温迪则在甲板上手舞足蹈。一群孩子则坐在海盗的肚子上,大家齐心协力,一起打坏蛋胡克,好不热闹。最终,彼得。潘获得了胜利。
最后,温迪三人回到了自己的家。人们都会长大,只有彼得。潘不会。他还会不断带着小孩来到永无岛游玩。
我深深的被彼得·潘的英雄壮举所感动,我一定要向彼得·潘学习,做一个勇敢的男子汉!
《彼得.潘》这本书,诞生于英国作家杰姆.巴里的笔下。是杰姆.巴里最著名的童话剧。
这部童话,主要讲了一天晚上,彼得.潘来到了小姑娘温迪家里,教温迪和她的两个弟弟在空中飞翔。并把他们带到了永无岛上。他们一到岛上,历险就接连不断。他们遇到了印第安人、海盗、美人鱼。由于海盗胡克作恶多端,导致战争不断爆发。虽然麻烦事一件接着一件,不幸的事情就像虫子一样多。可是聪明的彼得总能发挥他的智慧,大显身手,让事情有一个好的结局。
这本书中的彼得.潘,虽说也是一个小孩,但是他很勇敢,还会飞,计策多端,还会舞剑,就连凶残的海盗船长胡克也被他制伏了。对比彼得.潘的勇敢,再想想我自己,是多么的胆小,晚上一个人上卫生间都不敢去。有一回,一只蟋蟀蹦到了我的腿上,差点把我吓哭了。我还是个不负责任的人,什么事都推给别人,犯了错误,也不敢承认。看看人家彼得.潘,连海盗都敢打,你还害怕一个小虫子。看完这本书,我对自己有了信心,胆子变大了,我要做一个敢作敢当的小男孩。
人总要长大的,这部写永远可以不长大的故事。却让我成熟了许多,彼得的勇,温迪的善,也让我变得更加完美了。
《彼得·潘》这本书可好看了。在《彼得·潘》中,我最佩服的人是不会长大、迷失的男孩的首领──彼得·潘。
我佩服他并不是因为他是首领,而是因为他有一颗正义之心。彼得·潘曾经冒着生命危险救出被绑在留囚岩上,随时都可能被涨潮的海水活活淹死的虎莲公主。彼得·潘曾经用自己的身体当诱饵,转移海盗们的注意力,救出了迷失的男孩们和温蒂。
我佩服他又因为他有一颗宽容之心。小仙子一直怨恨彼得·潘比较喜欢温蒂,而冷落了自己,所以时常想尽办法捉弄彼得·潘。可是当小仙子快奄奄一息的时候,小仙子断定彼得·潘一定会不计前嫌来救她的,她把救自己的办法告诉了彼得·潘──只要小朋友们相信有小仙子,小仙子就可以活过来的。彼得·潘想:这半夜三更的,小朋友都睡着了,他们怎么回答呢?但是,彼得·潘觉得只要有一丝希望就决不能放弃,于是他便开始救助小仙子──他大声问正在进入梦乡的小朋友:“你们相信有小仙子吗?”没想到世界的每个角落都齐声回答:“相信!”就这样,小仙子突然充满了活力,有着勃勃生机。
我羡慕彼得·潘会飞、永远不会长大,也羡慕彼得·潘过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快乐生活,但是我更喜欢彼得·潘嫉恶如仇、勇敢而富于牺牲的精神。
在整本书中,彼得永远都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他永远都可以自由自在,顽皮,任性,尽情的玩耍,他还很霸道,可是,彼得却还是一个公平的孩子王。彼得拥有着我们所有人都想要却从未得到的本领。他就是永恒的青春,他就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彼得潘。
《彼得·潘》是英国剧作家杰姆·巴里最著名的一部童话剧,出版于。
小说讲述的是:一天晚上,彼得·潘来到小姑娘温迪家,教会了温迪和她的两个弟弟约翰、迈克尔如何在空中飞行,并把他们带到了“永无岛”上。他们一到岛上,历险就连连不断,他们遇到了印第安人、海盗、美人鱼。
海盗船长詹姆斯·胡克作恶多端,他凶恶无比。因为彼得砍掉了他的右胳膊,所以,他用一个铁钩来杀人。小说中写道:一次,一个笨手笨脚的海盗不小心碰了一下他,就只听一声撕裂,一声惨叫,那个海盗的尸体便被踢到了一边。胡克却连嘴里的雪茄都没拿掉过。从这里我深刻地体会到海盗船长的残酷,没有人性。“战争”在不断地爆发着,海岛已无宁静之日。但尽管不幸事件接踵而至,彼得·潘却总能大显身手,化险为夷,想出巧计搭救出伙伴们。
我觉得作者生动地描绘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有一次,他居然把自己的影子忘在了温迪家,真是个粗心的小家伙哦!一天晚上,他准备来取走他的影子。在他费尽力气找到后,人们肯定会想:他和他的影子碰在一起时,一定会像两颗水珠碰到后那样一下就汇成一体。可事情却不像人们想像的那样理所当然。面对这样的状况,谁都没有料到的是:彼得·潘竟然会想到用肥皂把自己的影子粘到自己的脚上。看到这里,我真是忍不住捧腹大笑,多可爱的小男孩呀!
作者不但写了彼得·潘的可爱之处,还主要描写了他的聪明、勇敢和机智。当孩子们被海盗抓去时,他利用胡克害怕鳄鱼的弱点,孤身一人闯过“鳄鱼关”;悄悄潜入海盗船仓库,搭救出伙伴们;又用计把胡克引入了鳄鱼的口中……。彼得·潘伸张正义,除去了“恶魔”,此次永无岛上恢复了宁静的日子。
看了这本书,我真希望我也能遇到彼得·潘,和他一起飞到永无岛去探险,那一定是最惊险、最刺激的游戏。
这个寒假,我读了《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和《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我更喜欢《查理和巧克力工厂》。
我对《查理和巧克力工厂》里的汪卡先生印象最深,因为他很幽默,经常说一些好笑的话。比如说,在果仁车间,松鼠们在剥核桃果仁,它们用指关节敲敲核桃,如果听见的是空洞的声音,就说明这个核桃是坏的。它们就会把坏核桃扔到一个垃圾槽里。汪卡先生就说:“在垃圾槽的最底部,有一个锅炉,会把这些坏掉的东西烧熟,给人吃。”然后一个小朋友的爸爸就说:“这种烂东西,谁会吃呢?”汪卡先生说:“当然是我吃喽,难道你以为我整天就靠吃可可豆生活吗?”看到这里我就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虽然上个学期老师给我们看过了《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的电影,可我也和李老师一样,觉得书比电影更好看,因为电影是人拍的,看着那个人,你就不容易再想象了,而看书却很自由,你可以随便想象,我想象里的汪卡先生就是一个有点胖的,个子高高的老头,只不过头发被染黑了,有点象《托马斯》里的“胖总管”。
你想象里的汪卡先生是什么样子的呢?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长统袜的皮革》。事实上,皮皮只是她的昵称。袜子呢?是她脚上的一双袜子。”她父亲喊道:“埃弗拉姆长统袜船长。”
皮皮是一个奇怪的小女孩,有着像胡萝卜一样的头发和两条笔直的辫子。她的鼻子像一个长了雀斑的小土豆。鼻子下面有一张大嘴,牙齿洁白整齐。她的衣服也很奇怪。她自己缝的。她想把它染成蓝色,但蓝色的布还不够。她不得不在这儿缝一块红布,那儿缝一块红布。
她是如此的强大,她可以举起一匹马,教一个凶猛的强盗,并很容易地把鲨鱼扔掉。
她和她的朋友Anika和Dumi一起经历了很多有趣的事情,比如:“他们每周四准时来到总统的pop tree来收集三瓶pop。他们还去了皮皮的父亲统治的霍屯图岛看望了这些黑人孩子。
我认为皮皮是一个顽皮的,小骗子,非常天真的女孩。我真的很喜欢她!
一颗孤单的行星悬浮在宇宙中,等待人类去探索。她就是我们的母亲——地球。
你知道人们是怎样来适应自然、利用自然以及改造自然的吗?你知道什么是地理学吗?美国的亨德里克·威廉·房龙先生用平易近人、生动流畅的文笔在1932 年写的这一本《地球的故事》,将我们看起来枯燥无味的地理知识、科学常识以及里面的花草树木,都变得生动形象、有情有义。在我们面前呈现的,已经不再是那难背乏味的,一个个我们看不懂式子、知识点。他在房龙先生的笔下,变成了一个个贴近生活,易懂的小实验、假设,就如同鱼儿在水里游那般灵动。
我其实一直都不喜欢看科普类的书,因为我觉得看这种书会头疼,里面有三分之一的我看的懂,三分之二的看不懂,尤其是一些公式。但是当我第一次打开这本书,就被吸引进去,但同时也惊呆了,让我不由得惊呆了是他跟其他科普书不一样的地方,公式很少,这让我这个喜欢科学,但因公式不看科普书的人一蹦三尺高,妈妈以为我哪根神经搭错了,着实让她吓了一跳。他假设每个人都高180 厘米、宽45 厘米、厚30 厘米,那么用一个长、宽、高各800 米的大箱子就可以像装沙丁鱼罐头那样,把当时世界上生活的约20 亿人全部装进去。这样听起来似乎有些不大可能,但真的计算,就会发现,这个答案是挺准确的。他假设地球的两极就是用一根织毛衣的钢针,从一个橘子或柚子中间穿过,钢针穿入和穿出的两个点就是这个球体的两极,也相当于地球的两极,南极和北极…… 这样的假设还很多,但就是这样简单的假设,将原本难背的式子融于我们的脑中。这让我的思维跟着一同转起来。
再请问,地球是什么形状的?你们一定会想当然笼统地回答:地球就是个园球呀!但其实不然,地球并不是标准的圆球,而是一个椭圆形的球体,两极稍显扁平。看到这我不禁惊叹道,原来,就是地球的形状,也有很多奥秘的,以前的我,一直以为地球地球,他就是个圆不隆冬的球体,哪里会想到,他竟然会是一个椭圆形!平常在电视上电脑上看到的卡通地球一直是圆形的。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故事,如:地球的构造;英国的地理知识以及中国:东方文明古国…… 无不让你惊叹地球的魅力。
房龙先生在最后一章提到了珍惜并善待地球。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地球是我们人类的大本营,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是人类发展的空间。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爱护地球,与地球和谐共处。房龙先生的话令我陷入沉思…… 其实我觉得,不仅平常不能伤害地球,在探索研究中,也不能伤害地球。
一颗蔚蓝色的星球孤零零的悬浮在宇宙中——地球。他等待着我们去探索并揭开她的秘密……
地球现在面临着危机,我们绝不能袖手旁观。
地球是我们人类的家园。众所周知,地球是一个椭圆的球体。它围绕着太阳公转,并吸收太阳的光和热。它赐予我们丰富的食物,为我们提供建筑材料、与衣物的原料,使我们能够抵挡冬日的严寒和夏日的酷热。
从《地球的故事》这本书中我不仅明白了这些,我还知道了我们所居住的的地方,其实是海洋中的陆地。地球上的岛屿有大有小,有些面积很大,所以被叫做大陆。亚洲就是其中之一,许多种宗教都诞生于亚洲,亚洲中有一个泱泱大国,即中国,中国是东方的文明古国,它的山脉都是由西向东,就像张开的手指,这样无法抵挡中亚强大的入侵者,他们可以长驱直入,直达京城。于是,中国人民建造了一个城墙,即长城。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人类大概是地球上最后出现的生物,但也是最先用大脑去占领自然的生物。人类创造自然,改变自然,但也慢慢侵略了自然。地球毫不吝啬的给我们各种恩惠,它只要我们遵循它的规律。可是我们却犯了很多错。如果不善待地球,人类很可能丧失领导权。所以,现在我们觉悟了,我们倡导爱护环境,节能减排,五水共治等措施,只有爱护它,我们才能成为地球永远的主人。读这本书让我觉得好像就在听一个个故事一样。听一个就能了解一些地理人文,我喜欢这本书——《地球的故事》。
我会多看一些有益的书。
最近我阅读了法国著名科学幻想小说家儒勒--凡而尔纳笔下的著名三部曲之一《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部小说描写了苏格兰籍游船“邓肯”号的船主格里那凡爵士在一个悠然的机会得到了两年前因海事遇难失踪的苏格兰航海家哈里·格兰特发出的求救漂流瓶,他请求英国政府派遣船队去寻找。可英国政府对苏格兰人一直很歧视,竟拒绝了爵士的请求。格里那凡爵士对英国的这种态度感到异常气愤,于是他依然组织了一支小型旅行队,亲自带队去完成寻找格兰特船长的任务。他带着格兰特船长的一双儿女,沿着南纬37度穿越了南美洲的高山和草原,横贯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环绕了地球一周。一路上,他们经历了无数的艰难险阻,终于在太平洋的一个荒岛上找到了格兰特船长。
小说中,最令人敬畏的是格里那凡爵士无比的毅力和他那克服困难的勇气。这也正是文中所体现出的坚强的毅力震撼着我们每位读者的心灵。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韧,任尔东西南北风。”清朝著名书画家郑板桥所言足以看出毅力对于成功的重要性。
小说中的故事,让我对毅力这个词有了更深刻的领会,不禁让我想起那些站在运动场上,站在领奖台上的长跑冠军,使我对他们有了百倍的敬意。也许有人会问:你为什么偏偏敬佩的是长跑冠军呢?很简单,因为在我眼中,他们不仅是长跑的冠军,长跑的强者,更适于小说中格里那凡爵士一样,都是人生竞技场上的强者!
其实,我们的人生就如长跑,从长跑中我们不但可以感悟人生,更能享受人生。
你别小看了开始起跑的那一两圈,别以为那是多么轻松、舒坦,它关系着你以后的跑速,这正如我们小时候养成的习惯,好的,将来终生受益;坏的,必然抱憾终生。 中间的那几圈,有点吃力了。脚上像灌了铅似的,每跨越一步,都在考验一个人的毅力和意志,望望前面还有那么几圈,此时,在你后面的人渐渐追了上来,或者超越了你,这正如我们人生中所遇到的挫折,许多人不堪一击,一头躲进了“避风港”,躲进了“蜗牛壳”,不理世事,难怪有人会说:“我活得太累了……”从此,他们原谅了自己,不再拼搏,不再奋斗,可他们却殊不知,从此,生活抛弃了他们,幸福之神也不见光顾。
最难熬,最辛苦的要数人生的最后几圈,也就是冲刺的那几圈。那时,人的体力已超越了极限,唯一支持他们的只有必胜的信念。这使得他们,非但没有松懈下来,而且,凭着一股顽强的毅力,惊人的毅力,赢得了最后的胜利,成为全国人民的骄傲!
再回过头来,看看小说中的格里那凡爵士一行人,他们为了营救格兰特船长,在茫茫无际的大海上前进,惊涛骇浪,暴风骤雨考验着他们。他们全然不顾自己的生命,与生命搏击,与毅力较量,最后终于在一个荒岛上找到了船长。
一个晴朗的周末,清理书柜时,我发现了这本书。它看起来好旧,封面上“国际大奖小说”的徽章都已经模糊不清了。它叫《一百条裙子》,一个让人很感兴趣的名字。
我翻开了它。
在开头,我跟着作者质朴的文笔,将自己带入美国乡村的蓝天白下。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有着古怪名字的女孩,她没有妈妈,总是装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裙子,所有女生都喜欢捉弄她。有一天,她居然声称自己有100条裙子,而这只使她得到了更多讥讽与嘲笑,根本没人会相信她。班上最漂亮的女生佩琪甚至还发明了一种叫“100条裙子”的游戏以天天笑话她。而旺达默默忍受着这一切,直到有一天她走了,到遥远的大城市去了。在临走时,她留给了女生们一百条“裙子”——一百幅美丽的裙子设计图,还留信分别送给佩琪和她的朋友玛蒂埃一张。女孩们意识到旺达原来是那么喜欢她们,她们决定写信把旺达找回来。但是旺达永远也不会回来了。她到底有没有收到她们的信呢?
比起旺达和佩琪,我更注意作者对佩琪的朋友玛蒂埃的描写。她家也很穷,只不过比旺达家好一点罢了。在佩琪嘲笑旺达时,她更多地是在远远地看着。她好怕有一天成为佩琪的新靶。玛蒂埃和佩琪是不是真正的朋友呢?
哦,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一百幅色彩鲜艳的画,一个小女孩纯真的心灵……
旺达到底有没有收到女生们的信呢?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旺达留给女生们的一百条“裙子”,同她那颗纯真的心,永远深深地“挂”在了女生们和我的心里。
《小妇人》是美国女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成名作,是路易莎以自身生活经历为原型创作的小说。小说通过家庭日常生活和对主人公们各自的感情经历的细腻描绘,塑造了四个性格鲜明的“小妇人”形象。乔活泼开朗、热爱文学,梦想成为作家;梅格漂亮温柔、善理家务,梦想拥有漂亮的房子和幸福的家庭;艾美纤细端庄、喜欢绘画、梦想成为出色的艺术家;贝思生性腼腆、多愁善感、酷爱音乐,梦想拥有一架自己的钢琴。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小妇人们的母亲--马奇太太对女儿们的爱。在乔因为自己的性情急躁而害怕、自责时,马奇太太会安慰她:“不要以为你的缺点不可征服,千万不在气馁”;当梅格对自己在莫法特家轻浮炫耀的事感到羞愧时,马奇太太与她倾心交谈,让她不要烦恼,并温柔地说:“在学会辨别和珍惜真心实意的有价值的赞美话,用谦虚和美丽的气质来激发高尚的人对你的敬慕!”姑娘们都想在假期大玩特玩不干活,马奇太太竟然答应了,不过她们得到了教训:光玩不干和光干不玩是一样难受的......马奇太太用自己独特又慈爱的方式,让四个小妇人认识自己,改变自己。在艰难中仍有坚定的信念去实现理想,使她们一步步走向成熟,走向社会--她把所有的爱都给予了自己的女儿们。
《小妇人》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乔。因为她活泼开朗的性格,像劳里所说的一样“一分钟前掉眼泪,转眼又笑了!”不拘小节的她,会双手插进衣袋,吹起口哨,会穿红灰两色的划艇衣,再戴顶又破又旧的大帽子;她对姐妹们的嘲笑从不在乎,因为她非常爱自己的亲人,胜过爱自己。当妹妹贝思受理病痛折磨时,乔伤心地失声痛哭,令我感动:真是姐妹情深!我最敬佩的是乔的坚强,她从不一味地抱怨生活的艰难,而是一次次鼓足勇气,勇敢面对重重考验。她很少把懦弱的一面表现出来,使大家心情沉闷。当母亲要去看望病重的父亲时,乔把自己一直引以自豪的满头秀发卖了25元钱,并说“现在剪掉这头乱发,我还可以健脑益智,我的脑袋变得又轻便又好使”,可是晚上她又在被窝里为自己的头发而伤心。她是一个充满活力,乐观向上的女孩,给家人们更多的勇气与力量。她能平静地面对生活,为她爱着的人着想,理智地做出选择,也正因为如此,她获得了人们的尊重与文学创作的成功。小说的最后,她已蜕变成一只美丽的蝴蝶了,像她的母亲一样温柔、乐观、充懑爱心。
从《小妇人》中,我体会到了“爱”的魅力,这种爱不仅局限于家庭,还包括把爱无私地赠与他人。小妇人们帮着照顾贫穷的赫梅尔一家,带给脾气古怪的劳伦斯先生无尽的欢乐,帮助男孩子劳里从苦闷孤独中解脱出来,在互助互爱中成长。我想:“爱”就是一块块砖瓦,砌成的城堡就是“家”,“家”里有幸福、温情、也许会有矛盾与争吵,但都会被“爱”所融化。
因为作业的缘故,抽时间读了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听说这是文青们必读的一本书,作为文青与愤青间杂的普通青年的我,从初中开始听说这本书,一直没读过,原因很简单,在初中还在读郭敬明的我,听说书中涉及性描写,就没了读的念头。现在想想自己是多么的肤浅,当然现在也还是很肤浅。
告子讲,食色性也。不肮脏,不可耻,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对于生物来说,生存是大道理,吃饭,是为了个体生存,上床,也是为了生存,为了种群的基因生存。之前有人跟我说,年轻时对于情色的偏爱是理解感情的一种障碍。其实,性对于人来说是一种欲的快乐,对其的适度描写应该是人类走向文明的进步。
《挪威的森林》有几处对于性爱的描写,其中我认为最美的描述是直子夜间把自己的身体展现在渡边面前的情景。“我伸出手,想要摸她。直子却倏地往后缩回身子,嘴唇略略抖动。继而,抬起双手,开始慢慢地解开睡衣的纽扣。纽扣共有七个,我仿佛继续做梦似的,注视着她用娇嫩的纤纤玉指一个接一个解开。当七个小小的白扣全部解完后,直子像昆虫蜕皮一样把睡衣从腰间一滑退下。她身上唯一有的,就是那个蝶形发卡。脱掉睡衣后,直子仍然双膝跪地,看着我。 沐浴着柔和月色的直子身体,宛似刚刚降生不久的崭新肉体,柔光熠熠,令人不胜怜爱。每当她稍微动下身子,实在是瞬间微动,月光投射的部位便微妙地滑行开来,遍布身体的阴影亦随之变形,恰似静静湖面上荡漾开来的水纹一样改变着形状。这是何等完美的肉体啊,我想。”星光下的直子仿佛就是一座雕像,是上帝的完美的艺术的杰作,她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不容亵渎的,我想每一个人都会从直子的身体而探寻到艺术的内涵,而并非是仅仅认识到那是女人的身体。看《挪威的森林》中性的描写,让我有些感觉到性融于生活的本意。村上春树没有像中国一些书籍对性描述采用隐语的方法,而是自然地象山涧水一样叮咚流淌,不回避,不夸张。
说到人物,书中的渡边和绿子都是很有人格魅力的人物。让我感受强烈的是渡边的真实,他不会故意让别人去理解他,他真实地生活在自己的天地里,一旦有人因好奇进入他的城堡,他也不会改变自己,还是把自己真的一面原汁地展示给别人。他面对直子和绿子的感情时也是真实而且真诚的。绿子也同样如此,真实坦率,不矫揉造作,对渡边的感情也好,对自己的性情的展示也好,都那么的真实可爱。我喜欢村上春树笔下的人物,喜欢他描述的那种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既是保护着独立空间的尊严,又以无比的真诚与他人相连。
除此之外,村上春树在书中能够很坦然平静的叙述生死这件事,也是我看下去的理由之一。如他在书中所言,“死并不是生的对立面,只是生的一部分”。人们往往在生死这件事上显得很忸怩,要么是大肆渲染大无畏的英雄主义,要么就是避之唯恐不及。能够坦然谈及生死的不多。这让我想起来自己很喜欢的作家吴念真,不同的是除了坦然之外,在吴念真的笔下,生与死都被温柔地对待。
在书的结尾,渡边和绿子通电话,绿子问渡边在哪里时,渡边环顾四周“我现在哪里?我不知道这里是哪里,全然摸不着头脑。这里究竟是哪里?目之所及,无不是不知走去哪里的无数男男女女。”作者想表达些什么呢?大概是如他自己所说的“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这是现代著名作家吴强的一部军事历史小说,它让我重温了那段战火纷飞的岁月,感受到了历史的无奈,同时也激励我奋发向上,珍惜今日的生活。
这部小说取材于解放战争初,华东野战军在山东战场与敌抗衡的历史,从沈振新涟水战役失力到歼灭国民党王牌军七十四师,展开了一幅波澜壮阔的战争画卷。通过半年多的山东战场形势的变化,对解放战争时期我军与国民党军队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做了艺术的描绘,真实地再现了解放战争初期我军由弱到强,由战略防御到战略进攻的历史转折,从全新和比较现代的角度来讲述那个“孟良崮上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遁”的解放军军事史上的转折之战。 解放战争初期,国民党军队和解放军相比,既有装备和数量的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且国民党军队指挥官的学历普遍高于解放军,为什么却遭到了如此迅速和彻底的失败?
先看看张灵甫失败的原因。我认为国民党将军张灵甫及其号称天下无敌七十四师的灭亡主要是四个原因:第一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帮助蒋介石打内战,站在人民的对立面,这是必然的原因;第二,其军事上的冒进,使之成为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很重视的、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要歼灭的重要目标,这是导火线;第
三,国民党内部腐败,军队里派系林立,各自保存实力,打自己的小算盘,无法做到统一的调度和指挥,这是关键原因;第四,张灵甫及七十四师平时仗蒋介石御林军“王牌中的王牌”骄横跋扈,得罪了其他的友军领导,致使其关键时期被人落井下石,这是重要原因。因为以上四点主要原因和种.种其他因素导致了张灵甫这位国民党军中颇有能力的干将和王牌军七十四师的全军覆没。张灵甫和七十四师不但是被解放军围困在孟良崮的孤军,更像是被国民政府的腐败包围的孤军,正是这种绝望使张灵甫走到了穷途末路,不得不以死报答蒋介石的知遇之恩,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把他归为悲剧英雄的行列了。
再说解放战争国民党军队遭到迅速和彻底的失败,以上因素也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再者老蒋的部队没有政工干部,这一点他需要向---学习,打仗是打仗,政治思想工作必须得抓上去。国民党官兵的“效忠党国”只是口号,他们内心没有驱动力。临上战场了,或许以大洋,或许以高官,这些对于可能生命不保的人意义可谓不大。我认为国民党部队灭亡最重要的因素还是因其不得人心。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选择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国军的抗日英雄不乏其人,铁军、王牌军也不少,装备、数量更是占优,可就是没打过小米加步枪的人民解放军,为什么呢?主客观原因想找能找出一大堆来,但关键还是民心向背的问题。别说是机械化部队,全套的美式装备,就是美国人亲自来也不行,看看朝鲜战争就知道了。剧中表现的共产党人的信仰和国民党人的官僚作风,对现在也有积极意义。国共战争,国民党有兵,有武器,有大将,但仍失掉政权。就象以前中国台湾一样,国民党高高在上什么都有,但打不过草根的民进党。当年国民党的失败,一是败在国民党的腐败,再是败在没有民众基础。他们打的是没有国民支持的仗。而共产党人看起来什么都没有,但他们内心有希望,他们希望翻身做主人,没有任何愿望比这更有意义,于是可以舍生,可以取义!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此言实不谬也。 总之,《红日》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堪称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
看完这部小说,我不仅仅加深对近代历史的了解,更学到了许多人生方面的知识,而且小说细节方面处理的非常好,非常耐读,所以推荐大家一读。
所有孩子都会长大,除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小飞侠彼得潘。
彼得潘永远是个贪玩的孩子,总是开心地笑,无忧无虑地飞。在无忧岛,他和海盗决斗,卸下别人一只胳膊;和其他没家的孤儿一起玩耍,当他们的头儿。在现实城市,他每天晚上听温蒂讲灰姑娘、睡美人和白雪公主的故事。
他可以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可是自由过头就是孤独。因为自己的影子不跟着他,他伤心地哭了。只有童话故事能安慰他,只有温蒂能安慰他。可是他没有父母,没有感情,他不能长大。小飞侠的身份注定了温蒂和那些孤儿都会离开他,他们必须长大,在现实世界中长大。而他必须孤单地飞,飞在无忧的世界里,永远做个孩子。
小飞侠彼得潘有许多别的孩子不曾经历的快乐,但是有一种快乐他永远与之无缘。
人都不想长大的时候。觉得成人世界太多烦恼,太多金钱、权力、地位、名声的纷争,甚至是情感的纷争。觉得只有孩子的世界才最干净、最单纯,只要心里感到快乐就好了,其他的什么也不用想。想像童话故事里说的去和海盗决斗,去森林探险,想一直和伙伴们一起玩,不回家。
可是,有得必有失。不长大的孩子,在逃避了成人的烦恼和责任之时,也错过了长大的快乐和情感的体验。错过了许多生活的经历,也就少了对世界的感悟,对自己的认识,少了成熟的心智。
人生不可能简单得就像童话世界或童年一样。没有人可以像彼得潘一样永远不长大。但是我们可以在长大的同时保持一颗童心,保持着对世界的好奇心,对未来的探索精神。不要失去被感动的能力,不要失去对生活对自己的满足感。每天看看天空,看看花草树木;享受每一顿饭,每一次休憩;在烦杂的生活中寻找乐趣;关心他人的同时收获感动;时不时地对自己笑笑。简单的快乐才是最快乐。
虽然我们每天都要面对复杂的世界,但是每个人心里都有个无忧岛。安静的时候,回到无忧岛里飞一会儿吧,一个人在无忧岛里飞那么一会儿。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多,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哪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有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套在指甲上做游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我家在农村,房屋四周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居家串门了,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限快乐之中。
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拥有奇怪名字、家境很不好的女孩。旺达住在靠近波斯金山山顶的地方,那个地方很适合在夏天去旅游,但却很不适合居住。她每天都穿着一条洗得发白、晾的走形了的蓝裙子安安静静地坐在班里最脏、最吵的角落里。正因为旺达的怪名字旧裙子,女孩子们都很喜欢捉弄她。而这总是被嘲笑的旺达,一直都在默默的忍着。有一次,因为佩琪和她亲密无间的朋友玛蒂埃一起在路上等旺达,想捉弄一下她,可却没能等来,反而自己迟到了。旺达已经很久没来上学了,玛蒂埃根本没有办法集中精力来学习和做题,她想起了那个一百条裙子的游戏的经过:有一天,塞西莉穿了一条华美的红色的靓丽新裙子,正当大家都在赞美它的时候,旺达突然声称自己有一百条裙子,全都挂在她家的衣柜里,只是不能穿来而已。所有的女孩子们都深表怀疑,认为这是绝不可信的。没想到,旺达。佩特罗斯基的这一句话反而引来了更多的嘲笑。
我认为旺达。佩特罗斯基的名字一点儿也不古怪,虽然它没有佩琪、玛蒂埃和塞西莉这些名字好听,但它也是一个不错的名字。我觉得那伙女孩子们不应该嘲笑旺达,不能只看到了别人的缺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那些女孩子们应该去想想旺达的处境,她们应该感到尴尬!旺达,我认为你要有自信,有办法,她们如果下次再嘲笑你,你就毫不犹豫回敬她们一句:“每个人都有短处和长处,不要轻视了别人的长处,只去顾着看别人的短处,你们的短处就是爱嘲笑人!”
佩琪、玛蒂埃以及其他女孩子们,希望你们不要再嘲笑旺达了!
你是人间四月天的烟云,黄昏吹着晚风的柔,轻如风,悄无声息,轻如雪,悠闲飘落。来时一袭长衫,去时衣袂飘飘。挥手之间,西天的云彩成为你永恒的背景。当时伊人在,曾伴彩云归。 因为喜欢一个人,所以喜欢了一座城市,所以喜欢了哪里的一草一木。轻柔的晚风,吹拂河畔渡满霞光的柳枝,摇曳出一份妩媚,晃动出一丝娇媚,荡漾成粉红色的回忆。回忆会褪色吗?波光里的艳影告诉我,依旧如昨。所有的前尘往事一同随波荡漾起来。 还是那条河,还是那湾水,清凉氤氲在心头。做康河里的一条水草吧,悠闲自在地摇摆,用自己喜欢的姿势,没有嘈杂与喧嚣,没有羁绊和束缚。没有争夺与血腥。如果这里是桃源,我就是那一株桃树,简简单单,别无所求。 一条水草也会有梦,绝不因它是一条水草而卑微。自由的空气,静美的恬淡,爱的馨香。倘若这是卑微的,也是伟大的卑微。因为梦里的清泉折射的是七彩的阳光,纵使世事变迁,物是人非,纵使梦想别现实割得支离破碎。每一个碎片都会保留它最本真,最完整的原貌,即使尘封在心底,也会随心动而鲜活。 探寻,追寻,寻到过那隔绝人世的优美与宁静,在星光与波光中涵养着自由的灵性,忘情于康桥的优美,沉迷于自然地纯洁,人生在奇异的月光下斑斓而多彩,奏响美的旋律,放飞爱与自由的翅膀,在星辉斑斓里放歌,那是理想的宣言。 哀莫大于心死,其实其莫大于心不死,其实哀莫大于心不死而不得不死。那首欢愉轻松的歌如今唱来必定变得沉重而无奈,理想的琴被现实折断了弦,语气痛苦的回忆不如选择忘记,语气厉声质问,不如选择沉默,与其选择苦苦哀求不如选择淡然放手。抓不住的何止是时间,春去春来之后,沧桑的何止是双眸。就让笙箫去演绎我沉默的离歌吧。 该是离去的时候了,再见!四季常青最翠绿的草坪、天空的行云、大地的温软、漂浮在水面上的桂花香、带着草味的和风以及看天、听鸟、读书所有的梦意与春光,再见!人生的春天,还有那个人。 不想让你看到我转身之后,离去之时的忧伤落寞的背影,不想让你看到这忧伤落寞的背影彳亍在夕阳中,消失在地平线。没有华丽的转身,只有悄悄地挥手。告别时,留下完美的记忆。因为美,所以痛会多一些吧,所以,回忆会更多一些味道,是落寞还是苍凉,是的,薄暮时分,对着西天的云彩落寞地想念一段旧时光,或者一个人。 终无言,是看透了繁华落尽,是明白了铅华洗净,还是一江春水的绵绵情思,一川烟雨的万般愁绪。 风轻云淡,优雅的身影遮不住内心的忧伤。 终无言,其实是爱到深处的寂寞。
一盏透着朦胧的桔红光芒的小桔灯,一锅热气腾腾的红薯稀饭,一个镇定、乐观的小姑娘……这是我读完冰心奶奶的《小桔灯》这篇文章后,脑海里一直回旋的画面。
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位贫苦女孩,在父亲被抓,母亲重病的艰难生活中,镇定、乐观地面对生活,向身边的人传递着温暖和光明。
小姑娘镇定、坚强。她小小一人,撑起了整个家庭,当同龄人在父母的呵护下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时,而这位小姑娘却独自撑起这个家。在艰苦的环境中她没有哭鼻子,没有惊恐,没有感到无助。对于这么一个小孩来说,她是多么的不易呀!小小一人独自上山请医生,照顾妈妈,安排生活……在她的行为里,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她内心的那份冷静,镇定。我想,在她的心目中肯定有一缕那朦胧的充满希望的光。
在如此艰苦的生活中,小女孩仍能乐观面对生活。在面对作者的问题时,她不失望、不悲痛,不叫苦连天,反而坚定并乐观地回答作者的问题——“我们大家也都好了”她不仅鼓励自己,也同时在鼓励作者,在鼓励和她一样在艰苦环境中奋斗的人。面对困难,她丝毫没有畏惧,她坚信在不久的未来,革命会胜利,中华民族的老百姓一定能翻身成为新中国的主人。
小姑娘的这份胆量,这份勇气,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因为她坚持相信心中那缕充满希望的朦胧的光。
小姑娘为作者做了一盏小桔灯,那朦胧的桔红的光照引着作者走出那条崎岖不平漆黑一片的小路,顺利回到住宿的地方。体现了她为别人想得周到,体贴入微,心怀感恩。也让身边人感受到了她的坚强、镇定,乐观的精神,同时也在把她心中的光明和温暖传递给别人。
在小女孩身上我仿佛看到了另一个世界,无形中,我仿佛也看到了抗战期间革命者在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下那艰苦的环境下坚强勇敢的精神和对光明的渴望。
我们应该学习小姑娘乐观向上,勇往直前的精神。作为生活在新时代的我们,是多么幸福,有父母的精心呵护,衣食无忧,快乐成长。即使有烦恼,也是快乐的烦恼。学习生活中碰到的一些些小挫折,小困难根本算不了什么,比起这个小姑娘所碰到的,简直是小巫见大巫。那么,现在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不好好生活,不珍惜眼前的幸福呢。
让我们也在心中举起那盏发出朦胧光芒的小桔灯,让那朦胧的桔红的光为我点明人生的方向……
寒假期间,我读了《波丽安娜》这本书,是我很受教育。这是一本如何寻找“快乐”的书,快乐时财富,快乐时幸福。
故事的主要资料:讲述了性格十分开朗、活泼的小女孩——波丽安娜。她是一个孤儿,小小的年纪就失去了父母,但是她没有被苦难吓到,用快乐去战胜,去应对。而且还帮忙了很多不快乐的人,一齐加入到快乐的队伍中。如:波丽姨妈,她是一个整体都不快乐,刻板、孤僻,笑道掉在地上,关门的砰砰声都会皱眉的人;约翰·彭德尔顿是个个性自私、孤独、整天发怒的人;双腿残疾的斯诺太太,她是个整天抱怨生活对她太残忍,事事都不顺眼,十分失望的人;还有最悲苦的寡妇本顿太太,她是一个认为生活是黑色的人……这些人在波丽安娜快乐的感召下,一一加入到快乐的“游戏法”中。从此,他们的生活快乐起来。祸不单行,灾难又一次降临到波丽安娜的身上。在一天放学的路上,她被车撞了,从此,两腿不能站立,应对灾难她没有悲伤,用“快乐法”使自己快乐起来,与命运抗争。她每一天都想着快乐的事情。奇迹最后出现,她真的用“快乐法”站起来了!所有的人都为她流泪,为她鼓掌!
多么了不起的小姑娘,真让我感动!这本书使我懂得:生活的道路上总有坎坷,不管遇到多么大的“坎”,必须要坚强、乐观地应对它。相信曙光就在前面!
《小妇人》这本书主要是介绍马奇一家人的故事的。
马奇先生是一名军人,马奇太太靠自我的力量支撑着这个家。马奇先生威严、宽容、关爱自我的子女;马奇太太善良、有爱心、经常帮忙困难、贫困的家庭。而马奇家的四姐妹我也都十分喜欢。
梅格是大姐,她温柔体贴、善解人意,有着像花儿一样的容貌。她放弃了富贵和钱财,嫁给了贫穷的布鲁克先生,过得很幸福。
乔是二姐,她有着一股男孩子的味道,敢作敢当,长长的头发和修长的身材让她看起来十分美丽。她是一名很棒的作家。最终由一个假小子变成了勤劳能干、温柔体贴的女孩。
贝思性格内向,腼腆害羞。她很善良,经常帮忙弱小的儿童。她极有音乐天赋,弹琴很好,唱的歌很动听,但最终不幸染上了猩红热,离开了人世。
艾米是家中的重要人物,她有一种淑女的气质。原先她很自私,但之后她变得宽容大度,得到了许多人的称赞,也寻找到了自我的感情。
合上这本书,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马奇家的每一个人都值得称赞,都值得学习!
《遇见未知的自己》,让我知道世上只有三件事:老天的事,他人的事,自己的事。老天的事指的是老天爷安排好的、人力无法改变的事实。对待这样的事,我们只能顺应自然、遵其规律,不与之抗衡,内心平和,要淡然悦纳。他人的事,是指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即使是自己的家人,那也是别人的事,我们不能掌握,只能像书中所说“担心是最差的礼物,不如给他祝福吧!”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管好自己的事情,觉察自己的心声,修心养性,寻找内在的真我。
《遇见未知的自己》,告诉我“外面没有别人,只有自己”。所有外在的事物都是你内心投射的结果。所有让你心理上不舒服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我们对事件的想法,和围绕这个事件所编造的故事。我们费力的在别人和外界寻求答案,结果却徒劳无功,因为我们找错了方向,答案不在外界,而在内心。生命本是来无影去无踪,无法臆测也难以捉摸,无论是在身处逆境茫然徘徊之时还是看尽繁华归于平淡之际,唯有抱持观照内心并惜福感恩,一切真相才能水落石出。
《遇见未知的自己》揭示了一个不变的真理,那就是要学会“臣服”。“爱过、通过、哭过之后——是臣服的体验”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就像时光无法倒流一样,所以要学会臣服。但这臣服,不是臣服于人,而是臣服于事。不是让我们做软弱的人,而是要学会接受!因为越是你抗拒的就越会持续,当你真正放开的时候,你就会觉得一切都会是另一种结局。我们的思想总是在过去或者未来,但是我们的身体却永远是在当下的,所以我们要活在当下,学会倾听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和身体联结,那将会是一种难以想象的力量!
这本书我觉得它教给我的理念是,能让我把心情不愉快的长度和深度大大缩短和降低,我想这已足够。人生旅途繁杂纷沓,置身其中才知那是独来独往的终身体验——沿途的浮光掠影,何尝不是为了成就我们或丰饶或贫瘠的内在?让我们就像那只看见彩虹的狗一样,在谷底惊见阳光。我希望有一天我也能看到自己:站在青青的草地上,徐徐的微风里,蔚蓝的天空下,看着我,轻轻的微笑。
从这本书中我还要学习做到如下四点:
一、 我要学会做情绪的主人,不做情绪的奴隶
如果你每次都因为一些小事情生气,那么,你就是每天都在重复地为那张神经网接线和整合,这就变成你的一个情绪模式。以后只要你碰到一点不合心意的事情,你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习惯性的生气,而这种习惯性,让我们几乎已经没有停顿的意识,并且久而久之,我们的身体器官会对这种情绪反应产生特定的胃口,会产生饥饿感。我们会对生气上瘾,这是多么不可想象的事情啊,以前只要生气,我们都会责怪让我们生气的人,我们认为是他们所做的事情让我们生气,我们从来不会从自己身上找问题,我们从来没有意识到很有可能是我们自己身体的细胞有生理需求而导致我们生气,而长寿的人,都是内心平静的,情绪不容易受其他人影响的人。
所以,当我们遇到不高兴的事情想要发脾气的时候,一定要先停下来三分钟,想想这件事情是否有它好的地方,想想我们是否真的准备为此生气,想想我们生气了是否对事情就有所改变,想想这个时候是生气好,还是思考如何解决问题好,慢慢的,我们就会学着控制自己的情绪,而不是让自己的情绪随性而发,甚至无法控制,这就叫不当自己情绪的奴隶。而只要你了解到生气也会上瘾的时候,想必你第一个念头就是我要摆脱这种瘾症!
二、 改变自己,就是改变你周围的人
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就脱离不了各种各样的关系,很多时候,我们和一些人似乎总也相处不好,总是觉得别人对我们太苛刻,和我们对着干。殊不知,我们自己也是这样对别人的,你用什么样的方式对他人,他人就会用什么样的方式对你。还有些时候,我们会较真为什么非要我先改变?为什么不是别人先改变?其实谁改变都不是问题,问题是,你认为你的某种关系是否正常,是否愿意从中得到益处。只要改变自己,改变自己的心境,所有的外境,包括人、事、物都会境由心转地随之改变。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夫妻关系、婆媳关系以及工作上有存在很多问题的女人,当她得知改变自己就可以改变周围的人的时候,她也不相信,抱着试试的心态,终于解决了婆媳关系、夫妻关系并转变了工作上的劣势。为他人着想,就是为自己着想,同样祝福他人,就是祝福自己。
三、 善待自己,让自己内心强大。
善待自己,不仅是让自己吃好喝好,更是要为自己的心念做一些事情,因为这些事情可以让我们内心平静,得到喜悦!我们的幸福,快乐的感觉,是从内而外的,不是仅仅依附于一些外在事物的。定下心来问问自己的内心呢,到底想要什么?到底需要什么?从小到大,没有人教我们如何梦想更好的人生,我们或者根本不敢梦想更好的人生。我们可能从小就被大人批评自己这里不好,那里不好,但是现在我们长大了,不是以前那个人云亦云的小女孩了,我们可以分清楚对错,可以看的到自己的优缺点,别人的优缺点,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所以,接纳自己,发自内心的爱自己,只有这样,才能强大自己的内心,才不会苦苦地从外面寻找爱来填补自己。内心强大了,即使遇到不顺心的事情,也可以很快恢复的人,而你周围的人也会变得更加爱你了!
四、 臣服已经发生的事情,专注可以努力改变的事情
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生于官宦之家,生来很多东西都不需要操心,有些人出生贫苦,所有的事情都需自己努力,可能努力了也未必就比别人强。很多事情我们无法选择:我们的出生,我们的相貌、个头,我们是否对这些已经确定无法改变的事实耿耿于怀,无法释怀吗?即使你对此不满意,不断的埋怨,难道就对事实有所改变吗?事实就是最大,因为已发生的事情是不能改变的。如果你不能接受它,就好像拿头在撞一面墙壁,而希望能把它撞开,结果当然是无济于事。《沉思录》上有一句名言就是:人会受苦的最大原因,就是和事实抗争!看了这本书,我学会了臣服已经无法改变的事情,而专注当下可以努力改变的事情。其他人的事情,老天的事情,我无法控制,我臣服,我接纳,而我能控制的,就是我自己,就是当下我能做的事情,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最有效的方法。当一个人有这样的思想的时候,整个人,真的变得很平静,遇到事情也不会像以前那么心急火燎,而是努力想办法解决,这个时候事情往往会出现意想不到的转机。
在多彩的假期里,书是消磨时光的好东西,今天我就看了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它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叫《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书主要讲了:安妮被马修和马瑞拉收养后,她在亚芬里结识了一位知心朋友——戴安娜,她长得非常漂亮,他们还给一些风景优美的地方起了一些稀奇古怪的名字。马瑞拉要让安妮去上女王学校,他们俩都流下了依依不舍的眼泪。安妮毕业后主要继续上大学,但马修猝死后,马瑞拉要卖掉绿山墙,安妮听后决定不上大学了,要在亚芬里做一教师并照顾马瑞拉。
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镜头:第一个镜头就是安妮结交戴安娜时。就在马瑞拉到阿伦太太哪里时,安妮也跟来了,到戴安娜的房间里,他们俩发誓永远做最好的知心朋友,之后发生了许多事情,但他们依然那么要好……第二个镜头就是安妮放弃上大学留下来照顾。女王学校毕业后,安妮得到了奖学金,回到家中,看到马修和马瑞拉越发苍老,过了几天,马修因所有存款都在的哪个银行倒闭而猝死,马瑞拉的眼睛也越来越不好,马瑞拉听从了雷切尔的建议要把绿山墙卖掉并把其他地方去往,可安妮不愿意,便放弃上大学和奖学金,留下如愿以偿的当了一名教师。
我非常羡慕安妮有一位这么要好的知心朋友,有很多事都阻挡着她们成为最要好的朋友,但她们都一一克服,并最终他们还是最要好的朋友,他们彼此谁也不发脾气,谁也不妒忌谁。做人不仅要和朋友好好相处,还懂得感恩,就像安妮那样,放弃了学业而到家里照顾马瑞拉,我们不一定能遇上这种事,但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比如:爸爸回家了,给捶捶背,捏捏肩,妈妈回家了,给倒一杯热茶,让我们行动起来,学会感恩吧。
我被这个故事深深的感动了,其实我们应该学会满足,只有这样生活才会过得充实幸福。
今天下午,妈妈带我去图书馆看书,我经过左挑右选,终于找到了我最喜欢看的书——《冰心选集》。
这本书中有很多好的作品,《小桔灯》就是其中的一篇,可以说他是我的作文启蒙读物。这篇文章通过记叙冰心奶奶去看望小姑娘,小姑娘给她做了一盏小桔灯用来照明的故事,赞扬了小姑娘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
冰心奶奶一直住在医院,以超人的意志与病魔抗争到底。住院期间,她还继续创作编写文章,将无数富有人生哲理和抒情韵味的文学作品奉献给广大读者。冰心奶奶从不拒绝别人的要求,只要她可以做到的,她一定不惜一切来努力完成。每当有人找她签名,她都愉快答应。《摇篮》不就是冰心奶奶题词的吗?尽管她已是白发苍苍,只要身体允许,她仍热情参与社会活动,人们都称她是“最好求的大作家”。
冰心奶奶不就是一盏流溢着光芒的“桔灯”吗?永远照亮人们心中的道路。是啊,多少年来,您一直是我心目中的榜样,是您在不停的激励着我永往向前。虽然,你我未曾见过面,但您似乎已经成为了每一位读者的亲人,当我们遇到狂风时,可以到您这座人生哲学之岛上来避风,倾诉我们面对的困难,而您也总是微微一笑,几句知心的话语给我们解开心中的谜。
弗兰西斯 ·培根是英国哲学家、思想家、作家和科学家。被马克思称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在他有生之年撰写了这部举世闻名的著作《培根随笔》。
《培根随笔》包含了《论美》、《论善与性善》、《论真理》、《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共五十八篇,内容涉及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语言简洁,文笔优美,说理透彻,警句迭出,几百年来深受各国读者喜爱。培根学识渊博且通晓人情世故,对谈及的问题均由发人深省的独到见解。
在《论财富》中培根说道:“千万别为摆阔炫耀二追求财富,只挣你取之有道,用之有度、施之有乐且遗之有慰的钱财。”使我明白人要有目的的赚钱,决不可盲目。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培根随笔》中的《谈读书》、《论真理》、《论嫉妒》、《论死亡》、《论美》等著名篇章,是培根文学方面的代表作,语言简洁文笔优美,说理透彻,警句迭出,蕴含着培根的思想精华。
我想,这,就是我喜爱培根,喜爱《培根随笔》的原因吧!
为什么查理会是最后的幸运者?看完这本书,让我体会最深的是:只有爸爸妈妈从小给予良好的教育,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自己才会收获幸福和快乐。就像文中查理一样,因为他参观巧克力工厂时,从小接受的良好教育使得他遵守参观规则,最终幸运地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主人。查理是幸运的,但奇迹的发生不完全是因为幸运,而是因为查理有良好的行为习惯。我们应该学习他的善良、他的自律,我们应该改掉身上或多或少存在的坏习惯,不自私贪婪,不任性,远离电脑游戏,多读有益的书,做一个行为规范的好少年。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过度贪心是不好的,因为你如果看不到自己已经有的东西,只想着要自己没有的东西,那么,你永远都不会满足;如果你想着你有了这些东西,朴素一点,那你将一生快乐。
其实我就拥有了很多,我有一个健全的身体;我能上学,有一些穷孩子没钱上学;我有一辆漂亮的自行车,能骑着它跑来跑去,有一些人却买不起自行车;我丰衣足食,有人却连一顿饭都吃不饱;我能乘车出去长途旅行,有人却连乘公交车的钱都付不起;我有一个好的生活环境,有些人连房子都买不起;我有好几双漂亮的鞋子,有些人却买不起鞋子,只好赤裸着脚走路;我有很多书,能补充很多课外知识,有些人连一本书都没看过……你要珍惜你拥有的东西,而不是一直索取,这样你就会满足。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和心理小说家。1804年7月4日出生于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一个没落的世家。他的祖辈之中有人曾参与清教徒迫害异端的事件,为著名的1692年“塞勒姆驱巫案”的3 名法官之一。这段历史对霍桑的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霍桑的父亲是一名船长,在他4岁时去世。1821年霍桑在亲戚资助下进入博多因学院,同学中有诗人朗费罗与后来当选为总统的皮尔斯等。1825年大学毕业,回到塞勒姆镇,从事写作。他曾匿名发表长篇小说《范肖》(1828)和几十个短篇作品,陆续出版短篇小说集《古宅青苔》(1843)、《雪影》(1851)等,逐渐得到重视和好评。
1836年和1846年霍桑曾两度在海关任职,1841年曾参加超验主义者创办的布鲁克农场。他于1842年结婚,在康科德村居住,结识了作家爱默生、梭罗等人。1848年由于政见与当局不同,失去海关的职务,便致力于创作活动,写出了他最重要的长篇小说《红字》(1850)。这部作品以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描写一个受不合理的婚姻束缚的少妇犯了为加尔文教派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地社会中的某些黑暗。作者细致地描写了经过长期赎罪而在精神上自新的少妇海斯特·白兰,长期受到信仰和良心的责备而终于坦白承认了罪过的狄姆斯台尔牧师,以及满怀复仇心理以至完全丧失人性的白兰的丈夫罗杰,层层深入地探究有关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哲理问题。小说以监狱和玫瑰花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丰富的象征意义。
作为霍桑的代表作,《红字》最典型的体现了霍桑对待清教有着矛盾性这一特征。在这部作品中,他塑造了一个坚定而具有神奇般个性的女性——海斯特·白兰,由于和牧师丁梅斯代尔通奸,受到清教教会的谴责。她胸前被佩以红字“A”做为惩罚并当众受到辱骂和羞辱。红字“A”针针扎进了海斯特·白兰的心里,即使“把那个记号遮起来”,红字“A”是罪与罚的证明,是一个女人恶的体现。为了获得新生,海斯特·白兰公开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携带女儿在郊外的一间孤僻的茅屋里开始了“殉道”般漫长的救赎之路。在霍桑看来,海斯特·白兰是有罪的,她犯了当时社会所不能容忍的通奸罪,但更关键的是她的欺骗罪,她和齐灵沃斯达成了一种交换,即齐灵沃斯不再问孩子的父亲是谁,她也不向牧师暴露齐灵沃斯的真实身份。这样的手段是值得怀疑的,尽管是为了爱。海斯特·白兰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牧师丁梅斯代尔,但也给他带来了更大的痛苦。而她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自己的过失,以至于许多妇女向她倾诉自己内心的秘密,寻求安慰和忠告。“清教主义者认为,人拥有一种趋向于德性的自然倾向,不过,只有通过了某种‘训练’,人们才能可能达到德性的完美。”海斯特·白兰正是通过这种“训练”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所犯下的罪,“最终净化了她的灵魂”, “并造就出一个比她失去的更纯洁,更神圣的灵魂”。红字也不再是受辱和犯罪的耻辱火印,而是激励精神复活的标志和象征。
霍桑将海斯特追求自然人利益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海斯特看来,追求爱情这是个人的事,与社会、道德、宗教无关。所以她形式上虽然接受了惩罚胸前佩带红色A字,而在思想上却“没有接受惩罚她的那些社会道德规范”。而且这一罪之罚的形式标志A字也被她绣得光彩夺目,并成为“她进入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的通行证”。
《红字》中丁梅斯代尔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物。作为牧师,却于海斯兰·白兰有了私情,这对于上帝的道德观是一种背叛,更重要的是他没有承认罪行的勇气,当海斯特·白兰独自站在刑台上被人羞辱责骂,他却高高站在露天看台,笼罩在所有人的信任与崇拜下。为了保住地位和名声,他成了隐秘的罪人。他在欺骗了所有人以至于上帝之后,竟然继续从事牧师的工作,不能不说是对公众的不负责和对上帝的亵渎。在这种情况下,他选择了自我惩戒:用血淋淋的鞭子抽打自己,绝食反省悔悟,私下在自己的胸口烙上火红的红字“A”,“声音里已经含有一种忧郁预示着颓废的趋势了”,再加上齐灵沃斯把一个丈夫忌妒时的愤怒全部发泄在丁梅斯代尔身上,丁梅斯代尔的精神和肉体都濒于崩溃的边缘,并终于走向刑台,在荣誉的顶峰,彻底坦白了自己,用最后一口气展示了胸口上的红字,倒在海斯特·白兰的怀抱里,从此也就从那个解不开的结中解脱了出来。霍桑让丁梅斯代而受到了长达七年的灵与肉的折磨,这比公开受罚更为残忍。从这一点来看,丁梅斯德已成为清教教义的工具。 霍桑想要表明为实现生命的意义的不朽是要做出相应的努力的,从而才能使无依的灵魂和有罪之身获得精神上的安定和肉体上的愉悦。
鸟儿的翅膀一天一天有力结实了,可鸟儿还在挣扎挣扎着不想长大,幻想着能永远停留在它的金色童年。
——题记
有这么的一句话:“每个小动物都有一颗纯洁的灵魂,对小动物来说,长大就是竭尽全力的活下去!所以只要竭尽全力了,我就不害怕什么,也不害怕长大了吧?这句话是郁雨君的《我不想不想长大》中的,说出了多少孩子的心声啊!
故事情节可活泼趣味呢!扇贝十分喜欢小动物,可是这些小动物都很短命,这使扇贝郁郁寡欢。蒜泥妈妈为了安慰扇贝,带来了一只不会长大的迷你猪——荷包蛋,荷包蛋越吃越多,结果是,屋子里已经没有这只越长越胖的小猪的容身之地了。最终扇贝和荷包蛋决定去寻找动物方舟。为荷包蛋安家。
小时候,小朋友们都能够随心所欲的做着他们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即使做错了什么,也会在大人们的无可奈何下得到一句宽恕的话:“没什么,你还小嘛,下次不许这样了哦!”于是,他们能够还在“小朋友”的幌子下继续“捅娄子”。一旦遇到什么不对头的事情,就会出杀手锏——大哭一场。这样,他们就大获全胜啰。和伙伴们无忧无虑的玩跷跷板,吹泡泡,踢足球踢得一身脏是他们的特权。多幸福的童年,向往!
11、12岁的孩子进入了“暴风雨前的平静”,13、14岁以上的孩子就是“暴风雨进行时”啰,被正式册封为“小小大人”。不在年龄这个专有名词的庇护下,得学会做什么事情都要细心翼翼,言行大方得体,得淑女,笑不露齿……父母就会变得“斤斤计较”,一旦不妥就会说“孩子啊,你不小了,别什么事情都让爸爸妈妈操心嘛。”一进正轨,我们学习上,友情上,亲情上,身体上就会有一大车的烦恼,担心成绩,担心没有朋友,与父母有代沟……
现代社会上,很多人会因为生活的压力,成长的烦恼而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如:青少年们会因为学习压力大而变成问题少年,打架,逃学,退学打工……大学生们会因为高考落榜,承受本事小,而服安眠药自杀;成年人会因为工作压力大且无法释放,所以得抑郁症。多少人应为成长过程中的小小磨难而甘愿做“缩头乌龟”啊!
可是,正是因为有年龄的轮回,岁月的辗转,生命的活力绿色才回尽收眼底,才能感受有十万个为什么的人生。
其实,成长就是一场待跑的马拉松,在火(跑道)的热情召唤下,我们活力四射,含苞待放,尽情驰骋奔跑。阳光射落在镜子上,镜子经过方位折射,就把阳光赐予了你年轻活力的我们,我们在大地间尽情生长,吸取养分。
在这天地间我们享受着成长的考验,考验的过程,过程中的喜怒哀乐。乐此不彼地与彩虹斗绚烂,斗自信,斗活力。相信,坦然应对成长,哪会比彩虹逊色?
鸟儿,鸟儿,不用怕,尽情地拥抱那湛蓝的天空吧,成长就是享受!——后记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令我印象深刻的书:《波丽安娜》。
波丽安娜是个苦命的孩子,她11岁时,父母就都死了,而且没留下一份钱。唯一的亲人是从没结过婚的老姨妈,性格冷酷的脸上不带半点笑容。但就是这样一个小姑娘,竟创造了奇迹:再糟糕的境遇,再倒霉的运气,他总能真心诚意的看出好的一面,总能让自己给自己宽心,自己把自己逗笑——而且把快乐带给别人。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道理波丽安娜是无师自通。最后,严酷的环境没有压倒她,反而是她的热情与欢乐感动了那些行尸走肉般的成年人,改变了他们。波丽安娜有一句名言:假如你愿意去找事物好的一面,你就一定能找到——If you look for the good,you will find it.
然而波丽安娜创造数的最大的奇迹是:她的名字竟成为了英语中的一个名词(pollyanna)。正如这个名词的释义,波丽安娜代表了“乐观昂扬的无法压抑、万事万物都能看出好的一面来”的那种人。
是的,就是她那种百战百胜、屡试不爽的乐观,那种坚韧不拔、激情昂扬的乐观,创造了一切伟大的奇迹!我不由感慨万千。如果沉浸在悲观里,如果处处总让绝望占上风,哪有什么成功可谈?希望是与乐观紧紧相连的,有了乐观,就拥有了璀璨辉煌、壮丽磅礴的成功!波丽安娜教会了我乐观——那种元气十足的乐观,不在乎人说幼稚的乐观,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乐观、没时间感时伤怀的乐观。
有句话说:好书少,能改变人生的好书更少。我想,《波丽安娜》就是一本可以改变人生的好书,可以改变失败的智书,可以改变一切挫折的乐观之书!
冬天的风格外的凛冽,天也黑得特别早,因此,那天我早早地就回了家。回到家中就见正忙着做晚饭妈妈从厨房探出头来,关切地说:“回来啦,赶紧先用热水洗把脸,暖暖手,饭马上就好。”厨房里热气腾腾弥漫的白色水汽中,透过水汽看着妈妈模糊的身影,我感到十分温暖。开饭了,饭桌上全是我爱吃的,妈妈也时不时地夹菜给我,顺便与我交流学校的趣事,不大的餐厅里,充满了欢声笑语。
因着临近期末考,我们的学习任务也变得繁重起来,卷子如流水般哗哗袭来,我因为自身本就不算聪明,因此常常忙到很晚。这天夜里我写得昏昏欲睡,忽然就见一杯牛奶被放到面前,原来是妈妈。“不要急,越急越写不好,”,她动作轻柔地摸了摸我的头,“喝杯热牛奶暖暖身吧,早点休息。”然后,又轻轻地走出了房间。我摸了摸杯子,那滚烫的温度从指尖一直蔓延到心里,振奋了一颗隐隐消沉的心。写完作业后,我走出房间,却见妈妈坐在沙发上,一手支着头,却睡得很熟,背影是那样瘦削,眼下还带着淡淡的乌青,忽然间,我的鼻子很酸,却也坚定了期末考好的决心......
时隔一年,如今再读《背影》,顿觉感触良多。对于父母的唠唠叨叨,其实很多人是避之不及的,又有几人能体会父母的良苦用心?当人们真正静下心来,才惊觉有一个背影一直在默默陪伴着自己,为自己付出。
现在,让我们少一份轻浮,多一份沉稳,少一份骄傲,多一份谦逊,少一份责备,多一份理解,不要让这些“背影”的付出白费,让他们的期望消逝,让他们的爱被辜负。
从前,有一个富人的妻子得了重病而死去了
她还有一个女儿
后来,他爸爸又娶了另外一个妻子。新妻子带着她以前生的两个女儿一起来安家了。
她们外表很美丽,但是内心却非常丑陋邪恶。
她们说:“要这样一个没用的饭桶在厅堂里干什么?谁想吃上面包,谁就得自己去挣得,滚到厨房里做厨房女佣去吧!”说完又脱去她漂亮的衣裳,给她换上灰色的旧外套,恶作剧似地嘲笑她,把她赶到厨房里去了。她被迫去干艰苦的活儿。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担水、生火、做饭、洗衣,而且还要忍受她们姐妹对她的漠视和折磨。到了晚上,她累得筋疲力尽时,连睡觉的床铺也没有,不得不睡在炉灶旁边的灰烬中,这一来她身上都沾满了灰烬,又脏,又难看,由于这个原因她们就叫她灰姑娘。她每天都要到母亲坟边哭三次,每次伤心地哭泣时,泪水就会不断地滴落在树枝上,浇灌着它,使树枝很快长成了一棵漂亮的大树。不久,有一只小鸟来树上筑巢,她便和小鸟成为了好朋友。
国王为了给自己的儿子选择未婚妻,准备举办一个为期三天的盛大宴会,邀请了不少年青漂亮的姑娘来参加。王子打算从这些参加舞会的姑娘中选一个作自己的新娘。灰姑娘的两个姐姐也被邀请去参加。她们把她叫来说道:“现在来为我们梳好头发,擦亮鞋子,系好腰带,我们要去参加国王举办的舞会。”她按她们的要求给她们收拾打扮完毕后,禁不住哭了起来,因为她自己也想去参加舞会。她苦苦哀求她的继母让她去,可继母说道:“哎哟!灰姑娘,你也想去?你穿什么去呀!你连礼服也没有,甚至连舞也不会跳,你想去参加什么舞会啊?”灰姑娘不停地哀求着,为了摆脱她的纠缠,继母最后说道:“我把这一满盆碗豆倒进灰堆里去,如果你在两小时内把它们都拣出来了,你就可以去参加宴会。”说完,她将一盆碗豆倒进灰烬里,扬长而去。灰姑娘没办法,只好跑出后门来到花园里喊道:“掠过天空的鸽子和斑鸠,飞来吧!飞到这里来吧!快乐的鸟雀朋友们,飞来吧!快快飞到这里来吧!大伙快来帮我忙,快快拣出灰中的碗豆来吧!”先飞来的是从厨房窗子进来的两只白鸽,跟着飞来的是两只斑鸠,接着天空中所有的小鸟都叽叽喳喳地拍动着翅膀,飞到了灰堆上。小白鸽低下头开始在灰堆里拣起来,一颗一颗地拣,不停地拣。。说时迟那时快,一张大网扑了过来讲所有的小鸟一网打尽。
躲在门后的继母对着灰姑娘会心一笑:表演的不错,givemefive!
灰姑娘满意的答道:这群傻鸟还挺肥,快炖了它们吧,我美丽的母亲!
原来,我是个三国迷。我觉得除了三国,中国历的哪一个朝代都是很无聊的。但在这个暑假里,“当年明月”让我明白了,其实那一个朝代都有它的特点,都有它精彩的篇章,特别是“明朝”。而他告诉我的方法,就是我最喜欢的七本书:《明朝那些事儿》第一部至第七部。它的作者也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当年明月他以一种幽默的方式,向我表达了明朝280年的那些事儿。
的确,这套书写得很有意思,比如其中有一段说:皇帝召来一位猛将来拜见,这位同志的家中刚好死了人,于是,这位仁兄就穿着孝服,然后给皇帝磕头。作者说这场景实在太像灵堂。读到这,你一定捧腹大笑,当年明月很幽默吧?
在我读这本书时,我觉得这本书有一个别的历史书没有的特点:在《三国演义》里,罗贯中特别注重写事。而当年明月在写明朝的时候,他注重的不是只写事,打仗的部分只是一笔带过,人物的对话也很少写,他最主要写的是人,每个人怎样怎样,人物的心里想什么,人物干什么,在写朱元璋的时候还出了份档案,真是做到了他的写作理念:写史即写人,写人即写心。
这一套书我几乎10天看一本,那就是因为当年明月写的书很吸引我,让我只要一拿起这本书就放不下去。并且在这个暑假里,我的脑海里又多了一个朝代的印象“明朝”
《彼得·潘》是一部关于成长的童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剧作家杰·姆·巴里创作的童话故事。
大概,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是永远拒绝不了长大,老死的现实。之所以不想长大,是因为长大后会有许多要烦恼操心的事。也要承担照顾一个家庭的职责。如果,当你还是一个孩子时,每一天脸上都会露出天真无邪的笑脸,每一天都有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不想长大,是每个孩子的愿望。当我们还是一个孩子时,心中都有一位值得自我崇拜,自我喜欢的童话人物,我的心中,小彼得是我的偶像。他不仅仅能帮我们实现不想长大的这个愿望并且还会教于我们飞行之术,叫我们魔法,去对付社会上欺压弱小、谋财害命的坏人。使孩子健康欢乐的成长~~
彼得·潘是一个会飞翔。拥有魔力的男孩,是永无岛上的主宰者。他在夜间飞行时,身上会发出仅有拳头般大小的光芒。他,有着过人的机智与勇敢。他,天真烂漫而又顽皮,每时每刻都会散发出淘气的气息。可是,当危险来临时,他那临危不惧的精神,让我觉得她好像是一个“小大人”似的。彼得那侠义、乐观、勇于探险的自主精神是值得每个孩子学习的。
文中的三个孩子——文蒂、约翰、迈克尔。生活在一个普通的家庭中。他们的小保姆娜娜是他们生活中的好玩伴。每一天都陪他们去上学,在生活中无微不至的照顾着他们。
在这本书中,文蒂、约翰、迈克尔在跟随着彼得飞往那不易找的地方永无岛的路上,又会遇到什么困难与危险呢?好了,此刻,我们就与彼得开始起程,去飞往永无岛,解除路上的一切困难,去品尝这永无岛上的精彩的生活!
这就是卡夫卡。冷静、深邃、迷人。
一个好作家知道怎么写开头。
"一天清晨,格雷戈尔从一串不安的梦中醒来时,发现自己在床上变成了一只硕大的甲虫。"
开头第一句就设立冲突,这个开头潜藏了多少即将爆发的能量?
他为什么变成了甲虫?他以后怎么生活?变成了虫子他心里怎么想的?其他人变了没变?这是个科幻故事?或者青蛙王子的童话故事?他在地球上还是某个虫子星球?最重要的是,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卡夫卡开创了这么吸引人的开头。
既然开头写好了,也简略介绍了虫子的外形,就要开始规划交代读者心中这几个问题了:为什么变成了甲虫?他心里怎么想的?他以后要怎么生活?这到底是科幻还是童话还是魔幻故事?来看卡夫卡是怎么写的。
"我出什么事了?"他想。这里开始写他变成了虫子,心里是怎么想的。如果我们变成了虫子,第一反应是什么呢?打量周围环境,确定是不是在做梦,然后大叫一声跑出去。
卡夫卡写的这个虫子,第一反应也是打量周围环境,他的房间没变,墙上也挂着他的美女图片。确定了这不是梦,是不是应该大叫着跑出去看看了?
可是卡夫卡是这么写的——"如果我再继续睡一会儿,将所有这些蠢事忘个干净,这样会不会好一些呢?"然后格雷戈尔挣扎着想翻身继续睡。结果他的虫子腿太多了没办法翻身睡觉。
人物个性就是从这里开始确立的。正常人都想赶快跑去出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却满不在乎,还想睡觉忘记这些不愉快。他活的很麻木,自己身上什么变化都无所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性格呢?
"天啊,我选了个多么累人的职业啊!"——卡夫卡把他的麻木无所谓性格的原因介绍出来了。他躺在床上竟然在想工作,后续开始很大篇幅的抱怨工作待遇差、老板恶劣、快要迟到了、单位不轻易请假。这简直和我每天朦胧睡醒想的一模一样。从这里可以说明作品风格不是科幻,也不是童话。
开始进入故事情节,第一节内容很简单,发现自己变成虫子——无法起床——公司代理来找他——他挣扎起床开门走出房间——吓跑所有人——父亲一脚把他踢回房间。
第二节故事,妹妹开始给他送吃的——妹妹打扫他房间——妹妹和母亲一起搬走他房间的家具——他不能忍受搬家的乱糟糟状况,跑出来吓坏了妈妈——父亲回来追打他,他被吓晕送回房间。
第三节故事也简单,他发现家里的房间被租出去了——妹妹给租客拉小提琴——他跑出来想和妹妹说话——租客被他吓坏要退租——妹妹建议他必须离开——他返回房间,死了——收拾他的尸体——全家展望新生活。
他三次跑出来吓人,这三次故事情节分成三节来写,结构工整,视点始终集中在格雷戈尔上,按照顺时序逐步发展,没有倒叙闪回等等技巧,言语非常朴实,没有过多的修饰和渲染,这是卡夫卡的一个写作特色,也是我喜欢的原因。
他三次跑出来吓人是层层推进的,至于为什么要跑出来吓人,每一节都用了不少心理描写,这些心理描写是格雷戈尔独自在房间时的所思所想,用白描刻画的比较详细:
第一节心理描写主要是关于他的工作。令人厌倦的工作,但是迫于生计和家庭,不得不跑出来继续面对这份鸡肋差事。
"如果不是为了父母而强加克制的话,我老早就辞职不干了,我会到老板那儿去把心底话一吐为快。"
"怎么我就这么命定得到这家公司干活,在这儿出了最小的差错马上就会遭受最大的怀疑。难道所有职员全都是无赖?难道在他们中间就没有一个忠心耿耿的,早上几小时没有为公司干活就受尽良心的折磨,并真的是下不了床?"
有了这些心理变化,他就跑出来准备去上班了,结果当然是吓坏了所有人,并被赶回房间收场。第一节完。
因为吓跑了公司代理,已经丢了工作,他的所有想法就是现在丢了工作,他的家人该怎么办,家人怎么生活?所以第二节主要描写就是他的家庭。
"我们一家过的是多么平静的日子啊。"他打量着自己为家人买的房子,思索着。
"可是,如果现在这一切的安静、富足、满意都可怕地结束了,那可怎么办呢?"
"总的结论是,目前他必须镇定从事,要有耐心,要极端体贴家人,使他们比较容易忍受他在目前的状况下不得已给他们造成的烦恼、难堪。"
"维持生活的钱得去挣,而父亲虽还健康,但年龄已大,他有五年没有上班了。"
"难道让老母亲去挣钱?她患有气喘病,在屋里转一圈就累的不行。"
"难道让妹妹去挣钱?她还只是个十七岁的孩子,至今为止受着宠爱。"
因为塌懂得这些生活的苦衷,他再次从房间里跑出来想见见母亲,并给母亲一些安慰。可是母亲被这只虫子吓晕了,父亲回来追着他满房间跑,他也被父亲吓晕送进自己房间。第二节完。
第三节的心理描写很少,侧重在他观察家人,在他丧失挣钱能力后都有了哪些变化:
"父亲穿戴整齐地坐在他的位子上打瞌睡,好像随时准备去上班,在家也在等着上司的吩咐似的。"
"父亲为银行的小职员跑腿买早点,母亲为陌生人的内衣出命卖力,妹妹随着顾客的命令在柜台后跑来跑去。"
他的心理描写:"有时候他想,等下一次门开的时候,他要完全像以前一样管起家中的事。"他依旧这样愿意承担责任并爱着家人。
但是最终因为妹妹拉小提琴激起了他心中对妹妹的思念,他第三次跑出去,吓跑了租客,最让他伤心的是,他听见了妹妹对父母说的话:"它必须离开,这是唯一的法子,你只有设法不去想它是格雷戈尔,可我们一直相信它是,这才是我们真正的不幸。但它怎么会是格雷戈尔呢?如果它是格雷戈尔,他老早就会明白,人和动物是不可能共同生活的,他就会自动走掉,虽然我们会失去一位哥哥,但是我们可以继续生活下去,并且会怀着敬意纪念他。"
他最爱的妹妹伤透了他的心,所以他这次主动返回了房间。
"他满怀爱意和感动地回想着家人。他认为自己应该消失,这想法可能比妹妹还坚决。"
他就这么死了。情理之中,意料之中。
"那好,"他父亲说,"现在我们可以感谢上帝了。"
"随后家人一起坐上电车,到郊外去,他们舒适地靠着椅背谈论着对未来的展望,他们发现,仔细想想事情并不算糟,因为三个人的工作都相当不错,特别是以后还会有发展。"
变形记的情节,不仅仅是主角变成了虫子,其他人也在"变形",他的公司代理同事,家人,对他最重要的这些东西,都随着他的变形而一步步变化,直至他的死亡。
但是这样的故事,源源不断的文学创作里,总会有人写,某个人生活平静,干着微不足道的工作,挣钱养活全家老小,和家人其乐融融,忽然有一天得了场大病,下不了床,他的家人原来依靠他挣钱生活,现在家人开始逐渐改变,对他整天躺在病床上也慢慢有了看法,从最初希望他恢复,悉心照料起居饮食,到失去耐心敷衍义务,最后丧失任何希望,再也不管不顾他的死活,家人开始忙着各寻出路,这时他听到家人希望他痛快死去。最终他被家人抛弃,躺在病床上逐渐饿死。他死后家里生活虽然不如意,但只要大家继续努力工作,总还有希望把日子过好。
这样简单的故事很多作家都可以写,而且肯定也出版过,但是为什么卡夫卡写的最好呢?因为卡夫卡把人写成了虫子,不是简单的几笔漫画式的写法,笼统地把人变成虫子就完,而是工笔细描的写虫子的动作,虫子想吃的腐烂食物,虫子倒挂着爬墙的行为习惯。
"他朝天仰卧,背如坚甲,稍一抬头就见到自己隆起的褐色腹部分成一块块弧形硬片,他那许多与身躯比起来细得可怜的腿正在他眼前无助地晃动着。"
"他身躯的左侧像是一条长长的、紧紧地绷得很不舒服的`伤疤,他只能一瘸一拐的用那两条细腿走路,此外有一条腿在上午的事故中受了重伤——只有一条腿受伤,简直是个奇迹——他毫无力气地被拖着走。"
"他在墙上和天花板上纵横交错地爬来爬去,他特别喜欢倒挂在天花板上,这样可以更轻松地呼吸。"
这些句子,字里行间读不出戏谑与黑色幽默,几乎没有修饰词,笔触严肃详实,卡夫卡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写虫子的生活与烦恼——怕光、怕吵、倒挂着才舒服、对新鲜事物不感兴趣等等,使读者不得不相信这不是玩笑,这是事实。想象奇特而能使想象读起来变成严肃冷峻的事实,这是怎样的功力!
读者开始时只是抱着读奇幻故事的心态在读,并不真的相信人变成了虫子,而读到后来,卡夫卡对这只虫子的生活刻画越来越详尽,密不透风的描画,细节越描越多,越来越立体,读者甘拜下风,不得不心服口服的承认格雷戈尔真的是一只虫子!
荒诞的不仅仅是简单的两笔写人变成了一只虫子,而是这只虫子逼真可见。想象独特还需好笔力支撑,才能把这个无聊生厌的世界描绘的荒诞离奇又真实可见。
冲突式开头、想象奇特、笔触严肃朴实,这些特色使得卡夫卡已足够流芳千古,然而要举世无双,这些还不够。
假设我们要模仿卡夫卡写一个故事。
开头引爆冲突——警长观察一个房间,正中躺着一具尸体,墙上鲜血四溅,保险柜门开着,里面空空如也。
情节是某个无恶不作的变态杀手,在夜晚会变成一只蚊子靠动物血液维生,他没有一点人性,因为贪恋钱财,禁不住诱惑走进深渊,杀人无数,满城谜案重重,最后警长终于破案,将他绳之以法。虽然作者恨透了这个杀手,下笔毫不留情,极力渲染他的嗜血、冷酷的性格,又向蚊子一样来无影去无踪,大家都厌恶此人,但要让结局表现人间还有一丝温暖与希望,在他下葬的时候,就不能写大家都希望这个变态杀手死了也不得好死,诅咒他永世不得翻身之类的宣泄,或许可以写在他的葬礼上听到有人朗诵某句诗:
"我们绝不向恶投降,但斯人已逝,请宽恕他的罪过。"
但是这样的写作风格,整篇都在渲染变态杀手有多可恨,忽然结局加这一句诗,显得很做作,那怎么写才能使结局厚重又不做作?
我看一部关于食人魔的电影,食人魔的儿子被杀了,他抱着尸体,对着镜头悲怆地仰天长啸,观众就知道他要报复了,好戏即将上场,同时,观众也带着一丝同情与理解看食人魔开始报复计划。金庸写四大恶人,臭名昭著,可是结局却给四人机会自己解释他们恶的根源,他们都曾被抛弃、被欺骗、被利用、被伤害。三国演义刻画曹操,起始是个逆贼形象,直到他临终交代后事,却不忘吩咐女眷日后生计着落,一句脉脉温情,使逆贼顷刻转型成枭雄。
要给人物一个机会自己解释他的苦衷和情非得已,留机会给他展示心底残留的一丝温柔。
所以上面的故事,不能让别人在杀手死后读一首诗就完,要让警长发现他的旧书信,在葬礼上念给大家听:
"亲爱的丽萨,我生于幽暗,从不曾看见光辉,世界遍地肮脏虚假,我活着卑微,唯有你给我安慰,你要尽快恢复健康。愿你祥静如昨。"
但是这样的结局大逆转,一个变态杀人狂升级成为女友健康不惜盗窃杀人,赴汤蹈火无所畏惧的英雄,并不能使人彻底信服,怎么办?
下笔留一分。不要到结尾才想起人物还有一分的善意。把这一分善意分成若干小份让它贯穿文章始末。卡夫卡就是这么写的。格雷戈尔的家人虽然恶,然而恶也是迫于生计的无奈,从家人出场开始,卡夫卡就在写恶的同时,混合着一点点善。
"妹妹轻轻的带着担心的声音:"你是不是不舒服?需要什么吗?
"母亲声泪俱下地喊起来了:"说不定他病的很厉害,而我们还在折磨他。
一家人都是自私的,大家都在想格雷戈尔如果丢了工作,他们会没办法继续生活,可是他们也真心实意的关心格雷戈尔,毕竟是家人。
妹妹和母亲在格雷戈尔变成虫子后,都保留着许多的善良,只有父亲,一直是个冷酷的角色,然而冷酷里,卡夫卡还写出了一层悲哀:"他在沙发椅上越坐越往里靠,看看母亲,看看妹妹,说:"这是什么生活呀,这就是我平静的晚年呀。
回到前面的变态杀人案,要写的非常好,不仅仅需要高潮迭起,吸引读者,还要让那分善意贯穿全篇,从杀手杀第一个人开始,写他双手开枪时不经意的颤抖了一下,好过写他看着那些钱瞪红了双眼咬牙切齿,到高潮,已经杀人如麻不再回头,写他换子弹的时候低声祝福女朋友健康,好过大篇幅描写子弹飞射鲜血淋漓。
如果只是描写大场面大情节,人物扁平,恶的像魔鬼,善的像天使,这样的故事,酣畅淋漓的读完,过几天就忘了,转头埋进下一本书,故事不同,但还是相似的人,善良的人没有丝毫歹意,邪恶的人看不到一点善念,读完了,又忘了。
即使写一出简单的家庭故事,也要写出家人的善与恶。人无完人。好作家不以好人坏人贴标签刻画人物,他们写的都是实实在在的人,即使写人变成了虫子,还有人格存在。
一鸣惊人爆点十足的开头,脑洞大开奇幻有趣的想象,朴实冷峻的笔触与情节,下笔留一分善意,这些共同组成了卡夫卡,公子世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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