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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通用30篇)

作者:甜蜜大泛滥日期:2024-12-21人气:4

导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通用30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1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通用30篇)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1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__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二)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建立重点行业部门专人轮流集中办公、定期会商研判、信息数据共享和联合执法检查、常态巡查督导等工作机制,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督查督办、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__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四)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__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五)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__年至20__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逐年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地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__年底前未完成相关工作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住建部门按照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在对新建住宅小区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时明确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立牌等工作要求,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公共建筑管理单位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住建部门牵头,推动各地政府组织属地住建等部门和乡镇(街道)指导无物业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引导业主自治或引进专业物业管理进行统一管理,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教育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国资委、体育局、金融监管局、泉州银保监分局、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各地组织住建、交通、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调研掌握现有机动汽车保有量、住宅小区现有车位数量,分析评估住宅小区车位的缺额数量等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__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交警支队、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资源规划部门启动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住建部门根据专项规划制定年度专项建设计划,并由发改部门牵头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各地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发改委、住建局、城管局、人防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地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住建局、国资委、交警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20__年,各地建立健全由消防、公安、住建、交警、城管等部门组成的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负责查处住宅小区道路内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查处城市道路上机动车因违章停车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住建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城管部门负责对在消防车通道上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依法查处在市政公共区域内违章建设等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警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以委托执法的方式,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住建局、公安局、城管局、交警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20__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__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各地区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__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住建局、教育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体育局、金融监管局、泉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五是地下室是否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仓库。20__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住建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交警支队、消防救援支队、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各石化企业应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泉港、泉惠石化园区应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工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国资委、消防救援支队,石狮市人民政府、晋江市人民政府、南安市人民政府、泉港区人民政府、惠安县人民政府

  4.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的厂房仓库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消防教育培训、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二是加大突出消防隐患治理。严格整治厂房、仓库常见的5大突出问题:厂房仓库“三合一”隐患,电气火灾隐患,建筑消防设施配置不足或严重损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的,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物品堆垛摆放、管理不规范。三是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厂房、仓库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定。针对工贸企业未办理消防验收的历史遗留问题,各地提出实事求是、有效管理的整改规范,进一步压存量、遏增量。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应急局、公安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国资委、市委宣传部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三)整治“三合一”、“群租房”、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三合一”场所综合治理。一是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三合一”整治组织机构,健全完善“三合一”整治长效机制。结合各地实际,抽调工信、住建、城管、公安、市监等相关部门人员,实体化运作“三合一”整治办公室,常态化落实暗访督查、跟踪督办、举报核查、联合查处、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20__年前,出台本地区“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意见,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行业各领域安全整治工作,持续开展“三合一”场所综治治理,综合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杜绝新增和回潮“三合一”。三是要以“不亡人”为目标,突出合用场所火灾求生自救、安全用火用电的宣传,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遏制“三合一”火灾亡人事故。

  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安局、应急局、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抓好“群租房”消防治理。以10人以上群租房为重点,对照《泉州市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重点整治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使用“三合板”、彩钢板等可燃易燃材料分隔或装修装饰等突出风险,逐家逐户排查,督促整改验收。20__年7月份前,完成全市群租房摸底排查工作,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20__年前整改消除一批群租房突出隐患问题,居住100人以上、30人以上、10人以上群租房逐年实现消防安全规范管理。20__年前探索开展出租屋安全管理的地方立法,理顺各部门监管机制,制定行政、经济等有效措施,在我市出租屋领域建立系统性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公安局、司法局、应急局、教育局、城管局、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__年起,各地每年将消防突出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突出火灾隐患问题。20__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住建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应急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4.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信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各地及住建部门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对无物业的居民住宅区,指导村居或业主采取众筹或委托方式集中规划设置,20__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资源规划、住建、城管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地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出台解决源头性、机制性的相关消防安全整治指导意见,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商务局、应急局、资源规划局、城管局、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将消防安全纳入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乡镇政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委政法委将乡村消防安全纳入乡村平安和谐创建内容。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地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改造,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政法委、市农业农村局、消防救援支队、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应急局、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乡村大喇叭、宣传栏、标语海报、演出活动等,开展贴近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以及农闲、节庆、集市、庙会、民俗活动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等时机,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大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综合利用村民活动室及为民服务场所设置消防科普教育专区,为农村居民提供体验式、参与式消防科普宣传教育服务。加大对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基层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定期举办专题培训。20__年12月底前,针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妇女儿童、独居老人、残疾人特别是未摘帽贫困地区建档立卡人员等特殊群体,组织志愿者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实施1次“精准扶贫”式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旅、卫健、民宗、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20__年结合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开展全面体检式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清单、建立一家一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部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综合监管,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委、民宗局、消防救援支队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__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__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__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委、民宗局、消防救援支队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 加强统筹规划。市数字办要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数字泉州发展规划,列入数字泉州每年年度工作要点。要结合“数字泉州”智慧城市建设,将“智慧消防”项目融合到“智慧应急”平台建设中,制定出台包含“智慧消防”内容的“智慧应急”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按照 “试点+推广”的建设模式,建设“智慧消防”大数据平台,晋江市要按照《泉州市“智慧消防”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按时序进度完成消防感知网络、消防应用平台及安保指挥中心等项目任务建设,为全市作示范。

  责任单位:市数字办、消防救援支队、应急局,晋江市人民政府

  2.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各地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__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搭建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独立式智能型感烟(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监测系统、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等监测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责任单位:市数字办、消防救援支队、应急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地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__年底前,完成2万个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居住30人以上出租屋100%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系统。教育、民政、卫健、文物等部门以及石化、银行、物流、电力、自来水等行业系统应当结合本行业系统物联网建设,搭建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推动不具备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行业系统小单位开展“智能预警”建设,并融入本级政府消防智慧大脑,有效汇聚各重点行业系统的消防物联感知数据,实现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数据互联互通,20__年,建成市级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责任单位:市数字办、消防救援支队、住建局、文旅局、民政局、教育局、卫健委、工信局、应急局、公安局、城管局、财政局、泉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4.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__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范畴。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消防普法宣传;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各级党委组织部、科协、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消防知识“三下乡”、消防科普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教育局、人社局、科技局、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基础建设。20__年底,各地至少配备1部具备音视频播放等多功能消防宣传车用于开展日常巡街消防宣传,建成1个800 m2以上消防主题公园。要对照“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积极应用VR、AR等新技术手段,建设完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要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广泛设置专用的消防宣传栏,并固化为长期宣传阵地。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地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__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时间安排

  从20__年6月至20__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__年6月)。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区本行业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__年6月至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全市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泉安指〔20__〕3号)相关工作要求,将严查严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对未能及时有效整改的逐一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__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实行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领导挂钩整治、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等整治措施,每年集中整治一批,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__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消防支队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消防救援支队,由分管副支队长任主任,抽调应急、住建、公安、工信、商务、市监、城管、文旅等部门轮流集中办公,负责落实排查整治的信息收集、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督导检查、统筹调度等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专班,协调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闭环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延续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模式,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会议精神,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整治任务要实行项目清单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一抓到底、见底清零”,闭环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强化排查整治措施,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协同推进落实,确保治理实效。各地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车辆装备配备任务,加快石化三期、四期车辆装备建设。

  (四)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五)强化责任追究。此次专项整治将作为绩效考核评估、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对发生亡人或产生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以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进行督办,并由消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实行“一案三查”,严肃追责问责。

  市应急、住建、公安、工信、商务、市监、城管、文旅等部门参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名单请于6月22日报送。各地各有关部门请于6月25日前报送本地区本单位细化落实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情况小结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统计表》请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报送;每年年底及三年行动结束前要形成工作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办。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彻底消除校园内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我校综合防灾能力,让我校成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学校,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教育局的文件精神要求,我校决定在校园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我校消防安全水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动我校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提高我校防控火灾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我校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我校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我校消防安全。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排查治理重点

  1、对校园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建成时间、墙体、用电线路、房顶等。

  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完好、有效。

  3、学校的各室及教学班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有杂物堵塞。

  4、学校各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5、学校是否坚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是否及时开展应急演练。

  6、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违章设置宿舍等隐患;

  7、是否按照“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和要求开展创建活动。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设置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正常;

  五、工作方法

  学校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时间为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整治阶段。制定具体的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对学

  校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治,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积极配合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行动,全面开展联合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以联合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本单位的火灾防范能力。

  (三)总结阶段。排查后对本单位的排查情况进行总结,查漏补缺。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对学校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坚决消除各类致灾隐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系数。

  3.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充分发挥板报橱窗、班会、班级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加强消防知识的普及,达到使广大师生深入掌握消防常识,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3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照上级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加强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单位楼层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力求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不落下一层楼、不落下一条通道、不落下一间房(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单位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全楼层办公室和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

  (一)楼层存在火灾隐患的。

  (二)办公室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1.办公室人员工作 、休息期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防排烟不符合要求的。

  三、行动内容

  各楼层要结合实际,在整治行动中开展“六个一”活动:

  1.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各科室要组织员工,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对办公室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2.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识课。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有关消防安全教育的光盘,切实做到准备充分,内容充实,丰富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知识。

  3.举办一期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栏。各科室要在办公室院内举办一期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栏,要求内容丰富,形式新颖。

  4.组织一次防火逃生疏散演练。演练要有组织、有方案及责任人,干部职工参与面要广,活动要注意安全,演练要有成效。

  5.添置一批消防设备设施。各科室要加大对室内干粉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示牌等消防器材的添置力度,并对已有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修,落实责任人,确保使用效果。

  6.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各科室在本次整治行动中按照以上整治重点对办公室、会议室、图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路设施、用火用电管理及消防通道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整治台账;对一时无法整治到位的,要加大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限期整改意见,报上级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当前办公室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负责制,同时要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本次整治行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收到良好成效。

  (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科室要在本次活动中积极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加大对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等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技能。

  (三)强化责任,坚决消除隐患。各科室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推进“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创新”工作措施,坚决整治火灾隐患,不留消防死角。

  (四)建立机制,筑牢消防屏障。各科室要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建立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要定期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并加强办公室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的建设,确保办公室的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4

  由于最近持续低温严寒恶劣天气的影响,施工现场进入火灾事故高发期。根据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观住建通【20xx】02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工地的消防安全,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项目特地制定本方案,全面的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将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

  一、现场主要施工面貌

  1、本工程主要有15栋建筑物组成,但由于现场拆迁问题,目前仅移交了42#、43#楼、35楼、36#楼及相应地下室的工作面,其余11栋建筑物均未移交工作面。

  2、43#楼孔桩已经全部施工完成,目前进入底板、地梁钢筋绑扎阶段;42#楼及相应地下室进入基础地梁开挖和基础垫层施工。

  3、35#、36#楼及相应地下室进入基础地梁开挖及场地平整阶段。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此次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的提高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全力排查现场存在的各类的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有关人员火灾的隐患排查、初期火灾扑救、组织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能力。让消防安全及应急处理的概念深入每个管理人员的心中。

  2、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实行全员管理、专人负责落实治理。将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隐患逐步排查、逐步

  治理,并定期进行检查落实情况。

  3、通过每月的消防安全施工检查将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反复检查,并及时分析治理情况和治理效果。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融入到生产日常管理当中,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根据文件要求及项目部的本身的管理要求,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为: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文件要求并结合项目部实际施工情况,制定出本工程的消防安全的整治实施方案并由专人负责整改落实,实行责任制落实,实行过程控制,全程监督。

  (1)消防安全教育责任人:李仁

  ①、立即在现场内开展全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应急演练,要求不止是应急救援人员知道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如何处理,各司其责,同时也要使所有农民工看到当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如何自救,如何逃生。

  ②、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要根据施工性质和工种组织考试,考试

  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施工。

  ③、接受教育的人要求必须签字,同时教育培训过程和演练过程必须有影像资料,归档备查。

  (2)、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王冠运

  ①、负责每月25日组织小组成员对项目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检查管理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和并负责具体奖惩制度的实施。

  ②、负责保证消防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及时到位,保证切实现场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BG50720-20__)的要求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③、加强对各劳务班组的管理,与其签订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实处。

  ④、负责组织制定完善的关爱农民工的管理办法,保证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的领取工资,防止农民工挨饿受冻的现象发生。

  ⑤、负责在办公区设置吸烟室和提供热水,为农民工配置防寒棉服和防寒手套,防止工人冻伤。

  (3)、现场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负责人:李仁

  ①、由李仁(联系电话:)作为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于每月20日定期对现场的所有办公区、施工区、警卫室进行巡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要求的部位及时通知现场管理人员及时整改。

  ②、每次的巡查要做好相应的巡查记录,确定巡查路线,对存在的问题要规定时间、规定人员、确定整改措施,按时完成并进行复查。

  ③、所有巡查记录要有影像资料,并全部整理归档备查。

  ④、每次的巡查路线为:办公区——大门——配电房——42#、43#楼施工区——35#、36#楼施工区——商业中心施工区——别墅施工区——文化活动中心B馆施工区——各警卫室

  ⑤、对警卫室及警卫宿舍要求必须使用36V以下的电压,严禁使用电暖器、电磁炉、小煤炉等电器,吃饭统一由项目部安排在场外就餐。专职消防安全员在巡查过程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确保安全。

  ⑥、保证办公区和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BG50720-20__)关于临时消防设施的规定进行设置,施工区按照相关规定设置消防水系统或者灭火器,在办公区设置专门的吸烟区。

  (4)、本工程临时用房由于在搭设之初,即严格的执行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BG50720-20__)的有关规定,全部采用了岩棉夹芯的活动板房,能够满足规定要求,故不存在更换的问题。

  (5)、消防用水和临时用电的安全检查负责人:周喜昌

  ①、负责对现场消防水系统进行设置和维护,保证消防水系统能够正常使用,严禁任何人或班组使用消防水代替施工用水。

  ②、加强对现场临时用电的检查,确保现场和办公区用电不发生死拉乱接的现象发生,保证临电的消防安全。

  (6)、现场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①、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②、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③、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④、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⑤、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⑥、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我们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BG50720-20__)的有关规定和当地建设局的要求,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正常的安全管理中,增强责任感,并且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定期排查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本项目不发生一例消防安全问题。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5

  为贯彻领导关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老年公寓“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xx年6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袁景林

  副组长:林品英、魏怡红

  二、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校园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提高学校自我管理水平,增强校园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不发生事故。

  三、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以计算机房、图书馆、财务室、网控中心、办公室、录播室等重点部位和消防栓、灭火器、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摸清隐患底数,建立隐患台帐,制度整改计划,落实整改工作。

  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保安等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二)消防安全宣传

  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主题班队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逃生应急疏散演练,校讯通、微信向师生及家长宣传普及消防知识等途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宣传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确保校园平安。不断创新工作手段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并及时核查处理。

  1、开设消防安全教育课,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做到消防知识进教材、进课堂。

  2、组织开展一系列消防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板报、专栏以及手机短信、校讯通等,向师生及家长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

  3、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全体教师懂得基本消防常识、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将消防知识列入各种安全培训内容。

  4、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预案,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建设。活动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全校性的防火逃生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应急逃生避险和自救自护能力。

  四、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5日至6月10日)。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10日至9月1日)。

  (三)加强巩固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校园消防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校园火灾防控水平。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既要宣传火灾隐患整治过程中好的做法和成效,也要曝光存在的消防隐患,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6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布署要求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切实解决我镇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学校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存在问题,提高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解决校园消防安全问题,确保全镇校园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工作内容

  (一)对没有依法履行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齐全的工程项目,按照建设时的政策处理处罚后,依法补办相关手续或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二)对没有依法履行消防设计审查程序的工程项目,如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时已经审查合格,按图审时的标准验收;如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按竣工时的标准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消防安全评估,以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三)对未按消防、抗震设计和标准规范施工的工程项目,按原消防和抗震设计或竣工时标准规范整改;无法整改的,采取强化防范措施,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消防和防震安全评估,评估合格后,以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四)对工程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图纸等申报资料缺失的工程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委托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检测,经消防安全评估合格后,以评估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五)对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按建造时的标准重新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落实,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止使用。

  (六)对未提高抗震设防标准的学校,县政府将督促开展抗震设计验算。对验算达不到相应要求的`,进行抗震鉴定。对不能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20xx年9月上旬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阶段(20xx年9月10日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9月7日前,开展全方位的动员部署,成立专班,制定方案,明确职责。9月10日前,切实摸清本区域校园消防安全状况,填写《校园消防安全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0日至11月30日)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集中排查整治校园消防安全问题,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推动解决学校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落实具体工作责任,合力推进整治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

  镇专班将派出督导组,对各地校园消防安全问题整治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校园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将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内容,及时动员部署,统筹制定整治计划,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专班抽调专门力量集中办公,加强工作统筹和整体推进,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责任追究。要明晰每一所学校的整治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并启动问责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反馈进展情况。20xx年9月10日前,报送《校园消防安全问题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20xx年11月30日前,报送《校园消防安全问题整改责任表》(附件3);20xx年12月15日前,要形成工作总结报镇整治工作专班综合协调组。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7

  一、演习目的:

  检验消防设备、器材的使用性能,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了解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火灾发生后的救人及灭火程序,提高秩序维护部处理紧急事件的能力。

  二、演习时间:

  20xx年11月9日

  三、演习地点:

  巴塞罗那小区

  四、参加部门:

  乐凯物业全体员工

  五、演习内容:

  检验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性能,对灭火器灭火、消防水带的使用方法进行检验,疏散人员向安全区域转移,检验秩序维护部协调、支援、作战能力,检查中控的通讯、联络、人员调配情况。评价秩序维护部的消防作战能力。

  六、演习组织架构:

  总指挥:罗辉副总指挥:王佳

  1、灭火组:

  组长:蒋隆彬

  成员:

  职责:接到消防中控室的火警迅速就近拿取消防工具、灭火器材,运用灭火技巧、进行灭火,如有伤者应先救人后救火。

  2、疏散引导组:

  组长:

  成员:

  职责:接到消防中控室指令后确定疏散路线,逐户通知受影响的业主通过消防楼梯向安全地点疏散、同时核实疏散情况及疏散人员数量,对疏散出火场的人员进行安抚解释工作。负责清点疏散各住户人数,并及时将情况汇报总指挥。(各消防通道出口安排疏散组人员引导)

  3、抢救组:

  组长:雷正伟成员:

  职责:负责临时救护由灭火组自火灾现场救出的伤员,由救护组根据伤势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救治;

  4、治安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现场的各类治安管理工作,对小区各入口进行封闭禁止无关闲杂人员及车辆进入现场,对阻碍消防车道的障碍物进行清理,并对疏散出火场的物资进行看管,防止破坏分子乘机盗窃及破坏,在主要路口安排组员做好消防车的'引导。

  5、设备组:组长:周邦元成员:

  职责:负责电梯落底,切断本层非消防电源、保障消防应急电源、正压送风、排烟风机及泵房设备运行正常。

  6、通讯后勤组:组长:

  成员:

  职责:提前准备部分疏散用的毛巾,配合疏散组抢救伤员。及时接应人力不足的其它小组,及时向缺乏物资的小组提供物资。并在主要路口安排保洁员做好消防车的引导

  7、宣传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到小区发放通知并做好前期解释工作,演习时做好照相工作。

  七、实施过程:

  1、报警:派一名员工在25栋垃圾倾倒处,假扮业主进行报警,并点燃火堆。

  2、确认:中控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值班巡逻岗前往现场确认火警是否属实,确认报警后,立即用对讲机通知中控室和当值班长,汇报着火物、燃烧情况、火势大小、火势蔓延情况,同时应根据火势大小情况,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或疏散业主工作。

  3、火情确认后,中控室值班人员,利用对讲机和电话及时通知各组负责人,各组负责人以最快的方式集合应急分队成员到现场进行有关灭火、疏散等工作。

  4、指挥小组成立地点设于中控室,由罗经理为总指挥,相关负责人分工组织人员全面展开(模拟演习)。

  5、中控室按总指挥的命令,立即启动报警、联动设备,利用消防紧急疏散广播通知业主有关情况,并指导疏散群众、按总指挥的要求拨打119模拟向消防队报警。

  6、在25栋的火情,由灭火组将初期燃烧物扑灭;组织抛接水龙带演练,后在进行消防栓使用的演练。

  7、灭火结束后,中控室利用消防广播解除火警,所有参加演习的人员在指挥中心旁集合,由各组长清点人数,检查收集装备设施及相关器材。

  8、中控室做好相关记录,并安排人员对演习现场进行清理。

  八、实施过程中相关要点:

  1、抢救、疏散组人员依照先人后物的原则进行疏散抢救,疏散组人员以消防通道进行疏散,清楚路障,维持秩序,劝阻中途返回人员,并视火情大小尽量把人员向下疏散,火势太大时,着火层以上住户向上疏散。抢救组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关救护措施(如发现门后、墙角、楼梯、窗户等处又被困人员必须及时抢救疏散)。

  2、电梯迫降首层,安排人员看管,火情发生时禁止使用。

  3、治安组制止与灭火抢险无关人员(包括业主)进入火灾现场,被疏散出来的人员集中在一起,保护他们的安全及抢运出来的物资,事件后要保护现场以便消防队查明起火原因。

  4、中控室接到电话时,一定要问清楚起火的具体位置以及周围火灾的形式,同时向指挥中心汇报,由指挥中心采取营救措施。广播词:尊敬的各位业主、施工人员,现小区某某地方发现火情,情况并不严重,为了您的安全,请您配合物业工作人员的指挥,安全有序的撤离火灾现场。并告诉被困人员的自救方法,如湿毛巾捂住口鼻可以防止窒息,用湿被子可以冲出火灾区,用绳条或被单接成条,可以从窗户逃生。

  5、总结工作:应从本次演习中找到不足,修改演习组织实施组织方案,进一步完善消防应急措施,从而达到灭火实战能力的增强。

  九、演习所需物资、装备:

  1、汽油5升、铁桶2个、木材若干。

  2、防火服7套、消防头盔10个、急救箱2个、白纱布10卷、红药水2瓶、担架1副。

  3、灭火器10具、消防水带5盘、水枪5支、安全绳2条、绝缘手套10双、防毒面具10副、喊话器2个、毛巾20条、汽油10升、铁桶2个、木材若干

  4、横幅2条,小区悬挂使用。

  5、照相机一台、对讲机10部,现场使用。

  十、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各项消防规定。

  3)演习人员必须正确对待,严肃认真,确保秩序、维护安全及真实性。

  4)组织实施组织方案过程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分工明细。

  物业消防安全宣传月策划方案2

  为提高全体职工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过好工、团生活,经工会、团支部研究决定,拟于×年11月8日举办“消防安全知识竞赛”。竞赛由工会、团支部联合举办。活动方案如下:

  1.比赛日程安排:

  11月8日(周五)为竞赛日。

  2.参加人员范围、分组:

  全体职工均可参加

  分组:共分四组。

  第一组:综合处、财务处、工程处、餐厅

  第二组:物业处、水暖部

  第三组:物业处、电力部

  第四组:治安办

  处长或部门经理任领队,每支参赛队3名选手,至少一名女同志。

  3.竞赛评委

  评委会主任:

  评委:

  4.竞赛试题范围

  《消防安全知识竞赛题库》、《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司炉工规章制度》、《电气安全管理规程》、《水暖工程施工维修手册》、《焊工应知应会问答》、《电梯、自动扶梯安装检测与维护管理》

  5.比赛形式

  比赛采用抢答赛形式。分为个人必答、集体必答、抢答等。

  个人必答题:每人答2题,每题10分。

  集体必答题:每组5题,每题20分。

  抢答题:共设12题,每题20分,答对一题得20分,答错扣10分。

  若抢答题答完后,仍有两队得分一致,则比赛加试题,每题20分,直至分出胜负为止。

  现场观众参与题,答对有纪念品。

  6、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一名,上场选手每人500元标准。

  其余三个小组为优秀奖,上场选手每人200元标准。

  设小组奖一名,获一等奖的小组每位组员100元标准。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8

  1、编制目的

  为防止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出现火灾情况下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内有效地扑灭火灾、抢救伤员、疏散伤员和物资,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2、消防设施配置

  公司现有消防栓4个、干粉灭火器45个,按规定定期检测检修。

  办公楼:消防栓2个、干粉灭火器4个

  宿舍楼:消防栓2个、干粉灭火器4个

  车间:灭火器30个

  仓库:灭火器7个

  3、危险性分析

  电池行业人员密集,电器线路复杂,易燃易爆物品多,一旦出现火源易蔓延引起火灾早成群死群伤。

  电池厂库房内的电池的原料可燃易爆且数量多,各种电池的燃烧速度要比普通材料燃烧速度快得多。同时,由于电池短路有可能发生火灾和爆炸。车间生产线员工必须对电池要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

  火灾因素识别:电器开关、用电线路;电池短路;白电油的使用。

  4、应急组织机构及与职责

  设立事故现场指挥组、通信联络组、火灾扑救组、人员抢救组、物资疏散组、后勤保障组、警戒组。

  (1)现场指挥组:

  组长:

  现场指挥:

  主要职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对企业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消防知识;对消防设备和设施及时进行监测和更新,保障处于有效使用状态;当接到火灾报警后,迅速通知各组负责人,到现场按自身任务迅速施救;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2)通信联络组:

  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指挥组领导下,负责与消防、医院、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确保通信畅通、派专人在路口迎接消防等车辆。

  (3)人员抢救组:

  负责人:

  主要职责:对火场内被困人员实施解救或送至医院,听从指挥人员调动,不得擅自进入火区。

  (4)火灾扑救组:

  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指挥组的统一领导下,利用单位内所有的灭火设施灭火。

  (5)物资疏散组:

  负责人:

  主要职责:对火灾现场或有可能受到火灾威胁的火灾现场周围的危险品、价值较高的贵重物品进行抢救疏散。

  (6)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有关灭火、抢救物资的保障,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接待,以及灭火相关工作,如保护现场,接等有关人员,协助火灾前期调查等。

  (7)警戒组:

  主要职责:负责在火灾发生第一时间迅速指示无关人员撤出火灾现场。

  注:公司安全通道有两个,车间后门一个、和前台前门。

  5、应急响应

  (1)第一发现火情人员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报119和迅速组织灭火让火灾消灭于萌芽状态之中。

  报警要求:说明失火的具体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单位名称、失火物品名称、火势大小、火灾现场有无危险品、报警人姓名、报警所使用的电话号码。

  (2)现场值班员或负责人将火情通知指挥组总指挥(或其它负责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听从统一安排部署。

  (3)各组成员由本组负责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开行动。

  所有应急人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现场。在应急抢险过程中,本着“救人先于救火”的原则进行。参与抢救的人员要勇敢、机智、沉着,做到紧张有序,一切行动听指挥,有问题要及时上报指挥组。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9

  为全面加强元旦、春节、元宵节和“两会”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销毁处置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各类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层层压实各地属地管理、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相关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全面排查和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销毁处置和产品质量各环节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规范生产经营等环节安全行为,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全省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期间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经营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

  三、整治范围

  1.全省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零售店(点);

  2.全省范围内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治重点

  (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1.企业对标自查和“一企一策”改造提升工作落实情况;

  2.“三库四防”(药物总库、成品总库、危险品中转库和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达标情况;

  3.“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4.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

  5.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产品流向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6.化工原料存储安全管理情况;

  7.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完善及执行情况。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1.经营(批发)超标违禁烟花爆竹的;

  2.在许可范围以外地点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

  3.配送烟花爆竹车辆不符合相关标准的;

  4.超量向零售店(点)配送烟花爆竹成品的;

  5.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仓库安全设施、“四防”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及产品质量安全和流向登记情况等。

  (三)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1.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

  2.“下店上宅”、超量储存等问题整治情况;

  3.将烟花爆竹产品存放在经营许可范围外的场所;

  4.超规格、超范围经营和超量储存;

  5.销售来历不明或不合格产品。

  (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未经公安部门许可、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或违反许可事项,一证多运、超量运输和利用公共交通车辆贩运烟花爆竹的;

  2.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

  3.无证经营、零售和超范围经营零售烟花爆竹的;

  4.生产、经营、零售“假大空”产品和假冒商标、假冒产地的烟花爆竹产品。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即日起—1月31日)。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加强舆论引导,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安全燃放知识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二是抓好合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风险排查治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三是加强零售经营店(点)布局规划和许可管控。四是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制贩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二阶段(2月1日—2月28日)。重点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的安全监管: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检查抽查,持续深化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3月1日—3月31日)。重点加强专项整治“回头看”,以及零售经营店(点)烟花爆竹产品回收和储存安全等方面的监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行动措施,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各项管控措施落到实处。要切实压实县、乡(镇)两级政府“打非”责任,形成“打非”的强大合力,组织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应急管理部门及镇安办、村委会开展“拉网式”大检查,以“打非”推动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地、有关部门要突出烟花爆竹领域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一线操作岗位。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上做到查严、查深、查细、查实,不留死角,不漏盲区,对发现的风险隐患问题,要明确责任、明晰措施、明确时限,确保隐患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隐患,督促企业按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依法吊销企业许可证照,并给予经济处罚。各级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广泛宣传,群防群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销毁处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请市(州)安委办迅速将此方案传达到本辖区县(市、区)相关部门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于20xx年4月5日前,将本地区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省应急管理厅危化品安全监管处。联系人及电话:,,电子邮箱:@。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10

  为切实加强我市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预防和遏制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现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针对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中出现的飞线充电、违规停放、充电设施不足等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管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隐患排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展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劝阻和制止在小区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入户等行为。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要立即向属地消防、镇街等主管部门报告处置。同时,要制定严格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制度,电动自行车要与机动车分区停放、分类管理,同时要设置火灾报警、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做好日常维护。

  (二)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不足的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及业主委员会要在属地消防、住建、电力部门的指导下,规范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引进刷卡式、智能式等多种形式的充电装置,确保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在公告栏、电梯间、楼道等区域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宣传图以及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标识,引导业主养成良好的停放及充电习惯,不在门厅、过道充电以及将电动自行车带入电梯或户内。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31日前)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及联络人,建立具体详细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8月至11月)

  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在管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方面存在的问题。市住建局住宅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物业小区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开具整改通知书,及时跟踪督促整改。对于发现重点隐患的小区,整改后应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防止整改后出现“回潮”。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

  市住建局根据所辖区域工作实际,将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与文明城市创建、物业企业星级评价、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确保物业小区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治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加强与当地消防、镇街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实效。

  (二)加强督导问责

  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管理工作,对于未按规定履行整治职责、履行不到位或工作推进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应予以书面通报批评、红黄牌警告等处罚。对于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按时总结报送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机制,不断加强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切实维护物业小区消防安全形势。各物业服务企业每月17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至市住建局。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11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在全镇集中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方主体落实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安全管理体系。

  二、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

  对全辖区自建房安全进行排查整治,全面摸清自建房的建设合法性、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开展全面整治。

  (一)排查整治的重点区域。有关单位、安置区、集贸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开发区、景区范围内等周边场所和乡镇自建房。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房屋。建设年限较长、两层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于经营性的自建房(含生产性自建房,下同),砖混结构、使用预制板、增加楼层、改变承重结构、超负荷使用、挖掘地下室、改变功能布局的自建房,以及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和屋顶违规钢结构建设等自建房。

  (三)排查整治的业态重点。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如用于餐饮饭店、宾馆旅舍、KTV、私人诊所、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办公机构,以及用于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等经营性自建房。

  全镇范围内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依照《贵州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

  三、时间安排

  坚持“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步分类”和“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查改同步”的原则,有序推动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本次专项整治分为“全面普查、集中筛查、分类整治、建立机制”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普查阶段(即日起至20__年7月15日)。通过发动基层力量、组织技术力量、聘请第三方力量等方式,结合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对城乡自建房进行全数摸底排查,建立“排查台账”。

  (二)集中筛查阶段(20__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对排查出的用于经营性的、两层以上的、超大面积的、居住10人以上等重点自建房,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对风险隐患开展集中筛查和核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并督促进行整改。

  (三)分类整治阶段(即日起至20__年12月)。按照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原则,一栋一策,分步分类处置,并建立“整改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在20__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要在20__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实行闭环管理。

  (四)建立机制阶段(20__年12月至20__年12月)。根据排查出的自建房分布特点、问题类型,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制定分区域监管、分行业治理的长效机制,消除隐患存量、严控问题增量。

  四、工作措施

  (一)持续开展“百日攻坚”。按照《龙里县自建房安全隐患百日攻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试行)》时间节点要求,以涉及公共安全、三层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于经营的自建房为重点,持续开展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动员发挥基层干部、行业监管部门的力量,采取“扫街”的方式,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地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撤离、疏散人员、设立警戒,并开展整治,确保在8月底前全面消除本辖区重大安全隐患。

  (二)开展自查、普查、核查、抽查、督查“五查”联动。对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内容和标准,结合信息化手段,社区(居委会)逐栋逐户组织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各村(社区)组织人员逐栋逐户普查;镇级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对经营性自建房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逐栋逐户核查;镇级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机构对风险隐患进行抽查;同时做好迎检省、州、县级督查。通过“五查”,以村为单位逐栋逐户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稳控安全、跟踪整治、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三)加强行业督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市场监管分局、教育办公室、卫生院、民政办、文旅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民族宗教办、派出所、烟草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同步开展行业核查,重点对摸排出的利用自建房餐饮饭店、宾馆旅舍、KTV、私人诊所、民办幼儿园、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办公机构等经营性场所,按照行业归口,各自进行自建房安全性核查,对发现安全隐患的,督促房屋责任人整治消除,把好经营许可关。

  (四)开展集中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进行集中整治,特别是重大隐患问题,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对危险房屋设置警戒隔离措施,并按照《贵州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挂牌警示,发布危险告知书等,防止人员回住。根据排 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集中整治方案,明确集中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督促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整治,确保排查出的问题整治完成。

  (五)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前应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镇级明确专门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机构,村(社区)层面确定一个综合管理机构,综合负责农房建设管理,充实基层监管力量。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党政同责、分级负责、行业专责的工作机制。镇级成立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领导干部为副组长,城建办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建办,统筹抓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责任,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统筹协调推进。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行业归口,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和建立经营许可准入机制。

  (二)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要充分组织动员基层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排查,适当配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加大基层排查人员培训,强化技术支持保障。发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鼓励群众举报、投诉等发现问题隐患。同时,可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等工作。镇财政要安排排查工作经费,满足必要的工作经费支出。

  (三)强化执法打击。严厉查处自建房违法违规行为,发改、自然资源、城建、市场监督、综合执法等部门要严查自建房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及经营的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对违反规划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改建、扩建、加层,改变结构布局和用途,影响房屋安全性等行为,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严厉处理。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农村宅基地报批,落实一户一宅的农村住房建设要求。严格管控城市规划区自建房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巡检力度,注重发挥村(社区)作用,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增量。

  (四)强化督查调度。成立镇联合督导组,定期对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将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纳入各有关部门高质量考核范围和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建立周调度机制,各有关部门每周一前要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告、报表(附件2、附件3)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联系人:杨秀磊;联系电话:)。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调度、通报、约谈及问责制度,对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提请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依据有关规定按程序报请严肃追责问责。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通过媒体、广播、宣讲等多种形式,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12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素质,预防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保证建筑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二、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项目“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与环境管理部。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项目部树立“安全生产,预防为主;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到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和相关专业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项目部根据局及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切实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做好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抓好冬季取暖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

  3、掌握信息,及时上报。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项目部及时如实上报,将事故情况报本公司,并迅速组织开展救援。

  四、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措施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仓库、加工区、食堂等。

  (二)整治重点

  1、设施方面:消防水源是否可用,消防设施是否缺少、损坏,冬季保温措施是否完善,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消防设施是否全覆盖。

  2、场地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等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通道是否通畅。

  3、住宿方面:用电设备布局是否合理、规范,电线、管线是否老化,人员用电是否规范。在宿舍内是否使用电暖气、电磁炉、小煤炉、大功率加热器等。

  4、食堂方面:用电是否规范,煤气罐、输气管是否符合防火要求,食堂搭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场所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是否配置、有效。

  5、施工现场方面: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经过岗前培训;动火作业是否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是否采取接火措施、施焊地点与可燃、易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临电使用是否规范,外电是否采取保护措施,临电电路是否安全,漏电保护器是否匹配、灵敏,闸具、熔断器是否匹配,安装材质是否合格等。

  6、仓库:仓库的.搭建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设置专用仓库,并分类存放,仓库内用电是否规范,有无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用电设备及取暖设备;仓库内消防器材是否配置、有效。

  7、资料方面:进场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是否有教育及交底记录。临电巡检记录、消防日检记录、消防验收记录、临电验收记录是否齐全、属实。

  五、工作措施

  1、编制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及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建立消防组织机构。

  2、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明确要求及标准。

  3、进行全面的消防专项隐患排查,并对所查出问题定责任人、定时间、定措施,编制销项清单逐条逐项的进行严密排查整改,务求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指派专人进行消防日常管理和每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认真填写检查纪录。

  4、开展消防专项培训活动并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采取在施工现场悬挂横幅和标语,张贴安全宣传贴图、设置安全宣传专栏、发放安全教育材料等多种形式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力求加强工人消防安全意识,从根本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5、分区域对项目各分包工人组织消防演练,讲解应对措施、灭火方法,及火场逃生常识切实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6、针对消防安全整治专项活动阶段所作工作进行归纳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

  六、具体工作安排

  20xx年12月4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

  1、工作准备阶段(20xx年12月4日至12月6日)。

  项目部结合现场实际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张贴宣传标语或图画,完善施工现场消防物资配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

  2、工作实施阶段(20xx年12月7日至20xx年12月11日)。

  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带头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整改责任人,开展火灾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及紧急救护措施的宣传教育。

  3、总结上报阶段(12月12日至12月15日)。

  认真总结火灾防控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保证工程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13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做到全面覆盖、不留盲区。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整治存量风险、严管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在20xx年完成的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基础上,以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全面彻查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对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完善相关制度,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百日攻坚。到20xx年9月底,按照国家部署的“百日行动”要求,全面完成全市范围内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在“行政村集体土地上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全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结合“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对前期排查整治工作查漏补缺,对其他既有建筑进行“回头看”排查。把新发现的建筑隐患信息分别纳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系统”,先急后缓,有序分类实施整治。

  (二)整治存量风险。到20xx年6月底,全面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同时结合我市实际,调整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三年整治计划,针对原隐患清单内和新发现的用于经营用途的自建房,提前开展整治工作。另外,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力争到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行政村集体土地上有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整治工作,力争到20xx年12月底完成全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严管变量风险。加大对在既有建筑上擅自拆改主体结构、增设加层(夹层)、开挖地下空间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并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改造、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四)遏制增量风险。农村新建自建房原则上不得超过3层。改作经营用途的自建房、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改扩建工程(包括装饰装修工程)全面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建立防范和处置自建房安全隐患制度,确保新增自建房质量安全。

  三、彻底排查风险隐患

  (一)排查内容。各地要对本辖区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排查要逐户逐栋,包括农村自建房辅房及廊道等,突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的自建房。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改造、使用等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同时,其他既有建筑按照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一并开展“回头看”排查。

  (二)排查重点

  1.居住用途改造为生产经营等公共用途的自建房,如将一般住房改为饭店、民宿、农家乐、商铺、棋牌室、浴室、私人影院、密室逃脱、剧本杀、电竞馆、家庭旅馆、小作坊、简易生产用房、承办红白喜事等房屋或者场所;

  2.各类“住改商”的房屋(将建筑物中某专有部分由居住性用房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房屋),尤其是临街底层“破墙开店”的房屋建筑;

  3.改建加层、野蛮装修、破坏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以及经营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

  4.频繁转售、转租、转包或频繁装修改造的宾馆、酒店(饭店)、茶社、网吧等经营性场所;

  5.学校、医院周边频繁周转的二手房、频繁易手的学区房(门面房);

  6.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尤其是10人以上人员密集场所;

  7.位于小城镇、城乡接合部用于出租,尤其是群租的自建房;

  8.农村3层及以上、用作经营类(包括用于出租)、10人以上人员密集、改扩建的自建房;

  9.1980年及以前建造仍在居住的老旧农房、村民自发经常性聚集议事、娱乐活动的农户房屋;

  10.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者租用的房屋,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已开复工企业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11.全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及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中已排查出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风险的房屋建筑。

  (三)排查方式。各地要通过产权人自查、镇(街道)排查、专业技术力量参与、部门监督核查,逐户逐栋采集信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对经营性自建房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排查,以保证排查结果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不得恢复经营。

  四、彻底整治风险隐患

  (一)确保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恢复营业前消险。对因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停业的经营性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恢复营业前必须完成隐患整治,并组织开展验收,确认房屋结构安全、符合消防相关要求以及满足营业前必须的许可条件等后,方可恢复经营。对排查发现结构存在坍塌风险、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立即停用,疏散建筑内和周边的群众,迅速封闭处置,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无法进行加固整改的,该拆除的依法拆除。

  (二)实现D级危房住人动态清零。房屋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必须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安全围挡。要引导D级危房内的居民投亲靠友或者租住、借住其他安全房屋。对确有困难的,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可以因地制宜使用安全的集体用房解决临时居住问题。对已采取管理措施的D级农村空关房,督促尽快采取工程措施整治。

  (三)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推动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城市更新行动中,有隐患的地方先更新、先改造,要把“城中村”和成片C、D级危房的改造作为重点。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建筑、老旧建筑、群租房等,根据风险等级、人员密集程度、产权关系等情况,科学分类确定整治方案。属地政府要组织开展对隐患建筑的分析、鉴定、整治和验收工作,实现清单管理、动态销号。

  (四)结合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持续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中,要优先及时改造有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已鉴定及新增鉴定为C、D级的自建房,各地应建立县、镇、村三级危险房屋台账,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落实主体责任,依据鉴定意见制定整治方案,结合实际采取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选址新建、拆除等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完成验收工作。

  (五)清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的清查力度,对未依法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擅自改变用途等行为,要按照“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定期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

  五、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住房经营性用途准入管理。加强对经营用途住房各类许可管理,产权人(使用人)利用住房从事经营的,应当在使用房屋或营业前,取得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时,应当提醒申请人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建立完善准入经营通报机制,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将住房用作经营场所的市场主体相关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推送或者函告经营场所所在地镇(街道),由其负责核查。经核查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镇(街道)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识,责令产权人(使用人)限期改正。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经营用途住房未依法取得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或者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健全房屋隐患动态发现机制。产权人(使用人)发现房屋异常情况,应当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撤离并主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消险解危。发挥村(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物业人员、综合执法人员的前哨作用,通过日常巡查以及建筑装修垃圾、施工噪音等线索,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装修改造行为并向镇(街道)报告。镇(街道)应当建立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项目综合受理窗口,扎口管理、分类处置有关信息。属于镇(街道)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处置或者交办,其他应当及时上报属地政府所明确的主管部门或者授权单位。村(社区)网格员应定期对已清人的D级危房加强巡查,避免村民(居民)返回居住;加大极端天气安全应对预警落实,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的最后一米。各地应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经查实的,予以适当奖励。

  (三)加强房屋改扩建管理。各地应当健全改扩建和装饰装修活动管理制度,细化立项、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全过程管理要求。住房改造用于经营性用房的,必须符合《徐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建筑结构、消防、抗震等方面的要求,不得改变承重结构和降低消防、抗震条件。对于确需改变承重结构或者消防、抗震条件的其他房屋,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设计、施工、验收,确保改造后符合安全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加强自建房新建翻建管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地要压紧压实农房建设管理责任,新建、翻建农房应当按照“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要求,依法依规申请办理宅基地用地手续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在城镇规划区的从其规定)。积极探索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宅基地审批等环节,将农房安全作为部门联动管理重要因素。产权人可选择使用政府部门提供的图集或者委托专业人员(单位)进行设计,鼓励委托具有资质的企业或者具有相应技能的乡村建设工匠施工。产权人对农房质量安全负总责,承担建设主体责任。农房设计、承建人、材料供应等单位或者个人分别承担相应的质量和安全责任。镇(街道)要加强对农房建设审批、竣工验收的服务和指导,引导农民依法依规申请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五)加强房屋鉴定检测管理。主管部门要加强鉴定、检测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鉴定报告备案制度,开展鉴定报告的质量监管,监督指导鉴定、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鉴定报告的出具应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并由鉴定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按各自职责签字,其中报告审定人应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计算书加盖签字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章。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其出具的报告终身负责,严禁出具虚假报告。

  (六)推动房屋安全信息共享。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救援、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数据共享。各地政府应当建立房屋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和流转处置机制,实现房屋安全隐患线索及各类许可信息部门间共享共用,探索建立隐患建筑公开制度,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信息向社会公布。对于尚未完成整治的隐患建筑,应在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中予以载明,不动产统一登记时做好协同配合,在房屋出租、出售、抵押时保障利益相关人知情权。探索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参照市级建立相应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

  (二)压实各方责任。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及时告知使用人房屋安全状况。开展经营活动的产权人(使用人)承担房屋安全使用主体责任。地方党委、政府要落实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属地管理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协调、具体抓落实。各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管理好所属产权和使用权房屋,归口管理行业监管范围内房屋。落实好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施闭环管理。

  (三)加强支撑保障。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各地要明确专门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机构,镇要明确乡村建设(农民自建房)综合管理机构,履行宅基地管理、农房规划许可、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强化农村房屋安全管理。要加强专项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治安维稳等工作。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用于隐患排查、安全鉴定、技术服务等。

  (四)强化督促指导。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要求,将房屋安全列入对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适时开展督导。对房屋日常使用人数大于10人的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安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各地要加大对辖区内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督促、检查、问责力度,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张贴宣传海报、发放房屋安全使用手册、社区普法、公益讲堂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提高产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要深入开展自建房选址安全、结构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以及“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等安全常识科普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14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全镇范围内所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加强房屋安全管理。

  二、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

  1、分类登记统计。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动员部署,以村为单位,

  各村结合实际,全面动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结合相关部门已有数据,对本村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登记统计,摸清区域内房屋底数及房屋责任主体、类别(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20xx年11月28日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基本信息摸底工作;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系统录入工作。

  2、重点排查。调配力量参与排查,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进行安全性评估,形成最终排查结果。

  3、全面排查。在开展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根据初步登记统计情况,结合实际,对区域内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全面排查预计20xx年5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二)整治提升

  1、重点整治。各村(居)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xx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制定方案:各村(居)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以及各地简易鉴定规则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落实产权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

  建立台账:镇、村记录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全面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经营场所安全性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充实技术力量;培育和规范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工程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健全农村房屋建设规范标准,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镇政府成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镇直相关部门、村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排查整治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共同做好指导督促工作。各村要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成立机制,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纪律保障。各村、镇直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奋勇担当,以铁的纪律抓好工作落实,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3、强化技术保障。各村排查要按照统一排查标准进行,县住建局负责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各村、镇直有关部门在此次整治排查中,要注重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推动解决疑难问题和重大矛盾。

  4、强化长效管理。坚持疏堵结合,既要保障房屋安全、治理有效推进,也要合法合规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规划设计引导等制度,加强源头防范。

  5、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广泛发动,正确引导舆论。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引导群众特别是房屋业主提高房屋建设和使用的质量安全意识,强调房屋业主承担经济、法律、治安等各项主体责任。做深做细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共同参与,共同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围。要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况,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15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确定具体范围,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排查内容。各地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3.排查方式。各地要组织产权人自查、部门和街道(乡镇)核查,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力争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开展“百日行动”。各地要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三)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各地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街道、乡镇等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市、县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成立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住房城乡建设部为牵头单位,成员由中央统战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电影局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严格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省级负责人名单报国务院安委会,抄送协调机制办公室。各地要加快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建设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的相关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化和旅游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电影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三)加强支撑保障。各地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追责。各地要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各级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和政府的督促指导,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协调机制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评估。

  (五)做好宣传引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广泛宣传,使社会各方面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

  各省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20__年5月31日前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送协调机制办公室,自20__年6月起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16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加快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法规,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对本辖区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在持续推进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学校周边、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医院周边、在建大项目周边、铁路道路两侧、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峡库区移民安置点、工业园区、工矿区、景区、安置区、古镇、老街、坡地建筑群、集贸市场、农家乐等区域,突出排查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各区县政府可根据实际确定具体范围,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排查内容。各区县要彻底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信息、审批手续、历史改造情况、改变用途情况、违法建设情况、结构安全状况等信息,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逐栋建立台账。

  3.排查方式。各区县要组织产权人或使用人自查、乡镇(街道)排查、部门核查,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住房城乡建设部《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

  力争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工作。

  (二)开展“百日行动”。各区县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点聚焦用作学校和幼儿园、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农资店、棋牌室、浴室、诊所、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影院、娱乐、养老服务等具有公共建筑属性的经营性自建房,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等级实施分类整治。要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工作要在20__年9月10日前完成。

  (三)彻底整治隐患。各区县要坚持“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分类处置”原则,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必须立即采取针对性措施,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巡查监测,确保自建房整治过渡期间的安全。

  1.建立整治台账。各区县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制定整治方案。各区县要落实属地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综合制定“一栋一策”整治方案,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3.实施分类整治。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整治的原则,对不具备合法手续、存在违规加层背包、擅自拆改主体结构等违规改扩建行为的经营性自建房,应责令产权人或使用人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通过安全鉴定确认安全状况,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拆除或者加固处理等措施以消除隐患。对年代久远的房屋,要通过安全鉴定确认安全状况,如不满足安全要求,应立即停止使用。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应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应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4.落实产权人或使用人主体责任。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产权人或使用人未按要求落实整治措施的,应依法强制执行。对以暴力、威胁、恐吓手段干扰排查整治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区县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乡镇(街道)等属地责任,发挥城市管理、村(社区)“两委”、物业管理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建加层、擅自变动主体结构、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依托乡镇(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进一步充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管力量,明确自建房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专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从事鉴定的机构应对出具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推动建立农村房屋规划建设管理使用制度,加快推进《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落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委,由市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县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区县级专项整治负责人名单报市安委会备案,并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要加快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确保专项整治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建设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和办公住宿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电影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民族宗教部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教育部门及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丧葬、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农村建新房未拆旧房处置有关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指导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未经规划许可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违法建设执法查处工作;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化和旅游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林业部门负责国有林场等职责范围内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强技术支撑。各区县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区县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要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专业机构要依法严肃追责。各区县要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四)加强经费保障。市、区县两级财政要安排本级政府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用于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鉴定、组织人员培训等工作,保障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五)强化督促指导。各区县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的督促指导,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查督办,适时对各区县“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评估,对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的进行通报。

  (六)做好宣传引导。各区县要利用网络、电视、广播、自媒体、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小区公示栏等进行广泛宣传,使社会各方面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和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的必要性、紧迫性。要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要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营造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17

  为加强街道管辖范围内出租房(以下简称“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建设“平安街道”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有效地改变街道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多、管理乱的现状,维护街道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整治范围

  街道范围内的`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

  三、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从2月5日至3月10日。

  四、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采取自查自纠和依法治理、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法,按普查登记动员部署、整治整改、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普查登记、动员部署阶段(2月5日至2月8日)。由街道办事处统一部署,各社区、工作片要组织村(居)委会对居民住宅区内的出租房开展普查登记,要逐户摸清房屋出租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出租房名册和帐。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在全面普查登记的基础上,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讲清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明确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职责和这次整治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整治整改阶段(2月8日至2月28日)。出租房内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出租人整改,各社区、工作片要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区域,督促帮助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各社区、工作片先逐户开展检查验收,街道再组织人员组织检查,对于验收达不到要求的,要重新整改。

  五、工作要求

  各社区、工作片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社区、工作片、村(居)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确定一名整治工作联络员。要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出租业主的法制观念,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火灾隐患严重、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出租房,要坚决予以停止出租。各联系领导及街道纪委要加强督查,对普查不全面,整改措施不力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18

  各村(居)委会:

  元旦、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强化监管,保障安全,按照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办范围内开展一次以“保两节食品安全、促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台帐登记及使用、加工制作和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等行为,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保障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整治时间:**年12月15日至**年2月15日。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包括全街办各类餐饮单位。重点为承接婚丧宴席、节日大型聚餐和“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点餐饮单位,各类宗教聚集活动用餐场所,农村家宴,奶吧、茶座、饮品店等五类餐饮服务场所。

  四、整治内容

  (一)强化许可管理,严查无证经营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法定条件经营。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严厉查处以不正当手段骗取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

  (二)落实索证索票,强化追踪溯源

  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专项抽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

  (三)突出整治重点,强化制度落实

  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持续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硬件设备是否运行良好,凉菜配制等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要求,餐饮具是否按照要求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是否有消毒记录,一次性餐饮具进货渠道是否规范,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对咖啡馆、酒吧、茶座的整治检查要同时突出差异性重点,认真核查其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贮存情况,对酒类、奶及奶制饮品、食用冰、果汁等冲兑用水和一次性餐具要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包括凉菜、改刀水果、现榨饮料等制作有无专间或专用区域操作,有无餐饮具消毒设施;有无水净化设施;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公示;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冷热分开、荤素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果盘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等;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四)发挥技术支撑,加大监督抽验

  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品种及重点风险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加大对餐饮具消毒,尤其是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抽验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完善措施,确保餐饮具消毒效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和评价,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五)健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

  制定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五、整治时间安排与主要目标任务

  (一)**年12月15日至**年12月25日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各村(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启动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方案排查自己辖区高风险场所和重大活动,确定工作重点,统筹安排部署,确保消除安全隐患,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二)**年12月26日至**年2月12日为整治检查阶段。

  各村(居)委会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餐饮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化餐饮加工环节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大对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监管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

  (三)**年2月13日至2月15日为总结阶段。

  各村(居)委会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2月10日前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形式报送至街办食药所,由食药所汇总上报县局。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增强意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村(居)委会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集中、聚餐次数增多及其他食源性疾病多发的特点,重在预防,科学监管,狠抓落实,做到早谋划、早动员、早安排。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监管措施,强化沟通协调,切实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二)排查隐患,突出实效。

  结合《**县**年“四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及《**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走过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着力排除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春节期间餐饮服务市场秩序,确保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

  (三)恪尽职守,处理迅速

  “节日”期间,各村(居)委会要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村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和组织人员奔赴第一现场进行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及时妥善处置,最大程度降低事故损失,努力减轻不良社会影响。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要进一步畅通社会诉求渠道,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居)委会要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健康消费观念。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的责任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倡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整治当中,形成人人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19

  20xx年3月13日,北碚区蔡家岗荣特物流有限公司仓库发生火灾;20xx年2月2日,双桥经开区重庆智伦电镀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两起火灾为仓库厂房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大,社会面造成较大影响。为进一步防范街道仓储物流企业各类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打牢“零事故、零死亡”目标基础,街道办事处决定开展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开展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防范水平,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街道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切实消除仓储物流企业在消防通道、防火分隔、违章搭建、“三合一”、消防设施、火源管控、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堵塞消防通道、占用防火间距。仓储物流企业在重点领域集中整治中严重影响消防安全违章建筑未完全拆除部分,厂房(仓库)之间堆放货物,导致消防车通道被占用、防火间距不足等问题;厂房内部随意分隔、堆放物资,导致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不足等问题。

  (二)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原丁戊类厂房(仓库)现改为甲、乙、丙类厂房(仓库)在使用;厂房改为仓库或与仓库、办公、住宿、厨房等多种功能混合,隔断未采用实体墙分隔,导致防火分区、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等不符合要求。

  (三)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建筑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严重不足或损坏;设有消防控制室的企业,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或值班人员不具备实际操作能力;原丁戊类厂房(仓库)现改为甲、乙、丙类厂房(仓库)在使用,未申报使用性质变更手续,未增加消防设施;分割式厂房(仓库)进行隔断后,导致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等不符合要求。

  (四)火源管控不到位。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套管保护,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厂区违规电焊、气焊、切割或者违规使用其他明火。

  (五)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未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未落实日常火源巡查检查、培训演练制度;分隔式出租厂房(仓库)未明确并落实统一管理人员以及各业主消防职责。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消防通道和违章搭建集中清理行动

  1.规范消防通道。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停车位、隔离桩等;查处占道停车违法行为;清理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影响范围内的绿化植物、高大乔木、电线杆、路灯杆、广告牌等障碍物;对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划线、注名并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增设监控设备。

  2.清除违章构筑、障碍物。依法查处并拆除厂区内使用聚氨酯泡沫板、木板等可燃易燃材料搭建的建筑物;拆除厂房(仓库)之间使用彩钢板、塑料板等违章搭建的构筑物;清理厂房(仓库)之间堆放的货物或杂物;拆除厂房(仓库)外墙及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二)开展违规生产经营集中整治行动

  1.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清查。依法查处丁、戊类厂房(仓库)擅自改为甲、乙、丙类厂房(仓库)在使用;依法查处厂房(仓库)内违规设置办公室、厨房等库室;依法查处厂房与仓库混用情况;依法查处并清除厂房(仓库)内违规住人情况。

  2.未履行特殊企业审批手续进行清理。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经营的工贸企业,但未履行生产经营、工艺环评审批(备案)等手续,责令停产停业;工艺流程、设备安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开展消防设施排查集中整治行动

  开展消防设施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对消火栓箱内水枪水带、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缺失的,督促立即增补;对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损坏的,责令限时整改并依法查处;对消防控制室每班持证上岗人数不足2人,责令限期整改;对厂房(仓库)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

  (四)开展用火用电用气集中整治行动

  1.用电用气集中治理。对电气线路、燃气管线进行专业检查和检测维护,组织企业对电气线路、燃气管线自有部分和管道井开展全面自查。对敷设不规范的电气线路、燃气管线,要限时整改;对老旧破损的电气线路、燃气管线,要立即更换;对防火分隔被破坏的电缆井道,要立即恢复;对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违规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要立即清理;对超负荷运行的电气线路,要限时扩容;对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液化石油气的'行为,要依法查处。规范电力燃气设施、天然气燃烧器具的安装使用,开展电力燃气设施、天然气燃烧器具检查,督促更换老旧破损及超负荷的电力燃气设施和天然气燃烧器具。加强安全用电用气监测,增设智能化用电监测设备、燃气泄漏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

  2.危化品存储和违规动火集中清查。清理整治危化品储配场站规划选址不合理等问题;查处危化品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未进行审批就开展电焊、气焊、切割或者违规使用其他明火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开展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治理行动

  要求企业必须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组织企业产权单位、管理单位、租赁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提倡企业购买火灾公众责任险;配备专业电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微型消防站,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和消防宣传教育。

  五、工作步骤

  (一)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4月30日)。各村(社区)在辖区内对照整治范围开展全面排查。4月30日前,完成排查登记工作。同时,按照“边排查边整改”原则,对发现的隐患原则上做到即查即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上报街道应急办,由街道制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依法予以处理;要综合采取约谈责任人、关停整顿、行政处罚等刚性措施,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二)检查总结阶段(20xx年5月31日前)。街道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各村(社区)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针对易发隐患采取长效管理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抓整治。各责任单位要对排查整改情况,实行每周研判;对问题严重、整改难度大的企业,由责任领导挂牌督办,确保整治到位。要按照“一张网”网格责任划分,实行分片包干、抄底式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规范建档备查。要督促仓储物流企业主体责任,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提升自防自救能力,消除单位安全隐患。

  (二)广泛发动抓整治。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其他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火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争取广大企业主的理解支持,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仓储物流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要加大曝光力度,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三)严厉惩戒抓整治。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结合实际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对仓储物流企业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20

  根据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濂溪区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濂消专委[20xx]13号)文件要求和区长盛炜、区委常委唐建宇同志关于物流园区、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决定联合部署开展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负责对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内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仓库、涉氨制冷仓库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二、目标任务

  摸清辖区物流园区、物流仓储场所危险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仓库、涉氨制冷仓库集中区域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底数、基本情况,存储物品种类、数量及危险性,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大力推行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严格仓储货物清单化、台账化动态管理,杜绝超范围储存、超量储存和违规储存,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有力促进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整治内容

  1、是否按要求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管理制度。

  2、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仓储场所,当事人在订立相关租赁合同时,是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3、是否落实仓储货物清单化、台账化管理制度。

  4、是否通过消防合格验收手续。

  5、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

  6、是否组织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7、是否按要求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或微型消防站,并制订实施日常训练、执勤战备、队伍管理、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

  四、职责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局各有关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要共同加强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对仓储货物严格实行清单化、台账化管理,实时动态准确掌握货物信息,并开展内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工贸股、城东分局、危化股负责对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内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仓库、涉氨制冷仓库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仓库场所不予许可。对检查发现存在突出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移送公安、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1月25日)

  根据辖区和行业监管领域实际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时限要求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部署发动。

  (二)自查排查阶段(20xx年11月26日至20xx年3月31日)

  局工贸股组织对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内的涉氨制冷仓库仓储企业场所开展一次集中约谈。各有关股室督促园区和企业对照本方案和《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xx)要求,对下级公司及所属仓储、中转、配送网点进行自查自纠。各有关股室要对本辖区、本部门负责领域内的物流园区、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三)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4月1日至12月底)

  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工贸股、城东分局、危化股、火灾防治管理股组织对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内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仓库、涉氨制冷仓库仓储企业场所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及时督促整改消除;短期难以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死看死守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及时提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

  各有关股室要认真总结联合检查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及经验,并及时上报总结,适时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治效果,确保各类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对违法物流仓储企业场所依法处理,对非法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坚决予以取缔。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局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桂凯任组长,成员:城东分局、危化股胡继强,工贸股朱涛,火灾防治管理股杨平。办公室设在火灾防治管理股,由杨平兼任办公室主任,海啸负责与有关股室对接,并将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整治。各有关股室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作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点内容,统筹推进,加强调度。要重点纠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装卸操作、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等突出问题,特别要对场所违规住人问题进行严格排查清理,坚决防止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推动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立条块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巩固完善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执法等机制,确保物流行业消防安全环境有效改善。同时,要发挥快递员走街串巷、进家入户的优势,加强物流消防宣传平台建设,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有关股室要明确一名股室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报送,联络员名单、工作方案及相关动员部署情况于11月24日前上报至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3月31日前上报全区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消防安全情况统计表、全区物流仓储企业场所消防安全情况统计表、全区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措施清单,之后每季度首月的第5日更新上报上季度整治情况。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21

  ____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来临,为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全区人民过上一个祥和、欢乐、放心的节日。按照市工商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____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时间

  根据市局安排,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月__日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二、专项整治目标

  ____年的"双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元旦和春节,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双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消费量大,监管任务特别艰巨。我们要结合辖区实际,采取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检查、跟踪督导和明查暗访等形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狠抓食品安全法的落实,把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保障节日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三、全力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切实保障“双节”消费安全

  (一)强化重点食品品种监管。继续加强与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且消费量大的乳制品、生鲜肉、肉制品、水产品、蔬菜、小麦粉、散装食用油、儿童食品、酒类、糖果、糕点和小食品等重点品种与饮料、水果、调味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其他节令食品品种的监管力度,增大质量抽查监测的覆盖面,加强快速检测,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及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

  (二)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农村及城乡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庄的食杂店等重点区域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围绕地域性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针对小规模、大群体性质的地方特色食品加工销售集中区域、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及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年货市场等"两节"期间食品主要消费场所,实行驻场制,突出流通环节源头监管,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排查、提前整治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重点经营者监管。继续督促食品销售者依法自律守法经营,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户和高知名度食品的监管;加强对隐患较多,容易出问题的小食杂店、小食品摊点的监管,大力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全面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问题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自觉维护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的合法权益。继续按照省局确定的"以点带面、逐批巩固、循环推进、全面落实"的思路,采取教育与处罚并重的方法,根据不同食品销售者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合理分类,科学设置巡查周期,适度增加检查频次,大力开展食品销售者建立落实自律经营制度执法检查。对拒不建立相关制度的,依法责令其停止销售,直至依法吊销许可证;对落实不到位的,加强督促指导和规范。使落实自律制度成为所有食品销售者坚持经常的自觉行为,逐步实现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由初步建立到基本规范、由部分落实到全面巩固的目标。

  (四)继续加大监测力度,打击不合格食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和区工商局食品安全年度抽检计划,列出"双节"整治期间抽检任务,组织开展抽检工作。一旦发现销售不合格食品的',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五)继续加大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整治力度。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总局文件精神,按照市局下发的实施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经营者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切实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监管执法科负责牵头,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认真分析研究本区域节日市场监管的工作形势,全面梳理排查影响市场安全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逐一研究对策,认真做好应对各种情况的工作准备。

  (二)密切协作配合。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加强案件协查和联合执法,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加强机关内部的协作配合,分工负责,建立协作和协调机制。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宣传工作。双节食品专项整治期间,区局将组织联合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两节"期间,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水产品、食用油、儿童食品、糖果质量等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督,协助工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充分发挥_____和一会两站作用。充分发挥_____申诉举报和“一会两站”作用,及时解答、受理、分流和督办“两节”期间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申诉举报数据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采取控制措施,坚决消除隐患,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五)做好应急事故处置工作。"两节"期间要认真执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安排好节日值班,搞好工作衔接,保证每天__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工作准备,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管委会和上级部门报告,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绝不允许瞒报、漏报、迟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延误事故处理。

  (六)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加强信息反馈,由监管执法科及时报告工作情况,__月__日前向市局上报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自__月__日开始,每周五中午十二时前,要将本周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上报市局,每月_日前上报一次《“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整治工作结束后,于____年_月_日前将书面总结和电子文档一并报市局消保科文件夹。

  联系人:

  联系电话:_______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2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深刻汲取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__—20__年)》和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__年2月底,在红旗地区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排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明显消除红旗地区重点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大力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各社区要持续对辖区内车辆通行主街道、主支巷道进行排查,每月至少排查两次,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路段,临水临崖和易结冰易塌方路段,交通标志线和交通安全设施严重缺乏的路段,并根据排查结果填写《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及时将统计表上报办事处安监站。安监站要汇总各社区上报的《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积极向区级相关单位上报排查处的安全隐患。

  (二)大力营造排查整治工作氛围。各社区要充分利用辖区内资源,通过电子屏、微信公众平台及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内容和措施,引导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力实施,取得实效,红旗办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办安监站办公室,街道办安监站站长关正宏同志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要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认真开展宣传、排查和上报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全力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工作,做到“工作实,情况明,资料全”。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按照省、市、区相关部门部署要求,街道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各社区要深入一线,做好工作落实和资料留存。

  (三)加强值班,灵通信息。各社区,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领导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有事情,能够第一时间上报,杜绝瞒报、漏报,确保红旗地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23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建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按照“一个全覆盖、两个一律、三个结合”(一个全覆盖:对所有存在风险隐患的房屋排查整治全覆盖;两个一律:对自建房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一律检查到位,对经营性自建房和公建房的业态、历史沿革和结构变化一律查清楚;三个结合:排查工作队伍做到领导干部、村居工作人员、专业人员三结合)工作要求,对全市城镇所有房屋建筑及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特别要加强地下层打通隔墙形成大商业空间的房屋排查整治,结合燃气安全、消防安全、防洪排涝、拆违治违等工作,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风险隐患。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县区、各园区要对辖区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中村、老旧小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安置区、疫情隔离场所、学校医院周边、工地周边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2.排查内容。各县区、各园区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3.排查方式。各县区、各园区要组织产权人(使用人)自查、镇(街)村(社)核查、县级复核,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对县区排查情况开展市级督导检查。运用陕西省城乡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

  4.排查安排。20__年7月底前完成产权人(使用人)自查、镇(街)村(社)核查和信息采集,并录入信息平台。20__年8月上旬完成县级复核和市级督导。20__年12月底前对排查信息进行复查确认,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开展“百日攻坚”行动。

  各县区、各园区要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排查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攻坚”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守住安全底线。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要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20__年8月15日前,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各县区、各园区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一户一策”“一栋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镇街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汛期、冻融等特殊时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市县设立投诉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性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典型违法案例要公开曝光。

  4.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各园区要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明确和强化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镇街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建设,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汉中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信访局、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市供销社、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县级领导参加工作专班,并选派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

  各县区、园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要加强统筹协调,县级“四套班子”要齐上阵、合力攻坚、分片包抓,推动专项整治落地落实。各县区、各园区要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根据专项整治工作需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做好协调、技术业务指导,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等工作,及时汇总通报各县区、各园区工作进展情况,管理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市纪委监委负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全程监督检查。市委宣传部负责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指导职能部门和新闻媒体做好专项整治有关宣传工作。市委网信办负责全市自建房网上相关信息监测和报送,对相关职能部门确认的有害信息进行协调处置。市发改委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负责指导各县区、各园区对在自建房内设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排查整治。市工信局负责全市工信系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民宗局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市公安局负责全市公安系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民政系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在自建房内开展养老和民政行业主管社会组织的经营活动进行排查整治,配合相关社团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社会组织经营活动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作。市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涉及城乡房屋安全的规章和制度,对整治工作中具体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建议。市财政局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负责地质灾害易发区灾害风险评估排查,指导各县区、各园区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配合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做好违法建筑清查整治工作。市城管局负责国有土地违法建筑的清理整治工作,负责临街建筑物阳台、窗外等堆放、吊挂物体的管理,以及占用城市公共空间设置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行业汽车站场及国省干线公路收费站、超限检测站、养护设施、服务区等交通运输领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非国有土地违法建筑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制定相关整治措施,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市商务局负责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文旅局负责全市文旅系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在自建房内开展文化旅游经营活动进行排查整治;负责指导相关文保单位做好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卫健委负责做好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县区做好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督促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会同行政审批局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市体育局负责全市体育系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在自建房内开展经营性体育活动进行排查整治。市信访局负责做好涉及专项整治有关信访处理。市智慧城市建设局负责配合做好信息平台建立和运维相关保障工作。市供销社负责并指导全市各级供销社做好机构内自建房安全管理。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人员密集场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配齐消防设施器材、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强化支撑保障。各县区、各园区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严肃追责。要将信息平台建设运维统筹纳入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省市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给予支持。

  (四)建立“四清一责任”机制。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逐一明确整治责任、时限和预案。抓住“谁排查”“谁鉴定”“谁整治”“谁核验”四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房屋底数、排查鉴定、隐患整治、核查验收四个“清单”,分级分部门签字确认,建立“责任闭环”工作体系,实现自建房底数清、鉴定清、整治清、核验清。

  (五)强化督促指导。市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成立15个专项督导组包抓督促各县区、园区,采取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形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评估,各县区、各园区要加大对镇街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发现典型树立标杆,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督促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推动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

  (六)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区、各园区要广泛开展宣传,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要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要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强化风险预警和线上线下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保持社会面总体稳定。

  各县区、各园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于20__年6月10日前,将各自实施方案报市工作专班,“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每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每月报送。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24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迅速的行动,压紧压实责任,全力开展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彻查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基本原则

  1.明确主体,压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规定,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产权人、使用人严格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

  2.全面动员,群防群治。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组)纵向要全面动员部署到位,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横向要全面宣传动员到位。广泛发动专业技术人员、居民群众等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排查整治。

  3.全面排查,立查立改。通过产权人、使用人自查,部门街道乡镇核查和第三方机构专业评估鉴定相结合的方式,逐一入户,全面摸清自建房情况,从快从严处置隐患,加强监管,督导检查,立查立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4.分类处置,依法整改。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进行分类处置,依法依规开展整改。对存在结构坍塌风险、威胁公共安全的自建房,要立即停业停用,并疏散建筑内和周边的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无法进行加固整改的,该拆除的要依法拆除。

  二、工作目标

  (一)目标任务。针对昆明市自建房粗放发展,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隐患较多、存在系统性安全风险的实际,全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排查整治范围。基于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前期工作,充分利用有关信息平台和数据成果,以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为重点对象,对农村自建房、城镇自建房开展排查整治。

  1.突出重点区域,聚焦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综合交通枢纽周边、旅游景区、工业园区、集贸市场、铁路国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建大项目周边、地势低洼、靠山临河等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2.突出重点场所,聚焦农家乐、宾馆、饭店、民宿、教育培训、厂房仓储、养老和儿童福利、交通场站、电影院、酒吧、网吧、洗浴、棋牌室、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疫病集中隔离、社区办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多种混合设置等人员聚集、多种风险交织叠加的自建房。

  3.突出重点房屋,聚焦昆明主城区城中村90年代前后建成的3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以及违法违规改扩建和存在突出火灾风险的自建房。

  (三)排查整治内容。重点围绕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3个方面,全面摸清全市现有自建房基本情况。

  1.审批程序方面。房屋建设无正式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建筑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寿命;擅自改动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房屋用途改变后,不满足新使用功能的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各类经营性自建房未经安全性审查、未经经营许可、证照不全,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虚假等情况。

  2.实体安全方面。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建筑面积,违法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野蛮装修,失养失修严重、主体承重结构受损等存在质量和使用安全隐患;房屋主体结构及附属构件(设施)有倾斜,承重墙体、梁柱等部位存在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边场地出现明显沉降、开裂等现象;房屋建在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区域等情况。

  3.消防安全方面。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搭建、装修,消防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餐饮企业等未安装燃气泄漏截断报警装置;燃气管网老化、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道;存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在室内(楼道、门厅)停放充电;液氨制冷剂的冷库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合用;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实行防火分隔;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健全、未落实等情况。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依据专业评估鉴定结论,按照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一般安全隐患(蓝牌警示)进行分级分类、划定安全区域、设立警示标识。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及时采取拆除、局部拆除、修缮加固等整治措施,消除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

  昆明主城区不得再新建自建房,农村自建房建设纳入规范管理,加大对违法建设、违规经营及监管缺位、执法失严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随意加层、违法违规改扩建、擅自改变房屋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对顶风作案、屡教不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遏制自建房安全隐患增量。

  三、工作安排

  昆明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分为百日攻坚和巩固提升两个阶段:20__年5月4日—8月15日为百日攻坚阶段,8月16日—12月31日为巩固提升阶段。

  (一)全面动员(20__年5月4日—10日)。各级党委政府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惨痛教训,以及全国、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成立专业技术专家组,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开展业务培训,全面启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二)全面排查(20__年5月4日—6月20日)。按照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镇排查—县级复核的流程,街道(乡镇)倒排自建房排查计划,动员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同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及志愿者依据《云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手册》逐一入户调查,逐户逐栋建档造册,建立自建房排查数据库,形成自建房初步判定安全隐患清单。市、县(市)区、街道(乡镇)有关部门联动,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等机制手段,同步加大对自建房安全隐患线索的收集,加大违法建设和违法审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正在实施改扩建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建设,坚决打击随意加层、违法违规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市)区组织相关部门对自建房排查数据和安全隐患清单进行复核;对基层排查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组织专家同步进行现场评估分类,挂牌标识警示,提出处理措施建议,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评估结论和处理意见报县(市)区领导小组研判。

  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和经专家组现场评估认定为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的自建房,街道(乡镇)督促产权人、使用人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结论和处置意见进一步完善档案信息,并按鉴定机构处理建议立即进行分类处置,确保危房不住人、不营业。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6月20日前全覆盖完成自建房排查,做到应查尽查、应评估全评估、应鉴定全鉴定;依据排查评估鉴定结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分类处置,做到隐患实时监控,确保重点房屋安全风险处于重点监管之中。

  (三)全面整治(20__年6月20日—8月15日)。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通过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综合施策,做好群众工作,动员引导产权人、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限时主动进行整治;危及公共安全时,立即停业停用并开展整治,如产权人、使用人拒不配合整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进行强制整治。对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离人员、拆除危房;对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离人员,采取加固等措施;对一般安全隐患(蓝牌警示)的自建房,采取修缮等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采取停止营业等管控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经营活动。整治工作要落实责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治全覆盖,形成闭环管理。

  针对居民现居住的自建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没有其他居所的情况,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可统筹利用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房源,作为过渡性周转住房。针对属于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且短期不能全面启动拆迁改造的城中村自建房,要立即动员居民搬离,做好房屋调查和资料保全,拆除相应房屋,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统一做好后续安置补偿工作。

  (四)巩固提升(20__年8月16日—12月31日)。在全面巩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成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存量安全隐患全面清零,同时严控增量。规范自建房的管理,将3层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总投资30万元以上的自建房,以及拆迁安置区房屋全面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严格实施规划审批管理,将规划管控和安全监管有效衔接起来。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严格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经营性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的前置条件,对经营性自建房定期开展安全鉴定。加快建立完善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网格化动态管理机制,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巡查发现机制,发挥街道、城镇、村、社区、物业企业作用,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加大违法建设和违法审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施工队伍监管,依法打击无资质或借用资质违法违规承揽工程的行为。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施工,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昆明市农村住宅宅基地的相关管理办法,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制定昆明市自建房规划建设审批管理相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制定昆明市自建房质量安全管理的流程和措施,于20__年10月1日前出台有关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自建房安全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按照“市级统筹推动、县级组织实施、镇街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建立专项整治领导机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市级成立市长任组长的昆明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需要组建工作专班和联合督导组。

  (二)强化部门联动。衔接国家、省级工作机制,市、县两级由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应急管理三个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教育体育、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消防等相关部门,建立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会商会办机制,每周开展工作调度,指导下级部门开展工作,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管理责任,以及自建房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

  (三)强化技术保障。根据《云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手册》等技术标准,市级层面统一全市技术标准,成立市级技术指导专家组,统筹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服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动员组织相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全过程参与排查工作,组织有资质的机构参与安全鉴定。

  (四)强化要素保障。各级党委政府统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要素保障。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有效化解自建房安全整治中涉法涉诉问题。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对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从立项、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检测、竣工验收以及经营许可等方面,建立完善自建房全链条监管体系,研究出台支持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和规范自建房建设管理有关政策措施,主动服务、优化审批、疏堵结合,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五)强化宣传引导。新闻宣传部门牵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普及自建房规划、建设、安全、法律等方面有关常识,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提高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县(市)区、开发(度假)区组织志愿者进社区(村组),向广大居民群众宣传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发动群众开展房屋安全自查,积极举报违规装修改造、违法搭建等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行为线索。

  (六)强化跟踪问效。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组)四级实行“挂图”作战,确定数据统计专员,每日汇总自建房排查整治统计数据,逐级上报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数据库,按照安全隐患等级实行“色卡”管理和“销号”管理。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通报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排查整治工作进度及排名情况,由市级联合督导组及时提醒调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根据需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针对工作推进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隐患消除不及时的情况,视问题严重程度,按规定及时约谈提醒有关责任人。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25

  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面包车非法载客、无牌无证违法违规等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任任组长,庙中队长任副组长,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措施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各行政村设立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2—3名村干部组成,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道农村道路安全。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各行政村要积极配合交警队、派出所、镇安办、镇交管办、镇农机站,组织开展对“三车”(客运车、载客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使用情况的清查,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政策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加强农村安全道路建设。在新建乡村道路的设计、建设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隐患;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要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查看各类标志、标牌、标线设置情况,及时进行设置完善。

  (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地区客运车、两、三轮摩托车、非客运载客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危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落实警示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四、工作要求

  1、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相对较弱,同时农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现的发多、反复的地区。各村、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切实按照省、市、县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2、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制订和落实工作计划。在交通安全会议框架下,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的建立和健全,规范交通安全会议的运作,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合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迅速部署安排。结合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进度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坚决追究失职渎职的责任。

  4、强化自身检查,及时解决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自身检查,杜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要全程、全面、全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力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2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的通知的通知》(德安办[]91号)及《罗江县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工作方案》(罗安办[]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围

  全镇所有生产、使用、储存、经营、废弃处置、运输和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重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即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镇所有烟花爆竹经营点。

  二、时间安排

  各社区、村,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分三个阶段全面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阶段。从即日起,各社区、村结合本辖区实际,立即制定具体方案,全面铺开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督促检查阶段。10月底以前,镇安办对个各社区、村的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第三阶段:排查整治阶段。11月底以前,组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社区、村要认真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全面细致地专项检查。对在自查自纠、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严格按照五到位的要求全面彻底地进行整改。

  三、整治重点

  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在危险化学品方面,包括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输送管道等各个环节;在烟花爆竹方面,包括生产经营、质量安全、运输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等环节。

  (一)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重点排查整治安全监控仪表完善、完好和投用情况,特别是高、低液位报警联锁仪表的完好和投用情况;液体储罐防超温超压、防串料跑料、防雷、防倒塌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消防设施、应急器材的配备和管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企业。重点排查整治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完善和使用情况、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表的投用、完好以及定期检验情况;维修作业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起重、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和操作规程、工艺技术管理、巡回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重点排查整治管道设施的分布走向、物料名称、安全管理情况管道上方违章占压、防护距离不够、标识标志缺损、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以及各类管道管线交叉铺设等突出问题;权属单位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的建立、完善及落实情况,包括城市天然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重点排查整治经营许可证、液化气体充装单位安全生产(充装)许可证及许可经营范围执行情况;一书一签(即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及落实情况;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志牌、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槽车罐体惰性气体置换合格证明文件情况。

  (五)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排查整治烟花爆竹产品种类、规格、药量、包装、标识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等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重拳打击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注销或者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企业被依法取缔关闭后,仍然非法进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在家庭作坊或窝点内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在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存放烟花爆竹;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下半年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要针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扎实深入地开展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有效整治一批事故隐患,努力确保我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

  (二)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开展本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切实保障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

  (三)全面整治,务求实效。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要达到100%,各社区、村专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100%,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点的检查要达到100%。隐患排查要严格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隐患整改要严格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27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救援力度,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整治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切实提高全体员工防火意识和能力,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无火灾事故工作目标,为建设四无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人。

  我们设立了消防安全专业整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夏。

  副组长:徐。

  成员:吴,浦。

  三、方法程序。

  1、制定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小组根据局消防安全专业整备工作配置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消防安全专业整备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与各科签订责任书,实行工作责任,切实组织到达,任务明确,措施适当,责任落实。

  2.抓住学习,组织练习。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消防法》和相关消防知识,参加市、区组织的消防知识讲座,邀请市安全监督局消防教师到单位上课,组织消防应急预备队培训。

  3、监督检查,加强协调。对室内外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查,保证运行正常。坚持负责人日检、科室周检、分管领导月检、领导小组年检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对单位各科、各通道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在示意图上显示,负责人。

  4.评估奖惩,总结经验。根据平时检测的情况,结合半年和年终总结,各科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评价各科实行责任制的.情况,实现奖惩。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人亲自抓住,分管领导人直接抓住,科室领导人具体抓住,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稳步有效开展。各科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形成消防安全工作合力。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将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拆解,将责任层层拆解到人,解,将责任层层拆解到人,认真抓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28

  按照全省、示范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为助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将消防宣传作为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宣传,坚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坚持服务群众、高效受益,紧紧围绕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和社会舆论氛围营造“两大任务”,以素质教育、警示曝光、媒体聚焦、宣传服务为抓手,组织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到20xx年底前实现消防安全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覆盖,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党委政府、各行业部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和推进落实情况,解读有关政策要求。

  (二)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常态开展消防警示教育。

  (三)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创新做法和亮点工作,跟踪曝光突出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推动整改落实。

  (四)宣传专项整治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五)宣传推广消防文化精品创作。

  三、宣传措施

  (一)实施全民素质提升工程

  1.构建立体化宣传教育格局。各片区、镇(街道)和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本辖区、本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公安、教体、卫健、民政、人社、住建、文广旅、应急管理、宗教、文物等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宣传教育培训内容。各企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纳入内部日常管理考评,按照职工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落实每月宣传教育培训制度。20xx年底前全面建立辖区、行业、部门、单位之间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协作联动机制,采取购买服务、义务组织等形式,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落实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各单位分级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实施意见,按计划逐年推进落实。每年部署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等专题活动,20xx年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20xx年实现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定期对校外辅导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悉消防安全常识,掌握消防技能。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各片区、镇(街道)、村(居)委会等网格力量要定期深入农村、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宣传教育。指导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消防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路线)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企业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3.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阶段性治理重点和工作部署,分级分类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仓储物流企业等专项治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扎实开展好日常火灾警示教育的基础上,每年5月份、11月份,分别选定主题,集中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及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中秋、端午、国庆和全国、全省、示范区“两会”等重要节点、重要时段期间,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策划,集中组织宣传教育和提示提醒。

  4.常态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组织消防宣传车、消防志愿者每周至少开展2次流动宣传,重点时期每天流动宣传,普及消防常识。依托户外屏幕、楼宇电视、车载视频等媒介常态播出消防公益广告、知识短片。广泛印制张贴重点场所常见火灾风险宣传等系列挂图、海报和宣传标语。突出老旧和“三合一”场所、小微企业、家庭生产加工作坊、居民住宅、出租房屋、沿街门店及电气、电动自行车和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分类建立完善重点目标人群信息库,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定期提示提醒消防安全。20xx年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出租房屋、用电大户、电工、小微企业负责人等信息库,20xx年建立完善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沿街门店负责人和电动自行车主等信息库,20xx年实现重点目标人群信息全覆盖,定期推送安全提示。

  5.加强消防安全精准培训。根据不同群体特点,重点加强消防安全岗位人员、社区民警、网格员、巡防保安队员、小企业主,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施工操作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人员以及残疾人、孤寡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教育培训。20xx年结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我们和第一书记”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乡村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发动片区、镇(街道)、派出所、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人员和老幼病弱等重点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xx年公安、住建、电力、人社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别开展社区民警、巡防保安队员、物业服务企业、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施工操作人员、小企业主等的`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底前实现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

  (二)强化消防安全警示曝光

  1.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制作主题突出、易于传播的火灾案例警示宣传资料和新媒体作品,分类发放、张贴、展播。对具有代表性的火灾,制作案例警示图文通告,广泛在起火区域及类似场所周边进行张贴。对具有行业特点的火灾,制作案例警示海报并组织相关行业系统进行发放。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辖区发生的较大以上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现场警示、以案说法,并制作专题警示教育片,广泛进行播发警示。

  2.固化每月25日隐患曝光制度。围绕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重点,加强整体策划,每月25日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曝光活动,市级主流媒体参与专项整治和消防监督执法行动,跟踪曝光突出隐患和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公布重大火灾隐患,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市级媒体每月至少组织1次暗访曝光活动,通过舆论监督督促火灾隐患整改落实。

  3.完善举报投诉处理公布制度。鼓励发动群众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利用“96119”举报投诉电话、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积极举报身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部门及时公布举报投诉处理情况,回应公众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新期盼。

  (三)畅通媒体宣传报道渠道

  1.电视。持续推出消防科普专题节目,常态播发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定期播出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新闻,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市级电视台每月播出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新闻不少于5条、专题不少于1个,播发消防安全滚动提示字幕每周不少于100条次、公益广告每月不少于100条次。示范区每半年至少在央视报道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动态。

  2.广播。持续推出消防科普专题节目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访谈,每天推送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市级电台每月播发消防安全科普专题或专项访谈节目不少于1期、播出专项整治行动的动态新闻不少于10条、专题节目不少于2期、消防安全提示不少于100条次。

  3.报刊。济源日报、济源晨报定期报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新闻,对先进典型、亮点工作进行新闻特写和通讯纪实报道,曝光火灾隐患和整治结果,发布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处理结果等。三年行动期间,市级主要报刊每年至少推出3个专版,每月报道专项整治行动新闻不少于6条次。

  4.网站。利用防火安全委员会网站开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栏,及时报道整治行动工作动态,曝光火灾隐患。组织相关网站常态播出消防安全公益广告、知识短片,每周更新一次,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5.新媒体。突出打通生命通道工程、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宣传,围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发布内容精准的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针对整治内容,策划制作图文、视频类新媒体作品,利用网络直播和短视频开展宣传活动、教育培训等,示范区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新媒体直播活动。注重采取随手拍等多种形式,引导公众参与专项整治。推出系列“小小消防员”抖音小视频,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进一步提升消防宣传的影响力。三年行动期间,“济源消防”官方微博每日更新不少于5条,微信、今日头条等其他资讯类帐号每日保持更新,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帐号每周更新不少于2次。

  (四)打造消防宣传服务阵地

  1.打造宣传体验阵地。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每年建成一批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20xx年示范区至少建成1个不小于500平米的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场馆。推进消防主题公园建设,20xx年示范区至少建设1个消防主题公园、一个消防文化村和一条消防文化街或一个消防文化广场,重点单位建设消防文化长廊。用好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定期组织社会公众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个体验场馆每周至少对外开放1次。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xx年底前全面推广使用云平台,20xx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

  2.打造志愿服务阵地。建立消防志愿者登记、培训机制,依托邮政、快递、外卖、餐饮、旅游、娱乐、金融等服务行业,发展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内容,完善消防志愿者服务章程,开展消防宣传志愿行活动。20xx年底前各镇(街道)至少打造出1支拉得出、叫得响的消防志愿服务队。团委、民政等部门积极做好消防志愿者注册工作。将优秀消防志愿者个人和集体纳入全国、全省119消防奖评选、推荐范围。

  3.打造信息互动阵地。依托大数据管理平台,充分整合社会资源,针对薄弱环节,策划消防热点,加强对重点场所区域的火灾风险提示。作为全国“智慧城市”试点城市,20xx年示范区结合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探索利用大数据开展精准宣传提示,20xx年在全省推广应用。

  4.打造消防文化阵地。鼓励文化艺术界人士深入挖掘新时代消防故事,开展“火焰蓝”消防宣传课题专项研究,积极探索“商业+消防宣传”模式,创作富有时代感的消防影视、曲艺、文学、书画、摄影等文化作品。面向社会征集消防宣传“金点子”“好创意”,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策划制作针对性强的宣传挂图、公益广告、动漫、微视频和微电影等消防文创产品。20xx年起,每年组织开展“火焰蓝”消防文化作品、消防安全示范课和消防绘画作文等征集评选活动,推出一批消防优秀文化作品,深度应用在各行各业,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

  各单位要将消防宣传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始终,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要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建立消防宣传教育联动、检查考评和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做到工作有抓手、推进有措施、落实有保障。要借力各类媒体媒介,大力组织宣传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在专项整治中好的做法,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为专项整治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形成宣传合力。

  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与政府机关、行业部门、社会机构的融合发展,用好用足社会优质宣传资源,大力弘扬和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形成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大格局。要按照示范区在重要时间节点统一设置的宣传主题,制作宣传作品,开展集中宣传,形成上下联动的规模声势和矩阵效应。

  (三)开展效果评估。

  各单位要积极探索消防宣传教育效果评估方法,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等方式,科学评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效果,及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消防宣传教育的方向措施,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性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开展宣教活动,确保工作实效。

  (四)健全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学习借鉴消防宣传工作先进经验,结合各自实际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完善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措施和机制,确保消防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要强化督导考评,防火安全委员会将把消防宣传教育作为每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强督导检查,跟踪推进落实。

  各单位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工作中好的做法、亮点工作及年度总结和三年消防宣传工作情况报告,请及时报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29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现决定自即日起至xx年在全市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摸清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切实解决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全市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xx年12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

  (二)建筑消防设施

  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等不符合标准;

  4、避难间(层)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

  (四)灭火救援场地

  1、消防车通道被封堵或被杂物、汽车、隔离桩、绿化景观等占用,影响消防车通行;

  2、架空电力设施、空中的管线、绿化景观、户外广告牌等占用消防登高场地,举高消防车无法停靠作业,影响救援行动。

  (五)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00h、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六)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

  2、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3、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4、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1、未落实双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未取得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值班人员不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不懂得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等问题;

  2、消防设施未处于自动状态,自动灭火系统管道阀门未常开、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未处于自动状态等;

  3、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不完善。

  (八)微型消防站

  1、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未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

  2、未定期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未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3、未建立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时间段和非工作时间段“定岗、定人、定责”的要求,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未按照“行业相近、位置相邻”原则,建立微型消防站联防机制。

  (九)电动车火灾防范

  1、违规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车库等区域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2、集中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推广配置火灾报警、灭火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高层公共建筑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未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分担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等费用;

  2、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未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隐患、自主消除隐患、在单位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联系方式,承诺本单位场所不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整改);

  3、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或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保制度不落实;

  4、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五、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各片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科室的具体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统筹,分辖区、分行业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2、要对辖区中的老旧高层民用建筑和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无产权单位的高层民用建筑存在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安排专项经费,强化技防物防措施,整改火灾隐患。

  3、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要督促指导镇办加强对高层建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引导其支持消防设施改造和安全基础提升。

  4、镇、街道负责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对未委托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指导业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日常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部门责任

  1、公安局。公安机关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的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强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高层建筑的监管,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个小区开展排查,发挥片区民警辖区管理优势,指导督促高层民用住宅物业管理企业提示中小单位、小场所业主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居民、住户消防安全意识。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新建、改建、扩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服务质量(包括微型消防站建设、楼长制度建设)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范畴,加强高层建筑中使用外墙保温材料的监管,推动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高层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对向高层建筑供水的市政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市政管网供水压力符合要求。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招牌的监督管理,纠正并制止各类广告牌、招牌遮挡建筑门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行为;

  依法查处高层建筑中的违法建设以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功能的问题。

  3、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将高层公共建筑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监管范围,加大抽查频次。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技、战术研究,组织实战演练,承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4、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消防救援机构通报的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依法处理相关生产、销售企业。

  5、应急管理局。加强对高层建筑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管。

  6、气象局。负责高层建筑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7、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8、教体、民政、卫健、交通、工信、财政、文广旅、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要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等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落实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区域,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要按规定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广泛动员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组织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高层建筑对照自查、检查要点和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并填写《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2)。

  (二)集中排查阶段(xx年4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各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对高层建筑逐栋开展排查“回头看”,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见附件3),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为后期精准整治提供依据和基础。排查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治,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亡人火灾事故。

  (三)持续整治阶段(xx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对照“两个清单”,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的高层建筑,要集中组织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xx年12月底前,完成5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全部完成整改,确实不能整改的,属地政府要书面说明情况并报防火委办公室备案,同时,纳入属地政府督察督办重要事项,持续跟踪督改。xx年6月底前,完成8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

  xx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上账隐患整改任务。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将新增隐患问题纳入“两个清单”,持续实施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防火委组织进行专项验收,对各单位的整治验收情况纳入xx年度消防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科室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改突出风险隐患。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灭火和自救知识,加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项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质效。

  (三)跟踪问效,落实责任。市防火委、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整治情况纳入督查检查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专项整治期间,凡在高层建筑领域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逐起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八、材料收集和报送

  1、各单位请于x年1月10日前报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动员部暑情况;

  2、xx年12月1日前报送阶段工作小结,xx年12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3、各有关部门工作经验做法(信息、简报)可随时报送。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篇30

  根据县安委会的部署及《桂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__年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突出道路交通安全重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1.坚决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防范一般交通事故.

  2.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管控效能明显提升,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领导小组,由大队长欧阳文林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队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杜桐仁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梅逢德(兼联络员)、侯识万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调度和情况收集报送等。

  三、攻坚任务

  (一)攻坚风险隐患治理

  1.认真排查以下安全隐患路段:近3年发生翻坠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近3年发生3起以上正面相撞亡人交通事故的双向四车道路段;近3年发生5起以上伤亡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平交路口。(责任领导:谭小彬;牵头单位:事故处理中队;责任人:成家林)

  2.凡新、改、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交工验收严禁通车。(责任领导:杜桐仁;牵头单位:交管中队;责任人:朱峻峰)

  3.认真排查以下安全隐患路段:国省道路、城市道路1公里以上长下坡重大隐患路段;道路设计与施工缺陷路段;国省道路与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隐患,落实“五小工程”建设(减速带、警示牌、凸面镜、道口标柱和爆闪灯)。(责任领导:谭小彬、杜桐仁;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科技管理中队;责任:朱峻峰、吴军、刘柏文、李升、张亚明、付相武)

  4.配合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严厉整治交通桥梁、隧道安全隐患,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及智能化监控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桥梁、隧道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责任领导:杜桐仁;责任单位: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科技管理中队,责任人:吴军、刘柏文、李升、张亚明、付相武)

  (二)攻坚超限超载整治

  5.严格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站点与流动治超,超限超载违法车辆信息一律录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布控查缉,普通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5%以内。(责任领导:杜桐仁;责任单位: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派驻治超组;责任人:吴军、刘柏文、李升、张亚明、雷鸣)

  6.严格落实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加大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力度,严厉打击货运车辆以跨道、压线、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的行为,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领导:谭小彬;牵头单位:科技管理中队;责任人:付相武)

  7.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法律责任,追究率达100%。(责任领导:杜桐仁;责任单位: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派驻治超组;责任人:吴军、刘柏文、李升、张亚明、雷鸣)

  (三)攻坚重点车辆整治

  8.配合工信等部门严厉打击生产企业未按《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生产电动机动车产品的行为,对借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或借用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生产许可名义超范围生产低速电动车产品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违规产品;严格落实货车产品生产质量检查,严厉打击“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责任领导:张俊;牵头单位:车管所;责任人:曹社军)

  9.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替检、未实车检验或以篡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领导:张俊;牵头单位:车管所;责任人:曹社军)

  10.严厉打击“大吨小标”“大罐小标”以及非法改(拼)装车辆;严厉查处低速三、四轮电动车;以上车辆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启动深度调查,严肃追责问责。(责任领导:谭小彬、杜桐仁;责任单位: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责任人:吴军、刘柏文、李升、张亚明、成家林)

  11.严格管控卧铺客车、800公里以上长途班线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20__年底前全部退出市场;57座以上大客车经营期限到期的,一律退出市场。(责任领导:雷衍烂;牵头单位:交管中队;责任人:朱峻峰)

  12.严把“营转非”大客车过户关,对强制报废期限不足1年及未注销道路运输证的大客车,一律不予办理“营转非”业务,严禁营运大客车过户给个人;“营转非”车辆一律清除车辆外观营运标识,粘贴和喷涂统一的专用标识。(责任领导:张俊;牵头单位:车管所;责任人:曹社军)

  13.严格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关于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的指导意见》(湘农联〔20__〕75号),加速淘汰变型拖拉机;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收缴、强制报废。(责任领导:张俊、谭小彬、雷衍烂、杜桐仁、李小生;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责任人:朱峻峰、吴军、刘柏文、李升、张亚明、成家林)

  (四)攻坚重点违法整治

  14.严厉整治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闯红灯、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野蛮驾驶”行为。(责任领导:杜桐仁;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责任人:朱峻峰、吴军、刘柏文、李升、张亚明)

  15.严厉整治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及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责任领导:李小生;责任单位:城区中队;责任人:吴军)

  16.严厉整治“三超一疲劳”,机动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责任领导:杜桐仁;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科技管理中队;责任人:朱峻峰、吴军、刘柏文、李升、张亚明、付相武)

  17.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车辆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摩托车驾驶人、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汽车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分别达到95%以上、85%以上。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载人行为。严厉查处逾期未年检、报废拖拉机、摩托车违规上路行驶违法行为。(责任领导:杜桐仁;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科技管理中队;责任人:朱峻峰、吴军、刘柏文、李升、张亚明、付相武)

  18.严格落实《郴州市关于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十个一律”的.通告》,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毒驾、非法营运以及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违规加装“遮阳伞”“雨棚”等易致祸致害交通违法行为。(责任领导:杜桐仁;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科技管理中队;责任人:朱峻峰、吴军、刘柏文、李升、张亚明、付相武)

  (五)攻坚重点人员整治

  19.对驾驶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一律依法注销并收回机动车驾驶证。(责任领导:张俊;牵头单位:车管所;责任人:曹社军)

  四、实施步骤

  (一)20__年2月、3月。认真评估20__年整治成效,梳理未彻底整治问题;对照整治任务、难点、重点,采取大数据分析、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进行研判摸底,建立风险清单台账,并同步启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

  (二)20__年4月—10月。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时空监管,深入推进源头隐患、风险领域、风险路段、风险企业、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等重点难点问题攻坚整治,严防风险隐患反弹,切实巩固整治成效,全面提升交通本质安全水平。

  (三)20__年11月—12月。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整章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大队领导分片包干,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各单位要对标对表将整治任务和指标分解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迅速掀起整治高潮。

  (二)保持严管态势。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交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探索涉交案件办理新机制,集中查办一批涉交刑事案件,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要破除部门间信息壁垒,深化“两客”智能监管平台、“道安监管云”、治超信息平台、校车动态监管平台等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用,整合共享“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等各类信息资源,切实提升宏观决策、监测分析和精准打击能力。

  (三)强化清单管理。要按照集中整治清单,对标对表、挂图作战,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落细整治举措,逐项解决、逐个突破。要信息互通互用,建立完善各类工作信息数据台账,坚持边整改边规范,整治一项,规范一项,巩固一项,防止反弹。对20__年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治项目,要实行常态化监管,严防反弹。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中队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每月、每季最后一周的第一个工作日报送工作小结,12月12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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