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诗和远方日期:2024-12-20人气:3
战争与和平读书心得文章(精选29篇)
这不仅仅是战争,更是青年们的爱情。这也不仅仅是爱情,更是爱情遇上了炮火的洗礼。正是这样的时代,这样的爱情,才更加的生动。
走进《战争与和平》的小说中,唾弃那些腐朽,迎接那些新鲜的热血吧,正是这些热血。支撑着国家,支撑着未来!
今天终于拜读完托尔斯泰的鸿篇巨着《战争与和平》,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感慨太多太多:
首先我认为《战争与和平》超过了我原来读过的所有的小说,甚至包括我比较喜欢的《红楼梦》、《三国演义》、《百年孤独》、《瓦尔登湖》……
这本书好就在它的任何一个人物刻画、景物描写、战争场面描写、心理活动描写、人物对话描写等等,及至每一个段落、句子甚至标点都是那么恰到好处,完美无瑕:
这本书描写得很真实,以几次真正的战争为背景,里面有真实的人物:拿破仑、亚力山大、库图索夫等,它的真实还体现在,每一个人物的描摹都不是一出场就完美无缺的,他们都有一个成长和成熟的过程:
彼埃尔一出场是在安娜。巴芙洛芙娜家的晚会上,当时在场的“上流社会”的人们都很“轻视他,他的言行是为人们所不齿的,而这正说明彼埃尔是一个真诚的、不流于世俗的人。安德来公爵就很欣赏他这一点,并主动结交这个人。当彼埃尔突然继承父亲的巨大财产后,成为别素号夫伯爵、成为全莫斯科最有钱的人之一后,他马上成为莫斯科整个上流社会倍受欢迎的人,莫斯科所有有女儿的家长都盼望能把女儿嫁给他,他说出的每一句话都会受到所有人的称赞,连他自己也疑惑:好好像自己具备了所有的美德……这是多么大的讽刺啊!然而这又多么现实啊!这与我们如今中国社会的主流思想多么不谋而合啊!
彼埃尔的真正的成熟是在经历了被俘之后,他的立身行事真正地为各个阶层的人所接受并喜欢:他的钱袋永远是空的,因为它对所有的人开放;宴会中的女人们欢迎他,因为他从来不只对某一个人献殷勤;仆人们高兴彼埃尔回来,因为他们知道,他在家的时候,尼考拉伯爵便不每天到农场上去,便更愉快、更和谐,还因为在节日,他们都可以得到重赏;小孩们和女教师们高兴他回来,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像彼埃尔那样地领导他们过共同生活,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在大钢琴上弹苏格兰舞曲(他的唯一的曲子),照他说,他们可以随着这个曲子跳一切可能的舞。并且他确实带礼物给大家;尼考林卡。保尔康斯基高兴他回来,因为彼埃尔叔叔(他这么称呼他)是他羡慕与热爱的对象;客人们欢迎彼埃尔,因为他这个人总是能够使任何团体富有生气并且能够团结大家……
玛丽亚公爵小姐,她虽然长得较丑,但是她心地善良,屈己待人,她一直都深爱着对自己严历到刻薄甚至精神虐待的父亲;她成全女伴部锐昂小姐和自己的求婚人约会;她一直精心照顾、教育自己的侄儿尼考林卡,及至到自己有儿女时都不允许自己在行为甚至在思想上对侄儿不如自己的儿女;她的灵魂是那么的高尚,正如丈夫罗斯托夫对她说的”人不是因为美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玛丽亚就是那个最美的女人!我最喜欢这个人物。在我眼里,从内到外,这个人物都是纯粹的完美无瑕的。尤其我最喜欢的场景是玛丽亚与罗斯托夫的第一次相遇:”罗斯托夫立刻把这次会面当作一种奇遇,一个没有保护的不胜悲伤的姑娘,独自遭受到粗野暴动农民的横行!多么奇怪的命运把她带到我这来了她的面貌上和表情上是多么温柔、高贵!“
玛丽亚的育儿日记也是我所崇敬的,我同样对她的那种崇高的道德世界感到惊异!
娜塔莎,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描写跨跃很大: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写到多情美丽的少女、又写到完全献身家庭——丈夫与儿女而完全抛弃自己的所有——包括外交、爱好和女人的修饰等等,整个小说中人物娜塔莎的变化是最大的。
对老伯爵夫人的老年之后的描写是我非常喜欢的,奈何拙笔不能表达深意,准备全部作摘抄以享之。
当然还有安德来公爵、矮小的公爵夫人,发西利公爵、俾利平、索尼亚……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真不愧为大家手笔、神来之笔!
托翁在描写环境和心理相结合的水平着实让人叹为观止:如罗斯托夫第一次参加战争”他对死亡和担架的恐惧、对太阳和生命的爱惜,写得太传神了!安德来公爵第一次“死”、“在他头上除了天,崇高的天,虽不明朗,然而是高不可测的:感谢上帝……”太让人感动了!
托翁的比喻也是信手拈来:“他和道黑图罗夫一样是一个不受人注意的齿轮,虽然这些齿轮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却是机器的最主要部分;全军的情形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的情形,它感觉到它自己的灭亡,却不知道它在做什么;他就好像一只被犬包围的兔子,缩着耳朵,在敌人面前继续躺着一样……”
经过一个半月的《战争与和平》的阅读,思想上得到了一次深刻的启迪,灵魂上获得一次深刻的净化,真真切切地享受了一顿文化大餐!对这本书,我真是有些爱不释手。读过一遍后,又详细读了里面的精彩片断,并做了部分摘抄,从思想意识中竞有些不愿回到现实生活中来了!
是战争,还是和平?走在世纪边缘,我们始终面临着这样一个两难选择。
人们多么希望:橄榄树在大地上自由地生长,任由和平之舟搁浅在荒滩上!在这个人类世世代代、生生不息的古老星球上,战争,终会被划上句号,彻底的结束,而和平则能永远继续!迎接他们的是人类朝思暮想的两个字——和平!
回眸,这是个充满屠杀战乱的百年,残酷的世界大战,数以百计的局部战争,一次又一次将人们扔进了灾难的地狱。无数渴望和平的人们,仰着头向天空呼喊:“和平,你究竟在哪里?”、“和平的曙光究竟在何方?”
世界将目光投向了中国。中国,曾经是一个任人宰割的弱国。但中国却以他奠基了几千年的历史文化,雄壮地喊出了他维护世界和平正义的口号。也正是中国,代表着全世界渴望和平的人们;也正是中国,背负五十亿个生灵奋斗的目标,高呼着“和平万岁”!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我们留给宇宙的只有一次辉煌灿烂的生命。我们与时代同脉搏,我们与地球共呼吸,我们要维护我们的地球,不能留给后代一个破烂不堪的地球,也不能留给历史一个充满硝烟的一页。在未来的世界我们只要和平,不要战争,我们要昂首阔步开辟一条通往和平的光明大道!
太阳选择在黎明前升起,流星选择在黑夜中闪亮,而我们选择在和平中成长!
我们热爱和平,勇于维护和平。愿和平鸽自由的在天空中翱翔,让绿色的橄榄枝“铺”满地球的每一个角落!
《战争与和平》被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是一部人民战争的英雄史诗。小说的主要情节是围绕着保尔康斯基、别组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的生活展开的。场面壮阔、结构清晰、人物形象鲜明,有一种大海般恢弘开阔的美;同时,小说时代感强烈,虽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却反映了农奴制后俄国前途和人民作用的问题。因此,《战争与和平》当之无愧地是一部“了不起的巨著”!书中包括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描写了历史上的真实人物拿破仑、库图佐夫以及沙皇亚历山大一世,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的抗敌精神和震惊世界的伟大胜利。
书中刻画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性格内向、意志坚定的安德烈,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的彼埃尔,缺少实际活动的能力,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精神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赤裸裸地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在各个国家,军人都是崇高和伟大的,都受到了人民的尊重。但军人也是人,也有阴暗和脆弱的一面,部队中也有喜怒哀乐,也有争权夺利和勾心斗角。
我向来是不喜欢看历史题材的书籍,但是,《战争与和平》是我第一本喜欢的历史题材的小说。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一方面融入书中情节中,体验书中主人公的思想变化,另一反面也不禁的发人深思:和平的重要性。
《战争与和平》是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作品,即使是平凡的人物也能写的让我们对其充满了敬佩。战争是残酷的,但在战争时期却会让我们更加盼望和平。现身在一个和平的年代,我们是否应该珍惜现在温馨的生活呢?难道非要等到失去后才追悔莫及?不,应该从现在开始把握!
我们反对战争,但是,我们绝不惧怕战争。当战争来临时,我们也同样会拿起武器,去保卫自己的家园!去保卫自己的安静、和平的生活!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这个体系既是主观的,同时又是客观的。说它主观,是因为他来源于托尔斯泰的思考与总结,很多地方都打上了“托氏烙印”;说它客观,则是因为他并不强加于人,而是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人在“托化”的同时又逐渐凸显出自己的个性来。
另一方面,我又认为,以托尔斯泰的眼界之高、目光之远,他未必会把人类的所谓政治放在眼里。从根本上讲,托尔斯泰所关心的,应该是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战争与和平》里面,托尔斯泰曾不止一次地借皮埃尔、安德烈的大脑来探讨这个问题,探讨的最终结果,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也正是其客观之处。他似乎希望我们去独立思考,并找出答案来。然而,人的思想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所以,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里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
应该说,《战争与和平》这部书最大的成就在于其思想性,那是无与伦比的。但是,在其它方面,它的成就也同样不凡。
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非常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己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而且,托尔斯泰似乎特别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可以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保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同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
人物性格方面,《战争与和平》也有其高超过人之处。首先,书中几乎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要做到这一点是比较困难的,其它小说如《红楼梦》、《水浒传》也有类似成就)。其次,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在不断变化。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到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会产生一些新的想法,并在不知不觉中完成自身的转变。
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及娜塔莎的变心、还有死亡。相比皮埃尔而言,他的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及自身特点有关。娜塔莎的变化最大,尤其是与皮埃尔结婚后,她由原来那个活泼、快乐、爱唱爱跳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位不修边幅、甚至有点吝啬的母亲,以至杰尼索夫再次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但,无论这些人物的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提不出任何异议,似乎一切事情就应该这样。而且,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特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这就是托尔斯泰的高明之处,他总是能够站在一个客观的高度,从客观上描述并观察人物的性格,而不因为任何主观因素来刻意创造。表面上看,这种旁观者的白描手法似乎缺乏情感,太过冷峻,但如果往深处挖掘,你便会发现,托尔斯泰其实在他笔下的人物身上寄寓了很多东西,包括这个世界上最为深沉的感情和悲悯。也正是这种最深沉的感情,才使得托尔斯泰与他所热爱的东西始终保持着一定距离,他可以客观地评判,却很难一厢情愿地投入。
记得高尔基在致契可夫的一封信中说:“您可知道,在您的戏中,我觉得您处理人物比魔鬼还要冷酷,您对待他们像雪,像风雪一样的冷。”可就是《万尼亚舅舅》这部戏却使高尔基感动得哭了。读《战争与和平》也让我有类似的感受。
《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皮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皮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所以常常后悔。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
《战争与和平》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
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再见,再见了。”更加可贵。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有人说,托尔斯泰那种僧侣式的不抵抗主义使得他像个可笑的懦夫;又有人说,托尔斯泰属于农民阶级,他所提倡的农民宗法制观点带有很大局限性。对此,我要说,我们这个世界所缺乏的正是托尔斯泰的不抵抗主义。因为人类太好胜了,他们不但要超过自己的同胞,还想进一步征服那生养自己的大自然。很明显,人类是不可能征服自然的,他们将为自己的好胜付出代价,酸雨、臭氧层空洞、大气变暖,这一系列的事实难道不正说明了这一点吗?至于所谓的农民阶级局限性,那是不值一哂的,如果拿阶级来划分托尔斯泰这样一个伟大而超前的人物,就好比用米尺丈量地球,可笑透顶。
不管怎么说,托尔斯泰都是一位伟大的人物,他的思想是很多人无法理解的,所以,我们没有资格站在这么一个伟人面前指手画脚。尽管他不抵抗,偏向农民,但这毕竟是他自己的个性,像很多其他人的个性一样,我们没有理由不尊重。而且,我更认为,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个性,托尔斯泰才成其为托尔斯泰,否则他只是一介庸夫罢了。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内容的那种形式。”他说的是实话。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
1820--年,法国和俄国之间关联恶化,战争一触即发。然而身处俄国上层社会的人们生活依旧恬静悠闲,社交舞会照常举行。
青年公爵安德烈·保尔康斯基决心干一番事业,就提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向前线出发去了,他期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在奥斯特里茨,他参加联军与法军的会战并受伤。在斯托夫伯爵家,他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那塔莎,感情使他振作起来重新投入生活和事业。俄法战争爆发,安德烈赴沙场,在波罗金塔会战中受重伤。他忽然体会出死亡就是人生的清醒过程。从那一刻开始他的生命慢慢退潮,平静地走到终点。
与安德烈的故事平行发展的另一主人公彼埃尔是个热血冲动、善良真诚的年青人,凭着继承一笔可观的遗产,他成了上流社会的瞩目人物。势利库拉金公爵便把放荡堕落的女儿爱伦嫁给了他。意志薄弱但又向往理想的道德生活的彼埃尔在荒淫的贵族群中屡次受挫。自卫战争中,彼埃尔组织民团并经受了战火考验。后被法军逮捕。在战俘营,士兵中的宿命论和不抗恶思想使他深受感动。在俄国人民的打击下,法军溃败。彼埃尔被游击队救出,重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婚后,他参加了十二月党人的秘密组织,而那塔莎则成为一个贤妻良母。
《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一向以来,我都很喜爱彼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娜塔莎很可爱,但是略显轻浮了些,因此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下了对安德烈的感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彼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因此常常后悔。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托尔斯泰以前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资料的那种形式。”他说的是实话。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难怪著名作家高尔斯华绥说,如果要举出一部贴合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这个定义的小说,我就要选取《战争与和平》。
喜欢某本书,多半是因为在这里面的人物中,找到了自己的影子。
喜欢娜塔莎。她是小时候的我想成为的那种女孩儿。但是现实中的我,更像是玛丽亚公爵小姐与索尼娅的综合体。
玛丽亚公爵小姐,好像曾经的自己。胆小、自卑,尤其是第一次要见到阿纳托利,像个木偶一样任由小公爵夫人和布里安娜小姐摆布,打扮得完全不是自己却无能为力,那种挫败感让她悲伤至极。那段精彩的描写,完全就是曾经自己的内心写照:我的人生为什么不能自己做主,难道就是因为我所呈现出来的一切在别人眼里实在是太糟糕了吗?他们觉得我实在是太差劲了,看不过眼,才对我指手画脚,以期按照他们的样子来过活。就是那种极度的自卑,让我对玛丽亚公爵小姐第一次产生了共鸣。还有见到阿纳托利后的种.种幻想:仅仅被外在迷惑,而不是去思考两个人的性格和品质是否真的合适。这种事情也曾经发生在自己身上,读过后觉得很害臊和愧疚。
随着之后她丰富的精神世界的逐渐展现,虔诚、善良、仁爱、责任与担当,让我开始越来越喜欢这个角色。如果说对娜塔莎的喜欢是一种羡慕和向往的话,对玛利亚公爵小姐则是更多的认同。托尔斯泰给了她一个幸福的结局。她值得拥有。
喜欢索尼娅,是因为她很漂亮。托尔斯泰没有吝惜自己的笔墨,在大段赞誉娜塔莎的美貌之外,也多次提到美丽动人的索尼娅,而且很多细致入微的描写也让这个人物的形象跃然纸上。在我心里,索尼娅就是一个梳着两条乌黑长辫子、有一双乌黑大眼睛,为了罗斯托夫一家、她爱的尼古拉,可以牺牲一切的乖巧姑娘。她习惯于和喜欢牺牲自己,因为她觉得只有作出牺牲才能显示出自己的尊严。在这一点上,我和她是多么的相像!但是托尔斯泰毫不客气地指出了这样做的愚蠢:尼古拉心里对她有一种无法报答的感激,赞赏她的耐性和忠诚,但是却竭力疏远她。尼古拉在心里因为她过于完美、因为她无可指责而责备她。她身上有人们所珍爱的品质,但是能使他爱她的东西却很少。有时,觉得牺牲自己、委曲求全很伟大,但是除了父母,有多少人是真正在意你的呢?从小没有父母、寄人篱下的索尼娅的那种牺牲精神更早已被家人习惯了。所以,我很同情索尼娅,与她产生共鸣的同时,也点醒了我,尊严和信心不是靠无谓的牺牲换来的。
男主人公里,安德烈公爵英气逼人、有才干、家境显赫,各方面条件都很优越堪称完美;尼古拉帅气潇洒,有男子汉的责任与担当,能和玛丽亚公爵小姐最后走到一起,也是我所希望看到的;但是相比于上述两位钻石王老五级别的优质男,我更喜欢大高个、胖且壮、一开始沉溺于声色犬马的上流生活、有些胆小又懦弱的皮埃尔。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这三个字,我脑海中就浮现出高晓松老师的形象。后来,看BBC版的《战争与和平》,皮埃尔俨然是长大版的哈利·波特,一副金丝边儿的小圆眼镜儿戴出了几份亲切和温柔,更俘获了我的芳心。他在心底对娜塔莎的爱和默默保护,应该是每个女人都渴望的吧!
另一位令我印象深刻的男主人公是老鲍尔康斯基公爵。那个脾气暴躁、倔强固执、说话刻薄的犟老头,从来都没有好好地和自己的女儿说过话;甚至还故意借布里安娜小姐来羞辱玛丽亚公爵小姐。每次读到这样的描写,都会被气得让人怀疑公爵小姐究竟是不是他的亲生女儿。作者大段诸如此类的描写,以至于我都要相信老公爵确实厌恶自己的女儿。但是,哪怕稍微动一下自己愚蠢的脑子,也会想到,这样是违背人性的:有谁不爱自己的孩子呢?在老公爵临终时,他抓住玛丽亚公爵小姐的手,痛哭流涕,一个劲儿地重复“好闺女……谢谢你……谢谢你的一切……原谅我……”,父爱毫无保留地释放出来。这一段我看了很多遍,每一遍都和父女俩儿一起泪如雨下。我想,最难过的悲伤,莫过于曾经狠狠伤害过深爱自己的人,却再没有机会补偿的那种无力回天。
这个暑假,我看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这本书,其中《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感受到了鲁迅先生和我们不一样的童年生活。
百草园真是儿童生活的乐园。鲁迅先生向我们描绘了百草园里色彩斑斓的植物和有趣的小动物。他不是单一地向我列举它们,而是按照从远到近、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我们娓娓道来,从视觉、听觉、味觉几个方面来写这些动植物的特点,让我们有如身临其境。这些文字我反复读了多次,如果我也有这样美丽的园子,在里面尽情玩耍,该有多好啊!
给我最深刻的是长妈妈给作者讲美女蛇的故事。“美女蛇是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名,倘一答应夜间便要吃这人的肉的”。看到这里,我毛骨悚然,仿佛美女蛇真的要来吃人肉。难怪小时候的鲁迅得到的教训是:有陌生人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可见他当时也是多么地害怕。
虽然在三味书屋要读书,有严厉的老先生,但也有快乐,可以爬上花坛折腊梅花,在地上或者桂花树上寻蝉蜕……,比我们上学好多了,我们下课不能自由奔跑,不能剧烈地运动,更别说能这样自由地玩耍了。
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他和我们的童年完全不一样。我多么希望也有这样的童年生活啊!
自从学了《只拣儿童多处行》这一课后,我便情不自禁地翻开了《再寄小读者》这本书。当读完后,我有了很大启发,找到了三点写作的门径。
第一,认识到了作文材料就在日常生活当中。冰心奶奶在信的开头询问我们那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所包涵的生活事实不正是写作的好材料吗?可是,以前我却从来没有注意到,只知道玩耍,对生活中的一些事不留心观察,一到写作文就觉得没什么事可写。如今,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身边的事如此丰富多彩,可以写的事竟如此之多,生活是写作的不尽源泉。
第二,找到了写作生动的具体方法。信中说,第一个孩子写动物园,只写出了一些动物的名字,却写不出动物们的样子。第二个孩子却把那些动物,如白熊、大象等的动作、形态和皮毛都写得十分生动鲜明。这正是他细致观察,留心记忆的结果。而我去公园也只是毫无目的的玩耍和散步,从来没有留意什么树、什么花、什么小动物,更没有仔细观察他们的形态、动作,就连观察春天,我也只是漫不经心地在公园转上一圈而已。
第三,懂得了学好语文课才是提高写作能力的根本途径。第二个孩子之所以写得具体生动,还因为他语文学得好,他上课认真听讲,课下认真完成作业,所以遣词造句能力强有的同学觉得上语文课只不过学几个字词,就算学会了也不知多长时间才用,因此也没记住多少字词,一写作文,不是提笔忘字,就是心里有话写不出来。所以一定要一字一词地认真学好语文。
《再寄小读者》使我找到了写作的门径,今后,我一定多读书,努力提高写作水平。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想换一本书来写读后感,不是不喜欢,而是这本书超出我能力范围太多了……你要是问我:“唉,你觉得《时间简史》里哪种理论最有意思?”就好比问一头大猩猩:“唉,你觉得我手机里哪个游戏比较好玩?”回答你的必然只有满脸大写的懵。
其实我在看完第一章之后,就已经深有感触了,不是震惊,不是佩服,是疑惑。原因有二:一方面在我在怀疑自己和霍金大大同为人类,为什么他懂那么多,我简直如白痴,到底是不是发育的时候少长了名叫大脑的东西;另一方面在怀疑到底是汉语言文化博大精深、渊远流长,我没有悟得其中真谛,还是我空活了十几年可能学了一门假汉语,才导致明明每一个文字都认识,但连起来却难如外星文。
如果写到这里还拿不出来点干货,就会让我虽然已经较明显的凑字数显得更加明显。好吧,在《时间简史》中,头脑超人的霍金大大的文风却走的是低调的亲民路线,他力图以咱们凡人能理解的方式来讲解黑洞、宇宙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宇宙爆炸和重生等高深理论,一点都没有知识分子的傲娇气质,用的比喻和借代的事物都是身边平凡之物,将高端的物理学降下神坛,飞入寻常百姓家,这点令我大为佩服,但随即发现还是读不懂……但它还是或多或少地改变了我对物理学、宇宙以及时间本身的观念。
书中第三章《膨胀的宇宙》,讲的是宇宙从微量的原子迅速膨胀到爆炸,然后万有引力再把同种物质吸引到一起,然后再炸、再吸、再炸……我们今天的宇宙就是被炸了成千上万次形成的(心疼宇宙一秒)。因为宇宙是炸一次大一次的,所以我们亲爱的宇宙在被虐的同时,无限扩张着自己的疆土,到今天现在甚至下一秒都是,突然觉得《赤壁赋》中“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这句形容人类真的好贴切,苏轼他老人家也真是意外地有远见呢!
作为一个用尽自己一生一世也要将唯物主义供养的人,我从小到现在却一直痴心妄想着回到过去,来一趟说走就走的时间旅行。《时间简史》既给我一份打击,又给了一份希望,打击是因为根据爱因斯坦E=m的公式,越接近光速的物体质量会越大,所需推动它的能量就越大,你的速度无限接近光速时,所需要的能量就是无限大。所以你的时光机还没完成预热,发动机就因为燃料不足而熄火了。所以在排除神奇外星老司机开UFO带我飞的可能后,就只剩通过虫洞一条路了,这也是现在阶段唯一可能的情况了。排除虫洞中那大到不可思议的引力的影响,不确定性还有两点:一是虫洞连接的是另一平行宇宙还只是受引力弯曲的同一宇宙,换句话说就是你旅行后看到的将是另一个世界的你或以前的你;二是通过虫洞旅行,那么“这位空间旅行者可以利用相对于地球静止的虫洞,作为从事件A到事件B的捷径,而后通过一个运动的虫洞返回,并且在他出发之前回到地球”,那么你会在旅行前看到已经回来的你、一分钟后的你、五十九秒后的你、五十八秒后的你、五十七……理论上可能存在无限个你同台竞演,场面乱到飞起。虫洞旅行虽然感觉各种不靠谱,但起码还是给时间旅行一点希望的吧。
《时间简史》让我看到了比言情小说更虐的文字,在让我对物理的认识更进一步的同时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学无止境。我们现在学习的知识根本不值得骄傲,努力学习吧,我们的目标是星辰大海!
今天我读了一本是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讲述 了 鲁 滨 逊 在 一 次 航 海探险中,船撞到了岩石,船上10人淹死,鲁滨逊用自己的勇敢和智慧,终于回到了英国。鲁滨逊特别的勇敢。有一次,有十二个野人乘船从对面的小岛上过来,准备吃人肉宴。其中有一个人质,解开绳子,朝我在岛上居住的地跑来。 野人 发现 有人质逃跑,有三个野人去 追人质。四人从我家门口跑过,我用枪把三个野人打死,人质十分想感谢我,我让他做了我的仆人,我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鲁滨逊很聪明。有一次我正在 捕捉猎物,猎物把我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这里很美,树上水果特多,有满树葡萄,可口梨子。我又想了想葡萄吃多会的病死亡,我把他晒干成葡萄干,又好吃,又不会的病死亡。鲁滨逊特别机智。我们的船只撞上了岩石10人淹死,我上了岛在岩洞里安了家。因为我的东西太多,只能把洞扩大。但没有斧头,我用刀从铁树上砍下来一块木头,做成了斧头我把山洞挖,得的特别大有100平方米。
鲁滨逊真的特别勇敢,很聪明,十分机智,令我钦佩。
《飘》又名《乱世佳人》,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唯一的一部作品。正是这本《飘》,让原本名不见经传的玛格丽特几乎一夜成名。自1936年问世以来,《飘》凭借着它独特的魅力吸引了无数读者。这样一部优秀的作品的确有太多值得称道的地方,然而最能感染我的,是主人公思嘉的一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思嘉任性、倔强。优雅的举止只是她的表面,那是在母亲的严厉管教下形成的,她的骨子里还是留着父亲不羁的血液。这从她的眼睛里完完全全暴露出来。那双淡绿色的眼睛纯净得没有一丝褐色,虽然生在一张甜美的脸上,却仍然是任性的,充满活力的。如小说中说道,思嘉并不是特别漂亮,男人们被她吸引更多的是因为她自身的魅力而不是容貌。
像思嘉·奥哈拉这样的一位佳人,却不幸遭遇乱世。南北战争打破了她平静的生活,让这位庄园主家庭的小姐一下子失去了优渥的生活。但或许也是因为这场战争,让她迅速成长起来。战争时期在医院里当护士救助伤员的经历让她不再只是一个娇生惯养、自我中心的大小姐,而是学会了照顾别人;家中的变故又让她骨子里的坚毅性格完全表现出来,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句话虽然只出现在小说结尾处,却始终贯穿着整本书。思嘉只说过一次,但我想她一直是这样信奉着的,这种信念让她在面对种.种不幸时,仍然坚强勇敢。
思嘉的坚强勇敢表现在勇于面对世人的眼光;成为寡妇之后,她仍然在舞会上翩然起舞;战争结束后,她独自在外面办起了木材厂;烈日炎炎下,她放下小姐的架子像一个黑奴一样在地里劳作。作为一个接受了良好家教的小姐,她的行为在同时代的人眼里是叛逆的,然而她从不畏惧别人的流言蜚语。
思嘉的坚强勇敢还表现在她面对战争时。战争来临时她本可以自己逃走,但她强忍住心中的恐惧留下来,为即将生产的梅兰妮接生;黑夜里她艰难地赶着一匹瘦马,驾车带着奄奄一息的梅兰妮和她刚出生的婴儿、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以及一个什么忙也帮不上的黑人小姑娘穿过纷飞的战火。思嘉·奥哈拉就是这样一位乱世佳人。
思嘉的坚强勇敢更表现在她遭遇不幸时。当她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塔拉庄园,却发现家里已经面目全非时,她紧紧握拳,向上天发誓将决不再饥饿;本来还是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年龄,她却已经成为一个孩子的母亲,在母亲因病去世,家中的顶梁柱父亲也倒下了时,她用柔弱的肩膀独自撑起了整个家。许多人不喜欢思嘉,她把爱情当作玩物,从没有认真对待过她的婚姻。正因如此,思嘉的几次婚姻都是不幸的。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着阿希礼;当她最终明白自己的真爱时,瑞德已经决定离她而去。在她不断失去了身边重要的人后,她又成了孤身一人。然而即使在最爱的人也抛弃她时,思嘉还是这样告诉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有明天就仍有希望。今天想不通的事,或许明天就会豁然开朗;今天没有办法解决的事,就交给明天去处理。或许今天过得一塌糊涂,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样的一句话里或许也包含着思嘉的无奈,但我相信这更多的是思嘉面对未来的勇气。
是的,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即使在经历那么多不幸,即使只剩下自己一个人,思嘉仍然这样说道,那么我们在平时生活中遭遇困境时是否能有这样的勇气?
生活中我们不可能一帆风顺,虽然不一定会像思嘉那样不幸,但我们难免会遇到许多困难,要经历许多历练。有的困难很容易过去,但有的则看起来很可怕。若我们勇敢与之战斗,或许我们就能战胜它;然而若我们惧怕它,它也可能会把我们压垮。
因此即使是面对再大的困难我们也不能放弃希望。
毕竟,明天又将是新的一天了。
用了将近八个小时粗略读完这本书,带着一种愧疚的心情——因为最近面临一场极其重要的考试。我本应该专心复习。可就像渡边彻说《了不起的盖茨》那样,“信手翻开一页,读上一段,一次都没让我失望过,没有一页使人兴味索然。何等妙不可言的杰作!”
几年前看过影片《挪威的森林》,印象模糊。只记得一贯的日系风格,安静,哀伤。随着阅读的深入,记忆便像泉水一样叠涌而来。想起了秋风徐徐,渡边和直子在没有边际的原野漫步的画面。我特别喜欢看完一本书,然后再看由书拍摄的而成的影片,或者是先看完影片再把原着看一遍。比如,看过文字版的《致青春》后,就会看电影版的,或者是先看了电影版的《情书》,然后迫不及待的阅读文字版的。明白吗?就是这个意思。
在书中,木月永远留在了17岁,直子永远留在了20岁。文字里充斥着自杀,迷茫,孤独,无奈,以及性。我总觉得,日本的天空都被灰色的云雾遮住了,有一种阴冷,严肃的气氛,好像永远都没有晴天。主人公都独来独往,没有朋友,很古怪,活在自己的世界,别人进不去,他也不出来。
这是孤独,不是孤单。
人在本质上是孤独的,与人交往以求相互的理解。然而完全相互的理解似乎不是可能的,所以,每个人都是孤独的。这是宿命,是心灵的独一性。孤单却是可以解决的,有人陪着一起吃饭,一起聊天,这样就不至于一个人孤零零。
孤独是心,孤单是形。
草草读过一遍,许多地方都没能好好品味。只觉得自己被书影响到心情压抑,所以匆匆扫了一眼后记便赶紧出门。一路步行到空旷的地方,好让脑袋里的阴霾散去。夜暮时分,天边出现了像草莓果汁一样红的晚霞,心情渐渐平复了些。
水是极有灵气的,它一路流来,总能带来一些故事。当水流过这个静谧、悠然的湘西小镇时,就带来了翠翠的故事,故事平淡得似乎让人觉得拖沓,只是这故事发生在茶峒的山光水色之中,周围景色既是那么恬淡自然,故事也似乎融入到这景色之中。有一刻它似乎那么清晰,仿佛就要浮出水面,很快它又沉入水中,随着潺潺流水一同流走,只在读者心中留下一抹遐想。平凡的故事、平凡的感情,单纯到似乎只可能发生在这样一个有水流过的地方,也好像只有这样透彻的水才能承载这样的故事。当然,也只有沈从文先生这样一个从小就懂得拥抱水,热爱水的人,才会写出这样美的故事来,正如他自己所说:“我认识美,学会思索,水对我有极大的关系。”
《边城》就是沈从文先生理想中的梦境,他把对山水的热爱化为了这部饱含深情的作品,茶峒的自然风景清新隽秀,江水清丽绵延,江上渡船每日在这山水之间运行,也俨然成了这如诗如梦的景色中的重要点缀,渡船上的老船夫、小姑娘和老黄狗便是这景中永远不变的主角。作者构筑了诗画般的边城美景,把所有故事融合到这景中,景物便处处蕴含着纯朴的人情味,弥漫着“桃源”般神秘的色彩。景色因人物感情的朦胧而朦胧,因人物的忧愁而忧愁,也因故事凄凉的结局而定格在一片凄凉之中,却因为给人无限想象的空间,定格的美景又在无穷无尽的等候中慢慢地绽放,任人思绪飘飞到更广阔的空间。
沈从文先生常说“美丽总使人忧愁”。《边城》里的翠翠是美丽的,她单纯善良、不谙世事,对老船夫的感情真挚而感人,对傩送二老的感情朦胧却执着,可就是这样一个美丽的少女却始终不知道也没人告诉她,她应该要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幸福,最终只能在一片凄苦之中,孤独的守着祖父的渡船,等着不知归期的爱人。
老船夫是也善良的,他五十年如一日的守着一条渡船,不知把多少来来往往的人渡过了小溪,“他从不思索自己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他深爱着翠翠,他唯一的亲人便只是那个女孩,他总是在为孙女将来的生活而担忧,最后却还是在失望和遗憾中死去,就连撑了一辈子的渡船也被涨起的大水冲走了,这是何等的悲凉啊。
读《边城》除了对美丽的乡村风光和纯朴的风土人情留有回味之外,还留下一份感动,感动的是翠翠为所爱的人执着的无怨无悔的等待,这种等待可能明天就能收获幸福,可能一辈子都毫无结果,惟其如此,才更是感人。我也为翠翠的执着而震撼,也许不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很多人都不会知道自己的真正价值,既然有幸活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不为所爱的人勇敢的等待一次呢?可是翠翠毕竟是生活在一个诗般世界中浪漫式的理想人物。现代社会太浮躁,有多少人还能有那么一种执着的浪漫的情愫呢?
不说为了不可知的未来而等待,就算是为了已有的幸福而付出真诚的努力,又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到呢?我们渴望得到真爱,却又总是担心害怕,总想一切确定无疑之后才付出感情,不然就马上抽身离去。
“我在青年时候也曾经做过许多梦,后来大半忘却了,但自己也并不以为可惜。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这不能完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便成了《呐喊》的来由。”
——《呐喊》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中无由的产生的一种陌生,那种陌生感是寒冷的。带着这样的感觉,我开启了品读《呐喊》的征程。
从《一件小事》 、《狂人日记》、《故乡》这些文章中,我感到了迷茫,我真正的不能理解,不能感受出文章中的韵味,相反我对要读懂这本书的意念越发强。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了悲惨的人生,同时也看到了造成这悲惨人生背后那黑暗的社会,我开始慢慢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弃医从文,能够治好国民的皮肉之伤是完全不足够的,只有填满了那内心的空白,人们才会觉醒,才会懂得拿起武器反抗那扭曲的黑暗。
可以使人欢,可以使人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
与家人团聚必然是欢,妻离子散可以使忧,但是我觉得用“苦”或者是“悲”字来形容就更加好了。当时的社会是黑暗的,造就了这样凄凉的文章理所当然,祥林嫂的惨死街头,孔乙己的悲惨,外加国民的愚昧无知,营造了这样凄凉的氛围,从而产生了《呐喊》。
有时,面对生活的不如意,我也想呐喊,将这种不满发泄出来,写到书本中,但是这毕竟只是内心的暗示。有人说,时间可以使人忘却那内心的伤痛,开始的强烈感觉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得淡了,最后淡的让你已经忘却了曾经有过这样的伤痛。然而,我觉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样的感觉就如同鲁迅先生书中说描述的那样“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回忆就是这么强烈,因为内心深处的强烈呼唤,所以造就了今日的呐喊。
今日的呐喊与昨日的《呐喊》唯一的区别就是,面对的人,所处的社会,表露的情感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并不能阻隔两者的联系,这便让我想到了一首诗《如果》,可是生命中并没有如果,有的只有无尽的呐喊与彷徨。
我来谈一下我对这本书的读后感。
这篇文章讲的是小主人公王葆得到了一个宝葫芦,宝葫芦说他能为王葆带来幸福,可是宝葫芦却一次又一次地闯祸,后来十分庆幸,只是一场梦而已。
宝葫芦他所认为的幸福就是有些人认为的:有吃有玩,还有钞票花。按他的理来说,王葆拥有他以后一定是幸福的但是正义感十足的王葆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宝葫芦偷来的时候,他就更讨厌这种所谓的“幸福”了。我认为王葆所谓的幸福是:被大家认可,得到实实在在的荣誉。这种幸福宝葫芦是给不了的。
在这个故事里,我觉得我喜欢的人物就是王葆,虽然他给我的印象就是有点小虚荣,但是他知道了宝葫芦给他的东西所有都是偷来的时候,他十分生气,决定不再要宝葫芦了。我从这看出了他的正义感。而且他和他的朋友们,语言十分质朴,很令人喜欢。
还有一个人,给了我很深的印象。就是杨栓儿。他是一个坏角色,经常偷盗。可是他看见王葆手里拿着宝葫芦从无人售书店里偷的书的时候,杨栓儿却严厉的说了王葆,虽然不是王葆拿的。从这个角度看,还有点男子气概。
当时我在看这个故事的时候,确实想不到这个故事的结局竟然是个梦!?但又不禁让人沉思,开始十分想得到宝葫芦的王葆,最后竟巴不得亲手毀了它。正反衬了不劳而获的“幸福”不是真正的幸福。真正的幸福是靠自己的勤奋和努力取得的。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古人说的一句经典名言。我就非常爱读书,最近我又读了一本儒勒·凡尔纳写的《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他的故事情节特别吸引人,让我读得爱不释手。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讲的是发生在19世纪中期,游船“邓肯号”的主人格里那凡偶然从海上的漂浮物中得到了两年前失踪的航海家格兰特船长的求救文件。在他夫人的强烈建议下,他们毅然自行组织探险队,携带格兰特的儿女,踏上了寻找格兰特的旅程。由于文件被腐蚀的很厉害,所以只知道是在南纬37°线上,从而无法确定失事地点,他们只有跟着一位粗心大意的地理学家——巴加内尔登高山、越冰川、过沼泽,穿过南美洲的大草原,跃过澳洲和新西兰,环绕了地球一圈,他们还遇到了地震、洪水、野兽和当地的土着人的袭击,又遭遇格兰特船长昔日的手下——艾尔通的迫害,但在这危机四伏的路上,他们还是战胜了重重困难,并且在一座小岛上找到了格兰特船长和他的两名船员。
我非常喜爱这本书,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因为作者利用他们寻找格兰特船长的路线详细的描写出南美洲、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当地的风景和风土人情。另一个是歌颂了格里那凡的善良、勇敢、不放弃希望的那种精神——这不就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一种精神吗?在当年四川大地震的时候,各个慈善家伸出手将自己的血汗钱捐给了灾区的人。善良的官兵叔叔们冒着生命危险冲到前线,希望能拯救更多的人。
其实我们身边也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人,我也要向他们学习,助人为乐,努力奉献!
每当听到挪威的森林这首歌,就会回想起每次翻开这本书的时候,如在旷野之中听见吉他柔和而冷清的曲调,撩拨人的心弦,有风迎面吹来,卷起衣襟拂动头发,直从脖领、袖口和裤管吹进去,那风是凉的。
初读时是高二的下半年。一个秋天的下午,没有阳光。在同学的书桌里翻得一本译林的删节版的《挪威的森林》,在自习课上小心翼翼的读起来,片刻便坠入其中,将一切全然忘记了。我看小说很快,一口气读下去,直到放学后教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时才知道该回家吃饭了,恋恋不舍的放下已读了大半的书,满怀惆怅的走回家,匆匆吃过饭就又回来。一口气读完,合上书本,长长的叹出一口气,久久无法平静下来。
但是这一次的阅读并未使我将其铭记于心。由于读得很快而又没有大段的时间去体味,加之书是借来的,所以,《挪威的森林》只是给了我一个凄冷的印象的,很长时间没有再看过。偶尔之间想起,默默的感叹。真正爱上这本书是高三下学期的重读,是20--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林少华先生的全译本。在高三那一段寂寥而压抑的生活中,我带着近乎冰冷的心在书中寻得了似是属于我自己的悲伤。那种共鸣是痛苦而又不无愉悦的。好像在风中听见吉他在低低、反复的长吟。我深深地被那忧伤的曲调感染,似乎真正听到了那首《挪威的森林》——从此,这本书就被我带在身边。常常在周末午后空荡的教室里抑或哪一个暗淡的黄昏,靠窗轻轻翻开书页,将心慢慢沉浸在那浓浓地惆怅之中。
林少华先生在译序中谈到村上的比喻是独到的一家,对此我非常赞同。他的确很会将语言以不常见的方式组合并表达出十分完美、贴切的含义。这一点在景物描写中体现的犹为突出。如开篇第一章对那片山野的描绘以及“渡边”在天台上放飞萤火虫的一幕,无不令人身临其境。而一入其境,我必然从中感受到风。所以,村上的语言总是给我一阵阵风的气息,是风声伴着吉他的和旋……此外,村上语言的节奏感也非常之好,读来洒脱、伶俐,依旧如那风。
但是那风是冰凉的,不是刺骨的冷,却是透心的冰凉。《挪威的森林》仍旧是以它哀婉的故事引人入胜的。主线是渡边与直子的爱情穿插以木月、绿子、玲子、永泽、初美、敢死队等人的生活。犹其令我感到凄凉的是渡边那日夜煎熬着的心和他为了爱而不断振作和努力的执着。一个人做到如此,实在是太不容易了。渡边是一个冷调子的人物,但我不同意林少华先生说他是一个把玩孤独的人。村上也应该不是这样认为的。因为渡边曾经说过:“哪里有人喜欢孤独啊!只不过是不乱交朋友罢了,那样只能落得失望。”从全篇看去,渡边也一直为战胜生活而努力着。虽然他的挣扎完全是内心和情感上的,但外在的孤独究竟是一个表象。“孤独”哪里可以玩味啊!
马克思说,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在物质的世界里,你是遵循现世的规则,还是尊重自己的选择?你是追求外部的认同,还是直面内心的感觉?你是迷茫在人群的道德,还是清醒于内心的呼唤?
几乎毫无例外,内心的感觉当然会和规则、外部、道德相冲突,徘徊之间,你几乎丧失对自己感觉的认同——不知道那到底是感觉还是欲望?不清楚自己到底该守还是该退?甚至不明白为什么内心感觉总会违背人群道德,为什么内心感觉总是夹杂着噪音出现,为什么内心感觉总是充满依赖、软弱、恍忽?人们总是相信,自己内心的真实感觉与人群格格不入,为社会所不容。
在觉察与批判之间,绝大数人最终还是犹犹豫豫地放弃了令人不安的内心感觉,转而选择了安全、光明、强大的外部规则——这就像是买了保险一样令人安心——不管自己容不容得下自己,起码人群能够容得下自己。自己容不容得下自己并不重要,关键是要世界能够容得下自己。不然自己该是多么恐慌、无助、无立锥之地,在这世界上没有自己的位置!有时,位置就意味着生!人们一开始以为自己最惧怕的是死,于是趋利避害,或坚决或犹豫地选择了自以为是“生”的方法——以为只要放弃内心的感觉,便能赢得外部的认同。从这个意义上讲,直子、直子姐姐、木月是同一类型的人。
直子的死却的确让我感受到了同渡边一样的无法自已的凄凉。村上将直子的死突然安排在第十一章的第一句话,着实令人毫无准备——“直子死了以后,玲子仍给我来了几封信。信上说那既非我的责任,也不是某人的责任,而是如同天要下雨,不是任何人能制止的。但对此我没有回信。我能说什么呢?况且毕竟已经无可挽回了。直子已不在这个世上,已经化为一抨灰烬。”我清楚的记得我如被人当头一棒似的打呆了,内心死寂仿佛失去直子的是我而不是渡边。我反复读了这段话却始终不敢相信,如同凋谢了一个小心翼翼,精心守护的愿望,支撑这个愿望的柱子被毫不留情的拦腰打断。村上的目的达到了,他将读者变成了渡边。直到现在读起,一股深深的惆怅仍会堵住我的胸口,久久不能散去。
对于直子的死本是顺理成章的,读过一点小说的人都该想到。但在《挪威的森林》里,村上已将读者的心攫取,使人完全忘记了客观,而一心祝愿乌云终会散去,有情人终成眷属。我们和渡边一样去守护那“仿佛风中残烛的灵魂的最后忽闪。”但一切都是徒劳的。直子最终选择了以死来获得新生。也只有死才能惊醒人们思考,思考那个社会,这才是村上的真正用意。如果说村上这部小说是恋爱性质的,那么其中对社会的思考也是很深刻的。书中明面上将木月、直子、玲子写成是精神病人,但是我、永泽、敢死队甚至端庄的初美和活力四射的绿子无一不呈现出一种病态。那就是战后的日本,一个有一点良心和追求就要疯掉的时代!经济虽然复苏,但整个社会像一条巨大的冰凉的铁链将人们紧紧缠绕、扭曲,制造悲剧的根源是社会的丑陋,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每个人都在走向毁灭,而彼此在灵魂上互相排斥,仿佛解除痛苦方法只有变成精神病人然后再自杀。因此木月自杀、直子的姐姐自杀、初美自杀、玲子自杀未遂而直子最终自杀。自杀又都是毫无预兆而莫名其妙的——那就是冷漠,无法穿透的人与人的隔阂,哪怕是直子最终也没有给渡边留一句话,就像直子的姐姐没给家人留一句话,木月没给直子留一句话,一切情感都已经扭曲了!他们生活在冰冷的、又黑又暗的森林里,孤独主宰着他们的思想直到死也不曾放过他们——也许这样说掺入了我的主观猜想,但我的确是这样感受到了,并为此悲哀!
渡边闻得直子的死讯后的徒步旅行颇为震撼人心:一站接一站的坐车、一个城镇接一个城镇的穿行……那是怎样的一种无助的悲哀!他还能做什么呢?他该对谁去呐喊:“生活啊,为什么你不能放直子一条生路?”那没有回应的寂寞里是令人窒息的孤独。但是村上在最后还是选择了让渡边奋起而不是让他也疯掉。虽然结尾处渡边站在“哪里也不是的场所的正中央”,何为正中央?正中央就是没有同类的孤独的唯一。但是我相信渡边、玲子、绿子终会在那个冰冷的森林里顽强的走下去。就如同直子在开篇的时候对渡边说的:“对于你,我是放心的,我永远也不担心你会掉到那枯井里去的,我是知道的。”也许正是这样的放心才让她有勇气离开渡边。我由衷的佩服村上诉说故事的超人能力和把握全局的深厚功力!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又是如此自然而看不见雕琢的痕迹。
村上一开始就提出了对生死的态度并将这一态度贯穿全篇,那就是——“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而永存。”文中每一个死去的人都不是永远的消逝,反倒时刻影响着生者。他们的死存在于生者的生之中。渡边正是穿梭于这生死之间,体味着友情与爱情的意义。我想,最终是死者让渡边一步步成熟、成人的。
提起《挪威的森林》也不能不提到其中作为一个重要线索的“性”。尽管我并不赞同文学作品中以性为主线去展开情节。但是村上笔下的性却以其坦然、真诚的笔触给每一个人留下美好的印象。渡边对直子的渴望以及直子不断为迎接渡边而作出的艰苦的努力,虽然这是以性为起点的,但真正表达的是超越性本身的对爱、对至纯至美的向往和憧憬。
再一次掩卷长叹,在生死的反复中又经历了一次情感的洗礼。头脑中挥之不去的是那片无际的山野,举目望去是“仿佛冰冻凝结的蓝色天空”和“片片起伏的如海浪的草地”,“草的香”、“云的白”、“山的青”,还有那“抚动衣襟”的风,一个个身影在远处浮现又走远。只剩下一种声音,是那曲《挪威的森林》,是那曲生与死的交响,是玲子的吉他在风中的反复的长吟……
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
到南京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下午上车北去。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但他终于不放心,怕茶房不妥帖;颇踌躇了一会。其实我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甚么要紧的了。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我两三回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
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望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
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望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那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
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
再能与他相见!
这篇文章,写得非常的经典,也非常的感人,我非常的喜欢。读后,你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位高大的父亲的背影-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写得是那样的贴切,是那样的真实,让人不得不潸然泪下。
有时候,我们只能感受到母亲的慈祥与关爱,因为,母爱是伟大的,其实父亲的爱也是同样的伟大。也许,有时候你甚至感受不到父亲的爱,因为每个父亲表达对子女的爱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有的是严厉的(严父慈母就是这个道理),有的是内敛的(其实是关爱孩子的,但是却不表现出来),正如朱自清的父亲一样,他的父亲对他的爱就属于那种内敛的爱,有的是……
因此,每个子女都应该孝顺自己的父母,否则,就太对不起自己的父母了!因为每个父母对自己的孩子都付出了自己的全部精力。
愿天下的父母都永远健康快乐,愿天下的父母都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愿每个家庭都幸福美满,和谐安宁!
背影》是一篇描写亲情的文章。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虽然它的文字一千来字不是太多,但是内容十分丰富。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者很快能领悟到内容。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阅读到------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我觉得这篇文章,给了广大读者一个十分重要的启示:父母常常再三地告诉我们要小心或努力读书,他们始终都是为我们着想、希望我们能做一个好人。所以我们要好好对待父母他们,不要辜负父母他们对我们殷切的期望。
《背影》真是一篇感人及有教育性的文章,读后你的感受如何,欢迎跟贴。
书,是人一生的朋友。而这本书却能让人感受到人的本性——善良,它是冰心的散文集,其中还包含《寄小读者》、《国旗》等文章。但《小桔灯》是这本书的根本,冰心崇尚童真、母爱,而小桔灯却给我们展现了一种美,别样的美——心灵美、情操美。
主人公小姑娘,是一个极为平凡、贫苦的农家少女,而她的所言所行却无处不蕴含着内在的美——
首先,《小桔灯》之“美”,美在选材上能够“以小见大”,“平中见奇”。作者善于从看似寻常的事物中发掘出不寻常的意义,从一滴水反映出太阳的光辉。《小桔灯》只有短短一千五百多字的短小篇幅,却包容着如此深刻的寓意,让人深受启发,真可谓是一篇玲珑剔透、回味无穷的散文佳作。
其二,《小桔灯》之美,美在立意的深刻新颖。作者紧接着叙事之后的一段抒情文字,直抒胸臆,真切自然,是对前面叙事的归结和深化,是全篇的点睛妙笔。它深化了主题,对小桔灯的象征意义作了充分地揭示——小桔灯象征着蕴藏在革命人民心中的希望和火种,小桔灯就是光明和胜利之灯。
最后,《小桔灯》之美,美在对人物形象的白描式勾勒。小姑娘是作者倾全部感情、着力表现的中心人物。在全文五分之四的篇幅里,作者运用中国传统的白描手法,抓住人物最富有特征的言行,由表及里,由浅入深,以寥寥数笔,便将一个早熟、镇定、勇敢、乐观、纯真善良、富于内在美的中国农村贫苦少女的形象展示在读者面前,宛若塑像一般,很有立体感。她的形象仿佛开放在荒野中的一朵散发着清香的野菊花,给人以美的享受。
爱在左,同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香花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也不觉是悲凉。
举起一盏小桔灯,在岁月的长河中,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我们一路远行。
今天,我要给你们介绍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宝葫芦的秘密》,讲的是一个名叫王葆的小学生,好吃零食,又爱幻想,希望自己也能得到一个像宝葫芦一样的宝贝,可以不费事不操心地获得一切。一天,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他有了一个宝葫芦,心里想要什么,那个东西就会摆在他的眼前,什么金鱼、画报、玩具……要什么便有什么。
得到宝葫芦后,王葆很开心,从此以后,似乎变成了一个“闲人”,自己不再做任何事情,宝葫芦简直是万能的宝贝。但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情,一次次的出丑,让王葆认识到自己这样做是不对的,于是就把宝葫芦给扔了。最后,王葆发现自己只是做了一场梦,他非常庆幸自己只是在做梦,明白了不劳而获,不动脑筋,凡事靠别人是不对的,他决心要做一个好学生。
其实在生活中,我也有和王葆一样的经历,多么想有一个三头六臂的机器人,帮我写字、洗衣服、搞卫生……这样该有多舒服啊!但是,这样是不对的。我想,不管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付出才会有收获。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要努力学习,不怕苦不怕累,要做一个有用的人,能帮爸爸妈妈做家务,帮老师分担点责任,自己也会学会许许多多的本领。
书籍是智慧的源泉,知识是梦想的翅膀。我要多读书,多练习每一样本领,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
不知道为什么,初三了,反而更没“正事儿”了,这篇文章,就是我“没正事儿”的结果之一。
读苏北的文章,引出了他的老师汪曾祺先生,了解了汪曾祺先生的生活,又提到了他的老师——沈从文先生,由此,我翻开了《边城》的第一页。
翻开扉页,就见到一座塔,一座孤房,一条渡河,一条渡船。冷清中夹杂这淳朴,宁静中有略显悲哀。那是一座边城,见城如见人,那么善良,那么简单。
摆渡的老者,七十多岁了,和他相依为命的孙女不大,叫翠翠,父母早年因责任、使命不忍私奔,便双双殉情于这座小城,却忍心留下了老人和孩子独自生活。
老人兢兢业业地守着渡船,一生从未离开——那是国家的责任,民众的信任。
日子虽苦,可却有滋有味,我这身在福中亦知福的人也有点向往。
翠翠在听爷爷唱曲儿的日子里长大了,船总的哥俩儿都见了欢喜,那更出息的岳云宁愿为“渡船”舍弃了“磨坊”,老人为孙女的幸福想尽办法,却不经意间被二老家的岳云误会害死了失意而下江的天保大老,岳云内心痛苦地也到下游打拼。
妈妈今天给我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宝葫芦的秘密》。
书里写着王葆很爱玩,不爱学习,但很爱钓鱼却总钓不上。一天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他钓上来一个神通广大的宝葫芦。宝葫芦给王葆实现了许多愿望也带来了许多意想不到的麻烦。
王葆钓不上鱼宝葫芦就给王葆变出许多五颜六色的金鱼,王葆饿了宝葫芦又给他变出许多好吃的出现他面前,还为王葆做了电动机器人,让他在同学面前出尽了风头,帮助王葆在学校得了各种各样的奖状。
和同学下棋比赛的时候宝葫芦竟然让王葆吞了很多棋子,考试的时候王葆不会做宝葫芦就把王葆的试卷和同学换了张,被老师发现了,让他在同学和老师面前抬不起头来。经过换试卷那件事王葆决定不再依赖宝葫芦什么事都自己做。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决不依赖别人。如果什么事都不劳而获,就像小偷偷东西的感觉,天下没有掉陷饼的事,只能靠自己努力得到的成绩才是令人骄傲的!
伏伦斯基和安娜的灵魂属于两个不同的精神世界。他们虽然一见钟情,但他们貌合神离,相距遥遥,根本不可能融合在一起。当安娜孤独无助的时候,伏伦斯基选择了逃避,他想要回到他以前的那种花花世界。对生活和理想彻底失望的安娜选择了自杀。她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之中,已承受太多的悲哀与不幸。她需要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干扰。她用她的方式寻求到心灵的完全宁静。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感到安娜正在某个角落里,怀着满腹的渴望和决绝的目光看着我……我想,我终会拥抱,带着同样满怀的情,摆脱所有的现实,去与她一起起舞长空。
风中之烛在风中摇曳,微弱的亮光照亮四周,最终在黑暗之中黯然消逝。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
安娜的爱情虽然没有得到完美的结局,但她永远都是我所知道的最美的女人,永远驻留在我的心中。
幻想是理想的翅膀;幻想是未来的憧憬;幻想是追求美的真率。幻想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项珍宝。少了它,平庸的生活会变得更加贫乏;少了它,我们的灵魂就不会完整,成为人生的遗憾。而《绿山墙的安妮》中的安妮却充满了幻想的细胞,她的生活生机勃勃、丰富多彩。幻想,从她的成长路上划过一条美丽的弧线,直至划上一个美满的句号。
一位满脸雀斑、长着红头发的女孩——安妮,就像一股清新的风,吹进了绿山墙一般,给原本闭塞的绿山墙带来了无限的生机与活力;就像一条条悠扬的五线谱,给绿山墙谱上了一曲优美的歌。她虽然从小丧失父母,经历种.种磨难,却生性乐观积极,富有多姿多彩的想象力。她的善良与真率,博得了朋友真挚的友爱;她的聪明与勤奋,凭着自己的坚持不懈,顺利考上了女王学院;她的努力搏斗,赢得了奖学金。但她因为不忍离开绿山墙,不忍离弃孤零零的玛里拉,她放弃了奖学金,回到了阿丰利,一边照顾生病的玛丽拉,一边教书,一边还要自学大学的科目。但她毫不觉得累倦,因为她觉得拥有幻想,就能消除一切劳倦。
从看完《绿山墙的安妮》的最后一行字后,“安妮”这个熟悉的名字便成为我心中一处永恒的美。她不但善良、乐观、勤奋,更重要的是她那丰富的幻想。的确,生活中只要有幻想出现,希望的钟声才会萦绕于耳。比如,一处美景,有的人只是偶然路过形赏一下而已,但有的人却会幻想这处美景曾住着一位迷人的花仙子,从万紫千红的花丛中飞来飞去,闪动着那双彩色的双翅;从青翠欲滴的树叶上滑落于地,与昆虫进行有趣的把玩……试想一下,哪种人的生活会有趣一些,哪种人的生活会美好一些呢?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如果后一个人没有丰富的幻想能力,他的生活还会那么有趣美好吗?
其实,幻想能使生活变得有趣美好;幻想能让美更加完美;幻想就是生命中的乐趣!
有讽刺,也有幽默,开始读时有轻松之感,然而愈读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可是仍然有美,即使美得有点病态,也仍然不能不使你炫。
看了矛盾的评价,使我很好奇作者萧红笔下的故乡的故事和人们?她的故乡是什么样子使他怀念?很想知道关于作者故乡呼兰河城的人、事、景、也就是所说得风土人情,人情世故。在那个时代,没有通讯设备,信息工具人呼兰河城人们的生活娱乐又是怎么打发的?带着这些问题,怀揣着好奇心我走进了她的故乡。
作者总共用七章篇幅描述呼兰河城里的故事,1、讲述了故乡呼兰河城的大环境、2、故乡呼兰河城的精神面貌,娱乐。3、故乡呼兰河城的自己家里的故事,和祖母祖父亲戚间的故事,4、故乡呼兰河城作者的邻居街坊的故事,5、因为跳大神团圆媳妇的死,6、在城里四处游荡好吃懒做的有二伯,7、工人冯歪嘴子的生活。
通过,第一章介绍的故乡的整体环境,轻轻松松把读者引进故乡呼兰河城,让读者感受到呼兰河城是一个自然,美丽,可爱的地方,“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的走,那是自古也就这样的了,风霜雨雪,受得住的就过去了,受不住的就寻着自然的结果。”在当时没有出现信息工具,当然他们也有自己的娱乐方式,晚饭后大家(邻居们)围坐在一起,看天上的火烧云,唠唠家常。
每一章读后感受如同矛盾评价的“有讽刺,也有幽默,开始读时有轻松之感,然而愈读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可是仍然有美,即使美得有点病态,也仍然不能不使你炫。”
读完第五章,因为跳大神团将一个如花的少女活活整死。我的眼角湿润了。因为人们的愚昧和无知,在那个时代女性的地位始终不可以和男人平起平坐,他们的行为举止一定要附和当时人们所认为的规矩,说话小声小气,走路慢油油,一旦不符合标准一传十,十传百,都认为你是外星人来的怪物,没有自我可言,更无法谈论女性自己的想法,要么使用酷刑(暴打)让你顺服。
团圆媳妇因为平时大大咧咧,为了把活做完,走路如风,平实说话口无遮栏,只有12岁的她,受不住婆婆的暴打,而喊回家,暴打的程度更变本加厉,团圆媳妇受不住,倒下了,本是一场小小的感冒,在左邻右舍的胡乱猜疑下,团圆家给团圆媳妇请来了大神,没病都被整出病来,跳大神里的各种奇怪、病态的动作,吓坏了团圆媳妇,半夜常常被噩梦惊醒,又哭又叫,吓坏了团圆家,不断的请大神,就这样来来去去,跳大神中各种病态的举动,将一个活生生的少女折腾死了。
一个如花的少女,就因为她的言行举止,对于现代的眼光去看待团圆媳妇的一举一动,她和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一样只是真实的表现自我,一个天真可爱的少女,但在那个封建,迷信,愚昧,无知,偏僻的呼兰河城里一个如花的少女就在这种无知,不科学的行为活生生的折腾致死,
而左邻右舍,面对团圆媳妇的死表现得麻木不仁,当初跳大神活动各种病态的举动,对于他们是再好不过的大戏,他们以看热闹的角色,在边上添油加醋,事后当成家常便饭后的娱乐新闻,家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团圆媳妇的进展。
我深深感受到那是一个吃人的社会。在一个平平淡淡的小城里,因为那地方充满愚昧无知,在深处藏着一只吃人的野兽!
一场梦,渗透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讲述了小学生王葆,在钓鱼时遇到了能实现任何愿望的宝葫芦。于是,王葆让宝葫芦帮他钓鱼,帮他借书……可是,宝葫芦只会盲目服从,令王葆感到了烦恼与痛苦,于是他抛弃了宝葫芦,最后发现一切都是一场梦的事。
看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不劳而获只能带来烦恼和痛苦,也知道了投机取巧而不付出努力的人是不会成功的,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得到成功的果实。要勤奋,有毅力,做一个诚实的人。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所有的成功都是要靠自己不懈的努力所争取的。比如那些伟人,他们成功的背后,是一定要付出代价的。正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汗水和艰辛要比我们多,所以他们才会如此的伟大,被人们称赞。如果想要把事情做成功,做到最好,就一定要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而不是去借助他人的力量。
这时,一个关于付出与回报的故事浮现在我的脑海。有两个人同时遭遇到了不幸,来到阎王面前,阎王对他们说:“你们可以转世投胎重新做人。一种是索取的人,另一种是付出的人,你们各选一个吧。”第一个人听完阎王的话,暗想:我这一辈子都没有享受过那种无忧无虑只向别人索取的日子,他赶紧对阎王嚷道:“我先选,我先选,我要选做那个一生只向别人索取的人。”第二人对阎王说:“那我就选择做那付出的人。”阎王听了他们的决定,告诉他们:“第一人来世投胎做乞丐,因为乞丐一生不用工作,只须向别人伸手乞讨便可。另外一人下一辈子做富翁,因为成为富翁后就可以向别人施舍自己的财富。”这个故事告诉我:天上不可能掉馅饼,一切事情都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成功。那些想不劳而获的人,最终是没有好下场的。
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好事,凡事只有付出,才有收获,只有努力,才有回报。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了《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每个人都有一个多彩的人生,这个“多彩”或许是坎坷的,幸福的,痛苦的也有一些人过着与世无争,平凡而辛勤的一生。
这次,我要与大家谈的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人的一生有着许许多多不一样的活法,有快乐的去活,坚强的去活,奋斗的去活等等,你有没有想过你应该需要活出一个怎样的人生呢?这问题是我提出的,但暂时连我自个儿都拿不定一个想法,也许这实在很难说,有人会问:“这可不是自己来决定的。”可是,我要说,这掌控权还是在你自己的手里,你的各种因素都会改变它的道路和方向的。
虽然这次我的主题不合“科学”。但,推荐的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活着》。
这是一部小说,简朴的语言塑写了划时代的家庭悲剧。美国的《明星论坛报》评价说:“你只要读到一半,就已经确信它是不朽之作了。”真的,我一拿起书就越发越想往下看。
作者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9年出生于浙江杭州,曾从是过牙医工作,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
主人公福贵起初是风光的少爷,可因为无顾忌,在外面吃喝嫖赌,把他父亲的2多亩地全抵债给了别人,毁了家人幸福的生活。贫困中,他终于醒悟,可已经迟了,父亲被他给气死了,接着母亲相继死去,温柔可怜的妻子家珍,过度劳累,骨瘦如柴,终于死去。这也许就是上帝对他的惩罚,到最后,福贵7个至亲全被他亲手埋藏起来。只剩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和一头老黄牛。
福贵历经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只是十分单纯的为活着而就活着。
余华告诉我们: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承受展现在面前的无聊,平庸和困难。
我想:是啊,平淡接受,乐观忍受,顺其自然吧!
如果周萍或者四凤有一个人知道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那么这场爱情是不是就不复存在?如果周繁漪不是周萍的后妈,那么是不是他们就可以爱在另一个场角,做着与周家无关的事?
如果当初的周朴园娶了鲁侍凤,又或者这个周家的少爷没有看中这个丫鬟,那么这场伦理的悲剧是不是就不会产生了。
可是周朴园爱上了鲁侍凤,周萍爱过繁漪,然后又遇到四凤,他爱上了自己的妹妹,没有任何意料,爱情在他们面前,单纯得像张白纸。只是这张纸,一开始就被涂上了白的颜料,粉饰着无谓的太平。他们说,曹禺先生
最爱的那个女人是繁漪,他把她刻画的深刻,虽然充满矛盾,但是她文弱、聪慧,对诗文有一定的爱好,她的骨子里有一股热情和力量,那是对那个社会的控诉。
这个名门嫁给的人不但没有快乐,却一步一步沦为了“疯子”。也许这对她来说是个好的结局,她和周朴园之间没有爱情,她是周朴园娶回来作为摆设的。
依然记得她在知道周萍爱上四凤以后,那个决绝撕裂的声音:“你记住,不要逼急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已经绝望的女人”。可是那个她的爱人,终究甩手离开,爱情留守的最后只剩下一个留恋与回味,可是命中的她是
个决裂的女子,用她的方式维护自己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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