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盖世小仙女日期:2024-12-19人气:4
时间简史读书心得文章(通用32篇)
时值暑期,正是充电的好时候。上网一查,100本书一字排开,再仔细一看,我的眼球立刻被一本书吸引了,那本书正是《宇宙简史》。茫茫书海独见一书,此书当然不同凡响。自己平时一直喜欢看一些科普类的书,对《时间简史》也早已有所见闻,适逢暑假,又恰见这本仰慕已久的书的姐妹篇,当然立即拍案决定购买此书。这是一本写给普通人的科学巨著,用最简单的语言阐述了最深奥的宇宙原理。在不断汲取着新知识的同时,从书中我也收获了许多其他的东西,这些已超过了知识本身给我带来的启迪。《时间简史》已给我带来了一轮强烈的冲击,而《宇宙简史》把这股冲击延续了下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我漫步在知识的世界中。曾几何时,自己对于宇宙充满了无尽的幻想和渴望,想着天上的星星,想着天上的月亮。现在,我依然喜欢眺望星空,看着颗颗流星,看着五彩的星座。从书中,我了解了更多关于黑洞的故事,揭开了反物质神秘的面纱,知道了更多遥远星系的奥秘。从书中,我掌握了许多天文学的知识,让自己与遥远的未知更近了一步。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我从中学会了一种对待人生的态度。“我们之所以看到宇宙是这个样子,只是因为如果他不是这个样子,我们就不会在这里去观察它。”从书中,我感悟到的是那颗对科学执着严谨的心,那颗对一切充满好奇的心,那颗刨根问底的心。科学家们的不懈追求,为的是人类科学文明的进步,特别是对于外太空的探索,从不曾止步。所以读罢此书,我更感受到的即是这种孜孜不倦的精神。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好书。而我更是被作者霍金先生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空前的。
简练的语言,播撒着浩渺的知识;睿智的语言,体现着博大的智慧。这次的阅读,让我长了知识,增了视野,也让我学会了严谨的态度。这些对于我来说都是无价的至宝,因为他们将成为我得垫脚石,对我以后的发展打下稳固的基础。这一点一点的积累,如繁星般,无边无际地闪耀在知识的夜空中,广袤无垠地漫布在思想的宇宙中。
逆时,顾名思义就是时间倒流。
超时,顾名思义就是时间跳跃。
逆时和超时,在大家看来,无非是两个新名词,根本无法实现。但是,假设在宇宙中有虫洞存在,两者就可能实现。
超时空旅行,也就是从a时点瞬间跳跃至b时点,不用再经过a、b之间的时段。看过《哆啦a梦》的朋友可能会联想起哆啦a梦的时光机,乘坐时光机可以到达未来或从前的世界。那么,如何进行超时空旅行呢?
超时空旅行有个前提条件:假设光速是100,就是要把宇宙飞船加速度达到99.99,还差o.ol就到100。当近光速行驶一段时间后?就会到达将来的一个时段。譬如,小明从8点钟开始进行超时空旅行,会在9点钟到达。尘军从9点钟开始进行超时空旅行,会在10点钟到达。当然,你不只有一个小时可以越过,有二、三、四、五、六个小时,甚至一年也可以越过。而且,在未来的世界里,你可以见到另一个你,另一个你的爸爸妈妈呢!
逆时空旅行,是从b时点瞬间返回到a时点。它的前提条件是要超越光速。这似乎无法达到。现在,有家公司制造的火箭能加速到99.99,但仍未达到位居第一的光速。唯一的办法,就是寻找宇宙中具备弯曲空间条件的虫洞。何谓弯曲空间呢?就是能将时空弯曲的物质,缩短了a、b之间的距离为弯曲空间。假设地球与比邻星之间的距离是200光年,那么如果虫洞存在的话,它可以为地球与比邻星之间提供已经缩短了的捷径:可能是150、100光年,甚至更近的距离。当飞船通过虫洞飞速行驶时,它一定能打破光速堡垒,回到从前。而且同超时空旅行一样,能看见当时你的家人和当时的你。遗憾的是,至今科学家没有在宇宙中找到半个虫洞。
我相信,在未来,一定有更多惊人的发现和发明,一定有更多的机器会超过《哆啦a梦》中所描述的机器!
课余时间,我饶有兴趣的简读了一本畅销全世界的科学著作—《时间简史》,其作者是当代著名的宇宙学家、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这本科学著作可以说的上是将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结合的最完美的一本书,出这点之外,此书还详细的阐述了黑洞效应和大爆炸及宇宙奇点问题。
倘若这本书以数学公式、证明过程和科学术语为主,那么我认为它不可能这么畅销全世界。这本书正是以它通俗的语言文字、幽默的插图、强有力的论证过程和独特的思维方式将读者带入广漠无垠的宇宙,去体会黑洞边缘的神秘,去感受大爆炸的壮阔,发人思考,引人入胜。
《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
而书中的另一伟大成就是对黑洞的研究,黑洞最开始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一书中作出的一个预测,他假设如果存在一空间的曲率非常大,物体的逃逸速度非常快,快到连光也不能逃离这样的空间。那么这样的空间可以称之为“黑洞”。但他认为既然连光也不能逃离黑洞,读书笔记.那么我们也无法观测到它,它名副其实是一个非常黑的洞。但霍金结合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后提出:黑洞其实不“黑”,它可以放射出正反粒子,而且它还有这很高的温度。正因为它放射出的正反粒子互相湮灭了,所以我们很难观测到它。黑洞以极高的速度放射能量,当能量耗尽时则会向宇宙大爆炸那样从一个奇点发生强烈的爆炸,并在宇宙中消亡。
自古以来,我们头顶的天空究竟有什么奥秘这一难题一直困扰着人们。关于世界起源有我国的盘古开天辟地之说等,西方世界则认为是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于是乎,在欧美可以看到遍布大街小巷的教堂,大多数人都虔诚地信仰着上帝。不过很可惜呀,哈勃望远镜把地球周围200亿光年范围内的空间都检查了一遍,却丝毫没有上帝的影子。尽管这两种看法很明显都是错误的,但它也反映出人类爱思考的一面,实在想不出来时,就编一个盘古,上帝之类的出来,自圆其说。
霍金在这本书中试图用一种通俗易懂的阐述方式来解释高深的物理知识,以达到让大多数人都能看懂的目的。尽管如此,这本书看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如果你没有一定的物理基础的话,那就更加难以理解了。其实阻碍我们理解的最大原因还是我们平时生活在宏观低速的环境中,无法理解在宇观或微观下的物质及其运动状态。就如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一样,它在物质的运动速度接近光速时才有意义,但我们在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接触到这类情况,所以除非有超强的想象能力与抽象分析能力,想要明白其实很难。所以我将从一个业余的角度来看这本书,仅仅是出于爱好与好奇关于宇宙的起源,霍金教授坚持他的宇宙大爆炸观点。即宇宙原来是一个体积无限小的奇点,因而它的密度无限大。它突然就爆发了,四散开来,同时爆炸产生的温度极高,从此宇宙就一直持续膨胀,直到现在,而爆炸的那一刻就是时间的开始。在膨胀的过程中,有些气体,灰尘渐渐冷却聚集在一起,形成各种各样的星球,宇宙的样貌渐渐清晰了起来。这里有个麻烦的地方,那就是大爆炸是时间的开始,那么在大爆炸“之前”,那个奇点算什么,没有时间跨度么?或许用“之前”有些不合适,毕竟在开始之前能有什么呢?!可是开始又是从哪来的呢,这仿佛陷入了一个死循环,无论你说什么是源头,你都可以怀疑这个源头的来源,结束这种无休止的怀疑的最好方法就是相信一个最早的,没有“在那之前”。所以很多人就相信上帝,霍金呢,相信那个“奇点”,可我呢,我不知道,上帝那么多人信,估计没什么可信度,大爆炸理论也只是猜想,没有被证实。事实证明,没有信仰的确是件很痛苦的事,脑中一片混沌,无法被拯救。
上面那个问题的确很折磨人,霍金教授自己也说的含含糊糊,一笔带过了,我也略过吧。下面讲的是时间与空间、物质的关系。在大一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中,马克思简单的说了下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而时间与空间则是物质运动的表现,时间具有一维性。霍金和一大批物理学家却有不同的观点。首先,物质与空间的关系就很微妙——物质是扭曲的空间。可空间是什么呢?难道是真空?真空可是意味着什么都没有——虚无。这一点目前科学界仍在作努力,他们试图发现一种构成物质的最基本的东西,基本到不可再分割。可惜在夸克这儿遇到了点障碍,因为夸克已经是一种猜想了,几十年来一直都还未被证实。由于实验器材条件的限制,以及理论上的一些缺陷,对微观粒子的观测一直都有障碍,无法精确测得其运动状态。这样一来,科学家们就只能很郁闷地整天苦思冥想,试图发现一种全新的理论,但在这几十年里,一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这本书中最引人思考的地方还是它的时空观。在相对论中,绝对空间与绝对时间都不存在。现在大部分人都已能接受绝对运动的观点,也就是说静止是相对的,没有绝对静止。因为缺乏绝对的静止的标准,我们无法确定在不同时刻发生的事情是否处于同一空间位置上,很多人也许会认为这很简单——同一地点很好确定。但平常人所说的同一地点是指在目前这个星球上的相对地点,把我们置身于宇宙之中,我们的位置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永远没有重叠的两点。因为地球本身正一刻不停地做着运动,这一点是很容易理解的。但时间也变成相对的,就让人很难懂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间的流逝似乎是一成不变的,按照它自己固有的规律行走,不受我们的影响。正因为如此,我们总是用时间来记录已经发生过的事,把时间当做一个固定的标尺,我们在这样一个统一的标尺下进行交流才不会有困难。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却无情的指出不存在什么绝对时间,时间只不过是物质运动的附属品。我们通常所说的时间似乎没有方向,虚无缥缈,看不见抓不到。在相对论中,时间是一维的,它的方向就是宇宙膨胀的方向,我们的宇宙目前仍然在做膨胀运动。
宇宙从何而来,他又向何处去,宇宙有一个开端吗,如果有的话,在此之前发生了什么,时间的本质是什么,他会达到一个终点吗,我们能在时间中返回过去吗?在第一章的结尾,霍金提出了这些问题,一如艾伯特向苏菲提出的问题,“我是谁,世界从何而来?”这两个哲学中最本源的问题促使苏菲开始思考,并在艾伯特的引导下开始了一次奇妙的哲学旅程,是时间简史的开篇,霍金也向我们抛出了宇宙学的基础问题,而后带领我们进行一次《星际迷航》
本书开篇作者明确告诉你,摒弃你思维中所有关于经典力学的规则,忘记引力是力,三维空间,绝对时间,因为“我们凭什么自以为了解的更好呢,暂时忘记你所知道的——或者你认为你所知道的关于空间的知识。”不存有任何先入为主的观念,腾空你的大脑,他现在是一张白纸,而后根据作者的阐述,在白纸上涂鸦。
在前五章,作者系统阐述了牛顿力学和狭义相对论,因为经典力学不仅是现代物理学也是现代天文学的开端,至此“我们不仅放弃了地球是宇宙中心的思想而且以科学理论相对证明了放弃这一思想的准确性,且不仅于此,我们甚至以为我们的太阳,也许我们的太阳系在宇宙中都不占有独特的地位,世界观的这一改变象征着人类思想的深刻转变,这也是我们现代科学对宇宙立即的开端;而相对论迫使我们从根本上改变时间和空间的观念,我们必须接受,时间不可能和空间分离而独立存在,而是和他结合,形成一个叫时空的客体;而在广义相对论中,爱因斯坦更是将引力解释为四维空间的曲率,这一天才的设想,彻底颠覆了我们以往的宇宙观。
第六章的标题为“弯曲空间”这是一个全新的概念,爱因斯坦在广义相对论中有一个革命的设想:引力不同于其他力,他不是力,只不过是时空并不平坦这一事实的结果。在四维中,时空本应是一个平面,但应时空中的质量和重量分布不同,造成了时空的塌陷,就像一块被拉平了得有弹力的布,太阳是一块放在布上的小石头,石头让周围的布塌陷,形成一个近乎漏洞状,本是沿直线运动的光在经过这个弯曲的空间是应距离的拉长便显得慢些,同时,以光速为基准的物体运动速度便相对提高(当然提高的量极其微小)所以,相对论的另一个预言是,在诸如地球这样的大质量物体附加,时间流逝的应该较慢些。在相对论中不存在绝对的时间,相反,每一个物体都有其自身的个人时间测度,这个测度以他在何处以及如何运动而定。
至于我们为什么要研究时间和空间,在本章末,霍金说:现在时间和空间是动力量,当一个物体运动时,或者一个力作用时,他影响空间和时间的曲率,而时空结构反过来也影响物体运动和力作用的方式,时间和空间不仅影响宇宙中发生的一切,而且受候着影响、
第七章开始讲诉我们的宇宙,物理学家们因观测到星系红移而得出宇宙正在膨胀的结论,而且膨胀正在加速,宇宙学家将这比喻成一个不断被吹张的气球,那么在宇宙没被吹涨之前是什么呢,霍金解释说,事实上,在宇宙中我们观彻到的物质总量的情形下,因爱因斯坦方程得出的所有解中,都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在过去的某一时刻(大约137亿年以前)相邻星系间的距离必须为零,换言之,整个宇宙被解压在零尺度的单个的一个点,就像一个半径为零的球,那时,宇宙的密度和时刻曲率都无限大,他是我们;称之为大爆炸的时刻,大爆炸后的宇宙经过最初的暴涨后应额外的引力膨胀慢了下来,但实际今日,膨胀扔在继续。而直到了宇宙的起源和现状,人们便想推测宇宙的未来,天文学家给出了两种可能,一,大解体,当膨胀到星系间的距离达到引力无能为力时,宇宙便炸散开来。二,大坍缩,即引力够大,宇宙最终坍塌回归到一个点即奇点,一如黑洞。
第九章阐述了量子引力,这是一个全新的理论,因为由于当今科学家按照两个基本的部分理论——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来描述宇宙,而且不幸的是,人们知道这两个理论不能相互协调,他们不可能都正确,因而当今物理学的一个主要抱负,便是一个能讲两者结合在一起的新理论——量子引力论。又因为相对论对奇点无能为力,但迄今为止因周边引力场的微弱,所有的实验都支持他,他大体是正确的但又瑕疵,而在宇宙的早期,当宇宙中所有的物质和能量都背压缩成非常小得体积时,引力场变得非常强大,在如此强大的引力场时,量子理论有重要效应,故而,为找到一个统一的理论将二者结合成量子引力论是必要的,但又意思的是,量子引力论有一种和宇宙大爆炸截然不同的宇宙起源的可能,即时空是没有边界的,那么宇宙会是完全自给自足的,没有开端和结束,不被创造和消灭,他只是存在。
此外,霍金在本书中还解说了时间旅行的问题,关于时间旅行最具科学原理的方式有两种,一,超光速旅行,但根据现有条件,我们可以把粒子加速到光速的99.99%,但无论注入多大的功率,也不可能把他们加速到超过光速壁垒,所以,目前为止,此路不通。二,虫洞旅行,即把时空曲卷起来,把几乎平坦的相隔遥远的区域连接起来,而如果一个先进的文明可能使虫洞维持开放,那么他们需要负能量密度的物质,而根据量子理论,允许某一些地方的能量密度为负,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不但时空可以被曲翘,而且能被曲翘成允许时间旅行的样子。
所以,但就理论,时间旅行完全有可能,但,只是理论。
书中还首次提出了许多新的理论,比如暗物质,暗能量,超弦等等。
在书的最后,霍金说:如果我们确实发现了一个完备的理论,在广泛的原理上,他应该及时让所以人理解,而不仅仅让几个科学家理解,那时我们所有得人,包括哲学家,科学家以及普普通通的人,都能参与和讨论我们和宇宙为什么存在的问题。如果我们对此找到了答案,那将是人类理性的终极胜利——因为那时我们知道了上帝的精神。
这当然是一个令人激动的愿望,但于我,到真心希望那一天晚些再晚些到来——但要赶在太阳变成红巨星吞噬地球前就好,人类天性有求知欲和好胜心,正如书中有一句话:人们总是不满足于把事物视作互不相关和神秘莫测的,我们渴求理解世界的根本秩序。不断超越自我是人类社会得以发展的原动力,正是应对周边事物的未知,不解,推动了人类不断探索进步,惑而习,习而思,思而知,知而行,行而进步发展,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这是社会的基础。
《世界简史》是一本于生存无用的书,一如哲学,但人活一世,从根本上面对两个问题,一,生存,得活下来,二,要回答生命价值的问题,让心有个安处,而这本书的价值即在于启迪人的思维,震颤人的灵魂,子曰:四十而不惑,这要求苛刻,甚至不可能达到,但人可以让自己少惑,多知,知愈多,便愈是独立的人,从兽到人,需要建立自我意识,从人到神,需要消融自我意识,而知便是建立自我意识的根本,不论人只满足于七情六欲的感应法门,亦想达到无我相,我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的究竟法门,建立独立的自我意识,都是必经阶段。
突发奇想,想挑战自己。我竟然从长长的书架上取下了这本《时间简史》。一扇通向宇宙奥秘的窗户随之向我打开。
史蒂夫·霍金,那个在轮椅上以一种奇怪姿势坐着,身体只有极少部分可以动的男人,却在思考着我们的宇宙。
在他之前,还有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伽利略、亚里士多德……
人们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去认识这个宇宙,尽管我们对于这个宇宙来说甚至连大海里的一滴水都算不上。
这本书给我的感慨不仅仅是惊讶于宇宙的神奇,还发现了自己的渺小。平时对物理数学不屑一顾的我从翻开书的第一页就碰了钉子。
我臣服于他们天马行空但却又切合实际的猜想。
举个例子,你也许从没思考过速度这个问题,至少是深入地思考过。以下是一个简单的猜想。
在一列飞驰火车上打乒乓球,假设击球者为观察者A,他向另一个球手击出球的速度假设是10km/h。这便是观察者A看见的速度。假若这是铁轨旁站着一个人,假设为观察者B,而且这时火车的速度为80km/h,那么观察者B看到的速度又是多少呢?显而易见是90km/h。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不同的观察者对物体的速度的感知是不同的!而且对那个物体本身并没有改变什么,我们甚至可以看远些!地球也在自转和围绕太阳公转,那么那个颗球的速度对于一个在月亮上的观察者C来说又是多少呢?也许会比音速还快得多呢!速度到底究竟取决于什么呢?
不得不说,世界很神奇,而这些科学家却更为厉害,从这些平常的事件中发现神奇。
也许你会觉得有些糊涂了现在。
不过还有更玄的呢!
在众多科幻电影、图片中,黑洞都被幻想成了一个洞,但事实并非如此。我觉得黑洞依然是一个球状的,是质量无比大,密度无比大的球状,那是恒星的最终结局,并且根据牛顿的万有引力和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物体的引力由它的质量和密度决定。对于恒星坍缩而成的黑洞那么它的引力自然是无比的大!
更恐怖的是,光是被人们看作粒子或者波,所以光同样也会受到引力的吸引,所以在黑洞连光也无法逃逸,会被强大的引力吸想黑洞。
这篇我觉得根本算不上是读后干,我只是想把我说的一点点写出来,甚至还有许多是错的。
现在每当我翻开《时间简史》我都会-一次我的观点,感觉在接受一次洗礼,人类智慧的洗礼!
有位名人这样说:“时间究竟是什么?没有人问我,我清楚,有人问我,我想给他解释,却茫然不解了。”有一群科学家,就是冲着空间和时间的神秘,不断地奋斗。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霍金,我想他的著名更是因为他是个身残志坚的睿智者。
霍金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得了卢伽雷氏症病,从此被禁锢在轮椅上,到后来他得了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剥夺了他说话的功能。但是他并没有因此就一蹶不振,虽然他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但他却用惊世骇俗、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大胆提出了目前最伟大的宇宙学说,解开了许多宇宙之谜。
《时间简史》是霍金的著作。书中霍金对时间本质、宇宙由来作出了权威性的总结,他的理论和构想已经成为科学领域的里程碑。由于过于深奥,我选择了一种谁都能看懂的版本略探一下霍金的著作。
《时间简史》中,有很多内容仅仅是假说,但这又不同于生活中的那个假说,这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才能大胆提出来的假说。不过我读得依然很吃力,每一章只有小小一页纸,但其中看懂它需要的知识储备绝不止一座山。原本我想着这篇读后感应该是一行一个问题,满页纸都是问号,虽然足以证明我读过《时间简史》,但我还是决定简洁为好,挑一个自己喜欢、有自己的见解的内容谈一谈。
有关宇宙的起源,书上说宇宙曾经是一个体积很小、密度很大、很烫的点,爆炸后,温度逐渐降低,直到今天的状态,然而目前宇宙仍然在不断地扩大,书中还说这是一个空间有限但没有边界,就像地球一样的封闭宇宙。书中还讲到科学家们对大爆炸的过程的一个猜测,提到什么中子、质子一些我仅仅听人提到过的科学名词。我勉强能看完,能懂多少又是另一回事了,我没法质疑这些我听不懂的东西。但是之中还提到温度在十亿摄氏度以上,大爆炸后温度又迅速下降了一百万摄氏度左右。我只知道温度是用温度计来测量的,温度计又是利用液体热胀冷缩原理来制作的,其实我只是质疑一下有没有一种液体能够测量十亿以上的温度,霍金等这些睿智的科学家是如何判断的。我非常震惊,霍金竟然能在这种只有猜测,而很少有证明的科学世界里遨游而且不会迷失方向。
猜测是谁都可以有的,对于宇宙的大爆炸,我有一种猜测,但只是猜测。
首先,一个点的爆炸,如果把点放大成一个球,然后让它爆炸,它会炸成碎片,如果没有重力,它会一直往外延伸,这时就会发现,如果碎片包围的地方都是宇宙,随着宇宙的膨胀,宇宙会变得稀疏,那么宇宙诞生的那个点所在的空间——据书上说是一片空白,那么岂不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暴露无遗?在宇宙的边界,原本非常接近的两个点随着膨胀,会越来越远,如果膨胀永无休止地进行下去,随着宇宙的密度越来越小,宇宙不就会和一片空白融为一体了?
有人说读《时间简史》艰涩难懂,但我读《时间简史》,仅仅是在读一本科幻小说,根本无法理解,便无所谓难懂与否了。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知识是无限的,以我现在的知识储备,连聆听大师教诲的资格都没有。今后,除了不断学习补充知识,别无他法。
我希望若干年后,经过不断地努力,当我捧起《时间简史》原版时,能理解得比现在多吧。
从识字以来,我读过很多书:《西游记》《俄罗斯童话》《上下五千年》……然而,现在五年级的我有些不满足于这些书了,开始对《前世今生》《时间简史》一类讲述哲理、科学的书兴趣盎然。虽然初看上去,这些书枯燥无味,但是细细品味,却常常引发我无限的思考与遐想。下面,来说说我读《时间简史》的故事吧。
第一遍读《时间简史》时,我只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大都是跳读,略去了那些艰涩难懂的部分,只看有趣的内容。但即使这样,仍觉得无聊,先后也只是翻了两页,便束之高搁了。
直到有一天,无聊的我,抱着好奇的心,再次打开了那本黑色封面的《时间简史》,低下头,静心地品味起来。我随手握起铅笔,点点划划,慢慢记下自己的疑问,一跃而出的灵感……咦!什么时候那些黑白的文字渐渐生动了起来?慢慢地,我被带入了一个科学的世界:与亚里士多德观赏水、火、土、木几颗星星的变化;与托勒密一起钻研宇宙中心的秘密;与哥白尼、伽利略一起用真理、事实来推翻错误的理论……一页一页,我认识了伟大的发明家爱因斯坦,坚持真理的伽利略,发现地心引力的牛顿;我了解了反粒子、对偶性、小圆周、光子的概念……与此同时,我也提出了不少疑问:宇宙的中心到底是什么?是不是每颗行星的小圆周都是一样的?在恒星光谱中,什么颜色代表最热,什么颜色代表最冷?行星与恒星各是怎么形成的?……一堆数不清的疑问,让我不断地查电脑,翻阅其它工具书,甚至用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像唐僧念经一样在爸妈耳边不停地问,问到二老大声喝斥也浑然未醒。无尽的问题萦绕在我的脑海,挥之不去。我对《时间简史》的兴趣也更加浓厚了。看到后面,不少先前的疑问迎刃而解,那种豁然开朗的滋味让我欲罢不能。
有时候我也会自己去做试验。我尝试和伽俐略一样,从楼上同时扔下两个质量相差很大的瓶子,看看它们是否同时落地;当看到书上说:“飞船在太空中直线飞行,路径影子投到地球上的二维影相就显明是弯曲着”时,我也尝试着用铅笔在地球仪上测试;读到“视差”这一段时,我也试过坐在车上看远处一点也不动的太阳……那时的我,竟也感受点儿“科学疯子”的味道。
在读完《时间简史》后,更多的书成为了我的阅读目标:《果壳中的宇宙》《玛雅历法》《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感谢《时间简史》为我打开了科学探索的大门!有时候,我也想过,以小学的水平来读这一类书,是不是太困难,太“不求甚解”了呢?因此,我开始放慢速度读,一点一点“煮”着读,思考研究着读。
这几本书便成了我无声的老师,将知识一点一点地送给我,引领我走向神秘的科学世界。虽然深奥难懂,但是依旧情有独钟。
在《时间简史》中,霍金力图以普通人能理解的方式来讲解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爆炸与重生等科普知识,完全改变了人们有关物理学、宇宙和时间本身的观念,向人们展现了当代有关宇宙的最重要的科学思想。
这本书让我联想到很多的事情,世界万物的形成,人类及各种动植物的最初形态-成长-发展-衰亡的过程和轮回;就像草,世界的每个角落都能看到各种小草。它们在冬天会枯萎、发黄甚至死去。但是,每年的春天一到我们又能见到翠绿的草原,正是应验了一句古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试想这不也是一种死亡后的重生吗?
在地球上,我们每个人都只是渺小得如一粒沙子;在整个太阳系中,地球也只不过是千万星球中的一颗;而在宇宙中,太阳系是不是只是渺小的一个,我们人类的位置又是在哪里呢?
回归到地球上的万物,不管是人还是植物,都会有终结而被取代的一天。因为宇宙是不规律的,正因为宇宙的不规律才有现在的太阳系、现在的地球以及现在的人类和现在的美好生活。浩瀚宇宙,辽阔苍穹,我们何其不只是一粒微尘,一粒各有缺陷,需要互相交融沟通的尘土。而世界上亦没有十全十美,不管是对待自己的还是他们的错误,我们能做的是只是以一颗微尘谦卑的心,给予多一点包容少一点责备,因为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不规律的宇宙之中,我们需要互相理解!
宇宙是由微量原子通过迅速的膨胀直到爆炸,再在宇宙中万有引力的作用下,将爆炸后的相同元素的残骸吸引到一起。成千上万次的爆炸和一次次的万有引力作用才造就了今天的宇宙、星系、地球和人类。
这样,我们不难想象灭亡之后的重生将会更精彩。就如同神话中的凤凰,每次死亡都是重生的开始,都会变得更加美丽。太阳系如此、地球如此、人类也是如此。但这都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也许等到地球、太阳系结束生命的时候,人类已经找到另外一个可以生存的星球。现在的人类只是整个地球的一个占有者,或许那时人类就是别的星域的主人了。
霍金给我展现的这一切,或许有人会认为是危言耸听,但是时间会是一个公平的评判者。然而,短时间内,我们能赖以生存的星球就只有地球,我们无法打破宇宙的法则,因此我们只能爱惜每寸时光,将每天都当做我们在世的最后一天,用生命感悟世界,才能使我们的每一天都过得更加充实,无悔。
再联想到我们这一代的高中生,我们将会是人类下一代最为重要的支柱,我们将要负责支起人类的未来,或许人类的未来就在我们的的手中。那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浪费这宝贵的时间呢,我们有什么理由挥霍自己的青春呢,在一点的挫折前萎顿不前呢?看看霍金先生吧,身残志不残,不仅仅于疾病斗争了数十年,还以超乎常人的毅力与无匹的智慧为科学的发展做了无比巨大的贡献。上帝是公平的,关上了一张门却总会为你再打开一扇窗。尽管如此,但是生活是不公平的的,因此我们只能用坚强的心灵去克服前方的一切困难。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这几天的脚伤从另一方面说应该算好事,为什么呢,因为脚的“罢工”直接促成了学习的“上岗”。脚受伤让我终于安下心来坐在那里看几本书,就这样我无意中便邂逅了霍金的《时间简史》。这本书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他教会了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里面偶尔有一些我不了解的理论和公式,但绝大部分内容是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的。书中从人们对星空的观察而产生对宇宙的思索,然后分别介绍了宇宙演化的图像、科学理论的本性、牛顿之宇宙、相对论、大爆炸黑洞和宇宙的演化、时间旅行等,最后将这些内容进行了归纳写了自然的力和物理学统一。所有的内容是逻辑严密、字字珠玑;所有的词句是铿锵有力、大义微言;所有的观点是有条不紊、旗帜鲜明的表达中心思想。由于受个人理解能力所限(加上大爆炸、黑洞、虫洞、时间旅行等还没有读到),下面我只介绍一下简易的相对论和弯曲空间。
相对论包括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狭义相对论成功的解释了“光速对所有观测者都是相同的,以及质量和能量是等效”的用方程式表示就是E=mc2;用几何语言解释而成的引力理论,统合了狭义相对论和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将引力描述成因时空中的物质与能量而弯曲的时空,这就是广义相对论。相对论的横空出世“从根本上改变了时间和空间概念,时间不能完全地和空间分离并且独立于它,而是和它相结合,形成一个称作时空的客体”。弯曲空间是爱因斯坦广义相对论的一个假设,“引力和其他力不同,它不是力而是时空并非平坦这一事实的结果。在时空中质量和能量的分布使时空弯曲或“翘曲”,星体沿着弯曲的轨道运行是因为它们所处的空间是弯曲的,它们遵循着一条最接近直线的路径即测地线来运动”,所用的这些革命性的设想就是弯曲空间,正是弯曲空间的出现形成了爱因斯坦广义相对论的理论基础。
知识的获取是这本书给我的重要恩惠,它让我晚上面对上天充满童意的“眼睛”、面对嫦娥那宁静甜美的“玉面”时不再那么迷茫,那么不知所措;然而时间简史还送给了我一份最有价值的礼物:严密的逻辑推理、追求真理的精神、思想上的感悟和人生价值的思考。
“如果你相信宇宙不是任意的,而是被明确的定理制约的,你必须把部分理论结合成一个完备统一的理论,它描述宇宙万物。但是,追求这一理论过程中存在一个基本矛盾:科学理论思想中,假设我们是理性的生物,可以从看到的事物中得出逻辑结论;在这样的方案中我们可能不断地趋近制约我们宇宙的定律,然而,如果的确存在一个完本统一的理论,它也可能决定我们寻求它的结果!而为什么它必须决定我们从这些证据得到正确的结论?难道它不会同样的决定我们得出错误的结论吗?或者根本没有结论?”为了化解之间的矛盾,回答这一诘问,作者用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的思想“宇宙以规则的方法演化至今,自然选择赋予了我们的推理能力,对于我们寻找完备统一理论的方面也是有效的,因此,这样就不会误导我们得到错误的结论。”
作者利用反证法先把要证的结论当做条件,进而利用条件对推理结论的条件进行推理,最后得到结果是现有的条件和要求证的结论是矛盾的,为了消除这里的自相矛盾作者引用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进行解释,经这一解释以前的自相矛盾变成了推导结论的有利条件了。这就是霍金,他用理论证明了假设宇宙中完备统一的理论存在的话,我们人类是可以探求到的。逻辑推理虽有些难懂(我看了好几遍才理解),但体现了霍金的科学研究的态度——严谨、求真。做事的能力有时候很重要,但无论做任何时候态度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无论做什么事,无论做成做不成,我们都应该用认真、严谨、真诚的态度去对待,这样事情估计成功不了一半,也成功了三分之一!
霍金说:“为了实用的原因,似乎没有太多的理由去寻求于宇宙的终极理论。因此,发现完备统一的理论也许无助我们人类的存活,它甚至对我们现在的生活方式毫无影响,但是从文明开始以来,人们总是不满足于把事物视为互不相关和神秘莫测的。我们可求理解世界的根本秩序,我们为何在此,从何而来,哪怕仅仅出于人类对知识的最深切渴求,我们就应该继续探索。”也许现阶段没什么实用价值,没给人类带来什么实实在在的好处,但出于对未知的好奇、对神秘的了解、对知识的渴望就应该不断地探索,穷极其中的奥妙。未知催生好奇心,好奇心升华求知欲,不为别的,就是为了深切探求知识、不断穷极真理,这是科学的崇高境界:纯粹的学者为了纯粹的真理进行纯粹的科学研究。从另一方面说这是一种纯粹的职业精神,他们把科学研究当做一种职业去做,不因为利益和自身的困境而停止探索真理的脚步。中国呢?中国现在的纯粹的学者可以说是屈指可数,至于把科学研究当做一种纯粹的职业并进行纯粹的研究探求至高的真理的人更是凤毛麟角。这些我想是中国人应该进行深思的,尤其是在经济发展造成的矛盾丛生、物欲横流、利益膨胀、人心浮躁的今天,这种精神更是难能可贵!
“牛顿的运动定律终结了空间中绝对位置的观念。现在我们已经看到相对性理论如何摆脱了绝对时间。”这一句话内涵颇深,它让我从思想上彻底的明白,世间最有可能永恒不变的东西现在也被证明是会变的。那么所谓的爱你到海枯石烂、天涯海角一生一世不改变的诺言就不真实了,就像电影非诚勿扰中葛优对-说的“我怎么可能拿对未来的担保来骗你,因为未来是变的,不可靠的。”从这点看其实周星驰的那句“如果非要加个期限的话,那是一万年”倒挺靠谱的,无论怎样,起码这里面承认了变化,就是不变也是在期限里,没有所谓的永恒。客观事物都是这样变化运动着,更不用说主观的东西了。这是一种哲学的思想:世间万物都是运动变化着的,因此,我们要用运动的观点看问题,了解事物之间的联系,把握内在的深刻规律。这种思想是很重要的,当代的年轻人,尤其是大学生具备这样思想是很有必要的,是有助于我们快速健康的成长的!
读后感,要的就是读书之后的感。好书可以让你感动,感慨书中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品质,甚至作者的精神。就像霍金是值得让我感动的,我被他身患重疾仍坚持探求真理的精神感动,更是被他那种将自己的科研成果用朴质的言语和大众人们分享的无私奉献的境界而感动。好书也可以让你感悟,这也许是我们读书的最深层价值。读《时间简史》让我对自己的人生价值开始了思考,我有时候就在想我为什么来到这个世上?我来这个世上究竟是为了什么?我在茫茫的星河宇宙中到底应该成为什么,是微暗的晨星,还是耀眼的日月,或是一闪而过的流星?也许我不知道答案,但最起码我开始思考了,就像于霞老师所说:“人生也许因为痴心妄想而变的更加美好。”是的,很多时候痴心妄想就是一种感悟,一种思考,一种不懈的追求!趁着我们现在年轻赶快好好的“痴心妄想”一番吧,或许你的人生会因这书而“痴心妄想”起来,而奔腾不息起来!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一本好书犹如一幅山水春居画“最是无尽春江意,柳如鹅黄桃半开”意意欲无穷;一本好书好似一位心地善良的美人,不仅可以一饱眼福,满足视觉上的美感,而且赋予了我们发现美的眼睛,进而不断地追求美、创造美、享受美;一本好书更似一杯好茶,品尝不仅可以摄取茶的营养,而且还会激发我们对人生的品味!书是营养品,滋补你贫乏的精神和干涸的心灵。读书使你变的聪明,读书之后的写作思考更是让你变的智慧。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想换一本书来写读后感,不是不喜欢,而是这本书超出我能力范围太多了……你要是问我:“唉,你觉得《时间简史》里哪种理论最有意思?”就好比问一头大猩猩:“唉,你觉得我手机里哪个游戏比较好玩?”回答你的必然只有满脸大写的懵。
其实我在看完第一章之后,就已经深有感触了,不是震惊,不是佩服,是疑惑。原因有二:一方面在我在怀疑自己和霍金大大同为人类,为什么他懂那么多,我简直如白痴,到底是不是发育的时候少长了名叫大脑的东西;另一方面在怀疑到底是汉语言文化博大精深、渊远流长,我没有悟得其中真谛,还是我空活了十几年可能学了一门假汉语,才导致明明每一个文字都认识,但连起来却难如外星文。
如果写到这里还拿不出来点干货,就会让我虽然已经较明显的凑字数显得更加明显。好吧,在《时间简史》中,头脑超人的霍金大大的文风却走的是低调的亲民路线,他力图以咱们凡人能理解的方式来讲解黑洞、宇宙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宇宙爆炸和重生等高深理论,一点都没有知识分子的傲娇气质,用的比喻和借代的事物都是身边平凡之物,将高端的物理学降下神坛,飞入寻常百姓家,这点令我大为佩服,但随即发现还是读不懂……但它还是或多或少地改变了我对物理学、宇宙以及时间本身的观念。
书中第三章《膨胀的宇宙》,讲的是宇宙从微量的原子迅速膨胀到爆炸,然后万有引力再把同种物质吸引到一起,然后再炸、再吸、再炸……我们今天的宇宙就是被炸了成千上万次形成的(心疼宇宙一秒)。因为宇宙是炸一次大一次的,所以我们亲爱的宇宙在被虐的同时,无限扩张着自己的疆土,到今天现在甚至下一秒都是,突然觉得《赤壁赋》中“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这句形容人类真的好贴切,苏轼他老人家也真是意外地有远见呢!
作为一个用尽自己一生一世也要将唯物主义供养的人,我从小到现在却一直痴心妄想着回到过去,来一趟说走就走的时间旅行。《时间简史》既给我一份打击,又给了一份希望,打击是因为根据爱因斯坦E=m的公式,越接近光速的物体质量会越大,所需推动它的能量就越大,你的速度无限接近光速时,所需要的能量就是无限大。所以你的时光机还没完成预热,发动机就因为燃料不足而熄火了。所以在排除神奇外星老司机开UFO带我飞的可能后,就只剩通过虫洞一条路了,这也是现在阶段唯一可能的情况了。排除虫洞中那大到不可思议的引力的影响,不确定性还有两点:一是虫洞连接的是另一平行宇宙还只是受引力弯曲的同一宇宙,换句话说就是你旅行后看到的将是另一个世界的你或以前的你;二是通过虫洞旅行,那么“这位空间旅行者可以利用相对于地球静止的虫洞,作为从事件A到事件B的捷径,而后通过一个运动的虫洞返回,并且在他出发之前回到地球”,那么你会在旅行前看到已经回来的你、一分钟后的你、五十九秒后的你、五十八秒后的你、五十七……理论上可能存在无限个你同台竞演,场面乱到飞起。虫洞旅行虽然感觉各种不靠谱,但起码还是给时间旅行一点希望的吧。
《时间简史》让我看到了比言情小说更虐的文字,在让我对物理的认识更进一步的同时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学无止境。我们现在学习的知识根本不值得骄傲,努力学习吧,我们的目标是星辰大海!
为什么我们总是记住过去而不是未来,为什么时间总是向前进?正如朱自清先生在《匆匆》中问:“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StephenHawking在《时间简史》中回答了这个问题:“至少有三种不同的时间箭头:第一个,是热力学时间箭头……然后是心理学时间箭头,这就是我们感觉时间流逝的方向,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可以记忆过去而不是未来……我们对时间方向的主观感觉或心理学时间箭头,是我们头脑中由热力学时间箭头所决定的。当我们低于时间的速度时,我们才相对于时间向后运动,我们才能回到过去。就是说,所有的物体在相对于宇宙的时候都和时间同速,宇宙里的一切都在随时间向前运动。如果我们超过时间的速度走到时间之前,那里还没有空间没有时间没有一切,那里还是混沌状态,在那里不会看到任何东西,我们也不能在那里存在。”
一、一本书,一幅探求真理的画卷
我利用假期简读了畅销全世界的科学著作—《时间简史》,其作者是当代著名的宇宙学家、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这本科学著作是将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结合的最完美的一本书,这本书以它通俗的语言文字、幽默的插图、强有力的论证过程和独特的思维方式将我带入广漠无垠的宇宙,去体会黑洞边缘的神秘,去感受大爆炸的壮阔,发人思考,引人入胜。《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
而书中的另一伟大成就是对黑洞的研究,黑洞最开始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一书中作出的一个预测,他假设如果存在一空间的曲率非常大,物体的逃逸速度非常快,快到连光也不能逃离这样的空间。那么这样的空间可以称之为“黑洞”。但他认为既然连光也不能逃离黑洞,那么我们也无法观测到它,它名副其实是一个非常黑的洞。但霍金结合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后提出:黑洞其实不“黑”,它可以放射出正反粒子,而且它还有这很高的温度。正因为它放射出的正反粒子互相湮灭了,所以我们很难观测到它。黑洞以极高的速度放射能量,当能量耗尽时则会向宇宙大爆炸那样从一个奇点发生强烈的爆炸,并在宇宙中消亡。
StephenHawking用简明朴实的语言,幽默诙谐的语调,简单生动的例子阐述了世间最为深奥的理论,讲解了近代物理学上关于时空观理论的发展。从他的叙述中我看到了我们所处的宇宙之广阔,空间的广阔对应了时间的漫长。身在这样的时间与空间中,我感觉自己犹如沧海一粟,人之渺小与宇宙之广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二、一个人物,一段催人奋进的故事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读到的是宇宙物理知识,我还读到了一种敢于同命运抗争,顽强不屈和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霍金,他一生的经历和他的科学贡献同样是一个奇迹,他20岁时即被诊断出患有渐冻症,医生甚至预言他当时还只有两年的寿命,然而他却创造了奇迹。(据了解“渐冻症”是一组运动神经元疾病(简称M.N.D.)的俗称,主要类型是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简称A.L.S.),因为特征性表现是肌肉逐渐萎缩和无力,身体如同被逐渐冻住一样,故俗称“渐冻症”。由于目前没有特效药,而与癌症、艾滋病等疾病并列为世界五大顽症。)就是这样一位终年坐在轮椅上的人,依靠一个电脑发声合成器,以正常人十分之一的速度与人“交谈”,但他却同其他科学家一样,用自己的经历告诉他人:执著的探索精神是生命的最大动力。在我心中,除了这本著作所带来的洗涤与震撼外,剩下的只是对这颗伟大心灵的崇拜与敬仰!霍金离我们很远,他的精神却离我们很近。
这本书教会我们如何正确的看待这个世界和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事情。我们应该用科学的眼光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邪说。任何事情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意义。看待事物要用科学的眼光,同样对待学习我们也要用科学的方法。科学史上的每一个重大发现无不都是科学家们大胆假设小心论证而发现的,因此在学习方面我们也应该贯彻这种思想方法,不仅是在学习计划的制定上而且也应该在学习方法的应用上。我们要把霍金的这种精神用到自己工作学习上,作为一名学生,要不断地充实自己的知识。一个周全的严密的学习计划对于学习的时间安排是十分合理的,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是有句谚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而好的学习方法,将有助你的听课,自学,以及课后的复习,预习,这些对于大学生而言是相当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能养成这样一种好的习惯,对于将来工作会有相当大的帮助。今后的社会是一个快速发展,信息广泛交流的人才展示平台,而严密的思维逻辑以及科学的做事方法便是其中的两件法宝,可以帮你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在人生的舞台上尽情地展现自我,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读完此书我受益匪浅,我学到的东西远远不止那些,而更多的精华还有待于我更深一步的阅读,更深一步的探索。最后我引用牛顿的一句话来结尾:“我不知道世人怎样看待我。我只觉得自己好像是在海边玩水的小孩,偶尔是到美丽的贝壳,就高兴不已。但面对真理的浩瀚大海,我仍茫然不知”。
我选择阅读的书名是《时间简史》,史蒂芬·霍金那本畅销世界的《时间简史》以成为科学着述的里程碑。这不仅归因于作者迷人的表达方式,还归因于他讨论的令人敬畏的主题:空间和时间的本性,上帝在创生中的作用,宇宙的历史和将来。但是,在它问世后的岁月里,有些读者一直不断地向霍金教授诉说,在这本书中某些最重要的概念理解起来非常困难
《时间简史》里试图把宇宙描述成一个有限但无边界的空间,它是完全自足的,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它就是存在。对时间则有如下描述,”无序度或熵随着时间增加是一个所谓的时间箭头的例子。时间箭头将过去和未来区别开来,使时间有了方向。至少有三种时间箭头:第一个,是热力学时间箭头,即是在这个时间方向上无序度或熵增加;然后是心理学时间箭头,这就是我们感觉时间流逝的方向,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可以记忆过去而不是未来;最后,是宇宙学时间箭头,在这个方向上宇宙在膨胀,而不是在收缩。
“在我的理解范围内,时间是一种过于复杂的概念。可以抽象地把它说成是伴随在我们身边的一种物质,尽管它无从捕捉,却又确实存在。也可以实化成身边的一切物质,也许你发现不了,但他们确实在被时间改变。明知肯定有东西在周围影响我们的生活,却终究看不清究竟是什么。而时间是自身存在的,至少我现在这么认为,虽然目前没有时光机。
这让我想到了爱因斯坦的理论,当物体的速度达到光速的时候就能穿越时空。如果这是真的,有一天有人证实时间是由某种物质发出的话,我们就可以有时光机穿梭将来和过去。一切的一切都联系着时间,当没有了时间,物质是否就失去了它的本质意义呢?也许物质存在于时间之中只是我们自己选择的一种方式,或别的什么为我们制定的。没有时间的世界是一个没有连续性的平衡世界,因为时间与空间是一个整体,是坐标轴上的弦,失去了其中一根,假设是X轴,那么Y轴也就没有意义了。
我们生活在一个由特定的时间所控制的世界。一切都由永远不停止的却又有着严格规律运作的时间主宰。也许它突然在一瞬间停止,调皮地玩弄我们,而我们却也一无所知,当时间开启之后,继续自己的生活。它也许是不朽的,至少在我们这些生命短暂的物质看来,与璀璨的宇宙发展史相比,那确实是不朽的。它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产生一个点,就这样无数个点连接在一起,变成线,变成面,就无限制地编织下去,直到宇宙的结束,如果那宇宙没有结束,也就继续不朽地编织下去,那就是人类所无法涉及的永恒。
在宇宙大爆炸的理论,文中提到宇宙大爆炸发生1秒种后温度降为100亿度,那么爆炸前的温度是多少呢?在网上查找相关资料相结合后知道宇宙大爆炸前的温度为10的32次方绝对温度。这是经近代高能物理学家所证明的温度。虽然这庞大的数字,特殊的单位我都无法理解,但我感受到自己是多么的渺小。
其实宇宙大爆炸理论的发现是一位普通的医生。有一晚,他在家中看星空,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根据万有引力定律,那么天空的星星应该互相吸引而越来越近,可是为什么人们却没发现星星都聚在一起的现象呢?于是他提出,一定有一种作用力在抵消星球间的引力,于是,这就是宇宙在膨胀扩散理论的第一位提出者。
当大爆炸前,宇宙是一个高度均匀恒温的原始火球,那么这就是一个无序的状态,这和热力学第二定律又是反的了。根据研究发现,宇宙在大爆炸后在10的负23次方每秒,这一瞬间的时间,宇宙就膨胀了10倍,那么这个宇宙膨胀的速度有多快呢?大概是10的31次方米/秒,这是什么概念?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光速是不可超的,除非是在静止的状态,质量为0的光子,才可能达到光速,光速是多少?1秒种30万公里,那么就是3乘10的8次方米每秒,这是光速,而宇宙膨胀的速度远远的亿万倍地超过光速。在大爆炸开始10的35次方米每秒以内的事情根本没办法知道。
再来说宇宙大爆炸的速度,这个速度既不能快,也不能慢,如果慢的话,所有星球就会被万有引力拉回来,整个宇宙大爆炸要精调到10的55次方分之一才可能达到爆炸所需要的速度。
只有真正懂行的天文学家才知道对神的敬畏,所以很多的天文学家告诉我们,神有两本书启示我们,一本是圣经,一本是大自然。两者之间绝不会相互矛盾。天文学家是很骄傲的,因为他们是研究天文的,所以要让他们相信上帝是很难的,可是现在随着宇宙大爆炸理论的研究,使越来越多的天文学家的信仰发生了变化,有的科学家你明显地看到是从无神论变成有神论。
读完《时间简史》,获益匪浅。虽然霍金先生深入简出地表达其对时空以及宇宙的看法,但许多抽象的概念我还是没有弄懂,更不敢不懂装懂歪曲原意,所以在这里就谈谈我看完该书后对时间的认识吧。
我们这个世界,或者说宇宙,是在某条时间弦的,而其他的XYZ轴等我们都不知道,因为人类只有看见三维的能力,最多只能感觉到四维,而宇宙起码在四维以上。这在我的大脑里也是无法构造出模型的。我们只能出现在这个特定的时间,而在我们前一秒的可能又有另一个世界,无数的世界存在,只是时间轴不同,我们和他们(如果存在),是平衡的,因为大家的时间运行间隔是相同的,同速的运动物体相对仍然是静止,彼此之间是无法接触的。
换言之,如果我们可以时间旅行,我们回到过去的时间。或者我们可以从这个星球到另外一个星球去。因为空间和时间是连续的,过去的空间和过去的时间已经成为现在的空间和现在的时间,我们也就是回到了现在。这有意义吗?我们从现在回到现在?过去的某一时刻的时间和空间仍然在某个地方以某种形式存在,它们明显已延续成了现在。所以我们还会呆在这条弦上。否则,如果我们回到过去采取行为改变重要的发展历史,那么世界将向另外一个方向发展,那回到过去的我们又谈何存在?《时间简史》引出的联想是绚丽的,是壮阔的。
是我的水平不够,读书不仔细,从整本书中也只能翻来覆去讲时间,请老师不要见怪。不过,霍金先生在书最后所写的确实挺有意思的:”然而,如果我们确实发现了一套完整的理论,它应该在一般的原理上及时让所有人(而不仅仅是少数科学家)所理解。那时,我们所有人,包括哲学家、科学家以及普普通通的人,都能参加为何我们和宇宙存在的问题的讨论。如果我们对此找到了答案,则将是人类理智的最终极的胜利--因为那时我们知道了上帝的精神。“所以我说说我对宇宙的理解:我一直想象把地球当作一个细胞,而我们人类就是细胞里面的。每一个细胞都有着自己的生命,最终有一天这个细胞会枯竭。而宇宙可能就是一个人的身体内部。而这个人又是一个细胞里的微小部分……一直循环下去。
人类需要了解自己,以前的自己,人类渴望了解,在不断了解中不断进步,不断地走向未来。
初读《边城》中的这些选段时,我完全不明白作者想要表达什么,只是其中的人物——翠翠,一直吸引着我…
选段中大部分以翠翠的回忆写了一系列的事:与爷爷观船赛、码头上邂逅二老傩送…但作者似乎毫无线索的将翠翠生活的琐事串联起,我只是越发奇怪:
就说“二老傩送”吧,作者为何花大量笔墨写了段他与翠翠间的对话,并多次出现在后文翠翠的话语中。我认为,只是认为,这一定有什么关联,加之我多年“偶像剧”的经验,莫非翠翠对二老有意思的爱慕?其实这也并不奇怪,都说女人的心像装满水的玻璃瓶,虽然已经满满的,但看上去还是什么也没有,让人捉摸不透。这一点作者是体现在了翠翠的身上的:文中,她多次提及“二老”这个名字,但似乎又在刻意回避些什么;其次,她也经常联想到与二老有关的“青浪滩”、“顺顺一家人”等事物。最重要的是作者在文中特意安排了两人的初次相见——一个傍晚的码头,比起电视中的狗血且做作的剧情,这已经很朴素了。之后,作者又写“翠翠总觉得在日后的几个节日里,没有那个端午美”、“翠翠偷听爷爷们的对话,得知二老在青浪滩过端午,心里怪怪的”,以及最后的翠翠拒绝爷爷再去城里看船,但是又思念二老的矛盾心理,正是翠翠心里一丝丝的情愫,印证了歌德的那句话——那个少年不钟情,那个少女不怀春?
于是在作者的笔下,娓娓写出了一个多情、含蓄的少女形象,对于感情有着朦胧的渴望和追求,但是内心又过于矛盾和羞涩,因此不敢于表达自己真实的内心世界,然而她又是那么的单纯和善良。
但在一道课后练习题中问道:“为何翠翠的爱情会以悲剧结局?”
由于没有阅读全文,我无法得知。但我猜测,只是大胆猜测:是因为翠翠的性格所造成的。含蓄多情,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不敢爱不敢恨、多疑,对于自己真实的情感,她不敢主动去面对和承认,只是一味的逃避和退缩。另外,她不敢于尝试,只是等待,等待着他人来向自己主动,这就发展成了一种被动。因此也许这就是她爱情的悲剧的最终原因。那么我们又何尝不是?
平时的生活中,对于亲情、友情、爱情,我们要敢于表达自己最真实的看法,任何感情都一样。如若我们只是不说,那么我们的家人、我们的挚友、我们的恋人又怎会明白我们有多么爱他?所以,我们要敢爱敢恨,处于主动的地位,不然你周围的人会因为你的被动而离你而去。许多的机会亦是如此,若不珍惜和把握,失去之后我们只能“惆怅而独悲”。
拓宽来看,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多愁善感的翠翠,因此我们更应该学会努力争取自己的幸福和快乐,所以珍惜吧,这样生活才不会以悲剧而终。
盼呀,盼呀,终于盼到了上书店的读书的机会。我便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下面就和我一起来看看我的感想吧。
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宝葫芦真是一个宝贝,我要是有一个宝葫芦该有多好
啊,要什么就有什么。可是当把整本书读完以后我的想法就变了,我认为,宝葫芦虽然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但是更多的也许是讨厌和烦恼吧!
文章是从这里讲起的:有一个叫王葆的孩子,他非常喜欢听奶奶讲故事,奶奶就总是讲宝葫芦的故事,有了宝葫芦就会变得好幸福,要什么有什么。一天。王葆自己在钓鱼的时候,意外的钓到了一个宝葫芦,他一连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觉得他自己总算可以要什么有什么过得幸福了,一开始,觉得宝葫芦真好,要什么有什么。可是到了后来,宝葫芦却知道了他的心事,把他要做的事全部做了,王葆没有什么事可做了。一气之下,就把这个秘密告诉了大家,使得宝葫芦没有用了。这个故事中,我们发现,什么事都是要用劳动获得的成果
从换来,不能要不劳而获的东西。就拿这个宝葫芦来说吧,当你觉得你要什么有什么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很开心、很快活,可是当你发现这些东西是偷来的时候,你心里又会怎么想?宝葫芦知道你的心思,在邻居和同学面前把我想要的东西偷来放在我手上,这不是让我在邻居和同学面前难堪吗?所以,我们做什么事都不能贪图小利,贪心的人是没人理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不少贪图小利的人,这个宝葫芦的故事正告诉了我们,不能要不劳而获的东西,要用自己的劳动而换来的成果才是最珍贵的。小时候偷针,长大偷金,宝葫芦偷了东西我若接受了,也就等于是我偷了东西,时间长了我们就会养成好逸恶劳的坏毛病。我提议,大家来一起做一个诚实的孩子,不偷任何东西,也不拿不劳而获的东西。
读了《边城》,不知是喜还是悲。故事似乎还要延续下去,但若加个结尾,又似乎是狗尾续貂,毫无意义。
人生在 沈从文 先生的笔下俨然成了悲剧,这大概是带了时代性和地域性的。翠翠一出生便是悲剧,她是畸形恋情的产物。不久,翠翠的父母便相继死去,这成了翠翠人生悲剧的基础。悲剧之所以成为悲剧,不是悲剧的产生,而是悲剧的永恒。翠翠平安地度过了人生开端的十几年,然而一连串的人和事触动了翠翠敏感的心,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的心。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三角恋结成一个结捆住了翠翠。但这个结实际上又拉住了翠翠,前面就是悬崖,让她在甜蜜和矛盾中享受人生的快乐。不久,这个三角形的一条边折断了,翠翠的命运已无法稳定。她像坠入深渊,天保遇险丧命,外祖父的离世,傩送的出走,点动成线,悲剧似乎具有了延续性。 沈从文 先生也许心里也不好受,给了故事一个幻想。虽然是这样,悲剧的惯性仍然冲击着我的心,使我不得不猜想着傩送再也没有回来。然而看惯喜剧的我又不忍而想着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让人同时产生两种情感,这大概就是《边城》的魅力。
我喜欢《边城》,但我更喜欢书中的边陲小城。人若是能在一个淳朴的世界里生活,何尝不是一件乐事。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也飞速发展,边陲小城无法容纳那样淳朴的民风,再也无法成为边城了。我无法再接受一个只在空间上是边陲小城的地方,只能躲进象牙塔里,躲进《边城》,享受人生难得的安静。可是为了生存,我又无法逃避现实中的世界,我只想认同在某一空间某一时间,有一个边城,能容纳人的多余情感。只有在书中,只有在心中。
读《边城》,让我放弃一切复杂的人际关系、一切繁杂的考虑推理,享受那份独特的淳朴。
断断续续的读了很长时间才读完这本书,读了大半本的时候还在为阿玛兰妲的孤高和不可理喻感到愤慨,还在为双胞胎兄弟的放荡感到气愤的时候,在书的结尾却感到了无比的凄凉,从拉乌尔苏去世之后,小说也快走到了尽头,联系着他们几代人的纽带没有了,这也为最后的悲剧慢下了伏笔。
一个小镇从祖先开始的开拓,到最后整个家族只有那个猪尾巴小孩儿,尤其是最后只剩他一个人的时候,不光是他孤独的问题,而是他对整个家族的历史完全不了解,也无从知道,就是那种悲凉。带着这种悲凉整个小镇从地球上消失了,而再也没有人会了解这个小镇的历史,也无从考证。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家乡,我家是隶属于东北林区,以为林区的总部在那,我们林区的职工也都在厂部附近居住,那时候厂部一派欣欣向荣,院里的凉亭,两边的喷水池,厂部气派的大门,都是我们常去玩儿的地方,最主要的厂部的大部分设施都是由我爸爸带着他的那帮工程队完成的,还记得他在家里的时候做的凉亭上四角的龙头和蹲在亭子上面的神兽,以及做院墙的时候用水泥打的花架。
过年的时候每天都会去好几拨扭秧歌拜年的人,现在过年的时候已经没有这样的景象了,出了过年大部分时间都去城里打工了,镇里有点儿钱的都去城里买房子了,厂部也是野草横生,将水泥地面和砖地埋在里草丛里,喷水池也早就没有水了,在假山的旁边斜斜的横生出一株杨树来,凉亭也是好多年没有从新粉刷过,柱子上的漆大片大片的脱落,蹲在四角的身手和龙头已经露出了水泥的本色,丝毫没有色彩。墙根底下的野草疯长着。墙上的口号时隐时现,一派荒凉的景象。
蒲松林的经典着作《聊斋志异》影响着一代代中国人,此书让我见识了一个似真似幻的奇异世界。
据悉,蒲松林由于一生失意科场,所以对试官的昏聩、考场的弊端、士子的痛苦与渴望都有别具一格的体会和明晰的洞察。小说集内容十分广泛,以狐、魔、花、妖来概括当时的社会关系,反映出当时的社会面貌。其中既有对贪官污吏狼狈为奸的鞭答,又有对勇于反抗、敢于复仇的平民称赞。写得最多最美最动人的是那些人与狐妖、人与鬼神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纯真的爱情篇章。情节曲折离奇,幻化形象刻画得独具特色。特别是他抓住了人们内心对鬼、妖的恐惧,对神灵的深信不移,多处运用象征手法,把当时社会风貌表现得淋漓尽致,更能让人深刻体会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不堪,容易让人联想到现实生活而产生共鸣。
在现实生活中虽没有“鬼神”之说,但在人们心中还是有“鬼神”之分的。那些损人利己、助纣为虐、仗势欺人的人在人们心中就是“鬼”;反之,在生活中那些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尊老爱幼的人,在人们心中就是“神”。以前的封建社会,由于“鬼”大行其道,害得老百姓无法安居乐业,“神”自然成了人们的美好向往。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虽然人们再也不必为生活无着而烦恼,全社会也都在倡导正能量,但是由于封建残余思想的存在,总有那么一些不怀好意的人损人利己,甚至铤而走险、违法乱纪。
但我相信,只要我们携起手来,用自己绵薄之力抑恶扬善,我们的生活就一定会更加祥和、美好!
前一段时间,我读完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子,在梦中为了追逐一只会说话的红眼睛的白兔,掉进了一个奇怪的兔子洞。然后她就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她的身子可以变大再变小,猫能隐身,毛毛虫还会吸烟,扑克牌里的人还会打槌球,可恶的王后总在叫喊着砍人头……直到最后,爱丽丝与扑克牌王后和国王发生顶撞,她才急的从梦中醒来。
这是一个古怪的梦,也是一个神奇的故事。我喜欢爱丽丝是因为她善良、活泼、可爱,她还富有同情心,充满了好奇心。爱丽丝也很勇敢,当王后要砍掉园丁的头时,她救了他们。爱丽丝还是个坚强的孩子,每当她遇到困难时,她都会想:“哭有什么用啊,一定要想办法解决困难。”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书里的人物和稀奇古怪的各种动物。我要向爱丽丝学习,学习她的善良和可爱,在生活中还要学习她的勇敢和坚强。
喜欢某本书,多半是因为在这里面的人物中,找到了自己的影子。
喜欢娜塔莎。她是小时候的我想成为的那种女孩儿。但是现实中的我,更像是玛丽亚公爵小姐与索尼娅的综合体。
玛丽亚公爵小姐,好像曾经的自己。胆小、自卑,尤其是第一次要见到阿纳托利,像个木偶一样任由小公爵夫人和布里安娜小姐摆布,打扮得完全不是自己却无能为力,那种挫败感让她悲伤至极。那段精彩的描写,完全就是曾经自己的内心写照:我的人生为什么不能自己做主,难道就是因为我所呈现出来的一切在别人眼里实在是太糟糕了吗?他们觉得我实在是太差劲了,看不过眼,才对我指手画脚,以期按照他们的样子来过活。就是那种极度的自卑,让我对玛丽亚公爵小姐第一次产生了共鸣。还有见到阿纳托利后的种.种幻想:仅仅被外在迷惑,而不是去思考两个人的性格和品质是否真的合适。这种事情也曾经发生在自己身上,读过后觉得很害臊和愧疚。
随着之后她丰富的精神世界的逐渐展现,虔诚、善良、仁爱、责任与担当,让我开始越来越喜欢这个角色。如果说对娜塔莎的喜欢是一种羡慕和向往的话,对玛利亚公爵小姐则是更多的认同。托尔斯泰给了她一个幸福的结局。她值得拥有。
喜欢索尼娅,是因为她很漂亮。托尔斯泰没有吝惜自己的笔墨,在大段赞誉娜塔莎的美貌之外,也多次提到美丽动人的索尼娅,而且很多细致入微的描写也让这个人物的形象跃然纸上。在我心里,索尼娅就是一个梳着两条乌黑长辫子、有一双乌黑大眼睛,为了罗斯托夫一家、她爱的尼古拉,可以牺牲一切的乖巧姑娘。她习惯于和喜欢牺牲自己,因为她觉得只有作出牺牲才能显示出自己的尊严。在这一点上,我和她是多么的相像!但是托尔斯泰毫不客气地指出了这样做的愚蠢:尼古拉心里对她有一种无法报答的感激,赞赏她的耐性和忠诚,但是却竭力疏远她。尼古拉在心里因为她过于完美、因为她无可指责而责备她。她身上有人们所珍爱的品质,但是能使他爱她的东西却很少。有时,觉得牺牲自己、委曲求全很伟大,但是除了父母,有多少人是真正在意你的呢?从小没有父母、寄人篱下的索尼娅的那种牺牲精神更早已被家人习惯了。所以,我很同情索尼娅,与她产生共鸣的同时,也点醒了我,尊严和信心不是靠无谓的牺牲换来的。
男主人公里,安德烈公爵英气逼人、有才干、家境显赫,各方面条件都很优越堪称完美;尼古拉帅气潇洒,有男子汉的责任与担当,能和玛丽亚公爵小姐最后走到一起,也是我所希望看到的;但是相比于上述两位钻石王老五级别的优质男,我更喜欢大高个、胖且壮、一开始沉溺于声色犬马的上流生活、有些胆小又懦弱的皮埃尔。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这三个字,我脑海中就浮现出高晓松老师的形象。后来,看BBC版的《战争与和平》,皮埃尔俨然是长大版的哈利·波特,一副金丝边儿的小圆眼镜儿戴出了几份亲切和温柔,更俘获了我的芳心。他在心底对娜塔莎的爱和默默保护,应该是每个女人都渴望的吧!
另一位令我印象深刻的男主人公是老鲍尔康斯基公爵。那个脾气暴躁、倔强固执、说话刻薄的犟老头,从来都没有好好地和自己的女儿说过话;甚至还故意借布里安娜小姐来羞辱玛丽亚公爵小姐。每次读到这样的描写,都会被气得让人怀疑公爵小姐究竟是不是他的亲生女儿。作者大段诸如此类的描写,以至于我都要相信老公爵确实厌恶自己的女儿。但是,哪怕稍微动一下自己愚蠢的脑子,也会想到,这样是违背人性的:有谁不爱自己的孩子呢?在老公爵临终时,他抓住玛丽亚公爵小姐的手,痛哭流涕,一个劲儿地重复“好闺女……谢谢你……谢谢你的一切……原谅我……”,父爱毫无保留地释放出来。这一段我看了很多遍,每一遍都和父女俩儿一起泪如雨下。我想,最难过的悲伤,莫过于曾经狠狠伤害过深爱自己的人,却再没有机会补偿的那种无力回天。
小时候,幼小的我常被梦中不存在的鬼怪狐精吓得大声号哭。可这个寒假,我对那些可怕的怪物,不存在的怪物有所改观了。
《聊斋志异》,这本写满了鬼怪的书,正是它使我对鬼怪狐精改了观。
在《聊斋志异》中,鬼怪并不是坏蛋,而是一些有着各自故事的善妖。比如《伍秋月》中的鬼魂秋月,被复活后劝夫向善,使夫将功补过;《小翠》中的小翠,为了不让夫伤心,在临死前变幻成将来新娘的模样,使夫宽心。鬼怪的本质看来并不坏呢!
故事中,不仅有鬼怪,也有神仙,与鬼怪一样,他们也是善仙。
看来,从表象、外貌并不能判断出一个人或鬼的本质、内心思想呢。
故事中鬼怪灵仙为善,而为恶的却是人类。
人心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善良,鬼心也不像看上去那样丑恶;鬼有善,人有恶,这可不是一眼就可以看出来的。
鬼怪……其实也挺可怜的。它们天生就是只存在于人类潜意识中的坏蛋、异类。
大概,只有《聊斋志异》这种书,才能使一小部分人对鬼怪改观。毕竟,去除人对鬼怪的偏见并非易事。
在忙碌的工作中抽出时间,终于把《活着》这本书看完了。刚开始,我以为是余华自己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进入主题,讲述活着的义意。心里怀疑这本书的可看性。带着复杂的心情,我随着余华走入这本书。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著名作家斯宾塞。约翰逊写的《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真是受益匪浅!
“谁动了我的奶酪”这个故事令人感动。故事讲述了嗅嗅、匆匆、哼哼、唧唧在迷宫中寻找奶酪的事,由于奶酪不经意的消失,使他们失去了生存的源泉,继而他们各自做出不同的反应:嗅嗅和匆匆立即采取行动,适应变化;唧唧刚开始不能适应变化,后来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也加入了寻找奶酪的行列中;而哼哼呢?它的思维始终定格在原来的状态,至终仍不能接受这变化。故事的结局,除哼哼外的其他三位都在奶酪N站找到了自己所需的奶酪,而哼哼却不愿变化,拒绝变化,永远停留在奶酪C站……
在现实生活中,在学习中,我觉得“奶酪”更像我们要寻找的目标。我们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巩固旧的知识,还要善于用多方面的知识充实自己,才能找到值得细细品味的新“奶酪”。我曾害怕学习,希望学习中没有疑难问题,不需要动脑筋思考,所以学习显得比较机械。通过读这本书,我懂得在以后的学习中,要适应新的环境,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这样才能将学习成绩提高上去。
“奶酪”是人生存的资本,如果一个人没有了“奶酪”将无法生存。如果自己舍不得放弃旧的“奶酪”,也不去追求新的“奶酪”,生活就会失去意义,人生也会失去奋斗的目标。
我们应该做到随着“奶酪”的移动而改变生活态度和方法,并且能从中得到新的快乐!
水是极有灵气的,它一路流来,总能带来一些故事。当水流过这个静谧、悠然的湘西小镇时,就带来了翠翠的故事,故事平淡得似乎让人觉得拖沓,只是这故事发生在茶峒的山光水色之中,周围景色既是那么恬淡自然,故事也似乎融入到这景色之中。有一刻它似乎那么清晰,仿佛就要浮出水面,很快它又沉入水中,随着潺潺流水一同流走,只在读者心中留下一抹遐想。平凡的故事、平凡的感情,单纯到似乎只可能发生在这样一个有水流过的地方,也好像只有这样透彻的水才能承载这样的故事。当然,也只有沈从文先生这样一个从小就懂得拥抱水,热爱水的人,才会写出这样美的故事来,正如他自己所说:“我认识美,学会思索,水对我有极大的关系。”
《边城》就是沈从文先生理想中的梦境,他把对山水的热爱化为了这部饱含深情的作品,茶峒的自然风景清新隽秀,江水清丽绵延,江上渡船每日在这山水之间运行,也俨然成了这如诗如梦的景色中的重要点缀,渡船上的老船夫、小姑娘和老黄狗便是这景中永远不变的主角。作者构筑了诗画般的边城美景,把所有故事融合到这景中,景物便处处蕴含着纯朴的人情味,弥漫着“桃源”般神秘的色彩。景色因人物感情的朦胧而朦胧,因人物的忧愁而忧愁,也因故事凄凉的结局而定格在一片凄凉之中,却因为给人无限想象的空间,定格的美景又在无穷无尽的等候中慢慢地绽放,任人思绪飘飞到更广阔的空间。
沈从文先生常说“美丽总使人忧愁”。《边城》里的翠翠是美丽的,她单纯善良、不谙世事,对老船夫的感情真挚而感人,对傩送二老的感情朦胧却执着,可就是这样一个美丽的少女却始终不知道也没人告诉她,她应该要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幸福,最终只能在一片凄苦之中,孤独的守着祖父的渡船,等着不知归期的爱人。
老船夫是也善良的,他五十年如一日的守着一条渡船,不知把多少来来往往的人渡过了小溪,“他从不思索自己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他深爱着翠翠,他唯一的亲人便只是那个女孩,他总是在为孙女将来的生活而担忧,最后却还是在失望和遗憾中死去,就连撑了一辈子的渡船也被涨起的大水冲走了,这是何等的悲凉啊。
读《边城》除了对美丽的乡村风光和纯朴的风土人情留有回味之外,还留下一份感动,感动的是翠翠为所爱的人执着的无怨无悔的等待,这种等待可能明天就能收获幸福,可能一辈子都毫无结果,惟其如此,才更是感人。我也为翠翠的执着而震撼,也许不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很多人都不会知道自己的真正价值,既然有幸活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不为所爱的人勇敢的等待一次呢?可是翠翠毕竟是生活在一个诗般世界中浪漫式的理想人物。现代社会太浮躁,有多少人还能有那么一种执着的浪漫的情愫呢?
不说为了不可知的未来而等待,就算是为了已有的幸福而付出真诚的努力,又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到呢?我们渴望得到真爱,却又总是担心害怕,总想一切确定无疑之后才付出感情,不然就马上抽身离去。
“红岩上红梅开,千里冰霜脚下踩,三九严寒何所俱,一片丹心向阳开。红梅花儿开,多多放光彩,昂首怒放花万朵,香飘云天外,唤醒百花齐开放,高歌欢庆新春来。”每当听到这首美妙的歌声,我便会想到《红岩》这本书。这歌词写得多好啊!我会联想到高山之端红岩伫立。梅花怒放,那红红的梅花好像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一样。
《红岩》讲述了重庆地下党和国民党斗争的故事,塑造了许多英雄人物的形象。在书中,不管是那个人被抓了,在严刑拷打时,他们都是咬紧牙关,不屈不饶。面对敌人,他们会说:“严刑拷打是很小的考验,难不倒我,竹签是竹做的,但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做的,一点也不软弱,敌人对我们怎么样,都是没用的,我们是不会屈服的。
我们的国旗、红领巾都是有这些英雄人物用鲜血染红的,使我们的国家变得强盛、富裕,从一个被人瞧不起的国家,到了一个让别人刮目相看的国家,在变化过程中的点点滴滴,是多么不容易呀!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多学习这些英雄人的精神、品质,不要忘记他们,他们永远是我们得榜样,在面对坎坷、困难时,都应去勇敢克服,不要畏畏缩缩。
小时候总把《聊斋》定义为鬼故事精编,对它常怀着敬畏之情,不敢近赏,尤其是看过电影《画皮》后,更是因电影特效而对一切妖魔鬼怪产生了心理阴影。
直到后来,才知道那些花妖狐鬼并非歹徒,他们甚至有着人类不曾拥有的美貌和才智。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翻开了《聊斋》光滑的书页,仿佛用尽力气打开了那一扇秘境的大门。
蒲松龄无疑是那个世界的神明了,他创造了花妖狐鬼,编排了悲欢离合。所有的故事源自他的见闻,亦来自他生命中的沧桑,一幕幕喜剧闹剧轮番上演,可谁知在背后操控木偶线的他付出了多少血泪?
神游于这个充满传奇的世界,不难看出蒲松龄将他对生活的理想全部赋予了鬼怪,以浪漫瑰丽的手法,将美貌给了佳人,将智慧给了才子;他使死人年年可以归家团圆,又使活人不用再受相思之苦。在这里,一切都是完满且好坏分明的。
作为中国古代最优秀的小说之一,《聊斋》几乎和《红楼梦》承担了相同的责任,细细品读每一个环节,我仿佛看见了那瘦削的老人横眉怒指这铺满阴瘴的山河,大骂所谓上位者的贪婪腐朽,痛批科举的阴险不公。可当目光掠过那一个个性格鲜活的才子佳人,悟了这一段段传奇故事,我又像是听见了对真挚情感不加掩饰的赞美,对道德品格不吝言辞的称颂。它就像一把利刃,在中国持续了两千年的黑色夜空上劈下了光明的一刀。
《聊斋》中塑造了无数个经典的形象,可每个人物都有鲜明的特点。每位女子都有相同的美貌,同时又有不同的个性,刚强如侠女庚娘,娇美如婴宁小倩,都有着细致入微的分别。又如陆判和崂山道士,同样能力非凡的他们又有着不同的外貌和性情。在蒲松龄神乎其神的雕琢之下,每个人物都是那样的独一无二,可见作者对人事的观察之深刻,若无多年积淀,常人只怕是难以成就如此巨作。
从这样一片天地走出来,我的心中有敬佩,亦有心酸。联想到蒲松龄一生郁郁不得志,我想这厚重的纸张和一粒粒铅字,大约是他唯一的精神寄托吧。他将这巨著留在世间,是存下了一缕诚挚高贵的灵魂,或许也是想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警醒后世,发人深省。
那精灵与小妖嬉戏的幻想走远了,像是清风,涤荡空谷山涧,可那位老者留下的洞察人世的沧桑却已经融入民族的记忆,成为我们不可忘却的传奇。即使过去千万年,我相信,依然会有人从这浪漫旖旎的文字中,感悟人性的可珍与可敬。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梦幻之旅。这个小女孩是谁呢?她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主人公——爱丽丝。
这本书主要写了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她昏昏欲睡。
突然,从她的视线中窜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她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她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么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只有十英寸高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去……随后,发生种.种有趣的事。
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身体、为了一块果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我坐在沙发上,陷入了设想:我也走进了那个屋里,和动物们一起举办那“疯狂的茶会”;与毛毛虫一起聊天;还跟龙虾一起跳“龙虾对对舞”;再去和小比尔喝杯“把我喝掉”饮料,一起变大变小;划为巨人准备的滑梯;勇敢的去面对巨大的蚂蚁……那将是多么有趣的事啊!
我看了一下萧红的生平,1911——1942,32年的人生历程,作者在《永久的憧憬和追求》一文中写道“从祖父那里,知道了人生除掉了冰冷和憎恶而外,还有温暖和爱。所以我就向这”温暖“和”爱“的方面,怀着永久的憧憬和追求。”
环顾其一生,颠沛流离,逃婚、屡次的遇人不淑,婚姻不幸,身心分裂……“短命的小鱼死了!是谁把你摧残死的?”(见《同命运的小鱼》)这应是作者对自身命运的悲叹!她的写作风格,用尼采的一句话来形容是:“血写的文学”,杜鹃泣血,血尽了,32岁的生命画上了句号。萧红,用女性作家十分的难得的写作风格,写作视角,留给后人无数个问号、无数个叹号以及无尽的思索!
因风而生,因风而灭,缘生缘灭本非卿心,纵有千般不甘,奈何!——同为女子,惜萧红才情为其浩叹!
《百年孤独》,真是一本好书,当我决心要写这本书时,我竟不知道我的文字够不够分量去评价它。自己不是一名专业的文学评论者,不过作为一名学生,一位读者,我觉得,这本书写的真不错。借鉴一位网友的话,读外国名着,翻译者很关键,而我好像是恰恰读了一本不错的译版,整本书从头至尾,就像是作者的经历过的生活,虽然是第三人称写的,但还是有一种真实而奇特的感觉。
说实话,第一次读这本书时,翻开第一页,看到第一段文字,脑子里顿时一片发麻,虽然开始是一段优美的环境描写,但看着密密麻麻的文字,还有绕来绕去的语言,感觉这本书一定很难读。后来我发现,书真的不好读,可是我居然停不下来,一口气读完了全书。读完全本,合上书,再看看书的封页,“百年孤独”四个大字,顿时有一种难以表达的惆怅与失落感涌遍全身,这可能就是整本书的伟大之处吧,让人从书中感受到现实。
偶尔在另一本书中看到了作者的简介,我感到大为震惊,原来作者和中国还有一段崎岖历史。在1990年,作者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曾到访过中国,然而看到了当时中国随处可见的盗版作品,愤怒至极,并表示他死后150年内不授权中国出版他的作品。20xx年,马尔克斯再次到访中国进行两个月的考察,并在20xx,中国才终于获得《百年孤独》的出版授权。看来《百年孤独》在中国并不是一帆风顺,不过这些丝毫不能影响一本着作的质量,相反,这段崎岖的历史更给了《百年孤独》这本神秘着作,更加丰富的神秘色彩。
《百年孤独》,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历史,从定居马孔多,到全镇消失在大风中;从第一代人的探索与衰败,到后来六代人的奋进与颓废;从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落,到后来变成一个复杂奇特的“人群聚集地”,整个家族与村落的发展,细腻的与整个世界的变化结合到一起,既是对孤独的诠释与理解,又是对当时世界的映照与感触。全书充分发挥了魔幻现实主义的独特魅力,既像是对一个家族的真实描写,又如同一个神话故事,书中语言巧妙,神奇而不可思议的故事几乎每一章节都有,但在传奇中不失真实感,细腻的人物刻画和环境描写,让情节有条不紊的发展下去,在看似普通的家族发展过程中,让读者感受到一点点侵来的孤独之感。直到读完全书的最后一刻,一种强大而又莫名的感觉出现,于是自己终于明白了,这就是孤独,这就是百年孤独的灵魂所在。
不过说实在的,读这本书真的需要强大的想象力和耐心,因为作为一本大书,语言说不上优美,结构说不上巧妙,而唯一却又最能吸引人的,就是故事看似平常却有极大吸引力的情节,一个家族的一个个小故事,一章一章,好像平平淡淡,但就是这种平淡让读者能真正进入到书中,直到读完,才发现原来家族变化了这么多啊。可又是这种看似平淡的描写,要求读者有足够的耐心,又因为这是一本外国名着,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最头疼的就是相似甚至重复的人名了,再加上复杂的人物关系,没有强大的想象力与耐心,真的很难把全书读完。可这又正是一本着作的伟大之处,只有读完了全书,书中的灵魂才会一下子贯穿读者全身,让读者感受到书中浓烈的精神。
值得庆幸的是,我确实把书读完了,我确实没有半途而废,所以我能看到了如此震撼的故事,如此伟大的着作。今天我又再一次拿起这本书,又再次认真的看了看极富震撼力的文字——《百年孤独》!
做最好的家长!相信是每个家长的理想,也是我的理想。可怎样做才是最好的家长呢?我带着虔诚的向学之心跟随李镇西老师走进他“最好的家长”世界。
《做最好的家长》通读下来,可以看出李镇西老师在教育孩子方面一直遵循这样三个简单的原则:一是培养女儿良好的品质,这是教育孩子的第一要务;二是使女儿健康快乐的成长;三是因材施教。说它简单,是因为我们每个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时候肯定都有过这样的想法和意识。但是说起来简单,往往做起来难!起码,我在孩子学习没有达到自己要求的时候,盛怒之下,这些念头就全飞了。这就是与“最好的家长”的差距吧!
一个拥有良好品质的人,才真正能为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做贡献!在李镇西对女儿的教育中,品质教育无疑是占了最大比重的,而且,这也是教育孩子首当其冲的目标,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但现实是,在孩子的教育中,品质教育反倒显得越来越不重要了;并不是家长没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而是在这样一个快节奏的、充满竞争的、以金钱地位衡量一个人成功与否的商业气息浓厚的现实社会,人与人之间与来愈冷漠,人们越来越自我。对于自我的关注、自我价值的体现愈来愈重视。快节奏的生活,使人们无暇关注事情的过程,只关心结果。但一个人良好的品质往往体现在举手投足间,体现在做事的过程中。如同升大学,人们关注的只是最后的结果:高考多少分,考上了什么大学,有谁会去关心你上高中时做了些什么呢?这也许就是晴燕那些同学“自私”的原因吧!
在讲求实效、追求经济利益的当今时代,无疑知识能力的“变现”速度是最快的,而思想品质的“变现”是最为缓慢的,甚至是不凸显的。正因为这种不凸显,致使我们广大家长漠视了“品质”教育。但它恰恰影响着决定着你会成就一个什么样的人,走什么样的人生道路。
《明朝那些事》讲述了明朝前后约三百年的历史。故事生动有趣,笑话百出,让我们在轻松愉快中了解了明朝历史。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建都前与陈友谅进行了有名的鄱阳湖之战。在这次战斗中,朱元璋带领的20万人只配备了单薄的渔船;而陈友谅则带领60万精兵强将,配备巨大的战舰。双方实力悬殊,朱元璋看似很难取得胜利,可他却巧妙地利用了船小灵活的优势——先用小船偷袭战舰,杀死一千多名敌人,并夺得战舰一艘。顿时,军心大振。他赶忙乘胜追击,又用小船装满炸药,组成敢死队,利用风力,火攻战舰,取得了战争的胜利。
在实力如此悬殊的情况下,朱元璋能以小胜多,以弱胜强,我觉得他真不愧是一个临危不乱,有勇有谋的人,这使得他在万分艰难的情况下取得了胜利。这启发了我,平常遇事不能慌乱,要及时想出对策。是啊,朱元璋遇到这么大的困难都能想办法解决,我们平时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呢?
《战争与和平》被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是一部人民战争的英雄史诗。小说的主要情节是围绕着保尔康斯基、别组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的生活展开的。场面壮阔、结构清晰、人物形象鲜明,有一种大海般恢弘开阔的美;同时,小说时代感强烈,虽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却反映了农奴制后俄国前途和人民作用的问题。因此,《战争与和平》当之无愧地是一部“了不起的巨著”!书中包括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描写了历史上的真实人物拿破仑、库图佐夫以及沙皇亚历山大一世,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的抗敌精神和震惊世界的伟大胜利。
书中刻画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性格内向、意志坚定的安德烈,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的彼埃尔,缺少实际活动的能力,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精神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赤裸裸地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在各个国家,军人都是崇高和伟大的,都受到了人民的尊重。但军人也是人,也有阴暗和脆弱的一面,部队中也有喜怒哀乐,也有争权夺利和勾心斗角。
我向来是不喜欢看历史题材的书籍,但是,《战争与和平》是我第一本喜欢的历史题材的小说。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一方面融入书中情节中,体验书中主人公的思想变化,另一反面也不禁的发人深思:和平的重要性。
《战争与和平》是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作品,即使是平凡的人物也能写的让我们对其充满了敬佩。战争是残酷的,但在战争时期却会让我们更加盼望和平。现身在一个和平的年代,我们是否应该珍惜现在温馨的生活呢?难道非要等到失去后才追悔莫及?不,应该从现在开始把握!
我们反对战争,但是,我们绝不惧怕战争。当战争来临时,我们也同样会拿起武器,去保卫自己的家园!去保卫自己的安静、和平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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