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月归宫阙夕已去日期:2024-12-19人气:3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心得感悟(精选29篇)
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其最受欢迎的作品。作为一部小说,其主体讲述了几对男女间的故事。然而精彩并不在于此,故事中不断地穿插有富于哲学意味的话,而其哲学精神更是贯穿于作品全部,为作品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大抵也是这部作品广受好评的原因之一。
“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象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依,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它象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某次战争,某次未能改变世界命运的战争,哪伯有十万黑人在残酷的磨难中灭绝,我们也无须对此过分在意。”
小说的开头,并不急于为读者描绘出一幅场景,接着引出主人公的出现,而是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令尼采和哲学家们感到困惘的概念——众劫回归。“想想我们经历过的事情吧,想想它们重演如昨,甚至重演本身无休无止地重演下去!这癫狂的幻念意味着什么?”
而实际上“众劫回归”只是一种想象。如果它真的存在,在作者看来,那“原罪说”无疑会使人人的生命变得无比沉重:耶稣不断地被钉在十字架上,不断地为我们受苦,而我们也因于此背负着更大的罪恶。说起来,这很容易让人想到古希腊罗马神话故事中的普罗米修斯,这位创造出人类,教人类盖房子,教人类观察日月星辰,分辨四季计算时间,教人类饲养牲畜来为自己服务,更为人类带来火种的神,却因自己对人类的好惹怒了宙斯,被宙斯派人押到中亚细亚斯库提亚荒山野岭,用永远不能开启的铁链锁在高加索山岩的峭壁上。宙斯还派了一只鹰不断地叼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又让他的肝脏不断地愈合。这便可以说是对“众劫回归”的最早的想象。由此看来,“众劫回归的确是沉重的.。
正因为“众劫回归”的不存在,我们才能试图用我们只出现一次的生命作为辉煌与之抗衡。
也正是因为“众劫回归”的不存在,一切事物只是一次性的,瞬时的,我们才会更易于被其缓解环境所麻痹,我们生命中曾经犯下的罪恶,都被我们预先的原谅了。
那么,选择轻,还是重呢?主人公托马斯成为这一问题的代询者。
离异的托马斯是一名外科医生,个人生活放荡不羁,与多个女人保持着“性友谊”的关系。直到特丽莎出现,事态才有所变化。这个既非妻子,也不是情人的女人,在托马斯看来只不过是“被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筐里的孩子,顺水漂来他的床榻之岸。”然而这个女人却让他迷茫,迷茫着是要继续“努力创造着一种没有任何女人提着箱子走进来的生活”还是与之结合。
选择前者,就选择了轻,也选择了托马斯可以自视为辉煌的东西;而选择后者,则意味着他要和特丽莎在一起过一辈子,日子就将不断地重复,无疑,这一选择将是重的。
托马斯也试图挣脱那日益附于他身上的沉重。在娶了特丽莎之后(虽然是为了减轻她的痛苦才结婚的),托马斯还是出轨了。七年之后特丽莎的出走,将托马斯重新置于自由,让他再一次感受到生命之轻。可是,随之而来的沉重却将他击垮,他已经学会感受他人的痛苦,他终于明白,他再也无法回到从前虚无缥缈的生命了。而另一方面,特丽莎也不想给托马斯施加过多的负担,她明白托马斯要真的对她不忠的话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当这一切真实发生的时候,特丽莎才发现,她没有足够的勇气来面对这个世界。于是她也尝试着走向轻,去背叛托马斯,但实际这却让她背负上更为沉重的负担。特丽莎太过认真,认真是她的行为方式,这也让她最终失败,只能选择永远的重。
当我们试图用人生的全部辉煌,即所谓的轻去抗衡重的时候,我们真的能够成功吗?
肉体与灵魂,是人类以存在的两种基本形式。人类总是理想化地希望自己的灵肉统一,以把握一个更为真实可感的自我,然而,昆德拉却以一个特定的性爱情境,揭示出灵与肉的分离,使人类再次陷入对自我的无把握中。
在托马斯看来,灵与肉是可以割离的。在发明“性友谊”之初,托马斯就告诉情人们,唯一能使双方快乐的关系与多愁善感无缘,双方都不要对对方的生活和自由有什么要求。最后他还得出结论,同女人爱爱和同女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关的感情,岂止不同,简直对立。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即对无数女人的激望),却会引起同眠共寝的欲求(只限于对一个女人的欲求)。
而特丽莎则追求灵与肉的统一,她无法忍受丈夫的不忠,这让她陷入了永久的痛苦,直至死才得以解脱。托马斯和特丽莎之间的冲突,至少存在灵与肉的冲突。那么,是选择灵,还是肉呢?
何所谓媚俗?小说中《伟大的进军》就是专门讨论媚俗的。它首先从“粪便”开始,并列举了斯大林之子雅可夫的例子。在作者看来,德国长官拒绝讨论粪便的问题本身就是一种媚俗。媚俗是人类生存的基本场景,而试图去躲避它仅因为它带有被人赋予的并不光彩的成分是极其不正确的。
那么能否理解特丽莎的行为也是一种媚俗呢?特丽莎不喜欢母亲在家中光着身子走来走去,也不喜欢自己在洗澡的时候继父突然闯进浴室来,这在她成年后也留下了很深的阴影。有一次她拿着自己的摄影作品去投稿的时候,另一个妇女也是拿着一堆裸体人像的照片。或许昆德拉是借这个妇女之口对特丽莎进行讽刺,她说:“裸体可没有错。”“这些都是正常的。一切正常的东西都是美的。”
按照这样的逻辑,我想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不能理解,因为如此来讲,我们自己也是媚俗的了。然而我们真是媚俗的吗?还是我们怯于承认罢了。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个书名,英文版是“TheUnbearableLightnessofBeing”,有人对“Being”这个词也生发出疑问,因为作为“存在”,“Being”这个词完全可以替换成“Existence”、“Life”等,但作者终究没有那样做。这或许也是受到《哈姆雷特》的影响,在这里,“Being”已经不单单是指活着,而是针对生活中生发出的各种问题作出的抉择。
有人说,看米兰昆德拉的作品,里面的细节都是精心铺设的。我留意到,托马斯为了给特丽莎解闷,特意给她找了只小狗卡列宁解闷。陪伴了特丽莎十年的卡列宁,最终也将离她而去,只是,看似还可以守在主人身边更长的日子,却因为癌症让卡列宁不得不和特丽莎提前说再见。
在卡列宁弥留于这个世界之际,特丽莎和托马斯都在犹豫要不要对它施行安乐死。如果狗也能听懂人的话,能有自己的思想的话,将这一抉择交给它,恐怕就不会让特丽莎和托马斯为难。可是这一切只是想象,卡列宁是否要早一点离开,主动权不在它本身,而在于托马斯和特丽莎。出于私心,特丽莎必然是希望卡列宁能多陪伴她一些时日的,可是对受病魔折磨着的卡列宁而言,早一点死去或许是一种解脱。最后托马斯,打破了这种僵化不愿改变的局面,他到底还是为卡列宁施行了安乐死。
昆德拉对这一部分的描写也是十分细致的,仿佛是为了更好的让读者感受到特丽莎与托马斯的为难。这并非是“非如此不可”,所以究竟选择轻或重,灵或肉,政治还是媚俗,存在还是灭亡,beingornottobeing,昆德拉到了最后也没有明确表示该怎样做。虽然如此,倒也不是无迹可寻,或许小说是为我们暗示了究竟该怎样选择的,只是这光芒过于幽暗,对于未来,还需要我们自己做出抉择。
“在那永劫回归的世界里,无法承认的责任重荷,沉沉压着我们的每一个行动……如果永劫回归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就能以其全部辉煌的轻松,来与之抗衡。”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书的开篇,作者就将我们引入了一个“轻”的世界,一个没有存在感的痛苦的空间。在一次没有任何意义的人生旅行中,我们不断妄图证明自己的存在,不断希望得到肯定,不断追求着身心的释放,故事便在这种徘徊挣扎中拉开序幕。
曾经也写过关于生命重量的文章,但从未有过读完此书后如此深刻的感受。灵与肉,媚俗与反媚俗,现实与反抗,这是昆德拉笔下的轻重世界。众多现实的无奈掩盖了华丽的辞藻,行文流淌间流露出生命的抉择。正是这样一种文笔,才在我的心中涌起了波澜,久久不能平静。不同于其他作品,昆德拉笔下的轻重世界直指现代社会人类生存的困境——以怎样的方式存在?通览整本小说,都找不到一个明确地答案来解答这个问题,只能用个人的一生来回答。托马斯,特蕾莎,萨宾娜以及弗兰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个体,在无法重演的过去和无法预定的未来,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价值光亮。
在这个故事中,四个人物各自的媚俗与反媚俗游戏贯穿始终。主人翁托马斯拒绝媚俗,然而他却生活在媚俗之中,无法也不能逃脱。在六个偶然事件的推动下,他选择了“非如此不可”,也找到了那个可以与他睡觉生活的女人。婚后的他不能克制自己去欣赏别的女人,他在爱情上是忠贞的,在行为上却是放荡的。 打着性与爱是可以分开的旗号掩饰自己生活在媚俗之中的事实。他因为特蕾莎而变得沉重,在经历了爱人离开后短暂的轻浮后,却又因思念而变得更加沉痛。特蕾莎,一个具有独特而又温柔的女子,一向追求灵与肉的合一,但也被迫相信二者的双重性,最后她的肉体也背叛了她的灵魂。弗兰兹爱萨宾娜爱到疯狂,但他们确实不同的两类人,太多的不一样注定他们不能在一起。他追求刺激,最终也死于刺激。如果是背叛和追求刺激就是反媚俗,那么萨宾娜就是个脱离媚俗而独特的存在。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她才是故事的主角,当特蕾莎,托马斯,弗兰茨,玛丽克洛德,政治家,革命者,都在不断追求着生命之“重”的过程中时,她却用背叛,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在背叛中,她不断抛弃自我,变换角色,将生命之“重”的意义抛在脑后。在不断的背叛后,最终发现她得到的只是一场虚空,是“一切背叛的终极”。她一直朝着相反的方向走着,最终在一片寂寞和恐惧中走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个世界存在的基础恰恰是轮回的不存在,生活无法预演,我们既不能把它与我们以前的生活相比较,也无法使他完美之后再来度过,生命之流只能在偶然性的大地上泛滥,人们肆意的生活,获得了漂浮在半空中的快感,可是,“重”就真的悲惨,“轻”就真的美丽吗?
每个人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当人们厌恶自己身上的种.种负担、责任,而深感沉重时,总是向往着如果没有这些重负,生活该是多么轻松快乐、逍遥自在。可是当这些真正消失的瞬间,却又往往无所是从,不知如何是好。感觉自己轻如鸿毛,没有约束,但也没有归宿。人生为何如此无奈,想摆脱种.种生活之 “重”的困扰,但又不能承受摆脱困扰后的失重之“轻”,在这个永劫回归的生命中重复,再重复。
回望自身,我们也可以看到自己生命中那轻重交织的印痕。有时候会会被琐碎的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就会一味地想要逃脱,什么都不做。但当我真正放下手中的一切得到了“轻”时,却又沉痛不已。满脑子都是忙不完的工作,和做不完的功课。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贪玩的孩子,作业还没有做完就去玩耍了,其实他的内心比坐在那里完成作业还要痛苦,背着背包玩耍,怎么会放轻松呢?所以,当我意识到自己的颓废时,我选择了继续回到繁忙而又紧张的生活中,虽然这种日子过得有些累、略带疲倦,但是也特别充实。这也许就是痛并快乐着的道理吧。我们的“向上精神”本源于愚昧,我们的“进取心”来自无知,而盲目的进取心又至少给了人生一个“重量”的感觉,使人生似乎有了叫做“意义”和“满足”的东西。而人生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两样很难得到的东西而变得有价值与趣味。
也曾问过自己,如果时光倒流到某一刻,我会不会重新选择?会不会重新考虑是否要忍受着生命之“重”而不是追寻一时的“轻”。也许在那一刻我会做出了另一种选择。如同主人翁托马斯所说,如果人又两条生命,那么他可以选择一条生命去爱特蕾莎,而另一条不去爱特蕾莎,然后确定哪样的生活才能让他更快乐。然而人生注定是一条一往无前的道路,当我踏上征程时,就没有后悔的余地了,无论走什么路都是一种抉择、一种考验。在选择了a之后,就无法选择b,这是人生游戏的规则,一个谁也不能摆脱的规则。就像朱德庸说过“幸福分成两种,一种是看的见的幸福,一种是看不见的幸福,前者是物质的感观,后者是精神的感受。你选择了何种幸福,就决定了哪一种人生。”
故事的最后,意外的结局令人发指。托马斯和特丽莎在一片安逸享乐中死于车祸,弗兰兹死于一次戏剧性的游行,而萨宾娜在远离家乡的美国孤独的居住着,只有她寂寞的活着。这几位年轻人“追求”与反“追求”的矛盾,道出了人生本身的荒谬与悖论:每个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但每个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虚,追求爱情时怨恨多于欢乐,追求名誉像水中月镜中花一样遥不可及,追求钱财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透过种.种幻觉,这些人所有追求的一切最终都化为乌有,这与现实却略显矛盾了。我们每天都在追求着,拼搏着,努力着,最后追求的结果却是一场空。那些为着庸俗的目的而挣扎的平庸的生命,为了功名、金钱、娇妻、儿孙,终生忙碌、义无返顾,到头来一切都是虚无,一切都是空幻!那我们何必还要拼命追求生命之重呢?不过话虽如此,生活还是要面向阳光的,最美的不是追求了什么,追求到了什么,而是追求中得到了什么。故事中的每个人物也正是因为追求而美丽,因为那种不求结果的追求而不惜一切代价。事实上,我们仍然在忙碌,仍然在追求,奋斗的脚步永不停止。就像如果不去耕耘,不去播种,再肥的沃土也长不出庄稼;不去奋斗,不去创造,再美的青春也结不出硕果。
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在于过程,在追求的过程中有了幸福感和满足感,得到了自身的价值。也许,这已经足够了,何必在乎其终极意义上的得与失呢?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再来生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
所以,不管怎样还是要勇敢面对生命之“重”,而不是避“重”就“轻”。相信只有沉重的生活才有质量,凡是我们所经历的,都是我们所能承受的。
人生就是一个异乡者的旅行,道路各有不同,但这终究不能改变我们证明自己来过的信念,我们希望在这里留下足迹,无论是在媚俗中追求生命之“重”,还是在沉重中追求生命之“轻”,对于人也好,对于世界也好。生命实在是有太多的东西需要我们去努力,只有在激流中拼命挣扎才能够活命。轻与重,徘徊其间,蓦然回首,有几个人能够看清自己走过的路呢?又有几个人能记住沿途的风景呢?
人生如潮汐,来了,去了;人生如漏斗,得了,失了。路漫漫,极其修远,我愿用毕生经历,在轻重之间求索灿烂的人生。
那天坐车路过钟楼,车如往常一样,堵得有些厉害,只能一步步往前挪。
从斑驳的车窗望去,地下通道口几个稍上年纪的妇人,两个坐在小凳子上,襙着手,半抬着头,表情木然,用空洞的眼神看着来来往往、匆匆而过的行人,脚边放置的几叠报纸在风里摇曳不止;一个矮胖、头发蓬乱的妇人站着,手里拿着报纸地图类的东西不停地扭转着身体,用微乎其微的希望与失望不停交替的眼神看着路人。站台上约十多个四十岁左右的妇女穿着不合体的工作服拿着铁锹张望着车的方向。
--十年代常见的飞鸽还是凤凰牌的加重自行车旁站着各自的主人,车头上用木板或硬纸板笨拙的写着:木工、土工、水工等。这些中年男人相互攀谈着,不时用余光注意着来往的路人,透着他们的希望。我听不到声音,就像看一场二十世纪初的默剧,虽然嘈杂喧闹,却没有故事情节、主角配角。不知道为什么,那画面不时回绕于脑中,心就一下子沉静下来。
世间的剧无时无刻不在上演,任谁也无力改变。可心的救赎之路在哪儿呢?——纯粹世界里的诘问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倒在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米兰·昆德拉在他充满哲理的小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开篇第二小节中就抛给读者一个同样沉重的问题,这样赤裸裸的诘问顿时让我无处可逃。在我看来,米兰·昆德拉所写的世界不是构建于生活之上,而是来自生命本身的诘问。而此刻,在这个由作者构建的纯粹的世界,我可以任由我的灵魂从这繁密物质世界里抽离,剥开尘世的一件件外衣,去感受体验这里纯粹的爱与痛,苦于泪,轻与重。
“人生的悲剧总可以用沉重来比喻。人常说重担落在我们的肩上。我们肩负着这个重担,承受得起或是承受不起。我们与之反抗,不是输就是赢。可说到底萨比娜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什么也没发生。她离开了一个男人,因为她想离开他。在那之后,他有没有再追她?有没有试图报复?没有。她的悲剧不是因为重,而是在于轻。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句话深深地刺痛着我的趋于麻木的心。我清楚地看到,曾经的那么多日日夜夜的迷茫与麻木,痛苦和孤独,绝望和无助,不是因为生命中的负担,而是因为灵魂缺少生命中本应承受的重,使得灵魂太轻,身体太重,身体与灵魂无法完美的融合,无法真正的全身心的去感知生命,享受生命。
初读该书是在高三,在人人自危,奔赴高考无暇旁顾的高三,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不是因为异国情味,不是因为大量的性描写,而是当时的我,16岁青年,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朋友间的承诺,跨过高考这座桥就有无限可能,尽管会迷茫但依旧信心满满的我,无法理解这份“生命之轻”究竟是什么。生命是多么沉重啊,即使只有16岁,我也满心疲惫得感慨。
而我花了整整一个月才意识到这个“轻”是虚无。
生命本身毫无意义,不值得怜悯,可被强权被集体被一切非生命名义以任何形式被碾压,然后消失无迹。而个体,在存在的每个时刻都在竭力摆脱这种加害生命的形式,背负各种以便自己不至于轻的无踪无迹。
时隔三四年后,又重读这本书,远没有当初的震撼,反而能退一步审视它。
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认为“性”是一切欲望的根源。诚然,你对任何事物的追求都可以说是在体验着高潮的快感。而这种快感只是大脑里的一种化学物质,它形成、消失,留给你的不是退潮后的温柔沙滩,而是你的满心失望。
托马斯和特蕾莎都有其各自失望的东西。
托马斯他惶恐于婚姻,惶恐于那个“不慎之夜”的产物—他的儿子,惶恐于自己必须扮演父亲、丈夫、儿子的角色。于是他一并摆脱,成为一个没有伦理束缚的地位较高的成年男性,他随心所欲的享受着自己的“性友谊”。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享受手术刀划过皮肤的快感,就如同他热衷与各种女人上床。揭示她们最隐秘的地方来满足自己无限探索的好奇心。
但是因为他的六次偶然,偶然的遇到特蕾莎,爱上她。因特蕾莎,他在祖国受外强凌辱时逃离它,又重返它,失去医生这份职业,成为一个擦窗工。所有的这一切是他做出考虑,是他生命中的“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但这不是一系列的偶然吗?他最终听从特蕾莎的请求,躲到乡下,没有女人,没有无休无止的偷情。在特蕾莎终于意识到他的衰老时,她表达了歉意。从读者的角度,甚至托马斯自己也认为是特蕾莎改变、甚至可以说是摧毁了他的生活。但他表示他很快乐,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我可以想象他的满足,当与命运做无数次抵抗极尽智力接受挑战后,他放下了这些,没有什么必须不可的“使命”,他安心于生活,安心于生活本身,老婆、狗、生活、自由。而在他难受、失望、胃疼的时候,他是如何评价自己的一生,他也许不会评价。因为他始终有特蕾莎。
特蕾莎的忠诚是维系他们爱情的不平等支柱,尤其是托马斯是如此的滥交。所以似乎本书中最该同情的角色就是这个可怜的女人。她竭尽全力的想摆脱自己往日的生活,脱离由母亲、小酒吧所代表的肮脏、低下、无耻、不加掩饰的生活。她抓住命运的契机,以为可以摆脱。但她却悲哀得发现,她依旧与别人一样,托马斯的滥交使得她的身体毫无独特之处。于是她埋头工作,她尝试与陌生人做爱,她劝说托马斯到乡下。当她终于独享托马斯的时候,她却意识到自己爱卡列宁(狗)超过托马斯。
最终托马斯与特蕾莎一起摔下山崖,不管结局如何,他们始终在一起。即使作者在对这两人的爱情保卫战中始终扮演着冷酷法官的角色,冷酷近于残忍得揭露他们的虚伪,世上男女以爱之名掩饰其懦弱。
而整本书最勇敢的人或许就是萨比娜。如果说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结局尚有安慰之处,那么萨比娜则依旧毫无归属可言,她依旧游荡在自己的背叛之路上,而令她想念的男人——弗兰茨,则怀着对她的精神之爱死在了越南。
故事结束,那么“生命之轻”为什么不能承受?
每个女人都渴望一个男人的身体压在自己身上。“最重的负担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接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但于特蕾莎而言,托马斯的肉体毫无重量,因为他同太多然做爱;对萨比娜而言,弗兰茨的身体毫无重量,因为他是一个未断乳的婴儿。
男人使女人幻灭,也最终导致自身的幻灭。托马斯搬到乡下,停止做爱;而弗兰茨在临死之际终于意识到自己应当守护女大学生,尽管他可笑得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再也无法保护任何女人。
男人与女人的共同幻灭,在于当下社会的毫无归属,如想归属必须媚俗。有人自觉地抵抗着媚俗,而有人不自觉地向世界媚俗。前者厌恶后者但自己也有媚俗之处,后者则是单纯得迷恋前者,比如说萨比娜与弗兰茨。
而活在当下,我们如何媚俗;活在当下,自我如何存在。
如果将人生定义为虚无。那么媚俗也就毫无意义可言,可是托马斯与萨比娜却依旧活在自己不媚俗的境界中,反叛、抵抗拒绝;萨比娜是叛离的代表,托马斯是媚俗的魔鬼,他们不自觉地极力保持着自身的独特性。而弗兰茨、特蕾莎则是在大社会环境中,在动荡不安的世界格局中,短暂幻灭的当下,他们媚俗、联系世界、渴望归属,可他们呢难道没有想反叛吗?
弗兰茨起初不允许自己伤害妻子,但他后来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幻想(即妻子身上的那个女人)是错误的,于是他抛弃了妻子。而萨比娜无法忍受不背叛,于是她叛离了弗兰茨。托马斯无法承受他失去特蕾莎,于是他一直追随她。而特蕾莎无法忍受什么?她是弱者,也许她无法忍受底层、低下,而实际上“出人头地”后的她却无限渴望落回底层,而且她惊恐的发现整个布拉格都在变得丑陋。
自由就是这种不稳定的状态。这四个人物都在追求自由,所以自身都处在晃荡的危险中,这种危险由作者探究、塑造、展现给读者。
作为读者,我看到了。
看到了人类、看到了爱情里的互相背叛,看到强权入侵、大一统、口号、集权、商业化、嘈杂、秘密监视、无知、懦弱,道德沦丧是非颠倒荒谬可笑。看到了人在生活中的渺小,无能为力可怜可悲。
我所看到的在当下这个社会真实存在,生活毫无意义,荒谬可笑。人类并不能掌控自己的生活,自由是个甚至说是达不到的状态。
但实际上,我又觉得我们将自身的失望、怨怼转移到了别人身上。人们放弃拯救自己,而将希望寄托到别人身上。
渴望通过做爱,性高潮这一绝对快感,与别人建立联系,彼此合二为一,找到归属。但托马斯却是这一渴望的对立面。
现代与性有关的小说非常多,我觉得就是作家也在反应这一事实——即即使陷入深爱,彼此身体纠缠,依旧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马克思曾说过“重要的不是发现问题,而是解决问题。”作家借这些特写鲜明的人物向我们展示呈现。而更重要的是,我们自身应当如何选择该过怎样的生活。
“一次不算数”可生活确确实实只有一次。当下的世界短暂幻灭,毫无意义,可你有不能否认此刻自己强烈的存在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困境。自身的虚无导致人们脱离大地轻如鸿毛。
最后的结局是特蕾莎与托马斯一起死去,我相信这是种安慰。而文中提到“卡列宁曾产下两只羊角面包和抑制蜜蜂”而觉得羊角面包是托马斯和特蕾莎,蜜蜂或许是他们终于平静长久的爱情。
16岁初读时震撼。20岁再读,竟有些宽慰。
生命有不能承受的轻,而我们依旧活到下一秒。
厄苏拉出生在1910年的英格兰,一个暴风雪之夜,因为医生没能及时赶到,她一出生便窒息而死。然而,在同一天的同一时刻,厄苏拉再次出生并活了下来。之后便有了第三次、第四次,甚至是第无数次的机会。每当犯错,她的生命便会戛然而止,然后陷入新的轮回。厄苏拉经历了无数生死离别,也经历了无数人情冷暖,然而在“重生”后,还需面对黑暗的生活。
二战,这个使无数家庭支离破碎、使无辜平民流血牺牲的残酷战争给厄苏拉的心蒙上了厚厚的阴影。黑暗,仿佛就是厄苏拉内心世界的主色调。明明知道自己的至亲会在下一刻倒下,却无能为力。
厄苏拉曾告诉弗里妲,如果可以保护她,自己愿意余生永远在刀尖上行走;如果能拯救她,她愿在地狱的烈火中煎熬;如果她能够浮起,她愿在最深的河底溺水身亡。这不仅是厄苏拉对自己心中至爱之人的保证,更是一种对生命的崇敬与热爱。
“一个人,即使失去一切,也要想着光明的事。”翻开书的扉页,我慢慢地写下这句话。我们每个人不都应当如此吗。生命是我们自己的,你有权主宰它——只要你的心中充满光明。但是,若你的心已渐渐被黑暗吞噬,你又凭什么来把握自己的命运。漫漫红尘陌,你顶着夜幕,凭什么在黑暗中辨别方向只能跌跌撞撞地走着,最后坠入无尽的深渊。但是,只要你的心中有一个太阳,能照亮每一个角落,那么,你的人生旅途便会畅通无阻。
张海迪,当今世界的一个传奇,拯救了多少被禁锢在黑暗中的人。5岁患脊髓病,胸以下全部瘫痪。从那时起,张海迪开始了她独到的人生。在残酷的命运前,她没有选择沮丧和沉沦,相反,她微笑着,以自己的毅力学完了小学、中学全部课程和多门外语,写下多本著作,引领了无数迷途游子走出黑暗、追求光明。同时,她还自学了了十几种医学专著,学会了针灸,为群众无偿治疗达1万多人次。这何尝不是一种对生命的崇敬与热爱?
生命,是渺小的,也是伟大的;是短暂的,也是永恒的。一个人,即使失去一切,也要想着光明的事。沐浴在阳光中,你才能感受到生命的美好、生命的伟大、生命的永恒
将生命进行到底!
今天我们学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最让我感动的是那粒小小的瓜子,它是那么小、那么弱。可是它却包含了那么强的生命力。在那极为恶劣的环境下,明明知道只能存活几天来,它却依然挺立着,生长着。
记得在幼儿园时,有一次老师发给我们每人一些小麦的种子,让我们回去养在有水的小碗里,放在阳光充足的地方,观察它的生长。看着这些种子一天天的由小变大,长出细细的、白白的、像胡须一样的根毛;发出嫩黄的小芽;后来长成绿油油的、整整齐齐的小麦苗,我是多么的开心。那时的我还太小,对这件事没有更深的体会,只是为这件事感到很快乐。当我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看到那粒小瓜子在那恶劣的环境下茁壮生长,我这才深刻体会到生命的顽强和生命中那股力量。
这篇课文让我学会了珍惜生命,不要让它白白流失。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你不能让它轻易失去。
生命是个奇迹,一天我正在房间里写作业,突然一只蜻蜓飞进了我家的阳台,我立刻把窗户关了起来,之后蜻蜓就不停地撞着玻璃,发出刺耳的响声。我厌烦极了,突然我脑子里浮现出了一个坏念头:想试图去抓住它。一连几次都没有成功,我恼羞成怒,随手拿起一本书拍中了它,蜻蜓掉到了我的书桌上,我把它那瓶子关了起来。正当我高兴时,看到瓶子里蜻蜓不停地挣扎,又看了看窗外其他蜻蜓在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这瓶子里奄奄一息的蜻蜓,真是太可怜了!
再看了看手中的这本书(《倾听生命》),我想到了一篇文章,作者坐在圆木上吃三明治,一只蜜蜂打扰了他的闲暇心情。作者三番两次打倒蜜蜂,可是蜜蜂并没有放弃,而是顽强的一次又一次飞回作者身边,最后一次,作者实在是抑制不住自己的心情,把蜜蜂踩进了沙土里。几分钟之后,蜜蜂又从沙土里艰难地钻了出来,当它感到自己已经恢复了力量,试着飞了三英寸远,第二次飞出了六英寸远,最后撞在一个小土堆上,蜜蜂又飞起来了,这次它飞过了几个沙堆,它终于成功了。当时作者心里是多么内疚呀!
我相信作者也明白一个道理:只要有一次机会就能生存,这是许多天然动植物的本领。生存条件的艰苦和恶劣使它们比人类更为机敏,哪怕只有一次机会,对于它们也已经足够了。这只顽强的蜜蜂让我明白:在遇到困难时,绝不能放弃,要勇敢面对,要知道德谟克利特先生说过迎头搏击才能前进,勇气减轻了命运的打击。以后我也要像这只小蜜蜂学习!
转过身,那只小蜻蜓就如这只蜜蜂一样,我愧疚地走过去,打开瓶盖,把蜻蜓放了出去,看见它和小伙伴们快乐飞翔的样子,我开心地笑了!
《生命生命》这篇文章是四年级的一篇课文,读后有很深的感触。
这是一篇短小的散文,写了残疾女作家杏林子生活中看到的和所做的事。她写了三段有关的生命的例子,意味深长,让人记忆犹新。比如说:求生的飞蛾、不屈向上的种子,还有静听自己的心跳。这些细节都是生活中我们没有发现的东西,但却在杏林子的内心产生了巨大的震撼。尤其是文章的最后一段让我深有体会。“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是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这句话包含着一股生命的力量,只要细细观察,就可以知道人的生命的确是很短暂的。但只要把短暂的生命用上无限的价值,生活就会为你而光彩。
这篇文章给了我很多启发,生命对谁都是公平的,只要你不好好珍惜,一定会有所收获的。生命就像流水一样失去了,浪费了就永远不会回来了。老师也经常跟我们说:“等你老了以后才想到要学习,还没看几天人就去世了,这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想这就是生活的意义吧。
如果问我什么书读了和没读一样,我会毫不犹豫地推荐《谁的青春不迷茫》。除了知道了这个人,以及他那些可以发生在任何人身上努力的例子,我真的没有看出什么。
自从有了《不迷茫》这类书惨痛的经验之后,对于新生名人自我传记之类的书我告诉自己一定要慎买,不要花钱看一遍基本可以预见的故事。所以当去年12月老罗说自己出这本书的时候我的确犹豫了,经过了一番思想挣扎(还是因为当当网有20元代金券),还是决定铤而走险(5块钱就当买了饮料),买了这本书。结果还不错,相比于5元钱的购买力,这本书带给我的思考和启示已经让我十分满意。
这本书是老罗近几年5次大型演讲(包括Smartisan的发布会)的文字版,也就是说,你完全不用买这本书,在网上搜视频就可以获取完全一样的信息,并且视频更具有现场表现力。但是正如老罗本人所言,当把这些演讲录入成文字并品读这些文字时,还是会有不一样的感觉。这是文字独特的魅力,通过读这本书我深有体会:听和读是截然不同的感官体验,前者带来最生动的表现,而后者使人深入理解和思考。所以当我读这本书,准确的说是琢磨老罗演讲的内容时,我的确被他传达出的价值观影响到,时而共鸣时而思考时而学习,所以写下这篇读后感,算是一次自我认识与坚定价值的经历。
这次我谈一个最想分享的方面——善良。我们从小被教育要做一个善良的人,这是人类最最基本的品质。可是在这样一个神奇的社会里,我们渐渐发现保持善良竟然是一个很艰难的事情。因为善良意味着安分:得到自己应得的,给予他人应得的。可是面对财富的诱惑,一些人就会难以自持,越过善良的底线无所不用其极去掠夺争抢。导致的结果是每一份的不义之取都意味着有一个份本应他人资源的丢失。即便如此,如果这个社会的规则制定得当,惩恶扬善的话,也倒没有问题。很不幸现在的规则很混乱,不善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甚至成为规则的制定者,再加上自从改革开放来,自国家至个人对经济的渴求渐渐形成的向钱看齐,以钱为大的风气。当内在变恶的倾向遇见外界的不加以限制,便形成了如今嘴上扬善,行为却变恶的现象。那么面对这样荒诞社会,你还会选择奢侈地做一个善良的人吗?是选择坚守,还是做一个犬儒主义者?
于我而言,大多数情况我愿意保持善良,可是面对稍稍不善良一下就可以获取更多时,我还是会犹豫。这就是人性在不加以外界限制时的表露,你无法来苛责。有时我深感善良之艰难以及隐约地动摇,我一个人的善良到底对这个庞大的社会有多少贡献?我一次甚至我一人的转变对这个社会又有多大损失?比较的结果就是我一个人太渺小,与其举步维艰的坚守不如随波逐流。这个结果是可以预见并且普遍存在的,它也直接为社会的每况愈下负责。
我明明知道这是不对的呀!可我的意念却日渐衰微奄奄一息。直到我读到这段话:
“每一个生命来到世间,都注定改变世界,别无选择,要么变得好一点,要么变得坏一点。你如果走进社会,为了生存,为了什么不要脸的理由,变成了一个恶心的成年人,社会中的一员,那你就把这个世界变得恶心了一点点;如果你一生刚正不阿,一生耿直,没有做任何恶心的事情,没做对别人有害的事情,一辈子拼了老命勉强把自己身边的几个人照顾好了,把老婆孩子老娘照顾好了,没有成名,没有发财,没有成就伟大的事业,一生正直,然后到了七八十岁梗着脖子去世了,你这一生是不是没有改变世界?你还是改变世界了,你把这个世界变得美好了一点点,因为世界上又多了一个好人。”
说实话,老罗很复杂,也很简单。英语老师、培训校长、行为艺术家、相声演员、手机公司创始人,我们可以用很多头衔形容他,到归根结底,他不过是一个想做就做不管他人看法的人。
上次看这本书的时候,被身边的一位同学冷眼,“你居然看这个胖子的书,他以前还说到什么支那的话”我愕然,却又不知道说什么,只能点点头。
老罗被很多有想法的人喜欢,也自然被很多人不待见,我不会因为他的一句话就否定他整个人,也不会因为他的一件事就想他吐唾沫。说到底,我喜欢的是他的幽默,他对事物尖锐的看法,他的不妥协不忍让甚至还带点商人的狡黠,这些特质表现在一个胖子身上时更容易让人捧腹。
曾有人说,“讲个IT业的笑话,罗永浩”,是的对于这个愣头青,一个英语校长一头钻入制造业的做法遭到很多人的鄙视,不管是业内的专业人士,还是以前支持他的人,但这个人用“锤子”来给手机命名,本身就带着一种嘲讽语气,锤子在四川是用来骂人不靠谱的,然后我行我素,已经出了好几个系列的手机,销量虽然比不上OV,但从业绩上已经能交差了。也有人说,老罗卖的是情怀,手机是白送的,当然这是句玩笑,甚至他自己也津津乐道,一个人的情怀能够卖到三千,赚了。
对于爱折腾的罗永浩,后面还会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他注定是学不会八面玲珑的,这也是喜欢他的根本原因。
昨天,我们学习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读完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息。
文中的飞蛾在那种险境的地方求生,估计它早已知道逃不过人类的手掌心了,但它还是不浪费一丝一毫的希望,努力挣扎。砖缝中掉进的香瓜子,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恶劣环境的地方还能冒出小瓜苗。里面有多么强的生命力呀!动植物有如此强的生命力,用行动无声的告诉我们,它们多么热爱生命,珍惜生命啊!
文章中有这样一句话: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最令我感动。作者杏林子12岁患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全身关节大部分遭到损坏,致使她腿不能行,肩不能举,手不能抬,头不能转动。小学毕业后,因病情而辍学的杏林子,数十年来坚持自学,最终成为中国台湾文坛上的著名作家。惨而不废的杏林子,凭着她坚强的毅力,笔耕不辍,著有40多本著名的散文、小说、传记、剧本。被称为中国台湾最具影响力的作家,曾当选为中国台湾十大杰出女青年。
学了《生命生命》这一课以后,就让我们像课文中的飞蛾、小瓜苗、杏林子一样学习吧!
前几日,外面下着小雨,我便拿起一本课外书来打发时间。这是一本很有哲理的书,里面的一个小故事,教会了我一个很深刻的道理。
这篇文章主要描写了作者在一次旅行中,看到了在山石中有着几株小花小草,艰难的生活着。作者看后,为这些花草而感到悲哀,但是当他抬起头时,一棵松树正伫立在顶峰,而在它的左右全是一块块坚硬的山石,使得这棵松树弯弯曲曲,成为一个“S”型,但是却丝毫没有影响到松树的生长。作者震撼了。
看完这篇文章,我也与作者一样,深深的震撼了。那些石缝间的生命是多么的顽强啊!虽然看到石缝间那些花草,看到它们艰难的在石缝间生存,会有些为它们感到惋惜,但是当我们看到虽然被山石挤压的弯曲了但依然伫立顶峰的松树时,又会是怎样的心情那?应该是会被那松树深深的震撼吧,也会从心底油然而生出对松树的敬佩。面对困难,生存在逆境,它们并没有放弃、退宿,而是顽强的面对,用意志力在逆境中成长。
而我们不也是一样的吗?面对困难时,就像是石缝间的生命,如果放弃,就会生存不下去;但如果坚持下去,不就能取得最终的胜利吗?我们在成长中,难免会碰见一些或大或小的困难,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但是我们只要有坚定不移的信念与实际的行动,那些困难肯定会被我们消灭。所以,世上没有不可能,只有不做,才会有不可能。
读了这篇《石缝间的生命》我受益匪浅。
在浩瀚的宇宙有许多解不开的谜团,如:宇宙是怎样形成的,地球还能存在多少年等一些问题,都是我们至今一直想知道但解不开的谜团。
我们生活的世界实在是太精彩了,在生活中所碰到的太多太多的难以解释的谜团令我们接应不暇。
任何事物的存在总是有他合理的一面,无论是多么离奇,甚至有悖于常理,我们都不要轻易加以否定。我们必须承认,人类自身的认识是十分有限的,正是这种认识上的不足才造成今天诸多难以揭示的谜。
谜一样的世界,谜一样的生活,这些有趣而难解的谜,丰富了我们的生活情趣,扩展了我们的视野。不仅给人以创造性的`启示,更有助于增加你的生活乐趣,当你徜徉在这些谜海中时,也享受了谜一样的乐趣。生活就是这样,假如没有这些令人着迷的谜题的存在与发现,我们的生活定会枯燥许多。
人类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与我们勤奋探索未知世界不无关系。从远古人类对大自然的一切现象的敬畏,到今天现代人类利用大自然、改造大自然,其实就是一个认识的过程。
所以,我们要永远保持一颗不止不休的好奇心,时时刻刻去积极探索更多的未知世界的谜题。
国庆假期里,我沉静在书的海洋里,其中《倾听生命》这本书我是一口气把它看完的。这本书分成了八个部分,最让我感动的是“脆弱与坚强”和“让生命充满爱”这两大部分。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这本书中我的确学到了很多。
首先,我深切地感受到生活中一个人要有自信。我们要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就能不断取得进步,达到胜利的彼岸。山谷中的一株小草,刚刚诞生的时候与野草没有什么区别,可是它坚信自己能开花、长得更美丽,它努力地吸收水分和阳光,最终开出了美丽的花。作家罗伯 特·飞利浦面对一位流浪汉询问“你能替我这样的人做些什么”时拿出了一面镜子给那位流浪汉,并告诉他只有流浪汉自己才能真正帮助到自己,要相信自己。是的,生活中不能缺少自信,否则,你的生活将缺少阳光、缺少快乐。相信自己,迎接挑战,你的生活将会变得有声有色。
以前,我对“爱”这个字的理解知识表面的,后来随着我读的书越来也多、尤其是看了这本《 倾听生命》,我对“爱”的理解更深入一步了。爱是生命中最好的养料,哪怕只是一勺清水,也能使生命之树茁壮成长。也去这树是那样的平凡、不起眼,也去这书是那样的瘦小,甚至还有些枯萎,但只要有爱的灌溉,它就能枝繁叶茂,长成参天大树。一个六岁开始为父亲采药治病的男孩,不顾医生给父亲下的死亡预言,不顾恶劣的天气,不顾陡峭的山路,从六岁到十五岁,无怨无悔地为父亲采药,他坚定地说:“我要治好爸爸的病。”生活中,我们要学会去爱与感受爱,爱的力量是如此伟大,清水很平淡,如果加上了爱,生活就会变成参天大树,保护你我。
生命是一个奇迹,生活是美好的,我们是最棒的。我要做好每一件事,让自己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存在之轻与存在之重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昆德拉小说中最为读者熟悉,为作家赢得声誉最多的一部小说,80年代在中国出版至今,一直被翻译成《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直到前几年才有了现在的这个书名,虽然只是一个语序的变化,却使得书名和主题更为贴近。然而即使是改动后的译名,仍然弱化了原名的玄意。昆德拉在一次访谈中说:“许多朋友劝我放弃《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theunbearable lightness ofbeing》)这个书名,难道我就不能至少删去“存在”(being)一词吗?译者在碰到这个词时,都倾向于用更朴实些的表达予以替换:‘生存’(existence),‘生活’(life),‘状况’(condition)等等。“存在并非一个具体物,因此,昆德拉认为,哈姆雷特说的”tobe or not tobe”绝非“活着,还是死去”的问题,而是一个形而上的追问。所以,《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所要探讨的实质上是“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
尼采认为,我们的世界是“永恒轮回”的。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都由无数次的重复。我们的生活是能够被预演的,有朝一日,我们的生活会按照我们经历过的方式再现,而前者中反复还将无限重复下去。如果世界果真如此,我们就会向耶稣一样被钉在永恒色十字架上,无法承受的重负将会沉沉的压在每一个人的身上。然而,这个世界存在的基础恰恰是轮回的不存在,生活无法预演,我们既不能把它与我们以前的生活相比较,也无法使他完美之后再来度过,生命之流只能在偶然性的大地上泛滥,人们肆意的生活,获得了漂浮在半空中的快感,可是,重就真的悲惨,轻就真的美丽吗?
托马斯正是这一问题的代询人。他是一个离异多年的外科医生,拥有众多的情人,生活风流而快活。然而特里莎的闯入打破了他的自由,托马斯一直在爱恋特里莎和追求自由之间徘徊选择。特雷莎之于他,既非情人,也非妻子,而是一个“被放在树脂深覆的篮子里,顺水漂到他的床第之岸的婴儿。离婚以后的托马斯是愉快自在的,婚姻对他来说是一种责任的束缚,阻碍了他体会生命的快感,在无数的”性友谊“中,他获得了美好的生命之轻。特雷莎无疑是这种生活的终结者,她紧紧握住托马斯的手使他感到了久违的生命的责任并体会到了其中的美好,可是他又不愿意放弃多年来的“自由”。对于托马斯来说,独居还是与特雷莎结合,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爱情问题,而是关涉到他对存在的可能性的理解。一向轻松的他在六个偶然事件的推动下,选择了“非如此不可”。
七年之后特雷莎的出走,将托马斯重又置于自由之身,使其身上的重负突然间释放,甚至感到悲伤过后的美好,托马斯嗅到了温馨的生命之轻。可是,随之而来的沉重却将他彻底击倒,他已经学会了感受别人的痛苦,他终于明白,自己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虚无缥缈的生命了。他回到了布拉格,追回了特雷莎,也追回了存在的重量。
如果说托马斯不断地在轻与重之间游走抉择,特雷莎也尝试着去接受托马斯的存在哲学。当她无法忍受托马斯有一次在肉体上的背叛,她开始了向轻的试探,和一个工程师发生了关系,可是这次行为只给她带来了更深的痛苦,更重的负担,认真是特雷莎的行为方式,认真让她陷入痛苦的绝境,虽然她努力从行为到精神上向自己的爱人托马斯靠近,然而她最终还是失败了,她永远背负沉重的负担,而这沉重恰恰也是对托马斯的一种吸引。
轻重选择的对立与两难,构成了人类的一个基本存在境况,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可以在这个哲学命题上找到印证,它与善恶无关,究竟是选择青海是选择重,昆德拉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他只是提出了这个问题并给与了阐释。在一个极限悖缪的时代,轻与重的界限是模糊不清的,甚至是不存在的,追求意义,选择承担,并不一定就能收到预期的沉重感,反而常常导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但是,这轻松之中不也包含着生命的沉重吗?
灵与肉的冲突
肉体与灵魂,使人类得以存在的两种基本形式,人类总是理想化地希望自己的灵肉统一,以把握一个更为真实可感的自我,然而,昆德拉却以一个特定的性爱情境,揭示出灵与肉的分离,使人类再次陷入对自我的无把握之中。
托马斯与特里莎彼此相爱,可是看待灵与肉的态度却不一样:托马斯认为,爱情与性是互不相干的,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却会引起同眠共枕的欲望。在他看来,使爱从属于性,是造物主最稀奇古怪的主意。灵与肉在托马斯身上自觉的分离着,他一边深爱着特丽莎,一边又和不同的女人做爱,他在爱情上是忠贞的,在行为上却是放荡的。
特雷莎则要求灵与肉绝对的统一。特雷莎有一个外表美丽而内心粗俗的母亲,她一直在向特雷莎灌输一个观念,特雷莎你与其他人没有区别,你和其他人的身体都是一样的,你没有什么好隐藏的。特雷莎的母亲在光天化日之下裸露着在房间里行走,这令特雷莎感到羞愧和恼怒。特雷莎的一生,就是在于这种观念抗争,她认为人与人是不一样的,灵魂决定了这种个性,否定了肉体的差异,也就否定了灵魂的差异。她带着这种抗争,来到了托马斯身边,寻求救赎,她向他表明她是独一无二的,可是托马斯却把它混入了其他的女人,对她们的身体施以同样的爱抚,把她又扔回了原来的世界。特雷莎的“嫉妒”成为她沉重的痛苦,直到死才得以摆脱,而这种痛苦正源于特雷莎对灵与肉绝对的要求。
灵与肉的冲突显示了人类对把握自我的无能为力,作为人存在的一个基本范畴,它突出了人类自身的生存悖论,即人不愿再灵肉分离中生活,却只能以灵肉的妥协与调和谋得现实的安适。昆德拉借此对现代社会所导致的人行分裂和异化进行了批判。
政治与媚俗
“媚俗”(kithcs)是昆德拉作品中的响词,在一次与作家埃尔格雷勃里的谈话中,昆德拉将“kithcs”阐释为“已讲过一千次的美”,“意味着故作多情的集体谎言”,在昆德拉的笔下,媚俗已并非对每一类任何某个特定情景的描绘,也并非仅仅限于艺术,它已成了政治,社会,文化的一个基本特征,成了人类共同生存状态的一个指称。
西方批评家普遍认为,媚俗之于昆德拉,已经不单单是一个道德概念,而是一个审美范畴。昆德拉认为媚俗起源于“无条件认可生存”的美学理想。媚俗的人,指定人类生存中一个基本不能接受的范围,并排斥来自这个范围内的一切比如大粪(shit),这个每天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生理现象,却被很多人有意地回避,人们避免谈论它以及和它有关的一切。《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第六章《伟大的进军》就是一篇讨伐媚俗的檄文,它的理论首先是从“粪便”开始的,昆德拉举了斯大林之子雅可夫的例子,雅可夫在二战期间被德国人俘虏,和一群英国军官关在一起,共用一个厕所。英国人不满他将厕所搞得又臭又乱,诉诸于集中营的德国军官。然而,德国长官拒绝讨论粪便的问题,雅可夫备感羞辱,以扑向电网的自戕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抗议。在昆德拉看来,人对粪便的厌恶正是一种基本的媚俗。媚俗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基本情景,它无处不在,不同的媚俗有着不同的内在含义和批判向度,若果说美学媚俗意指英和伤感类作品的低级艺术情趣,那么政治媚俗则只对既定秩序和既定思想的盲从,文化媚俗则指对多数的,流动的,大众的价值观念的认同,人类学媚俗则指人类在无条件的认同生命存在的前提下表现出的乐观盲从和拒绝思考的态度。“媚俗是存在于忘却间的中途停歇站”,因为媚俗,生命在本真与非本真之间徘徊不定,人的自由存在成了值得怀疑的东西,事物失去最初的一面,流向难以把握的虚空。
政治,是昆德拉小说中人物的基本生存背景。政治媚俗,则又是昆德拉批判的一个重点,他自己亲身经历的政治迫害使他对这个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昆德拉说:“政治并不产生媚俗,但它需要媚俗。任何动乱都以媚俗,以迷惑他人的愿望为基础。”《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美国参议院对孩子的微笑与布拉格广场检阅台上当权者面对游行者的挥手都是媚俗。“媚俗是所有政客的美学理想,也是所有政客党派和政治活动的美学理想。”
托马斯和其情人萨宾娜都是媚俗的自觉抵制者。托马斯,一个用外科手术的思维来对待人生的一生,他的生存目的就是要反抗从众。对于托马斯来说,真正的困难不是抵制那个“非如此不可”,托马斯逃离了第一次婚姻,逃离处于专制统治下的祖国,都说明了这一点,真正难的是抵抗本身,在媚俗的集权统治王国里,左右的答案都是预先给定的,对任何问题都有效。心灵的专政即是最高统治,所以昆德拉又说,媚俗的死敌是“爱提问题的人”,一个问题就像一把刀,会划破舞台的布景,让我们看到藏在背后的东西。同时,媚俗也极有可能成为一个陷阱,对媚俗的抵抗也可能成为媚俗的一部分。对于托马斯来说,当在呼吁当局释放政治犯的生命上千字也称为“非如此不可”的事情的时候,抵抗本身也成了一种媚俗;对于萨宾娜来说,当她的绘画被宣传为不好作品时,她便深深感到了西方世界对她处于深重集权灾难中的祖国的怜悯,然而这种怜悯也是一种媚俗,一场西方建立在“博爱”基础上的政治秀。于是,在众人“同情”的目光中,萨宾娜愤然离场。
而一直爱慕者萨宾娜的法国教授弗兰茨,则是昆德拉所要批判的媚俗的集中代表。弗兰茨是一个乐观的梦想家,20岁时就确立了哲学教授生涯,但它并不满足于学者的窒息生活,他“渴望与人们交往,肩并肩地步行,渴望与他们一起呼叫”,他充满激情,喜欢旅行,也爱同众人一起上街游行。“我们都需要有人望着我们”,他毫不犹豫地参加了声援柬埔寨的“伟大进军”。弗兰茨活在他人的目光里,她急于向情人,向公众,向内心中的另一个自我显示生存的意义,期待获得外界的赞许。他的价值认同,不是建立在对价值本身的追求上,而是为他人而活,最后当他在曼谷街头一场无谓而偶然的斗殴中死去时,他的死不但没有产生悲剧意义,反而具有了某种讽刺的意味,是一个媚俗者的终结。在弗兰茨身上,我们看到了人的有限性,人的自我失落与价值的扭曲,而这一切,正是人的媚俗可能性的一种反映。
和许多小说家不同,昆德拉的小说直指现代社会人类生存的困境——以怎样的方式存在?托马斯,特里莎,萨宾娜以及弗兰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个体,昆德拉只提出问题,不回答问题,在无法重演的过去和无法预定的未来,我们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价值光亮。
《生命生命》讲的是作者通过三件事感受到了生命。
第一件事,是作者写稿时飞蛾骚扰到她了。作者捉住了它,却被它那强烈的求生欲望而感动,最后把它放了。
第二件事,是墙角的砖缝中掉进了一粒香瓜子。在没有阳光、泥土的环境中发芽了。
第三件事,是作者用听诊器听到自己那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感受到了自己的生命。
读了《生命生命》这一课我感受到了生命无处不在。可以说生命是顽强的、生命是靠努力才变得有意义。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因为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命。每个人的命运都不一样,因为有的人一直都在努力奋斗,有的人用吃、喝、玩、乐消磨时光……努力奋斗、努力拼搏的人就会看到自己胜利的果实,他们可以享受成功的喜悦。而每天只知道吃、喝、玩、乐的人最终会受到命运的惩罚,他们总是抱怨命运的不公平,却从不想想自己有没有错。
我愿意做一个努力奋斗、拼搏的人,不愿意消磨时光。以后我要好好学习、奋发向上,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有意义。
第一次读《生命生命》的时候,我想,文章的题目为什么要重复呢?后来,我深刻体会到了:那是作者杏林子赞美生命的强烈感情。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我”从飞蛾求生、砖缝中长出来的幼苗、倾听心跳等几件小事中,体会到生命的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于是“我”要下定决心一定要珍惜生命,绝不让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活力。杏林子,她12时就有关节炎,胸下没有任何知觉。小学毕业后因为辍学的林杏子,数十年来坚持自修,凭着坚强的毅力写作。她说过“除了爱,我一无所有。”她在生前已经决定在死后捐出躯体的心愿。杏林子把所有的爱献给了人类,连死后也不例外。比一比杏林子,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在困难面前打退堂鼓呢?
不是每一条江河都能流进大海的,不是每一粒种子都能生根发芽。生命中不是所有都是快乐的,也不是永远都痛苦,快乐和痛苦是相辅相成的。快乐中我们感谢生命;痛苦中我们也要感谢生命。生命是短暂的也是宝贵的,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让自己活得更精彩。
读了《生命生命》这一课,让我明白了许多。起初,我不明白怎么珍惜生命,但是读完了,我明白了生命就是活在的意义。
读了“那小小的种子里,包含着一种多么强的生命力啊!”这一句,仿佛我也感受到那种生命力,种子不怕困难,用自己的嫩芽冲破就坚硬无比的外壳,不受周围环境的干扰,它知道自己生长在一个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但它并不难过,而是勇敢地面对,虽然只活了几个小时,但是我很敬佩它那种不屈的精神。
“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从句话我联想到那些失业人士,他们都认为自己已经不能再走进这个社会,而自行了断,一死了之。我想对他们说:“你们不能不爱惜生命,应该爱惜生命。败了,也应该自己站起来,应该充实自己,重新再来,用不放弃!
一想到自己,觉得很惭愧。以前,我看见一只小蚂蚁都要把这条小生命弄死。现在,每当我发现有一只蚂蚁在咬我,想弄死它的时候,就想起它毕竟也是一条小生命啊!我打消了这个念头,轻轻把它放到地上,让它回到自己的家。
学了这篇课文,让我懂得了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不能放弃生命,我应该珍惜生命,我必须对自己负责,无论如何都要坚持下去!
最近,我在语文课上学了一篇课文,叫《生命生命》。我被课文中“飞蛾求生”所感动了。
课文中主要通过“飞蛾求生”,“瓜苗生长”和“静听心跳”等热爱生命的三件小事。说明了生命的意义。当我读到“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时,我深深地领悟到了,作者对生命的了解有多深。作者对生命的热爱以及对生命的领悟令我敬佩。读了这篇课文,我想起了贝多芬。他双耳失聪,本来这个消息令他绝望了。但是,后来他领悟到了生命的意义,凭着他对音乐的热爱,创作了许多音乐名著。
读完了这篇课文,我领悟到了:生命只有回头看时才了解,而生活必须向前,生命的价值不在于时间的长短,而在于我们对它的使用。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
这本书是我在8月中旬买的。所以读的时间比较紧凑…况且这本书本身就有点深度。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在网上查过,这本书的推荐率还是很高的!所以决定就买它了!
一本挺厚的书…现在终于看完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米兰?昆德拉的代表作,也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书。这本书比较趋向于成人化,但我觉得高中生也值得一读!但是要做好重读的准备…
有人对我说:这样一本小说,不仅难懂,而且读来让人饱受思想上的折磨。如果没有准备好受难,就不要打开它。打开也毫无意义。不如省下时间去读一些流行的通俗小说,或许还可以从中看到一些花花草草。一开始我还不相信,但当我读了之后,真真正正地感受到了思想的折磨…文章的内容并不难懂,难以理解的是作者无处不在的议论!很痛苦…真的好难读懂。
文章涉及到很多历史性的人物、剧作…比如作者从“永劫回归”的话题谈到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战争,谈到法国大革命,谈到人们对的仇恨的消解,谈到断头台。其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像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怖,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轻”这一字无疑是文章的文眼。说到“轻”,让我想到一个故事。就是有位国王要他的手下比赛,看谁是大力士。比赛的内容就是谁能将一根鸡毛扔过墙。很多人都是以失败告终的。然而有一位大臣非常地聪明,他将整只鸡扔过了墙,然后对国王说,我能将整只鸡扔过墙,何况是鸡身上的鸡毛呢?!没错,最后是他赢了。靠的是他的智慧!“轻”之让人不能承受,答案居然如此简单。看来,我们以前的迷惑完全来源于对常识的漠视,以及对“轻”和“重”根深蒂固的偏见。有时,轻,真的让人无法承受。像一只鸡毛,你很难凭借力气将它扔过高墙。
习惯上,经验上,想象中,我们都会认为“重”让人无法承受,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到了昆德拉这里,我们忽然听到“轻”让人无法承受。昆德拉真是不走寻常路噢~
一开始,还没读这本书的是时候,看书名…好深奥…难以理解。
读完这本书,虽然有的还是不明白,但是大致有个轮廓。昆德拉揭示了人类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轻,但他和我们一样,无力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永劫回归”是不可能的。民族历史、个人生命都只有一次性,没有初排,没有草稿,选择也就变得毫无意义。我们不选择媚俗,又能选择什么呢?安知抗击媚俗的决心和勇气不是另一种更大的媚俗?一个生活在地球上的人怎么可能避免媚俗呢?如果媚俗不可避免,那么所有“沉重而艰难的决心”不都是轻若鸿毛吗?
这又是一种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昆德拉由此对生命的终极意义表示了怀疑,而那是我们的前人认为理所当然而又坚信不疑的。我们无可选择又必须选择,我们反对媚俗又时时刻刻都在媚俗…
我们常常会从一些平凡的小事中得到可以影响一生的启发,而《石缝间的生命》这篇文章便是讲了作者从他在石缝间发现的那些植物的生长状态中所感悟出的道理。
在《石缝间的生命》一文中,作者描述了那些在恶劣的环境里顽强生存的植物,从而领悟出这些植物令人钦佩的精神——生命是不可扼制的,生命就是拼搏!
的确,生命是不可扼制的。你看,在农家的墙角中,是否会有几株小草在那里努力生长呢?或者在爬山的过程中,你会发现石缝里有几朵美丽的花儿在那里默默绽放着呢?
这些不正是不可扼制的生命吗?它们是那么的顽强,无论在怎样恶劣的环境下,依然奋力地展示出自己的生命之美。
生命就是拼搏。人们常说适者生存,但实际上,所有的适者都是克服了生存困境并战胜了种种困难的强者。如果你无法承担环境给你的压力,就不会成为一个强者。
我们应该像文章中所写的一样:“愿一切生命不会因飘落在石缝间而凄凄艾艾,愿一切生命都敢于去寻求最艰苦的环境。”我们不应该畏惧困难,而应该去积极寻求解决困难的途径,从而克服困难,因为一切的成功都是在经历了种种挫折之后才能得到的。
在我看来,我们的家庭便是文中所写的生存环境。像那些家庭条件好的人家,就是“黑黝黝的沃土”;像那些家庭条件差的人家,只能被称为“石缝间”了。
但即便是生在“沃土”中,也会出现瘦弱的小草,即便是在“石缝间”,也会出现茁壮的树苗。所以,我们既不要遇到困难就逃避,又不要因为环境优越而贪图安逸,一定要挖掘出生命的潜能,努力拼搏。
在现实生活中,谁都会遇到风雨,只有你自己变得坚强,才不会被风雨击倒。战胜困难的方式便是面对困难,因为在困难中我们才能认识自己并磨练自己。
请不要在遇到问题时就说“啊,太难了,我不行”这样的话了,我们每个人都有强大的潜能,只要你愿意,就能激发出来,就像石缝间的那些植物一样,照常可以在困境中茁壮成长。
生命是一切动力的源泉。没有生命,地球将失去生机。这是我读完《倾听生命》所领悟的道理。
走进自然灾害,生命是脆弱的。在中国四川汶川5。12大地震中,地震夺去了上万人的生命。许多建筑物倾刻间变为废墟;一个美好的家园转眼间变为一片噩梦的地狱;远方亲人的期盼眨眼间变为家人死亡的噩耗。在废墟中,可以看到人们痛抱亲人遗体时泪流满面。面对强大自然灾害,束手无策。5月13日下午,都江堰河边一处坍塌的民宅,数十救援人员在奋力挖掘,寻找存活的伤者。突然一个令人震惊的场景出现在了救援者眼前:一名年轻的妈妈双手紧抱着一个三四个月大的婴儿蜷缩在废墟中,她低着头,上衣向上掀起,已经失去了呼吸,怀里的女婴依然惬意的含着母亲的乳头,吮吸着。红扑扑的小脸于母亲沾满灰尘的双乳形成鲜明的对比。人们无法想象,一个死去的妈妈还在为自己的孩子喂奶,从母亲抱孩子的姿势可以看出,她是很刻意的保护自己的孩子,或许,就是在临死之前,她把乳头放进了女儿的嘴里。无情的地震毫不犹豫的夺去年轻妈妈的生命,也许她的生命换来了女儿生还的机会。在这里生命是脆弱的。
走进救援现场,生命是顽强的。在震后的废墟中,人们虽已泪流满面,但他们用弱小的手搬起埋着自己亲人的水泥块。即使手早已鲜血淋漓,他们仍不放下一丝救人的机会。他们相信自己的亲人在等待着自己救援。汶川人们不放弃,武警官兵亦不放弃。他们不畏艰难,从废墟中就起一位又一位的生命。武警成都支队二大队副队长张秋红率对解救都江堰一废墟中的幸存者,而他的父亲和妻子依旧埋在这片废墟之中。他亲手刨出老父和妻子的遗体,来不及哭泣,噙泪坚持指挥救援。因为他知道时间就是生命,还与其他人等待他的救援。
“清清,那个美丽的女孩,你们看见没有?”在救援现场,蓥华镇中学初一一班班主任陈全红一直关心着一个名叫邓清清的女孩。在她心里这个贫困家庭里的小女孩,人穷志不穷,常在回家路上打着手电筒看书。在乱石堆中,每看到一具学生的尸体被挖抬出来,陈全红就会默默流泪,”他们一天前还是活蹦乱跳的,怎么一下子就变成这样呢?”终于,邓清清被武警水电三中队的抢险官兵救出时,还在废墟里打着手电筒看书。她说:“下面一边漆黑,我怕。我又冷又饿,只能靠看书缓解心中的害怕!”她的诚实如同她的坚强一样。让听者无不动容,陈全红一下子哭了,抱着清清说:”好孩子,只要你能活着出来,就什么都好。”
与邓清清一样,另一名被压在废墟里名叫罗瑶的女孩子在手脚受伤的情况下,一遍遍地哼着乐曲,靠着顽强”钢琴梦想“不断激励自己不要入睡,结果她战胜了死神。人们靠着坚强的意志战胜死亡的恐惧,在这里生命是顽强的。
走进四季,生命是丰富的。春天是美丽的,天气不冷不热,一切都那么朴实;夏天是疯狂的,太阳炽热得像火一样烘烤着大地,一切都那么炎热;秋天悲伤的,树光了,曹黄了,花败了,一切都那么凄凉;冬天是雪白的,雪给大地穿上了洁白的衣服,一切都那么安宁。我觉得雪的洁白可以洗去铅华,在在雪地里我有种出淤泥而不染的感觉。我喜欢听到那沙沙的踏雪声仿佛某种生命的节奏,没有沾染丝毫的俗气,听脆而动听,深深浅浅。穿梭在四季之中,嗅着春天的花香,抵抗着夏天火热的太阳,感觉着秋风的迷离与悲伤,享受着冬雪的无暇。在这里生命是丰富的。
走进雨天,生命是活泼的。雨中的长江,虽没有晴日的粼粼金波,却显示了作为母亲的那种特有的矜持和庄重。江水缓缓地流着,浪花儿你挤着我,我拥着你。江水时而腾起几颗晶莹的水珠,时而悠然地打两个转儿,这才依依不舍地向东,直到消失在辽阔的天际。微风拂过,平静的江面立刻现出层层波纹,猛看上去,极像没有熨平的丝绸上的褶皱。江面上,蒙蒙的春雨密密的斜织着,轻轻地,细细地,闪着光,带着笑,如牛毛,似花针。看生命是活泼的。
生命是脆弱的,生命是顽强的,生命是丰富的,生命是活泼的。用心倾听生命,你将会收获不一样的果实。
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使我明白了许许多多。本来,我不懂得怎样才是珍惜自己的生命,但是读了这篇课文后,使我明白了生命就是力量。
读了“那小小的种子里,包含着一种多么强的生命力啊!”这一句,仿佛我也感受到那种强大的生命力,种子不怕困难,用自己的嫩芽冲破了坚硬无比的外壳,不受周围环境的一切干扰,它虽然知道自己生长在一个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但是它并不难过,而是勇敢地面对,虽然只活了仅仅几天,但是我很敬仰它那种不屈向上的精神。“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表达出无限的.价值。”从这句话让我联想到那些残疾的人,他们都认为自己已经不能再安康,而自己了断,一死了之。我想对他们说“你们应该爱惜生命,生命只有一次。残疾了,没关系,也应该想想自己可能会站起来的,要像杏林子那样坚强!”
前阵子,我十分焦虑,焦躁,觉得自己什么事情也做不好。直到我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封面就很让人放松,我多么想像那个女孩一样,放松自由地倾听生命啊!因为是一项国庆作业,我就认真地看起来。
这本书里没有什么华丽的词语,什么都很朴素。但当我放下书后,心里却不由自主地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好久都没有感受到……那就是,自由。
我释怀了:生命的意义并不在于考试成绩的高低啊,这些考试,这些功课,在漫长广阔的生命之河中又算得了什么呢?我惊醒了,为那些东西烦恼的我,是多么愚蠢。更让我感到痛心的是,明明生命之中,美好的事情如此多,生命的力量有事这么强大,却还有人为了这些小的不能再小的烦恼,放弃生命。
我不由自主地产生了这样的想法:生命多么美妙。
最喜欢这样的一篇:一个临死之人,仔仔细细地感谢身体的每一个部分,感谢他们给自己带来的幸福或苦闷,带来的快乐和悲伤。看着这个,我想起《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海伦凯勒,发现,那些看似理所当然的东西是多么地重要!
生命也是,我老是漠视了生命的存在,但就是它,给了我味觉去品尝幸福,给我视力去欣赏幸福,给我嗅觉去把幸福深深吸进肺中,给我耳朵,去倾听幸福,倾听生命之歌!
为什么总是要在临死前才去感恩呢?看完这篇文章,我恨不得现在就谢过我每一个细胞。
这就是生命的魅力吧。它无处不在,却无时无刻被漠视,有一些东西充当了钥匙,为我们打开生命之门,让我们注意到他们。
这本书就是这样的存在。
在此之前,有些东西我从来不愿意去想,这本书却温柔地逼着我去思索答案。
你听过夜里蘑菇生长,发出满足的叹息吗?你听过飞蛾望着到达不了的明月叹息吗?或者,你听见鸟儿啾啾地责备着自己的孩子吗?我们太忙了,有那么多那么多事情去做,但是没有一件,比倾听生命的声音重要。
如果这都做不到,谈何万物平等?我们只认为我们的才是最重要的,却还大言不惭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一边用不带血的刀杀戮,一边道貌岸然地说,我们理解他们。
真是可悲呀。
生命的美妙歌声明明充斥着你的耳朵,你却自认没有听见。却自认只是听见了噪音。我们都是这样的,自以为是的万物之灵啊!
如果有来生,我不愿再做人了,我想成为氧气,我游离四方,各种各样的生命需要我,用我做燃料,活下去。我虽然没有生命,却能无时无刻地听见这些让人心情愉快的生命之歌。让别人更好地活下去,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
更可悲的是,为了那些尘埃般不足一提的事,无数的人放弃了生命。就像在漫漫长河中航行,小小的波涛打来,你就认定:啊,我输了。生命是坚韧的,如果有心战胜,比这汹涌一百万倍的波涛,在你眼中只是小小的波纹而已!
生命之歌,或许无需倾听。
我相信生物之间有着一些微弱的通感,也许在敏感的艺术家心中,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生命的美妙。所以,只有灵魂同样能唱出生命之歌的人,才能真正理解生命。
热爱它,呵护它,尊重它,只有这样,再加上一颗感恩的心,让心灵如氧气般纯净无私,我们就能用灵魂奏响生命乐章。
存在就够了。
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我心潮澎湃,喜欢上这篇课文。作者杏林子通过有着强烈求生欲望的飞蛾;瓜苗不屈生长;倾听自己的心跳;让我得到了对生命的感悟:要好好的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的更加光彩有力。读了这篇课文我想:如果世界上,每个人都珍惜生命,不做自杀的行为,不损人利己,那这个世界会真的美丽,人们也会过的很幸福。
看了杏林子的资料后,我更是感慨万分。十二岁患类风湿性关节炎,这场纠缠她一生的病痛,改变了她的人生道路。一九八0年当选十大杰出女青年,一九八三年获得国家文艺基金散文奖。更创办伊甸残障基金,身体力行,为残障朋友服务。20xx年2月8日不幸去世,享年61岁。
通过这篇课文我明白了生命的意义是:是奋斗,是贡献,更有勇气去面对生活!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是伍美珍写的《生命流泪的样子》,很让我感动。这本书讲的是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女生盛欣怡,有着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但是,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如同一场飞来的横祸,使得她的生活和性格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着老师不断的鼓励,但对亲情和友谊的烦恼依然使她感到孤独和困惑。妈妈最终永远离开了她,而12岁的欣怡,却过早体验到了生命和爱的深刻含义。
一直以为世界上没什么可感动的,但看了伍美珍写的《生命流泪的样子》我被深深触动了,盛心仪这个可爱的便利贴女生生活简简单单,在小姨家,妈妈身体状态突然不好,心仪非常害怕,爸爸告诉她不要怕,凌杨波和蛋壳组合其他同学排挤心仪,后来知道妈妈患上不治之症,心仪感到前所未有的难过……读了这个故事,我想,任何人都少不了亲情,而我也明白,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活下去。
对此,我想说的是:哪怕平时父母对你再不好,她们也是爱你的。各位同学,请去真心地爱你们的父母,不要等他们不在了才爱她们!
一篇好文章值得一生钟爱,好文章给人力量,改变我们的人生。
先说一下半年前的大理漾濞地震吧,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半年之久,但当时的情景依然还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总会让我感叹生命的顽强,读了这篇《石缝间的生命》,更是让我颇有感触。
大自然中游移不定的风,把无人采集的种子吹到了海角天涯。种子不能自己选择在哪儿安家落脚,不能决定春夏秋冬和适宜的温度,甚至是在陆地还是大海降落都不知道。种子唯一能做到的就是随遇而安和顽强执着,它只要遇到一丁点土壤,就会顽强地生根发芽生存下去。于是,大自然出现了惊人的奇迹,我们在不毛的石头缝中竟然看到了倔强生命。在这石缝间扎根生长成为大树,它需要巨大的勇气和无比的力量,反映出它们对生命的渴望和热爱。与这些石缝间的种子相比,我们有父母、老师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爱护,我们生存和成长的环境和条件无比的优越。因此,就更应该像种子那样加倍努力,使自己成长成为合格的苍天大树,这样才无愧于父母和老师对我们的爱。
生命本来就是一个奇迹,受到人们持久永恒的赞美。然而,有生就有死,我们的生命是短暂的。当我们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时,就要像石头缝间的种子那样与命运抗争,向着美好目标不断前进,这样的生命才有意义。生命的内涵就是不断拼搏和进取,这是人类不断进步和发展的动力源泉。我们就要学习石缝中小苗那种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意志和豁达开朗的精神,努力学习文化知识,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创造出美好幸福的未来。
自从,我读了《生命流泪的样子》我就十分喜欢它。因为它写的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写得十分感人。
故事写的是:一个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女生盛欣怡,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但是,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病。这场飞来的横祸,使得她的生活和性格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她两个星期里学会了烧饭,菜,可还是经常被妈妈骂在。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着老师不断的鼓励,但对亲情和友谊的烦恼依然使她感到孤独和困惑。妈妈最终永远离开了她,而十二岁的盛欣怡,却过早体验到了生命和爱的深刻含义,让我十分感动。
这本书的作者是伍美珍,经常被大家称为:阳光姐姐,美美阿姨等的伍美珍。我十分喜欢她写的一个个校园小说。因为每个人都是让人百闻不厌的故事,在看书时,主人公就好像变成了我自己,主人公开心,我就开心;主人公不开心,我就不开心,有时还泪流满面。
《生命流泪的样子》请想看这本书的人记住他的名字,因为我们都一样喜欢它,喜欢看书。希望有了我的介绍,它可以更加让别人知道这本书。
看《宇宙生命之谜》这本书时,书上的“宇宙的未解之谜”这几个字非常吸引我,但“万恶的金钱”这部分内容读后更让我思绪万千。
从古至今,人们都喜爱金钱。有人认为,拥有金钱是拥有一切,金钱在人们眼里应该是美好的,路上丢着一百元,能有机个人不动心?可这本书上却说“万恶的金钱”。
原来,书上说,因为金钱才有战争、有谋害,有抢夺等不正当行为,反之,如果没有金钱,人们也会生活得更快乐。当然,也有人认为金钱是个绝对的好东西。
我认为,金钱把人们划分为了两个档次:有人花天酒地,昏天黑地;有人一夜暴富,有人倾家荡产;有人日进斗金,不费吹灰之力,有人却拼死拼活,也难以维持生计。有很多贫困潦倒/的人都会被“千金”所害,也有人用金钱瞒天过海,干尽了坏勾当。这都是金钱的“杰作”。当然,也有一些穷困是当事人自己之过,但不可否认,没有金钱,人们可能过得不够好。形成现状的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有些人“手痒痒”,一定要用不正当手段夺取金钱,结果害了别人,使别人流浪街头、无家可归。
看完这一章,我得出一个结论:在这个大部分以金钱多少来决定地位的社会中,金钱虽然是无数人向往得到的东西,但也是最脏的。在有些人眼里,金钱就是烫手的山芋,扔掉又可惜;在另一群人眼里,金钱就是一切,他们会付出一切去抢夺。
我希望人们不要有邪念,不要有对金钱的贪污,本着一颗正直之心,把“烫手的山芋”用在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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