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搂着鱼睡的猫日期:2024-12-18人气:5
四世同堂阅读个人收获(通用32篇)
读老舍的《四世同堂》,我感触很深,老舍笔下的人物个性鲜明,跃然于纸。冠晓荷,是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他的行为作风,品行穿着,无一不让我感到深恶痛绝。
日本人侵略了北平城,全城人心惶惶,只有冠晓荷欣喜难耐,他觉得这是一个让他飞黄腾达的机会,他认为日本人使北平沦陷,是做上大官的好事,他心里没有国家。小羊圈胡同里,总会有几个人爱国家,爱北平,钱二少,一个正值壮年热血的青年,他决定出去抗日,他想要为国家出份力。大赤包却听到了这回事,她告诉冠晓荷,去告诉日本人,你就有功可以当官了。迷官迷财的冠晓荷一听,马不停蹄的去告诉了皇军,可皇军并不体贴他,要让他在前面带路,带日本人进小羊圈胡同里,去钱家抄家。冠晓荷以汉奸的身份站在了这个胡同里。卖人求荣,汉奸!汉奸!真是令人气愤!
冠晓荷他瞧不起中国,因为中国没有给他一官一职,他甚至觉得英国和法国可爱,倘若英国和法国能给他官职。
日本人侵略了北平城,那么这些个官职只能由不抗日的人去当。他为了升官发财,不要尊严,不要骨气,对侵略国家的日本人鞠躬哈腰,阿谀奉承,只为权利。他把利益摆在一切前面,真是无知又无耻的日本人的走狗。
一朵花,长在树上,才有它的美丽;拿到人的手里就算完了。北平城也是这样,它顶美,若是被敌人占据了,它便是被折下来的花了。”
“假若北平是树,我就是花,尽管是一朵闲花。北平若是丢失了,我想我就不再活下去。”
就是这样朴实而又非常到位、形象的话语,深深吸引着我,引领着我一口气读完了老舍先生的巨作《四世同堂》,四世同堂,是中国这株文化古树上鲜亮的花,家丁兴旺、和平和顺,就像今年的花谢了明年还要开,一代一代安安稳稳传下去。老舍先生把这株古树栽植在北平这座文化古城,栽植在中华大地饱受日本侵略的大幕之下,虽然北平城里没有硝烟、没有枪炮,可始终笼罩着被凌辱、被践踏、被扼住咽喉的窒息里,这株古树的儿女在这种环境下挣扎,它却无法保护,枝枝叶叶七零八落,四世同堂,成为了幻想。
古老的北平、庄严肃穆的天安门城楼,美丽的三海、白塔,都成了别人的玩物。
然而,被压迫百多年的中国产生了这批青年,他们要从家庭与社会的压迫中冲出去,成个自由的人。他们要打碎民族国家的铐镣,成个能挺着胸在世界上站着的公民。到国家呼救得时候,没有任何障碍能够拦阻的住他应声而至;像个羽毛已成的小鸟,他会毫无栈恋的离巢飞去。钱默吟老人是一位横草不动竖草不拿的诗人,在和平时期,他以花草、诗词和酒为伴,过着隐士一般的日子,可当国难当头,他挺起诗人并不健壮的胸膛,昂起头毫不畏惧的应战,“他须把血肉之躯掷给敌人,用勇敢和正义结束了这个身躯。”
当他在狱中遭受非人的折磨,他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紧紧拴在一起,他告诉自己,“须把生死置之度外的去保全性命,好把性命完全交给国家”,钱诗人就这样宁死不屈,把生命像一口唾液似的,在要啐出去的时节,又吞咽下去。爱和平的人没有勇敢,和平便变成屈辱,保身便变成偷生。他从此忘记了原有的安逸,而全身心的投入到抵抗侵略的战斗中,用抵抗来为世界保存一个和平的、古雅的、人道的,文化。老人像一部中国的古书,厚重、正直、庄严,他所表现的不只是一点点报私仇的决心,而是替一部文化做正面的证据。他是一个地道的中国人,是会带着他的诗歌、礼仪、图画、道德,为一个信念而杀身成仁的。从钱诗人、瑞宣、瑞全等人的身上,我们看到了真正中国文化的力量。正是这种根深蒂固的文化,阻止了中国这艘巨轮被狂风吹走。
花了几个星期,断断续续读完了《四世同堂》。老舍真是个北京人,把北平的人、事,甚至是一草一木都写出神韵来了。说看这书能激发出什么爱国热情是假的,我就是觉得做人要有做人的准则。
北平沦陷了,日子还要过,大家都死了不是就怎么怎么好,死也是为了活。我开始就奇怪,为什么逃出去就是好的,留下来的就是懦弱无能。在我看来,乱世中不做违背良心的事,能够保全自身、保全家人,还能为别人多少也做些贡献,也是一种抗争。而且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容易做到的,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毕竟,绝大部分人心里都有善良,可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到最后,连瑞宣也想通了,不象以前那么矛盾了。
我说,小说写得残酷。我以为像尤桐芳心地善良,又有勇气,必会有一番作为。结果呢,就稀里糊涂地被钱诗人炸死在台上了。什么都没能做,心中怀着那么大的仇恨,什么都没做成,还不是让日本人害死的,是让大家最最敬重的钱诗人。大家说钱诗人是导师,太言过其实了。他做那些事,有多少是为了爱国,又有多少是因为仇恨。如果他没有钱仲石那么个儿子,没有冠晓荷那么个邻居,谁知道他会不会像牛教授那样啊。因为国仇家恨把他逼到了那个份上,任何人都会去反抗、去斗争。老舍也没想把他写成完人,他为了报仇害死了无辜的人,日后也必要为此而忏悔。
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人品质低劣是罪有应得。而像冠晓荷和祁瑞丰,老舍简直都不愿意去批判他们,只说他们是无聊。他们是北京文化的极端产物,下场可算是滑稽。一心做汉奸、做特务、做日本人的走狗,最后还是叫日本人给弄死了。北京人的性格,在太平岁月是最好的,对谁都那么客气有礼。可是到了战争年代,却只懂得忍,逆来顺受、不敢反抗。
我不是不喜欢钱诗人,我对他就没什么感觉。但我喜欢他的一句话,大意是:到什么时候都不许灰心,因为一个人要是灰了心,就只能看到别人的不好,而看不到自己的堕落了。什么时候都要怀着希望,不能绝望。
“千里刀光影,仇恨燃九城。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一腔无声血,万缕慈母情。为雪国耻身先去,重整河山待后生。”就是要有待后生的信念。信心也是一种美德。
今年暑假,我和妈妈一起去南海广场看完电影《哈利波特7》,有了很多感想。
我觉得哈利波特非常勇敢,电影中讲述他从小没父母,身上中了伏地魔的碎片灵魂,能与蛇交流,他会很多魔法,但他不骄傲,并且非常珍惜和几个同伴一起在暗中寻找销毁伏地魔魂器时的友谊,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这一切并不顺利,困难重重,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相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圣器之下他找到了第一件圣器。
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魂器最终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最终胜利!他获得了最强的魔法棒接骨木魔杖!不过他把接骨木魔杖折断了,并扔进大山谷里,因为他不想伤害别人!从此他和他的朋友们过上和平幸福的生活。我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做一个珍惜友谊、善良、勇敢的人!
昨天晚上,我在睡觉前读了一个故事叫《灰姑娘》,读后我睡不着觉,一直想着故事中的灰姑娘的模样,灰姑娘小时候过得特别幸福、快乐。每天有漂亮的衣裳穿,后来,灰姑娘的妈妈去世了,她再也穿不上好看的衣服。
《金银岛》写的是离奇而浪漫的海上冒险故事。
本书的小主人翁吉姆,在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有钱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名叫“伊斯班袅拉”号的大帆船,和李甫西医生一起,带着小吉姆岛茫茫大海的一个荒岛上去寻宝。
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海岛装扮成水手也随船前往金银岛。
围绕海盗船长弗林特埋在金银岛上价值70 万磅的藏宝,寻宝者与海岛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由于斯摩列特船长指挥有方,医生冷静、果断地与海岛周旋,吉姆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岛的阴谋,平息了叛乱。最终寻得宝藏,平安返航。
这篇文章里的海盗的老大“独脚厨师——西尔弗”,在船上表面上显得很温和,平时待人样此文来源于第一范文网 网很和善,船上的人都被他迷惑住了,但是他作恶多端,曾多次密谋在等待船靠岸时将船上人杀害完后再上岛找宝藏,整个过程令人读起来害怕,不过他在迷惑他人时处事很圆滑,如果我们没有这种能力,将来在社会上将无人认识你,即使是你很有才华,也将无人赏识你。
现在的社会不仅仅是靠书本的知识就能得到他人的中用,还要学会为人处事、表达要清楚等等。所以,我们不仅要积累知识,还要学会如何融入社会。
最近,看了鲁迅先生的《范爱农》,非常的有感悟。
《范爱农》是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范爱农》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
《范爱农》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而在看完《范爱农》,我觉得,当时的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与之相比,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充满光明的时代,非常的幸福。
《浮士德》是德国大文豪歌德的一部诗剧,后来被改写成小说。它是世界文学库里一朵永不凋谢的花朵,闪射着美丽迷人的光彩。它曾是马克思“最喜爱的”一部德语文学著作,被他读得滚瓜烂熟。正如研究《红楼梦》有《红学》一样,在世界范围内研究《浮士德》也已形成文学领域里的一个独立学科,被称为“浮学”。
《浮士德》给我们讲述的是一个“异人”,一个永远不安于现状、永远自强不息的德国男子的故事。他的一生痛苦曲折,却敢作敢为,豪迈悲壮。
故事大体是这样的:上帝和魔鬼靡非斯托发生争论,魔鬼认为世人的代表――浮士德野心勃勃,好高骛远,永不知足,不会有好下场。而上帝认为浮士德在追求时偶尔误入弯道,但最终会走上正途。他们打赌;由靡非斯托去引诱浮士德,看他是否会放弃自己高尚的追求;弃善从恶,成为魔鬼的俘虏。魔鬼靡非斯托下到人间,与已对追求感到厌倦和失望的老博士浮士德说,他可以让浮士德永不安宁得到满足,条件是浮士德要用鲜血做抵押,一旦有一天说出:“真美啊,请停下来”,就让靡非斯托带走他的灵魂。
浮士德同意了。他在魔鬼的帮助下,喝了巫婆神奇的魔汤,恢复了青春,遨游了人间和神界,先后经历了美好的爱情,对宫廷中的权势财富的追求,以及对古希腊艺术为代表的美的追求和享受。结果都不能获得心灵的满足。最后,在围海造田这一征服大自然和替大众谋福利的事业中,百岁高龄而且双目失明的主人公找到了心灵的家园,说出了决定赌局胜负的那句话,然后心满意足地倒地而死。然而浮士德的灵魂,并没有被靡非斯托抓进地狱,而是天使们奋力从魔鬼手中救出浮士德,护送着送上了天堂,因为他最终投身于替大众谋幸福这一崇高的事业。
《浮士德》是一本说不尽的书,把它改写成小说其实是一种冒险,因为谁也不敢说自己读懂了它。书中运用了许多象征、隐喻手法。为了让更多人了解《浮士德》,笔者于是斗胆冒险试一试。在改写过程中,笔者尽量扣紧诗剧原有的情节和文字,以免破坏它原有的内涵和美,只在可以想象的地方稍做渲染。
当我从第一章一直读到第八章时,我开始觉得浮士是个只会享受的登徒浪子。我一边厌恶地思考着浮士德的所作所为,一边继续往下读――第九章:美梦成真。这章故事写的太美了!里面有一段话不仅把我对浮士德的坏印象冲淡掉,还使我十分感动,泪水情不自禁地夺眶而出。这段话是这样写的:后来,他又得到皇帝的赏赐,有了自己的一块封地,于是开始孜孜不倦地围海造田。经过艰苦奋斗,终于使一片荒凉的海滩变成了美丽的花园。他已年近百岁,双目失明,黑暗之中他仿佛听到成千上万的人在海边劳动的歌声。这时,他突然悟到:这就是自己要追求的目标――要每天每日去开拓生活和自由,然后才能去做自由和生活的享受。他说:“我愿意看见这样熙熙攘攘的人群,在自由的土地做着自由的国民。”他情不自禁地喊道:“你真美啊!请停一下!”说罢,他倒地而死结束了他探索的一生。此后,他的尸体和灵魂,被上帝派来的天使接到天国去了。天空中,圣母和他的女友玛格莉特迎接他,一起飞往最高的天堂。
德国作家歌德的诗剧《浮士德》是德国文学中最杰出的作品。此书写了近60年,它取材于民间传说。作品通过浮士德一生不懈的追求,概括地反映了从文艺复兴时期到19世纪初西欧资产阶级上升时期进步人士不断追求光明、探索真理的过程。诗剧中的浮士德是个自强不息者。
梦想的旅程带着很多的感伤,情感的开始更于心中感悟,一副隽永幽远的画卷,几许别样浪漫的人生。
子君,两副面孔出现的子君。会馆时期的子君是恋爱时期的子君。这个子君在小说中是一个新女性的形象,果敢,有见识,有主见。而吉兆胡同时期的子君——即同居时期的子君——却是一个旧女性的形象,怯弱和无知,带有中国旧时代烙印的传统女性。不管怎么说,子君这个女性,代表的是不只自己。世上最能打动人的是悲剧,这是很残忍。《伤逝》是一部彻彻底底的悲剧。子君死了,为涓生而死了,那是时代的悲剧,更是子君把爱情当作人生终极目标的痴情女子的悲剧。
涓生,一个拥有感情却又时时被时代所要挟的知识分子,他面对帝国主义的罪行可以义愤填膺,而面对情感却畏首畏尾,他是一个有感情的人,但他的感情却是那样的脆弱却又那样的坚固:“她却什么都记得。我的言辞,竟至于读熟了一般,能够滔滔背诵;我的举动,就如有一张我看不见的影片挂在眼下,叙述得如生,很细微,自然连那使我不愿再想的浅薄的电影的一闪。夜阑时候,是相对温习的时候了,我常常是被质问,被考验,并且被命运复述当时的言语,然而常须她补足,由她纠正,像一个丁等的学生。”这,是他对子君的理解,更是他对爱情的理解子君的悲剧在于把爱情当作人生的终极目标,真的无法承受失去。子君选择和涓生一起生活,她的压力在那个时代肯定比涓生大得多。在那“五四”初期的时代里,子君的执著,却给她带来无数鄙视的目光。“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力。”这种绝然的态度,已经注定她把爱情视为生命的全部的悲剧的开始。
《伤逝》是一种超越视觉和人生的冲击,们分析的永远都只是别人的爱情,而我们自己此时此刻正经历着的、心碎着的爱情却是我们自己也不愿去分析,不愿去推敲的。个中原因是经不起。
在爱情理想的追求过程中,涓生从浪漫走向实在,从幼稚走向成熟,而子君则从果决刚强走向平庸懦弱,从希望到满足进而走向失望和绝望。在与生活所作的悲剧性抗争中,子君是弱者和牺牲品,而涓生则作为一个强者终于站起来,“向着新的生活跨进第一步去,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作我的前导……”。不能说他一定会成功,至少,他还没有失败。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直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现在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现在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文明征服了落后的文明,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 “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
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和睡觉了我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恩师是让人怀念的,特别是当你身处异国时,经常会让你觉得孤独。而在那时,却有一位老师唤醒你的灵魂,给予你关爱和鼓励。
在教师人格魅力的感召下,和谐的师生一旦建立,很容易促进教学效率的提高。亲其师然后乐其教。韩麦尔先生的爱国情绪感染了小佛朗士,他听得特别认真,感觉"真。奇怪,今天听讲我会都懂,他讲的似乎挺容易,挺容易"。在莎利文的爱心感召下,失聪又失明的海伦终于理解了抽象的"爱",突破了认识上由具体到抽象的瓶颈。
想想自己和身边的恶人,是否也是这样。有强壮的身体,但思想却愚昧无知。为什么我们不努力学习呢?学习能充实自觉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为什么我们要放弃学习的机会,而整天碌碌无为得生活呢?那只会让你的人生显得淡漠平庸;为什么我们把握现在,珍惜眼前呢?有的东西一旦失去就没有了,而失去后才知道珍惜还有什么意思呢?
把握现在,努力学习,你就会感受到世界的精彩,人生的美妙!
故事讲的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马蜂并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试想你的一个朋友,有份还不错的工作,有个幸福的家庭,虽谈不上无忧无虑,但也过得充实。平日里他处事低调,话也不多,以至于大多时候你都想不起这样一个人。偶尔看到他发的朋友圈,你想起他,随手也点了个赞。似乎我们都有不少这样的朋友,然而你能想象这样一个朋友突然离家出走吗?再听到他消息的时候,他已经到了巴黎学画画,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成为一名画家。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但不同以往,这并不是一个追逐梦想的人经历艰难最终实现理想的故事。
他的梦想道路注定异于常人,因为他是天才。一半冷酷,一半热情。他毫无顾虑的抛弃了自己的家庭,只留给太太一封信,我不回来了。没有原因,没有歉意,到像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只是他真的再也没有回来。后来的故事他对待生活、周遭同样的冷酷,甚至到了极致。他自私、他目无他人,拒绝任何世俗,所以他也无所顾及。但他同样也是无辜的,因为他的眼中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像是在追求梦想,更像是追逐自己的厄运。然而他有多冷酷,就有多热情,画画像是唤起了他的灵魂,生命也被赋予了新的意义。他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面对生活的贫困潦倒、疾病缠身,他没有犹豫过,只凭极致的热情驱使前进。不为出名,不为认可,在生命的最后画出一幅伊甸园式的伟大杰作,却被要求在他死后付之一炬。
他是天才,不疯不成魔。历史的长河需要天才,但更多的芸芸众生。每个人都有梦想,在追逐的路上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阻力,大到生活压力,小到柴米油盐。理想和现实像是一对冤家,每当我们怀揣梦想赶在路上,总是显得不那么尽如人意。然而他们也并非非黑即白。月亮与六便士,梦想和现实,一半坚守,一半妥协。当梦想照进现实,请保护他。
有人说,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时光匆匆,两点一线的日子,白天里忙不完的工作,晚上回到家无止境的家务活。一天还是24小时,只不过分成了好多段,每段里都装满了鸡毛蒜皮。
自己呢,也像羊群里的羊一样,低着头跟着大部队向前走,前方是一片美味的大草原,还是一个悬崖,管他呢?羊群停下来就跟着吃草,吃饱了有人带队,继续跟着走吧。
不然呢?独自抬头看看月亮,思考一下青草和干草那个更营养一些?算了吧,那样会被认为得了羊角疯呢。学生时代曾几何时,在一个苍蝇小店聚餐吃饭,廉价的啤酒,实惠的大盘鸡,每个人都是豪情万丈,看不惯生活的种.种不公,恨不得立刻出山一统江湖。
社会是个磨光机,通过时间把每个人棱角磨平,圆滑的可以照出自己丑陋的样子。
现在的饭局越吃越高级,圆桌上的台词全靠演技,酒场的哥们义气不必太在意,生活还是要靠咱自己。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矮大紧的词,许巍无比伦比的演唱,让我这个伪文艺青年也心潮澎拜了一把。也想着去放肆一把,去追求自己曾经的梦想,绞尽脑汁却也想不出当初的梦想。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这些问题的答案也越来越模糊,也许自己的人生也就只剩生活的苟且了吧。直到最近读完《月亮与六便士》才发现,生活除了眼前的苟且,还有远方的苟且,诗与远方的田野里也充斥着苟且。
这本小说很有名,在读大学时就知道。当时的自己只顾着兼职去挣六便士,认为只有攒够了六便士才可以追求月亮,追求理想。如果用数学语言表述的话,那就是六便士是月亮的必要非充分条件。可事实却并非如此。
《月亮与六便士》主人公是一位四十岁才学习绘画的证券经纪人,疯狂迷恋上了绘画,放弃优裕的生活,抛妻弃子去了远方。为了追求艺术理想,他饱尝贫穷与饥饿的煎熬,忍受精神上的痛苦折磨,极度自私的他祸害两位痴情女子,最终因患麻风病在世隔绝的塔西提岛惨死,死后其画名声大作,成为一个自成一格的画家的传奇故事。
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在追求梦想的过程中,极度自我,全然不顾别人的看法,把女人当作灵感的来源,欲望的工具,宁愿得罪千万人也要满足我一人,其中过程被人唾弃,内心饱受煎熬,且生活及其潦倒,可谓过着苟且的生活;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
三流画家斯特罗伊夫对大师顶礼膜拜,虽然斯特里克兰德看不上他,但依然尽力帮助,甚至最后自己的妻子被拐跑,也是自己净身出户。对妻子布兰奇的委曲求全,对大师的极端包容,生活中也充满着苟且。
一个女人能原谅男人给她的伤害,但是不能原谅他为她的缘故而做出的牺牲。在年轻时感情受伤的布兰奇,无法忍受处处谦让自己的丈夫,选择了跟曾经厌恶的斯特里克兰德在一起,这种单相思的恋情失败后选择了喝草酸自杀。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爱情也许注定是悲剧,感情世界里充满着苟且。
斯特里克兰德的原配太太,在丈夫决然离去后也经历了短暂的悲伤,可她终究认为生活还要继续,从一个家庭妇女到经营一个打字室,再后来继承姐姐家的遗产优雅的活着。在本书描述的人物里,可谓是最令人惋惜又敬佩的一个,她追求理想,希望丈夫能够归来;她独立,可以挣足够的六便士让自己的一双儿女接受最好的教育。
月亮很重要,六便士也很重要,性格即命运,命中注定那样就是那样!生活无处不存在苟且,平凡的自己如此,追求梦想的他们何不是如此呢?平庸生活鸡毛蒜的人生是被动接受的苟且,诗与远方是追梦过程中主动品尝的苟且。
既然这样,平凡久了,何不潇洒走一会,努力去追一次梦,这样你收获的可能就是不再后悔、不留遗憾的苟且了。
《四世同堂》是一部历史性巨著,它讲述了北平一个名为小羊圈胡同的几个家庭和和众多人物在八年抗战中的种.种,从他们的生活切入,反映了广大百姓在北平沦陷后的生活,无形中向我们展现了沦陷区人民的生活、情绪和心灵以及对日本侵略者的反抗,愤怒地控诉了日本的罪恶和带给中华民族的灾难,也披露了汉奸卖国贼的无耻行径。
四世同堂的长者祁老人,传统守旧但又不失正义感,当他得知卢沟桥事变后,马上通知韵梅准备三个月的干粮、咸菜和窝窝头,碰上打仗就大门一关,还和日本人讲究以和为贵,这种做法看似明哲保身,可如果人人都这样,那么日本扔几个炸弹即可占领中国了。而最后结果不然——因为许许多多像祁老人这样明哲保身、逆来顺受的人却并不能让家庭免遭日本鬼子的践踏,而日本人的无耻行径反而激发了他们的怒火与反抗。在日本鬼子企图想借瑞宣来抄家时,这位长者却挺起了胸膛,气势汹汹地回答特务——他骨子里的正义感不容许被人肆意地蹂躏,蹂躏他的四世同堂。
本书中的冠晓菏和大赤包也里给了我的深刻的印象——汉奸的嘴脸和下场。冠晓菏没有信仰也没有追求,用鲁迅的审判角度来看,他只是个只有肉体而没有灵魂的空壳,在他的眼里,金钱、权势、衣冠、美食、美女才是他的一切,为了这些,他可以抛弃国家,背叛邻里,出卖他人,视他人的痛苦不顾,总而言之他只要自己过得舒服、金贵、自在就OK,他吃着生活在中国,吃着中国的饭,住着中国的房子,然后捧着英国、美国、日本来诋毁中国——因为那些国家能给他金钱和权势。这就是冠晓菏,就是无数汉奸背叛国家的理由和所谓的“无奈”,等到日本的大势已去,这些汉奸卖国贼的下场就如同下狱的大赤包和被活埋的冠晓菏,永远被世人唾弃!
钱默吟,一位有才华正直的老人,他平时文质彬彬,和大儒一般,可在日本人对他实施酷刑、虐待小羊圈的百姓时,他毅然抛弃了自己雅致和闲适的生活,加入到抗日的革命队伍之中,做地下工作,翻译、写书,为祖国而奋斗着。他潜在的勇气和意志在抗日救国的理念下爆发出来,在经历了炼狱般的考验之后成为了英勇抗战的民族志士……小羊圈里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物让我回味无穷:机灵狡猾但又不失善良经常帮助邻里的白巡长、一心想报国却又不忍放下家庭学富五车的祁瑞宣、勤劳善良明辨是非全心为家的韵梅、嫉恶如仇最后和日本人同归于尽的车夫小崔……他们从逆来顺受到团结反抗的过程给我留下了更深刻的印象,让我觉得中华民族是一个不屈的充满了力量的伟大民族!是的,小羊圈人们的反抗、北平人民的觉醒,如一场雷雨,把八年来忍在心里的苦难爆发出来,排山倒海地向日本鬼子砸去——为迎接这子夜后的新生光明。
共和面,这个我们陌生的东西就是北平人民的所谓的粮食——日本人抢去了我们的粮食,就拿这些掺和着泥沙的东西用水根本和不成面团,更蒸不成馒头。可怜的妞妞就是吃了“共和面”死的,而这只是个缩影,这连猪都不吃的“食物”不知害死了多少中国人!这就是日本人罪恶,而这只是日本对中国犯下罪行的沧海一粟! 也正是这各种不同的“共和面”,彻底打碎了小羊圈里人们的平淡生活,激发了一个个善良的人们的爱国心,他们同仇敌忾,用自己的方式来反抗日本人,点滴就是大海,人民的正义被日本人手下的种.种“共和面”所激发,当人民团结起来,侵略者灭亡的日子还会远吗?
我相信无论在什么时代,谁都想过着安适美好的日子,可是当祖国受到侵略,当侵略者剥夺人们正常生活的权力,每一个有正义感和民族感的普通老百姓都会用自己的方式来保卫自己的家园直到赶跑侵略者,我为那些汉奸们感到羞耻和悲哀,更为那些觉醒后勇于反抗的人们感到欢欣鼓舞,因为那是一个民族挣脱侵略者镣铐的力量和希望!
《四世同堂》通过对“小羊圈”的放大,来表现了北平人民在日本侵略者的践踏蹂躏下的苦难悲惨的生活,把他们的惊恐、惶惑、迷茫、偷生、挣扎、反抗的心灵历程渗透在书中的字里行间,也无情地鞭挞了汉奸卖国贼的无耻行径,展现了北平沦陷八年的历史,是中国人民在受日本侵略后忍隐生活的苦难史和屈辱史,也是日本的罪恶史,走向灭亡的失败史,更是中国人民走向觉醒和抗争的历史!
“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这是歌德的名言。是的,读一本好书,你明白了一些道理,获得了一些启发,增长了智慧,不就在跟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吗?
本学期初,我看到了一本《八十天环游地球》。开始,我以为里面会介绍各地的风景名胜呢!在不知不觉中我看完了整本书,才知道并不是这样。
这次世界环游之旅是从一场争论中的赌约开始的。主人公福克先生将在八十天内环游世界一周。八十天环游地球,如果是现在,可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但在福克先生的那个年代里,科技落后,没有先进的交通工具,实现目标是很困难的,而且路上的意外总是让人并始料不及,惊险异常。但他们主仆两人并没有退缩,而是凭着自己坚定的意志和信念,终于胜利归来。福克先生坚定果断、沉着冷静、锲而不舍、机智勇敢的形象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他的“意外”成功也印证了一句广告词“一切皆有可能”。
可不是吗,在我们学校,有一位同学患了小儿麻痹症,每天上学都由他母亲给亲自送来。然后,他拄着拐杖,抬头挺胸,目光坚定,一步一步艰难地向教室走去,从不顾及别人异样的目光。他坚持天天上学,严寒酷暑,从不请假。因此,他的成绩非常好,还被评为区三好学生。他的作文也写得特别棒,经常在报纸杂志上见到他的名字。他身体残疾,但没有埋怨命运,没有自暴自弃;他知道生活还要继续,美好的明天在向他招手。所以,他勤奋奋,他努力,他拼搏的努力终于结出了丰硕之果。他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努力,一切皆有可能!
“一切皆有可能”,这就是《八十天坏游地球》给我的启示,这就是我和作者谈话得到的精髓,它将激励我不断奋斗,去努力实现人生一个个目标!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通过对主人公许三观一生悲剧的人生经历来折射出那个年代的生存环境。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文~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 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仅此而已。
我很想谈谈那位性格深沉而坚毅的安德烈公爵,这位时常默默不语,时常又冷言冷语,深沉而坚毅的男人,与皮埃尔的宽厚善良形成巨大反差。但两个人却是至交好友,两人都愿望做对民众和国家有意义的事。区别在于皮埃尔希望做得好,但是效果不佳。安德烈从没说过希望,但是却在切切实实地解放着农奴。然而,令人扼腕叹息的是,这位光彩夺目、散发人格魅力的安德烈公爵却突然间地死掉了。他死于战争时期的伤口感染,这个意外事故让我们这些拥有发达医学的现代人感到十分地不能理解。
我也很想谈谈那位性格随和善良的皮埃尔伯爵。他是位宽厚善良、乐于施舍、不修边幅的好人。我们看到了他婚姻的曲折,看到了他在内心深处的思考,看到了他贯穿始终对周围人和事的细微地观察。作者把他写得如此重要,让我一度认为这是作者本人的化身。
我也很想谈谈那些几乎一闪而过的人物。杰尼索夫,骠骑兵军官,尼古拉的好友兼青年时期的榜样。是个意气风发的人物。冲动地向朋友的妹妹求婚,同样,又冲动地带领自己的士兵(为了不至于挨饿)抢夺军需官的粮食。于是,因为抢夺粮食这个原因他消失了,他在半途中离开了我们的视线,他可能入狱,也可能在医院中死掉。于是我们为他的命运感到十分不平,这绝不应该是这为平民英雄应有的命运。然而造化弄人,在抵抗拿破仑入侵的前夕,俄军总司令的府邸,又出现了这位英姿飒爽的军人的身影。
严厉的、正派的阿莫罗西莫娃,快乐、热闹的罗斯托夫伯爵一家人,克制内敛、温柔贤淑的玛丽亚公爵小姐,这些都给我们留下难以抹去的印记。
然而,我决不能忘记谈一下库图佐夫,这位指挥俄军抗击侵略者,一度败退于拿破仑的俄军总司令。他始终如一地认为看似失利的鲍罗金诺会战是促成敌人灭亡的胜利的会战,而并非像其他的当事人,仅仅因为俄军的撤退和古都莫斯科的被放弃就断定这是一场失败的会战。事实证明,法军在僵持几个月后莫名其妙地撤退了,随后又近似疯狂地溃败了,老将军库图佐夫终于如愿地,让“急于回家”的法国人不得不在严寒中“吃马肉”去了。
读到文章的最后,越发地感受到库图佐夫的人格魅力。他少有激动的一面(除了在战前激动地要侵略者去“吃马肉”这一段),大多数都是一种疲倦和接受的状态。他不参与谈话,也不发表意见,任何激昂煽情的言论在他面前都没有表现的余地。他不置可否,很少发表评论;但是他贯穿始终的言行,体现的是一个强大的坚韧的人格力量。
有时候自己受到别人误解和攻击的时候,想想书中的库图佐夫,便会觉得眼前的一切不过滑稽可笑。于是便能淡然处之。--因为真正实在的东西,不是那些表演,而是我们的作为;决定事态发展的东西,不是我们的意愿,而是事情本来就是那样。--这样的性格与命运,正印证了中国一句古话:“士不可不弘毅,任重道远。”
《呼兰河传》一书,在我祖父祖母那一代人就作为课外阅读的好教材。一代大师优秀女作家萧红,用诗一般的语言、用像绘圆一样的方式,给我们描绘了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旧中国的状况。它是一篇充满童心诗趣和灵感的回忆式长篇小说。
小说中的人物虽然没有像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孔乙己、润土、阿Q那样人人皆知,但肃红用姻熟的与作技巧、抒情诗一般的意境,塑造追述的一个个人物,如祖父、二伯、冯歪嘴子等形象,也是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尤其对三个普通女性的刻画更是入木三分,各显特征。如第一个女性,小团圆媳妇嫁到胡家后,经历了挨打、跳神、热水烫驱鬼到奄奄一息、无人问津,最后死于非命的过程,展现了残酷的封建传统、落后风俗的可怕画卷。
而在整个过程中尽心尽力参与照顾的大孙子媳妇,最后只能用跟别人跑了的方式,追求自己幸福来反抗旧社会对妇女的摧残。而由媳妇熬成的婆婆,怀着为她好的愿望,用打骂、跳神、逼迫洗澡的方法来救治,最后反而使其致死还吓跑了另一个媳妇的结果,上演了一出家破人亡、鬼神之斗的生活悲剧。剧中人并不知其中原由,只能寂寞无语。这一家庭悲剧再次印证愚昧落后是精神枷锁、是无形的屠刀。
作者萧红虽然生活在日本侵略中国的时代,生活十分艰难。但她对童年生活的回忆也是幸福的,她的后花园的童趣与鲁迅笔下的百草园有异曲同工之妙,她描述的搭野台演戏和鲁迅展现的社戏媲美,同样为我们展现了旧社会农村南北文化习俗的相通,使我们对中国农村的过去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作家萧红的小说《呼兰河传》,通篇并无大场面、大事件、大人物的描写,但对那些发生在社会最底层的人群中间、社会中最平凡最琐碎的事件,如卖猪肉、卖麻花、拉大车、修路面等,把整个东北农村生活情景都细腻逼真的加以描写,并用犀利的语言为人民大众喊出追求幸福、追求生活的心声。尤其是对卖麻花情景的描写更是淋漓至尽,看似十分平常的卖麻花所涉及的七个人物,一个提篮叫卖烧饼的在胡同东头喊道西头,篮子里糖麻花和油麻花,被人问价和挑拣也不发怒的性格,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和五个小孩买麻花的争夺打闹的全过程把东北城镇平凡市民家庭生活的细致情景描写的惟妙惟肖。所以她也可以称为百姓的作家。
中华民族勤劳勇敢、热爱生活、憧憬未来、昌有理想的特点,也从一些小事得到充分描述,尤其是磨砺中的爱情故事更是淋漓致尽。忠厚的爱妻、小的冯歪嘴子,在他所干活的磨房里与赶车老板女儿王大姑娘私自结婚生子,虽成了小城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料。但她不为人们的鄙视而悲凄自卑,相反能抵抗唾沬奋力抗争,和老婆、孩子和和美美过日子,用自己最原始最全部的能力,来爱妻子、爱孩子,充满了不畏艰难、努力活下去的勇气。这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繁衍不息、不断昌盛的源泉,也表现了萧红在逆境中向往幸福、向往未来的愿望。
萧红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位及具独特艺术个性的女作家。她生活的时代是中华民族蒙受巨大灾难的时代,她的现代处境是凄的,但对家乡的热爱,对童年的回忆,对亲人、亲友、多乡友的眷恋之情,从回忆小说中洋溢、流露,因此虽生活的热爱才是艺术创作永不干涸的源泉。
萧红的艺术才能由于生活窘迫和疾病的折磨,在31岁就死去了,在一个美丽的年龄就离我们而去。但她留下的作品,却是我们宝贵财富,在文学的宝库中,是一块绚丽的瑰宝,受到许多文学大师的赞赏,更受到广大读者尤其是青年读者的热爱。她的作品,使我从平凡小事的描写中看到她宽大胸怀;从破碎不连贯的七个章节中,看到整个中国的全景展现。没文化,真可怕。落后要挨打,因落后,而最深受害者是劳苦大众。肃红作者就是在日本侵略中国,广大人民遭受战争之苦,而她只能和她的丈夫旅居香港,过着凄凉贫困的生活而萌生书写以灰暗色调为主的《呼兰河传》。更加激发起我们对现实的热爱,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生命的珍惜。
如今,在政府领导下,科学空前发达,生活不断进步,中国人的平均寿命经过六、七十年的变迀已增长到80多岁。这是在31岁早逝的萧红肯定没有预想到的。解放后,中国人民,尤其是劳苦大众都是国家的主人,再也没有外来侵略者欺凌和侮辱,中国人民再也不是贫穷困苦的东亚病夫,中华民族像一头从沉睡中醒来的雄狮。近年来,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地位越来越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我们都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如果她能活到现在,一定会用更活泼的文章来歌颂、来描述。所以,时代是文学创作的基础,我们也期待更多歌颂当今的文学作品面世,来激励生活、激励青年。
小说讲述了一个名叫吉姆霍金斯的少年发现了一张藏宝图后,随众人远涉重洋、冒险寻宝的探险故事。书中人物形象丰满,机智勇敢的吉姆霍金斯;两面三刀的西尔弗;冷静从容的李沃西大夫都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说情节曲折,充满冒险情趣,让青少年有意想不到的深刻体验。
在老海盗这部分讲了吉姆霍金斯是一个十来岁的少年,他的父亲和母亲经营了一家名为本葆将军的旅馆。
一天,本葆将军旅馆来了一位脸上带着刀疤、身材高大结实的客人。这位客人嗜酒如命,脾气暴躁,看起来凶巴巴的,净是讲一些关于绞刑、海盗、跳走板和海上风暴等可怕的故事
在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巧妙的安排下,浩瀚的大海、荒凉的孤岛给读者创造了一个亦真亦幻的世界,引领读者进入了一个笼罩着幻想纱幕的境域。一个接一个似明实暗、似松实紧的悬念创造出一环紧扣一环的迭起高-潮。充满着孩童情趣的生动对话、风浪迭起的气氛渲染使小说从努至终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而同时又洋溢着一股朝气与热情。
《金银岛》中的吉姆霍金斯:机智勇敢、聪明伶俐、不畏困难我要向吉姆霍金斯学习,学习他的机智勇敢、聪明伶俐、不畏困难等等。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一出生就注定不平凡的小孩,拥有着一个要与大反派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弱成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着长大,缺在他们家过着不被疼爱的生活,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头傻脑的罗恩,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他们一起努力拿到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在逐渐长大,他的成长历程,也告诉了我很多人生的道理:忠诚,信念,友情,理解,沟通……
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
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
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电视剧一直在放《新水浒传》,因为喜欢剧中的故事情节和人物,我特意找了这本书看了。
看过之后,印象最深的还是《武松打虎》的故事。武松因为赶路,来到了客栈,客栈酒旗上写着“三碗不过冈”,喝过酒的武松正准备赶路,客栈的伙计把他拦住,告诉他,店里的酒喝了三碗就会醉倒,再说前面景阳冈有大虫,吃了好多人,大家都害怕从那经过,可他喝了十五碗了,还想从景阳冈上过。可伙计最终还是没能把武松拦下来。
武松乘着酒劲,大约走了四五里地,来到了景阳,他看见一块绿油油的大青石,武松正好累了,准备躺在上面休息呢。突然,一阵大风吹过,丛林中出现了一只白额大虎,可能是饿了,见武松,就直向他扑过去。武松这下吓得磕睡也没了,他顿时酒劲醒了一大半,避开了老虎,老虎扑了空,发起威来,再扑过来,这下,武松也灵机一动,不再躲开,他操起手中的刀,稳稳的用力握住,迎着老扑过来的方向举起,老虎从刀上越过,肚皮直接从刀上划过,受了伤,武松见势,顺手捡起一块大石头,狠狠的朝老虎使劲的砸,终于把大老虎打死了。
打死了危害乡邻的大虫后,乡亲们都很感激他。
武松真英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遇到任何紧急情况,都应该冷静,及时想出办法,应便处理;这样可能会战胜你平时想都不敢想的困难。
我读了英国作家罗勃特·路易斯·史生写的《金银岛》,感到这本小说的题材新颖、别致、人物形象鲜明、生动,里面离奇的故事情节深深的打动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英国黑山港旁的本葆将军客店里住进了一位粗鲁的疤脸男人海盗比尔。他脾气暴躁、行为诡秘,不久便因酗酒中风而死,留下一张海盗船长弗林特的藏宝地图。许多海盗闻风而至。不料,地图却被客店老板的儿子吉姆抢先拿到,交给了当地颇具声望的医生李甫西和乡绅屈利劳尼。为了挖掘宝藏,屈利劳尼先生购了船,招募了船长、水手和厨子,与李甫西、吉姆和几位仆人一同出发,向金银岛驶去。独脚厨子西尔弗是混上来的海盗,他总是装出憨态可掬的样子来讨得医生、乡绅和吉姆等人的信任。一次,他跟18 个拉拢来的水手一起商量对策,准备谋杀医生等人,不料被躲在苹果桶里的吉姆听到,告诉了医生、乡绅和船长。船上便出现了代表“善”的医生一派和代表“恶”的西尔弗一伙。经过几次激烈的战斗,医生一派终于战胜了人数占据绝对优势的西尔弗一伙,载宝而归。
我非常喜欢《金银岛》这本书,一是它以小主人公吉姆展开,形象地刻画了可爱的吉姆和可恶的西尔弗。,我很敬佩斯摩列特船长,因为他不但航海经验丰富,而且在刚上船时就发现船上的人可能会叛变。二是它告诉我们人世间最宝贵的不是金银,而是爱心和友谊!
最近看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算是一本纯理论的书,从中了解到关于乡村过度到城市的前世今生。
其中有个观点令我印象深刻,在城镇化的变革之中,一部分人学习了文化知识去适应现代城市生活,但是在农村生活是不需要这些知识的,所以城里人会觉得乡下人什么都不懂,其实只是他们不需要懂而已,就好比城里人也不需要懂得如何种地和喂养牲畜。
乡村生活本来是很稳定的生活,在我小的时候,农田里还是一番热闹的景象。在农村土地是大家最重要的资源,而且没法带走,所以背井离乡的无奈、安土重迁都是人们对于土地的情感。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烂熟于心的农业技术似乎也后继无人,农业社会似乎在渐渐远去,现代化的农业我见到的也很少,虽然人们已经摆脱了利用动物耕种换成了各种机器,但是农业至今还需要很多人力的付出。
如果一个人愿意主动的去适应一个规则,那么这个规则肯定就变成了一种文化,例如尊老爱幼等。如果一件事还需要临时的政策,那么它还是政治的范畴。
文化的力量是强大的,你必须适应它才能更好的生存。文化的形成需要很长的时间,他经过人们不断的实验,绝大多数人的认同。在传统的文化中,年长的人总是正确的,有领导能力的,晚辈永远是要尊重前辈的。
可是如今的变革开始加速,与时俱进才是时代的主旋律。很多观念开始名存实亡甚至崩塌。我们再去因循守旧的发展自己,是否还能跟得上时代。
对于社会的研究属于社会学的范畴,社会学,一个看似综合其实也很专业的学科,有人说社会的推动要依靠政治,后来当经济问题出现的时候觉得经济才能推动社会的变革,直到后来才发现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我虽然是理工科学生,但是对社会学还是很感兴趣,社会学的发展才是人们的进步,观念的进步。如今社会学的学生除了走科研似乎没有更好的出路,希望社会学也能得到关注。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
鲁迅在安徽巡抚思铭被刺杀后的同乡会中,发现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对鲁迅的意见大抵是反对。一问才知道:他叫范爱农,是徐伯荪的学生。我去动物园玩过一次,里面种类繁多的动物使人眼花缭乱,出于好奇,我去了野狼馆,里面一只只雄壮的狼趴伏在地上,一动不动,这些本该在草原上自由奔逐的狼,一个个无精打采的趴在地上,如同一只只癞皮犬,我震惊了,这还是我想象中的狼吗?他们同我印象中的狼十分相像,甚至更加威武雄壮几分,但关在笼中的狼早已失去了野性,他们丧失了熊熊斗志,只能如此麻木的苟且偷生!
鲁迅就愤怒起来了,觉得他太不勇敢,自己的先生被杀了,连打一个电报也害怕,于是坚持要发电。于是两人便成了冤家,致使鲁迅厌恶范爱农甚过满人。
直到革命前一年,两人才在绍兴相见,成了好朋友。一同喝酒时鲁迅又翻出那段往事,范爱农与鲁迅处处作对,原来是鲁迅再税关的一次摇头,使范爱农以为鲁迅瞧不起他。
这告诉我们,要与他人多交流、沟通,阐明自己的想法,就可以避免很多误会。如果鲁迅在同乡会上问一问范爱农,或许两人早就成为朋友了。
我们要使自己的心胸更加宽广,对他人的错误行为加以体谅,毕竟每个人都不可能不出差错。但原则上的问题不能让步。鲁迅和范爱农都没有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分析。所以,我们还要学会换位思考。
同时,我们对事物也不要太敏感,范爱农把鲁迅的一次摇头当作轻视,实在不应该。
总而言之,只要有宽广的心胸,就会避免很多误会。
歌德著的《浮士德》,我总算把它看完了,这是我今年读书计划的第三本书。看完这本书,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这不仅是因为这本书厚得像砖头一样,让人望而生畏,还在于书中有许多我不甚理解的地方。幸亏有郭沫若在翻译完此书时写的“‘浮士德’简论”,让我稍微有了一点头绪。现在我就把我的读后感写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这部诞生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初在世界范围内产生过巨大影响的伟大作品。
《浮士德》的故事情节大致是这样的:老年歌德在中世纪的书斋中烦闷苦恼,和弟子瓦格讷出外郊游,遇到一条黑色的尨犬。原来这尨犬是天上降下来的恶魔靡非斯特匪勒斯所变成的,他和上帝打过赌,先做浮士德的仆人,解除浮士德的心中烦闷。如果浮士德感到满意了,那么浮士德便不能成为主人,反而为恶魔所有。于是靡非斯特便把黑色外套变成一朵浮云,载着浮士德和他一起云游世界,去完成他精心设计的任务。
他们首先来到了莱普齐市的一家酒店里,参与了一些无聊大学生的胡闹。接着被引进“魔女之厨”,嗑了一剂魔汤,于是浮士德便返老还童,变得年青了。接着就是和可怜的玛甘泪的恋爱,并且生了一个私生子。玛甘泪把私生子溺死,自己也最终被丢进牢里。浮士德在经过一段“林窟”的幽居生活,又领略了一次“瓦普几司之夜”后,终于杀进牢里,欲救玛甘泪。玛甘泪不从,受到审判——死刑。第一部分告一段落。
故事最难解的还是在于第二部分。在现实和虚幻之间,浮士德一觉醒来,来到了一个“风光明媚”的地方,并且感到精神百倍。他去谒见皇帝,皇帝荒淫无耻,一天到晚想着寻欢作乐。皇帝想见古代美人海伦,结果海伦真的来了。在“骑士厅”的表演场合,是海伦和巴黎斯的恋爱。浮士德吃醋,把魔术的钥匙触到巴黎斯身上。精灵们都爆炸了,化成了烟雾,浮士德晕倒,失去了自觉。
舞台回到了第一部开篇的中世纪的书斋中,一切的陈设原封不动。在这里,原先受过靡非斯特训示的“学生”如今变成了“学士”,如今反而把靡非斯特训斥了一顿。浮士德的弟子瓦格讷守着中世纪的炼金术,在那儿制造着“人造人”,公然造出了一个小仔仔何蒙古鲁士。但他只能蜷缩在一个玻璃瓶里,在玻璃瓶里蜕化不出来。在“古典的瓦普几司”之夜,何蒙古鲁士想蜕变,想发育,“希图放恣情欲”而把玻璃瓶撞破,闪烁,燃烧,然后变成了一团火焰,消失掉!
浮士德追求海伦,在靡非斯特的诱导下,终于成功,并且生了一个儿子叫欧福良。他是一个“天才儿”,放荡不羁,追逐“少女”,飞求战争,结果是“纵身于空中”,坠地毁灭。海伦也因悲苦而消逝,同时把浮士德带到了空中。
在空中浮士德和靡非斯特对谈,表示他想填海。浮士德因为帮助了那位骄奢淫逸的皇帝,皇帝给了他一带沿海的地面,让他去填海,结果填海成功。在填海成功的土地上有一对老夫妇,但浮士德因为不满他们坐在这老式的小礼拜堂里,于是便想用新的房子和土地和他们交换,但两位老人不从。浮士德便让靡非斯特去把他们赶走,因为态度骄横把两位骇死两位老人。浮士德不免为此“忧愁”,被“忧愁”对着他的眼睛一吹,使得浮士德双目成盲。在倒下去的那一刻,因为有了开拓疆土的行为,使得他感到了满足,并且喊出了“你真美呀,请停留一下!”按照契约的规定他不得不为靡非斯特所有,但天界的仙使们却把浮士德救出。,在天上,遇到了那位玛甘泪,她要用心把他指导。天上的至尊者是一位光明圣母,歌德在最后喊出了:“永恒之女性,领导我们走。”全剧结束。
读完鲁迅先生的《范爱农》,想到了先生不是很佩服的诗人郑愁予的《错误》,觉得很贴切,先生与范爱农的相遇相识相交都让我想到“美丽的错误”这个词,是同诗一样美丽而充满淡淡的却拂之不去的哀伤,一种跨越万水千山却寻不到岸端的心竭力尽之辛苦。
先生与范爱农是在误解中相识的,这是文人间常有的美丽的错误,就如同苏轼与王安石的“桂花”轶事,多是拳拳真心,终大白于事实。先生起初误以为范爱农舍不了旧什物旧礼教,范爱农携带的绣花鞋、范爱农若干人谦让座席,使其留给先生迂腐不化的印象,不自觉间,先生就轻轻摇头了,而范爱农则误以为是先生瞧不起自己,于是对先生大为不满,此后,数次与之作对,双方闹得有些不愉快。看起来似乎开始一点也不美,可时间总是公正的,几年后,有缘人相遇,正是凭着过去的不愉快的深刻印象,他们如命定中人一眼辨出了对方。上天似乎有意留给这对文人冰释前嫌的机会,在这个美丽的春末,他们相知相交,度过了一段风火知遇的日子。只是,后来,因时因势因钱,他们又分开了,鲁迅前往南京,而范爱农的学监被罢除后不久范爱农溺水而亡。和大多数失意文人一样,他也与这江南之水有着不解之缘,只是不知是自己投去还是的确是偶然,但这似乎已不太重要了。遗憾已经铸就了。
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爱农与先生的相遇亦如莲花的开落,花开花落间,纯白如洗、淡漠如风、出污泥而不染已不足以形容纯朴的爱农的赤子之心,他就如倚楼长望的女子,期待着懂他惜他的人出现。也彷徨痴守过,也低迷伤心过,也轻狂不羁过,但终究等不来一个好天气,先生达达的马蹄为他送来一阵福音,短暂的欢喜过后残留无期的再等待与无限的哀伤。“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我想,先生在听到爱农说“也许明天就收到一个电报,拆开来一看,是鲁迅来叫我的”。是不是也会想到这句希望与失望交织满含心酸、心有余而力不足的近乎呢喃的话语。
读爱农,总是会有淡淡的哀愁,一种不可名状的哀伤冲击着,终于终于佩服怜惜起这样一颗赤诚之心来。
那是一颗跋涉千山万水、努力寻找梦想的心,有文有友有酒;那是一颗骄傲到能顶对先生而谦卑到互相推位的铮铮文人心;那是一颗挣扎于压迫而不失期待不失坚持的伤痕满铸的辛苦的心。千山万水、万水千山,爱农,在生活中执着,执着于情,执着于苦,终于没有悲伤哀怨地投入水的怀抱。
上下五千年,爱农淌了一条历代失意文人必走的崎岖艰辛路,而先生,以纯朴的文字、冷静的回忆,以伯乐之位,叙写了五千年来文人的坎坷历程,小小的角度,大大的世界。
“我打江南走过,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
这样一颗辛劳、充满期待而又孤寂的心呵!这样一颗颗跋涉万水千山的辛劳苦心呵!这样一缕缕孤芳自赏、如水东流的魂灵呵!
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
“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
赏析:这两句话是我对比着找出来的,第一句用“很”字写出了鲁迅对范爱农的憎恶,但第二句话用“爱农”表达了鲁迅对范爱农的亲切。作品开头把范爱农写得如何如何地讨厌,为后文写作者对他的友善打埋伏,这是一种欲扬先抑的写法,对比写出了 鲁迅 先生对范爱农的友谊。以至于为范爱农写了五首诗。
我记得读这本小说已经很久了。记忆不在清晰,朦胧的回忆是中痛苦的残记。但我仍要推荐这本小说。我的眼光一直是另类的眼光,但我对文本的读法也许本身就有属于我的记忆。我不想说是我误读了毛姆。因为作品一旦被创造出就不属于作者自己,也许作品有时候只属于作者自己!外来的读法是种主观的想法。
我记得钱钟书先生决定写《围城》时就是因为受到毛姆的刺激。钱先生的学问是没有人与之可以媲美的。别的不再多说。话说多了会惹出麻烦的。钱钟书先生说:毛姆都能写出那样的小说。读者之多是无法计算的。毛姆当时确实是炙手可热的人物。于是乎《围城》横空出世!关于《围城》它可以说是借着钱先生的才华融多家与一体的杰作。其中可以看出很多欧美小说名家的影子,以为钱先生学贯中西的才华《围城》被写成了一部杰作!
闲话说的已经多了,下面我谈谈自己对《月亮和六便士》的看法:毛姆以前是个医生,而当医生的这段经历为他日后的创作提供了大量的材料。但《月亮和六便士》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
高更的画本身就很有价值,这部以他为原形的小说风靡后,高更的绘画艺术和作品受到了更大的关注,高更印象派宗师的地位得到确立。同时,塔希提岛-----高更隐居的小岛也名扬与世,成了旅游胜地。
根据高更的著作《马裏欧的古代信仰》,知道女人是月神希纳,男人是地神法脱。大地之神主宰人世的生成和轮转,乃是必然的毁灭。月之女神长官永远的丰收和不朽。
这个关于这个作品的题外话,而真正的文学内涵远非如此简单的解读。我自己的看法是:这个本小说远远超过毛姆自己的解读。因为我发现其实这本小说写的是关于天才的事情!天才是个残酷的字眼,人们根本不愿意承认天才!因为我们总相信:天才出于勤奋!事实上并非如此。尤其在文学领域。真正的优秀的艺术家是天才。文学不过是艺术中最上乘的精品!我知道的这个就是我读《月亮和六便士》的感悟!我作下我残酷的决定放弃化学从而转向文学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也许更适合搞文学。
我感激我在大一那次灵魂的颤栗!《月亮和六便士》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那“旷野的呼喊”终于让我认识到了自我。
作家就是这样的一种人,他们把人类的智慧发现后用作品表现出来。我自己是学习化学的。我自己很难均衡文科与理科的思维。理科讲的是科学。科学真的是个很麻烦的词语。严格意义上说只有能用数学公式表达的东西才是科学。科学越来越教我怀疑?怀疑所谓的科学?所谓的科学根本解决不了人类的问题!我不想借文学来阐释科学。我多言了。
房子里的光线特别暗,仿佛是,他突然走入了一个神的世界;朦朦胧胧中,他好象觉得自己正置于一个原始森林中,大树下倘徉着一些赤身的人。特拉斯医生几乎连呼吸都停止了,过了一会儿他才知道,他看到的是四壁上巨大的壁画。他心中出现了一种既无法理解又不能分析的感情。这幅画具有压人的气势,它既是肉欲的,又充满无限热情,与此同时又含着某种恐惧成分......绘制这幅巨作的人已经深入到大自然的隐秘中,知道了一般人所不知道的事物。他画的是某种原始的令人震慑的东西,既美的惊人,又污秽邪恶,他的画奇异而荒诞,好像宇宙初创时的图景----伊甸园,亚当和夏娃……
“上帝啊,这是天才” 特拉斯医生掩口惊呼。
这个原文的话,感谢作者道出了真理的话,艺术是属于天才的!这个是震撼灵魂的话语!
有两本相似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和塞林格的《麦田的守望者》。这两个小说的主人公有着惊人的相似。
《月亮和六便士》不乏精彩的句子。如:
“世界是冷酷无情的、残酷的。我们生到人世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我们死后没有人知道到何处去。我们必须自甘卑屈。我们必须看到冷清寂寥的美妙。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注目。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淳朴、敦厚的人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知识更为可贵。让我们保持着沉默,满足于自己小小的天地,像他们一样平易温顺吧。这就是生活的智慧。”
“在爱这种感情中主要成分是温柔。爱情中需要有一种软弱无力的感觉,要有体贴爱护的要求,有帮助别人、取悦别人的热情——如果不是无私,起码是巧妙地遮掩起来的自私;爱情包含着某种程度的腼腆怯懦。……爱情要占据一个人莫大的精力,它要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生活专门去做一个爱人。即使头脑最清晰的人,从道理上他可能知道,在实际中却不会承认爱情有一天会走到尽头。爱情赋予他明知是虚幻的事物以实质形体,他明知道这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爱它却远远超过喜爱真实。它使一个人比原来的自我更丰富了一些,同时又使他比原来的自我更狭小了一些。他不再是一个人,他成了追求某一个他不了解的目的的一件事物、一个工具。……”
“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的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我们好像住在异国的人,对于这个国家的语言懂得非常少,虽然我们有各种美妙的、深奥的事情要说,却只能局限于会话手册上那几句陈腐、平庸的话。我们的脑子里充满了各种思想,而我们能说得只不过是像‘园丁的姑母有一把伞在屋子里’这类话。”
张贤亮在《绿化树》中说:“凡是出现两次的事物必有某种意义,那就是命运!”
文学,文学真的是很难言的东西,它如此另人费解,它不是靠智力,不是靠理性可以把握的。科学最大的弊端是可以模仿。即使你很笨,你仍然可以在科学上做出成绩,尤其是化学!而文学则不然!这个也许就是文学的魅力!它如此令我痴迷!尼采说:“模仿无疑于自杀”。科学的本质正是模仿。
“一度我也曾英俊像个少年,但那时我生涩的诗脆弱不堪,我的诗神也很苍老,现在我已苍老且患风湿,形体不值一顾,但我的缪思却年轻起来了,我甚至相信,她永恒地向青春的岁月前进像,使维登堡灵视所见的那些天使一样。——叶芝”
看过了《少年维特之烦恼》,那是在我大一时,看的是歌德25岁时的作品。现在看了《浮士德》,那是在我大三时,看的是歌德59岁(第一部),83岁(第二部)时的作品。
作为第一部我在阅读时升起只恨不懂原文的作品,我很难给予这部作品更高的评价。按照前言中所述,“理想的一本应当在帮助堵住比较接近原著的真谛之后,是他得鱼而忘笙,对原著产生一窥全豹的渴望。”这大约是我第一次在阅读外国文学作品时产生这种感觉。甚至在阅读过程中我发现自己不必去摘引一些心有戚戚的文字,因为全文都是那样精彩。
但这并不表明这部作品就没有瑕疵。首先的问题是用典太多,以至于对于对希腊神话都几乎一无所知的我来说,想读懂那些诗样语言背后的寓意实在有些困难,这影响了我对这部著作的理解。更算是未能坚持一气读完的一个原因。虽然词人中我爱极辛弃疾,但遇到通篇砌典时也只能徒呼奈何。
其次则是译本的事。以后我要想着不去看什么“大学生必读”,哪怕是人民文学的译本也是一样!什么资产阶级的局限性啊!!!坑爹呢啊!!!最讨厌神马价值观一类的主观教导了!!!有木有啊!!!解释一下概念就解释啊!!!加上阶级教育有毛用啊!!!搞毛啊!!!
最后是书本身的瑕疵。还是不够完整啊。第一幕自成体系。第二幕虽然将故事深化了许多,但完整度明显不足。第三幕(海伦)是原来写得放入暂且不提,第四幕实在有些可惜,感觉笔力不足,幸而第五幕是之前就写就的,一下子将《浮》一书提升到了至高的境界。倘天假年,再给歌德老先生以十年时间,那时的《浮》一书,必定能让异国读者亦能手不释卷一气读完吧。
由这本所谓“欧洲四大名著”中的最后完成之作,我不由想起了相应的一本写作时间相差不大的巨著,成书于1784年的《红楼梦》。
我记得读这本小说已经很久了。记忆不在清晰,朦胧的回忆是中痛苦的残记。但我仍要推荐这本小说。我的眼光一直是另类的眼光,但我对文本的读法也许本身就有属于我的记忆。我不想说是我误读了毛姆。因为作品一旦被创造出就不属于作者自己,也许作品有时候只属于作者自己!外来的读法是种主观的想法。
我记得钱钟书先生决定写《围城》时就是因为受到毛姆的刺激。钱先生的学问是没有人与之可以媲美的。别的不再多说。话说多了会惹出麻烦的。钱钟书先生说:毛姆都能写出那样的小说。读者之多是无法计算的。毛姆当时确实是炙手可热的人物。于是乎《围城》横空出世!关于《围城》它可以说是借着钱先生的才华融多家与一体的杰作。其中可以看出很多欧美小说名家的影子,以为钱先生学贯中西的才华《围城》被写成了一部杰作!
闲话说的已经多了,下面我谈谈自己对《月亮和六便士》的看法:毛姆以前是个医生,而当医生的这段经历为他日后的创作提供了大量的材料。但《月亮和六便士》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
高更的画本身就很有价值,这部以他为原形的小说风靡后,高更的绘画艺术和作品受到了更大的关注,高更印象派宗师的地位得到确立。同时,塔希提岛-----高更隐居的小岛也名扬与世,成了旅游胜地。
根据高更的著作《马裏欧的古代信仰》,知道女人是月神希纳,男人是地神法脱。大地之神主宰人世的生成和轮转,乃是必然的毁灭。月之女神长官永远的丰收和不朽。
这个关于这个作品的题外话,而真正的文学内涵远非如此简单的解读。我自己的看法是:这个本小说远远超过毛姆自己的解读。因为我发现其实这本小说写的是关于天才的事情!天才是个残酷的字眼,人们根本不愿意承认天才!因为我们总相信:天才出于勤奋!事实上并非如此。尤其在文学领域。真正的优秀的艺术家是天才。文学不过是艺术中最上乘的精品!我知道的这个就是我读《月亮和六便士》的感悟!我作下我残酷的决定放弃化学从而转向文学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也许更适合搞文学。
我感激我在大一那次灵魂的颤栗!《月亮和六便士》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那“旷野的呼喊”终于让我认识到了自我。
作家就是这样的一种人,他们把人类的智慧发现后用作品表现出来。我自己是学习化学的。我自己很难均衡文科与理科的思维。理科讲的是科学。科学真的是个很麻烦的词语。严格意义上说只有能用数学公式表达的东西才是科学。科学越来越教我怀疑?怀疑所谓的科学?所谓的科学根本解决不了人类的问题!我不想借文学来阐释科学。我多言了。
房子里的光线特别暗,仿佛是,他突然走入了一个神的世界;朦朦胧胧中,他好象觉得自己正置于一个原始森林中,大树下倘徉着一些赤身的人。特拉斯医生几乎连呼吸都停止了,过了一会儿他才知道,他看到的是四壁上巨大的壁画。他心中出现了一种既无法理解又不能分析的感情。这幅画具有压人的气势,它既是肉欲的,又充满无限热情,与此同时又含着某种恐惧成分。。。。。。绘制这幅巨作的人已经深入到大自然的隐秘中,知道了一般人所不知道的事物。他画的是某种原始的令人震慑的东西,既美的惊人,又污秽邪恶,他的画奇异而荒诞,好像宇宙初创时的图景----伊甸园,亚当和夏娃……
“上帝啊,这是天才”特拉斯医生掩口惊呼。
这个原文的话,感谢作者道出了真理的话,艺术是属于天才的!这个是震撼灵魂的话语!
有两本相似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和塞林格的《麦田的守望者》。这两个小说的主人公有着惊人的相似。
《乡土中国》可以说是了解中国社会中不可不读的一本书,再次细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发现对我们做基层法院工作、审理农民群众案件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社会理念和工作方法。虽然该书论著成于上世纪40年代,但是时至今日,还是值得基层法院工作同志一读。
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直到今天还在中国占据主流位置,尽管它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喜欢它了,觉得背着这个名字在国际上有点欠地位,脱不了国际大款眼中的土包子形象。可是努力奋斗了半个世纪,我们还是摆不脱这样的纠缠,还在想方设法;个人想脱农皮而脱不掉,国家想脱农皮也常感为难。
因为乡村社会本来就是个稳定的不容易改变、不容易创新的社会;农业的特点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四季的轮回立刻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所以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的复制。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思想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可以成为人生的指针,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一怀疑就危险,一危险就可怕,后果是严重的。听话者,善守祖业者,可以得一世英名,说不定还有御赐的嘉奖。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
人与人之间的生活总是充满争执的。或许是由于过于大声的外放音乐,或许是楼道内的阻塞物,又或者是装修时发出的巨大声响……这些每天发生的平凡小事,虽说不重要,却使我们内心烦躁。
像这样的矛盾之所以会发生,有诸多原因:其一,在于人非生而是社会的一份子。作为伪社会性动物,人本不习惯于现代社会嘈杂拥挤的大城市。因此会对陌生人感到淡漠,会为了一己之私而破坏公共设施,是因为本性如此。这是人的先天性因素,也是它使我们与周围人之间的冲突难以避免。
其二,在于社会中所存文化的影响。在《乡土中国》一书中,作者较为详尽的描绘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极重要的一部分:“私”。“私”的含义,除自私之外,更在于由己推人的思维模式。对自己与家庭而言有利,却损伤社会利益的事,在这种思维模式之下,也因为公与私之间弹性可变而不再清晰了。至于社会上他人的问题,无人拥有的公共产物,这些都不属于普通人“私”的概念之类的事物,便因为这样的文化而被忽略了。
其三,在于中国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在现代化的今日,虽然生活中多了许多高科技的产物,但人们的思想并没有像时代的浪潮一样飞速发展。即便是在上海这般的大城市中,依旧存在不少从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乡土社会中对于群己关系的界定,在现代社会的今日仍在发挥作用。而当源自礼治社会的规则运用于法治社会中时,便发生了矛盾与冲突。于是,扰乱人们正常生活的情况也发生了。
那么改变这一现状的方法又是什么呢?于我而言,所有问题的根源似乎都指向乡土社会中群己关系的认识与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间发生的冲突。问题的根源是在_年前费孝通先生所提出问题的后续。也就是说,乡土中国的社会惯性仍旧存在。
而现存的问题既然属于乡土社会的惯性,他便必然有消亡的一天。若说要用什么来加快去消亡的话,便也只能依靠人们最为熟悉的方法:教化了吧。但教化的手段,在今日则可以更为先进一些。不仅可以利用在路边随处可见的公告牌,也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相应的'宣传。
我认为现在出现的许多矛盾证明了中国处于转型的路上,前文所述的问题终有一日会被解决,我们可做的便是加速这一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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