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長長的壹笙日期:2024-12-07人气:5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通用29篇)
有一位作家曾说过,人生来就是孤独的。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一位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他的《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发生的大大小小,平凡但足以震撼人心的故事。“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这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所说的。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这句话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读这本书,整个人似乎都被孤独感给包围着。全书的主题是孤独,孤独的对应是爱。但是在这部小说中都没有类似的描写,书中的主人公或者是在逃避爱,或者是被命运捉弄而没有能够得到爱。书中描写的最突出的就是不同人物的命运。不同的性格对应着不同的命运。他们都逃不了命运的安排。连同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马贡多的文明也随之消失了。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孤独是需要摒弃的。人与人之间少了猜忌,少了勾心斗角,多了信任多了友善,自然孤独会被驱逐一边。也不至于出现书中的最后一个场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也不会出现清zf闭关锁国遭受的灭顶之灾。也不会出现左倾右倾内战。
拉丁美洲,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的地方。与历史一般的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故事的内容。我还没有真正看明白这本书。等几年后我在重新去看这本书,收获到的或许不仅仅是这些浮于表面的东西了吧。
用了一个月时间,看了《百年孤独》这本书。现在看完了,回过头来想了想“百年孤独”这个名字。可以把“百年孤独”这个名字拆开来品了一下。“百年”可以表示年代的长久,也就是说拉丁美洲人民被压迫,被剥削的苦难岁月是漫长的。“孤独”,造成拉丁美洲孤独的原因是什么呢?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丁美洲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型与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丁美洲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治的统治下。
作者描绘了马贡多的兴盛和衰亡,在这个小小的城镇里凝聚了哥伦比亚丰富的史实和复杂的社会现象,哥伦比亚在西班牙殖民者入侵以前,经历着一个原始落后,但没有动乱骚扰的和平时期。想当初,马贡多何尝不是这样。居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耕种牧畜,朴实勤劳,与世无争。用书上的句子就是“在许多村庄中,马贡多是最有秩序,最勤劳的一个。那真是一个幸福的村庄,那里没有一个超过30岁,也从未死过人。”“……这块天地是如此崭新,许多事物尚未具名,提起来还得用手指指点点。”但是,其愚昧落后的现象之一就是近亲结婚。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五代人和第六代人,都生下了一个长猪尾巴的人。因为愚昧,社会无法进步,落后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所以绝对不能闭关自守,这样只会让马贡多,拉丁美洲永远的孤独下去。
在布恩迪亚家族中,夫妻之间,父母之间,父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由于渗透了愚昧的思想,成为阻碍国家进步的绊脚石。
加西亚·马尔克斯说:“命中注定百年孤独的世界最终会获得并将永远享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
后来殖民者虽然给拉丁美洲带来了西方文明,似乎改变了它与世界隔绝的独立状态,但是他也掠走了大量的宝贵财富,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和痛苦。
如果拉丁美洲能够在殖民者侵入之前觉悟,拉丁美洲命中需要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拉丁美洲感到孤独的原因就是一位闭关自守,造成愚昧思想,二“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即脱离孤独的状态的途径也就是孤独的反面——团结起来。
在忙碌却又充实的学业后迎来了大学的第一个假期。在这个可以自主调节时间,不必为完成作业而忧心的假期里,我与《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开始了一场邂逅。十本优秀书籍之中,读后想为它写点什么的感觉最强烈。
《百年孤独》和众多外国名著给我的第一感觉一样,内容复杂,人物众多且名字十分雷同,写作顺序也多采用倒叙和插叙,初读甚至一度因为晕头转向,理不清作者的写作意图而放弃深读。但是第二次将人物对号入座后再读,便被书中所渗透和传达的孤独深深的震撼了。《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在这样的历史长河中作者赋予了人孤独,同时又认为人并不是生来孤独的:“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然而在这本书中反复提及的孤独也与我们理解的狭义的孤独不同。带上时代背景与作者的身世细细品味,孤独似乎又为我们呈现出了另一番模样。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接受了采访,对孤独的解释似乎很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那一刻,作者的写作意图在我脑海中逐渐明晰起来:他渴望拉丁美洲的民众团结起来,共同走向文明,开放与繁荣。
此外,《百年孤独》的魅力也在于离奇的故事情节。贯穿整部作品,小说中的人物们不时会见到鬼魂。“这些鬼魂象征着是马孔多挥之不去的过去。事实上,这些重复出现的鬼魂根植在拉丁美洲历史的特定发展之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由于意识形态上的变化,布恩迪亚和整个马孔多都是鬼魂。他们被自己的文化所隔离和排斥,社会发展落后于其他地区,处处依赖他人。更可怕的是他们已经完全接受这样的现状,不思改变。”书中的宿命论暗喻了古往今来导致了历史不断重复的意识形态,也正是这种意识形态使得拉丁美洲的历史被解读成了一个循环,一个不可能出现变革的循环。书中的旁白也加强了这种宿命论给予读者的压迫感。这些光怪陆离,恰恰是作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作所无法隐藏的魅力。
《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能够梦想成真。
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__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不知道是不是阅历增加了,我读此书,倒是没有太多时光错乱或者身在魔幻或者异国的感觉。相反,我倒觉得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跟中国的历史有相近之处,难道是书中有东方的元素?还是因为同样曾经遭遇外敌的入侵?或者是经历了从落后到文明的苦难过程?包括书中人物的命运我在今日的农村依然可见。
这样一部作者倾其心血写了一年多的巨著,当然不是我三天就可以领略其精髓的。这也是我读书的习惯。对于喜爱的书,第一遍往往是要焚膏继晷通读,了解故事梗概,知道其结局,方可安心;第二遍则是理清人物脉络,了解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之后则不知道是不再读或者是若干遍地咀嚼,取决于对作品的喜爱程度及作品对我的影响。
又是凌晨了,明天继续“孤独之旅”。
《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人,这本书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南美著作。
我要诚实的说,这本书读起来对我的吸引性似乎不大,以至于读到快一半的时候并没有品读出任何好的东西,如果我非要给自己一个慰藉,那就是在这几天的沉寂氛围中获得了熏陶。似乎你不得不思索,读书除了启迪和思索外,有种无形的影响必然存在。
夜晚,突然间醒来,书中人物的心灵世界以一种无形的形式在我脑海来回回荡。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天马行空的思想,最终死在栗树下,乌尔苏拉为了显示晚年活力仍存隐瞒着自己的眼盲,奥利里亚诺巴比伦拿着羊皮卷破译家族命运密码“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最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奥利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制作小金鱼,蕾梅黛丝升空,还有最后一个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和荒凉的布恩迪亚家族彻底在世界上消失。那时通过对这些情形的感应,对孤独有了这样的一个理解,孤独好似产生于人内心深处无法与人诉说的诡秘和羞于与人诉说的秘密,而这两种状态却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你的行为,进而形成与外界难以交流或不屑交流的巨大隔阂。
布恩迪亚家族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他们倍受心灵的折磨,同时又独自享受着那份孤独。孤独是什么,也许是内心最深的秘密。孤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也根除不去的东西,它好似心灵的黑洞,甚至连自己都难以窥透。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都有那么一个时刻你不想与任何人诉说你的煎熬,在折磨中忍受着孤独,你又喜欢躲在无人的角落默默享受着这份孤独。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因为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孤独希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百年孤独》是一本让人深受震撼的书,我曾向朋友们推荐过它。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
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
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很可怕。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需要反省。读完书本,掩卷深思。《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书的涵义无疑是深远的:他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摆弄的正确途径。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是文章架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是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无论是典故引用,还是故事编排,无不采用其极,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可谓是眼花缭乱。
作者匠心独运,文章跌荡起伏,俨然是对读者最严峻的考验。在不可思议的奇迹中,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血淋淋的现实中,在荒诞不经的传说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进而理解孤独的本义,理解《百年孤独》的奇特。
没有“序”、“跋”,也没有“后记”,《百年孤独》就这样进入了我的眼帘。不查背景资料,就凭自己的直观来写观后感,如果有一、二个亮点自己也满足了,好在有两位网友看过此书,可以作些交流。
摘录: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马格达莱纳海滨小镇拉卡塔卡,童年与外祖母一起生活,1936年随父母迁居苏克雷,1947年考入波哥大国立大学,1948年因内战辍学,进入报界,五十年代开始出版文学作品,六十年代初移居墨西哥,1967年出版《百年孤独》。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上述是书上唯一的介绍。
遥远的时代,遥远的地方,一步巨篇,是那么的陌生,也是如此的繁杂。犹如自己一个小宇宙,谁能说得清、讲的透,唯一与我们有相似之处就是孤独都是伴随每个人的。
一个家族,一个140~150年的时间跨度,却只有近十个姓名,作者高超的叙述,驾驭文字的能力让我敬佩。
从摘录上看,作者经历了内战,虽然对他的经历无从知道,但他的作品、他作品中的叙述、他作品中的思想都让我们感同身受。就如进入了一次心灵之旅,而这次旅程让我觉得很累,要整理出条理来很累。但收获还是有的,就是可能肤浅些。
买此书的原因就是想了解什么是孤独,而《百年孤独》应该是一生的事,因此说孤独会始终伴随着自己。书上的家族和自己的家族联系在一起了,感慨多了许多。少年的孤独、青年的孤独、中年的孤独,直到老年的孤独,要想达到理想状态却被现实压着,增添了许多许多孤独感出来。那什么叫孤独?怎么排遣孤独?怎么从孤独中感悟出什么?路上的人那么多,都是匆匆过客,唯有孤独是给自己的。
本书写的是一个家族从兴盛走向衰亡的过程,残酷的现实和科技发展带来的进步和变化,利用大自然,被大自然报复的一个过程,还有内战的整个过程,家族中几代人的命运就相应跟着起伏变化。
人物既有家族遗传或叫基因,也由其他血液的进入,代代相传,性格也就不是两种性的,而是多种性格的混合物,也许叫多种元素的结合吧。命运就难说了,是冥冥之中的吗?一本艰涩巨大的人类思想探索的书,看一次肯定是不够的。
无论如何孤独,我的观点是:人要乐观。应该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凡人,有许许多多错误缺点,用思想去战胜困难、战胜孤独,而乐观就是好的方式之一,也是面对艰难困苦的好的精神支柱。
还有就是勤能补拙,把思想贯彻到勤劳中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还是回到古人所说的忧患意识中去了。
作者把许多哲理融入进书里去了,犹如嵌入的珍珠,闪着智慧的光芒,时不时的让我深思,特别是老年后的感悟是如此的精辟,而我在中年的感悟就受益匪浅了。
孤独不怕,用强大的精神能够享受这种孤独。
看完之后我觉得这是本值得反复推敲的书,如果以后我有小孩子,我觉得应该重新再读一次这本书,对于父母来讲,提供了很多教育孩子的方式和方法,哪怕这本书是19世纪初期写成的,距今一百多年过去了。
小说来源于作者个人的生活的,文中的四个女孩儿分别对应作者的姐妹们,由于翻译版本不太一样,姑且叫他们老大老二老三老四好了。随着故事的开展,情节的延伸,真真假假都不那么重要了。时刻都会入戏,让人觉得这讲述的都是自己的生活,每一件事情基本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
这个家庭充满了爱,父母相爱,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爱,爱是所有事情展开的基础。他们的家庭就是用爱克服了分离,克服了矛盾,克服了困苦,最后满满都是温暖。
惊喜的是,我在里面竟然看到了“真心话大冒险”。当然,游戏的名字并不是叫这个,原理和玩儿得内容都是差不多的。随机点数字,任何人发问,说出真心话。是四个女孩儿和邻居一起去野餐的时候大家一起玩儿的游戏。不知道我关注的点儿是不是很奇怪。这个游戏竟然有几百年的历史赶脚还不错。里面还有一个玩儿游戏的方式感觉大家聚会的时候可以玩儿一下,随机有人开始故事,说到关键地方,由下一个人进行接续,故事可以天马行空,不受束缚,对于一群小孩儿来说,是创造力和想象力的碰撞。
这个故事里面多次提到对于贫困的看法。这个有着四个女儿的家庭,父亲被征入伍,可想而知,他们的生活会多么艰难。四个小女孩儿也抱怨自己不可以随心所欲地卖东西,抱怨自己需要干活儿才能有一点儿报酬,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烦恼。老二,总是里面最看得开的。她总是说,富人也有富人的烦恼,他们总是游手好闲,品行不是特别好。消极得讲,这是十足的阿Q精神,然而,我自己曾经无数次对自己这样说过。
对宗教的追求。妈妈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我们肩负重任,对善和幸福的憧憬引导我们战胜冲动和谬误,求得内心的安宁,那才是真正的天国”。四个孩子都笃信宗教,这种信仰既有家庭的熏陶,同样也有对生活和生命的敬重。里面家庭出现过三次面对生死的情况,一次是爸爸,不是故事的主线,可以略去不看。老三和老四都面临过一次生死边缘,老四是因为调皮惹老二生气,去道歉不小心掉到冰窟窿里,当时老二吓傻了,后来就下定决心改掉自己的坏脾气。老三是因为帮助别人不小心得了“猩红热”,在那个时代是不死就活的病,感觉跟曾经的“出水痘”比较像。病情越来越严重,恰好母亲又去照顾父亲,一家四个小女孩儿手无足措,当他们被医生下“病危通知书”的时候,四个小女孩儿的无助,对自己的反思,还有对上帝的许诺。这些都是宗教日益渗透人生活的重要原因。
四个小女孩儿的相处,四个小女孩儿是不同的性格。最爱老三,默默做自己的事情,任劳任怨,只爱音乐。他和隔壁爷爷的那段故事让我流了很多泪。好人还是有好报的。老大担当半个目前的角色,老二有文学才华,老四有艺术才华。他们几个人相处也有矛盾,他们都能反思自己,在母亲的提点下继续相亲相爱。老二得知老大恋爱的时候,对可能成为大姐夫的人不待见,让我想到了自己,我对自己的姐夫也是有种“恨恨”的感觉。有姐姐的人大概都能感受到,忽然有一天,一个陌生的人忽然闯入本来稳固的家庭,然后所有的习以为常都会必须改变。
这是一家很幸福的人,充满爱、善良、仁慈。喜欢妈妈,有智慧和有爱的女性。故事背景是发生在北国南北战争的时候,作者对于战争略去不写,打心底她在宣扬真善美。这是任何一个时代都不会过时的东西。
最近看了一本书名叫《八十天环游地球》,但我在图书馆书架上看到这本书时,以为是介绍世界各地景观的书,正好我想看一下这方面的书,当我把它借回到宿舍看时,它并不如我所意,而是一本科幻小说。
本书讲述了一位英国绅士福克和仆人万事通要在八十天内完成环游地球的任务。
福克先生在俱乐部玩牌,一句不经意的话竟然让这位绅士与其他五位牌友打赌—八十天环游地球一圈。如果在今天看来,这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但是如果在1872年,那就是一件很有挑战性的事,或者可以说是根本完成不了的。因为在不出意外的情况下,从伦敦出发,经过苏伊士,孟买,加尔各答,中国香港,日本横滨,旧金山,最后穿过美国大陆到纽约,再回到伦敦。途中必须对火车和轮船表非常熟悉,而且下了一趟车几乎又要上另一趟车,没有休息的时间,更可怕的是,途中如果遇到坏天气,顶风,船只出事,火车出轨等事故,那么整个计划就被打破,但对于牌友的顾虑,福克毫无理睬,只是冷静地说所有情况都算上了,八十天足够,他们最后以两万英镑做赌注。
福克带上仆人万事通开始了环球旅行,途中遇到种.种困难,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
苏格兰警方误认为福克是偷五万五千英镑的盗贼,派人缉拿他,在侦探菲克思一路跟踪福克,并设下障碍,阻挠福克前行。
在印度,福克从教徒手中救出一个即将被烧死的女子,在中国南海遇上台风,在上海误船,在美国遇印第安人抢劫,在大西洋时福克还做了一回海盗,在利物浦蹲了几个小时监狱。最终,福克一行克服困难,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这场惊心动魄的环球旅行。
阅读完本书,给我的感触就是人一定要有自信,在生活中自信就是发动机,是一种力量,有了自信你就可以超越自我去冒险。如果没有自信,在苦难面前你就是输家,你就永远都觉得自己不能胜任,所以,我们做事,自信是很重要的。
福克沉着冷静地性格也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在困难面前福克绝没有慌张失措的时候,在胜利面前,福克也没有喜形于色。这也是一种坦然对待生活的态度,无论喜或忧,保持乐观永远是第一位。
在书中,不仅让仆人万事通相信了钱是万能的,还让我也相信了这一点,福克能在八十天内顺利完成任务,除了他沉重冷静地性格,非凡的胆识和丰富的知识外,还与他富翁的身份是分不开的,有很多次福克遇到困难,都是金钱帮助他们全身而退。
如果你没有自信,没有战胜困难的意志力,不妨向福克先生学习。
读完了小鹏的《背包十年》,颇受背包客们推崇的一本书,几乎在同时看见了某人的一条微博,突然感触良多,很想写点儿什么,然而,却一向太懒,直到拖到今日午时,没什么心思干活儿,才想起写下来。
读这本书,流连于世界各地的美景自然少不了,但它最不一样于普通游记的一点,便是那份对梦想的执着。以往为了旅行打打工,攒了一点儿钱就辞职上路,也曾露宿街头,最终最终实现了成为职业旅行者的梦想。此刻有人羡慕嫉妒恨,甚至批判他的奢华享乐,却看不到他十年来经历的艰辛。
梦想,是一个完美的东西,然而,有多少人能够这样的坚持梦想,不甘平凡呢?实现梦想的代价,又是多少人能够支付的呢?我们生活在现实社会中,难免有太多的牵绊,许许多多的人都流于平凡,可是是社会潮流中不起眼的一粒沙子。然而,我却突然觉得,没有梦想甘于平凡的人并不必须就是可悲,真正可悲的,却是那些将梦想挂在嘴边,却将梦想活成了空想的人。
引用作者的一句话:“任何事坚持了10年,那本身就是一种无与伦比的美丽”,而生活本身,何尝不是一个值得坚持和经营的梦想?伟大的人毕竟是少数,但平凡的人却有千奇百怪不一样的生活,归根结底,可是是一种态度。有人认为生活只是底层的必须品,需要的时候自然会有,总认为自我应当再干出点儿什么别的,才对得起来世上走一遭,直到累了困了想要“妥协”,终会发现生活已经高昂起他的头,幸福不是想象中那么唾手可得。
能够坚持梦想,缔造不凡的人,固然令人钦佩不已。但懂得珍惜平凡,经营生活的人,同样会发现生活带来的丰厚回报。
看过《幻城》这本书的人想必都有一种同样的感受:无声的震撼。
看似平静的文字,却隐藏着绵延起伏的悬念。一边是冰族,一边是火族,两种不容的力量被作者描述的淋漓尽致。常年飘雪的冰族,那种气氛不是能用语言形容的压抑,再加上作者以半散文的形式来叙述,一个完美无缺的“组合”啊!
这本书与其它的书籍最大不一样点是,不管是网络、还是其它地方的书籍,主要注重的是写感情,而《幻城》则是注重写亲情(例如:卡索和樱空释;星旧和星轨;蝶澈和迟墨;封天和卡索等),对感情写的并不多,只是开头一次,结尾一次。
这本书中,我并不厌恶星轨——以暗杀为主攻的西方护法。反而为她的情而感动,为了能永远地守护在哥哥身边,她宁可不要名誉,当上了令人厌恶、恐惧的西方护法。在生命的最终时刻,她想的仍是自我的哥哥,期望星旧能原谅她。
卡索渴望自由,但命中注定着,他要继承王位,而樱空释明白这一切后,拼命的替他挡去王位,哪怕牺牲自我的性命,也要给卡索自由,在他生命的最终时刻,他惋惜的不是快要死了,而是他没有如愿给卡索自由,这种爱让人感动。
我很欣赏蝶澈,不光是因为她的美丽,最重要的是他对迟墨的感情,在他找到迟墨,看见她将被折磨而死的小哥哥迟墨时,断然选取了放下,不顾后果地亲手杀死了她最爱的哥哥迟墨。即使是日后感到愧疚也在所不惜。她的爱和她的绝世琴音最终竟然感动了传说中无敌冰冷的叹息墙。
皇析把给卡索的防护结界和自我的生命联系在一齐,除非人死了,屏障才会消除。从而证明,皇柝是那么的忠心……
渊祭实为令人厌恶,她的欢乐是凌驾于他人的痛苦之上的(谁叫她那么不可战胜呢!)她操纵着卡索和樱空释的命运,从第一世的霰雪鸟和囚犯到第二世的两位皇子,到第三世的罹天烬和卡索,一切的悲哀都是渊祭一手操纵,只为了她所谓的“欢乐”。
可是,古语说的好: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幻城也有错误的地方啦!
第一,幻雪帝国是常年飘雪的,没有春天。而文中多次提及樱花,樱花是三月才会开的花呀!
第二,既然星轨那么弱,渊祭还怎样可能请她去当西方护法呢即使她有极其强大的灵力,也是弱不禁风啊!文中还提到,星轨救过熵裂,星轨整日待在宫殿的最底层(她的家中)弱不禁风,怎样可能有机会去提醒熵裂大祸临头呢
也就这么多了,每部作品都有瑕疵,幻城也不例外,可是总体来说,我还是挺喜欢这部书的,这本书有很多地方还是值得细细品位的!
今天,我从书中挑出了一篇我喜欢的文章来看。书名是《惊喜》。主要是说青蛙和蟾蜍在落叶纷飞的十月,发生的一桩趣事。
青蛙和蟾蜍是一对好得无法形容的朋友。十月的枯叶都纷纷落下,把什么都盖住了,就像是给大地穿上了一件红黄红黄的外套。非常非常好看。青蛙蟾蜍都想帮对方扫院子里厚厚的树叶。于是,青蛙走高高的大树林到蟾蜍家,蟾蜍走深深的荒草丛到青蛙家。看见对方都不在家就开始扫了,扫呀扫呀,不过多久,它们院子里一片树叶都不剩了,树叶被扫得一堆一堆的,可整齐了!它们各自回家了。途中,它们不知道一阵阵大风把刚扫好的落叶都吹散了。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所以,明天它们又要把自己院子的树叶扫一遍了!
青蛙和蟾蜍是一对好朋友,它们无时无刻都希望给对方带来快乐。虽然一天的功劳白费了,但它们仍然开心,所以,善待朋友是一件令人快乐的事情。
悲欢离合这个成语用来形容《苦儿流浪记》中的主人公———雷米最为合适不过了。
雷米在幼年时就被他那狠心的叔叔给抛弃到法国乡下,被石匠巴伯兰所收留,没想到8年后,巴伯兰受了重伤,失去了劳动的能力,巴伯兰让家里卖了奶牛,在狂欢节时,他回到了家中,第二天,他在40法郞的诱惑之下把雷米卖给了维泰利斯,在巴伯兰的威逼下,他不得不离开了自己最爱的养母,开始了漫长的演艺之路,他常年跟一个猴子三只狗在一起,他们受尽了人间的各种苦难。但维泰利斯是一个好人每次都无微不至的关怀着雷米,雷米在途中还上了天鹅号,师父出狱后他便走了,后来维泰利斯冻死,花农阿根收留了他,但阿根因为还不上债去坐牢了。雷米只好又一次的踏上了流浪的路。他准备回夏凡侬,在路上他看见了马西亚,马西亚主动提出和他在一起合作,雷米同意了,于是他们在去夏凡侬的路上边走边演艺。后来他们到了瓦尔斯煤矿结果却不幸遇上了塌方,雷米逃了出来,他们在于塞尔买了1头奶牛送给了养母。后来他根据养母提作文共的线索找到了亲生父母住在了古堡里。
雷米非常不幸,这么多苦难往他身上砸,也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但他也是幸运的,最终还是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还过着比别人更美好的生活。想想我们的生活是那样丰富、多彩,我们有优越的学习条件和爱我的父母……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报答父母。
读完这本书,我被雷米不怕困难的精神深深感动,同他相比,自己平时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真是太小了,可自己面对困难的勇气,克服困难的决心却无法同雷米相比。我记得有一次我学骑自行车,开始时,一会儿撞到草地上,一会儿撞到墙上,还差点刮了车,当时我似乎觉得自己永远也学不会骑车了,我想到了雷米不怕困难的事,于是,我一咬牙又登上了车。后来通过反反复复地练习,我还是终于学会了骑车,骑车的水平也不断提高。现在,我已能熟练的骑了,如果当初我放弃了,那我现在只能看这别人骑了。
没有谁的人生是一帆风顺的,遇到困难时要有一颗乐观的心,心中要坚持信念,这样,才能成功。
最近用了几天时间终于把科幻小说家凡尔纳的科幻四部曲之一的《神秘岛》读完了。它给了我许多道理,也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人,最善于使用自然条件、一切事物的创造者、最热爱发明与创造、有主见的生物。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有五个被围困在南军城中的北方人趁着偶然的机会用气球逃脱了。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个荒岛上,但是他们并没有灰心失望,他们团结互助,以集体的智慧和劳动,克服了重重困难,建立起幸福的生活。他们从赤手空拳一直到制造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他们不仅动手能力强,还挽救了在附近另一孤岛上独居了十二年而失去理智的罪犯,使他恢复了人性,成为他们忠实的伙伴。这些荒岛上的遇难者虽然什么也不缺,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返回祖国的努力。一天,他们终于登上了在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指挥的邓肯号,重新回到了祖国的环抱。这几个遇难者在荒岛上度过的岁月了,不断发现了不可思议的奇迹。每当他们在危急的时候,似乎总有一个神秘的人在援助他们。原来这人就是《海底两万里》中的主人公、潜水艇诺第留斯号的发明者——尼摩船长。
这本书有一个十分让我感兴趣的部分——炸开花岗石。原来,工程师无意中发现格兰特湖中有一股暗流,估计下面有一个大洞,但由于水深无法下去观察,只好先让水排干在进入。但这周围都是高大的花岗石,想要打出一个洞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于是他们思考着:要真么办才能在坚硬的花岗石上打出一个大洞来。后来,他们想到一个办法——用_炸开来。但他们现在有没有炸药,只好自己制作最简单但又威力巨大的_。于是,他们开始需找材料:甘油、疏酸铁、疏酸铝、_钾……大约经过几十天的时间后,_制造成功了。但是呢,_的稳定性非常低,而且要经过撞击后才会爆炸,以原本的技术是用_引爆,但现在没有,之后用锤子之类的东西敲打它,但如果这样,那就得牺牲那个去敲击它的人。后来,他们想出一个办法:先让一根长绳子沾上疏磺,然后把几斤重的铁用一根植物纤维绳子吊在炸药坑的上面粘着疏磺的长绳子系在吊着重铁的绳子的中央,另一端被拉到了距离炸药几英尺的地面上。这样,只要用火点着沾上疏磺的那根绳子以后火势很快就会烧到和第一个绳子的接头处;就这样,接头处一旦断掉,铁块就会落到了滴着_的石面上引发爆炸。从绳子烧完大约要十五分钟,于是,他们在点燃身子后立马就回到石窟里面等待着,一直到他们听到爆炸声后,他们便冲往格兰特湖看一看效果,果然不出所料,花岗石被炸出一个大洞,等水流完后他们便发现了湖底下有一个大石洞,并把它命名为“花岗石窟”。
这本书中的这这个故事告诉我:其实有些事情,其实是可以以我代价的方式去完成的。而人,则是全世界上最聪明,最富有创造力的生物。
孙悟空师徒取经回来后,因悟空保护唐僧有功,玉帝给悟空封了个斗战胜佛,有一天,如来派悟空和八戒再下人间扫除妖魔为世人除害,他们心想,这下正好,总算可以出去透透气,也到人间瞧瞧去,于是,孙悟空便叫上猪八戒腾云驾雾一起下凡去了人间。
他们脚还未着地,就看见一个怪物向他们行驶过来,孙悟空抡起金箍棒就要打怪物,可是怪物里走出一个人来,孙悟空用火眼金睛看了看他,发现这不是妖怪而是人,这个人迎面过来。孙悟空问了问,原来这个人是中国航天员杨利伟,是听说孙悟空和猪八戒来人间看看,乘神舟号宇宙飞船专门来接他们的,这下孙悟空可乐了,俺当年西天取经还没白取,过了这么多年,这儿的人们还都记得俺呀。孙悟空兴奋地说。杨利伟把孙悟空和猪八戒领到了北京,一天到了北京大学,孙悟空进了一个房间后东摸摸,西瞧瞧,这时,一个机器人进来了,孙悟空抡棒就打,把机器人给打扁了,到了最后才知道这是机器人,是教授们研制出来帮人们工作的。
孙悟空在人间见识了许多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汽车、火车、飞机、电脑转了几天后,孙悟空看到是太平人间,根本没有见到什么妖魔,最后,孙悟空对杨利伟说:我们要走了。说完就拉着猪八戒飞走了。
其实,孙悟空要回去二闹天宫,他觉得玉皇大帝的天规天条太残酷了,要来一个彻底改变,向人间学习。孙悟空回去后每天都要去传播人间的真理,贫苦的小仙纷纷参加了孙悟空的组织,就连托塔李天王,二郎神,太白金星,太上老君等大仙也都非常支持孙悟空。
最后,在各位大仙的鼎力相助下,大圣把玉皇大帝的天条给改了,牛郎、织女跳起了团圆舞,七仙女、董咏也手拉手来拜谢大圣,天宫沸腾起来了。
还在初三年级的时候就开始看这部“名著”,这部只有150多页的书,但是直到最近才把它结束,真是马拉松似的阅读。在抱怨丹还不出新书的时候,只好抱起了这些文字。其实也是很好的,像从前就很羞于告诉别人:我,没有看过《红楼梦》。
名著无愧于名著,那些过去我居然看不懂的东西。
看完它最大的感受可能是很大众,普遍的,最泛面的认识到封建的思想观念,风俗信仰,教会教条对人们纯洁美好的爱情的扼杀和侮辱,剥夺人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悲剧的源头也许在此吧。
当海丝特被老罗杰看中,并被迫嫁与他的时候,我们不会预料到这个故事的发生,因为如果海丝特是一个麻木,中庸的平常妇人家,生活也一切照旧。可是她不是,她身体里流动的是年轻澎湃的血液,涌动着无法抑制的追求欲望,她不希望就此落寞。这是一个直接的原因,但我们并不能说海丝特有什么错,她没有错,她只是做了自己意志支持与支配的事情。
当海丝特佩带红字耻辱的站在刑台上,我们无法想象那种痛苦,无数双眼睛注视着她,注视着她胸前的那罪孽的字母A。但她勇敢坚强,毅然生下小珠儿,并把她抚养长大。孩子的出现给故事频添了许多色彩,文字中把她描绘的真的跟精灵一样,漂亮,活泼,动人,调皮,诡异,并充分体现着母亲身上过去那燃烧的激情。孩子当然更没有错,她只是个孩子啊,亲近直觉上的亲人。
当眼看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一天一天的病重,样子越发憔悴,用手按抚胸口成为习惯,大家都不难猜到,那个男人就是牧师。七年来,哪一天他又有过安宁呢?何尝不是过着痛苦扭曲的日子,甚至比海丝特更可怜。她的“耻辱”已经被世人所知,无畏的佩带着红字,乐观的过着新生活,当然是在学会压抑之后。而牧师并不能,形势所迫。他被人们所热爱和崇拜,看作最纯洁的上帝使者,得到先知赐福的神人。但这更使他倍受折磨和煎熬,以致对自己实施酷刑。解脱的是最终他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以求解脱,得到珠儿的吻,并死在海丝特的怀中。那刻他是幸福的,相信天堂也会容纳这位可敬的人。这样看来我们并不能指责牧师先前的懦弱。
加重牧师痛苦的还有那个老罗杰,他伪装成真诚心灵交流的朋友,接近牧师,怀着报仇的恶心,血腥的挖掘牧师内心的“耻辱”秘密,借此使牧师更加痛不欲生。但故事发生之前,老罗杰可是一位可爱的学者,平静的过自己的日子,多么安详呐。如今却物是人非,人心的善变与叵测也就展现。读后直感到背后冰凉的冷汗。
大概这是一点新的感悟,小说里人们失真的面具生活,表象平静如圣实际罪恶纠结的生活,自欺欺人。有点无奈,更多可怜,为什么不能坦坦荡荡地活着自己?活在自己的属灵里,得到父神的安慰和赐予,那牧师被人们奉为至尚难道不懂这些简单的道理?末了,我觉得他是最值得怜悯的人,他被害最深,被伤最深:被罗杰,被海丝特,被小珠儿,被他自己,被他所居的社会,被那社会所奉行的观念,思想。
这样还是之前所说,悲剧的源头便如是。封建,民主;专制,自由:永恒对立,不得妥协。于是我们后人从这些悲哀里看到希望,看到曙光,看到前进的路。于是我们站在先人的肩上,为追求美好和谐不懈奋斗!
托尔斯泰曾说:“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的确,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我们置身其中,似乎可以掌控大局,但又感觉如沙砾般渺小。因而,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理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在我看来,它是一群年轻人在时代的大格局下对人生的不同选择,或喜或悲,引人深思。
性格决定选择,书中的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自己的选择。性格不是一成不变的,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随着时代或多或少改变着。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产生一些新的思想,并不知不觉中完成改变。
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到放手,甚至死亡。相对于皮埃‘而言,他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和自身性格有关。读后感他冷静,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少皮埃尔的那种气度,所以常常后悔,安德烈死在战场,深感可惜,但除此之外,我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开安排他,毕竟他在临死时彻悟了。
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成熟多了,沉静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以至,杰尼索夫再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但,无论这些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
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格是永远不会变的,他们的选择是俄国青年的代表,在战争的洗礼下,他们又使俄国充满让世界战栗的力量。
所谓“感”
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读书而激发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要写好有体验、有见解、有感情、有新意的读后感,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读好原文
“读后感[1]”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了解,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其次,排好感点
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能写成读后感,你需要把你所知道的都表示出来,这样才能写好读后感。
第三、选准感点
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第四、叙述要简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第五,联想要注意形式
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编辑本段如何写读后感
格式
一、格式和写法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题目可以用《读后感》;还可以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题目,下一行是——《读有感》,第一行是主标题,第二行是副标题。
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五、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六、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七、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
八、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
九、要符合情理、写出真情实感。
写读后感的注意事项
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
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
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④禁止写成流水账!
编辑本段要写关于学习的读后感应该读什么有感
(1)引——围绕感点 引述材料。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2)概——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
(3)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基本观点。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4) 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泛泛而谈,往往使读后感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还要注意时时回扣或呼应“引”部,使“联”与“引””藕”断而“丝”连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5)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读”的内容不放松。
以上五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一、先要重视感
感要多 读要少,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二、要重视"读"
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三、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
会有许多感想和体会;对同样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是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受到不同的启迪。以大家熟知的“滥竽充数”成语故事为例,从讽刺南郭先生的角度去思考,可以领悟到没有真本领蒙混过日子的人早晚要"露馅",认识到掌握真才实学的重要性,若是考虑在齐宣王时南郭先生能混下去的原因,就可以想到领导者要有实事求是的领导作风,不能搞华而不实,否则会给混水摸鱼的人留下空子可钻;再要从管理体制的角度去思考,就可进一步认识到齐宣王的"大锅饭"缺少必要的考评机制,为南郭先生一类的人提供了饱食终日混日子的客观条件,从而联想到改革开放以来,打破"铁饭碗",废除大锅饭的必要性。
四、叙述作品不能用大量篇幅复述原文
一篇读后感,不能写出诸多的感想或体会,这就要加以选择。作为初学者,就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又觉得有话可说的一点来写。要注意把握分析问题的角度,注意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众多的头绪中选择最恰当的感受点,作为全文议论的中心。
初中作文课中,除了写"读后感"外,老师还会要求同学们在看完一部电影,电视片或参完某一展览后写"观后感",观后感的写法与读后感是一样的,只需在第一部分简述所观的内容,然后引出观点,展开论述就可以了。
五、写景、物的读后感应该怎样写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
(5)简要地说明原文有关内容,重写有感,不要重点介绍,偏离主题。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多,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哪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有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套在指甲上做游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我家在农村,房屋四周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居家串门了,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限快乐之中。
有一个女孩,她有着一个怪名字。因为家境贫寒,总是穿着走形的旧裙子,大家都嘲笑她,她一直默默忍受。这个女孩来自波兰,名叫旺达.佩特罗斯基,她就是《一百条裙子》这本书的小主人公。
旺达的身世以及她的怪名字让她受尽委屈,甚至她声称自己的衣柜里有一百条各式各样的美丽裙子时,也没能换来同学们的羡慕,反而招来了更多的捉弄。这一切,旺达都静静地承受着。直到有一天,旺达的父亲带着她离开了这座城市,转学了。旺达留给同学们一百条裙子——那是一幅画着一百条裙子的画,是旺达精心绘画的她的梦想,是她最珍贵的东西。同学们悔恨交加,平时他们对旺达的所作所为令他们羞愧不已,他们写信给旺达,希望她再回来,可是旺达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们应该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们生活的环境决定了人不可能完全独立,想完成一件事几乎都离不开别人的帮助,包括亲人、朋友、同学甚至陌生人。俗话说得好:“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就连身处孤岛的鲁滨逊也有星期五陪伴。所以我们必须对身边的每一个人友善,只要积极付出,才有相应回报;只有人人都学会友善待人,不计较他人的地位、财富、健康,并让这种精神延续下去,世界才会充满友善、变得更加可爱。旺达面对种.种委屈,一直坚持付出她的友善,虽然她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但她是当之无愧的感情的富翁。她的同学最后只能收获一份遗憾。
人与人之间免不了会产生矛盾,所以我们更需要一颗包容的心。当身边的人犯了错,或者是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时,我们应当耐心地指出他的不对之处,只要他能够知错就改,就应该给予原谅。其实,包容就是更深层次的友善,是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是什么事都不计较自己的得与失。我们的小主人公旺达尽管受了天大的委屈,但是她离开时仍将自己心爱的东西留给了同学们,这是怎样的一份包容啊!
假如,这个世界到处洋溢着那如花般美丽的友善与包容之心,那该多美呀!
有多少人能乐观面对生活,因为当人遇上了贫苦的生活﹑悲惨的身世时,总是会去抱怨为什么我会沦落到这种生活。可是绿山墙的安妮,就是拥有乐观面对生活品质的小女孩。
安妮的父母都是中学老师,当我在书里读到这段话时,认为安妮的家庭是知识分子家庭,可是读到后面一段,就觉得安妮的家庭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幸福。而且安妮还变成了孤儿。安妮悲惨的生活,是我想到了自己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放学回到家就能看自己的父母,还有那充满爱的拥抱,可是这些安妮都没有感受到过,让我觉得安妮的可怜。可是,安妮到了绿山墙之后,是我怜悯的想法没有了,反而使我感受到了她的乐观、快乐。
绿山墙没有让我们爱不释手的电脑、电视机、手机﹔没有让孩子口水直流三千尺的零食﹔没有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玩具﹔没有刺激、梦幻般的游乐场,可是安妮还是生活的很快乐,即使遇到了麻烦、困难,她还是乐观的面对现实。
安妮生下来的头发就是红的,所以安妮想把头发染成别的颜色,安妮就到小贩那买了一瓶黑色染发剂,结果是更可怕的颜色。反复搓洗,可还是没洗掉。最后只能把头发剪了,只剩下短短的一点。虽然安妮有大哭过,但是,安妮不断地想它的好处,没过多久,安妮用乐观的心态接受了它。而我,之前因为长虱子,所以必须把头发给剪了,但我没有像安妮一样,想它的好处,最后以乐观的心态面对它。
在绿山墙第一个喜欢上她的人———马修,不幸心脏病去世,压抑不住自己的心情,大哭了一晚,不过第二天就若无其事。在我外太公去世后,只要别人一说起自己的外太公,鼻子就酸酸的,有想哭的冲动。
安妮就像在冬天绽放的梅花一样,能在如此贫苦的生活下,还能快乐的生活着。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绿山墙的安妮》,你可能会想“绿山墙”是一堵墙,那面墙后面住着一个人,她,叫安妮,他也许很贫穷,也许被人抛弃,也许她一个人生活着。也许跟另一个家庭生活着。也许讲述的是漂亮的安妮一帆风顺、幸福的一生,也许是相貌丑陋的安妮跌跌撞撞,坎坷,还又酸甜苦辣的一生。她最后也许会有一个美满的结局,也许会有一个悲惨的结局……
这本书是蒙哥马利写的《绿山墙的安妮》蒙哥马利是否和安妮有同样的经历?安妮是个身世凄凉的小女孩,出身不久,父母双亡,好心的邻居把她养到六岁,她开始到一户人家看孩子,后来被送到了孤儿院,住在绿山墙这个农庄的马修和玛丽拉收养了她。安妮天性开朗,她的天真和爱幻想使她闹出了不少笑话,又因为善良和直率赢得了友谊和真挚的爱,她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因为要照顾生病的玛丽拉,她只好放弃学业,留在家乡当小学教师的故事。
安妮活泼可爱,调皮善良,是一个充满之后的小女孩。安妮虽然长得不是很好看,但她想象出来的东西却都非常美,她的心灵更是极其的美。真正的美不是看外表,外貌的美不代表人善良,但安妮是一个非常善良,单纯,天真浪漫的人。虽然她的想象力让她惹出的事也不少,但对于她这个从小缺爱的孩子来说想象会让她的生活更有趣,她可以想象出别人有而她却没有的东西,以此来安慰自己,他对生活的向往,对生活的热爱,让我对她十分敬佩。
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美好,有吃的有穿的还有父母的宠爱,从来不需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得到想要东西。而安妮那样的生活她还能过得如此有滋有味,我们不更应该向她学习,热爱生活,好好学习,孝敬父母。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要像安妮一样,遇到了挫折要自己爬起来,经历了风雨以后才会变得更强大……
这本书也告诉我们要多发挥想象力,这样会发现身边不同的风景,还会给生活增添一些情趣,再伤心难过的时候想象一些美好的事情,会让心情好点。
不知不觉,我就这样看完了这本书,合上书,闭上眼睛。哇!绿山墙真美啊!
宇宙经过无数次的爆炸走向灭亡;又经过无数次爆炸留下残骸而重生。
在《时间简史》中,霍金力图以普通人能理解的方式来讲解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爆炸与重生等科普知识,完全改变了人们有关物理学、宇宙和时间本身的观念,向人们展现了当代有关宇宙的最重要的科学思想。
这本书让我联想到很多的事情,世界万物的构成,人类及各种动植物的最初形态-成长-发展-衰亡的过程和轮回;就像草,世界的每个角落都能看到各种小草。它们在冬天会枯萎、发黄甚至死去。可是,每年的春天一到我们又能见到翠绿的草原,正是应验了一句古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试想这不也是一种死亡后的重生吗?
在地球上,我们每个人都只是渺小得如一粒沙子;在整个太阳系中,地球也只可是是千万星球中的一颗;而在宇宙中,太阳系是不是只是渺小的一个,我们人类的位置又是在哪里呢?
回归到地球上的万物,不管是人还是植物,都会有终结而被代替的一天。因为宇宙是不规律的,正因为宇宙的不规律才有此刻的太阳系、此刻的地球以及此刻的人类和此刻的完美生活。浩瀚宇宙,辽阔苍穹,我们何其不只是一粒微尘,一粒各有缺陷,需要互相交融沟通的尘土。而世界上亦没有十全十美,不管是对待自我的还是他们的错误,我们能做的是只是以一颗微尘谦卑的心,给予多一点包容少一点责备,因为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不规律的宇宙之中,我们需要互相理解!
宇宙是由微量原子经过迅速的膨胀直到爆炸,再在宇宙中万有引力的作用下,将爆炸后的相同元素的残骸吸引到一齐。成千上万次的爆炸和一次次的万有引力作用才造就了今日的宇宙、星系、地球和人类。
这样,我们不难想象灭亡之后的重生将会更精彩。就如同神话中的凤凰,每次死亡都是重生的开始,都会变得更加美丽。太阳系如此、地球如此、人类也是如此。但这都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也许等到地球、太阳系结束生命的时候,人类已经找到另外一个能够生存的星球。此刻的人类只是整个地球的一个占有者,或许那时人类就是别的星域的主人了。
霍金给我展现的这一切,或许有人会认为是危言耸听,可是时间会是一个公平的评判者。然而,短时间内,我们能赖以生存的星球就仅有地球,我们无法打破宇宙的法则,所以我们只能爱惜每寸时光,将每一天都当做我们在世的最终一天,用生命感悟世界,才能使我们的每一天都过得更加充实,无悔。
再联想到我们这一代的高中生,我们将会是人类下一代最为重要的支柱,我们将要负责支起人类的未来,或许人类的未来就在我们的的手中。那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浪费这宝贵的时间呢,我们有什么理由挥霍自我的青春呢,在一点的挫折前萎顿不前呢?看看霍金先生吧,身残志不残,不仅仅于疾病斗争了数十年,还以超乎常人的毅力与无匹的智慧为科学的发展做了无比巨大的贡献。上帝是公平的,关上了一张门却总会为你再打开一扇窗。尽管如此,可是生活是不公平的的,所以我们只能用坚强的心灵去克服前方的一切困难。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我内心深处的感悟。
你还记得那个小女孩么?你还记得那天真的笑脸么?你还在玩那个快乐的游戏么?转眼间,这个叫做波丽安娜的小姑娘已经成长为一个快乐的大女孩了,可是不管怎样,她还是一个快乐的使者。
她有"魔法"么?她是"一剂良药"么?不是的,她就是一个乐观的人,她依然在用"快乐游戏"帮助身边失去快乐的人。
卡露夫人因为失去了外甥杰米而郁郁寡欢,波丽安娜来到卡露夫人家里,把快乐也带给了这位心情忧郁的夫人,很快,卡露夫人感到快乐极了;波丽安娜在波士顿先后认识了杰瑞、杰米、吉米和萨带等人,并和他们交上了朋友,而与此同时,卡露夫人也不再沉浸在阴影中,她开始帮助其他人,自然也乐观了起来。故事的结局很圆满,吉米被最终确认是卡露夫人的外甥,而长大的波丽安娜也有了一个幸福的家。
在一个浪漫温馨的情境中故事结束了,合上书,我还在思考:是什么让波丽安娜得到了卡露夫人的喜爱?波丽安娜的快乐游戏真有魔法吗?我想不是的,这是因为波丽安娜的乐观向上的心感动了每一个人。是啊,人生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每个人都要学会面对。在日复一日的忙忙碌碌中,我们不妨想一想,"我有一个幸福的家我有一个爱我的妈妈我会画画我喜欢旅游明天妈妈要带我去书店挑选我最喜欢的书周末爸爸要带我去游乐园玩儿"……这些乐观积极的想法都可以让我们无端地快乐起来,都可以让我们抛除一切烦恼,快乐地面对每一天!举个例子吧,假如今天在学校发生了不愉快的事,你面临下面两种选择:A、"真烦人,这个同学真烦人,我讨厌上学!"B、"可能我也冲动了,我应该主动承认错误。"在这种情景下,你会选择哪一种呢?我想,当然应该选择B!就像今年春晚上唱的那首歌一样:"天空飘来五个字,啥都不是事……",让快乐感动自己温暖他人,这正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最大收获。
感谢波丽安娜,虽然她只是个天真的小女孩,她只不过总是面带笑容,但是她永远都是一个快乐的使者,她的自信,她的乐观给我了无限的启发;她的坚强,她的向上给我了我奋发图强的力量!
有一本书,让你边看边流口水,有一本书,让你心驰神往,有一本书,让你回味无穷,有一本书,让你……这本书,就是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的作品——《查理和巧克力工厂》。
趁着周末,我又读了一遍这部 趣味横生的故事书。书中主人公是查理?巴克特。查理是个穷孩子,只能在每年生日那天,品尝到一小块旺卡公司生产的巧克力糖,这小小的巧克力糖带给查理无限的快乐。查理对旺卡公司充满了好奇,有一天,旺卡公司的主人——威利?旺卡先生,发出了告示:他将邀请五位获得金奖券的幸运孩子参观工厂。于是,查理成为了五位幸运孩子中的一员。在二月的第一天,他和其他四位被父母宠坏了的孩子一起,跟着旺卡先生参观整个公司。其他四位孩子因不听从旺卡先生的指挥与劝告,自作主张,结果都被旺卡先生运用巧妙的方法,好好儿地惩罚了一通,一个被吸进大管,一个掉进了垃圾堆,一个变成了一只硕大的蓝莓,一个被电视传输,变成了“小蚂蚁”。最后,你想不到的是:威利?旺卡先生把整个公司都送给了查理。
这个故事,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它充满了天马行空的想象,什么“巧克力瀑布”啦,什么还没正常人膝盖那么高的“欧伦比人”啦,这些奇特的想象充满了诱惑,还有任性的孩子,他们受到的惩罚,令人深省,这让我想到我们的生活中不也存在着这样的同学吗?他们不听劝告,任性妄为,自以为是,想要什么就要什么,这其实是非常可怕的,作者通过令人捧腹的情节告诫同学们不要任性。
这本书富有感染力的另一个原因是书当中贯穿了人间永恒的主题——爱,查理家虽然贫困,可查理的亲人并未丝毫减少对查理的关爱。旺卡先生发明永远吃不掉的“石头弹子糖”是对广大穷孩子的关爱;惩罚那四位孩子,也是对他们的爱,希望他们能够痛改前非;阅读这个故事,所有读者都受到了教育,这是作者对我们的爱。
昨日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之后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期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日”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境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可是能够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我的生活,就像从来不明白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之后,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貌,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教师。可是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近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日,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明白看书为了什么。
此刻人类生活逐渐小康化、自动化,逐步走向智能化……这真是多么完美的生活啊!如今,家用电器数不胜数,经过电视,电脑,电话等就能让我们足不出户游览全球,通晓天下事。它优质了我们的生活质量,又提高了我们的办事效率,还真是其乐无穷啊!而这一切的一切,正是来源于科学的日益发展。科学家们的辛苦与努力,才换来了我们此刻的幸福生活。
我酷爱《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它是一本海量知识、包罗万象的科普读物。里面包含天文地理、自然界与动植物的探索,人体解密,科技交通等等十大版块。它知识广泛,应有尽有。宇宙的奥秘充满了神奇的色彩;地球上的生物奇妙无穷;人体结构的错综复杂;科学技术的蒸蒸日上……真的十分有意义。正如我小时候在电视里看到食人花这种植物,一开始我还以为这是虚构出来的一种东西,直到之后我才明白,世上的确存在着这一种食肉植物,它是靠一些小生物来补充养分的,它们分布在世界各地约有400多种。写到那里,不禁感慨:以前的我还真是孤陋寡闻哪。自然界真的很了不起,哺育了许许多多的动物与植物。
所以我们此刻应当好好珍惜此刻的生活,去热爱科学、拒绝迷信邪说。有义务去维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保护坏境,人人有责。这本书让我更全面,更直观的了解了自然界。展此刻我们身边的这个精彩无限、奥妙无穷的大千世界,它引领我们踏上求知之路,去捕捉、发现、探索每一片未知的世界……
美玉前阵子来南宁时,送了本书给我《遇见未知的自己》。我没看完,先借给面条看了。因为她有心理困扰,正好有朋友建议她看这本书。
她没看完,便建议说:元家族的成员都该看看这本书。
这是一本都市修行的心灵书籍。周末的读书会,我便以此为主题,分享此书心得。
其实这本书对我触动不大,因为我已经过了那种发现内在自我、唤醒心灵觉醒的阶段。当然里面有很多学识可以令我补充新知,完善我的个人系统。
因为没看完这本书,所以我分享的更多是近期我的阅书心得。
一是,有好书,我会尽量推荐给大家;
二是,你是否要接受,随缘。
所谓的“人讲人缘,书讲书缘。”就是这个意思。
这本书对面条小姐的触动大,因为她刚好处在这样一个心灵迷茫的人生阶段,所以恰当的书籍能给她指明灯的作用。所以,书讲机缘,处在不同的人阶段,有不同的人生需求,倾向的书籍就不同。
就我自己及大部分的女性阶段而言:
15-25岁的阶段,一般就是《女友》、《花溪》《瑞丽》《时尚》之类的书籍。25-35岁的阶段,会更喜欢看张爱玲、张小娴、仓央嘉措、纳兰性德等小资书籍,也能静下心来看身心灵修行、养生方面的书籍。35-45岁的阶段,喜欢重读古典名著、喜欢佛禅类书籍,也喜欢疏通知远的历史类书籍。45岁之后,喜欢研究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易经》《茶经》之类的。
同样的,人讲人缘。往往你认为很好的一本书,很迫切地推荐给别人,别人不一定会采纳,这个时候,授者也要考虑和尊重受者的意见,千万不要勉强人家。
我以前专门和元真研究过这个话题。
好比说,我认为很好的一本书、一部电影、一个体验、一个课程……推荐给别人,尤其是身边的人,很希望他们跟我有同样的体验。可是对方不领情,我会觉得失落,觉得可惜和遗憾。
后来和元真探讨,便释然。
对方不领情,那也是正常的。一方面,对方可能没有这个缘分,另一方面,对方的缘分没到。你何必拿自己的缘分强加到他人的身上呢?
明白了这一点之后,但凡我向别人推荐好东东时,便不会那么地急切。如同我办这一次读书会,不是要大家都要看这本书,而是,因为我们是长期的朋友,我是希望通过不定期的活动,让我们彼此之间,逐步建立更多沟通上的共识。
而,从受者的角度来说,如果有人向你推荐什么东西,必定是那个东西是好的、对他受益的,所以我们要体晾这份用心和善心。
不管是授者,还是受者,希望你们随缘就好。
你是人间四月天的烟云,黄昏吹着晚风的柔,轻如风,悄无声息,轻如雪,悠闲飘落。来时一袭长衫,去时衣袂飘飘。挥手之间,西天的云彩成为你永恒的背景。当时伊人在,曾伴彩云归。 因为喜欢一个人,所以喜欢了一座城市,所以喜欢了哪里的一草一木。轻柔的晚风,吹拂河畔渡满霞光的柳枝,摇曳出一份妩媚,晃动出一丝娇媚,荡漾成粉红色的回忆。回忆会褪色吗?波光里的艳影告诉我,依旧如昨。所有的前尘往事一同随波荡漾起来。 还是那条河,还是那湾水,清凉氤氲在心头。做康河里的一条水草吧,悠闲自在地摇摆,用自己喜欢的姿势,没有嘈杂与喧嚣,没有羁绊和束缚。没有争夺与血腥。如果这里是桃源,我就是那一株桃树,简简单单,别无所求。 一条水草也会有梦,绝不因它是一条水草而卑微。自由的空气,静美的恬淡,爱的馨香。倘若这是卑微的,也是伟大的卑微。因为梦里的清泉折射的是七彩的阳光,纵使世事变迁,物是人非,纵使梦想别现实割得支离破碎。每一个碎片都会保留它最本真,最完整的原貌,即使尘封在心底,也会随心动而鲜活。 探寻,追寻,寻到过那隔绝人世的优美与宁静,在星光与波光中涵养着自由的灵性,忘情于康桥的优美,沉迷于自然地纯洁,人生在奇异的月光下斑斓而多彩,奏响美的旋律,放飞爱与自由的翅膀,在星辉斑斓里放歌,那是理想的宣言。 哀莫大于心死,其实其莫大于心不死,其实哀莫大于心不死而不得不死。那首欢愉轻松的歌如今唱来必定变得沉重而无奈,理想的琴被现实折断了弦,语气痛苦的回忆不如选择忘记,语气厉声质问,不如选择沉默,与其选择苦苦哀求不如选择淡然放手。抓不住的何止是时间,春去春来之后,沧桑的何止是双眸。就让笙箫去演绎我沉默的离歌吧。 该是离去的时候了,再见!四季常青最翠绿的草坪、天空的行云、大地的温软、漂浮在水面上的桂花香、带着草味的和风以及看天、听鸟、读书所有的梦意与春光,再见!人生的春天,还有那个人。 不想让你看到我转身之后,离去之时的忧伤落寞的背影,不想让你看到这忧伤落寞的背影彳亍在夕阳中,消失在地平线。没有华丽的转身,只有悄悄地挥手。告别时,留下完美的记忆。因为美,所以痛会多一些吧,所以,回忆会更多一些味道,是落寞还是苍凉,是的,薄暮时分,对着西天的云彩落寞地想念一段旧时光,或者一个人。 终无言,是看透了繁华落尽,是明白了铅华洗净,还是一江春水的绵绵情思,一川烟雨的万般愁绪。 风轻云淡,优雅的身影遮不住内心的忧伤。 终无言,其实是爱到深处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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