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浮华若尘日期:2024-12-03人气:12
《包法利夫人》读书心得体会(通用33篇)
前段时间读法国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主人公艾玛不断地追求爱情,屡次出轨而导致家破人亡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女人是如何一步步堕落,一步步走向死亡。是虚荣?是叛逆?是放荡?回忆小说情节,艾玛是一个爱幻想爱做梦的女人,当包法利先生向艾玛的父亲提起婚事的时候,听到的回答是“我不能马上回答你,你今晚在楼下等半个时辰,如果看见窗户的灯是亮的,就表示艾玛同意了”,没有深入了解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只因为艾玛还未成熟,她期待美好的爱恋。但事与愿违,包法利先生是一个平庸的人,固执木讷,没有浪漫,没有激情。“在她的灵魂深处,她一直等待着发生什么事。就像沉了船的水手,遥望着天边的.朦胧雾色,希望看到一张白帆,她睁大了绝望的眼睛,在她生活的寂寞中到处搜寻”。
他们在乡村生活了一段时间,可艾玛的精神生活却非常空虚,平淡的婚姻生活并不像她想象的美好。新婚之后的寂寞,迷茫,无聊,使她对感情生活的向往,对自己婚姻的某种悔恨和生不逢时的想法时刻迸发,如小说写的“爱情仿佛是一只玫瑰色的大鸟,只在充满诗意的万里长空的灿烂光辉中飞翔;可是现在,她也不能想象,这样平静的生活,就是她从前朝思暮想的幸福。”
于是,当莱昂赶着马车来到小镇时,艾玛动心了,莱昂不俗的谈吐,绅士的风度,勤奋踏实的工作态度,深深地打动了艾玛,他们努力寻找共同语言,从文学,从音乐,一步步相互试探,就像是精神式的柏拉图的恋爱,他们都保持着道德的原则,不敢越界。本以为艾玛就这么和莱昂发展下去,可镇里的议论纷纷,莱昂家里的催促,莱昂走了。只剩下艾玛的郁郁寡欢与等待。
如果将艾玛对爱情的追求看做一只风筝,那么莱昂就是牵着风筝飞翔的人,当莱昂离开,风筝断线,摔在地上,艾玛的心不是一蹶不振,而是更加努力寻找飞翔的快乐,她渴望飞的更高,飞的更远!欲望就是这样慢慢积累的,就像给饥饿的人一口面包,结果只能是想要的越来越多。
命运好像给了艾玛一次机遇,罗多尔夫的到来,给了艾玛希望。罗多尔夫是典型的花花公子,流连于众多女人中间,他看中了艾玛的年轻美貌,艾玛看中了他的英俊潇洒,甜言蜜语。小说有个很讽刺的情节,他们挑选的约会地点不是罗多尔夫的木屋,也不是艾玛喜欢散步的树林和花园,而是一次农业展览会的会议厅里。其间,罗多尔夫对爱玛的甜言蜜语式的语言攻势一直被大会主席的讲话所打断。虚伪的爱情誓言和表白就和令人发笑的“公牛”“种子”“奖章”“粪池”一类的话语完全并列在一起。从此以后,艾玛偷偷与情人约会,甚至为了准备约会的服装,饰品,礼物等,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负债累累,最后在悔恨中自杀。
我第一次看这部小说时,很讨厌艾玛,觉得她属于红杏出墙的类型,不符合伦理道德规范,但是,随着我对西方文化的慢慢了解,对人性的逐渐探究,现在,可以很释怀的谈起艾玛的故事,甚至可以站在艾玛的角度,重新审视《包法利夫人》。
《包法利夫人》是一出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并存的悲剧。小说中的女主人公爱玛·包法利是一名小资产阶级的妇女。结婚后痛恨丈夫查理·包法利医生的庸碌无能,渴望温柔,英俊而有才情的伴侣,追求浪漫和优雅的贵族生活,为了实现这个目的而不惜几次三番地与人通奸,甘愿堕落为他人情妇,痴心爱情,而无暇后顾。最终变得精神分裂,负债累累,服毒自杀的下场。而男主人公查理是个迟钝迂腐,懦弱无能,却十分老实,勤快的人。出生在一个破败潦倒的家庭,很迟才上学,被同学们讥笑蠢笨,然而十分勤奋,每课必上,笔记必作既不拔尖,也不垫底。最后考入了医学院,成为了一名医生。
在第一部中,查理的父母为查理找到了一名年老且丑陋,但继承丈夫大笔遗产的遗孀做老婆。夫人对查理管教很严,偷拆信件,对病人诊费斤斤计较,买昂贵衣服,让查理顺着他,说爱她。不久查理就遇到了请他治腿的富农卢欧老爹的女儿爱玛,一个可爱又迷人的姑娘。查理以治疗为借口,和爱玛相见。夫人得知后,醋劲大发。然而过后不久婆婆发现大笔遗产是假的,和媳妇大吵大闹,最后第一任包法利夫人精神失常,吐血而亡。卢欧老爹闻讯,安慰查理,并让他娶爱玛为妻。于是不久,爱玛成为了第二任包法利夫人。少女时期的爱玛对爱情十分渴望,婚后的查理夫妇也倍感甜蜜。但是爱玛总觉得查理不解风情。直到一位被查理治好的子爵邀请他们去舞会,爱玛被子爵的风度深深吸引了,经过一夜纸醉金迷的贵族生活,爱玛就再也忘不掉那种感觉了。
第二部里,爱玛因为过度的幻想而深陷痛苦之中。查理以为爱玛水土不服而得病,就举家搬迁到永镇寺。在这里他们认识了药剂师郝麦先生和文书赖昂先生。爱玛为赖昂的博学素养和绅士风度所折服,爱上了她。但赖昂要去巴黎念法律,很快就和爱玛分别了。爱玛又陷入无聊的生活和幻想之中。有一天,一个名为罗道耳弗·布朗的于歇特的地主来找查理替其仆人放血,在此认识了包法利夫人,并想要得到和玩弄她。罗道耳弗是一个情场老手,性格豪放粗野,内心粗俗,却有着敏捷而清晰的头脑。他毫不费力就让爱玛当了他的情妇并痴迷于他。一方面,爱玛为这种通奸的乐趣感到兴奋。另一方面,她又嫉妒痛恨查理的懦弱无知。她想要和罗道耳弗远走高飞。但那并不是如他所想,他很快一书抛弃了爱玛,爱玛进入精神分裂状态,之后又极度忏悔,希望赎清自己的罪孽。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赖昂学成归来,在鲁昂的事务所实习。查理夫妇去看戏时碰到了他,爱玛又陷入新的感情漩涡……
第三部开始,爱玛借口去鲁昂学钢琴,实则每个周四都和赖昂幽会,共度良宵。爱玛又开始享受到苟合的乐趣,并且愈演愈烈。她四处借钱,为通奸的场所创造舒适条件,最终引火烧身,商人勒乐通过法院传票,逼她还债。最终包法利夫人无计可寻,偷了药剂师实验室里的一瓶砒霜,服毒自杀。而查理因为伤心过度,日渐颓废。女儿白尔特寄人篱下,后进了纱厂,而药剂师大走红运,生意兴隆。
查理一直深爱着爱玛,当他发现爱玛一抽屉的情书时,他并不嫉妒和痛恨赖昂和罗道耳弗,而认为错的是命。在这方面,他显得比任何人都高贵,但他错就错在无知,过度的宽容。要是他心思细腻一点,懂得爱玛的想法,就不会酿成这部悲剧了。
书中有大量的情态描写和心理描写,充分说明爱玛是个爱幻想,贪慕虚荣,追求浪漫的女人。正因为她这种心理和查理带给她的婚后枯燥乏味的生活,她才几次三番地越轨,不惜一切代价和其他男人苟合,追求她所谓的爱情,才落得这般悲惨的下场。虽然作者福楼拜描写的只是一般的桃色事件,但是他触及到了更深和广阔的方面,可以说爱玛的悲剧不只是她一个人的悲剧,更是一个时代的悲剧。
死亡是每个人的归宿,因为疾病或衰老或不可抗拒的外力致死,那是不值得讨论的。而爱玛的死并不属于上述范围,也就是说凭借她的意志完全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轨迹,为何她不能摆脱宿命的注定?作为现代的我们,又能从爱玛的遭际中感悟到什么?
家庭决定出身,性格决定命运。爱玛是一个怎样的女人呢?
爱玛,一个农民的女儿,在修道院受过贵族化的教育,读过许多浪漫主义小说,她瞧不起当乡镇医生的丈夫,梦想传奇式的爱情。可是她的第一个情人是个道德败坏的乡绅,第二个情人是个自私怯懦的文书。她的偷情没给她带来幸福,倒给投机商人带来了可乘之机,使她成为高利贷者盘剥的对象。最后她债积如山,无法偿还,丈夫的薄产早已被她挥霍殆尽,情人又不肯伸出救援之手,她在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好服毒自杀。
一个人的出身,不应该受到指摘。父母将她送去修道院接受大家闺秀的教育,以致于使她整天沉浸在贵族社会的“风雅”生活的幻梦中不能自拔。此刻,跳入我脑海的是许多父母将自己的孩子送去参加各种艺术课,盼着子女成名成家。学习一门自己喜欢的艺术,着力点如果放在陶冶情操方面将终生受益,但若执着于非成名成家不可,就与爱玛有些相似了。这就引出了问题的本质,在做重要选择之前要先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认识自己,才能做正确的事。很显然,爱玛并不了解自己抑或是不够理性,否则她不会深陷于情人的愚弄、欺骗的怪圈中执迷不悟。
爱玛有着怎样的性格呢?有浪漫情怀,喜欢文学,但也被其毒害,天天幻想着白马骑士的到来。可这一切与她的生活相隔十万八千里。她生活圈子的人们,每天来来去去,为生活奔忙。父母不忍心让她在田庄上操劳,她整天无所事事,日子过得和钟摆一样单调:没有什么可兴奋,没有什么可感受,于是她期待爱情的降临。爱玛天天沉浸在幻梦中,但她的父亲—卢欧老爹并不糊涂,偶然的机会包法利给卢欧老爹治疗腿疾,老人家极力促成了这桩还算令他满意的婚姻。如果卢欧老爹能够及时将自己的人生经验传授给她,也许她不会误入歧途。不幸的是,卢欧老爹只能帮女儿选择适合的婚姻,却无法将选择的缘由让女儿明白。婚姻成为了爱玛不幸人生的始发站,婚后的爱玛发现,包法利根本不是自己心目中的爱人。他既无才干,又无雄心,举止无风度可言,谈吐和人行道一样平板。按照现在的眼光,包法利大概属于经济适用男,长相普通,收入一般,既没有花前月下的心思,也缺乏营造浪漫的财力。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琢磨如何讨好女人,但对老婆忠贞不二是肯定的。如果爱玛能明白,过日子才是正道,也就不会发生后面的惨剧。遗憾的是,爱玛想要绮丽的爱情,包法利能给予的却是平淡婚姻。
从爱情来看,包法利和爱玛的确不合适。且看他们刚刚结婚后的情形:包法利刚刚出门,可又觉得自己爱她爱的不够,于是又折回房间再看看亲爱的爱玛……,爱玛是什么想法呢?面对丈夫的热情,她想,结婚以前她以为自己有爱情,可是应当从这种爱情得到的幸福不见来,她想一定是自己弄错了。包法利的爱如燃烧的干柴那样浓烈,爱玛却丝毫感觉不到应有的幸福,只有被骚扰的腻烦。
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爱玛首先应该问问自己,结婚前考虑爱不爱的问题了吗?没有。她只想到这是逃离原有生活的捷径。人是奇怪的动物,缺乏物质,毫无幸福可言,拥有物质也不保证一定幸福,是否幸福与物质的满足有一定关系,但不会超越心灵共振的喜悦。爱玛与包法利之间的问题,即属于精神层面的不匹配。
面对这样的局面,解决方法有好多种。可以尝试着彼此多一点了解,尽管这种尝试对爱玛是不得已的痛苦,对包法利则是过分的折磨;退而求其次,他们还可以选择离婚,但爱玛并不具备自立能力,这显然不是她敢于尝试的解脱之路。两条路她都没有选择,而是选择了婚外恋。
在婚姻中玩火的女人不止她一个,还有俄国的优雅女人—安娜.卡列尼娜。她们之间有共同之处,都玩婚外恋,最后都选择了自杀。不同的是,爱玛是一个乡村医生的妻子,有一个爱她的本分的丈夫,她婚外热恋着他人,却先后两次遇人不淑被抛弃;安娜则是来自上流社会的官太太,她的丈夫是一个虚伪的政客,她恋上的是一个很爱她的军官。对安娜的死,让人看到了一个真性情的女人大胆追求真爱未成的遗憾。而对于爱玛的死,留下更多的则是人们对自己、爱情和人生的思考,尽可能多了解真实的自己,避免误入伤人害己的感情漩涡中。
在北京一个叫做小羊圈的巷子里,有一棵老槐树。
老槐树不知道在这里多久了,孩子们都喜欢在槐荫下玩耍,因为这里有槐豆槐花与槐虫可以当做孩子们的玩具,还有一片树荫可以让大家在暑气肆虐的时候纳凉。槐树旁是一户在这里住了几十年的姓祁的人家,一家四代都住在一起,也就是四世同堂;门牌一号是一家姓钱的人家,钱先生不喜欢出门,就喜欢在自家后院里侍弄花草;祁家对过是李四爷的家,李四爷为人很好,待人热心,永远自动地为大家服务,对谁都愿意帮忙;三号是小羊圈里最体面的房,三号的主人,冠晓荷有两位太太,祂们总是走在最前端……
然后,渐渐起风了,卢沟桥事变爆发。
不久,北平陷落这股风就像是深冬寒风一样,在炎热的天里把整个北平吹得像是秋后的落叶摇摇欲坠。人们的心都凉了,李四爷站在槐荫下和以前一样向大家报告该怎样准备,然后坐在那里呆呆地看着绿色的槐虫。
老槐树随风摇曳,不说话。
我想老槐树可能一开始也像祁老太爷一样,觉得事情肯定不会很糟糕,但是心中还是有些惴惴不安,当祁家老三——瑞全离开去保家卫国的时候,我可以看见老槐树轻轻摇摇自己的枝叶祝祂好运;但是事情很快就不受控制了,三号的冠晓荷在大赤包的怂恿下跑去向日军告密,因此钱老先生被那群兽兵带走关进了监狱,我可以看见老槐树十分气愤,恨不得自己能够离三号的房子更远一些,但是老槐树不能动,祂只能叹了口气,然后继续随风摇曳……
事实证明,三个月一切结束这简直就是个幻想。一天又一天,老槐树虽然可以不用担心柴米油盐,可以不用在意弄堂外隆隆枪炮,但是祂仍然只能看着住在小羊圈里的人们在受苦。即使老槐树有槐豆槐花与槐虫,祂不能拽回越走越远越走越歪的瑞丰;即使老槐树有槐豆槐花与槐虫,祂不能站出去去为了自己的国家而与侵华军进行斗争;即使老槐树有槐树槐花与槐虫,祂不能阻止那群兽兵将脚狠狠踢向李四爷……
三个月慢慢慢慢地拉长变成了八年,八年对老槐树来说不算什么,可这八年却让老槐树刻骨铭心。当年在槐荫下一期侃大山的人们一个又一个被时间的洪流裹挟走,逐渐冲淡了痕迹,但是老槐树会记得祂们,记得小崔,记得孙七,记得李四爷,记祩傩太太,记得小文夫妇……
但是在最后的最后,老槐树定会有些欣慰,因为这噩梦般的八年终于结束了。
小羊圈里,槐树叶儿拂拂地在摇曳,起风了。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张天翼的《大林和小林》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感觉颇深,因为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要做一个勤劳的人,不要不劳而获。
故事内容时候这样的,有一户人家,有两个孩子,是大林和小林,后来,他们出去了,就走分开了。他们经历许多事情。后来,大林成了富翁,小林还是穷孩子,可小林有许多的朋友,可大林一个朋友都没有。小林靠自己的双手劳动得到钱,大林是不用劳动就得到了钱。最后,大林流落到了孤岛上,岛上都是钱,没有水、没用食物,就被饿死了。小林还活着。大概就是大林不劳而获,就死了,小林是个勤劳的人。大林的不劳而获让我可耻,如果大林还活着,他一定要像小林一样勤劳。生活中像大林这样不劳而获的人还有许多。我的有一个同学就是个不劳而获的人。
就让我向你介绍一下吧。我们班有一个非常懒惰的人。中午老师布置了课堂作业本,等老师要讲的时候,它把课堂作业本拿出来的时候,只写了几个字,可能是想等老师讲的时候把答案炒上去。他这样的行为是不好的,没有用头脑思考,得到答案了也是没有用的,这就是和大林一样不劳而获的人,在生活中也有是像小林一样勤劳的人。我的一个同学就是像小林一样勤劳。这个人还喜欢看书,学习。有一天,我们一直在门口玩,我们一直在玩球,我们没看见这个人在认真读书。还有一次别人在打扰她,她也当没听见,还在认真学习即使她的好朋友叫她出去玩,她也不去,所以她期末考试考了四个95分以上获得了学校的五星级少年。还深受老师的喜爱。
大家们,他们一位是不劳而获的人,另一位是勤劳学习的人,我们要像勤劳学习的人学习,不要像这个不劳而获的人一样,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你们要记牢哦。
初读《美的历程》还是我刚刚上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政治老师推荐给我们的一本书,当时的体会是这本书写的很有意思,并不像我以前读过的枯燥的美学书。而且让我汲取了一些中国艺术的历史知识,当我再去博物馆时也不会对那些历史积淀物一无所知了,也会被他们的伟大而感染。
这本书里面将中国美的艺术历史和中国的社会结合联系起来,并且举了很多典型的例子来说明自己的观点。作者的语言优美流畅,蕴含着生动激烈的情感。读着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几年前,在家读余秋雨《山居笔记》的情景。作者不仅被那些个时代产生的艺术品所惊叹,还有再那个时代生活着的人们。被历史积淀下来的美。它也一直激励感染着我们,在当今社会生活着的我们。也许从某一件艺术品中,你就可以瞥见整个文明古国的历程和心灵。
中国有着几千年的历史,却鲜有专门的艺术博物馆。也许是中国的艺术品和政治社会紧紧联系在了一起。十月份的时候,有幸去了一趟中国国家博物馆。当我看到美术书历史书上的真迹的时候,心灵产生的震撼是很奇妙的一件事。那些数不清的古董、艺术品,展示的也是时代精神的火花,在凝练,积淀。它们传留感染着人们的思想、情感、观念、意绪,让人们一唱三叹,惊叹不已。
《美的历程》按照时间的顺序,介绍了最能代表那个时代美的艺术品和创造它们的作者们。但是一本书读完之后,最能给我震撼,让我记忆深刻的还是原始社会先人们创造的那些古朴、美丽的纹饰。
原始社会是一个缓慢而漫长的发展过程。它经历了或交叉着不同阶段,其中又相对和平和激烈战争的不同时代。新石器时代的母系氏族社会大概相对说来比较和平安定,其巫术礼仪、原始图腾及其图像化的符号形象也如此。从一些彩陶纹样就可以看出。那些鱼纹、蛙纹、水波纹饰都和生活生殖息息相关。这些陶器上的纹样都是由动物形象的写实而逐渐变为抽象化、符号化的。也正是美作为"有意味的形式"的.原始形成的过程。书上说的一句让我印象深刻,美之所以不是一般的形式,而是所谓"有意味的形式",正在于它是积淀了社会内容的自然形式。这些旋转、重复的美丽的彩陶纹饰也给青铜时代狞厉的美奠定了基础。当时在国家博物馆看到的那些青铜饕餮,所有人看到都被它们的繁文复杂以及当时技艺的精湛所折服,器型之大,装饰之华丽。不能不让我赞叹古人的智慧。
之后又读了历代的关于美的代表作品,有些我还是读不懂的。还要我以后慢慢体会。而且我也发现中国的艺术文化成就和政治社会是不平衡的。在民生凋敝、社会苦难之际,反而可以出现文艺的高峰时期。比如魏晋南北朝时期涌现的一大批艺术家们。如此久远、早已陈迹的古典文艺,为什么仍然能感染着、激动着今天和后世呢。但是,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新作。尽管是莎士比亚也不能代替今天的作品。正是这样,艺术才能变成多彩的巨川。
美作为感性与理性,形式与内容,真与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是人类历史的伟大成果,然而,美的历程却是指向未来的。
初读,很难相信,世界上居然会有如此恶毒的母亲。母爱应该是温暖,温馨的,但是在《金琐记》中的曹七巧不但没有给子女所应有的关怀、温暖,而给予他们的反而是无尽的痛苦,折磨。她连女性最美好的母性都不存在,值得人去关心同情么?只让我感觉她所受的全是她自己自找的。
可是对于一个一直信奉:“人之初,性本善”的人来说,我不得不从正面去想,像曹七巧这样的人难道没有好的一面?难道她生来就如此“恶”么?
再读,带着问题去读,发现自己对曹七巧的控诉太偏激了点。对于前面的义愤填膺,再读后,更多的是觉得她很可怜,需要同情的。
在文章的一开头,是通过两个丫头的对话,让我们初步的了解的曹七巧。同时两个丫头的对话,让我们看到,曹七巧很可怜。如文章中写到“凤萧道:‘你是她陪嫁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丫头即如此轻蔑地看待她,再加上她的身份与姜家并不算门当户对,且当初是以“姨太太”娶进门……而且她的丈夫是个躯体残疾,“没有生命意义的”姜家二少爷,对于一个正常的女人,能忍受,坚持下去么?还有她娘家哥哥的索取……“不承情也罢!我也惯了。
我进你们姜家的门……谁见我的情来?谁有半点好处到我头上?”这样的环境怎能不叫她不暴躁,不尖酸刻薄?甚至最后到达性格的“扭曲”呢?
对于她对子女的态度我还是觉得不可原谅的,因为即使自己有多对世界,对社会,对世人的愤怒,也不能将子女当成自己发泄苦闷,愤怒的工具阿。记得有人这样说道:“曹七巧的命运本是不幸的,但她并不从自身的不幸中滋生出可贵的同情心,而是以制造别人(确切的说是她亲身儿女,而且也只能是她的亲骨肉,因为那是她所唯一能接触到的人)的更大的不幸来获得快感。曹七巧人性恶的最深刻之处就展现在她与儿女媳妇的冲突中。”我很赞同上述所说的。尚且不论“虎毒不食子”,对于人类来说,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高尔基)。母亲是第一个影响她子女职业兴趣发展的人。
再来看看我们这为所谓的“母亲”曹七巧,她又怎样对待他的子女啊?如她的女儿,如小说中说道“有时她也觉得牺牲得有点不值得,暗自懊悔着,然而也来不及挽回了。她渐渐地放弃了一切上进的思想,安分守己起来。她学会了挑是非,使小坏,干涉家里的行政。她不时的跟怒亲怄气,可是她的言行举止越来越像她的怒亲了”。再如儿子,她以给长白娶媳妇的方式管住他,但又不让儿子与一个女人有正常的生活和快乐。
她处处亲近长白,要长白给她烧烟泡,陪她通宵聊天。最后使得媳妇被残酷的精神折磨致死,姨太太做了"替身"。不到半年,也吞鸦*烟自杀了。这还称的上是“母亲”么?
总之,曹七巧有值得我们同情的地方,但她对于子女的种种,我想是无可原谅的,不值得同情的。希望现在和以后不会有像曹七巧一样的母亲存在。
《西游记》这本书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前往西天取经的艰辛旅途。打小我就知道这本书的各个章节,暑假在老师的要求下,我又重新拿起了这本书。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一心向佛、顽固执着,说白了就是个啰嗦但又善良的神棍;孙悟空勇敢无畏,技艺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虽然贪图美色,好吃懒做,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忠心耿耿,一心想取到真经。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师父成功地取得了真经。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章节是第二回——《三星洞访仙学道》,虽然只是开头的一段章节,但孙悟空与菩提祖师之间的暗语却令我印象深刻,也佩服孙悟空的聪明机智,竟能知晓菩提祖师给他的暗号,并且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等通天本领。
《西游记》不愧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每次看都有新的感悟,每一个章节都有许多不同的冒险,书中的情节扣人心弦,让人不由自主的一页一页往下看,甚至令人废寝忘食。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所以我要学习他们的精神,将革命继续到底。
尽管看了无数遍我有些地方还是没看懂,不过无妨,如果这本书这么容易就被我掌握了,它也就不是名著了。
今天我读了创新想象作文这本书里的一篇文章,叫灰尘、细菌和病毒惩罚人类。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人们乱砍伐树木,受到灰尘、细菌和病毒的惩罚。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不能破坏大自然,否则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
经验丰富的人读书用两只眼睛,一只眼睛看到纸面上的话,另一眼睛看到纸的背面
——歌德
书藉是人类知识的结晶,是社会进步的阶梯,是精神的生活盛宴,是强盛民族、进步社会、健康人生须臾不 可或缺的巨大支撑。 读书之所以重要,是因为阅读中蕴含着重要的内涵。阅读可以不爱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思接千载、出入六合,与大家巨擘攀谈、泰斗耆宿交流、巨人英雄对话、向导领袖请教。他们高屋建瓴的奇妙哲思,波澜壮阔的人生轨迹,气势恢宏的豪迈事业,感染你、引导你站在高山之巅,开阔你包容万物的胸襟,培养你崇高人格的大度、大气。
书藉是人类的知识宝藏。它存储着政治理论、历史、哲学、文学、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儒学、道学等包罗万象的人类智慧。时代的飞速发展,使我们每个人面临着本领恐慌的危机,只有涉猎书藉宝藏,才能在各种难题和挑战面前获得解难题和取胜的锦囊妙计,从而使我们产生办每件事、思考每一个问题,都有大师在前面引路的感觉,创新思维脱颖而出。
读书与思考结合。每每读到好书我总是爱不释手,并能激发思维的火花。我不会看打不动我心的书。我没有做读书笔记的习惯。我觉得,如果没有思考,记了笔记相当于搬一块石头到家里,石头再多也终究是石头;而如果与思考结合,相当于口渴时喝了水,尽管没有物质的积累,可它已成为生命的组成部分。现在想想这也许不是好习惯,如果思考后又有记录应该会更好。
说起《猫城记》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有99个没有听过这本小说的,要提起老舍先生,我想恐怕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只有一个没有听过他老人家的名字吧!而在国外,老舍的《猫城记》是和《骆驼祥子》并驾齐驱的。并且,老舍先生也是因为《猫城记》几乎拿了诺贝尔文学奖。
《猫城记》是以一个科幻小说的形式出现,讲我一个中国人坐航天飞机到了火星。于是,我认识了这个星球上最糟糕的一个国家的人——猫城人。这个国家的人贪婪、懒惰、古老、腐败、混乱、愚蠢……反正全世界上最恶毒的词语用在这个国家上都不为过。他们不劳动,不讲卫生,怕水不洗澡,最惧怕的就是外国人,他们不吃饭只吃一种叫做“迷叶”毒品。
这个国家上的人以各种手段想方设法的得到“迷叶”和“国魂”(猫城的钱),为此不惜随意杀人。这个国家的人曾经产生过各种政党——哄,但是都以皇帝给“哄”们“迷叶”而不了了之。这个国家的人喜欢看热闹,而且不遵守规矩,有点钱的人就是娶老婆和妾,连年轻人也是非常的麻木,学者更是一塌糊涂,古董全部变卖给外国人来换取外国人的东西和“迷叶”。只要与外国人打起仗来就作鸟兽散。
听到我上面的描述,您想想像不像那个时候的中国?而且,从某种意义上上来说这本小说揭露了中国人许多最根本的劣根性。《猫城记》寓言化地描写了人际关系的复杂,嘲讽了人的劣根性,具有超越国界的世界性。
由于种.种原因,《猫城记》后来没有出过单行本,收在《老舍文集》中。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是百年身。”在人生的道路上,一旦走错路,铸成大错,误入歧途,就后悔莫及,只能自食其果。在很多情况下,一个人的失足,并非天生是坏蛋,天性要作恶,而是他意志不够坚强,在面前经不起考验,终于失足堕落了沦为有罪的人。
悲剧《麦克白》约写于1606年,是莎士比亚戏剧中心理描写的佳作。该剧中主要寓意了个人野心和利己主义的潜在祸患;野心和利欲的存在,足以将一个本为良好的人腐蚀为堕落的魔鬼。当然,在野心的膨胀和驱使中,也有外围因素的影响与蛊惑。不过,最终的恶之暴戾会受到惩罚的。
它讲述的是中世纪英国一名将军麦克白,在一次征战回国途中,碰到女巫。女巫预言他将成为国王,同时也预言了另一个将军班戈的子孙将世代为王,而这三女巫只是因为受到一个村妇的气而把这些秘密对他们说了罢了,是带有一种泄气、泄愁的因素。可是,当麦克白的考特爵士被预言成真后,麦克白他那还只是蒙昧的野心一下子被唤醒了开始膨胀,一个潜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暧昧不明的秘密被突然挑明了,他被眼前浮起的可怕的幻象吓得毛骨悚然、心惊肉跳,从此失去了心理的平衡。其实他的人性还是在的,当他要向国王行刺时,内心也在进行着一场可怕的争斗,他即希望永远保住荣誉,又非常渴望着封建王国的权势。后来,在其夫人的鼓动和教唆下,他杀死国王,取得王权。国王的儿子跑到海外。为了稳固王位传续子孙,麦克白找来刺客杀死了大将班戈,本想了断女巫的另一个预言,但班戈的孩子也逃到了国外。麦克白自登上王位后,暴虐无道,滥杀无辜,引发反抗和战争,最终可悲而死。
如果在麦克白的野心被唤醒、内心失去平衡之时,麦克白夫人能够抓住这关键时刻,能够响应他良心上痛苦的呼声,帮助他恢复内心的平衡,唤回失去的理智,他就可以守住人生的正道,安全地度过人生中的这一场危机;那么他们就得救了,他们仍将是受举国上下尊敬的一对好享受着荣华美誉,可是这位夫人她没有什么良心上、道德上的顾忌,甚至用“懦夫”这一使男人承受不了的词去嘲弄、刺激他,用她火辣辣的舌头尖去煽动他,直到被煽旺的野心燃烧起来。他们虽然是同谋,可是那女人的气质与他的丈夫完全不一样“……解除我女性的柔弱,用最凶恶的残忍自顶至踵贯注在我的全身;凝结我的血液,不要让悔恨通过我的心头,不要让天性中的恻隐摇动我的狠毒的决意!来,你们这些的助手,你们无形的躯体散满在空间,到处找寻为非所恶的机会,进入我的妇人的胸中,把我的乳水当作胆汁吧!来!阴沉的黑夜,用最昏暗的地狱中的浓烟罩住你自己,让我的锐利的刀瞧不见它自己切下的伤口,让青天不能从黑暗的重衾里探出头来,高喊着‘住手,住手!’”
麦克白是有野心,可那还是埋在心底的一个私密,还处于半眠状态,就算他碰上了能知过去未来的女巫也没有甘心堕落,也曾怀恐惧的心情竭力抵拒过那强烈的,他既不是天生的坏人,也不是注定要做民族的罪人。可是他的身边还有这么一个女人,女巫没有做完的事,留给她来完成,这么理应外和、前拉后推,他终于为了他的政治野心而抛弃一切、牺牲一切,跳进了罪恶的深渊。
麦克白夫人本是女人,可她有一颗比女巫、比蛇蝎更毒的心,为了自己能够享有更高的地位、权利,为了女巫的话,她失去了女人善良的本性,教唆、帮助自己的丈夫弑君并嫁祸给无辜的人,事后若无其事地伸出一又血手,几乎带着得意的口气,开导那也是一双血手的丈夫“只消一点儿水就可以把我们洗刷得干干净净,一点儿也不费事!”
他们不曾想过杀了这个国王,后面还会有更多想杀他们和他们想杀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王位,想了断女巫的另一个预言而杀了班戈,可是他的儿子活着逃跑了,而国王的两个儿子也同样活着并逃到了海外。麦克白夫人承受不了人性无情的扭曲和挤压,终于使她垮了下来,精神负担已超过她心理承受能力,只落得成为一个精神症、一个梦游者,在睡梦中还不断洗手,她那双小手就算用上所有的香料也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香起来了,最终死于症。而麦克白为了巩固地位最终成了人人唾弃的暴君,被子两位王子和班戈的儿子回来复仇而死了。
那两位王子刚开始的时候或许会认为他们逃跑而让人觉得他们懦弱、胆小怕事,可是不能说他们是聪明的、勇敢的,在明知道自己斗不过别人的时候又何必逞一时之强而葬送自己呢?不正是因为他们逃到海外而最终报了仇同时也夺回了自己的国家吗?其实更多的时候一个国家、一个家庭的灭亡并不是毁于外人之人,而是毁在了内部人的争斗、内部人的手中。
其实他们遭受到这样的结果也都是一个“欲”字和不满足现状而引起的,我们现实生活中又有几个人能够满足于现状,看到别人好的生活、好的东西不眼红。人生是在不断拥有和努力满足的过程中行进的。婴儿声声呼唤的奶水是,孩子期冀已久的玩具是,人们辛勤劳作的果实是,强盗越货是,罪犯刀下的亡魂也是……就是我们活着的目的。
有“欲”本是好事,我们正因为有了“欲”才会努力、才会付出自己的劳动来换取这一个“欲”的满足后那星星点点的喜悦,这喜悦便是幸福,幸福是我们生活的动力,追逐幸福便是我们活着的理由。没有“欲”的人生,便不再是人生,只是活着,不论快乐与痛苦,它不再是一个过程,只是一种状态,麻木而无聊。可是如果心中只有“欲”那也就真的成了我们真正的“狱”了。
而女人呢?我觉得做为一个女人,就应该有女人的尊严和榜样,不能像麦克白夫人那样,因“欲”而毁于“狱”,只要一切可以安定,不出卖自己的良心,更是能够做家人的一盏指明灯才是的。虽说这个世界、这个社会、这个家是男人的天下,男人作主,可又什么时候缺少过女人呢?女人往往起到比男十倍、百倍的作用和引力,千万要把持住自己,“欲”可念、可望、可想、可追,但“狱”却不好坐。“欲”就好比是一辆是金马车,载我们奔向遥远的前方。但你必须永远是马车的主人,任何功勋都只属于在马车上奔驰的你,哪怕前途未卜,即使荆棘丛生,也万万不可放下手中紧握的缰绳。
一旦放下手中紧握的缰绳,便不再是温顺的金马,引导你奔向下一站美好的风景。你也不再是你,因为你将不再有心。你的心被强行剥离,只留下无心的你,在的深渊,苦苦流浪。
在每一个时代、每一个地区都存在一个个麦克白,他们拜倒在权利、地位、的蛊惑下,献上最纯洁的心灵,跌入的万恶深渊。无数的得到满足后,所带来的快感只能使人们沉沦,使人们不惜践踏道德的底线,并最终陷入,陷入了虚幻快感的假象里。
一向以来,以我对写景文的认识,仅停留在它是用优美的语句、华丽的辞藻堆砌而成的文章,顶多摘抄几句好词好句,读起来也可是如此,所以,它一向是我写作的弱项。然而,当我真正走进这篇《济南的冬天》时,却感到一种与众不一样的滋味。
我本是喜欢秋天的,记得有一篇文章大概是这么说的:春天繁花似锦,太热闹;夏天骄阳似火,太燥热;冬天万里雪飘,太单调。唯有秋天宁静,却又多彩。可我读了老舍笔下的冬天,观念大变。冬天仿佛是一匹纯白色的画布,老舍的笔给它缀上色彩。虽然仅有几处颜色,却恰到好处,让人眼前一亮。如第三段中:“青黑”、“蓝天”、“银边”、“微黄”、“粉色”,难道这不是一幅《薄雪山景图》么?如第五段中:“绿萍”、“红屋顶”、“黄草山”、“灰色的树影”,一幅《空灵水晶图》赫然映入眼帘。
我喜欢用排比,对于我自我笔下的写景文,不写三五处排比是不可能的。而老舍笔下,排比没两句,拟人的手法运用得惟妙惟肖。若第二段:“晒着”、“睡着”、“唤醒”、“放在”、“低声说”,俨然是幅《阳光朗照小山图》。若第四段:“山坡上卧着些小村庄,小村庄的屋顶上又卧着点雪”,放眼望去,《远山卧雪图》尽收眼底。
老舍没有用太多华丽的语句,却让人实实在在感受到济南冬天朴素又高雅的美丽,让人对冬天的济南心驰神往。济南的冬天是静止的.,可老舍用自我的笔把它写活了。
正如巴金所说:“老舍先生永远活在他的作品中,活在一代代读者心中,活在人民中间!”
书籍使我变成了一幸福的忍,使我的生活变成简单而舒适的诗,这句话是高尔基说的。我喜爱读书,因为读书能够懂得很多道理,增长人的知识,所以我喜爱读书。
我最喜爱读“不一样的卡梅拉”。故事讲的是“生活中肯定还有比睡觉跟好玩的事情!”大小卡梅拉们一向抱有这样的信念。他们执着的追求哪些种群中认为不可想象的事情。去看海,去摘星星去寻找失落的太阳……一路上处处坎坷历经很难,但总是逢凶化吉,化险为夷。他们用自我的聪明机智,勇敢战胜困难,最后还能收获超乎想象的回报和异乎寻常的果实。我们能够把不一样的卡梅拉作一种象征,一种成长路上必不可少的“伴侣”。
“我想去看海”中的卡梅拉是一位与众不一样,有好奇心的小鸡,她善于幻想,敢于尝试别人不敢想的事。她为了去看美丽的大海在黑夜里勇敢的前进,她那可怜的小脚都已经快没有知觉了,仍在坚持。最后,她最后看到了一望无际的大海。“我能打败怪兽”,鸡舍闹饥荒时,卡梅利多带领小鸡去找食物,发现食物被大怪兽偷走,他用自我的聪明机智和勇气打败怪兽,享受自我的食物。读了“不一样的卡梅拉”使我的生活学习变得更愉快更简单;使我懂得了想要把事情做好,遇到困难动脑筋想办法解决,要有信心,必须要坚持到底,决不轻易放下,坚持就是胜利的道理。
我们要学习他们的勇敢机智,团结伙伴,坚持不懈的精神。小朋友们快来看一看吧!那里边的故事很精彩。 三(3)班 陈馨
重视学习、善于学习,不仅是党的光荣传统,而且是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不断取得伟大胜利的重要原因。学习又可以说是一种信仰、一种责任、一种享受、一种能力。
学习是提高素质、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学习又是作为获取知识的重要手段,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忽缺的一部分。善于学习的人,就会增大成功的机率。自然,这也是人生中最大的一种快乐。书本的知识也许会有穷尽的一天,但生活中的真知却永远不会枯竭。学习是人天生的一种本事,人通过学习唤醒潜能,并在学习过程中享受快乐。
对于已经走上工作岗位的人们,其实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就是最直接的学习,所以应该怀着一颗学习之心来面对工作。其实工作中遇到的所有人和事,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那么,怎样才能真正把学习当作一种信仰、一种责任、一种享受、一种能力呢?一方面应明确学习目的.,主动向身边的人学习。没有学习目的,学习就会陷入误区,茫然不知所措,从而使自己的学习优势逐渐丢失。向他们学习,不是因为他们是领导,而是因为他们优秀。因此,向他们学习,将会对自己今后工作提供极大的帮助。再一方面应加强提炼总结,在工作实践中学习。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世上所有的经验,都是由“事情”积累而来的。
在人们成长的过程中,所经历的每一件事情,都是一次极好的、最直接的学习机会。实践是学习的最高境界,而所经历过的“事情”体现出来的,就是实践。所以应要充分利用这些机会,通过尽力做好每一件事情来增加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古诗有云:“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其大意是:明白世事,掌握其规律,这些都是学问;恰当地处理事情,懂得道理,总结出来的经验就是。从“事”中学习知识,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学习知识与技能的重要方法,万事皆有可学,事事皆有学问。当我们明白了这一点,就会在面对事情的时候,有意识地从这些事情中学习知识与技能,增长自己的经验和智慧,提高自己的才干和能力。
党员读书交流活动虽然时间很短,但让我受益匪浅,感触最深的就是学会了做人要从感恩开始,始终胸怀一颗感恩之心,感恩于一切值得感恩之人,感恩的同时享受感恩给自己带来的回报。作为一名党员,今后要更加积极地参加这样的活动,促使自己不断进步的同时,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 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 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淫荡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书中的世界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也常使他苦恼,外祖母美好的心灵与玛戈尔王后高尚的情操成为日后回忆的主角.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
学习心得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何时何地最好都别忘了读书.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高尔基自传体小说部,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描绘了一个半孤儿(阿廖沙父母双亡)怎样奋斗,在社会上艰苦生存,并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经历。
15岁以后,高尔基对学习产生了强烈的愿望,便独身一人前往喀山求学,他以为“科学是无代价地教给那些愿意学习的人们的”,他不可能被接受入学,只好在面包店做工。起早贪黑,每个月仅有三个卢布的工钱。高尔基求学的尝试终于失败了。人世间的艰辛激起了高尔基奋斗的决心,他“大口地咀嚼着”各式各样的文学作品,书,这是他在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1892年,他终于当上了尼日尼城著名律师拉宁的文书。这位律师曾给高尔基很多帮助,他的高度文化修养和高尚道德情操深深感染了他。高尔基曾说:“他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比任何人都更要感激他。……”
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着。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今天读了余秋雨先生的《道士塔》,余秋雨先生认为,王圆箓是敦煌石窟的罪人,是历史的罪人。他从外国冒险家的手里接过极少的钱财,让他们把难以计数的敦煌文物一箱箱运走,造成了一个古老民族的悲剧。
余先生说,“这是一干巨大的民族悲剧。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向前的小丑”。这句话,我认为无论站在哪个角度它都是对的,王道士只是一个小配角,他没有权力没有势力去改变什么,余先生也承认“让他这具无知的躯体全然肩起这笔文化重债,连我们也会觉得无论”。至于对石窟的破坏,暂且跟从余先生的说法。王道士用石灰把墙壁刷了一遍,但“农民做事就讲个认真,她再细细刷上第二遍”,接着,他又找帮手借几个铁锤,让原先几座雕塑“委曲”一下,结果才几下,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看到这,我不禁想为“认真”二字大笑,但那几下锤子仿佛捶在我的心坎上,痛得我想放声大哭。哭不得,笑不得,哭笑不得,我总算体会到了。文章快完结时,余先生发出感慨:“偌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比之于被官员大量糟蹋的情景,我有时甚至狠狠地说一句:宁肯存放在伦敦博物馆里!”
俗话说:不知者不罪。王道士既然无知,那么就应该无罪。除了可能有破坏文物的罪行外,我认为也应该无罪。因为他无知呀,又不是他愿意这么无知。如果他不是农民,深知其价值却装作无知,把文物以高价卖出去,那么他是卖国贼,他无耻,他才有罪。但现在错不在他,可恶的是那些官员。可几遍官员们有一颗赤诚的心,运回宫中保存,那又怎么样呢?八国联军原来,还是抢的抢,烧的烧,损失将会更大。在这点上,我认为历史是很公平的,有它必然的发展。当人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一切,就必定会失去自己的一切。外国冒险家“盗取”中国的宝物似乎也就成了必然,它们的精神应该受到赞赏,但当他们忘记一些极基本的前提,事实也不会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事实总会证明一切。说实话,我真的情愿它们存放在大英博物馆或者卢浮宫这些地方,因为人家保存得确实比我们好,在中国,博物馆被盗的事件时有发生,叫人怎么安心呢?至于耻辱嘛,这个不好说。不能因为自己得不到这个东西也不让别人得到,虽说文物是出自中国的。但我认为也可以这样想,科学、艺术都是无国界的,放在哪其实都一样,只要各方都享有同等权利。
《匆匆》
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
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从中我体会到时间就是金钱,联想到了自己已度过了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而这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我却干了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四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平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这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因此,他的二十四小时是短暂的。而有些人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时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了平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他们的二十四小时是漫长的,充实的。
朋友,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呀!”同学们,珍惜时间吧!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
女人,永远是一种感性动物。为了感情,总是能够奋不顾身到失去自我,却偏执的认为爱上心中的那个他是找到了自我存在的意义。
我开始读《一个陌生女子的来信》的时候,还在想是不是只是叙述一个失去心爱的儿子的女人向一个陌生人倾诉其对儿子的爱与不舍的故事,可故事的发展与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这个女人,却是向那位收信的作家吐露了自我对他穷尽一生的爱恋。
从十三岁开始,那个女人便无可救药的爱上这位在她看来是风度翩翩、儒雅、富有的男人,对了,他还是个作家,一个比她身边那些脏兮兮或是没素质的男人要牛逼的多的上流社会人士。他不像之前的邻居会欺凌她,会拿雪球把她的头砸的头破血流,他会发出迷人的、温暖的微笑,他会看很多的书,尽管他也经常带各色各样的女人回到住所。从十三开始,他就是她的世界,她会亲吻他摸过的门把手,嗅他吸过的烟头,她爱他爱得无可救药,即使是在随妈妈改嫁到斯鲁巴克,即使继父待她如亲生女儿,生活无忧,她却认为离开他生活便失去了阳光,整日郁郁寡欢,甚至十七八岁的时候孤身一人跑到原先的住所旁边工作,无数次站在路口只想让他想起他,想不起也罢,注意到也便是莫大的欣慰。
为了爱他,她把自我的姿态放得那么低,低到了尘埃里,最终,作家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女孩,带回了住所,一夜春宵,女孩只带走了四朵白玫瑰。肉体的欲望终究是人类致命的弱点,他们又有了两次,女孩把她当做一生中最完美的日子,在她的心里,作家是最高尚的,甚至之后她说,在生下孩子之前和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发誓没让别的男人碰过她的身体,她觉得,他碰过的身体多么圣洁啊,怎能让别人猥亵。自此,我不明白我抱得是一种什么心态,对于一个随意将各种各样的男人,这个女人还将他视为神祗,是该赞美的坚定的少女情怀还是爱的盲目我真的不懂。为了作家的儿子能够像他所谓的上流社会的爸爸一样吃的舒心,穿的体面,女人去卖身。因为作家,女人拒绝过很多男人的求婚,甚至是在多年后再次碰到作家时,她都要撇下一个对他的极好的工厂主,却急于向作家献身,只想要作家想起她来,想起那个十三岁的小女孩,那个十七岁的少女,可惜,一夜春宵后作家却给了她钱,多么可笑的结果。
女人最终还是和她的孩子一同死去了。作家看完信后亦只是震惊,却想不起那个为他耗尽一生的女人是谁,亦才发现,今年的生日没有了女人默默送的白玫瑰。看完后,我不明白自我有没有看懂,我不明白对于这个女人的这一生是否该用值不值去评价,自始至终她都没有责怪过作家,自始至终都在为作家着想,可是谁又能鄙夷她谁又能说她不值得呢她有信仰,她爱他,她的喜怒哀乐都是因为他,她做的所有只是为了让他注意她和想起她,即使没有成功过。所以,我们不能简单的用理性或感性的思维去评判她,毕竟,爱,不忍心责怪。毕竟,我们自我,亦做不到她那般的奋不顾身。
作为小说来说,用“击节之作”来形容它毫可是分,我很讶异于一个男性作家能将一个女人的心思描述的这么细腻,绝望、欣喜,少女的缱绻情怀,早年徐静蕾将他翻拍成电影,不知晓效果如何。其实在开始的时候不免觉得与岩井俊二的《情书》有一点点相似之处,因为无法抑制住对已逝恋人的思念,渡边博子在其中学同学录里发现“藤井树”在小樽市读书时的地址时,并寄了封信过去,而收到情书的女生并不认识渡边。
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后,我觉得冯骥才老师说得好,生活是平凡的,但不是平淡的.,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等等。
看了这本书,使我映像最深的是《刷子李》这篇文章,文章中的刷子李领我非常的敬佩,他一身绝活并非一两日就能够练成,这绝对是真功夫,没有毅力和耐心是练不成的。这使我想到了当今社会,我看到过自己家里装修房子,油漆工在刷墙时,有的吹着口哨,有的还看手机,在刷墙时心不在焉,满地掉落的油漆,墙粉,地面白花花的一片,很多的装修问题都是这些装修工人不认真造成的。所以,现在会有很多的装修矛盾,在电视上经常能够看到。
和文章中的刷子李比一比绝对是天差地别。刷子李刷墙时身上和地上没有留下一点粉点,惹得他徒弟不相信,以为他是吹牛的,经过自己的亲身体会,后来徒弟也信服了。也让我想到自己在学乐器巴乌时的表现,没有坚持每天练习,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技艺没有练精,我就缺少像刷子李这样的毅力和耐心。
合上这本书后,我深深的觉得应该向刷子李学习,学习他那种用真本事说话,而不是胡乱吹牛,技术不仅要练会更重要的是练精。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也是一样的,把不会的弄懂,把弄懂的知识举一反三,这样我们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每个人在不同的阶段会迷恋上不同的东西,就像谈恋爱,在小学在中学在大学,由于自身的价值观、审美观等的变化,对于自己心仪的女孩的一个标准也会不同,因此喜欢过的女孩子也会在不同阶段是可能不同的类型。前段时间在王老师的推荐下,我看了一本叫做《狼道》的书。
读完《狼道》,我的感受颇为多,完全是之前两本无法并提的。说句真的,至今为止,还确实没有一本书能像《狼道》这本书一样让我深陷迷恋,就像在大学期间找到适宜自己价值观的女孩谈的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一样,也还没有一种动物像一样狼能让我感觉到有一股崇敬的感觉。它集中了我们人类,无论是在学校、在职场、在社会还是在生活中的各类人面对各种不同竞争的智慧,它教会了我们如何在自己存在的世界生活的基础上发展到别人的世界里面去生存的原则,我只能说,它确实是一本集个人生存智慧的书,一本值得我们每个人去读取斟酌去实践的好书,因为它确确实实拥有我们自身生存最需要最有利的素质行为武器。
从一个普通动物狼的身上,我们几乎能找到个人在各类竞争世界里生存、发展所应具备的各种不同类型的素质,就好比如说,坚韧、顽强、耐心、战斗、牺牲等等。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这还是一份涉及团队管理的原则手册,通过由浅入深地对狼群的了解,我们也几乎能学到一个团队在繁杂的社会机制残酷的竞争中所应具备的全部智慧,再好比如就是,合作、分工、策略、沟通、危机意识、消化能力等等。一个狼个体的竞争力、战斗力来源于一个不分不散、不毁不灭狼群团队,而这个狼群团队的力量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战胜一切,它要在面对每时每刻处于不断变化的甚至是狂风暴雨、雷电交加、山倒地翻的恶劣自然环境作出最有利的战斗决策,在面临比自身更强更壮的狮虎豹时更要学会提炼最精的团体奋战原则,在处于与人类荷枪实弹的战斗中凭借自己及团体的智慧在手无寸铁的基础上夺得历代生存繁衍气息,用我们人类的一句话,可以说是,在狼群团体精神的冲击下,一切皆有可能。
每一种竞争都是残酷的,现实就是现实,事实也不会改变,这几乎是我们生存的规律,无论是个人还是一个个团体,都无一例外地要每时每刻地面对它并从竞争中突破或死亡,这就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现实。我知道有少部分人能突破狼的防守线做到猎人,但除此之外的大部分人都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出色的狼并混在处于优势的狼群当中,只是往往很多在化身为狼的过程中就被别的化身当羊做猎物吃掉了,自己则只能成为别人进化的牺牲品,是竞争下催生的悲剧产物。我特别喜欢这书里的一段话:由于将生存当作第一职业,狼的一生就是不断地寻找新的猎物作为目标。正是这种‘狼子野心’促使着狼群不断地猎取大量食物,从而雄踞食物链的顶层。在狼看来,拥有野心、实践野心,与其说是出于自身生存与族群繁衍的需要,毋宁说是对于自我生命价值的高度认可。狼的血液里,奔涌着的是狂乱的野性;狼的胸腔里,搏动的是一颗不安分的心。狼是地地道道的天生的野心家。人生存的过程其实和狼一样,也是完成一个又一个人生目标的过程。野心在人的一生当中是必要的,是成就梦想的第一步,没有一点野心的人,只会是个一无所成的可怜虫,只会在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
本书通过对狼的优秀素质和卓越精神的深入剖析,揭示了在残酷的社会竞争中,一个人如果拥有狼的这咎素质,则他强大的力量足以令任何对手恐惧,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功;一个团队如果具有了狼的这种精神,那它将无往而不胜,创造出巨大的辉煌。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都笼罩在一种无可名状得淡淡的哀伤里,仿佛自己成了书里茫然无措的孩子们的综合体。故事里的那个时间段,似乎大人有着绝对的理由对孩子不负责任、辱骂、驱赶甚至伤害。根源,是他们对于贫困的厌恶及惧怕,对于自身的绝对优先和对其他各式生命的冷漠。而作者,竟以小孩子天真简单得思维来表现这种无情但无奈的现实。
唯一带给过孙光林些许家庭温暖的是王立强和李秀英,和他们诡异的小家。可王立强却出轨并自杀了,李秀英也神叨叨的就随意丢下了孙光林。可孙光林并没有表现出我所期待或者说我所以为的理所当然的痛不欲生,相反,他竟然独自回了南门。他和这本书里的几乎所有的其他孩子,都想到了活下去的办法。我最直观的感觉,就是眼泪多次呼之欲出,却又因接下来看似离奇却顺理成章的转折而忘记滚出来。
我所期待了解的孙光林幸福的大学生活,最终还是没有现身。感觉仿佛一直被蒙在一层朦胧的灰色纱布中,透不过气来又不至于窒息。
这篇看似有些混乱的回忆录,最终又极其合乎逻辑又令人惊奇的回到了原点,不,不是原点,是回到了南门。我感叹作者无序却不凌乱的条理,他用略带讽刺的口吻,叙述着包括孙光林在内的所有小人物的生命历程。这些生命,在他人眼里,就如作者的口吻一般,是讽刺的,甚至可笑的。而在他们自己手里,是被珍重的宝物,是凌驾于一切之上,无论如何都必须受到b^卫的珍宝。
他们共同的特点是对生命的珍视和渴望,也许王立强和祖父自愿求死,但王立强自杀前下意识的想去抚摸他受伤的手,祖父则仰天长啸,等死却无法忍受饥饿。我想他们心底他们的潜意识里,能活一定不求死。那些孩子们,寡妇,冯玉青,孙广才,母亲,国庆家楼下阴森的婆婆,祖父的母亲……
这幅画,让我吃惊,让我觉得求生是多么重要生命是多么可贵。活着并且活得好是多么唯一多么简单的目的。当然,惠及他人,无损于他人,是必须坚持的原则。
同学们,你们喜欢旅行吗?喜欢探险吗?那我们就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地心游记》满足你所有的好奇心。
这本书讲述了德国汉堡的利登布洛克教授发现一张羊皮纸的秘密:有人曾到地心旅行。于是,他带着年轻的侄子和向导汉斯布杰克出发了。一路上,他们经历缺水、走失、暴风雨突袭、史前巨兽格斗、高热、火山爆发等重重危机,完成一段亦真亦幻的旅行,最终回到了汉堡。
读完此书,我深深感触到生命力的顽强不屈:他们能从斯奈佛山——冰岛的一座火山下到地面以下四千八百英里,并发现了"汉斯小溪"、"利登布洛克海"和"阿克塞尔岛",分别以三人的名字命名。旅途中,他们的食物大量丢失,最终却能利用火山爆发的熔岩顺流而上,从火山口和岩浆一起出来,到了斯特隆博利。这样一个伟大的事迹,怎能不让世人敬佩?。
这本书还告诉我许多科学知识。比如阿克塞尔的理论:地心热是存在的,太阳只是给我们带来了光明而下到海平面以下三十英里时,温度会接近1300度,足以把人变成烤鸡!
这本科幻小说还很有趣,比如:利登布洛克教授想了两三天都没想出来羊皮纸暗藏的秘密,却被阿克塞尔扇风时无意发现了:这张羊皮纸上的单词只不过是全部倒过来了而已!如果大家想揣摩可以和我一起来读一读这本书,一起来体会大自然那顽强的生命力。我在这里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喜欢。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2]
小时候,每次吃完饭,桌子上总会有许多饭粒,有时还会弄到衣服上,让妈妈整天帮我洗衣服。于是,妈妈采取了措施:她让我吃饭前先背一遍《悯农》,并保证不再掉饭粒,要珍惜粮食。我也相信自己,就放心的吃,可吃完饭后,一看桌子,哎,又失败了,仍然有饭粒,为此我也很沮丧,难道我就改不掉这个坏毛病吗?妈妈为了我也费尽心机:做游戏、鼓励、批评、讲条件……哪招都用过,可在我身上根本不起效。在这期间,我一直在坚持“每日古诗”计划,可背也是白背,因为那时我还小,只有6岁多,根本不知道这首诗是什么意思,妈妈为什么让我背。
直到有一天,妈妈带我亲自到乡下看农民伯伯干活,让我亲眼看看粮食是怎么得来的,我才改掉了这个毛病。那时正值酷暑时节,农民伯伯在田里顶着大太阳劳作,我清楚地看见豆大的汗珠从他一层一层的皱纹上掉落下来,也听到了他那喘喘的呼气声。可我却感觉不到农民伯伯的疲惫,反而觉得他有些高兴,仿佛他已经知道今年大丰收。这时,他突然停下了手中的工具,紧锁眉头,蹲下身来,仔细盯着那片地。我疑惑了:老伯在干什么呢?刚才还好着呢。我好奇地走到他跟前,蹲下来,喔,也没什么大事嘛,只不过是伯伯不小心铲掉了两株还没有长熟的玉米。听见一旁的老伯伯叹了一口气,说:“哎,可惜了这两株上好的玉米喽!”说罢,他拾起铲子和工具又开始劳作了。老伯伯走了,只剩下我在那里发傻,只是失去了两株玉米苗,就伤心成这样,那他要是知道我这么浪费粮食,肯定更加伤心。于是,我在心里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能浪费粮食了。果然,从乡下回来以后,我吃饭时,每吃几口,就会把碗拿开,看看有没有米粒。虽然这样做速度是慢了点儿,但只要坚持,肯定能克服困难,改掉我那掉饭粒的坏毛病的。妈妈也发现了我这一巨大的改变,表扬了我,我也很开心。
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有许多人都不注意小节,非常浪费,虽然他们知道浪费是一种非常不好的习惯,但生活越来越优越,使得他们已经不在乎这些次要的东西,而去追求一些昂贵的东西。
虽然,这是发生在我幼年时代的事,但我却不会忘记,尤其是我每天必背的一首古诗《悯农》。它告诉我们要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告诉我们不要浪费粮食,告诉我们要养成好习惯,做一个好孩子……这首诗让我震惊,短短几句话,就蕴含着那么多知识和道理。从现在开始,不管你还有没有浪费粮食的坏习惯,都要改掉或做到最好,这样才不会辜负劳动人民的辛勤劳作呀!
十六年前,余秋雨老师和凤凰卫视的工作人员们一起踏上了探访人类文明的荆棘之路,感受千年文明的起落兴衰。十六年后,在父亲的推荐下,我阅读了这本书。拿起这本父亲曾经在多年前读过的书,一阵时间的沧桑感不禁飘过。十六年很长,从二〇〇〇年到现在,我们生活的变化翻天覆地;十六年很短,和那些曾经繁盛了几千年的文明相比,这只是一粒尘沙。好像已经习惯了按年月度日,余秋雨老师一行人的旅途四个月有余,乍一看不算太长,但他用这一本厚厚的文字把一步步思忖着文明的旅程融进了时间这条苍老的长河。
翻开书,父亲当年的圈圈点点映入眼帘,这是对这次行程最好的注释。起初我并未对这次旅程有特别深刻的理解与印象,只是觉得这次活动很有创意很新颖,但却对余秋雨老师为什么参加这次活动而感到不解,为什么一个人会不辞辛劳,不顾危险,用行车这种方式完成对文化遗迹的考察?随着阅读的深入,我逐渐深深地体会到,这是因为一个文化学者的责任与良知。在书上我又似乎找到了一些答案:
抚摸历史,抚摸文明,就是在鼓励自己。
去探索古代文明消亡或传承的原因,去比较古代文明和年轻文明的相似与异同,去更好地理解中华文明经历五千年风雨沧桑却仍旧焕发生命力的奇迹。
这样应该会对历史和文化有所敬畏与反思,应该会对当下和自身有所了然。余秋雨老师在自序中的一段话我很喜欢:“与笔端相比,我更看重脚步;与文章相比,我更关注生命;与精细相比,我更倾情糙粝。”好像又是专门说给年轻人听的。忽然想到了“玄奘之路——戈壁挑战赛”,这是一场按照当年玄奘西行取经的路线徒步穿越戈壁的比赛,全长好几百公里,和余秋雨老师的行程有点像。又忽然想到了央视记录频道的一段广告词:
路为纸,地成册,行作笔,心当墨。
希腊——梦醒时分
游记的第一站便是希腊。一提到希腊,首先映入脑海的可能是熊熊燃烧的圣火,波光粼粼的爱琴海,还有气势恢宏的巴特农神殿了。余秋雨老师对它们的描写已非常细致,在此就不赘述了。关于奥林匹亚的叙述我倒很感兴趣。
古代运动会发源于希腊的奥林匹亚,这里还保留着竞技场的遗迹,虽然老旧,但置身其中仍能感受到当时的壮观与辉煌。为什么运动会会发源于这里?因为在希腊文明中,“健康是他们的宗教”,“把智力健康,肢体健康发挥到极致再结合在一起,才是他们有关人的完整的理想。”这也正是中华文明没有做到的地方。我们把太多的精力投入在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很少关注个人的发展与完善。既然这是文化遗留下来的不足,我们是不是可以试着从自身去改变一下呢?有很多问题不是没有办法实施,而是没有办法清楚地认识。
希腊很美,真的很美,但我们现在看到的希腊早已是经过痛苦沉淀过的美,这种痛苦包含着希腊人和希腊文明被统治和侵略的血与泪,美得干净,美得悠闲。如果把古代希腊比喻成一场梦,那么现在的希腊便是梦醒之后眼中的光芒。余秋雨老师关于雅典城邦衰落的评论脍炙人口:“文明之所以成为文明,是它与周际的生态相比较而言的。因此,它注定要与野蛮和愚昧为邻。如果两个方面属于不同的政治势力,必定时时起战火;如果两个方面属于同一个政治范围,必定天天有内耗。由此想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和孝文帝改革,很有道理。
希腊游记中临近末尾的一篇很让人感动,标题为“我一定复活”。讲的是希腊的一个组织,几个教授向全世界游客呼吁把巴特农神殿中的精华雕刻从大英博物馆中请回来。还有希腊一位已故文化部长的话:“我希望巴特农文物能在我死之前回到希腊,如果在我死后回来,我一定复活。”读完之后稍有点忧伤,扪心自问:我们的文化自觉与文化尊严还在吗?
埃及——一直神秘下去
余秋雨老师关于埃及写了很多思考与感悟,就来写写自己感兴趣的那一部分吧。
埃及的代表是金子塔,很多金字塔至少建于四千年前。历经了四千多年的风雨洗礼,金字塔不仅岿然不动,而且石方之间连一个薄刀片划进的细缝都没有。这样的世界奇观,却因为史书和文字的消失,没有办法被解读。偌大的金字塔只能寂寞地坐在原地,接受着人们的赞誉和惋惜。
曾经辉煌一时的埃及文明,希腊文明的源头,有令世人震惊的众多遗迹,竟然就这样消失了。“所谓文明的断残首先不是古代城郭的废弛,而是一大片黑黝黝的古文字完全不知何意。”中华文明在历经了岁月的冲刷后顽强地存活了下来,“文明如果追求神秘和封闭,结果只能故步自封,终于难以为继。”“中华文明之大,相当一部分取决于它的普及企图和传播力量。”文明传承的载体可以是书本,可以是建筑,可以是故事,但最根本的媒介还是人,在一代又一代人中继承,创新,发展。由此联想到现在讨论的“西化”问题。中华文明向来包容,吸收了如佛教等众多外来文化,发展至今,文化交流不应成为一种障碍。但很多人凭着自己对文化的一知半解,用西方的观点对中国文化指手画脚,有些可悲。我认为文化的交流应该建立在已经掌握一种文化精髓的基础之上,这样的交流才能取长补短,也不至于丢弃了自己的观点。为什么很多人做不到这一点呢?因为浮躁。新事物这么多,新思想这么多,而现在的社会如同跑步机一般容不得人们有半点的喘息和思考,在激烈的竞争中人们倒也变得“单纯”起来,凡事利己就好,就像在二〇〇四年新闻调查中的一个煤矿老板,哪里会把环境放在眼里中。一想到现在还有许多浓浓黑烟从工厂的烟囱中冒出,就觉得一丝哀伤。
以色列——绿洲的国度
一说到以色列,耶路撒冷必须要提到。作为三大宗教圣地的耶路撒冷承载了太多。灾难一次次降临在它头上,它就这样不断被摧毁,重建,摧毁,重建,直到现在这个苍老的模样。但以色列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耶路撒冷,因为这里有太多我不知道的历史与故事,而是以色列这个国家。
以色列四周都是沙漠,但以色列人却在这些寸草不生的沙漠中种出了蔬菜,水果,不仅自足,还大量出口欧洲,用的正是滴灌技术。尘黄的沙漠硬是被装点得五颜六色。余秋雨老师称这是“向自然争夺”。当时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关系非常紧张,经常发生流血事件,寸土必争,但这些和“向自然争夺”相比,是不是过于渺小了些?人类诞生才多久,就在自然面前彼此争斗,你死我活。而自然呢?只是笑笑,在它看来只不过几天的时间,连胜利者的踪影都会消失。一个成熟的文明不应该是这样。就像余秋雨老师所说:“当人们终于懂得,笼罩荒原的不应该是战火而应该是暖棚,播撒沙漠的不应该是鲜血而应该是清泉,一切就走上正路了。”
不要流血。但不得不说遇刺身亡的以色列拉宾——一位呼唤和平的老人。余秋雨老师和他的妻子在悼念墙上用汉字写了三遍“和平”。这样的虔诚与气度让我敬佩,这样的文明让我自豪。
但愿全世界的文明,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能如此。
约旦——在缝隙中生存
约旦和以色列相同,也是一个沙漠上的国家,但它百分之八十是不毛之地,仅靠着约旦河旁的公路维持着脆弱而坚强的生命。地理上的劣势使约旦别无选择,只能在贫困中挣扎。但即便如此,约旦几乎所有人都在缅怀一位国王——侯赛因,他用自己高超的政治智慧给约旦人民带来了和平与安康,并在国际社会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对于不同文明而言更是如此。每种文明所处的生态不同,面对的问题和解决方案都不尽相同。作为中华文明子民的我们,不必太过担心像约旦那样没有选择的问题,相反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会珍惜目前所用有的。又突然想到,不论是什么形式的侵略,都是把一种文明强加在另一种文明的头上,结果呢?大多两败俱伤或者胜利方也没捞到多少好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两千多年前先秦诸子告诉我们的哲学。
那么文明也应该一样,心存感激,尊重他人。
伊拉克——可怜与无知
如果说希腊文明闪耀着光辉,那么比它还早绽放的便是埃及文明,比埃及文明还早的则是两河流域的美索不达米亚文明,两河之一的底格里斯河便流经伊拉克。按理说伊拉克所在地区的历史久远,应当有所继承和发展,但事实恰好相反,这里全都是被枪炮毁灭过的痕迹,包括文化。文明消亡的表现之一便是权力和利益凌驾于文明之上,成为统治人民的工具,人民的思想也变得麻木,只有服从与仇恨。这里当然有国外强权政治的影响,但那些吃得肥头大耳,住在和卢浮宫差不多奢华的总统府的官员们,他们的责任呢?在这片国土上,我看到了文明被所谓的“文明”裹挟,却只有哀叹的份。希望这种事情不要再发生于任何一个国家。
快要离境时,余秋雨老师采访一个十四岁的女孩问:“你是不是也像大人们一样讨厌美国?”女孩用流利的英语说:“人民不讨厌,政治讨厌。它没有理由强加给别人。”“那你为什么还学英语?”“语言是文化,不一定属于政治。”理性的光芒就这样绽放在了世界上最危险的地区上的一个十四岁小女孩身上,而且是那样璀璨夺目。想想平日里看新闻评论时,作为文明从未断裂过的中华民族的一员,理性又在哪里?
伊朗——学会和平与宽容
伊朗也算是一个王朝更迭频繁的国家,但其中有几个统治者因宽容仁慈而出名——居鲁士和大流士。公元前六世纪的米底王国被来自波斯的居鲁士征服。居鲁士不仅解放了当初被尼布甲尼撒掳掠来的数万犹太人,还对各民族的宗教及其尊重。这在当时以残酷为代名词的巴比伦实属罕见的。他的后继者大流士倡导天下各国应平等往来,和睦相处。他们共同倡导的和平睦邻关系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纵使时间流去已有千年,这两位统治者的执政理念被永久的记录在史册上。
尽管两位统治者只是伊朗史上的一瞬,但他们的所作所为却给伊朗的文明增添了一丝和平宽容的色彩。和平的意义不用强调,宽容也无需赘述,可能是我比较喜欢政治吧,我把二者在政治方面的功效看得比较重。我想起了唐太宗,想起来他对少数民族的和平外交政策,最终的结果非但不是战争,反而是“天可汗”这个至高无上的称号。又想起西方国家宣传的“中国威胁论”,中国发展起来就一定会和其他国家血刃相见吗?中华文明的根源主张和平自守,战争在人们眼中不是解决问题的途径。如果一种文明企图通过暴力手段获取财富,那么它最终要么走向灭亡,要么被众多力量所制衡,终究没有称雄时的威风凛凛。如果从这个角度看,和平宽容倒成了避免走向毁灭的良药。
不管于国家还是一个人,和平与宽容都是一种成熟后的道德。
巴基斯坦——发现和玄奘
巴基斯坦什么最有意思?车。说的确切一点是改装车,说的形象一点是棺材车。关于对棺材车的记述余秋雨老师已经写了很多。让我好奇的是为什么这里的人们热衷于把车改装成这个样子。余秋雨老师没有说,却论证了美与丑的关系。这就给我留下了广阔的猜测空间。这究竟是当地的贫穷导致的还是文化导致的?如果是贫穷的原因,买辆车已很不容易,更何况改装还是一大笔费用?如果是文化原因,为什么在曾经诞生了犍陀罗这一伟大艺术瑰宝的地方,人们的审美观念会发生如此巨大的转变?既然人们都愿意把钱花在改装棺材车上,为什么不愿意投资教育呢?赤脚流浪的儿童满街都是。真不知是碍于面子还是承认了自己的贫穷而引发的心理上的畸形竞争。所有的一切都不得而知。
当然以上的猜测全部是出于我个人的无知,所谓无知者无畏,不知是不是像我这样。
但贫穷和奇怪的审美在这片土地上变得渺小起来,是因为这里有法显和玄奘来过的地方。文明不是流行于一时的景物,而是贯穿在骨子里的坚强。在现在的探险队员都认为艰苦危险的路线上,法显和玄奘两位僧人进用脚步度量出山的高低,路的长短。
首先惊异于他们是靠什么挺过了这段旅程。余秋雨老师曾经说,古代中国走得比较远的有四种人,一是商人,二是军人,三是僧人,四是诗人。其中具有明确的文化意图并能远行的只有僧人。僧人成了文化传递的使者,而鼓励他们的正是文化本身,换句话说,便是信仰。这就是信仰的力量。
想到许多人说中国人没有信仰。记得白岩松曾经说过,有一亿人说他们信仰共产主义,有一亿人说他们信仰各种宗教,那剩下的人呢?好像没有信仰。不知道现在社会上的浮躁和信仰的缺失有没有关系。如果有的话,就想想法显和玄奘当年走过的路和他们的心吧。
重新说说这两位僧人的远行。正如余秋雨老师的这句经典的总结:
“一切深层沟通都不能仅靠文字资料,而必须以脚步、目光乃至整个血肉之躯作为船筏。”
印度——矛盾的集合体
印度是佛教的发源地,是一个曾经让无数僧人神往的地方,但在余秋雨老师笔下,我感受到的印度,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它有童话般美丽、杰出的建筑泰姬陵,有曾经领导印度走向民族独立之路的圣雄甘地,有释迦牟尼苦心悟道的菩提树,但是,它也同样面临人口爆炸带来的危机,也遭受着大范围的整体贫困,也有严重的污染和落后的管理……当所有的一切都融合起来,不论古今,不分先后,就形成了现在的印度——一个矛盾的集合体。
但在我看来,现实问题的严重性掩盖了曾经辉煌一时的印度文明,因为没有一种文明适合生存于这样的状况之上。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也是我认为的任何文明的基础,不因别的,只因文明最重要的载体还是人。
贫困会给一个国家带来很多灾难,包括物质上的和思想上的。希望印度能够率先解决人民的贫困问题,这样以后谈民族复兴才有希望。
结语——思想的启示
读完了,感觉很快。余秋雨老师的这本书以游记的形式记录了整个旅程的险象环生,许多文明的起落兴衰,每一篇都以新的视角去观察,每一篇都蕴涵着新的思考,在字里行间流露着一位文化学者的责任感与使命感。读来永远新颖,不会困倦。
其实这本书的读后感写得很费劲。余秋雨老师在每一篇中的思考都发人深省,足以让我豁然开朗,每一次都伴随着原来如此的惊喜和深深的佩服。我就是在这种状态下完成阅读的,更像是一次思维的启迪或扫盲运动吧。要提笔写,真不知该写些什么。但有一点我要感谢余秋雨老师,他让我感到了自己还很无知,他告诉我在探索的道路上我还很渺小,他教给我以后要虚怀若谷,不要狂妄自大。读一本好书,可以读出人性的一些最基本的东西。
这本书给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有很多,其中有两点我比较感兴趣。
一个是文明与权力的关系。一直以来我认为文明滋养了权力,权力只是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权力的运作会导致文明的兴盛或衰亡,但它们仍然是从属关系。如果权力导致了文明的毁灭,那么应该从文明自身找原因。而余秋雨老师讲到:“文明和权力毕竟是两个秩序系统,至少在古代一直没有找到协调之路,因此两方面迟早产生抵牾。两方面的力量越强,抵牾也越严重,而严重抵牾的结果必然是严重失序。”原来它们之间还可以分得再开一些。不是所有人文灾难都是文明的错。
还有一点就是文化学者的责任。以前我一直以为文化学者的工作大多应该在研究浩如烟海的典籍,有时联系中外,贯通古今,解读文化的深层含义。然而余秋雨老师以车轮考察各个文明的方式逐渐让我改变了这一看法。文明需要传播,文明需要交流,文明需要借鉴,文明需要自省。“人生太短促,要充分理解一种文明已经时间不够,更何况是多种文明。于是大家都变得匆忙,而匆忙中又最容易受欺,信了一些几经误传的信息作为判断的基点,既伤害了自己又伤害的文明。因此,应该抓紧时间多走一些路,用步履的辛劳走出受欺的陷阱。”那么,对于我们,这年轻一代,老祖宗留下的千年遗训没有错: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儒林外史》这部小说任用诙谐幽默而又笔触尖锐的文字描述元末明初的一段考场官场趣事。故事的主人公多为民间士林人士。通过对许多民间正直儒士的倾赞和对腐朽政客的鞭棘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和对改变如此灰暗世界的期望。小说开篇描写了浙江诸暨县的一个村子里有一个少年叫王冕,因家境贫寒,他从小替人放牛,聪明颖悟,勤奋好学,他画的荷花惟妙惟肖,呼之欲出,并且他博览群书,才华横溢。他不愿意接交朋友,更不愿意求取功名利禄。县令登门拜访,他躲避不见;朱元璋授他“咨议参军”的职务,他也不接受,心甘情愿的逃往会稽山中,去过隐姓埋名的生活。
本书还揭露科举制度培养了一批庸才及贪官污吏。如像进士王惠那样,他被任命为南昌知府后,他上任的第一件事,不是去询问当地的治安如何,也不是去询问百姓的生活,更不是去询问案件的冤情而是查询地方人情,了解当地有什么特产,各种案件中有什么地方可以通融;接着定做了一把头号的库戥,将衙门中的六房书办统统传齐,问明了各项差事的余利,让大家将钱财归公。从此,衙门内整天是一片戥子声、算盘声、板子声。衙役和百姓一个个被打得魂飞魄散,睡梦中都战战兢兢。而他本人的信条却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朝廷考察他的政绩时,竟一致认为他是“江西的第一能员”。
本书中更生动地批判了科举制度造就了一批社会蛀虫,他们毒害着整个社会。如温州府的乐清县有一农家子弟叫匡超人,他本来朴实敦厚。为了赡养父母,他外出做小买卖,流落杭州。后来遇上了选印八股文的马二先生。马二先生赠给他十两银子,劝他读书上进。匡超人回家后,一面做小买卖,一面用功读八股文,很快他就得到了李知县的赏识,被提拔考上了秀才。为追求更高的功名利禄,他更加刻苦学写八股文。不料知县出了事,为避免被牵累,他逃到到杭州。在这里,他结识了冒充名士的头巾店老板景兰江和衙门里当吏员的潘三爷,学会了代人应考、包揽讼词的本领。又因马二先生的关系,他成了八股文的“选家”,并吹嘘印出了95本八股文选本,人人争着购买,五省读书的人,家家都在书案上供着“先儒匡子之神位”。不久,那个曾提拔过他的李知县被平了反,升为京官,匡超人也就跟着去了京城,为了巴结权贵,他抛妻弃子去做了恩师的外甥女婿,他的妻子在贫困潦倒中死在家乡。这时,帮助过他的潘三爷入了狱,匡超人怕影响自己的名声和前程,竟同潘三爷断绝了关系,甚至看也不肯去看一下。对曾经帮助过他的马二先生他不仅不感恩图报,还妄加诽谤嘲笑,完全堕落成了出卖灵魂的衣冠禽兽。
本书不仅揭露科举制度使人堕落,更批判了科举制度是封建礼教帮凶。如年过六十的徽州府穷秀才王玉辉,年年科举,屡试不中,但他却刻守礼教纲常。他的三女婿死了,女儿要殉夫,公婆不肯。他却反而劝亲家让女儿殉节。又对女儿说:“我儿,你既如此,这是青史留名的事,我难道反而阻拦你?你就这样做罢。”八天以后,女儿穿着守孝的白色的衣服,绝食而死,他仰天大笑说:“死得好!死得好!”但事过之后,当他女儿的灵牌被送入烈女祠公祭的时候,他突然感到了伤心。回家看见老妻悲痛,他也心上不忍,离家外出散心。一路上,他悲悼女儿,凄凄惶惶,到了苏州虎丘,见船上一个少年穿白的妇人,竟一下想起了穿着孝服殉夫的女儿,心里哽咽,那热泪直滚下来。
书中还列举了“范进中举”的事例:明朝老童生范进科举考试屡试不中,直到54岁才考中秀才,后又考取进士。范进中举之前在家里倍受冷眼,妻子对他呼西唤东,老丈人对他更是百般呵斥。当范进一家正在为揭不开锅,等着卖鸡换米而发愁时,传来范进中举的喜报,范进从集上被找了回来,知道喜讯后,他高兴得发了疯。好在他的老丈人胡屠户给了他一耳光,才打醒了他,治好了这场疯病。转眼功夫,范进时来运转,不仅有了钱、米、房子,而且奴仆、丫环也有了。范进母亲见此欢喜得一下子胸口接不上气,竟一命归了西天。胡屠户也一反常态,
一卷《儒林外史》,道尽了百年士林的风云雨雪,辛酸苦叹。
艾青是中国文学史上的著名诗人。他平实无华的文字里包含了拳拳爱国心。将华夏千年的语言文化结合在一起,化成一抹蓝色忧郁与一种无法言说的悲哀。
斯人虽已逝,但他却将"泪水"种进人们的心田。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这是大家信手拈来的诗句。艾青写这首诗时正国难当头,这首诗写出了他的忧郁,他那源于国民苦难的忧郁。
他用一只鸟的形象开头,在个体上面的渺小,短暂,与生命的博大形成对比。永恒之间,是为表达自己对土地最诚挚深沉的爱。把自己想象成一只鸟,永远不知疲倦地围绕着祖国大地飞翔。
“初升的太阳,照在我头上,久久垂着,不曾抬起的头上,我们仰起那沉重的头颅,一致地,向高空呼喊:看,我们笑得像太阳!”
他的诗就是冬日里的阳光,笼罩在中国上,照在老百姓的面庞上,这缕阳光像一把闪耀的尖刀,直捅反动派和地主们的心脏,划开封建社会的黑暗。
他的诗中,有不屈的男儿本色,有处于水深火热中的百姓的枯荣。土地与太阳、苦难与渴望,构成了他的诗歌。
我们应像艾青那样爱祖国,树立民族自尊心与自信心。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把爱国之志变为报国之行。将艾青的诗传承下去,永远被我们这些后辈所歌颂。
斯人已逝,诗情永存。终其一生,始终呐喊着的艾青,唯爱与诗不可辜负。
艾青是一位伟大的诗人,他的诗被我们这些后辈永远的歌颂,艾青啊,我崇拜您!
在那个时代,中国的劳苦大众啊,被外国侵略者推进这黑暗的无底洞。人们眼睁睁地看着,默默地承受着,掉落,坠落。一瞬间,被托住了,像妈妈托住小婴儿似的。艾青站出来了,写下《给太阳》:“早晨,我从睡眠中醒来,看见你的光辉就高兴;——虽然昨夜我还是困倦,而且被无数的恶梦纠缠。你新鲜、温柔、明洁的光辉,照在我久未打开的窗上,把窗纸敷上浅黄如花粉的颜色,嵌在浅蓝而整齐的格影里,我心里充满感激,从床上起来,打开已关了一个冬季的窗门,让你把全金丝织的明丽的台巾,铺展在我临窗的桌子上。”诗人在黑暗中痛苦睡去,沐浴着光辉醒来,看着这金色的明丽台巾,无比高兴。光明,她终要来了吗?光明,她会来的!诗人在黑暗中守望,殊不知他就是那一束光。
心中永远只要有一种信念——光明,永远会到来。
勇敢的飞渡可以分为以下几种:观点型话题,列举型话题,划定范围型话题,关系型话题,寓言型话题!学会体验轻松,学会使自己快乐。美丽小鸟一去无踪影,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hellip。敬爱的党组织:!绿叶那鲜艳的绿色,也被阳光晒成了深绿色。人生,像一场无声的电影,虚无飘渺,却近在眼前。
《斑羚飞渡》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斑羚被猎人们逼到伤心崖上,它们为了不让种族灭绝,自动分成两拨,一对一对的跳,老年斑羚当青年斑羚的垫脚石,老年斑羚坠落山谷,青年斑羚则顺利地跳过悬崖,直到只剩下头羊时,它毅然走向了彩虹。
到此时此刻,那画面依然浮现在我的脑海中:一只老斑羚走出来,带着小斑羚,小斑羚突然起跳,老斑羚也随之起跳,老斑羚用娴熟的'跳跃技巧,出现在小斑羚的脚下,成为了小斑羚的垫脚石。小斑羚蹬一下老斑羚,用尽全力跳到了伤心崖的另一面。但是,此时,老斑羚像火箭一样坠落山崖,不,比火箭还要悲惨。
读过这篇文章,我又想起了另一个故事:如果突然起火,蚂蚁们会抱成一团往前滚,虽然最外圈的蚂蚁会牺牲,但是里面的蚂蚁却能安全的存活下来。相反,有些人却认为自己的利益比什么都重要,不顾别人的生命来完成自己的存活。
直到现在,这个故事依然浮现在我的脑海中,真希望这道彩虹就是斑羚们的生命之桥!
我很喜欢读《楚辞》,因为它令我感动,令我陶醉。众所周知,《诗经》以后整整三百年,历史散文和诸子散文兴起,中国文坛几乎被散文的光辉笼罩着,诗歌则处于寂静时期。打破这种沉寂局面的,乃是天才爱国诗人屈原及其后代学者宋玉。他们创作了《楚辞》,“楚辞”和《诗经》截然不同,它不是集体的歌唱,而是个人的创作;不是现实主义,而是浪漫主义,不重自然现实,而重主观抒情,不是板滞的四言,而是灵动的杂言,不是表现的北国风光,而是秀丽的南方景象,篇章不是回环复沓的短章,而是结构宏大的巨制,风格不是自然纯朴,而是弘博丽雅。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屈原的.出现,是中国文坛的一颗新星,在他大喜大悲、大起大落的人生当中,我读懂了很多。
在楚国逐渐衰落、腐败的过程中,他仍坚守着,他公正廉洁,一心为国,但却在奸臣小人的污蔑之下得不到重用,空有满腹才华,却报国无门……
屈原是真正的英雄!
暑假里,我看了《八十天环游地球》,我感觉惊叹不已,在还没有飞机的19世纪70年代,当人们还以马车、雪橇、轮船、火车……作为代步工具的时候,要想在短短八十天内环游地球,被视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英国人费雷亚斯.福格正是小说中完成这一壮举的“第一人”。
故事发生在1872年的伦敦,福格和他改良俱乐部里的牌友们以两万英镑为赌注,打赌可以在八十天内环球地球。为了证实这一推断可实施,福格带着他刚刚雇用的仆人万事通立刻启程从伦敦出发,开始了这个不可思议的环球旅行。
设想一下这位性格冷僻的绅士在途中遭遇的'离奇经历,及他和仆人遇到的千难万险,遭人跟踪,置身铁路的“断头路”上无路可走,不得买大象穿越密林、舍身救人、与恶僧对簿公堂、遭暗算误了轮船、遇飓风海上搏击、与仆人离奇失散、在火车上勇斗劫匪、为救仆人身赴险境、燃料告急海上经受考验、疑为银行大盗海关被囚…….几乎所有的意外和困难都被福格遇上了。然而,最后所有困难都没有难倒福格,他一次次化险为夷、摆脱了困境,最终胜利赢得打赌,并娶了他和万事通在印度营救的一位寡妇为妻,重获了幸福。
读了这篇小说,我深深感受到遇到困难应该像福格先生一样勇敢地面对,努力地刻服困难;平时做事也要像他一样井然有序;对贫困的人们要像他一样有爱心,热心帮助。
当我读海蒂这本书时,就被海蒂那善良的性格吸引住了。她的微笑总是能让你心情舒畅,能使爷爷的脸上露出笑容。每天跟山羊在一起玩耍,山羊也会发出满意地叫声。她还珍惜一花一草多么可爱的孩子呀!可她的好朋友克拉拉坐上了轮椅,但在海蒂和爷爷的照顾下终于恢复了健康。
读完小海蒂时,我被她关爱动植人的精神所感动。就像文中所说的海蒂去法兰克福给佊得的奶奶带面包,她多么善良给山羊做朋友,多么可爱的孩子尤其是她珍爱大自然最令我们学习她倾听枞树的刷刷声轻轻抚摸花儿多么珍惜大自然啊。
我们要像海蒂一样,珍惜大自然你看现在某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过度砍伐树木,造成了水土的大量流失,二氧化碳极速排放,破坏了大气层。有的人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江河中,污染了水源。还有的人乱杀动物,破坏了食物链。现在许多地方已经成了沙漠,这是对人类应有的惩罚。
相信大家看了小海蒂就知道该怎么做了。要像海蒂一样爱护动物植物不要伤害它们,从自我做起要像可爱善良的海蒂学习,珍惜大自然的一草一木,使我们明天的环境更加美丽。
想读《湘行散记》,是从逐渐了解沈从文开始的。沈年少即投身行伍,随军队辗转川黔湘边境。吃过苦,也阅尽了社会的黑暗。心生厌倦后,即开始进行文学创作。可以说从文的一生是奉献的一生,也是努力的一生。只上过小学,但却凭着对文学的爱好,以及自己对社会人事的切肤体验和深刻观察,写出了当时社会喜爱的文字,从而跻身当时的“中层社会”。可是他从来都自称是是一个“乡下人”,无时不感觉到,呆在这个群体里愈是长久,愈是感觉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深觉自己和周围的人看到的、想到的不一样,因此常常陷于一种让人无法理解的痛苦。对此,沈曾在《湘行散记》里写道:“三三……,我觉得惆怅得很,我总像看得太深太远,对于我自己,便成为了受难者了。”
读《湘行散记》你会发现,她名虽似游行志记,却并不是一般的出行心情记事。她是沈十六年后因探病母重返故乡途中的所见所感。与其说她是一本回乡散记,倒不于说是沈对当时社会基层民众的忠实叙述,以及对那方河域和生活在它上面的人们深挚而真诚的爱。
初读《湘》你会发现,那里有清澈毫无渣滓的河水,有听过之后一生也忘不了的橹歌,有爱说野话却勇敢有力的水手。但远不止这些,从“老伴”到“滕回生堂的今昔”,你会了解,在那个战乱且无序的年代里,只在沈的视角范围里,就有那么多转徙漂泊,有那么多普通人在战乱里平静的死去,却不为亲人知晓,有那多妻离子别,等待然后平凡的老去,有那么多平凡的人在命运的夹缝里平凡的生,然后在十六年后某个平凡的日子里不期而遇,却不再相识。初读,以为是在读小说,仔细斟酌,才发现是沈人生经历里的一些真真切切的缩影,细细体味竟不禁使人潸然。
再往后,从“一个多情的水手与一个多情的妇人”到“历史是一条河”,你会了解到,水手和拉船人拿着少得可怜的收入,却干着辛苦且随时有生命危险的行船行当。冬日三九,天再冷,船遇险时照样往下跳,行船过程中,船遇上险滩,河水再凶猛也得冒着生命危险下水护船,十年如一日。而即使这样,这些水手和拉船人却从不曾失去应有的勇敢和努力。而吊脚楼上妇人,多半因为这个社会的黑暗,而即使这样,她们依旧不失去那一份质朴和可爱,以及那一份对生活的纯真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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