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晚风吻别日期:2024-12-03人气:9
暑假读书笔记(精选31篇)
读了《水浒传》这一本厚厚书之后,最大的感受便是书中的英雄们的那种豪情壮义,忠义两全。《水浒传》一书记叙了以宋江为头的108好汉从被逼无奈聚义梁山泊,到被朝廷招安,再到为宋破辽兵,最后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在我脑海中印下了两个字:忠、义。
一个“忠”字就包含了对自己的国家、亲人、朋友的尽心竭力,鞠躬尽瘁。宋江在重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只效忠于自己的国家,可谓是忠心耿耿;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面对高俅之子的调戏宁死不屈,最后上吊自杀,这也是忠的表现。
“义”字包含了很多内容,108个好汉为兄弟赴汤蹈火,两肋插刀,这就是义;为人民、国家锄暴安良、出生入死也是义。在108个英雄中,我认为最能做到“义”的是一个黑大汉,他虽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但是他路见不平就拔“斧”相助的精神,令那些丧尽天良的恶人们闻风丧胆。他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民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所以我们也应该有义气,拥有强烈的正义感,为了正义,为了真理能奋不顾身。
四大古典名著之一的《水浒传》大家应该都耳闻目睹吧!是作者施耐庵根据历史故事写出来的长篇小说,假期里我通读了这本书,令人荡气回肠,耐人回味。
小说讲诉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将因官逼民反,相聚梁山泊,并打着“替天行道”的大旗,劫富济贫,屡败官军,除暴安良,深得老百姓的支持与爱戴。后受朝廷招安,却遭奸人谋害,最终全部就义的悲惨结局。
刚开始我很反感读《水浒传》,因为人物多,故事情节也多,加上我不喜欢打打杀杀的小说。于是我逼着自己慢慢看完第一章,竟深深地被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以及栩栩如生的好汉形象吸引住了。我欲罢不能地看完整本书,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好汉有“托塔天王”晁盖、“及时雨”宋江、“花和尚”鲁智深、“豹子头”林冲等等。
不过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就是<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了。那天,鲁智深约史进和李忠到酒楼喝酒。正喝得高兴,却听见隔壁有人在小声啼哭,脾气暴躁的他就叫酒保把哭的人叫来。原来,哭的女子姓金,她被郑屠强骗后抛弃,还让她还三千贯钱,那女子没钱,只好在酒馆卖唱。可这些天,酒馆里客人少,无法还钱,因此和父亲在房里哭。鲁智深听了金氏父女的遭遇后很同情她们,嫉恶如仇的他立马要替金氏父女报仇。第二天天刚亮,鲁智深就大踏步地赶到父女俩住的小店,给了那父女俩盘缠并打跑了监视父女俩的店小二,害怕店小二中途阻拦或是给郑屠报信,他又在店门口坐了两个时辰,思量父女俩走远了,才回过头去找郑屠算账。他先是戏弄了一番郑屠,弄得郑屠恼羞成怒,扑向鲁提辖。结果鲁提辖竟然分三拳将郑屠打得火冒金星、七窍流血、不省人事。他想:如果死了,须吃官司。就说:“你这厮诈死,洒家慢慢与你理会。”然后收拾东西大踏步而去。
从这个故事我可以看出镇关西是个十恶不赦的恶霸,令人憎恨。而鲁智深却是一个拥有侠义之心,看到金氏父女有难就见义勇为、扶危济困的英雄好汉。再从他在店里坐了2个时辰,生怕店小二去追,更可以看出他不仅好打不平而且胆大心细。他是水浒英雄人物中深受人们喜爱的一位。
读了这本书,更让我知道:我们要做一个正直、正义、善良,有侠肝义胆的人。刘备说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虽然我们今天生活的社会已经不像《水浒传》中描写的社会那样黑暗了,但是也会有暴力事件发生,遇到问题可以寻求帮助或是通过法律解决,决不能打打杀杀。遇到需要我们帮助的事或人,我们也要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它们。英雄人物的事迹也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榜样。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草房子
好词:
摩挲 挥霍 流火 迷离 恍惚 韧性 纯净 古朴 鼓舞
火辣辣 轰隆隆 红艳艳 绿晶晶 汗淋淋 水淋淋 齐刷刷
结结实实 昏昏欲睡 大模大样 乌溜溜 金泽闪闪 莫名其妙
如痴如狂 龇牙咧嘴 秋风乍起 朝夕相伴 忽明忽暗 绘声绘色
自作多情 隐隐约约 无恶不作 波光粼粼 如梦如幻
好句好段:
白雀还是那个样子,只是好像清瘦了一些。她一出现在桑桑的视野里,桑桑就觉得天地间忽然地亮了许多。白雀走着,依然还是那样轻盈的步伐。她用双手轻轻抓着被放到了胸前的那根又黑又长的辫子,一方头巾被村巷里的风吹得飞扬了起来。
当时,那纯洁的白色将孩子们全都镇住了。加上秃鹤一副自信的样子,孩子们别无心思,只是一味默默地注视着。但在仅仅过了两天之后,他们就不再愿意恭敬地看秃鹤了,心里老有将那顶帽子摘下来看一看和摘下那顶帽子再看一看秃鹤的脑袋的欲望。几天看不见秃鹤的脑袋,他们还有点不习惯,觉得那是他们日子里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点。
冬天过去,细马已基本上能听得懂油麻地人没过多少天,谏树苗就怯生生地探出头来,在还带着凉意的风中,欢欢喜喜地摇摆。这个形象使秦大奶奶想起了当年也是在这个季节里也是同样欢欢喜喜摇摆着的麦苗。她就很想用她的拐棍去鞭打这些长在她地上的辣树苗—她觉得那些树苗在挤眉弄眼地嘲弄她。
那是一九六一年八月的一个上午,秋风乍起,暑气已去,十四岁的男孩桑桑,登上了油麻地小学那一片草房子中间最高一幢的房顶。他坐在屋脊上,油麻地小学第一次一下就全都扑进了他的眼底。秋天的白云,温柔如絮,悠悠远去,梧桐的枯叶,正在秋风里忽闪忽闪地飘落。这个男孩桑桑,忽然地觉得自己想哭,于是就小声地呜咽起来。
那天下大雨,秃鹤没打雨伞就上学来了。天虽下雨,但天色并不暗,因此,在银色的雨幕里,秃鹤的头,就分外的亮。同打一把红油纸伞的纸月与香椿,就闪在了道旁,让秃鹤走过去。秃鹤感觉到了,这两个女孩的眼睛在那把红油纸伞下正注视着他的头,他从她们身边走了过去。当他转过身来看她们时,他所见到的情景是两个女孩正用手捂住嘴,遮掩着笑。秃鹤低着头往学校走去,但他没有走进教室,而是走到了河边那片竹林里。
在人生的漫长的路途中,狗狗是我们最好的朋友,它既乖巧又听话在一起久了,它也会和你产生感情,就像《我和狗狗的约定》里的胖水饺一样,与主人产生浓厚的感情,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这一本书讲述了一个感人的我和狗狗的故事。小主人松松得到了一只小狗,叫胖水饺,但是由于松松喜欢它,就天天偷偷和它睡在一起,结果得了气喘,无奈之下,松松的爸妈把胖水饺给送了人,但是胖水饺却不死心,踏上了寻主之路。在路上,它吃了许多苦头,有砍伤,有烫伤,有打伤,但是,一想到松松,多大的苦都可以忍受,最后一口气的时候终于见到了它的主人。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胖水饺的坚持不懈的精神感动了,它那种精神多么伟大,多么值得我们去学习,它是一只多么好的狗d但是,世界上有些人,却没那么好,他们为了金钱、地位、名声,而不顾一切,有的人为了这些而去偷、去抢,为此铤而走险还有的甚至六亲不认,这种人简直不可理喻,他们的良心都被狗吃了。
就比如有几家买胶囊的生产基地,他们为了省钱就把做胶囊的原材料,更换成了没有用的蓝皮,再把它以高价买出去从中获取暴利,这种胶囊不但没用,而且还对人有害。这种人简直就是禽兽,他们的良心连狗都不如。
我对自己立下目标,我一定要做一个有良心的人,使自己一生受益!
寒假期间,我读了《三体》这本书。
轻轻翻动着雪白的书页,细细品味着优美的文字,我被它深深吸引住了,如饥似渴,手不释卷。精彩的内容,跳跃的思维让我的内心受到了巨大的震撼,以至于有点埋怨自己从前的阅读范围是如此的狭窄,像《三体》这样精彩的小说竟未曾发现。
《三体》是一部科幻巨作,是中国科幻文学的里程碑之作,刘慈欣著。虽说也是一部科幻小说,但它却与其他的科幻小说大相径庭,在骨子里就是一本独特的书。
举例来说,在大多数小说中,外星人都有着上帝般的形象,对人类亲切至极,会安慰人类,帮助人类,可谁知外星人是善是恶呢?《三体》便一反常态,将外星人刻画成一个合情合理的形象——迫于生存的危机而侵略地球的生物,存在着缺陷,却又十分的合于情理。这一下,就将它们活灵活现地刻画出来。
书中还提到一个新的词语——智子。刚开始,我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可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终于明白,这是一种被三体人(外星人)用我们前所未有的高科技赋予了生命,可随意维度化的微不足道的质子!这想象,真是既天马行空,却又有着科学的依据。我们当中有几个人能够将它想象出来!
这部小说,还有一个引人注目的特别之处,那就是写作的手法。它一改以往习惯的“因为——所以”式写法,使用了“所以——因为”式。说详细一点就是将以往一成不变的先写事情发生前的事,再写事情结果的手法变成先写事情发生后的事,再写事情发生前的原因。
中间一些细微的地方又透露着一些隐隐约约的线索,引人深思。读书的时候将这些线索串联起来,再仔细一想,对整件事情的理解便简单明了多了。
这就像小孩子拼拼图一样,让读者自己一点一点去探索发现,这真是一种高明的写作手法,让读者能够有充分的空间去想象。
当然,每一部作品都一定会有它想表达的意思,无论深浅。而三体想表达的则更丰富。在一开始讲述叶文洁的记忆时,还描述了一幅-时的景象。
我想,在此作者一定是想批评讽刺--时,人们迫害知识分子的那种无知、可恨。把历史与科幻相接合,也就更加大大增加了想象的实在性,绝不是胡思乱想,这也是作者写作上的一个精炼之处,想象不能无限度。
书中还讲到了地球叛军,虽然他们的出发点是善的,只希望三体人到地球上来消灭坏风气,可他们的思想太过于极端,竟然想毁灭人类,毁灭地球!即便我们的社会真的无可救药,我们也应该尽自己的一份力,努力维护这个世界。
这里毕竟是我们赖以呼吸、生活、生存的家园。试想没有了它,我们去哪儿生存?如此这般,还有许许多多,等待着读者去思索,去发现!
整部三体都以和平——战争——生存——毁灭为主线,在我眼前展现出一个广阔、神秘的世界。它开阔了我的思维,让想象不再受到约束,自由飞翔。其实,每一个人的头脑里都有一个世界,愿我们用想象的翅膀,创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精彩的三体世界!
大刘的这部作品被尊为代表了目前国内硬科幻小说的最高水平,因我脑子不够使,逻辑思维也不好,平时对科幻小说都绕道走,所以不知道目前国内科幻小说处在什么状态。毕竟我上一次真正看科幻小说已经是小学六年级了。说起来小学时很爱看凡尔纳的书,中学后反而退化了。
还用我介绍内容吗?估计你是没看过,还是介绍一下吧,会很罗嗦,要小心。
三体作为一个飘荡在宇宙中的星球文明一直苦于三个太阳变换排序带来的恶劣气候,苦苦寻找宇宙中其他气候稳定的星球,这时处于秘密寻找外星文明的地球发出的信息被三体通讯员收到。通讯员恐怕三体世界会摧毁地球于是发回信息警告地球不要回信,只是已经处于对人类完全失望的文—革时期的叶文洁下定决心要让高科技外星文明来拯救地球人类,于是地球上出现一个组织叫ETO,地球三体组织。
第一部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三体游戏,这是一个仿真游戏,其实我当时没怎么看懂,到底是现实还是游戏?这本也是被大刘自认为三本中写的最好的一本,他自认烂尾,但《三体》爆红是第三本完结开始。三体游戏非常逼真的模仿了三体世界景象,通常是高智商的知识份子会很感兴趣地玩下去,这就给ETO提供了高智商人群。
在游戏里可以遇见中外历史高智商人物比如秦始皇、老子、牛顿、伽利略等等,这些人都凑到一块儿来商量问题,如果你做的够好他们会记得你,下次进游戏别人还会表示佩服你。三体世界利用各种手段来阻挠地球物理发展,这种方式我很欣赏,但是也很绝望。你想想,让一个物理家发现其实物理是不存在的,此人立刻就能崩溃。还有什么比摧毁一个人信心更绝望的事儿咧?
第二部是我个人最喜欢的,看了三遍。这部中心人物有俩,罗辑和章北海。罗辑莫名作为面壁者很诡异地经历了大起大落,章北海是我最喜欢的人物,有脑子有手段,坚定不移。
因为三体世界对于地球人类任何计划都能看透所以选定四位面壁者,他们可以做任何事来保护地球,前提是这些想法都在他们的脑子里,除了他们没有任何人知道。因为三体世界唯独不能看透人的想法,也不懂撒谎和阴谋,他们的思想是透明的。
当三位面壁者都失败的情况下罗辑变成了令人捉摸不透的存在,而章北海进入未来后才透露自己是人类必败主义者。
当罗辑冬眠后醒来发现人类技术已经发展到打败三体时很开心也很不安,我在看这段儿时一直冷笑:愚蠢又天真的人类啊。果然,在三体世界的一个小小探测器几分钟内就把人类所有太空力量摧毁后人类整体崩溃了,看的我超爽快。本来么,智子让你发展到几时就是几时,这种感觉有点儿像某一期世界奇妙物语,一个小女孩玩玩具,抬头一看,原来她也不过是玩具。还真把自己当回事儿了!
因为看了三遍,第二遍时某些细节才被我注意到,所以私以为这种书都要多看几遍。
第三部是让我很期待却没有预期心情的一本。我知道最后是全灭,结果全灭的如此有希望感……想到专访中大刘说他认为结局很光明,还是很多人不理解。我理解啊大刘!就是很光明的感觉有没有!!看的我这叫一个郁闷,一点都不爽快。
宁帆说我一定会讨厌女主,事实上我对女主并没有特别大的反感。在我看来女主代表了人类,人类就是这样优柔寡断又自以为是,武断又易后悔,时而把自己当救世主时而自责到恨不得自杀谢罪,本书给最大的感受还是整个人类社会对于某件事态度转变之剧烈,令我作呕,在阅读过程中几次隐隐作呕,生理反应。这也是从第二部顺延下来的最大感觉,人类社会太容易集体转变态度,罗辑是最明显的对象。
在他做事时以为他神秘而崇拜之,在他隐居时又认为他毫无作为唾弃之,在他被三体恐惧时又认为他是上帝,在他冬眠醒来又不屑地取消了他的面壁者,在他的预言成真后又把他送上神坛还要吻他的脚,在他做事时又觉得他自私每个人都辱骂他,在他成为面壁者怒视三体世界时又崇拜他。
感觉怎么样?我认为这部作品最好的一点就是很明确地点出了人类本性,这点也最为我感受深刻,入戏太深,看的我浑身发冷,几次作呕,恶心地要命。
之前看南方周末对大刘专访,根本看不懂,看了两三遍才勉强看懂。印象最深刻是大刘回应读者抗议结局全灭,他认为人类文明作为宇宙中很渺小的一员已经存在了这么久已经不错了,反正人类迟早要全灭的。而且他认为最后描写已经很光明了,记者表示无法理解,既然全灭何来光明?但是我这次看,觉得最后全灭的太曲折了,虽然是全灭但真的给我一种光明的感觉,觉得很有希望,甚至有种女主没有死掉的感觉。所以看的我这个不爽,难得跟大刘想一块儿了却是这么憋屈的情况。
当然了,第三本里头有很多地方都看不懂,我估计哪怕再看两遍也看不懂,太专业了那些术语。即便如此还是无法掩盖这是一部非常棒作品的事实,当然之前它已经被捧上天了,我也无需赘言。分数不必说啦,如果你有心情有时间一定要看看,不是推荐,是强烈建议。
作为一个反人类分子,真心希望有人类快快灭亡。其实对于地球来说,人类文明只是一个渺小的存在,在它长长的历史里人类只是微不足道的存在。同理,对于宇宙来说,地球也不过是一个普通到不行的星球。这么说起来,人类那些自以为是的小心思和纷争真是可笑到不行啊,还自以为自己对于地球做了什么大事情整天诚惶诚恐又继续糟蹋地球资源。
有两处想不通,不知道是BUG还是伏笔:第一,第二部中和史强一起押送罗辑的警察被史强称为郑儿,后面罗辑又遇见他时却被称呼为张X。第二,思想钢印族后面再也没提过,我很不解。
千言万语只汇成一句话:强烈要求加入ETO!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小巷中,走过的人们相视一笑,互问你好;凉荫底下,互相依偎着的老人嘴上挂着一丝笑意;和平广场上,和平鸽拥揽着一缕金色的阳光……这些安然的场景却不能让我忘记了《安妮日记》……
初涉《安妮日记》在上个学期,我花了很长时间在这本书上。好奇的我与一名犹太小女孩进行了一番心灵上的沟通。
正式这番不寻常的沟通是我的心灵受到很大的震撼与触动……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安妮的小女孩,出生在一个犹太家庭,安妮从小就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然而这个正值豆蔻年华的小女孩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有那么悲惨的遭遇。二战爆发后,布拉特便对波兰突袭,便对犹太人进行大肆屠杀……安妮一家人躲到一个密室里,但是这有用吗?敌人发现他们后便把他们关进令人窒息的集中营。但小安妮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每天她都在发黄的床榻上悄悄记录着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信念……我坚信,这么一个对生活充满向往的小女孩有理由活下去,并且活得更出色。无奈的她还是喊着热泪倒在血泊中。但她的精神并没有倒塌,直到法西斯倒台了,他们才获得了重生……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漾起了莫名的感动、敬佩,有为安妮的不幸而感到悲伤,更多的是对黑暗独裁统治的憎恨,不屑与鄙视。我悲愤,为什么人要制造那么多不必要的不幸,难道物质文明飞速发展的今天,战争是维护利益的仅有手段吗?我百般不解、惆怅……
为什么文明不能生活在同一个世界,就像桃花源一样,像蒙大奇一样,像乌托邦也罢,至少没有硝烟,没有战争,男女老少其乐融融,生活在一个宁静的世界里,怎们就不能呢?是的,或许我觉得可能。因此,我希望,希望时间停止战争,希望白色和平鸽在这方乐土放下橄榄枝,希望我们的人生色彩斑斓!
知道今日,我仍不愿去回想20世纪三四十年代那场全球性的恶战,一场可怕的战争,一想起它,脑中便会浮现出遍野的尸首和撕心裂肺的痛苦呻吟,不要让我想起那些人们不幸的眼泪,不要看到他们绝望无助的眼神,不要看到他们孤苦无依的身影。我要听到全世界人们高声朗诵和平的赞美诗,要看到渴望和平放飞和平鸽,而不是呻吟无助的咏叹调……
看看周围人,一切都是多么的祥和,盲童也不焦躁了,老人他们嘴上也洋溢着彩虹弧度的微笑。每一样事物,每一个人,甚至每个微生物都是那么自在,看起来是那么幸福。
让我们停止战争,爱护生命吧,让和平永远伴随我们左右,让世间没有那么多痛苦与不幸,让我们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和平吧!
《魔盒》
好词:游手好闲 一掷千金 吃喝玩乐 荒淫无度 生不如死 硕大无比 粉身碎骨 摇身一变 皎洁
好句:山民又得到一笔钱,更加荒淫无度,终于,恶有恶报,他受到了上帝的惩罚。
好段:山民拖着病体,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爬到了山顶,找到了那颗小草,当他伸手正要采时,忽然发现,在山崖边上有一颗闪闪发光硕大无比的钻石。山民心动了,要是得到了这颗钻石,不就什么都有了吗。于是,他又爬到了山崖边,就在他抓到钻石的瞬间,失足跌下悬崖,摔得粉身碎骨。
主要内容:有一个山民,妻子病了,在给妻子采药时从山上摔了下去。由于半山腰的树枝勾住了衣服,山民得救了,醒来之后发现身边有个小盒子,于是带回家中。山民怎么也打不开盒子,在无意中说出“我想要”的时候,盒子奇迹般打开了,出来一人小人。此傲人给了山民一沓钱,他享尽荣华富贵,唯独没给妻子买药。不久,山民得了一种可怕的病,小人让他去采一株小草治他的病。山民爬上山,伸手采小草时,发现了一颗钻石,不料失足跌下山崖,粉身碎骨,小人又出现了,它的名就叫——诱惑
体会、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劳动才有收获,做人不能太贪心,得脚踏实地地做每一件事
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人人不平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小说书柜专台前,低调而沉默。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日记》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遇所打动了。“窃书不算偷!”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呐喊。带着中国人民心底的悲哀,和着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求,共鸣起来。在这期间,涌现出无数平民作家,鲁迅便是其中著名人物之一。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
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此,人们早已习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捉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
我怀着对孔乙己的同情,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啊!真是个博取别人同情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可他偷的却单单是一本书,这……我似乎误解孔乙己了。
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啊!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中国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让诸如此类有志而善读的书生饱尝“营养”呢?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知识头脑的一种方式。孔乙己的死和那强劲的话语,左右着我,不禁感慨万分,潸然泪下,真是为了“读书事业”而奋斗。
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
“窃书不算偷!”这声音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也鼓舞着我更加努力地读书!
《追求卓越》是全球着名的管理学大师之一汤姆。彼得斯所着,翻译家魏平所译的一本颇具影响力的畅销书。
在《追求卓越》,汤姆彼得斯总结了自己60多年来成就卓越至关重要的163个细节,涵盖了危机、机遇、睿智、态度、行为、工作、领导、网络、人才、创新、学习等诸多方面,这些事情在很多人眼里,只不过是一些不起眼的小事,但彼得斯一再强调,不要小看这些小事情,小事情也很重要,这些小事情成就了卓越,做好小事才能成大业!
彼得斯告诉我们,要“努力忘记以往的黄金时代——怀旧本身具有毁灭性”。我想,这跟我们平时所说的“成绩是属于过去”是一致的。他还说,“鼓励自己一切都会过去的,但同时提醒自己这一切可能不会很快结束,以便使自己全心全意利用现有条件——事实上,品性完全由人们在应对逆境时的反应所决定的。”很欣赏这种面对逆境的生活态度,他告诉我们要有平常心,要正常面对挫折,应对困境,要“把损失抛在脑后(忘记自己内心的痛苦),立刻重新策马扬鞭”。
彼得斯还强调,“学习非常重要,不仅仅是学习一种技艺,掌握某种知识,就是一些基本行为领域也需要学习。比如:掌握感谢的方法、修复人际关系、倾听吸收应对他人观点、有效质疑、保持联系的艺术、在争斗的派系之间实现和平与繁荣、写作与演讲……这些都是企业效率的基石。”学习的方面很广,学习的方法和形式很多。希望我的家人、朋友,都能够好好学习,以平常心去面对生活,应对生活中的逆境。
关于迟到,彼得斯说,“迟到的后果也许比想象中的要严重”。他说,迟到5分钟是迟到,迟到1或3分钟也是迟到。迟到就是迟到。迟到比不到好吗?绝对不是!早到就不迟到。早到意味着敬意,早到意味着“我在乎”,早到会场并不表示你很急切,而是表明你很守时。我想,早到几分钟与迟到几分钟,在听会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但至少,这表明了我们的态度,所以,建议以后大家还是要守时。
《追求卓越》这本书中,还有很多小哲理让我信服,在此不一一列举。我只是希望在此后的日子里,我能更加追求卓越,追求一些所谓的小事情,让自己的行为更令人愉快,让自己的生活更充实,学习更开心,效率更高,让别人生活得更幸福更愉悦!
读了《小英雄雨来》这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文章主要讲:住在芦花村里的雨来游泳本领很高,有一次,他妈妈叫他上夜校,雨来学到了自己的第一次认识的一得字:“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鬼子在雨来背书的时候闯进来,用糖和金戒指诱惑他,将他严刑拷打,企图从他嘴里得知交通员在哪,可是雨来什么也不说。雨来不说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学到的第一句话。鬼子要把他枪毙,雨来却趁鬼子不备,跳到河里跪了。
雨来真厉害,也很坚强,为了祖国,宁死不屈,如果我能像雨来一样那么坚强那么勇敢,就什么也不伯了。雨来很机灵,枪响以前,能钻进河底,让鬼子扑了个空。所以我一应要随机应变,以防万一。雨来是个英雄,他敢于和凶恶的鬼子斗争,不受诱惑,不卖国。当大家看到雨来还没有被打死,内心是多么高兴啊!
读了《小英雄雨来》,我受益非浅。
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一看乃至一提的,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却总能记起他,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去记住它,也不用刻意去忘记它。
但是,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说是平易近人,也有那么点差距。总之,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
不过,这也不怪他们罢,那些领导,可曾有一个关心过民众?或是没有空,正在忙着往腰包里塞钱,或是根本不愿意去管了。试问,在这样的领导下的人民,又怎能关心到别人呢?
现代呢,好像的确是有人关心到别人了,但是,却有一些人比以前更加恶劣。比掺水还要过分的赚钱方法比比皆是,似乎是有人要反省一下科技带来的是,是利还是必,科技该不该发展,文人该不该诞生,我不希望“孔乙己”越来越多,更不希望漠视人情的人越来越多,还不希望长衫文人越来越多。但是,可能吗?
霍尔顿,你看到了吗?是你的父亲,塞林格先生,激发出我每一个细胞,每一根神经,让我逐步向成熟、懂事的前岸迈进。在麦田和梦想交相辉映,煜煜生辉之时,青葱年岁,我读懂了,那爱与理智停留在内心矛盾的激化,正是这种矛盾,牵引着我们守护梦想,年少的我即使再多的爱、再多的叛逆,都不会超越理智的界限,我想,这就是霍尔顿精神吧!它使我懂得,即使我再努力、微笑、坚强、成长,也抵不过麦田里的一丝守望!而这一丝守望,在梦想号启碇之时,给予我最大的鼓励和导航!
如今,我25岁,记不清楚第几次躺在麦田里,接受它的洗礼,而这一次,我关注的,是它的核心。往悬崖边奔来的小孩,不要怕,霍尔顿正在麦田里当你们的守望者,他会在你们狂奔的时候,把你们捉住。他要拯救那些处于危险之境的纯真者,使他们免受精神的伤害,使他们永远纯真,使他们坚守道德的阵地,不受堕落之苦。
有人曾经这样对我说过:不是这个社会需要你,而是你需要这个社会。这对于浮躁的年轻人来说的确是一句劝诫的忠言。但这并不意味这我们就要完全臣服于世俗。说句轻狂的话:在这个节操尽失的时代,更需要我们年轻人以身作则来捍卫人们内心的那片净土。
没有绝对的对与错,霍尔顿失去了太多东西,如果他能像其他人那样认真学习,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或许生活会截然不同。然而作者的良苦用心在于告诫我们:这个社会永远存在黑与白,而且永远都不会消失任何一种,我们要做的就是在身处白色的时候保持冷静努力前行,处于黑色的时候能守住底线捍卫内心的净土。
这本小说一出版,立刻受到美国青少年的热烈欢迎,因为它实在写的太真实了。作为现在的我补偿曾经学生时代没有看过的遗憾,虽然它确实是一本青少年读物,但读完确实能从中收获许多道理,我们要做的只是继续冷静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时候,不要丢掉内心最初的梦想,时刻告诫自己,不要浮躁,借用二战英国政府鼓励民众的一句话:keepcalmandcarryon。
变形记中,格里高尔负担着整个家庭的债务和美好生活,每天疲于奔命,却有一天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甲虫,他的家人一开始是惊恐,到淡漠,最后是遗弃,大甲虫格里高尔最终死去。卡夫卡的叙述冷静得让人毛骨悚然。除去两个故事中家人的部分,我想这两个主人公的生活相似度可达95%。
这是多么可怕的事!一百年前大文学家的故事竟然赤裸裸地发生了,而大部分人,根本就没留意到。我不知道现实世界中还有多少人是过着这样没有自我,逐渐变形的生活,但我想,在中国,这个过于赞扬奉献精神的过度,数量是肯定不少的吧。
格里高尔是怎么让自己爱到变形的呢?让我们回到小说中看看。
变形的起因是格里高尔的父母欠了老板一大笔债,格里高尔为了替父母还债,忍声吞气在老板公司做旅游推销员,即使早就想要辞职了,但一想到还得五六年才能还完父母欠的债,他就忍了。别的推销员生活得像贵妇人一样,唯有他,把家庭的所有的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压得气喘吁吁。然而从后面的文章我们都能知道,他的父母和妹妹都是有劳动能力,就算没有他也可以自力更生,然而正是因为他的心甘情愿地付出,他们便是理所当然的接受,不再付出劳动。很明显,这样理所当然的责任转让,是格里高尔变形的最大推力。
格里高尔的父亲自从破产后就一直待在家里,不再出门劳动,把所欠下的债都推给儿子来还,而且在儿子变成甲虫后没有半点怜悯,只是嫌弃,由此可见,这是个极其自私之人。
在格里高尔变成甲虫后,他的家人不曾想过叫一个医生,或者寻找什么解决的方法,又或者寻找这是什么原因。可见,这一家人已经是格里高尔宠坏的一家人,在坐享其成中已经丧失了反省能力、解决问题和感恩的能力。抱怨,自怜,是他们唯一的应对。
从性格上看,格里高尔是个过度的奉献着,他享受于对家人过度的奉献中,并以此为自豪。纵使要付出自己的一切乃至生命,他所操心的还是他的家人,“他消灭自己的决心比妹妹还强烈呢,只要这件事情真的能办得到。”他最终还是奉献了自己的生命,为家人换取了他们想要的平静。在家人陷入破产困境时,他付出了自己的所有,为家人换来安逸的生活,即使自己内心其实想离开。在自己变形失去经济能力没法带给家人安逸生活的时候,他依然站在家人的角度消灭自己这个麻烦。这是多么感人的牺牲啊!这样的故事放在以孝为先,以奉献为自豪的中国,定能好好被歌颂一番。
格里高尔爱着所有的家人,却没有爱过自己。
书上的这样一句话引出了我浓浓的好奇:“没有谁是一座孤岛。”为什么会有这样一句话呢?我因为这句话,买了这本书。当拿到书后,书的腰封上有这样一句话:“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初见这句话时,这难道是本讲风雨过后会见彩虹的书吗?或者说是心灵鸡汤的人生范本?随后,我便开始了对此书的阅读。这本书的开头并没有如他封面的内容那么让我感兴趣,甚至可以说书的开头是很难懂的,无法明白他到底在讲什么,再加上书中会出现很多长长的名称使我很难对此书感兴趣。我突然想到以前看到的一句话——外国人制造出的笑点也是我们无法产生共鸣的。
书中讲的是一位男性书店老板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一位女性出版社推销者的故事。书中的男性书店老板名叫A.J.费克里。这个男人不是本地人,他与出生在本地的妻子妮可相识于大学,毕业后一起回到了妮可的家乡艾丽丝岛,用她的一笔钱开了这家“岛上书店”。可是他的书店不景气,爱妻车祸丧命,价值不菲的古董书也被盗窃,他觉得自己跌入了人生谷底,每日都在酗酒苟活,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早日能在昏沉的酒精中麻痹自己苦难的半生,然后就此离去。你仿佛都能从书中嗅出他的酒味、感受到他的颓废,头脑中总是显现出一个穿着棕色的条绒西服、满脸胡茬的待在一个昏暗的房间的人,说不定还是个秃顶,当然这些都是我的幻想。本想书中的他会就此颓废老去。
当书读到第43页时,一切都开始变了,出现了不一样的风景。这一切变化都来源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玛雅。他收养了这个孩子,成为了一名父亲。“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玛雅一点点融化了A.J.费克里如荒岛般的内心,他变得温和好相处起来,不再是个堕落的鳏夫而是个绅士,是小岛中文学素养最高的人,是一位最好的爸爸。因为玛雅,他的人生充满了希望,同时,玛雅也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业务员阿米莉娅、小镇上的居民之间的纽带,将他的生命与许许多多其他的人串联起来。使他学会了去付出,学会了沟通。再也不是一个沉浸于自己阅读世界的书呆子,他成为一个愿意与人分享好书,分享阅读感受的小岛书店老板。本以为故事会这样开心的发展下去,所有的人会和书来个美丽的邂逅,可是现实很残酷,这位改头换面的书店老板却被诊断出患了罕见的癌症,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器官衰竭然后离世了。对这样的结局我很感伤,因为我是一个很喜欢美好结局的人,不喜欢悲伤的结局。每次看到这种让人伤感的结局时,我总是感到遗憾,为什么就不能有一个好的结局呢?这样一个改头换面的人,为什么要让他再次陷入黑暗中呢!可是,回过神来,却在想费克里的离世,或许并不仅仅只有伤感,他在离世之初,他是没有遗憾的离开的。因为在他生命结束之前,他学会了爱,他也感受了别人对他的爱。正如A.J.费里克在本文的结尾所说的一句话:“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读的东西,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是爱,我们所爱的事物,我们所爱的人。所有这些,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A.J.费里克因为爱度过了自己最艰难的一年,人生开始变得有信仰,有追求了。他的生活中有了他爱的人和爱他的人。他学会了与人沟通,勇敢的去面对自己的爱情。在现实中也是这样,无论是对亲人还是朋友,你只有去爱别人,别人才会爱你。如果你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才会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爱是相互,有了爱的人,才能坚持着度过自己最艰难的时光。
一本书看完。总觉得遗憾,不能在继续陪伴主角走下去,可人生就该是这样吧,看完一本又要打开新的一本,走入另一个人的人生,陪他一段路,去感受他的情感变化。有时快乐过,拥有过,珍惜过,无怨无悔就够了。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
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鲁滨逊荒岛余生记》,你还记得吗?你我第一次见面是在我小学六年级的时候,还记得我第一次看到你,我就被你吸引住了,当我揭开你的“神秘面纱”的时候,我沉迷于你朴素述说的情景之中,尽管到现在已经是四年多了,但你在我心中扎下的根却未曾动摇过。
还记得和你第一次见面以前,我还是一个一直依赖于父母的小孩子,与城里的小孩子一样,对于生活上的事情都要靠父母来帮助解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遇到点困难便打退堂鼓。那次,寒假里,爸爸叫我洗碗,我把手刚一伸进水里,就大叫起来:“好冷呀!”这时,妈妈连忙上前,责备爸爸:“这么冷的天,怎么能叫小孩子洗碗?”说着,接过我手中的碗,在凛冽刺骨的水中洗了起来。我也心安理得地走开了。现在想想,我满脸羞惭。
在学校,我不能照顾自己,衣食住行样样困难,母亲陪伴在我身边,但经常还会因伤风感冒生一些奇怪的病,遇到一点挫折就会伤心万分。
放长假时,别人都出去玩,而我却宁愿呆在家里,就算偶尔出去玩一下,也总是跟在大人的后面,不敢离开半步,只因为我怕会有意想不到的事使我陷入困境。
有一天,我紧跟着母亲来到图书馆,见到你——《鲁滨逊荒岛余生记》。是你告诉我:鲁滨逊所乘的客船沉没于大海里,而唯一的幸存者——鲁滨逊,漂落到一个荒寂无人的孤岛。那里没有住处、淡水、食物……鲁滨逊感到痛苦;恶劣的天气、凶猛的野兽……鲁滨逊感到害怕;面对一个未曾有过人类足迹的荒岛,一个隐蔽深幽、阴森恐怖的荒岛,鲁滨逊不知所措……
死神曾多少次顽固地缠住鲁滨逊,但又多少次被他踩在脚下。
我参观鲁滨逊建筑的房屋,看着他收获着自己种的粮食,不禁为其震惊;当我闻到他做的粗面包的味道,听见他驯养的动物的叫声,我感到,这,简直是奇迹;他勇敢地与野蛮的吃人族搏斗,勇救一艘在附近海岸出事的船只,从而得以离开孤岛。
这时我的眼前明亮了起来。
我从鲁滨逊的事迹中明白:只有从小锻炼自己的意志,将来才能成为生活的强者。
我开始学着独立,我第一次洗衣服没有成功,第一次做菜以难以下咽而告终,但我想起你对我讲过的:27年在慌岛上,鲁滨逊形单影只,孤独无援,没有工具,自己想办法制造,第一次做不成,重新再做,不做成不罢休。他不怕艰难困苦,在逆境中始终奋发向上。
每次放长假时,闷在家里的我,想起你对我讲过:鲁滨逊来到荒岛上,处处潜伏着危险,随时都可能丧命,但他没有畏惧,没有放弃过生存的希望,相比之下,我这一点小小的挫折又算得了什么呢?我“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于是,我乘着公共汽车到城市里,到我没有到过的地方,使我开阔了眼界,使我生命的这张“白纸”绘上了许多美丽的彩色图画。
人,一样地从母亲肚子里诞生,离开人世后一样地化做一把骨灰。但是,人生的主旋律是否悦耳动听,要看生命的过程是否丰富精彩。
经过这几年的锻炼,在成长的漫漫征途中,我渐渐成熟了,回首往事,这些年来,《鲁滨逊荒岛余生记》你与我相生相伴,你就像那高高的“灯塔”,为在迷雾中的我指引前进的方向,使我乘风远航。
刘慈欣的《三体》获得了被誉为文学界诺贝尔之称的雨果奖。这是中国人首次荣获此奖项。前任美国总统奥巴马是三体的粉丝,他看完第一本后就深深入迷,可是第二版还没有出版,奥巴马直接命令手下的人去出版社复印原稿,当奥巴马看完三体后,感慨道:我曾经认为我当上美国总统很厉害,但看完这本书后,才感到我在整个世界,整个宇宙的渺小。《三体》到底有什么独具匠心的地方吸引人呢?
刘慈欣,你或许不熟悉他,但只要看过科幻小说的人一定知道他,他可谓是中国科幻界教父级人物,不仅获得过雨果奖,还获得过七次科幻银河奖,他的粉丝被亲切的称为“磁铁”。粉丝给他也起了一个名字,人们通常叫他大刘。
他看起来是一个平凡的人,但做出了不平凡的事。他毕业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一个不是特别优秀的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娘子关电厂担任计算机工程师。之后,电厂倒闭,他便回到家成为一名家庭妇男,但这并不影响他成为一位伟大的作家,反而一个安静,不浮躁的环境更能让作者成下心来。比如著名的法国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就是在安静环境下创作出了伟大的作品《八十天环游地球》《海底两万里》等著名作品。或许有人认为“我”没有良好的教育环境,教育资源,但这都是客观困难,只要你肯客服,主观意愿,那么你离成功就差一个机遇。做人要自信,这是每个人的底气,如果没有他,那你注定是一个平庸的人。
大刘的作品有很多,最具代表的便是《三体》,他的思维很缜密,即使人物,事件很多,但都会很条理的写出,不会搞的人晕头转向。写的事件都是符合科学依据的,比如量子纠缠等。高晓松说过:科技的发展需要艺术的想象和技术的支持。可见科幻作家,艺术家的重要性,若没有他们,技术将一直停留不动,人类也就不会继续发展。他开的脑洞都十分之大,并且也符合科学原理,不像有些科幻作家,只给你讲表现,而不讲原因。承袭了古典主义科幻小说中节奏紧张,情节生动的特征,并且在看似平实拙朴的语言中,浓墨重彩地渲染了科学和自然的伟大力量。
《三体》揭露了人性的缺点。文中角色罗辑一直握着发射器,只要三体文明进攻地球,他便将三体坐标发出去,使地球和三体和谐相处了一百多年。但过了一百多年后,人们认为罗辑太冷酷了,便将发射器交给了圣母叶文洁,使地球遭遇了巨大的危机,这就是人类的缺点好了伤疤忘了疼,人类经历了无数次战争,人们知道和平的美好,但当今世界并不太平,这便是最典型的事例。
《三体》告诉我们世界是残酷的。三体写了一个“黑暗森林法则”,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像幽灵般潜行于林间,轻轻拨开挡路的树枝,竭力不让脚步发出一点儿声音,连呼吸都必须小心翼翼:他必须小心,因为林中到处都有与他一样潜行的猎人,如果他发现了别的生命,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之。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
《三体》这本书我认为不仅仅能归属到科技领域,而是凌驾于所有科目之上的,它丰富了我们的想象力,打开了脑洞;告诉我们人类的缺点,客观的剖析了人性,社会;能让我们静下心来思考人生的意义。最后我用科幻作家何夕对大刘的评价结束本文:刘慈欣是一个冷漠的宇宙观察者,冷酷的道德评判者,再加上一个冷静的思想者。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写出这样伟大的作品,这就是刘慈欣的独特之处。
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弗兰茨·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恶梦?主人公究竟是什么,一只大甲虫?还是格里高利?萨姆萨?无数的疑问,伴随着这篇荒诞不经的旷世奇作的展开而展开,进行而进行,结束而延续。最初的荒诞不仅体现在主人公格里高利无端地变为一只大甲虫,而更在于他似乎完全不理解自己的处境,甚至还以为自己能够生活得依旧正常,对于别人的态度巨变毫不理会。
可试想世上谁人能自己一觉之后变成一只甲虫后不大惊失色,格里高利这种失常的浑然不觉,使小说中随着故事的开展而逐渐弥漫开的荒诞更甚于人变虫的异象。小说在不可思议却又理所应当中进行着,隐藏在小说中的梦魇也由最初的一小点向四面八方铺设开,同时,心中却生起一股莫名的厌恶,自然不是厌恶这篇小说,而是对小说中潜台词的共鸣。如果说卡夫卡塑造的大甲虫及它身上的烂苹果只是给人以造型上的厌恶感,那么格里高利在这样一个被异化的社会环境中奇异的生活经历,则给人以心理上的厌恶。曾是格里高利(或许现在还是?)的巨大甲虫就这样蜷缩在萨姆萨一家屋中的角落,经历了最初的恐怖之后,仍没有忘记他(它)曾是这个家庭至关重要的一员。他的母亲试图关心它却又不敢接近,他的父亲憎恶这个可怕的东西,屡次攻击它,伤害它,并在最终直接导致了它的死亡。唯独格里高利的妹妹,聪明的葛蕾特敢于接近并关心他,可却无能为力。最可怜的当属格里高利本人,他试图靠自己改变一切,甚至想重回职位,可在小说构建的被异化的环境中,一切抗争都变得徒劳。结果只是——“‘当然死了。’
老妈子说,一面用扫帚将格里高利的尸体远远地拨到一边去。”荒诞情节中生出的梦魇与蒙克在其著名画作《尖叫》中那现代式的忧虑极为相似。美国作家奥登说:“就作家与其所处时代的关系而论,当代能与但丁、莎士比亚和歌德相提并论的第一人是卡夫卡……因为他的困境就是现代人的困境。”文中人物的无助,那种被束缚在异化环境中的个人与四周那看不见摸不着但时时处处都存在的力量,所作的毫无希望的挣扎,才是人厌恶之所在。为什么我们厌恶?因为厌恶即恐惧,恐惧我们的无助,我们的无能为力。我们拥有这个星球上最强的力量,我们几乎改变一切,无助似乎是不应该的。可卡夫卡在《变形记》中揭露的事实却破碎了我们的美梦,所以我们厌恶,可其实对象却是我们人类自己。卡夫卡作品含有的空虚、固执的怀疑,向前追求一种无信仰的安全感,这种焦虑,正是人类文明千百年发展中不曾除去的隐痛。这种痛楚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人类改造能力的日益增强而减弱,反而愈加凝重。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
这是整本书的开头第一章,将全书的基调定上了悲剧色彩,然而就在这矛盾的时代中,也确实存在过光明。
这本书叙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围绕在医生马奈特一家周围的事,这本书颠覆了我对自由,权利以及善恶的看法——法国人民不堪重负,推翻了波旁王朝,然而新政权建立之后朝他们走来的难道是他们心驰神往的自由吗?不,仍然是以往的提心吊胆,稍不留神明天就会被送上断头台。得势之后的德发日太太滥用职权,将死敌们个个置于死地,最后却落得个惨死的下场。正如那句话所说的:“自由啊,有多少罪恶是假借你的名义干出来的。”大革命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而是以暴易暴。它没有拯救人民,而是将人民推入了另一个火坑。
再来看看另外一位大革命的牺牲品——达内,革命前,他放弃了国内的家业,只身来到英国谋生,在他看来,压迫人民是一件极不人道的事,然而,革命爆发后,他反而无辜地成为人民的敌人,人们不分青红皂白地要将他领上断头台。不过相信在九死一生之后,他依然是原先那个善良的达内。
而卡顿——一个才华横溢却自甘堕落的律师,他与达内有着相同的长相,却有着不同的命运,在面对活着还是让自己心爱的人得到幸福的抉择时,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在他看来,生命在爱的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在断头台上,他也表现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沉着冷静。因为在他的心底,一直有一个信念在支持他:“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他用死完成了自我救赎,他用死来反抗虚伪的革命者,他用死来诠释对露丝的爱。生命,成了他最后的武器,爱,成了他唯一的支柱。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
相较於代表的温柔和爱,多法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徵。由於亲人惨死在代尔那的父亲和叔叔的魔掌下,她终其一生为仇恨而活;为置代尔那一家於死地,无所不用其极,最后终於让自己死於擦枪走火的意外。多法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但也叫人不禁感叹恨的力量,将本该快乐幸福的女人塑造成复仇女神。十八世纪末的法国,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阿修罗地狱。
教训和意义不能因为岁月而被遗忘。如果我们无法从其中获得一些什麼,相同的悲剧依旧会重演。两百年后的今天,希望活在这个世代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
卡登的死,就像一支羽毛轻柔的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有一个个涟漪,提醒人们:真正的自由平等无法用断头台建立。有一天,世界会变得更好,就像卡登临死前看见的世界,那不是天堂的幻影;有一天,那会是我们的世界。
《边城》被誉为“文学史上最纯净的一个小说文本”,它所呈现纯净的感情带给人们恒定而久远的感动。
《边城》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小镇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养育了一方儿女。这个名叫茶峒的山城里。在西边白塔下住了一户人家,但是,家里只有外祖父,翠翠,还有一条大黄狗。
《边城》是沈从文小说的代表作,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乡土小说。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地区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刻画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生活中难以逾越的伦理桎梏。
边城读书笔记摘抄好词:如愿以偿、如醉如痴、如坐针毡、任重道远、依依不舍、依依惜别、一往情深、取长补短、热火朝天、千辛万苦、千言万语、千载难逢、事倍功半、失之交臂、诗情画意、轻描淡写、受宠若惊、受益匪浅、人心所向、荣华富贵、洗耳恭听、如虎添翼、荣辱与共、小巧玲珑、饮水思源、叹为观止、如火如荼、山盟海誓、胸有成竹、雄才大略、与日俱增、与众不同、天经地义、添枝加叶、同心同德、神通广大、神魂颠倒、脱胎换骨、脱颖而出、网开一面。
边城读书笔记摘抄好句:
1、凡事都有偶然的凑巧,结果却又如宿命的必然。
赏析:这句话有点儿宿命论的意思,说的是我们遇到的事情往往是那样的凑巧,但结局却又并没有发生本质的改变,这边是宿命的必然。
2、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真性情的人,想法总是与众不同。
赏析:这个句子是对社会现象中某个特定人群在思维层面的总结,换句话说,龙生九子各有所好,而真性情的人算是一类人,他们的思维自然也是有独特之处的。
3、一个人记得事情太多真不幸,知道事情太多也不幸,体会到太多事情也不幸。
赏析:俗话说“鸵鸟的幸福——一堆沙子”,意思就是说鸵鸟这种动物没什么智商,懂得的事情少,因此很容易就获得幸福感,而人作为高级动物,本身就是智慧的,加之懂得的知识太多之后,就会伤春悲秋了,自然有对人生等各种思考,也是不幸福的表现吧。
4、人事就是这样子,自己造囚笼,关着自己。自己也做上帝,自己来崇拜。生存真是一种可怜的事情。
赏析:我们经常提到一个词叫做“作茧自缚”,一般是用来形容坏人的行为受到了惩罚,实际上每个人都在自己的营造的环境中生活和生存,最终又不得不依赖这个环境,自己也被困在其中,也是可怜的。
5、水是各处可流的,火是各处可烧的,月亮是各处可照的,爱情是各处可到的。
赏析:这句话用类比来表达爱情的可贵和力量之大,影响力之大,水、火、月亮都是无情之物,但爱情却是真情实感,因此更加伟大。
6、不许哭,做一个大人,不管有什么事都不许哭,要硬扎一点,结实一点,方配活到这块土地上。
赏析:这段话写出了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和活动,处在挣扎的状态,但精神的力量总是很强大的,勇敢和理性会超越这些哀伤,最终会战胜困难,迎接阳光和美好的明天。
7、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赏析:这句话写出了翠翠的思念之情,他的歌声就可以打动翠翠的灵魂的,深深地印在了翠翠的脑海里,埋下了深深的印记,这是震撼灵魂的歌声,表达了离家出走的年轻人对翠翠的人生的重要性。
8、月光如银子,无处不可照及,山上篁竹在月光下皆成为黑色。身边草丛中虫声繁密如落雨。间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忽然会有一只草莺“落落落落嘘!”啭着它的喉咙,不久之间,这小鸟儿又好象明白这是半夜,不应当那么吵闹,便仍然闭着那小小眼儿安睡了。
赏析:边城这本书的伟大之处就是作者将湘西的景色写进了爱情,让读者读到的不仅是爱情的纯真和原始的淳朴美感,更有湘西的美景映入脑海,两者相得益彰,让这本书的文字更加具有自然的美,因此也给小说增添了独特的魅力。而我们应该学习沈从文这种对景物的刻画能力,当然也展现出了作者的文字功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9、黄昏时天气十分郁闷,溪面各处飞着红蜻蜓。天上已起了云,热风把两山竹篁吹得声音极大,看样子到晚上必落大雨。
赏析:又是一处对景物的极致描写,寥寥数笔变刻画出了一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画卷,让我们似乎在阅读一副图画,而这幅画又是极美的,自然、和谐也布满其中,这种美感是写景的高手精练所成,对作者的文笔佩服至极。
10、他们生活虽那么同一般社会疏远,但是眼泪与欢乐,在一种爱憎得失间,揉进了这些人生活里时,也便同另外一片土地另外一些年轻生命相似,全个身心为那点爱憎所浸透,见寒作热,忘了一切。若有多少不同处,不过是这些人更真切一点,也更近于糊涂一点罢了。
赏析:虽然这群人生活在乡村,与外面的热闹、现代化的世界格格不入,但正是这种淳朴的情感,质朴的民风,形成了独特的自然的美,一切都是真情实感,掺不得半点假,边城的文字之美更是因为有真实存在的湘西的美,因为这一切都是原始的刻画。
在人生的旅程中,或许会失落,或许会欣喜,但我们都不满足,总觉得眼前的不是的,没有真正得到幸福,可是幸福又是什么呢?金钱、名气还是人的虚荣心。这些都不是,真正的幸福每天都陪伴着你,可你没有发现,它是奉献,是健康,是亲情。《青鸟》一书就是让我们学会了怎样去寻找幸福,发现幸福。
这本书讲的是一对兄妹寻找幸福的青鸟,一路上他们经历了许多事情:夜宫的五道大门,恐怖的墓地之族,青孩子的世界,以及幸福家园的所见所闻,让他们懂得了幸福。
在莫里斯、梅特林克的笔下,我看见了他们的坚强,他们的勇敢,和他们寻找青鸟的坚定决心。在这本书的结尾,作者说:“所有的人都希望自己能够生活的好,过得幸福快乐,所以每个人都去苦苦追寻幸福,但幸福并不像想象中那样难以得到。”我认为作者说得很对,幸福是什么?幸福是帮助,幸福是劳动,幸福是奉献。幸福只在你的一念之间,幸福就这么简单,你只要用心感受就会得到它。
我们每天都生活在幸福的周围:妈妈辛勤地劳动,奶奶温暖的问候,爷爷烧的可口饭菜……可我们有没有奉献过得到真正的幸福呢?
我们可以做的事情其实很多:妈妈在干家务时,我们可不可以帮她干一点呢?我们放学回家时可不可以向妈妈、奶奶等亲人说一声“我爱你”呢?平时我们可不可以看到有人摔倒主动把他扶起来呢……
幸福就这么简单,只要你有一颗会发现、会关爱别人的心,你就能发现幸福,幸福就是付出、奉献、乐于助人,这就是幸福的真谛。
我希望我们的农夫在砍伐一个森林的时候,能够感觉的那种敬畏,就像古罗马人在一个圣林里间疏林木以使其透光的时候所感觉到的敬畏一样,因为他们觉得这个森林是属于一些神灵的。”
“有一千个人在伐着罪恶的枝桠,却只有一人在猛砍着罪恶之根。”
“我喜爱我的人生中有闲暇的余地。有时,在夏季的一个清晨,我像往常一样沐浴之后,坐在阳光融融的门前,从红日东升直到艳阳当头的正午,坐在这一片松林,山核桃树和漆树的林中,坐在远离尘嚣的孤寂与静谧中,沉思默想。”
“所谓明天,即使时间终止也永不会来临。使我们视而不见的光亮,对于我们就是黑暗。当我们清醒时,曙光才会破晓。来日方长,太阳只是颗启明星。”
当梭罗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相信在他的心中充满了对瓦尔登湖的爱,对于小屋的爱,对于山林的爱,对于林中小动物的爱,以及对于大自然万物的爱,然而我更看到了梭罗心中孤寂,一种超越了浮躁,超越了个人荣辱,超越了一切物质的孤寂,其实与其说是孤寂,我到更倾向与说是安静.在安静中梭罗看穿了生死,明白了自己需要的,然后静静的写下他的思想,静静的在瓦尔登湖旁度过了三年.所以每次我看到他的文字时,我都能产生一种震撼,然后静静的思考,思考我的人生,我的理想,我的未来.然后一步一步的实现,在那时我才感觉活得真诚,没有了矫揉和造作.
其实什么是安静,可能我的理解会和很多的人不同,我觉得安静更想一种禅,生活禅.虽然孤独但是充实,生活不是单调,也不是无聊,因为在安静中总有一个信念在支撑,让我们明白什么是生活,什么是人生.
我很小的时候就一直在追求一种感觉,一种能让自己安定的感觉,于是在一次又一次的思考中,我渐渐明白我是一个喜欢孤独的人,总是在午夜那种安静的气氛中表现我的思想,也只有在安静中我才能找到自我.
一切总是缓慢的流走,不带有一点声音,流走的是我的童年,带来的是我的更深的思考,不知道这种交易是不是公平的,但是我还是走到了复读的门口,高考的失利象一个巨大的石头压的我只能在凌晨四,五点睡觉,成绩无情的下滑,终于到了下不去的地步:全班倒数第一.老师的劝退命令在我的耳边一次又一次的响起.我似乎无路可退,象一个垂死的人在悬崖边做苦苦挣扎.记得那天,在绝望中我安静的坐在书桌前,突然很喜欢这种安静的感觉,什么都可以不想,但是什么都可以想.什么是学习,什么是生活.终于我明白了,从此没有悲伤,只有安静,在安静中,我走到了大学门口.
上了大学后,我的第一个感受是我们的生活太浮躁,有太多的人只是在混混噩噩当中度过了四年的大学生涯.曾经做了一个调查,问大学生对于大学的目的,有太多的人说没有想好,有太多的人说只是为了混一张大学文凭,而经历了那么多我终于明白很多事是不需要强求的,重要的只是你心里的一种感觉,如果你觉得有必要去做的话,你就好好的去做,做了就不要后悔,后悔了那你做的就没有了意义.时时刻刻保持一种安静的感觉,明白自己需要的,努力去完成你的任务,走向自我.
其实什么是好的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解释,我的解释是在安静中走向自我.
最后还是让我们在仔细的聆听那发自梭罗心中的呐喊吧:
“我引以为容的是,有一来客用黄色胡桃叶当作名片,并在上面写下了几首斯宾塞的诗,我把它当做我的陋室铭:
人们来到这里,充实了小屋,不需要多余的款待;
休息就是盛宴,一切顺其自然,最崇高的心灵,最能怡然自得。’”
“一个湖是风景中最美、最有表情的姿容。它是大地的眼睛;望着它的人可以测出他自己的天性的深浅……”是的,《瓦尔登湖就是这样一部超验主义美文的代表。
为了驱散生活中的阴影,梭罗来到瓦登湖。他以四季轮回的方式布局成篇,用完整的形式结构突出刻画了主人公的形象。在季节的变化中体验人生、体验理想、体验未来,从表现唱着夜曲的鸟雀与动物鸣叫的《声》到体验收获喜悦的《种豆》;从“躺在冰上看梭鱼”的《冬天的湖》到“很像混沌初开,宇宙创始,黄金时代的再现”的《春天的来临》,他找到了追寻已久的绿色和自己的人生坐标。
读着这本书我拥有了一份寂寞而恬淡的心境,完全融入进了这样一个现实与理想完美结合的世界。梭罗并不是刻竟要过一种消极遁世的隐士生活,而只是进行着人生实验——简化生活、回归自然。目的呢,是为了更好地去运用生命热爱人生。在这片优美的环境中,他的理想上的迷雾不知不觉地消散了,他的心也有了可以依托的地方。避开城市的喧嚣,独自深入林中,与鸟兽为邻,听蟋蟀弹唱。这一抹绿色,为梭罗疲倦的灵犀送上了温暖的怀抱;这一抹绿色,让都市的纷繁渐渐远离了梭罗的脑海;这一抹绿色,使梭罗更加迷恋自然,热爱生命。
这样一部成功的作品是离不开瓦尔登湖那幽静秀丽的景致的。换句话说,是瓦尔登湖的美让梭罗找到了心中的绿色。可是现在充斥在我们周围的只有金属的坚与冷。日益膨胀的城市,马达隆隆替代了蛙声蝉鸣;当更多钢筋混凝土的建筑拔地而起时,这里也许不会再有绿色的“共和国”。不由地联想起余光中的散文《伐桂的前夕》,他说“在现代,只能感受月桂树最后的一缕芬芳……”如果人们不懂得保护环境,那么当他们试图从身边寻找精神的伊甸园来舒缓情绪时,看到的也评只有最后一抹绿色了。梭罗是幸运的,因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直至今日,“瓦尔登湖又有多少呢?”
但令人高兴的是,随着上海世博的临近,这个问题越来越受政府和市民的重视,尽管高楼大厦鳞次栉比,但与此同时城市的绿化面积也在不断扩大。在我看来,世博会的举办至多只是催化剂,最重要的是环保的理念其实已经深入人心。在香港澳门的大街小巷看不到果皮纸屑;新加坡通过加强惩治力度也让这个国家拥有了“花园”的美丽……毕竟,有谁不向往生机盎然的大自然呢?或许,我们再也回不到梭罗的时代,再也找不出与瓦尔登湖一样的美景了;但只有努力,我想我们依然可以拥有纯净的蓝天。
“这像是玻璃的溶液,已经冷却,但是还没有凝结,而其中连少数尘垢也还是纯结而美丽的……”,多么迷人的景致啊!虽然生命中总有一些无法挽回的东西,但只要保持一份绿色的心灵,那么依旧可以与梭罗一起享受“瓦尔登湖”之美。
花了两个晚上把《茶馆》读完了,这个话剧我是有很深的印象。为什么呢?
在我记忆中,我是在初中就学过这个话剧的节选(小学时《茶馆》的小人书我早就看过),在这里面记得有几个当兵的到茶馆敲诈还拿走了几块桌布,并且说了句,男同学基本都感兴趣的话“屌”!在上小学时,我们都会说但都不会写,高年级男生一般都会在男厕所中“男”中间加一点,告诉我们这个字读“diao”!有时他们也如法炮制在女厕所中“女”字加一点,那个我就不说了。后来到了初中,学到《茶馆》这个话剧节选,才知道原来这个字这么写,而且上了课本!
下面谈谈这部话剧的文学价值,大作家之所以伟大,我想是他们擅长于“以小见大”。在茶馆这么小的舞台上,三教九流、生、旦、净、末、丑依次登场,时间横跨了清末到民国末年,深刻揭露了旧社会的黑暗。说到这里,我就想起了-----,像老舍这些大家,都被迫害致死!我真不知道,老毛躺在水晶棺材里,有何感想?
花袜子造灯塔
好词
幸亏糊涂嘀咕惊叫麻烦关键磨蹭
回头碰巧训斥支开糟糕约定辩解
急匆匆盘算着掩饰道热心地惊讶地
吹牛道美妙的闹哄哄怯生生气恼地
威胁道懒洋洋凶巴巴呱呱叫嘟哝着
五颜六色气喘吁吁劲头十足满头大汗
不慌不忙又推又拽瓮声瓮气小心翼翼
兴高采烈臭名昭著自言自语一本正经
不紧不慢嬉皮笑脸
好句
1、可是,艾迪熊的姿势为什么那么奇怪?他使劲弯着腰,鼻子都快贴到地上了。
2、他又推又拽,使出了全身力气,可这块积木一动也不动,就像在地上生了根似的。
3、反正提灯也保不住了,花袜子干脆找了个借口,把提灯还给他的朋友。
4、花袜子给八音盒拧紧发条,想来点儿美妙的音乐。可是八音盒还没唱,树下却传来很吵的叫声。
5、花袜子叹了口气,把它抱到木马上。
6、只听砰的一声,紧接着是一声惨叫,小鸭子从木马上摔了下来。木马那条松动的腿,禁不住摇晃,忽然断开了。
7、一切重新安静下业,花袜子总算松了口气。可是似乎有点太安静了,花袜子心里犯起了嘀咕。
8、花袜子把窝翻了个底朝天。
9、花袜子磨蹭起来就忘了着急。他一边吃饼干一边找袜子,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
10、他一眼就看见宝贝袜子正懒洋洋地躺在树下,好像已经躺了很长时间。
11、花袜子的心情一下子就好起来了,因为朋友们真的都在等他。如果下次反过来,朋友们让他等得太久——比如说让他等十分钟以上,或者让他两次数到五——他已经想出无数捉弄大家的办法了。
我的感悟
读了《花袜子造灯塔》这个故事,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淘气可爱的花袜子小乌鸦。他撒谎说没捡到好朋友艾迪熊的提灯,但最后还是友好的还给艾迪熊了。知道做错就改还是好乌鸦。
读了《花袜子当保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花袜子小乌鸦是个热情的小动物。我也知道被别人关心时会感到心里很舒服,也知道了关心别人也是一件快乐的事。
我知道了要想得到别人的关心,自己首先要想着去关心别人。
读了《花袜子爱迟到》这个故事,明白了和别人约好的时间一定要准时到达,要不会受到朋友的捉弄。
在现实生活中,如里不守时,常常会给他人带去麻烦,自己心里也不好受。读了这个故事,我以后一定做一个遵守诺言的好学生。
打开书本:不是还有明天吗,都来得及,心想;从读诗中。在读诗中。可是又想,轻松一下。”反正当不了语文组长,所以我从小迷漫在书的海洋中。我垂头丧气地回到家?更何况你如果有不会的书,我享受这世间的美景,我关掉电视,放学铃响了,我便跑进了房间,我最近又迷上了《中华经典诵读》这本书,怎么也考不到第一;诵读经典。
在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慢吞吞地把作业做完了;经典,今晚看一下电视,还可以打电话问老师呢,回家要认真复习,妈妈问:“你这么快就复习完了?留着明天做吧:“要在全组考第一才能当上语文组长:事到临头。
从读诗中,我领略了江南水田美丽的风光——“更被鹭鸶千点雪!我拿着作业找妈妈签字,妈妈摸着我的头说:唉,这真是,谁知下午老师说:“你不复习。我刚拿出语文书准备复习,还不如看看电视!如果现在放弃了,不努力,我……
诵读经典,不是一点机会也没有了吗,我感受这世间的真谛,从读诗中我感受到时间的宝贵?”我跟妈妈说了缘由,仿佛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记得有一次,因为明天还有明天的事,我收获到“亡羊补牢,回房间做作业去了;诵读经典?语文组长可是你这段时间梦寐以求的啊!复习还有什么用。阿姑和阿姨都是老师,只要及时想法弥补,不去试一试,不能拖到明天。”,未为迟也,我终于如愿以偿地当上了语文组长,我都请了几天的病假,一切不愉快都离我而去,我病好刚回校上课,我体会了古代劳动人民的艰辛——“到头禾黍属他人。等考试结果出来了,破烟来入画屏飞”。这不!听妈妈一说。当我打开电视看得津津有味时:“同学们,明天能吗,伴我成长:今日的事要今日做,明天要考试了,认真地复习起课本来,我分享这世间的真情,不知何处抛妻子”。”叮零零;从读诗中。老师说过。于是,怎么就知道自已不行呢,我拿出书本准备做作业,脑子里忽然想起了《中华经典诵读》中的“《今日歌》”,它让我徜徉在诗的海洋中。
《永远99分》内容摘要:无论你多么有才华,都不要满足于现状,安于现状是前进的绊脚石。如果我们的祖先对有着强壮四肢行走的猿的现状打100分,可能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站起来的人类。
《永远99分》阅读心得:永远打99分,便是给自己继续向前发展、进步的机会。因为永不满足现状,个人才会进步,才会更好地向前发展。那没有得到的一分,永远是你向前的动力,会让你永远敦促自己向前,向前,再向前。
今天,是第四次去书城了,我拿着矿泉水,又踏上了书城的电梯。到了书柜,我看看有没有好看的书。突然,我看到一本书,便从书堆中把它抽出来。
这本书叫做《茶馆》,作者是中国著名的现代小说作家老舍,老舍生于北京的一个贫穷家庭,他的作品深受读者的喜爱。故事讲述了茶馆老板王利发一心想让茶馆兴旺起来,为此他不断应酬,然而严酷的现实却使他每次被嘲弄。最终被无情的社会吞没。经常出入茶馆的秦仲义从雄心勃勃搞实业救国到破产;豪爽的八旗子弟常四爷在清朝灭亡以后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在满清王朝即将灭亡的年代,北京的裕泰茶馆却依然一派“繁荣”景象:提笼架鸟、算命卜卦、卖古玩玉器、玩蝈蝈蟋蟀者无所不有。又过了三十年,已是风烛残年的王掌柜,仍在拼命支撑着茶馆。日本投降了,但国民党和美帝国主义又使人民陷入了内战的灾难。王利发绝望了。这时,恰巧来了两位五十年前结交的朋友,一位是曾被清廷逮捕过的正人君子常四爷,一位是办了半辈子事业结果彻底垮了台的秦二爷。三位老人撒着捡来的纸钱,凄惨地叫着、笑着。最后只剩下王利发一人,他拿起腰带,步入内室,仰望屋顶,寻找安然了结一生的地方。
常四爷的失败,除了社会的责任之外,也因为他的人生哲学已然不合时宜。就这一点说来,他与终于跌进厄运的王利发、秦仲义,是殊途同归。《茶馆》,这个经典的话剧,之所以经典,是因为它描写的人物形象,让人品尝得津津有味。
我在寒假里读了一本书,书名为《复活》,它给我的感受很深,所以写下了读后感。《复活》这本书是托尔斯泰的世界观转变以后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他的思想、宗教伦理和美学探索的总和性作品。它是以一个真实的案件为基础构思而成的小说。
我在读这本小说时,发现其中有许多的好词好句的应用,不仅如此在书中还有许多的细节描写与人物刻画都非常到位。
在《复活》这本书中,作者同时揭露了当时政局以及教会的丑陋罪行、人民的心理。“复活”不光是书中人物的重新塑造,也表现出了人物在心灵上的复活,精神、道德上的复活。在这本书中我深刻的理解到人的心灵精神多么重要。
没有心灵上的光明,人就自甘堕落,人的欲望中就更加可怕,它会慢慢的丢失自己。只有心够坚定,才能够不丢失自己。
所以我会在学习、生活上注重心的坚定,不被诱惑迷失自己,这本书很有意义,希望有更多的人去看,看懂它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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