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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450字(精选23篇)

作者:恍若晨曦日期:2024-11-26人气:4

导读:读后感450字(精选23篇)读后感450字 篇1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

读后感450字(精选23篇)

读后感450字 篇1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读后感450字 篇2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读了之后有很多感想。这本书说得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商人,在一次探险中,遇到了风暴,船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但鲁滨逊却幸运地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建起了他们自己的“家”,并在岛上顽强的活了下来。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便成了鲁滨逊的一个好帮手,一直非常勤劳的帮助鲁滨逊。并在鲁滨逊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如果鲁滨逊换成我的话,我能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呢?我能不能有他那样的野外生活本领呢? 不,我没有。仔细想想我不足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没有他那样好的心理素责,我甚至在家连洗碗、拖地这样力所能及的事都不会做,更别说在野外要学会生火、做饭、建起自己的“家”这一类的事情了。说不定当我发现自己漂落在荒岛时上,或许会想还不如就沉在海里死了算了。

  想想看现在社会中的男孩子要不就是娇生惯养成了小皇帝,要不就是由于没人管成了社会上的野孩子。如果把他们变成鲁滨逊给风暴吹到海滩上来的话,指不定他们会怎样呢?如果是娇生惯养的小男孩的话,他们一定在大哭大叫又不知道该怎样自理,虽很幸运的被冲上了岸,可不是因为自己的胆小和没有野外生存能力而死去。另外一种人,虽然胆子大可自以为是,在林子里如果碰到野兽的话怎么办?他们只会一味的去干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最后,只能尝到自己给自己带来的苦果。

  我今后一定要学习鲁滨逊,在绝境中努力的去拼搏,在不幸中想自己的幸运,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要从小事做起,不断的锻炼自己的才能,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读后感450字 篇3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读后感450字 篇4

  今天我读了一篇英国作家笛福的一篇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开山之作,航海小说的先驱。并评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佳书”第二名。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鲁滨孙的人从小喜欢航海冒险,长大后他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危险,这并没有动摇他冒险的心,他希望走遍天涯海角。

  有一次,他乘船去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但他醒来时他被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他的同伴都死了,只有他一人幸存了下来,他从船上找到了一些可以用的东西和吃的,还有没有淹死的两只猫和一只狗,渐渐的他有了自己的羊群,吃上了自己种的粮食。

  一眨眼过去了18年,一天,鲁滨孙看见有野人的脚印,鲁滨孙在岛上生活了26年,有一天他终于看到了30多的野人上了一艘船,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这追赶的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一天清晨,星期五叫醒了正在熟睡中的鲁滨孙,原来有一艘船在附近停泊着,于是鲁滨孙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读完了这篇小说,我知道鲁滨孙在航海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他能够镇定自若,懂得安慰自己,使自己不被暂时的困难所吓倒,并且想方设法地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以乐观的心态来改变自己的处境。在困境中,他依然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和向往,我在想,人这一生有许多困难,但是能想鲁滨孙这样乐对待,永不放弃的人却很少。如果是我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我一定不会像鲁滨孙那样执着,我肯定会对生活没有希望,更何况还有野人,而且28年之久,一个人在岛上,虽然还有一个野人,但不能于家人在一起。

  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鲁滨孙相比是渺小的,但我们也要像鲁滨孙一样乐观对待,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放弃,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读后感450字 篇5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读后感450字 篇6

  前几天,在我的一再恳求下,老妈终于同意给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林肯传》,如果搁在以前,我翻翻几页,然后就扔在一旁不看了,但是,今回我刚翻了两三页,便就上了瘾,如饥似渴读了起来。

  一开始我便惊讶的发现,斯坦顿口中的:“人类历史上最完美的总统。”竟然是一个私生子,在当时,这是犯法的,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林肯的家庭背景基本上是和其他名人的家庭背景差不多,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他的父亲汤姆·林肯,基本上什么工作都干过,油漆工、猎杀过熊,动过伐木工、还三次担任过监狱警卫,但是这一系列的工作好像没有使他们富起来,他们一年攒起来的工资才不过十美元就在这时候亚伯拉罕·林肯出生了。

  我很佩服林肯,他从小没有钱读书,于是他便自已学着读,可以说是自学成才,长大以后,他理想着当一名律师,于是他便云游到处借关于法律的书,后来,他逃避了婚约,原因是他得了精神病。读到了这里,我自此惊讶的不得了,这位伟大的总统竟然得过精神病。

  他结完婚以后,一直受着脾气暴躁,言辞尖酸刻薄的妻子玛丽·陶德的虐待,所以很多人感慨道:“林肯这一生最悲惨的时候不是被刺,而是他的婚姻。

  就在这时,林肯当了一名小小的参议员,与此同时玛丽·陶德前情人“小巨人”史蒂芬·道格拉斯,废止了《密苏里妥协案》就此,经过多次失败洗礼的林肯,便于道格拉斯展开了辩论,最后,林肯走上了从政的道路。

  后来林肯走上了总统的宝座,但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次意外,因为后来相关人员说,他竟让一个贫穷的律师当了总统。

  后来南北战争打响了,北方军连连败退,但是南方比较贫穷,北方封锁了他们进口的线路,最后南方的李失败了,然后又向林肯投降了,后来林肯再次当选总统,后来,南方演员约翰·布斯在舞台上刺杀了林肯,于是他拿传奇的总统是便结束了。

读后感450字 篇7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读后感450字 篇8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读后感450字 篇9

  今天是3月18日,我们学校的六年级各个班在操场的影棚里观看了一部让人受益匪浅的电影,他的名字叫《跑出一片天》。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运动世家出身的男孩李小天,为追求自己跑步的梦想,历经种种磨难与考验,最终赢得了跑步的胜利。看了这部电影我思绪万千,对小天这个男孩心里怀着一丝一丝的敬佩之情。

  这部电影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小天接受训练,大眼仔帮助小天找回自信,重新让小天有自信心站在起跑线上,小天刻苦训练不怕累,把脚都练肿了,就是为了跑快一秒,看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我们,我们是多么懒惰,在生活中遇到一丁点儿的困难,都会退缩,再想想小天,他是多么勤奋,为了自己的梦想发奋努力,为了自己的梦想经受磨难,小天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里,出生时母亲离开了他,他与自己的父亲相依为命,我忍不住捂住胸口问自己一句,自己有没有为自己而努力过?自己有没有为梦想紧追不舍?自己有没有小天这样坚强的意志呢?一个个问号在我的脑海中飘来飘去,但在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切合实际的回答,那就是“没有”。看了小天训练跑步的剧情之后,我立志一定要做一个坚强、勤奋、独立自主、为自己而努力的人。

  这部电影还有一个地方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那就是小天比赛时大眼仔说过的一句话:“400米赛跑是一个奇特的比赛,它就像人生一样,输在起跑线,却赢在终点。”这句话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起跑线上留有失败的痕迹,不怕,只要在途中你发挥自己的特长,努力!努力!再努力!!对梦想紧迫不舍,就一定会成功,就一定会在自己的平凡人生中增添几分绚丽的色彩。

  还有一点,父母是最辛苦的,他们为我们铺好垫脚石,总是在每个角落流露出一丝爱,他们总是为我们操心,为我们担忧,只要是为我们都无条件的付出,我们只要拿出自己的实力,让别人刮目相看,才会给父母、给自己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

  让我们一起发奋努力,用智慧、用特长、用自己点滴的行动,撑起一片天。

读后感450字 篇10

  文化大革命的第二年。

  “我”(陈阵)为了逃离北京艰难的生活,主动下乡到了内蒙,成了第一批下乡的知青。

  来到内蒙,生产队长就给“我”一根像鞭子一样的东西,防狼!“我”与同学就在蒙古包内住下了。

  电影中,当地的牧民崇拜“腾格里”,经常会照“腾格里”的“指示”做,他们觉得一切生物只要到了“腾格里”那儿,就能得到永生。

  陈阵与狼群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他会蒙古包的途中,当时他独自一人,没有听队长的话,骑着马打算抄小路,结果遇上了一群狼,幸好陈阵想起了狼惧怕铁器敲击的声音,于是拿起马镫拼命地敲。狼群跑了,但陈阵却一心迷上了草原狼,一心想要养只小狼,但总是没有机会。

  开春,牧民们开始掏小狼崽,把小狼崽的皮剥下来卖。陈阵就是在这个时候得到了一只小狼,把它养大。但队长对他说,狼是有尊严的,它需要自己捕食。于是陈阵便带着小狼练扑咬、学游泳、爬山丘、识陷阱,在离开内蒙的那天,他放了小狼,离开了那个带给他美好回忆的草原……

  整部电影讲述了许多关于人与自然、与动物如何相处、如何保持生态平衡的道理。当然,它们都隐藏在一个个故事与对话中。电影虽然是法国导演指导拍摄的,但里面许多背景十分贴合当时我国的社会。当然,这部电影也强烈地讽刺了以人物包顺贵为代表的城里的医生,以及那些不爱护自然,不和自然和谐相处的从东边来的内蒙人。他们贪婪、不分青红皂白地伤害动物……善良的生产队长也被他们用来猎狼的炸药炸死。为了捕捉狼,他们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在草原上放火……

  破坏环境会使自己受到惩罚,如同从东边来的内蒙人破坏了环境,导致闹饥荒,这就是自然和环境对他们的惩罚!

读后感450字 篇11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读后感450字 篇12

  每个人都希望被别人重视,受到别人的尊重和欢迎。但有的时候会被别人嘲笑、欺辱和玩弄。生活给了我们快乐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悲伤的体验。让自己快乐起来,最好的方法是自己争气,去做比以前更好的自己。这些道理都是我从《生气不如争气》这本书中领略到的。

  哲学家康德说过:“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也许生活给了我们不少磨难,但谁又能说自己一辈子不会遇到呢?与其用痛苦一遍遍地折磨自己,何不试着绕开它,去做个聪明人,做一个善待自己的人呢?生气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谁又想做这样愚蠢的人呢?

  千万不要让自己成了“生气”的牺牲品,因为这样一来驱走成功的就不是别人了,而是你自己。

  愚蠢的人只会生气,聪明的人懂得争气。愚蠢的人,一生只会是狭隘昏暗而失败的;聪明人的一生相反,回事豁达明朗而成功的。我想人们都想做聪明人吧!想做就必须做到不生气而争气这一点!

读后感450字 篇13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一个假期,我终于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地方,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读后感450字 篇14

  海伦。凯勒,一个在黑暗无声的世界,一个带给无数人光明和希望的英雄,她用饱蘸爱的笔墨书写者对生命的崇敬珍惜,对所得的感恩反馈,她用超乎常人的坚强和毅力感受着光阴的走过,记录着心灵的轨迹,她用诗意动人的笔触,表达着对生活得爱和礼赞,对人类往昔的称颂和理解,她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为世人留下一首永难遗忘的生命之歌。

  阅读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恰逢自己处在人生的低谷,不如意的事接二连三,繁忙快节奏但无效的工作,疲于应付的各种学习,学生的屡屡犯错不懂事,周围人对自己的不满意……重重压力让我身心疲惫,喘不过气来。每天我都眉头紧蹙,心理堵得满满,心情抑郁,感觉自己的日子里没有阳光,没有未来,只有无尽的指责、黑暗和无望。窗外的花儿开的烂漫之极,草儿绿的晃眼,曾经那么敏锐的触觉仿佛冻结,对于过去让自己感动甚至落泪的细节竟是视而不见。

  偶然的一天,在同事的桌子上发现了它——《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充满生命色彩的绿色封面,黑白分明的八个大字,就那么适时的吸引了我,连续一个多周,我陷入其中不可自拔,一有时间就捧起它,伴着墨香,我游走于一个生机勃勃的缤纷世界,和一个伟大的灵魂无声对话,时而为海伦的不易神伤,时而为沙利文小姐的耐心、智慧和爱流泪,它默默地抚慰着我的焦躁,净化着我的混沌,丰腴着我的荒芜,提升着我的境界和对生命的认知。

读后感450字 篇15

  写名人传记大概是最保险最省心最不会出错对了,小说纯属虚构,你要从一开始就构思框架惨淡经营。名人列传就不一样了,几个重大事迹成就摆在那儿,在挖掘一点史料,探索当事人的内心,写的稍微有文采一些,OK,中规中矩,两三星就有了,小说一写烂了就一星。

  很惊讶豆瓣评分居然这么高,我个人认为三星不能更多。大概是因为有配图,文字浅显易懂,所以才这么受欢迎?豆瓣一搜德兰修女传也全是华姿写的。

  我看下来首先是觉得mother terresa翻译成德兰。。。我觉得明明就是特蕾莎修女啊,文中用姆姆让我觉得太别扭了。

  通篇读下来感觉就是特蕾莎从小决心献身主,要好好做一名修女,甘于贫困,无比虔诚,靠着祈祷能把善款祈祷到,也许 因为我不是基督徒也没有信仰的关系,不是很能理解。作者文采还是OK的,但是感觉没有深刻挖掘人物内心,大多是陈述事实,内心剖析也比较肤浅,难以引起读者共鸣,我看的感觉是特蕾莎一路就是靠着信仰支持顺利走成了这条路,可是特蕾莎也是普通人啊,不是不用吃喝的天使,她其实选择了一条非常艰难困苦的路,她作为常人而不是圣人,在困境中是如何坚持的,在这条路上她有没有过动摇?有没有过后悔?她是如何说服人们捐款,如何分配这些善款,如何管理协会的修女牧师的呢?

读后感450字 篇16

  本书的主人公不是人,是一只富有正义感的犬,它屡破奇案,是犬中的福尔摩斯。

  在拐卖婴儿案件中,虽然犯罪嫌疑人用了很多手法,但还是被拉拉这位“勇犬”的“火眼金睛”发现了;在一桩贩毒案件中,它的救命恩人小燕也是一名毒贩,虽然拉拉很犹豫,但还是揭露了小燕的贩毒身份。拉拉是一只对人情不顾,但对法律一丝不苟的犬,它在与恐怖分子交战的过程中,将市政大楼成功解救,而过程只有短短的几秒,它在女警员被害案件中,它的主人大漫之所以能够蒙冤得雪,就是因为拉拉发挥了忠诚的本色……

  拉拉是一条多么坚强,有毅力,不妥协,不动摇的警犬。谭老板用好吃的好喝的贿赂它时,它不仅没有被贿赂,还勇敢地制止了他的犯罪。它真是一条气势夺人,令小人闻风丧胆,仓皇而逃的警犬。拉拉健壮如牛,凶悍无比,没有一只犬能与它为敌,它是一只名副其实的福尔摩斯犬呀!

  拉拉这只犬是“犬”中豪杰,是所有警犬和警员的榜样;它的坚强勇敢,让每个人都非常佩服;它威风凛凛,让我们为拉拉感到骄傲吧……

读后感450字 篇17

  看完年华是无效信后,心里总觉得被石头堵住一样,闷闷的,很难受。身体里的叫嚣被压抑着。汹涌的思绪被封锁着。

  宁遥对王子杨的厌恶,源于王子杨的优秀,王子杨的娇气,王子杨的中心地位。宁遥总觉得,她在王子杨身边就是一个陪衬品,一个无用的附庸。但同时,她又不许别人伤害王子杨一分一毫。

  王子杨知道宁遥对自己的厌恶,依然不动声色地和宁遥在一起,假装自己和宁遥还是最要好的朋友。但她却在萧逸祺向宁遥告白时突兀地问出:你不是喜欢陈谧吗?让宁遥难堪。她认为和宁遥在一起,别人注意到的应该是她而非宁遥。

  他们同时喜欢上了一个男生——陈谧。一个温和安静又神秘的男子。最后陈谧和王子杨在一起了。(当然,我希望的是陈谧和宁遥在一起)。说起来,陈谧和王子杨在一起,也有宁遥的原因吧。如果当初宁遥没有主动请求陈谧和王子阳在一起,结果又会如何?我不知道。我想,陈谧对宁遥应该也是有感情的吧。

  如果没有陈谧和萧逸祺,宁遥和王子杨的关系可能就会永远这样下去。那对既互相伤害又彼此依赖的朋友。宁遥会把她对王子杨的厌恶埋在心底,王子杨也不会算计宁遥。

  但没有如果。

  这个世界上的确有着怎么也无法忽略的距离。这是一条河流。没有人知道的河流,自然谁也无法跨过去。

读后感450字 篇18

  所谓闻名不如见面,今天,我就有幸读到了这本能让我们终身受益的书。

  关于教我们怎样做人的书我读的不多,但也涉猎过一些,比如《三字经》、《弟子规》等。但这本书对我影响比较大。这本书主要写了战国时期一位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孟子身边发生的一些故事,我读后受益匪浅。

  在这本书里有几个故事深深地记在我的脑海里,其中有一个故事叫做《师友之道》。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交友要做到"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孟子说过"父子有亲,群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心",这"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法则,为政治应率先垂范,身先士卒,才能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交友不能看这个人的财产和地位,重要的是看这个人是否有才能,值不值得让你学习,这样才能交到真正的朋友。

  在这本书里还有一个让我受益匪浅的故事,这个故事就是《成熟自己》。在这个故事里讲的是仁义,这个经常听到的词,在孟子看来,就好像良好的种子一样,种下去以后生根发芽,耐心呵护,最终使之成熟收获。如果种下去了,但没有收获,那和杂草没什么区别了。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每个人都要追求人生目标,都要追求自己理想的人格,如果半途而废,那自己付出的再多努力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通过读《孟子》这本书,使我真正的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我爱这本书,我不会忘记它的。

读后感450字 篇19

  我想“红军过草地”这个故事大家都听说过吧。今天,我通过张品成的经典力作《远处的红星》,再次深入地了解那一段故事。

  《远处的红星》主要写的是由欧喜洋带队组成的一支收容队过草地。收容队里有伢(小孩)们,女人们、医生、司务、马倌和士兵。因为是在高原,所以烧不熟饭;因为泥土松软,很容易掉进沼泽;因为没有吃的,只能吃先头被雨水冲刷干净的排泄物;因为没有药物,在夜里发高烧不到第二天早晨人就死了……

  使我感触最深的是“意外的青稞”。

  我刚开始还不明白那些青稞的来历,读到最后我才知道:先头不同于他们收容队,收容队说走就走说歇就歇,先头要力争尽快走出草地和白军拼时间。有时候那些青稞就来不及落锅,士兵饿极就大把抓了塞入口里。那些青稞经过士兵肚肠。没有消化就排泄了,腹泻的士兵随处找地方。大雨下来,将粪便迹冲了个干净,独留了那些青稞粒粒散落草丛。天啊,竟然是这样!“人不是狗,人不能吃屎“!这句话我想了又想,在那个时候,当狗总比饿死好吧。再看看我们,整天总是嫌这个不好吃,那个不合胃口,可那些比我们大不了几岁的孩子们呢,只能吃那些东西,我们真的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红军最后靠着坚定的信念,不屈的意志,终于到达了一个叫班佑的地方。

  向红军们致敬!

读后感450字 篇20

  今天,去图书馆,偶然发现了一本名字很好玩的书,还是荣获国际大奖的小说,叫《罗伯特的三次报复行动》。看着这个名字,我脑子里冒出了许多小问号:罗伯特是干什么的?罗伯特为什么要报复?他要报复谁?他是怎么报复的?在这些疑问中,我认真地读起来。

  文中的主人公罗伯特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小时候长得又矮又小,经常受到同学们的欺负、取笑和恶作剧。因此,在他的童年里有许多阴影。等到了上大学,罗伯特的身高已经长到了一米九,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教师专业。后来,他绝望了,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不能打小孩,原本想要报复的心彻底地没了。没办法,不能重选,只能熬到退休。退休那一天,罗伯特一回家就把自己以前受到折磨的熊孩子的名单给一一列出来。经过筛选,他选择了三个人,其他人的帐就一笔勾销了!前两个都顺利实施了报复行动,最后一个小女孩现今已是大人了在罗伯特即将实施报复行动前向他真诚地道了歉,她已经意识到自己小时候的行为给别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罗伯特原谅了她。从此以后,罗伯特再也没有报复任何人,他甚至开始觉得孩子们是小天使了。

  也许,你们以为罗伯特是个坏人,心底狭隘,竟然还要报复自己教过的学生。但我们仔细想一想,罗伯特这一生中受到了很多熊孩子的作弄,自己的梦想被迫改变,甚至失去了爱人。而他在整个教学生涯中从来都是一丝不苟,善待学生,他其实内心是很善良的。就像我们孩子上了小学,有些特别调皮,经常惹老师生气,老师却依然要教导我们,做好本职工作。所以,我们尽量要做一个好孩子。

  另外,我还很佩服罗伯特的妈妈。罗伯特自由丧父,是妈妈安抚了青少年时期饱受伤害的儿子的心灵,鼓励他坚定自己的决心,教导他正确的是非观,在关键时刻给予儿子帮助,母子俩在漫长岁月中相依为命,互相照顾,令人感动。

读后感450字 篇21

  和许多小朋友一样,嘉嘉最喜欢妈妈每天给她讲童话故事,而许多童话故事里又缺不了一个重要的大主角,那就是大—灰—狼,大灰狼的故事。大灰狼出现在《三只小猪盖房子》、《小红帽》、《七只小羊》等等故事里。为了饱餐一顿,大灰狼要么张牙舞爪,要么乔装打扮,要么花言巧语,可是每次都碰得头破血流,以失败告终。

  小嘉嘉每当看到大灰狼来了,都兴奋不已,睁大双眼,提高警惕,紧紧注视着大灰狼的行踪。

  看到大灰狼躲在大树后,张着血盆大口等待时机,嘉嘉就马上提醒妈妈:“大灰狼在这儿呢。”

  讲到大灰狼要冲进小猪盖的房子,一口吃掉小猪时,嘉嘉又大声喊着:“别进来!别进来!”

  看到大灰狼不仅没有得逞,反倒弄得浑身伤痕累累时,嘉嘉又似乎带着一些同情:“大灰狼受伤了。”

  当看到羊妈妈用剪刀把大灰狼的肚皮剪开,救出七只小羊时,嘉嘉更是惊讶得不知说什么才好。

  大灰狼越是可怕,越是让人提心吊胆,就越是吸引着嘉嘉,有大灰狼出现的童话,嘉嘉百听不厌,大灰狼的故事永远扣人心弦,回味无穷。

  也许正是因为有了大灰狼的存在,才使得小红帽这个小女孩显得更加纯真善良,更衬托出小猪弟弟的机敏,使得羊妈妈的勇敢果断更加令人钦佩。但愿大灰狼的出现,能让嘉嘉慢慢地学会分辨善良与凶残,机智与狡猾,勇敢与软弱,诚实与虚假——这也算是妈妈的一点希望吧!

读后感450字 篇22

  读《人间草木》给我最深刻的感受就是—极其赋有情趣、文化,给人以启迪,发人深省,增长见识的一本宝贵的书籍。其中还有许多不惟人知的奇妙趣事,美丽动人的景物。雨季是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花儿呢?更是艳丽夺目。有缅桂花,芳香扑鼻,香的像兰花。夏天有珠兰、牵牛,牵牛花是短命的,还有薄命的秋葵,美丽的凤仙,真是数不胜数。还有一种奇妙的野草“万把钩”它结的果实上有许多小钩,碰到它就会挂在衣服上,很难清除。

  这些东西都很有趣吧!看了这之后,我深深的陶醉并沉迷在此,其中的乐趣还无穷呢!

  山丹丹一种很漂亮的花,可以入药,还有紫红的葡萄,沁人心脾,还有香甜的槐花,弥漫在整个春天。啊,真美!我仿佛亲眼看见如此优美的景色。

  作者把这些优美的景色刻画的栩栩如生,他细微的观察深刻的描写,都使人仿拂置身其中,给人一种视觉的享受。《人间草木》刻画的如此醉人、优美,仿佛只有融入大自然才能真切体会。

  说到生活,肯定少不了美食,文中对于食品的描写更是让人垂涎三尺,那美味简直是人间极品。

  高邮的咸鸭蛋可是不同凡响。那特点是: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蛋黄发红,散发诱人的香味。不似别处发干发粉,入口如嚼石灰。说到美味自然少不了作者钟爱的咸菜茨菇汤、气锅鸡、火腿,还有昆明的牛肉等祖国各地的特色佳肴。气锅鸡特别鲜嫩,汤清如水,而且鸡想扑鼻,看着这生动的描写,我不禁口水潜溢。

  作者有这么渊博的知识,如此独特的见解,一定游历过许多名山大川,而且了解的风土人情也相当之多。作者了解到各地区的人们口味迥异。山西人爱吃醋,爱吃酸。无锡人爱吃甜。四川人爱吃辣,等等的异域风情。作者竟能对各地的风土人情知之甚详,看来作者是一个喜欢游历,善于观察的人。

读后感450字 篇23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写的,它写的是古时候天津的一些奇人妙事,演出各种奇妙、不可想象的事情,都是真人真事。

  这本书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刷子李》、《苏七块》等等。刷子李是一个专干粉刷一行,他刷墙的时候手臂悠然摆动,每刷一次,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上发出“啪啪”的声音,刷过去的墙,好比平平整整地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更绝的是他每次刷墙的时候必穿一身黑衣服,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人们都叫他“刷子李”。苏七块是一位医生,凡是有人伤筋断骨就一定来找他。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马就心明眼亮,然后双手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得疼痛,断骨头就已经接上了。神吧,不过找他看病有一个规矩,就是必须要先付七块银元,要不然他不给看,所以人们当面叫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

  书中的这些人都很厉害,他们都有各自的本事,所以人们称之为奇人。就拿“刷子李”来说,他刷了多少墙,练了多少次才可以做到这样。再比如说这次的奥运会:孙杨和中国女排付出了多少才换来了奥运会的金牌,正因为他们不断地付出,才会有今天的成功。

  读完这本书,使我联想到了自己,在去年暑假,我要钢琴考级,可是只有那短短的二十天的时间,要弹四首曲子并且全部背下来,甚至还有一篇六页的曲子,我自认为这次考级绝对的过不去,但我仍然不能放弃。每天练四个半小时,天天如此,在考级那天,考出了我自己意想不到的优秀的成绩。

  在书中,作者冯骥才有一句话说的非常得对:“手艺人靠的是手,马上就必得有绝活。”这让我深深地体会到:做一件事只要坚持不懈,认真地去做,就一定会成功。就像是三十年干好一件工作和三十年干三十件工作的意义是不一样的。坚持干好一件事,把它做到精细,做到极致,你就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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