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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克的郊外》读后感(通用29篇)

作者:嘿你的益达日期:2024-11-26人气:4

导读:《塔克的郊外》读后感(通用29篇)《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1  我万万也想不到,那只住在排水管里的塔克老鼠会在这本书里成为主角,你想知道吗?不过事情要从一只小鸟说起:  一天。一只知更鸟在时代广场的地铁车站里徘徊,当它看到排水管里的塔克和亨利,似乎找到了目标,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通用29篇)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1

  我万万也想不到,那只住在排水管里的塔克老鼠会在这本书里成为主角,你想知道吗?不过事情要从一只小鸟说起:

  一天。一只知更鸟在时代广场的地铁车站里徘徊,当它看到排水管里的塔克和亨利,似乎找到了目标,飞进了排水管里,塔克和亨利看见这只鸟突然飞进来,可吓坏了,可是这只鸟对塔克说:“请问你们是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吗?”“哦,我是。”塔克和亨利一同说道“我是知更鸟约翰,是柴斯特让我来找你的!”“柴斯特,哦,你还认识蟋蟀柴斯特!”塔克几乎要惊叫起来“当然,我和多若西都认识它好几年了,哦,多若西是我太太,不过,现在大草原面临着被踏平的危险,柴斯特说你可能有办法,就让我来请你,我们走吧!”约翰说“哦不,我不走,我走了,我的这些宝物就会被对面的那些老鼠偷走,瞧,我的珍珠,我的纽扣,还有我一生的积蓄,都还会被那些黑心的老鼠偷走的,约翰!”可是亨利却把塔克所有的“胜利的果实”塞进了一个隐蔽的洞里。“不行不行,不安全!”塔克说“好了好了,我在附近弄上一些猫味,保证那些老鼠闻了就跑!”亨利说,塔克终于放心,它们出发了。

  原来,约翰所说的踏平是人类要把柴斯特居住的草原铲平,盖上新的公寓,草原一旦被铲平,柴斯特等动物就会无家可归,所以柴斯特就把见过世面的塔克和亨利叫来保护草原了,在拯救草原的过程中,它们经历了许多事:遭遇到了洪水、亨利变成了家猫……但是它们没有放弃,最后,它们把大草原打扮成了约瑟夫·哈里(一个伟大的人物的父亲)的遗址,震惊了当地的市政府,同时也安全的保护住了大草原,塔克把柴斯特居住的大草原也命名为:塔克的郊外(因为是塔克想出办法来的,才拯救了草原)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坚持,就是胜利,假如柴斯特和亨利还有塔克,它们不坚持保护大草原,大草原早就成为了人们的公寓,就像我们人一样,不坚持做一件事情,那就永远都不会成功。

  一个读过《塔克的郊外》的亚马逊网站读者曾经评论过:塔克在这本书里成为了主角,我不能想象,这本书里要是缺了这聪明绝顶、能言善辩的塔克老鼠会怎样。怎么样?同学们,你们也快来阅读吧!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2

  人们都知道老鼠、猫、蟋蟀三个是天敌,可有一本书见证了天敌变朋友的故事,那就是《时代广场的蟋蟀》,它还有个姊妹篇《塔克的郊外》,这两本书都是我最喜爱看的。

  老鼠塔克、猫亨利、蟋蟀柴斯特三个好朋友结识在纽约的时代广场,当柴斯特回到它的家乡康涅狄格州时发现一场灾难即将来临,美丽的草原就要被开发,便派知更鸟约翰去告知它的好朋友塔克和亨利来帮忙。

  约翰费尽千辛万苦才找到它们,亨利听到朋友有困难时,便决定马上动身去帮忙,塔克来不及收拾“行李”就出发了。终于到了康涅狄格州,见到了久违的老朋友柴斯特,草原上的小动物们为塔克和亨利举行了盛大的欢迎仪式。它们得知人类要在草原上建房子,动物们都担心失去自己的家园,都在为自己的明天忧心冲冲。

  同样生活在这里的小女孩艾伦和她的小伙伴在草原上玩耍,她发现了亨利并把它带回了家,亨利当上了艾伦的家猫,听到主人每天从报纸上得到的关于大草原的新闻,都及时的通知了它的朋友们,塔克则每天在大草原上东游西逛。一场大雨从天而降,动物们的家园被洪水淹没了。一辆挖土机的到来打破了草原的宁静,草原上的小女孩艾伦率领小伙伴为了能保住他们的乐园而积极想办法,塔克也终于想起该谈正事了。塔克把小动物们召集在一起商量怎样才能保住自己的家园,终于聪明的塔克老鼠果然不负众望,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大家齐心协力为了这个伟大的事情忙碌着。令人讨厌的挖土机开走了,草原上响起了小朋友们和小动物的欢呼雀跃声。柴斯特为了感谢塔克决定把大草原改名为“塔克的郊外”亨利和塔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纽约。

  人生中会遇到许多困难,但是只要用心就会打败困难,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朋友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在生活中要做一个有爱心的人,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热烈真挚的友情人人向往。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3

  首先,请大家想一下一只老鼠、一只猫、一只蟋蟀,这三只小动物之间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大家肯定会觉得说那只猫会吃掉了老鼠,而那只蟋蟀则是看热闹的。嘿嘿,在乔治·塞尔登作家的笔下答案当然不是这样的……

  《塔克的郊外》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老鼠塔克、猫亨利与蟋蟀柴斯特上演的机智、勇敢、友情的冒险故事。柴斯特从时代广场回到郊外草原不久后,草原就要被人们开发建设。于是,柴斯特请在城市里见过大世面的塔克和亨利来郊外帮他们拯救草原。聪明的塔克想到了一条让所有小动物们都兴奋的妙计。最后,草原拯救成功,动物们把草原叫作“塔克的郊外”。

  这本书让我十分感动,乔治·塞尔登写的每一个细节都让我感受到这三个小动物们的真挚友谊。

  从一开始柴斯特邀请亨利和塔克去郊外帮助他们拯救草原的时候,它俩首先是嫌麻烦、不想去。直到最后的冷静、沉默,和一声轻轻的“我们去。”

  等到它们到了郊外和柴斯特见面时,亨利使劲地舔了一下柴斯特的脑袋。然后,这三个小伙伴很自然的拥抱在一起,他们相互寒暄,说啊,笑啊,就像所有久别重逢的老友那样……

  很快,聪明的塔克就想到了一条妙计来拯救草原——让人们相信这个大草原就是历史重要人物约瑟夫·海德雷的宅地和农场,糊弄一下人们,这只是个善意的谎言。

  难道这些地方不能体现出他们纯真的友谊吗?我们喜爱柴斯特的天才、亨利的风趣、塔克的机智与义气,我沉浸在了这最不可思议的的友谊组合里,自己和自己上演着小动物们的游戏。在这里,我学会爱、感受友谊、亲近着自然的生命力。当我们再一次亲近自然,感受它的美好,感受它生生不息的力量,我们才真正体会到,自然是生命的泉源,是快乐的根源。

  合上这本书,让我久久沉浸其中。人们要开发郊外,使大自然变成一个繁华的城市。其实人们根本不会知道开发了这片郊外的后果,它会使生活在这的动物无家可归,会使在这的儿童失去亲近自然的机会。动物们对郊外的拯救让我看到了它们对生存的渴望以及对大自然的热爱。

  大自然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在乔治·塞尔登创造的这样一个纯美的小动物的世界里,让我们更好地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人类该怎样去珍惜热爱我们身处其中的自然!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4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内容精彩,而且很吸引人的一本书——《塔克的郊外》。

  蟋蟀柴斯特放弃了在时代广场声名显赫的生活,回到了自己的家乡——郊外的草原生活。可不久之后,郊外也要被人类开发建设起来,住在这里的小动物们将失去它们的家园。于是柴斯特请见过世面的塔克鼠和亨利猫为它们出谋划策,拯救草原。和喧嚣杂乱的城市相比,郊外的一切是那样的清新和恬静,怎样才能拯救这个美好的自然美景呢?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塔克想出了一条妙计,拯救了整个草原。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还在为塔克指挥动物们实施计划的忙碌的景象所感染着。为它们的这种不怕困难,团结友爱,哪怕有一丝希望都要坚持不懈的精神所吸引着。这不正是在我们的生活中所需要的吗?像我们在拔河比赛时,就是这种精神在推动着我们,使我们获得了冠军,为班级争了光。在学习中也正是这种力量激发着我们,让我们解决困难,共同进步,获得老师的表扬,家长的鼓励。

  看完这本书,我们不光被它们这种精神所感动,而且我们还要树立起环保意识,保护大自然。看,多么美丽的郊外草原呀!白桦树上有黄鹂在歌唱。明亮的太阳透过摇曳的枝条和树叶投射下来,斑驳的影子就在他们的周围跳起舞来。小溪哗啦啦地从他们身边流过,仿佛一直在低语着秘密、当我们亲近自然时,就能感受到它的美好和恰切,感受它生生不息的力量,我们才真正体会到,自然是所有生命的源泉,是所有快乐的根源。

  让我们珍惜热爱大自然吧!让我们感受它的美丽,让我们团结一致的保护它!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5

  老鼠塔克收到知更鸟的求救信,希望它能阻止人类砍伐树木,保护草原。为此,它来到康涅狄克州,联合它的好朋友柴斯特一起帮助草原的朋友们。

  当蟋蟀柴斯特听了朋友的诉说,放弃了时代广场声名显赫的生活,回到郊外的草原,帮助这些即将失去家园的小动物们 。柴斯特和见过大世面的塔克老鼠和亨利来到郊外,一起出谋划策,拯救草原。和喧嚣哗乱的都市相比,郊外的一切是那样的清新和恬静,怎样才能保护这自然的美景呢?塔克老鼠最终想出了一条妙计,整个草原的小动物们立刻行动起来,突入这让人兴奋的妙计实施中去。

  第二天一早,柴斯特指挥大家把旁边的小河打通一个大洞,让多余的水流到这边来,形成一条河,这样那些人就没法过来了,大家都表示同意。这天,大家都拼命的打通河道,就连一向懒惰的亨利也行动了起来,经过大家49天的不懈努力,终于在河边打通了一个洞。这时,知更鸟火急火燎的飞来告诉大家,那些砍树的人类来了,塔克急忙让大家躲避起来。那些砍树的人们拿着电锯、斧头来到河边,望着这条一夜之间突然就冒出来的河,很是奇怪,他们望着宽宽的河道,湍急的水流,带着失望的表情回去了。“太棒了,我们成功了。”动物们个个都跳了起来,欢天喜地,庆祝它们的胜利。

  在《塔克的郊外》这本书里,每一个人物描述的都很鲜明,如聪明的塔克、临危不乱的柴斯特,小动物们团结一心,用智慧保护了家园,它们个个都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6

  《塔克的郊外》是《时代广场的蟋蟀》续集,《时代广场的蟋蟀》很好看,《塔克的郊外》也一样好看。

  《塔克的郊外》主要讲的是:柴斯特回到乡下了,他知道草原遇险了,就派了云雀——约翰去通知他的聪明伙伴——亨利猫和塔克老鼠。约翰飞呀飞,终于来到了繁华的城市——纽约,就开始催塔克和亨利动身了。他们赶上了最后一班车,来到了康涅狄格州。来到康涅狄格州了,看到是一幅郊外的画面,然后他们就来到了柴斯特的树桩,安息了下来。为了拯救小动物的家园,他们想了很多办法都没有成功。最后,他们想到了一个最好的办法,才拯救了草原,这个办法是一个“善意的欺骗”,他们连夜赶造了一个“善意的欺骗”,他们“淘宝”了艾伦·哈德雷家的一些物品,艾伦的妈妈开始怀疑有松鼠同他们的东西,最后,他们成功的淘了艾伦·哈德雷家的一块牌子,矗立在了一堆废墟上面。后来,人们发现发现了这堆废墟,同时也发现了这个牌子,他们的市长维西说,要保留这块草原的原貌,所以就没有破坏了。

  我觉得塔克很聪明。塔克是唯一想出办法的一个人,他让草原恢复了原貌,他让草原不受破坏,也不让艾伦伤心,也不让她领着那些小朋友伤心,还不让草原的小动物们伤心。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是做事的时候动一动脑筋,不动脑筋的人是想不出办法。塔克就是爱动脑筋,所以就想出来了一个那么好的办法,亨利也想出了一些办法,所以就说凡是做事的时候动一动脑筋。这本书是我看过最好的书,不过还有哈利波特那一系列的也很好看,也写的很好,很生动;我还总是觉得《塔克的郊外》好看一点。我第一眼看《塔克的郊外》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故事一定很好看。令人惊讶的是一只小老鼠竟然能想出那么好的办法,不用说老鼠是想不到的,何况有时候这个办法人都想不到。所以我觉得塔克很聪明,我真的觉得这本书很好。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7

  看着《塔克的郊外》这本书的书名,我不由的想起它的上一本书《时代广场的蟋蟀》,塔克是一只生活在地铁站的排水管里的老鼠,那这本书为什么要叫“塔克的郊外”呢?难道这个郊外是塔克的吗?嘻嘻,想知道就往下看吧!

  这书的内容既有趣,又惊险:蟋蟀柴斯特放弃了在时代广场声名赫赫的生活,回到郊外的草原。可不久之后,郊外也要被人类开发建设起来了,住在这里的小动物们将失去它们的家园。于是,柴斯特邀请在大城市里见过大世面的塔克老鼠和亨利猫来郊外,请它们出谋划策,拯救草原。和喧嚣杂乱的都市相比,郊外的一切是那样的清新和恬静。怎样才能保护这自然的美景呢?塔克老鼠最终想出了一条妙计,整个草原的小动物们立刻行动起来,投入这让人兴奋的妙计实施中去……

  当我看完这书时,我想到了我们现在居住的社会。到处在开发建设楼房,美丽的大草原,古老的建筑被压平,建起了一座座高楼大厦,回忆起这些景象以前那美好的情景,真是让人心痛。例如我的老家——天台,那里的一座座我们家的老房子都变成了一条条柏油马路,以前的砖瓦房和木头房早已不见了踪影,连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虽然家里住的不是亲戚,而是以前的邻居,但那些老房子在我的脑海中还是记忆犹新。

  现在的人们到处乱砍乱伐,环境早已不像以前那样美好了,我希望人们像书中的小动物们一样,为了自己的家园来维护世界的环境,让地球妈妈的身体快快好起来吧!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8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有一句话是这样写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觉得蛮在理的,一度成为了名言。

  张爱玲的文字总是那么的细腻,深入人心,偶尔看了会觉得被压制住了,动弹不了,但我爱她的文字又爱得那么的炽热,就像我之前看了她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文字或许有些凄冷,但是往往是一针见血。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遵从传统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热情似火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

  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看了这个《红玫瑰与白玫瑰》感觉挺不错的,很值得认真的阅读,认真的思考,认真品味其中的唯美。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9

  今天,我读了《贝茜成长的奥秘 》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书中的贝茜是个孤儿,从小跟着对她爱护备至的姨妈和姨姥姥生活在一起。但中途因为变故,她不得不离开姨妈和姨姥姥,到位于乡下的姑姥爷家里去。和姨妈在一起的时候,贝茜有个特别关注和理解她的姨妈,姨妈对她的所有心情都非常在意,她伤心,姨妈陪着一起哭,她开心,姨妈也陪着一起笑,贝茜永远都生活在姨妈爱的眼光和怀抱里。

  姑姥爷一家却完全不同,他们没带着同情怜悯接待贝茜,他们接受贝茜像接待家里的一分子,而且让贝茜做所有她力所能及的事情,贝茜不是家里的焦点,也不是只能在别人的认可和抚慰中才能处理问题的小孩,贝茜在这种态度里成长得越来越自信、越来越健康。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应该学习贝茜那种懂得爱,懂得分享,不依赖别人,能给别人带来快乐,同时又能让自己变得快乐的生活。

  我想到了自己的故事,自从有了妹妹妈妈变的忙了。

  以前还没有妹妹的时候,我就是家里的明星,我想要什么,爸爸妈妈就给我买什么,后来有了妹妹,爸爸妈妈买东西的时候都是两份,如果有时买了一份,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还和妹妹争,可是当我上四年级的时候,我让着妹妹,别看妹妹小(3岁)她也让着我呢,有时妈妈买来好吃的,妹妹首先拿给我,我觉得分享带给我们不仅是一份快乐,而且是一份幸福。

  以前,妈妈总是以为我不能一个人坐公交车,可是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就是自己一个人坐车去学习瑞思学科英语,老师都夸我,我也觉得自己长大了,我没有让妈妈操心,我感到很快乐。

  我尝试着在暑假里买水赚钱,我学会了洗衣做饭。

  读完《贝茜成长的奥秘 》这本书,我想着自己的故事,我仿佛就是书中的'贝茜。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10

  这篇《和时间赛跑》使我真正的体会到了时间的重要。

  最疼爱“我”的外祖母去世了,“我”很伤心。爸爸妈妈看得出“我”的心情,却不知道怎样安慰,总是说;“外祖母永远不会再回来了。”“时间过去了,就不会再回来了。”听了这些话,“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从那开始,“我每天和时间赛跑。比如;和西北风比快、和太阳赛跑、两三天写完暑假作业等等等等。从小养成和时间赛跑的习惯使”我“长大后受益无穷。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只要和时间赛跑,你就会成功。

  这篇文章的标题”和时间赛跑“其实就是珍惜时间的意思。因为时间永远不会回来。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挤一挤,总会有的。这句话说的很对。无论多少事,一天都能干完,因为我们挤出来时间了。别人在喝咖啡的时候我们可以不喝咖啡,去做一些其他有意义的事情。比如看看书、研究一下自己感兴趣的话题。这样一来,别人在这个时间里就没有得到看书、研究的成果。时间,它本来就是要挤的。每人都有那么多时间,关键是看在他怎么分配时间。如果他珍惜每分每秒,那么他的人生将会过得十分得美好、充实。如果他不会分配时间,那么他只能被如今这个社会所淘汰。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想到了我自己。我就是不会分配时间的人,做事情总是拖拖拉拉,让时间无声无息地流走了。但这篇文章使我受益无穷。它告诉了我怎样珍惜时间。我以后每天中午要抽出看电视的时间背单词,晚上抽出一小部分吃晚饭的时间看看书。我一定要把握住每分每秒,做自己时间的主人!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11

  我特别喜欢看杨红樱阿姨写的短篇小说,特别是《笑猫日记》一系列的,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想变成人的猴子。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不幸的猴子,落入了对对眼的魔掌,对对眼让猴子来学一些简单的手势,以便赚钱,猴子每天要练习十几次,最后练成之后,对对眼便让猴子在街头表演,猴子表演失误的话,对对眼就狠心的抽猴子一鞭。然而,有一天,让笑猫看见了,他和马小跳杜真子他们一起把猴子救了出来。秘密山洞被大雨淹没了,马小跳把笑猫和猴子带到了自己家,猴子很想变成人,就用火烧烤水果,学着人看电视等,猴子闯的祸越来越多,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先生把猴子带回了属于他的丛林。

  如果您有兴趣的话,请继续关注《笑猫日记》!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12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这里的第一章,福尔摩斯见到华生的第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从阿富汗战争中的军医,福尔摩斯很喜欢华生虽然福尔摩斯,和华生是初次见面,福尔摩斯就对华生有很大的兴趣,所以打算和华生一起租一个房子住,这样华生可以学会自己的知识,华生还能帮助自己办案,还可以从华生哪里学会一些,自己不知道的知识,当然如果福尔摩斯自己的不需要的知识,福尔摩斯就不用学会,华生也能学会自己的知识,福尔摩斯觉得很公平,因为这样就可以互相学习,对自己或者对方都有好处,所以福尔摩斯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血字的研究。主要讲了一个叫华生的人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福尔摩斯并合租了在贝克街的一栋公寓。有一次在一栋无人居住的公寓中有人被杀害了。福尔摩斯华生以及两位警官一同前往现场,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观察发现是服毒身亡的。并通过推理判断出了凶手的身高体型外貌以及习惯职业。后来死者的秘书连同伴也死了,是被同一个凶手用刀杀死的。福尔摩斯用凶手的金戒指作圈套,但是被狡猾的凶手识破了。后来再次设计终于抓住了凶手。

  这就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13

  《蔡康永的说话之道》是蔡康永的第一本实用书,在“说话”多年之后,首次尝试教人“说话”。本书开端康永哥便许下宏愿:这本书会令“本来已经很讨人喜欢的你,在未来变得更讨人喜欢”。《蔡康永的说话之道》包括40篇精彩短文,每篇都是让谈话变美的醍醐味,并配以熊宝绘制的令人喷饭的搞笑插画,如同蔡康永的主持风格一样犀利俏皮,饶有情趣。

  蔡康永一直是我喜欢的主持人,他那幽默犀利的话语一直深受观众喜爱。而这本《蔡康永的说话之道》则是他在说了多年之后教人说话的一本好书。在阅读了这本书后我总结了以下几点感受:说话要进退有度,尖锐的问题给对方留点余地,有的事情不是非黑即白的,留个灰色地带,也是语言的一种艺术。作为新闻系的学子我们应该再采访等与人交谈中学会这样的说话之道。杜绝言必称“我”,别总把自己放在首位。与人交谈,总是注重自己的发言和想法,生怕别人没办法理解自己,每句话都是我怎么怎么样,实乃大忌。一般交流的基调应该是和谐的,和大家分享意见也应该充分去尊重对方的想法,这样才有更多的人愿意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这也是做人的起码礼仪,更是新闻学子应该注意的问题。

  语言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能够方便人与人沟通,而语言的魅力就在于我们透过语言,能够感受到彼此的需要和话中的深刻含义,这就是说话之道。《蔡康永的说话之道》是一本教会我们在社会生存的好书,读完此书,余音绕梁,幽默中却又醍醐灌顶,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们实在是应该注意自己的“说话之道”。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14

  这时,嗄羧踩着哗哗流淌的江水,走到那块龟形礁石旁,鼻子在被太阳晒成铁锈色的粗糙的礁石上亲了又亲;许久,才昂起头来,向着天边那轮火红的朝阳,欧——欧——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叫。它突然间像变了一头象,身体像吹了气似地膨胀起来,四条腿的皮肤紧绷绷地发亮,一双象眼炯炯有神,吼声激越悲壮,惊得江里的鱼儿扑喇喇跳出水面。 ——《最后一头战象》

  这是作家沈石溪《最后一头战象》中的一个片段,也是让我最为感动的一个片段。战象嘎羧在临终前来到了曾经奋力搏杀的战场,在龟形礁石旁亲了又亲,我不知道具体的原因,但我知道,那是嘎羧对曾经的战场上英勇的自己的怀念,是对曾经并肩战斗的伙伴的怀念。

  往下看下去,我不得不感叹,这是多么忠诚的战象。嘎羧在缅怀过战友之后,并没有到祖宗留下的象冢里去,而是到了埋葬着许多战象的百象冢里,自己刨了一个坑,静静地躺在里面等待死亡。

  嘎羧是一头忠诚的战象,它临死前披挂象鞍,缅怀战友。它知道,自己是一头战象,要和伙伴们躺在一起。二十六个春秋,它依然忘不了战友们,它和战友们躺在了一起。

  它是一头英勇的战象,它重新披挂象鞍,因为象鞍上记载着它在战场上浴血搏杀的回忆,记载着自己的伙伴被杀害的耻辱。那么多头战象的奋力搏杀,让鬼子扔下了七十多具尸体。嘎羧并不感到自豪,因为那是全部战象用生命换来的胜利,如今,却只有它一头战象存活了。它的心中不是自豪,不是高兴,而是对战友的怀念之情。

  那最后一头战象,最后一份英勇……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15

  读这本书是因一位绘画老师的介绍,也是因这本书的名字看起来很有趣,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讲述了主人公恩特里克兰德是个在伦敦做事的证券经纪人,他有一个富裕和美满的家庭:妻子漂亮,喜爱虚荣,两个孩子健康快乐。按理说,他应该满足于这种人世的快乐才对,尽管这种生活未免太过平淡。但是,就在他们婚后的第17个年头,他突然离家出去去了巴黎,抛弃了令外人羡慕的事业和生活。就在人们以为他的出走是因为有外遇的原因时,人们发现的事实是:他原来只是为了画画。这时的恩特里克兰德没有任何的绘画基础,也没有任何人教过他这些,他也不打算向任何人学习什么。在外人看来,他简直疯了,他开始变得生活窘迫,几次险些因饥饿和疾病而死。他画的画也完全不像个样子,总是在原有的事物上进行破坏,除了有个蹩脚的画家把他当成上帝外任何人都不会买他的画,事实上他也从不轻易卖画。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拒绝了爱情和家庭,拒绝物质和欲望,一心追求个人精神的自由和艺术上的美,孤独地生活在他自己的精神世界里,艰难地跋涉着。他不需要钱,但有时金钱会束缚他,他不停地流浪,最后来到了塔西提岛上与土著人生活在了一起。这时的他看起来似乎很知足,他有了一个土著人作妻子,他们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地方,他每天都在那里作画。在他因麻风病病逝的前一年,他成了瞎子,但却在他的住所的地方画的壁画前整整面壁坐了一年,直到死去。他的妻子依照他的遗言焚毁了这一切,甚至没有留下一根木头。

  这本书看着可能会让人觉得纠结,与以前看到的东西完全不同,习惯于用自己是常人的标准去衡量那些有个性的人,觉得他们对世界的理解和自身梦想的追求有些傻,但那些精神层面的东西本就不能用任何物质来衡量。我们并不必非要去理解那些为了梦想而放弃一切,甚至生命的人,但至少我们要学会尊重他们,必竟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梦想的权力。

  作者始终对超出自己认知范围的人事抱有了解的欲望,并千方百计地接近他们,研究他们,最终有所体悟。

  主人公在已不年轻的时候,放弃了体面的工作和温馨舒适的家庭生活,踏上艰辛的学画作画之路。

  从此衣冠楚楚的证券经纪人开始流浪,而当现在的生活越背离原来安逸的生活环境他离自己的理想就越近,灵感也不断涌现,当他彻底抛弃自己的肉身的时候,他精神中最具有艺术气质的一面终于通过他留在塔希提小岛上的画凸现出来。主人公在塔希提岛上贫病交加悲惨死去的一幕令人震惊,这和其留下的惊世名作被毁一样让人惋惜却又无耐。主人公的行为真的是让人不知道该怎样评价,从来没想到有人会为了自己的理想进而做到这种程度,不管对谁来说应该都是不容易的,但他做到了。很神奇。

  艺术家贫病交加的死去的故事很多,这本书的作都通过主人公的悲剧探讨了该如何对待天才、个性这个严肃的话题,在常人眼中,天才,艺术家总是特立独行、行为怪异,让人们觉得不管是生活上还是精神上都无法达成共识,进而难以让人接近。但正是因为有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世界才会如此多彩有趣。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16

  古文,是中国文化的瑰宝,而《世说新语》就像无数宝藏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世说新语》叙事简明,精炼生动,为小品文之典范,词汇之丰富,远远超过其他笔记小说,对后代的文学作品有很大的影响。

  刚开始读《世说新语》,总是囫囵吞枣着看,有些字词的意思也不是很了解。后来,作为“小书虫”的我被《世说新语》中的一个个引人入胜的小故事所吸引,看得越发仔细起来,遇到不懂的词句也会耐心的查《古汉语词典》。大部分文言文不仅有趣,而且也带着许多道理呢。

  其中,“德行”篇中有一篇文章让我记忆犹新:华歆、王朗俱乘船避难,有一人欲依附,歆辄难之。朗曰:“幸尚宽,何为不可?”后贼追至,王欲舍所携人。歆曰:“本所以疑,正为此耳。既以纳其自托,宁可以急相弃邪!”遂携拯如初。世以此定华、王之优劣。这篇文章的意思是:华歆和王朗一同乘船避难,有一个人想搭乘他们的船,华歆表示为难。

  王朗却说:“好在船还比较宽敞,为什么不可以呢?”后来强盗来了,王朗就想丢下那人不管了。华歆说:“开始我之所以犹豫不决,正是为了这一点。既然允许他搭我们的船,怎么可以因为情况危急便把他扔下呢?”于是仍像当初那样携带关照那个人,世人凭这件事来判定华歆、王朗的优劣。

  王朗表面上大方,实际上是在不涉及自己利益的情况下送人情。一旦与自己的利益发生矛盾,他就露出了极端自私、背信弃义的真面孔。而华歆则一诺千金,不轻易承诺,一旦承诺就一定要遵守。我们应该向华歆学习,守信用、讲道义,像王朗那样的德行,是应该被人们所鄙弃的。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17

  呦呦叫的小鹿们在野地里边吃艾蒿,一边相互呼应。人们也在一片琴瑟鼓笙中,一边宴饮,一边招呼嘉宾。这是《鹿鸣》给我们展现出来的一片热闹却一片典雅中和的气象。

  《鹿鸣》作为一首经典的宴饮诗篇,颂扬礼乐精神,但是并不在意对具体纲纪的强调,摆脱了对维系一个王朝政治各项法则的陈说,回归到了宴饮本身应有的安详和快乐。而这种安详和快乐,正是由宗族的团结支持,必要的武力支撑,以每一个参与者的品德支持形成的。宴会上的琴瑟合鸣,营造出一种热烈和睦的气氛,烘托出参与宴饮主宾都是高尚文雅之人。着意对一种生活境界的歌唱,而这种超越的生活境界就是礼乐和谐,人们世世代代不断追求的理想。

  宴饮是一种仪式。无论是交往、酬谢、庆贺,还是喜事、丧事,纯粹满足我们生理需求的吃喝已不十分重要。而突出的是,这种吃喝这种所特定形式表达的意义。人的饮食与动物的饮食之所以有不同,就在于它已不单是为了延续肉体生命的必需。

  从古到今,宴饮在中国从来都同文化有密切的联系,人们赋予它特定的内涵,用它表达某种意义。尽管宴饮作为一种仪式,它的地位却没有祭祀那么正式和庄重,但宴饮却是祭礼无法替代的。如果说祭托是以庄重方式进行的仪式,那么宴饮则是以轻松方式进行的仪式。

  人们在觥筹交错、大快朵颐、笙歌乐舞之中,制造出为了一种轻松快乐的气氛,来满足精神上的需求。人们借了饮酒吃肉这一机会,突破平时的社会规范的约束,暂时打破人与人之间的隔阂,放松平日里紧张的情绪,让受到压抑的精神和肉体得到解放。这就是为什么人们聚会通常选择聚餐作为更进一步的沟通一个重要途径。聚餐中轻松气氛,更让每一个人都融入其中,取得生理上和精神上的,满足。在这个过程中,宴饮便达到了人自身精神与生理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的'理想。

  据文献记载,周代各种典礼都离不开乐器的伴奏,诗篇《鹿鸣》歌唱伴奏这现象,更体现和谐这一概念。“鼓瑟吹笙”音乐对人们精神振奋,为宴饮更添愉快气氛,再加上适度饮酒对神经的放松,人与人之间超越了等级的隔阂,个人更容易融入群体中,这个和谐的环境使每一个都沉醉在精神的共鸣之中。通过以上的品读,《鹿鸣》所体现的和谐和理想之道对我们现代社会生活仍然有很大的启示。正如美国人赫伯特所指出那样,“精神不再是一种受到利益影响的外在存在;恰恰是在礼仪之中,精神得以生动表现并获得它最大的灵性。”我觉得,这也能对《鹿鸣》解读中,道出这首宴饮诗歌的精髓。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18

  一开始觉得这本书好无聊,但是深入进去,感慨甚多。

  《时间简史》这本书读的人可能不多,但我相信只要读过这本书的人就一定有这样一种感觉:窥探茫茫宇宙,人生的那些小事又何足让你筋疲力尽,何不到茫茫宇宙中畅游一番。这不就有了苏东坡的“寄浮游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古人尚且如此,我辈何为小处而大伤脑筋。

  《时间简史》所阐述的大部分内容都会牵动你的每一根神经,让你为之动容,为之感叹。茫茫宇宙在她诞生之日起就注定有那么多的故事,让你有读不完的精彩,读不完的快乐,更有读不完的追求。回首往日,生活让我辈容颜尽失,俨然失去了生活的无穷空间,在被填充满满的生活中,我还能找到什么呢?对,也许那是对的,当一个空间束缚你时,你需要做的不是逃离这个空间,而是在另一个高度去享受它。达到这个高度需要不是一本书的阅读,而是对一本书的感悟。

  《时间简史》一本科学界的划时代著作,为何被冠以人生的礼赞。不有一位名人说的好吗:有一百个人读《红楼梦》,会有一百零一个观点去洞悉这部伟作。一部科学著作除去它身上的科学价值外,还有它那不可或缺的文学光环。科学留给理性的人,而文学留给的是感性的人。而具有的是理性的头脑感性的思维,因而我读《时间简史》就会有不同的思维火花碰撞出来,让我不禁一阵舒心,快感之意不言而语。

  忽然间我发现平日里的那些琐事早已把我的生活搞的乱七八糟,让我浑浑噩噩,但终不知为何忙碌,为何心惊胆战。如今换个高度,你会有不同的感受,生活依然忙碌,但你却不会心碎,因为一切已变得那么淡定,那么从容;生活依旧残酷,压得喘不过气来,但你不会放弃,因为你早把一切尽收眼底。原因在于你站得高度不同,把生活的高度比作宇宙空间的长度,这种比喻不禁让人有些难以理解,但细究起来,还是颇有意味的。广度决定高度,高度决定人生的宽度,宽度就是人的施展程度了。由此可以看出眼界之广可以反应出你的思维的广度。放弃思想包袱,做一个轻松的有心人,不要累坏了,才知道你在做无用功。

  《时间简史》一部科学著作折射出不同的人生理论史,没想到此心里不易乐乎!跳出生活来观察生活,多静下来回头看看,不会累坏了,也不会没有方向。会生活的人就会驾驭生活,而不会让生活牵着鼻子走!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19

  三毛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她只是用一颗真诚的心在讲故事。她的文字天真烂漫、朴实无华,但就是由这些简单的字句组成的小文章,读起来让人感动不已。她和荷西两个人在撒哈拉大沙漠的日子艰苦极了,好像越是生活艰苦的人,心境就越是平和。反而是我们这些没怎么受过苦的人,受到一点点委屈就愤愤不平。她的生活同样是充满琐事和争吵,她写的也正是这些琐事、争吵和委屈。她受过许多苦,许多委屈,但笔下的文字永远是那么平和、乐观,仿佛只是在玩游戏而已。让后人称道的她和荷西之间的爱情,其实也是充满了矛盾和争吵,面对这些,三毛是一个懂得生活的姑娘,她和荷西用相互包容和妥协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矛盾。是啊,生活的艺术就是相互包容和妥协,谁都得让一步,硬碰硬只能不欢而散。

  一般人受一点点委屈就愤愤不平,在心里留下一个结,而三毛呢?她是那么地好奇,仿佛永远有新鲜的事物在等着她,吸引着她的眼球,根本没精力去关注什么委屈。她是一个往前看的人。然而我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这样的一个人曾有着严重的忧郁症。我很好奇她是如何在面对黑暗时,写下如此阳光的文字的?也许她的好奇心正是摆脱忧郁症的工具,唯有专注于他物时,内心才能平和。她写下这些文章的时候,应该一个游戏人间的人,而不是一个忧郁症患者。

  看完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再看《雨季不再来》。懂得了原来三毛也曾是神经质,整天嘴里叼着烟的忧郁女子。所谓的豁达,乐观,不过是时间和经历把人磨成了那副磨样罢了。人都是可以改变的,只是需要时间。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20

  《明朝那些事儿》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和对人物的心理分析,以及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的一些评价。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触很多。作者用一种很幽默的笔法将明朝厚重的历史从枯燥乏味的史书中提炼出来,带领我们透过重重历史迷雾,抛开后人的主观臆断,走进一个真正的大明王朝,去感受和琢磨那些历史舞台上的人和事。

  猛人轶事传千古,王侯将相一场空。淘尽无数英雄梦,是非曲折谁可鉴。这就是我对《明朝那些事儿》最深的感触。

  这本书讲述了许多位明朝皇帝,有许多都让人印象深刻。如:像凤凰一样历经苦难,经过千锤百炼,最后浴火重生,建立一个光芒万丈的大明王朝的朱元璋;十五岁登上皇位,十七岁用过人天赋战胜权臣杨廷和,十八岁杖责百官确立自己权威的绝顶聪明的嘉靖皇帝朱厚熜;躬行节俭,知人善任,六师屡出、漠北尘清,威德遐被、四方宾服、明命而入贡者殆三十国,幅员之广、远迈汉唐!成功骏烈、卓乎盛矣的传奇皇帝朱棣。

  但最令我敬佩的皇帝却是崇祯帝朱由检。崇祯的一生不可谓不坎坷,上台以前,憋足了劲要干掉那个死人妖魏忠贤,死人妖干掉了,又出来党争,后金入侵,看准了袁崇焕,一顿折腾,后金没折腾回去,袁督师倒折腾没了,本想卧薪尝胆忍几年,搞好国内经济建设,再去收复大好河山,结果出了天灾,又出来若干人等搞内乱造反。调兵干掉某些人,又出来了某些更狠的人(如李自成),再调兵,把某些更狠的人打下去,投降的投降,跑的跑,正准备一鼓作气……

  清军打进来了。好吧,把全部主力调到辽东打个一年半载的清军,好不容易把人熬走,后院又起火了,投降的再反,逃跑的又跑回来。很巧,又是大灾荒,没法活,于是大家跟着一起造反。简单地说,崇祯干的就是这样一份工作:没有工作范围,什么都要管,每天上班,不是跟人(言官)吵架,就是看人吵架(党争),穿得破烂,吃的也少,跟老婆睡觉也少,只睡五六个小时,时不时还有噩耗传来,什么北边打过来,西边打过去,祖坟被人烧了,部将被人杀了,东西被人抢了等等。崇祯的故事就是这样,他挨棍子的数量,估计比某些狗血剧里的悲催女主角要多得多,抗击打能力更强。

  不幸的是,崇祯以上所有的悲惨经历与努力都无法换回一个幸福的结局,更不幸的是,他知道这点。知道结局注定失败,他却依然全力以赴,夜以继日,任劳任怨,不到长城心不死,撞了南墙不回头,直到最后结局,直到兵临城下,依然没有放弃。在崇祯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无比坚定的人生信念,即使命运对不起我,我却依旧不放弃,直至人生最后一刻。崇祯,一个了不起的人。

  还有一个人,他是心学的集大成者,被后人称为“四家”:伟大的哲学家、军事家、政治家、文学家。这四个称谓他都当之无愧,他就是王守仁。文学自不用说,除了买官,混官场的哪个没点文采;所谓军事天才,就是不用上军校,拿一本盗版孙子兵法也能打仗的人,他不但会打仗,还打出了花样,用兵方法堪称诡异,生活中那个正直忠厚的老实人一到战场就会立马变得无比阴邪,让对手叫苦连天;在政治上,他更是让对手头疼,看见他的时候烦,看不见他更烦,担心他搞什么阴谋诡计,斗奸臣,玩手段,在政治场上混得如鱼得水;但王先生最令人敬佩的是他的哲学知行合一:要想实现崇高伟大的志向,必须有符合实际脚踏实地的方法,四百年后,一个年轻人看到了这句话,将之奉为行为准则,并据此改名为陶行知。王守仁,一个不世出的奇才。

  透过《明朝那些事儿》,我明白了刚正不阿的好人固然值得敬佩,但有时候好人却不一定能做成大事。拍马屁,搞关系,并不是坏人的专利,为了心中最终的正义而一时隐忍等待机会,甚至做一些会让自己背负恶名之事的人更让人萌生敬意与感动。包拯的权力来自明君支持,所以他能够明察秋毫,惩恶扬善。可惜这样的明君太少,所以才有一代将才岳飞的凄然惨死,留下了“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遗憾。因此,到了奸臣辈出的明朝中后期,耿直善良的海瑞只能造福一城一县,而张居正、徐阶却能为天下万民造福。

  在此,我想向作者致敬,真的很难想象一个人是如何将内容庞杂,生涩拗口的史料转化成生动直白的小说,真的很难想象一个二十九岁的人居然会有如此深刻的人生见解。从这本书中,我懂得了许多人生哲学。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21

  这个暑假里,我看了《简·爱》这本书。最后,我得出的结论是:简·爱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是因为她的坚强对于别人来说不简单。在简·爱小的时候,她的爸爸妈妈都死了,只好在临终前把简·爱托付给了简·爱的里德舅舅,但是,后来里德舅舅也死了,只好把简·爱交给了里德夫人。但是,里德夫人对简·爱很凶,好像自己和简·爱没有任何关系似的。所以,简·爱天天被关进里德舅舅升天的红屋子里,每次里德夫人都说是简·爱做错了事,要让她检讨。所以在这红屋子里常常传来简·爱的哭泣声。有一天,修女学校的管理人来到里德夫人家,并要带简·爱去上学时,她应该明白,自己本来就无依无靠,一但离开这里,就一个可以依靠的都没有了。可是简·爱并没有哭,也没有流泪,而是坚强的活了下去。在修女学校里,她的忍受各种痛苦:早上,要很早起床,顶着寒风上课,只能吃烂土豆和糊粥,晚上睡觉时只能盖薄薄的披风。最难忍的并不是在上学的过程中,而是在一开始里德舅妈把简·爱教给修女学校管理人的时候说的话。里德夫人当着简·爱的面对修女学校的管理人说简·爱十分会撒谎。那句话深深刺进了简·爱的心,但是她还是向以前那样没,不哭不闹。用自己的行动去改变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到最后, 简·爱离开了罗切斯特,她一个人在大风大雨中坚持,用不同的方法生活下去,最后,简·爱用自己的坚强度过了风风雨雨,使自己终于回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旁边。因为简·爱坚强,所以她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 是因为她对朋友的友情不简单。在修女学校里,简·爱用不同的生活换来了一个真正的知心朋友—— 海伦·彭斯。她们常在一起聊天,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她们有什么心里话都向对方倾诉。 简·爱和海伦无论在哪里都是结伴而行,所谓“岁寒知松柏,患难见真情。”就是这么一回事吧。最后,海伦生了重感冒,被送进了修女学校的病房……深夜十二点多, 简·爱冒着被挨打和被别人责骂的痛楚,悄悄潜入病房,那就是为了最后和海伦聊聊天,谈谈心,来最后和她拥抱一下。我看的时候,就笑了。因为我觉得没必要冒这样大的风险。但是,我看到后面才明白。简·爱失去唯一的一个知心朋友是极其痛苦的,所以她才如此肯定坚毅的下定决心。这晚,海伦·彭斯死了,她们的友谊使我感动万分。因为简·爱相信友情,所以她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是因为她对爱情的理解不简单。一开始,她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但简·爱长得并不美丽,又没有家,是个孤儿,而罗切斯特先生,又英俊,又潇洒,所以并没有看上简·爱。于是,简·爱便对罗切斯特先生说:“我知道自己长得并不怎么样,又贫困,而你十分富裕,又帅。你可能看不上我,但是,我要告诉你,爱别人不是因为钱,也不能是因为钱。”罗切斯特先生听后,发现简·爱很有文化,于是就欢愉的接受了简·爱。接着,简·爱发现自己的未婚夫——罗切斯特先生还有一个前妻,现在是个疯子,还住在罗切斯特先生家里。简·爱清楚地知道之后,绝对不原意成为第三者,所以马上离开了罗切斯特。我看到这里,觉得罗切斯特先生未免太可怜了:前妻疯了,而新妻又跑了。然后,简·爱又在流浪的途中撞进了她的表哥圣约翰家。圣约翰想让简·爱成为他的妻子,可是简·爱拒绝了,因为简·爱并不爱圣约翰,她只爱罗切斯特,虽然圣约翰比罗切斯特先生帅,但是简·爱还是马上离开了。最后,简·爱还是决定回带罗切斯特先生的旁边,因为她知道,自己只爱罗切斯特先生,可是,那时候的罗切斯特先生双眼都已经瞎了,但简·爱没有抛弃罗切斯特先生,反而对他更好了。简·爱不简单,因为她对爱情的理解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不仅因为她坚强不简单、友情不简单、对爱情的理解不简单,还因为她品德不简单、智慧不简单、耐力不简单。

  我看了这一本令人感动的书,心中思绪万千、波涛涌动。简·爱这个女子在我心的深处飘飘悠悠,蒙蒙胧胧,飘忽不可捉摸,但有一点,始终很清晰,那就是:简·爱不简单!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22

  炎炎夏日,坐在沙发上的我静静翻开书页,读《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在杨红樱的笔下,我和主人公一起欢笑,一起伤心。书中的故事好像都发生在我的眼前,同时也告诉我一些道理。

  本书讲述了了一个五年级的女生孟小乔,在充满神秘感的仙女湖畔,遇见了一个愿意到她家当保姆的神秘女人,名字叫蜜儿。意想不到的是,蜜儿却是仙女。在蜜儿的帮助下,孟小乔找回了自信和自己的童年。

  在这本书中,让我最感动的段落是:班里要举行一声场晚会,同学们各自分组,只有孟小乔没有人要,她流下了悲伤的泪水。就在这个时候,班上的几位同学接受了孟小乔的邀请,在她们的共同努力和蜜儿的鼓励下,她们自编自导自演的节目获得了成功。

  此外,看到被功课所累的孟小乔,就像看到了我自己。这边公公在喊:“快来把数学做完!”那边是小姨在喊:“快点把外语背了。”不一会儿,婆婆又喊:“作文还没写呢!”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好,最后还是对付一个是一个。

  其实,跳、笑、玩、闹都是孩子的天性,但大多数孩子都因为学习上的压力而丢失了本来的天性。而许多家长却认为孩子们应该每天好好学习,不应该整天想着玩,忽略了孩子的成长是与天生的“贪玩”分不开的。

  《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之成功处,在于写出了我们孩子渴望快乐、渴望自由的梦想。其实,我们孩子最需要的就是信任和支持,有了它们,我们就可以在梦想的天地中翱翔。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23

  或许你没留意,或许你没发现,在我们的世界中,还存在着一个“小人国”,它们就是地球上最古老的“天之骄子”——昆虫。统治石炭纪的昆虫,被放大了几千倍: 90 厘米大小的蜻蜓,振翅声响直冲天。公共汽车大小的巨型马陆千足虫,一种蜈蚣,经过森林草折树倒。人头大小的蜘蛛,捕捉猫一样大小的猎物……现在,这些“巨人”早已不存在了。但是,还留下了一批“小人”,全身长刺的毛虫,“力大无穷”的独角仙,还有那些平时不起眼的蚂蚁……《微观世界》中的主角,当然是恶浑浑的毛虫啦。最震撼人心的,还是要算大旱时期,一大堆一大堆的松毛虫排在一起,进行大迁徙。一列列松毛虫排成一路纵队向前进发,就像一条浑身长长刺的大蛇一样,身子一拱一拱的,就想沙漠中的沙丘在移动。这里面还有一个小插曲:这边一队松毛虫正向前爬着,忽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又有一队松毛虫慢腾腾地从侧面爬了过来,并且它们抢先一步,夺下了前进的道路。另一队只好等待着,看似傻傻的样子,却在不经意见瞅准机会,乘着对方一个空当,迅速地插队跟了上去。

  镜头跳过,我们来到了小湖泊,水蝇演员闪亮登场。这个“轻功高手”正坐在水面上“悠闲”地抹着水珠。这是,一只倒霉的食蝇从空中“咕噜咕噜”地掉了下来,被水蝇发现了。水蝇弓起背,蛇一样的眼睛闪着一丝冷漠,修长的四肢绷紧了,随时准备出击。突然,水蝇恶虎群狼一样扑向实蝇,并用修长的四肢按住实蝇,不让它垂死前猛烈的挣扎,之后,它不紧不慢的把吸食器插入食蝇体内,不一会儿,实蝇就不在动弹。食蝇“壮烈”的牺牲,水蝇漠不关心,只是不紧不漫地享用起丰盛的大餐。谁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早在一旁窥视的绿蝾螈冲出来,大开杀戒,无奈这只水蝇一下子从捕猎者变成猎物,一下子就“葬身虎口”。这下可惊动了旁边的水蝇,水蝇大军迈开长长的步子,没命地四散而开,不愧为“轻功高手”,不一会儿水面上便没了踪影。其它还有“水老虎”——水蜘蛛,小型“恶魔”——行军蚁,它们都向大家展示了各自的绝技,更有能为保护家园而付出生命的黄蜂。

  微观的世界真是奇妙,因此我们要在生活中多看,多听,多观察,才能不断发现自然界的奥秘,探索更多未知的东西。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24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一篇汪曾祺老先生的著作《大淖记事》。

  这篇小说的“序曲”很长,前面三章或描写或叙述当地的风土人情,到第四章主角才出场,算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了。漂亮的农家女孩巧云和一个年轻锡匠十一子好上了。之间虽然没有什么山盟海誓,却是最淳朴的心心相印。但军队的刘团长看上了巧云,巧云不幸被玷污。但巧云和十一子感情反而更进一步。团长看嫉妒不已,派人打死了小锡匠。巧云端来尿碱水,救活了小锡匠。刘团长则被大伙赶出了当地。

  这个故事虽短,但是十分感人。文章前面铺垫了很长的一段大淖风土人情,大淖的美丽,南岸的锡匠们,东头的女人们,来来往往、家家户户的人们简单的生活,细节刻画得非常生动,有无比的韵味,就好像轻轻投入池塘的小石子,余波荡漾。那时的生活场景就这样展现在我们眼前,安宁和谐,平静淳朴。

  不仅自然美,生活美,还有最令人震撼的人性美。十一子在被殴打时,其实只需要说一句他不会再进巧云作文家门就可以不用被打了,只要松松口,就不至于后来那样被打得垂死。但他没有。因为对巧云的爱,同时也是一个硬朗、勇敢的男子汉。从中我感受到了,这些淳朴的人们也有为之奋不顾身的东西——爱。同样为爱,在男人重伤、父亲残疾的情况下,巧云也能够像其他东头的女人一样挑担干活,在面对困难时,不怕苦,真正挑起了重担,变得更深沉、更坚定。“她从一个姑娘变成了一个很能干的小媳妇”。这也是他们坚贞的爱情。还有在十一子被打后,村民们热情、好心,积极帮助他们,就像书中所说“这样一对年轻人,使他们觉得骄傲”。他们还坚持请愿赶走刘团长,人们的心团聚在了一起,我也感受到了浓浓的人情味,心也暖暖的。

  读完我仍然意犹未尽。结尾处的独特设问“十一子的伤会好么?会。当然会!”两个非常肯定的句子,不由得让我联想起了他们虽然辛苦但美好的未来,这是他们,也是其他万千朴实善良的男女。

  这样的书会流传下去吗?

  会。

  肯定会!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25

  我第一次听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感觉非常诧异,心里不断的想着:不跪着教书,不跪着教书!这书会写些什么带着疑惑,我找到这本书,封面上的一段话让我震撼不已:想要学生成为站立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是什么样的人在巨大的麻木与冷漠面前,我的确有过放弃的念头,然而一想到中国人有千百年下跪的历史,想到__给中国人带来的巨大耻辱,想到下一代人还可能以各种各样的形式下跪,就觉得我们中国首先要有铁骨教师,教育的辞典中才配有‘铸造’这样的词条!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文字,总的阐述了他的一个思想:教师应该是个有思想有理想的人。

  这段话发人深省,由此也让我不断思考:教师是什么,怎样才能做到不跪着教书扪心自问自己在教学中站直了吗?带着心中疑虑,我拜读了吴非老师的这一篇篇教育随笔。《永不凋谢的玫瑰》、《我美丽,因为我在思想》、《爱与敬重的阅读》、《往高处飞》、《实话怎么说》、《在欢乐中沉思》六辑一百篇文章,每一辑都有自己的主题,记录的都是教育随笔及教育问题的思考,其中留下深刻印象的是第一辑。他通过真实的案例和故事告诉我们教育的目的及老师在学生心中的地位,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面对挫折,学会感恩等等做人的道理。我觉得这些才是对学生这辈子有用的东西,对他一生都是有很大的影响的。捧读着吴老师的力作《不跪着教书》,我被他深邃的思想和精辟的言论所折服,整个身心被这本书套牢了。短短两天时间我就把这本书认真地读了一遍,不时为书中的精辟的言论而拍案叫绝。

  今年寒假,我又一次捧读,突然之间发现,原来它依旧令我心动不已……从书的题目我们就可以知道吴老师是主张做一个有着独立人格和个性风格的教师,这是教师教育生命的灵魂!风格即人,没有风格就没有自我。所以教师要不跪着教书,像一个人一样站立着。

  然而,书中对当今教育的剖析,让我颇感压力。教育作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被融入了许多的社会因素,这一不断演变,衍生了众多的教育奇观。我们常常听到或看到,发生在孩子身上一些匪夷所思的事件,要不,是伤害自己,再不然就是危及他人的生命,其中不乏有知识有文化的大学生,不禁反问自己,孩子怎么了,我们的教育又在充当什么角色。为何他们会如此漠视生命会变得如此冷酷无情作为小学教师的自己更是感触颇深,现在的孩子在家受宠,真的就是骄纵任性、唯我独尊,一些孩子沐浴了学校的集体生活后逐步学会了谦让、奉献,而有一些孩子却格格不入,觉得所有人必须以我为中心,必须满足我的所有要求,否则就大吵大闹,发脾气。看到种种,想想身边,我不由得压力倍增……

  这种种现象,让我不禁想起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事:在我的认知里,老师教的不仅仅是知识,还要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总的来说就是教育孩子成人。我一直认为人才,人在前,才在后,先成人,才能成才。所以除知识外,做人的基本道德,是首先应该教给学生的,在他们的潜意识中首先应该要让如何做人深深扎根——为人处事懂得谦让、待人接物要有礼貌,与人不和需要忍让,遇事三思而后行。而正因为这种教育理念,让家长一再的与我发生摩擦,家长认为,凭什么让我的孩子忍着、让着,别人打我孩子一下,我就要变本加厉都打回来才可以。种种件件,让我疑惑我们的教育最终目的是什么学校与家庭的教育理念何时才会在同一个空间中共同努力呢

  书中还有一句话,我记忆犹新:我希望自己拥有最出色的学生,所以我必须使自己成为最出色的教师。这是吴非转述朱亦磊的一句话,打从我看到的那一刻起,就深深地刻在了脑子里。是的,要让学生出色,教师必须出色;想让学生多读书,教师首先应当多读书,自觉地多读书。关于读书,作者提出应带着爱与敬重来读书,阅读是一种心的教养。一本好书,往往就是一粒善良的种子,一粒诚信的种子,一粒爱的种子,一粒正直的种子,这些种子适时地播撒在心田,就有了真善美品格的萌芽,滋养感知,潜移默化,人的心灵就会变得充实,高贵,美丽,他就可能始终站立着……

  我一直以为自己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着,而吴非老师对教师工作的评价却让我认识到自己相去甚远。吴非老师在书中这样说道:评价教师的工作,简而言之三句话,让学生喜欢你的课,让学生喜欢你任教的学科,让学生有终身学习的意识。看到这里时,我汗颜不已,曾几何时我因为学生的几句话而激动万分:记得那是一次市领导到学校检查工作时,问我学生的一个问题,问他们喜欢哪门学科,四个人中有三个说喜欢语文,另一个学生说他喜欢数学,但爱上语文课。这样的回答让我开心了好久。可在今天看来,我只不过刚刚达到做一个合格老师的第一步,离合格还有着很大的距离。还需努力、努力、在努力!

  读完整本书,语文教师不能跪着教语文,如果教师是跪着的,他的学生就只能趴在地上了。这句话跳到我的脑海中,我是一位语文老师,但我觉得,这句话适用于所有的老师。作为一名教师,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要做到拥有独立思考的意识,要有批判的能力,要敢于说不,要敢大胆的表述自己想法和观点。还有一句话就是:只要肯读书,什么都好办,我觉得这句话对于我们老师来说,像灯塔一样,在迷茫中指明了我们努力的方向。细想一下,这不就是终身学习的要求吗活到老,学到老,这不是我们一直追求的吗!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26

  作者在文中按照“我”的成长历程,分别叙述了几个“我”与被偷来影子的故事。

  与马格的影子互换——尝试勇敢

  与保安尼克的影子互换——接受长大

  与好友马克的影子互换——对待梦想

  与喜欢的女孩克蕾儿的互换——对待不完美的人生以及真正的爱情

  与苏菲的互换——不爱就请离开

  而在渐渐的成长中,“我”也开始懂得母亲对我的爱,独自承担丈夫不忠,陪伴我长大又送我离开小镇的母亲,多年来一直在以她的方式在爱“我”。而这些直到她离开人世,“我”在阁楼的盒子中发现母亲留下的书信时才恍然明白。

  正如书中的“我”所说的那般,“我自以为我能察觉出比别人更多的东西,可我没想到我比他们更盲目。”,我想我们每个人都是如此吧,那些在我们身边的人,却往往是我们最容易忽视的人,而原因却是我们以为她们一直会在……

  书中“我”的爸爸作为一个背离家庭从未出席孩子人生的形象,他对“我”的爱,对我默默的关注也同样在母亲离开的时候才被“我”知晓。

  这些也同样给我一些感触,有时候我们认为一个人离开了我们的生活,爱就会随之消失,我们会因此而难过沮丧,但其实并不是如此,也许他们只是换种方式换个地点在爱我们而已,况且只要我们还能想念还有回忆,那些美好的过去那些重要的人就不会消失,不是吗?

  总的来说,《偷影子的人》是一本好书,它带给我很多感触,也让我明白为所爱的人点亮生命的光芒,是多么有意义的事!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27

  我读了《慈母情深》后,感到这位母亲是多么的伟大。以为她天天拼命的工作都是为了一家人的生活。

  我们现在的工作室是那么的明亮,而切赚的钱也很多,可是《慈母情深》中的母亲却在那震耳欲聋的缝纫机旁工作,不光是环境不好,而且赚的钱只有十到十二元,或者比这还要少一点。但有一天,儿子跑到母亲工作的地方来向母亲要钱买书,儿子知道母亲肯定不舍得给,可是儿子把0要钱0两个字说了出来。谁知母亲竟让毫不犹豫的给了儿子钱。儿子十分内疚,并没有买书,而是买了水果罐头。回到家,母亲数落了他一顿后,又凑足了一元五角给他买书。

  他们肯定认为这个孩子一点都不孝顺,母亲为了一家人的生活拼命挣钱,他不但没帮助母亲捶捶背,反而要钱。但母亲却给他了,因为她希望孩子能多学知识。书里面有母亲的汗水和对儿子的.爱。

  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母亲对我的爱。有一次我生病了,妈妈骑着自行车把我带到医院看病。回到家中喝了药,就睡了一觉,醒来之后,发现母亲坐在床边已经好几个小时了,一直没有离开。一摸我的头烧退了,才去做饭。

  爱自己的父母吧,因为母爱是伟大和慈祥的。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28

  电视剧红旗飘飘看完后,思绪万千,当看到我国的第一颗人造卫星东方红号发射成功后,那种喜悦的心情也同时感染着我,将我的思绪带到了年少的记忆之中。

  记得那时,我们还没有电视机,收音机还是台式的,一天,和同伴们正在院落玩耍,忽然有人喊快看那颗星星在移动,抬头眼望星空,的确一颗亮闪闪的星星在移动着,又有人说是卫星,于是人们跑进屋里,打开收音机,真的东方红乐曲传进了耳朵里,人们都很高兴,我也跳跃着,欢呼着,开心着,时不时的再次跑出来,寻找那颗星星。

  感悟岁月,从中国的第一颗原子弹、人造卫星的发射成功到现在的模拟太空行走,一路走来,都记载着中国高科技的发展历程,每一个脚蛹记录着中国人的智慧人生,回首历史发展,总有一种忘怀的情感从心底升腾,总有一种身为华夏儿女而自豪感动。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篇29

  读了《岳飞传》这本书,使人明白了要像岳飞一样爱祖国,孝顺父母,做一个忠孝之人。《岳飞传》有很多的经典的故事情节,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岳飞传读后感1000字,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第一范文网。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绍兴四年(1134)秋,岳飞第一次北伐大获全胜。八月下旬,宋廷擢升岳飞为清远军节度使。当旌节发到鄂州(今武昌)时,全军将士欢欣鼓舞。一天,雨歇云散,江山明丽,岳飞凭栏远眺,感慨万千,吟咏了这首词。

  看到岳飞的这首《满江红》不由的使我眼前浮现岳飞骑着战马拿着长枪上阵英勇杀敌,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场景……

  在宋朝一个洪水滔滔的季节,诞生了一位民族英雄,他就是尽忠报国的岳飞。这是一个勇猛杀敌,无数次打败金兵的入侵的英雄;这是一位立志报国的热血男儿,一个堂堂正正的大英雄。在战场上他毫不退缩,而是英勇善战,三番五次打破金兵,凯旋而归。就是这样一位民族英雄,不怕金人的金戈铁马,却被奸臣当道,处心积虑所迫害,最终在大年夜在风波亭被害。大宋的安宁是岳飞和他的将士们、他的兄弟、他的家人不惜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真的为这样一位英雄的倒下而感到无比的痛心。

  读了这本书,有个人不得不说,那就是陷害忠良的秦桧,因你杀害忠臣,理应成了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被世世代代所唾弃,被遗臭万年。还有你的妻子王氏,成了你的帮凶,犯下滔天大罪,因此你们将永远跪在岳飞面前赎罪。

  《岳飞传》有很多的经典的故事情节,看的我如此如醉,如岳飞出世、组建岳家军、枪挑小梁王、宗泽赠盔甲、群英结义、岳母刺字、岳飞挂帅、被害风波亭、沉冤昭雪,一门忠烈……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这是一份罕见的遗书。因为,它既是一份被逼迫下的供词,又是临死之前留给世人最后的八个大字。当初,岳飞被秦桧等人以“莫须有”的罪名治罪,临行前,侩子手们再次提审岳飞,企图逼迫他在提前炮制的“供状”上签字画押。但是,岳飞视死如归,他取过笔来,大义凛然地在供状上写下了这八个大字。这八个如椽大字,一个个顶天立地,力透纸背,昭示了岳飞宁死不屈的精神和伟大高洁的人格,以及相信上苍最终会做出最公正判决的坚定信念!这是岳飞面对奸臣迫害的最好回答,也是他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遗言和期盼。值得庆幸的是,虽然岳飞受到了秦桧等人的不公正待遇,但是总算苍天有眼,他被迫害致死不久,遗言便得以实现。

  岳飞去世20年后的1162年,宋孝宗下令为其平反,重新恢复他在世时的官位,不仅如此,岳飞还得到了后人至高无上的评价。记得国父孙中山评价如是说:岳飞魂,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代表,也就是民族魂。

  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要像岳飞一样爱祖国,孝顺父母,做一个忠孝之人。一定要报效祖国,为祖国的发展献出一份力量。因此从小就要努力学习,永不松懈,分秒必争。岳飞背上刺的“尽忠报国”也将成为我人生的座右铭,相信自己也一定会做到的。

  他虽然被迫害致死,但他“精忠报国”的爱国精神,却高高地写就在历史的丰碑上,存活在人民的心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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