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陌颜日期:2024-11-25人气:3
禁烧秸秆承诺书(精选3篇)
镇党委、政府:
为切实做好今年三秋秸秆禁烧及防火安全工作,彻底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和火灾的发生,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组织落实镇党委、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二、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地块,干部轮流值班,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村委会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保证书。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每天广播不少于3次,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及防火安全精神。悬挂横幅标语20-30条,小标语张贴100-200条,使禁烧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制定详细的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措施,对特殊情况无法利用的,集中安全堆放,由专人看管,堆放点距离树木20米远,保证树木安全。
五、搞好监督监控工作,确保本辖区无秸秆焚烧、无火灾、无毁林现象,否则,愿接受镇党委、政府有关规定的处理。
我们坚决响应姚沟镇人民政府的号召,自觉按照《无为县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要求,保证做到:
1、不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不将农作物秸秆弃置于河道或沟渠,如被发现焚烧自愿受罚500元,致使大面积焚烧的自愿加倍受罚。
2、科学利用秸秆。及时清运自家秸秆、及时翻耕灭茬、及时上水和播种,保证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积极争当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3、带头使用装有切碎装置的收割机械。如本地或外来农机手帮助收割且机械未安装切碎装置的,不准下田作业。
4、认真做好家人、亲戚、邻居的说服教育工作,共同遵守相关规定,真正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
5、如因违反规定,焚烧秸秆造成恶劣影响或火灾、安全事故的,自愿承担一切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本单位庄严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4、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5、保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6、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坏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7、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存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8、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
9、保证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10、及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下一篇:小学英语教育反思(精选34篇)
Copyright © 2024-2025 夕夏小筑 版权所有 | 备案号:豫ICP备2024057237号-1
声明: 本站文章来自互联网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 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