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日期:2024-11-19人气:3
有关牛虻的读书感想(通用31篇)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牛虻死了,在敌人的刀枪下我们这位不同寻常的朋友永远的离我们远去了。它被意大利的军事法庭给谋害了......不!是蒙太尼里,是蒙太尼里大人,是人们敬爱的以慈悲为怀的蒙泰太尼里大主教,是牛虻深深爱着的亲生父亲呀!是他害死了牛虻!是他使我们伟大的革命先驱者永远的安睡于他为之奋斗过的土地."哈哈"这一切的一切是多么可笑,多么富于滑稽色彩呀!"面对牛虻的亡灵,我鄙夷的一笑,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
难道不是吗?牛虻呀,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平时你对着那些腐败污朽的军官,那些带着羊皮的传教士,肆意的辱骂,嘲笑,戏讽,气得他们白眼直翻,真是大快人心.可此时,由于你意念的一个差池,你不得不静静的躺在那,让他们对你指手划脚,狂妄大笑.要在平时,他们是绝对不敢这样当着你的面咒骂你的,你那比剑还要锋利的舌头每次都会驳得他们哑口无言;每次都会削掉他们身上的一层皮,每一次无不增加了他们对你的恐惧!但是现在,我说什么也没用,倘使我叫得天掉下眼泪,喊得地痛苦破裂,你也不会再回来了!这是因为什么?
是爱!是这个看似简单却复杂难解的字!是一个交织着无数故事,包容千万句话的一个微妙的字体!
五年的人间地狱般的生活,五年的丢失灵魂倘若行尸走肉的生活,五年的被尊严抛弃的生活,被毒打近乎于死亡,被病折磨得好似去了鬼门关。被杂耍班吞噬了心灵上的正常人可以拥有的一切,在这五年,他的生活状况令我一个局外人都不禁颤栗,更何况他本人?但是这一切都没折断他对蒙泰尼里的爱。
虽然蒙泰尼里欺骗过他,虽然他不得面对残酷的现实独自体验,……但它仍是“忠贞不渝”地爱她的父亲,像青年意大利党的誓言:“为了上帝和人民,忠贞不渝”
就是这些,在他骑马逃走的那一瞬,为了保全父亲的性命,他的手软了,而前面等着他的却是死亡。
就是这些,使他两次失去了琼玛,使他不得不离去。她失去了做琼玛丈夫的权利,他甚至就只吻过深深爱着她的手一次。这种痛苦,是多么折磨人呀,这不是人们所能接受的,不是!
他是伟大的,牛虻这个名字,会让我铭记于心的,他的死很惨但并没减少他的英雄气概,面对一个个稚嫩的不得不服从于军令的行刑士兵,他竟是那样从容,“来吧,孩子们,把枪往左些,抬高点,人站直了,就把我比作你们的统领来打我,勇敢些吧!”瞧,这就是人民的战士,这就是英雄本色!虽然英雄倒下了,但它出色的指挥才能,干练的作战手法,犀利不饶人的文章,都让人无法忘记的,他的精神永远笼罩于我们的那片天空。
虽然英雄到下了,但是我敢肯定,只要有压迫,只要需要英雄来为国战斗,这片土地上就会有下一个英雄站起来,前人倒下来了,那么后人就会接替他,英雄的精神会永存的!
自由的光环是耀眼的,但它需要人们去不断维持,我愿做自由的使者,传接自由的火炬,我相信自由的光芒永不息!我们伟大的革命者,不会白白牺牲的,未来在我们手中定会充满希望!
昨天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接着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 —— 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天”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情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从来不知道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后来,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子,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老师。不过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近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知道看书为了什么。
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
——读《金粉世家》有感
记得看《金粉世家》原著的时候,我的必修课中国古代文学史正在学诗经。老师在总结《国风》中的爱情诗是提出了三点:相爱的而不能爱;不爱的却不得不爱;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看完了《金粉世家后》,我脑海里第一句浮现出来的就是这一句“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
小说一开始先是“我”无意间在街头遇见为他人写春联糊口的清秋,后来又从朋友口中听说的清秋的身世,才引出那么一段豪门往事。通过写燕西清秋相遇、相识、相交、相恋、结婚和分手作为线索,其中夹杂着纷纷扰扰的人和事。主要人物是金燕西,冷清秋,白秀珠。
书上写燕西是在一次出游的时候偶遇清秋,为清秋不施粉黛的清纯气质所吸引,到后来得知清秋住处后,买下隔壁房屋,打通墙壁,以图接近。然而当时燕西的生活圈子中,燕西和秀珠早已被认定为金童玉女,必定结伉俪的。恐怕燕西自己之前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和秀珠的关系确实是超乎普通朋友的关系,书上曾写过燕西 在认识清秋之前“和秀珠耳鬓厮磨无所不至”。除此之外燕西还和电影明星邱惜珍还有女戏子来往甚密。燕西的姐姐曾说过燕西“有许多女朋友”,但是他却仍旧去接近清秋,本来便是不正经的人。
在接近清秋的过程中,燕西百般讨好,观察入微,几乎是清秋缺什么他就想办法送过去,例如有写到清秋需要新鞋,他便送去一张谢票;清秋喜欢什么,他就干什么,比如清秋爱诗,他就美其名曰在隔壁组办诗社,但是他的诗却是清秋的舅舅代写的。然后经过几次一起出游一起看戏,两人便私定终生,有了亲密的关系,最后也相当于奉子成婚。当然其中多亏了清秋母亲的只眼睁只眼闭,清秋舅舅的有意撮合以及燕西几位姐姐的大力帮忙。其实我更倾向于燕西父亲的说法:“他分明是用金钱去诱引人家。”因为燕西送的礼物清秋几乎都收下了,也因此开始对他有好感的。清秋并非是那么高洁的人,有一次她去完王家看戏后,回家便用羡慕的语气说道:“那两家的房子真的好气派。”所以其实清秋应该也有觊觎燕西的身家。
婚后的生活,两人和睦的场景很少很少。燕西与友人相交的行为在婚后完全没有收敛,反而因为不想被别人说婚后受到夫人的约束而变本加厉。清秋不爱管燕西的生活,却会责怪他的纨绔子弟风气。旁人有时帮清秋说说燕西,燕西便会误解为是清秋特意向他人诉苦从而束缚他。还有秀珠的表姐,燕西的三嫂时不时的挑拨,因而两人感情破裂。尤其在燕西的父亲死后金家分家后,变无人可以管燕西了。他拿着分家的钱去捧两名女戏子白莲花和白玉花,想去靠秀珠上位。令我最心痛的是,清秋分娩,燕西得知后很高兴,不是因为孩子出生而高兴,而是因为清秋坐月子,他搬到书房去,整天整夜地出去玩闹也不用担心了。清秋生完孩子后有一夜也在悔恨当时的轻狂。
后来两人感情崩溃,想要离婚,但迫于家里人的阻止,清秋带着搬上小阁楼上住。由于短路,金家火灾,清秋住的阁楼被烧平了。清秋生死未卜时,燕西却鲜少表现出伤痛,还是周旋在秀珠和女戏子之间。仅仅是后来在劫后余生的小铁皮箱里找到一截与清秋的合照,才流露出点点伤感。后来得知清秋假死投湖,离家出走之后,燕西并未反省自己,反而抱怨老天爷待薄他,烧平了他的房子,害他妻离子散。
结局是燕西最后还是受不了秀珠的小姐脾气,跟着姐姐出洋去了。多年以后回来当了电影演员(那时候电影演员也被认为是戏子,由于“戏子无情”,所以那时候的人看来电影演员不是太体面的工作,而且收入不高),叫“景华”,娶了邱惜珍,拍了几部和他生活经历相似的电影。而清秋则是回到娘家,自己带着儿子生活。有人目睹她带着儿子去看燕西的电影但看到一半却离场了。燕西和清秋已经不再是同一个世界的了。
我想当时清秋和燕西的婚礼应该相当于今天的威廉王子和凯特的婚礼吧,在那时也是一个灰姑娘的故事,但这个故事却没有以幸福的结局收场。不过却没有让人看完之后特别的遗憾,也许是因为“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爱情的缺失使我感到悲剧收场是必然的,他们的婚姻早点结束,读者也就早点解脱。但他们的破裂书中许多人物都发出这样的感慨:为什么呢?他们的婚姻不是自由恋爱的产物么?
关于自由恋爱,书中还写道了金府的丫鬟小怜和柳家的少爷春江,他们俩人由于因缘际会相识相爱,最后私奔。在结局中写道,这对伉俪回到金府,但那时清秋已经出走,只余燕西一人。这两对男女的恋爱及其结局的对比及其尖锐,同样的自由恋爱,不一样的结局,不得不让人深思。虽然书中没有详细写小怜和春江的性格,但是一位少爷能为一位女子而放弃本来锦衣玉食的生活实属难得,确实是一往而情深;而小怜属于老实人的一类,所以一旦认定了便不会改变。所以他们俩最后是那么地幸福美满。反观燕西和清秋。
书中的燕西确实是个不知不扣的纨绔子弟,不学无术,大肆挥霍,私交混乱,喜新厌旧。而他性格的养成完全是家里养成的,出生在大富大贵之家,又是家里的幺子,有4个姐姐疼,还有纵容他的母亲以及没时间教养他的父亲,从小生活一帆风顺,而相交的朋友也都是这种类型的,宁愿拿钱捧戏子也不愿做善事。清秋呢,一个不谙世事的女孩子,略带拜金吧,对很多事都漫不经心,脾气倔犟。也许就是因为她不谙世事所以才会为燕西的一时执着而蒙骗吧。书中也写到燕西平时看浓妆艳抹的女孩子多了,所以便被清秋的清纯气质吸引,而且平时鲜少被拒绝的经历,因而清秋开始的若即若离更加刺激他的感官,他的占有欲驱使他必须征服清秋。一时的新鲜感,能持续多久呢。他们的婚姻多多少少有奉子成婚的影子,如果不是这件事也许燕西从没想到自己会和清秋结婚。于是结婚对于燕西而言,这次征服行为,他已经大获全胜,清秋已经是他的战利品,于是这段婚姻便开始走下坡路。这段自由恋爱的结晶,便消磨了。
再说说燕西和秀珠吧,大家眼中的金童玉女,平时还有以燕西三嫂即秀珠表姐为首的旁人的大力撮合,两人结婚其实是水到渠成的事。只不过燕西的纨绔子弟作风,使这段于白金两家政治上都有利的婚事作罢了。常常会听到有人说也许燕西和秀珠在一起会比较合适。其实我个人认为燕西这种人吧,和谁在一起也不会合适的。秀珠是真的喜欢燕西的而且比较强势有小姐脾气,所以如果他们两个人结婚的话,秀珠肯定会干涉燕西的私生活。但是燕西本来也是少爷脾气,岂容秀珠对他的生活横加干涉。照此来的话,俩人应该会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但是迫于双方家庭的脸面,又不会轻易离婚。其实在这段婚姻中对燕西会是很有益的,这样的话即使燕西的爸爸倒了,燕西还有白家为他撑腰。但是到了那个时候这段婚姻的主动权就掌握在了秀珠手上,那时的燕西就可能会迫于秀珠的压力,学他大哥在外立小公馆吧。所以我认为燕西和秀珠的婚姻不会离婚收场,但是也不会幸福。
在金粉吧里争吵最激烈的莫过于秀珠粉和清秋粉了。秀珠是大家小姐的代表人物,有小姐脾气,从小习惯于各人的迁就,要什么有什么,只不过在争夺男人的时候输给了清秋。清秋就是小家碧玉吧,为人比较温和,但也是被家人宠大的。其实在书里面俩人很少直接冲突。婚前的清秋根本就不知道秀珠,而且秀珠仅仅是从他人嘴里听说过也没见过清秋。俩人仅有的会面是清秋和燕西婚后的春节,燕西带清秋参加去一家酒店参加化妆舞会时发生的。再碰面的时候清秋还不知其所以然,但是燕西和秀珠却避着双方匆忙离去。我看来其实她们双方并没有谁对不起谁,因为清秋之前没有了解到秀珠的存在。而后来秀珠又和燕西交往密切,那也是燕西的问题。所以秀珠分和清秋粉无须争吵,千错万错都是燕西的错。
所以在看书的时候真的很反感燕西,每次看久了他的劣迹,我就会很厌恶,然后心情便很差,还会对周围的人发脾气,对于这本书的其他人物我就不分析了。
还是那句话:以物质为基础的爱情,本就不可靠。
缘却又是对相爱的人的极大讽刺与愚弄。——引子
张爱玲,这个文坛小女子用她一贯的冷色调勾画出3对男女的爱“缘”,是孽缘?还是无缘?
顾曼桢与沈世均的缘=时间的沉淀
曼桢是一个表面柔弱却又坚强的女人,清贫的环境造就了她那倔强、坚忍、执着的性格,在姐姐出嫁后的日子,她担起了赡养家人的责任,与世均平淡而又真实的爱中,她在忙碌中找到一丝慰藉,为了家人,她作出了感情方面的牺牲,在世均的体谅中这个“弱女子”感到了幸福与快乐。在默默中,她撑起了一个家,然而曼璐在祝鸿才身边的日渐失宠,在她的私心与母亲和用人合谋草草将妹妹送入自己丈夫的怀中,在被实施暴行之后的曼璐被囚禁了,无颜面对自己深爱着的他。在坚忍的她终于又一次挺了过来,在病友帮助下,成功逃脱,开始了居无定所的生活,她离开了一切,包括深爱着的他,她淡淡地平静;而世均则在曼璐的误导下单纯地以为她变心,仓皇地与一个自己不爱并且不爱自己的人——翠芝结了婚,读后感《张爱玲小说《半生缘》读后感》。14年后的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又回到了祝的身边,但此时的她已心如止水,14年后的当再见他时已是物是人非,只有一句“他们回不去了”冷冷地收场。
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份。
这沉默也就成为一种答复了,因道:“我只要你幸福。”
两人默然,深沉的爱在时间这慢慢沉淀,任由缘尽……
留下的只有痛……
石翠芝与许叔惠的缘=无声的报复
缘,妙不可言。用在他们身上在适合不过了。她,一个千金小姐、大家闺秀而他一介寒儒,清贫却很知趣,在南京的邂逅,让他们一见钟情,然而家人的阻挠,彼此的沉默,将爱掩藏得那么滴水不漏。她与世均草草结婚了,他赌气留学美国。
这段爱在尘封了14年之后被打开,那时的他已离婚,而她膝下有一双儿女,但却不幸福。
只有在那一片彼此的笑声中,她才感到一丝凄凉的胜利与满足……却永远无法回到从前……
顾曼璐与张豫谨的缘=黯然的离开
顾曼璐是个令人痛恨却又让人同情的人物。从一个单纯少女到妖媚舞女,最后沦落为无耻毒妇。悲剧的开始源于为了家庭的生计开始的舞女生涯。然而她最爱的还是那个与她从小结亲的张豫谨,最不能辜负的最后还是辜负的张豫谨,她选择了离开,默然地离开,钻进了灯红酒绿。一个舞女被后辈抢饭碗的哀怨,一个年华渐逝的女人拼命想抓住一点东西的急切,让她抓住了祝鸿才——这根救命的稻草,原以为会就此平静可不曾想一段畸形的孽缘开始了,面对情变,她变得愈加的泼辣,甚至残忍,面对未能添丁而失宠的境地她顿生毒计,不惜将自己的亲生妹妹葬送给祝鸿才这头“禽兽”,而张豫谨在此时选择了死心,明智地找了个女人过上平静的生活。
曼璐走了,张豫谨的女人也在六安沦陷时丧生。当初的有情人,一个堕落、离世,一个则选择离开故土……
是解脱?是逃避?
张爱玲用她那细腻的笔法,冷淡的字句,将骨子里的苍凉贯穿整部小说,以一贯的悲剧结束了这一切的爱恨情愁。
有缘相见,无缘结果,有情人在时间的海洋内未曾冲淡彼此的爱,而是选择了尘封这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生命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得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细雨婆娑,老树抽出新芽,枯木又开花,光阴让四季走了一轮又轮,也让父亲眼角长出皱纹,让母亲挽起的青丝混杂了白发。在光阴的故事里,每个清晨都氤氲着母亲煮早餐的温柔,在时光堆砌的大房子里,一砖一瓦都
是父亲堆砌的坚毅,在未来的图腾里,一笔一画是我对父母的承诺。
曾经,我也像龙应台笔下的儿子安德烈焦躁,孩子气,任性,我有过无不及,当我学会站在父母的位置思考,去感受到父母对我那份深深的宠爱时父母却已日渐老去,在生命的长河上将与我渐行渐远直至生死两隔。时间
是一只藏在黑暗中的温柔的手,在你一出神一恍惚之间,物走星移。我亲爱的父亲和母亲满怀期待目送着我在成长路上行走,蹒跚学步到稳步单车,咿呀学语到出口成章,黄发垂髫到青丝及腰……我愿时光是个善良的人,让
我有生之年能让父母幸福,我愿时光是个魔术师,能抚平父母脸上的皱纹让白发变乌丝,我愿时光能慢一些。
无论过去多少年我依旧会记得大雨滂沱的那个夜晚母亲撑着伞来接我,漆黑的夜幕里,滴答的雨声里,母亲微凉的手牵着我往家的方向走去。多少年后依旧记得父亲厚实的手牵着我肉嘟嘟的小手走在傍晚的田埂,夕阳把
我们一大一小的影子拉的很长很长……我站在记忆的这端看着往事里的片段,目送着母亲牵着长发微湿的我穿过雨幕消失在黑夜中,目送着父亲带着小小的我在夕阳下越走越远消失在地平线那边……
她有一双温柔的眼,为人母,慈爱地注视孩子,为人子女,关怀地注视父母;她有一颗细致的心,感受大千世界极致细微之处,寻找常人不曾想到的生活大道;她有一支淡如水的笔,却一针见血道破世事百态。
龙应台的文字就像上好的绿茶,初尝有其苦涩感,但回味浓醇,令口舌生津。第一次读她的书是在六年级,觉得内容着实生涩难懂,与我的生活相距甚远,于是便将它束之高阁,庋藏焉。直到这个寒假重新将它取出,细读后忽然觉得烟消云散,眼前豁然开朗,读至精彩处,还不住颔首以表赞同。所以,人对大义的理解能力与他的年龄、阅历成正比。
全书里令人影响最深的一句恐怕就是“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著,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我对其的理解是,每一代人都有他不同的思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就好像一条从宽阔的大道走进岔路。在大道上父母与孩子相濡以沫,互相扶持;一旦走到路口,父母、孩子就不得不选择最合适自己的那条路。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那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多陪陪父母,多分一些爱给他们,不要远远地望着他们的背影而心存愧疚。
还有一篇令我感想较深的是《狼来了》。在很多人的传统观念里,狼是一种残忍而机警的动物,它们总是捕食温顺的小绵羊和可爱的小猪;在故事“狼来了”中,狼群引得全村人手持锅碗瓢盆扛着锄头扁担欲杀之;更有父母从小告诫孩子“你再不听话,大灰狼就把你叼了去吃掉”云云。然而事实上,狼并非如此可恶。它们团结合作、共同进退、知恩图报、坚强执着、锲而不舍、和谐共生……由此可见,人从小被教授的观念常常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不到特定的情况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这也是为什么早教如此重要。
《目送》共散文七十三篇,道尽子女与父母的牵绊,兄弟的携手共形,朋友的牵挂,在脆弱的边缘迷失,在失落的低谷徘徊。
可以说读一本她的书,就是读一遍人生。
《金锁记》用了倒叙手法,由现在的月亮联想到三十年前的月亮,很自然地写到三十年前的事。文章先从风萧和小双大谈论着手,她们谈论下人的衣着基本上拣上头人穿剩下的衣服,就如小双说得“奶奶小姐们尚且做不得主,何况丫头?给什么,穿什么——一个个打扮得庄稼人似的!”她们还谈及兰仙的婚礼,排场很凄惨,有钱人家的小姐的婚礼竟比不上开麻油店家的女儿的婚礼。这可以看出姜家表面是一个大户人家,但也显露出姜家走向衰败的痕迹。文章下面还多处含蓄地表现出来。
很多人都评价张爱玲是一个古井,我倒认为《金琐记》里的七巧更是一个古井,一个幽深而衰败的古井,就似她的人生。当看到文章开头前两段我还以为兰仙是文章的主人公,那时我是期待着情节朝兰仙的方向发展。再看到下一段才知道主人公是七巧。七巧是个开麻油店的女儿,在这样的环境下造就了七巧的谈吐一点都不忌讳。就如:七巧跟玳珍、兰仙聊天时说:“真的,连我都不知道这孩子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还有文章后面七巧趁芝寿、亲家母在场,在麻将桌上一五一十将儿子招供的她媳妇的秘密宣布出来,还略加渲染,逼得亲家母脸皮紫涨,放下牌就走了。因为出身低在姜家的人瞧不起她,就连下人也在背后指指点点。哥哥大年把妹妹嫁给瘫痪的二少爷是为了攀上高宅大院的姜家。而七巧是为了季泽进入姜家的。
现在谈谈七巧与季泽的感情问题。我们很明显可以看出七巧是爱季泽的,文章多处表达七巧的心声。“当初嫁到姜家来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要和季泽相爱。”但是季泽是个游手好闲、到处沾花拈草的纨绔子弟。他说在家一刻也呆不住是为了躲七巧,不能平白的坑害了她……开始看到时,就有点疑惑——季泽到底有没有喜欢七巧?但看到后面就知道了。一个沾花拈草的人怎么会对七巧一直存有爱意呢?他只是为了哄骗七巧卖田,间接得到她的钱。文章说他对七巧的盘问回答得有条不紊,显然他是筹之已熟。
七巧是一个健康的正常女性。她嫁给一个只有躯体没有生命的残疾人。在得不到情欲的满足,一方面,她把精神寄托到了金钱上。她熬到分家那一刻,分得一大笔遗产。她认为她周围的人都想霸占她的家产,季泽、童世舫、亲哥哥等等。最可笑的一幕是:长安、长白和侄子春熹在一起玩,长安踩了椅子爬上柜顶拿糖莲子。长安猛地后仰,春熹扶住并将她抱下来。七巧见了就汹汹奔过来,将长安向自己身后一推。她骂春熹道:“我把你这狼心狗肺的东西……你别以为你教坏了我女儿,我就不能不捏着鼻子把她许配给你,你好霸占我们家的家产!我看……”还数落长安:“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的当心,谁不想你的钱?”另一方面,七巧锁住爱欲,爱欲折磨了她一生,也影响了长安长白,折磨了一家人。媳妇芝寿、娟姑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长白索性就断了结婚的念头。长安虽然和童世舫有过一小段的幸福,但也失败了。七巧百般阻挠他们,在大伙儿面前把长安说得不成人,在童的面前说长安吸鸦片。这是天下少有的母亲!
七巧是一个尖酸刻薄的人,用张爱玲的话形容是“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但还是值得同情的人。她毕竟也是当时制度的受害者!
最喜欢在阳光明媚的午后,坐在窗边,捧着自己喜欢的书,细细品味读书带来的乐趣。读书,让生活更美好。
书就是风筝,那么读书就是风筝线,紧紧地牵着那本书,永远不分离。读书会给予我们无穷的知识与智慧,让我们了解世界各地的文化,带我们领略世界各地。当我们伤心难过时,打开书看一看,书会安慰你,甚至逗笑你。当我们孤独时,打开书看一看,书会陪伴你,给你温暖与阳光,你不会再感到孤独。书就是一盏明灯,为我们照亮前方的道路,指引我们走向成功!读书,让生活更美好。
小时候,我在妈妈的带领下,爱上了读书。只要有时间,我就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而不是和小朋友们疯玩。在童话的世界里,我因卖火柴的小女孩悲惨遭遇而伤心流泪;我为白雪公主的美好结局而暗自喝彩……
读书,丰富了我的感情,充实了我的生活,让我懂得了是非喜悲。
上了小学,我开始识字,能够自己读书了。我脑袋里的小问号都在《十万个为什么》里找到了答案。可后来,《十万个为什么》已满足不了我的需要,《我们爱科学》《博物》……出现在我的面前。
书是很好的伴侣,在你无聊时,引起你的兴趣。有一次,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做甜点的做法,这引起了我的兴趣。我立马找来材料、工具按照书上的做法做出了美味的甜点,味道还不错!我拿起刚做好的甜点给了妈妈和其他人尝了一点。“哇!太好吃了!你真厉害!”“蛮好吃的这个甜点,还有吗?”“你真是心灵手巧啊!”听了家里人的赞美,我更加有信心了。从此,我爱上了美食,尝试着做各种甜点的做法。美食书籍,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让我的生活更美好。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书吧,让你的生活更美好。
当看到监狱的旗杆上升起黑旗时,心中没有悲伤,反而升起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苔丝死了,但是对于得到的痛苦远多于喜悦的苔丝,死也是一种解脱。
在刚开始读《德伯家的苔丝》时,就对约翰德北这人产生了深深的厌恶,愚蠢、懒惰伴随着对于“德伯”这姓氏没来由的自负,使得苔丝一家在村中不受欢迎,如果可以选择,苔丝会在这个家庭中降生吗?生在这样的家庭中已经成为她的一项罪过了。六个大大小小不懂事的弟妹,再加上一个几乎也是不愔世事的母亲,年轻的苔丝身上已背上了一个家庭的责任和生计,使她不得不在外奔波,而这又造成了她一项不能称其为罪过的罪过。
苔丝非常美,书中的男子和女子都在不断强调这一点。苔丝的美丽带给她赞美,同时带给她男人的追求和女人的嫉妒,带给她灾难。苔丝的美是一种妇人的美,但她的心仍然是单纯且天真的乡下少女,她不断地受到男人搔扰,但男人们却可以理直气壮地说那是因为她的诱惑。在苔丝所处的年代,女性是毫无地位可言的,最大的幸福是去做“阔太太”,而对于贫寒的苔丝,美丽的容貌是引诱男人的“罪过”。
苔丝第一件现实中的“罪”正是因为她的美貌。亚雷德伯,这冒姓德伯的花花公子,只因有钱就可以让苔丝的父母受他的意愿摆布,他让苔丝失去了那是女人视如生命的贞洁,却又把她弃之不顾。而苔丝的另一样罪:她有头脑,却并不聪明,使她不愿意像通常人们会做得那样嫁给他。她宁愿背负不好的名声,独自抚养违背意愿而诞生的婴孩。可是她与亚雷德伯的这段往事,是她生命中无法驱散的阴云。让她与安玑克莱的爱情,成为她短暂的一生中最大的幸福,也是最大的痛苦。
苔丝什么都没有做,但是她已经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而她决意做出反抗的时候,她也不得不以生命作为高昂的代价。她的悲剧与其说是命运,是上帝的捉弄,不如说是当时残酷的社会对一个人的摧残。当时的社会,对于现在的我是陌生的,中国的国情也不能与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相提并论,但是发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剧仍然时有耳闻。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凡是进入了父系时代之后的女性,或多或少的总是受到男性的压迫,有些地方更是因为习以为常而根本没有受到重视。一切的规则都是以男性的标准而设立,同样的事情对女性总是更苛刻一些。可能我的看法有一些片面,但是女性作为群体在社会的席位仍是较低的,无论是在政界,金融界或是科技方面。而“女强人”这个词给人的感觉总是更接近一名像男人的女人而非一名纯粹的成功女性。
因为受到蛇的诱惑,继而诱惑亚当的夏娃是女人的关系吗?女性受到的惩罚总是大于男性,发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剧总是显得更惨烈一些!!!
这个星期,我在学校图书馆借了一本《绿山墙的安妮》,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绿山墙的马修与玛丽拉兄妹过着平淡从容的生活,马修得了心脏病后,他们打算从孤儿院收养一个男孩当帮手。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的竟是一个满头红发,喋喋不休的小姑娘安妮。她天真热情,非常有想象力,能把自己的影子和回声想象成两个知心朋友。由于酷爱想象,她给自己带来了一连串麻烦,不断闯祸,但她一直勇敢坚强地面对一切。在家人和朋友的关爱中,小安妮渐渐成为绿山墙里快乐的小主人。
这本书中让我感受最深的片段是:有一次,安妮请她的好朋友戴安娜来家里做客。安妮不小心把葡萄酒当成了草莓酒给戴安娜喝,不料,戴安娜一时贪杯,一下子喝了三杯,之后就昏迷了。当戴安娜的妈妈知道后,就不允许戴安娜和安妮在一起玩了。即便这样,两个人也没有因此而忘记对方。即使她们不能见面,她们的心里也牵挂着对方。她们的友谊没有因为外界的阻拦而发生丝毫的改变。这样坚定的友谊让我深深地感动了。
我想起了我和好朋友之间的事情。我和朋友小丽是邻居。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小时候天天在一起玩耍,形影不离。有一次,我妈妈和她的妈妈因为琐事吵架了。我妈妈就不允许我去找小丽玩,小丽来叫我,我妈妈也不让我出去,胆小的我只好窝在家里。后来,大人们和好如初了,我也可以光明正大地和我的好朋友一起玩耍了。可我却提心吊胆的,我怕她误会我,不和我玩了。但她并没有因为我妈妈的蛮横和我的懦弱而生气。她说:“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听了她的话,我感动得泪流满面。
友谊是需要彼此信任,彼此努力呵护的,我们要像《绿山墙的安妮》中的安妮一样坚定自己的信念,为朋友勇敢地付出。只要我们用心关爱别人,一定会收获真正的友谊。
邓稼先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人物,从小就听说过,这次终于有机会详细的了解他。
邓稼先是我国杰出的科学家,中国“两弹”元勋,是我国核武器理论研究工作的奠基人之一。他在中国核武器和原子武器的研发方面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其成果曾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被称为“中国原子弹之父”。
看了《邓稼先》这部电影后,他的形象总是让我难以忘怀,脑海中总浮现出他的模样:在那张朴实的脸上,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那双眼睛代表着他对事业的渴求和真诚;他那双粗糙的手上,留下了无数永不磨灭的伤疤,那疤痕就代表着一个奉献着对自己岗位的热爱和勤劳。
“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邓稼先怀着坚毅执着的信念,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为了心中的那份理想,锲而不舍、孜孜不倦地为之奋斗,不求回报。在他的身上,有着一股不服输、不怕困难、不怕打倒的强大精神力量,支撑着他走过艰辛的研究之路,所以,他才有了可喜的伟大成果,他的事迹才会广为流传感动人间,他的精神才会激励着一个个前赴后继的科研者。
邓稼先,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为何会受到那么多人的敬佩和爱戴呢?那是因为他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身躯完成着神圣的使命,他把自己的一切精力都投入到了为国家研制核武器的光荣岗位上,他为了祖国奉献了自己光辉的一生。
也许你该问了,我们现在是学生,怎么能做出那样震撼的事迹呢?对,我们是学生,或许不会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来,也不用像邓稼先那样“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起码我们要从小事做起,脚踏实地地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学习邓稼先锲而不舍不怕挫折的精神,把精力和智慧用在不断的学习当中来,有一天,是真金总会发出光热来的。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文明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是人感到3000年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为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余字,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完成了中国第一部,也是最为的纪传体通史。
《史记》思想深邃、气势开阔、笔力雄放,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历代”正史“开创先河。其丰富的艺术价值被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文学、散文所传承并不断发展。从鲁迅”史学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高度评价中就可看出它对后世的影响。
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为引人深思。
公元前494年,吴国进攻越国,越国军队几乎全军覆没,无奈勾践只得屈辱求和,按照吴王的要求。勾践得在吴国服苦役。三年里,他忍辱负重,一心复国。回国后,他又艰苦奋斗,励精图治,与百姓同甘共苦,最终,”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吞掉吴!“
勾践卧薪尝胆,雪耻灭吴的佳话至今为人们代代相传,它也为我们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后人多了许思考:生活在当今的竞争大潮中,应居安思危,励精图治,居存思亡,艰苦奋斗;如果不具有忧患意识,不把目光放长远,畏惧困难而贪图安逸,得过且过,那么,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结果只会像吴王一样死路一条!
困难与挑战虽往往给人以挫折,却能催人奋进,给人以力量,而安逸与保守虽可以暂时保身,但却可以使人堕落而遭淘汰,所以,遇到挫折,就做一只同暴风雨抗击的海燕吧!只有这样,才能见到雨后的晴天!
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一部洪武大帝》,他让我清清楚楚的看到了朱元璋从一个不起眼的小混混变成了一位一言九鼎的明朝开国皇帝。
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他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没有依靠,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他经历千辛万苦,无数次躲过死神的掌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然后继续前进,继续战斗。朱元璋的那个时代有着无数的厉害角色,陈友谅、张士诚、王保保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朱元璋用他惊人的军事天赋战胜了这些敌人,可以说,在那个时代,最优秀统帅的称号非朱元璋莫属。他几乎是赤手空拳,单枪匹马凭借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建立了庞大的帝国。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朱元璋的这种精神是很难能可贵的,他让我看到了朱元璋的勇敢、坚强、百折不挠的精神,不然他怎么能推翻元朝的统治,怎么能创造庞大的帝国呢?因此,我觉得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们不应该总是靠着自己的父母、家庭,做一朵生活在温室里的小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学会坚强,面对困难,向朱元璋这位优秀统帅学习,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历史本身很精彩,历史也可以很好看!”他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坚强不息、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的精神!它让我受益匪浅。
安妮日记是由安妮·弗兰克写的,是一本世界名著,安妮·弗兰克曾被世界人民称作——永远的天使。她也是们最崇拜的作家。
一到家,我立刻打开了包装,抓起《安妮日记》就看了起来。我从“译者”、“前言”开始看,一口气一页一页地读下去。
《安妮日记》这本书是讲:安妮一家都是犹太人,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法西斯占领了她的祖国荷兰。法西斯在荷兰用残酷手段迫害犹太人。她们全家躲进了一座楼房的“后屋”,他们在里面生存了25个月。在这段时间里,安妮用她的笔,记录下在狭窄的空间里自己的成长。在面对死亡的恐惧中,他开始动脑筋思考,逐渐成长为一个对生命有很深感悟的人。可是后来,他们还是被盖世太保搜捕到了,送去了“集中营”关押。
大家为了纪念安妮·弗兰克,特意拍了《安妮日记》这本书和这部电影,造了安妮·弗兰克的纪念馆。
现在,看了我介绍的《安妮日记》读后感,大家一定也喜欢上了这本书了吧,也很想读它了吧!找个机会一定要读一读哦!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女人的悲剧。她很可怜,因为她是受害者,她也很可恨,因为她同样也是害人者。在她的头上有两把金锁压制着她,对她来说既是财富又是桎梏,一是金钱,二是权势。
她本该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在那样的年代中,想要把握自己的命运谈何容易?一条命不过多少钱财便可换去,人与人之间充满的只是铜臭味的交易!
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只是这身份便可料到她的悲惨结局了,因为她被迫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个从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是“没一点人气”的,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她那个只知道攀附权贵的哥哥,七巧本出身平民,但突然地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这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嫁入姜家后,她处处遭到排挤和冷眼,在这个家族中,她的地位是很低劣的,大家都瞧不起她,都对她冷言闲语。其实七巧自己也知道很多人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她的手左看右看,夸赞了一会儿她的指甲”,最后也只闹得自觉无趣。
哪怕这样,在七巧的骨子里还是向往幸福的,因为她曾经是那样大胆地追求着她的小叔子季泽,但也因此弄得声名狼藉,而季泽也因她这样的不好的名声而不敢沾染,她所期盼的幸福最终还是丧失了,彻底地丧失了。她现在唯一所求的便是独立,真正的独立!
后来老爷和丈夫相继死后,她终于脱离了这个封建家族,没有往日那样的压抑,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然而她的后半生依旧是不如意的,当时那个她曾托以爱情梦想的小叔子来找她,但她知道他只是为了她的钱,并不是她的爱情。表面上她是如此耀眼,可是谁又懂得她内心的苍凉?她实在是气不过,于是便将心中的苦闷都发泄在了她的儿女的身上,因为此时的她已经不对爱情抱有任何幻想,有的只是妒忌,只是怨恨,于是便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以祭奠她已消逝的梦想。最终她逼死了自己的儿媳,拆散了自己的女儿与准女婿,她让她的子女们都成为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
《金锁记》写的是一个关注人性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人性受到压抑甚至因此而扭曲的故事,这个故事没有痛斥,没有反抗,只是按照顺序这样写了下来,却满满地溢着苍凉与悲哀。
对于七巧,我是又爱又恨,因为她曾经也是一个敢爱敢恨,充满梦想的女子,但是她也是一个乍富,虚荣,鞭笞情欲的魔妇,她不是别的,只是一个放在封建礼教和拜金主义供台上血淋淋的祭品!她的悲剧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那种潜在的苍凉是看不见,摸不到的,然而这种苍凉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那样的曹七巧,那样的命运,回味无穷,让人难以释怀。
读完,心里留下点点的回味:一片土地—马孔多、一个家族—七代人的挣扎轮回、错综的性、情关系和因此衍生的家族;最难记得的是不同的音译人名和同一名字下不同的人…
对拉美史没有什么概念,也不知深层代表着什么,所以也没有读出拉美的味道。故事本身没有太吸引人的地方,反倒是读完后对人物关系的理顺越品越有味道,家族和马孔多生、住、坏、灭越品越有味道。
乌尔苏拉,家族“生”“住”的,第一代开创者,除了给下一代以生命外最伟大的任务便是创造了家族物质基础与精神传统,但对不能把握的事也显出了家族卫道者的无力,最讽刺的是再乌尔苏拉人生的最后却被后代们涂鸦式的玩弄了两年。她尽责的爱着每个子孙,创造了家族的小生意,盖起了家族的大房子,布置了房子的一切,全力维系着家庭的血脉;在不损坏家族荣誉的情况下给他们的自由空间,坚持着生活习惯,就在阿尔卡蒂奥自由派独裁当道时也坚持弥撒等;她致死保护着陌生人的金币坚持着信誉。生命将近时,她随盲,却仍努力的去为子孙牺牲奉献着,在被后代涂鸦的玩弄了两年后,生命在回光返照似的再次努力后结束,并致死保护着家族的荣誉—没有因困窘说出金币的下落,最后以回到婴儿大小的死亡方式死亡,也值得人深思的。她的两个儿子:一个周游世界,却带回了放荡与混乱;一个想夺取自由,却得到延绵的战火与无尽的迷失。
庇拉尔·特尔内拉这个为家族诞生了第三代子嗣的女人,却是家族“坏”的开始,她不羁的笑声、理不清的性关系、身上烟味、纸牌算命…都是被乌苏拉尔拒之门外的原因,但她却孕育了家族的第三代的生命,却也见证了第三代的横死。她的第一个儿子—不知身世的儿子阿尔卡蒂奥—险些酿成母子不伦,此外,阿尔卡蒂奥还是一个在自由派下彻底的残忍独裁者,后死于保守派下;第二个儿子,知其为母的儿子奥蕾莉亚诺。何塞又一次出现了姑侄不伦的苗头,横死于乱军中;好在两次不伦都被拒绝,不然家族的灭亡会来的更早些。
桑塔索菲亚·德拉·彼达—阿尔卡蒂奥之妻,这个为50比索而奉献自己的女人孕育了第四代,延续着家族的“坏”。她的两个儿子,在名字与第二代互换的情况下集成了第二代两个祖先的事业,奥蕾莉亚诺继承了不劳而获与无尽的享乐;阿尔卡蒂奥,则继承了对自由的追求与迷失。
真正的“灭”始于费尔南达,这个生活在父母给予的世界的女人,在掌控了家族的生活后,便将家族拖入了无尽的深渊。相对于乌尔苏拉,她没有给子女任何自由,她设计并安排着子女的一切,却收获了最恶毒的结果。而,佩特拉·科特斯—奥雷里亚诺第二之情妇这个乌尔苏拉式的人物,却被命运拒于家族之外,以“令人不解”的方式供养这家族,但也没有组织家族的幻灭。费尔南达的子女没有任何自己的追求,知识她幻灭家族中的工具,梅梅的儿子与乌尔苏拉。阿玛兰妲(这个名字基本代表了这个人的命运,返回马孔多的开始,她便如乌尔苏拉似的要重振家族与马孔多,但接下来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阿玛兰妲,完成了对爱情的追求,只不过致死,她也不知道那是“不伦”的爱情)最终在不伦之爱中结束了家族…
原来再美好的故事,最终也不过是悲伤散场。——题记
从来都不喜欢目送的感觉,因为目送到最后,只空留下孤单和落寞。我们这一生却总逃不了目送,目送着他人远去的背影,自己也与起点渐行渐远,再也回不去了。
一直很怀念小时的无拘无束,可是越长大,却觉得自己离快乐越来越远了,我和妈妈,就好像龙应台和她的儿子一样,中间隔了一扇紧闭的门,其实钥匙就在彼此手中,可谁都不愿先打开那扇门,不愿意先一步服软,就只能眼看着门关的越来越紧,钥匙也消失不见,只能目送着彼此距离越来越远。也许,等我们真正想往回走时,岁月却推着我们离开原点,注定无法相会。
仍记得那个下午,六月的阳光却显得有些萧瑟,似乎与平日没有什么不同,我们却终将告别小学的六年生活,我们背上书包,离开了校园,走向新的生活,班主任金老师斜倚着门,阳光柔柔的洒在她身上,洒在她悄然滋生的皱纹上,不知何时,她光洁的额头爬上了小小的细纹,咦,又是何时的白发爬上了她的乌丝,是啊,她已不再年轻,越来越多的同学离开了教室,没有回头,我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不经意的回头一瞥,却发现她仍在背后望着我,目光中带着不舍,还有无奈,平日充斥着欢声笑语的教室,此刻只剩下了她,一向严厉的她,上钩的嘴角在一墙奖状的映衬下有些落寞,两道目光却一直随着我离开,我才明白,原来我一直在被人目送····
龙应台一直在目送着自己的儿子华安远去,她的父亲也与她越来越远,她却怎么也追不上,她才明白,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注定追不上,而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所谓的缘分,只不过是渐行渐远罢了——
就算缘分还在,最终却空留离开的结局,珍惜眼前的幸福,不要等到离开才追悔莫及,才是最重要的。
这篇童话述说了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因为在一个雪天里没有卖出一盒火柴,回去怕被父亲责备,只能孤苦伶仃的一直呆在街上,此时正值大雪纷飞,大家都在家里过年,不时还能从远处传来一些爆竹的声响,可小女孩不能回家,因为家里还等着她赚的钱过年,眼看没有人来,又因为寒风劲吹,她就躲在了一面墙角,好躲避寒风,天气实在是太冷了,她点燃了一根火柴,也许是饿坏了,她仿佛看见了墙是透明的,里面有好多好多好吃的东西,一只烧鹅向她走来,她刚想伸手去拿,可是火柴熄灭了,什么也消失了,于是,她又划了根火柴,这一次她看见了火炉,她刚要伸出脚来取暖时,火柴又熄灭了,接着她点燃了第三根火柴,她看见了奶奶,她怕火柴再次熄灭,就点燃了所有的火柴,她想让奶奶把她带走。
第二天,人们在街边的墙角看见了她,她已经死了,死时脸上还带着微笑,谁也不知道她在昨晚看见了什么美丽的东西。
这个故事很凄凉,小女孩多少希望温暖、幸福的生活,可是她什么也没有,甚至连最起码的取暖都做不到,还要外出赚钱,虽然环境非常恶劣,但我看到了小女孩脸上依然对生活充满着渴望,对明天充满着期待,只是这种渴望与期待在那一丝丝火柴的微光中带走了一切。
生活原本就是各式各样的,而我们生活在今天衣食无忧的世界里,虽然物质上不缺少什么,但我们有时会很简单地认为生活很苦恼,相比于小女孩,我们是不是该重新认识自己的一切,做好自己的事,刻苦学习,把自己变成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才是。
大家说是这样吗?
读了弗朗西丝·伯内特的名着《小公主》,我认为这是一部感人至甚的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名叫萨拉。克鲁的英国女孩,她很富有,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在她七岁那年,她不得不离开父亲去了女童培育院。父亲把她交给了势利的校长。校长并不喜欢萨拉,但她很看重她的那份财产。萨拉所以成了学校的特权阶级,校长处处抬高萨拉的地位,事事夸奖萨拉。就在萨拉生日那天,她父亲的一笔生意的失败,导致破产死了,并且分文不剩。
对萨拉颇有偏见的麦琪校长开始认为萨拉已不再是一大批财产的继承人,于是把她赶进了残破的阁楼,就如巫女把她从天堂赶入地狱一样。她成为了一名女佣。萨拉阳光的日子碎成了无尽的长夜。虽然,她心境悲痛,却没有掉一滴眼泪,她怀着一位公主应有的乐观和坚强自我安慰,望梅止渴。她想象成自我是一位不向命运屈服的公主。记得,每一次萨拉饿了,没东西吃,她为了缓解自我的需求,总会幻想着美妙的事情:“假设我的面前摆满了许多佳肴:蛋糕、牛奶、奶酪、薯条……该多美味啊!但这些东西都要在做完活才能吃,此刻仅有赶紧干活才是唯一办法。”经过一番思乡情绪后,萨拉就会觉得有一股动力在她身上。这样,一些所需的不足便渐渐消失……从萨拉身上,我看到了应对逆境乐观向上的精神!
最终,在朋友给予的安慰下,凭着自我的信念见到了期望——天意般的巧合,她遇上了父亲生前的好友,萨拉因一场变故,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再次成为了小公主。天使把是善良的天使又使公主的生活回到了从前那样,幸福,欢乐,安详。
“如果我是一位公主,即使我衣衫褴褛,我的内心也还是一个公主,在不为人知时还能坚持一颗公主的心,那便是一种极大的成功。”萨拉的思想境界显然,已到达了很高的境界,那她创造的奇迹也是不容置疑的了。萨拉的经历使我十分地感动。故事的主人公从一朵万人瞩目的玫瑰变成一朵无人问津的野菊,命运挑战了极大的转变。年仅九岁,却能坦然应对接踵而来的困难,寻找欢乐大门的“钥匙。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感动了。变穷后的萨拉克服了这场连成年人都难以承受的哀痛,她依靠自我度过最艰难的时候!萨拉是坚强乐观的,她那充满魅力的想象力让我着迷。我想,势利的校长决不会想到萨拉是一个富翁!就算她很贫穷,但她依然是个富翁!她拥有友情、欢乐、诚实、善良等精神财富,最重要的是她有一颗知恩图报、充满想象力的心!我们以往学过的《中彩那天》,讲的不就是精神财富吗?是的,以前,我认为精神财富离我很远,可是,自从读了《小公主》后,我再也不那么认为了!精神财富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你就是富翁!
一个红头发的小女孩,满脸雀斑,殷切的希望得到别人的喜爱和收养,她就是安妮,一个喜欢想象的天真的孩子。
她喜欢滔滔不绝,但更喜欢想象,在她的想象中,樱花是白雪皇后;苹果是红衣姑娘;她还把自己的影子和回声想象成两个知心朋友,向她们诉说心事……还有什么情人的小路,闪光之湖……她的世界,总是那么美好,她可以用想象力摆脱一切烦恼,可马瑞拉不明白,她总把安妮的想象当成是可笑的行为……多么可悲啊,如果人没有了想象力,那么生命将变得暗淡无光。可是,许多大人无法明白,想象力的美好,因为,他们失去了童真,失去了生命中最美好的东西……当我们在喧嚣的世俗中奔波时,是否该停下来,想一想:我们失去了多少比金钱,名利更重要的东西?
安妮真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小女孩,她总是犯别人不可能犯的错误,比如说,在蛋糕里加止痛药;给手帕上浆;把葡萄酒当成紫梅甜酒灌醉了好朋友戴安娜……诸如这样的奇怪错误时常在安妮身上发生,但是,就如她所说的那样,她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两次。她勇于承认,她知错就改,就这点来看,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当我们犯了错误,我们敢承认吗?也许,这一点我还得向安妮学习,我应该向她那样坦率,敢于承认错误……真诚的道歉,不仅会得到别人的原谅,也会得到别人的尊敬!
让我们向安妮学习吧,学习她的纯洁,她的天真,她的坦率,和她那美好的心灵!让我们一起去书里,品味这绿山墙的安妮吧!
这段时间我在家读了杨红樱写的笑猫日记,其中有一篇文章名叫“一定要记住:我爱你”。我一边读一遍哭,眼泪一直止不祝
这篇文章是写一位母亲在地震来临时的举动,她有可能自己逃生,但她想起了自己的孩子,她将她的孩子紧紧地抱在她的怀里,弓着并不结实的腰,用她的身体保护着她的孩子,孩子活了,她将生的希望留给了孩子,临死前,她用尽全身的力气写下了下面的话: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她知道,她不能陪她的宝宝一起长大了,她想让她的爱伴随着她的孩子一生。我被这句话感动了,我觉得世界上任何语言都无法形容妈妈的爱。
我的妈妈是位老师,她对我很严格,但我觉得这是妈妈表达她对我的爱。我以后一定要听妈妈的话,不再和她赌气了。
笑猫被杜真子的妈妈赶出了家门。这只猫有两个特点:一是不吃老鼠;二是会笑,能听懂人说话。他和老鼠成了好朋友,老老鼠把夏宫让给他祝有一天,他看到有一位对对眼老头虐-待猴子,便和马小跳一起拯救这只猴子,终于正义战胜了邪-恶,马小跳把猴子带回了家。猴子看着人的生活很舒服,也想变成人,便制造出不少麻烦,但他却浑然不觉。马小跳的爸爸用了千方百计才把猴子放回了大自然。
这本书的内容深深地吸引着我,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尤其是对对眼老头虐-待猴子的情景让我感到十分气愤,由此我联想到了生活中有时发生在身边的一些虐-待动物的现象,如街头耍猴的,耍猴人手拿长鞭击打被耍的猴子,命令他做出各种各样的动作。可怜的猴子为了一点可怜的食物,为了不被抽打,不得不服从。每当看到这些现象,我就感到非常气愤,也非常痛心。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人与动物应和-谐相处。让我们团结起来,共同为保护动物做出努力吧,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因为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家园。
活着,看似很简单,可有时却很难。尤其是在读过余华的《活着》后,才深刻的体会到活着所代表的含义。
《活着》讲述了名叫福贵的一个老人的一生,他年少时是一个少爷,却因为好赌丢失了一切。终于结婚,但是婚后面临的贫困不可想象,更大的问题是他的父母,亲人、媳妇、孩子相继去世,最终只留下他一个人,还有一头牛。故事极为悲惨,几度让人落泪,这是一个人的一生,但同样是那个时代人所经历一切的缩影。
故事最后让人深思:一个人活着,只要活着,是不是就代表没有绝望?人,或许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其他事物而活着。《活着》这本书让我见证了那个年代,见证了真正的贫苦与无奈,但同时也让人思考,如果福贵开始没有进入赌场,也许一切的悲剧就不会开始。那是不是代表,有时候,人不可以走错一步路,一步错,从此再也没有了回转的余地。
活着,究竟是为什么?这个问题现代人也值得思考。不同的时代,不同的角度,或许会有不同的答案。
今天,老师带我们走进了一篇课文——《藏羚羊跪拜》。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感触。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发生在藏北高原的故事,那时候随意狩猎野生动物是并不犯法的。所以,常有一些人上山打猎,那些人里总能见到一个老猎人,他以打猎为生,云游四方,经常将许多钱财用来救济路遇的朝圣者,残忍与善良,在他身上共存。而直到那一天,老猎人遇见那只伟大的藏羚羊母亲的那一天,当他拿枪要去瞄准时,惊人的一目发生了——藏羚羊非但没跑,还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老猎人虽很吃惊,但还是扣动了板机。次日,解剖时,他发现藏羚羊的子宫里,静静地卧着一头小羊。老猎人惊呆了,他手中的屠刀掉在了地上。那天,他把藏羚羊母子连同杈子枪一起埋掉了。从此消失在藏北草原,永不再杀生,下落不明。
这篇课文使我想起了那个虽短小却足以让人潸然泪下的故事:在一个乡村,儿子因养不起年迈的老母亲,决定把她背上山丢下去。傍晚,儿子说要背母亲上山走走,母亲吃力地爬上她的背。他一路都在想爬高点再丢下她,当看到母亲在偷偷往路上洒豆子,他很生气地问:“你洒豆子干什么?”结果母亲的回答让他泪流满面:“傻儿子,我怕你待会一个人下山会迷路回不去!”
是啊!母爱,是润物的细雨、是醉人的春风。母爱,是一个摇篮,抚养儿女健康成长。母爱,是一盏明灯,点亮自己,为儿女照亮前方的路途。母爱是一支民歌,歌唱团结,唱响文明。母爱啊!还是一座丰碑,铭记历史,畅想未来!
这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契斯特的爱情。简·爱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应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真正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追求个人幸福时,简·爱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契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契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契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简·爱同情罗契斯特的不幸命运,认为他的错误是客观环境造成的。尽管他其貌不扬,后来又破产成了残废,但她看到的是他内心的美和令人同情的不幸命运,所以最终与他结婚。小说通过罗契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始终把简·爱和罗契斯特之间的爱情描写为思想、才能、品质与精神上的完全默契。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作者能够把一个来自社会下层的觉醒中的新女性摆到小说的主人公地位,并对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所作的顽强斗争加以热情歌颂,这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是难能可贵的。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
是什么让一个苦刑犯成为市长,成为一个百万富翁,是什么让他为了饥饿偷了一块面包被判刑,让人看成是一个德行败坏的逃犯,又变成一位大慈大悲的慈善家?他是谁?他是冉阿让,是《悲惨世界》的主角!他一生历尽磨难,他的人生跌宕起伏,但他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对世界还是充满热爱。
冉阿让是一个苦刑犯,牢里每天遭受鞭打饥饿日子让他每日痛不欲生,终于在一次难得的机会逃了出去,从此他成了一个逃犯,走到哪人们都躲着他,他一次次被人唾弃,没有人怜悯他,直到有一个宗教老人收留了他,才足以安身,可是冉阿让偷了这家的银器,被警察发现询问老人时,老人不说是他偷的,而是说送给他的,让他躲过了一劫,并送了面包丶美酒让他上路。从此开始冉阿让被其感动,开始不断做好事,因为是逃犯他始终感觉有一双追捕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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