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我是小可爱日期:2024-11-19人气:1
名著《百年孤独》优秀读书心得感想2024(通用33篇)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书,它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令人费解。但当我们读完它,却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及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小说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作者的想象力在驰骋翱翔:荒诞不经的传说,具体的村镇生活,比拟与影射,细腻的景物描写,都像新闻报导一样准确地再现出来。使读者也随之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孤独是人性中最瑰丽的色彩,星索是夜空中永恒的诗;《百年孤独》的成功之处在于,他艺术而有力地展现了贯穿于整个人类心灵史的深刻而瑰丽的孤独感。
作者是通过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
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小说所展示的,是一个建立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重复循环的象征框架中的现代神话。时间的轮回重复,使小说隐含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循环怪圈,所有的人与事都镶嵌于这些怪圈中,小说也就成了一个魔幻的世界。
一提到魔幻境界,即使所谈及的是一部现代小说,人们也会很自然地联想到精灵、月光和光滑的山脉。除了矮人和仙女外,人们还会联想到神奇的业绩等,但不会联想到太多的幽默,几乎绝不会联想到性。这种观念看来似乎是要完全忘却世俗生活。至少,这就是关于魔幻境界的一个设想。马尔克斯显然持不同的看法。在《百年孤独》中,他创造了一个无所不包的魔幻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谎言与说谎者,然而同时又非常现实。在这部小说中,恋人们可以将彼此理想化为脱离肉体的灵魂,可以在吊床里愉快地嚎叫,或者,浑身涂满了梨酱,赤luo着滚到前廊上去。主人公可以穿越丛林,作堂吉诃德式的历险,尽管他永远也无法达到他的目标,然而描绘其惊险经历的语言却充满了辛辣的讽刺:“远征的人们脑海里充满了对于原罪以前的潮湿而寂静的天堂的最古老的回忆。他们的靴子陷进沼泽,他们用大刀砍烂血色的百合和金色的蝾螈。”“一周过去了,他们几乎没讲一句话,像梦游人似地穿过一个悲哀的世界,只能见到发光的昆虫微弱的光亮,他们的肺里充满了令人窒息的血腥的味道。”
这就是一个了解世俗生活的诗人的语言,他不认为尘世生活是幻想家的敌人,他对它毫无畏惧。
马尔克斯创造了一个连续统一体,一张相互关联的关系网。不管一些细节如何奇特与怪诞,小说更为重要的效果是表现热烈的兴致、健康的幽默感,乃至理性与同情。然而,小说的一切悲惨结局皆源于马孔多居民的落后、愚昧。他们不是面向过去,追怀昔日的宁静与淡薄,就是关在小屋里,沉湎于毫无意义的“制小金鱼”、“织裹尸布”“修破门窗”“洗澡”等等。因此,他们只能等待着“猪尾巴”的重现。所以,人呢,应不断的去“文明”自己!
在人类走向深渊的那一天,我们最后的子孙在最后一刻会明白:
一切会随风而逝,无影无踪,而我们只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也许有人看不懂这本书,因为这不仅需要文学素养,还需要对拉丁美洲历史的了解。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拉丁美洲的历史。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是一本透过哈哈镜的折射的南美洲史诗,他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正如书中最后所说,“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出现第二次了。”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这也是一部极具现实批判意义的小说。我不知道作者描写布恩地亚家族的时候有没有一丝同情。我看这一切的时候只替他们感到可悲。他们七代人没有一个人懂得爱,最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爱的结晶,却是整个家族的毁灭。这些带有真实性的夸张,读来不免让人陷入深思。也就觉得作品充满了无限的凄凉。
读完全书,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无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心口像压了块石头,好像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声恶梦。虽然走出去了,却分不清是上午不是下午,但仍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以恶梦中惊醒,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动后余生的喜悦。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微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险,冲动,勇敢和不屈,深吸一口气,拍拍胸脯为自己的庆幸感到喜悦,百年孤独注定一辈子的孤单,虽然现实生活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但我们还是坦然面对,想想伟大的哲学家,想想那些功成名就的人,或想想身边比我们更艰难的人,我们那些小孤独就随时即逝吧!
一部《百年孤独》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人类从清澈透明的原始状态,在可见的最表层得到进化和发展,但是,在心灵的深处,人们永远处于苦难状态。这正如马贡多的历史一样,无论他们从多么原始的透明或者多么神秘的鸿荒,经过无数的战乱争纷,步履沉重地推动历史的车轮不断前进,但是,马贡多的面纱依然神秘,布雷地亚家族也依然孤独。
当天空静下来的时候,星索才是空中一篇美丽的诗,有时间多去旅旅游,去外面走走,顺便谈谈感情,好让自己忙起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摆脱所谓的孤独带来的伤害,一个人胡思乱想是没有多少意义的,面向尘世也好,面向个人的编织华丽的草棚也好,只不过我们都是想办法让自己和身边的人过得更好些,如果你不能让身边的大多数事物喜欢你,那你的独特的人格也是没有意义的,我本着朴素的心,想着怎么描绘朴素的事物,还是很开心!
孤独,从有人类开始有一直存在,人是群居动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一个人拒绝与他人交流,一味地闭关自守,那他所要面对的将是永远的孤独,蒙昧的误解……也有人说,要学会享受孤独,在孤独中寻找自己,了解自己。可是,在空虚、黑暗而闭塞的世界里又怎么能真正的看清自己呢!有的也许只是胡思乱想与昏眩的错位和莫名的猜忌……
交流,使我们可以融入到社会,沟通使我们与身边的朋友、同事融洽、快乐的生活工作在一起。家人亲缘之间交流与沟通更为重要,血脉在交流和沟通中才越发地浓厚。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不同和“代沟”一词的不断夸大,可交流的人际越来越小,交流和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相处,不仅是思想与意见的交换,更是生活与情感的交流。对我们事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当然在交流中也许会因为生活成长环境的迵异,对待事物的角度,对事物的理解,人生阅历的不同而难以达成共识,但这正是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合作共进、不断提高之际。最低限度,我们不奢求他人接受与否,但至少可以互相理解,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除却隔阂,社会才会更和谐,事业才能腾飞!
有了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守着孤独不肯放手,一直孤独也就真的成了百年孤独。坦然的面对生活中的一切,一切总会过去,相信自己,阳光总在风雨后!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贡多是一个有二十户人家的村落,用泥巴和芦苇盖的房屋就排列在一条河边……”但凡文艺青年或是想装装文艺青年的家伙想必都很熟悉这段话。在那个盗版书铺天盖地的年代,手捧盗版书的人们倒也多多少少受了些文艺熏陶——只是版本不一。结果马尔克斯老爷子一怒之下,索性死后150年都不给中国自己的作品授权——当然那是过去时,不提也罢。
坦率地说读完一遍后我自己也无从下笔。可以说是作品本身太难懂,也可以说是读后我整个脑子到处散落灵机一动的感想,理出来也不容易。作者想要表达的到底是什么?是一个家族循环往复无可挽回的命运,还是在叹息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感?好吧我承认,以我的阅历与智慧弄懂这些真的还有点难。一定要说些什么,也就是散乱的杂感,而且欲说还休不知所云。嗯,从哪里开始说起好呢?
被海水包围的马贡多,孤独中存活了百年之久的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代,悲欢离合断断续续如同梅雨一般纠缠百年。
很有趣啊,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没有人会被绑在树上直到生命终结……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村落里面。现实生活中也不会有家庭反反复复给孩子命同样的两个姓名,死者不会因为太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之中。故事是荒诞不经的,仿佛透过一层教堂彩绘玻璃窥视着一个家庭的是是非非。然而读完后又感到它是无比的真实——真实到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亲眼目睹的一幕幕悲剧。
故事的叙述有些混乱,那都是些循环往复的回忆,考验着记忆力浮浮沉沉的混沌回忆。孤独的回忆中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第一个何塞阿卡蒂奥,在孤独中泯灭了自我。丽贝卡,则在同孤独的对抗中连失败的机会都没有,出师未捷身先死。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迟暮之年看得比谁都清楚可为时已晚。阿玛兰塔,深知自己的痛苦却无法逃离。乌尔苏拉,明明人生一直浸泡在一碗痛苦孤寂的汤中却毫不自知,守着一个慈母的美满面具悲怆地活着,那家就是她的坟墓。
这就是他们的人生,世世代代传下的名字联通家族遗传的记忆,他们的命运变成了莫比乌斯环中爬行的蚂蚁,不断循环往复却找不到出口,不断寻找却不知其实根本不用找。看书的时候我老记不住他们的名字:太相似,也太长了。不过想想他们都是家族中那只可悲打转的蚂蚁,不妨将他们当做阿卡蒂奥跟奥雷良诺好了,同名同姓,拥有一脉相承记忆的人本来就是同一个人吧,我想。至于那两个换了名字的人物,或许搞错坟墓也是他们的归宿。
“若干年之后,当他在病榻上奄奄一息的时候,奥雷良诺第二一定会记得六月份一个_雨连绵的下午,他踏进房去看他头生儿子时的情景。”你看,只是回忆,真的仅仅是回忆而已。
有人说布恩蒂亚家族如同傀儡之家一般运作着,没有感情也没有实体。我想,孤独的心中也未必装不下真正的在乎,毕竟那种东西,是爱因斯坦和薛定谔都没办法的事情。这个家族在黑暗中百年的孤独与百年的等待,一定有些什么东西在维系着——绝对不是费尔南达家乡那样的昏色地带。
整本书想要表达的也许只是一个词:循环。联系到当时拉丁美洲历史循环往复停滞不前的怪圈,再怎么迟钝的人也多少会往这方面想想——毕竟文学作品源于生活。
至于孤独,那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命运与罪恶,想跑也跑不掉。
其实人这一辈子从可以看到不同开始,就想尝试着去理解人和事。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那些微妙而关键的感性差异,使我们每个人都变成了说独立语言的生物。
也许沟通和交流能在岛与岛之间建造桥梁,但桥梁的存在也终究拉近不了实际距离啊。
很多事情,一旦发生了,就再也抹不掉了,那些事情会改变一个人,也许会成为一个人无法逾越的鸿沟。
我们自己是不是也……?
一般来说,人类定义“回忆”的方式由于是一种美化所以一向自我中心——与自己无关的事情记住了也只是故事,就算本来与自己有关、不过出于种种原因想起来就后悔,情愿和自己没关系,情愿没发生过的事情也会被自顾自从名为“回忆”的盒子里捡出去不加修饰地扔在意识角落假装看不见。
直到有一天出现毫无预兆的契机,像看陌生人那样惊奇地重新发现躺在角落里的那个未加工半成品,以及为了它花过各种各样力气的,几乎不认识的自己。
像是雨刷刷过玻璃,一下子一切都明朗了。
最后谁摆脱了布恩蒂亚家族的宿命呢?活着的人死了,死去的人依然沉睡着。但在那一刻,如同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一般,他们又在一起了。
想到这些时候看到这样的结局就好了。要是还能微笑,就好得不能再好了。
搞不清马尔克斯老爷子怎么想的,眼下我们可以正大光明地在书店买到正版《百年孤独》装文艺青年了。
马尔克斯老爷子说,这样的家庭不会再在地球上出现。
但愿如此。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m,而这个密ma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作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女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穴;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偶然得知,我手上的这本书,是中国第一次获得正式授权出版的。以前多少名人,包括深受马尔克斯影响的莫言,翻阅过的《百年孤独》,都是盗版。突然觉得它分外珍贵。
说的是孤独,看见别人写的读后感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字而写。不不不,你们都搞错了,不是文艺青年自己喝着咖啡所发出孤独的感叹,不是非主流们黑白人生的孤独,更不是每天宅在房间里没朋友的那种孤独。
这种孤独,是一个根深蒂固,天生性格的人,非一般外物所能改变。是一种追求理想过后,发现这种追求根本没有意义,多年来的精神支柱突然消亡所带来的那种孤独与彷徨,正如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也正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人,追求科学而最终精神失常,被捆在树上至死。
最奇怪的莫过于整个马孔多都陷入了失眠症的泥潭里,一直不睡觉,但却一直遗忘东西,不得不在每样东西上贴上标签,杯子、碗、凳子之类的。这是一个民族的孤独,他们盲目的追求,只知道不停地往前走,却不知道自己在追逐什么,而身后的事物——历史,却被他们渐渐遗忘。而生活在这里的何塞家族,一共经历了六代,但每一代却只是第一代的轮回,改不了那种流淌在血液里的盲目,向往虚无的东西。
但马孔多的女人们却是坚强独立。她们务实勤奋,乌尔苏拉照顾全家,开糖果店赚钱不断修建家;阿玛兰坦热衷于刺绣;蕾梅黛丝则心地善良。而她们都带有传奇色彩:乌尔苏拉活到一百四十岁,阿玛兰坦和死神对话,而蕾梅黛丝则飘上天去了。
马尔克斯的这番回答,正是对马孔多的孤独的解释。
到此刻为止,算是从头到尾读了一遍,不过依旧做不到很清楚,好歹是个大众评价极其高的名著,总该需要留给自己一点此刻的感受方好。
也是因为机缘吧,前几天看德川家康的空隙间随意翻找,找到这本书,不是有人说什么一辈子只读一本书还是书架上只放一本书,不管他是怎么说的吧,我也懒得去查,不就是一个人说的话嘛,没必要让我如此执着!就是这本百年孤独了。既然有缘,我也接受,这本书起初其实并不令我喜欢,没什么感觉,人名字老长,感觉远古开荒一样,直到快到中程时方进入状态,才知道他写了个啥,这老马也怪有意思的啊!
总体感受是这个人真的如同哪个书友说的,真的是被闪电劈到了才能如此文思如泉涌,不,不是泉涌,是洪流奔涌!他的形容词用法,比喻,比拟,通感等等大量描述方法,让人看得眼花缭乱,酣畅淋漓!他通过这种方式把普通人难以描述的东西给你描述得真实立体,栩栩如生,似乎我感觉这个世上没有什么事物,感觉是他不能给你描述出来的,当然我可能我读书少!也有别的比这牛逼的?
对于什么百年,孤独啥的评价,书友们一针见血,长篇大论的多了去了,我没那个才能,也就懒得说这个了!说点别的感觉,读这本书,在这里读,的就是有这么多书友,大家都相互帮助,扶持,解惑,真的蛮有意思!大家都在读,有读得快的,信手写下自己的感悟和想法。后来读者看到了去回答,讨论,他们又会看见了反过来回答,讨论!这是我自己的实体书所不能达到的效果,进益收获良多,在此感谢书友们!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悲痛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当身边的人一个一个都离你而去的时候你才明白什么叫痛苦。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可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本事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刚开始我骂过福贵,因为他实在是太败家啦,可是看到后面我又开始敬佩他,他是那么坚强。
当生活在8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明白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当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当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当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小说《罗生门》是芥川龙之介发表的第一篇小说,故事梗概是:大灾后,一名被主人辞退的仆役,在京都的罗生门下避雨。走投无路的他,起了“除了当盗贼,别无他法”的念头。他爬上罗生门的门楼准备暂过一夜,却发现一个老妪正在薅死者的头发。他心中猛然升腾起正义感,质问老妪。老妪回答说用死者头发做假发卖钱来维持生存,并且,这些死者,生前也不是善良之人。仆役对老妪的憎恨之心慢慢减弱,最终竟剥下老妪的衣服在黑夜中逃遁——也许卖了去换顿饭吃吧。
小说中的奴仆为生存所迫,一开始就有了当盗贼的念头。可是当看到老妪薅死者头发时,他心中的善良和正义感还是本能地表现出来。他听了老妪的解释,那种当盗贼的念头又重新升上心头,罪恶感慢慢消解了——这是个复杂的社会,许多人为生活所迫而走上邪恶之途。或许,社会本身就存在邪恶,对邪恶的邪恶,也算不上缺德。甚至,他在剥老妪的衣服时,为自我找到了打劫的.理由:“我不这么做,就得饿死嘛。”
应对复杂的社会,善与恶都不是那么容易定义的。更何况,人心之复杂多变,善恶观是以人对社会认识的深度和目标取向为依据的,作为一般人,总是选择对自我有利的方向。
仅有在生活无忧、风气淳朴的社会里,人才会活得有尊严,有善良的愿望和对罪恶的憎恨。在一个贫穷、不公正、风气恶劣的社会里,罪恶感会被消解,善良和正义成为一种摆设和借口。
当下,人们对社会公权力的滥用已经习以为常,对官员和国企经理贪污款额的理解程度已经越来越高,对各种各样的愚弄和欺骗已经不再愤怒,对种种的不公平已经无话可说。罪恶感正在道德的团体沦丧下慢慢消解,并且,催生新的罪恶。
罪恶感的消解,是社会的悲哀。
《格列佛游记》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据说伏尔泰、拜伦、高尔基和鲁迅也很推崇斯威夫特的作品。我深深地崇拜着鲁迅,他用枯黄却瘦劲的手指着青年前进的方向,于是我便朝着那个方向,看上了《格列佛游记》——爱屋及乌。可是看过之后,大呼“上当”也于事无补,唯一值得安慰的是能够问问别人对斯威夫特怎样看,来显示自我是“文学青年”,更实际地是写一篇不伦不类的读后感交上去凑数。
每当回想起当年看这本名著的时候,历史的沧桑感便涌上了心头,那些日子真是没有成就感受,很失败。一天仅仅十几页,举“目"维艰,冷不防冒上一句“往事不堪回首”,发自于肺腑啊!
读完之后,所带来的精神上的愉悦,如同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古人读书有头悬梁,锥刺股之说,而我读书大概也有此种精神吧。只两天,这本二指厚有余的大书就被我看完了。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格列佛先生的奇遇。这本书第一站是小人国利立浦特。小人国的确小,格列佛一只手就能拖动他们的整只海军舰队。大致说来这是个十二分之一的微缩国度。
作者耐心的描述格列佛一餐吃了多少鸡鸭牛羊,喝了多少桶酒等等,反复的提醒读者牢记这个比例。例如,小人国的国民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动用了五百名工匠,搭建了一个长七英尺、宽四英尺、有二十二个轮子的木架:可是主要的困难是怎样把作者抬到车上。
为了到达这个目的,他们竖起了八十根一英尺高的柱子。工人们用带子捆绑住作者的脖子、手、脚和身体;然后用像作者他们包扎物品用的那么粗的绳索,一头缚在木柱顶端的滑轮上。九百条大汉一齐动手拉这些绳索,不到三个钟头,就把他抬上了架车……一万五千匹高大的御马,都有四英尺多高,拖着我向京城进发……
在这般小的玩具世界,所有的雄心和邀宠、政争和战事都不显的渺小委琐。而后,格列佛又来到了大人国,他与大人国国王的一段对话,不仅仅构成对英国的批评,也展示了两种不一样的思路,并使它们互为评议。《格列佛游记》的讽刺在揭示现状的同时,也构成对某些语言的模拟和挖苦。这也是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的缘故。这个较有人情味的格列佛,把小说带向另一个层面的讽刺:即对人性的怀疑。
两次尺度转换起了某种否定的作用。到了大人国,这点就变的十分明确了,因为格列佛自我也变成了“小人”:他用自我少得可怜的几片小金币向那里的巨人讨好;他弄刀舞剑,展示自我的勇武;他和王后宠爱的侏儒闹矛盾、斗心机。但他的讨好保护人的行动又实属迫不得已,因为他随时可能被任何外在的力量伤害。
而说它所谓的讽刺意味,则又能够用书中的另一句话来诠释,“一个人如果要在与他的地位完全不可相比的人们面前坚持自我的尊严,即使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是徒劳无益的。"转眼见又到了书的第三卷,飞行的.岛国,这一卷在我看来是最为引人入胜的了,作者再一次去进行航海,但一样也是遭遇的厄运,他被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之上。却意外的发现了飞行的岛国——拉普他。
那里的人十分奇怪,似乎对乐器有种莫名的喜爱,他们除了把饭菜都做成各种各样的乐器形状以外,还时不时的就皇帝连同所有大臣拿上乐器演奏三个小时。并且把音乐视为评判一个人的标准,如果不懂音乐,或是不精通音乐,那他不管有何德何能,也是要比别人矮一头。格列佛先生在那里先是受到了很好的待遇。他去参观了位于飞岛国的陆地领土上的首都拉加多,并去游览了著名的“设计家学院”。
在那里见到了许多的奇人,了解到了许多奇怪的事,甚至见到了一台能自我写出哲学,诗歌,政治,法律,数学和神学着作的书。作者在那里呆了一段时间后也离开了这个地方。随之来到了本书的第四卷,慧马国。格列佛在慧马国里度过了一段完美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构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我,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总而言之,《格列佛游记》既是一部脍炙人口的优秀小说,也是一章具有着强烈讽刺意味的哲理文。他讽刺了社会上的种种丑恶,却又不明说出来,而是巧妙的将它们安插在书中的故事中,把人类贪婪,为了谋权牟利的心机在小人国的大臣们身上体现出来。把人类妄自尊大,自以为是,掠夺残忍的本性在与大人国的交往中体现出来。至于飞岛国与慧马国的启示,在上头我已经说到了。
学生很喜欢这本书,能够从书中找到许多做人的道理,学到许多知识,开阔自我的眼界,我真想和格列佛一样的周游世界,探询人们不明白的秘密,我告诉学生仅有学好知识才能到达自我的目的,教育他们必须要好好学习。
在书中我十分喜欢作者的一段话,那也是他的人生所得,值得我们去体会,我也会把这段话当做我的做人标准。“人人都能拥有真诚,公正,克制自我等等美德。如果人人都能实现这些美德,再加上经验和善本之心,人人就能为国家尽义务,只可是还需要学习一段时间罢了。如果一个人缺少德行,即使他具有卓越的才能也于事无补……”
只身一人的孤独,面对困境的顽强,他没有选择逃避而是选择与命运较量。这些林林总总的困难造就了一个岛上冒险者——鲁滨逊
可怜的鲁滨逊在一次出海遭遇翻船,船友都丧身大海,怕是老天眷顾他,他被海水席卷到一个不知名的岛,没有房子,他自己建造。没有食物,他就用从船糟上取下来的一槍一支打猎。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岛上他竟然种谷子,用成熟的谷子来做面包。岛上长达28年的生活中,他还搭救了一个野人,他为他取名星期五,并且教育他,星期五成了他的忠实奴仆。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玖过之后使我深受鼓励,鲁滨逊在我们无法想象的困难中存活下来并且用双手造就了岛上生存的奇迹。这使我联想到了在学习上我们面对的困难,一次考试失利,不算什么。一道数学题不会,没什么。只是有勇气向老师请教,弄懂错因何在。就像学习鲁滨逊积极向上的一精一神一样。
来读《鲁滨孙漂流记》吧!
它能将生活中点滴受挫折的事情打败,
将顽强之花开到荼一靡一!
刚读《弟子规》我就被它所震撼,原来中国有这样优秀的传统文化。认真研读了《弟子规》之后我明白了不少道理,面对它我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弟子规总序开篇的“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组成了一个完整的道德系统,其核心是做人的“道”和“德”,就是通常说的“道德”。
中国是具有五千年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知恩图报,尊老爱幼,待人诚恳……这些优良的道德传统从古至今都为人所熟知,翻开《弟子规》一读,就仿佛置身于文明当中,置身于做人的伦理大道当中。“百善孝为先”,行孝是为人子的本分,“首孝悌”,就是说做人首先要心中有爱,要孝敬父母。一个人如果连对他有养育之恩的父母都不能尊敬的话,那么他就丧失了做人的根本,对长辈、对领导、对家人、对同事、对朋友就更谈不上发自内心的尊重,他所做的事情也就很难得到认同。“次谨信”,告诉我们做人要谨慎,要讲信用,也就是要诚信为本。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企业,如果不能诚实待人,那么他依靠什么立足社会呢?“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意思是和大众交往时要平等仁和,要时常亲近有仁德的人,向他们学习,以上这些事是学习的根本,非做不可。如果做了还有余遐,还要学习一些其它方面的知识充实自己。这是教育我们如何待人处事、如何学习,要经常学习别人的长处,来弥补自己的缺点,从各个方面来约束自己,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
人生中重要的不是生命的表象,而是生命的本质。人生百态,最重要的就是品行,欲做事,先做人。有句话叫“细节决定成败”,而《弟子规》就是教导我们要重视生活行为的各个细节,用简明通俗的语言,教导大家如何修养品德、孝亲友爱以及生活起居中待人接物所应有的礼节。我们都是普通人,大量的日子,都是在做一些普通的小事,如果每个人都认真对待自己所做的每一件小事,都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把它做好、做到位,那就会做出“细中见精”、“小中见大”的不平凡。读了《弟子规》之后,我才发现,以前自己习以为常或自己认为对的言行,原来都存在着一些不足。
“事勿忙,忙错多,勿畏难,勿轻略”这一句令我感触最深。它告诉我们:做事不能匆匆忙忙,否则容易出错,不要怕困难,也不能随便敷衍了事。心亡为忙,我们祖先在造字之始,就已经把这个字的意思说得极明白了。当我们希望做好一件事情时,会说“用心去做”。当我们已经心不在焉之时,事情的结果可想而知。正所谓“欲速则不达”,“事勿忙,忙多错”就是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心里都要先有一个计划,循序渐进,最后才有可能成功做好这件事。什么是优先次序?我们都要明了,哪一个应该先做,哪些比较重要我们应该要先做。千万不可以等到时间非常紧迫的时候,才匆匆忙忙非常紧张的来把它完成。结果事与愿违,往往会做得不好,也很容易出差错,而且也会影响工作团体和身边的人。我是个急脾气,平时常常有这样的体会,当自己很忙的时候,就会愈来愈紧张,紧张到最后变得几乎完全没有头绪,导致错误百出。我以后做任何事情,内心一定要清清楚楚,不要事情很多就忙乱得没有头绪。
“勿畏难,勿轻略”就是说我们做任何事都不要畏惧困难而犹豫不前,也不可以草率,随便应付了事。所谓失败是成功之母,坚持就是胜利。但凡经历过失败最终获得成功的人对这句话都会有更深刻的领悟,正因为失败后的坚持,因为懂得自己总结经验教训,并接受别人有益的建设性的批评和建议,再经过自己冷静思考,所以他们最终克服了困难,获得成功。“态度决定命运”,无论是工作或者学习,我们要有不畏困难积极乐观的心态。以前工作中有时会想要挑容易做的去做,碰到困难的大部分都会畏缩,不敢前进,或者干脆抱着侥幸心理等待事情的转机。现在我知道要想成功,就要有超越自己的能力和信心,要有勇于面对困难,努力战胜困难的决心,并且持之以恒,直到成功。
还有在工作中与同事相处时,有时因工作一忙而忽视了别人的感受,说话不是很柔和,“怡无色,柔无声”没有做到,和同事讨论问题,往往由于意见不统一,而急于表白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使声调不知不觉的提高了。
像这样的细节问题还有很多……感谢《弟子规》,让我重新审视了自己的行为养成和道德品质。
“恩欲报,怨欲忘,抱怨短,报恩长”,《弟子规》让我们知道感恩。感恩给我们生命的人、感恩给我们知识的人、感恩给我们衣食的人、感恩给我们住所的人、感恩曾经批评过我们的人。将别人的爱永记于心,把别人的美德汲取,完善自己,感动别人。《弟子规》是我们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我们养成良好个人行为的指南,是检验我们道德品质的一个标准,是提高国民素质重要的启蒙教育,也是我们终身受益的良师益友。
读完《平凡的世界》,心中有种火辣辣的感觉,有时禁不住热泪盈眶,我没有资格对他评诉,只有对他感动。
纵观全书,我觉得可以用四个词概括,苦难、奋斗、平凡和伟大。而贯穿其中的的是亲情、友情、爱情。讲述了一个平凡的人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家庭的奋斗历程,一个农民的生命同伟人的生命有同样的价值,普通人的劳动业绩同伟人的业绩一样伟大。
我能够认识到平凡的人的平凡生活是最伟大的,能够让我在努力奋斗的同事提醒自己保持一颗平凡的心,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亲情。
一个出身卑微,家境极其恶劣的农村少年,一个忍辱负重,不卑不亢的学子,因自卑而上进,以上进求尊严,少平平凡的一生,分化于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地下通道中……
在这些平凡的故事中,作者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样去生活,和我们对于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生活让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
我从小就爱看故事书,我看过的故事书有西游记。三国演义。安徒生童话。水浒传……其中我最喜欢读西游记。
这本书讲的是唐僧师徒一路西行,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的故事。
唐僧是一个好心人,可是好的有点过度。在勇闯狮驼岭的时候,唐僧看见大妖怪和二妖怪太可怜,就放了他们。唐僧在种种困难面前,都永不放弃,唐僧的坚持值得我们学习。
悟空是唐僧的徒弟。他能降妖除魔。可是不听话,被师傅赶走了三次,有一次,师傅叫悟空吓唬几个强盗,他却全打死了。
八戒贪吃贪睡,师父叫她去化斋,他却躲起来睡大觉,猪八戒是他们几个中饭量最大的一个,但是他很忠臣,从没离开过师傅。
沙僧心地善良,但是面貌有点丑,他总是挑着一担行李。
唐僧的三个徒弟都是帮他取经的,如果没有这三个徒弟,就很难取到真经。
在读《围城》时,我总是觉得我和方鸿渐很像,明明只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却时刻受到时代和社会的束缚;明明不想伤害周围的人,却在无形中伤害了每一个;明明在时代背景下只想混混日子却有时还存在一点点的正义感和良知。常常因为做错事想要忏悔和道歉,却在后来默默骗自己,事情过去了就算了。唐小姐是小说中没有染上被嘲讽调侃意味的人物,他们之间的感情不掺杂任何的世俗的东西,可以说是给人新鲜纯真的感觉,好像让人们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原以为他们可以经历种种挫折然后在一起,但是没有想到他们竟然如此轻松的就放弃了对方,就好像我也不能坚持我的所爱一样,很难将自己喜欢的东西进行到底,最后被别人说成半途而废的人。
我很喜欢钱钟书的语言,从不吊书袋子,没有半点浮夸风。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写出最贴近我们内心的东西,用最温柔的话语批判周围的人和社会上的事,有可能他经历的比我们多,所以想到的比我们深刻。方鸿渐的一生就像是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有些东西是注定的,有些东西是我们错过的,肯能我们最后得到的并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的一生中会遇到太多太多的人,而大部分都是过客,我们想留都留不住。就像是船只,别人在我们的港口停留过,我们也在别人的港口停留过,可是这只是时间长多的问题,船不可能永远停留在一个港口,我们终将离去,驶向远方,虽然没有人知道终点是什么,但我还是前进了。
有可能你会认为我这样看待方和唐的爱情太过于庸俗、肤浅和幼稚,可能有些人说作者就是要营造出这样的气氛,让人们感觉得不到的才是的。但是我真的希望他们在一起,我不明白,为什么美好永远只属于片刻,而围绕我们周围更多的却是生活的艰辛和无奈。也许会有人说这就是生活,但是我觉得这话只是一个世俗的人长期被生活压迫所发出的叹息。至于,为什么美好的东西总是留不住这个问题,没有人能够回答。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苦中味?”一部《红楼梦》写尽了红尘滚滚,写尽了富贵荣华,人世沧桑。
荣,宁洏府由盛到衰,四大家族由兴到败,作者渴望的`不是那过眼云烟的荣华,而是那份执着的追求。
颦儿追求的时那尽善尽美的爱情,将一生的血泪献与了那个“似傻如狂”的混世魔王前世爱人灌溉之恩,今生实现了三生石前的盟誓。你器,你闹,你将一生的泪倾注,你执着地追求着。可那是一个残忍的时代,是一个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时代。在那个时代,不需要傲骨,需要的时圆滑:不需要气节,需要的是三从四德。你不为世人所容,你渴望的感情却还未绽放便被风雨打折。终落个魂断香消无人怜惜。
贾宝玉,本以为你是一个富家子弟,如世人所说的空有一副好皮馕,腹内原本草莽,可其实不然。你尊重每一位有人格 ,有思想的女性。你向往平等,向往自由,你不愿写八股文,听了湘云,宝钗劝你的话后,便断定她们和你不是一路人。你追求自由的感情,追求思想的开放,追求平等。你厌倦了那些被死板的制度所约束,循规蹈矩的人。你不忍原本可爱的人被那些教条的规矩所蹂躏。婧文死后,你亲自写了一大篇的悼词。忘不了你折扇号位博得红颜一笑。忘不了你为了那一园的姐妹思量来思量去,费尽了心思。世人告诫晚辈莫校此儿形状,可我却认为你是可爱的,是可敬的。
是欢乐,是悲伤,是离是散,是聚是合,终是红楼一梦。
《少年闰土》是我少年时学的一篇鲁迅先生作品之一,少年时我喜欢鲁迅先生的《三味书屋》《祥林嫂》和这篇文章(这一篇文章是从鲁迅先生的《故乡》中节选下来的。)在那时的记忆里,鲁迅的作品对我来说比较的不好懂,学习起来也是特别吃力,往往因为一篇文章吃不懂,我会花好久来背会它,但常常还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文章中那些我不知道东西:紫色的桑葚,墙角的何首乌,四角的天空;还有那无法感知的时代背景.....有的又让我时常会联想它们样子,如:何首乌是个像小孩的紫色植物?能吃能用么?那紫色的桑葚是啥样的?像葡萄吗?粜米是怎样一回事?《纪念刘和珍君》问为啥要用纪而不是记?
《少年闰土》也是我对鲁迅有一个新的认识文章,一篇能读懂的文章,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跟随着付静老师让孩子们读课文,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他,正和闰土在厨房里谈天说地呢:这是初遇闰土的第一天,闰土很高兴,他和我不停的述说着在城市里看到的东西。闰土是一个富于表现力的少年,是一个有更多的新鲜生活和新鲜感受要表达的少年……闰土仿佛也是
我的一个儿时的玩伴之一,同他一起去捕鸟,去看瓜——北方的我也可以与他有联系,虽然看瓜时不会有猹的出现……随着付静老师时不时的将课文中的片段或句子出现在课件中,让孩子伴随着音乐读课文,我也仿佛是那学文的孩子般,跟着身边的学生一起读文:“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戴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用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一段话该用怎样的语气读呢?语速是怎样的?付静老师的这一质问,引这孩子们反复读文,继续去读悟感知这段话,一句句普普通通的问语,吸引着孩子们去感受着中华语言文字的的“美”。当课件中出示的闰土和“我”的照片伴随着音乐,付老师又带领着我们继续学文:雪地捕鸟,刺猹。?哦,记得当是学这篇文章时我还对猹的样子满是疑问:猹是啥样的,咬人吗?付老师仿佛看出了“我们”的疑问:“来大家看看这就是猹,南方田地里常见的小动物,看看它的皮毛,多滑”….哦原来老师都知道孩子们的疑问,这不很快就解决了?有课件真好!接下来“那高墙上的四角天空”付老师也为同学们出事了课件图片,我的多年的小疑问也在这一刻被彻底的解开了!渐渐地我对文中的少年闰土十分敬佩,对文中的“我”能有这样的儿时朋友而感到无比高兴。少年闰土不但聪明,活泼,而且知识丰富,给人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使我对他产生了敬佩之情……
反复读文,换角色读文体会动词的语义语境,对四个小故事的读﹑品﹑评全面的去感受童年伙伴闰土的聪明﹑勇敢﹑机灵和宏儿深
厚友谊。伴随着下课铃的响起,让一节课在轻松愉快中度过,这样的感觉真好!
我读过一本名叫《洋葱头历险记》的书,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勇气、坚强与无穷的智慧。
这本书讲了老洋葱不细心踩了柠檬王一脚被关进了监狱。洋葱头去探监时,老洋葱告诉他,监狱里关的都是好人,无辜的人,可是那些该在监狱里坏蛋反而被养在宫里,享受天伦之乐。洋葱头决定救出他们,可自我却反而也被关在里面,在鼹鼠的帮忙下洋葱头逃了出来,又经过了种种困难最终救出了大家。大家也推翻了柠檬王的统治,获得了自由!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洋葱头的机智勇敢,不放弃的精神,也体会到了樱桃子爵渴望自由,无拘无束的生活。覆盆大哥的心地善良。鼹鼠厌恶光明,却又一次次的帮忙洋葱头的舍己为人。小葱的强悍胡子。还体会到了,南瓜的苦恼。作者为我们打造了种种鲜活的人物,各种各样的的性格,各种各样的特长、优点,有能工巧匠的葡萄师傅,心地善良的覆盆大哥,乐于助人的樱桃子爵,舍己为人的鼹鼠,绝对贪吃的橘子男爵,经常跳楼的蜜柑公爵。
当然我最喜欢洋葱头。他勇敢,不畏惧于高高在上的柠檬王,总想抓他的番茄骑士。他坚强,不因为父亲被抓就气馁、哭泣,而是想着如何救出父亲。他机智,不像别人一样出现了凶恶的看人狗马斯蒂诺就害怕,而是想尽办法把狗弄走。洋葱头加油!
伴着蝉鸣,不经意的一瞥,桌角那本已阅读完毕的《傲慢与偏见》再次让我平静的心湖激荡起层层波澜。
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婚姻固然是幸福美满的,细细品味,他们在爱情上又付诸了多少勇气。如果达西在第一次求婚遭到失败后从此不敢对伊丽莎白表达自己的心意,如果伊丽莎白在遭到凯瑟琳姨妈的百般羞辱后失去信心,如果达西不敢违背“传统真理”:门第悬殊,身份差异,真不知最后结局又会生出怎样的变故。
拥有一颗勇敢的心是每个人证明自己并不懦弱的最直白的表现。这也是每一位追梦者无论如何都必须具备的品质,那种为了梦而不顾一切去拼搏、争取的人才能获得最终的幸福。如果在看似遥不可及的冰山面前屈服了,倒下了,那么就只能在悲愤无奈之中度过一生;如果在漫漫征途中疲惫了,困倦了,炽热的心衰竭了,自始至终便只能望洋兴叹。
有梦才有追寻,有勇气才有成功,追梦少年手执勇气之鞭一路驰骋。
大师曰:“不随意识记是减轻脑力劳动的一条极其重要的途径。不随意识记的效果,取决于学生在认识某一理论问题的过程中所完成的是什么样的脑力劳动。儿童不通过专门记诵而获得的知识越多,那么他在记诵那些非经记诵就不能识记的东西时就越容易记住。不随意识记是智力发展的极为重要的条件,它能把脑力解放出来用于思考,用于深入地理解事实和现象的本质。不随意识记可以预防最大的弊病之一——死记硬背。”
苏霍姆林斯基谈的这些,对于我们从事教学的第一线的老师来说非常有指导意义。他告诉我们什么是随意识记和不随意识记。随意识记,又称有意记忆,是指事先有预定目的,并经过一定意志努力的识记,它具有主动性特点,适宜完成系统性和针对性的识记任务,是学习活动最主要依靠的识记类型。不随意识记,又称无意识记,是指事先没有预定目的,也没有经过任何意志努力的识记,这类记忆是数量最多的。它的特点是不易疲劳,但有很大的被动性、偶然性和片断性。
反思自己的教学生涯,我在教学中采用的“随意识记比不随意识记”多,常常给学生布置去读背课文,记忆词语的解释等等。现在,我应该多让孩子们学会不随意识记。比如,生字的教学,我会交给孩子们记忆生字的方法:做动作,猜谜语,换偏旁,加一加,减一减等,教会孩子从故事中去理解词语,从图画中去记忆课文的内容……为了防止死记硬背,就要加大不随意识记的比例。对要求识记的知识,一要理解,二要思考,三要趣味化,四要扩大智力背景。
我会记住大师那智慧的光芒:“所谓学习知识,首先意味着要善于运用知识。”杜绝让学生死记硬背。
我喜欢读书。如果问我对哪篇课文印象最深,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是《凡卡》。因为学完这篇课文后,我的心里有了一种说不出来的心酸,尤其是故事中的主人公凡卡的遭遇,更让我体会到了“旧社会”的深层含义。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9岁的凡卡,在一家鞋店干活,但是处处遭到老板娘和那些伙计们的欺负。凡卡决定要给在乡下的爷爷写封信,信中写道:“亲爱的爷爷,发发慈悲吧!带我离开这里,回到我们的村子去吧!我再也受不住了!我给您跪下了,我会永远为您祷告上帝。带我离开这吧,要不我就要死了……”可是凡卡并没有写清地址,也没贴邮票,邮差还是醉醺醺的,因此凡卡的爷爷无法收到这封信。即使收到了,也不会来看凡卡的,因为凡卡的爷爷并没有那么多的钱……
凡卡的悲惨遭遇,牵动着我们每个人的心,尤其是凡卡信中的内容,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一个年仅9岁的孩子,竟然受到了那么多痛苦的遭遇,难道这还不足以代表着旧社会的邪恶力量吗?乡下的日子虽然会挨饿受冻,但却是快乐的。
再想想现在的我们,吃的是美味佳肴,穿的都是新衣服,玩的还都是高档的玩具。在爸爸妈妈的眼里,更可以称得上是“掌上明珠”,可是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可凡卡呢,幼小的凡卡父母早已双亡,只凭着爷爷那点单薄的收入生活着,每天还要给老板的小崽子摇摇篮。而生活在这样好的环境里的我们却从不知足,现在的我们和凡卡相比,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啊。
在课文中,凡卡想要见到亲人竟然是一个梦想!而我们呢?我们拥有了很多的幸福与快乐,应该更加去体贴、去爱自己的亲人。
学了这篇课文,我心里有太多感触。我想: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读书,努力学习,共同开创美好明天!
一根白羽毛轻盈地在空中飘着,谁也不明白它从什么地方飘来,下一刻又会飘到哪里去。
这正是阿甘的传奇生活。
阿甘的天资并不聪颖,还伴有残疾,所以,常受别人的歧视和嘲笑。一个天生落别人一截的孩子,是如何成长为一个橄榄球达人,一个出色的军人,长跑的领军人物,乒乓球冠军和受人瞩目的亿万富翁
首先他有一个好妈妈,费尽心思让阿甘受到了正常的教育,懂得了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懂得如何正视别人的嘲讽。在Jenny的帮忙下,他学会了飞一般的奔跑。
再则他有那种傻傻的,淳朴的劲儿和他那颗执着的心。
自从他学会跑步开始,他就没有停止,上哪里都跑去,所以得到了橄榄球教练的青睐,出色的跑步本事,使他成为一名出色的橄榄球队员,最终得到了全队的尊重,包括以前瞧不起他的人。长跑跑了整整三年,有人认为傻,可是因为他想这么做,他喜欢,他就去执著的完成最终精神鼓励了大批的追随者,成为长跑的代表性人物。
之后他当了兵,认认真真的完成他的上级丹上尉派给他的任务,叫上了交心的朋友布巴,他们参加了越南战争。当他们在遭到袭击时,仅有他一个人凭着出色的奔跑本事,逃出险境。可是他想到了战友,想到了布巴,不顾硝烟,一次次跑回了枪林弹雨,执著的背出了许多战友,丹上尉和布巴,他也受了伤,他的举动获得了荣誉勋章。
接触了乒乓球,傻傻的就爱上了,从此拍不离手的练习,我没有其他想法,就是喜欢乒乓,所以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执着的精神,获得了代表美国征战中国的选手资格。
他就因为布巴生前的一句话,退役了之后,帮布巴去实现他的愿望,干起了捕虾的行业。他倾囊而出,购得一艘捕虾船,在常人眼里看来,他疯了。一天一天失败而归,他没有放弃,执著的坚持,最终有一天他满载而归,成为当地坚持到最终的捕虾船长,创办了公司,成为了亿万富翁。就在人们认为他功成名就的时候,他又执着的捐献了自我的资产,他认为赚钱不是人生最终的目的,回到了自我的家中,过起了平淡的生活。
阿甘对Jenny的感情,一向是专一而深刻的,尽管Jenny一次次的离开,去外面的世界闯荡,玩吉他,疯狂地叛逆,追求_的生活,可是阿甘仍然执著的等待,在Jenny落魄的时候,真诚的守候。
妈妈的良好教育使他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他虽傻,可是善良,重情义,乐观,无私豁达,始终坚持一颗单纯执著的心。
反思我们自我,我们可曾象阿甘一样那么执著的完成一件事情坚持到底。坚持真的很难。我们受到了也是很好的教育,可是我们没有把我们学到执着的运用到实际中去,是我的智慧比不上阿甘当然不是。我们应当拿出我们的毅力,坚持,不顾旁人的嘲讽和外界的压力,先前跑。
傻傻的阿甘给我们上了精彩的一课。执著的信念,蓬勃生的期望,迸发青春的活力,燃烧无尽的热情,铭刻爱的永恒,描绘坚定地毅力,坚信完美的明天。
今天我读了红楼梦的第二回,在这一篇文章里,有一段是我印象很深刻。
这一段主要讲的是凤姐来到了贾府,穿着身份华丽,黛玉是初次见到凤姐,不知该怎样称呼,探春几个姐妹告诉她那是琏嫂子,就是大舅母的儿媳妇,叫王熙凤,大家都叫他凤姐。
读完这一段我收获了一些句子: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云缎窄褙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卓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凤娇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
从这一段中我感到凤姐一定是一个很有钱的人,她让人使人有一种很富贵的感觉。我还知道了以后我们要写人的文章时,可以运用这一段的好词好句,文章一定会变得更生动形象!
暑假里,我拜读了《走进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是教师的典范,做人的榜样,世界教育大师。他的“尽义务”、“给予”、“给别人带来快乐”的“奉献”思想,他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优秀人才”、“培养真正的人“、”我把心给了孩子们“等思想让我在暑假里时时反思自己两年教书生活里的点点滴滴。他经历35年的教育生涯,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记录、总结自己的教育实践,形成了丰厚的苏霍姆林斯基教育经验。通过遍遍阅读,我一次次受到了这位教育大师的精神洗礼,接下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阐述。
一、人是财富
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优秀人才,“如果让每个人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那么任何人都可以达到全面发展的最高阶段——不仅在创造物质财富方面,而且在创造精神财富方面,成为一个无与伦比的优秀人才“。作为教师,我们应该接受并将无私的爱奉献给每个孩子,所有的孩子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爱因斯坦。
我认为,在当今的大环境下,做到真正意义的“爱学生”,不掺杂任何杂念,这真的是一种教育理想。坦诚的说,我觉得我没做到。我经常因为学生不良行为屡教不改而费解进而怒火冲天,经常因为学生一道题“百讲不得其解”而愤怒。虽然多数时候我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大发雷霆,不去伤害他们的自尊心。但做到这样是远远不够的,不伤害他们和发自内心的爱他们,就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这两种心理状态所表现出来的直接行为哪怕是一个眼神都是完全不同的。我真的会因为这些而对他们有条件反射的不喜欢。因为学习不好的孩子往往各方面的能力都不协调,经常会做出让人愤怒的事情。我觉得这样真的不应该,其实这种愤怒正是对发展中的孩子不能正确对待的表现。每个孩子每天都是新的,因为他们每天都在变化,正在成长的孩子很容易被改变。“我们也曾经是孩子”这么浅显的道理,当我面对孩子的时候往往被抛在了脑后。这就是与真正的“好教师”的最大差距。自己真的还需要深刻的反思与“修炼”。
二、游戏与休息篇
游戏在儿童生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游戏既能给儿童带来快乐,也能展现出儿童的创造才能。没有游戏,儿童就没有完满的智力发展。孩子们在游戏中迈上认识阶梯的第一级,他们的智力生活受着美、故事、音乐、幻想、创作和游戏的鼓舞。凡是激动了他们情感并因美而吸引了他们的,都深深地印在了记忆中。关于休息,一天中的几个小时的休息时间是一个人精神生活最为复杂的时间。使学生在学习和体力劳动以外的几小时,充满着活跃的、令人振奋的思想以及深厚的道德情感、智力情感和审美情感。儿童在休息时间的精神兴趣越浓厚,那么学习、上课时的脑力劳动便越能吸引他。而现在的儿童,每天满满的辅导班生活充斥着孩子们的生活,只能说现在的孩子离休息与游戏越来越远了。
此书的开头,“一个好教师意味着什么?首先意味着热爱孩子,感到跟孩子交往时一种乐趣,相信每个孩子都恩呢该成为一个好人,善于跟他们交朋友,关心孩子的'快乐和悲伤,了解孩子的心灵,时刻都不忘记自己也曾是个孩子。”值得我们每个年轻教师去领悟。
苏霍姆林斯基读书心得9
读一本好书能够发人深省,是读者产生共鸣。学生时代,常会在寝室里和室友分享自己喜欢的书籍,如今踏上社会,琐碎的事情多了,那些我想要看本好书的心情也渐渐的少了。本学期,园领导给我们创设了专用的阅览室,投入资金购买了很多关于幼儿保健、饮食营养、学前教育方面的书籍,当然还有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书籍。每周一中午空班的时候,我们几个同事就会约好一起去看书,这又仿佛回到了校园时代与同学一起看书的日子。这次我又细细的品了品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建议》这本书,又使我有了新的体会。
苏霍姆林斯基撰写的写本书中,一共对教师有100条建议。其中第二条就是在论述教师的时间的问题——“教师的时间从哪里来?一昼夜只有24小时”。书中举例说一位女教师的来信中表示:“是的,没有时间!”——这是教师劳动中的一把利剑,它不仅伤害学校的工作,而且损及教师的家庭生活。作者又举例,一位有30年教龄的历史老师上公开课,由于他上的太出色,听课的教师与视导员听得太入迷竟然忘记了记录。课后,听课的教师对他说:“你把全部的心血都倾注给自己的学生了,您的每一句话都是那么有感染力,你花了多长时间准备这节课?”那个老师老师回答:“对这节课,我准备了一辈子,而且,我都是用终生的时间来备课的。但对这个课题的直接准备,或说现场准备只用了15分钟。”读到这我产生了很大的疑虑,什么是“用终生的时间来备课呢?为什么那个老师说我准备了一辈子?”继续往下读,我才知道“终生的备课”原来是读书,他不是为了上一节课而去准备,而是将自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阅读过程中所积累的知识告诉给他的学生。再想想自己的备课,我只是在单纯的为准备一节课在备课,单纯的在备学习活动中的素材点,怎么样和这个老师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东西与教学结合起来了,这是我要思考的东西。联想到大教研中观摩佳佳老师的一节活动《小兔找太阳》,一节原本简单的语言课《小兔太阳》竟上成了一节综合活动,活动中包括语言、计算、科学,充分发挥了孩子的想象力与记忆力。当孩子说道月亮有时也是“圆圆的、红红的”这个现象时,她也应将月食这个现象应答自如。活动后还留给幼儿探索的机会,让孩子们思考“为什么太阳能热水去需要太阳”使整个活动有了延伸,有了新的知识点。能上出这样好的优质课离不开教师的实践经验,更离不开教师本身的知识水平,才会在孩子提出疑虑的时候应答自如。
书中表明,一些优秀教师的教育技巧的提高,正是由于他们持之以恒的读书,不断的补充他们的知识的大海。如果一个教师在他刚参加教育工作的头几年里所具备的知识,与他要教给儿童的最低限度知识的比例为10:1,那么到他有了15年至20年教龄的时候,这个比例就变为20:1,30:1,50:1。这一切都归功于读书。现在回想,为什么园领导和组长让我们看《教师成长手册》、《课程纲要》,给我们创设阅览室、让我们多看书,这都是有原因的。在没有弄懂原理知识、不掌握孩子年龄特点的基础上去盲目的备课、上课是不会产生优质课的。
作《给教师的建议》,真的让我受益匪浅。我知道做为一名新教师,要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一定要多看书。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阅读过程中吸取他人的教学经验,丛中取长补短使自己的头脑更加的成熟。
在这个假期,我阅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尽管每个人读完之后都会有不同的感受,但是都会认为这部巨著是十分具有价值的,故事中的每一个人物的形象都被作者吴承恩刻划得淋漓尽致。
《西游记》是一部极具代表性的名著,故事中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形象人人皆知。
在唐僧师徒去西天取经的途中,遇到火焰山的阻挡,孙悟空战胜了牛魔王、铁扇公主,取得了芭蕉扇,才煽灭了火焰山的熊熊烈火,继续踏上征途。
在故事中,白骨精使用阴谋诡计,要吃唐僧肉。为了保护唐僧,徒儿们出生入死,浴血奋战。流血负伤倒也无妨,只要伤得其所。这些描写都是令人犹如身临其境,回味无穷。
孙悟空身上有猴子得灵活好动和性情急躁的特点,又有神仙般的七十二变和腾云驾雾的本领。猪八戒贪吃贪睡,但是有十分淳朴。作者把人身上的特点运用在了这些动物身上,有时还有一些戏剧色彩,让人神游其中。因此使这部巨著的内容变得不再枯燥无味。
通过阅读这部文学巨著,我发现这其中也蕴涵着很多的人生道理。其实人生就是如此,在不断进行中遭遇挫折,有挫折时,就得搬掉绊脚石;一帆风顺时,当然就要积极地面对它。
有人喜欢顺利,希望一生都不被绊倒,不流泪,不疼痛,不危险,不过这是不可能的,即便可能,这一辈子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挫折不是魔鬼,顺利并不是天使,它们都是我们的朋友,要陪伴我们走完一生。
挫折其实就是一个人在按照自己的愿望去实现目标的过程中,遇到的绊脚石,致使愿望不能实现而出现的不快的情绪。挫折能够改变人的情绪,也能锻炼人的心理承受的能力,还能激发人的潜力。所以挫折不仅仅只是魔鬼,它也具有一定的价值。
通过阅读《西游记》这部文学巨著,我受益匪浅,精彩生动的故事情节使我开阔视野,增长了知识,充实了生活;而它其中蕴涵着的人生道理使我深有感触,懂得了许多,也使我对人生了解了更多。
俗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意义。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下有几条真(天真)知拙(笨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感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忙,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今日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其次,这也是一部杯具,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杯具。从卡西莫多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克和露丝,都是杯具人物。正义战胜邪恶只能在动画片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异常是中国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之后平稳走势,最终直线下跌的原则。这又恰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一种礼貌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向衰亡。的确,照此刻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必须"理论之后,又一种新模式。待以后
有时间再细细思考此问题,作个中国的苏格拉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贴合上头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杯具,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可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述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著有很大距离,近来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样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第四,也就是《红楼梦》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拿王熙凤这个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来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日理万机,指挥若定。宁国府秦可卿的丧事,特意邀请她去主持操办,她一去就看出宁国府的五大弊端,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整顿措施。王熙凤威重令行,旁若无人,构成“脂粉须眉齐却步,更无一个是能人”的局面。这位王夫人的内侄女争强好胜、追慕虚荣,具有很强的权势欲。贾府这位年轻俊俏,素有“凤辣子”之称的女当家伶牙俐齿,处处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曲意奉承,插科打浑,无所不至。总之,王熙凤是一个集漂亮、聪明。
能干、贪婪、狠毒于一身的复杂形象。作者还按照生活的逻辑,表现人物,阐发主题的需要,对众多的辅助人物作了精心的安排,使每个辅助人物不但具有自身的意义,并且能体现出多方面的意义和作用来。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刘姥姥的一进大观园安排在小说的第六回,当时情节尚未充分展开,作者借刘姥姥这一辅助人物,从社会最底层这样一个视角,来写贾府的显赫气派。经过刘姥姥这样一个乡下的穷老婆子的眼睛,写出了凤姐的虚骄、矜持。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系正处在微妙的阶
段,贾府在表面上正处于繁花似锦的时期。作者将刘姥姥和贾母这样两个地位悬殊的老太太作了巧妙的比较。贾母趁此机会极大的满足了自我的优越感;刘姥姥则为了讨得一些封赏,心甘情愿的出乖露丑,充当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笑料。刘姥姥第三次进大观园时,贾府大势已去,刘姥姥救了巧姐。这样,刘姥姥无意中成了贾府盛极而衰的见证人。
最终,还是说说它的艺术成就,鲁迅以往指出:“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所谓的“都打破了”指的是“敢于如实描述,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红楼梦》没有把人物写某种思想或性格的化身,更没有把人物当作说教的工具。作者以细腻的笔墨展现了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结构。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关系为中心线索,同时展开贵族大家庭的其他人物、事件的描述。在紧紧抓住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恋爱、婚姻杯具的同时,展开广阔的社会环境描述,从而写出了产生这一杯具的社会根源。
其实,关于红楼梦中可论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才刚究出些皮毛而已。譬如今年《读者》第七期的丫鬟问题,还值得再好好深挖,但碍于自我阅历浅薄,知识贫乏,无奈只得就此搁笔。再不赘述,还恭请学姐在将来的学习生活中,循循善诱,多多指教,吴达自当感激不尽。
乘复习功课的间隙,我把《活着》给看掉了。余华的这本书早有所耳闻,可是一向没什么时间,到是张艺谋的电影先看过了。读过原著之后不由得赞叹这书天生就是本很好的剧本,我想编剧更本不用改什么。故事的描述镜头感十足,是我最喜欢的那种讲故事的模式。作者的文字并不华丽,但平实中却充满了力量,是一种能从内心感动你的力量。我不想说什么涉及灵魂的字眼,可能书看多了就不太容易随便给感动了,但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值得我推荐。期望每个人读过之后都会有自我的感悟
给出一段书中的文字,大家欣赏下:今年,在春暖花开的三月,我在一个直径仅有10厘米的小碗里种下了我最喜爱的喇叭花。当时,我想它发芽就行,因为种子是捡来的。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明白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我给大家介绍的书是《李毓佩数学总动员——爱数王国大战猫人部落》这本书的作者是李毓佩,画图的是郑凯军。
这本书本书主要讲的是鬼算国王跟数学王子和杜鲁克在打仗(杜鲁克是一名小学生)。鬼算国王连续战败,于是他就带着100名御林军去拜访猫人部落,想让猫人部落帮他一起去攻打爱数王国的城堡。鬼算国王骗喵四郎(喵四郎是人部落的首领):“爱数王国的爱数王子和杜鲁克把他们哪儿的老鼠全消灭了。”
喵四郎大叫一声说:“他们怎么能这么浪费粮食!(猫人部落的人全都吃老鼠)”于是喵四郎亲自带着兵和丑灰灰(丑灰灰是喵四郎最好的助手)去攻击爱数王国。每次攻打时的排兵布阵和战略战术都是通过一些有趣的数学计算和数学知识进行的,比如我们在学而思学的逻辑推理、兔子数列……如果计算错误把敌人的人数和阵型算错,派的兵少了就很容易会战败。最后猫人部落才知道自己被鬼算国王给耍了,喵四郎给爱数王子和杜鲁克道了歉说:“对不起,我们不应该跟你们打仗,实在对不起。”爱数王子和杜鲁克带着300名骑士送走了猫人部落说:“再见,有机会再来。”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是杜鲁克,因为他的数学很好,是数学天才,在故事里他很机智很多大将不会的数学题都向他请教打了胜仗。书里有好多有趣的数学题我到现在还不会呢,我要向他多多学习。
“要坚强,要勇敢,不要让绝望和庸俗的忧伤压倒你,要保持伟大的灵魂在经受苦难时的豁达与平静。”这是《爱的教育》作者亚米契斯说的`,这句话对我感触很大。读过这本书后,书里的故事内容对我感触更大。
全书采用了日记的形式,讲述了一个叫安利柯的四年级小男孩的成长故事。内容主要包括发生在安利柯身边各种各样感人的小故事,父母在日记本上写的劝说启发的一些文章,以及老师在课堂上读的很精彩的“每月故事”,每一章节都把“爱”表现的精细深入,大到国家、社会、民族的爱。小到父母、老师、朋友的爱,处处扣人心弦。而那众多丰满的人物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保护弱小让安利柯深以为傲的好友卡隆,助人为乐的班长代洛西,虚荣狭隘的瓦梯尼,傲慢无礼的诺卑斯,朴实可爱的“小石匠”,还有自强不息的克洛西等等,他们都在家人、朋友和老师的帮助下变得非常有爱。
由书里的故事,让我也想到了我身边的爱,像妈妈每天早起做的每一顿早餐,晚上临睡前给我充的每一杯热牛奶,在我生病时爸爸给我无微不至的照顾,奶奶每天坚持不懈接我上下学,学校里老师同学给我的帮助,邻里之间见面时说的“你好”等等。处处都感动着我。
这本书用爱的钥匙,打开了人们的心扉,用爱的眼光和笔触给我们传达了最美好的生活和心灵,用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告诉我们爱无处不在,我喜欢《爱的教育》这本书。
苏霍姆林斯基认为:不应当把学习仅仅归结为不断地积累知识、训练记忆和死记硬背。死记硬背会使儿童变得迟钝和愚蠢,既有害于儿童的健康,又不利于儿童的智力发展。我的目的是要努力做到,使学习成为丰富的精神生活的一部分,使这种丰富的精神生活促进儿童的发展,丰富他的智慧。我的学生的学习不应当是死记硬背,而是在游戏、童话、美、音乐、幻想和创造的世界里进行的生机蓬勃的智力生活。
是的,孩子们是这个世界里的旅行者、发现者、创造者。我的教育理想就是:让孩子们去观察、思考和推论,体验劳动的欢乐和为自己创造的东西而感到自豪,为别人创造美和欢乐并在此中找到自己的幸福,欣赏自然界、音乐和艺术的美,以这种美来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关心别人的痛苦和欢乐,像关心自己的事情一样关心别人的命运。在这一章节中,我深刻体会到苏霍姆林斯基对于教育以及学生们的那份热爱和真诚,对我的教学工作有了思想上的洗礼和熏陶,我将在我的教育中践行和体悟这种理念。
这是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着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
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她热诚赞美母爱。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汽笛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茶馆》是以北京一座茶馆为舞台,事实上,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展开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混战时期和国民政府在大陆的统治崩溃前夕三个不同时代的生活场景和历史动向。《茶馆》是老舍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空前的范例”。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自杀。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茶馆》里有些语言我特别喜欢。大傻杨的话是一个非常巧妙的开幕办法。我从来没听过数来宝。我发觉了中国人跟美国人说话的法子很不一样,差别相当大!中国人是比较含蓄;他们常用客气话和婉转的话,这是中文最难学的地方!在《茶馆》看到了地道的中国人的说法,笑的是在第二幕,两个拜把子兄弟想娶一个太太,但是不好意思告诉刘麻子他们的奇怪要求,他们当然不直说出来,反而他们说,“这两个人穿一条裤子的交情……没人笑话俺们的交情。”刘麻子同意,“没人耻笑。”他们又说,“那你说这三个人的交情也没人耻笑吧?”我也很喜欢刘麻子的反应。“平常都说这小两口儿,小两口儿,谁听说过小三口儿的呢?”中文里真有微妙的意义!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写了海伦?凯乐成长的故事。这本书写了海伦和莎莉文老师的故事。一开始海伦是一个小暴君,然后在与莎莉文老师的交谈、学习、工作过程中海伦从暴烈变得十分懂事。
这本书写的十分生动、优美,写出了海伦成长的曲折和她人生的醒悟与改变,从侧面描写了莎莉文老师坚强、坚定的性格。莎莉文老师对人生的热爱和对海伦的喜爱让我十分感动。从一开始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到成为温柔可亲的老师,最后又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最让我震惊和感动的是莎莉文老师为了海伦付出了她的视力,还有她说的一句话:“如果我不离开海伦,她的一生就会毁掉。”这说明莎莉文老师对海伦很疼爱,她把自己知道的东西一折不扣的教给海伦。
这本书让我明白人生是可贵的,上天给了我十分的健康,让我认识人生中的美丽景色,这是多么幸运。我们应该珍惜生活,热爱生活,不断追求,让人生更有意义。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在学校的书摊上看到了这本书,鲜艳的色彩跳跃在一组书中,借助召唤的力量,它的名字是诗意的想象,风筝代表了什么?代表希望,代表一个人,或者代表永远无法补救的错误?也许两者都有。
这篇文章讲述了阿富汗一个年轻的富人和他的仆人的儿子之间脆弱的友谊,以及不可磨灭的渴望。英雄背叛后,他选择了赎罪,一个爱情背叛和赎罪的故事很感人。它也反映了当时的政治生活,是历史上罕见的好书。
总有这样一个人,当被背叛时,仍然向背叛者挥手,对背叛自己的人说,“为你,千百次。”这是一种骨子里的谦卑,一种渴望友谊的勇气,一种害怕失去的胆怯。他们在任何方面都很勇敢,但在你面前却失去了勇气。像阿米尔这样的人,这是恢复健康的方法。请珍惜来之不易的哈桑。
哈桑很好,但他生活谦逊,爱谦逊。哈桑,他对阿米尔的全部心意,认定阿米尔是他一生中唯一的朋友,他耗尽了一颗心。哈桑和阿米尔有着同一个父亲的血统。
在一个晴朗的一天,我看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在《三国演义》里,我最佩服的就是诸葛亮了,他足智多谋、聪明过人,给刘备出过许多金点子。人们常说:“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死诸葛吓走活仲达”这些都是用来形容诸葛亮的。据我所知,诸葛亮从小熟读兵法,一边种地,一边生活,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而且,诸葛亮读的书可多了,有了一定的文化,才会被人们称为“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啊!
就像《空城计》,司马懿攻下街亭后,又攻打没有防备并实力弱的西城。诸葛亮知道后,临时想了个“空城”的妙计,吓退了十五万魏军,保住了西城,得到了部下的赞誉。你看,诸葛亮多么厉害啊!竟然可以以不到一百个人吓退十五万大军,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当没有武官,没有金戈铁马,却打败了十五万人,这对我们来说,简直是不可能。把文中的诸葛亮换成我们,那一定是手忙脚乱、不知所措、抓耳挠腮了吧!可诸葛亮,镇定自若,临危不惧,丝毫感觉不到一丝慌乱的心情,就连魏国的大将司马懿也不敢冒犯他,实在令我们佩服啊!
诸葛亮的聪明才智令我们十分佩服,我越来越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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