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笑昧日期:2024-11-18人气:4
2024年5月读书心得体会(通用27篇)
扬花三月,故郁伤城
榆钱微黄,杨花满城。春意就在这一寸一寸的日子里绿透了三月的原野,也绿透了少女的心。
三月春光美,情窦初开,煞憔悴。
当春带着呼唤,带着蛊惑,吹到每个人的心坎时,翠姨,和“我”的堂哥哥大概是恋爱了。 初见翠姨,印象深刻的是“她长得窈窕,走起路来沉静且漂亮,讲起话来清楚的带着一种平静的感情。”当我在脑海里细细描摹着一个清末时期身着修身旗袍,宛如玉兰般温婉可人的大家闺秀时,怎会想到,她竟是一个可以为了注定无果的爱情而死去的刚烈女子。
翠姨的妹妹是美丽的,她的美是姿容绰约的余容,美得张扬。而翠姨的美,是安静而内敛的,像是静洒幽香的兰花,窈窈窕窕的往那一站,却是说不出的动人。
翠姨的妹妹是个可爱的女子,心热,讨喜,和平常女子一样,喜爱着芜芜杂杂的衣裳,合乎着应有尽有的原则。如余容一般,美得一览无余,美得尽收眼底。
翠姨却是不同的,她是个有钱人家的姑娘,是看似再传统不过了的女孩子,可她纤细而沉静的身子里,藏了多少大胆,甚至“要造反了”的念头。她想读书,想接触洋文化,甚至想拥有自己的爱情。但这些都是当时所不允许的,于是她将那些热忱的思想,连同对堂哥哥的爱意,都敛进了自己静静垂下的眼眸。她像一枝素白的玉兰,美得雅致精巧,美得惹人探寻。
翠姨的爱情是内敛的,是矜持的。她的爱情,是她的秘密,好像要被她带到坟墓中去,好像天底下没有一个人值得她诉说。就像她苦寻不得的绒绳鞋,她爱之如斯,但必得等许多人都采办了,她才动心,才开始去找寻,可却再得不着了。
她与堂哥哥相爱,又从不表露。就像看着自己喜爱的绒线鞋,她看守着她的爱情,一味地喜悦,一味地哀伤。她像一棵风雨中的兰花,凄凄地摇晃,不屈不挠又无比沉痛地生存,她忍受着这社会给她带来的一切,但又不甘心就此认命,她不愿与她妹妹一样,与这世间大多女子一样,找一个好的夫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看似风光的,痛苦的嫁出去,活完这一辈子。
翠姨看似守旧的心里,是渴望着一些新的东西的,她喜欢上过学堂的“我”,喜欢各色的花边儿,喜欢夏日流行的银灰色市布大衫,也喜欢心里那个埋得深深的,不愿提及也割舍不去的爱情。
终于,翠姨也订婚了,和她初初订婚的妹妹一般,翠姨变得阔气了,衣裳翻新,装扮摩登,面上是白的粉,唇上是桃的红,得尽了女人们艳羡的目光,但她在“我”的眼里,却是还没有原来美丽。
翠姨待嫁的三年,大概是她生命中最美丽的时光,她待在“我”的家。在这个比较有势力地位的家庭里,孩子们接受了新潮思想,在“咸与维新”的氛围里,翠姨找到了一种新奇的快乐。这里的男女之间比较开通,他们一起嬉戏游玩。一起演奏乐器,一起看花灯,一起打网球。没有了封建的男女授受不亲的芥蒂,翠姨的爱情,也就在这样的家庭里慢慢萌芽了。
可三年转瞬,当翠姨婆家开始为她张罗出嫁,她才记起自己还有这么一桩爹许娘配的婚事。矮小的丈夫,无爱的婚姻像一击重剑砸在她的头上,让她惶恐。而采办嫁妆期间,男学生们殷勤的体贴的尊重的招待更加重了她的恐怖。翠姨想起了她出嫁了的,却常遭夫家打骂的妹妹。那如余容般美丽的女孩子,在看似华丽的婚姻下,被折磨的一点点的衰败。她不想如妹妹般过得痛苦。
翠姨对于出嫁的不热心,对于读书的强烈要求,外祖母终是许了的,她知道翠姨的心情,也想起了翠姨妹妹的遭遇。于是许了翠姨白天念书,晚上回外祖母家。
翠姨在这段日子里是十分痛苦的,她不能说出自己的心声。“自己已经订了婚,是一个人的未婚妻:二则她是出了嫁的寡妇的女儿,她自己一天把这个背了不知多少遍,她记得清清楚楚。”所以“她不能不想哥哥大概是那样看她的”。于是她紧闭心扉,日渐憔悴。
翠姨用沉默掩饰自己的日渐绝望的心。婚期将近,她更加拼命糟蹋自己的身子,只求快死。无路可选时,死亡或许是种解脱。
堂哥哥来看她时,她平静的笑着,说她的心里安静,说她所求的都已得到了。
而她毕生不可得之人,就在她的面前,茫然的看着她,不知道说什么。
这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从此天人永隔。而可悲的,却是她所爱之人,至死未解伊人心。 沅有芷兮醴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这就是翠姨的爱,如兰般内敛矜持,但却至死不渝。而纵观当时的时代背景,似乎就算翠姨勇敢的开了口,也是难有美好结局的。
那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翠姨在最美的年华中爱上了一个人,又在最决绝的时刻封存了所有记忆。她知道这爱情不被允许,但从此,她的年华不朽,她的爱情无悔,她再不必眉头深锁,而可以永久地微笑了。
也许这样是最美好的,山有木兮木有枝,心说君兮君不知。
又是一个三月,杨花舞雪,榆钱满地,小城的春天似乎总是那么短暂,就像那些转瞬即逝的爱情。
生命维以不永伤。
还好翠姨,已带着她的永恒,安然睡去。
《山居岁月》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山姆为了完成自己的梦想——寻找曾祖父留下的葛博礼农场,而走进了大森林,开始了森林里的生活。
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走向了大森林。他在去之前准备了一把锋利的小刀、一捆很结实的绳索、一把大斧头、一些打火石和一些钢片。看到这里,我不禁感叹:“哇,去森林要带这么多的东西呀!”我也认识到了大自然的冷酷无情。而且对山姆而言,他要在那里渡过漫长的一生,并不是像游客一样只在那里旅行或露营,因为那里是他的“故居”。
我读了这篇文章后,也有一些跃跃欲试的感觉,因为我知道了去大森林探险需要带什么东西了,还知道盐是人体必需的,外出一定得要带足够多的盐巴,还要带足够多的水。水可是占人体75%的,在野外生存还需要食物,必须在池塘边露营,因为在河里可以捞到点贻贝吃。
我非常想要去大森林,因为我们现在对大自然了解的太少,我们应该融入大自然,倾听大自然的语言,会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
我想对全世界说:“我们的生活太科技化,完全没有考虑到大自然的心情。多去了解大自然,会对我们生活更有帮助。”
课文中萧红的《小城三月》这部作品,反复读了几遍,每读一遍,心里都会有莫名的失落,从初读时的隐约的伤感,到最后似乎变得有一些沉静,就像许多外国小说一样,被时代背景所压迫,深深的无奈,人性想要挣脱枷锁触碰美好时却友被巨大的压力所牢笼住。
终是被时代所绊住,悲剧收场,外国小说屠格涅夫的《贵族之家》、艾米莉·简·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就类似这样,不过不同的是萧红作家的叙述方式以及各自的社会背景,作者那小孩般的平静的叙述,似乎没有很重的悲悯气息,就像对于这个悲剧的最终的形成,似乎是早就注定的,它在那个陈旧、封闭、黑暗的社会里也许不过是那许多不幸里的千分之一,在一个没有爱情的时代,婚姻只是一种人们习惯了的应有的无需任何感情来作为其根基的形式,只是那俗语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正是这些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所谓伦理道德,阻拦了我们的女主人公追求其自身真正的幸福的道路,而在一种接受了新的思想的影响后,想要摆脱却又无力摆脱旧的思想的左右,想要追求却又不敢追求真正爱情的悲哀中无从选择而最终凄楚的死亡。
她的死正是一个时代的悲哀,一个东方女性的爱情悲剧。 别林斯基说:“内容越是平淡无奇,越能显出作者的才能过人”,在这个故事里,一切都显得那么平淡,所有的情节仿佛司空见惯,就像你自己身边的生活,它没有像侦探小说里那样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它所有的那么简单,逛街,聊天,家庭的小小的音乐会,或是元宵节里的花灯,你感受到的故事是那么平常,但也正是在这么平常的生活里,这样的悲剧不断的上演,生活在岁月的年轮里剥蚀着它的华美的色泽,也剥落了幸福和快乐。
翠姨她是这么样一个细致的女人,当她那般想要买到那么一双绒绳鞋而终究不能如愿以偿时,她悲凉的感叹:“我的命,不会好的。”作者用一双买不到的绒鞋做道具,巧妙地暗示了主人公的悲剧命运。生活的悄然流逝,让这个最初单纯可爱的少女对婚姻和命运日渐恐惧,更增添了作品的凄楚和悲凉。萧红对翠姨很少做直接的心理描述,但她的追求、向往、痛苦、幻灭的心理历程,我们都感同身受、历历在目。
在那个时代里没有人理解她为什么死去了,甚至连她挚爱着的我的堂哥哥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孤寂的死去,那种典型的东方式的恋爱,深爱着对方,却始终不肯说出,只是深埋在心底,直到最后带去坟墓,翠姨就是这样不自觉的觉醒者,她的苦恼、哀怨以及小心翼翼,无不打着时代的烙印。她只能“一个人站在短篱前面,向着远远的哈尔滨市痴痴的望着”。即使和自己深爱的人单独相处时,也是拘谨着,互相说一些言不由衷的空话,而且一听到有人来,就赶紧慌乱地掩饰自己的窘态。只有在即将离开人世的弥留之际,四顾无人,才第一次失态的拉着爱人的手,“像要把心哭出来般”大哭。可是她的力量那么单薄。命运真的存在吗?在这个世界里的某个角落,会有那么一种无形的力牵引我们走向天堂或者走向黑暗的深渊,她的那颗小小的心里满足了,带着那一点用她的生命换来的执着,她苦笑着安静地离开了,她或许去了天堂,那片圣洁的纯白的地方,然而她究竟得到了什么,她的世界荒芜一片,忧伤蔓延。
也许那些值得纪念的生命里曾经确乎真实地快乐过,那些曾经的相遇,曾经在一起的日子,对她来说都是美丽的,正是为了这些美丽,她认为那些付出值得,她总是把自己看得过于卑微,那些过于美好而幸福的生活在她的眼里是奢侈的,于是她羡慕着‘我’的“读过书”,她羡慕着那种在她认为清白的出生, “她自觉地觉得自己的命运不会好的”,这是怎样的一种悲哀啊!她没有发现自己其实是有那么许多美丽的,她会沉静而美丽地走路,会带着一种平静的感情讲话,她甚至还会弹大正琴,会吹箫、吹笛子,她有着那么多女孩儿所没有的,然而她的万般的美丽也没能让她逃脱这世俗的厄运,悲哀是早已酝酿着,她不能逃脱,没有人逃脱。
就是这样一个含情转睇、顾盼生姿的婉约的女子,表面似乎不露声色,而内心却时刻忍受着剧烈的痛苦,她忠于自己的爱情,不惜以生命献祭。三月的原野绿了,作者用散文样的笔调开始诉说,又用散文样的笔调结束了这一段悲剧的生活,春天的命运那么短,像极了翠姨她的那段短暂也许美丽过的生活。这“春”的背景,这么优美而悲切,这种东方女性的悲剧,在她身后留给了人们更多的思索。
课文中萧红的《小城三月》这部作品,反复读了几遍,每读一遍,心里都会有莫名的失落,从初读时的隐约的伤感,到最后似乎变得有一些沉静,就像许多外国小说一样,被时代背景所压迫,深深的无奈,人性想要挣脱枷锁触碰美好时却友被巨大的压力所牢笼住。
终是被时代所绊住,悲剧收场,外国小说屠格涅夫的《贵族之家》、艾米莉·简·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就类似这样,不过不同的是萧红作家的叙述方式以及各自的`社会背景,作者那小孩般的平静的叙述,似乎没有很重的悲悯气息,就像对于这个悲剧的最终的形成,似乎是早就注定的,它在那个陈旧、封闭、黑暗的社会里也许不过是那许多不幸里的千分之一,在一个没有爱情的时代,婚姻只是一种人们习惯了的应有的无需任何感情来作为其根基的形式,只是那俗语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正是这些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所谓伦理道德,阻拦了我们的女主人公追求其自身真正的幸福的道路,而在一种接受了新的思想的影响后,想要摆脱却又无力摆脱旧的思想的左右,想要追求却又不敢追求真正爱情的悲哀中无从选择而最终凄楚的死亡。
她的死正是一个时代的悲哀,一个东方女性的爱情悲剧。别林斯基说:"内容越是平淡无奇,越能显出作者的才能过人",在这个故事里,一切都显得那么平淡,所有的情节仿佛司空见惯,就像你自己身边的生活,它没有像侦探小说里那样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它所有的那么简单,逛街,聊天,家庭的小小的音乐会,或是元宵节里的花灯,你感受到的故事是那么平常,但也正是在这么平常的生活里,这样的悲剧不断的上演,生活在岁月的年轮里剥蚀着它的华美的色泽,也剥落了幸福和快乐。
翠姨她是这么样一个细致的女人,当她那般想要买到那么一双绒绳鞋而终究不能如愿以偿时,她悲凉的感叹:"我的命,不会好的。"作者用一双买不到的绒鞋做道具,巧妙地暗示了主人公的悲剧命运。生活的悄然流逝,让这个最初单纯可爱的少女对婚姻和命运日渐恐惧,更增添了作品的凄楚和悲凉。萧红对翠姨很少做直接的心理描述,但她的追求、向往、痛苦、幻灭的心理历程,我们都感同身受、历历在目。
在那个时代里没有人理解她为什么死去了,甚至连她挚爱着的我的堂哥哥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孤寂的死去,那种典型的东方式的恋爱,深爱着对方,却始终不肯说出,只是深埋在心底,直到最后带去坟墓,翠姨就是这样不自觉的觉醒者,她的苦恼、哀怨以及小心翼翼,无不打着时代的烙印。她只能"一个人站在短篱前面,向着远远的哈尔滨市痴痴的望着"。即使和自己深爱的人单独相处时,也是拘谨着,互相说一些言不由衷的空话,而且一听到有人来,就赶紧慌乱地掩饰自己的窘态。只有在即将离开人世的弥留之际,四顾无人,才第一次失态的拉着爱人的手,"像要把心哭出来般"大哭。可是她的力量那么单薄。命运真的存在吗?在这个世界里的某个角落,会有那么一种无形的力牵引我们走向天堂或者走向黑暗的深渊,她的那颗小小的心里满足了,带着那一点用她的生命换来的执着,她苦笑着安静地离开了,她或许去了天堂,那片圣洁的纯白的地方,然而她究竟得到了什么,她的世界荒芜一片,忧伤蔓延。
也许那些值得纪念的生命里曾经确乎真实地快乐过,那些曾经的相遇,曾经在一起的日子,对她来说都是美丽的,正是为了这些美丽,她认为那些付出值得,她总是把自己看得过于卑微,那些过于美好而幸福的生活在她的眼里是奢侈的,于是她羡慕着‘我’的"读过书",她羡慕着那种在她认为清白的出生, "她自觉地觉得自己的命运不会好的",这是怎样的一种悲哀啊!她没有发现自己其实是有那么许多美丽的,她会沉静而美丽地走路,会带着一种平静的感情讲话,她甚至还会弹大正琴,会吹箫、吹笛子,她有着那么多女孩儿所没有的,然而她的万般的美丽也没能让她逃脱这世俗的厄运,悲哀是早已酝酿着,她不能逃脱,没有人逃脱。
就是这样一个含情转睇、顾盼生姿的婉约的女子,表面似乎不露声色,而内心却时刻忍受着剧烈的痛苦,她忠于自己的爱情,不惜以生命献祭。三月的原野绿了,作者用散文样的笔调开始诉说,又用散文样的笔调结束了这一段悲剧的生活,春天的命运那么短,像极了翠姨她的那段短暂也许美丽过的生活。这"春"的背景,这么优美而悲切,这种东方女性的悲剧,在她身后留给了人们更多的思索。
白璐
故事的主人公,班级上的最弱者,过着一段带有点点忧愁与悲痛的童年,一个在偌大的城市中渺小而绝望的存在,上苍似乎要夺取他童年的幸福时,却赐予他一种特殊的能力——偷别人的影子。
当阳光下,他们的影子重合在一起时,他便可以听见来自影子的声音,知道他人心中不愿说出口的秘密。
偷来的影子都向他讲述着自己的故事。它们有着最细腻的感觉,最独到的见解,也最了解自己的主人需要什么。
月光下,当别人的影子再次向他开口,希望得到他的帮助时,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强大,开始成为需要帮助者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
作者试图通过“偷影子”这一特异功能来告诉我们: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强壮打篮球很厉害喜欢着主人公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要少点计较,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
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
阁楼上的月光下,吕克的影子告诉男孩,吕克内心十分渴望能够像他一样当一名医生,而不希望在老家当个小小的面包师。男孩劝服了吕克的父亲让吕克去他所在的城市学医,而当吕克终于实现自己的愿望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其实并不喜欢这个身份,最后选择回到那个一早就有人来买他的蛋糕并且让他心里感觉到幸福的面包店里当一名小小的面包师傅,给心爱的女人做各式各样好吃的蛋糕甜点。有时候,人们想象的东西并不一定是自己真正喜欢的,而真正喜欢的可能表面上又不是那么冠冕堂皇。
“你偷走了我的影子,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想着你。”
男孩的爱情也是书中令人印象深刻的一部分。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再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
“不知道姓氏的克蕾儿。这就是你在我生命里的角色,我童年时的小女孩,今日蜕变成了女人,一段青梅竹马的回忆,一个时间之神没有应允的愿望。”爱情里最需要的,是想象力。每个人必须用尽全力和全部的想象力来形塑对方,并丝毫不向现实低头。爱情亦不是一方深爱着另一方,两个人就可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必须选择合适的那个人。找到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才不会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每件事情的开始和结束,小男孩都在自我反省。如果是我,能不能做到?至少小时候的自己不知道反省是什么,只是一直沉浸在自责中无法自拔,错了,错了!自责中却又倔强的不肯认输。对于父亲的离开,小男孩固执的认为是自己不够好,没能成为一个值得父亲骄傲并为之留下的孩子。然而直到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打开母亲留给他的盒子,他才惊讶的发现,原来父亲每年都会给自己写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每年儿子领奖时在栅栏外远远的观望时的欣喜,以及最终为了维护新的家庭而不得不放弃他的歉悔。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然而母亲做的或许并没有错,与其让儿子眼睁睁看着父亲渐渐离开自己,不如让这个人从来没有出现过。想走的人,任凭你再怎么留都会走,不会走的人任凭你再怎么赶都会留下来相伴。选择接受与原谅远比陷入痛苦无法自拔要幸福得多。
然而他真正应该反省的,却是没有好好珍惜身边的人。他过于纠结已失去的,却没有去珍惜已拥有的,父亲的离去成为了他心灵的创口,而他往往忽视了,母亲对他倾注了多少深沉的爱,想要去弥补他的缺憾。男孩心里满含着对母亲的爱,但是,这种爱他一直没有表达出来,他不知道的是,有的话,如果没有说出来,就永远都没有机会了。成年之后的生活实在是丰富多彩,工作也很充实。他已经习惯了母亲对他的关怀,却粗心大意的,从来也没有关注到母亲已经渐渐老去,他甚至从来都没有偷过母亲
的影子。他知道了那么多秘密,帮助了那么多人,却惟独,没有了解过母亲的心。
上天不会辜负善良的人!世界这么大,总有人会是朋友的!总有人会与自己真心相待的!然而如果不好好珍惜当下还在身边的朋友和亲人,说不定哪一天他们就会离我们而去,再也不会回来。
小孩总有长大的一天,父母总有老去的一天!在身边的人会让自己愤怒,不安,不满,生气只是因为在乎!
这本书就像有人在耳边倾诉的故事,淡淡的,却直达心灵。结局很美,只是倾诉的声音凉凉的,温馨里还带点悲伤!
每个故事,每个人都平凡无奇,就像在每个太阳升起的早晨醒来然后互道早安般,只是这样的平淡最美。
不要只拥吻影子,因为那样你只会拥有幸福的幻影。
今天晚上我读了《五子登科》的故事,故事中讲到窦禹钧年轻时,他没学好,他家里很有钱,他还贪得无厌,盘剥穷人,后来他改邪归正,不在做坏事,开始帮助穷人,他有了五个儿子后,对儿子严格要求,使他们一个个健康成长,都当了大官。
在这个故事中我学到了两个成语:
贪得无厌:贪心很大,永远没有满足的时候。
改邪归正:改正错误的行为,回到正确的道路上来。指不再干坏事。
我还读了《孔融让梨》的故事,故事中讲到孔融四岁的时候,一次有人送来一筐梨,他和几位哥哥挑梨,他自己挑了一个最小的,他从小就知道礼让,孝敬父母,尊敬兄长,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在这个故事中我学到了两个词组:
孝敬:对长辈孝顺尊敬。
尊敬:重视而且恭敬的对待。恭敬:对长者或客人尊重而有礼貌。
《汤姆叔叔的小屋》,又译作《黑奴吁天录》和《汤姆大伯的小屋》,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比彻·斯托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曾经做过教师。她在辛辛拉提市住了18年,与南部蓄奴的村镇仅一河之隔,这使她有机会接触到一些逃亡的黑奴。奴隶们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
她本人也去过南方,亲自了解了那里的情况,《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此书于1852年年首次在《民族时代》刊物上连载,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人们无与伦比的欢迎,仅第一年就在国内印了100多版,销了30多万册,后来被译为2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评论界认为本书在启发民众的反奴隶制情绪上起了重大作用,被视为美国内战的起因之一。林肯总统后来接见斯托夫人时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长篇小说的巨大影响。
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赛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权,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莉莎的儿子霍雷,当莉莎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往加拿大逃奔。她的丈夫乔治伺机逃跑,与妻子汇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成功地抵达加拿大。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莉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哈力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吉林?克利亚的命,孩子的父亲尚德、克利亚从哈力手中将汤姆买过来。
当了家仆,而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尚德、克利亚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尚德、克利亚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尚德、克利亚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西蒙手中。西蒙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在这种植场有两个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西蒙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
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赛尔比的儿子裘奇赶来赎买汤姆,但是汤姆已经无法领受他过去的小主人迟来的援手,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裘奇就地埋葬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裘奇就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清楚的让我了解美国两百年前的黑奴制度。其中描写人性的部分特别深入,不管是白人黑人都一样有感情、有思想,也有善良或邪恶。作者用心刻画出忠诚的黑奴汤姆,表现出他不屈服威胁,坚持自己良知和信仰的精神。故事中对于黑奴在拍卖站所受的,以及遭受种种不人道的对待,都描述得极为生动。黑人和黑人之间的相互扶持,也显现出人性的光辉。
为什么有些人会存有种族的偏见呢?我们人类在生物学上不管是黑人、白人、黄种人学名都是一样,为什么要因肤色而互相汙辱呢?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叫《长腿叔叔》的书,作者是美国的简韦伯斯特。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茱蒂的孤儿,在写了一次作文后,得到一位好心人的帮忙,进入了大学。茱蒂从没见过这位好心人,看到他的影子后,在第一封信里就给取了个叫“长腿叔叔”的小名。读完了大学后,茱蒂找到了一个工作。为了报答“长腿叔叔”,她在信里问了“长腿叔叔”后,很快就找到了“长腿叔叔”,并且明白了“长腿叔叔”的大名,从此,茱蒂就和“长腿叔叔”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这本书告诉我们:用真心相待,必能换来奇迹。我不由得想起了一件事:
一天午时,天气晴朗,爸爸开着车送我们回家,我躺在后座上,不知不觉地睡着了。一觉醒来,已经到楼下了,我突然觉得很不舒服,我以为是被太阳晒成这样的,就没有告诉妈妈。到家后,我还是觉得脑袋昏昏沉沉的,我告诉了妈妈。妈妈让我先量了一下体温,结果一量39.9度,这个体温差一点把妈妈给吓坏了。妈妈赶紧让我喝了一杯白开水,再让我上床睡觉,我不知不觉地睡着了。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了妈妈,我听到妈妈说让我快点好,我又看到妈妈差不多整夜都在为我忙,在梦中变成烟雾的我感动不已。第二天早上,我的病好了,我在梦中听到妈妈说的话实现了。
你看,我妈妈用她的全部真爱来关心我、照顾我,她期望我的病能早日康复,我的病果真很快就好了。
最近阅读了《工作重在到位》一书,收获颇多,我简单谈谈自己的一些心得。
从正式踏入工作岗位到此刻也快两年了,静下心来仔细想想,在摸索中我慢慢成长,也趋于走向成熟。"到位不到位,相差一百倍"。简单朴实的一句话,很多人可能不相信,提出疑问,差距能恁大吗?书中提到的餐馆韩国企业时,企业老板的一句"中国人做事不到位"和实地参观当地企业中国人发出的感叹"中国昂贵的人力资源",不由得让我们反思,就算一个人之间的差距就那么一点,可能造成一个企业成千上百倍的差距,因此,从自己做起,把自己的工作做到位,将给企业单位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工作要到位,首先要认清自己的定位,要时刻明白岗位对自己的要求是什么。只有时刻牢记自己的本职工作是什么,才能不失位、不缺位。我们经常把一句话挂到嘴边:态度决定一切。什么是积极主动?什么是事求完美?什么叫做称职?我们通常所持的态度是"要我到位"还是"我要到位"?我们对自己的要求是什么,我们的态度是什么样的,通常会直接产生一个后果。"求上得中,求中得下,求下而得下下。"我们只有用到位的最高标准,主动要求自己,工作才能做到最好。工作到位是个人成长的"法宝"。在职场中发展最快的人,永久是把工作做到位的人。要牢固树立工作是为自己做的理念,从此刻开始,从本职岗位开始,积极投身到本职工作中去,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工作到位要提高工作标准。标准不同,结果完全不一样。要做到"标准往上比,待遇往下比",理解任务不走样,紧咬目标不松劲,求真务实不"忽悠",尤其是对于一些重大事情、重要工作,更是要确定最佳工作标准,不仅仅满足要求,更要超乎期望。工作到位要着力做到"日清日毕"。要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立即行动,从此刻的事情做起,想尽一切办法去落实自己的职责、完成每一天的目标,努力做到"日清日毕",构成做事的良性循环。
书中还告诉我们,要想把工作做到位,就要远离"差不多"。这三个字几乎成为很多人的口头禅。要想把工作做到位,表现出来自己的专业,就要做到"零缺陷",随时想想"万一",万一出现意外和变化,怎样办?教师上课,要想到课堂上每一个细节,要有到位的完美的设计;工人做工,要思考到每个零件的精确度,要有到位的创造;就连农民种田也要忧虑天不下雨禾苗怎样办,要有到位的与天抗衡的第二手准备。做事情的时候必须要多动脑,向"差不多"说拜拜。
要把工作做到位,还要有结果意识。做一件事情,最终还是要看结果,这也是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一项,结果导向能让我们清楚的看到自己要达成的目的和效果,制定有效的工作计划,选取最优的方案方法。检验工作是否到位的标准,无疑就是完成工作的好坏。美国总统尼克松说:"伟大来自细节对细节的注意。"如何做一件事,我们需要多费些精力来仔细思考,把自己放到"归零清空"的状态,谦虚理解别人的批评和指正,不断充实和超越自己。只有一流的备战,才能得到一流的成果。改"要我到位"为"我要到位"。工作中不再做那种让人拨一下动一下的"算盘珠子",自觉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开拓性。以最认真的态度去做事,不满足于敷衍了事的"做了",要追求更高层次的"做到位了",把自己的'本职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改"自己为重"为"工作为重"。把工作的需要摆在第一位,工作在前,自我靠后,自觉增强工作的职责意识和危机意识,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改"必须努力"为"必须得力"。其实,工作多了更要讲究工作的方式方法,更要统筹兼顾,加强沟通和协作,安排好计划和步骤,从而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重在到位还要勇于负责,有高度的职责感。强烈的职责感,光靠嘴巴承担是不行的,要用行动去实现,要体此刻平时工作中。想要把工作做到位,就务必把职责落实到位。除此之外,换位思考,统筹兼顾,有压力和紧迫感,遵守制度,按照既定的流程办事情等等,这些都是让我们工作到位的法宝,这无疑会将我们的工作归拢到一个可行的范围内,不会因为大大小小的疏漏影响工作的到位。同时我们也要养成诸如"今日事今日毕"、"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好习惯,拒绝浮躁,学会"深耕",把"蜻蜓点水"的轻掠式做法,转成"蚌病成珠"而放出璀璨光芒。一个人如何工作,以什么样的态度去工作,最终都取决于他的思想。读完《工作重在到位》,最强烈的收获就是对于工作为何重在到位有了新的认识。
人人到位,才能带动整体实力的提升。个人的一点点不到位,带来的破坏力是整个团体工作业绩的大幅落后。工作到位是一种最基本的职责。我们要具备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尽心尽职地做好工作,坚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工作到位是实现个人目标和工作目标双赢的有效途径。此刻经常提倡有为才有位,每项工作都落实到位,取得了上佳的成绩,才有机会上位,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工作到位了,个人目标和工作目标就构成了互惠互利的双赢关系。
在湘、粤、桂三省交界的峡谷平坝里,一溪一河两条水路绕着镇子欢畅流过。每当湖塘水芙蓉竞开或是河岸上木芙蓉斗艳的季节,这五岭山脉的腹地,便颇是个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故此,镇子得名“芙蓉镇”。而后十三年的故事,便发生在平静而又混乱的芙蓉镇里。
《芙蓉镇》是一部灰色的小说,同时也因这灰色保持了难得的优雅与美丽。书中有背叛盟誓的黎满庚,也有坚守承诺的秦书田;有出卖自我的王秋赦,也有忠于良心的胡玉音。乐观与绝望,欣喜与悲伤,真实与虚假,一一对照又一一平衡。
“活下去,像牲口一样地活下去!”一个幽灵般的声音在喊。
是怎样的年代,才会有这样沉重的担待?是怎样的性格,才造就了这样坚忍的信念?但那么陌生那么遥远的事情,其实离我们不过三十来年!
回过头张望张望我们的世界,一个多月前的512汶川大地震撼动了整个华夏大地。大灾大难中,年轻一代挺起胸膛,揽下了更多的责任。被舆论评论为“娇气”、“懦弱”的80后、90后带给社会太多太多的感动。黑暗的废墟中,他们用顽强的毅力支撑了整整九天九夜的生命;而生死战场上一张张稚气未脱却满是认真的脸温暖了所有人的心田。 “小雪,你一定要活下去……”的祝福和“让我再救一个,再救一个!”的请求萦绕在我们的心头久久不能散去。人性的美好放射着耀眼的光芒,抵抗着自然发出的怒吼。
如今,芙蓉镇热闹如初,大地的裂痕也在渐渐愈合。人们兜兜转转,历史又翻开了新的篇章。而我们--这群青葱少年,也将继续前行在清馨的时光中……
读完了《小青石》这篇文章后我思考了一个问题:在人生道路上,什么才叫有意义的生活?
《小青石》向我们讲述一块小青石被水冲到岸上的故事。一天,一块小黑石被冲到了岸上,它觉得在岸上生活很舒服。过了几天,小青石也来到岸上,它觉得讨厌这种生活,羡慕水晶,因为它们成了项链、耳环,在人们胸前光彩夺目。后来,小青石和石块被铺在路上让人们走。这时,它不再羡慕水晶,它觉得支持大众的脚才是有意义的生活。
我们的老师就像小青石。他们曾有美好的理想,可以去当作家,科学家……可是为了培育人才,他们从事了教育工作。他们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反复讲着一些简单的问题,从“a、b、c”,从“1+1=2”开始,可是哪个科学家、文学家不是这样过来的呢?他们为人民做出巨大的贡献都离不开老师的浇灌。老师像蜡烛点燃自己,照亮了别人!
愿攀上高峰的人们不要忘记小青石铺的路,愿盛开的花朵永远不要忘记辛勤的园丁!
评语:作者由小青石想到老师的工作,想到老师的无私奉献,很真实,很引人深思
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把这本《何以笙箫默》读完的,还记得翻开第一页的时候,手还是颤抖的,稳了稳,才继续往下翻。
曾经跟别人说过,我不会再为那个人哭了,可是,看何以笙箫默的时候,眼泪还是啪嗒啪嗒的落了下来。心里说不出来的难受。可是庆幸的是,赵默笙和何以琛的结局是完美的。虽然两个人曾经有过冲突和破裂,但是那炽热的爱和浓烈的思念,慢慢地将所有的碎片粘回一起,尽管仍然看得出有裂缝,然而这就像生活一样,怎会如此完美呢?
哭红的是眼睛,哭碎的确是爱情。
当我们仍想沉溺在懵懂的少年时,岁月却无情地将我们往前踢,我们曾发誓要与命运抗争到底,而到头来才发现自己早已卷入命运安排的漩涡里。最后,被踢的遍体鳞伤,哪里还有挣扎的力气?还好,往旁边望去,幸灾乐祸地看着,原来,你也一样。在被岁月催促的过程中,有多少眼泪留在外,又有多少眼泪留在心里?大丈夫说,拿得起,放得下;可这放下的背后,又暗藏着多少秘密;在这拿得起的面前,又隐含多少辛酸呢?最痛的,不是放得下或拿得起;最痛的,是在午夜三更时分,梦里尽是你少年般的桃花面容。眼泪,只是暂时的止痛药;忘记才是永恒。可惜,世道往往就是如斯的不公平,记起容易,忘记难。
所以,何以琛和赵默笙,选择了记起,放弃了忘记。记起的不仅是那青葱年代,还有那黯然神伤;记起的不仅是耳边那喃喃念叨的我爱你,还有那刺痛心扉的对不起;记起的不仅是那恍如隔世般的爱恋,还有那雨中、风中飘散的恨意。虽然疼痛,却不后悔。如果真是后悔,应后悔当初的口是心非;如果真是后悔,应后悔过去的不告而别。既然回来了,那我就不会再走了;既然不走了,哪还有什么比再次失去更令人恐惧呢?
当以琛拉着默笙的手去登记结婚时,脸虽挂泪,但嘴角上扬。以琛选择了最有勇气的的方法,选择了最为痛苦的方法:既要记起,又要忘记。默笙选择了最艰辛的路途,最幸福的惩罚:去爱你,而且,是一辈子。
何以笙箫默,最令我感动的不过就是一句话:在爱情面前,要有勇气;勇于去爱,勇于去承担;承担过去,承担现在,承担未来。
何以笙箫默,最令我伤心的不过就是这一句话:有多少人可以在爱面前鼓起勇气,有多少人可以在情面前无所畏惧?我们总是在爱情面前妥协,总是在爱情面前放弃,总是为自己、为他人而做了胆小鬼。一失足,满盘皆输:生命总是给太多机会我们去选择,却没有给太多机会让我们重新选择,走错了一步,落下的,只是满目苍夷。这满目苍夷,有谁愿再去?
这,就是何以琛和赵默笙的可贵之处:愿意去,且不畏惧。
但,却是小说。但,心里仍有暖意。
爱情,太美丽了,不真实,所以,我和你之间只能有缘;
爱情,太悲切了,不牢靠,所以,我和你之间只能有怨;
爱情,太现实了,不浪漫,但是,只要执子之手,便是最幸福的事,最美丽的惩罚。
又是一本薄薄的《读者》看完了,还沉浸在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情感故事或一个个哲理故事当中。
不知不觉,《读者》已经陪伴我十多年了,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看《读者》的,只记得第一次看他就喜欢上了他,在以后的岁月当中他陪伴我度过了一个个开心或失落的夜晚。
我喜欢《读者》中的每一篇故事,他虽然没有其他杂志的那种华丽或杂乱无章,显得那么朴实无华,平易近人,让每个人都能找到书中的自己。教我们成长,教我们做人的道理;教我们在困难中怎样面对生活;还教我们在人生得意的时候怎样不骄不傲。是啊!他就是这种能让人可以找到他们想要找到东西的朋友!
我记得每次的《读者》中都有一些让我看了不禁流泪的'文章,包括了亲情,友情,爱情,都能够在中间找到共鸣,让我看后久久不能释怀!那些寓意深刻的哲理故事每次看后都有一种偶然顿悟的感觉,让我变得成熟!
我相信在以后的日子他会一直陪我走下去的,在我有生之年都不会放弃……
今天,我们学习了《渔童》这篇文章,我读了之后,这篇文章引发了我很多的感触。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一个老渔翁,每天辛勤打鱼,日子十分贫苦。在一年夏天,老渔翁从河里打上了一个白玉鱼盆,上面绘制着美丽的图案,在拿回家之后,在晚上竟发生了奇特的事件。但后来被一个洋毛子知道,想把它据为己有,洋毛子找到县官帮忙,老渔翁不但不给,盛怒之下还将鱼盆摔个粉碎,渔童便从盆中跳了出来,立刻变得又高又大,他惩罚了洋毛子和县官之后,搀扶着老渔翁走了,但谁也不知道他们到了哪里。当我看完之后,十分痛恨文章中的那个洋毛子和县官,洋毛子贪心不足蛇吞象,结果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县官为了保平安,为了一己私利,竟将中国的宝贝拱手相让;而那渔童和老渔翁是值得赞扬的,他们为了自尊中国人的自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是自己的,就不要拿;如果助纣为虐,终究没有好的下场。
哈利波特很小就失去了父母,于是,一个叫梅洛的巨人把哈利送到了姨父和姨母的家里。哈利在那里受了很多苦,他虽然可以吃饱,但是可从来没有吃舒服过。
姨父姨母的儿子,一个喜欢欺负人的大块头,更是每天都要对哈利动手。哈利的房间是在一个又黑又小的碗柜里,那里有许多蜘蛛,而且又很脏。而且,十年来,没有人给哈利庆贺过生日,十一岁生日的时候,生活变得不一样了,哈利收到了霍格茨沃高级魔法学院的来信,信中邀请他去上学。奇迹就是从哈利十一岁生日的时候就开始了。
哈利在入学前,就学会勇敢的克服困难并拥有自己独立的想法。在哈利入学之后,他与多位同学成了好朋友,一起与斯莱特林的人战斗。他不怕别人的嘲笑与讽刺,一直坚持不懈的学习。
我觉得,我们应该向哈利波特学习,学习他坚强勇敢,不怕困难。还要学习他保护弱小同学的善心以及为学校争光的集体荣誉感。
听完我的介绍,你能向哈利波特学习吗?
读了《蓝鲸的眼睛》这本书,我被深深打动了,因为它富含哲理,使人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里面讲到蓝鲸是大海里的神,它最珍爱自己的眼睛,因为大海的灵魂就在他的眼睛里。他每天用自己的眼睛洗去他看见的邪恶。可是,一个少年却向它发起了挑战。为什么小小年纪的他,会有那么大的胆量,我一直想不通。
后来,当我读完这一章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它为什么要不顾各人安危冒这个险了。原来,他想把蓝鲸的眼睛给一个双目失明的小女孩,使她见到光明。可后来,当少年明白了自己因为无知犯下的错误的时候,他后悔难当,悄悄来到了海上,在蓝鲸面前将匕首进了自己的胸膛,希望能以此洗刷自己犯下的错误。那一刻,我被那个小小少年深深地感动了
。故事中的少年,最初也是因为要帮助失明女孩,重见光明,才向蓝鲸的眼睛发起挑战的。助人为乐的他,虽然犯下了看似不可饶恕的错误,但从我们的角度来说,也只能说是他好心做了坏事情,于情于理,人们都是可以谅解的。没想到,敢于承担责任的他,竟以自杀偿还自己犯下的错误。
他的敢做敢担真叫人钦佩呀!我想以后我也一定要向那个少年一样,做个敢做敢当的人。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以书相伴,人生就会有大不同。生活能够清贫,但不能够无书。博览全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于其身,因此能使人喜欢读书,将使他终身受益。
虽然我们都明白要多读书,读好书。可仍然有一些人没有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究其原因,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读书产生兴趣,兴趣才是的老师!
读书不仅仅能够让孩子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使孩子得到放松休闲,缓解焦虑,调节情绪,与孩子一齐读书,既能留出一些时间与孩子共处,又能要求自己也养成读书的习惯,一举两得。
经常读书的人会思考,明白怎样才能想出办法。他们智商比较高,能够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透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会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读书的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对人性的认识,锻炼心胸,逐步训练感受幸福的潜力,培养自信心,构成实践潜力。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养成阅读习惯将受用终生。阅读习惯是在心灵深处装了一部发动机,一个人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寂寞。养不成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知所措。
《父亲的卜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记述鲁迅儿童时期在故乡的生活片段,展现了当时的人情世态和社会风貌,是了解少年鲁迅的可贵篇章。
在《朝花夕拾》里读到了青年的鲁迅有份深藏不露的志气。《父亲的卜里写到,在父亲因庸医愚昧而去世后,为避开那无聊的流言,也为了母亲,鲁迅毅然到陌生的他乡求学。在日本留学时,为了救国图存,毅然谢绝了藤野先生的极力挽留,又放弃自己的专业,孤独地投入艰难的文艺运动——虽然这一切在文中都只是轻描淡写,但是蕴藏在字里行间的那股无形的爱国热情,把每一位读者的心都点燃了,这是在许多作家作品中都找不到的感觉。难怪一位日本学者说:“纵使日本有一千个川端康成,也比不上中国,因为中国有位鲁迅。”
人生阅历的疏密、时代氛围的错落,造就了不同时代不同人的思想。过多的“斗士”形象的渲染,让人过多的感受到鲁迅的“冷峻”,就像最常见的那尊他的胸像。当我们忘记鲁迅身上的光环,或者忘记鲁迅,细细品读《朝花夕拾》,就会发现一个“冷峻”外的鲁迅。从而发现鲁迅内心深处的一片净土。正是在这片净土上,散发着鲁迅许多人性的灵光,使他的文章洋溢出浓浓暖。
最近,非常有幸拜读了于漪老师的《岁月如歌》一书,感触颇多。然而,最使我心弦为之震撼的是于老师讲的“与其说我做了一辈子教师,不如说我一辈子学做教师。”每每合上书,“一辈子学做教师”这句话总是牵动着我的神经,我咀嚼着它的酸辣,品味着它的香甜,感受着它的无穷韵味。这句话最好的说明了于漪老师对教育事业的强烈的责任感和执着的追求。这也是我们这些刚刚步入讲台的年轻教师所要理解、领悟、行动的!
于漪老师认为:在自己的教育历程中,留下的痕迹有浓有淡,有深有浅,有伤痕有快乐,有失落有收获,但更多的是教育征程中自己的不足与遗憾,每想到此,总对学生心怀愧疚。自问当时确实尽了力也尽了心,可悲在就那么点认识水平,那么点业务实力,那么点文化底蕴,用不出力气。教育事业真正就是遗憾的事业,教师责任大如天,追求永无止境。所以教师的追求和学习也应该是永无止境,不断的探索下去。于漪老师一切为了民族,一切为了学生。于漪老师对国家、对民族的爱,对教育事业的全身心投入深深地打动了我,感动之余,更多的是对于漪老师的敬佩。
“一辈子学做教师”,需要“五心”。一是爱心。教师要有爱心,没有爱的教育犹如行尸走肉,毫无生机。二是信心。一个非常有用的公式:信心+实干=成功,如果连做事的信心都没有了,还谈什么教育。三是专心。专心致志地做一件事。四是恒心。永远坚持做你的这项工作,只要坚持下去,最终会得到你所希望的成果。第五是虚心。在什么情况下都要保持一个向别人学习的心态,不要自满,这样你就能够永远的保持与时俱进的势头,永远不会落后。所以,一辈子做老师,要具备这五心,缺一不可。
“一辈子学做教师”蕴藏着于老师豁达的胸襟,谦逊的为人。于漪老师任教数十年,她是“育人一代师表,教改一面旗帜”,是“中国特级教师群体的优秀代表,当代语文教育界具有鲜明学术个性和广泛影响的标志性人物之一”,竟然“一辈子学做教师”,“总对学生心怀愧疚”,这样的做人,确实令我们这些后辈学子既感到汗颜,也是一种教育和鞭策。正是这种严于律己、谦逊为人的品德,成就了于老师一番光彩夺目的事业,成为师者之楷模。
“一辈子学做教师” 既是于老师从教事业历程的真实写照,更体现着于老师对于教育事业的忠诚、执着和追求完善的精神。真所谓“隔行如隔山”,对于不是中文系毕业的于老师,却教起了语文,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有点难度,但是于老师做到了,从开始教学时的辞不达意,到用语言“粘”住学生;从开始时“语文教学的大门在哪里”都不知道,到成为语文教学的行家里手;从片面强调语文的工具性,到“离开了‘人’的培养去讲‘文’的教学,就失去了教师工作的至高点”等等,无一不说明于老师治学的严谨、对事业执着的追求、积极进取的精神。于老师说,教育事业真正遗憾的是事业,教师责任大如天,追求永无止境,她如此而言,是因为在不断地探索教育的新思路时,不断地发现自己的不足,所以,教育永远是有缺陷的。
轻轻合上《岁月如歌》,无论是于老师作为一名普通教师,还是一名语文特级教师,还是作为一名学校领导;无论她屈居于低贱的牛棚里,还是站在那神圣的讲台上,在于老师的生命里,弥漫着的总是不变的大爱光芒,这既是对事业追求的一种境界,更是做人的境界。我坚信,在于老师高贵的大爱光芒照耀下,定能激发我们这辈年轻人更健康的成长。
于漪老师回忆录,回顾这位优秀老师的成长经历和毕生从事语文教育的思想轨迹,为我们每一位教师、为我们的教育事业留下一笔可贵的精神财富。
《落花生》是我国著名作家许地山写的一篇文章,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了落花生这篇文章,感受颇深,也加深了我对落花生的认识。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作者许地山一家人利用后院的空地种了一片花生,有很大收获。母亲把花生做成各式各样的美食,还请他们的父亲开了一个晚会。父亲向作者的兄弟姐妹讲了有关花生的道理:花生把自己的果实埋在地下,而不是向像苹果、蜜桃一样把果实高高的长在树上,去炫耀自己的果实,而是默默奉献自己的果实,从不炫耀自己的果实。由此不禁让我想起了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一件事。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哼着小调迈着轻快的步伐去上学,突然我发现一位西装革履的叔叔,他直接把手中的香蕉皮随手扔在地上,一个佝偻身子的老清洁工一声不吭的去捡那些香蕉皮,这让我非常感动。而他身后检果皮的清洁工,那个叔叔瞧也不瞧一眼,或许他会讥笑甚至嘲弄,在他的眼里,清洁工的身份是何等的低贱!可是正是这类身份低微的人,在默默地奉献自己的一切,他们就像落花生一样,实在而有用,为着城市的文明创造辉煌。
我的思绪又回到了《落花生》这篇文章。我掩卷沉思,做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甚至对别人对社会有害的人。如果我们周围的人都能那些清洁工一样,默默奉献,尽力为社会多做好事,却不夸耀自己,那么我们的社会将会多么美好,人们之间将会多么的和谐和融洽!
今天我学了一篇课文——《珍珠鸟》,这篇文章介绍了散文作家冯骥才和三只珍珠鸟之间发生的故事。朋友送给“我”一对珍珠鸟。它们被放在一个简易的笼子里,笼内有一个舒适而又温暖的巢。“我”把笼子挂在窗前,一盆异常茂盛的吊兰。“我”用吊兰长长的叶子盖在鸟笼上,它们就像进了丛林一样安全。我很少打扰它们,慢慢的它们敢伸出小脑袋来瞧瞧“我”,“我”们就这样渐渐熟悉了。三个月后,它们有了雏儿。这个小家伙对我很友好,也很大胆,它居然敢在我的肩膀上睡觉,毫无顾忌。
《珍珠鸟》这篇文章中得到的最大启发。同时,我也觉得这三只珍珠鸟给作者的生活带来了无限的快乐。读完这篇文章,我深刻地体会到作者博大的爱心和仔细观察的耐心。真希望人与自然和平相处的那一天尽快来临。
读完《珍珠鸟》这篇课文,我想:一只很怕人的珍珠鸟,尽然会停在人的肩膀上睡觉,这简直让人不敢相信。我又想:冯骥才因为对珍珠鸟无微不至的照顾,所以得到了小鸟的信赖。热爱环境、热爱大自然,做文明的使者,这就是我从作者能和珍珠鸟如此亲近靠的就是两个字:“信赖”!“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人与动物之间不可缺少,没有信赖就不能和谐相处;人与人之间更是不可缺少,没有了信赖就不成事。
最初,我以为《了不起的盖茨比》讲的是比尔盖茨的故事,当初买这本书也是出于想更多的了解比尔盖茨,没想到《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部美国当代小说,20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闹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不管是不是讲比尔盖茨的,总归说是一部名著,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问世,奠定了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20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傲然跻身当代经典行列。
而自我只看了此书前五十页之后,再也无法读下去,真不明白这书怎样获得那么高的赞誉直到前些天,我看过同名电影之后,我的想法才得以改变。我喜欢电影里那道绿光,因为那道绿光,我又拿起原著重新读开,期望这次能有不一样第一次读的感受!
捧着书,读了一周,最终读完,最大的感觉就是电影版拍的十分好,忠于原著,如果不是先看过电影,我必须无法坚持下去读完这本书。
看了别人对此书的读后感,有高度有深度,我什么也写不出来。只是对盖茨比惋惜,为了一个不值得的拜金女葬送自我的生命!对上流社会有了一点了解,没人性,自私,傲慢,冷漠,那样一个世界,那样一群人,真是让人心寒!
冰心先生曾在她的一篇序言《忆读书》中说到:“我们要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每当看到这句话时,回想起自己的读书生涯,都会觉得这句话特别铿锵有力,荡人心神。
读书,不仅可以使人增长见识,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当世界上有了书,可以治愈一切孤独与愤懑。古今多少文人墨客留下了不朽的著作,流传千古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在现实社会中,人们仍能从几十年,甚至千百年的这些文化瑰宝中找到共鸣,时代在变,但人的共情之心没有发生多大变化,你可能会在沮丧失意之时,在李白的“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中找到慰藉,在快乐欣喜之时,会用杜甫的“白日放歌须纵酒,漫卷诗书喜欲狂”来表达内心的雀跃,也可能会在鲁迅的《朝花夕拾》中找到仇猫喜鼠的共鸣点。总之,一切书籍,都可以化成诗的言语,来安抚你的内心。哪怕失意颓废,哪怕漫无目的,你都可以在书中找到情感的慰藉,心灵的归宿。
读书还有一个最实用的好处,就是可以消除空虚,用精妙的知识填满你的大脑,那是你刷多少抖音,玩多少游戏都无法得到的充实与满足感。可惜,现代人似乎不太喜欢读书,真正能静下心来读书的寥寥无几,或许正是因为生活如此浮躁,所以在闲暇之余,品一杯清茗,捧一本好书显得那么可贵。在这里,我特别强调好书,就如冰心先生所说,那些陈词滥调,只会堆砌华丽词藻的书不要读,要多读经典,多读有真情实感的书。一切打动人的语句,都离不开一个真字。好书,也就是真正能打动人心的书。也只有那些真正走进人的内心的语句,才会千古流传下去。
读好书,还要会读书,有些人一打开书就犯困,因为他没有找到真正令自己感兴趣的书籍,只读那些所谓的畅销书,就好比无头的苍蝇,乱飞乱撞总是没有收获。要会读书,首先,要弄清楚自己喜欢什么类型的书,从培养自己的读书兴趣做起,这样,当你习惯了读书,随便放一本书在你身边,你都会读的津津有味。如果一开始就人云亦云,那么,读书将会变成一件令你厌烦的事。除此之外,一本书不能只读一遍,犹如走马观花,去宝阁而空手而归,应该多读几遍,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当你把一本书读透了,每次读都会有不同的收获,这样,你才会真正领悟书的意味和真谛。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会读书。当你学会读书,你就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里面都是数不胜数的珍宝,令你流连忘返,受益无穷。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做《寻找鱼王》,他是作家张炜的新作,我看了之后很有感触,下面跟大家分享一下。
本文讲述的是一个男孩生命之初的奇幻旅程。男孩的爸爸在年轻时想当渔夫,可是当渔夫必须要找到“鱼王”,“鱼王”是会抓鱼的人,可是鱼王并不好找。大山里有两个鱼王,一种是“旱手”,一种是“水手”。旱手能在陆地上挖出新鲜的鱼,而水手能在水中自由的游来游去,可以在水中捉鱼。那时候鱼十分不好找,旱手就发挥了作用。男孩也想捉大鱼,他爸爸带他去见了年轻时不肯接受爸爸的老师,老师最终同意男孩留下来。老头是个“旱手”,是他爸爸传给他的,只有想吃鱼时才去抓鱼。男孩在那里呆了几年,学到了一点东西,老头这才放心,安然离世,他离世前让男孩寻找他年轻时那个女孩,现在也是老太太了,她爸爸是老头的杀父仇人。女孩的爸爸是个水手,他把本领也交给了女孩,男孩最后找到了老太太,男孩知道了水也是有根的,真正的鱼王并不是人,而是保护着水根的一条大鱼。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为什么师傅会抓鱼,而不多捉鱼:世上万物须以大自然的平衡为主,不然的话所有的世间万物都会遭致毁灭。从这本书中还学到了:要追求自己的真理,不断努力,不放弃,总有一天会成功的!这本书中还讲了许多妙趣横生的民俗场景,这对于我来说相当陌生和遥远。而作者向我们传达的是:在网络时代,我们要多想一些大自然的正是感受,这些正是现在所稀缺的东西。
人类迈入21世纪。随着科技的发展,大部分人都戴上了眼镜。这种东西能让近视或远视的人的视力跟正常人的视力一模一样。可有一种眼镜千万不能戴,那就是“有色眼镜”。《狗牙雨》这个悲惨的故事中就有这样一个例子。
这个故事引人深思:主人公杜元潮因一次洪水失去了母亲,他和他的父亲凭借一块棺材盖漂离家乡,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故事的开头就已经悲凉到了极致:身处异国他乡,身无分文,也没有慈祥的母亲。这一切在一个五岁的孩子身上是很难体会到的。但这仅仅是铺垫……
杜元潮随着父亲杜少岩来到了程家生活。由于杜少岩的忠厚老实,他在程家当了长工,也使杜少岩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
刚才还“乌云密布”,现在竟“雨后天晴”了。衣食无忧,有工作,有快乐,这也许是那时候人们能想到的最美好的生活了,杜元潮似乎已经过上了,可故事就是一波三折……
杜元潮开始与程家小女儿程采芹和邱家公子邱子东玩,然而邱子东却因杜元潮的身份而看不起他,总是将他抛弃,而程采芹却和杜元潮很要好。为了让杜元潮开心,程采芹带杜元潮独自出去玩。可他们迷了路,当程家人找到他们后,就无情地赶走了杜元潮与杜少岩,让他们流落街头。
故事很悲哀,这就是有色眼镜,戴上了它,你就变得无情无义,没心没肺。程家人与邱子东都戴上了,他们都因为杜元潮的地位而认为他不配与程采芹玩。这两副有色眼镜污染了两个孩子纯真的友谊。
21世纪,有多少人戴上了有色眼镜。去参加聚会都穿得漂亮,除了礼貌,还是为了不让戴着有色眼镜的朋友取笑;有人体育不好,他就一直认为这人体育不好,这也是有色眼镜。别以为你的想法没什么大不了,这关系着一个人的信心,一个人的信心关乎他的未来!有色眼镜,戴上了,就很难拿下来了。
请别戴有色眼镜了,它污染了别人的感情,污染了别人的友谊,还污染了自己的心灵,害人害己!
电影明星洛依德将车开到检修站,一位女工接待了他,她熟练灵巧的双手和俊美的容貌一下子吸引住了他,整个巴黎都知道他,但这位姑娘却丝毫不表示惊异和兴奋。“您喜欢看电影吗?”他禁不住问道。“当然喜欢,我是个影迷。”她手脚麻利,很快修好了车:“您可以开走了,先生。”他却依依不舍:“小姐,您可以陪我去兜兜风吗?”“不,我还有工作。”“这同样也是您的工作,您修的车最好亲自检查一遍。”“是您开还是我开?”“当然我开,是我邀请您的嘛。”车行驶的很好,姑娘问道:“看来没有什么问题,请让我下车好吗?”“怎么?你不想再陪陪我了吗?我再问您一遍,您喜欢看电影吗?”“我回答过了,喜欢,而且是个影迷。”
感受:“我认为他应该在这个普通女工面前感觉到自己的浅薄和虚妄。我想他一定会认真反省一下自己的生活和价值。这位普通女工见到洛依德,并没有冷淡,只是没有像别的女孩子那样狂热,女工的意思是:洛依德有他自己的成就,女工有女工的工作。洛依德去修车就是女工的顾客,如果洛依德不再是明星了,再去修车,女工也会一样的接待他。人与人之间难道不是这样的吗?我认为,无论是什么职业,人和人之间都有平等权利,谁也不能违反,我们都要尊重人类之间的平等权利。
这位女工她没有表现出兴奋和惊异,因为她认为洛依德在她眼里就是她的顾客。所以题目叫人与人,我们要向这位普通女工学习。
这是一篇让人回味无穷的文章——《珍珠鸟》。它主要是讲作者用一颗真诚的心与小珍珠鸟交往,获得了它的信赖的故事。
文章中的作者曾写下了一句话:"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这难道不让人反思吗?是的,信赖,是可以创造出美好的境界,这种境界小到朋友之间的诚信,大到国家建交。但相反,如果大家互相不信赖,又会怎样呢?就会创造出一种与"美好"正好相反的境界,这种境界小到口角争纷,大到国家战乱。
"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在所有时间都适用,比如:古时候,在三国时期中著名的关羽身上,就又着与作者相符的品格。他曾中过毒箭,请名医华佗来治,并任他刮骨疗伤,没有一丝对华佗的不信任。相比之下曹操却不一样。他生了重病,人家名医华佗亲自上门来医治,照道理来说应该高兴,可曹操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认为华佗有异心,要拉去斩首!我没让你来你偏来,这不是要杀我吗?杀了!结果,曹操因为久治不愈而去找华佗作伴了。
唉!多么愚蠢的曹操,因为心中的怀疑与不信任就轻易杀了一代名医!如果选择信任,治好了还可以多活几年,让我们大家争做"关羽",做一个信赖别人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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