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只能亲一口哦日期:2024-11-16人气:8
四百字读后感(精选23篇)
我很喜欢这个小故事了,叫小猪当皮球,这个故事的每一段都很有意思。猩猩老二在集市上欺负山羊老汉,小猪看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结果却被猩猩老二把小猪当皮球踢到了棕熊先生家里,把棕熊先生的大冬瓜给撞成碎片了,棕熊先生一怒之下撞坏木门,张望了一下,他跑到集市上去,把猩猩老二很揍了一顿。
我觉得猩猩老二很搞笑。
晚饭过后,儿子兴高采烈地拿着一本书给我看,原先是盼望已久的四(5)班作文集《花开的声音》。书编得很好,既分类刊登了孩子们的习作,也间中插上了孩子们活动的图片,慢慢地翻看着书本,孩子几年来的学习生活过程仿佛又在眼前呈现。
看完书本,我又开心又欣喜又感动。书中编录的文章虽然从大人的角度看来,还不完美很幼稚,但却是孩子们最真实的情感和思想成长的反映,比较自己同龄时,不禁为孩子们的进步而惊喜,为老师的辛勤和精心教导而感动。书中的图片虽然不全面,但也真实地记录了孩子们校园生活的欢乐瞬间。在《花开的声音》中吴老师给了孩子们梦想放飞的空间,把孩子们在校园的生活点点滴滴,汇流成了欢乐的海洋。我真的为孩子们拥有这么优秀的老师感到开心,我想在老师们的精心培育下,孩子们必须都能茁壮成长。童年生活中的完美风景,必须会刻录在孩子们的脑海中。
感谢您,吴老师!感谢您调动了孩子们那颗用心向上的心,感谢您给给孩子们以后人生的旅途中留下一份珍贵而难忘的记忆!
把一本《奇风岁月》捧在手上,就能立刻感受到它的重量。这本长达600页的小说让我充分感受到了阅读的快感。与其说这是一本惊险恐怖的悬疑推理小说,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着思乡气息的少年成长故事。
在经历过冬天的凶案和忙碌的春季学期后,十二岁的科里迎来了一个丰富多彩的假期,凭着少年与生俱来的好奇与敏感,观察感受着小镇中的一切。科里生活的小镇——奇风镇是一个典型的美国南方小镇,这里民风淳朴,居民安居乐业。但是一个清晨,萨克森湖发生的凶杀案却打破了科里平静的生活,于是,一路伴随着凶杀案的线索,科里开始对身边所发生的事情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与看法。
随着少年成长步伐的渐渐加快,昔日生活安定,完美无缺的小镇,到处都开始显现出了问题。
女王一年一度地向老摩西进贡,但老摩西却不作回应,突发洪水中老摩西的身影若隐若现。这仿佛象征着人与自然愈发恶劣的关系,我们污染了老摩西的家,却若无其事地认为理所当然。老摩西的报复似乎警告着人们永远不要凌驾在大自然头上作威作福,破坏自然环境终将受到它的惩罚。
看到平时正直的艾默里警长竟然被霸丁家族收买,收了赃款,我的心中又是涌起一阵波澜。警长并非大奸大恶之人,但他迫于生计,无奈之下做出错事,但最终也是坦白错误,与恶势力斗争到底。难道我们每个人都纯洁无暇没有一点道德上的瑕疵吗?恐怕不是,每个人心底都会隐藏另外一个不为人知的“我”,又或是生活所迫而不得不狠下心来用面具伪装自已。但是,我们一定要振作,抬起头,让温暖的阳光驱除你心中的阴霾,追寻心底的那个声音,不违背自己的良心,作出正确的选择。
而当科里的好朋友戴维·雷被误伤时,我又被友情的力量所振撼!生命垂危之际,他坚持到科里的到来,仅仅为了与他道一声别......眼角的泪不禁滑落,人的一生总是要遇见很多的人,而成长,便是学会优雅地与擦肩而过的人,缓缓道别。科里也一定带着好友给他内心的勇气,勇敢的走下去。
亲情,友情,种族,金钱,社会⋯⋯《奇风岁月》就像一扇窗户,让我们看到了神秘却不失温情的世界,合上书,仍是意犹未尽,或许,过上十年,又一次翻开它,又会看到书上的勾画圈点,那时的我,已是长大了吧!但正如书中所写,只要那神秘的力量永不消失,我们将永远在天空上翱翔。
奇风岁月,岁月亦如奇风,青春也似奇风,成长,便是在这奇风中奔跑的风月!
《黄金时代》的故事很简单,没有偷一汉的女知青陈清扬被人们称为“破鞋”,最后偷了一脸流一氓相的下乡知青王二,成为了真正的“破鞋”,最后一爱一上 了他。小说的开始就提出了“破鞋”问题,对偷一汉女人的“破鞋”称呼已经因含有先在的价值判断,而由不是“破鞋”到“破鞋”的陈清扬的整个心理过程颇值得玩 味。
王二和陈清扬的交往发端于陈清扬希望王二证明她的无辜,而此时的童一男子王二是个“我想一爱一、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的下乡知青,他更倾向于证明陈清扬不无辜,证明的法子就是引一诱陈清扬。
陈清扬有着强烈的主体意识,她否认“一性一*”是一种权力的表征,也否认了一性一*及女一性一*身一体在社会中的现实功利价值,由此,她一个打耳光打走了图谋不轨 的军代表,而被发配到了偏远的“十五队”,也用响亮的耳光打走了一个个没病装病的“男病人”。陈清扬认为一性一*,以及必须经过的一性一*的过程是一件莫名其妙的事 情,这些事情和一个人的心灵和主体意识无关,但人们都如此热衷。她接过了婚,却一直在等着自己的丈夫来为一性一*交这件事惭愧;她十足的警醒,在一片混乱的生活 中茫然坚持着心灵的纯洁。
《黄金时代》中的云南是诗意的云南,是座大花园,是明净的大海,这一些都因王二而存在。唯一不没病装病的男病人王二来看完病,下山时头也不 回,陈清扬因为没有矫饰和做作,才会慧眼看中“流一氓”王二,希望王二能帮忙证明自己不是破鞋。陈清扬的个一性一*如此可一爱一、顽固、没道理,陈清扬的心底不是没有 想要放纵的快一感,但一性一*是“丑陋的东西”不能进入她纯洁的梦想中来。在矫饰的心灵中,这个时代是具有某种道德上的价值和意义的,在灰暗的心灵中,这个时代是 创痛的,滴血的,然而在明朗纯净而又单纯的灵魂中,这是一个充满人的欲|望和灵一性一*、真诚和诗意的黄金时代。
王二何许人也?王二是个除了智慧和顽劣一无所有的北京知青,高高瘦瘦,真诚、沉默,喜欢说脏话,他看到年轻美丽的陈清扬马上倾向于证明陈清扬 不无辜,打算勾一引陈清扬。但王二绝非军代表式的无耻之徒,在景颇族孩子勒农对他的小和尚啧啧称奇时,王二“赶紧扔下他去穿裤子”。王二看出了陈清扬的美 丽,打算在过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晚上引一诱陈清扬,王二的引一诱没有一点现实利益的杀伤力和强权色*彩,王二抛出了半真半假的“伟大友谊”。王二只真诚了一半,伟 大的友谊是需要证明的,此时,一性一*交是“伟大友谊”的代价。
陈清扬于是“半天毫无反应”、“肌肉绷得很紧”,王二把她彻底搞晕了,或者是说,伟大友谊的诱一惑把她彻底搞晕了。什么是伟大的友谊?“只要你 是我的朋友,哪怕你十恶不赦,为天地所不容,我也要站到你身边。”这是人和人之间的绝对信任与真诚,世事善恶难辨,而伟大友谊永远放射光芒,为了这伟大友 谊,陈清扬在分不清“我那个伟大的友谊是真的呢,还是临时编出来骗她”时就感到“那些活像咒语一样让她着迷,哪怕为此丧失一切,也不懊悔。”
如小说所述,“一性一*交”在陈清扬而言,几乎等于虚无。“她丝毫也不怕成为破鞋,这比被人叫做破鞋而不是破鞋好得多。她所讨厌的是使她成为破鞋那 件事本身。”如果说一性一*交是代价,那么这个代价同放射万道光芒的伟大友谊相比,实在太过渺小。然而,人世间真的有什么伟大的友谊么?是的,陈清扬为了渺小的 可能姑且一试,世间的一切理念、道德在伟大友谊面前都不堪一击(何况,什么是世间的道德、准则?又是谁“创造”了“生活”,成为了一个时代的发明者?)为 了可能的伟大友谊,姑且一试,破鞋就破鞋,带些嘲讽、带些无聊、三分寂寞、三分玩笑。陈清扬在对“一性一*”的权力意味和实用价值的绝对蔑视下作出了自己的决 定。
而王二呢?王二的“伟大友谊”不是简单到一种勾一引女孩子的手段,在勾一引陈清扬之前,王二还是一个童一男子,王二要求一性一*交,一性一*交对于陈清扬来说足 够虚无,但对于王二来说无比重要,在一个童话般的云南、在变形的时代,心灵和身一体的双重寂寞笼罩着王二,也笼罩着陈清扬。王二的伟大友谊不是随便说说,王 二始终准备誓死捍卫伟大友谊,可从来也没人肯给他这个机会。在伟大友谊的第一次“实践”中,在欲|望的催促下,在寂寞与孤独感的催促下,在对一种毫无保留的 信任与真诚的感召下,在对伟大友谊可能一性一*的证实或不断证伪的催促下,王二的咒语也迷住了自己:“其实伟大友谊不真也不假,就如世上一切东西一样,你信它是 真,它就真下去,你疑它是假,它就是假的,我的话也半真不假。但是我随时准备兑现我的话,哪怕天崩地裂也不退却。”
王二“等了一些时间,她来了。”
伟大友谊开始了吗?陈清扬还是充满了不屑与不解,也许还有深藏的一点希望,但更多的是失望得愤怒与深刻的怀疑。王二一毛一手一毛一脚,心慌气躁,不得其法,陈清扬满怀蔑视与不屑,扬手给了王二一个响亮的大耳光。王二跳起来,拿了自己的衣服,转身就走。
陈清扬把这当作得到王二光芒万丈的伟大友谊的证明,一性一*交的工具属一性一*让她冷冰冰毫无反应,这使得王二“事毕我即愤怒又沮丧”,陈清扬看到了的一 巴掌打出了王二的愤怒,也打出了王二的真诚,陈清扬隐隐约约感觉到这种亲密接触并非权力暴力、也非肉一体交易,陈清扬看到了从未有人愿意给予过她的,以前连 听也未曾听说过的伟大的友谊。陈清扬肉一体不过躯壳,陈清扬验证了伟大友谊,心里是无比欢乐的。王二如何对待这次实践?王二说,“在我看来,这东西无比重 要,就如我之存在本身”,因此他是在以“我之存在本身”来坦诚面对陈清扬,一性一*在王二看来是正义的、善良的、自然、纯粹的,是好感和信任,是敬意和尊重,王 二对陈清扬的伟大友谊回报了“我之存在”,这惊天动地匪夷所思的实践让“我之存在”包一皮容了更多的内涵,包一皮括他对陈清扬的一爱一恋。伟大的友谊开始了,一个黄金 时代开始了。
王二被三闷儿妈一板凳放到后,“陈清扬披头散发眼皮红肿地跑了来,披头第一句话就是:你别怕。要是你瘫了,我照顾你一辈子。”陈清扬何等在意这伟大的友谊。伟大友谊不真也不假,你信它真,它就真,你说它假,它就假。
王二对伟大友谊深信不疑,王二走出了乌七八糟的人生,走进了山里。
伟大友谊让陈清扬的欲|望复苏了,“一性一*”是丑陋的,它不过是权力、利益和莫名其妙的象征,陈清扬排斥着一性一*,一性一*与她心中充满的美丽幻想无法兼容。 陈清扬去寻找王二,她幻想了美丽的一切,却唯独忘了“一性一*”,“她之所以不肯上山来,让我空等了好几天,是因为对此事感到厌倦。她总要等有了好心情才肯一性一* 交,不是只要一性一*交就有好心情。”在陈清扬那里,或许虚幻的伟大友谊高于一切,重于一切。陈清扬一直在坚持,她的伟大的友谊是纯洁的,是一种对灵魂纯洁的坚 持,一种对庸俗现实的反抗,一性一*始终不过具有工具的意义,而绝不牵涉到一精一神与信仰。
受到欲|望驱使的一性一*交带来了快乐,但这种快乐同时也是罪孽,陈清扬拒绝这快乐的玷污。陈清扬“在内心深处她很想叫出来,想抱住我狂一吻,但是她不 乐意。她不想一爱一别人,任何人都不一爱一!”陈清扬的主体意识和这个荒诞悖谬的世界顽强对抗。她有过一性一*一爱一经历,但坚持认为,自己始终是纯洁的。她拒绝灵魂和肉一体 的统一,这世界上,肉一体承担的意义或许比灵魂所承担的还要多。没有伟大友谊的时光里,世界不过是一个噩梦,所有的一性一*一爱一都与女人这个主体无关,是虚无、是工 具、是仪式。小说中记叙了陈清扬的一个梦境,当生存环境变得不真实“放声大哭从一个梦境进入另一个梦境,这是每个人都有的奢望”。陈清扬不承认生活,不承 认肮脏的欲|望,陈清扬在守卫纯真!
但陈清扬不能禁绝欲|望,她想“假如世界上只有她一个人,那实在是太寂寞了”。她之罩着一件白大褂,爬过光秃秃的山岗,风吹过她的一性一*敏一感地带。她怀着山野上风一般的一性一*欲和一切美好的幻想来找王二,哪知道王二正心无外物地处于“灵魂里潮兴之时”。
“她看见我赤条条坐在竹板床上,阳*具就如剥了皮的兔子,红彤彤亮晶晶足有一尺长”陈清扬觉得“那东西太丑,简直不配出现在梦幻里”。
陈清扬“不知道我和我的小和尚未什么要这样。她这样做是为了伟大的友谊,伟大的友谊是一种诺言。守信肯定不是罪孽。”陈清扬相信伟大友谊的本 真,或者说她虽然已经和王二“同生共死”,但是她后来死不承认她得到了伟大的友谊,这是基于她对自己的固守,也基于她对自我的骄傲和自信,这表现在她在一性一* 的坦荡、对待一切的坦荡,对待出斗争差的坦荡,可是她不会向那个“丑恶的东西”屈服,她不会向这个真是而丑陋的世界屈服!她是清白的,她不明白一切是为什 么,因此她“偷一汉”是为了伟大的友谊而不是为了什么一性一*欲,世俗的一切对陈清扬没有束缚力。她对一切拒不认账。
“但是我在深山里在她屁一股上打了两下,彻底玷污了她的清白”
陈清扬对一爱一情的警惕时时陷入危险之中,她有两次差一点一爱一上了王二:冷雨中陈清扬满身心的寂寞,虽然拥有了“伟大的友谊”,但陈清扬依旧寂寞, 陈清扬在“拯救”王二,反过来差点被王二拯救;另一次是在田间休息的时候,王二“那颗乱蓬蓬的头正在她肚子上,然后肚一脐上轻柔的一触。”“可是我什么都没 干,抬起头来往四下看看,就走开了。”
也是在进入山中小草房的那一刻,陈清扬带着所有的梦幻看到了王二的小和尚,“当时陈清扬也想大哭一场,但是哭不出来,好像被人捏住了喉 咙。这就是所谓的真实。真实就是无法醒来。那一瞬间她终于明白了在世界上有些什么,下一瞬间她就下定了决心,走上前来,接受摧一残,心里快乐异常。”
数十年后,中年王二遇到了中年陈清扬,再谈起当年,有无穷兴致,二人从“伟大友谊”中走出,接受人世的摧一残。当陈清扬的女儿追问往事,问“爸爸呢?”时,陈清扬也随口说“你爸爸坐飞机”。
陈清扬终于面对了一切,承认了世间所有的丑陋和忧伤、承认了她的痛楚和欢乐,承认了“真实的罪孽”。
在湿一滑而危险的清平山上,王二扛着陈清扬,死命撑住一切分量,陈清扬还在胡乱抖动,于是王二在陈清扬的屁一股上狠狠打了两掌。这是一种契约,分 担、承受、交换。陈清扬坚持、遵守的、抗拒的世界也好,丑陋的小和尚也好,在那一刻一切全都化为云烟,陈清扬“再也不想理会别的事,而且在一瞬间把一切都 遗忘。在那一瞬间她一爱一上了我,而且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 陈清扬是不肯面对现实的一切的,包一皮括她自己,但她面对了王二,于是她也就面对了一切,面对了整个庸俗而平常的世界。
“承认了这个,就等于承认了一切罪孽”。
陈清扬的主体的解放最终得以在“伟大的友谊”中完成,这“伟大的友谊”是一性一*,也是一爱一,是信任、真诚和平等、分担、宽容。在尘世的权力、道德的 扭结和王二欢乐的一性一*一爱一中,陈清扬终于做出了自我的选择,陈清扬和王二的“伟大的友谊”脱离了既定的权力结构和道德束缚。在遥远的青春中,一同逃亡和出“斗 争差”中确立的,不是斗争和对立的二元世界,而是浑融为一的自然天成,当一个人能够真正面对自己的身一体和欲|望,那么解放的不仅仅是一种一性一*别和一个心灵。
黄金时代的真正寓意在于,有两个人终于找到并确立了终身的伟大友谊,无论人世如何摧一残也无法改变,而世界上无数的人一生却都活在寂寞或虚伪之中。
童年是个绚丽而又温馨、美好而又浪漫的字眼,是每个人成长过程中灿烂而难忘的历程,《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翁汤姆也不例外。
连续两遍阅读《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同时也明白了许多道理,似乎一下子长大了很多。让我知道了汤姆是个聪明顽皮的孩子,但他足智多谋,富有同情心,不满社会现实。因此,他一心要冲出村庄,争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在姨妈眼里,他是个顽童,调皮捣蛋,鬼心眼儿多,可自己又不由自主的喜欢他;可在孩子们看来,他却是一个智慧的领导者,是个英雄。而最让我难忘的是从他们身上可以寻找到自己童年时的影子:聪明而正直、勇敢而自信。
通过小说第二章的着力描写,充分显示了汤姆的聪明才智。为了能让别人帮他刷墙,汤姆睿智而诙谐的表现,不仅自己省了不少功夫,还让别人心甘情愿地送东西给他,作为劳酬。而就在他和哈克相遇的那天晚上,两人一起目睹了一起凶杀案,为了主持正义,不畏强权的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揭发了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成功解救了波特。
终于有一天,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乔、汤姆、哈克一行三人决定追求冒险的经历。逃到荒岛上以后,人们都以为他们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葬礼时,可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葬礼,让他们的亲人喜极泪下,破涕为笑。而为了寻找财宝,两人又跟踪印第安乔来到了山洞找到了财宝,成为了首屈一指的大富翁。
从他们面对困难时表现出的正直和勇敢,以及在平时生活中聪明可爱,幼稚而又认真的举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以说这部小说就是当时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从书中的汤姆的成长经历中,我更加懂得遇到困难时千万不要轻言放弃,坚信只要迎难而上、坚持不懈就能成功。生活在充满阳光的汤姆告诉我们,一个人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以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的发挥,创造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间。
不可否认,我非常喜欢天真活泼,自由自在的汤姆,在他的身上确实可以看到许多我童年的影子。但他自由活泼的性格特点也让别人太操心了,特别是他的姨妈,为了他,经常担惊受怕,可汤姆却不明白大人们的心思,我想这或许是汤姆身上唯一需要改进的地方。不过我最欣赏的还是他对一切新事物所表现出来的好奇心和想像力,并且能大胆实践,勇敢面对,而对自由、未来的向往和执着追求,怎能不让人啧啧赞叹呢!
人们常说:童年就像一罐蜂蜜,越吃越甜。时隔越长,就越令人回味无穷。尤其可见,童年的时光不但美好,而且十分宝贵;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只要充实地过好每一分每一秒,童年就会变得更加灿烂辉煌。
这个星期,我读了《哈佛家训2》,这本书非常有意义。让我知道了许多名人和名人故事,我印象最深的名人就是居里夫人。
居里夫人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镭就是居里夫人发现的。她一生共获得过10项奖,16枚奖章,107个名誉衔,两次诺贝尔奖。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科学家呀!我好崇拜居里夫人呀!
我还知道一个名人,他就是查理。罗伯特。达尔文。达尔文小的时侯功课差极了,爸爸说他:“除了猫,狗,昆虫花草以外,你其它的什么都不关心。”但达尔文的妈妈不这样认为,她支持达尔文去花园,还让他和姐姐比赛看花瓣认花,达尔文总是比姐姐认的快。就这样,多年后,达尔文成了生物学家,创立了著名的“生物进化论”。很多的名人故事和各言我都是从这本书里学到的。
这本书不仅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还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我很喜欢这套书,我没事就会看《哈佛家训》!同学们不妨也看看!你一定会有不一样的收获的!
故事讲的是有头驴掉到了枯井里,主人也没办法救它,决定用土把枯井填起来.这时,驴冷静下来做出了个很聪明的做法,每一铲砸到它背上的土,都迅速地抖落下来狠很地用脚踩紧.就这样,没过多久,驴子竟把自己升到了井口,它纵身跳了出来,快步跑开了.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惊诧不已.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应该认真地想办法解决,不应该退缩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骆驼王子》,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骆驼,讲述的是它从小到大经历的一些事情。
骆 驼王子从小就在成年骆驼的宠爱之下长大。长大后虽然高高大大,可却像一个小孩子一样,不会照顾自己,心理上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骆驼群生活一直很风平浪静,但是被宠坏了的孩子不会有出息。初始,因为骆驼王子毁了首领,所以群族四分五裂。终于有一天,心灰意冷的成年骆驼们,离开了骆驼王子。后来,骆驼王子的妈妈好不容易找到了可以重建群族的机会,但也因为骆驼王子嫉妒妈妈喜欢小的孩子,所以也不欢而散。最后,骆驼妈妈也被逼无奈离开了骆驼王子。骆驼王子因没有生活自理能力,所以走投无路的骆驼王子只好投奔了作者,永远的成了一匹托运的家骆驼。
看完《骆驼王子》我不禁起到了我们自己。现在的孩子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在家里都宝贝得不得了,吃好的,穿好的,真是捧在手里怕丢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这当然是体现了父母的爱是多么的伟大和无私。但是,如此娇生惯养的孩子,长大以后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呢 ?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人也是同样的一个道理。一个人如果不经历磨难,如何才能长大。人生好比一条坎坷不平的道路,小时候多摔几个跟头,长大之后才能明白如何避开石头,少摔跟头。同学们,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上,千万不要再做第二个骆驼王子。
习惯了当前钢铁丛林中的生活之后,在接触了更贴近自然的生活后,人的心境在这样的情况后会有什么样的变化。有时候会思考人在世界中是什么样的存在,自然又是怎样的存在。
在阅读了《瓦尔登湖》后,不禁让我思考了曾经在意却又逐渐忽略的问题。书的开头讲述了作者在经历了大学在城市的繁华生活中选择回到了乡村,重要的是他选择的不是从城市这个集体而归属到乡村的这个集体,不单单是从一个归属转移到另一个归属,他选择的是在远离乡村的两英里外的瓦尔登湖自己建造的木屋中生活,而他的生活也更多的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生活。强调故事的环境的原因也正是表达作者并不是转换生活方式从繁到简的过程,更多的是作者归属自然,感受自然的生活方式,只有身处在自然中,才能感受到之前被遮蔽的眼睛变得明亮了。
在书中,人并不是生活在城市就是被束缚的,在乡村就是自由的。梭罗以他明亮的眼睛看着各个环境生活的人们,人并不是由环境界定他们的思想的,很多人总是被束缚着,束缚在他们的生活,束缚在他们的土地以及他们拥有的,活着的人们变成了生活的奴隶,他用南北奴隶监工的方式比喻了这样的现象,所以他在探索者生活的意义。
人的生活,人的一生不是命运,不要抱怨造化弄人,一切的一切都是自己慢慢累积下来的乱起八遭的事,所以人要会使用它们,而不是给自己打造一副镣铐,锁住自己。
1847年梭罗离开了他独居的小木屋,结束了他离群索居的生活,回到了乡村,他不是背离了自然,梭罗就像是一个研究生活的科学家,在不同的环境中研究着,当他从小木屋搬到了乡村后他对人与自然有了更多的感触。
湖边的生活中,他遇到了一个猎人,猎人追捕着他的猎物,带着他的猎犬。虽然猎人不总是能抓到猎物,但是他仿佛在享受这个追捕的过程。就像书中所说,虽然狐狸很狡猾,躲过了多次追捕,但是狐狸不总是幸运的,最后它也死在了猎人的枪下猎犬的牙下。在这部分的文中有着很多描写了自然生物与人类的语言,这些动物和猎人就像是自然与人一般,而人与自然只是单纯的使用与被使用的关系吗?在书中有着隐隐的思考与启示。
我想梭罗之所以会对自然这么情有独钟,也是因为他是从城市搬迁到了乡村的偏僻之处,冬天的湖面结了冰,虽然在旁人眼中是那么平常,他觉得这是一种美丽。在梦中他听见有人在询问他一些问题,他想回答却不能回答,在早晨来临的时候,他看见了自然,这早晨的景象就像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展现在他的面前,梦中的人并没有提问,他也并没有回答,而在太阳升起的那瞬间,他知道了答案。
从这本书中我收获了许多,虽然这本书都只是在讨论着作者生活中的一些事,但是思考中能得到很多的思想。作者一直在思考着人与生活,人与自然的问题,我们以前也有在思考只是逐渐的忘却了这些问题,只有到坏的结果发生的时候才会去反思为什么当时并没有去思考如何去解决。
人总算被束缚着,被有形的或无形得镣铐束缚着,我们得到的真的仅仅是生活给的奖励吗?还有这无形的责任,所以我们的生活并不只是为了自己而活,并不是不顾一切的去考虑自己,所说的不顾一切不是指你应该放弃自己的理想生活而去配合他人,只是你在获得的同时会失去,就像书中所说的,继承了农场则意味着你被农村束缚着,所以你在享受这生活的一切的同时也要去思考什么是你该做的什么是你不该做的。我说这些的意义在于我想说,人不能以所谓的追逐自己想要的生活就去放纵自己,要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远离那些让你堕落的东西,新闻中出现的吸毒者开始越来越多的呈现了年轻化,人们不明白他们在追逐着什么,所以他们放逐自己放纵自己,用那虚假的快乐麻痹自己,健康的生活方式是我们要做到基本的东西,至少要明白毒品根本不能给我们任何东西却能毁掉一切。
在经历了城市与乡村的生活对比后,我们与自然的关系在城市中开始逐渐感觉不到了,人类在进步的同时在使用着自然给予的恩惠,却有恃无恐的使用着,仿佛这是理所当然的。我想我们需要反思一些我们对于自然所做的事,就像之前提到的猎人与猎物,我们作为猎人只是在享受着追捕的过程,我们只是在享受着使用自然方便生活的过程,却从没根本的想过自然与我们的关系,我们的发展不应该以自然的破话作为资本,我们更不该以破坏自然为炫耀的资本,虽然自然无形,却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不认为地球会被人类毁灭,人类最多只能做到破坏自然,却毁不了地球,而这样下去毁灭的最终也是我们自己,我们保护自然的同时也是保护自己。我们也该停下手头的事,只是偶尔也好,去感受下自然的美丽,感受最初作为地球一份子的感受,不是被眼前的烟雾所遮蔽,擦亮双眼你就能看到更多。
所以我们要有健康的生活,要避开那些让人沉迷的毒品,它不能给你真正的生活,只能给你一时的放纵和被破坏的生活。我们要有着与自然共存的意识,不是单方面的去破坏它们,人与自然本来就应该是平衡共存的,这一切都需要我们从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做起,从小事做起,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的生活和世界。
高老头这部小说出自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理所当然的,这部小说也属于批判现实主义的范畴。故事起于巴黎的一个名叫伏盖的公寓里。故事的悲剧人物高里奥老头就生活在这座简陋的廉价的包或公寓里。和其他一些不同性格的人住在一起.唯一的相同点是他们都不是生活奢华的上流人士。虽然本书以高老头为题,但主线是围绕一个名叫拉斯蒂涅可的年轻人。毕竟这个悲剧需要一个见证人。
高老头本来是一个面粉商,在退休时还是一位生活富裕的老人。但是是什么原因使他从伏盖公寓里德最高等房间住进最低等房间,什么原因使他绞了他深切思念的妻子的遗物?所有的谜团都随着拉斯蒂涅可想方设法逐渐挤进上流社会而揭开。高老头有两个加入豪门的女儿,雷斯夫和纽沁根夫人。当拉斯蒂涅可成为纽沁根夫人的情人时,终于在上流社会崭露头角时,故事也接近了尾声。这两个自私的女儿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将他们的父亲榨干,直至父亲临终时,他们也迟迟不肯看望自己的父亲。知道他们的生活也接近绝望时,他们才去找父亲,可是这时父亲已经离开了人世。而他们留出的泪水是那么的虚假,就算他们表现的如何真实。可是旁人仍能看出他们的虚假。高老头离开人世了,拉斯蒂涅可这位年轻人也完成了巴黎社会的启蒙教育,大彻大悟,像这个邪恶的社会发起挑战)。故事结束,起于这个公寓,终于这个公寓。
文字里的社会是短暂的,却能缩了时代的色彩。极力表现了这个奢靡浮华的社会,刻画了许多鲜活的人物,他们虚伪狡诈。巴尔扎克用他文字的魅力来给我们展现了一个眼花缭乱地社会,活动的,喧闹的,真实的社会,是当时资产阶级的真实的写照。人们只为金钱而活的残酷。亲情友情爱情一切美好的情感在当时都赶不上金钱的魅力,远远赶不上上流社会的地位。人们之间关系的维系只有金钱。多么令人悲伤和痛彻这个残酷而虚伪的社会。马克斯曾经爱的老头又是多么值得人们赞扬。其实悲剧也源于高老头的无私吧,如果没有他对于女儿的溺爱,可能又会书写另一个故事吧!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我们悲剧的中心,高里奥老头,这个拥有崇高父
金钱有用,但过分在乎金钱就会失去一切。
要问我暑假里读过的最有意义的书是什么,那一定是《森林报》了。
在我看来,这本书精彩到了比《昆虫记》更通俗,比童话更真实,它介于童话故事和科技作品间,所以语言也格外柔和。它让我体会到了大自然四季轮回交替的奇妙,带领我们去探索发现。
这本书以一年春夏秋冬12个月为小标题,以生动有趣的语言,描述出发生在森林,乡村,田野里的真实故事,将生物们一年的生活表现得栩栩如生,把诗情画意和童心童趣洋溢在字里行间。它让我知道了,原来大自然中的新闻其实不比城市里的少。
这本《森林报》故事有些登到过语文《时代报》上呢,都是最好最经典的故事了,我看过的其中有篇《雪地里的兔宝宝》就非常引人入迷:兔妈妈生下了它们的孩子,孩子们很听话,吃完奶就乖乖地躲着,但它们的妈妈却不知去向。几天过去了,兔妈妈还没有回来。倒是有位兔阿姨跑了过来,义务喂小兔子的奶。而它们自己的妈妈,现在正在给别的兔子喂奶呢。原来,兔妈妈不管在哪里看到小兔子,都会给它们义务喂奶。
看!这故事多有意思。既让我们增长了知识,而且是一边看故事一边长知识。这本森林报中,就全是这样的故事,让我忍不住把这本比新华字典还厚还牛的书一口气看完。
如果你也想读一本好书,那我绝对建议你读森林报,只有你读森林报,只有你读了,你才会知道它的魅力。
《礼记》是一部研究中国古代社会状况、典章制度和儒家思想的重要着作,在历史上的地位仅次于《论语》,比肩于《孟子》,又远超于《荀子》。这部书可谓是包罗万象,它以礼乐为核心,所阐述的思想,包括社会、政治、伦理、哲学、宗教等各个方面。《礼记》在唐代就被列为“九经”之一,到宋代则被列入‘十三经”之中,为士者必读之书,由此可见《礼记》这部书的重要价值。《礼记》与《仪礼》《周礼》合称为“三礼”,对中国文化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各个时代的人都从中寻找思想资源。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我反复吟读着这段文字,深深地被文字中所蕴含的那股强大的精神力量所感染。“大道实行的时代,天下为天下人所共有。选举有德行的人和有才能的人来治理天下,人们之间讲究信用,和睦相处。所以人们不只把自己的亲人当亲人,不只把自己的儿女当做儿女,这样使老年人能够安享天年,使壮年人有贡献才力的地方,使年幼的人能得到良好的教育,使年老无偶、年幼无父、年老无子和残废的人都能得到供养,这样的社会就叫做大同世界。”孙中山先生就曾提出“天下为公”的思想,主张为了老百姓,建立一个民有、民享、民治的民主共和社会。这段文字,并不会因年长日久而失去光泽,至今读来,它仍发出道道金光照亮了我们每个人的内心,表达了我们每个人对对美满、公正的大同社会的强烈向往。
翻开我的笔记本,本子上摘录的第一句话便是《礼记》这部书中的一段文字:“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笃行之。”这句话的原意是:“要广博地学习,对学问要详细地询问,彻底搞懂,要慎重地思考,要明白地辨别,要切实地力行。”我经常将《礼记》中的这句话作为我的座右铭,并时常用这句话教导与勉励我的孩子和我身边的年青朋友。“博学之”即讲学习首先要广泛的猎取,培养充沛而旺盛的好奇心。好奇心丧失了,为学的欲望也将随之而消亡,博学遂为不可能之事。“博”还意味着博大和宽容。惟有博大和宽容,才能兼容并包,使为学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放胸襟,真正做到“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进而“泛爱众,而亲仁”。因此博学乃能成为为学的第一阶段。越过这一阶段,为学就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审问”为第二阶段,有所不明就要追问到底,要对所学加以怀疑。问过以后还要透过自己的思想活动来仔细考察、分析,否则所学不能为自己所用,是为“慎思”。“明辩”为第四阶段。学是越辩越明的,不辩,则所谓“博学”就会鱼龙混杂,真伪难辨,良莠不分。“笃行”是为学的最后阶段,就是既然学有所得,就要努力践履所学,使所学最终有所落实,做到“知行合一”。“笃”有忠贞不渝,踏踏实实,一心一意,坚
持不懈之意。只有有明确的目标、坚定的意志的人,才能真正做到“笃行”。这句话时常提醒我在工作中注重学习,不仅仅要精通业务知识,还要广泛学习其它方面的优秀书籍,不断提升个人的综合素养,做一个“一专多能”的人,此外在平时还要多与身边的同事朋友沟通交流,学习他们先进的工作方法
在这部书中,我也了解到了古代的儒学家们对古代礼仪制度的一些认识,诸如礼的起源和礼的作用,古代人对冠礼、聘礼、祭礼等礼仪规范的解释。能够说,《礼记》的出现,标志着中国礼教文化的成熟。这部书对于现代中国社会中的礼仪礼节仍有很好的启示和教育研究好处。当然《礼记》中的部分文字也内含全力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及顽固宣扬男尊女卑的思想,这些思想是不可取的,需要我们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进行对待。
总之,《礼记》是一部极具价值的国学经典,就像一壶好茶,需要慢慢细品,才能感受到那沁人的芳香。
“最是书香能致远,腹有诗书气自华”,我将在书海里不断徜徉,撷一缕淡淡的书香。
我知道这本书名是从读书会的群里得知,因为没有参加读书会有些遗憾,假期就买了这本书。当我第一次看这本书的的封面时,我就被封面上作者沙拉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和书名所吸引了。紧接着就看到“心软是害,狠心是爱!谁溺爱孩子,谁总有一天会为孩子包扎伤口。”这句话, 当时我的内心就有了很大的触动,带着极为好奇的心开始翻看这本书。
翻开书首先看到的是以色列总理接见作者沙拉时的照片,看过照片的介绍后就更加好奇沙拉的教育理念,我想着总理能够接见的人那肯定是不简单啊。看第一章里第一节“我的教育成就了孩子的富翁梦”作者沙拉讲述了她的三个孩子的长大的成就震惊了我,接着我就迫不及待地往下读。看到曾经沙拉也是一名典型的中国妈妈,非常的溺爱孩子。但是因为沙拉婚姻的失败之后,她就带着三个孩子来到她父亲的故乡以色列,在那受到犹太家长教育理念的影响,沙拉的母爱随之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文章里对比写了中国家长与犹太家长爱孩子的不同方式。作者沙拉开始到以色列时不习惯犹太家长的教育方式,但她看到以色列孩子的能力很强时,她的想法慢慢地开始有了很大转变。在第一章的最后作者沙拉总结了犹太家长“特别恨心特别爱”的三个理念:1、在有偿机制中爱孩子;2、延迟满足,适当不满足;3、撤退一步学会放手。而书中接下来的三个章节都是围绕着这三个观点通过举例自己教育孩子的内容与方法进行详细的描述。其中有“孩子管理能力栽培方法”、“延迟满足的技巧”、“立规矩的十一个小窍门”等许多教育孩子的方法和小技巧都值得学习。在本书的最后一章中再次强调了做父母对孩子要狠下心,同时也要用适当方式爱着孩子,而不是溺爱。狠下心的父母并不是不爱自己的孩子,而是把自己对孩子的爱藏起来一部分。
细细的品味“特别恨心特别爱”这本书后,我对父母的爱有了新的定义。从小的教育与学习中知道母爱的伟大,但是我现在还不是一位母亲,不能够深刻体会母亲对孩子浓烈的感情。我在读这本书时,自己的内心不由自主就对比着自己的父母对我的关爱及教育。在对比的过程中我确实也能感受到自己的父母对我的溺爱,造成我很多地方的不足。我深知教育是一门很深的学问,也是一种艺术,自己的不足不能都怪罪到自己父母的身上。现在身为成年人的我知道自己的不足是需要自己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锻炼来弥补。如果父母不学习,会给家里的孩子带来可怕的、可恨的后果,那么身为老师的我呢?当然是任重而道远,更需要勤奋努力地不断学习!
曹文轩,男,江苏盐城人,作家。1974年入北京大学中文系读书,后留校任教。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北京大学教授、现当代文学博士生导师、当代文学教研室主任,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中国作家协会鲁迅文学院客座教授。中国少年写作的积极倡导者、推动者。20xx年4月25日,在玉树地震发生两天后到青岛推销图书。主要小说有《草房子》、《青铜葵花》、《山羊不吃天堂草》、《根鸟》等。
正因为葵花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才有的接下来的故事:青铜是个不幸的孩子,在大火中成了哑巴。但最后他用劲平生最大的劲喊出了“葵花”的名字。 葵花是个懦弱的女孩,让人怜悯。可青铜是一个坚强的男孩,保护着娇小的葵花,有人欺负葵花,他宁愿自己挨打也不让葵花被连累。青铜很坚强。
有两句比喻句:抱她的时候就觉得她软胳膊软腿的,像一只小羊羔。那时,他觉得女儿的脸,是一朵花,一朵安静的花。生动形象的写出了葵花的可爱和美丽,表达了作者对葵花的怜爱之情。
通过看这本书我觉得青铜一家人是那么的纯朴、善良,充满爱心。如果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像青铜一家人那样关心别人,那么这个世界该会多么美好呀!人不能只顾自己,只注重物质生活,更重要的是人要有奉献爱心的精神,在最后,葵花走了,青铜日日夜夜都神情恍惚,一次他在等葵花,差点他晕了,他睁开了眼睛来好像看见了葵花,于是,他大叫了一声,这次,他喊出了声音,洪亮的两个字——葵花。
在寒假来临之际,妈妈帮我买来了二年级下学期必读书目。看着这些书,我摸摸这本,翻翻那本,真是爱不释手,迫不及待地想一口气看完。
突然,我被《犟龟》这本书深深吸引住了。书的封面有一只瞪着两只大眼睛的乌龟正微笑着目视前方,像一位要起跑的运动员。我连忙翻看了这本书,真是精彩极了,我连着又拉着哥哥和我一起仔细地读了一遍。故事的内容是:乌龟陶陶为了参加狮王二十八世的婚礼,不管别人的嘲笑,不怕辛苦,越过了种种障碍,穿过了树林和沙地,日夜不停,勇往直前,坚持到底的故事。
看了这个故事,我不但被陶陶的这种坚持到底的精神感动了,也喜欢了陶陶说的一句话:“只要坚持,一步一步总能走到的!”我希望我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好好的像陶陶学习,坚持克服学习中的困难,坚持好的习惯,一步一步地前进。
今天是星期五,我在家里读了一本让人知道要勤劳,才会有丰收的故事。
有一家人,往着勤劳的农夫,和游手好闲的三个儿子。
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农夫也快要去世了。有一天农夫叫他的三个儿子到他面前来,说:“我的病越来越重了,也快要离开这个世界上了,不过我给你们留下了不少宝物,就埋在葡萄园里”。农夫说完,就闭上了眼睛。去世了!
听到去世的农夫说完,儿子们马上就开始寻找农夫说的宝物,他们马上就开始寻找到,他们很失望,但不想放弃。接下来几天,他们翻松了一遍又一遍,可仍然没找到,但结出了很多的葡萄,这时,大哥才意识到:“农夫说的宝物就是“只要勤劳,不放弃,就会有希望的道理!”
我读完了这本书,知道了:“只要勤劳,就会有丰收这个道理!”
纵观《平凡的世界》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深厚情意,有亲情、友情、爱情。少安与润叶的爱情,少平与晓霞的爱情,润生与红梅的爱情,少平与金秀的爱情,润叶与福堂的亲情,晓霞与福军的亲情,李向前与李登之的亲情,少平与金波的友情,少平与师傅的友情,润叶与晓霞的友情……
《平凡的世界》中使用最频繁的一个词语是:亲爱的。亲爱的大地,亲爱的双水村,亲爱的父亲,亲爱的弟弟,亲爱的朋友,总之,所有人世间的真情都在这里一一的展现。
读了《将心比心》这篇课文之后,我有些感受。
文章写了两件事:一次奶奶去商场,走在她前面的阿姨推开了沉重的大门,一直等到奶奶跟上来才肯松手。当奶奶向她道谢的时候,阿姨却说:“不用谢,我希望我母亲这个时候,也有人为她开门。”我读到这里,心里无比温暖。我想:如果我遇到这样的事或类似的事,我也一定要帮她。第二件是“我”陪患病的母亲去医院打点滴,年轻的护士扎了两针都没扎进去,经过母亲的鼓励和宽容,第三针果然扎进去了。如果母亲不鼓励她会怎样?不宽容她又会怎样?这位年轻人可能会失去工作,也可能会失去信心,这位年轻的护士也可能将来会对工作失去热情。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对他人多宽容、鼓励,这样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一定要多鼓励别人,宽容别人,关爱别人。当我们坐公交车的时候,一定要给老人让座;当我们把一件事交给别人办而别人没有办成的时候,我们要多多宽容和理解。这样,我们才能生活得更快乐、更和谐!
著名的英国作家奥斯卡·王尔德生于1854年,病逝于。他在短短的四十六年的生命中,给人类留下了丰厚的文学遗产,在世界文学史上享有特殊的地位。
《快乐王子》这本书包括了王尔德写的九篇童话。在他丰富的文学遗产中,留下的童话仅有这短短的九篇。但在世界儿童文学史上,他的童话是出类拔萃的。
他的童话可以感受到故事中自发的动人的力量。能自然而然地引出道德的主题歌颂美德,揭露和谴责恶行。童话成为他寄托理想的承载物。
放假了,抱着从图书馆借的书回到了家里,记忆中脑海里仍然浮现着《我和祖父的园子》中那个名叫萧红的小女孩的调皮可爱,一直想去认真地读读她写的那本《呼兰河传》。
灰色的色彩,平静的叙述,黯淡的画面把我们带到了二十世纪初的小城呼兰河,这个小城并不繁华,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地走。在故事发生的小村庄里,到处都显得那么萧条:灰色的天空,灰色的画面,灰色的人生。整个村庄就像是笼罩在一片黑暗的天地中,乌云蔽日,见不得半点阳光。在这里,到处可见由于人们的无知、愚昧而引发的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人们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死去而死去。一个又一个画面,一个又一个悲剧地出现,让我不知道该如何去评判哪个更值得我同情,哪个更值得我痛恨。
在东二道街上有个大泥坑,六七尺深,人们和家畜无论是在晴天,还是在下雨天都会遭受到灾难,淹死过小猪,用泥浆闷死过狗,闷死过猫,鸡和鸭也常常死在这里边。人们说拆墙的有,说种树的有,但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想过把泥坑填平。这是在文章的第一章所出现的一个镜头,它让我感慨:多么愚昧的人民呀!在他们的脑海里就要顺应社会,顺应天意,人是不能违抗天命的,这不能不是他们的悲哀!
在作者的描述中她的童年生活是快乐的,但也是寂寞的,她的活动地就是后院的那个大花园。在这座大花园里,作者和祖父一起玩耍,一起干活,童年的生活充满了乐趣。这也不由得使我想到了自己的童年,那充满温馨的一段时光。在每个人的记忆里,童年像一幅画,像一首诗,像一曲歌。在童年里,我们可以自由地玩耍,没有烦恼,没有纷争。春天,我们可以在三月春风的吹拂下去放风筝;夏天,我们可以在游泳池里去享受水的清凉;秋天,丰收的季节来到了,我们可以品尝美味的水果;冬天,我们可以和雪人去亲近,享受那晶莹的世界。
相比较,我们的童年更是幸福的,我们更是幸运的。这更让我感受到了萧红在离开家乡来到香港后,她更加怀念自己的故乡和童年,用自己那轻盈的文笔写下了这篇文章,没有什么幽美的故事,但处处是故事。
“我慢慢的,慢慢的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的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合上《目送》这本书,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想到日渐苍老的父母在目送我离家时的背影的不舍,想到终有一天我也要看着他们的背影渐渐走远,最后消失不见。从温情的开始到残酷的结束,人生就是这样,周而复始,从不停歇。
我不知道龙应台是以一种怎样的心情写下这七十四篇散文,把欢乐的痛苦的回忆一字一句的剥开。也许人到中年的她早已懂得了时间的无言,生命的无奈,所以才可以用如此冷静而又温情的文字写下这些记忆。从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到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前行。每一篇都不仅是对亲情友情的怀念,更是对自己人生的反思。而这其中最让我感动的还是家和亲情。
她写“家”,小时候,我们觉得有父母的地方就是家;长大了,有了伴侣,觉得有伴侣的地方就是家;再后来,有了儿女,有儿女的地方就是家。可是后来这些家会怎样呢?。大多数慢慢地就散了,父母会离开,伴侣会离开,儿女也会离开,到最后也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去面对人生,独自面对这人生的“寒色”。
我想起我的小时候,那个天真无邪的年纪,最爱的是饭桌上香喷喷的饭菜,每天早上热腾腾的牛奶,还有爸爸妈妈温暖的怀抱;后来长大了,却越来越想逃离,最爱的变成了哪个明星,哪件衣服,哪个新发型,开始拒绝父母的关心,讨厌他们的唠叨,把他们拒之千里之外;而现在十七岁的我背上沉重的背包,踏上去远方的列车,开始人生的新旅程。离开了家,离开了那两棵为我遮风挡雨的大树,一个人面对生活,最爱的变成了每天晚上家里打来的那一通电话,是他们从家乡寄来的小吃,是每次回家的相聚。家真的是只有离开了才会想念,那样温和的踏实感也只有家才能给的了。
可是有一天我终将远走,而他们也终将离开,家就只变成了一个符号,一段记忆,告诉我在这段孤单的旅途中也要坚强的义无反顾的走下去。
而那份血浓于水的亲情,让我在这本书中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让我知道了父母的无奈,艰辛,隐忍,付出。曾经种种不理解,种种埋怨都化为乌有,曾经的每一次争吵,每一次怄气,都变成了愧疚。他们用他们的青春养育了我,我开始懂得了他们的眼神,开始明白他们每一次的目送。
也许最后的目送难以避免,也许生命的轮回我们无法抗衡,但在不得不放手之前,请好好珍惜爱你的人。之后也要坚强的面对人生。
有一个人,他的名字没有人知道,别人都叫他“傻子”。因为他干什么都干不好。有一次,他为了能让师兄睡觉,让自己挨了打。还有一次,国王去大阅兵,因为他们头一回打了败仗,国王很愤怒,希望现在能杀一个人来解解愤怒,这时,傻子说:“国王,您要是想杀一个人,那就杀了我吧!”可是,国王突然笑了起来,并为傻子建了一座“和平牌楼”,并发誓永远主动不发动战争了。每当有人路过牌楼的时候,都会说:“这是傻子的成绩。”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傻子并不傻,而是有一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我们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薄荷香女孩》,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江荷的秀水女孩。她和同班同学也是从小学到初中的死党萧潇以及一个离秀水还有几里地、比她们还有地道的乡下男孩韩牧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让所有人梦寐以求的天堂般的蓝湖中学,那可是一个漂亮的不能再漂亮的地方:新校园满是高大的树木,碧波荡漾的湖水,白色长椅的靠背像波浪一样卷曲着,每一处景色看起来都像一幅油画。巧的是,他们三个被分在同一个班,遇到了比任何电影女明星都漂亮的沈老师。可就在开学分床位的时候,萧潇就因为床位问题与沈老师最疼爱、甚至像女儿一样对待的班长钱苏苏大吵一架,和整个寝室都闹翻了。从这件事以后,萧潇成了宿舍里所有人的敌人,什么事儿有理没理,全都针对她。两个星期后,萧潇被气回了老家秀水,回到了秀水中学,但后来出事了。而江荷选择留下来,在合唱团里遇到了二班女生小吉,和江荷成了好朋友,在合唱团里用一副美妙的歌喉,得到了老师的高度评价,还在校庆晚会上当上了领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坚持就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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