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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精选33篇)

作者:冬屿日期:2024-04-04人气:25

导读:《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精选33篇)《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  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精选33篇)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

  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看完《家》已经两天了,心中还是空空的,宛如一波绿水。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到底是我是世界,还是你是世界?而世界,又是什么?是忘记吗?我沉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不知谁对谁错,我只能去想我仍会努力去做。

  一部1931年创作的作品,正如巴金自己说的,有些激进,有些不妥,有些幼稚。它让我开始明白时代的意义,时代改变人的意义。但或许当初作者若给人指出一条道路了,我就没现在那么喜欢它了。

  同为新时代的人,我是不喜欢觉慧的。甚至没有过多的好感。他是个什么人?叛逆,造反甚至是疯狂的。他试图改变一切,改变礼教,改变家庭,改变社会,但他手无缚鸡之力。他只能用文字抒发自己的理想。那么他带给我们什么了?星星之火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若所有的星星之火都跑到了一处,组成了大火,固然好。但是,其他地方不还是冰冷的么?若真作为一个有志之士,应有远大的抱负,这点欠缺,也许就是所谓的幼稚吧。

  觉慧另外让我深恶到痛恨的几个地方,就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需要讴歌的人物,竟然也会忘记!竟然会为他的所谓的无知的事业而忘记一个为他甘愿也确实付出一切的人。鸣凤死后的第一句描写竟然是觉慧终于写完了,之后的那句他决定放弃她又是什么;他从不三思,当觉新饱含热泪说出你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相信所有的读者此时都难以抑制心中的怜悯,我甚至以为他会打消出走的念头,谁知,他说:我不管这是什么?这是耍孩子气,觉新此时也不生气,反生歉意的泪光。唉这是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感受?当时是一个死气沉沉的时代,可正如狄更斯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的时代。新思想没有错。新思想的发展势必会遭到遏制,所以激进一些也未尝不可。但,以上两个片段,一个是深爱的人,一个是手足情深的兄长。难道,新思想就是抛弃一切吗?人们说忍耐到了极点就是反抗,这种反抗的力量是惊人的。可如果一个人没有忍耐,总是爆发,会长久么?我说不下去了。

  舒了两口气的我觉得刚才的我确实有些气愤,过于冲动。现在,我以一颗平静的心首先梳理一下过程:首先讲一下我对每个人的感觉,再详细作感想,最后,我对于忘记和你我以及社会做一个议论

  文章里的主人公无疑是觉慧,他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人,但是,我想,他也许过于偏激,起的作用适得其反,而他自己却还茫然不知甚至以为成功~对于他,要说的太多,却不是主要的,没准后边还会谈及吧。但是,这里要做重点说明的是,我认为,他毁了鸣凤。换句话说,鸣凤爱上觉慧是个错误,是个宿命。也许我这个人不习惯走中间,反而爱去两边。爱去亲身体会最上层鱼最下层人的感受,尚且不说。我觉得我要是从《家》这部小说中找出一个最正面的人物,莫过于鸣凤了。她有什么?她什么都懂。这一点第二章就有体现:她坐在床上,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自己的宿命,哑然失笑。

  说到苦笑,我还要岔开一下,巴金在《家》中用了过多的苦笑、凄然地笑、忧伤的笑,不知为何,总之我觉得有的地方真的难以这样抛弃自己本身意愿的笑,有些地方真的连哭都哭不出来或是根本不用苦笑唉,我不懂。

  话说回来,正因为鸣凤懂得太多了,所以她会不自觉地瞎想,甚至想到死。但是聪颖而不是传统的她怎么会爱上偏激好动异想天开的觉慧呢?!也许这真是宿命吧。后文会提到,我有两三次看不下去。《家》我是一直以一种不屑的眼光去看的,直到鸣凤的死,我突然感觉到了奇妙的痛苦,这也是我读说有书以来第一次痛苦憋闷的看不下去的时候。当时仿佛大石压心口,抑郁、烦闷、焦躁使我真正无法看下那一行行字,我歇了眼,甚至因此休息了一天。当我再次拿起书时觉慧终于写完了一行厌恶的字现了出来。我很想再歇息一会儿,但强咬着牙看了下去。居然看到了觉慧的一丝毁意,紧接着他决定放弃她使我刚刚舒下的心又激动起来,咽下的吐沫呛在嗓子里。从此,我越来越看不懂觉慧了,也越来越厌恶他了。大家若有谁为觉慧而不平,不要说我,找鸣凤吧之后的半部小说,我是在行尸走肉的状态下看完的,瑞钰的死,老太爷的死,的确也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丝波澜,也让我有时看不下去,但我都强忍了,鸣凤死后的那种惊天动地的痛却再也没有了。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

  初次读《家》是在高二暑假的时候,那时我的感受很深。《家》中有悲有喜,在当时他鼓舞了无数青年反抗封建制度的决心和勇气,使他们摆脱了封建家庭的束缚,走上了革命道路。在今天,他的火焰依旧在燃烧,我们还可以从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典型的故事,深化了五四文学反封建的主题。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小说的火焰还没有熄灭,作为当代大学生读它还是很有必要的。   家吸引我的的魅力在于以下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时代变革的焦点,抓住了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了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那个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一首让人激情燃烧的进行曲。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近现实,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一五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中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在他一切的作品中满溢着青春的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这不是艺术,这是天赋。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家》中典型人物

  1.以高老太爷及克明为首的封建统治势力,在封建大厦将倾的时期,他要挣扎,要维持那个所谓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大家庭,但他又维持不了。高公馆内部出现极度的混乱,以克安,克定为首的子孙坐吃山空,腐朽淫荡,偷鸡摸狗,无恶不作。这批蛆虫般的寄生动物根本无法也无力接替他的封建家业,他们一方面勾心斗角争夺权力,另一方面压制迫害年轻人,他们剥夺年轻人恋爱的权利,使梅表姐抑郁而终,瑞钰悲痛身亡,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逼出嫁。所有的这一切都加深了家族内部的矛盾,也引起了觉民觉慧的反抗与离家出走。

  2.以觉慧为代表的具有民主思想的觉醒者反抗者,觉慧是五四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他既编辑《黎明周报》进行反军阀宣传,又直接参与反对地方督军的请愿。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封建军阀政权,他的“叛逆”引起大家庭的恐慌,遇到高老太爷的禁止,这一进步导致他反抗封建家族族权的斗争。他违背祖父禁止他参加学生运动的命令,我行我素,支持觉民逃婚,不顾自己三少年的身份,敢于爱一个下等的女佣人鸣凤。这不仅仅是对祖父的反抗,更是对整个封建礼教,等级观念的挑战,最后他毅然离家出走,与封建家庭彻底决裂,表现了他反抗封建的坚决性和彻底性。

  3.以梅芬、瑞钰、鸣凤为代表的横遭摧残的几个可爱的女青年。梅芬是大家闺秀,从小与表兄生活在一起,他们情感相投,成了私恋的情人。但是,不自由的婚姻制度无情的摧毁了她的自由恋情。她承着母命,不情愿的远嫁外地,一年不到就守了寡。回母家后,忧愁发病,带着极端的痛苦死去。瑞钰在高家是个柔顺、温柔、贤惠的少奶奶,“血光之灾”的说法给她带来痛苦,以致难产而死,是封建迷信毒害了她年轻的生命。鸣凤是一个可爱的少女,他聪明美丽善良,但地位卑微,处在被打骂被奴役的丫头地位,这注定了她的全部悲剧命运。他和三少爷觉慧有着深厚的恋情,可是隔着她们的是封建等级那厚厚的墙,她有爱却得不到爱,无法和觉慧结合。相反,高老太爷却把她当成礼物送给了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小老婆。鸣凤不堪忍受这种安排,投湖自尽。她们三人都深受封建势力的迫害和摧残。单因为她们的身世经历各不相同,各人的性格也各不相同。她们都具有女性的善良与温顺,但在鸣凤的纯洁柔顺中蕴含着反抗,对于封建势力对他的惨重打击,她绝不屈服,纵身投湖,殉与爱情;而在梅芬的温顺善良中,更多的是忍受痛苦,承受不幸,带有凄凉绝望的情感色彩;瑞钰的温顺善良,更多的表现在对待觉新和梅的爱情问题上,对待家庭内部矛盾中所具有的自我牺牲品格。

  4.塑造最丰满最成功的形象——觉新。觉新的性格是复杂的,矛盾的。他处在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从小耳濡目染的是光宗耀祖的教育这些使他有着振兴家业的精神重担,封建礼教的长期熏陶使他形成了懦弱顺从的性格特征,失去了自己的意志,失去了青年人应有的朝气和反抗性格,他奉行作揖主义和不反抗主义,想用自己的痛苦换的暂时的苟安,这种“无反抗”“作揖”的道路将他推向绝望的深渊。但是,觉新生活在中国社会新旧交替的时期,他看到了旧式家庭的腐败没落,分崩离心,及自己振兴家业的希望破灭的现状,同时受到了五四新思想的冲击和影响,在某些场合,他庇护反抗封建秩序的弟妹们,甚至资助他们逃出家庭。他没有泯灭是非憎爱的正义感和对新生活的追求,不甘于死心塌地的做垂死阶级的殉葬品。他只能在旧的人生道路上苦苦挣扎,走向绝望的深渊。总的来说,觉新具有双重人格和双重地位;他既是封建家族制度的牺牲品,又是不自觉的害人者,既是一个软弱者,又是一个在艰难痛苦中萌生着新的思想的觉醒者,这就是觉新性格的所在,他可恨,但更可悲可怜。他的悲剧表明了一个真理:如果不勇敢的反抗而妥协投降,只能导致自己和新一代的毁灭。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3

  巴金的代表作是《激流三部曲》,包括《家》、《春》、《秋》三部,内容是通过一个大家庭的没落和分化来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作者以很大的激情对封建势力进行揭露,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并与这种家庭决裂。对题材的熟悉的作者感受的深切,使这部作品获得强烈的感染力量。

  在对青年进行反封建的启蒙教育方面,《激流三部曲》,尤其是其中的《家》,曾起了很大的作用。 作品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用作家自己的话说:他“所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过去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高氏豪门外表上诗礼传家,书香门第,但遮掩在这层帷幕之后的,却是内部的相互倾轧,明争暗斗,腐朽龌龊,荒淫无耻。为了维护这个作为封建制度的支柱而又面临崩溃的家庭,以高老太爷和克明为代表的那些卫道者,竭力奉持着礼教和家训,压制一切新的事物,甚至不惜以牺牲青年为代价。这就又加深了新与旧、当权势力与被压迫者的矛盾,并使年轻人遭受巨大的痛若。在《家》中,就有梅的悒郁致死,瑞珏的惨痛命运,鸣凤的投湖悲剧,婉儿的被逼出嫁,——这些青年女性的不幸遭遇,无不是封建制度以及礼教、迷信迫害的结果。作者通过这些描写,表现了深切的同情和悲愤,并向垂死的制度发出了“我控诉”的呼声。然而这个家里的新旧矛盾,毕竟已发生在“五四”时代。“五四”的浪潮掀起了青年一代的热情和理想,也回深了他们对于旧的制度和生活的憎恨。

  《家》中的重要人物觉慧,便是这种受到新思潮冲击的新生的民主主义力量的代表。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他的信念很单纯,对旧势力“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他的确是“幼稚”的,对周围的一切还不能作出科学的分析,甚至感到“这旧家庭里面的一切简直是一个复杂的结,他这直率的热烈的心是无法把它解开的。”但基于“五四”时代对旧的一切表示怀疑和否定的精神,他知道这个家庭是“无可挽救的了”。他并不想对“家”寄托什么希望,而热心于交结新朋友、讨论社会问题、编辑刊物,创办阅报社等等社会活动,“夸大地把改良社会、解放人群的责任放在自己的肩上”。即使在他与鸣凤热恋的时期,他在外面也“确实忘了鸣凤”,只有回到那和沙漠一样寂寞的家里时,才“不能不因思念她而苦恼”。最后,觉慧无所顾忌地离开家而远走了。作者通过觉慧写出了革命潮流在青年中的激荡,写出了包含在旧家庭内部的新力量的成长,也通过觉慧来对觉新的“作揖主义”和别人的懦弱性格作了批判。在《春》与《秋》中,从淑英、淑华等人的成长过程,可以看到觉慧的行动对这个家庭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这一性格的确是给读者带来了鼓舞、带来了“新鲜空气”的。觉慧到上海是为了向往那里的“未知的新的活动”,“还有那广大的群众和新文化运动”;作品并没有正面地具体描写觉慧离开家庭以后所走的道路,但对封建家庭的叛逆,常常是知识分子走上民主革命的起点。根据觉慧性格的逻辑发展,在中国具体历史条件下,他是有可能经过较长时期的摸索而找到人民革命的主流和领导力量的。虽然环境气氛和时代精神在《激流三部曲》中表现得不够充分,使人不能十分真切地感受到那个家庭与当时各种社会关系的联系,但作品写到了“五四”革命浪潮的影响,写到了四川军阀混战对人民的骚扰,也写到学生们向督军署请愿和罢课的斗争,以及地主派人下乡收租等情况。这一切都表示这是一个人民革命力量正在观苦斗争和不断壮大的时代,而这种背景就给觉慧这些青年人的叛逆性格和出路提供了现实的根据。 觉新和觉民是始终贯串在《激流三部曲》里的人物,特别是觉新,作者对他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薰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珏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伤心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角色。作者对他是有一些批判的(通过觉慧,曾多次批判他的怯弱),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读者只有在把他当作一个牺牲者的心情下才可能产生一点惋惜;这种情绪却往往又为人物自己的行动所否定了。觉民的性格是沉着的,也是比较定型的;作者给他安排了一个比较顺利的遭遇,使他胜利地得到爱情,跨过了逃婚的斗争。他也有改变和发展,但都是顺着一条路向前的,他自信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

  在《春》和《秋》中,他已站在斗争的前缘,不妥协地和那些长辈们当面争辩,并卫护着淑英、淑华的成长。在给觉慧的信中,他说:“我现是在‘过激派’了。在我们家里你是第一个‘过激派’,我便是第二个。我要做许多使他们讨厌的事情,我要制造第三个‘过激派’。”这第三个就是淑英,淑英的成长和出走,是贯串在《春》里面的主线,而觉民的活动就为这件事的开展准备了条件。 在青年女性中,除了上面提到的一些牺牲者外,作者在《家》里还写了琴和许倩如,这是正面力量的萌芽,虽然许倩如只是一个影子,而琴还正在觉醒的过程中。到《春》里,这种正面力量就有了成长,不仅琴的性格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而且出现了淑英。她从觉慧的出走引起了心灵的波动,从蕙的遭遇又深切地感到摆在自己面前的危机,于是在觉民、琴等人的鼓舞下,逐渐变得坚强起来,终于走上了觉慧的道路,理解了“春天是我们的”这话的意义。

  《春》和《秋》中所展开的是比《家》中更加深化了矛盾。在长辈们的虚伪与堕落的衬托下,《春》里面主要描写一些心灵纯洁的少年男女的活动,为淑英性格的成长和觉醒提供了条件。情节的开展比《家》来得迂缓,而精神仍是一贯的。淑华的活动主要在《秋》里,这是一个性格单纯开朗的少女,她的爽直快乐的声音常常调剂了某些场面中的忧郁情调,给作品带来了一些明朗的气氛。她最后也逐渐成长起来,有了“战斗的欲望”,而且与旧势力进行了面对面的争辩。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4

  张恨水的作品的结局一如既往地那么悲伤,《夜深沉》如此,《金粉世家》亦是如此。我是看完电视剧版本的《金粉世家》后带着一种莫名的情绪去看张恨水的原著的。因此每每看书时,总是将陈坤扮演的金燕西和董洁扮演的冷清秋代入原著中。这样,我仿佛能深切地感受到清秋的一颦一笑,燕西的一哀一乐。电视剧《金粉世家》是我认为迄今为止的翻拍剧中最出色的一部作品了,它更加加深了我对原著的理解,亦便于我走进原著人物的心灵。可电视剧毕竟是电视剧,它描绘的更多是当时唯美的爱情故事,可张恨水的原著带给我们的却是不一样的思考。我曾为金燕西爱上灰姑娘冷清秋的故事感动过,当看到他们终于能冲破世俗的束缚走到一起欣喜过,有时也许有遗憾才会留下回忆的印记,所以直到现在提起《金粉世家》还是对金燕西最后的背叛耿耿耿于怀,为什么他苦苦追求的爱情只能是过去式?可也正是这样,燕西的后半生得用一生的时间去寻找这份真爱的回来。

  这是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同时也是一部伤心的悲剧小说。《金粉世家》是以二十年代时期北洋军阀统治为背景的。金燕西,北洋军阀内阁总理金铨的第四个儿子,家中的第七个孩子,家里人习惯称他“老七”,年仅十七岁。冷清秋,出身寒门,与寡母相依为命,女子师范学校的学生,学识功底扎实,性格外柔内刚,向往自立,清纯却不失典雅。金燕西与冷清秋美好的相遇是从北京西直门外的颐和园开始的。自此,他们的故事便拉开帷幕了。颐和园中的惊鸿一瞥,让燕西久久不能忘怀。深知主人个性的金家下人金荣便承担了寻找清秋的任务。进过千辛万苦的寻找,冷宅终于不再藏于“庐山”之中。知道了清秋住处的燕西开始不断地制造与清秋偶遇的机会,也想尽一切办法与冷宅清秋的妈妈和舅舅套近乎,不是送皮鞋券就是送家具什么的。就这样,清秋与燕西越来越熟悉、越来越亲密……终于在一次他们去爬山的过程中,燕西向清秋表明了心意,虽是清楚地明白自己家庭与燕西家庭门不当户不对的清秋,还是在燕西的强烈攻势和许诺下接受了他的求婚,两个私定婚姻于如此美丽的景色。而曾于燕西青梅竹马的白秀珠,完全被蒙在鼓里,还不断地和燕西闹矛盾,耍小姐脾气直到完全闹僵。可怜的秀珠还一直拿自己当金家的准媳妇来看待。不过不久秀珠便获知了燕西结婚的消息——肝肠寸断——我爱的人已成了他人的新郎,这该是多么的一种悲哀啊!爱面子的她还得装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告诉别人自己毫不在乎!除此之外,她还能做什么,哭,却是早已没了眼泪。曾经的甜蜜与幸福都还历历在目,只是一切都往事如烟——随风飘去了,他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于白秀珠这个人,对于她在燕西结婚后又与燕西搞暧昧最后又弃燕西跑道法国与别人结婚的举动,我是毫不意外和讨厌的,她没有办法笑着祝福燕西,祝她幸福!她惟有复仇,才能释下心中的怒火和仇恨!她需要对自己有一个交代!敢爱敢恨一直是她的风格,但可怜的女人,她不懂,放下亦是最好的解脱。

  至于燕西,我也是不反感的。只是男人,有几个是不花心的,不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况是燕西这么一个家世好、风流倜傥的一个男子。他敢于与清秋冲破世俗的障碍而结合这一点,始终是我欣赏的。只可惜,他有他的骄傲,他们亦是不同世界的人,婚后燕西与清秋在世界观、人生观上产生很大的分歧,这也是他们此后分开的一个重要原因。又因生活的独特环境,造成自身独特性的缺点,最终迷失了爱的方向。才子、佳人还是没有为我们续写美丽的童话,却是无尽的悲凉与惋惜……

  清秋,宛如池塘中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与世独立,清新亮丽,叫谁都会忍不住多瞧上几眼,况是在那军阀混战,人心险恶的年代。她不只美丽,还有满肚子的博学,那一手漂亮的小楷更是让人眼前一亮,哪个男子要是拥有了她,怕都不知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若清秋要是找个平凡而又充满才气的儒雅男子嫁了,自此相夫教子,夫唱妇随,也是一种别致的幸福。可她偏偏碰到了燕西,他们有太多的不同点了,而每一个不同点都有足够的理由使他们分开。于是,这个从贫家而来的女子嫁入总理府后,仍尝试自立却被家庭所不容,不但在金家忍受着燕西的二嫂的排挤,而且婚后燕西经常的夜不归宿,又与白秀珠的靠近也让她内心几多煎熬、几多伤心。经过几番波折,坚强的清秋毅然与燕西分手,为他们曾经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画上了一个不圆满的句号。至此,燕西与清秋已成了两条平行线,永无交集……

  与此同时,随着燕西父亲金铨的逝世,金家也没落了,一代金粉世家缓缓地拉上了帷幕……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5

  张恨水先生是我们安徽著名的高产作家,比之《八十一梦》的诙谐、《啼笑因缘》的颠倒、《北燕南飞》的悲情,《金粉世家》更多地表达了时代变革中的无奈与警醒,而这一点也是我国当代社会可以借鉴的。

  陽光明媚的春天,繁花似锦的皇城,跑马的浊世翩翩佳公子与游园的香风袅袅女学生在途中不期而遇,正如王菲的歌词“只因为在人海中多看了你一眼”,燕西迷恋上了清秋,而一段缠绵 于泪水交 错的爱情故事就此展开——如果只读出来这些,那么恭喜张恨水老爷子,你煞费苦心瞒天过海的手段奏效了。肤浅如我,也只能略略谈一谈那文字背后一点点的心得,前提是你读的真的是《金粉世家》这套书,而不是看的央视糟改的那套电视剧。

  爱情是突然的,但追寻爱情的路途却是必然的。

  燕西看上了清秋,这没什么——他可以看上任何一个他愿意看上的人——但追求清秋的过程却耐人寻味。安排下人在北京大大小小的胡 同乱窜,终于得到线索,之后再亲自出马,乃至于做出勘察地形的举动,看上去的确是个痴情种子。借着起诗社的名义,租赁了隔壁的屋子,在内墙开了洞修了门,倒也不用“逾墙而搂处子”了。

  注意到时代背景,那是五四之后与抗日之前,旧礼教与新思潮并行。具体到追女孩子,其方法也是新旧交 参。旧法子是借着搬家送了点心酒水拉拢冷太太,借着写诗起社接近了清秋的舅舅,有几个目标的亲人站在自己这边,那么成功率自然高了不少。此外如生日上的祝寿尺牍,四骈六俪也很像那么回事,对精通国学的清秋来说自然是留了个好印象。新法子则更多了,送礼物送的可谓煞费苦心:要送鞋子,先买了写票,还巴巴的注上坤鞋让舅老爷转手送上;打听到生日花了大价钱买那珍珠项链;送衣服不如送成匹的缎子,挑颜色挑得可谓赏心悦目……

  燕西追求清秋的手段令人眼花缭乱,乍读之下让人感动,但一对照前后文,只好说一句“性使然也”。对之前的小怜,之后的白莲花,前后皆有的白秀珠,燕西的追求手段如出一辙。不能说燕西对清秋的感情是虚伪的,但至少是不长久的。

  反过来,清秋的爱情是少女的懵懂,对燕西的金钱攻势她没有如其母冷太太那样隐隐觉得不妥。燕西送来的礼物往往都是清秋喜欢和需要的时候,如参加同学婚礼的衣服与鞋子,生日时华丽的项链,都送的恰到好处。一次次收下,一次次回礼,一来二去便也情根深种了,这才有了留宿西山等事,至此,清秋的命运也就注定了。燕西送的礼物多是衣服首饰,清秋回的却是抄经刺绣,一个花的是钱,一个用的是心。钱与心的交换,结果可想而知。

  书中给读者留了几个对比,其中一个就是小怜,小怜出身更低,是个丫鬟,而且是个被大公子凤举垂涎的丫鬟。小怜在陪主人看戏时巧遇春江,于是迅速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成为下人中的偶像。这就不得不说同名电视剧中的败笔,小怜作为清秋的对照,其婚姻生活是美满的,并不存在所谓的悲惨结局。其他的如:八小姐梅丽与傧相谢玉树,富家女吴蔼芳与学生卫璧安等等,都是贫富差距较大而走到一起的例子。这些姻缘在书中没有做最后交 待,却留下了足够读者遐想的空间。

  婚姻未必是爱情的坟墓,但至少是爱情的考验。

  几乎所有的读者都认为燕西与清秋的结合太快,长的太快的草大多是空心且一年生的,它们抵御不了秋天的萧杀就此枯萎。与时下年轻人中经常出现的闪婚相比,书中的婚姻还是温 和了许多。显然,燕西自己还是一个孩子,并没有谋生的手段,而清秋更是一个孩子。两个没有独立经济基础的年轻人匆匆结合,面临的问题自然多多,最显著的一个就是当无老可啃的时候,其结合必然动荡乃至崩溃。

  燕西在婚后和婚前没有变化,变化来自怀孕生子的清秋。当清秋需要一个稳定的小家庭时,燕西继续扮演他的七少爷,不同理念的冲击必然葬送了他们的婚姻。是以燕西可以在婚变后追求白秀珠,清秋只能黯然携子出走。

  作为对比而存在的是金老爷子一家,无论是金铨与金太太,还是燕西的三个兄长的家庭,都在书中经历了争吵与波动。凤举作为老大被浓描重墨,其包养 外宅的举动一如现在的某些富人。在书中极为平淡的鹤荪夫妻,也服从于作者的这一暗线而发生了争吵。但和燕西的家庭不同,其兄长都有自立的能力,而其妻子亦都出于富家。书开头的楔子中,暗暗点出了老三一家的继续存在,也就是说,在大家族分崩离析之后,大部分小家庭存活了。回顾时代背景,正是五四思潮的推动,加速了大家族的覆灭,同时西式的小家庭观念被社会逐渐接受并推广开来。

  另一个对比来自于燕西的三个姐姐,其中可能更有深意。我们注意到,四姐道之留学和居住日本,五姐六姐显然一体代表了欧洲思潮。自清末变法维新,学习 的途径无非东洋与西洋,张恨水先生在这里的态度并不清楚,但反映在文中则显然是东西都没有明确选择。东与西,似乎都是可以去学习 的。大家庭的人际关系是复杂的,三个姐姐与三个媳妇明确的对立了起来。

  西山与推倒重来的那一把火。

  在全书中西山反复出现,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景点,更多是西山这个名字背后的寓意。燕西与清秋的定情在一上西山,他们的婚事则是在二上西山埋下伏笔,文末金太太在西山修行,燕西三上西山辞母西方游。

  燕西去了欧洲,回国之后却做了演员,我恳请大家注意时代背景,20世纪20年代,新旧思潮并行,电影 演员并不是今天的巨星。恰恰相反,在多数人包括张恨水先生这样的旧文人眼中,电影 演员属于戏子,贱业的一种。这个结果说的是西方没有现成的经书可念,从清末到改革开放,仁人志士孜孜以求的真经并不存在。一个国家只有走自己的路才能真正获得成功,近三十我国的成绩已经完美的为这个困扰了国人近百年的问题划上了句号,遗憾的是很多如张恨水先生这样的困惑者没有看到这一天。

  不得不说张恨水先生依旧是一个旧文人,章回体的目录与文中出现的格律诗以及骈文很好的诠释了这一点。除此之外,五行之说也若隐若现的在小说中漏出面目。

  燕西姓的是金,金在五行中取萧杀之意,注定了其家族的败亡。而金所处的方位在西,也就是西山与西方的反复出现最好之理由。清秋姓的是冷,冷莫过于冰。按照中国传统的五行之说,金能生水,于是清秋一家因为金家而地位上升,清秋的舅舅谋得了好差,和总理成为了亲家带来许多好处。同时火能克金,于是文末点了一把大火烧了金家。清秋最悲惨的就是那卧病时静听雨声,而燕西则是在那场火灾中。这些是不是张恨水先生的恶趣味,我们已经无从考证了。

  不过那把火大家都会觉得眼熟,《金》之前有《红楼梦》最后的一把火烧尽了贾府,于是白茫茫一片真干净,《金》之后有《家春秋》最后的一把火烧尽了高家。不能说曹雪芹、张恨水、巴金三者是否存在模仿,我更相信那是时代的呼唤,与之印证的是叶挺将军的《囚歌》:“我希望有一天,地下的烈火,将我连这活棺材一齐烧掉,我应该在烈火与热血中得到永生!(关于囚歌的不同版本,在此不赘述)”

  总是到了社会思变的时候,那些有前瞻力的人在苦闷的现实中四处碰壁后,他们渴望一把火烧掉陈腐,再塑新世界。今天的我们自然知道,六十年前这把火已经烧得干净了;可是今天的我们也要知道,如果不能以史为鉴吸取教训,自然会有新的火出现。

  谨以杜牧的《阿房宫赋》的警句来结束此文:“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6

  《理智与情感》虽是简·奥斯丁的第一部小说,但写作技巧已经相当熟练。故事中的每 一个情节,经作者的巧妙构思,表面的因果关系与隐藏在幕后的本质缘故均自然合理。我们根据表面现象产生合情合理的推测和判断,虽然不时产生种种疑惑,但思绪会自然而然随着好的观察而发展,等着最后结果出现时,与表面现象截然不同,造成了出乎意料的喜剧效果。但是等反过来重新读一遍,就会发现导致必然结果的因素早见于字里行间。奥斯汀的小说均为爱情故事,但她本人却终生未婚。她与1817年去世,时年不足四十二岁。

  故事集中体现了“理智”与“情感”的矛盾冲突。以玛丽安为代表的人物是理智不足而情感有余;以约翰·达什伍德夫妇为代表人物是理智有余而情感不足;而以威洛比为代表的人物在感情上又是十分虚伪,表面上似乎很有情感,实际上却冷漠无情,自私透顶。作者在故事里对珍重感情的人报以赞扬,尽管对这些人在理智上的欠缺也不时加以讽刺,然而对缺少感情仅有理智或是在感情上虚伪的人,却表现出鄙夷的态度。这本书主要表现了“人不能没有感情,但必须受理智的制约。”

  “理智”与“情感”的冲突似乎时时刻刻伴随着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被“理智”与“情感”所迷惑,处于这种纠结矛盾的泥沼中,无法自拔。就像“Every coin have two sides”,人也是一样的,有时会更加的复杂。这本书主要是围绕两位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姐姐埃莉诺、妹妹玛丽安。通过写两姐妹的曲折的感情经历表现出“理智”与“情感”的矛盾冲突。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社会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小说中的女主角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在当时的英国,这几乎无异于反抗的呐喊。而在她们为了追逐她们理想的恋爱的时候,我们同样能看见这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为了追逐人性上的自由继而做出的一系列的努力。

  姐姐埃莉诺,达什伍德家的大女儿,一位感情丰富又富于理智的姑娘。从她的行为可以看出,她处事严谨、富于智慧、考虑周全、待人和善。对于各种情况都能让理智与情感并肩作战,无论是对爱德华·费尔拉斯先生的爱慕还是对露西·卡蒂尔小姐的言行的厌恶都能恰如其分的对待。既不失自己的风度,也适当的反唇相讥了恶意挑衅者。这不愧是“理智”与“情感”的完美结合。其实一开始埃莉诺就显示出比她的妈妈和妹妹更具有智慧,在面对哥哥约翰·达什伍德和达什伍德太太的愚昧和恶意的讽刺时都能以礼相待,不失礼貌。约翰·达什伍德太太一直以金钱、地位作为衡量人价值的标准,因而对埃莉诺一家足以温饱的经济来源,保持着轻蔑的态度。埃莉诺深知自己的嫂嫂对自己一家持有偏见,仍然对其尊敬,之后对于爱德华和露西一事对达什伍德太太造成的伤害,埃莉诺也尽力的开导、劝慰。足以说明她的心胸宽广。埃莉诺不仅心胸宽广,而且还十分善于为他人着想。之后由于不得不离开诺兰庄园,尽管内心十分不舍,但在表面上她还是强忍住了悲伤,努力的安慰妹妹和母亲。全然将自我抛之脑后,细心地照顾家人。詹宁斯太太的行为有时显得十分的愚蠢,埃莉诺却绝口不提,反而强调了詹宁斯太太的慷慨大义、乐于助人。对于能在詹宁斯太太舒适的别墅里度过的快乐时光加以赞赏,并且十分感激詹宁斯太太的细心照料。之后对于爱德华,想必大家都深有体会。当她不经意间知道自己深深爱慕的爱德华先生已经瞒着家里人和露西私定终生时,她感到了痛苦,可她却不能告诉任何人,因为她深知这件事只会带给妈妈和妹妹更多的痛苦,同时带给自己的只会是更多的嘲笑。不仅如此,在每天的生活中还必须强颜欢笑、交际应酬、安慰身边受伤的妹妹。而在这之后,由于爱德华与露西私定终生的事被家里人知道后受到了母亲的极力反对,姐姐差点就昏死过去。遂母亲将其赶出家门,并且将遗产重新划分,致使爱德华身无分文。当布兰登上校将一个空缺的牧师职位和埃莉诺说的时候,可以看出此时的埃莉诺比谁都更加的高兴。她爱他,可又深知自己是不可能和他在一起的,仍为他未来的生活担心,甚至全力以赴的希望他能真正的幸福就算和他在一起的不是自己。还好最后的结局是美好的,露西和爱德华的弟弟结婚了,爱德华重新恢复了自由。费拉尔斯夫人和达什伍徳太太也都支持了爱德华和埃莉诺在一起。尽管他们之间经受了许多的困难,终有了幸福的生活。

  妹妹玛丽安,达什伍德家的二女儿。和姐姐埃莉诺相比则是是一个理智不足,情感有余的人物。在搬离了诺兰庄园,遇见了35岁的布兰登上校对她表示好感。她表现出来的态度是一脸的傲慢,她认为他太老了,同时不够优雅。之后,她遇到了“风度翩翩”的威洛比,遂开始了她的热恋之旅。“只要一有时间他们就呆在一起,全然不顾他人。”在玛丽安的眼里,她的威洛比是优雅的、博学的、甚至几乎所有赞美的词用在他身上都不显得过分。可以看出,玛丽安是个十分感性的人,对爱情如此。对身边的人也是如此。似乎在她的世界里她才是最好的,没有人比得上她,她对自己喜欢的威洛比大加赞赏。对自己讨厌的布兰登上校恶意讽刺,对以詹宁斯太太为首的一系列愚蠢、无知的行为不留余地的漠视、语句中不乏轻蔑。当威洛比抛弃自己时,她悲痛欲绝,自我作践,差点死掉。沉痛的教训、姐姐的榜样,终于使她有了面对生活的勇气,收获了理智。最后她嫁给了一心一意爱她的布兰登上校。

  说完了这部作品中的两位可爱、善良的女主人公。这里还要说一位同样令我们带有深刻印象的主人公。他就是约翰·达什伍德夫妇。在本篇开篇作者就写到,继子约翰在分配的遗产中得到了一笔十分丰厚的家产,面对父亲的是死亡,他没有作为一个儿子该有的悲伤。面对自己的父亲的遗言好好照顾三个妹妹,却对是否给她们金钱上的帮助表现出犹豫不决的神态。之后对是邀请埃莉诺和玛丽安还是露西来家里时更是表现出他们的情感不足,理智有余这一特点。

  通过这篇文章的阅读,我们可以知道。理智与情感好比一把双刃剑,坚持理智,可能会伤了情感,照顾情感,可能又失去理智。能很理智地处理情感,能在情感的一定范围内保持理智,当然最好,这是运用这把双刃剑的最好方式。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会面临着取舍时,你是理智多于情感呢?还是情感多于理智?或是像威洛比先生哪样,表面上很有情感内心却很自私自利。所以,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驾御自己的理智与情感,而不是被它所奴役。 对于我们而言,《理智与情感》这本书,应该会带给我们更多的启迪。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7

  在我读《做最好的执行者》这本书后,我发现自己对很多概念都有新的认识、新的理解、新的收获。联想自己的工作,我有了新的想法、新的办法、新的方法。执行是能力,更是精神,只要拥有了这种精神,在做事时,才能有激情、有动力、有想法。

  “不做则已,一做就要做最好”。对于工作的每一件事,我们不能抱有应付的态度、不能抱有只要不被领导训的态度、不能抱有看到困难就找理由态度来对待,相反我们要将每一件事都视为一种挑战、一种机遇,尽全力去做。要么不做,一做就要用尽自己的精力。这样我才能不断提升自己。

  工作部署有千招万招,没人去执行也是没招;

  规章制度有千条万条,没人去执行也是白条!

  一个企业的员工有70%以上都是基层执行者,一个企业要做大做强必须从小事做,而且必须做好每件小事,而每件小事的执行者往往由这70%基层员工来做。那么管理层如何自己做好执行者,并且让员工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这就是“执行力”的问题。

  什么是执行力?简单地说就是完成一项工作所必备的能力和效率。据此解释如何提高执行力,应该是提升能力、提高效率的途径和方法。而这里我要谈的观点却并非能力和效率,而是“责任”,更确切地说是“责任感”。爱默生曾说“责任感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它是一种伟大的品格,在所有价值中它处于最高的位置。”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不难发现这样的事例:同样一件工作达到同等要求,有人需要2天,有人需要5天,同样一项任务都只给同样的时间和条件,有人完成得精细到位,有人完成得粗枝大叶,表象上看是能力、效率问题,但根本在于对“责任” 诠释的不同。强烈的责任感能让人集中精力、全力以赴,追求工作的品质和事物的完美,甚至牺牲个人时间去完成它,而责任感欠缺或没有责任意识的人则不会有强大的工作动力,即使完成也只是迫于外部压力。而敷衍了事的作风则是“任务观点”的衍生品,即使已经尽力也属水平局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最终与有责任的人拉开了能力的距离。要知道,这世界上只有不愿学习钻研的人,没有学不会弄不懂的事情。责任是一切能力和效率的基石和源泉,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不会想去提高自己的能力,不会追求效能的体现;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是不可能被寄予信任和尊重,也是最终无法实现自我发展的人。

  既然责任胜于能力,责任是执行力强弱的重要因素,那么如何让自己成为一个有责任感和负责任的人呢?

  首先,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和岗位。要知道大厦是由一块一块砖头砌起来的,机器是由一个一个铆钉组装起来的。我们所站的岗位虽小,但是责任不小。我们无法想象一个对工作和岗位麻木和厌烦的人会有什么责任感,会充满激情地面对这项工作所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我们每个人要树立一个观念,那就是:喜欢是兴趣,热爱是责任;我可以不喜欢,但我必须热爱工作和岗位。

  其次是持之以恒地尽职尽力生日祝福。正像我们常听说的:做一件好事不难,难得是一辈子做好事。要使自己成为一个有责任的人,必须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对待每一项工作,无论是简单还是复杂,无论是小事还是大事,都始终尽心尽责。一个只会在一两件事情上认真尽职的人不算是一个真正有责任感的人;一个只会在他人眼前和上司领导面前认真尽职的人也不是一个纯粹的有责任的人。责任从来都是一种对事业忠诚对人格信守的表现,不是用来作个人表现的点缀和伪装的。

  用细节体现责任。不拘小节可以是处事态度,但不能是做事态度。细节决定成败,细节关系结果。总思路,好举措很多人都可以想到,但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抓落实的作风不是人人可以体现。从一定程度上讲,执行力的强弱就体现在对细节的把握和处理上。

  明白自己在为谁工作,而往实际上来说就是你赖与生存的饭碗。任何一份工作都是人为生存发展的需要。既然是我们的饭碗那我们就更因该捧稳这个饭碗,要知道提职加薪的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这种准备就是负责任地对待每一项工作,以责任感获得人们信任和肯定。或有些人会说,我根本不在乎提拔,我只要混在人堆里舒服惬意就行了。可是目前越来越完善的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考核奖惩制等制约措施和考评机制,是不会让你有这些舒适惬意的,你将处于一个十分危险的境地,随时随地的职场变故将跟随着你。从这一点上讲,工作是为自己,所有在责任驱使下的付出都将会成为自己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得到肯定的最好载体。同样,一切不负责任的表现必将为自己的职业生涯乃至人生轨道增加许多不确定和未知数。

  书上提到这样一个类型的员工,领导布置任务的时候,他似乎听得很认真,很仔细,看上去也全明白,但实际上却没有真正搞明白要做什么。然后就开始执行,结果自然就会出现偏差或者打折扣,领导在给我们布置工作的时候,很多时候不可能将每件任务意图解释的那么清楚,如果我们对上级的意图不能完全领会,又不和领导沟通,往往把事情做得不如意,作为一个优秀的执行者,必须多想、多问、越能体会上级意图,执行起来才不走样。

  做最好的执行者不仅仅是一个力量,更应该是我们工作的行为准则,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勤于思考、多学多干、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使自己具有更强的执行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把握好每一个环节,把执行力贯穿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耐心细致的做好工作,做到少出错误,甚至不出错。

  责任胜于能力,让我们自己成为有责任感的人,对事业负责,对工作负责,对自己负责。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8

  在人的一生中,读书与旅游都是人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老生常谈的话题,都与人的成长成功和快乐享受追随相伴、如影随形。俗话说:“读万卷书,行千里路”;在读书中增长知识和智慧、在旅游好中增添经历阅历。读书与旅游,两者一个是静、一个是动,一个是头脑充实、思想精神层面上的愉悦和满足;一个是支体运动、强身健体,观赏大千世界、阅览各地大好河山、感悟风土人情的视觉感官享受。两者在共性的交叉集合点上又都是通过心与身的体验,追求感官上的愉悦享受,从而不断地提高自己见识和文明修养,增长知识和生活阅历,满足赏心悦目的快乐欲望。特别是读好书能使人物利两忘,精神焕发,得到智慧的养成和思想的升华,滋养浩然正气;旅游则能使人感悟大自然中的山青水秀、人间百态、锦秀美景、风土人情,恢复青春活力,产生美好遐想,获得感官愉悦。人生最惬意之事莫过于在读书中增长知识、在旅游中增长见识,在读书与旅游的互动交换中享受到舒心惬意和无限快乐。

  中华民族的炎黄子孙都有热爱读书和酷爱旅游的嗜好,读书和旅游都早已和人们的工作生活结下不舍之缘。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们学习工作、获取智慧、追求上进的精神食粮,和人的一生荣华富贵朝夕相处、和事业的兴衰成败齿唇相依。“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胸藏文墨虚若谷,腹有诗书气自华”早已成为一代又一代才子佳人的励志格言。宋代诗人尤袤曾赞赏道:“饥读之以当肉,寒读之以当裘,孤寂而读之以当友朋,幽忧而读之以当金石琴瑟”;明代于谦在一诗中也曾写道:“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这都是对读书的真实感悟和肺腑颂扬。而旅游却是背上行囊,协同驴友,行走在名山大川、灵山秀水、风景名胜、偏僻山野、静谧乡村间的自由游览,它的无限乐趣是观察身边的景色和事物,体验大自然的无限神奇、旖旎风光、万种风情,感悟上帝造物主赐予人类的视觉盛宴、悦目冲击。唐代诗人陆游、李白在赞扬旅行时写到:“衣上征尘杂酒痕,远游无处不消魂”;“登高壮观天地间,大江茫茫去不还”;朱熹旅游归来挥笔成诗:“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这都是文人墨客对旅游魅力的流连忘返和不尽感慨…

  读书是心灵的窗口,可以根据自己平时的喜欢和爱好,选择各种不同种类的书籍。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积累下来的经典佳作、优秀藏书种类繁多,分门别类数不胜数。文学能给你带来情操的陶冶,让你体验到生活的苦难与快乐;哲学能敦促你去思辨思考别样的人生,感悟人性的柔弱与伟大;历史能让你穿越千年的时空隧道,去与帝王将相相盘旋,与文人墨客相交识,与平民百姓共感叹。即使是选择一本时尚周刊或新潮杂志,它也会给你带来生活的潮流、季节的流行色。读书可以是经久不衰的名著,可以是名家新作,可以是文坛新秀,可以是报纸副刊上一篇出彩的文字,甚至是小学生的一篇稚嫩作文。不管什么书,只但她触及到你的思想灵魂,跟你的内心世界发生碰撞,你就会有所收获、获取快乐,她便成你贴心知己的知音伴侣。她会带你走进人类文明的精神殿堂,去感受领悟文字散发的温暖光芒,让你驱逐寂寞、增长见识、赶走孤独。

  旅游是读书的外在延伸,是自己一个人或一帮人背起行囊,坐上飞快的列车、飞行在湛蓝的天空飞机、走在奔腾的河畔、行在秀美的山川、躺在天然的氧吧、睡在静谧的旅馆、逛在喧嚣的集市……在历史与现实之间寻觅探索,在美景与繁华之间游览观赏……同时,旅游也是在读真实世界这本书,原汁原味地品读锦绣山河、平原丘陵、风土人情、历史变迁、人间万象,用脚、用手、用耳、用眼、用脑去捕捉最好的感官印象,用相机记录那些天然的美好景色,贮藏于自我设定的影像仓库,定格成永恒的瞬间回忆,镌刻成人生成功、获得快乐的踪影轨迹……纵观人的一生,有时也像是一段外出的旅游,充满不定的机遇和变数,在旅游中有时难免也遇到既有感人的,也有伤心的,既有兴奋的,也有灰心的,既有美妙的风景,也会扫兴的劳累。人生就是要在感受美丽的、善良的,艰辛的、劳累的开拓奋进和愉快旅游中度过每一天。

  读书和旅游又有许多交集融合的地方,读书可以让人保持思想活力,得到智慧的启发,为你走出困惑迷惘点燃领路的灯塔。英国著名作家沙士比亚也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旅游却是探索真实的世界,通过跋涉行走捕捉美景、强身健体。两者交集融合开启的都是美好的人生和幸福的生活。读书,是心灵的洗涤;读一点、记一点,写一点、谈一点,一路风景,一路芳香。旅游,却是身心的陶醉;游一处、记一景,看一山、赞一番,一路花香、一番心醉。读书能滋养智慧的精髓,旅行能点燃愉悦的火种;酷爱读书,就等于把生命中的奋斗时间变成培植智慧的快乐时光;喜欢旅游,就等于把生命中的寂寞时间变成锻炼身体、享受愉悦的幸福时光。书籍是智慧的清泉,旅游是助兴的星火;痴迷的旅游家跟有志的书呆子都一样值得我们崇拜尊重,因为爱旅游和爱读书的人都能享受到旅游的乐趣和文字的芬芳。读书的最高境界是领悟!旅行的最高境界是陶醉!人生有时要大彻大悟、控制欲望,有时要玩得开心、乐不思蜀。只有在这种领悟与陶醉的交替之中,人生才能获得解脱烦恼、潇洒豁达、超凡脱俗、享受乐趣的淋漓畅快。

  读书与旅游,两者虽然有许多互通交集的融合之处,但也有本质上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而不分青红皂白,不讲数量和质量,一味追求越多越好。读书可以无穷、而旅游却要有度。有道是:“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多读书可使人修身养性、洗涤尘埃、净化心灵,获取点亮思想和摆脱困惑的智慧。在书香里跳跃的人生,一定是智慧的人生,在书香里浸泽的生活,一定是美丽的生活。而旅游则要把握适度适量、量体裁衣,根据自己的体力、经济状况,做到适度而不放纵,量力而不透支,超越自己身体健康状况和经济能力的负债旅游,只会给你留下累赘和不爽、后悔和遗憾。因此,让我们像读书一样去旅游,敞开心扉,摆脱羁绊,甩开束缚,不放过有能力观享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感悟大自然赐予的无限美景;让我们像旅游一样去读书,用坚实的脚步去丈量思考一字一句,体会书中的精彩与睿智,装扮自己多姿多彩的人生。也希望我们在读书与旅游的互动循环中,保持理性、把握适度、掌握平衡、甄别好坏、权衡利弊,在适度的旅游中享受快乐,在无尽的读书中增添智慧,让读书和旅游陪伴我们快乐人生的每一天。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9

  这天,我们学完了新学期的第一篇课文《文言文两则》,我内心感触最深的是第一篇文言文《学弈》。《学弈》这篇古文主要写了下棋高手弈秋教两个人下棋。虽然两人在一齐学,但两人的学习态度却截然不同。一人专心致志,谨记弈秋的教诲;另一个人则在做白日梦,一心以为有天鹅要飞过来,想用弓箭将其射下。

  看来这篇古文,我深受启发,我觉得有时我们和这两个学棋的人很相似。

  记得有一天,我们快要期末考试了,数学老师就帮我们复习这一学期所有的体系及知识要点。一开始,我们听的十分认真。可到了之后,老师讲到计算圆的周长及面积的时候,有的同学就不再听了。因为这是本册书中最难的,老师反反复复讲了好多遍了,他们都以为自己的“翅膀硬了,能够飞翔了。”结果在大考的时候被扣了分(校对的时候明白的)。

  其实,不管这种题讲过多少遍,哪怕是100遍,但当你听到101遍的时候,你会对这种题有一种新的认识,同时也会收获一份新的果实。所以,我们就应认真的听老师讲题,要专心致志,不能心不在焉,要想学弈中的前一个学生那样谨记教诲,这样才能学业有成。

  记得,还有一次,老师教我们一些成语的用法及意思,我听到一半时就以为自己全部懂了,对这个成语了如指掌了。便开始做小动作。在写作或说话的时候乱用,惹得同学们哄堂大笑。这就是我像后一个学生那样虽听之却满心脑子胡思乱想,这就是因为我像后一个学生那样三心二意啊!不专心致志,怎样能学到本领呢?

  读了这篇古文,我明白了学习时必须要专心致志,认真记录,这样才能取得好成绩。做人处事也一样,要脚踏实地,坚持到底。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如果马马虎虎的学习,你将一事无成。

  扩展资料:

  《学弈》选自《孟子.告子上》。通过弈秋教两个人学下棋的事,说明了学习应专心致志,决不可三心二意的道理。

  作品原文

  弈秋,通国之善弈者也。使弈秋诲(huì)二人弈,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zhuó)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为(wéi)是其智弗若与?曰:非然也。

  学弈——选自《孟子.告子》

  停顿介绍

  弈秋,通国之/善弈者也。使/弈秋/诲/二人弈,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hng)鹄(hú)/将至,思/援弓缴(zhu)/而射之。虽/与之/俱(jù)学,弗(fú)/若之矣(yǐ)。为是/其智/弗若与(yú)?曰(yuē):非/然也。

  作品鉴赏

  通过讲述弈秋教两个人学下围棋的故事,说明了在同样条件下,不同的态度一定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告诉我们学习必须专心致志,不能三心二意的道理。

  《学弈》选自《孟子.告子》。《孟子》是孟子与他的弟子合著的。内容包括孟子的政治活动、政治学说、哲学思想和个性修养等。全书分为《梁惠王》《公孙丑》《滕文公》《离娄》《万章》《告子》《尽心》这七篇。这段古文共有5句,有两层意思。第一句是一层意思,指出弈秋这个人是全国最擅长下棋的人。这句话为下文做了铺垫,因为“名师出高徒”,他的学生肯定都是高手,而且一定是高手如云。第二层(第二、三句)却出现了一种很不和谐的现象:弈秋教的两个学生,其中一个专心致志,把弈秋所教的话完全记在心里;另一个虽然在听,心里却在想着也许就有天鹅飞来,想着要拿起弓和带丝绳的箭去把它射下来。结果虽然一同学习,后一个比前一个却是远远比不上了。

  孟子(约公元前372年~前289年)名轲,字子舆。战国时邹国(现山东邹县)人。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他是孔子的孙子子思的再传弟子,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地位仅次于孔子,被世称”亚圣“,后世以”孔孟“并称。他生活在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中期,主张行”仁政“以统一天下,曾游说魏、齐等诸侯国君,均不见用,退而与弟子万章、公孔丑等著书立说。有《孟子》(现存7篇)一书传世。《孟子》善于用比喻说理,书中文章气势磅礴,论证严密,富于感染力和说服力,对后世散文的发展有很大影响。

  作者介绍

  《孟子》一书是孟子的言论汇编,由孟子弟子观察孟子言行编写而成,记录了孟子的语言、政治观点(仁政、王霸之辨、民本、格君心之非,民贵君轻)和政治行动,属儒家经典著作。其学说出发点为性善论,提出“仁政”、“王道”,主张德治。

  《孟子》有七篇十四卷传世:《梁惠王》上、下;《公孙丑》上、下;《滕文公》上、下;《离娄》上、下;《万章》上、下;《告子》上、下;《尽心》上、下。

  但考诸《孟子》,孟轲所见时君如梁惠王、梁襄王、齐宣王、邹穆公、滕文公、鲁平公等皆称谥号,恐非孟子自作时所为也;又记孟子弟子乐正子、公都子、屋卢子皆以“子”称,也断非孟子之所为,其编定者极可能是孟子的弟子。成书大约在战国中期。

  南宋时朱熹将《孟子》与《论语》、《大学》、《中庸》合在一起称“四书”。《孟子》是四书中篇幅最大的部头最重的一本,有三万五千多字,从此直到清末,“四书”一直是科举必考内容。

  《孟子》行文气势磅礴,感情充沛,雄辩滔滔,极富感染力。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0

  平常爱读些散文或微型小说等较短的文字,这也许就是现在很多人喜好的“快餐式阅读”吧。确实,这些文章短文短小精悍,在很短的时间读完就会或多或少有一点儿东西触碰到你内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让你有思有感。对于长点儿的小说尤其是少年小说很少读,总感到那是写给少年的,是少年读的。今天读了曹文轩的小说《三角地》,我发现我错了,少年小说只是以少年为主人公,反映少年生活的小说,它所揭示的问题却是整个社会都需面对的。作为老师,多关注这些反映少年生活的小说,对于我们了解学生,走进学生世界会有很多启示。

  三角地是两街交汇的地方,“我”就生活在这里。“我”爸爸是个酒徒,妈妈是个赌鬼,“我”是家中的老大。“我”自认为“浑”,最引以为豪的是弹一手好吉他。三个弟弟各具特点,大弟一百个人也没他聪明,但老是捣乱,二弟一百个人也没他笨,考试总得零分,三弟虽只有10岁,却学会了偷东西,只有妹妹美丽可爱。父亲曾经喝醉了酒躺在马路上,让人用小木棍捅,母亲经常赌博熬夜,满眼血丝……这是一个怎样的家庭,作为家中的老大该承受多么大的压力呀!

  后来,老大遇见了一位叫丹妞的女孩子做了朋友,老大开始有了真正的快乐。所担心的事情当然没过多久就发生了,丹妞因为老大家庭的恶劣,离开了老大。读到这里,我无法想象一个生活在这样败落甚至悲惨的家庭中的孩子,刚刚感受到一点温暖的阳光却又要残酷的现实时会怎样。我真担心老大会就此破罐破摔。也许真有置之绝地而后生,也许是心中不屈的倔强,老大在一阵发泄后,选择了勇敢面对一切,勇敢担当起家庭振兴的重担。

  当老大不再千方百计惩罚而为二弟的足球梦奔波时,我的心开始颤抖;当老大为三弟找家教老师挣钱挨打时,我的心都碎了。一个人想做一件事竟那么艰难,对一个只有16岁的孩子来说这些根本是不可能承受的!但,老大承受住了生活给他的一切磨难。终于,二弟同样以超强的毅力为足球队增了光,为哥几个添了彩;三弟成绩也好起来,妹妹进学校舞蹈队……阳光终于照到这个被希望遗忘的角落。孩子们的自强感染了父母,父母戒掉了酒和赌,一个破碎的家找到久违的温暖。因为三角地的地理位置好,又坐落在两条街之间,就在三角地他们开了一间咖啡馆,使三角地散发出光芒。

  这篇小说中的老大,开始时无论从语言到行动让我首先感到的他是“问题少年”。他张口就说“你说我爸是不是孙子,一大早就喝得烂醉如泥。”“我懒得叫他们‘爸’和‘妈’。”对于弟弟则是变换方式惩罚他们。他生活成长在父亲是酒鬼,母亲是赌鬼的家庭中,烦恼自卑他都自己承受着,没有人可以给他分担。我知道,为什么作者要给老大一把吉他,为什么他的吉他弹得那么好?因为这样的孩子像所有孩子一样需要伙伴。就因为他把吉他当作他的伙伴,他向吉他倾诉自己所有的忧愁,这就是他为何弹吉他出色的原因。我真为他感谢这把吉他。一个人面对压力,如果没有发泄的方式或途径,这个人可能就会垮掉。但像他这样的孩子,生活中是否都会有自己的一把吉他?当他们需要时,我们又会给他们什么?

  如果说十几年的败落家庭生活使老大已经麻木的话,丹妮的离开真正刺痛了他的神经。对一个青春期的孩子来说,如果没有外力的帮助,或者就此沉沦,或者从人生谷底向上攀登。庆幸的是,老大担当起本不该属于他的责任。这正是这篇小说塑造的最给人力量、最为感人的坚韧、倔强的老大的形象,它展示了一些孩子成长过程中的诸多烦恼与磕绊、感悟与惊醒。

  小说吸引我的,我首先是被独具特色的语言吸引,但让我深思的却是老大所走过的这段坎坷。我们看到的所谓“问题少年”,到底是怎样的孩子?他们本身就是生活的受害者,我们的教育很多时候不光没给他们应有的帮助,甚至还继续把他们推向更加危险的境地——被学校开除!当老大最无助时,我们在哪里?生活中向老大一样的孩子,往往表现的很快乐,就像小说处处不为人觉察的孩子的自卑。我最明显感受到在这个败落家庭,没有老大的应有的烦恼。他怎么可能没有烦恼?他们用在人前的那张表演着快乐甚至享受的脸,掩盖着自己内心的痛苦与脆弱。所谓“问题少年”内心的真实想法,作为直接面对他们的老师,我们到底明白多少?。

  选择三角地,也许有作者的用意,孩子用少年人的生命力,顽强地生长,他们的这种顽强的生命力就像稳固不可动摇的三角。曹文轩的《三角地》,像一杯涩涩的苦茶,值得我长久的品味。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1

  读书大家都会,但认真、仔细读书的人不多,古往今来有许多名人用诗句、诗文来赞颂书,书是我们的益友,他带领我们到书的王国去获取能量-那就是知识!

  从小学甚至幼儿园老师就教导我们好读书,因为读书可以提高人的文化修养和文化素质。这种好事情有些人就不懂得珍惜,而这种人就会失去获得知识的好机会!

  说道读书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高尔基的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这句名言的意思是:你要想进步,就要看书。书就像楼梯一样一步一步向上爬,最后抵达终点

  只有读有知识的书,才能进步,就像爬楼梯一样书本中的知识和经验是人类社会前进阶梯!

  只有读有知识的书,才能进步,就像爬楼梯一样。

  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出了许多有气节的人物,往往这些名人都是养成了热爱学习、酷爱读书的好习惯,例如:毛泽东经常看书看得很晚,他的保健医生徐涛很担心他的身体,劝他多休息,但是他不听后来,徐涛发现毛泽东喜欢聊天,就找机会和毛泽东到户外散步聊天。有一天,两人出去散步,毛泽东说:我在湖南读师范的时候,喜欢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书读得不多,还得补课。徐涛说:我正好相反,社会科学的书读得太少,现在也得补课。毛泽东兴致来了:我们以后多聊点自然科学吧。后来,他问徐涛:石油怎么开采?怎么炼?有哪些用途?徐涛回答不了,就去查书,查完书再聊。这样一来,毛泽东常常向他提出新的问题,徐涛只得一次次地查书后来,徐涛发现自己读的书,毛泽东也在看,因而问的问题也越来越深,被他难住的时候就更多了。徐涛问:主席,您是有意考我吧?哪里是考你,你在帮助我读书,帮助我增长知识。

  一听这话,徐涛茫然了:本想劝他少读书,其结果倒逼他多读书了。于是他趁势说:主席,您读书很多,但方法不科学。您这么整天读,不休息,太疲劳,违背辩证法嘛。又说:主席,您电影不看,对打扑克、下棋?兴趣,体力活动不搞,长时间进行一种劳动,最容易疲劳。

  毛主席却摇头了:你那点辩证法不全面,你对事物的理解也有局限。看文件累了看报纸,看正书累了看闲书,看大书累了看小人书,看政治书累了看文艺书,我这也是一种休息。你不承认?毛主席就是这样执着地从书本中吸取知识;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这句话一点都没错,人如果一旦犯上书瘾一天没有书将会像犯毒瘾一样!

  读书不是只看一遍就算看了,这样就是自己骗自己,这样是不会懂的知识的。其实毛泽东不止会打仗,毛泽东还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领导人。

  读书的方法有很多但不会掌握方法等于没看。有些人认为读课外书耽误学习,这个观点是错的因为读书本是一种学习,读书能把书里的知识学到自己的脑子里,学习语、数、英能记住各种那个知识,好读书的习惯每个人都应该养成。

  要读书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在书里的好词、好句、好段都要画出来并记住,自己觉得非常好的需要背下来要深深地记在心里!

  2、读书要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谁,要知道这本书讲的什么事能见的概括出来!

  3、把自己想象成故事里的主人公,来站在主人公的角度上想想要是自己是主人公自己会怎样,要是在生活中自己会怎样!

  4、读一本书就要读透彻,一遍又一遍不断从书里获取知识,读一遍根本不能叫做读书只能叫做看书!

  5、读书的时候脑子要思考,要认真的思考,看不懂的地方要谦谦虚虚的问别人,把问到的知识记下来不断思考看看对不对再继续看书,这样看书你才会汲取书中的知识。

  6、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少年富兰克林刻苦求知,忠诚伟大的科学家。读完一本书后想想自己有没有理解书的内容,书里的知识是否掌握,没掌握继续读,知道读到全会才算把书中的知识全部掌握,才会成为强者!

  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因此不常作笔记者须记忆特强,不常讨论者须天生聪颖,不常读书者须欺世有术,始能无知而显有知。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人之才智但有滞碍,无不可读适当之书使之顺畅,一如身体百病,皆可借相宜之运动除之。

  滚球利睾肾,射箭利胸肺,慢步利肠胃,骑术利头脑,诸如此类。如智力不集中,可令读数学,盖演题须全神贯注,稍有分散即须重演;如不能辨异,可令读经院哲学,盖是辈皆吹毛求疵之人;如不善求同,不善以一物阐证另一物,可令读律师之案卷。

  如此头脑中凡有缺陷,皆有特药可医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爸爸妈妈和老师都要求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因为读书好我们才好读书,好读书我们就要读好书。大家可以这么理解!大家都知道中国的高尔基-鲁迅先生生平最爱看书,出版一部部小说,被毛泽东同志评为伟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也被人民称为民族魂。他就是小时候好学习好读书,才有所成就的!所以说要珍惜时间、博览群书才能像中国几代伟人一样做一个有气节的中国人!着名数学家苏步青主张读书要多读、精读、他读书时,第一遍一般先读个大概,第二遍、第三遍逐步加深理解。

  他就是这样来读《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的。他最喜欢《聊斋》,不知反复读了多少遍。起初,有些地方不懂,又无处查,他就读下去再说,以后再读就逐步加深理解。苏步青读数学书也是这样的,他总是边读边想,边做习题,到读最后一遍,题目全部做完。他认为,读书不必太多,要读的精,要读到你知道这本书的优点、缺点和错误了,这才算读好、读精了。这样的读书方法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美国前总统罗斯福的夫人曾说:我们必须让我们的年轻人养成一种能够阅读好书的习惯,这种习惯是一种宝物,值得双手捧着,看着,别把它丢掉。

  现在的社会特别看重读写能力,他是我们接受教育和选择职业的垫脚石。如果你不喜欢读书,或者因为阅读能力和理解能力比别人差而灰心,这样的人必须要有耐心和恒心寻找你的读书办法。

  大量阅读是完善自我的必由之路。因为阅读好书就像跟历代的名贤圣哲长谈,他们高尚的情操会对我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大家要知道,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并不在于作者告诉你什么,而是因为读书使你积极思考。在作者的书里,你的想想在书里驰骋,你的思考有可能比作者的文笔更好,更详细这样一来你不仅从书中了解世界,体验作者的生活,你也会重新认识你自己。但是,只有诚信读书,读书才能成为一种乐趣。假如你因阅读而变得高尚、聪明、善良、文雅,读书就不再是一种负担!

  书籍是人类最好的老师,读书的益处很多,不仅能扩大人的知识面、陶冶人的情操、让人明真理,辨是非,对学生来说更能提高他们的写作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可以使学生受益终身,正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所以人应从小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自己想读书而又不喜欢读书怎么办:自己看看伟人读书的故事,看看伟人是怎么成名的。

  看书不要上瘾玩的时候痛快玩,读的时候认真读。一天到晚伏案苦读,不是良策。读书到一定程度就得休息、补充能量。读书之余,一定要注意休息。但读书时,一定要全身心地投入,手脑并用。不要让自己在很累很累的情况下读书这样也会读不好书的。这样反而会消耗体力,体力不支!

  记住!读书对人是有益的,读书多了,就知道了读书的好处了!让我们大家在阳光底下快乐读书,快乐学习!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2

  是否文人都怀有比较严重的忧患意识?根深蒂固地生长在内心?无时不刻地左右着他们的眼睛与思想?

  余秋雨的《千年一叹》就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他的重重叹息。

  这是一本日记,记录了作者随香港凤凰卫视亲身越野数万公里考察人类各大文明遗迹的经历。十个国家一一走过来,他的震惊伤感表露无遗:“人类文明的巨构崩坍得如此凄凉!”“衰草瓦砾,承载着一个从古到今的灾难,一切摧残都是具体的,一切委屈都是难以表述的!”在抚摸文明遗迹累累的伤痕后,作者回头苦思:作为我们的生命基座,中华文明也伤痕累累,却如何避免了整体性的崩坍?这种避免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哪些代价是正面的,哪些代价是负面的?过去的避免能否担保今后?更重要的是,现在世界上生龙活虎的年轻文明,过多少时间,会不会重复多数古代文明的兴亡宿命?作者忧心叩问,是啊,“思亘古如斯又倏忽闪现,谁的惊愕能深究它?”。

  由希腊而入,忧伤的情怀已起幕。远古的爱琴海依旧在,公园前5世纪的遗迹——石柱只剩下后来者的铭刻,迈锡尼的海伦早已随战争而消逝,空留一个三千三百年前的王城遗址,可惜曾经的千古气势已成追忆,幸而,还有一个奥林匹亚,宙斯神殿和希拉神殿依然有圣火的气息……

  埃及,尼罗河、法老、金字塔、太阳神庙……埃及文明是疑问最多的文明,是最难以解读的文明,因为难以解读,所以便难以传承。埃及人对能追溯他们历史的许多古碑、古籍依然没有其文字的解读能力,因而,文明的神秘便无处不在了。所以,作者说“当法老们把自己的遗体做成木乃伊的时候,埃及的历史也成了木乃伊”,庆幸,中国有个秦始皇,他让中国的历史活了下来。

  以色列——怨气聚集的国家。曾经辉煌的所罗门王朝丝毫没能让坚强的犹太民族得以安逸地喘息,命运对其尤为不公,那么多的灾难接二连三地降落在他们头上,驱逐、杀戮、奴役,怎么也摆脱不了,但这个民族最让人佩服的地方就是:“为了民族的解放不惜一次次大迁移。而只要落脚,就能迅速创造出一个优于别人的生态。如果这种生态中有被奴役的成分,那么他们宁肯放弃,选择流浪”。是啊,多舛的命运已造就了他们坚强的的生存文化,但无论多么坚强,集合了三大宗教(犹太教、基督和伊斯兰教)精神重心的耶路撒冷永远都是他们内心的痛,一面哭墙见证了他们多难的历史。

  巴勒斯坦,有一座世界上最古老的的城市——杰里科古城遗址,一万年前的骄傲现在只剩下破败和不安全,唯有几丛遗落的花,悄悄鲜艳了一万年。

  约旦,美丽神奇的佩特拉山谷中,玫瑰红宫殿和罗马竞技场还完好无损地存在着,却只能与清风明月为伴,因为缺少文字所以其寂寞的辉煌显现的是隐性的文明形态,对它的了解只能靠猜测与想象。

  伊拉克——敏感的国家,因为有了全人类文明的母亲河——底格里斯河而令人向往,虽然铁丝网重重。原想由此探寻巴比伦文明的痕迹,比如早熟的《汉谟拉比》法典,比如残暴的统治,比如奇异的建筑,比如,天文学、数学、医药学……然而,在巴格达博物馆里,作者只看见了一屋的空缺,一屋的悲怆,一屋的遗忘,连巴比伦遗迹也被糟践成一个低劣的现代模型。

  伊朗,历史上的伊朗被征服的次数很多,所以历史的遗迹在征服的过程中被破坏得很彻底,米底王国(伊朗人建立的第一个王国)的首都和居鲁士成为作者了解伊朗史的开端。伊朗因萨珊王朝而奠定了现代伊朗文化的基础,此后,伊朗不断地遭遇到侵略,但是,最后居然在重重的灾难中成了伊斯兰文化的一个重镇,以独特而缓慢的步伐,走进了现代。现在的伊朗呈现在作者面前的是一种淡然漠然,有点苍凉,有点神秘,有点世俗。

  巴基斯坦,没有石柱的断残、城堡的倒塌、古都的湮灭,但是“赤脚密如森林”,这个国家呈现在作者面前的是不可掩饰的惊人的整体性贫困。这是另一个意义上的文明沦落。欣慰的是作者在其首都伊斯兰堡的塔克西拉寻找到了犍陀罗艺术,在那儿,法显和玄奘曾经的足迹让他激动万分,他思考了僧人远行进行文明之间深层沟通的意义。

  印度,向往以久的“恒河晨浴”让作者彻底知道了那与美丽无关,却是一场人类的悲剧。极端的贫困、极端的混乱、极端的肮脏让作者早早告别阿育王与菩提树,逃离了。

  尼泊尔,绿色的尼泊尔让作者的感觉瞬时苏醒。在这儿,作者得以静静地反思万里历程,为此番的文化考察画下一个大大的感叹号。

  远征和失序,迷昧与保守是作者思考得来得文明衰落原因。(附:作者为“千禧之旅”所写歌词)

  千年走一回

  千年走一回,山高水又长。车轮滚滚尘飞扬,祖先托我来拜访。我是昆仑的云,我是黄河的浪,我是涅槃的凤凰再飞翔。

  法老的陵墓,巴比伦的墙,希腊海滨夜潮起,耶路撒冷秋风凉。我是废墟的泪,我是隔代的伤,恒河边的梵钟在何方?

  千年走一回,山高水又长。东方有人长相忆,祖先托我来拜访。我是屈原的梦,我是李白的唱,我是涅槃的凤凰再飞翔!

  《千年一叹》——我为它的沉重而莫名地叹息。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3

  《刺》这本小说,说实话,很聪明,没有过分修饰其报复的手法,也没有多余的情感支线,精炼的语言将读者的思绪围绕在“暴力”这个词之中,非常清晰的将作者的真情实感表达了出来,用作者的原话来讲就是:“这个小说的主人公不是人,是暴力”。这也是我第一次以小说的方式了解社会的阴暗面,在沉重的心情中,我读完了这本书,其中多次勾起我的回忆,通读完之后给我的感觉不是愤懑,不是惋惜,是无奈。小说的三个部分分别用蔷薇、月季和仙人掌来描写这些施暴者和受害者他们在生命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命运和结局。

  首先是蔷薇花的刺,故事发生在十年前,与人们印象中的书声嘹亮,花团锦簇的校园不一样,一阵清脆的上课铃打散了韩晓婷以往对校园生活的全部向往,她遇见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和谐的音调,张家的千金姐妹。而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酿成了韩晓娟童年的悲剧,也造就了她,我们都学过一个定理,叫做“沉默的螺旋”,简单的描述就是舆论影响人们的同时,让少数持有不同观点的人害怕去发声,而我觉得在韩晓娟悲惨的童年过程当中的旁观者,他们情有可原,在生活上有谁愿意同异类朝夕相处,职场上有谁会与一个屡屡被老板穿小鞋的人共事,他们只是做出了选择,为自己的利益站了错误的阵营,他们只是间接的造成了事情的恶化,而那些可恨的'人,我认为死有余辜。

  文中的张家姐妹,彻头彻尾的向读者们展示了人心的险恶,我是一个性恶论的追随者,我相信所有人生下来就是恶的,但是通过后天的学习和教育,人的恶性是可以被抑制的,而在这所可悲的学校里,老师与学生勾结,放任不管的态度让受害者承受的更多不是来自肉体的折磨,而是心灵的创伤,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成为了校园暴力的保护伞,同时我也为这对姐妹感到可悲,他们无法无天的性格不是来自天生,而是后天的教育,似乎他们就是为了变坏而变坏的,没有选择的权利。试想一下,如果当时韩晓娟屈服了,或者是没有遇到她的贵人张峰,那她的人生轨迹是否早就走到了尽头,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甚至以为自己可以凭着年龄为所以为,即使她们最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对韩晓娟的一生留下的阴影是无法弥补的,不要说什么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之类冠冕堂皇的话来安慰自己,迟到的正义失去时效性,就变得一文不值,倘若有关部门能够重视校园暴力,并且向人们普及如何预防校园暴力和受到校园暴力以后得解决措施,我相信社会会变得更加稳定,而中国目前的法律,仅仅只是颁给看得懂法律的人。在欧美国家,校园暴力是一个十分严肃的话题,设有很多官方机构和网站,包括很多学校有校警,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开除学籍或者蹲号子的情况,由此得知,只有让每一个学生认识到触犯法律将要承担的后果,才能更加有效地从根本上防止校园暴力的产生。

  接下来就是职场暴力,与我年纪不相仿的,便是职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形似职场的地方,比如社团,组织等。在社团里,相信很多人都经历过,自己的能力明明足以胜任某个职位,却终究争不过那个已被钦点的人,这个时候你能怨谁呢,只能怪自己没有含着金汤匙出生,关系不够硬,或做过什么得罪当局者的事情,这些会成为别人对你的刻板印象,而想要改变别人对你的刻板印象,几乎不可能,不论你变得有多好。你身边的人明白你的遭遇,却为了保全自己而置身事外,孤立无援的你,早已不是身处在只用拼命读书的年代了,你身上的负担来自家庭和自己温饱问题,家破人亡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既然已经出现了这样的问题,不妨就来谈一谈我的想法吧。我认为避免职场暴力最好的方法就是,通过立法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不仅仅是让劳动者自强,人们不应该害怕老板,老板应该害怕员工。

  其实讲到这里我一直想谈一个人物,也是小说的主要人物:刘涛

  刘涛在最初的介绍当中就有提到,她的成绩并不差,在班上也是数一数二的,但是和张家姐妹对韩晓娟的态度不同的是,刘涛讨厌的是她和自己的心水男生关系密切,虽然每一次的霸凌行为中,刘涛都没有参与,给人一种无辜的感觉,甚至成为了成年之后刘涛用来反问韩晓娟的筹码,但是韩晓娟并没有因此放过她,因为他笑了,而她也是唯一没有受到惩罚的人,当发现曾经的受害者和施暴者身份互换的时候,心中的一个念头占据了我的理性判断,真是自作孽而不可活。刘涛还是幸运的,她遇上了小六,小六也愿意为饱受职场暴力的刘涛出头,但是让我震惊的是,刘涛在摆脱韩晓娟的“魔掌”之后竟然问韩晓娟过去的仇为什么还想报,当时我整个人都被这个奇女子的脑回路吓懵了,为什么当年的施暴者可以理直气壮地去问受害人为什么这么多年了还要记前嫌,你折了人家的翅膀还反问人家干嘛打你天堂的主意,难道这么多年过去了连刘涛自己都觉得自己只是一个旁观者,一个过客,一个无辜的人吗,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她的能力不足以让我怜悯她,比起那些动手打人的人,她这种默默在一旁欣赏自己杰作的人最令人作呕,如果当时她发声了,或者在事后她主动向韩晓娟道歉,那么在多年后,韩晓娟还会对她进行一系列的报复吗。

  至于书的第三部分,大概想表达的是,在不久的将来,人类可以通过科技手段来查看身边人的信用等级,甚至可以屏蔽自己不喜欢的人,让每个人的过去都变得更加透明了,我相信这是一个让人们树立良好信用的好办法,但是不实际,透明意味着缺少了一部分自由,人类如果每天只为了提升自己的信誉而活,那跟机器是一样的,所以在我看来第三段写的特别扯淡,不过他确实表现了许多当今社会上发生的事情,就像我第一段写的一样,网络暴力主导世界。这一部分最大的亮点就是这个脸上有胎记的男人,将站在舆论风口浪尖的人,推向了人民的法庭,让群众来决定他们的死活,一句一句歹毒的话,出自不同的阶级,有学生,有买不起房子的上班族,有老年生活得不到保障的活死人,不计后果的言论,就像仙人掌身上的刺,若是靠近必以血馈赠,所以,这个世界上,哪里有什么性善论,性恶论,更多的是人类的无知,也许只有等到所有人意识到自己已是游戏中的一员时,才会憧憬有一个靠谱的惩罚机制来保护自己吧。

  中国有句古话“冤冤相报何时了”,以暴制暴有什么好处吗,有,能满足一时复仇的快感,这是弱者的想法,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但是对于眼光长远的人来说,也许冰释前嫌是一件十分艰难的事情,但是一定是最有用的,用爱感化仇恨,用制度保护弱者,我相信世界会变得更加美好。

  只可惜我这一介草民,是注定不能理解鸿鹄之志的,所谓的改造,只是妥协。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4

  对于明神宗朱翊钧,历来人们大多持否定态度。其实不仅如此,说起明朝的皇帝,人们都没有好感:他们不理朝政,就像一个个败家子,折腾着祖宗的基业。在朱家统治时期,虽然写就了不少的辉煌,也留下了无数的骂名。鲁迅先生在论及明朝时曾说:“唐室大有胡气,明则无赖儿郎。”

  但在《万历十五年》这本书中,黄仁宇先生则明显地表达了他对朱翊钧的同情与悲叹。当然,黄先生也从他的“大历史”观向我们展示了万历皇帝的一生,以及万历出发,追溯封建统治的源头,着重剖析了明朝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全面给我时期的文臣武将、思想家。

  在高中历史课上,我们都接受了这样的观念:封建集权统治在明清空前强化,皇权至高无上。但在万历皇帝身上,我们似乎看到了皇权的旁落或者弱化。尤其在立储这个问题上,万历皇帝前前后后奋斗了三十几年,终也没有实现立他最宠爱的皇三子常洵为皇太子的梦想。

  我想,其实,这也是万历皇帝的可悲之处。封建统治从秦朝到明朝,已经有了一千五百多年的历史,它所推崇的文官制度,这时已经完备成熟。皇帝,在这个以程朱理学为根本太子思想的国度里,已经成为一种象征货体制。万历皇帝,只要努力扮演好他的这个皇帝角色,按时参加各种典礼活动,批准内阁大臣的奏议,在全体文官以及程朱理学的协调下,整个国家基本上就可以正常运转了。皇帝,似乎已经成了礼制的象征,国家的精神领袖,倒有点类似于英国君主立宪制下的君主。但这怎么可能呢?在长达一千五百多年的封建社会里,皇帝基本上都是呼风唤雨,独揽大权,说一不二的。

  可是,在明朝,在以理学为一切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的国家里,熟悉掌握了理学的文官集团,却逐渐壮大成熟,甚至达到了与皇权对峙的地步。万历皇帝想立皇三子为皇太子,朝臣竭力反对,双方苦苦斗争了三十几年。最后,万历皇帝被迫立皇长子常洛为太子,但这是以六七位阁臣的离职,上百名大臣被降级为沉重代价的。从此以后,万历皇帝心灰意冷,深隐后宫,消极怠工。朝臣的奏议,他不予批准,也不加反对,就一直搁着,拖着,让朝臣的目的也大不到。这很像小孩子的斗气行为。但一国之君这样做,却是以一个国家的没落为代价的。

  其实,我们都有这样的疑问:立谁为太子,谁为下一任皇帝,作为臣子的,和他们有多大关系,他们为什么非得拥护皇长子,甚至不惜和皇帝对着干?在以嫡以长不以贤的礼法原则下,常洵为长子,就应该为太子。万历皇帝立常洛为太子,就是违反礼法的行为。在以礼法为根本原则的社会里,这是关系国家根本的问题,是不能允许的,即使皇帝也得遵守。

  在历史上,神宗皇帝偏激逆反,昏庸无能。亲政初始,清算张居正。他晏处深宫,声色犬马,荒废政事,又大肆兼并土地,溺志于财货。其在位期间,围绕太子发生的“国本之争”,更是将朱王朝进一步推向深渊。

  如此可憎之人,必有其可怜之处。在《万历十五年》这本书中,我们看到了万历皇帝如何从勤勉政事,励精图治,逐渐堕落退化。

  朱翊钧自幼聪慧过人,读经史过目不忘,而且颇为早熟。九岁即位,在生母李太后以及张居正的教导下,也算是一位少年英主。张居正亲自教导他,安排课程,指导读书,选拔贤能的大臣辅导他,培养他治国安邦的本领。虽然十分严厉,却也不妨碍他们建立了深厚的师生情谊。

  在张居正生前,皇帝一直支持他的改革。但张居正的正直,却得罪了不少人,触动了守旧势力的利益。在他死后,反对他的人开始反扑。他们纷纷上奏,要求清算张居正。随着年龄的增长,万历皇帝对昔日威炳震主的张居正日益不满,对他的严格管理也感到了厌倦。于是他从维护张居正,到顺水推舟地开始了对张居正的清算。这也是在他树立自己的权威,彻底摆脱张居正的影响。于是,生前忠贞不二的“元辅张先生”,变成了谋国不忠的大奸臣。虽然清算成功,但这对朱翊钧来说,这肯定是个不小的打击。为什么他敬爱的老师就成了乱臣贼子,曾经受过张居正提拔的人为什么反而要陷害他,这些问题也使皇帝迷茫困惑。于是,他对朝臣的反复奸诈深恶痛绝。尤其是长达三十几年的立储问题,慢慢磨尽了万历皇帝的雄心壮志,迫不得已地立长子为储,也加剧了万历皇帝对朝臣的厌恶,以及对政事的热情。在这一转变过程中,万历皇帝的优柔寡断的性格也起了不少作用。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5

  蔡琳森—————一位当代知名的校长。他的论著《教学革命》一书,为当今的教育,特别是对当今的教育工作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搞好教育、如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指明了一条明确的方向,为教师的成长提供、搭建了一个更宽阔的平台。

  反复学习《教学革命一书》让我对先学后教这一教学方法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对于导入。

  我以前总是想方设法创设情境,有时候,明明感觉不需要什么情境,也努力去设计,结果和后面的内容往往连接不佳,甚至学生沉浸在情境中不能自拔,影响到随后知识的接受。蔡校长明确地告诉我们,导入要三言两语,如果需要多媒体,也要尽力朴素,画面不能喧宾夺主,更不必配音乐。

  揭示教学目标要显著。

  以前,我在揭示教学目标的时候,总是隐性提出,怕课堂不自然,看了蔡先生的理论才知道,明确提出教学目标是必须的,要让学生明确知道这节课该知道什么,该忘掉什么。同时,教学目标的揭示方法也要有区别,有时候需要缓缓地,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揭示。让学生很容易就掌握知识。

  找到了节约课堂时间的窍门。

  看了蔡校长的教学环节,我改变了不少旧有的课堂习惯,比如,以前是学生先说,然后评价,都说完了我再总结板书。又要记忆,又费时间,同时,也很质疑蔡校长怎么有时间完成当堂练呢?开学一周,我采取了学生边学边板书的方法进行教学,奇迹出现了,我居然在课堂上留出了时间能完成一些相关的练习,给后续复习节约了时间,心中真的是兴奋不已。感谢蔡校长。

  可以说,通过这次读书,我获得了太多太多,更明白了古人所说的“开卷有益”是真正的真理啊! 先学后教教学模式能够以育人为本,面向的是每一个学生,为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运用这种教学模式,能有机地渗透德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逐步养成了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紧张、快节奏的习惯,磨练意志,形成耐心做事等品德,培养了自信心、责任感、独立自强的竞争意识、合作精神、严守纪律、一丝不苟的学习态度。这一教学方法不仅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而且还有利于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学习过重的课外负担,使学生学习之余有足够的时间培养兴趣爱好和特长,锻炼身体。运用这一教学方法,能够有效的实施素质教育。教学法能够唤醒每个学生的自我改变、主动发展的意识,能够解放每个学生内在的求知欲、学习的力量,能够极大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运用这一教学法能够及时、准确的反馈信息,当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当堂完成学习任务,达到“堂堂清”学生不仅理解了知识,完成作业,而且能形成能力。这一方法能够“培优”“补差”,即能解决后进生的问题,而且使优生在帮助差生的同时,自己也能得到提高。学生当堂完成作业能够当堂准确的检测一节课的教学效果。更重要的是这一教学法使学生学会了学习,这是提高教学质量最根本的法宝。先学后教,当堂训练体现了实践的重要性。在教学革命一书中,蔡琳森校长提到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一认知规律。毛主席曾说过,“使用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也下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论断。只有在游泳中学会游泳,在战争中学会战争,学生要想学好学会,不实际操作不行,学生只有在做题中才能学会做题。先学后教,当堂训练中的每一步都是让学生亲身实践。先学是学生通过自己看书,做题实践,后教通过兵教兵实践,当堂训练更是把知识转化为能力的实践过程。所以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过程就是学生在课堂上的实践过程。

  如何在教学中做到先学后教呢?我想应该从以下做起:

  一、指导自学,突出学生主体地位。

  在课堂结构中,学生自学,是一堂课中的大环节,而自学成功与否又是上好这堂课的基础。要加强学生自学的目的性和实效性,自学就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学生自学前,教师要抓住

  知识点靠船下篙,提出问题,突出重点,确定学生自学思考的方向。

  二、少讲精讲,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在课堂结构中,学生自学结束后,就进入了“教”这个环节,这是课堂教学的高潮。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纠正错误,解决疑难问题,而此环节的时间也只有10分钟左右,这就决定了教的内容要少而精。教师只须教教材内容的20%,即重点、难点;只教学生不会的,即帮助学生纠正错误,解决疑难问题。

  “先学后教”看起来主要是学生自学,但教师的引导也很重要,教师要像教练一样对学生给予引导、指正。如果教师指导自学不得法,精讲中抓不着要领,先学后教的效果就成问题。因此,先学后教的效果有多好,取决于教师的素质有多高。先学后教,当堂训练”教学模式,就是坚持以育人为本,面向的是每一个学生,为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运用这种教学模式,能有机地渗透德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使学生逐步养成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紧张、快节奏的习惯,形成耐心做事等品德,培养了孩子们的自信心、责任感及竞争意识、合作精神、和一丝不苟的学习态度。这一教学方法不仅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而且还有利于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学习过重的课外负担,使学生学习之余有足够的时间培养兴趣爱好和特长,使他们的综合素质的到全面发展。

  总之,通过这一段时间的读书学习,使我深深地感受到蔡林森作为一代教育家的赤子情怀,以及在学校实行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必要性。先学后教,当堂训练是最朴素的一种教学模式,但同时也是最有用的一种教学模式。在今后工作中,我将努力实施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课堂教学模式,为办好学校教育,育出更多人才作出不懈的努力。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6

  《学记》曰:“是固教然后知困,学然后知不足也。”对于我们教师而言,要学的东西太多,而我知道的东西又太少了。有人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愚以为,教师不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是固教然后知困,学然后知不足也”.因此,在教学中,书本是无言的老师,读书是我教学中最大的乐趣。

  比知识更重要的是方法,有方法才有成功的路径。教师今天的学习主要不是记忆大量的知识,而是掌握学习的方法--知道为何学习?从哪里学习?怎样学习?如果一个老师没有掌握学习方法,即使他教的门门功课都很优异,他仍然是一个失败的学习者。因为这对于处在终身学习时代的人来说,不啻是一个致命的缺陷。学习型社会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了充裕的学习资源。学习化社会中的个体学习,犹如一个人走进了自助餐厅,你想吃什么,完全请便。个体完全可以针对自身的切实需求,选择和决定学习什么、怎样学习、学习的进度等等。

  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方向。在知识经济大潮中,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认准自己的人生坐标,找准自己的价值空间。教书的生活虽然清贫,但一本好书会使我爱不释手,一首好诗会使我如痴如醉,一篇美文会使我百读不厌。我深深地知道,只有乐学的教师,才能成为乐教的教师;只有教者乐学,才能变成为教者乐教,学者乐学,才能会让学生在欢乐中生活,在愉快中学习,这就是我终身从教的最大追求。

  比方向更重要的是态度,比态度更重要的是毅力。“任尔东南西北风,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天爱读书容易,一辈子爱读书不易。任何人都可以使梦想成为现实,但首先你必须拥有能够实现这一梦想的信念。有信念自有毅力,有毅力才能成功。有一位教育家说过,教师的定律,一言以蔽之,就是你一旦今日停止成长,明日你就将停止教学。身为教师,必须成为学习者。“做一辈子教师”必须“一辈子学做教师”.教师只有再度成为学生,才能与时俱进,不断以全新的眼光来观察和指导整个教育过程。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创造性地开展教书育人工作。

  常读书使我明白了许多新道理: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人--环境”系统。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教师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教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比方向更重要的是态度,比态度更重要的是毅力。“任尔东南西北风,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天爱读书容易,一辈子爱读书不易。任何人都可以使梦想成为现实,但首先你必须拥有能够实现这一梦想的信念。有信念自有毅力,有毅力才能成功。有一位教育家说过,教师的定律,一言以蔽之,就是你一旦今日停止成长,明日你就将停止教学。身为教师,必须成为学习者。“做一辈子教师”必须“一辈子学做教师”.教师只有再度成为学生,才能与时俱进,不断以全新的眼光来观察和指导整个教育过程。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创造性地开展教书育人工作。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教学模式将“人--人”系统转变为“人--环境”系统。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教师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教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20多年来,我始终把读书和教书结合起来,创新教、创新读、创新用,在用中创新。我先后在《人民教育》、《小学语文教学》、《小学语文教师》等国家级、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200余篇。我联系教改实际,撰写的《自由作文法》、《对话作文法》、《听话作文法》、《情趣作文法》等论文,产生了较好的反响。目前,我已公开出版了《作文闯关》、《小学生快速创新作文教与学》丛书等著述69卷。还获得了三项国家级发明专利。

  教书和读书生活,使我感悟出了人生的真谛:教师的人生,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我们要做“代表先进文化方向”的创新型教师,爱岗敬业是创新型教师应具备的首要条件。他不但具有无私奉献的师魂,诚实正直的师德,全面发展的师观,教书育人的师能,严谨求实的师风,而且还应具有开拓进取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勇于拼搏的英气,甘愿奉献的“傻”气,自强不息的骨气。吾以培养新世纪之英才,振兴中华为己任,虽生活清贫,但仍以春蚕的精神、红烛的风格、蜜蜂的作风、绿叶的品格和孺子牛的志向,奋力拼搏,无私奉献。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7

  前不久,我读了樊登的《读书是一辈子的事》,让我更加觉得作为一名教师我们不能安于现状、故步自封,人应真真切切、踏踏实实把读书当作生活的一部分。这不仅表明教师要比一般人善于学习,更在于教师要比一般人更能感悟到读书的趣味性和重要性。我们都知道,教师是学生的镜子,如果我们的学生看不到我们读书的样子,只看到我们终日忙忙碌碌,听到的是一味告诫学生努力学习、刻苦读书,他们会认为老师在骗人,会对我们敬而远之。

  读书的时候,我们快乐而自信,“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使我们修得聪敏贤淑,气质优雅,举手投足之间散发的是馥郁的书香。读书的时候心底坦然,胸襟开阔。作为一名教师来讲,读书对我们的益处更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应该保持那份朴实,纯真,要手捧得住书,让书成为我们的心灵鸡汤。读了《读书是一辈子的事》,我有以下感想:

  一、净化性灵

  读书不能只看表面,还要看作家所表达的思想,这种思想就是在传递一个什么道理,这就是所说的灵魂。有时我们读了几本书,感觉没记住什么,可在我们上课举例子时或与别人交谈时那就是充分的例证,让你不知不觉就会用上,而且用的恰到好处。

  在日常生活中,婆婆的一些习惯、想法和我确实有很大的不入,有时也会因此生气,但这就是这几年自己不断地读书,让我修了一颗善解人意的心,“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每每读到这些,就想起曾国藩的“五日三省吾身”。这样不仅自己不气了,而且关系越来越融洽了。

  还有一次,学生因为一件小事吵了起来,我就想到我读过的一篇文章,在德国每家的花盆开的最漂亮的一面总是放在阳台上的,而自己所看到的只是花的脊梁,当作者走在大街上看到这种景象不觉诧异,后来经人打听才知道这正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有好风气啊,如果大家都拿出这颗“为人”的心,哪里还会有争吵呢?哪里还会有不和谐呢?这堂课深深触动了孩子们的心灵。

  二、锻炼意志

  坚定的意志是指你可以一直做一种事情不会感到厌烦,并可以一直坚持下去,努力读书一直不会感到厌烦,并坚持下去,意志力就会坚定。鲁迅“嚼辣椒驱寒”读书,侯宝林“抄书”读书,匡衡“凿壁偷光”读书,孙敬“头悬梁锥刺骨”读书等等。这些名人读书的经历都让我感受到读书要的是一种坚持,读到身临其境之时,我们的意志就会受到锻炼,那么生活中、工作中的困难、挫折还算得了什么。面对挫折我们曾经彷徨过,悲伤过,绝望过,然而我们可否想到过书可以给予我们希望和信心,将暖流注入我们冰冷的心田,再次点燃心中的那盏明灯。看了《钢铁是怎样炼的》,之后让我懂得了一个人应该珍惜生命,充实有意义的度过每一天,之所以保尔柯察金能战胜病魔,就是因为保尔做什么事都坚持不懈,失败了也永不放弃。读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的,都会被海伦凯勒的精神深深的吸引,在失去视觉和听觉的双重磨难下依然用微笑面对生活,最终成为美国著名的作家。在书籍的带领下我们不断磨练自己的意志,使我们日趋成熟。

  三、建立正确的人生观

  《道德经》中这样讲,就是要尽自己的力量,为大众服务,丝毫不能推辞;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大众生产,而不占为己有;尽量施舍于人,而不求丝毫回报;尽量为人排忧解难,而不求别人感恩戴德;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埋头工作,不恃才傲物;在工作中取得成绩时,不贪功据为己有;为大众不辞辛苦,不自私自利,克己已奉他人。这种人生观正是我们作为教师所应建立的人生观。

  我们要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注重爱的教育。蔡元培老先生曾说过,“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对待学生要亲切和蔼,以情感人,不能体罚变、变相体罚学生,把爱的种子播撒在每个学生心中;我们要甘为人梯,像“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一样,把毕生献给教育,献给学生。

  四、潜移默化促影响

  作为教师我们最清楚,言传身教的作用了,所以每到闲暇时间就会拿起书来默默读起来,忘记了陪孩子玩耍,而孩子也会胡乱拿起书来乱翻着。等他长大一点,我就开始找一些适合他读的书,比如《三字经》彩图版、《西游记》儿童版、还有《格林童话》等。正是由于我的影响,孩子也喜欢上了读书。

  对于我们学生来讲,他们的读书习惯,我是这样培养的,通过我不断的`读书,知识会很丰富,学生能够从我这里获取很多的知识,他们就会对我有一种向往,对我有一种崇拜感,这样我就会引导他们读书,慢慢的他们就会对读书产生兴趣,他们也会为此而努力的。

  一个爱读书的教师,经过书籍日积月累的浸润,气质就会逐渐变得高贵而不媚俗,性情逐渐变得的高贵而不急躁,内心逐渐变得博爱而不自私。读书就是挑战自我超越人生,它可以提升我们的内涵,升华我们的能力,荡涤我们的心灵,影响更多的人。让我们做一名智者,好好修修人生的这本大书。记住,读书是最好的备课!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8

  开卷有益,这是我对自己读书多年来的最深、最明了的体会。

  从古人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到今人的书籍是人类灵魂进步的阶梯,无不看出读书的良好作用。读书好处和重要之大的道理人所共知,再加上在这样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会经常出现在每个人的身上。于是人人都想读书,把活到老学到老作为至理名言,可是在读书的过程中,许多人只体会到读书的无比之苦,我却更多地感悟到读书的无限之乐。我不是把读书当成一种任务,也不是把读书单纯的当成一种无所事事时候的消遣,而是把读书当成一种心灵之旅,当成一种和古之先贤、智者名士进行跨越时空的对话、交流的过程,当成一种消除疲惫,洗去烦恼的精神生化的过程。

  书,是良师,更是益友。

  好读书,是年轻时候养成的习惯,但是不得不承认,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量和各种社会关系的增多,年少时候那种单纯的安心的读书的心境难以追回,再加上每天的各种事务踏至纷来,每天可以有一段长的读书时间就显的弥足珍贵,所以,我这样的年纪和工作的特点使我在读书上不得不养成自己的特点,一是要读书首先是选书。虽说是开卷有益,但是时间有限,所以必须有选择的读书,把有限的时间放在好的,适合的书籍上。在选书上,不看庸俗无聊,不求高深专业,但要切实有用;不过于专一,而追求广博,读书如交友,只是呆在一个小圈子里,很容易自我封闭,自我限制,所以要广交朋友,经史子集,古今中外,各种书都要尽可能涉猎一。二是随时备书,见缝插针。没有大片的时间可用来读书,只能是把片刻的闲暇时间利用起来。有时间就拿出来翻上两页,享受一下。就算是一本大部头的书籍,只要发挥愚公移山的精神,日积月累,持之以恒,总会在不知不觉中,轻松搞定;三是有计划,虽说读书的时间少,但是,不能找借口,不能放任,每天必须要挤出一段时间读书,我把这个称之为:每天多走一点路,意思是在每天要停下来休息的地方,要再坚持一下,多看一会儿书,在多走一点路。

  四是要用脑读书,多做批注,常写心得体会。用眼读书,获得一种简单的快乐,用心读书,赢得一片安宁,一种丰润,用脑读书,在思考中完成和作者的对话,那么收获的除了快乐,安宁,更是一种洗礼和升华的过程。子曰: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读书学习和独立思考必须结合起来,才能收到最优化的效果。五是读书以致用。有人说,现代人读书很功利。我倒是觉得,读书是不能过于功利,那样读书读不好,读不深,读不出快乐。但是读书也要有目的性,那就是读书必然是直接或间接为了我们工作,生活服务的,这就是读书的目的性。读书是要用的。读书不能像是在沙漠中下注水,浇灌了很多,但是长不出娇艳的玫瑰。读书可以死读,但千万不能读死,所以读书应该是要结合自己有选择的读,有目的的读。让书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成为我们工作生活中前进的阶梯。

  大家都在读书,但是,每个人读书的方法、感受和收获是不一样的。说了我的读书的方法,在说说我读书的各种体会和收获。总结起来,应该是三开。

  开心养气。我在读书之中,收获的开心,快乐分四个层次。一是最为简单直接的快乐,一段快意恩仇的故事,一个精采绝伦的比喻,一个构思精妙,哑然失笑的结尾这些都会让我怡然自乐,欣然发笑。二是读书让心灵安宁,抛开烦恼的快乐。这时候读书已经深入其中,忘记身边的种种事情,溶入到书的世界里。这时候读书,因为书的世界不同,会有激情如火,也会有沉静似水,也会有百般无奈,感慨叹气。这种在书的世界中畅游,与书的内容同呼吸,共命运的感觉就是读书的第二层快乐。三是独立思考,对话交流的快乐。这时候读书不是读了,而是和好友知己聚在一起,或茶香四溢,或青梅煮酒,或踏雪寻梅总之是在契合两欢的氛围下的对话、交流、碰撞、引申。四是读书有用。这种快乐就不在读书之中了,而是在读书之后的一种反馈。这是在生活和工作中能够书到用时不恨少,能够信手拈来,娓娓道来,能够自信大方,举止得体。这样,快乐自然而来了。

  每一次合上书,我都怀疑自己是否有勇气再翻开它,因为那种孤独从每一个字里透出来,压得我喘不过气,但每一次打开它,我又不愿意合上它,仿佛只有这本书才是我的世界,才是我活下去的理由。

  可能我讲了这么多,还算不上谈读后感,差不多快一年了,当年看完此书的感受到今天还清晰如昨,每一个人问我看它的感受,我只有两个字:我怕。是的,我怕,我怕那种孤独,我怕自己爱上它而无法自拔,马尔克斯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它的文字是被上了魔咒的,记得当时,我一边看书,一边胸中涌上巨大的悲哀,而眼睛干涩,一滴泪也出不来,但那悲哀比流泪更甚!

  书里的每一个人都在用不同的方法来表达来宣泄自己的孤独,表面上他们是漠不关心的,实际上内心深处,他们渴望被人爱,被人认可,被人同化,可惜这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今天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不也在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来让自己逃避孤独,但实则上却陷进了更深的孤独吗?我们的爱,我们最温柔的部分,都被各种物质上东西遮得严严实实,再也出不来了!

  看完书后,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将自己调整过来,然后,我马上去书店买了一本精装本放在家珍藏,作为自己对平生最难以言表的一本书的纪念,但从买的那一天起,直到今日,我没有再动过它一下,只是将它好好地放在书柜的最高层,那是我无法触摸,没有勇气再看的禁区啊。

  古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不深思不知这句名言之意,只要你仔细想一想,便觉得十分有道理,它道出了读书的重要性。

  古诗中有: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我们的知识需要源头活水,而这源头活水有一大部分来自书本。坚持每天读书,对自己的精神、心灵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言谈不至于太枯燥无味了。

  我很爱读书,我觉得读书就是一种享受,从小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它带着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到现在。书是我们最好的老师,虽然它一直默默无闻,可它作出的贡献远远超出我们。它给了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书不但是开阔视野,打开知识大门的一把万能钥匙,带我们一步步攀向科学高峰,而且是我们生活中的知心朋友。

  烦恼时,我捧着它,它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海洋。书的世界好像让人置身于一个鸟语花香的世界,使人心旷神怡,的确是一个放松自己的好空间,我的烦恼顿时不由自主的抛到了九霄云外。

  高兴时,我捧着它,它把我带进另一个世界,这里有一些名胜古迹,有气势雄伟的岳阳楼,名扬中外的万里长城,闻名天下的桂林山水。让我尽情流露出自己的愉悦心情,将心中的感情融合在无穷无尽的山水之中。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书,我们不可能一步一个台阶攀向科学的高峰。读书,充实了我知识的宝库,丰富了我的生活,也激发了我对学习的兴趣;读书,让我感受到了无穷的乐趣,我亲身体会到:读书真好。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9

  鲁原先生的散文集命名为《人生三角地》,为什么是“三角地”呢?他在书的后记中有释:“一条边是审美理想,一条边是生活现实,另一条边是个人的生活经验。三条边的张力,形成我的散文区域。”书中编目,也分为人生、审美、社会三辑。但这三者又难以截然分开,不少篇章是相互交叉的。我的阅读习惯,常取随便翻翻的信马由缰,所谓读书的“随意派”,轮到要谈点心得体会和阅读感悟的时候,便也只能够以篇为单位,想到什么,就写点什么,拉杂琐碎,难成系统。好在鲁原是老朋友,或可原谅的吧。

  鲁原虽小我不少,毕竟也是经历过复杂的社会变革,阅历颇丰。那场惊天动地的“文革”,亦有幸亲历了。所以,翻开书我最先阅读的,便是他在有名的咸宁向阳湖五七干校蒙受洗礼的记忆篇章。那里是文化人集中的地方,臧克家曾写过热烈歌颂的诗文,鲁原的回忆与大多数作家艺术家一样,是充满酸辛的。他回忆了和萧乾、牛汉、郭小川等先生交往的往事,都让我神往,尤为感人的是《鬼戏人情》,那是关于孟超的“故事”。孟超在青岛生活、工作过,他因鬼戏《李慧娘》而备受磨难。在干校时,受命在营区巡夜,一次鲁原上厕所,在雨后的红土坑洼中艰难寻觅路径,忽然一道手电光照到脚前,一看那人,“矮小、瘦弱的身影,花白的头发,布满皱纹的脸,还有那突出的唇吻”,此人便是孟超。“被打成鬼的,还有心保护着人”。鲁原笔下的孟超,让我感到十分亲切,是由于难忘的细节。躲在小屋中,“一闪一闪的烟火”照亮的那个“佝偻的身影”,正在偷读《宋词选》。一听脚步声,赶忙把书藏到枕下去了。这个细节多么深刻地反映了那个时代!另一篇使我感兴趣的散文是关于萧红的《寂静呼兰河》。那年我去哈尔滨,原已说好要去呼兰瞻仰萧红故居的,临时因事没去成,是我一直引为遗憾的。这回从鲁原的笔下,我仿佛见到了那个幽暗的小城,鲁原细致入微地描绘使我如同亲历其境:“古老院落里萧红的塑像静静地坐着,眼神充满忧郁和沉思。这是早醒者的忧郁和沉思。”鲁原写到:“文学的价值也许永远在于它的早醒,听到鸡叫就要等待黎明,望穿黑夜是在憧憬未来,它没有那些安睡者或美梦者的幸福,却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和强大的活力。”

  这段话写得很深沉。我读鲁原这本书,感到其中最出色的一些篇目,可以用“早醒”这一词语来评说。它主要体现在敢于独立思考和正视现实的那些随笔中。譬如那篇《宠物邀宠》就很使我佩服。他从鹦鹉和猫的“近况”中,写出了宠物们的习性,神态,尤其是“精神”,其中不乏发人深省的妙悟:“它们由自由的个体变成寄生的东西,是幸福呢,还是悲哀?”问得好。尤其使我读后深受启发的一句话是:“据说全世界只有中国把鸟关在笼子里,‘提笼架鸟’也算是中国的国粹”,以关在笼中为幸的鸟,和以关笼养鸟为乐的人,都是“有幸者”吗?

  再如《爱情感觉:老鼠爱大米?》,从一首流行歌曲的流行,敏锐地联系当今社会爱情观的转变,直至对无爱的“爱情”的揭示和批判,不仅思想深刻,而且文气酣畅,真可以说是淋漓尽致。对于那些玩儿爱情游戏的人,这篇文章可作为一篇“檄文”来读。

  鲁原是文学批评家,他有关文学艺术的几篇读书札记和随笔,颇有见地。《诗与月》、《读苏心解》且不说,《童话·神话·谎话》对于武侠片的见解,我深有同感。在当今的国学热中,颇有一点凡是中国的、凡是过去的、凡是祖宗的东西都一律奉为“国宝”的倾向。文化遗产中的精华当然是值得珍爱和学习的,那些封建性的糟粕却不应该任其泛滥。武侠小说和武侠片的大兴,恰好说明它在民间的“基础雄厚”和影响深远。有见识的文学艺术家不应该为了票房价值而刻意逢迎。鲁原对这种现象进行了尖锐的批评,并且不回避某些大导演,是很有胆识的。他说,“武侠片制造着‘神话’和‘谎话’,人们似乎不应该在沉醉中痴迷”。可悲的是,像鲁原这样清醒的提示,对于那些在娱乐的旗帜下热衷于“爱国”、“传统”、“国粹”人们,又能起到多少作用呢?

  另一篇《一箭中的》提出的问题意义更为深远。他看了上海京剧院演出的《洪羊洞》,对舞台上流行多年的众多“杨家将”戏提出了新的思考,即其中所宣扬的“忠孝节义的封建意识”不容忽视。“杨家将死光了才完成对‘忠’字的解构,这是多么惨痛的经验。然而许多戏曲、小说一直没完没了地歌颂这个忠字,只有《洪羊洞》显示出它的不凡,这正是这出悲剧的深刻性。”我想说的是,岂止一部《杨家将》,多少提倡忠君、将忠君和爱国混为一谈的小说戏曲,在现代人阅读观赏中熟视无睹以至受到热烈称赞,影视屏幕上也还源源不断地炮制着。鲁原提出了异议,这便是这篇随笔的深刻性所在了。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鲁原学养深厚,阅历也广,这些年走过不少地方,书中有关旅游行踪的不少篇章都是很耐读的,它是书中又一个“看点”。不同于有些人那些走马观花、人云亦云的名为“游记”、其实不过是“导游图”似的文章,他以扎实的文学功底、细致的观察体验、独特的艺术发现、真挚的思想感情,将记游写成散文,其中总会有一些思想亮点。有对历史的独特感悟,有对现实的热情礼赞,有对文化的深刻思考,有对人生的细微体验,诗性的光芒构成游记的灵魂。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是《月牙梦》。我读过好几篇有关敦煌的散文,对鸣沙山、月牙泉已相当“熟悉”了,鲁原的描绘使我倍感亲切。“一湾清水,形如月牙,静静地躺在那里,像是闺中少女。水湛蓝湛蓝的,若大海,若青天,在一片黄色的沙漠里有这样一湾清水,这不是神话又是什么?”这样的文字不仅美,而且有现实的“张力”:“月牙是容易产生梦的,月牙泉更是一个梦境,是生存的彼岸,是心灵的家园,愿在纷纭尘世中沉浮的人,愿在灯红酒绿中痴迷的人,愿在利益得失中懊恼的人,都做一做梦,做一做月牙的梦,去一去月牙泉。”他以诗意的生存理想,吸引着人们。

  另一篇是写油田的《太阳的摇篮》。他以充沛的热情,歌颂了渤海湾边那“太阳的故乡”,歌颂了辛勤劳动的石油工人。《孤东日出》的描绘实在出色:“天边出现了一条红线,是谁用画笔不经意地一抹,红线变粗变长向周围渗开。此时并不呈现弧形,慢慢才从地平线上冒出一个鲜红的大蘑菇。蘑菇长高着,长大着,带着酣畅淋漓的火焰走出地平线,开始边缘并不整齐,还滚动着火和烟,显示着巨大的生命热力。”鲁原是将天上的太阳和人间的太阳并置于一起来描写的,“那光彩却又那样令人欣喜,一如石油工人,一如胜利油田。这里是太阳的故乡,太阳的摇篮。”对新时代,对新事物,对工人兄弟的出自内心的挚爱之情溢于言表。生活的诗意被鲁原感受着,传达着,诗性的光芒洋溢在他的《人生三角地》。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0

  读柴静《看见》有感

  《看见》是央视知名记者柴静的一本记录自己在央视十年的自传性的书。这本书记录了柴静在央视十年里经历的大型新闻事件,像非典,汶川地震等等。原本只是想它用来打发一下闲暇时光,可当我真正拿起这本书品读起来时,却意外地收获了更多的是是对柴静本人的敬畏,对众多媒体失职的痛心,更有的是对人类感情的崇敬。

  此书,她用坦诚的语言陈述着自己的十年成长路,不断剖析自己,不断正视自己的不足,让我们感受到了有血有肉的作者。她深入一线,“出生入死”给我们带来的事件真相,她的经历,她的采访,常常会触动我心弦,让我随之潸然泪下。

  看这本书,总让我很容易联系到自身。从刚开始的“不知天高地厚”说出:“我知道我能达到的高度。”的柴静;到被工作和现实打击得一败涂地的柴静;再到激励自己,站起来告别过去,重新出发的柴静;最后是延续至今——一直完善自身的柴静。从这些柴静中,我似乎能看到自己,看到过去,现在,未来的自己。每个人的成长之路都不同,但总会有相似的心迹。我并没有像柴静那样轰轰烈烈的成长过程,也无幸像柴静那样有那么多人为她点燃明灯。事实上,我的成长之路才刚开始。曾经,我很害怕成长,很抗拒成长,因为成长之路没有那一条是平顺的,这条路上都布满的荆棘,我害怕我会承受不住,我害怕我会在这如迷宫的路上迷失,在《看见》这本书里,诚如我所想,我看到了未来的我将要承受的东西,看到了逼迫自己成长的艰难,也看到了破茧成蝶的痛苦,但在最后落入我眼睑的,是她的成功,或者说是她一步一步蹒跚向前的足迹,又或者说是她不时回首反思的身影。这些都使我的心安静下来,这些对于我来说都是解渴的甘泉,饱腹的美餐,从她身上我找到了一个能助我顺利通过成长之路的工具,使我能坦然的等待和接受现实将要给我的挫折。

  透过《看见》,让我更深层次地了解到了柴静。散文般的叙事风格,细腻婉约的情感表述,都将柴静的博学多识与扎实的文学功底展露无遗。“非典”事件中的出色表现,更是让我对于柴静这样一位身材娇小的姑娘,心生敬畏。在所有人都人心惶惶的“非典”时刻,是柴静主动请缨去到现场了解最真实的“非典”,去接近最鲜活的事实。她七次与“非典”患者面对面交谈,软磨硬泡才获许一个人进入病区权利,她的目的只有一个——让更多的公民知道真正的“非典”。她以一个新闻人的社会责任约束自己,用真实回报受众,用真实击败流言。她的勇敢和执着给每一位读者注入养分,让每一个读者都能从中反思,自身在社会中的价值和意义。也让我明白,在自己的岗位上坚守本职,努力工作,为整个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便是作为公民对于社会的最基本的回报。

  在《看见》中我了解了社会最隐私角落的一些事,一些值得我们关注和反思的事。家庭是最小的社会单元,门吱呀一声关上之后,在这里人们如何相待,多少决定了一个社会的基本面目。当多年的隐忍与承受终于在那一刻海啸般爆发时,往往是施暴者结束了生命,被施暴者走向了监狱,从此各自灰暗的人生更加灰暗。我看见了李阳将自己的家庭暴力归咎于民族文化中的大男子主义,看见了人们对家庭暴力的习以为常。施暴者有时候会后悔但这阻挡不了他们下次的暴力。正如人性里从来不会只有善与恶,但是恶得不到抑制,就会吞吃别人的恐惧长大。倘若我们的法律能更加完善从而严格的制约家庭暴力,或者我们每个人都能够设身处地地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那么会不会少一些家庭暴力,少一些因为家庭暴力有心理疾病或走上歧途的孩子。人性中的善会不会变的比恶多一点,至少我们不会助长恶的火焰,从而给善一个生长的环境。

  一个以揭露真相为己任的新闻记者,面临的诱惑与威胁绝不会少,这也是现在各种假报道泛滥真相越埋越深的原因。庆幸的是我们在《看见》中看见了许多真相,在面对金钱与威胁而面不改色的柴静身上看见了新闻职业人的操守,看到了信仰的力量。只有我们有自己的信仰,有自己的初衷,我们才能坚守自己的道路,不为各种诱惑所扰。

  由于年龄和阅历的局限,我对《看见》的理解可能达不到它所想要达到的高度,但书中对人性的挖掘、对自己成长的突破让我受益匪浅。十年前,柴静说:她关心新闻中的人;十年后,她做到了。她没有忘了自己为什么出发。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1

  《圣经》中,有着多许许多多的小篇故事,几乎每一个故事都讲着上帝耶和华和以色列人的事。以色列人对他崇拜和信奉,他就使以色列人发展壮大,并在当中寻找着一个又一个的先知引导人们。然而也经常有以色列人背叛耶和华而受到耶和华的惩罚,被其他的民族奴役,遭受灾害等。这当中有民族之间的争夺领土之战,有兄弟之间为了权利而互相残杀,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约瑟与他的兄弟的故事,约瑟的兄弟们对约瑟的嫉妒与残害,让我感受到了嫉妒的可怕和人性当中凶残的一面,亲兄弟之间的感情在他们那里还是没有经受住考验。还有其他的一些斗争是因为信奉而产生的,有些争斗在现在看来是很不明智的举动。其实就是因为也是信奉的缘故。亚博拉罕的故事就是很好的例子,亚伯拉罕差点因为耶和华的考验,去杀害自己最疼爱的孩子。虽然从信奉耶和华的角度看来,他是个对耶和华所说的话虔诚不已的人,依照着他的指示行事,认为耶和华讲的话是对的。我认为站在他信奉这个基准点上是没错的,因为一个信奉者本来就该对自己的神虔诚,若对自己的认定的神不虔诚,那可能是一种的背叛。但是从亲情、道德和人性的角度看来,这样未免太愚蠢了,怎么会因为自己的信奉杀死自己的小孩子呢?小孩并没犯什么错,这样的做法只是让小孩成为无辜的牺牲者。总之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来都有它的好与坏,所以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应该过度偏激,不应该太盲目了,无论是信奉什么宗教还是不信奉,都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不能失去自我,失去人生中的原则。盲目的信奉并不能解决问题,这样只会让矛盾更加尖锐,最后导致问题的爆发,引起一系列的争端,斗争也就在所难免了,这样人们又会陷入灾难之中。所以不要过度的盲从去做一件事,应该要去选择一个比较折衷的看法,也要去听一些自己内心最深层的心,不要过度的去信奉而造成不好的盲从。

  在那么多的故事中,我认为最具有神秘色彩的应该是关于摩西的神奇故事了,摩西在耶和华的指引下带领以色列人逃离埃及,逃出被奴役的命运的过程中,当他们来到红海前时,摩西的一声令下,红海就自己分开了,摩西带领着大家顺利的度过红海,在现实中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也只能在那些“神仙鬼怪”的故事中实现而已。也正是这样的神奇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而摩西最后的死亡,在圣经中也带着神秘之感,通过摩西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得出,在圣经故事中,充满了神秘的色彩。也正是这些个神秘色彩是人们对“神”的信奉更加虔诚。上帝在他们生活中,所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影响着他们的决策,更影响着他们的生活。

  他们所信奉的上帝耶和华无所不知,智慧如同其能量一般无可限量。上帝可以决定他们的生活模式,甚至于决定他们的任何事情。如果今天上帝的思想跟他们有所冲突的话,他们一定是听从上帝的命令。他们会让他们的先知智者去和上帝交流,上帝也会主动找先知告诉他的想法,以让人们跟随他。信徒们以上帝的要求为优先,他们不会用自己的思想去思考判断一件事情,就算上帝的命令是错的,他们也会无条件的去服从。他们是完完全全的忠于上帝,对上帝不会有丝毫的怀疑。所以我觉得他们完全是替耶和华生活,完全的服从一个他们心中的“神”。他们过度的信奉以致于会因为一点点小事情而引起杀机,亲人之间的互相残害是最好的例子。该隐跟埃布尔间的兄弟相残,而起因则是,人们之间的忌妒所引起的。其主要的忌妒之心,跟耶和华有关,因为耶和华的观点上,较为赞许埃布尔的关系,所以引起的杀机,但是这边我想要说的不是兄弟之间的相残,而是耶和华在他们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影响着他们的日常生活,连这种小事都可以引起他们之间的相残。我们可以认真的思考一下如果今天有着更为重大的事件的话,他们是不是连迫害全人类的事情都可以做的出来呢?所以我们可以从这件事情上认识到这样毫无自己的见解跟观点,只是活在别人的赞许认同之下的人,可说是十分的愚蠢和可悲的。从中我们要吸取教训,想一下我们的生活有没有这样类似的事情,以此警戒自己。尤其是我们现在的大学生要学会思考衡量一下我们的生活和价值所在,在别人的赞许中更加发奋向上,要多和其他人交流,了解更多的不同的观点,从中吸取有益的内容。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2

  暑假期间,我认真拜读了教育家吴非老师的《致青年教师》,读过之后感慨万千,有遗憾,有庆幸。

  怀揣梦想和激情,走上教学的工作岗位。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我认识到只有热情的教学是不完美的,要想对职业生命负责,必须提高自己的职业素质,就如吴非先生所言要做到“二者一家”,也就是成为思想者,学习者,实践家。教育是一份美丽的事业,她呼唤人的理性追求,呼唤建立美丽的人格。朴实的工作态度和发自内心的话语,就像把一粒种子放在了孩子的心田,潜心耕耘,就会开出智慧之花。作为一名青年教师,我可以想的更多。教育是理想者的事业,教育要培养理想。高贵与卑微的距离也许只有一步,这就是能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教育者的尊严。试着在心里装下学生的心,有些事,尽早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出明确的态度,从小培养孩子尊重、敬重的意识。作为青年教师,要自觉维护教师的集体,推动这个集体,实现集体凝聚的力量。每时每刻的关注和努力,关注小事,从我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教育无小事","生活即教育",一位优秀的教师站在学生面前,无需讲话,教师本身就是一本教科书,他教给学生的不仅是知识,还有思想、气质和未来。读了这本书,我深深理解到,自己需要修炼的是比专业知识更重要的东西。

  一、教师应当是一盏不灭的灯

  从踏上教育岗位的第一天起,父母、前辈、领导们的叮嘱就始终在耳畔萦绕,“如果想给学生一碗水,教师就应当有一桶水”“学到老活到老”然而随着时间推移,生活中的琐事越来越多,学习的时间越来越少,学习的渴望也越来越淡,甚至每年都是在领导的督促下去完成读一两本书的“任务”。而现在的孩子从母亲肚子里就开始接受教育,幼儿园之前就已经学到很多知识,很多孩子三四岁会用电脑,五六岁能背下《弟子规》《三字经》。作为教师我越来越感受到自己知识的匮乏。读了吴非老师的文字犹如醍醐灌顶。他说“优秀的老师应当是一盏不灭的灯,而那‘开关’就在他自己的手里。他的‘亮度’在于他个人的修炼;如果他有‘电源’,或是不断充电,他就能一直发光,一直在照耀着学生面前的道路;教师的进德修业应当一直到教育生命的终止。”吴非老师所谓的进修不仅仅是知识层面要不断学习,教师的道德素养更是需要不断提高。尤其他在《做个有胸襟的教师》一文中说,教育者的胸襟,是学生的天地。教师的胸襟有多宽,学生的精神天地就有多大,良师的心境,应如海洋一样辽阔,这样我们教育出的学生才能大气,才能顶天立地。试想,我们经常为学生违纪扣一分而大发雷霆,为孩子考试马虎一题而恼羞成怒,这样我们教育者在孩子心里种下的除了灰暗还有什么?这种方式教育出的孩子走上社会又能有什么宏图大志?真正遇到坎坷挫折,又怎能坦然面对?读过此篇,我深为自己曾经的失言失态感到自责。“教师的心中没有阳光,学生的心灵上就有可能添上一分阴暗”,是啊,老师是太阳,孩子是向日葵,我们阳光灿烂,孩子们才能绽开笑脸,老师的一颦一笑,无不在孩子的心里。所以,教师修身当如学知识,日日进修,时时反思,为我们能在孩子心中种下太阳而力竭不怠。当然,进修道德也要进修知识,对于劳动者来说,

  专业素质是安身立命之本,作为教师,如果说我们无法带给学生更多专业的知识,我们的教育就是失败的。所以,我们一定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尤其是我们青年教师。我们当珍惜手中的每一本书,那里是我们知识的海洋;我们当珍惜每一次外出学习听课的机会,用欣赏的眼光去发现、去学习;我们当珍惜生命的每一分钟,不能让时光虚度。

  二、教育不能操之过急

  吴非老师在《不要急》一章中说,“无论是对学生,还是自己的专业发展,好多事,都不要急”。他告诉我们“教育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慢’,教育教学是‘慢’的艺术,教师自身的专业发展也需要一个很长的时期。”回想自己,我感触颇深:刚进入小学时,我总是拿初中学生的标准来要求五年级的孩子,刚教一年级时,我又常常拿五年级孩子的标准来要求一年级的孩子,常因为孩子不能达到要求而生气,也因为孩子不能达到要求而代劳,为此常使自己心情浮躁、身体疲累。读读吴非老师的话,感觉自己确实比较愚蠢,因为我一直没有明白教育最基本的规律,我的用心、用力、甚至于用命的付出,不仅没能为孩子们带去更多收获,反而是剥夺了他们学习的权利。教育学家托马斯·阿奎纳说:“教学是教师试图借以摆脱学生的一个过程。”我们应该从老黄牛式的教师转变为智慧型的教师,让孩子懂得学习、学会独立。这样我们的教育才更有效,对孩子漫长的一生才更有益。当然,教师的个人成长也是这样的道理,从这本书中我学习到,教师的个人成长应该循序渐进,不能好高骛远。尤其是我们年轻的教师,常会把那些从外面听几节专家课上学来的花架子、空把式用在课堂上,就以为得到了真传。其实专家的课有很多看不到的东西更值得我们去学习,如隐含在教学细节中的备课思路,教师课堂风趣的语言等等,这些没有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磨炼是很难达到的。所以,我们教师不能当演员,而是应当稳步提高自己的能力,让学生从心底喜欢我们的课,让他们从教学中学到方法,展示智慧,而不是单调的看一场演出。

  三、心里着学生的心

  读吴非老师这本书,还让我感受到他的心里装着学生的心。例如,“下课后到我办公室来一下”,这是我们习以为常的一句话,而吴老师则会对孩子说:“如果你有时间,你愿意到我办公室来玩吗?”对于有的孩子总是上课时要求上厕所,吴老师倡议我们应当同情,不必讽刺挖苦,课间不足十分钟,孩子又想玩,又要排队等厕所实在可怜,甚至有的孩子平时都不敢多喝水。授课时讲到“离婚”一词,善意的吴老师想到班上有许多孩子是单亲,他会创意地说“其实离婚率上升也是社会走向文明的标志之一”等等。这些看似平常的小事,无一不发人深醒。我感慨吴老师是个有心人之余,也感叹自己的粗心,这些似乎我从来没有想过,以前一直以为自己是为学生好,而实际上是孩子没有在我心里。是啊,假如我们都能像吴老师那样心里装下学生的心,教育,该是一幅多么美好的景象啊! 此外,从吴非老师的书中我还懂得了每一位老师都应该做一个有理想的人,有梦有理想,我们才能培养出真正的人材;对待学生,我们应当博爱,在每一名孩子的心里种下一颗善良的种子;对待教育事业,每位教师应当对自己的职业负责,追求一种做教师的幸福感。

  生而有涯,知识无限。能在精力充沛的有限时间内好好工作、读书,真的是非常幸福的。老师们,让我们一起把教师做成传播幸福的职业,让我们共享生命与职业的欢欣和幸福!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3

  不能缺少的爱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主人公彼得潘是一个不想长大所以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他顽皮、淘气,想到快乐的事就可以飞翔。他勇敢,甚至有绅士风度,唯独不想长大。作为队长,他和“被抛弃”的几个孩子住在永无岛。永无岛在孩子们看来“不是梦想已久而终于看到的东西,倒像是放假回家就可以看到的老相识。”在永无岛上,孩子们想象着做自己任何想做的事情,仙子,大海盗,鳄鱼,美人鱼等等,只要是出现在孩子们的梦境里的都真实的存在于岛上。

  这里是孩子的天堂,每个人都曾经向往过的地方。更多的孩子带着不想长大的愿望长大了,并没有彼得潘那么幸运或是不幸。也许有的理想只适合向往,化为现实未必是一件畅快的事。我觉得彼得潘活的并不快乐,没有爱的生命始终是不完整的。他毕竟是个孩子,和其他人一样,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尤其对未曾经历的事情。他很快就会玩腻一个游戏,他的人生目标似乎就是不停发掘新的乐趣。而乐趣不应是找来的,我想沦落为找乐子的人是无聊可悲的。

  这时彼得潘的生命里出现了一个人:温蒂。或者说是彼得潘出现在温蒂的生命里。彼得潘为什么要“勾引”一个女孩?是因为孩子们想要一个像妈妈那样亲切的人。彼得潘是忌讳提及母亲的,孩子们只有当他不在跟前的时候才能谈起母亲,因为他觉得这很无聊。他爱听故事,温蒂作为母亲加入了他们的队伍,给孩子们讲故事,缝补衣服,可能她自己也不知道可以把这个角色扮演的这么好。温蒂给了彼得和孩子们未曾有过的东西,那就是爱。最终能够战胜船长也是因为温蒂的爱给了彼得巨大的勇气,只是他不知道而已,他是一个连吻都不知为何物的小孩,不过我更愿意说他是拒绝承认。

  没有人能有彼得那样一副开心的笑脸,最可爱的是他咯咯的笑声,他还保留着他的第一声笑。我们知道,婴儿的第一声啼哭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说是对世界的恐惧和不满太过勉强。彼得像个婴儿,没心没肺的笑,如果不是因为开心或感动而笑,不是因伤心而哭泣,那么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世界上没有我们的任何感情流露的痕迹,没有我们因跌倒而留下的脚步,我们怎么证明自己真实的活过?因为害怕而拒绝长大,把自己禁锢在臆想的空间里,就算用想象赢得了整个世界,那感觉也是空无的。

  温蒂最终和伙伴们回到了现实的家,而彼得和小仙女叮叮在大家的劝说下还是选择留在了窗外。一扇窗把世界隔成了两半,一半是彼得从未体验过的天伦之乐,一扇是彼得开始动摇的理想国。他是爱温蒂的,当他在窗外看温蒂们和母亲们幸福相拥的场面,他会是什么想法?温蒂也是爱彼得的,她知道自己总会长大,并且勇敢乐观的接受这个过程,所以她离开了他。但彼得很快就会忘记温蒂,他是一个健忘的人。“他刚哭过,马上就以为他这辈子从来没哭过。”小仙女们由于身体小,只能容下一种情绪。所以有时候温顺体贴,有时候蛮横无理。孩子们何尝又不是这样呢?只要有新的事物填充,他们会马上忘掉旧的。温蒂的两个弟弟在岛上生活时,很快遗忘自己的父母,和其他人一样称自己的姐姐为母亲。在这点上,孩子的决绝让我害怕。不过没关系,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出现这个彼得,每个人都可能是温蒂。当温蒂长大了,忘记了这段记忆,温蒂的女儿又会变成温蒂,和彼得来到永无岛做他们的母亲。每一次在温蒂爱的改变下,彼得就会经历一些情感,多了一些勇气。我期待某一天,彼得积累了足够的勇气,走进那扇窗。

  这部童话给我最大的感触是屡次提到的母亲的形象。孩子们祈求温蒂,“啊,温蒂小姐,做我们的母亲吧。”“以前小姐们来到我的梦里,亲爱的母亲,亲爱的母亲,,,”是的,每个孩子都需要一个像妈妈一样亲切的人。可爱的是坏船长和他忠实的手下的一段对话:

  “母亲是什么?”糊涂的斯密问道。

  “瞧,”胡克回答斯密的问题,“那就是个母亲。这是多好的一课啊!鸟巢一定是落到了水里,可是,母鸟肯舍弃她的卵吗?不会的。”

  “船长,”斯密说,“我们不能把孩子们的母亲掳来做我们的母亲吗?”

  “这计策太棒了。”胡克喊道,“我们把那些孩子捉到船上来,让他们走跳板淹死,温迪就成了我们的母亲了。”

  所有人都是爱母亲,渴望母亲的关爱的。船长会说“因为他们没有母亲,他们不懂得,吃油腻的、潮湿的蛋糕油多么危险。”当温蒂出现的时候,船长马上就感到了威胁,那是母爱的力量吧。彼得潘逃离到这个理想国,还是有他想要而得不到的东西。

  如果让我选择,我宁愿做一个会长大的人。彼得的恐慌来自于他对外界的判断,他没有长大过,怎么可以只是被自己杜撰的事情就喝住了脚步,就退缩不前了?既然活着就是最大的冒险,为什么不去经历一番呢。成长过程中是会有很多的烦恼,但如果没有后来的对比,那段回忆又怎么会如此美好?无知的孩子,在那个时候并不知道自己幸福的处境,那种快乐只有敢于长大的孩子才能体会到。即使前途看不到一点光明,我也不会拒绝父母给我的仅有一次的生命的体验。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4

  假期再次翻看了《京华烟云》,不像第一次的囫囵吞枣般仓促,这次仔细翻阅了一遍,竟然又读出了许多味道。

  《京华烟云》虽然是一部好几篇小说联成的长篇小说,但不因此而成一部散漫无结构的故事,而反为大规模的长篇。其中有佳话,有哲学,有历史演义,有风俗变迁,有深谈,有闲话,加入剧中人物之喜怒哀乐,包括过渡时代的中国,成为现代中国的一本伟大小说。林语堂的女儿林如斯曾说过《京华烟云》是一本能够随时翻看的小说,并不是必须要有闲时才看,最好是夜阑人静时独自个儿看;困倦时,起来喝口清茶自问道:“人生人生,我也是其中之一小丑否?”

  确实,该书最大的优点不在性格描述得生动,不在风景形容得宛然如在目前,不在心理描绘的巧妙,而是在其哲学好处。你一翻开来,起初觉得如奔涛,然后觉得幽妙,流动,其次觉得悲哀,最后觉得雷雨前之暗淡风云,到收场雷声霹雳,伟大壮丽,悠然而止。留给读者细嚼余味,忽恍然大悟:何为人生,何为梦也。而我乃称叹叫绝也!未知他人读毕有此感觉否?故此书非小说而已!或可说,“浮生若梦”是此书之主旨。小说给人以一场大梦的印象时,即成为伟大的小说,直可代表人生,非仅指在二十世纪初叶在北京居住的某两家的生活。包括无涯的人生,就是伟大的小说。

  《京华烟云》在实际上的贡献,是介绍中国社会于西洋人。几十本关系中国的书,不如一本道地中国书来得有效。关于中国的书犹如从门外伸头探入中国社会,而描述中国的书却犹如请你进去,登堂入室,随你东西散步,领赏景致,叫你同中国人一齐过日子,一齐欢快,愤怒。此书介绍中国社会,可算是十分成功,宣传力量很大。此种宣传是间接的。书中所包含的实事,是无人敢否认的京华烟云》中描述的最出彩的是女人。古典的,现代的;年轻的,年老的;出身高贵的,身为丫鬟的;老实本分的,工于心计;各式各样的女人,个个个性鲜活,有血有肉;同一个女人,写她从待字闺中到嫁作人妇生儿育女,从女儿到母亲再到婆婆到奶奶外婆,不同阶段的女人,她们的心理变化也很真实的写出来。例如木兰和莫愁,这两姐妹在相似的家庭环境中成长,木兰偏向继承了父亲的道家思想:逍遥,自由,追求理想却又不强求,善于在平淡的生活中获得乐趣,也容易满足;莫愁则偏向母亲继承了儒家之道,学会了作为妻子母亲的生活中的智慧。同为女人,木兰更适合做老婆,因为她有想不完的妙点子,能够陪你去很多的风景名胜,和她聊天,永远不会气闷;她喜欢做菜,个性爱研究新奇的菜式,对于种花养草,琴棋书画也有兴趣;既能满足你对生活上的要求,也能够陪你品茗赏月,做风雅之事;有时候可能有些过于理想化,但木兰也懂得适时调整。莫愁则适于做母亲:她方正稳重的性格会给孩子一个好榜样;莫愁最懂得以柔克刚之道,对于立夫这样个性激进易冲动的人,也能懂得什么时候予以忍让,什么时候坚持,什么时候暗暗责备,什么时候给予鼓励,恰当地顺应立夫情绪的起落,最终改变他,使他成熟稳重。相信这对于孩子要容易得多。因为莫愁有足够的耐心,也有足够的智慧,不会过分娇惯,也不会过分严厉;莫愁在文学上的造诣也足够给孩子的学习以指导,从她少女时代和立夫的几次辩论就能够明白,其实她思想锋利,见解独特,并不输于木兰,只是嫁人之后着意收敛,培养自己的稳重方正。

  但这两姐妹,在很多方面,是十分相似的。就从莫愁和木兰对待丈夫外遇(立夫甚至能够不算,因为那只是精神层面的)的态度就能够看出,她们的沉着和智慧是多么的相似。同样的善解人意,同样的不动声色。但是在应对立夫被捕这件事上两人的态度迥乎不同,又能够十分好的表现她们的不同——木兰的冲动和理想化,还有莫愁的冷静稳重和忍让宽容。这两个可爱的女子,是全书的灵魂所在,或许也是林语堂心中的完美女性形象吧。

  要说到让我最为佩服的人物,当然是坚强而又有主见的木兰。应对生活的变迁,应对从富家生长享用一切物质的安适到变为村妇的剧烈转变,即使最后变为普通农民,她依然能过着幽雅山居的生活,坚韧地应对所有困难,并在磨难中成长,成为忍苦,勇敢,伟大的民众大海中的一滴水。林语堂曾说:“若为女儿身,必做木兰也!”可见木兰是他心中的理想女子。

  《京华烟云》向西洋人介绍了中国社会。细读之,让你有登堂入室之觉,随你东西散步,领赏景致,叫你与里头的人物一齐过日子,一齐欢快,愤怒。或许,除了一句”此书只应天上有“外,再没有更恰当的语言了。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5

  今人读《鸿门宴》,往往抑项扬刘,说项羽有勇无谋,女人心肠,不该放走刘邦,以致后来败走垓下,皇帝没做上,连命也丢了,真是大傻一个!其鄙夷不屑之情,溢于言表。而对刘邦则赞美有加,说他有头脑,会办事,能屈能伸,皇帝本该他做。 英雄被视为傻瓜,小人倒成了崇拜的对象,美丑错位,善恶颠倒,实令人匪夷所思,不胜感慨。

  项羽本是一个英雄,这是古之定论。但项羽又不是一般的英雄。 且不说巨鹿之战破釜沉舟的勇敢,垓下之围以一当百的豪气,自刎乌江笑迎死神的从容,单说他在鸿门宴上的表现,就令人心曳神摇,感佩万分。 项羽闻听刘邦欲王关中,勃然大怒,着即发兵击之,这是他的率直而非霸道。二人虽有怀王之约,但刘邦侥幸入关破秦,未建大功而欲私自称王,毫无愧疚之心,实非正人君子所为。 刘邦前来道歉,项羽不仅予以原谅,而且当即说出了告密者,这是他的磊落而非卤莽。过能改之,善莫大焉,焉能斤斤计较之?只有以诚相见,才能尽弃前嫌,和好如初。大敌当前,岂容内讧? 樊哙私闯军帐,恶言相向,项羽不仅不计较,反而酒肉款待,这是他的大度而非愚钝。樊哙为救其主,敢做敢当,可见其忠;生吃彘肩,可见其勇。忠勇皆备,堪称好汉。项羽壮之,可谓好汉惜好汉。 刘邦不辞而别,实属无礼,项羽不仅不在意,还网开一面,助其逃脱,这是他的仁义而非不智。刘邦毕竟是义军主将,劳苦而功高,如若杀之,实属不仁不义,与秦始皇的暴虐又有什么两样?勇敢,豪放,从容,率直,磊落,大度,仁义,这就是历史上项羽,一个集世间伟大人格于一身的人杰。这些伟大人格如日月经天,光华四射,令人眩目,使人心仪。这是他为人的大人格,作为一个英雄的大人格。也正因如此,他才成了一个出类拔萃的英雄,一个具有帝王气质、君子风范的英雄。

  项羽的人性美还在于它的本真和纯朴。 项羽是一个大人格的英雄,但仍然是一凡夫俗子,具有人之常情。 兵败垓下,退守乌江,走投无路之际,一句“无颜见江东父老”,让我们窥见了他心底最真实的一面,这里有他的自责,有他的反省,更有他对江东父老的深深歉疚。他宁死不肯回江东,源于他的自尊,也是他心地善良的诠释。他爱江山更爱美人,而且爱的轰轰烈烈,荡气回肠。他是一个硬汉子,但也有软弱无助孤寂难奈的时候,也需要女人纤纤细手的抚慰,也需要爱情的滋润。一幕“霸王别姬”,把一个男人爱的情怀爱的无奈展露无遗,让人心碎。 他一把火烧了阿房宫,大火三月而不灭,虽然有些过分,但我们可以理解。秦的暴政,已经天怒人怨,彻底埋葬这个罪恶的政权,是人心所向。熊熊燃烧的大火,无宁是他心中的怒火,他在宣泄对暴秦的愤怒。 分封诸侯,他不做王侯,不做皇帝,做了个徒有虚名的“西楚霸王”。别人都忙着抢地盘,而他却衣锦还乡,陶醉在乡亲们赞美的旋涡里。他在乎的不是实惠,而是名声,如同小孩做游戏,要的就是名分。 他敢爱敢恨,心地透亮,活的本真而洒脱。 这是项羽的小人格,一个平凡人所具有的善良纯朴的本性。 项羽,一个洋溢着人性美的英雄形象!

  项羽本来应该创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伟业,泽被后世,名垂青史。 但他生不逢时! 他的优秀品质,没有帮助他成就大业,反而成了他的致命弱点,被他的对手利用,以致功败垂成,遗恨千古。鸿门宴上,除掉刘邦还不容易?一个手势,一个眼神而已,但项羽愣是没这样做,他相信了刘邦的花言巧语。 在卑鄙奸诈的小人面前,高尚者鲜有不失败的。 这并不值得奇怪,因为这是一场不对称的战斗,如同一个职业拳击手面对一个不守规则的市井无赖,二者的道德水准差距太大,根本无法对决。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历代的皇帝老儿,无不心狠手辣,奸诈多端,刘邦原本不就是一个乡里无赖么? 我们往往把项羽的悲剧看成其性格的悲剧,这是对英雄的蔑视和侮辱。项羽的失败不是他个人的过错,而是源于社会的黑暗无序、百姓的愚昧无知、道德的粗糙低劣。他的大人格过于美好了,以致不能被那个时代所接受。 他的诞生,实是时代的错误! 我们不能以成败论英雄。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是统治者的欺世盗名,是庸俗小人的势利偏见。项羽虽然失败了,但他仍然是一个英雄,一个光彩夺目的英雄。刘邦虽然胜利了,但他仍然是一个小人,一个十足的小人!

  黄钟被毁,瓦釜雷鸣。好人受欺,小人得志。这是人性的异化,审美的错位。

  今天,刘邦一类的奸诈虚伪之徒仍然大行其道,被顶礼膜拜,项羽这样没有城府心地善良的英雄,仍然被揶揄,被歧视。历史的脚步已踏入了二十一世纪的门槛,但人类的思想还停留在公元前的蒙昧时期! 这无疑是社会的悲哀,这说明社会的无序,道德的低下,较两千年前,并未得到根本的改观。 道德文明的重建,任重道远!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6

  身心灵整体医疗观点认为,治疗疾病时,人应该以释放和疏导的方式取代对抗,再辅以积极正面的信念。必须尊重与倾听身体的信息,学会觉察自已的起心动念,留意身体反应所透露的信息,重新打开被阻塞的能量通道,让疾病的负面能量得到畅通的出口,这才是保持身心灵平衡与整体健康的最佳途径。

  内我,即人类内在的神佛。不论碰到任何困难、需要任何帮助,我们都要深信——内我全然明了,它将回应我们的呼唤,帮助我们达成心愿。但要建立起与内我之间的联系,让生命从中获得助力,我们得先具备坚定的“信、望、爱”的人生信念。内我不会对自心做出任何处罚,只会付出源源不绝且无条件的爱。它永远以恩宠万物的方式,让我们感受到自己生活在支持与关爱之中,一旦体悟到这个道理,人的身心灵自然会和谐健全,并且能透过这样的修行重建自己对生命的信任,把心中爱的能量传播出去,人类目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也正因遭遇困境,才有可能激发出全新的思维模式。终有一日,人类会重新拥有自我疗愈的强大力量。

  国外在这方面做了诸多探索和研究。《心灵探险:赛斯修炼法》中说:灵魂最重要的是有创造力。它是浓缩得难以置信的'能量。它含有无穷的潜力。你必须首先认识自己的心灵现实力量,以及它不受物理法则限制的性质,你才能懂得心灵现实力量,这是你物质存在的真正原动力。当你创造了自己的实相,就能达成任何你想要达成的改变。然而,想成为一位有意识的实相创造者,需要不间断地练习。

  《与神对话》以“我”和虚构的“神”展开对话的形式出现,沃尔什很巧妙地安排“我”提出了许多令人困扰的问题,并通过“神”来予以回答。作者在书中提出了各种关于生活的真知灼见,以及教导人们如何正确地对待生活的理念,比如爱和恐惧是所有人类行为的根本出发点、生命并非一个发现的过程,而是一个创造的过程、痛苦是错误思想的结果,是你自己创造了这经验等等。

  赛斯身心灵-中国最大的身心灵成长网站的创办人许添盛医师钻研新时代思想数十年,尤其偏爱赛斯;同时从事身心灵整体健康研究,对于癌症的治疗及预防复发有独到心得。多年来在中华新时代协会讲授(赛斯心法),成立了(身心灵健康成长团体)、(美丽人生癌症病患成长团体)、(赛斯学院)及(赛斯心法修炼班),著有《绝处逢生》、《你可以不生病》、《身心灵健康的0堂必修课》等书,并出版有《身心灵健康生活处方》讲座有声书及影音光碟。

  中国台湾著名心灵导师、百万销量畅销书《遇见未知的自己》的.作者——张德芬女士创立了内在空间网站。xx年做客清华大学进行了两场场“成功女性的幸福之道”的灵性成长论坛。张女士由“为什么我不快乐和幸福?”这一个常常被人忽视的话题谈起,联系自身实际从身心灵三个方面剖析现代人的心理困惑。

  香港学者陈丽云(xx年啊。“朱子读书法”六条,即循序渐进,熟读精思,虚心涵泳,切己体察,着紧用力,居敬持志。循序渐进,指读书要按照书本的逻辑体系和学习者的智能水平,有系统、有步骤地进行。熟读精思,指读书要遵循记忆与思维相结合的原则。虚心涵泳,指读书要仔细认真,反复研磨,反复体会。切己体察,指读书要依靠自己的努力,重视书外的功夫。着紧用力,指读书要抖擞精神,下苦功夫,花大力气。居敬持志,指读书要有专静纯一的心境和坚定久远的志向。朱子读书法对于今天的人们仍是足资借鉴的。

  生快事,莫如读书。它能让我们知天地、晓人生。它能让我们陶冶性情,不以物喜,不以物悲。书是我们精神的巢穴,生命的源泉。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到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并善于从书中汲取营养。从阅读中养成爱好读书的习惯,体会读书的乐趣,学习和掌握一些读书的方法,这不是人生的第一大快事吗?下面,我就和大家再分享一下读书的各种乐趣吧!

  读书的一大乐趣莫过于当你当你正为一个问题绞尽脑汁,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或对某一个问题似有所闻的时候,打开书一看,你就会发现早已有人对这个问题做了充分的论述,正好骚到了你的痒处。这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你那么舒服,那么的自在。

  读书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乐趣,对于从事体力劳动来说,读书一种休闲;对于从事脑力劳动的人来说,书可能是一种灵丹妙药,烦闷时,读书可以解闷;愁苦时,读书可以忘忧;兴奋时,读书可以畅流。

  读书给人恬淡、宁静、心安理得的快乐,是名利、金钱不可取代的,书就像人类的精神营养剂,缺了它,生活必缺陷。让我们别留下遗憾,拿起书吧!相信你一定也能从书中懂得人生的真谛!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7

  许是太久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就拿起书看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一气呵成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后心情很是愉悦欢快。大概讲一下主要的内容: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

  看完这本书后的感悟总结如下:

  整本书,所有的事件,作者娓娓道来,在描写男孩童年的那段内容中,充满着童年的欢快和天真,让我不知不觉中也跟随这样的描述想起那些童年的欢乐时光。男孩拥有的超然的能力,其实也是透过“偷影子”这一特别的功能来告诉读者,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打篮球很厉害喜欢着自己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少点计较,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在这个越来越强调“自我”的年代,作者能通过这些小细节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实属不易,也点中了点。

  书中还讲述了男孩偷了好友吕克的影子,知道吕克内心十分渴望能够像他一样当一名医生,不希望在老家当个小小的面包师,男孩劝服了吕克的父亲让他去所在的城市学医,而当吕克终于实现自己的愿望的时候,才发现其实他并不喜欢这个身份,最后他选择回到那个一早就有人来买他的蛋糕并且让他心里感觉到幸福的面包店里当一名小小的面包师傅,给心爱的女人做各式各样好吃的蛋糕甜点。这件事情挺耐人寻味的,特别是我们现在处于的这个位置--应届毕业生,在这个找工作,略带迷茫,看着别人工作心痒痒却苦于心仪的公司还不给个电话面试的非常时期。很多时候当我们发现别人走得越来越快的时候,我们会不加选择甚至说不加考虑地去从事第一份工作,幸运的话,你会发现这份工作就是你想要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不幸的比较多。当工作被加上各式各样的标准去衡量何种为好工作,何种为差工作,很多人都会像我一样,按照人们口中的标准,选择一个薪酬不错,发展前景不错的公司,以为我们以后就能开开心心的了,但是大多时候都不是,我们会发现工作越做越烦,越做越没意思,发现这和当初的想法是不一致的,这时候苦恼、烦躁会让你在工作上显得力不从心。看了这本书让我想起一句话:什么是好工作?最适合你的就是好工作。可惜的是,我们最适合的是什么,我们自己都无从而知,也许这就是一个慢慢发现慢慢改变的过程。

  书中让我印象颇深刻的是男孩长大后的爱情。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在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这个事件其实和吕克选择做回面包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工作是否体面,是否高薪,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爱情也是一样,不是你很爱很爱他,或者说他很爱很爱你,你们就可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要选择合适的那个人。寻找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而不要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至今我还想不透的一件事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和妈妈,男孩总是希望父亲能够回来看看他或者给他写写信,他多么的渴望见到自己的父亲,当他受欺凌的时候,当他挨骂的时候。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父亲始终都没有任何音讯。直到男孩的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发现了一封封信,是父亲写给自己的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看到这里的时候,心挺疼的,对一个孩子而言,家庭的美满是最基础的,所以选择与如何的一个男人做自己的人生伴侣,有多了一份重要。不明白,为何母亲要瞒着自己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以为父亲就这么其他于不顾了,是恨么?还是怕男孩受到伤害?

  以下书中摘录的一些话:

  她凝视着我,漾出一朵微笑,并且在纸上写下:“你偷走了我的影子,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想着你。”(海滩上的克蕾儿)

  我只是你生活里的一个影子,你却在我的生命里占有重要地位。如果我只是个单纯的过客,为何要让我闯入你的生活?我千百次想过要离开你,但仅凭一己之力我做不到。(苏菲的伤)

  不知道姓氏的克蕾儿。这就是你在我生命里的角色,我童年时的小女孩,今日蜕变成了女人,一段青梅竹马的回忆,一个时间之神没有应允的愿望。(被唤回的记忆)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8

  《千年一叹》是余秋雨先生写的,“我们甘愿在毫无保护机制的险境中去面对这一切,就像脱去手套抚摸它们的伤痕。”这句话是自序中的一段话,从世界各地最后回到中国。这一路走过的并不是什么现代化的都市,车轮碾过的也仅仅只是一些让我们感觉似乎很古老的地方。 然而我又看见了希腊给人是蓝色的,无论是美丽的爱琴海或是作为希腊象征的巴特农神殿。但这只是最初感受罢了。柏拉图,他们滞留在千百年前对人生的思考已无法用现代的词语形容。希腊的文明是健康的、闲散的,当读到希腊人的快餐也要一个小时后才能上桌,我不禁感慨了,为这种独特的生活节奏感到一种有趣。可惜的是,这种文明要衰落了,因为它过于闲散,过于与世无争。

  埃及的土地绝大多数是沙漠仿佛是一种金色的。埃及给人的是神秘的,无论是金字塔、狮身人面像或是木乃伊。让人们感觉法老们似乎一直所做的只是守着这些东西罢了。如果说希腊的街道还有一丝古今有联系的感觉的话,那么埃及就完全没有让人有联想的兴致,仿佛除了数千年前留下的几座建筑便什么都没有了。

  作为那些古老文明的后代我们又做了些什么呢,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战火一遍一遍的摧残着那些已经残剩无几的建筑,在埃及,凯撒的焚书和罗马教皇的禁异教使得那些能够揭开金字塔奥秘的古文字无人能读,在伊拉克,“复原”的巴比伦古城毫无原有的沧桑,无法让人肃然起敬……因为战争,因为时代,因为政治,因为功利,那些原来应该流传千年的建筑、文字都差不多消失殆尽了。那么,我不禁感到疑惑,几千年以后,我们的后代又该如何去了解,去探索那些存在千年的文明呢?那些已经无人解读的文字我们的后辈能够读懂吗?那些老早残破的建筑我们的后辈又能重新复制吗?

  我们至今仍可以学习千年以前的历史,这可能要归功于秦始皇早早的就统一了文字,要归功于几乎每个朝代都会命人撰写史书,作者提出了疑问:“作为我们的生命基座,中华文明也伤痕累累,却如何避免了整体性的崩坍?”是的,盗墓者的层次不穷,每到一个名胜古迹就会留下“到此一游”的“见证”,古建筑成了发展旅游业的最好工具,太多太多的商业化元素占据了那些古旧建筑所散发的古老而又吸引人的文明气息。“更重要的是,现在世界上生龙活虎的年轻文明,过多少时间,会不会重复多数古代文明的兴亡宿命?”整部日记,都贯穿着这种疑问。作者可能才想起千年一叹的名字吧!正是这样长城在哀叹,泰姬陵在哀叹,黄河在哀叹......我们要尽我们所能的去学习去保护那些古老的文明,去教给我的后辈,去告诉他们中华文明千年的历史,才会有我们光辉的现在。中华文明千年的历史,是我们民族的传承。

  千年一叹读后感(五)

  《千年一叹》这本书确切来说是一本日记。它记录了作者余秋雨在前年之交随香港凤凰卫视“千禧之旅”越野车队跋涉四万公里的经历。

  余秋雨是一位出色的作家。他的豫园非常精炼,读起来流畅、优雅,但贴近生活,思维新颖。他能把新的想法用最简单的语句表达出来,而且总能被人接受。他曾说过“写书最大的困难不在立论之勇,不再跋涉之苦,也不再考证之烦,而在于要把深涩嶙峋的思考翠莲的平易可干吧玄奥席位的感触释放给更大的人群。这等于用手掌碾碎石块,用体温焐化坚冰。字字句句都要好为难言的艰辛”。难怪他的文字如此精妙,原来他早有这番感悟。我说,余秋雨也能算得上是个探险家,因为在这“千禧之旅”的路上,他们遇到许多惊心动魄的事,随时都威胁着他们的生命。许多短路荒草迷离,战壕密布,土匪出没,在中东的一些国家更是如此。掐一秒不知道后一秒会发生什么,他们只知道一连串真实的故事:宗教极端分子在疾风中内杀死了几十个卫国旅客,三十几个警察刚被贩毒集团杀害……

  “千禧之旅”的目的实际上是环游世界的文明古国,领略人类文明的精华和感受异国的风土人情。所以他们选择了希腊为此次旅行的第一站。路径除中国外的三大文明古国,埃及、印度、古巴比伦。

  而到达希腊时他们所见到的只是狭小、陈旧、道路拥挤和人民闲散。只有从被风化的古代遗址中看到一点文明古国的影子。照我看莱希腊人闲散的升华方式有许多缺点,社会失去了精气神,一部分闲散变成了精神贫穷。可见衰落了的古代文明难以与现代结合,最后只能被现代文明遗落。可悲。

  说到埃及就不能不提恒河。但恒河清澈的河水,美丽的风景早已不复存在,留下的只是浑浊的河水河岸边“热闹”的景象。上游临死洗澡,下游刷牙喝水。印度人认为恒河的水是生水,喝一口,有病治病,没病养生,什么传染性皮肤病在水中泡一泡就好,所以的牛皮藓、荨麻症的人都用到恒河沐浴。还有的老人自己知道已经不行了,就叫家人把他们抬到恒河边上,铺一张席子,躺在地上等升天。他们说“就算死也要死在恒河边!”在那些人死后,会有专门的人堆好木堆,把尸体排好队,一批一批的火化,人就这样化为一缕轻烟了。

  接下来的同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古巴比伦遗址。古巴不必四大文明古国中最神秘的,人民只有听着空中花园的故事想象城市、街道中繁荣的景象。因为留下的实物遗址已被无情的岁月和贪婪的“黑手”糟蹋得不堪入目,也失去了往日的风光。看着残破不堪的“墙壁”,不禁有一丝感伤。

  相信现在提到印度的化,大家的第一反应会使狭窄的街道中密密麻麻的人头和印度人对时间概念的缺乏。印度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小的国家,无节制的生育和升华条天的不断改善是导致人口暴涨的原因。此外,在印度大多数人的手上是没有手表的,因为手表对他们来说没有太大用处。电话中说再十分钟道,转身就进了巷口的咖啡馆里喝咖啡调侃了,在连三个小时是不稀奇的,连政府官员也是如此。真是不可理喻呀!

  看完了各大文明古国,大家现在有何感想。对,他们的确辉煌过,不过是在过去,但是在“同伴”衰落的同时,我们中国却奇迹般的存活了下来,并且比较完整的保留了我们的文明。造成他们现状的原因是他们在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发生冲突时没有及时采取好的应对措施。而中国早几个世纪之后存活了下来,跟上了现代的节拍,很好地融入了国际。但仍有许多人看不起中国,而我要说的是:他们看不起是他们的事,我们的祖国历史悠久,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就凭着“当我们的同辈禁不起岁月的磨砺时,我们的祖先仍坚强的走到现在”,我就可以自豪说“中华民族是个非常了不起的民族”!谁说过去的文明古国不能成为今日的世界强国!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9

  在《阅读》中,有不少优美的文章,可我最最喜欢的还是《少年笔耕》,因为它让我深受感动。

  《少年笔耕》的主人公是一个十二岁小男孩,他的名子叫叙利亚。叙利亚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中,他的父亲是一位铁路工人,同时靠为人打零工来维持家庭生计。虽然生活贫困,但他们却以苦为乐,一家人过的很快乐。平静的生活在前不久的一天被打破了。当叙利亚得知父亲在夜间为杂志社写封条时,便萌发了帮忙父亲写的想法。当他把这个想法告诉父亲时,却遭到了父亲的拒绝。因为父亲认为这样做会影响他的学习。遭到拒绝后,他并未放下这个想法,而是趁父亲睡觉后,自我偷偷地起来写。当他自我看到自我父亲在数纸时发现低张比平常多了三分之一,并认为自我还没老,能在一夜之间写这么多,叙利亚得知后,暗暗地笑了,并决定就这么写下去。渐渐的,由于叙利亚每一天都睡的很晚,他的身体也慢慢地吃不消了。无论什么时候,叙利亚是副倦容,他的学习成绩也在慢慢下滑。父亲见这情形,便屡次注意他,还经常指责他。可叙利亚并不在乎,而是拼了命地写……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二、三个月后的一个深夜,叙利亚习惯地坐在了桌子前,点着了灯,不知不觉中又写了起来。忽然他的手把一册书碰落到地上,他将书捡起来后,又写了起来。其实他的父亲在书落地时就已经醒了,叙利亚突然觉得有人挽住了他的脖子,他回头一看:是父亲。叙利亚哭了,父亲咽了泪吻着儿子的脸,然后把他抱回了房间,让母亲吻他。然后父亲把叙利亚抱回自我床上后,他替叙利亚整好枕头,盖上棉袄,唱起了动听的摇篮曲,劳累了一天的叙利亚就这样在父爱的笼罩下睡着了。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深深地感受到天下所有父母对自我孩子无私的爱和望子成龙的情绪;同时令我们感动的是主人公年纪虽小但急于为家庭分担压力的行为。

  我想对叙利亚说:“叙利亚,你真棒,你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多读书的心得体会篇四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有人说:“一本教育杂志,也应当是一所学校,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有切实、具体的能够给读者以启迪的教育案例,有高水平的服务……”而《初中数学教师》恰恰如此,它的文章精短实用,可读性强,资料实在,在推动教学改革、传递教学信息方面都有独到之处。

  如今,做为一名初中数学教师,我更加期望能在教学方面得到一些切实具体的帮忙,《初中数学教师》将怎样处理教材难点,怎样设计创造性教学方案等都为我们想到了。她的教学点评中肯,教案设计新颖,教学随笔精致。她贴近教改前沿,是初中数学教改的冲锋号。

  在轰轰烈烈的教改之风中,《初中数学教师》宣扬对学生做为“人”的尊重;宣扬对学生生命的唤醒与赏识;宣扬人格平等基础上的情感交流;教育我们用心灵感受心灵,用生命点燃生命,用智慧开启智慧。因此,每当我竭尽所能地传授知识给学生却看到学生似懂非懂的目光时,我都能从《初中数学教师》中再次找寻到信心的起点;每当遇到教学中我自我也弄不太清、搞不太懂的知识时,《初中数学教师》为我解决了燃眉之急;每当我想在教学上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时,都是《初中数学教师》为我导航,让我有所创想,寻找到教学的“亮点”。闲暇时翻看一下里面的资料,总是对自我教学的一个充电。学记》曰:“是固教然后知困,学然后知不足也。”对于我们教师而言,要学的东西太多,而我明白的东西又太少了。有人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就应有一桶水。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愚以为,教师不仅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是固教然后知困,学然后知不足也”。因此,在教学中,书本是无言的老师,读书是我教学中最大的乐趣。比知识更重要的是方法,有方法才有成功的路径。教师这天的学习主要不是记忆超多的知识,而是掌握学习的方

  法——明白为何学习?从哪里学习?怎样学习?如果一个老师没有掌握学习方法,即使他教的门门功课都很优异,他仍然是一个失败的学习者。因为这对于处在终身学习时代的人来说,不啻是一个致命的缺陷。学习型社会为全体社会成员带给了充裕的学习资源。

  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方向。在知识经济大潮中,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就应认准自我的人生坐标,找准自我的价值空间。教书的生活虽然清贫,但一本好书会使我爱不释手,一首好诗会使我如痴如醉,一篇美文会使我百读不厌。我深深地明白,只有乐学的教师,才能成为乐教的教师;只有教者乐学,才能变成为教者乐教。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30

  原苏联教育家赞科夫有说过:“当教师必不可少的,甚至几乎是最主要的品质,就是热爱儿童。”这一道德要求教师必须围绕着热爱学生,很好地为学生服务,但不能笼统地把所有的“爱生”都选为师德崇高,必须看教师对学生爱的动机和爱法是否正确,特别还要看教师爱的效果如何,正如敬爱的周所说的那样,要“爱生教好”,教不好学生的教师何谈爱生?谈何师德?为此,相互信任就时下几种被人们说是“爱生”的表现,略谈一下我自己心里的认识:

  一、教师对学生的爱不应该是“恨铁不成钢”的爱,某些教师抱着对学生“宁给好心,不给好脸”的态度,对学习和品德行为不够好的学生,一味批评训斥,甚至采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这样的教育效果适得其反。因为,青少年的叛逆性很强,教师这样教育学生,只会让学生加大恨老师,使其品德行为就更为放荡,日益失掉争取进步的信心。记得我曾教过这样一个学生,他有厌学的情绪,上课常走神或做小动作,作业糊涂至极,甚至干脆不做。我屡次直接严厉地批评了他,没想到他不但不思悔改,情绪反而更加低落,一副无精打采、毫不在乎的样子,我差点为之气昏。过后,我头脑冷静下来,回想自己的言行,才吃惊地感觉到对他的态度过于偏激并且简单草率。后来,我重新从另一个角度支观察揣摩他,抓住他爱表扬的特点,尽量找出他们的闪光点,当他老毛病再犯时,不是再一味批评他,而是避开这事,表扬他爱动脑,声音响亮,这样一来,他可来神了,身子坐得挺直,集精会神,那节课的提问,他回答得正确而且声音十分响亮,课后的作业也做得不错。所以,经验教训让我深深觉得,做老师的不要动辄就批评学生,或用单调的罚抄、罚背、体罚等来对付学生,因为这种表面看似乎“爱之深”,但实际表现出来的却是“恨之切”的行为,常常给学生带来身心的摧残,学生也是一个有独立人格尊严,拥有为人权利的人,当老师兵贵神速或践踏了他们为人尊严和权利时,学生就会产生越批评、越惩罚、越偏跟教师对着干的逆反心理,因此,在教育活动中,教师对学生不尊重的态度和行为,都是应当予以遗责的。

  二、教师对学生的爱不应该是“让学生一口吃成胖子”的爱。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考试是教育结果检测的手段,考试是为教育服务的,但由于社会总是用考试来检查、评价教育的结果,并以此为依据来区分各个学校教育效果的好坏,决定学生的升学率。由此,大部分教师为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大幅度采用题海战术,大量的作业让学生简直喘不过气来,教师却不为之所动,仍不知疲倦地搜集资料,绞尽脑汁不停的出题,让学生不分昼夜地做!做!做!学生考试成绩好,教师就高兴;学生考试成绩差,教师就不高兴,甚至大发脾气,责怪、漫骂、歧视、课业惩罚、肉体惩罚等相继出现。这样的教育只会造成学生对学习恐惧的心理,日益把学习当作苦差事。试想一下,成年人工作一天下来,尚可会觉得疲累不堪,一下班回家还可以停歇下来休息,悠闲地坐在沙发上听听音乐,看看电视。而学生一整天除了上课时间外,课后还有大量的作业在等着他们,甚至连星期六和星期日两天休息日都不例外:背书、作业一大堆,学生真是比大人还忙累!长期下来,学生吃得消吗?知识掌握得了吗?这样的教育适应现当今的素质教育吗?答案是显而易见。

  三、教师对学生的爱不应该是“只重优差生而忽略中间生的爱”。一个班中有几十个学生,先天条件、心理素质、文化素养、学习成绩不可能完全一样,总有强弱优差之分,当然,也就有夹在优差的两头的中间生。有些教师重视的大都是冒尖的“两头”,由于应试教育的泛滥,片面追求升学率,不少教师总是比较喜爱品学兼优的学生,少数开学有望“尖子”平时对他们总是给予更多的注意和关心,甚至常开“小灶”而“转化后进生”已引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全社会的重视。因此,“厚爱”后进生,关注后进生,促进后进生转化是教师必须坚持不懈的工作,而处在“中间层次”的学生,学习平平,能力一般,平淡无奇,没有出众的表现,但也不会带给老师麻烦,不少老师常常任其自然,对他们的长处熟视无睹,对其缺点了心不在焉,使“中间生”处在“受冷落的尴尬之境地,”这样“中间生”就容易因被冷落而产生严重的自卑心理,他们中一大部分人就会对周围的事物反应冷淡,学习的劲头也不高,参加集体勉勉强强的,他们心里认为“没人注意我的存在,干好干坏一样。”

  其实,这些学生最渴望的是得到老师的重视和关心,哪怕是一句简单的表扬,一个关节的眼神,一声亲切的问候,都会带给他们很大的影响,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本学期,我新接手一个班,班上有一个女生,学习默默无闻,相貌一般,毫不引人注目,并且有个最大的弱点,就是特别胆小,连课堂上站起来回答问题都会脸红。对此,好也很苦恼,我发现了她的这个弱点以后,特意选她为语文科代表,早读要她创造出头露面的机会,女孩的心里感动极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她变了,变得活泼开朗,胆子也大了许多,对班级的工作热情参与,对各类活动,比赛都积极投入,学习成绩也有惊人的进步,一位教育家说得好:“教师应当把爱心分给每一个学生,在自己的心中应当有每个学生的欢乐和苦恼”那些平平常常的,不声不响的学生也是需要关心、重视的一群,他们身上的“亮色”也需要老师去挖掘,他们同样渴望着老师鼓励的目光和赞许的点头,还有善意的批评。教师对学生的“爱”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结果呢?我想这里存在着一个“爱”的方式方法的问题,以及如何表现教师的“爱”的问题。有不少教师对学生的“爱”是强制的爱、盲目的爱、粗暴的爱、变味的爱。

  教师如何爱学生?我想教师应该正确把握好“爱”的艺术,用好自己神圣的爱。第一,爱应该是公正的,要做到不偏不袒的爱。教师不仅要爱学习成绩好的学生,更要爱学习成绩及表现差的学生,对于成绩及表现差的学生,教师应该多发现其优点,找出爱的理由,用真心去爱他们,用热情去感化他们。第二,爱应该是细腻的,要做到无微不至的爱。学生是人,是一个多样化的人,他们的生活、学习、情感是多样的,这就要求教师用真心去发现学生的需求,用爱心去化解学生的矛盾与痛苦,让他们体会在自己最需要的时候去爱他们。第三,爱应该是严峻的,要做到刚柔相济的爱。教师爱学生并不是无要求的爱,并不是爷爷奶奶式的爱,并不是无限的爱。爱中有要求,爱中有希望,爱中有原则。

  显然,教师对学生爱的正确动机,是一种出自崇高目的。充满科学、普遍、持久而又深厚的师爱,是来源于教师对教育事业的深刻理解和高度责任感。教师要力求做到爱得得体、严而有理、严而有度、严而有方、严而有理,这样,才能把正确的爱生动机和真正教好学生效果统一起来,才能有效地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这样努力去做的教师,才堪称师德高尚的教师!才能做一个真正有爱的教师!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31

  “我们丑陋是因为不知道自己丑陋”。——柏杨

  我认为这句话正是柏杨先生写出这一本书的原因,“知错”才能改过!

  柏杨先生深切期盼着中国能够有真正意义上的进步,他嬉笑怒骂、愤世嫉俗,对中国人的劣行猛烈抨击不留一丝余地,像个眼疾手快的大夫一针见血地刺穿了病人的病脉,让中国人的丑陋赤裸裸的暴露于众人的注视下,所以他本人在恨天恨地恨铁不成钢地批判的同时,也遭受到潮水般的批判,引发了长期的争议和畅销,也曾经中断出版。但我想大部分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不得不承认,这些“丑陋”大量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

  中国人总是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而柏杨却说:“中国人逆来顺受,其实并非是因为我们真的有涵养,真的那么有忍耐力,而是因为我们一怕报复,二怕麻烦。”对权力的恐惧和无知然我们忽略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泛起了维护个人权益。人人如此。自然而然就导致了公权力的扩张和膨胀,什么都要管,却大多数都没有起到预期效果,就像工商管理局认证的注册资金一样,只是个花架子。

  “我们总觉得只要不彻底牵扯到自身的利益,就可以泰然处之的过着自己所谓的幸福生活,”古代中国农民的造反都是在不起义就要死的情势下才揭竿为王,而只要统治者把踩在他们脸上的脚稍微放松一点,那么他们就会感恩戴德,大喊仁政。

  这么认为的并非柏杨一个人,王小波说中国人是沉默的大多数,龙应台感慨中国人你为什么不愤怒,李敖认为中国人早就丧失了侠义和情义,孙观汉觉得中国人根本就是只在乎个人利益的一盘散沙。这些人是思想界的先锋,促使中国人民主意识的觉醒,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人,才令中国人不时被刺痛一下,不至于一直麻木下去。

  中国的民主进程缓慢,被外国诟病,成我们为专制国家,不仅是因为民众民主意识的缺乏,也因为中国几千年来几乎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的官僚体制。官僚制是社会由农业社会走向工业社会的必然要求,曾一度发挥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但其内部依旧内部存在着不可祛除的痼疾,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这些痼疾不可避免地日渐显露,成为困扰公共行政的弊病。 韦伯说:“官僚制是民主政体的“奴役式外壳”,是最好的防范非理性的野蛮人复辟的手段。”但在现实中,官僚制下的行政人员往往给人民留下高高在上、脱离群众、不切实际、不思进取、保守僵化的官僚主义印象。这个官僚体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机器,其动力(即权力)来源于人民,但人民却难以对其做出干涉。欧文·休斯说:“在与官僚制组织接触的过程中,公民面对的是一个庞然大物,它拥有全面的技术和力量,公民仅是这个复杂过程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参与者”。可以说,官僚制是实现民主政治的一种工具,但这个工具本身就是不民主的。

  这时,不民主的官僚体制就需要民主的权力制约机制来制衡,但由于民主意识缺乏以及权力自身的膨胀性等多种原因,我国的权力制约机制并不完善,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导致官僚制发展走上了歧途。

  而在实际运作中,官僚们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千方百计的寻求权力的扩张和预算的最大化,结果造成机构庞大臃肿和预算的不断膨胀。而官僚之间争夺权力和利益的竞争也会在组织内部形成一个相互倾轧、勾心斗角的氛围,造成整个官僚制体系的内耗增加,效率下降,背离组织本身存在的目的。

  民众民主意识的缺乏、传统观念的根深蒂固,再加上官僚集团的权力膨胀,以及事不关己的官老爷心态,就造成了王小波、龙应台、李敖、孙观汉等知识分子所痛恨的稀里糊涂的胶着局面,也就是柏杨先生说的“酱缸”。关系错综复杂,实力盘根错节,有心改变,却无从下手。

  柏杨先生在出版了《丑陋的中国人》这本备受争议的书后,又完成了许多抨击丑恶社会现实的文章和书籍,甚至以84岁高龄出版了《我们要活的有尊严》,来论述在“知错”后,中国人要“怎么做”,取得了一定效果,其本人被称为“中国人尊严之师”。

  但是,随着的落幕,“酱缸”终于有了打破的期望,衷心希望中国越变越好。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32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意强调作者反复想表达的那些东西,仅仅只是期望在重现文脉的过程中,表达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唤》里呈现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的狗狼世界,同时也是人类残酷的竞争社会的缩影,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法则一——适应残酷环境。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期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习本事。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应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此刻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习一切能够学习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习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经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法则二——在痛苦中蜕变

  “巴克很贪吃。它每一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必须能够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进取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法则三——找寻存在意义

  仅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终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而人类,就更不应空虚度日,每一个生命都有其存在的意义,而生命的存在,就是为了发现他,并为之而活。如此,每一天便都能体会到生存的自豪与欢乐。

  法则四——隐忍爆发立威

  不得不说,巴克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它威猛、强壮、有魄力而又攻于心计。它不像那些有心无力的军师般文弱而难以服人,也不像那些有勇无谋的魁梧勇士——它们只能成为将军,而难以成为王者。巴克虽只是小小狗群中的王,但无人能够否认它的领导魅力。

  巴克与原头领斯皮茨的斗争其实有些像中国古代皇子逼宫的过程,他们通常忍辱负重许久,暗地里积蓄力量——拉拢朝臣、挑拨离间、策反,使帝王有苦说不出,然后等待时机,一举爆发,以绝对的力量打败对手,既可继位,又可在朝臣间立威。

  所以综合各项来看,巴克的成功夺权几乎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法则五——正纪律团体成

  夺江山易坐江山难,一个好的领导者不光要有出色的个体战力,还必须拥有身先士卒的领导精神,要对整个团队负责。而在这一点上巴克无疑做的不错,它严肃地加强了狗队中纪律的管理,让其他狗又敬又畏,拉橇时付出最多的努力,平时生活中也比前任的领导者做得更好,就如书中所描述的“它一下就承担起了领头狗的职责,凡是需要做出正确的确定或迅速思考或立即行动的时候,巴克都显示出了甚至比斯皮茨还要高超的本事……”

  作为一个新的领头狗,在作出了这些努力之后,属于巴克的小团队就已经初步完善了。

  法则六——遭巨变难重重

  作为一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注定不可能拥有一个一帆风顺的人生。于是,作者安排了三个不知轻重的热血青年给巴克带去苦难——在过度的疲惫之下,几个老伙伴大多永远留在了雪地里;而仅有的生存者们也引起愚昧残暴的主人无情地鞭打而遍体鳞伤,筋疲力尽的巴克也形状惨烈。

  “它那美丽的皮毛不再挺秀光滑,而是耸拉下来,显得软弱无力,被拖得又脏又湿,有的地方还和哈尔用棍棒打出的凝血粘结在一齐。肌肉耗尽了,只剩下多节的筋络;脚爪上没肉了,透过松垮、多皱、无肉的皮能够清晰的看见每根肋条和骨头的轮廓。”

  一段话,字字滴血,连旁观者都不忍目睹,可巴克放弃了吗?没有,巴克用一种让人心碎的意志力走完了最艰苦的一程,那是一种大多数自命万物之灵的人类所不具备的伟大精神!

  法则七——拯救爱驻心间

  一个人的情节是不完整的,每个主角都会有属于它的另一半。巴克生命中的那个他在巴克最危急的时刻出现了,他拯救了巴克的生命,用一颗爱狗的心征服了巴克。约翰·桑顿,是巴克生命中最温暖的一蓬火焰,并在时间的滋养下越烧越旺。

  没有生命的心是全然冷硬的,我一向坚信,每个生命的心海中都存在着一方柔软的净土,不容玷污,不容亵渎。那里住着那么一个或几个生命,或许是亲人,或许是朋友,或许是恋人,总之,他们会让人倾尽全力想要保护,那感情是高于一切的爱,高于财富,高于荣誉,甚至,高于生命。没有这种爱的生命是残缺的,而拥有了的,哪怕心中人已成为过去,但只要有过那么哪怕一个人,即使在在冰冷的环境中,心中依旧回荡着温暖的火光。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33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围城》里最令人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和去感悟。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最喜欢看《格林童话》,因为里面有很多精彩感人的故事。早在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开始给我讲里面的故事,后来我自己开始看图画版的《格林童话》。现在它依然是我每天睡前的必读书本之一。

  走进《格林童话》,你会认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聪明可爱的“小红帽”,沉睡了一百年的公主“睡美人”,可恶凶狠的老巫婆,馋嘴的狐狸和聪明的鹅……

  里面的故事常常感动着我,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故事是《灰姑娘》,里面讲述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妈妈死去了,父亲给她找了一个后妈。那个后妈带着两个小女孩,这两个女孩爱美、狠毒。这样,灰姑娘就被欺负,天天睡在厨房里,身上很脏,所以别人称她灰姑娘。她在妈妈的坟墓旁,认识了小白鸽。有一次,国王帮王子选妃,举行了三天宴会。最后,灰姑娘被选上了王妃,而两个姐姐气得晕过去了。

  这个小故事让我认识到:人一定要善良,要有爱心。一个人如果有一颗善良的心,充满爱的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快快乐乐。但是,如果一个人有一颗不好的心,爱妒忌的心,那么,他整天会活得很不开心,结局也不会美好。就像灰姑娘的姐姐要是心肠好一些,灰姑娘成为王妃后,她们也会成为漂亮的公主,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家园。

  书是一位知识渊博的老师,它带我畅游世界,领略大自然的风光,了解大自然的奥秘,它能让我懂得许多人生哲理。书,用它丰富的知识甘露浇灌了我求知的心田。

  百年孤独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世界名著,当时我读初一,正是喜欢孤独寂寞用词的小女生,为了这个名字,我从图书馆借了来,可是第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枪口中,奥尔良上校想起了多年前他第一次看到冰的情景(大意如此),一下让我蒙了,我把它放到一边,不愿再看,直到一个月后,图书馆催我还书了,硬着头皮拿起了书,看了两页,从看到第三页后,我的手再也离不开这本书,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奉献给这本书,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反复看了三遍,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样的经历:我把生命交给一本书了!那一个月,我无法跟人交流,无法大声说笑,满脑子都是奥尔良家族每一个人的身影,每一个都那么鲜活,每一个都那么特立独行,但所有的人都那么孤独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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