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桅柚日期:2024-11-06人气:6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心得体会(通用32篇)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能够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可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并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此刻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仅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
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一样;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要说侦探小说经典中的经典,无疑是《福尔摩斯探案》了。案例结构严密完整,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此刻就让我们进入福尔摩斯那惊险刺激的世界吧。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一个私人侦探,以往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的破案极不寻常,破案本事堪称一流,以至于没有一个警探能够比得上他。他十分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唯一一部侦探小说创造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忙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就是神奇。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能够确定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灵活、敏捷的思维,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我的助手华生一齐,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应对复杂的案件时,经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我们读者受益匪浅。
只要你读《福尔摩斯探案》读得够仔细,并且够多遍,你自然会想到每一个精彩故事情节,每个经典对话,有时,你还能够跟着学“聪明”。福尔摩斯不但让罪犯无处藏身,也让你我的脑细胞热情激荡。
我最喜欢福尔摩斯先生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不可能的,剩下的就是可能的。成为一个既有信心有细心的人,并且勇于尝试,将来的成功就是完全可能的。
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福尔摩斯,以往令无数人为之钦佩和赞扬。福尔摩斯凭借智勇双全、伸张正义的光辉形象,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神探。今日,再次捧起《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在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中,细细品味每一个生动离奇的故事,感受着主人公非凡的智慧和才干。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精选了三个精彩的侦探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冒险史”,每个故事都讲述了一件非同寻常的案件,背后都有着一段鲜为人知的内幕,或与处心积虑的复仇有关,或同价值连城的财宝相牵连。经过华生这个人物的所见所闻,突出表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缜密的推理本事。他总能在错综复杂的案情当中,找到突破口,出其不意地制胜。他的观察、推理本事令我叹服。在感叹之余,我也深深地被福尔摩斯的敬业精神、职责感和使命感所折服。
福尔摩斯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他总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他超人的确定、分析、推理本事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到达的,而是经过无数次试验、研究,日积月累沉淀下来的。记得书中说过,福尔摩斯为了研究一种药水,连续几个月,都在自我的皮肤上做试验。书中福尔摩斯对侦探术的独到见解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认为,侦探术是一门精确科学,是一个从事实的结果找到原因,再经过精密的分析和推断而破案的过程。
作为一部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不乏有很多惊险的场景和扣人心弦的悬念。书中有关人物外表、心理及环境的描述,词藻也相当优美。比如,“他简直就是这绝境中的鬼怪精灵。他原本高大健壮的身体,如今已变得瘦削不堪,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紧紧包着一把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经斑白,双眼深陷。由于饥渴交迫,他已濒临绝境,只得用来复枪勉强支撑着身体”。再比如,“不久,街道、广场魔术一般出现,田野上卷起一片片金黄色的麦浪,市中心的大教堂也高高地耸立起来。这块本来是穷乡僻壤的移民区,此刻一切都欣欣向荣”。这些片断的描述都给人以美的文学享受。
随着科学的提高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罪犯的手段似乎更多也更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和人格魅力是永远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的,这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最大的收获。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资料可精彩了。讲的是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和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一齐破了一桩有一桩扑朔迷离的奇案。
书中的华生先生和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一间房子,两人便很快成为了朋友。华生在跟福尔摩斯一齐破案时学到了不少东西,他的推理本事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这本书分为几个故事,每一个故事就是一段惊险刺激却趣味的奇妙之旅。就当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们一点一点找到线索、证据,一点一点拨开悬疑的迷雾时,线索会突然断了,剩下的是人们茫然的表情。而后福尔摩斯总会找到一些细节,继续探索下去。就在这时,人们总会发现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不为人知的秘密和事实。就是这些秘密,使真相一个一个浮出水面,最终,聪明的人们找到了通往这桩奇案的大门的钥匙。就这样,一桩又一桩的案子被他们踩在了脚下。
书中描述人物的神态、动作、语言异常细致,描述的也异常的准确,读了之后仿佛一个人生生的活在你的眼前。我异常喜欢书中的主角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因为他的语言诙谐幽默,但办起案子来却一丝不苟,他面容冷酷俊朗,目光锐利,眼神咄咄逼人。”他知识既丰富,同时又十分贫乏。他对文学、哲学和政治学近于无知,他对哥白尼的议论和太阳系的构成竟一无所知。他对英国法律知识精通而偏重实用,他关注地质学则全在实用。“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谦虚、聪明、疯狂、幽默,是最有魅力的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还揭露了人性的罪恶。比如有一个人是一个大家族中的一员,他是个逃犯,然后隐姓埋名住在自我家的附近,他为了争夺遗产,只要不是自我继承遗产,他就杀了那个人。最终,他还是被自我害了,掉进沼泽,死了。这是人性的丑恶,是人心的自私。
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期望大家能够领略一下福尔摩斯,一个最棒的侦探那迷人的风采!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一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能够经过人的外表明白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十分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明白他以后该怎样办才好,而他也能够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十分强,有时会在自我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我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并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异常,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明白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向走到最终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简便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欢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一天看福尔摩斯了,可是没关系,我还能够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趣味,并且让我体会到无论应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祖国海岛战士来到各个蛮荒小岛把它们建设成一座座海上花园。他们是多么辛勤啊!今日,我经过课文了解到海岛战士们的伟大事迹和爱国精神。这篇文章叫《彩色的翅膀》,文章讲了海岛战士小高为了让海岛上的西瓜结瓜,大老远从老家黑龙江带来了一箱昆虫。他期望这些小虫和他在宝岛上安居乐业。赞扬了海岛战士热爱海岛、扎根海岛、建设海岛的高尚品德。
每个人都深深地爱着自我的祖国,但表达方式却千差万别。驻守在海岛上的战士,用勤奋和智慧建设祖国的海岛,从战士小高从家乡带昆虫来植物授粉这件事上,我真切地体会到了他的爱国情怀。爱国,不必须要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只要像小高那样,心里永远装着祖国,永远想着为祖国做贡献,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爱在山野》,这本书让我受益无穷。故事一开始就非常引人入胜。一天晚上一只全身带血的黑麂突然闯入县长家,因为黑麂的栖息地遭到人类的破坏,所以从高山区跑到低山区到县长家告状。科考队员奉命去调查黑麂的生活环境。
这本书讲得是一个科考队员为了捕捉一只黑麂,在考察过程中,经历了许多艰险和有趣的事,遭遇了浩浩荡荡的野猪群,猪蛇大战,相思鸟迁徙……最后终于捕获到一只公黑麂,可就在这时,它的新娘一只母黑麂不想让它老公走,所以伤心地“耶耶……”叫,这段非常感人,可为了让黑麂得到更好地保护,科考队员还是忍痛把把它带走了。这本书告诉我们:大自然养育了人类,可我们却忘记了感恩,忘记了对其它生命的尊重,妄自尊大,胡作非为当人类面对大自然而道德缺失时,自然也会还之于十倍的惩罚!今年暑假,全国各地暴雨成灾,好几个地方都发生了泥石流,尤其是甘肃的舟曲最厉害,许多人丧生,这些都是大自然对我们人类的惩罚。我们要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自然,保护自然!
纵观李鸿章一生,可圈可点处众多,但是在皇权体制下,没有实现其抱负,这是民族和个人的悲哀.
李鸿章在列强眼中享有盛誉.1896年李鸿章访美时一位美国记者这样描述:他面庞慈祥,双眼明亮,闪烁睿智,包含幽默.他从不向人提要求,但总能获得满足.他很轻松地与人交谈,不会使人紧张……对妇女礼貌,喜爱儿童.
但李鸿章也不会放弃任何一个为在美华人移民争取权利的机会,在访美结束后,他有意避开了美国西部,而选择了加拿大作为他回国的路线,引起了美国记者的注意,就此事对他采访.李鸿章借机请求美国媒体帮助中国移民:“我期望美国的新闻界能助中国移民一臂之力.你们因你们的民主和自由而自豪,但你们的排华法案对华人来说是自由的吗?……我相信美国报界能助华人移民一臂之力,以取消排华法案.”
李鸿章为了废除强加在中国人头上的鸦片贸易还做了许多努力,为此在1894年8月27日会见了世界禁烟联盟执行秘书英国人约瑟弗.G.亚历山大————后鸦片贸易为英国国会议案所禁止.
李鸿章也得到同时代优秀人物的认可,比如(在义和团之乱时)时任湖广总督的张之洞出面与诸大臣商议对策.北京不保,万一太后与皇帝在战乱中罹难,中央政权面临崩溃,国家将陷入彻底无序的混乱.为免出现这种情况,群臣合议,到时就共同推举李鸿章出任中国“总统”以主持大局.
李鸿章重视西方科学,派出中国第一批留学生赴美学习现代科技知识.这批留学生曾经考入耶鲁等名校,詹天佑就是这批留学生的代表.此外,中国的电报业也是由这批学生开拓的.李鸿章积极学习新鲜事物,一次问一个留洋生什么是“抛物线”,小伙子解释了半天,李仍一头雾水.小伙子急了:“撒尿就是抛物线!”李恍然大悟.
即使是在生前大部分时间极力否定“帝国主义”曾经在中国存在的美国哈佛汉学家费正清老先生在晚年也总算是良心发现,说了些公道话:“列强未能‘分裂中国’的部分原因是由于中国善于巧妙地利用一个国家来牵制另一个国家 .”而且这个避免八国联军肢解中国的人物就是李鸿章.
李鸿章应该对甲午战争的失败负责,因为工业化的日本和农业化的中国作战,胜负在战争前已经决定了.李鸿章是晚清最杰出的外交家,他的后半生致力于中国的外交事业,在当时那种国际大环境下他已经尽到一个外交家的全部努力了.
李鸿章生逢大清国最黑暗、最动荡的年代,他的每一次“出场”无不是在国家存亡危急之时,大清国要他承担的无不是“人情所最难堪”之事.因此,国人在对他咒骂痛斥之时,确实“不可不深自反也”,确实不可“放弃国民之责任”.
早在创作小说《双城记》之前很久,狄更斯就对法国大革命极为关注,反复研读英国历史学家卡莱尔的《法国革命史》和其他学者的有关著作。他对法国大革命的浓厚兴趣发端于对当时英国潜伏着的严重的社会危机的担忧。1854年底,他说:“我坚信,不满情绪像这样冒烟比火烧起来还要坏得多,这个性像法国在第一次革命爆发前的公众心理,这就有危险,由于千百种原因——如收成不好、贵族阶级的专横与无能把已经紧张的局面最后一次加紧、海外战争的失利、国内偶发事件等等——变成那次从未见过的一场可怕的大火。”可见,小说《双城记》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透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述,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暴政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从这个目的出发,小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淫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作品尖锐地指出,人民群众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在贵族阶级的残暴统治下,人民群众迫于生计,必然奋起反抗。这种反抗是正义的。小说还描绘了起义人民攻击巴士底狱等壮观场景,表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然而,作者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即反对残酷压迫人民的暴政,也反对革命人民反抗暴政的暴力。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述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
这部小说塑造了三类人物。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唯一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务必指出的是,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例如得伐石的妻子狄安娜,她出生于被侮辱、被迫害的农家,对封建贵族怀着深仇大恨,作者深切地同情她的悲惨遭遇,革命爆发前后很赞赏她坚强的性格、卓越的才智和非凡的组织领导潜质;但当革命进一步深入时,就笔锋一转,把她贬斥为一个冷酷、凶狠、狭隘的复仇者。尤其是当她到医生住所搜捕路茜和小路茜时,更被表现为嗜血成性的狂人。最后,作者让她死在自己的枪口之下,明确地表示了否定的态度。工地质量标语
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包括梅尼特父女、代尔纳、劳雷和卡尔登等。梅尼特医生被侯爵兄弟害得家破人亡,对侯爵兄弟怀有深仇大恨,但是为了女儿的爱,能够摒弃宿仇旧恨;代尔纳是侯爵兄弟的子侄,他大彻大悟,谴责自己家族的罪恶,抛弃爵位和财产,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赎罪”。这对互相辉映的人物,一个是贵族暴政的受害者,宽容为怀;一个是贵族侯爵的继承人,主张仁爱。他们中间,更有作为女儿和妻子的路茜。在爱的纽带的维系下,他们组成一个互相谅解、感情融洽的幸福家庭。这显然是作者设想的一条与暴力革命截然相反的解决社会矛盾的出路,是不切实际的。
小说《双城记》有其不一样于一般历史小说的地方,它的人物和主要情节都是虚构的。在法国大革命广阔的真实背景下,作者以虚构人物梅尼特医生的经历为主线索,把冤狱、感情与复仇三个互相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齐,情节错综,头绪纷繁。作者采取倒叙、插叙、伏笔、铺垫等手法,使小说结构完整严密,情节曲折紧张而富有戏剧性,表现了卓越的艺术技巧。小说《双城记》风格肃穆、沉郁,充满忧愤,但缺少早期作品的幽默。
寒假里,妈妈给我从图书馆借来一些书,基本上是文学和科学书,我大都津津有味地看完了。最后剩下一本《列宁的故事》,我觉得肯定没意思,就不想去看。妈妈再三的告诉我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人物历史书,很有价值。我出于好奇,便看了看,这一看还真迷上了,发现这本书的确好。
他讲述了列宁艰苦的一生和艰难的革命历程。它是多么伟大,冒着生命危险躲着敌人,一心推进革命发展。是他创造了革命!是革命改变了中国,使中国人有了现在的美好生活。当看到列宁发表演讲的时候,我也斗志昂扬起来。那么年轻就演讲,可见他是多么的优秀!当他反对沙皇统治、扇特务、带领学生反抗政府和学校时,我不禁佩服起他来了。
他是那样的勇敢,有骨气。像我们,谁有这个胆子干那样的事,更何况那时候沙皇为了压制他们这些革命分子动用了不少敌人,害了不少命,这可真是把命摆到火山口,把脑袋搁到刀尖上。当他被诬害进了监狱,我的心砰砰直跳,明知他不会有事,会活下去,但还是很担心。当他进了监狱就有很多朋友花重金赎他,我们谁有这么好的人缘,谁有这么好的朋友!当革命取得胜利成功了,谁不高兴啊!当他离死神不远时却还想着人民,我也十分的感动,同时心情沉重。最终列宁离去,在人民的悲伤中,在我无限的感慨和敬佩中。
当我们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时,当我们与家人团聚在一起欢歌笑语时,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一定要记住他——敬爱的列宁!
阿长,一个并不华丽却温暖的名字,我不知道她拥有什么,哦,还有那颗纯朴,善良的心。
这篇文章讲的是鲁迅对儿时保姆“阿长”的回忆,她不仅不识字,还有些迷信愚昧,连真实的姓名都不为人知,然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阿长”这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却变得不普通,不平凡了,甚至拥有伟大的神力了!
读了这篇文章,知道了阿长长什么样子后,我有些失望,在我印象里,阿长这个名字,应该是一个温柔,纤瘦的形象,可是,却偏偏是一个又矮又胖,唠唠叨叨的老妈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朴实的形象,才让我感受到这篇文章是真实的。
长妈妈有些习惯很招人烦:唠唠叨叨,“大”字形睡姿,种种封建古怪礼节……文章并没有介绍阿长怎么怎么好,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这样一个活在生活中的阿长,慢慢地,我对她有了好感,她相信许愿,相信梦想,带着一颗纯真的心在这个复杂的世界中生活。
最令人感动的,就是长妈妈买《山海经》那段了,一般来说,识字的人都很难买到书,谁知道她走了多少路,问了多少人,去了多少店?她竟然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她是怎么向别人打听这本书的?
总之,这个“阿长”虽然有很多缺点,像个小孩子,但这都无关紧要,因为她有一颗到死都善良的心,那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自从我学习了沈石溪的文章后,便喜欢上了他所写的书,虽然这些书都以动物为主体,但是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幻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的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在这么多书中,《骆驼王子》让我受益匪浅,里面的内容带给我心灵带来了无比的震撼,让我懂得了一些做人的基本常识。
书中讲述了一位名叫“王子”的小野生骆驼,在长辈们的细心呵护、溺爱下变得自私、自利,不懂爱和体贴别人,更不知道用自己的努力去取得成绩,每次都是依靠自己的长辈做到丰衣足食,衣食无忧,从未体验过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博取成功。
当他受到伤害时,自己的四个长辈围着他急得团团转,而当自己的族群受到伤害时,他却临阵脱逃,不顾他人的安危。当有其他小骆驼受到自己母亲的关爱时,他忘记了自己小的时候同样受到长辈的疼爱,硬是把小骆驼赶走,让它自生自灭。当他遇到母骆驼“小美人”时,表现出了懦弱与冷漠,甚至表现出了不理睬的态度。最后为了使自己能过着舒适、安逸的生活,竟然投奔了人类。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现在的儿童,每个人都在家长的簇拥下长大,没有受过任何委屈,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不懂得与大家一起分享,自私、自利,性格孤傲,当遇到危险时,总是当缩头乌龟,只敢在背后说话,而不能勇敢的站出来,主动承担责任,有时,甚至为了一件小事双方都要争个面红耳赤,明明很简单的事,偏要弄出很多动静,好像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是对方的错,退一步海阔天空吗。
我们每个人都会有远离父母的一天,总会有成家立业的一天,父母也不可能一直跟随着你,我们也不可能一直在父母的羽翼下成长,所以要学会如何融入社会,如何生存,让我们改掉自私、自利,坦然地面对生活,热爱生活。
在人的生活中,时间是瞬息即逝的一个点,实体处在流动之中,知觉是迟钝的,整个身体的结构容易分解,灵魂是一涡流,命运之谜不可解,名声并非根据明智的确定。一言以蔽之,属于身体的一切只是一道激流,属于灵魂的只是一个梦幻,生命是一场战争,一个过客的旅居,身后的名声也迅速落入忘川。”
读《沉思录》是一种折磨,如一碗味道怪异的汤,在口腔内充塞之际,只觉胃内一阵阵的酸水泛出,却又不得不入喉,仿佛相声里御赐的“珍珠翡翠白玉汤”。试举一例:“没有一个人天性不可忍受的事情对那个人发生。同样的事情发生于另一个人,或是因为他没看到他们的发生,或是因为他表现一种伟大的精神而使他坚持坚定和不受伤害。那么无知和欺瞒竟然压倒智慧就是一种羞愧。”如此佶屈聱牙,让人怀疑《沉思录》何以作为经典流传千年。
在现世中存活的芸芸众生们,整日里为了蝇头小利狗苟蝇营,为了金钱和物质的享受迷失了自我的本性。殊不知,灵魂先于身体早衰是一件让人羞愧的事。浮生若梦,一切的虚名甚至身后的名声都将不复。不要以为你将活一千年,死亡时刻在窥视着你。当你活着的时候,当你的行动在你力量控制范围之内的时候,思考一下什么才是值得你真正为之努力的东西。
佛说涅磐,上帝说你能够上天堂,是否真有所谓的灵魂,在人死之后变得轻灵超脱“如果灵魂继续存在,大气怎样无穷地容纳它们呢大地又怎样容纳那些古往今来被埋葬的人的尸体呢在此正像这些尸体在坚持一段时间之后变化一样,不论它们变成什么样貌,它们的分解都为别的尸体腾出了空间,那移入空气中的灵魂也是如此,在继续生存一段时间之后便被改变和分解了,经过融入宇宙的一种再生的智慧而获得一种如火焰一样的性质,以这种方式为到达那里的具肉的灵魂腾出地方。”这是马可·奥勒留对灵魂继续存在的这种假设给出的回答。
《沉思录》是一部感伤的著作,感伤隐藏在文字背后那个无法过自我梦想生活的灵魂。尽管奥勒留以高贵的姿态来描述心中的哲学,以永恒的道德与理性指引人生,然而人生终究不能完全纳入理性的轨道。奥勒留站在罗马帝国衰亡的十字路口上,即便纵马扬鞭抚平四海,也无法挽回日落的结局。
当无法改变的现实使我们裹足不前,人要做的是遵循自我的本性,“使自我坚持朴素、善良、纯洁、严肃、不做作、爱正义、崇敬神灵、和善、温柔、致力于所有恰当的行为吧”,自我道德的完善,不为他人的行为所左右,这是奥勒留应对的措施,退回到内心中沉思。他的功过也许要历史学家做更系统的论述,然而应对现实的压迫,一个高尚灵魂的深深思索仍足以令千年后的人们动容。
“所有你看到的事情都将迅速的衰朽,那些目击其分解的人们不久也将逝去。活得最长的人将被带到和早夭者同样的地方。”斯人已逝,沉思仍将继续。
灵魂的事,归根结底可是是浮生一梦罢了。
“我站在断墙后面,看两个少年徒手摘光,星星印在他们眼底,光却洒在了我身上。”这句话是我在书中最喜欢的,这样描写的一个场景,仿佛那两个少年就在我眼前,满怀希望,好似没有什么困难能够击败他们,这本节讲述的是两个少年相互救赎的故事,没有太大噱头,却让我感受到了真实。那其中的繁花锦簇和恣意骄阳就像是一团火闯进我的胸膛,瞬间烧得让我不分东西。
人生在世,总有经历,而这各种各样的经历,就是你活过的证明。在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没有什么感慨,只是觉得这样简单的生活,挺好的。但到后面,我又再次读起了这本书,那些字里行词,充斥着一样莫名的情意。再次在一个恬淡的下午,逐字逐句地读了一遍,我看见了那些我不曾见过的美妙。在那两个少年身上,我找到了我从未具有的,风过长梢,轻风绕云绿色,彼时,他们正年少。可能是时间过得太慢,可一回头才发现"原来已过了数载"。
两个少年就是在那个偶然的下午因为顾淼而相遇,开启了不同于以往人生的新篇章,蒋丞对顾飞说:他漂泊了很长时间,在这个陌告的城市,租一间小房子,每天很纠结,靠着他,他才不怕自己向后会一脚踏空。就仅仅这样两个少年一直相互扶持,互相给予对方希望,互相救赎,在那个陌生的城市,那个给予安全感的钢厂,那个充满欢乐的四中,那些人,那些事,蒋丞明白,这是顾飞给予他的。就这样,我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读完两个少年的相遇相知。那年夏天,蝉鸣似乎格外让人觉得吵闹,窗外的枝丫疯长,好像真的做了一场梦。我看懂了《撒野》,又像是看不懂,但我明白我一遍遍阅读,心中情愫只增不减。我想我可以接着这个奔赴更远的未来。往前走,哪怕前途一片迷茫,但总有一天,会找到该走的方向。只不过需要的是时间和耐心。
初读《慈母情深》,我觉得这个母亲好奇怪,家里那么贫困,不仅给儿子凑足了买书的钱,还在儿子给她买了一听水果罐头后又凑足了买书的钱。后来我明白了母亲一次又一次地凑钱买书,是支持作者多看书的。从“母亲说完,立刻又坐了下去,立刻又弯曲了背,立刻又将头俯在缝纫机板上了,立刻又陷入了忙碌……”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母亲为了一家人的生活而拼命挣钱,含辛茹苦,明白了母亲的慈爱与善良。
这篇文章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平时那么照顾我,教育我。经常冒着雨去给我更换图书。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在书店看上了一套非常吸引人的书,由于那套书里有几本书我已经看过了,而且书的价格也不便宜,于是我们决定不买了。回到家,妈妈感觉到我对那套书一直念念不忘,狠下心来准备到那家书店把书买回来。可是,在回来的途中,下起了倾盆大雨,可妈妈骑着电摩,没有带雨具,就这着样冒着雨买书归来。当我看到妈妈时,妈妈的已经湿透了,但书还依然完好。我高兴地拿起书,看到妈妈又是激动又是兴奋,那时的妈妈的样子一直印在我的脑海里。
在我童年的记忆里,我读过许多童话故事,这些童话故事伴随我长大,让我明白很多道理。最让我难忘的故事是《三只小猪》的故事。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三只小猪,它们分别是猪老大、猪老二、猪老三,它们和爸爸妈妈一起生活着。一天,猪妈妈对猪爸爸说:“我们是不是应该让孩子们独立生活了,我们可不能养它们一辈子吧!”“可森林里有大灰狼啊!”猪爸爸说。第二天早上,猪妈妈对孩子们说:“你们自己去建设自己的家吧!”于是,三只小猪就去建设自己的家园了。猪老大和猪老二非常的懒,所以老大的房子是草建造的,老二的房子是用木头建造的,只有老三爱劳动,不怕辛苦,给自己建了一间水泥房 。有一天,一只大灰狼知道了三只小猪造房的事,就高高兴兴地先来到了猪老大的房子,它一口气就把房子给吹倒了,猪老大急忙躲到老二的房子里,可是,没想到大灰狼又来到猪老二的房子,也是不费任何力气就把老二的房子同样的吹倒了。这下,可把它俩吓坏了,它们急忙跑到老三家里。大灰狼紧紧地追赶它们。三只小猪躲在房屋里,动也不敢动。大灰狼以为这回也会一样能把房子吹倒,心里非常得意。 可是它不管怎么吹,怎么撞,房子还是一动都不动。它急得爬上了烟囱,但是却被小猪们赶了出来,最后大灰狼只好灰溜溜的回家去了。
我看完这个故事后,我明白了:做什么事情都不能偷懒。
海边,火一般的夕阳在燃烧,一群少年怀着对理想的无限憧憬,手拉手着手,面向大海,激动地唱出:唱出你热情,伸出你的双手,让我拥抱你的梦,让我拥有你真心的笑容。长篇小说《花季雨季》就在这诗一样的美景,火一样的激情中结束了,拿着这样历史悠久的书,似乎已不再充满活力。但此情此景,却深深地感染着我,那年轻的歌声似乎穿过澎湃的波涛,越过无边无际的大海,萦绕在我的耳畔,经久不息。
一部我们中学生写自己的长篇小说,一个个有血有肉而又性格各异的中学生形象似乎就生活在我们身边。学校的知识竞赛,寒假的打工经历,军训伶仃岛一幅幅色彩斑斓的中学生活图画,时而使我沉思,时而使我兴奋,时而引我遐想,而在这一切震撼着我的是当代中学生的勇敢,进取的锐气,面对选择,优秀的少年们,毅然向更高、更难发起挑战,尽管有失败,但在关键时刻表现出的勇敢和魅力向世界人民展现了新一代少年精神世界的夺目光彩。
在今天的中国,勇于吃苦的,敢于迎接挑战的少年大有人在,广东穷苦少年黄茂林,父亡母病,却品学兼优,陕西的中学生汪建华刻苦攻关,荣获第31届国际数学奥林匹克竞赛金牌他们身上表现出的坚韧、刻苦、勇敢和聪慧,不正闪耀着当代青少年的光辉吗?
少年强则国强,有人曾预言21世纪是中国的世纪,而今天的21世纪正是我们的天地,我们坚信:今天,我们播下理想的种子,明天我们将收获希望。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神州大地上春意盎然,让我们张开双臂去迎接时代的召唤。
《我的叔叔于勒》给了我很多启示。让我懂得生活中不要去依靠别人过日子。对于名和利不要太过计较和在乎。
文中的“我”是一个可爱的有爱心的小孩子,而“爸爸妈妈”却是贪才鬼,对于金钱在乎的要命。特别是“爸爸”让人一想起就心痛。于勒是他的弟弟。沦落到那种地步竟不管不问还想方设法躲着他。“我”给了于勒10个铜板后“妈妈”骂我疯了,试想一下,如果于勒真的还是有钱人,回来后,他会给你钱盖你们梦寐以求的别墅吗?你们是这样的小气这样的无情。让人想起来就心寒。如果于勒真的给了你们钱,你们肯定会后悔的,如果他真的给了你们钱你们还会要更多的钱,你们是不会满足的。
你们是那样的渴望得到钱。为什么不自己努力的去赚,为什么偏要指望别人,伸手向别人要。于勒他也是白手起家。为什么他就可以富过而你们不能。所以我们不应对别人的财产有过大的期望。期望越大失望就越大。为了钱财连亲情都丢掉的人不是一个大写的“人”。
于勒是可怜的。他肯定以为他的哥哥一家人在思念他。可他并不知道他们在思念他的钱。他一但落魄就会被人一脚踢开。现在我们生活中也是这样,为了追求功名利禄什么也不管。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那真是怎样能得到钱就咋干怎样能得的钱多就咋干。当官的贪污、商人偷税漏税。最为可耻的是竞有人还偷下水道盖子,更是有人把路灯都能给拆下来。真是让人瞧不起。
这些行为都是危害社会的,他们的一个“小”举动害了多少的人,让多少的人受到了伤害。
名和利都是身外之物。不必刻意的去追求。
我读完《小狗的小房子》这个故事后,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小狗的小房子》这个故事讲述了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可爱的小猫和温驯的小狗决定到小河边玩耍的故事。一路上,小猫胆小任性,而小狗却任劳任怨有担当。
路途中,小猫蹦蹦跳跳的,一会儿捉蝴蝶,一会儿东张西望。而小狗则正好相反,特别是小狗扛上那个沉甸甸的小房子,艰难地前行着,它还得应付小猫的各种无理要求。我觉得小猫经常无理取闹,肯定会失去很多朋友的!我很敬佩小狗的`尽职尽责。当我读到最后,小猫想尽一切办法将受伤的小狗送回家时,我又对小猫改变了看法,知错能改真的难能可贵,我更为它们互帮互助的友情所感动。
读了这本书,我更加明白:珍惜友情尤为重要,我要做一个无私的人。
同学们,你们看过《小公主》这本书吗?如果没看过的话,就让我来给大家讲讲吧!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鲁克`上尉要去寻找宝石矿,叫他的女儿萨拉去了学校,在学校萨拉待遇是很不错的,可后来接到鲁克`上尉以为金钱被骗了而病死了,所以萨拉的地位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从一名“小公主”变成了一个打工的贫苦的小女孩,可萨拉并没有被贫苦所击倒,而是勇于面对,最后她克服了所有的困难,终于又有贫苦的小女孩转变成了一位可爱美丽的“小公主”。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帆风顺的事情,人生难免遇到一些波折,要是一遇困难就退缩,没有坚持不懈地努力,就不可能成功,我们要像萨拉学习,要学会沉着,冷静的面对困难,这样成功就会向我们招手。加油吧,我的学友们,学习也一样,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就会取的意想不到的成绩。
《小公主》这本书就像一面明镜,告诉我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勇敢的面对,不要轻易退缩。这样,胜利就在眼前。我太喜欢这本书了。
菲利普一家“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可是在辛苦工作一周的周末,他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这怎么能说是爱慕虚荣呢?穷人难道就没有享受生活的权利了吗?
好吃懒做的于勒在将要拖垮整个家庭的时候被家人送到美洲,让他接受生活的磨炼,学会自力更生。如若不然,怎样对待这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败家子呢?养他一辈子吗?生活状况要继续恶化吗?女儿要不要出嫁?儿子要不要读书......这分明是菲利普夫妇在万般焦急之中作出的无奈选择,怎能说是“冷酷无情”呢?
况且,把弟弟送上去海外的商船,也是“按照当时的惯例”(当时西方人有到海外淘金的习俗),而且于勒到美洲也确实“赚了点钱”,虽说再度穷困潦倒,但他毕竟学会了自食其力,这不也正好证明菲利普夫妇的做法是明智的吗?
此外,于勒为什么能够在“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如果菲利普夫妇真的自私,冷酷无情,会允许他这样做吗?说明菲利普夫妇对于勒还是宽容的,不然不会让他占用自己应得的遗产,而且是“大大占用”! ..
菲利普从船长那里不仅得知那个年老水手是自己的弟弟,而且还得知于勒“因为欠了他们的钱”心中有愧,“不愿回到他们身边”,于是他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次遇见他”。是啊,他们又何必去打扰于勒目前尚算平静的生活呢?这不正是带着沉重的心情在维护于勒做人的尊严吗?怎么能说他们“自私”、“冷酷无情”呢?
我的评价可能也不算十分公正,但是总觉得还是有点道理的,写出来,也算是班门弄斧,就教于大方之家吧。
传说,女娲补天还剩下一块灵石,那灵石投胎变成了贾宝玉,成了《红楼梦》的男主角,那一书在末尾的时候,写到贾宝玉又变回了原形,而那时女娲正愁大地上没有生气,想弄几个“人”来解解闷。
于是,女娲突然想起她当年补天时还剩下一块灵石未用,于是飞奔青埂峰下,找到了那块灵石,那是,女娲把灵石捧在手心里,突然发现石头上有字,原来是《石头记》啊!女娲细细回想祖先说过的话:在我们仙界和人间之外,还有另一片地方,那就是虚幻世界,我们仙界和凡人都不能进去,进去的东西出来后会被刻上字,你们一定要谨记,不能硬闯虚幻世界啊!原来,祖先们早就知道了会有“人”的出现啊!不过,这“人”要怎样造呢?
女娲冥思苦想了三天三夜,想起仙界紫巫女魔拉拉的紫云书架上有一本名叫《幻术》的书中记载过:造人,将灵石于大熔炉中熬七七四十九日……不过,后面的被撕掉了。女娲想,不妨试试吧!于是,她找来仙界唯一的大熔炉,加入紫巫女花园中魔力池的紫晶水,再将灵石放入。待到七七四十九日之后,女娲来到大熔炉边,灵石已熔化,只有一炉紫色的水。那么,到底该怎么办呢?
女娲拿勺子舀了一勺准备观察,突然,送信鸽子飞来,不小心撞到了女娲,女娲手中勺子里的水就溅落在旁边的含羞草上。奇怪了,那水遇到含羞草就慢地,慢慢地变成了人,女娲高兴极了,又照这个方法造了许多的人。
从此,人间大地上便有了人类,因为他们是紫晶水与灵石的结合体,而灵石上刻有石头记,紫晶水有魔力,于是他们一变成人便会说话,而且还会背石头记。从此,人类的历史就开始了。
这学期我读了《七色花》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偶然间得到了一朵七色花。在七色花的帮助下她还原了打碎的花瓶,到达了男孩子们向往的北极,拥有世界上最多的玩具等等。
她实现了自己的所有愿望,但她并不感觉到快乐。她用了最后一片花瓣帮助了一个腿部有残疾的小男孩恢复了健康,那个小男孩可以自由的奔跑了。珍妮看到小男孩脸上的笑容,她也开心的笑了。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帮助他人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而且能从中得到快乐。虽然我没有这样神奇的七色花,但是我会好好学习,长大做一个有文化有爱心的人,用知识用爱心去创造未来!
在《彩色的翅膀》这篇文章中,有许多感人的地方,那夜的“尝瓜会”上,那个不平常的西瓜,战士们“捏、端详、闻、咬”这些吃西瓜的动作,每一幅画面都很感人,但是真正打动我的,还是那个装小精灵的纸箱。
那可是整整一箱的小昆虫,那是靠钱买不来的,要有足够的时间,足够的耐心,还要等待机会才能补上一只蝴蝶。一箱子可能有几十只,甚至上百只,需要花多长时间啊!一次次的等待,一次次的惊喜,换来这一箱小昆虫,每一只都饱含着小战士的心血,每一只都是海岛的希望。正如文中所说,“我忽然发现窗玻璃上停着一只蝴蝶,正对着朝阳,扇动着它那对彩色的翅膀。”
那朝阳,代表的不就是宝岛的明天吗?有这么可爱的小战士,我们海岛的明天一定会建设的更加美好!
我相信大家都听过古今中外闻名的四部名著吧!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数《三国演义》了。在一个晴朗的下午,我看到了刘备三顾茅庐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
所谓天下的君主有谁不想得到有才华的人呢?《三顾茅庐》就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刘玄德知道了诸葛亮很有才时,就十分想得到他。他三次到达诸葛亮的寒舍希望他能帮助自己。最后刘备的真情打动了诸葛亮。
这个故事让我感动,因为刘备即为君主却为了自己的百姓希望能得到诸葛亮的帮助而冒着风雪去找诸葛亮。他放下君主的身份,不理会自己的颜面,也希望能得到诸葛亮的帮助让百姓过更好的生活。虽然两次到诸葛亮的房舍,都遇不到诸葛亮,但他还是坚持不懈。而他的诚心最终还是打动了诸葛亮。他的耐心更打动了我。
看着刘备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有一次,我想姐姐帮助我。但是姐姐却总是让我等,这使我火冒三丈,便自己做,结果却弄的一团糟。看了《三顾茅庐》让我脑子里的问号开始有疑问了,为什么我不能像刘备一样呢?就算要等多久都在所不惜。
如果世界能有多一点像刘备这样的人,遇事不灰心,靠着顽强的毅力,用真诚来打动别人。世界将变的更美好。只有遇到事都像刘备那样有坚忍不拔的精神,和谦虚的气概。这样每个人才会有更大的进步,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每个人都有着一个无时无刻在身边照顾自己的人——母亲。有人曾经这样比喻:假如我变成了一只小鸟,妈妈会变成一棵大树,飞累了,玩累了,就停在大树上休息。假如我是一条小鱼,妈妈就是一条河,我在妈妈的怀抱里玩耍。妈妈的爱像山一样高像海一样深。我在成长的路上摔倒,您会告诉我困难只是一直纸老虎,要学会自己爬起来,克服他。总之我要感谢您,您总像《游子吟》中的“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那样鼓励我、帮助我。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清楚地记得五年级上学期的一个中午,天阴沉沉的,黑压压的乌云笼罩着大地,下起了飘盆似的大雨。我没带伞,就只好等着妈妈来接我。可是,等了好长时间,就是不见妈妈的身影,我只好在教室里焦急的等着、盼着……过了中午十二点,我才看到妈妈的身影,并埋怨她,把我忘了。回家的路上,我一言没发,妈妈处处关心我,总把雨伞偏向我这边,雨伞只遮住了她的右肩,而左肩已经湿透了。走到泥泞的路上,妈妈就挑好的路让我走,而妈妈自己却走又湿又滑的地方。每当这时,她整个人都在雨伞外面。当我们回到家一看,妈妈的身上大部分已经湿透了。她连忙找干衣服,我看到豆大的雨珠从她头发上落了下来,在她蜡黄的脸庞上,分不清哪是汗水哪是雨珠了。这时我的心里有说不出的惭愧。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连小草都忘不了阳光对它的滋养,更何况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着一个伟大的母亲。在这个世界上,母亲是与我们的生命联系的最紧密的人。当我们思乡想家的时候,当我们身处困境的时候,母亲总是会出现在我们的身边,给我们坚实的感情依托。现在,就让我们再一次融入到这种人类最美好的感情中,同唱一首献给母亲的歌。
今天,我读了《三只小猪》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森林里有小猪三兄弟,它们为了不让大灰狼吃掉,决定各造一间房子。猪小弟很懒,就用稻草随便做了一间房子;猪二哥用木头做了一间房子;猪大哥最勤劳,用砖头和着泥认真地盖了一间房子。一天夜里,大灰狼来到了猪小弟的房前,非常容易地弄塌了他的房子,猪小弟飞快地跑进了猪二哥房子里。但大灰狼也很容易地弄塌了猪二哥的房子。猪小弟和猪二哥一起跑进了猪大哥的房里,猪大哥立即点燃了烟囱下的柴火,果然狼中了计,从烟囱跳了下去,结果被活活烧死了。
读了这个小故事我想到了:不能为了简单、方便,而不认真做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常常会遇到这样的事:记得有一次,我和我的小伙伴比赛堆雪人,我随便做了一个不圆的大雪球做雪人的身子,又马马虎虎地做了一个小雪球做雪人的头。结果我是第一个做完雪人的,便笑别人做得慢。这时有一个顽皮的伙伴轻轻地碰了我的雪人一下,我的雪人一下子倒在地上,摔碎了。这时,小伙伴说:“你虽然是第一个做完雪人的,但却不是最牢固的雪人。”听了他的话,我惭愧地低下了头。
通过读《三只小猪》这个故事,我深深懂得了:做任何事情都要仔细认真,不能马虎。
我们那些所谓的不合时宜的社会共同价值取向,不仅逼死某些人,也逼得某些人开始报复社会,开始进行反社会性的杀人。比如说厦门的陈水总,他就是一个长期遭受冷漠、蔑视和无助的人,最终导致他心里失衡,纵火而直接导致了47人的惨烈死亡。
这何尝不是在告诉我们,我们一些固有的价值观念有时候不仅会逼死人,也会害死一些无辜的生命。社会是一个整体,任何一次歧视和对别人的心里压迫都可能带来悲剧,有可能产生蝴蝶效应一般波及自身。
而我们作为一个新时代的社会基体,我们更应该学会去平等地对待他人,不歧视,不压迫。作为新生的社会基体,也许我们的改变,会带来一代甚至数代的思想观念的更新改变,我们有义务让我们的思想跟上我们的社会,让我们的社会更平和,踏向更高的文明进程。
小说分为三部分展开,前两部分主要为介绍故事背景和人物性格,最后一步走向故事高潮。狄更斯在文中处处埋下伏笔,每次读到不明白的地方都可以先略过,因为后边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故事展开加以解释,一次又一次的冲击着读者。
在那贫苦的年代,小人物饱受煎熬;但在以暴制暴的年代,小人物又成了空洞的躯壳。就像张养浩《山坡羊·潼关怀古》的最后一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比起故事开篇的名句“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我更喜欢结尾处卡顿的幻想,狄更斯的这段文字已然拥有了活得灵魂,百读不厌,引人深思。
最后还要说,以前不是很喜欢读长篇小说,觉得过于啰嗦而先看故事结局。但这篇小说一定不能先看结局,更不能先看带有剧透色彩的书评,不然带着答案看问题很难理解那种人性的光辉,那种在乱世中熠熠发光的博爱精神。
我觉得用英雄联盟里虞姬的台词来诠释这篇小说最为合适:风,不会带走你曾经存在过的证明。不为所爱之人哭泣,只因从未离去。
(看到最后一章,有个问题其实没弄明白。最后那个慷慨赴死的女人究竟是罗兰夫人还是查理十六王后)
今天,老师给我们上了《三顾茅庐》这篇课文。课文记叙了刘备三顾茅庐,诚心诚意请诸葛亮出山,辅佐他完成统一国家大业的故事,赞扬了刘备求贤若渴、礼贤下士的精神。
有一天,刘备遇到一位贤才,叫徐庶。徐庶对刘备说:“如果诸葛亮是卧龙,凤雏则是庞统,得到其中一个就可以安定天下了。”刘备忙问:“诸葛亮住在什么地方呢?”徐庶说:“诸葛亮住在卧龙岗。”说完便走了。
于是刘备叫上关羽、张飞去卧龙岗请诸葛亮。第一次童子说:“先生外出有事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第二次大雪纷飞,刘备叫上两个兄弟又去卧龙岗请诸葛亮,可是童子又说:“先生看望朋友去了。”第三次,刘备挑了个吉日,又叫关张一起去拜访诸葛亮。童子对刘备说:“先生这会儿正在睡午觉呢!”
刘备让童子不要惊醒先生,吩咐关羽、张飞在门口休息,自己轻轻地走进去,恭恭敬敬地站在草堂的台阶下等候。等了半晌工夫,诸葛亮翻了一个身,又朝里睡着了。刘备又等了一个时辰,诸葛亮才悠然醒来。常言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这次,诸葛亮不仅和刘备见了面,而且对刘备分析了群雄纷争的形势,提出了攻城拔寨、三分天下的取胜策略,最后帮助刘备打出了一片江山——蜀国。
通过《三顾茅庐》的故事,我为刘备的真诚、耐心和毅力深深感动。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为人一定要真诚,特别是对人才,更要尊重,不能有半点的`怠慢。只有这样,别人才愿意帮助你,支持你。另外,做任何事不能草率,不能急躁,一定要有耐力,有恒心。
今天,我读了一篇感人的童话故事—————《去年的树》 。故事讲的是鸟儿和树是好朋友,他们约定明年春天回来唱歌给树听。当春天到来的时候,鸟儿就飞回来找它的树朋友,可树不见了,只剩下树根在那儿。鸟儿向树根、门先生、小姑娘打听:我的朋友那哪儿去了。小姑娘告诉它:用树做成的火柴用完了,可它点燃的煤油灯还在这里。于是,鸟儿睁大眼睛,对灯火唱起去年的歌。
读完这个故事,我想到了自己。记得上学期,周末学校要进行合唱排练,我和好朋友佳慧约定一起去学校。可到了周末,我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自己去了学校。我们开始排练了,辅导老去年的树读后感师问起佳慧怎么没来,我才记起和她的'约定。这时,佳慧气喘吁吁
地跑来了,却被老师狠狠地批评:这样没有时间观念,如有下次就取消参赛资格。我知道佳慧是因为等我才迟到了。当时心里觉得她太傻了,有什么好等的。但现在,读完这个故事,回想起那件事,我被这只鸟儿对朋友的深情厚谊深深地打动了,更让我明白了:要珍惜友情,信守诺言。
在这个学期里我读了《小公主》这本书,知道了这本书主人公是:萨拉·克鲁。刚开始读这本书时我看见了这本书题目:《小公主》心里就有了问题,小公主是公主吗?她叫什么?她几岁了?当我快看完这本书时就知道这些问题该怎样解答了:小公主并不是公主而是萨拉·克鲁,她是女孩,她7岁了。
看完问题后,我又开始往下读,读着读着我就开始喜爱萨拉·克鲁了,正因她有很多别人都没有优点,比如她聪明、爱心、坚强、了解别人、想象力与富有,并且她还很善良。她不仅仅仅有优点,还帮忙过许多穷人、小女仆贝琪与小乞丐安妮。
她在上学期间有过三次变动,第一次是她很有钱时,第二次是她爸爸死了,她变成了女仆,第三次是她又变成了有钱公主,但是不管怎样变,萨拉都是勇敢、坚强应对。
读完整本书后我又开始看书作者弗郎西丝·伯内特,她生于英国曼彻斯特市,她1865年与她家人一齐移居到了美国田纳西州。她还是一位英语世界家喻户晓儿童文学作家。因此她写许多书都受到了读者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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