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强子日期:2024-09-20人气:3
《希利尔讲世界史》读书心得体会(通用30篇)
以前,我喜欢读中国历史类的书,在哪些书中我认识了许许多多中国历史上的名人,知道了中国古代许多的战役,读完这一本本的书,我大概明白了中国发展的历史。而一本《希利尔讲世界史》为我打开了认识外国历史的大门。
这本书先是从万物的出现讲起,讲了人类的出现,人类怎么从石器时代演变到现代的。和其他历史类书不同,我读过的有些历史书都很枯燥、单调、没意思,让人读了一遍都没兴趣再读了。这本书呢,像一位老师饱含激情地在给学生讲故事,它用那活泼、愉快的文字吸引着每位读者,让大家读了一遍还想读,手不释卷。
这本书中的每个小故事都吸引着我,坚硬如铁的斯巴达人,他们的残酷让人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犹太人的王所罗门,他的智慧真的让人敬佩;爱林匹克的桂冠让我了解了奥林匹克运动的来历;世界的另一边,印度,讲述了佛教的创始者,乔达摩是怎样传教的;少年国王亚历山大,在20岁开始征服世界的故事;中国人自己的世界,讲述了我们中国的伟大发明和智者孔子的故事;小巨人拿破仑,他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人,一生只有一次被打败。书中还有其他许多小故事,它们同样也让人喜欢。书中的插图都是非常精美,有的是世界名画的照片,有的是世界级的雕塑,还有古代的地图和名人的照片。这些插图让我更了解当时的历史情况。
《希利尔讲世界史》系列,还有另外两本书,我非常想看,希望妈妈会给我买。
就在今日,我读了《希利尔讲世界史》,这本书是由希利尔写的,希利尔是美国杰出的教育家,毕生都从事于中小学生的教育,酷爱历史和艺术,喜欢旅行,十分了解孩子们的阅读习惯。
这一本书讲述了从地球形成一直到世界大战世界上所有重要的历史,我在其中,了解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我对希腊和罗马的历史最感兴趣,因为他们的智慧和勇敢。我忘不了斯巴达的三百勇士,忘不了那攻入特洛伊的巨大木马,忘不了奥利匹克竞赛的起源,更加忘不了那滑铁卢战役。读了这本书,让我流连忘返,醉心于世界历史中。用希利尔的一句话来说,最好的老师是能调动起学生的激情,激起他们对知识的渴望,引导他们孜孜不倦地去追求更好的事物,并将自己的真知灼见和真正的文化注入学生灵魂深处的的老师。这个几乎无所不能老师是我们自己。
随着科技的发展,农村变成了城市,电灯取代了煤油灯,简陋的私塾变成了美丽的校园。我们享受着科技的成果,却渐渐遗忘了过去。《希利尔讲世界史》着本书带领我们回到从前,领略古代人民的机智勇敢、心灵手巧。
《希利尔讲世界史》这本书无论哪一章都能够使你似乎身临其境,因为希利尔能够把战争写的气势汹汹,能把艺术品描写的栩栩如生,能把和平时代描写的繁华热闹,能够把政治时期的老百姓写得穷困潦倒。在这九十章中我对第一次世界大战最感兴趣,它的爆发源自于萨拉热窝事件:萨拉热窝事件是在1914年6月28日巴尔干半岛的波斯尼亚发生。奥匈帝国皇位继承人斐迪南大公夫妇被塞尔维亚族青年普林西普枪杀。这次事件使7月奥匈帝国向塞尔维亚宣战。同时,我也感受到了那个时候国家政治的分歧,与矛盾。似乎稍有些不顺心就要爆发战争似的,同时,我也明白了其实得到更多的朋友并不难并不难,只要你心胸宽广,能够容忍别人你就会有更多的朋友。
这本书告诉我们很多历史故事,也告诉我们很多哲理,只要你细心品读,还会发现许多奇妙的事情!
《希利尔讲世界史》是一本与众不同的历史故事书。作者希利尔,美国杰出教育家,他非常喜爱历史。希利尔先生讲述历史知识的方法很奇特,妙不可言,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会深深地吸引我。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许多知识,希利尔把历史比作是时间的阶梯,我们可以一直不停地向上爬,一直爬到我们现在的位置。然后我们可以站在现在的位置,向下看,每一层台阶上都有发生了许多故事。
万物的起源、穴居的人们、火、埃及人的谜题、造坟墓的人。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栩栩如生。希利尔说,我们最初的世界只不过是一个石球,这个石球被如同浓雾一般的水蒸气包裹着,后来蒸汽变成了雨,整个世界都开始下雨,一直下,一直下。直到雨把地球上所有的空洞都填满,形成及其巨大的水塘。这些水塘就是海洋,干燥的地方就是岩石。后来,最初的生物出来了,非常微小的植物,小到只有在显微镜下才能看到它们。一开始它们只在水里生长,慢慢地岸边也有了,最后它们长到了岩石上面。灰尘,也就是人们经常说的土壤,覆盖了岩石,并把岩石变成了陆地,植物就在陆地上大面积生长和蔓延开来。
读完这个故事,我一下子就记住了万物先后出现的顺序:星球,太阳,火花,地球,水蒸气,雨,海洋,植物,动物,水母,昆虫,鱼,两栖动物,爬行动物,鸟类,哺乳动物,人类。
《希利尔讲世界史》,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一本书,里面还讲了许许多多的趣味知识,历史神话,喜欢历史的同学们,一定要多读读这本书哦!你一定会爱不释手的。
读书,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些痛苦的事情,然而人还以为自己是为父母、为老师读的书,真因为这样想,从而缺乏努力读书的原动力。
你是在为父母读书吗?我们要认识到。我们不是在为父母读书。我们读书的目的,是成就自己的人生。
你是在为老师读书吗?老师为了我们,付出辛勤的汗水。我们要明白,读书是为了自己的前途、自己的未来、自己的命运,读书不是因为老师而读的。
你是在为国家读书吗?在小学的时候,我们就学过一篇课文《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讲的'是我们敬爱的周恩来总理少年时一则感人故事。为国家读书,是国家、民族对我们的期望。为祖国的美好明天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多多为国家作贡献是我们的基本任务。因此为你自己读书和为国家读书,并不是两个对立的观念。我们要认识到:要实现报效国家的愿望,首先就要学好知识,读好书。只有我们树立了自己的理想,成为人才,才能够报效祖国。只有我们读好书了,才能有机会为他人服务,为国家服务,为人民服务。
同学们,让我们读书吧!为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而读书,同学们,让我们记住,我们并不是为父母、老师、国家读书,我们是为我们自己读书!搞笑签名档
终于看完了这本书《被讨厌的勇气》。
这本书是以一个迷茫青年和哲人探讨对话的形式书写,其实还蛮创新的。看到后来才发现,原来当初希腊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也是这样跟人讨论哲学书写文章的,不过也让我们读者更清晰的看到问题并找到答案,因为很容易就把自己代入到这个迷茫的青年人身上。
虽然不完全赞同哲人的观点,可是想一下能找到完全相同观点的人,又有几个呢。而且韩寒的那句话我一直很同意,学过那么多道理还是过不好这一生。
其实我特别同意哲人说的关于人际关系的观点,就是关于课题的观点。
很多烦恼都是来自人际关系的牵绊,这个真的是深有感触。我们一直都在要求自己去迎合别人的要求,就算有时候并不是我们愿意做的事情也是。这个倒是跟我之前参加面试的时候的观点很相似。
当初面试的时候,老板问我:你觉得什么是社会责任感?确实当时我也蒙了一下,我是来应聘做客服的,需要懂这些吗?所以当时我的答案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影响他人。不知道老板对我的回答印象怎么样,不过他倒是一直强调要帮助同事,一定要相互帮助。这个在团体中是必然的,因为一个团体一定要相互帮助才能进步的。但是作为团体里面的个人,做好本职工作是前提。一个人连本职工作都做不好的话,那他再去怎么帮助别人也是一个不合格的员工。所以各司其职就是这个意思。
所谓各司其职就是我们各人的课题。我们首先要做好自己的事情才有精力和时间去帮别人,要不然的话还要求别人来帮你,那你就是给团体拖了后腿了。
而另一个比较深刻的观点就是目的论了。我们现在的样子行为,并不是归咎于过去的影响,而是我们潜意识里有某种目的才会做出这样的行为。比如说我现在在熬夜写文章,并不是我白天没时间,而是我本身就觉得晚上写文章思路会更清晰。过去的影响其实在于我们怎么总结经验,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意义的。追究过去的错误,并不会使时间倒退来消除这件事的发生,但是总结反省过去的错误,却可以使人变得聪明。所以我们之所以是我们,并不是因为过去的影响,而是对于现在所作出的反应。
人的一生都是有无数个瞬间组成的,跟物理学中的概念说物体都是有无数个离子原子分子组成的概念差不多,只是空间和时间的差别吧。哲人主张我们不需要考虑过去,也不需要张望将来,只需要过好每一个现在的瞬间,那么这一生就可以无愧于心了。
我们过得这么苦恼迷茫,埋怨这个埋怨那个,从来的不是因为缺失机会,而是缺失勇气。人都是因为总结改善才有进步,那么从现在开始,给自己勇气去过好每一个瞬间吧。
今年寒假,我读了三本‘‘十万个为什么’’,我读完觉得很有趣,为什么人在喝酒的什么要碰杯?为什么人会生病?为什么地球是圆的?海豚鱼的肚子为什么那么大?为什么……?这些答案都可以在‘‘十万个为什么’’里找到,‘‘十万个为什么’’中也有神秘的地球,不可思议的天文,各种各样的海洋生物,神奇的人体,种类繁多的昆虫……它让我们走进知识的海洋。
我喜欢它,因为它会在我们急需要资料的时候帮助我们,让我们不但知道答案,还会用最简洁的话语让我们懂得,变牢记下来。
我喜欢它,因为书是我们进步的阶梯,可有些同学不爱读书,可‘‘十万个为什么’’不一样,它有光碟,在你不想看时,把光碟打开,你就可以看,听,记,多好啊!
我喜欢它,还因为它和科学知识连在一起,从生活中的奥秘和科学知识的惊奇,让我们看了深深不忘,铭记在心。
就像我们上学期学的名言;在新的科学宫里,胜利属于新型的勇敢的人,他们有着大胆的科学幻想,心里燃烧着探索新鲜事物的热情。
而‘‘十万个为什么’’就是这样,神奇,奥秘,惊奇……让我看完还想重复再看的书。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斑羚飞渡》,让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讲的是在猎人的逼迫下,一群斑羚不得不飞渡悬崖,可小斑羚无法飞渡过去,老斑羚为了让小斑羚活下来,竭尽全力顶住小斑羚,用自己的生命帮小斑羚抵达了对岸,安全地活了下来,(老斑羚呢?)。
看完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在面临种群灭绝的关键时刻,斑羚群能想到牺牲一半挽救一半的方法,赢得了种族的生存机会。老斑羚为了保护小斑羚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种爱已经超出了简单的血缘和亲情,是伟大的,无私的,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我是多么希望老斑羚也能活下来啊,让斑羚们不再饱受父死母伤、家庭破碎的煎熬呀!
读这本书,我不由地想到了我的爸爸妈妈。他们为我付出了很多很多,我生病了,他们焦急地送我去医院;我表演节目时,他们常常熬到晚上十一点多给我查看服装,腰也酸了,眼睛也累了;吃饭时,他们每次都把最嫩的菜挑给我吃,让我茁壮成长……爸爸妈妈非常爱我,我没有理由让他们生气,没有理由不努力学习,我一定不辜负他们的希望!
《斑羚飞渡》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不仅重新领悟了舐犊之情,更让我明白了感恩之心!
萧红,是民国时期一位有学问的女子,也是一位作家。一生坎坷使她饱经风霜,在社会的旧风,人们的愚昧中,她写下了一部《呼兰河传》。
“呼兰河这小城里住着我的祖父。”萧红在一个章节里这么说,她告诉我们,她童年的快乐时光多半是在祖父的园子里与祖父共同度过的。记得以前在学习《我和祖父的园子》这篇课文时,老师曾跟我们讲过,在旧社会中,许多人都是“重男轻女”的,萧红的父母也是这样,她的祖母信一种教,自然也不喜欢萧红,所以,唯一幸运的是祖父很疼她,是她最亲的人。她写自己在祖父的园子里摘花、拔草、种小白菜,又写自己把韭菜当做野草拔掉,把狗尾草当做谷穗留着的“傻事”。“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一切都是自由的。”这是萧红描写在祖父的园子里自由自在的一句话。这让人既是羡慕,又对这个小姑娘产生怜悯之情,一个缺少父爱和母爱的孩子,只能从她的祖父那里获得童年应有的一份快乐?
萧红总是保持着乐观,她对这旧社会里的酸甜苦辣都存在自己的观点。呼兰河干旱时,整个河道里都是烂泥,不时会有一些牲畜陷在里面,鸡、鸭、猪还有马,如果这只牲畜还有一口气,人们就奋力把它救上来,如果沉下去溺死了,它的主人就到市场上把它给便宜卖了,这样一来,许多穷人也吃上了肉,也有人依葫芦画瓢,把家里的瘟猪拿去卖,有人怀疑,卖主就说是呼兰河上淹死的,然后这人就将信将疑地买走了,反正到最后也没有吃死一个人。
还有一件令我印象深刻的事,是小团圆媳妇的惨死。那时候的人很迷信,谁病了就花钱请一两个“巫师”回来大唱一通,然后开几个纯属“胡闹”的药方。小团圆媳妇就是被愚昧的家人不停地扔进开水里烫晕,然后用冷水泼醒,最后用厚棉被裹出一身汗来,给折磨死的。萧红亲眼目睹了这件事,想起才十二岁的小团圆媳妇,心里很是不舍。
“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这是著名作家茅盾对《呼兰河传》的评价。我想,像萧红这样的童年,是正常人无法体会得到的。
读完《海蒂》这本书,我感慨万千,大爱无边呀!海蒂用纯真的爱,温暖了爷爷冷却了的心,用真挚的爱感化了克拉拉,使她有了生活的勇气。是呀!世界因爱而美丽,因爱而精彩。5月12日,那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呐喊,牵动了每一个中国人的心。大地震,这个不速之客”袭击“了四川。那一个个悲离子散的场面,使人热泪盈眶。”灾难无情,人有情“。所有的华夏儿女,手拉手,肩并肩,众志成城,团结互助,一个又一个生命奇迹出现了,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场面出现了。一位母亲弓着腰,保护着正在自己身边的孩子,当救援人员来时,那位坚强的母亲用她的身体支撑着,孩子还在香甜的睡着。在人们团结互助的力量下,灾难屈服了。是什么力量,使灾难屈服?是爱。是爱,创造了一个个生命的奇迹,是爱,让生活充满了希望,是爱,给了我们幸福。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万历十五年》共七章其中就有专门一章描写海瑞,标题是《海瑞—古怪的模范官僚》。这既是该章的标题,更是黄仁宇先生对海瑞的真实评价。一方面认为海瑞行为处事古怪,与时代发展不符;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承认他是明朝的模范官僚。虽然海瑞从政二十多年的生活,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纠纷,但他的一生体现了一个有教养的读书人服务于公众并牺牲自我的精神,并且自己也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传统伦理道德。
在我看来,在海瑞的身上体现出了以下的特质:
一是对传统伦理道德的信仰和敬畏。作为一个在圣经贤传培养下成长的文官,海瑞保持着对传统伦理道德的极大信仰。始终用儒家伦理道德的核心忠孝要求自己,时刻审视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要求。也正是这种强烈地信仰,让他内心对传统伦理道德保有敬畏之心,认为传统伦理道德是神圣的,必须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二是言行如一,说到做到。可以说海瑞是传统伦理道德的实践者和践行者,海瑞不能相信治国的根本大计是在上层悬挂一个抽象的、至善至美的道德标准,而责成下面的人在可能范围内照办,行不通就打折扣。明朝官员的俸禄极低,甚至连基本的生活水准有时都难以维持,但海瑞欣然接受,
他官至二品,死的时候仅仅留下白银二十两,甚至不够殓葬之资。
三是原则性极强,执行规定不打折扣,不论人情事故。回顾海瑞从政二十多年,对成文规定执行地不折不扣。任浙江淳安知县时,严格执行钦差大臣的俭朴规定,致使钦差大臣不入淳安;任南直隶巡抚时,严格执行官方限制大户过多占有土地的规定,强迫自己的救命恩人徐阶退田十几万亩。
四是精细入微的人文关怀和生活阅历。文章中提到海瑞审理一起因杀人案件。该案案情是妻子的哥哥前来索取欠款,之后与丈夫发生扭打,进而失手将丈夫推入水塘淹死。为掩盖真相,丈夫的尸体被哥哥沉入水底。恰巧案发前有一朋友极其仆从在他们家住宿,知道这件事后不敢声张。后经邻居报官,至此案发。经初审认定,此案是因奸而致谋杀。例如是死者的妻子与这位朋友必有情,不然,何以偏偏在这位客人到达的那天,丈夫突然丧命等等。后经海瑞审查后发现多处疑点,认为此说法从情理上讲不通:一则妻子与她的丈夫生有二子一女,决不会如此忍心;二则这位朋友家境一般,且早已娶妻,最多成为此人的小妾;三则若真有此事,那也应当是参与密谋的人越少越好,为何要牵扯上这位朋友的仆从。正是由于海瑞细致入微,注重情理,促使一件冤案得以昭雪,无辜的人免受凌迟之苦,也还了多人以清白,避免了司法体制蒙受冤屈。
自己从检7年,从事过公诉、监所检察业务工作,接触过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等形形色色的人,也从法学生转变为执法者。自己也在不断的思考,应具有怎样的素养才是合格的检察官。至少从海瑞身上,找到了部分答案。
一名合格的检察官,要有高度的自信。这种高度自信源于对自己能力的认可,但更重要的是来源于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认可。只有对自己从事工作的高度自信,对自我价值的充分认可,才会激发我们从事工作的热情与信心。海瑞作为一个孤独的斗士,一个人在践行着那些纸面上而实际上大家都不再相信的伦理道德,试想如果没有强烈的自信,他能坚持下去吗?或许我们的待遇比不上别人,但并不由此就否定我们工作的崇高性;或许我们日常琐碎,但并不由此就低估工作的重要性。
一名合格的检察官,要时刻保持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检察官作为法律人,作为执法者,应当对法律有着崇高的信仰和敬畏,也只有这样我们的法治才有前途。这也要求我们要加强对实体法的理解和把握,对程序法的程序自觉和程序自信。当前存在许多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法律也存在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但我们应当有着坚定的法律信仰,保持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
一名合格的检察官,要具备人性执法,以人为本的思维。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我们与犯罪分子不是敌我矛盾,在办案过程中不能简单地粗暴办案,应当更多的进行换位思考,用我们的真心去体会犯罪分子,让犯罪分子感受到法律的温情。
一名合格的检察官,要有良好的职业素能。当今时代,处于信息爆炸的时代,法律也在不断变化和修改,作为一名执法者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能,确保执法过程实现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天,我在一次阅地饱含激情的阅读了《水浒传》中《武松打虎》的片段。虽然已不是第一次阅读了,但感触依然很犹新。
瞧,那一碗碗酒又下肚了,前前后后共喝了十五六碗啊,却丝毫没有醉意,真不愧为壮士。武松的酒量可真是大啊。正要走时,武松不听店家的劝告,还把他的好心当成了驴肝肺,这里,我又发现了武松这人很犟。
果然,到了山里,武松遇见了大虫。看,那只大虫望上一扑,就窜降下来,说时迟,那时快,只见武松一闪,闪在了大虫的背后。那只大虫腰跨一掀,武松又是一躲,躲在一旁。那只大虫见掀他不着,便大哄一声,后来,又是一剪。可武松又闪到了一边。从这里,我发现武松的身手很敏捷,非常聪敏,可谓是文武双全啊。
“哇,好帅啊!”只见武松左手揪住老虎的顶花皮,接着,抽出右手,使尽平生气力朝大虫打了五六十拳。只见大虫眼里、口里、鼻子里都迸出鲜血,在这里,我有感触到武松的胆大心细,遇事则不乱,步伐井井有条。在他遇大虫时,很冷静,非常勇敢,这正是我该学习的地方。
这就是武松,看来,在他身上,我真的要好好得学习一下了。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进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读诗令人高雅,读史令人明智。读每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个人的终生寻求。读书是一种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的财富。*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布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令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鲁迅的文章令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令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往看待人生。浏览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步。
那是一个朴素清丽的故事,那是一本回味无穷的书籍。那个故事,正是呼兰河的故事;那本书,正是《呼兰河传》。
在这部温婉如诗的小说里,萧红笔下的"我"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童,满怀着对于广阔世界的好奇和烂漫的童真,用一双清澈的眼打量着四周的一切。祖父、后园和她自己,就成了全部的天地。在小说的开篇,作者细细地描绘了小城呼兰河的风俗人情,在她的眼里,在她笔下,别有一番风味。
在那个被丑陋规则重重包围的旧中国,呼兰河写满了无奈。那个和萧红年纪相仿才12岁的小团圆媳妇,原本以为在富人家就能过上好日子,却没想到才短短几天,就受尽折磨命丧黄泉。
萧红的童年亦极其不幸,唯有祖父的爱就如同一团珍贵而温暖的篝火照亮和感动了她,"所以我就向这“温暖”和“爱”的方面,怀着永久的憧憬和追求"萧红童年的爱与恨都绘声绘色地在《呼兰河传》一一展现。
"花开了,就象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象飞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象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我特别喜欢这一段,童话般的意境,诗意的语言,又简单活泼,写得多么好!
那些好的与不好的,在萧红眼里,极为分明。只有积极乐观,没有悲哀丧气。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才能使萧红成为一位成功的女作家的吧。难道这不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吗?在我们遇到挫折的时候,我们心里想的不应该是失落气馁,而是心中存有希望。只有这样,你才不会被挫折打败,才可以成为一个生活的强者。如果遇到一点不顺或坎坷,就灰心丧气,这样,就算任何再简单的事也会变成极难的。心中畏畏缩缩,就不会战胜困难,就不会成功!只要心怀希望,充满正能量,一切困难都会拜倒在你的脚底下!
我们的生活中,何尝没有这些那些的困难?我听妈妈说有个学校的大姐姐因为学习的压力大,没有快乐自由的童年跳楼自杀了。我觉得不可思议,生活在蜜糖中的我们太以自我为中心,往往忽略了身边的爱,以为自己没有自由快乐,整天在题海中喘不过气来而牢骚满腹。我们来比比萧红,作者童年生活的地方尽管充满着无知、愚昧、苦难、悲凉,甚至绝望。但是她还是用最平和的语气描述着一切,以一颗包容的心将一切的不美好都包容了。在她的生活里,有多少委屈、困难,但是她的心里仍给快乐和希望留了一席之地。是的,生活不会一帆风顺,拥有乐观积极、充满希望的心去对待,你的天空会一片晴朗。
当代学者余秋雨说:“读书的理由是摆脱平庸。”我喜欢读书,喜欢在一字一句的品味中洗炼自己。
平庸者,无所事是,无事生非,是一种被动而又功利的谋生态度。我不想平庸,故将更多的业余时间用来读书、看报。一则以知识丰富自己,二则了解世事、感受时代精神。
俗话说:“书犹药也,可以治愚。”任何丑陋愚昧,都将与智慧一起在书中呈现给你,让你回味沉思,同悲同喜……这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确立理想信念,使人一心向学向善,摆脱低级庸俗大有裨益。
黄山谷认为要摆脱平庸,就要“用古今浇灌”。他说:“人胸中久不用古今浇灌,则尘俗生其间。照镜觉面目可憎,对人亦语言无味。”
人生有限,不可能事事经历,也不需事事经历,一个获得知识、丰富阅历的重要途径便是读书。只有书籍,能把辽阔的空间和漫长的时间毫无保留地浇灌给你,让你驰骋古今,经天纬地。
青春作伴好读书,读书的感觉真奇妙。有潜心治学的,有应付学习的,有出于无奈被动看书的……。读书,不应是兴趣爱好,更应是充满个性的自觉行动。有选择、有深度和广度的读书,会使人充满理性、充满智慧的光芒。
让我们抓紧时间,好好读书、利用书。让读书带给你睿智,从书本和生活中,学会做人与生活。
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幸福。读书的感觉还真不错。请你也尽早加入到读书者的行列中来吧!共同体验,共同拼搏,为营造学习型的社会而自觉读书,终生学习。
读完了《巴黎圣母院》这部世界名著,文中的丑与美,善与恶,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挥之不去的印象。《巴黎圣母院》是法国十九世纪作家维克多·雨果的浪漫主义长篇小说代表作,发表于1831年,小说描写了15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并透过这种描写深刻地剖析了丰富复杂的人性世界,表现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
雨果在《巴黎圣母院》中用对比的手法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明,极富有艺术感染力的人物形象,人物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和悲剧命运扣人心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一组对比鲜明,令人触目惊心的人物形象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和敲钟人卡西莫多。16岁的爱斯梅拉达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她和她那只聪明绝顶的小山羊是整部小说中给人以无限遐想的浪漫亮点,是美丽和自由的化身。但在禁欲的中世纪极端保守腐朽的教会势力的摧残下令人惋惜地陨灭了。20岁的卡西莫多外貌其丑无比,严重的残疾使他一来到这个世界上,便遭到无情的遗弃——先是亲人的遗弃,继而是整个社会的遗弃。然而外貌丑陋的卡西莫多却有着一顶纯洁美丽的心灵,他以纯真得不掺一丝杂质的爱情如同守护着珍宝一般守护着爱丝梅拉达,试图使他远离一切伤害。但在强大的社会偏见和恶势力面前,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微不足道,致使强悍的卡西莫多,也只有选择殉情这一悲剧。这两个主人公存在着纠结在一起的不幸身世,外貌上的反差也无法掩盖他们共有的纯真善良的天性。
想想敲钟人卡西莫多悲惨的命运,美丽的心灵……我就感到无地自容,想想自己平时总是以貌取人,就更加难过了。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大家总是瞧不起外貌丑陋,衣着寒酸,天生残疾……的人,一味只知道去追求“外表美”,从而忽略了真正的“心灵美”。
初读《万历十五年》,幸而,这显然不是一本枯燥乏味的历史书,作者运用了平和的记叙手法,这点倒是让我想起了曾十分爱看的《易中天》品三国,当然这本书更严肃一点,通俗易懂的文字将我们置身于明朝之殿,以及其错综复杂的利益争斗,人情善恶,和让万历及读者都有些倍感无奈地政治体制,文官体制。
1587,无关紧要的一年,但就像风暴前的平静,又如同作者黄先生所说:“这些事件,表面看来虽似末端小节,但实质上却是以前发生大事的症结,也是将在以后掀起波澜的机缘。其间关系因果,恰为历史的重点。”
万历皇帝10岁登基,在位长达48年,又有张居正这样的能臣亦或是奸雄,这不禁让我想起清朝一位流芳百世的英明神武的君主——康熙皇帝。同样是幼年登基,在位时间冠绝该朝,同样有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却为何命运迥异,一个被认为是明朝衰败的根基所在,一个却开创了康雍乾盛世。首先,不得不提对万历有着深远影响的大学士张居正。
在万历年幼时,张居正在危难之际保全了皇室的安全,并进而成为首辅大臣,对于万历的种种事物牢记于心,他是一个有野心的政治家,是他首先意识到明高祖所建立的统治制度,随着时代的变迁,岁月的流逝,越发显得不合时宜,他力推改革,成就了万历即位以后第一个欣欣向荣的十年。但我认为,也正是他毁掉了万历,张居正权倾朝野,组建利益集团,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颇有鳌拜功高盖主的味道,为积弊已久的朝堂埋下了隐患的种子。而万历皇帝呢?对于张居正他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是怀有对前辈的尊敬,还是对他庞大的政治力量有所依赖,有所依仗,还是对于这位朝中具有无可比拟地位的大臣,心生恨意?张居正去世半年后,因为各种言论,弹劾对张居正的冲击,让这位亲政不久的皇帝感到对他的信任简直就是一个历史性的错误。张居正和冯宝,万历年少时最为亲近的两人,后来都不得善终,这对万历的心理上觉得也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和难以磨灭的创伤。
另一个让万历变得不死朝政的原因就是让他倍感无奈的政治体制——文官体制。身为之尊,也只能是一个“活着的祖宗”。长期以来,中国一直以儒家思想为正统思想,不仅是正统思想,更是统治思想,本来这是帝王用来喝令权臣,统治天下的思想利器,个人认为最能体现这一思想的便是一句“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岳飞亦或是《水浒》里的悲情英雄宋江,都未能摆脱这一思想,但时至万历,已经变成了万历想励精图治的巨大障碍,没有统治,只有约束。万历无能为力,只能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朝政,对待群臣所谓的道德压力,于是开始了不理朝政,不思进取的万历年代。
春秋战国,百家争鸣,但以秦国商鞅变法为先,统一全国,依法治国的效力可见一斑,但秦国又迅速地覆灭,秦王的横征暴敛,滥用劳力,民不聊生,固然是一方面,但哪个朝代的后半期又不是这样?我认为当时的人文思想没有统一,没有被君君臣臣的思想所束缚住,也是原因之一。至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思想不仅仅是一种人文思想,更是一种统治文化,一种将天下士子的思想能集中统一的利器,是一种帝王之术。古代科举制度的论题一般也以孔孟之道,四书五经之类为题,而一般不以时事政治,怎样具体的治理国家为题,因而这种道德至上的风气一直伴随着整个中国封建社会,重德轻法的弊端便是许多行政,经济,管理问题变得政治化,道德化,上纲上线,难以以统一的数字化标准来衡量好坏,造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
作者也在书中评注道:“中国二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律,至明代而极,这就是一切问题的症结。写作本书的目的,也重在说明这一看法。”
万历虽也曾有雄心壮志,但终究还是一个悲情皇帝,思想道德上的束缚成为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虽在位长达48年,但长期不理朝政的他还是留下的骂名与非议。当我们徘徊于王朝的兴盛与没落之间,我们是否能够回归历史,正视历史。本书留给我们的最大思考,便是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显然万历的悲剧说明了以道德代替法律荒谬之极,但反观当今社会,我们拥有了比那时健全的多的法律制度,名目繁多的法律多到直接催生了律师这一职业,但显然道德的缺失又成为了一大问题,道德问题无法通过规章条例来硬性规定,如同小悦悦事件的冷漠路人,他们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但如果受到法律的制裁,是否也是一种悲哀?是否违背了以人为本的精神?那怎样才能找回社会所应具备的基本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这又是一个当今社会继续思考的问题。
当我们行走与历史与现实之间,我们是否能以史为鉴,哀之鉴之。万历的悲剧我们不会重演,但我们应积极思考现代社会给我们带来的问题,避免成为下一个悲剧。
就在最近,我看完了马尔克斯写到的《百年孤独》。一开始我选这序言的时候,其实是在其他一些歌曲中得到了百年孤独的歌词,所以去书店买了可看。
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觉得太深奥,很多地方看不懂,很多东西很可笑。这一章里的名字反复出现,同样的怪事反复发生,只有电视剧里才会发生。
从生活现实来看,这些都是不可能的。但这些都写在这本书边上,这一切都出现在这个家庭的'周围。更奇怪的是,在这本书脑子里已经建立了100多年的家族里,男孩子被称为阿卡迪亚或奥雷连诺,这并不在乎什么新鲜事。
而家族中的各种怪事,在家族的第一任创始人阿卡迪亚反复发生,直到表亲的最后一任守护者奥雷连诺。这些都太诡异了,甚至让人觉得有点儿害怕。虽然以我的阅读高度,我无法向你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只要我仔细读几遍,我就能读到当更深层次的东西,但我现在难道没有这个现在能力。
莉迪娅比较深的是印象恩蒂亚二世和奥雷连诺二世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的名字未必一样,没有其他人那么复杂,都被记住了。父母亲然后他们继承了父母的名字,却表现出有相反的性格。
霍布恩蒂亚动人和奥雷连诺上校一样深沉,奥雷连诺和霍布恩蒂亚一样桀骜不驯,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不是从小就互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名号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这是一个深刻的讽刺。但是,最后两兄弟病死的时候,他们对坟墓犯了一个错误,好像这里就好象是该属于的地方,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虽然每一代人三人的成员都经历了波折,但这个家族却代代相传。只是到了最后,当家里的男人过世的时候,这个百年世家终于衰颓了。幸运的是,家族最后的守护者奥雷连诺表亲醒悟了,因为他终于发现,这一切即便只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命运,是一个永远走不进来的轮回。
即使合上书,浮现情节也会一个接一个浮现在脑海里。这本书真的让我深受感动,我不能忘记它。
《鲁滨逊漂流记》讲的是一个叫鲁滨逊•克鲁索的人的故事。他出生在约克郡一个富裕的家庭。他的父亲希望他学习法律,安安稳稳的当法官,可鲁滨逊从小就渴望冒险,所以他抛弃了家里的地位、钱财,不顾亲人的极力反对,在18岁时离家航海。
《鲁滨逊漂流记》,这是一部世界名著,讲述一位遇险的航海商人独自一人飘流到一座荒岛。他克服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靠顽强的意志和自己掌握的科学知识,在岛上生活了20xx年,终于遇救返回故乡。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逊,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逊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逊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逊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用作防御。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逊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为鲁滨逊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逊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逊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逊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逊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逊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逊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0xx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鲁滨逊的坚强不仅让我佩服,他的乐观精神也很让我佩服。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布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深刻地明白,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碰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者。就像《士兵突击》里表现的精神一样,不抛弃,不放弃,才能更大程度上铸就人生精彩,才能更大程度上书写人生的光辉。无论生活给了你什么,抱怨并没有什么多大用处,像鲁滨逊那样的实干家才会最终得到生活给你的精彩。
读完这本书,我已经起航的人生航海,已经铭记:面对困难,一味逃避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只有自己真正面对了,才能更好地解决,才能享受失败带给自己的快乐。
我呢,从小就不爱读文字较多的书籍,因为我觉得读书不如看动画片,动画片有趣、好看,而看书却很乏味。那时候,我心里有个幼稚可笑的想法:书是一件玩具。因而我常跑到妈妈的书房,从那摆满书的书架上抽出一本本厚厚的书,然后把它们当积木玩。当然啦!这样会受到妈妈严厉的批评,但是我仍是屡教不改。后来妈妈跟我讲许多名人都是通过读书获得了渊博的知识,可我还是像块木头似的不听妈妈的劝告。然而,偶然的一次,我改变了对书的认识,爱上了读书。
记得还是上一年级的时候,有一天,奶奶让我叫妈妈吃饭,妈妈应了几声还是不出来。我想:妈妈今天怎么总是呆在卧室里呢?我一定要看个究竟。于是,我推开了妈妈房间的门,妈妈正在看一本书,看见我进来,笑眯眯的问我说:“丁丁,你看过哪些动画片?”“西游记”我脱口而出,“这是我和爸爸最喜欢看的动画片。”“里面演了什么内容?”妈妈又问。“唐僧取经呗!”我得意洋洋地说。“唐僧历经几难,遇了几个妖怪?”妈妈连珠炮似的问。“恩……”我答不出来了。“哈哈,丁丁,这下你该懂得看动画片和读书的区别了吧!”妈妈说完,便递给我一本《西游记》的原著。
我刚翻开第一页,就被吸引了。几个小时过去了,我还沉浸在一个个惊险神奇的故事中。孙悟空跟天兵天将大战时可真让我佩服,十万天兵天将都打不过他……从那以后,我便渐渐喜欢上了读书。
我爱读书,我就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在书的百花园里不知疲倦地飞来飞去,采集花粉。小说教给我做人的道理,诗歌唤起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童话让我感受到美与丑、真与假……读书成了我每天生活中的必修课。
曾经多少次没有和小伙伴一起玩耍,一个人关在家里,静静地遨游、徜徉、流连忘返。读到高兴处,我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读到悲伤处,我便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伤心不已;读到幽默风趣处,我常常禁不住开怀大笑,觉得妙不可言;读到优美的词句,我会动笔摘录,细细回味。书既像是一位充满智慧的老人,不断启迪我,又像是一位真诚的朋友,跟我面对面地交谈
书是万花筒,书是大观园,书里的生活五彩缤纷,书里的世界色彩斑斓。来吧!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步入书的海洋,分享无穷的乐趣!
《偷影子的人》是由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写的,书的封面上印着这样一行字“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许是太久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就拿起书看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一气呵成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后心情很是愉悦欢快。大概讲一下主要的内容: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慢地成
看完这本书后的感悟总结
整本书,所有的事件,作者娓娓道来,在描写男孩童年的那段内容中,充满着童年的欢快和天真,让我不知不觉中也跟随这样的描述想起那些童年的欢乐时光。男孩拥有的超然的能力,其实也是透过“偷影子”这一特别的功能来告诉读者,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打篮球很厉害喜欢着自己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少点计较,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在这个越来越强调“自我”的年代,作者能通过这些小细节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实属不易,也点中了点。
书中还讲述了男孩偷了好友吕克的影子,知道吕克内心十分渴望能够像他一样当一名医生,不希望在老家当个小小的面包师,男孩劝服了吕克的父亲让他去所在的城市学医,而当吕克终于实现自己的愿望的时候,才发现其实他并不喜欢这个身份,最后他选择回到那个一早就有人来买他的蛋糕并且让他心里感觉到幸福的面包店里当一名小小的面包师傅,给心爱的女人做各式各样好吃的蛋糕甜点。这件事情挺耐人寻味的,特别是我们现在处于的这个位置--应届毕业生,在这个找工作,略带迷茫,看着别人工作心痒痒却苦于心仪的公司还不给个电话面试的非常时期。很多时候当我们发现别人走得越来越快的时候,我们会不加选择甚至说不加考虑地去从事第一份工作,幸运的话,你会发现这份工作就是你想要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不幸的比较多。当工作被加上各式各样的标准去衡量何种为好工作,何种为差工作,很多人都会像我一样,按照人们口中的标准,选择一个薪酬不错,发展前景不错的公司,以为我们以后就能开开心心的了,但是大多时候都不是,我们会发现工作越做越烦,越做越没意思,发现这和当初的想法是不一致的,这时候苦恼、烦躁会让你在工作上显得力不从心。看了这本书让我想起一句话:什么是好工作?最适合你的就是好工作。可惜的是,我们最适合的是什么,我们自己都无从而知,也许这就是一个慢慢发现慢慢改变的过程。
书中让我印象颇深刻的是男孩长大后的爱情。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在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这个事件其实和吕克选择做回面包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工作是否体面,是否高薪,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爱情也是一样,不是你很爱很爱他,或者说他很爱很爱你,你们就可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要选择合适的那个人。寻找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而不要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至今我还想不透的一件事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和妈妈,男孩总是希望父亲能够回来看看他或者给他写写信,他多么的渴望见到自己的父亲,当他受欺凌的时候,当他挨骂的时候。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父亲始终都没有任何音讯。直到男孩的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发现了一封封信,是父亲写给自己的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看到这里的时候,心挺疼的,对一个孩子而言,家庭的美满是最基础的,所以选择与如何的一个男人做自己的人生伴侣,有多了一份重要。不明白,为何母亲要瞒着自己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以为父亲就这么其他于不顾了,是恨么?还是怕男孩受到伤害?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心里就有一个念头:为什么作者要将题目写成”幻城“?幻城,幻城虚幻之城,难道不真实?带着这个问题,我读完了整本《幻城》,其中,有好几回让我十分感动。
整本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樱空释,他是幻雪王国的二皇子,是卡索的弟弟。其中,精彩的部分是,当樱空释听到哥哥说”我一生最热爱的一个是你,一个是自由。“还有”释,你就是我的天下。“突然,樱空释感到十分幸福,幸福之余他觉定给哥哥所热爱的自由,可国王会自由吗?答案当然是不。但樱空释没有放弃这个念头,于是在父皇决定将皇位传给卡索时,樱空释说道”我会比哥哥更适合当王。“后来,释为了王位,将阻碍他的人全部杀了,他还为此触犯禁忌,身为冰之国的皇族,去学习火族法术……这一切都是为了一个想法,让哥哥获得自由,自己代替他登上王位。后来,无奈的卡索只好将自己的弟弟给杀了,在杀弟弟是,樱空释在临死前说了”哥,没想到你会真的杀我。“说完便死去了,我被樱空释所震撼了,他在亲眼看着哥哥杀了自己,竟没有憎恨卡索,更没有对自己之前为了哥哥的自由而不顾一切所做的事感到后悔,他认为一切都是值得的。
在卡索的前世,他被囚禁在海巨石上,对一只大鸟说”我只想要自由,就算掉入海中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于是,巨鸟开始撞击石头,撞开了铁链,卡索笑着落入海中,而巨鸟则为了帮助囚犯,撞死在海巨石上,而那只巨鸟就是樱空释的前世。
郭敬明写的《幻城》告诉我,这就是真实,善良的心,不要遗忘那些曾经为了自己奋不顾身的人们,至少自己并不是孤独一人。
今天,我读了《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故事,故事讲的是:古时候有个人积攒了三百两银子,害怕被别人偷走,就找了个木箱,把银子放在里面,然后埋在一棵大树下。回到家里,他还是不放心,就在纸上写了“此地无银三百两”七个字,然后把纸挂在树上。他的举动都被邻居王二看到了。半夜,王二把三百两银子全偷走了。为了不让他知道,王二在纸上写了“隔壁王二没有偷”七个字,也贴在了树上。
我觉得这两个人非常的愚蠢,因为他们越是想隐瞒,掩饰,结果就更加暴露了。
其实,仔细想一想,很多时候,我们自己做的一些事情也是这个样子的,就像是上课的时候,明明没有专心听老师讲课,还假装做出认真听讲的样子。做作业明明没有好好完成,还找好多的理由。
同学们,你们有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
我翻开第二页,有一段话很搞笑:并且通常,头儿的上面有头儿,头儿的头儿上面也有头儿,头儿的头儿的头而上面还有头儿!
现在,我已经读到了第一篇的第五张,读了这么多,我可以说我自己读懂了,也可以说没读懂,也可以说是半懂半不懂!
总之,我读了这么多,得出了一个结论:当头儿不好!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一滴清水,能够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本好书,能够净化一个人的灵魂。
古城的残片,大树的几根重落枝条,临街老店被涂盖得字号,半扇院门的插闩以及那些完美的回忆都一一浮此刻我眼前。仿佛林海青的《城南旧事》中的状况都又出此刻了我的面前。
也许,童年,十几亿的开始,也就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进了书里,它们就如一股细流,静静的,慢慢的渗入我的脑海中。
当我读到英子居然为秀珍和妞儿重逢去寻找思康叔而将自我的生日礼物给了她们。直到之后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如此精彩就是因为她有这样的一颗纯真的心灵,正就是因为她有这样的一颗心她的童年才那么快乐。那就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
《城南旧事》这本书让人陶醉,它如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
他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古来一切有成就的人,都很严肃地对待自我的生命,当他活着一天,总要尽量多劳动,多工作,多学习,不肯虚度年华,不让时光白白的浪费掉。
合上书,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不散。
从古至今,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即使是科学家,也难逃名利的纠缠。但是在历史上却有这样一个人,她以她高尚的品质赢得世人的尊敬,她以她卓越的贡献让后人永远铭记于心,她就是居里夫人。
居里夫人,原名玛丽-斯科洛多斯卡(后因与皮埃尔-居里喜结良缘而改姓居里)。她从小就遭受苦难。9岁大姐索菲娅因病去世,11岁时母亲也同样因病去世。她的祖国波兰当时受到俄国殖民者的统治,时时处在俄国的监控之下。后来为了上大学,独身一人来法国读书,生活贫困无比,连吃饭都是问题(在姐姐与姐夫的帮助之下,她最终撑了过来)。后来与皮埃尔认识,几年后便结婚了。婚后仅度了几个月的蜜月生活,便重新投身到科学之中,经过多次失败,终于发现多种新元素,成为第一个拿了两次诺贝尔奖的女性。后来丈夫去世,她仍在研究,直到她八十多岁时因病去世。
她的一生所经历的苦难足以击倒芸芸众生,而这苦难却在她面前失去了尖锐感、刺痛感,变成了一只粗粝的手,推动这位坚强的女子前进的同时,还在世人面前展现她最真实、高尚的品质。
在她求学于法国时,那时她还年轻,孤身一人,但幸运的是,时而涌上心头的孤独感并不能打败这个坚强的姑娘。在传记中,居里夫人是这样解释的:“这或许是因为我情绪通常十分平静,精神上十分满足。”这句话算是这位伟人通篇下来唯一对自己的褒奖之辞,恰恰道出了她不同于凡人的品质。
一切个体层面的情绪都无法动摇内心深处的信仰,与不完美的世界相对的是另一个世界,同样真实却别样美好,是她真正渴望回归的故乡——那就是科学的世界。
因此,在居里夫人与她的丈夫——皮埃尔·居里,在最初的实验室中——一个极其简陋的屋子,完成了震惊世界的研究,在刚刚提炼出镭时,这位品质高尚的人经历了人生中最宁静喜悦的时刻:“可以在玻璃瓶或玻璃管里看到我们提炼分离出来的宝贝在向四周散发出淡淡的光,真是美丽动人,令我们既欣喜又激动。”那闪烁着的奇光异彩,宛如神话中神灯的光芒。
居里夫人是人品高尚的写照。在他们获得诺贝尔奖时,为了在之后更好地进行科学研究,他们推迟了领奖时间;在受世人关注时坚决回避,只是为了有更多时间进行研究;在一个破屋子里工作将近二十年,不在初次成功时就宣布结果,只是为了科学的严谨性。
她用她的生命质量,让“科学”二字拥有不一样的分量;她用她的生命光亮,让“科学”二字绽放出更加灿烂的光华。
她是居里夫人,一个对科学极端热枕的、高尚的女人。
《三字经》,它是一部广泛流传,家喻户晓的启蒙读物;它也是记载历代发生大事小情的历史结晶;它还是一部具有高度概括的健康读物。
它虽然只有短短的三个字,但却蕴含着极为深奥的哲理。这本书教育我们孝顺父母,友爱兄弟,立志勤学和尊敬师长等等,这些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不仅给你的一生指出一盏明灯,它还讲述了天时、地利、人和相生相息的关系。除此之外,还介绍了古代历代君王的丰功伟绩,以及历代名人平民的大事小情。
《三字经》一开始提到了“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种简练精湛的语言,想一想,还真蕴藏着深刻的哲理。人刚出生的时候,本性天真无邪、善良。由于后天所处的环境不同,所受教育不同,彼此的习性才形成了巨大的差别。虽然哲理很深,但是读一遍也便知一二了。只要像品茶一样地细细品味,这哲理就是显得轻而易懂了。
当读到“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就被孟子母亲的用心良苦,三次搬家的毅力所感动。她前两次搬家,孟子在墓地附近住,模仿丧人的哭泣;孟子在闹市区住,便整天模仿商人吆喝做生意;直到第三次搬到学堂附近住,孟子才懂得学习礼仪和文化知识。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吗。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其实人一生最宝贵的东西是什么?是他有丰富的知识。要想有知识,首先就要努力学习,如果不用功的话,反而会使你不能掌握知识,懂得真理。正如玉石不经过玉匠的细细琢磨,也就不可以成为精美的玉器。
黄香九岁为父母温席,孔融四岁把大梨让给哥哥。他们这种“首孝悌”的精神令我由衷的佩服和感动。
“周武王,始诛纣”。周武王推翻商纣王的残暴统治后,建立了周朝,赢得了老百姓的信任,使其延续了八百五十五年,是历史上最长久的一个朝代。
《三字经》是值得让每一个人去品读。不论是作为儿童的启蒙读物,还是成为指引你在人生路上不偏离航向的明灯。我相信《三字经》会改变你的一生。
在我们的语文课本里,我最喜欢一篇文章,它就是林清玄的作品——《心田上的百合花开》。
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会拿起语文课本,再次读读《心田上的百合花开》,这篇课文会给我一次又一次的鼓励。
在一个偏僻遥远的山谷里,断崖边长出了一株小小的百合,它有一个念头“我是一株百合,不是一棵野草,我一定要开出美丽的花朵,让人们知道我是百合”。它有着坚定的信念,当百合长出了第一个花苞,野草和蝴蝶都在鄙夷和嘲笑它,它没有放弃,而更是不懈努力,十年如一日,不管大风、暴雨的打击,可它都禁得住风雨,在默默无闻、努力释放自己的花朵。是的,“要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记得那是一节美术课,当时我画了一只很丑的小鸟,我的同桌小丽大笑说:“她画的丑死了”,另外一位同学说“对,这么丑还学画画”。同学们嘲笑我,说我画的画特别难看,我听后就跑到一个角落悄悄地哭起来了,老师走过来,她笑着夸奖我,鼓励我,对我小声说:“不要哭,不哭啊,你画的很好看呀,告诉你画画的秘密,只有坚持不懈地努力,就会成功”。
我坚信老师那句话“只有坚持不懈的努力,就会成功”。“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一直照着老师的做法去做,得到老师和同学们更多的赞扬。“我是一株百合,不是一株野草。我一定要开出美丽的花朵,让人们知道我是百合”。
“天生我材必有用”,只要认准目标,坚持不懈地向目标走去,不管风霜雪雨,只要有梦想,只要努力就有可能成功。
心田上的百合花开,它会开得越来越美丽。
蔚蓝的天空下,是一望无垠的芦苇荡。那一根根挺拔细长的芦苇,整齐地站立着,犹如一排排昂首挺立的士兵。一阵海风吹来,洁白的芦花随风四处飘散,飘向大河,飘向油麻地,飘向稻香渡。
那宁静的村落、流淌的大河、旋转的风车、往来的客船、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处处流动着诗情画意,营造出江南水乡的.秀气与灵气。尤其是那道干净、鲜亮的白栅栏,显得格外显眼,时时牵动着主人公细米的心,泛起对许多往事的回忆,也使读者深深震撼于曹文轩精湛的小说艺术的构造力。
有一次出现在梅纹收到了思念很久的父母亲的家书的月夜:“梅纹拉开门,走出屋外。月色清亮,那道白栅栏显得比白天的长,但根根可数。她甚至能看到爬上栅栏的牵牛花是紫色的,像一支支小喇叭。”这是一幅温馨、静谧的静夜图。其实,梅纹充其量也是一个小女孩,在家庭遭遇不测后,随大批人马从苏州城来到乡下。面对时代造成的“变故”,她没有我们想像中的颓废和沮丧,而是带着坦然和天真来到了稻香渡。当有一日,意外地收到爸妈的来信后,她的脸上写满了激动和喜悦——此时,她亲手刷新的栅栏比白天更白更长,紫色的牵牛花为她“吹起”小喇叭。此刻,她喜欢的那个天真、野性的男孩已经熟睡了。人的思绪比大地更长,梅纹的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柔和与惬意。
阅读细米,实际上心灵在得到一次美丽而纯净的心灵旅程,在这本书里,我们看到最多的是它不断渗透的人性美,超越自我的审美,同时也含着忧伤的淡淡的诗意,从这里,我们能看到最为美丽纯洁的感情,也能切实的感受到作者向我们所传递的那种古典大气之美。
小时候,每次吃完饭,桌子上总会有许多饭粒,有时还会弄到衣服上,让妈妈整天帮我洗衣服。于是,妈妈采取了措施:她让我吃饭前先背一遍《悯农》,并保证不再掉饭粒,要珍惜粮食。我也相信自己,就放心的吃,可吃完饭后,一看桌子,哎,又失败了,仍然有饭粒,为此我也很沮丧,难道我就改不掉这个坏毛病吗?妈妈为了我也费尽心机:做游戏、鼓励、批评、讲条件……哪招都用过,可在我身上根本不起效。在这期间,我一直在坚持“每日古诗”计划,可背也是白背,因为那时我还小,只有6岁多,根本不知道这首诗是什么意思,妈妈为什么让我背。
直到有一天,妈妈带我亲自到乡下看农民伯伯干活,让我亲眼看看粮食是怎么得来的,我才改掉了这个毛病。那时正值酷暑时节,农民伯伯在田里顶着大太阳劳作,我清楚地看见豆大的汗珠从他一层一层的皱纹上掉落下来,也听到了他那喘喘的呼气声。可我却感觉不到农民伯伯的疲惫,反而觉得他有些高兴,仿佛他已经知道今年大丰收。这时,他突然停下了手中的工具,紧锁眉头,蹲下身来,仔细盯着那片地。我疑惑了:老伯在干什么呢?刚才还好着呢。我好奇地走到他跟前,蹲下来,喔,也没什么大事嘛,只不过是伯伯不小心铲掉了两株还没有长熟的玉米。听见一旁的老伯伯叹了一口气,说:“哎,可惜了这两株上好的玉米喽!”说罢,他拾起铲子和工具又开始劳作了。老伯伯走了,只剩下我在那里发傻,只是失去了两株玉米苗,就伤心成这样,那他要是知道我这么浪费粮食,肯定更加伤心。于是,我在心里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能浪费粮食了。果然,从乡下回来以后,我吃饭时,每吃几口,就会把碗拿开,看看有没有米粒。虽然这样做速度是慢了点儿,但只要坚持,肯定能克服困难,改掉我那掉饭粒的坏毛病的。妈妈也发现了我这一巨大的改变,表扬了我,我也很开心。
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有许多人都不注意小节,非常浪费,虽然他们知道浪费是一种非常不好的习惯,但生活越来越优越,使得他们已经不在乎这些次要的东西,而去追求一些昂贵的东西。
虽然,这是发生在我幼年时代的事,但我却不会忘记,尤其是我每天必背的一首古诗《悯农》。它告诉我们要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告诉我们不要浪费粮食,告诉我们要养成好习惯,做一个好孩子……这首诗让我震惊,短短几句话,就蕴含着那么多知识和道理。从现在开始,不管你还有没有浪费粮食的坏习惯,都要改掉或做到最好,这样才不会辜负劳动人民的辛勤劳作呀!
《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不但资料丰富,并且让我感触很深,在读这本书时,有时会微微地笑,有时会感动地哭,从中获得了许多知识和教育。
这本书叙述了西部草原的拓荒故事,劳拉一家艰辛的生活,长途跋涉的劳累他们不怕,重建小木屋的辛苦他们不怕,被狼群包围的威胁他们也不怕……一个个小故事像一颗颗珍珠晶莹剔透、生动感人。他们用智慧和行动勇敢地克服了种种困难。他们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书中还把各个人物写得十分生动:有百折不挠、关心家人的查尔斯爸爸;有勤劳、勇敢的卡罗琳妈妈;有幽默友好的爱德华先生;有文静、懂事的姐姐玛丽;有惹人喜爱的小宝宝嘉利;还有忠诚、听话的狗狗杰克……活灵活现的人物让我久久沉浸在故事里感受这坚强而幸福的一家人,从他们身上,让我明白了坚持就有期望、有胜利,当一个人遇到困难时,不应当去害怕,而是勇敢去应对,去解决,这样人就会有提高,社会才会发展。
他们的日子过得虽然艰辛,而那简陋的小木屋却充满了爱,装满了幸福。他们感到无比温馨。我们这一代的小朋友,有许多人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却还不知足。有许多人不知父母辛苦,不知为人父母的艰辛,不知父母白手起家的辛劳,赚来的血汗钱,任意浪费,不节俭用钱,不关心父母的身体,这样的小朋友就有必要认真阅读一下《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了。读过这本书就会收获很多,就能体会“大树底下好乘凉”的意境,也会懂得珍惜,目前拥有的一切幸福。
幸福是一个甜蜜的字眼,它不在他方,就在我们身边,幸福来之不易,所以需要我们珍惜,珍惜幸福相当于珍惜生命,无论你的生活是多么的艰难,只要怀着一颗珍惜幸福的心就会倍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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