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拥弃日期:2024-09-20人气:6
读后感600字作文(精选26篇)
今天我读了一篇英国作家笛福的一篇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开山之作,航海小说的先驱。并评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佳书”第二名。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鲁滨孙的人从小喜欢航海冒险,长大后他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危险,这并没有动摇他冒险的心,他希望走遍天涯海角。
有一次,他乘船去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但他醒来时他被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他的同伴都死了,只有他一人幸存了下来,他从船上找到了一些可以用的东西和吃的,还有没有淹死的两只猫和一只狗,渐渐的他有了自己的羊群,吃上了自己种的粮食。
一眨眼过去了18年,一天,鲁滨孙看见有野人的脚印,鲁滨孙在岛上生活了26年,有一天他终于看到了30多的野人上了一艘船,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这追赶的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一天清晨,星期五叫醒了正在熟睡中的鲁滨孙,原来有一艘船在附近停泊着,于是鲁滨孙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读完了这篇小说,我知道鲁滨孙在航海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他能够镇定自若,懂得安慰自己,使自己不被暂时的困难所吓倒,并且想方设法地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以乐观的心态来改变自己的处境。在困境中,他依然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和向往,我在想,人这一生有许多困难,但是能想鲁滨孙这样乐对待,永不放弃的人却很少。如果是我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我一定不会像鲁滨孙那样执着,我肯定会对生活没有希望,更何况还有野人,而且28年之久,一个人在岛上,虽然还有一个野人,但不能于家人在一起。
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鲁滨孙相比是渺小的,但我们也要像鲁滨孙一样乐观对待,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放弃,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今天是3月18日,我们学校的六年级各个班在操场的影棚里观看了一部让人受益匪浅的电影,他的名字叫《跑出一片天》。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运动世家出身的男孩李小天,为追求自己跑步的梦想,历经种种磨难与考验,最终赢得了跑步的胜利。看了这部电影我思绪万千,对小天这个男孩心里怀着一丝一丝的敬佩之情。
这部电影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小天接受训练,大眼仔帮助小天找回自信,重新让小天有自信心站在起跑线上,小天刻苦训练不怕累,把脚都练肿了,就是为了跑快一秒,看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我们,我们是多么懒惰,在生活中遇到一丁点儿的困难,都会退缩,再想想小天,他是多么勤奋,为了自己的梦想发奋努力,为了自己的梦想经受磨难,小天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里,出生时母亲离开了他,他与自己的父亲相依为命,我忍不住捂住胸口问自己一句,自己有没有为自己而努力过?自己有没有为梦想紧追不舍?自己有没有小天这样坚强的意志呢?一个个问号在我的脑海中飘来飘去,但在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切合实际的回答,那就是“没有”。看了小天训练跑步的剧情之后,我立志一定要做一个坚强、勤奋、独立自主、为自己而努力的人。
这部电影还有一个地方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那就是小天比赛时大眼仔说过的一句话:“400米赛跑是一个奇特的比赛,它就像人生一样,输在起跑线,却赢在终点。”这句话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起跑线上留有失败的痕迹,不怕,只要在途中你发挥自己的特长,努力!努力!再努力!!对梦想紧迫不舍,就一定会成功,就一定会在自己的平凡人生中增添几分绚丽的色彩。
还有一点,父母是最辛苦的,他们为我们铺好垫脚石,总是在每个角落流露出一丝爱,他们总是为我们操心,为我们担忧,只要是为我们都无条件的付出,我们只要拿出自己的实力,让别人刮目相看,才会给父母、给自己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
让我们一起发奋努力,用智慧、用特长、用自己点滴的行动,撑起一片天。
每个人都希望被别人重视,受到别人的尊重和欢迎。但有的时候会被别人嘲笑、欺辱和玩弄。生活给了我们快乐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悲伤的体验。让自己快乐起来,最好的方法是自己争气,去做比以前更好的自己。这些道理都是我从《生气不如争气》这本书中领略到的。
哲学家康德说过:“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也许生活给了我们不少磨难,但谁又能说自己一辈子不会遇到呢?与其用痛苦一遍遍地折磨自己,何不试着绕开它,去做个聪明人,做一个善待自己的人呢?生气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谁又想做这样愚蠢的人呢?
千万不要让自己成了“生气”的牺牲品,因为这样一来驱走成功的就不是别人了,而是你自己。
愚蠢的人只会生气,聪明的人懂得争气。愚蠢的人,一生只会是狭隘昏暗而失败的;聪明人的一生相反,回事豁达明朗而成功的。我想人们都想做聪明人吧!想做就必须做到不生气而争气这一点!
前几天,在我的一再恳求下,老妈终于同意给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林肯传》,如果搁在以前,我翻翻几页,然后就扔在一旁不看了,但是,今回我刚翻了两三页,便就上了瘾,如饥似渴读了起来。
一开始我便惊讶的发现,斯坦顿口中的:“人类历史上最完美的总统。”竟然是一个私生子,在当时,这是犯法的,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林肯的家庭背景基本上是和其他名人的家庭背景差不多,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他的父亲汤姆·林肯,基本上什么工作都干过,油漆工、猎杀过熊,动过伐木工、还三次担任过监狱警卫,但是这一系列的工作好像没有使他们富起来,他们一年攒起来的工资才不过十美元就在这时候亚伯拉罕·林肯出生了。
我很佩服林肯,他从小没有钱读书,于是他便自已学着读,可以说是自学成才,长大以后,他理想着当一名律师,于是他便云游到处借关于法律的书,后来,他逃避了婚约,原因是他得了精神病。读到了这里,我自此惊讶的不得了,这位伟大的总统竟然得过精神病。
他结完婚以后,一直受着脾气暴躁,言辞尖酸刻薄的妻子玛丽·陶德的虐待,所以很多人感慨道:“林肯这一生最悲惨的时候不是被刺,而是他的婚姻。
就在这时,林肯当了一名小小的参议员,与此同时玛丽·陶德前情人“小巨人”史蒂芬·道格拉斯,废止了《密苏里妥协案》就此,经过多次失败洗礼的林肯,便于道格拉斯展开了辩论,最后,林肯走上了从政的道路。
后来林肯走上了总统的宝座,但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次意外,因为后来相关人员说,他竟让一个贫穷的律师当了总统。
后来南北战争打响了,北方军连连败退,但是南方比较贫穷,北方封锁了他们进口的线路,最后南方的李失败了,然后又向林肯投降了,后来林肯再次当选总统,后来,南方演员约翰·布斯在舞台上刺杀了林肯,于是他拿传奇的总统是便结束了。
文化大革命的第二年。
“我”(陈阵)为了逃离北京艰难的生活,主动下乡到了内蒙,成了第一批下乡的知青。
来到内蒙,生产队长就给“我”一根像鞭子一样的东西,防狼!“我”与同学就在蒙古包内住下了。
电影中,当地的牧民崇拜“腾格里”,经常会照“腾格里”的“指示”做,他们觉得一切生物只要到了“腾格里”那儿,就能得到永生。
陈阵与狼群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他会蒙古包的途中,当时他独自一人,没有听队长的话,骑着马打算抄小路,结果遇上了一群狼,幸好陈阵想起了狼惧怕铁器敲击的声音,于是拿起马镫拼命地敲。狼群跑了,但陈阵却一心迷上了草原狼,一心想要养只小狼,但总是没有机会。
开春,牧民们开始掏小狼崽,把小狼崽的皮剥下来卖。陈阵就是在这个时候得到了一只小狼,把它养大。但队长对他说,狼是有尊严的,它需要自己捕食。于是陈阵便带着小狼练扑咬、学游泳、爬山丘、识陷阱,在离开内蒙的那天,他放了小狼,离开了那个带给他美好回忆的草原……
整部电影讲述了许多关于人与自然、与动物如何相处、如何保持生态平衡的道理。当然,它们都隐藏在一个个故事与对话中。电影虽然是法国导演指导拍摄的,但里面许多背景十分贴合当时我国的社会。当然,这部电影也强烈地讽刺了以人物包顺贵为代表的城里的医生,以及那些不爱护自然,不和自然和谐相处的从东边来的内蒙人。他们贪婪、不分青红皂白地伤害动物……善良的生产队长也被他们用来猎狼的炸药炸死。为了捕捉狼,他们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在草原上放火……
破坏环境会使自己受到惩罚,如同从东边来的内蒙人破坏了环境,导致闹饥荒,这就是自然和环境对他们的惩罚!
读了《那个黑色的下午》这篇文章,我想大家都还会记忆犹新。这篇文章讲述了就在XX年某一天的下午,汶川发生了惊天动地的事情。
当大人们都沉静在工作中,学生们都在学校里安静地上课时,突然天空在他们面前黑暗下来,脚下好像有什么在走动,房子在他面前猛力地晃动着被撕裂开来,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发生了,时间停留在那个下午2点28分,让那个黑色的下午永远地定格在我们每个人的记忆中。
路震塌了,房子震倒了,他们还失去了许多亲人!这对他们来说就像世界末日一样。
搜救队员每天不停地在废墟堆里搜救幸存者,他们在一位已死去的妈妈怀里救了一个只有七八个月大的婴儿,幸运的是那个婴儿还活着,可是他永远失去了疼爱他的妈妈。我真为这个小孩难过,他以后的人生路怎么走下去!
地震发生的时候电视上每天都在播放,我也每晚都挤在妈妈身边看电视上播放搜救的情景,看到那些东倒西歪的房子,看不到原来的路,找不到原来的家,他们以后怎么办啊?
看到跟我差不多大的小孩,他们满脸地失望,他们失去了温暖的家、失去了学校、失去了童年和快乐,他们失去了太多太多了……这件事在他们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创伤。
我问妈妈他们以后还会有温暖的家吗?还会有学校上吗?还会有人疼爱他们吗?妈妈说;“只要我们每个人伸出手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他们会有学校上的,他们也会有温暖的家和疼爱他们的人”。
我不解地问,谁会帮助他们呢?妈妈说;“国家会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的。”
我说:“国家是什么家”?
妈妈说;“国家就是把我们全世界的人组织起来就是一个大家庭,让我们大家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不久他们就会有学校上,把你们的亲人当做是他们的亲人,他们就会感觉到就像回到以前的家一样会得到温暖和快乐。”
从这个震惊人心的故事里让我深深地体会到,我们每个人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我们大家互相帮助,这样就算再大的困难也能跨过去。
最后我还要对那些受灾的同学们说;“在学习的路上我们一起加油哦。”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读了之后有很多感想。这本书说得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商人,在一次探险中,遇到了风暴,船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但鲁滨逊却幸运地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建起了他们自己的“家”,并在岛上顽强的活了下来。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便成了鲁滨逊的一个好帮手,一直非常勤劳的帮助鲁滨逊。并在鲁滨逊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如果鲁滨逊换成我的话,我能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呢?我能不能有他那样的野外生活本领呢? 不,我没有。仔细想想我不足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没有他那样好的心理素责,我甚至在家连洗碗、拖地这样力所能及的事都不会做,更别说在野外要学会生火、做饭、建起自己的“家”这一类的事情了。说不定当我发现自己漂落在荒岛时上,或许会想还不如就沉在海里死了算了。
想想看现在社会中的男孩子要不就是娇生惯养成了小皇帝,要不就是由于没人管成了社会上的野孩子。如果把他们变成鲁滨逊给风暴吹到海滩上来的话,指不定他们会怎样呢?如果是娇生惯养的小男孩的话,他们一定在大哭大叫又不知道该怎样自理,虽很幸运的被冲上了岸,可不是因为自己的胆小和没有野外生存能力而死去。另外一种人,虽然胆子大可自以为是,在林子里如果碰到野兽的话怎么办?他们只会一味的去干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最后,只能尝到自己给自己带来的苦果。
我今后一定要学习鲁滨逊,在绝境中努力的去拼搏,在不幸中想自己的幸运,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要从小事做起,不断的锻炼自己的才能,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一个假期,我终于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地方,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简爱》一个女人所追求的幸福和自由,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从不因为自己的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在罗切斯特面前感到自卑,相反的,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的是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而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在这里,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勇敢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但她却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我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者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医治不了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是革命烈士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馒头”可以给人温饱,血腥的“人血”却令人可怕的不寒而栗。鲁迅的《药》里的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迷信地认为这样的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把所有的积蓄,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又无奈的父爱啊。而他的表现在反映其温厚、朴实的温情的时候又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充斥着地愚昧、无知和迂腐,这使得本该善良的人、感人的举动都被烙上了血红的烙印,让人不觉有丝丝的反胃。
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的矛盾,显示出鲁迅先生对于文中那些生活在底层的民众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更显示出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现状的不满,失望和迫切想要改变现状的心境。
鲁迅先生对于中国社会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随处可见。这些生活在旧社会地层的小人物的点滴,使得鲁迅先生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药》这篇文章暴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也是一篇倡导革命的文章,鲁迅在文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的中国百姓被禁锢的心灵。
简爱父母早亡寄居在舅舅家,舅舅病逝后,舅母把她送进学校,来到桑菲尔德,当男主人公罗切斯特先生家的家庭教师,罗切斯特脾气古怪,经过几次接触,简爱爱上了他。在他们举行婚礼时,梅森闯进来指出古堡顶楼小屋里的疯女人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简爱不愿作为情妇,离开了桑菲尔德。来到一个偏远的地方在表哥牧师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个乡村教师的职业。在表哥向简爱提出结婚时,她想起了罗切斯特。当赶回桑菲尔德时古堡已成废墟。简爱赶往罗切斯特住的芬丁,与罗切斯特生活在了一起。
精美细节:“你以为,因为我贫穷、低微、相貌平平、矮小,我就没有灵魂,也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上帝没有那么多,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像我们的灵魂穿过坟墓,站在上帝面前,彼此平等——本来就是如此。”
读后收获:整本书中贯穿着一个词,自尊。简在一次次婚姻与选择面前维护着自己的尊严,她愿意为了自己的爱情与人格,放弃一切诱惑,这在当年那个浑浊的男权社会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我敬佩简的精神,她那单薄的身子里是令人敬畏的勇气,她
那平凡的外表下燃烧着一颗坚强勇敢而又善良的心。在书里,我认为有两句最重要的话。
第一句是简在罗沃德的好友海伦说的:生命太短暂了,不应该用来记恨。人生在世,谁都会有错误,但我们很快会死去。我们的罪过将会随我们的身体一起消失,只留下精神的火花。这就是我从来不想报复,从来不认为生活不公平的原因。我平静地生活,等待末日的降临。这句话让我看到了海伦的内心,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告诉简,叫她不要像以前那样诅咒敌人,诅咒命运的不公,而要用平常心去想象,如果这是我与他相处的最后一天呢?
第二句话更加富有哲理,是简自己说的:“女人一般被认为是极其安静的,可是女人也和男人有一样的感觉;她们像她们的兄弟一样,需要运用她们的才能,需要有一个努力的场地;她们受到过于严峻的束缚、过于绝对的停滞,会感到痛苦正如男人感到的一样;而她们的享有较多特权的同类却说她们应该局限于做做布丁、织织袜子、弹弹钢琴、绣绣口袋,那他们也未免太心地狭窄了。”这句话直接渗透进当时的那个社会,女人们没有任何权利,只能当男人手中的木偶,任其摆布。在这种黑暗的境地,简·爱在自己与男人的生活中流露出的不屈,让人惊叹、折服。简·爱所走的每一步,都记述着她的辛酸血泪史:她不为任何一个人屈尊,因为她属于自由;她不向任何一个困难低头,因为她坚持自己的信仰;她不屈服于命运的摆布,因为她一直是
生活中的强者!
今天,我们学了《一枚金币》,这篇课文。这个故事主要告诉我们要学会用劳动来挣钱,不能只花钱。
我觉得如果儿子不出去挣钱,仍然呆着,财产得不到,迟早会饿死,所以他被迫必须出去,这是老人为了让儿子勤劳起来的一个计谋,下一步就看儿子的钱了,可妻子对孩子太溺爱,不舍得让孩子干活。给了一枚金币,让他逛去,晚上回来把钱给父亲,是想让父亲知道他已干了一天活。可父亲见他累过,试探把金币扔进火炉里,因为父亲知道只有自己的钱被无条件扔了才会生气,只见儿子笑了,走了。而母亲并不放弃,又给儿子一枚金币,让他到山上逛,回来并跑步,目的为了让父亲看出儿子满脸脏,还流了汗,相信是儿子自己挣的。
晚上,父亲同样试探了一次。儿子笑了笑还是走了。这回母亲明白了,于是让儿子自己去挣钱,于是儿子天天在外面帮人干活,一个星期终于够了一枚金币。交给父亲,父亲再次试探,孩子马上用手从火炉里把金币抓出。这时老人相信了。
听了这个故事,你是不是想到:我们应该多为父母做家务活,这样零花钱来的才有意义。
鲁迅在中国文学界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从小到大听的最多的作家,最最熟悉的作家就是他了。佩服他在那样的一个残破的中国要挣脱帝国主义的压迫和封建主义的束缚的时代,是为数不多的清醒者,满怀激情,用笔杆子去唤醒愚昧的国民,你也曾经彷徨,曾经呐喊,曾经伤逝,为的是激励一代代的有志青年,为的是追寻那一片光明。
人们把《野草》给予了很高的艺术地位。在五四落潮后反思思想上对人生,对人的存在价值,以及社会的现状让他有了一定程度的质疑,他感到烦闷和痛苦。在这样的条件下创作的《野草》,便赋予了自己的那种微妙的感觉、心理、情感,是对绝望的反抗的一种艺术的再现。
鲁迅的作品,初次的品读,我的第一感觉是晦涩的,很难捉住作者所要表达的意思。但他的作品就像烈酒,初入可能是顺着喉咙流下去就象是一团火一路烧下去的感觉,但细细的品味有一股浓浓的香醇味,回味在身体里的一种舒适感。
正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对于《影得告别》的赏析,纯属我个人的看法。正如鲁迅曾经说过的:“真的勇士敢于面队惨淡的人生,敢于面对淋淋的鲜血。”“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天堂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地狱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你们将来的黄金世界里,我不愿去。”面对激情消退的青年,他呼吁,他呐喊。在面对明与暗之间,他选择了坚持,选择面对黑暗的现实。人的影子,在完全黑暗与完全光明的情况下,都要消灭,它只能存在于半明半暗之中。反抗黑暗,黑暗会吞并我;而光明真正到来之时,光明又会使我消失。这是怎样的一种境地。但作者宁愿被黑暗沉没,也不愿苟活于明暗之间。他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她也常常看到其它犬受到血的刑罚暗暗流泪。成为女皇后,她要忍受反对她的少数狗,更要忍受同伙之间斯杀的痛苦。红桃心做女皇,她不但没有感受到做女皇的甜头,反而比其它野犬付出更多心血,王者,需要付出更多的快乐与自由。故事的最后,白桃花用自己的死,来换红桃心的生命,这是一份浓厚的姐妹情,眼看着自己亲爱的妹妹生命即将断气,红桃心的心在流泪,那不是泪水,那是一份对妹妹生命的挽留之心。
那一刻,红桃心以前对妹妹的怨恨已经不存在了,她只想妹妹再活一会儿,那怕一小会儿也好。
有一段,在我的脑海中深深印着,让我觉得个性伤感:此时的白桃花,静静躺卧在被血浸染的红雪中,生命正在一点一点流失,不仅仅身体已无力动弹,连脖颈也没有力气竖直,软棉绵耷落在肩膀上,睁开疲惫的双眼,吃力地扭动这脖子,似乎在野群中寻找着什么。白桃花已接近生命的终点,但她还在寻找着自己生下的六只宝贝犬,生怕出点差错,导致这群小家伙魂归西天。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眼睁睁地看着白桃花合上眼,红桃花又受到了打击――再一次经历血泪的洗礼。
这本书里最令我敬佩的是红桃心,她是这个母野犬团队的核心人物,也就是务必掌管好野犬团队的当家犬,在连连丧犬、大饥荒和忍痛割爱将自己的大仔推入死神手中的折磨下,居然还能将团队管理得井井有条,每个小团队的成员都能够风平浪静的挺过一道道鬼门关。可有时候,我又有些厌恶红桃心,她经常为了一点儿食物就与其他犬大打出手,要是红桃心真得火了,往往会将对手咬出血为止,她是当家犬,谁都比但是她。大家只好对她退让三分。有一回,红桃心居然用全体野犬一齐扑获的大野兔全给了不劳而获得,就应离开这个犬群的公狗赛豹尾!
但是呢,这种十分可笑的做法和红桃心会大打出手的做法也是被逼的,不然,红桃心不吃比其它犬更多的食物,就无法指挥其它狗的战斗,不送兔子给赛豹尾,赛豹尾会带着难过离开这个小团队,在做这些事时,红桃心也在责备自己,十分难受,总而言之,这难受是被逼的,也是自找的。
我想红桃心就应是一位善良和有职责心的野犬女皇,她的许多霸道行为和残忍做法都是因为她的身份而务必做出的选取。王者虽然高高在上,但是要成为一名优秀的王者,不得不经过岁月的磨练,血泪的洗礼,还要准备好失去更多的自由和更多的简单与快乐。
读了《泰戈尔诗选》,仿佛带我们走近泰戈尔,他的精神是那般深邃,那般丰赡,又那么细腻,一章章诗篇,或小巧玲珑,或灿烂辉宏。泰戈尔用他的哲学和世界给了世人许多智慧,许多启迪。轻轻地翻,闲闲地逡巡。蓦然间,便会有一篇篇地美文闯入你的眼帘。
“毒蛇/处处吐出剧毒的气息,/讲的是温文尔雅的和平,/听起来活像是嘲弄。/因此,在我去世之前,/让我对各处正在准备/向恶魔作战的人们,/致以我生平最后的敬礼。”----泰戈尔这样写着,他笔峰犀利,讽刺尖刻而辛辣地砰击了在中欧趾高气昂,不可一世的希物勒。全诗慷慨激昂,包含了爱国主义的深切情怀以及国际人道主义精神。让我们真切感受到诗人反法西斯,反帝国主义的,反殖民统治的正义感。他遇见到二战的即将到来,追求和平与光明,热情鼓舞全世界各国人民的解放事业而不懈奋斗。-----这是泰戈尔作品“金刚怒目”的一面。当然诗人也有自我“光风霁月”的一面。
泰戈尔的诗,没有普希金的雄健壮阔,没有海湿的甜蜜梦幻,没有拜伦的气悍心魂,也没有雪莱的浪漫如风。他的诗是优美的画,无声无息,水乳交融。他艺术的魅力和思想的广阔,不是一般人能够到达的境界。作为诗人,同时又是小说家、艺术家,社会活动家的泰戈尔。他的每一首诗,都燃放着炽热的精神火花,照亮读者的心。让世俗世界中,这些奔波与功利、名望,甚至被嫉妒与金钱附身了的人们,心臻得以触脱和净化。“光风霁月”,“金刚怒目”,泰戈尔的诗篇如春潮泻地,生机勃勃,充满活力。虽然诗人的一身经历了许多坎坷与痛楚,但他的哲学和思想殊辉的,是快乐的,是博爱的。常常品茗泰戈尔的诗,走近泰戈尔,我们会更智慧。心里就不知不觉暖洋洋,亮光光。读完《泰戈尔诗选》,受益非浅!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在假期我读了罗尔德。达尔的短篇小说《与动物交谈的男孩》,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位渔民从大海里打捞了一只大海龟,卖给了一位旅馆经理,旅馆经理想把大海龟做成美味佳肴,这时一个小男孩哭闹着让他爸爸买下了这只海龟,买下后,还让渔民保证永远不能伤害那只海龟,小男孩在海龟耳边说了几句话,然后这只海龟就回归大海了。第二天,小男孩竟然丢失了,大家都非常着急,有人报警,有人坐游艇在海里搜索,还有人安慰孩子的父母。就在这时有人看见小男孩在蔚蓝的大海里骑着海龟,一眨眼就不见了,因为那个小男孩担心渔民不守承诺,所以他离开父母而跟海龟一起生活,从这里足以证明小男孩对动物的感情是真挚的。
我读了这本书感受到大人不如那个小男孩对动物的感情,这个故事是作者亲眼目睹的真事,作者用故事的形式告诉我们要保护动物,我非常喜欢这个故事,我还会把它讲给我的朋友,让他们也学会保护动物,和动物交朋友。
青春型”的诗人郭沫若以其生花妙笔在《石榴》一文中将寻常石榴尽态极妍地活画在读者面前。石榴那悦目怡情的活泼情态让读者不由得为之怦然心动,油然生出崇敬与向往。
作者饱含喜悦激情描绘出石榴的亮丽形态。你看,那奇崛的枝干,清新的叶片,陆离华贵的花瓣,经由梅柳的映衬、拟人化的描摹、形象化的比喻,石榴兀自摇曳出无限情致,万千风度。不止于此,作者更满情崇敬与赞美之情,由石榴红玛瑙的花瓶儿上插花的丰姿中,从石榴露出透明光嫩的皓齿的笑态中,敏锐而深情地透视出石榴活力四射、蓬勃向上的内在神韵,并以“那可不是夏季的心脏吗?”“可是谁用红玛瑙琢成了那样多的花瓶儿,而且还精巧地插上了花?”的奇妙比喻反问读者,叩击读者心灵,铿然拨响读者的心弦,悠然引发读者的情感共鸣。“我本来就喜欢夏天”,“我更喜欢这夏天的心脏”,这既是作者的纵情讴歌,又何尝不是读者的心声?有了前面对石榴细腻的绘形写神垫底,朋友说起昆明石榴的外形特大、子粒特丰腴、酸甜美味兼备之时,作者闻而潜溢唾津,自在情理之中了。不要说作者,就是读者读到这里,恐怕也早已禁不住心旌摇动,神往之至了。
呵,奇崛清新的《石榴》,夏天的心脏的赞歌!
《劝学》第一句话就说:“学不可以已”这就是告诉我们,学习是没有止境的,我们需要不断地学习。也只有通过不断地学,才能青出于蓝。
不断向学,能增广见识,远离愚昧无知;坚持向学,能完善自身,远离低俗平庸,诚敬向学,能明辨是非,远离随波逐流。苏轼说:“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向学之人身上,言辞语气,举手投足之间都会有一种与众不同的魅力,如素雅之幽兰,散发沁人的清香。孜孜求学,潜心钻研的人,他们不一定是伟人,但绝对是一个有修养,有内涵的人,一定是一个真诚谦虚的人,也会是一个自尊自信的人。如果将他们与市井之人的低俗,贪恋名利之人的势力,庸俗之人的麻木相比,更加突出他们那一种由内而外表现出来的,令人赞叹的气质。
荀子说:“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一生下来就天赋异禀的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都是普通人,然后,在芸芸众生之中,每个人的智力与学识,人生观与价值观,为人处事,待人接物,都不相同。很大部分原因是他们受教育的程度不同,他们掌握知识的丰富度不同。即使天资聪慧,如果怠惰于学,也会一事无成。相反即使天生愚钝,如果肯刻苦学习,他也可以取得成就。我们要热衷学习,更要善于学习,切忌墨守成规,东施效颦,每个人应该常常反思,总结经验,摸索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
学习贵在持之以恒。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是不会有成效的,不求甚解,一知半解是不可取的,急躁冒进是不行的。学,需要耐心,静心,潜心;需要有坚持不懈的意志力,克服一切阻碍,一定要锲而不舍,脚踏实地。俗话说:“一口吃不成胖子,一步登不了天。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来不得半点虚假。笃心向学,勤奋向学就是方法。所以说:“故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日积月累,才能实现质的飞跃。
学习难在精。有目可识字,有口可读书,有耳可听教。然而,同一个老师授教,读同一本书,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收获和领悟。每个人都想精益求精,但这并非一件易事。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多读不失为一个办法,不过这不是说广泛涉猎,博览群书就可以了。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也启示我们,有时宁可将一本书读百遍,而不去读一百本书。在《劝学》里有句话:“君子知夫不全不粹不足以为美也,故诵数以贯之,思索以通之,为其人以处之,除其害以持养之。”这也告诉我们,学习要不断追求完美,要讲究方法,要学思结合。多读多思多问,才有助于更深入地学习。
专心致志,埋头苦学固然很重要,但学习也需多与他人交流,讨论。我们不能读死书,更不能死读书。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每个人都有各自的长处,都有值得自身学习之处。多与学识丰富的人讨论,多与博学多才的人交流,会有一种潜移默化的作用,会使我们不断进步。《劝学》中有道:“学莫便乎近其人”,这便是鼓励我们多接触有德有才之人。而且,“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向这些人靠近,与这些人交流,我们收获的不仅是知识,收获的还有美德。
学无止境,对于知识的追求,对于学问的探讨,是一条漫漫长路,没有人知道路的尽头。我们应该永不停下求学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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