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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质量考核绩效方案范文(通用3篇)
为适应医疗卫生改革的需要,激发各级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观能动性,稳定及激励护理队伍,体现业绩与报酬之间的公平性,对各级护理人员根据绩效管理中的激励、公平、效益的原则,开展护理人员绩效管理。护理部结合医院实际制定《xx医院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依据《xx医院成本核算与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原则进行二次分配。
二、考核办法:每月护士长对护士综合考评、科系护士长、护理部质控考核,职称系数,加分/减分项目等对护士进行工作质量和工作量的考核。
三、考核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做到注重实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给每一位护理人员进行公正的评价。
四、考核内容:
(一)护士长对护士综合考评:各科室建立护理人员工作考核记录,护士长每月对本科室护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一次。考核内容有工作质量和工作数量两大方面。
1、工作质量考核:
每月底对科室质控、护士长夜查房及护理部质控发现问题分类统计,责任到人。科室质控发现问题根据《护理人员岗位绩效考核评分标准》扣分;护士长总值班、护士长夜查房发现问题每一项扣0.5分;护理部质控发现问题每一项扣0.5分。
2、工作数量考核:分两部分,一部分为护士岗位(班次)分值,另一部分为有形工作量统计。
(1)建立工作量统计表,依据班次的`不同设定不同的分值,每月底统计一次。
①责任组长每月加10分,责任护士每月加5分。
②责任护士以分管病人8人为起点,分值为8分/日,每少分管1个病人减0.1分,反之每多分管1个病人多加0.1分,。
③主班护士4分/日、微机班护士4/日、治疗班4分/日、综合班4分/日;周日、节假日按以上班次和分值统计。
④夜班护士分值:夜班5分/日。中午班、夜间收住新病人每1人增加0.5分。
(2)各科室要根据科室工作特点,按不同项目的分值对其它有形工作量逐项进行细化考核。
(二)护理人员职称系数
主任护师 1.4,副主任护师1.3,主管护师为1.2,护师为1.1,护士为1.0,未注册护士(助理护士)为0.9。病、事假,带薪休假、产假等,按医院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三)奖罚分
1、护理部组织考试、考核无故不参加或不及格者1次扣5分,补考不及格者双倍扣分。
2、出现一般差错或不良事件者扣10分/次,出现严重差错、纠纷者给科室造成不良影响者按医院规定进行处罚。
3、病人书面提出表扬的护士加5分/次,新闻媒体表扬加10分/次;病人投诉护士至科室扣5分/人次,投诉至职能科室扣10分/人次(以调查结果为准)。
4、参加局级以上各种竞赛按一、二、三等及优秀奖分别加15、10、8、5分,院级比赛按一、二、三等及优秀奖分别加10、8、6、5分。
5、在省级杂志上发表论文加5分/次,国家级杂志发表论文加10分/次,论著、护理科研、专利加15分/项(以第一作者为主)。
五、绩效统计分配:
护士个人绩效总分
护士个人绩效总分=(工作质量考核分+工作数量考核分+个人加分/减分)×职称系数
护理人员奖金组成
护士个人奖金数=护士个人绩效总分×分值(本科护士奖金总额÷全科护士绩效总分)
六、护士长根据《xx医院成本核算与绩效考核实施方案》、《xx医院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及科室实际情况对护士工作绩效分配方案作出调整,奖励及扣罚方案可根据各科室实际情况制订,特殊情况可与护理部协商决定。
七、各科室根据护理部制定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结合自己科室制定本科室绩效考核具体实施方案。
八、根据每月考评情况上报医院,作为奖励评优、职称晋升、学习进修的依据。
一、绩效分类:
绩效工资体系分类设置:业务核算单元、个体核算单元、科主任、护士长、院党政领导及行政后勤管理岗位、行政后勤服务科室员工、非核算业务科室员工七个系列
二、绩效工资调整说明:
(一)绩效工资构成:
由原应发奖金(收支结余提成比例部分)、其他补贴二大部分构成。其他补贴包括加班费、夜班费、误餐费。
(二)其他费用:
节日费(含年终奖励)、高温补贴、法定节日加班费、特殊补贴(放射补贴等)不属于医院绩效工资范畴,所发生的费用由医院支付,其中法定节日加班费:医、技由医务科审核,护士由护理部审核,行政后勤及其他由办公室审核汇总,报财务科核算。
三、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控制:
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20xx年人员开支控制(减除政府补贴部分)占医院总业务收入26%以内。
四、绩效工资的发放:
科室实发绩效工资采用月度考核、月度发放。
五、可分配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一)业务核算单元(科室)可分配绩效工资的分配:
业务核算单元(科室)绩效工资总额不包括科室主任和护士长的绩效工资,科主任和护士长的绩效工资由医院发放。
1、科室绩效工资计算方法(除急诊科)
业务核算科室实发绩效工资总额=业务核算单元实际业务收入x科室绩效工资分配比例x科室绩效考核得分/100±医院奖罚金
说明:业务核算单元实际业务收入按照医院《20xx年医院成本经济核算管理方案》的规定执行。
2、科室绩效工资分配比例标准的制定
按新核算方案测算20xx年上半年的科室绩效工资占科室业务收入比例,根据科室人均绩效占人均创利的比例对科室绩效工资分配比例进行合理的调整。
3、科室绩效分配比例与其业务成本比例之和不能超过100%,超出部分从科室绩效分配比例的扣除。
4、急诊科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急诊科在业务收入增长比例不低于内、外科的平均业务增长率的前提下,人均绩效工资等于内科、外科的人均绩效工资,否则按照急诊科业务增长比例与内科、外科业务增长比例的比值拿取,封顶为1.2倍。
急诊医生每收治一例病人(住院超过48小时)给予收治病人奖励10分。收治率为2.5%,未完成收治率每人次扣50分。
(二)个体核算单元(科室)绩效工资分配:
固定出门诊医生按工作量奖分配绩效工资直接计入医生个人收入,无专科住院病区的绩效工资=收治病人入院奖+诊疗人次奖+医疗核算收入奖,有专科住院病区(内科、外科、儿科)的绩效工资=收治病人入院奖+诊疗人次奖。
门诊医生每收治一例病人(住院超过48小时)给予收治病人奖励10分。收治率为2%,未完成收治率每人次扣50分。
门诊医生诊疗人次收入为主治以下每人次为1分,主治1.3分,副高以上为1.5分。
无住院部的专科门诊医疗核算收入奖按照各门诊科室医疗核算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
(三)科主任绩效工资分配:
业务科室科主任的绩效工资与科室实发绩效工资总额及科室人均绩效工资相关,科主任个人工作量、加班值班等补贴,不计入个人,直接计入科室进行分配,科主任的绩效工资由医院支付。
1、临床及医技科主任实发绩效工资
科主任实发绩效工资=(科室人均实发绩效工资x绩效倍数+科室实发绩效工资总额x提取比例)x绩效考核得分/100±医院奖罚金
绩效倍数:临床业务科室主任为1.4,医技科室主任为1.3.
提取比例:3%.
科主任实发绩效工资不超过科室人均实发绩效工资的2.5倍。
医技科室主任的工作量达到科室人均工作量按照方案发放,如果低于科室人均工作量的按照对应比例拿取。
科主任绩效工资总额的90%每月发放,绩效工资总额的10%留到年底由医院进行年度考核后发放。
2、急诊科主任实发绩效工资
急诊科在业务增长不低于内科、外科业务增长的前提下,急诊科主任实发绩效工资等于内、外科室主任的人均绩效工资,否则按照急诊科业务增长比例与内科、外科业务增长比例的比值拿取,封顶为1.2倍。
备注:科室人数少于5人(含5人)的科室主任,主任需要以医生身份在科室内参与科室的'二次分配,主任分配所得绩效工资归由医院。
3、门诊部主任按照行政后勤管理岗位绩效进行分配。
4、科室副主任参与科室二次分配,在科室分配总额中提取科室人均的15%作为副主任管理津贴。
(四)护士长绩效工资分配:
护士长的绩效工资月总额=核算科室人均绩效工资x1.1+科室绩效工资总额的1%
护士长的科室平均绩效工资x1.1绩效工资的分配权在护理部,70%绩效工资与科室人均绩效相关,30%绩效工资汇总后由护理部进行考核分配,护理部统一制定详细的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方案。
科室绩效工资总额的1%直接发放给护士长。
护士长实发绩效工资不超过全院护士人均实发绩效工资的2.5倍,保底为全院护士人均绩效(由护理部二次分配自行调节)。
产房护士长和妇产科护士长共分1%的绩效总额。
护士长绩效工资由医院支付,护士长不能参与科室二次分配,不能以任何名目分配科室绩效工资。
科室副护士长参与科室二次分配,在科室分配总额中提取科室人均的10%作为管理津贴。
绩效考核的原则
公平原则
公平是确立和推行人员考绩制度的前提。不公平,就不可能发挥考绩应有的作用。
严格原则
考绩不严格,就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考绩不严,不仅不能全面地反映工作人员的真实情况,而且还会产生消极的后果。考绩的严格性包括:要有明确的考核标准;要有严肃认真的考核态度;要有严格的考核制度与科学而严格的程序及方法等。
单头考评的原则
对各级职工的考评,都必须由被考评者的“直接上级”进行。直接上级相对来说最了解被考评者的实际工作表现(成绩、能力、适应性),也最有可能反映真实情况。间接上级(即上级的上级)对直接上级作出的考评评语,不应当擅自修改。这并不排除间接上级对考评结果的调整修正作用。单头考评明确了考评责任所在,并且使考评系统与组织指挥系统取得一致,更有利于加强经营组织的指挥机能。
结果公开原则
考绩的结论应对本人公开,这是保证考绩民主的重要手段。这样做,一方面,可以使被考核者了解自己的优点和缺点、长处和短处,从而使考核成绩好的人再接再厉,继续保持先进;也可以使考核成绩不好的人心悦诚服,奋起上进。另一方面,还有助于防止考绩中可能出现的偏见以及种种误差,以保证考核的公平与合理。
5、结合奖惩原则
依据考绩的结果,应根据工作成绩的大小、好坏,有赏有罚,有升有降,而且这种赏罚、升降不仅与精神激励相联系。而且还必须通过工资、奖金等方式同物质利益相联系,这样,才能达到考绩的真正目的。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规范我校的市、区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
在职、在岗的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经区教委重新考核审定的'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眩
三、考核办法
1.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区教委、进修校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2.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考核。
3.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照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标准,原则上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当,市级骨干教师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相当,由学校进行考核。
4.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工作由校长室统领,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抓,教科室负责材料核实并作出初评,将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考核时间为每学年一次,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的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学校得到正式通知后予以公布,由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结果在每一年的12月份公布。
6.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优”的,学校按相关文件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市、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人民币500、300元;(另政府每月应有津贴)
(2)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500、300元;(若政府每月有津贴则对优秀等级获得者的奖励与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同,无津贴则建议适当提高其标准)
(3)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600、500元。(政府每月无津贴)
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在周期内考核等次均在“合格”以上的人员,在年度考核、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资格。
7.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相关主管部门将作出取消资格的处理,有政府补贴的将终止发放,不再享受相应荣誉的一切待遇。此外,学校还将取消其三年之内的年度考核优秀、职级晋升和评先评优的申报资格。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标准(摘自(巴南区中小学骨干教师考核评分表))
1.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分值5分。
2.认真落实教学常规,优化学科教学工作流程。分值5分。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目标任务,所教班级的成绩位于同年级同学科前列。分值10分。
4.坚持教育教学创新,每学年在学校或区内上2节以上的研究课、示范课或观摩课。分值10分。
5.积极参加学校教研活动,每学年在学校教研活动中作2次以上的书面专题发言,引领其他教师进行教育教学交流和探讨。分值10分。
6.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每学年在校本培训中至少承担1次以上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分值10分。
7.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每学年主研或参与一个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分值10分。
8.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年至少有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区级以上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在区以上教研会上交流发言或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竞赛获奖1次以上。分值10分。分值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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