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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通用30篇)

作者:刷新回忆日期:2024-09-08人气:6

导读: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通用30篇)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  用了两个下午,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没有流泪,只觉得有几次心口沉沉的,像堵了块石头,就像许三观所说:“想来想去,只得去卖血了”。  余华的文字,自然而不求精致,乍看上去不像是文学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通用30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

  用了两个下午,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没有流泪,只觉得有几次心口沉沉的,像堵了块石头,就像许三观所说:“想来想去,只得去卖血了”。

  余华的文字,自然而不求精致,乍看上去不像是文学,可是远观,却是种朴素的壮观,有埋在尘土里,灌在江河中的爱和无奈和辛酸,这是他1995年的作品,序中说,这本书表达了作家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恰恰,在这绳子的拉扯中,竟也拉出了一个民族的记忆碎片,那段深刻历史,那些人。

  小说从许三观20岁左右开始一直写到他的儿子们差不多30岁亦即许三观本人50多岁快60岁为止,前后大概一共40年。

  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大炼钢铁。第十八章,惯用“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一句式,把这一历史概括的淋漓尽致。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爷爷,我四叔彵们村里的田地都被收回去了,从今往后谁也没有自己的田地了,田地都归国家了……我们丝厂也炼上钢铁了,我现在不是丝厂的送茧工许三观,我现在是丝厂的炼钢工许三观,他们都叫我许炼钢……”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今天到街上去走了走,看到很多戴红袖章的人挨家挨户地进进出出,把锅收了,把碗收了,把米收了,把油盐酱醋都收了去,说是从今往后谁家都不可以自己做饭了,要吃饭要去大食堂……”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前天我带你们去丝厂大食堂吃了饭,昨天我带你们去天宁寺大食堂吃了饭,今天我带你们去戏院大食堂吃了饭。明天我带你们去市政府的大食堂吃饭,那里的饭菜是全城最好吃的,我是听方铁匠说的,彵说那里的大师傅全是胜利饭店过去的厨师,胜利饭店的厨师做出来的菜,肯定是全城最好的,你知道他们最拿手的菜是什么?就是爆炒肝……”这样一连串的排比和铺陈,把曾经的伤痛用诙谐和荒诞一一化解,那么轻松简单,甚至给我们一种错觉,许三观唠唠叨叨道出的是幸福。

  而接下来一两年的天灾人祸导致了全国性饥荒。一家人每日喝越来越稀的粥,饿得没力气就长时间躺在床上以减少体力消耗。许三观生日那天,他们喝到放了糖的玉米糊,孩子们却吃不出甜味,许三观说“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完?小崽子们苦得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的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这样一句感慨举重若轻地道出了极度饥饿年代的人们,物质生活匮乏到忘记了甜的滋味。那天,许三观给一乐,二乐,三乐“做”了红烧肉,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给自己“做”了炒猪肝。那天,对于这一家来说,像是一场梦,一场渴望的梦,而对于读者来说,又恰恰有种莫名的冲动,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变成了许家的一员,在这种故事的高潮中开始忘了自己,不管他在批判些什么,从许家的生活中走来,从许三观的话语中出来,一切那么真实。

  ---。城市青年去农村上山下乡。“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许玉兰也用不着去炸油条了。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编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刷到了汽车上和轮船上、床单上和枕巾上、杯子上和锅上,连厕所的墙上和痰盂上都有。那个时候,伟大的领袖伟大的导师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万岁万岁万万岁。一共有三十个字,这些都要一口气念下来,中间不能换气。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来了。”这样的一番阐释从许三观口中说出来,十分符合人物的身份和层次,许三观的逻辑和认识水平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但他是身处其中的人物。许三观是真的,那个被批判成妓女的徐玉兰也是真的。我们就不知不觉觉得,那就是一场灾难,人类的灾难,确确实实的发生过。

  “后来,---说话了。---每天都在说话,他说:‘要文斗,不要武斗。’于是人们放下了手里的刀,手里的棍子;---接着说:‘要复课闹革命。’于是一乐、二乐、三乐背上去学校了,学校重新开始上课。又过去了一些日子,---来到天安门城楼上,他举起右手向西一挥,对千百万的学生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轻轻松松的一句话就能让许玉兰们免于皮肉之苦;---的一个小指示,就能让孩子们回到校园;---的再一个突发奇想,全国的城市青年就背井离乡去了农村。这样离奇荒诞的事情都真实地发生过了,历史怎么会、还会不会进入这种状态呢?余华给我们的问题藏在他的轻描淡写之中。

  最世俗的生活,最庸常的故事,最深刻的历史,同时也有人说,这是一个关于温情的故事,因为他写出了一个家庭最最寻常却又最最伟大的爱。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一乐是许玉兰与别人生的)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书中的线索除了卖血还有一条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爱的转变。面对这个别人的孩子,许三观一度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觉得自己做了乌龟,这是人之常情。但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他心中再也无法不把一乐当成自己的孩子了,爱在一步步升华。对于儿子的爱是余华用笔墨最多的地方,在当年下乡的大潮中许三观的儿子们都来到了乡下,一乐因为得了肝炎(当然没去医院之前大家是不知道的),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许三观见儿子这样就去医院用血换了三十元,自己一分不留,甚至连一盘炒二两肝两黄酒都没有吃,此时的父爱已经超越了那种狭隘的血缘之亲。

  --到来,许玉兰被当成妓女批斗,读者在许玉兰身上看到的是“不很把批斗放在心上”,她不能很深的理解这种批斗的意义,只是把批斗的形式学会了,比如低着头,一动不动的挂着牌子,----来的时候,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连批斗的执行者们都不理解,因此他们经常把这个挨批斗的“妓女”给忘得一干二净。虽然许三观曾因为许玉兰和别人睡了觉生了一乐,使得自己做了乌龟很生气,但许玉兰被批斗时,他依然天天去给他送饭,还很细心的将肉放在米饭的下面。许三观的这种淳朴的爱让我感动,他不记前嫌。

  可以说小说结尾是戏剧性的,有矛盾的,这一家的情况总算好转,总算看见了阳光,可是老许的精神竟垮了,得知自己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了,他想,以后家里遇见什么事可怎么办,不能卖血了,这血都老了,只有油漆匠会要。而他单单想的只是这个吗?不是。他是想,自己的存在没有什么意义了,已经不需要他来卖血维持生计了,他自然尝不出那爆炒猪肝,半两黄酒的美味了。这无疑是个悲剧,可是悲剧背后,发人深省,那苦难的年代,苦难成了惯性,我们不禁想到,也许不止只会有一个许三观,是无数个,这是社会的某些阴暗面,老许和许多像他这样的人总是从中找出一个支点试图解脱,吃苦的日子过的有味,都忘记了什么是幸福,一辈子发过无数次狠,最后只被自己打到,倔强的有时候不像是人,却总是在温情背后低头。

  反观现在,我们距离那个年代太遥远了,我们甚至想象不出那是个什么样的境遇,那个境遇下有什么样的人,那些人有什么样的心理,生活又有多么不堪,而这些也没必要让我们想象,因为那些已经沉为历史。我们只需要面对我们的优渥,享受我们的富足,但是谁又说,我们应该忘记历史呢?文学作品给我们的记忆是永恒的,空间是无限的,回想是丰富的,更是值得深思的。前人用无数次的带血的错误编织了一个我们生活的梦,我们却只用读小说来回忆着那个曾经。我们总会说,最近很忙,很少回家,但是很少去想,忙,到底是怎样一个词,比起老许的那种亲情,一切借口那么苍白无力。我们只看到过压在我们身上的无数大山,以虚荣为代表的住房压力,以空泛为代表的现实和理想压力,以暗算为代表的人际关系压力中叫喊着我们的不满,比起那些朴素的,简单的愿望,显得多么轻浮和幼稚。

  如果你从小生活在大城市,你会明显感觉到,和许三观不是一路人,按照80,90后的生活模式,我们该读张爱玲,看弗洛伊德,读安妮宝贝,读韩寒,可是我想说,远离我们的生活,这本书是伟大的,他使我们看懂了那些值得铭记的历史,看懂了那些现在依然处处存在的温暖和美好。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

  大学时读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隐隐地被这样的农民形象所震惊,我们的一生会有那么多苦难嘛?这样的在绝境中只能默默接受,而又继续活着?

  福贵一直接受着死亡——他人的死亡,许三观一直用卖血渡过一次次的绝境——往往是儿子产生的困境。

  去年再度《活着》,福贵的一生令我痛哭,活着是那么不易的一件事,那到底上帝给予我们那么多的苦难是为了什么呢?我们不可能如同伟人一般,以极强的生命力去超脱,我们只是福贵,万般无奈地恨着却又平静地接受。

  再读许三观,想起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病了,他是一名农民工,做着这个社会最辛苦的搬砖工作,在这个行业里一呆40多年,他以为他还可以再干20-年,即使现在已经有些吃力。在过去的40年里,他的血汗钱,带大了他的两个女儿,在三线小城市买了房——虽然是二手的的,虽然只有70多平。回忆我的成长,我们家没有如福贵般突然因为钱而难以招架的时刻,当在早期两个女儿都读着书的日子里,我们家一直很贫困,有住过舅舅的房子,有住过20平米的小平房,20-年我从乡下小学到城里花了20-块钱,我读高中时为了读学校外语班花了2万块钱,20-年我们终于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还是我和姐姐的名字......

  然后我的父亲倒下了,从医院回来那天,吃着饭他突然哭了,也许是因为害怕,害怕自己没几年好活,也许是化疗太痛苦,也许是发现人没用了。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赚不了钱了,这让他难受,他觉得没能给我买辆车而觉得对不起我,我给他钱的时候只是落寞地说让我省点钱。有一次我和老妈去买电动车,他觉得我们买太贵了吵了一架——他生病后脾气很差,后来我也哭着在大街上和他吵,他一个人在外面呆了一会,回家后他说他赚不了钱了,你自己的钱你自己决定,你喜欢你就买好了。

  那个时候我就想到了许三观,他的血拯救了这个家庭那么多次,而最后一次,他老了,正如我的父亲辛苦了一辈子,当两个女儿都能赚钱了,他还在想着付出,想着赚钱给我们买车,甚至病了害怕成为累赘。

  所以对我来说,许三观是个父亲形象,一个简单的中国农民父亲形象。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3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

  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陈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4

  人民公社,大跃进,--······一个个触目惊心的名词飞入目中,本书的背景正是出于探索阶段的新中国,本书的主人公许三观,与其称其为“不幸者”,倒不如将他看作一个处于不幸的时代的不幸的社会的缩影。

  谈起卖血,在当时,卖掉“两碗”也就是四百毫升的血后既可以得到三十五元钱,这在当时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举个例子吧:许三观要去看望一位老相好,便去买了十余斤杂粮和五斤肉骨头,花了仅仅五块钱不到。但这笔横财不是人人可得的,必须要身体硬朗才行,因为卖血,用书中粗土的话来讲,就是“卖祖宗”,是“卖命”。许多人都是因为卖血,身体“败掉”了。

  本书就是以卖血为引,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底层人民的苦难,以及一个男人作为丈夫,父亲的担当。

  许三观,丝厂工人,为人略显狭隘,自私,还还带着小肚鸡肠。面临困难时,靠着卖血跌跌撞撞前行,但本质并不坏。虽然将其“恶”的一面完全归咎于时代背景未免有些太断章取义了,但有时善恶真的只是在一念之间罢了。

  许三观一直对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而耿耿于怀,三个儿子中,数一乐最爱戴他,可在三个儿子中分量最轻的也是一乐,严重的偏心又时甚至到了残忍的程度。一次许三观带着老婆和儿子去吃顿好的,却唯独留下一乐一人在家中啃红薯充饥。一乐越想越委屈,便离家出走,终于在一天夜里被许三观找回,许三观将他扛在肩膀上带回家,一边走路一边骂一乐,其言语实在是我见过用来骂小孩最难听的话语。一乐一直默默的听着,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刺眼的红灿灿的标志:胜利饭店。这段情节给我烙下来了极深的印象,它使整个许三观的形象丰满了起来,也告诉了我,人并不是非黑即白的。

  或许是上天刻意刁难许三观,最难闯的一关也是一乐带来的。许一乐冬日重病,非上海市的大医院不可救,这给了本就贫穷的许家一记重锤。许三观做出了一个疯狂的觉定,总他所在的小城,边赶路,边卖血,一路卖到上海。他倒了,被救,他继续,总算是在鬼门关口拉回了一乐,落得个圆满的结局,当然中间也少不了他人的救助,都是平民阶层。

  这是二十世纪末的上海,隆隆的寒流在大气层上方滚动,地面上确正冒着丝丝的热气。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5

  看着、看着,不知不觉,我打起了冷颤。“啊!好可怕!”我的脸刷的一下,变得苍白。“哈哈哈!”我又捧腹大笑。是什么书让我一会儿恐怖惧怕,一会儿又开心自如呢?原来是《聊斋志异》这篇小说啊!

  作者蒲松龄把书里的故事写得出神入化,让我身临其境。在那个世界,花妖鬼狐、草木鸟兽都具备了灵性,它们不仅有超凡的本领,还可以出入尘世,也学会骗人、耍人、捉弄人……像《赵虎城》这一篇,老虎竟能听懂人说话。我看得越来越起劲,发现这本书并不是单纯的讲故事,而是在讲道理:我们要用正义的力量打败邪恶的坏人,要是有错误思想的人兽,我们应该把他们导入正确的道路。每一篇虽长短不一,但各有其趣,就像诗一样,含有无限意。

  相信我们虽然不会法术,但是我们的善良、真诚,还是能把现在社会上的邪恶打败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6

  每个人都会有秘密,就连一只小葫芦,也不忘有个秘密,那个秘密就是:它可不是一只普通的葫芦……今天,我就带领大家走进它的秘密中。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来到湖边钓鱼,意外地发现了这只神秘的葫芦,并把它带回了家。之后,葫芦帮他实现了许多愿望,也给他带来了许多烦恼。最后,小男孩从睡梦中醒来了。原来,他那是在做梦呀。

  看完这本书的最后一章,我恍然大悟,哟!原来是这么回事!要是我也有一个什么愿望都可以实现的宝葫芦,那该多好!我不禁遐想起来……不过,后来我又转念一想,虽然什么都实现了,但那并不是靠自己的努力换来的,也不是自己做的,根本没价值、没意义,只有自己亲身体验过,才有做这件事情的意义。我觉得,做某些事都可以亲身体验一下,那样会变得很有价值,而且,要多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我相信,一些不可能的事,通过我们自身的努力,就能够变成可能的!

  每个人都有秘密,我们要靠自己的努力,去获得那甜甜的果实!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7

  你知道宝葫芦吗?宝葫芦是一个想有什么就有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用什么就用什么的宝贝。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讲了主人公王葆的奶奶经常给王葆讲各种各样宝葫芦的故事,于是王葆也想拥有一个这样的宝葫芦。一次,王葆在河边钓鱼的时候,偶然钓到了一个这样的宝葫芦,宝葫芦给王葆变的东西吃不完也用不完,有了这个宝葫芦王葆学会了偷懒。一次数学考试王葆想考一百分,就委托宝葫芦帮忙,可就在王葆交卷的时候,别人的试卷到了王葆的手里。后来王葆知道了宝葫芦变的东西是偷来的,一气之下王葆就把宝葫芦扔了,但宝葫芦自己又跑了回来,他又把宝葫芦劈碎,但宝葫芦又自己复原了,又把宝葫芦用火烧,可它竟然不怕火。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什么东西都是通过劳动获得的,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没有辛勤的劳动就没有成功的喜悦,我想我们不能像王葆那样异想天开,要做一个脚踏实地,辛勤劳动的人,这样才会收获成功和喜悦。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8

  《欧也妮葛朗台》是一部让人愤怒,让人心碎,让人深思的作品。

  愤怒:巴尔扎克以大量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指出金钱给人带来的权势。葛朗台老头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对金钱的崇拜已经是一种病态的表现。

  为了钱:“至于仆人拿侬,一年的工薪只有60法郎,她在葛朗台家辛勤劳作了30年,只是在第20--年上,葛朗台才痛下决心赏了她一只旧表,那是她到手的唯一礼物。可怜的拿侬老是赤着脚,穿着破衣衫,睡在过道底下的一个昏暗的小房间。”为了钱:“爱抚、把抚、欣赏他的金币,放进桶里,紧紧地箍好。”临死之前还让女儿把金币铺在桌上,长时间地盯着,这样他才能感到暖和。对金钱的贪得无厌使老葛朗台成为一个十足的吝啬鬼:尽管拥有万贯家财,可他依旧住在阴暗、破坏的老房子中,每天亲自分发家人的食物、蜡烛。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却发人省心。看到他对自己妻子与女儿的种.种恶行,我恨不得去书中揍他几拳。

  心碎:欧也妮确实与父亲截然相反的人物,她善良纯真。对她来说,生命中的唯一希望是期待中的爱情。为了爱情,她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全部对她来说,生命中的唯一希望是期待中的爱情。为了爱情,她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全部积蓄,资助恋人查理到海外去谋生;为了爱情,她勇敢地反抗父亲,不为他的淫威所屈服。为了爱情,她苦苦等待多年,终日思念、牵挂远在万里之外的恋人。

  但是,她的付出并未得来应有回报,在海外发了财回来的查理贪慕名利,抛弃了欧也妮,想娶一位贵族的女儿为妻。但欧也妮还是帮助她的爱人达成他的目的。她以德报怨,依然宽容地对待查理,并拿出巨款替查理还清了父债,成全了他与贵族小姐的婚事。欧也妮的这种爱情是纯洁、高尚的。作为现代人带人我对她的行为并不认同。她也是一个可怜人啊。

  在这部作品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一个个为金钱所俘辱的人们。他们丧失了灵魂。巴尔扎克指出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这是他对当时社会的控诉。那在今天这个利益的社会,重新的阅读这部小说,就更让我们警醒。虽然没钱时万万不能的。但金钱不是万能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9

  我偶然从家里翻找出一本书,是一本蒙着一层灰尘的黑色外壳的书,书的封面正上方有一幅图画,画中有一位小姑娘正躺在一片云朵中,有许多的荷叶。图下方写着书的名字——《寄小读者》,题目下方是作者,我一看,嘴巴立刻张成了“o”字形。原来这是冰心奶奶的一篇散文集啊,于是我饶有兴致地阅读起来。

  经过几个星期阅读,我忽然发现冰心奶奶是一位有着童心的大孩子。她和孩子们一起游戏,一起玩耍,和孩子们一起谈论心事,她的一切事情都和孩子有关系。她是一个热爱孩子、关心孩子的人。她将一生全都奉献给了儿童事业。

  我认为冰心奶奶不仅仅是一位热爱儿童的作家,她也是一位关爱亲人的人,她在日本留学的时候,她也不忘给家中父母写信,汇报自己的身体情况,不让父母担心。她还给家中的弟弟妹妹们写信,提醒他们要好好学习,保证身体健康,照顾好父亲、母亲。

  在《寄小读者》中,我还有一个重要的发现,那就是冰心奶奶不仅儿童描写得形象生动,而且冰心奶奶写风景也写得惟妙惟肖,水平堪称是一流的。

  我最喜欢的是冰心奶奶在约克逊号上写的信,因为冰心奶奶在这几封信中用了大量的篇幅描写海上的景色,其中用了许多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让我读完文章之后有一种恍如身临其境的感觉。从中我还学习到了冰心奶奶这种优秀的写作方法和优美语句。

  此时此刻,我又将此书重新浏览了一遍,当我合上最后一页时,我将所有的思绪全部整理起来,列出了满满一张纸,所有写好作文的要点。我最后将它们全都归纳起来,总结出了两点:

  一是要留心身边的点点滴滴事情。

  二是要注意平时积累,多用各种修辞手法和好词好句。

  这就是我认为冰心奶奶能写出好文章的原因所在。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0

  我看到了一本书叫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问题很有趣,其中有一个问题叫花为什么有的香有的不香呢?这个问题是这样解答的。

  一般来说,大多数植物的花朵里都含有香气,但并不是所有的花朵里都含有香气。为什么有些花朵里含有香气,有些就没有呢?首先让我们来看一看香气的来龙去脉。

  花之所以有香气,那是因为花朵有着制造香味的工厂————油细胞。这个工厂里的产品就是具有香气的芳香油,它可以通过油管不断地分泌出来,并且在通常温度下能够随水分而挥发,从而变成气体散发出诱人的香气,所以又叫它挥发油。因为各种花卉所含的挥发油不同,所以散发出的香气也就不同。我们之所以能闻到花香,是从挥发油逃跑出来的气体分子钻入我们鼻孔的缘故。另外在有些花朵里虽然没有油细胞,但是它的细胞在新陈代谢的过程中,会不断地产生一些芳香油。还有一些花朵的细胞里不能制造芳香油,而含有一种配糖体,配糖体本身虽然没有什么香气,但是,当它受到酵素分解时,同样能发出香气来。

  我的感想:这本书很有趣,希望有很多人看这本书,增长见识。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1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鲁迅的一篇散文,文章写得非常好,不仅构思严谨,而且文章中的语言极有特色,令人叫绝。细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现今,城市里的孩子已经几乎不可能体会到鲁迅幼时的欢乐了;而说起童年乐事,哪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没有一箩筐呢?百草园中的蟋蟀、何首乌,美女蛇的传说,又何曾异于我们穿着短裤下河摸虾、上树捉鸟呢?那别了“野孩子生活”的入学,那听老先生抑扬顿挫地朗诵,“我便疑心那是极好的文章”,又和我们既因留恋“捉蝌蚪”的生活而逃学,却又要享受读书识字在父母面前“显摆”的快乐心理有何不同呢?

  只是,城市里已经消失了这梦境一般的儿童乐园。

  成年的鲁迅是一个战士,一个不偏不倚的、浪漫的战士。战士不总在冲锋陷阵,战士更懂得享受生活,享受美好的回忆。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不仅语言优美,还能时不时地勾起读者对童年的回忆,真是一篇令人叫绝的好文章。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2

  你们看过《明朝那些事儿》吗?在这里面,我最佩服的就是袁崇焕。

  当时,他考了五次才考上了进士,后来当了京官,可他主动要去守努尔哈赤重兵攻击的辽东,结果他将当时几乎无人能敌的努尔哈赤打得大败,努尔哈赤本人也被大炮打死。努尔哈赤的儿子皇太极率领七万多人围攻宁远,仍然被袁崇焕打败。后来,皇太极只好使用反间计,朝中奸臣温体仁和周延儒陷害袁崇焕,崇祯将他判了死罪。在行刑台上,他念出了自己遗言:

  一生事业总成空,

  半世功名在梦中。

  死后不愁无勇将,

  忠魂依旧守辽东。

  仿佛之中,我似乎变成了袁崇焕,指挥着军队在战场上和敌人厮杀,在千钧万马当中驰骋,凭着永不衰竭的热诚,一往无前的豪情,激励着整个军队,将我的英雄气概带到了每一个将士身上……

  这时,外面的鞭炮声把我惊醒了,刀剑、枪炮、号角、士兵都在我眼前消失了,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一本本书。我不是袁崇焕,但是我可以学习他的勇敢、热诚和坚强。虽然我成不了英雄,但是我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轻轻的翻开了这本书,认真阅读起来。做有用的人,就从现在做起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3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

  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诱"梅来的弟弟。

  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

  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

  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

  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

  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

  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

  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

  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

  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

  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着,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4

  小时候,幼小的我常被梦中不存在的鬼怪狐精吓得大声号哭。可这个寒假,我对那些可怕的怪物,不存在的怪物有所改观了。

  《聊斋志异》,这本写满了鬼怪的书,正是它使我对鬼怪狐精改了观。

  在《聊斋志异》中,鬼怪并不是坏蛋,而是一些有着各自故事的善妖。比如《伍秋月》中的鬼魂秋月,被复活后劝夫向善,使夫将功补过;《小翠》中的小翠,为了不让夫伤心,在临死前变幻成将来新娘的模样,使夫宽心。鬼怪的本质看来并不坏呢!

  故事中,不仅有鬼怪,也有神仙,与鬼怪一样,他们也是善仙。

  看来,从表象、外貌并不能判断出一个人或鬼的本质、内心思想呢。

  故事中鬼怪灵仙为善,而为恶的却是人类。

  人心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善良,鬼心也不像看上去那样丑恶;鬼有善,人有恶,这可不是一眼就可以看出来的。

  鬼怪……其实也挺可怜的。它们天生就是只存在于人类潜意识中的坏蛋、异类。

  大概,只有《聊斋志异》这种书,才能使一小部分人对鬼怪改观。毕竟,去除人对鬼怪的偏见并非易事。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5

  余华得这本《活着》是经朋友介绍才知道的,但是我并没有太上心,也没有机会看。难得有时间品读此书,居然吸引我一气读完了此书。

  作者在书中以福贵地主少爷从大富败落成一贫如洗生活经历为主线,以其人生八劫的悲惨和其乐观豁达形成的反差,引人深思——人为什么活着。

  少爷福贵富有时没有得到良好得教育,一直过着生活放荡的日子,吃喝嫖赌,嗜赌成性,父母的管教,良妻的劝说均不奏效,到输光家业,一贫如洗时才猛然醒悟,悔时已晚。从此福贵成穷人贫民,承受起养家糊口的担子与责任。父亲气死了,母亲不堪劳苦病倒了,贫穷中的福贵在为给母亲求医的途中被国民党抓去成壮丁。经历了战争的波折,回到家时福贵的母亲已去世,聪明的女儿因病已成了聋哑人。贤良的妻子支持着福贵,共同养育着一双儿女,然而,福贵的儿子在读五年级时为救学校校长产后大出血,奋勇献血,居然因抽血过度而死,......然而,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过一阵子平安的日子,厄运总要降临到福贵的头上。给女儿找到女婿成了家,女儿却在产后不久即离开人世,也是大出血。被困苦潦倒拖累的妻子承受了儿子、女儿早逝的痛苦后离开人世。福贵的亲人只剩下女婿与外孙,爱婿又被一次劫难夺走了生命,饥饿中长大了几岁的外孙,一次,发烧时外公买来很多豆子,难得吃饱肚子外孙的开怀痛吃,结果被豆子撑死了。

  我想造化弄人,与福贵生不逢时不无关系。否则,也不至于那么悲惨,但是也不得不叹服作者在平铺直抒下叙写了那么震撼人心的故事。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来丽.卡特对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活着》的评价,他对小说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生活,简朴优美未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先死命运的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艾来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用。”

  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民的责任。”书的最后写道:“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时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余华用似乎没有温度的笔调来娓娓叙说一个家庭的平凡却不正常的故事。

  读完此书,不禁深思,人为什么活着?人生是短暂的,生命是脆弱的,为什么活着是每个人都应当面对的问题,并且是亲历的现实问题。不少人认为活着为了享受幸福、快乐、安康、甜蜜......,为了爱情、升官、发财,当达不到时就怨天尤人,甚至丧心病狂走损人害己之路......。其实《活着》引发我们为什么活着的问题,每个人的答案都不尽相同。这是一个如此宽广而深邃的话题,有时要用人一生的经历才能交上完整的答卷。

  死并不可怕,人生自古谁无死,但是,太多的亲人一次次的离去,承受一次次的打击,确实也需要坚强的意志和正确的生命观。福贵从物质富裕而精神空虚的纨绔子弟,变成物质上贫乏而精神丰富的明白人,从不能体恤妻子贤良苦心,到发现妻子的美德,痛改人生方向,踏实走勤劳耕作之路,一家人妻贤子孝,其乐无比。

  福贵前半生糊涂做人,后半生却不糊涂,在平凡中表现了不平凡。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6

  《富兰克林自传》讲述的是美国开国元勋富兰克林从默默无闻到功勋卓著的奋斗历程,是一部成功励志的传世经典之作,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美与善的道德真谛,被公认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精神读本。阅读此书,是与一个伟大心灵的对话,使我们收获一份人生修养的智慧,完成一次实现美国梦的奋斗历程和完美道德的精神之旅。

  本杰明·富兰克林是一位在许多方面均有建树的通才。他不仅是杰出的政治家、外交家,还是一位优秀的科学家、发明家、作家和思想家。在18世纪美国,他是仅次于华盛顿的最著名的美国人。拜读完他的自传,我深切感受到他勤恳、诚实、好学、简朴、公正的伟大品格,他善于交际,乐于助人,处理问题能力很强,热衷于社会公共事业,恰好代表了那个时代的美国精神:独立自主、主动进取、勇于探索。

  纵观其一生,富兰克林并没有太优越的成长环境,可以说是平淡出场。他于1720__年出生于北美洲的波士顿,在家中17个孩子中排行15,父亲做油烛生意,因难以承担他的上学费用而迫使他中途辍学,从12岁起就开始在哥哥的印刷铺里做学徒,尽管日子很艰难,但他却用闲暇时间刻苦学习,阅读了大量书籍。在政治、科学、历史、文学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他这种从贫穷到富裕、从卑微到伟大的自我奋斗、自我实现历程,给了我很大启示。

  富兰克林热爱读书学习,善于独立思考。即使工作忙碌,生活贫苦,他仍然怀着强烈的求知欲和热情,想尽一切办法,挤出一切时间和一切金钱来买书和看书。他可以为了省钱买书而不吃荤食,他可以为了早日归坏所借书籍而挑灯夜读,他在艰苦的学徒生活中仍然挤出闲暇时间努力读书,学习知识。他对于阅读到的知识或者意见能够独立思考分析,批判的吸收学习,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这更加让我坚信书是无价之宝,是最大的快乐。

  富兰克林还是一位勤奋踏实、努力工作的人。他从10岁起辍学,12岁便开始从事印刷业工作,一直勤恳工作,成为技术高超的印刷工人,并于1726年自营印刷工厂,从此事业蒸蒸日上。这使我们年轻人早日意识到潜心事业、节俭生活的重要性。

  富兰克林一直重视培养自己的文学修养,提高写作能力。他从小就对写作很很感兴趣,喜欢阅读诗歌散文,然后通过模仿名家作品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加上他很强的分析问题及独立思考的能力,因此经常在报纸上发表自己写的评论文章,这种能力极大的帮助了他政治事业的发展。相比之下,大学期间我更应多写论文,完善思路,提高写作能力。

  富兰克林十分重视自己的美德,他给自己提出了13个要求,分别是:节制、沉默寡言、生活有序、决心、俭朴、勤勉、诚恳、公正、中庸、清洁、平静、贞洁和谦逊。他一直在尽力做到这些,尽管难以完全满足要求,但他还是坚持不懈,读到此处时,我不禁为这位世界伟人给自己提出的高要求而惊叹。我想能够做到那十三条的人们都能称之为“圣人”了。虽然不可能十全十美,但只有努力做了,才有做好的希望。我的目标是在自己身上培养这些美德,学习富兰克林,一个时期内注意力集中在其中一点,养成良好习惯后再培养另一项。于是我安排节制为美德培养的第一位,因为它需要大脑冷静,思维清晰。这种冷静的头脑和清晰的思维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经常保持警惕,抵抗旧习惯的惰性,并遏制无穷无尽的诱惑,在获得这个美德后再培养其它美德就容易多了。

  富兰克林喜欢交朋友,他谦虚谨慎,勤恳真诚的品格让他非常受人欢迎。他经常和朋友参加读书、写诗及辩论的活动,慢慢的他自己组织起各种读书及讨论社会问题的活动,体现了较强的社交能力。他与许多朋友都保持了终身联系,这点让我十分钦佩。交一个朋友容易,但经营一份友谊却很难,唯有真心待人才能得到他人真心回报。

  富兰克林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他积极从事公共事业,并发明了许多造福人类的有用东西。他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不属于某个宗教,但是他相信上帝,相信自己应该为了社会正义和人类幸福而努力。他创办了美洲第一家会员制图书馆,建立了费城学院,成立了全美首家医院;他发明了避雷针、新式火炉、新式灯塔;他的《穷理查年鉴》为许多普通民众的自我教育提供了参考;他在费城、宾州担任许多社会职务,包括邮局、警务、消防、议会、军队等。他能够非常胜任这些社会职务也显示了他强烈的社会责任心及处理问题的能力。这毫无疑问促使他最终在政治上成为一个卓越的领导者。

  我觉得以上这些都是一个普通人最基本的素质,只是富兰克林全部做到了并且做得很好,所以他成功了。所谓见贤思齐,当我读完这位伟人的奋斗历程后,即使不去刻意模仿,也会被他刻苦勤奋、追求上进的精神所感染,从而激励自己在学习和为人处事上努力自我完善。同时,我感受到,拥有高尚的品格,不断学习思考,为他人及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我们每个人都不能被惰性所征服,不能被原来的自我束缚,要用自己的力量去追求理想和幸福,明白要前进就要志在前进。我想这就是富兰克林精神的核心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7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著名作家斯宾塞。约翰逊写的《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真是受益匪浅!

  “谁动了我的奶酪”这个故事令人感动。故事讲述了嗅嗅、匆匆、哼哼、唧唧在迷宫中寻找奶酪的事,由于奶酪不经意的消失,使他们失去了生存的源泉,继而他们各自做出不同的反应:嗅嗅和匆匆立即采取行动,适应变化;唧唧刚开始不能适应变化,后来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也加入了寻找奶酪的行列中;而哼哼呢?它的思维始终定格在原来的状态,至终仍不能接受这变化。故事的结局,除哼哼外的其他三位都在奶酪N站找到了自己所需的奶酪,而哼哼却不愿变化,拒绝变化,永远停留在奶酪C站……

  在现实生活中,在学习中,我觉得“奶酪”更像我们要寻找的目标。我们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巩固旧的知识,还要善于用多方面的知识充实自己,才能找到值得细细品味的新“奶酪”。我曾害怕学习,希望学习中没有疑难问题,不需要动脑筋思考,所以学习显得比较机械。通过读这本书,我懂得在以后的学习中,要适应新的环境,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这样才能将学习成绩提高上去。

  “奶酪”是人生存的资本,如果一个人没有了“奶酪”将无法生存。如果自己舍不得放弃旧的“奶酪”,也不去追求新的“奶酪”,生活就会失去意义,人生也会失去奋斗的目标。

  我们应该做到随着“奶酪”的移动而改变生活态度和方法,并且能从中得到新的快乐!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8

  近日正沉浸于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中,一直以为鲁迅先生的文章总是百读不厌的。今天读的这篇文章正是是先生一篇让大家耳熟能详的妙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与其说《朝花夕拾》是一篇杂文册子,我倒是认同现在的这篇百草园是一篇极美的散文。当初在学习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就很喜欢,有几段还是可以背诵的。文章写得童趣盎然,不仅构思严谨,而且文章中的语言极有特色,令人叫绝。

  从这篇文章中,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对自己家的后院是如此的喜爱。将其冠以“百草园”的名头,让大家读得此文的人都觉得这儿真是个好玩的所在,先生对于百草园的描写可谓用心。这是一个怎样有趣的所在呢?可以追赶着云雀,直到它们飞上云霄,还可以拿着树枝像赶着马车一般将蜈蚣赶来赶去。时不时拨起何首乌,偶尔发现了像人样的根,便不停地炫耀。这样的百草园怕是每个孩子儿时的梦想,有这样的一个百草园,儿时定是能度过一个很快活的时光了。

  可惜的是,快活的童年终有尽头,接下来则是自己必须的读书识字路程。和天堂般的百草园作别后,边要开始上私塾,还有一段是“出门向东,不上半里,走过一道石桥,便是我的先生的家了。从一扇黑油的竹门进去,第三间是书屋。中间挂着一块匾道‘三味书屋’;匾下面是一幅画,画着一只很肥大的梅花鹿伏在古树下。没有孔子牌位,我们便对着那匾和鹿行礼。第一次算是拜孔子,第二次算是拜先生。”先生在这私塾中也是留下了许多美好的记忆的,学生读书的姿态,先生读书时候的洒脱,包括先生在私塾中画的各种画儿,都构成了先生童年美好的记忆。

  文中记叙的是一段美好的童年时代,而童年页终归要结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只不过是从天堂的一个花园走到了另一个罢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9

  我们渐渐长大,父母慢慢变老。而我们与父母之间存留下的、最多的,除了父母那溢出水面的爱,就不剩什么了。我翻开书,“背影”两个字深深地吸引了我。这是一篇朱自清先生写的散文,文中那个背影掀起了我藏在心底对父母的想念;那两行感动的清泪,让我读懂了父爱。

  这篇散文写朱自清先生与自己的父亲相见的场景,文中写他在与两年未见的父亲告别时,看着父亲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群中,两行清泪便从脸颊滑落。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背影?让朱自清禁不住潸然泪下。我想,令他感动的,应该是父亲对他那深沉的爱吧。朱自清的父亲那并不挺拔的身姿,在他的笔下显得那样高大。他的文字让我从一件极其平常的小事体会到更深更浓烈的情感,从而令我刻苦铭心。

  当我读到“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时,泪水终于止不住地涌了出来,我脑海中勾勒出一个腿受了伤的中年男子,吃力地想让自己很快的跑起来的情景。而这个中年男子就是我的父亲。时光回到那天早晨,我背着行李准备搭乘班车去外地上学,临走时,父亲说要送送我,可他的腿伤还没好,我几次劝他不用去了,但他只说:“不要紧,你一个人乘车不安全。”我在心里笑着,再过几年我就是成年人了,他怎么还把我当成一个离不开父母的小女孩呢。一个小时后到了车站,父亲帮我买了票就和我一起等班车。天,下起了雨。我让父亲先回去,叫他不用陪我了,可他却像个不听话的小孩,一动不动的坐在我身旁。车来了,我刚想与他道别,却怎么也找不到他。上了车,透过车窗,看到窗外的人群纷纷在避雨。没能与父亲道别,心里很遗憾,但看着这场无情的大雨,还是希望父亲回去,毕竟他受伤了,我不想让他淋雨。可这时,透过朦胧的烟雨,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在雨中“奔跑”着,他的双腿像灌了铅一样,一步一步的向前挪,我一眼就认出是父亲。虽隔着十几米远,但我似乎能听到他那大声的喘息和凌乱的脚步声。我连忙冲下车去搀扶他,他满脸的汗水和雨水,让我不由得心疼。他递给我一袋东西,嘱咐我照顾好自己,到了站就给他打电话,然后示意我上车。那一刻,我发现我好像并没有长大,还是那个离不开他的小女孩。我缓缓的上了车,泪水不知不觉打湿了眼眶,本想这场别离不哭的,可是我看到他不停地向我挥手,身影离我越来越远的时候,我再没有办法压抑着泪水,靠着车窗边哽咽起来。我打开父亲给我的袋子,里面装着一些早餐和晕车药…

  每个人,或许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吧,就像朱自清说的“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小时候,我们嘴里都喜欢哼《世上只有妈妈好》,可我们始终没有发现在母亲那细腻的爱背后,还有一种深沉的父爱。父爱其实也有着像母爱一样的细腻,一样的温暖,不比母爱差一丝一毫。也许在每个父亲的眼中,我们永远都是长不大的小孩,需要依靠他的保护。为了孩子不受到半点伤害,父亲都会把满腔的爱倾出来。所以,不管以后我们在哪里,离家多远,都不要忘记家里还有两个曾经为你掏心掏肺的老人,那个时候的你,是不是也该为他们掏心掏肺了。如果有一天你不耐烦了,回忆一下过去吧,曾经的他们无条件的为你付出了多少耐心和真心?

  那个背影,是父亲的背影,是爱的背影,让我读懂了父爱,也学会了感恩。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0

  《雷雨》是一出话剧。话剧和小说不同,小说是通过故事情节构造出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而话剧则是由一个个性格不一的人所构成的故事。《雷雨》之所以会成为名著,正是因为它成功的塑造了8个个性鲜明不一的人物。

  《雷雨》所描写的是一个家庭几代人之间的矛盾,误会,以前种.种恩恩怨怨,爱恨情愁,混乱而不清的家庭伦理。仅仅一天的时间,牵扯,披露了他们多年苦心隐瞒的事实。表现出两个家庭之间前后三十年的错综复杂的纠葛,写出了那种不合理的关系所造成的悲剧。

  周家的仆人鲁贵,我认为是一个成功的人物。通过曹禺的描写,觉的他是一个很奴隶的奴隶,表面对主人恭恭敬敬,其实在背后却做出有违良心的事情,他已经完全身陷于奴婢的生活,没有自己的尊严,自己的想法。抓到了主人的把柄,卑贱的威胁着,那种小人的势力,完全体现出来。而他同时又在向自己的妻子,女儿显示自己,不以做奴婢为耻,反以为荣。也看不起他妻子的穷骨气,为了点尊严两年才回一趟家,甚至他认为子女现在这样好的生活都是拜他所赐。鲁贵在主人前是一只毕恭毕敬的绵羊,而在背后却是一个颐指气使的老头儿。他很精明,很狡猾,像一只猎犬一样,周围任何事情他都能有所察觉,来作为他的护身符。

  同样也是身为仆人的四凤,她有着自己的感情,想法,并不以自己的身份而难堪。但是毕竟身份有别,她想爱,却又不敢爱。四凤也非常单纯,不了解社会的复杂性。她的想法,她所想象的爱情,是很单纯的,很圣洁的。但是她的这种善良,对最后的打击来说太不堪一击了。

  鲁大海是四凤的哥哥,是矿工工地上的工人。他是一个充满精力的人,刚正不阿,和鲁贵是一个强烈的对比。鲁大海是一个正义的,不会被其他事物所打动的人。他的这种独一无二的性格在雷雨中很与众不同,给读者带来了一点不一样的感觉。他不认为人之间有三六九等,所以鄙视鲁贵,恨周家,他的正义感使他厌恶周家。

  周家的大少爷周萍。他是一个郁闷的人。他所做过的事情,不堪回首。周萍拼命想要忘记,忘记过去的一切,一切由于他的冲动而犯下的过错。我不知道他对四凤的感情是真是假,但是我清楚周萍是需要人来拯救的。他想忘记一切,可是他办不到。

  里面的女主人公,周公馆的太太,繁漪是被曹禺称为最富有“雷雨“性格的人物。那段对她的描写,首先想到的就是一个标致的女子。她在忍耐,不休止的忍耐。为了谁,为了她的儿子,还是爱人?她是一个不属于周家的人,她骨子的里是截然不同的东西。她是与周家对立的人,不甘心生活在抑郁的花园般的“牢房”里。她不是一个好母亲,不是一个好妻子,但是她是一个肯为自己的未来努力的人。

  《雷雨》结尾就像一场暴风雨,将所有的人都卷进了这场家庭的悲剧。每一个人都难逃宿命。不得不感叹,命运这个东西有时候太黑暗了。刚刚才让你感到曙光的来临,马上却又将人打入万丈深渊。这是一出悲剧,是一出非常可怕的悲剧,在一天里三个人死了,两个人疯了。黑暗阴郁是《雷雨》的调子,是在雷雨来临之前的预兆。我们都认为是我们在主宰着自己,可是时常又不是自己在主宰。不知是命运在向我们开玩笑,还是我们在向命运开玩笑。

  《雷雨》里的人物的命运是黑暗的,他们对命运没有一丝丝的反抗就已经被征服了。假如四凤和周冲没有死,也许他们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周萍假如再冷静一些,也许就不会自杀,两位母亲也就不会因此而疯掉。命运有时是黑暗的,但是我们应该相信,在黑暗的尽头就是光明。命运其实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都对命运低头。这黑暗就犹如剧场的幕一样,我们知道会有闭幕的时候,有我们在黑暗中等待的时候,但是我们应该清楚,在瞬间漆黑之后会有更精彩的剧目。而不是应该让黑暗蒙蔽住自己的眼睛,理智,甚至于心灵。我们自始至终都应该明白命运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应该去朝着光明前进。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1

  他乐观向上,热爱生活;他机智勇敢,聪明能干;他不畏艰险,知足安命,他就是——鲁滨孙。

  他是一个爱旅行的英国人,在一次远行中船翻了,幸运的是他活了下来,流落到一个荒岛上。他在岛上建房定居,养牧种植,还救了“星期五”。他晕遇到种.种困难,但他都克服过去了,把他自己从绝望的深渊里拉了出来。以乐观向上的态度,愉快地过着每一天。生活了二十多年,最后终于获救,回到了英国。

  如果是我,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缺吃、缺住、缺水、缺电、缺伙伴、缺亲人,以及缺少日常用品,我想我会立马奔溃掉,更怎么可能想到什么计算日期,列好处坏处,记自己在岛上发生的事情呢?更别说二十多年,让我待那二十多天我就会垮掉,更怎么可能再去安慰自己呢?拿鲁滨孙和自己作比较,我不禁羞愧万分,突然觉得鲁滨孙好伟大……

  他勇于克服生活中的困难,他遇到困难,是思考而不是退缩,这一点,也许很多人都做不到。他在荒岛上呆了二十多年,这二十多年中,他肯定有受过打击,尝过痛苦,忍过孤独。他也许算比较幸运了的,他后来有“星期五”作伴,比独自一人好多了。他也十分乐观向上,有自我控制能力,如果换作我,我也许一天哭一次,而他并没有这样做。他可以让自己从绝望中看到希望,从荒岛中得到生存。他总是理智地面对现实,并没有因流落荒岛而乱了头脑;他总是细心地做着一切,并没有因流落荒岛而游手好闲;他总是乐观的面对生活,并没有因流落荒岛而哭丧着脸。

  鲁滨孙让我学会珍惜我拥有的一切,哪怕是一滴水,一粒米饭,我也不敢浪费。我想,当我不再拥有它们的时候,它们是多么珍贵!他还教会了我要独立乐观,要是哪天我也流落荒岛,我也要成为荒岛的主宰者,我要像鲁滨孙一样,让

  荒岛换个模样。

  他还让我知道:不管结局是不是美好的,只要付出了,过程就是宝贵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2

  《边城》故事很美,美的惊心动魄,却终未拥有。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这官路靠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叫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条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有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小说从这淡淡的意境中露出她原始纯粹的裙裾,尽情而含蓄的漾出一只蒙胧悠远,哀伤无尾的调子。它缓缓漾出,淌入人们的本质世界,如一缕柔美的青丝交揉着内心最圣洁的角落。

  故事发生在湘西,一个遥远,与世无争的地方,一个人性闪耀的梦幻天堂!

  青翠的竹林深处,升腾起一股自然之气。雾霭微薄,天空澄澈如眸,似山川溪流般温情恬静。溪上清凉的晓风,使竹林晃荡,如激起千层绿的涟漪,直逼人的眼。独特的吊角楼,精致的笼灯,一幅宁静致远的诗意图卷。“吱呀——”一声,木窗被开启,勤劳的当地人民开始了一天的序曲。湘西,如晨雾里水中的仙子,清新脱俗,不染尘世分毫。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翠翠在这儿成长,触目为青山绿水,眸子清明如水晶。身边的小黄狗亦如翠翠般可爱真诚。可亲可敬的爷爷挺直了一辈子腰板,支撑着渡船,如一株风雨中的苇草,颤动却坚稳。

  三年,端午,大老天保,二老傩送,翠翠,命中注定的相遇……

  天保与傩送,同时喜欢上翠翠。也许二老先种下了情愫,小女孩青春羞涩的悸动,使翠翠时不时的出神。爷爷问:“想什么?”翠翠先是沉默,接着说:“我想的很远……”

  随着时间的推移,翠翠出落成一个健康美丽的姑娘,也有心事了。爷爷有意无意的说些新娘子的话题,翠翠,只是脸红。

  十五六岁,年少懵懂的年岁,在这及格年青人的心路上撒下了青春的萌动。

  大老走的是车路,聘人说媒。二老走的是水路,隔岸对唱。大老没有得到回应,二老也没有得到回应。可没得到回应并不意味着没有回应啊。翠翠在梦中听到一种歌声,又软又缠绵。她说她像跟了这声音到处飞!多真切的回应,却跨不过那条窄窄的碧溪,攀向二老的心口。

  我想走马路唱歌那夜是天保与傩送真实的为爱努力吧。大老真诚执着,不愿二老为其代唱,他要保持自己最真的一面给翠翠,丝毫不许做作。但听到二老竹雀般的歌声时,他认输了,不,他不认输,他只是心裂了。两颗纯净如水晶的心,一颗已碎。第二天,大老对爷爷说:“你把宝贝孙女送给竹雀吧。”他心里隐痛着,但他深知二老喜欢翠翠,翠翠也中意二老。

  翠翠与二老没有过多的交流,最真切的也就是那个端午吧。

  “悖时砍脑壳的!”

  “回头水里大鱼来咬了你,可不要叫喊!”

  “鱼咬了我也不管你的事。”

  这几句充满童稚的话,便让翠翠失了神,让二老坚定的对大老说:“她的心里必定有人了。”“我命里或许只许我撑个渡船。”信任与纯真如碧溪溪水一样澄碧,透明。让人难以甚至不敢触碰,仿佛一碰便会染上污浊,毁坏这洁净的灵气。

  碧溪上,渡船来来往往,却依然平静依旧。正如人心般温暖柔和。有人说,感情总让人忧愁。大老天保为成全弟弟与翠翠,下河淹死了。二老傩送,愧疚万分,离家远走。两个善良耿直的青年,就如此的定下了翠翠的命。可怜的翠翠,只能无法抗拒的接受命运的宣判。

  一夜大雨,挟以吓人的雷声。下醒了翠翠怯懦的心,也打落了爷爷的生命。爷爷,一个爱翠翠至深的人,而过分的爱却如一鼓股暗流,默然的推动了翠翠的命。迟疑与木讷,善良与自卑,一切在冥冥之中,使翠翠的幸福悄然远走。爷爷是爱翠翠的,他老了,不能,决不能让翠翠的母亲的故事重演。他已无能为力再酿一汪眼泪像哭翠翠母亲一样哭翠翠。他无法在再背负任何东西了,他累了。

  《边城》,一个发生在美丽边缘的故事。凄美动人,无华丽的辞藻,无绞缠的情景,有的只是催人落泪的人性真实感。人们认为《边城》是悲的,是悲剧。但我坚决的说:“不!”悲剧是把美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但《边城》升华了,美已注入人们的内心,沉淀成一颗天然永恒的珍珠。

  翠翠,一个无知无欲的女孩,就这样与幸福擦肩而过。她的命运会如那坍圮的白塔重又修复吗?无人回答。从此,翠翠与渡船在流动如泪的碧溪上,孤独而执着的守望着……万千错综的情感有时像一绺纠结的发缕,需人来解。翠翠的命谁来解?大概,一定只有傩送吧。呼唤归来,呼唤人性本质。什么时候解,无人可知,正如那无结局的结尾: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3

  说实话,这个读后感我不想写,为了和儿子的约定,我不得不第三次重新走进余华的世界。四个小时,八万字的《活着》从我心底平静地流过,不起一丝波澜,我开始分析自己平静的原因,那种初读的感慨万千,仰天无语去哪里了?

  大概五六年前,第一次读《活着》,是在沈阳出差,边吃饭边读书,我一下子走进了主人公富贵的世界,跟随他经历一个个亲人离去,看一会儿便仰头望望星空,让思绪任意的流淌,一种无言的沉重压的我无法释怀,一杯酒下去,接着感伤无限。

  这次阅读后的平静是我没有预料到的,“是我的内心麻木了吗?没有。”我回答自己。现在的我已经走过了通过富贵的悲惨来彰显自己幸福生活的阶段。如果第一次阅读我写读后感,一定声情并茂,情感满腔,对富贵的遭遇给予最大的同情,对富贵在所有亲人离去后的淡然给予最大的肯定和敬仰,并感同身受。这也是大部分读者的情感。

  富贵的人生没有波澜壮阔,如果用笔调去描绘,它一定是黑白的,任何其他颜色都无法添加进去,如果是一碗汤,它一定是苦的,余华吝啬地加一点滋味进去,也是为了发酵过后有更多涩的味道。

  富贵的经历是那一代底层人民共同的回忆,经历解放战争,大跃进,,那是一段怎样的历史啊,作为底层人民的富贵,在历史的大潮中随波逐流,哪有资格和能力来改变自己的命运,除了承受,忍受,无奈的面对还能做什么。所以我不会去赞扬富贵失去所有亲人后的淡然,我只是哀伤那一段苦难的历史。

  《活着》无疑是一部深邃的作品,它告诉我们,人对苦难的承受力是无限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在我们没有经历更多的苦难之前,无论感觉自己有多么深刻,也是没有资格讨论如此一个广大而沉重的话题,在真正的苦难来临时,一切都会烟消云散,我们要做的,除了无法逃避地面对,哪怕有一丝的坦然自若,便无愧此生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4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共八十一难,才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的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确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是成功还是失败,只要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讲也是一种认可。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那四本厚厚的名著,是每个自诩热爱中国古代文化的人必须修读的。我自然不能错过,于是再次翻开《西游记》,进入了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在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受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语言。但在我看来,他就是一个单纯的神话世界。

  《西游记》是中国神话小说的代表作,也是神话文化的至高境界,把人描写的淋漓尽致,树造了一个个生动的人物,至今让人难以忘怀,对于后人的吸引力有增不减,不愧为一部经典的著作。孙悟空无疑是英雄的典型,他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不怕进行斗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斗争,彰显了其英雄本色。我想,也希望它永远向大家展示“自由、神话、英雄”三个主题,给大家带来激励和来自内心的力量。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5

  今天,我读了冰心奶奶写的《小桔灯》这篇文章,感触极深。

  这篇文章反映了1945年抗日战争期间,革命者在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统治下艰难的处境和对光明的渴望,赞扬了他们坚强、勇敢、乐观的精神。

  文中描写的中心人物是一个地下党员的女儿。当时国民党--残酷地逮捕、屠杀地下党员,白色恐怖笼罩着重庆上空。这女孩的父亲是位地下党员,因为党组织遭到破坏而离开了家,母亲也因受到追踪的特务殴打而吐血。然而这位小姑娘却不像一般的孩子那样惊慌失措,而是能够帮助大人做事。这对于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来说是多么不容易啊!

  当我读到小姑娘独自一人上山到乡公所楼上打电话给妈妈请大夫,遇到作者后又平静地回答作者的问题时,我感到她是那么勇敢、那么镇定。正因为她相信总有一天革命会胜利,总有一天父亲会回来。到那时,人民群众就可以翻身做主人了。所以,她才有这种勇气,有这种胆量!

  后来,作者到了小姑娘家,看见了一个微微冒着热气的小砂锅,便问她锅里是什么!。小姑娘居然说这是她和母亲的年夜饭:红薯稀饭!读到这儿,我震惊了。我度过了十个大年夜,却从未在年夜时只吃红薯稀饭,就算在平时也没有哪!在我的印象中,年夜饭从来都是吃不完的美味佳肴、看不尽的烟花爆竹。女孩却只有红薯稀饭,可见她是多么的贫苦。但她对生活毫不放弃。这样的乐观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

  最后,小姑娘为作者做了一盏小桔灯。这盏小桔灯发出的光不算亮,却象征着革命事业必胜!我们今天的幸福只有来之不易,有什么理由不努力为祖国的繁荣而学习呢?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6

  我不知道那是几年前,父亲推荐我看沈从文的《边城》。他告诉我,《边城》写得很美,是一个发生在湘西的故事。一直都不曾看,却一直都在心中留存着一份盼待。我明白我与《边城》是宿世缘深。不必强求,命中注定属于你的终会在某个合适的时候出现,终会为你所拥有。而万千错落的情缘便只是匆匆交叉而过,它们不是一季的候鸟,逝去了就不再回来。想起老船夫的一句话:“怕什么?一切要来的都得来,不必怕!”在这样的坚强与勇气背后,不是隐藏着一种对人生的无奈吗?很多时候,我们真的无能为力。

  《边城》讲述的故事凄美动人。它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也没有撕心裂肺的感人场面,但他细腻而且真实,像一根轻柔的丝线悠悠地牵动你心灵的一角,使你在不知不觉间已然泪落满面。

  湘西拥有那样美丽的风光:清莹的河水映出水底凌乱的碎石;微风吹过竹林,发出沙沙的轻响;乳白色的雾霭腼腆地在薄暮的夜色里飘浮……景致柔美而宁静,远离都市的喧嚣与浮华,有一种出尘而卓然的清丽,似林泉深处悠然飘出的牧歌。

  是的,牧歌,小说里始终洋溢着的牧歌的情调。看多了高楼华厦,看惯了车水马龙,我的心憧憬着一片远方的土地。沈从文笔下的湘西是我在心中朦胧勾勒出的天堂。

  人说,人情如水;人说,世态炎凉。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多这样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算计他人,带上伪善的面具,或违心或有意地干着坑蒙拐骗的勾当。

  人性该是世间最最甘美的东西。然而在物欲横流的石头森林里,我们还保留着多少真正纯净的人性呢?它太剔透,剔透到染不得一丝纤尘。可是,在大城市中终日奔波劳碌的人却无力去呵护,只任由尘埃将它逐渐掩埋。诚信的埋没滋生了欺诈,善良的埋没滋生了邪恶。人性中太多的美德被封锁在心灵的一角,可是疲倦的都市人是否还有闲暇去将它开启?或许很多人已经开始遗忘。遗忘不是罪过,但若任由它们成为回忆,成为昨日的拥有,则将是人类的悲剧!

  《边城》里的人情亦如水,却不是如水样淡薄,而是一如湘西的河川明澈纯净。在阅读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性的芬芳。翠翠和爷爷一起守着渡船,相依为命,彼此关怀。爷爷意识到自己的年老,担心死后翠翠无人照顾,总操心着她的婚事。十五六岁的少女不免带着青春年少的羞涩。爷爷不便明说,只是远远地观望,只是小心翼翼地探问。他是真心地为翠翠好,却不知由于他太过的关心和太深的爱延误了翠翠一生的幸福。

  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爱,可是有的时候,爱也可以成为一种负担。父母永远是天底下最爱子女的,含辛茹苦,穷尽一生,只为孩子能避开一切灾祸,拥有灿烂的笑靥。他们的付出无私无怨,然而内心总还是有所希求,渴望着孩子能长伴身侧。看到子女点滴的成长便是父母心底最深的安慰。但是,漫漫人生路最终还是要自己走完。我不相信,那个陪伴你终生的人会真的存在过。于是,当父母的爱逐渐成为子女闯荡世界的牵绊,当至亲之情终于缠绕住我们远行的脚步,我们变得如此懦弱与无助。长期处于父母荫蔽之下的稚弱的翅膀该怎样独自去搏击风雨?而不经历风雨,又怎能见到彩虹?真的,我们背负不起太深的情!

  整篇小说,三年的时光被浓缩进了三个美丽的端午节。三年前的那个夜晚,翠翠与二老傩送不期然的相遇在她心中埋下了情愫。年少的懵懂,初开的情窦,却怎知终于落得孑然一身独守渡船,为了一个未必会归来的人作永无尽期的等待!冥冥之中,是否真的有岁月轮回?母亲的悲剧在女儿身上又一次重演。

  我们的碌碌,我们的匆匆,是否真的只是徒劳?低头看掌心交错的细碎纹路,心中泛升起一片茫然:我们一路前行,可是又有谁知道前方的路究竟通往哪里?幸而沈从文的结尾还是留给了人们希望。

  “或许他永远不会回来,或许他明天就会回来。”故事终于哀而不伤,在凄婉中结束。

  大老与二老都是茶峒地方的优秀青年,情深似海,却爱上了同一个女孩。湘西的柔水与净土滋养出的是两个坦荡的襟怀,爱已充盈,怎容得下恨去插足?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反目成仇,彼此鼓励,彼此谦让。天保先走了车路,便说什么也要让傩送走马路。两人相约为翠翠唱歌的夜晚动人已极。二老的歌声美妙有如山间的竹雀。自他开口的一刻,大老已经预知属于自己的命运。同去的是两颗紧紧依偎的心,归来时一颗却已破碎。为了成全弟弟,大老决然出走。

  两颗双子星,一颗在这头,一颗在那头。无情的洞庭湖吞噬了天保,只留下傩送在岸上遥遥地观望。他一半的热情随着哥哥的死而消逝了,内心的自责又将另一半隐去。在某个寂寞的早晨,二老悄然离开,带着满心的伤痛去寻找自己的命途。

  这兄弟两人的情感是多么纯朴而又真挚!我不知道现在的人们面对自己的情敌会采取何种样的措施。是嫉恨?是诽谤?甚或杀人。我们凭什么去剥夺另一个人生存的权利?难道就因为他(她)在爱情上作出了与我相同的选择?爱情应当是纯洁的。为了获取爱情而不惜使自己的双手沾染鲜血的人根本就不配得到爱情,因为他将爱情玷辱了。与天保和傩送相比,这一类人该怎样的自惭形秽!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7

  封建礼教,让小少爷也开始忧虑了。在所有主角齐聚一堂的时候,父亲的专制和对工人的压迫,让他看到自己的想法(把学费腾出一半给四凤上学)是多么的幼稚,至少在父亲这儿是不可能实现的,于是,当有天晚上,父亲亲自要“他未说完的请求”时,他低着头,直说没什么,甚至父亲也放下口气:“也许,我会同意呢”也无法让他再将心事表露。

  这本是个矛盾的集合,在闷热的客厅,在闷热的“死去的夫人”的房间里以及在大伙的心里,都有团火在燃烧。四凤的爱情在燃烧;周冲的爱情也在燃烧,而他还有对父亲的恐惧,对母亲的同情。萍对后妈,因为“闹鬼”只想一走了之,并且,对四凤,他是爱?是随性?还是借她慰藉自己甚至是借以摆脱自己的恐惧?我不知道,但在那个雷雨的夜,他终于可以解脱的。也就是那天晚上,他面对鲁大海说出:我想死。由结局可见,这一句话是真。

  繁漪,这个可怜的人儿,被迫嫁给周朴园,没有爱情的生活,昏天黑地的屋子里。她又是桀骜的骏马,只是在快要心死的时候,周萍给了她作为一个女人的满足,也许风花雪月,也许甜言蜜语,毕竟,比起一直的闷热的屋,比起丈夫想着另外的女人,比起只有药作为丈夫给的礼物。她从冬天走到了春暖花开。而后来的所作所谓我们由此可以理解。她可以不爱她唯一的儿子,她可以反抗老爷子的命令,甚至可以在雷雨的黑夜跑到四凤家里,鬼一样的出现,但是她却总是思念,总是询问,关于他的萍的一切她都想了解,想要紧紧抓住。雷雨夜,她以为自己发下狠心要开始报复他的萍,可是忘记的自己是一个见不得他下跪的人,更何况见到他哭泣,她甚至可以委屈自己和四凤同样的地位。因为这一生,她这样的女子只为爱付出。她终于咆哮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8

  但是面对黑暗的现实,作家在书中提出的改革社会的方案确实不现实的。他在《促织》中提出了请天子关心民命,在《席方平》中请二郎神主持公道,在《红玉》中请侠客义士救困扶弱,另外再一些公案故事中,想靠清官来除暴安良。这些又表现了他对封建统治阶级还存在着幻想。

  《聊斋志异》广泛地揭露了科举制度的弊端,批判了科举制度。这方面的代表作有《考弊司》《叶生》《王子安》等等。这些作品对考场的黑暗、考官的混愦,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对考生的变态心理作了入木三分的刻划。

  《考弊司》写阴间主管考试的靠弊司司主虚肚鬼颁下定例,凡考生初次谒见,要先割脾肉一块孝敬司主,但贿赂丰者可以免割。可是他在堂上悬挂的楹联却是“孝悌忠信”“礼仪廉耻”。这正是对人间黑暗的考场和寡廉鲜耻的考官的无情揭露和辛辣讽刺。

  今天,我读了冰心奶奶所着的《繁星春水》,它的语句时而婉转优雅,时而高昂激越。它的语言真是优美,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语,但也似乎让人捉摸不透,又能流露出深深的感情,而且它有种语言的魅力,不仅仅是因为语句的精炼,能把一篇篇文章浓缩成一首首优美的诗,更因为它朦胧的诗意,留给我们遐想的余地,让我们感到诗人细腻的心情。

  风吹弯了路旁的树木,撕碎了店户的布幌,揭净了墙上的报单,遮昏了太阳,唱着,叫着,吼着,回荡着;忽然直弛,像惊狂了的大精灵,扯天扯地的疾走;忽然慌乱,四面八方地乱卷,像不知怎样好而决定乱撞的恶魔;忽然横扫,乘其不备的袭击着地上的一切,扭折了树枝,吹掀了屋瓦,撞断了电线;可是,祥子在那里看着;他刚从风里出来,风并没能把他怎样了!

  反对封建礼教和封建婚姻制度,歌颂纯真爱情,也是《聊斋志异》的重要内容。这方面的著名作品有《阿宝》、《连城》、《莲香》等等。《聊斋志异》中的爱情小说有它鲜明的特点:作家多通过非现实的幻想的世界的人与事来表现强烈的反封建礼教、反封建婚姻制度的精神,来表现他的爱情理想。再作家笔下,那些花妖狐魅所幻化的少女,尽管性情各异,但大多美丽聪明,善良无私,不图富贵,不慕权势,以才德取人,爱的忠诚,爱的坚贞,历经祸患而不渝。她们来去自如,离合随心,不受封建戒律拘束;不矫情,不虚伪,生气勃勃,一往无前。她们再没有恋爱自由的封建社会,获得了幸福的爱情。例如:《婴宁》婴宁是一个狐女,在坟墓里长大,他能摆脱人世间任何的束缚,不受封建礼教的规范,不受庸俗的世间人情污染,天真无邪,纯洁透明,,是现实生活中没有的新人。王子服同样是一个思想单纯、感情真挚的男子,作家让着两个人自由的结合,曲折的表现了他对世俗婚姻的不满。《聊斋志异》中的爱情故事不管是喜剧还是悲剧,人们都能寻着故事发展的线索,窥见其中包含的尖锐的社会矛盾和深刻的社会矛盾斗争。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9

  约半年的时间,总算把《百年孤独》第二遍结束了。虽说是第二遍,但仍觉得艰涩难懂。看完了全本,心里异常的累,不知自己到底看懂了几分。放佛他们都在坚持着自己的理想,但是好像都未能坚持到底。

  他们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都在坚持着所谓的理想。或许是因为上帝不想让人们过于幸福;所以,当上帝以无边的美意创造了一切后,又会让魔鬼所破坏,正如马尔克斯所说的那样,布恩迪亚家族经历着这样的一切:街上的女人会使人流血,家里的女人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斗鸡会让男人丧命、终身内疚,枪弹一沾手便会引发二十年的战争,冒失的事业只会将人导向失落和疯狂……当年迈的乌尔苏拉走了,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也走向了衰老。梅尔基亚德斯,这个智慧与先进的代表虽然与布恩迪亚家族有着不解之缘,也影响了家族中重要的成员,他预知着一切,可是他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家死去,家族衰败,为什么?

  直到现在也没能明白这一角色的作用,是在表现人类的无奈吗?乌尔苏拉算是这个家族的精神支柱吧?作为马孔多第一代的移民。布恩迪亚发现了马孔多,他们在那落地生根,发展壮大,引进文明,但也随之衰落,也带来了战争,流血,瘟疫,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吧,微缩的世界,历经一切,还有人类特有的不安分的心。或许还应该说说奥雷里亚诺·布迪地亚上校,直至他死去,我也仍旧未读懂他。我不懂阿玛兰坦-乌尔苏拉为什么要回来,过着与马孔多格格不入的生活,她是想改变他吗?还是她也拥有者何她高祖母类似的精神力和意志力,但她始终不是乌尔苏拉,所以她失败了。最无法理解的应该是他们“变 态”的爱情吧,我不知道是否这样说恰当。布恩迪亚家族最后的爱情还是让这个曾经辉煌但也孤独了百年的家族结束了。正如那卷神秘的羊皮卷所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或许我无法读到书中更大的,更宏远的意义,一本书,一百个人读,会有这一百种理解。我只看到了他们极力想拥有者一些感情,可是他们未能作出相应的努力,或许他们是自私和冷漠的,或许我们也一样,但是他们应该也一直在努力,直到死亡的那一刻……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30

  早听妈妈说过,读完《呼兰河传》就像看了一部悲剧结尾的电视剧一样让人难以释怀,总想找人说说,总想找人分担分担。

  暑假来临之际,我就迫不及待地阅读了这本书。文章一开始就写“严冬封锁了大地”,在这样的季节里,地皮冻裂了,人手冻裂了,就连小狗也冻得整夜整夜地叫,最直接的景物描写,一下就带我走进了寒冷的呼兰河小城,在这个小城里生活着一群平凡而又无知的人,他们照着几千年传下来的习惯而思索,而生活。跳大神,唱大戏,放河灯,他们总是把希望寄托在鬼神身上,一年四季他们老老实实地接受苦难加注在身上的考验,风霜雨地,受的住的就过去了,受不住的,就寻着自然的结果。尽管每个人的人生都在禁受着一年四季的考验,但至少也该有奋斗和抗争吧,又怎么可能逆来顺受呢?可见呼兰河小城它就是一座没有思想和精神的死城,即使天上的太阳有时显得特别大,那也是没有温暖的。

  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依然是祖父和祖父的园子,祖父就像那仅剩的一缕阳光,温暖着作者幼小的心灵,在这个园子里,作者就像那园子里的倭瓜,黄瓜,玉米,蝴蝶……一样,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成长;在这个园子里作者的世界绝不是那房子里的狭窄世界,而是宽广的;在这个园子里作者的笑声不知有多大,自己都会感到震耳了。在这里,“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童年永远是最纯真,最美好的岁月,即便是作者后来有悲凉凄苦的人生,但这些美好的回忆依然温暖着她,支撑着她。

  小说最让我心情低沉的是小团圆媳妇之死,作者虽没有具体写她挨打的过程,可是那“不分昼夜,一直哭很久……”可见她禁受了怎样的摧残和毒打。到后来不哭了,愚昧而又迷信的婆家人左次右番地请胡仙,跳大神,闹神闹鬼,周围的人也说长道短,说死说活的,只到把十二岁的小团圆媳妇整死。小说中另一个让我佩服的人物就是冯歪嘴子,他是个敢于追求又敢于抗争的勇敢者,当不幸降临,他失去了最爱的妻子还要抚养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左邻右舍都说他这回可非完不可时,他却照常地活在世界上,照常地负起他那份责任。他就像是注入呼兰河小城的一股新鲜血液,让人振奋,让人改变,让人不向命运低头。

  “从前那后花园的,而今不见了。老主人死了,小主人逃荒去了。”物是人非,人去楼空,好一派荒凉凄惨的景象。这让我想去李清照词中的那句“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又上心头。”记忆中那无人过问的往事已积满了灰尘,尽管回忆充满了苦涩,但也充满了温暖,所以作者忘却不了,难以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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