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日期:2024-04-02人气:24
吉林省政府采购合同(通用30篇)
甲方(用户单位):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招标中心名称)关于_________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_)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一、合同货物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货物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厂家单位数量单价总价随机配件交货时间 二、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即rmb_________。该合同总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三、质量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环保要求的货物,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2.每台货物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乙方免费送货至甲方地点:_________,由甲方与乙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及由乙方免费完成货物和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
甲方:
乙方: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采购内容
1.1 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 元)。(详见投标报价表)
3.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和地点
3.1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3.2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3.3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4. 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4.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5. 产权
5.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5.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 技术资料
6.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6.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7. 验收
7.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7.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7.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8. 合同款支付
8.1 付款方式:
8.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南宁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证明和资金支付申请表》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8.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9. 售后服务要求
9.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9.2 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 (¥ 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所提交的服务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
9.3 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待质保期满后由甲方(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9.4 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9.5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执行。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 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3)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投标函、投标报价表;
(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售后服务承诺书;
(7)中标供应商澄清函。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使用方)
乙方:_________(供货方)
签证方: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
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经过询价_________采购,确定_________为标项_________中标单位,乙方、甲方、签证方三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
注:1.商品型号、数量、配置要求及使用单位地址等详见附件清单;
2.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各使用单位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第二条 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国产商品是20__年12月31日以后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商品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使用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前按照其与使用单位事先直接联系约定(使用单位地址、联系人等见清单)将所供商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拆箱,并负责安装调试完毕后交甲方验收。
2.在所供商品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
第四条 售后服务
1.合同商品从验收后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的商品保修期为保修卡上提供的保修时限。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商品实行免费维修。保修期后,乙方仍提供维修服务,收取成本费。
2.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时,最迟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修复,必要时采取临时调换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
第五条 验收
1.乙方将所供商品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由各使用单位当场负责验收。
2.合同商品从验收合格次日起_________天内,出现非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排除的故障,由乙方予以整机调换。
第六条 货款的支付与质量保证金
1.货物送达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货物总价的_________%,同时,乙方需交纳合同总价_________%的质量保证金,由乙方交入签证方帐户,货物送达验收合格_________个月后,如使用单位无质量问题索赔,由签证方退还乙方。
2.如甲方为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单位,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如甲方为非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单位,资金由签证方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_________会计核算中心发起支付。
第七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_________的滞纳金;乙方逾期_________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签证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_________的滞纳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签证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在商品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年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将予以没收质量保证金,损失赔偿不足部分,按本合同第九条处理;在商品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后发生质量问题的,按本合同第九条处理。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为政府采购之合同,本合同中所指签证方享有与甲方同等权力,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和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叁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执_________份。
3.相关询价文件、报价单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签证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经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ZSCG______-ITZB-______),确定____________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网络安全隔离卡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公司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供货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按投标时确定的价格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详见《网络安全隔离卡价格及供货联系表》(附件一)
第二条 甲方与乙方
______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与甲方享有同等权力,本协议下述各处所指甲方包含________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单位。
乙方确定下列代理商(名单附后)为供货商,供货商代表乙方进行送货、售后服务、维修及资金结算等,乙方对供货商在协议履行期间的行为需负责任,本协议下述各处所指乙方包含签署本协议的中标供应商及供货商。
第三条 质量标准和要求
年 月 日以后生产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年 月 日期间对所中标的网络安全隔离卡产品的供应。
第四条 供货方式
采购单位在定点的品牌型号范围内,直接与乙方联系,选择产品的品牌型号,由乙方出具《定点(协议)产品供货意向单》。然后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直接报市采购办审核。供货商凭已审核的《政府采购计划表》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供货及负责安装和调试。供货时间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供货数量较大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若单一合同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含)或数量超过____________个(含)时,采购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另行确定采购方式。(单一合同指一个采购单位单次成批量向一家中标厂商订购同一包货物所形成的合同)。
第五条 安装和验收
乙方将产品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货物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可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供货合同(网络安全隔离卡)
政府采购供货合同(网络安全隔离卡)
甲 方: (采购人)
乙 方: (成交人)
受甲方委托, 采购中心组织对 进行采购,于 年 月 日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乙方为 成交人。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
1. 项目编号 号
2. 项目名称:
3. 具体内容:
4. 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 (大写: )。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a) 1. 验收合格后一周内, 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合同、《验收结算书》、货物发票复印件,向成交人一次性支付中标金额。
2. 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凭政府采购合同、《验收结算书》、货物发票复印件到 采购中心退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退现金)。
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2. 交货地点: 。
四、履约验收
1.乙方提供的设备为最新生产的原装正品,各项指标符合出产国检测标准和出厂标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
2. 乙方提供的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还应在验收时提供该设备属原装进口的相关凭据。
3. 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若乙方的行为侵犯了第三方的前述权利,并造成了第三方追究甲方的责任,甲方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5. 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
6. 验收内容:所采购的设备数量和运行的质量。
五、保修条款、售后服务
严格遵守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为_____年。凡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须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在质保期外,提供设备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等费用。
六、相关权利及义务
1. 甲方和采购中心在验收时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
2. 采购中心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内容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3. 甲方、采购中心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协助履行付款责任。
4. 甲方、采购中心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5.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6. 乙方有义务按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中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除采购中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外,甲方还将视情况在延迟交货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八、不可抗力
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和采购中心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和采购中心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仲裁解决。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两方各执一份, 珙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和珙县财政局采管办各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竞标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附:乙方报价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日 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使用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签约地点:
甲方与乙方根据_________的招标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本次《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招标项目中所需标的采购适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履行:
一、采购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价格
二、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乙方应随货提供一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其中包括:标的样本、出厂检验证书、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等。
三、货物安装、调试
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地点对货物进行安装、调试,使其正常运行后,方可交付甲方使用;安装调试费由乙方承担。
四、备品、备件的供应
1、乙方交货时应免费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规定的随货易损件和附件;
2、乙方应保证在货物的寿命期内优惠优先供应甲方附件及配件,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五、交货
1、交付使用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交货、安装地点:
3、甲方在乙方供货期间,要为乙方提供货物堆放场地,并配合乙方做好交货和验收工作,不得进行刁难或提出协议、合同外的其它条件。
六、质量保证、验收及异议
1、质量保证:乙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履行合同;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包括备品备件)是全新的,并且符合国家有关检测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产品的出厂标准;
2、验收:甲方收到货物后,主要从货物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性能、外观、内装饰及备品备件等方面进行验收;甲方应于验收合格后三天内签发采购验收单;
3、异议: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合的,应在三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采购验收单,同时将书面异议送达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予以解决妥当,否则视为违约。
七、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售后服务承诺书进行售后服务,含使用(操作)培训、终身维护等服务;
2、在货物的质保期内,乙方免费保修;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四小时内积极有效响应,在2个工作日内免费修好(包括零配件的免费更换),否则乙方须提供同类货物替代使用,直至乙方将货物修复至可正常使用状态。
3、培训:乙方提供必需的技术给学院,并且免费对院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八、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现金□
九、违约责任
1、在履约过程中和保质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不能及时更换的,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4、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地震、台风、灾害、战争等)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履约的,乙方应将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延期履约,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甲方可给予乙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其它未尽事宜服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十、纠纷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衡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采购代理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___小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___小时。
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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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xx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xx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
(3)合同副本。
4、以上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上述第2或第3款均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_________%,余款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__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1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_________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_________乙方(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电话:_________电话: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
帐号:_________帐号: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代理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政府采购产品合同书
需方:
法定代表人:
供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守_________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中的相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供方根据需方需求提供下列产品:
编号:
产品内容:
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
计量单位:
产地:
协议供货价格:
调整价格:
实际采购价格:
数量:
单价:
合计:人民币
二、质量标准及保证期
1、供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谈判中所确定品牌的生产厂家正宗原装产品,其型号、规格必须符合投标文件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质量必须达到该项设备的出厂质量标准或国家标准;所供产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必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必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所供产品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所附各种资料及配件等必须齐全,所有设备均需带保修卡。产品属于外国进口的,必须是指定在中国大陆销售的产品,并且必须附有中文说明书。
2、供方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并完整地履行保证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3、在质保期内,供方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如果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
4、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产品有其它潜在缺陷及供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要求或不符合投标书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需方有权退货或向供方索赔。
5、供方应与制造商签订所提供的产品享有制造商完全质量保证及要求产品保修和维修的权利的合同,并向需方提供书面文件副本。当制造商不完全履行义务时,供方有责任与义务,要求制造商履行义务,必要时,需方支持供方提起法律诉讼,否则,由供方承担制造商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6、质量保证期:产品的免费质保期为_________年,提供_________小时保修,终身维护。质保期限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以上质保期如涉及费用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供方应予以免费更换或维修。
7、在质保期头_________个月内,如产品有严重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供方应免费予以更换;在质保期内,如同一产品出现三次质量问题,供方需免费予以更换,以保证需方正常运行。
8、供方在产品系统集成过程中,如果产品间技术性能相互不兼容而影响系统性能,由供方承担一切责任。给需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供方应赔偿。
三、技术资料与文件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产品使用手册、安装使用指南、维护维修说明书服务手册;
2、产品的合格证、保修卡等;
3、所投产品的详细介绍资料;
4、有关产品的权威性检验报告;
5、所有产品均要求技术资料完整,有中文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中文资料,有光盘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光盘资料。自带软件的要求以光盘形式提供;
6、测试记录、系统测试报告、合格证等;
7、安装验收报告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等。
四、产品包装
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为准绳。
2、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供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需方查询供方应给予解决。
4、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五、运输
1、运输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铁路运输;
公路运输;
水路运输。
2、运输线路及费用负担: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委托承运单位发运产品,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而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3、接货单位:_________。需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_________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编月度要车计划;必须由需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做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供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六、交付
1、交付时间:供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分_________批将产品全部交付完毕并负责安装调试。交付日期以设备始发航空部门/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根据。
2、供方应在交货日_________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发货事项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向供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3、交付地点:由需方指定_________为交付地点,所有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后,需方安排专人签收,并负责保管好设备。需方验收之前的运输、保管及相关费用及一切风险责任由供方负责。
七、安装、调试与验收
1、安装:产品的安装由供方负责,供方应对产品和系统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
2、调试:调试由供方负责,供方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需方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指导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验收:
产品运抵需方指定地点后,由需方对到货产品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要求供方提供验收方案,与需方协商后确定。要求供方在整体验收前向需方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系统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如供方不能完整交付产品及合同规定的资料、文件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供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供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验收地点:产品安装地。
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
因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八、伴随服务
1、供方提供现场培训计划,对需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主要培训内容为产品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需方未使用过同类型产品,供方还需就产品的功能对需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安装现场或由需方安排。
2、在质保期内供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设备配置、设备或零部件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供方应在24小时内立即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保证设备及时恢复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3、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零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设备发生故障后,供方应在收到需方信息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排除并交付使用。保修期后应提供长期优质服务。在使用寿命期内,供方应保证对设备的零件、易损件的供应。
4、供方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和技术支持的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方法等。
5、保修期后的产品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九、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将全部产品运至指定的地点经安装验收合格后由财政主管部门支付货款达到合同总额的_________%,质量保证期期满支付合同总额_________%的余额。
3、支付单位:_________
4、供方指定的结算账号如下:汇款单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供方延期交货与安装,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的产品总额_________%交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延期交付的产品总额的______%。
2、在质保期内,由于供方的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由于需方操作人员失误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需方负责。
3、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而供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4、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拒付产品款的,由需方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供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需方向供方偿付欠款总额的_________%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_________%。
6、供方如转包合同,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向需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7、供方的产品型号、规格、配置等发生变化时不能按合同供货时,应及时书面通知需方,经_________部门同意后准予调整,替代产品的型号、规格、配置等不得低于合同规定,且价格不得高于合同价格。供方应每个月向需方和_________部门报一次价格浮动的情况。
8、本合同价格分阶段执行。首次价格为中标价,以后每三个月买卖双方可就价格进行协商,价格协商的原则:价格上调时需方将不予以考虑,价格下调时需方将予以减除。合同履行期在三个月内的将不考虑价格调整。
9、如果供方不按时向需方报告价格浮动的情况或者擅自调整产品型号、规格、配置等,需方有权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供方款项,并终止供方合同的执行。
10、供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果所提供产品出现更改配置等弄虚作假行为,供方应向需方交纳违约金_________元,同时,需方将视情节在_________年内不允许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11、供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果在售后服务环节接到部门单位关于所供产品质量问题的通知后,凡是出现响应不及时、服务质量差、态度不好等问题的,需方在接到正式情况反映后,都将按照程序进行调查核实予以处理。经查实,如果所反映的问题属实,情节严重的,供方应交纳违约金_________元,同时,需方视情况在_________年内不允许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12、供方在履行产品买卖合同中,如果为采购项目单位提供虚假发票或所供产品金额与所开发票金额不符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如果所反映的问题属实,情节严重的,供方应交纳违约金_________元,同时,需方视情况在_________年内不允许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13、按照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有关规定和办法,供方应以实际政府采购产品金额为基数计算,每季度向_________累计交纳一次代理服务费,其代理服务费标准为:_________。
14、供方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如果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不允许使用_________采购方式,或政府采购机构发生变动,或生产厂家所生产产品经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鉴定其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或供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的,需方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十二、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四、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供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
经询价采购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和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鉴证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________项目____号的询价单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____号询价单
(2)乙方提交的报价单;
(3)售后服务承诺。
2.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详见乙方提供的报价单。
3.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单价详见卖方提交的报价单。
4.付款条件
本合同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后,由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心联系电话:________)支付货款。付款条件同询价单要求。
5.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为:____________;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 。
6.质量保证
卖方所提供货物未有特别约定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质量有缺陷,经查实后,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并按原价退还货款,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处罚。
7.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货物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典》,由甲方直接与乙方进行处理;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处罚。
8.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鉴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收到乙方提交的足额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由甲方,乙方,鉴证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或补充。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采购人盖章):______ 乙方(供货商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鉴证方(单位公章):_____
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通过公开招标,评标小组综合评审,按招标文件规定程序,确定乙方为_________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企业之一。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印刷定点工作顺利开展,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定点印刷的服务单位为需要印刷的_________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印刷单位”)。
二、定点印刷的业务范围
包括指定信封印刷品。
三、定点印刷产品的价格
(一)指定信封印刷品价格表,见附件一;
(二)常用纸张的实际进价及最高限价(注:实际进价可随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见附件二。
四、定点印刷时间
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五、定点印刷方法
由印刷单位在确定的定点印刷企业中自行选择。选择乙方时由双方签订“定点印刷合同单”(一式四份),明确印刷的具体要求和印刷费用等,乙方提供免费接印、送样、送货等一条龙上门服务。
六、付款方式
乙方将印刷品送达指定地点后,须由印刷单位在“定点印刷验收单”签字盖章,货款支付按双方在合同单上的约定,由乙方凭“定点印刷合同单(财务联)”、“定点印刷验收单”和正式印刷发票向印刷单位结算,由印刷单位采取非现金形式支付。舟山本岛外印刷单位的印刷业务,如乙方需收取适当运费的,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单中明确。
七、质量保证
乙方要确保印刷品符合有关的质量要求。印刷单位对印刷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耐心查实和说明。
八、乙方承诺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印刷业法规。
(二)按经营范围接受印刷单位的印刷业务。
(三)确定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定点印刷业务;确定专人负责定点印刷的计价,确保准确无误。
(四)做好生产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设立政府采购业务台帐。
(五)根据印刷单位要求按时交货,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
(六)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甲方对定 点印刷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印刷单位特殊用纸的价格在实际执行中可与乙方商定,乙方将随同统计报表报甲方备案。
(八)按季上报《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业务统计报表》和《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合同单》并如实按季上报《_________季常用纸张实际进价表》
(九)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承诺。
九、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所交印刷品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合同单》要求的,印刷单位可拒收,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如有以下行为的,甲方有权对其作如下处理:
(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_____(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和编号: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 价
(元)金 额
(元)
1
2
3
…
N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 地点:柳州市市区内用户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 财政性资金 。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按程序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安装完毕并运行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按程序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在质量保质期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程序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乙方在提交请款申请同时开具发票给甲方。
第九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一条、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 ,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3‰ 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 5% 。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柳州市财政局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4、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柳州市财政局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采购投%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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