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鸡哥日期:2024-04-02人气:13
无声告白个人读书心得(通用35篇)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伍绮诗我刚开始看此书时,有点晕,它一会儿讲故事里现在发生的事,一会儿又讲故事里以前日子发生的事,只好带着疑惑慢慢品味,之后便发现作者讲诉回忆是为了更好地解释现在。
每件事的发生会有它的前因后果,如何将这些前因后果串得很好,这就很考验作家的功力了。从小说的构造,讲述顺序来说,在我心里,伍绮诗是很成功的。阅读的过程就像是站在山顶上的我,一步一步等着云开雾散。
但我读完这本书的感觉有点微妙,不知道是喜欢还是不喜欢,要说喜欢吧,没有喜欢到一直想重读的冲动(对于喜欢的书,我会不抗拒地翻很多遍,一遍一遍地回到书中的情景去);可要说不喜欢吧,倒也不抗拒重读第二遍,只是最好时隔一些时日再开启第二遍的阅读。
中国很大一部分孩子的`生活轨迹跟莉迪亚很像呀。我们被父母带到这个世上,懵懵懂懂,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可以得到什么。然后,年幼的我们就顺着社会及父母的经验生活,父母认为孩子应该读书,我们就接受教育,父母认为孩子应该会舞蹈,我们就上舞蹈课……直到我们慢慢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可面对父母的期待,却不敢说不,不敢说出自己的想法了。可父母所期待的人生,作为孩子的我们并不想要,然后陷入彷徨。
莉迪亚就是如此,因为害怕失去妈妈,害怕失去爸爸,她只能一次又一次的将自己隐藏,一次又一次地迎合妈妈的期待。直到不得不爆发的那一天,她反抗了……她选择离开这个自己无法选择的世界,选择不再挣扎了。
玛丽林和詹姆斯那把莉迪亚压得喘不过气的期待到底是怎么得来的呢?
玛丽林对莉迪亚的期待来源于玛丽林自己没有完成的梦想,她希望女儿可以完成自己的梦想;詹姆斯因为种族问题而倍受歧视,他希望自己的孩子不会被种族歧视而伤害,希望她们活得比小时候的自己开心。可过多的期待会变成沉重的压力。
这本小说的内容很贴切生活,很贴切现实,现实生活里的很多孩子便是这样。
父母的期待真的是很沉重的压力,我觉得我很幸运,我的人生选择权大多掌握在我的手里,可就算这样,父母希望孩子成为有用之才的那种热切希望还是会使我有压力。
读完一本书,要记录些什么?
可能有人会喜欢记录故事的情节,记录打动自己的句子。
就我来说,我更喜欢记录由阅读产生的怪想法,怪观点。
梦想可以继承吗?很多父母觉得可以,但他们身处其中而不自知,并且在无限循坏着这样的故事。这种故事太多,太俗套了,但是却从来没有人能将这样的故事讲得这么悲伤。没有从心底产生心疼,永远也不会知道,这样的行为其实就是一场绑架。也许只有当置身事外时,我们才能看得明白——一个人,永远无法修补他人的遗憾,也无法圆满他人残缺的人生,梦想。
莉迪亚的父母用一件偶然的事情去判定她的梦想,其实只是为自己梦想的夭折而不甘。他们拿着最高尚的理由——帮助她实现梦想,去实现自己的私心,殊不知,自己早就将莉迪亚“绑架”了。
这种绑架最为致命的地方在于,他没有缚住你的手,也没有堵住你的嘴,你拥有身体上的自由,而精神上却被五花大绑,做不得主。
一个人终归无法弥补另一个人的遗憾。梦想,永远只能自己去实现,不能让他人代劳。将梦想强加在别人身上时,应想想自己又为谁实现了梦想。
莉迪亚的父母,他们都以为,一个生命可以完成另一个生命的遗憾。与其说他们将所有的关心与爱都给了孩子,不如说他们将这些关心给了自己所遗憾的梦想。
不管莉迪亚是否活着,她终归是无法弥补父母的遗憾了,当一个人决心失去时,也是决心重生之时,莉迪亚最终在死之前找到了自我。
那个自我,不是为了任何一个人的梦想而活,而是不再惧怕失去,不再躲在哥哥的护佑下,不再试图弥补他人的残缺。是卸下所有人的期望,找回真正的自己。
人生会拥有层层叠叠的欲望,那些你妥协了的、放弃了的,堂而皇之承认已经过去了的遗憾,像尘埃一样难以察觉地覆盖生命。
当你幻想通过别人的手重新抓住这一切时,却从未想过,不管别人如何将你的梦想重新握在手里,那都将与你无关。遗憾就是遗憾,永远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得到而让另一个人变得圆满。
我们该承认,人生就是一副支离破碎的画卷,就像《无声告白》的封面,一张又一张残缺的纸,拼凑出一个完整的故事,遗憾,才是人生常态。
即使再大的遗憾,也只能自己去承受。一个生命的存在,无法修补他人的遗憾,也无法圆满他人残缺的人生。
是的,面对父母的殷切期盼,最好的回答是:抱歉,我终究无法实现你们的梦想。
朋友问我,“你怎么好久都没更新了?”听到这个,甚是欣慰,这说明有人在关心我呀!
是呀,最近比较忙,忙工作,出差,陪孩子,辅导作业,整个人都快要垮了,累得窒息,周五又得和几个朋友一起去做汗蒸,练热瑜伽,几乎没有时间停住脚步去想想自己的生活处境,去想想自己是怎样影响周遭的人,家人,朋友,同事,孩子,眼里只有自己,生活就会活得越来越没有趣味!
上个周末得闲,把同事强烈推荐给我书看完了,书名叫《无声告白》,自认为语文不是很好的人也来写读后感了,可想而知这本书给我的感触有多深。我在这里先讲讲大致的故事情节,里面的景物描述也很完美,看完这本书辅导小学作文绝对没问题了。
文章以名为莉迪亚的女孩失踪开始,继而她的家人、警察搜寻线索来回忆她的家人之前所发生的事。女孩的妈妈玛丽琳是美国白人,高中准备考进大学当医生的时候遇到了她的爸爸詹姆斯,詹姆斯是中国人,寄宿在美国富人家里,靠富人救济考上了大学,他那时一心想上哈弗,但是没能如愿。玛丽琳与詹姆斯在未经家人同意的情况下奉子成婚,婚礼很简陋,玛丽琳的母亲在婚礼上轻声说,“不可以,不可以,你应该嫁给”和你一样的人“,你一定会后悔的!”自他们结婚后,母亲未和玛丽琳联系过,以不告而别,离家出走的形式离开了三个月。后来玛丽琳发现自己已有身孕,没法继续上课,于是回家了。继续相夫教子的生活。于是有了第三个小孩汉娜。
玛丽琳倾其一切培养莉迪亚,让她学习生物、物理以致考上大学当医生。生日、节日送给莉迪亚的礼物都是书。莉迪亚压力很大,但是她都压抑自己,从不反抗玛丽琳的吩咐,因为她怕妈妈再一次离家出走。在莉迪亚上高一第二学期的时候,成绩一度的下降令她很苦恼,然而此时她的哥哥内斯已经提前获得了哈弗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莉迪亚很怕哥哥离她而去,试图把哈弗大学寄给内斯信撕掉。她知道哥哥迟早要离她而去,去哈弗过自己的生活,再也不用听父母的管束。莉迪亚与小巷子里的杰克私混在一起,经常很晚回去,抽烟,上他的车,甚至想与其同居。杰克与内斯的关系使杰克阻止了莉迪亚。莉迪亚很是伤心,半夜她一个人偷偷来到湖边,脚放入湖水中,静静地与水接触,结束了她的生命。
故事很长,很多情节没法一一赘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抽空看下。
我们不能把自己所没法完成的梦想强加给小孩,小孩有自己的人生,应该让其自由成长,让其找到真正的自己,他的人生才会更完美。
阅读完《无声告白》一段时间了,让我再次追忆在书中的场景历历在目,讲述的是一位小时候偷渡到美国的华裔,在小时候因为皮肤,家人的因素,在学校倍感孤独,或许是因为自卑感,可望成功,把“成功”嫁接在了子女的身上,用这样的“成功”来获取别人赞赏的眼光,肯定自身的价值,这部小说在种族,文化,男女平等上,子女教育上都描述了作者主观感受,估计小说描述的是作者本身。
小说中的母亲玛丽琳,因为在哈佛大学遇到了历史课的华裔老师詹姆斯,为此感到亲昵,为此陷入了爱情的蛋糕里,把自己的梦想和目标抛弃在了一旁,文章只有几章描述了两人在上课的认识,到办公室的恋爱,到结婚,以及结婚前玛丽琳的母亲对她说的话,为此两人的感情只是短暂,而平常,从乍见之欢,到平平淡淡。
文章的可怜的女孩莉迪亚,因为母亲的离家出走,让莉迪亚发现了,母亲在去为祖母处理后事的时候,而拿走的食谱,在发现后,发现了母亲在书上留下的泪痕额,心里就说无论怎样要让母亲开心,在母亲离开的是时候开始钻研,在母亲回来的时候,玛丽琳为了在莉迪亚身上看到了以前小时候的样子,喜欢学习的样子,就开始从小教育莉迪亚,到莉迪亚死去前,也没有发现莉迪亚的异样,内心里只想把莉迪亚培养成以前当医生的样子,而从来不顾及莉迪亚的感受。
从圣诞礼物来看,玛丽琳只想在孩子身上,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东西,也可以看的出这种类似中国教育而畸形的家庭,只想在孩子身上看到成功,努力的把自己想要的,认为好的,灌输在孩子身上,从孩子身上获得成功感。书中一句话: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反观莉迪亚的父亲,因为自己的交际失败,送给孩子的都是一成不变的交际书,对待莉迪亚的同学,也都是夸夸其谈自己的感受,不在乎女儿和女儿同学的感受。莉迪亚成了维系母亲和父亲的纽带,既要满足母亲对她的高要求又要,安抚父亲对友谊的渴望。最后莉迪亚投降了,从小到大的习惯驱使着自己硬着头皮向前走,一旦路走不下去了,到了无法忍受,不得不解决,而又无人商讨的时候,只好选择死亡,一了百了。
在小说中,每个人都有心中的梦想,在现实中都举步维艰。当成人梦想遭到现实的困境时,当成人解决不了自己内心的痛苦,这种愤愤不满,这种失魂落魄,就会嫁接到孩子身上。
其实道理都懂,却仍过不好这一生。为什么?因为你不去按照道理去做,去行动。
去做正确的事情,不要为自己找借口,懒惰懈怠。
《人类群星闪耀时》写了14个历史事件,让人感受到每一个杰出的人物,在背后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南极争夺战是这些事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
斯科特,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1910年,他带着由他组建的探险队,准备好了一切,向南极发起了挑战,在向南极进发时,遇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不是队员们的半途而废,也不是严寒的气候,而是他发现,挪威人阿蒙德森也正冲往南极,他们可能会成功。
后来,西伯利亚矮种马不适宜南极的冰天雪地,在走到比尔慈摩尔冰川时,最后一匹马死了,他们不得不使用力气,将沉重的雪橇拉着前行。随后,寒冷的冬风又提前来临,让原本松软的雪,变成了坚硬的“三角铁”。在他们以为自己是世界上第一个踏上南极点的团队时,他们发现,在南极点上,已经飘扬着挪威的国旗,阿蒙森提前到达了南极点!
虽然不是第一个登上南极点的团队,但是他们要带上所有证据,证明挪威人才是第一个到达南极的人。
就这样,他们带着一身疲惫踏上了返回的路。这时,斯科特和他的队友们已经没有力气和精神了,他们以失败者的身份返回了。在返回的路上,他们的身体几乎都冻得麻木了,在冰天雪地中发现储存的煤油已经不多了,不够他们的需要了,他们坚持着剩下的路程。不幸的是,他们遭遇了暴风雪,不幸遇难了。
斯科特——一个失败的英雄。
我想,我们大多数人读完之后都会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反正我就感觉他就是我的一个极端,只是我没有胆量把它变成现实。
虽然这本书读起来很怪诞,但是我觉得他的目的和主旨都是很明显的,那就是还我们的生活一片绿油油的麦田。朴实的麦田,微风吹过可以泛起绿色波浪的麦田。
我们都在伪装着生活。就像演戏一样,其实现实比电影更富有戏剧性,真正的我们才是演员。我们的检测技术越来越好,地图越来精确,你可以在大洋彼岸看清我手里拿着的冰激凌是什么牌子的,可以看清我脸上的痣,可是我们的心还真的是很远,我们素不相识。能把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联系在一起的最典型的东西我只能想起战争,我们拿枪把另一个人的头打爆。
黑暗里更容易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看不清周围的东西,我们的伪装就是让别人看不清我们,让别人害怕进而保护我们自己。霍尔顿多次提到他孤独寂寞的要命,人怕孤独,怕的要死。我们生来有一种被奴役的天性,我们幻想着隐居的生活,认为那是神仙的生活,可待到当真让我们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呆着的时候,我们却要天天盼着有船来把我们带走。有人说“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可是那是因为我们孤独的时间不够长,假设有足够的时间,我们会疯的,一定会的。
做人很累,是因为在别人面前活得累。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很羞涩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是在万人礼堂里滔滔不绝的演说家还是在只有两个人的寝室里面,两个人就够了,两个人就足以让你羞涩。让你披着一张皮生活。比如在小说里写老斯宾塞抠鼻子,比如当你确定那个人确实今天不回来睡觉,你想睡他的床之前却还是要问别人一句“他今天回来吗?”
有一次在餐厅吃饭,一个同学的拉面被另一个同学碰翻了,然后我就看他们的两个的神情,被撞的那一个低着头红着脸只看着自己撒了一地的汤,撞人的那个则红着脸一面说对不起一面用手很不自然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我看完之后就只有一种想法,就是想让这个餐厅里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都滚蛋。这样他们就不会感觉很窘。其实,我们也真不大注意他们究竟是怎么解决的,可是他们就以为整个餐厅的人都在看着他们,看着他们该怎么办,然后再把他们两个品头论足一番。
所谓我们所固守的那些所谓的规矩,就是纯粹和自己开玩笑,跟耍猴儿似的,悲哀的是我们真会因为别人做错了位置而不高兴,会因为别人没有朝你笑而朝另一个人笑了就抱怨怠慢了你。我们做这么多繁琐的规矩到底有没有用,我们为什么这么在乎我们这张脸。它能带给我们什么,满足感?欺骗自己感觉很满足吗,还是被别人欺骗很满足?
说起来我们都是很自大的,我们疯狂的爱着自己,也以为别人也疯狂的在乎着我们。我们最相信的永远是自己的看法,别人的再好我们也会找出一两个缺点来的,就算最后实在被证明我们实在是错了,心里反正是很不好受的。
你我都成了表面上的朋友,实际上,我们和周围的一切都在对立着,虎视眈眈的。想一想,我们身边有几个朋友,几个真正懂你的人,几个你想去懂的人。我们一面将自己全副武装,一面拿一把剑,瞅着别人有个地方露在外面,我们便刺过去,直到别人也都全副武装,任何人的拥抱都隔着冰冷的金属,成了冰冷的拥抱。
有朝一日,我们能交给孩子的是怎么样让别人伤害不了自己,怎样在别人打过来一拳还过去一脚,生存的意义在于不受伤害。我们便再也没有了精力去干别的事了。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比赛,那么对手只应该是自己才对,可是我们拼命的爱着自己,并且感觉我们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影响我们的幸福,而我们总想做那个最幸福的,于是,我们便总想证明别人没有我们幸福。所以,但凡别人遭了殃,我们看着只是一种快感,悲伤,也成了一种快感,我们会一边嘴里说着“这小孩真可怜,以后可怎么办呢”,但是实际上我们正在大嚼着他的痛苦,然后心里庆幸,“唉,幸亏不是我,我比他幸运多了”。
这个世界似乎也是充满了臭烘烘的味道,我们前进的路上好像挤满了人,一点空间都没有,要想往前边去,就要非把别人挤到后边去不行,我们活的太拥挤了。大家都不肯留出一点点空间来,因为害怕别人会抢占那份空间。我们全体都在麻木的被拽着朝一个方向走,当有一个人举起了反面的旗帜,我们便会齐心协力把他踩死。大多数人在一起,就是一群暴力。
我们的世界成了一个个孤立的高耸入云的山峰,我们在不同的峰顶上,彼此都看不见对方了却还在比着谁站的更高。我们拼命的和别人争,等到把别人统统踩在脚底下,当我们独自一人登上那铺着积雪的山峰顶上的时候,我们才痛苦地有时间去想一想,我们到底得到了什么,荣誉,至高无上的荣誉,可是当偌大的宫廷里面只有我们自己时,那荣誉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的荣誉我们的威严是为了给别人看而已。我们给自己留下了什么东西?只有漫无边际的寂寞。
霍尔顿谎话连篇,可是所有人都吃这一套。我们会苦口婆心的自以为是让别人理智些,可是我们自己理智吗,我们难道不是时时刻刻在撒谎吗,给别人撒慌,也帮着别人欺骗自己吗?到底我们谁是正常的人,谁又是真正撒谎的人。我们真的很可怜,整个世界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_,我们说谎话,别人也明白这是谎话,但却是真真地喜欢的要命。更为可怕的是,我们还要告诉我们的孩子们要他们说谎,让他们融入说谎的大潮流中。
我们可怜好些人,可是真正可怜的是我们自己。我们圆滑的要死,同时会用身不由己来为自己开脱这种虚伪,可是正是我们的一次次所谓的身不由己使得我们自己,我们的孩子生活在谎言之中,有时候想想也挺好笑的,我们为什么说谎,是为了取悦于人然后自己好办事吗?可是我们为什么会因为别人说你一句恭维的话还这么受用呢?我们是说谎者同时是听谎言者。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你可能会说实际中你就是要这样说才礼貌,生活需要技巧,需要艺术,可这是礼貌吗,是欺骗而已。一开始是谁规定我们对别人说好话是尊重?人的尊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需要用谎言去支撑吗?我觉得真实比心里舒服重要的多,还是一个老问题,如果你这一辈子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中,直到你死了也不知道,在别人看来你很快乐的过着。你愿意吗?我反正是绝对不会愿意的,我宁愿要一个痛苦的经历。至少,他是真实的,知道被欺骗了的感觉总是不好的。
从一定程度上,我们成了一群奴隶,钱的奴隶,自己这张脸的奴隶。我们应该时不时的对金钱表示一下厌恶才对,有朝一日天上会掉下钱来,我想我会恶心死的。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我用着金钱又说鄙视金钱的风凉话,对,是的,我离不开它,但它仅仅是一个工具。决不能让金钱冲昏了自己的头脑。我相信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绝对不是金钱,金钱是人创造的,人应该追求自己创造了的东西吗?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安宁,因为真正能够收放自如的东西是思想的精神,而它恰恰能带给我们——自由。
我们真是太看的起自己了,还真把自己当做主人了,还真是,自以为是的家伙。本来人类的命运我不该操心,可是我会忍不住想,我们会以什么形式结束自己的旅程,很可能是自己毁灭自己。我就觉得现在西医独大将是一个大大的错误,我一直感觉西方人的办法好笨,非要将自己贬低到机器的程度,把大自然的恩赐当做是一部机器,身上的各个部分只是一个个简单的零件而已,人类确实是很自大的,以为自然界不过如此,认为她只不过是一部大的机器而已,我相信总有一天上帝会让我们知道,人类,不过如此。
人类是有自己的局限性的,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自己的局限性,任意的让你的想象力驰骋吧,撒开欢儿跑吧,最终你还会是局限在你的思维里面。宇宙外面是什么,这句话本来就很幼稚,因为这还是一种空间概念。就像火箭永远有一个极限速度一样,我们永远也超越不了某些东西,比如说思想。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成熟是个什么东西,在我看来,成熟只是别人对我们的一种态度,是为别人的,不是为自己的。我们什么时候能为我们自己造出个概念?有的只是自我,自私,自大,自恋吗?大家都要求我们为别人着想,你为他着想,他为你着想,可是到最后我们并没有为别人着想,反而老是感觉自己亏了,私底下拼命的补偿自己。真是很虚伪,就像两个人都不自信,可到最后,这个人对另一个人说我相信你,另一个人对这个人说我相信你,难道这两个人就会自信吗?我们连自己都还不明白自己,更何谈明白别人,更何谈要感化别人让别人理智?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锁链。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自己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跳带着脚镣的舞蹈。
有谁在想着为自己设计一条锁链?可是我们带着的是别人给我们设计的,其实都一样。你锁住了我,我锁住了你。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样活着,我的态度是要认认真真地活着,生活没有那么多调侃,也没有那么都废话。我们过一秒钟少一秒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秒,便是我们失去的第一秒。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谎话连篇上面,浪费在欺骗上面,浪费在知识的垃圾里面。有的人一半的时间在镜子面前度过,却重来没有好好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好的是我们有镜子照照自己的脸,坏的是没有镜子能照照自己的心灵。
真希望我们能正经起来,好好的活。
无论是谁看到《复活》这个书名都会想很多心里也会好奇以及惊讶,都在会想:“人会复活?”后来我也是带着这份好奇打开了这本书。
本书的主人公是出生贵族的青年——聂赫留朵夫,在早年他和卡秋莎产生了爱情,可是当他做了几年军官回来后就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后还抛弃了她。卡秋莎被一位无耻的法官判处了四年牢狱,并流放到西伯利亚。聂赫留朵夫良心上受到谴责,决定和她一同前往西伯利亚,并把自己的田地分给穷人。他向卡秋莎求婚,为赎他曾经的罪过。
卡秋莎拒绝了。她在流放当中和革命者西蒙松走在了一起。最后,聂赫留朵夫放弃了对卡秋莎的追随,过起了自己的日子。最后的聂赫留朵夫复活了,他不再像被污染时的军官那样残暴,他为觉得是自己使卡秋莎的沦落而自责,他要救赎,所以他要和卡秋莎结婚,这是他的一次复活。尽管当初的他像野兽,可是当他自责于卡秋莎的时候,可以看出他的深处是善良的。世俗并没有完全蒙蔽他的双眼,但是只是年少气盛的他迷失了方向而已。当然,只要人性的善发挥出来,那么就是在堕落时候的复活。
在课堂中,在家庭中,乃至整个社会中,人的友好情谊都建立在感恩的基础上的,因为彼此间都有着一个感恩的心。
在课堂中,因为某些原因受到老师的处罚,也许你会认为老师的行为过于偏激,心里就暗暗地跟老师赌气,其实不然,老师只不过尽了自己作为老师对于你的关心,老师其实在帮助你,让你在成长的道路上不要误入歧途。老师只要尽到它的本职而已,他也没这个必要去为难一个学生,老师只不过出于对学生的关心。当然也不要认为老师是神圣的,老师其实跟我一样,他的心也是肉长的,是有思想感情的,人与人之间相互之间总会有感情的,老师这样关心我们,我们要学会感恩。
在家庭中,爸爸妈妈是我们身边最亲近的人,是对我们最有恩的人,在家里遇到困难,遇到不顺心的事,爸爸妈妈总是我们的依靠,向他们诉说心中的苦处。爸爸妈妈总是百般的耐心的安慰我们,讨好我们,不让我们受委屈,不让我们为。也许你会认为这是应该的,可怜天下父母心,谁的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子女好,将来能有好的发展呢!在这温馨美满的环境中,我们要懂得珍惜,人在世界上什么都可以放弃,唯有恩情、亲情不能放弃。为人子女,我们要学会体谅,学会感恩,应站在父母的角度,考虑父母的感受。父母养育了你,他们不求回报,只是默默地奉献着。我们应该懂得去回报,人是有感情的,要懂得感恩。
在人生中,当你在迷路的路上,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为你指引前进的方向;当你不小心的摔倒时,一双陌生的手,将你搀扶起来;当你因为难题苦思冥想时,一张笑脸帮你解决难题。就是因为这些社会才得以和谐发展,在党的领导下,我们一同迈向我们的伟大目标,更好的建设和谐社会,我们的每一个都是国家的一分子,国家为我们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让我们接受良好的教育,让我们免受战争之苦、灾害之苦。国家对我们有恩,我们只要知恩图报,我们是未来国家之栋梁,我们肩负着艰巨的任务,我们要好好的学习,不要让国家对我们感到失望,让我们共同举起手来创造美好的明天。
我们生长优裕的环境当中,我们要学会感恩。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是由美国当代作家塞林格所写。本书篇幅不大,只有十几万字。虽然如此,本书在美国当代的社会和文学界里有着巨大的影响。我是在几年前就听过这本书,印象中是一个国内很有名的公众人物谈起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麦田里的守望者》。所以这本书在我手机阅读里存放了很长一段时间,但都没有时间去翻阅它。这次去图书馆原本也没有打算说要看这本书的,但却很巧的看到这本不是很厚的书,于是就借回来看了。总体来说,这本书没有令我失望,很值得仔细的品尝作者从作品中所带来的思想。
简单回顾一下这本书的内容。本书是以第一人称的口吻,由主人公自己所述说的一段回忆。故事的时间跨度不是很长,甚至可以说是很短,因为整个故事只发生在几天的时间里。根据书中的描述,讲的是一个年纪在16岁的年轻人,由于不满学校的制度和里面虚伪的人性,而屡次被学校开除。而整个故事就是记录了在他第四次被学校开除之后,主人公所经历的一系列事情。从在学校的最后一天和舍友之间的交流和冲突,再离开学校到纽约游荡而不想回家。在纽约的一天两夜里经历了酒巴的喧嚣,逛夜总会,抽烟喝酒。召了妓女却没有真的做坏事,最后又被勒索。之后再打电话和前女友约会,却胡言乱语得罪女友。接着回到家里和年纪小又很有智慧的妹妹聊了一宿,又到敬爱的老师家里借宿,却没想到老师可能是同性恋。主人公的梦想是到一个没人住的地方,盖一间小屋,过自由的生活。他本想付之行动,却因着妹妹的劝阻而没有实行。
整个故事没有特别有悬念或者说情节刺激的地方,但对于人物的描写和刻划却非常的深刻,其中所隐含的道理也引人深思。小说中所带给人对自由的向往和执着,对旧制度和人性弱点的批判,年轻人在理想和现实的矛盾中的挣扎,都会引起读者的反思。主人公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望着在悬崖边玩的一群孩子,同样的,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类似麦田里的守望者那样的梦想。书中虽然经常出现粗俗的言语和激进反判的思想,但其中所刻划的人物心理却又都是很深刻的人性最深沉的东西,相信这一本书读一遍是不够,值得细细的品味其中的意味。
余余落晖,我爱一彩最美;涓涓潺水,我掬一片最清;回顾走过的树林,我独恋枫叶最红;回眸成长的足迹,我不忘有书籍陪我一路走过。
找一个悠闲的午后,捧一杯清幽的绿茶,翻开舒婷的《致橡树》,很短,细细品来却意味深长。我仿佛可以感受到这个女子浓浓的爱意和深深的倔强,她的爱,不是轰轰烈烈,而是细水长流。她不屑于攀龙附凤,却爱上了身处云端的他,她想做一株木棉,可以给他温暖的木棉,对她而言,那种“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才是她想要的爱情。而他与她相依,这才是她的欣慰。
翻开《呐喊》、《彷徨》的纸页,我仿佛看到了那个千疮百孔的病态中国,更深深的感受到了一股红色的力量,我应该可以想到,鲁迅是以怎样的心情来写这两篇文章,有愤怒,有无奈,有感伤,更多的是向上的希望,他知道那时的中国是酣睡且彷徨的,他想要呐喊,他想要中国觉醒,他的心中还有希望,还有力量。透过厚重的纸页,我们不应该缅怀历史,我们更应该看看历史留下的教训。我懂得了唯有少年则强国强,而我们应竭尽全力让祖国的未来觉醒不再彷徨。这才是鲁迅先生的欣慰。
吹开《三国演义》表面的历史灰尘,我仿佛看到了那个因为战争荒凉萧条的故乡,我仿佛看到了一代枭雄的坚强与不屈,我不知道曹操在火烧赤壁中大败于诸葛亮时心理是怎样的不甘与愤慨,我不知道在曹操垂垂老矣时面对大海发出”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感慨时,除不屈的信念外,谁还能感受他心底的悲凉与叹息。愿大家再读曹操的诗词时,怀一种敬畏,因为他是值得尊重的英雄。这才是曹操的欣慰。
请原谅我孤独成性无药可医,请原谅我不善言辞不苟言笑,回首来时路,我真的很庆幸,因为有书籍的陪伴,才让我未曾感到孤单,一路品读,一路风景。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两本厚厚的《隋唐演义》。这两本书结合了白话文和诗,写了大隋从兴盛到衰败和唐朝的渐起的全过程。上下两册共六百零三页,共一百回,每一回的开头都有一篇摘自右调的诗总领全文内容。使文章变得更加精彩。《隋唐演义》的上下两册十分精美,是两本很好的书。
这两本书讲述的故事背景大为不同。一本讲的是当时大隋统一时,一本讲的是十八路反王起义时,故事内容主要是讲了绿林好汉:秦琼、程咬金、王伯当、单雄信等人以瓦岗山为根据地,联合反王_大隋创建唐朝的事。当时杨广在位当大隋的王,他鱼肉百姓。大兴土木造宫殿,闹的百姓吃不好穿不暖,天天民不聊生,而他在宫里吃喝玩乐,十分快活。后来出于巧合,秦叔宝等人走到了一起,准备打着替天行道的大旗造反。他们一反,各地也都反了。秦叔宝也是一路顺风,收降了许多身怀绝技心有大志的好汉,比如罗成、尉迟公等,使他们更加强大起来,在这世道上有了威望,同时也有了力量。终于,杨广上吊自杀了。随之唐朝又立了起来。隋唐演义就完了。
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只有正义的力量是大的,自古正邪不两立,每一个人都要做有正义感的人。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历史知识,我很喜欢它。
假期中,我读了一本书,叫《金银岛》,书中讲了一个惊险、离奇的寻宝故事。我看后,感触很深。
书中的主人公——10岁的小吉姆帮助母亲打点酒店。在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有钱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大帆船和李莆西医生一起带领着小吉姆到茫茫大海中开始了寻宝的路程。然而,以西尔弗为首的海盗帮,打扮成水手随船前往金银岛,想占有财宝。为了老海盗头子埋下的价值70万英镑的财宝,寻宝者与海盗们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较量。最后,小吉姆他们保持冷静和团结,机智地和海盗周旋,最后终于战胜了海盗,寻得宝藏,平安返航。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生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一定会碰到许多意想不到的挫折和困难,我们一定不能慌乱,只要我们保持冷静和团结,只要我们勇敢和坚强,我们就一定能战胜这些困难和挫折,看见胜利的曙光,得到成功的喜悦。
《瓦尔登湖》是梭罗的作品。
梭罗竭力描述了瓦尔登湖不同于世俗的美丽,歌颂那一种与世隔绝的安宁。他试图让大家相信,瓦尔登湖正是他想要的宁静和温暖。
然而,我作为一个读者,却明显地感觉到文字背面的另一种真实,那就是:他的心灵并没有真正安放在这片深邃的'蓝色里。这儿不是他的家,而是一个躲风避雨的凉亭。瓦尔登湖的水融化了洁白的雪花和金色的阳光,却并没有化开这颗对现实世界充满了愤怒和失望的心。
梭罗和他的思想,是瓦尔登湖来自远方的真挚的朋友。瓦尔登湖于梭罗而言,是一种深刻的思索,无奈的超脱。正如一个企业家从高空跌落时,离开家而躲进了月亮湖。睡不着觉的时候,躺在草地上数星星,一颗,两颗……
而梭罗则数着第一块冰下面的气泡,一个,两个……
虽然瓦尔登湖的每一滴水,都被梭罗细细地研究过了。但,我看见的,却依然是一个没有家的孩子,他试图尽自己的全力皈依瓦尔登湖。
只有瓦尔登湖的儿子,才能融入瓦尔登湖的心。无论什么,都比不上生命的起源,生长的乐土。那宁静、欢畅和自在的水,一滴滴,如同流淌在自己身体里的血液。
发自内心的爱,是大自然的音乐。
近日,我认真地阅读了《文明美德伴我成长》这本书,书中的内容让我受益匪浅。
我们的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自古以来华夏民族就崇尚文明礼仪。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小学生,传承文明、践行美德是我们肩负的责任。让我们共同努力从一点一滴做起。
首先,我们要锻炼身体、强健体魄,有充沛的精力做好每一事。我们要孝顺父母,帮爸爸妈妈做家务,给爷爷奶奶盛饭,在他们生日来临之时送去问候。我们要尊敬老师,看见老师主动问好,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我们要有自己的理想,并为之不懈地努力,即使遇到困难也决不放弃。
其次,我们要学会尊重每一个人,不管他地位高低,不管他富贵贫穷,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我们还要有大方的举止、整洁得体的仪表,给他人留下美好的印象。最后我们要诚实守信、不说谎、与人坦诚相见。总之,做一个讲文明、重美德的小学生,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只要严格要求自己,“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前进的道路已经铺好了,下一步就该我们走出去了。我们要养成小学生应有的文明美德,别让恶习陪伴着你的一生,因为没有美德的人犹如漂亮的荷花被淤泥玷污。让我们拥抱文明,让文明陪伴着我们的一生吧!
也许有人说幼儿教师的工作是轻松的,不就是每天带孩子们玩玩游戏、唱歌、跳舞吗,但只有内行的人才了解幼儿教师的辛苦和所承受的压力,试问真正的幼儿教师应该是怎样的呢?看了这篇这就是幼儿教师后,让我们也有了一些感触。
当一名幼儿教师是非常辛苦的,但幼儿教师还是有诗意有快乐的?对教师来说,“教育不是牺牲而是享受,不是重复而是创造,不是谋生的手段,而是生活本身”。很多教师谈到教育给他们带来的种种快乐与幸福他们说:和孩子们在一起给我带来最大的收获便是快乐。是孩子们让我保持一种青春的心态,让我时刻都充满着微笑,这是我人生中一笔巨大的财富。
幼儿是天真的他们会把自己发现的乐趣告诉你,有时候孩子的一句话能让老师的心里暖暖的,有一次老师在给孩子削水果,有个孩子看到了他对老师说:“老师,刀子容易伤人你可要小心点,不然伤到手会流好多血,会很疼的。”一边说一边孩子的脸上有着痛苦的`神情。
每一位教师在“劳累”中同时拥有别人体会不到快乐与幸福。在理想的师生交往中,教师把教育视作幸福的生活。不因教育工作的劳累而抱怨,反而会感到幼儿随时会给她带来欣喜与快乐。虽然带孩子是很累的,但在理想的师生交往过程中,在与孩子真诚、开放的互动中,时时体会到别人所难以预见的种种幸福与快乐。这一切只有当教师真正投入师生交往中时,才会发觉原来教育工作是乐趣蕴藏其中、财富蕴藏其中的。所以,当教师投入到教育活动中时,她会感到自己也成为教育的幸福收获者、相信只要教师用心地投入,就会发现原来乐趣就在这“劳累”中间,幸福就在这“烦琐”中间,收获就在这“平凡”中间。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故事情节很简单,甚至情节中的人物也很单一,但却深深吸引着我,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一步步走向贝里克。
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就像退休时的哈罗德,日子平淡无奇,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甚至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可我们习惯于这样的生活,不想去打破,也不敢打破,因为我们不敢确定打破以后等待我们的会是什么。与其这样,倒不如安然于现状来得稳妥。
可就是在这样平静的生活里,总有一些事或一些人带给我们触动,让我们尝试着去行动,去改变。而这时,崭新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哈罗德因为多年前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决定要徒步到贝里克。他坚信自己的这种行为能改变奎妮的命运,从他决定迈出第一步时开始。
但徒步的过程不是一帆风顺的,最大的障碍是心理关。从开始的迷茫、恐惧到中间的坚定、笃信,再到后来的疲惫、虚弱,哈罗德经历了内心最大的波动,这是他退休前的生活里从未有过的体验。
这正如我们在自己平静的生活轨道上,突然下定决心做一件自认为了不起的事情,最起码称得上突破自己的事情。一开始,内心是激动的,为自己的改变;接着是坚持的考验,内心的挣扎,意念的挑战;最后是战胜自我的喜悦。可有时也有中途夭折的可能,大多的突发奇想都是如此。
哈罗德的举动令自己惊奇,一生从未做过轰轰烈烈的事,他为自己的决定骄傲。可漫漫长路是会消磨一个人的意志,会挑战一个人的极限,会考验一个人的毅力,期间他也疑惑过,彷徨过,退缩过,可每次都被自己的信念战胜,鼓励自己走下去,哪怕是把前脚迈出去,后脚跟上来这样简单的事情。而把简单的事情坚持下来,事情就变得不简单了。
于是,哈罗德成了众多人心中的朝圣者。他们追随,追求哈罗德的脚步,实现着自己的朝圣梦。或许人生来就是孤独了,一开始哈罗德还能善良宽容地对待,可渐渐地,他应付不了如此喧闹的局面。他是如此疲惫,心力交瘁。最终选择一个人上路,可这时的他,早已不知是为何而上路,更忘记了自己徒步的真正意义。
而这一路上的回忆,却是哈罗德最大的收获。
与好友奎妮的见面没有预期的好,也正如我们做一件事时,事情还没开始做,已经给自己设想了一个美好圆满的结局,可往往奔向终点时,没有欢呼,没有掌声,只有自己一个人的独自面对。而此时此刻,那些期望早已不再重要,因为收获已经在过程里了。
生活里的我们,很多时候都是哈罗德,当我们决定去做一件事时,期间最重要的,也是最需要的,便是信念。信念,给我们前进的动力,让我们放弃时重拾信心,让我们用行动诠释坚持到底的真正内涵。
《傲慢与偏见》是19世纪英国小说家简奥斯汀最著名的小说,原名《最初的印象》。 故事围绕 小乡绅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大事展开。其中以二女儿伊丽莎白与达西的感情为主线,用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与好友的婚事作为陪衬以衬托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
书中的女主人公性格活泼调皮,聪明机智,善于思考问题。由于她听信了年轻军官 威克姆 的 谗言 而对男主人公达西产生了偏见且因达西自身的傲慢让她极没好感甚至厌恶。经过一连串有趣的周折后,误会终于得以消除,伊丽莎白对达西不再存在偏见,达西也在伊丽莎白的强烈言辞下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克服了自己的傲慢,让两个年轻人重新认识最终走在了一起美满幸福的生活。它告诉我们:不管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不应该存在偏见,都应该抛开一些片面的东西去客观看待。网络是个交际的平台,我们在上面交友、关注着自己感兴趣的新闻、打发自己的闲暇时光。可是有太多的营销博恶意的散布着别人的消息影响名人艺人在路人眼中的初印象,让网民对名人艺人产生偏见,不看他给予别人的正能量,就只一味的谩骂误解他的一举一动,对名人艺人造成或大或小的伤害。我觉得这种行为是极其可耻让人讨厌的,不说名人艺人也是人,有自己的生活,但是他给我们消遣,从各个方面为我们带来欢乐我们就应该心存一份感激,而不是因为一些无意的错误就自动屏蔽他的好肆意的骂!我想说的是:很多时候我们不在当事人身边,他们是一个怎样的人我们无法接触无从了解,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存一点自己的想法不要随便就被人引导,也不要存在偏见去看一个人一件事,客观一点,有话说,可以,善意一点,毕竟与你无关,他也没碍着你什么。或许这也是为什么我看到这个书名就想要读它,我想要从这里证实我的观点,确实也如此:少一些偏见,多一些心平气和,大家都愉快。
同时,从夏洛特与柯林斯只有物质没有爱情的婚姻、莉迪亚和威克汉姆把婚姻当做儿戏丝毫不考虑物质生活的婚姻与伊丽莎白与达西在爱情与物质兼具的幸福美满婚姻形成强烈的对比,告诫我们树立正确的婚姻观:一段婚姻,不能只有爱情或物质,要全面考虑,只有两方面都考虑到我们才能真正的获得幸福。身边的例子也是数不胜数,所以这也一直都是我的观点。
都说:如果你没瞎,就别从别人嘴里认识我。社会这么大,少一点偏见 ,少一点傲慢,少一点自以为是的声张正义,多动动脑换位思考思考,我们身边的环境就会越来越好,身心都能愉快,不是吗?
不久前看了电影成为简。奥斯汀,不禁为简的勇敢和才气所倾倒,她的勇敢追求,不惧世俗的观念,在那个社会里成为了一道靓丽的风景。她的小说《傲慢与偏见》更是她小说的最高成就,在我看来可能《傲慢与偏见》就是她自己的人生吧!不过不同是她给了小说一个完美的结局。
《傲慢与偏见》写的是中产阶级男女的爱情和婚姻。宾利和简,俩个人一见钟情,由于宾利是个阔少爷,所以班内特太太巴不得自己的女儿能够嫁给他,于是对他们的交往不加限制,这使得他们有一个自由的交往环境。虽然他们的感情曾遭遇到挫折,但是俩人最终还是在一起幸福的生活。伊丽莎白和达西,他们俩人开始对对方并无好感,谁也不会想到他们以后会成为伴侣。伊丽莎白具有很强的自主观念,她主张独立,自由的婚姻。所以当她看见姐姐和宾利相恋以后,她是报着支持的态度去看待他们的爱情的。但是达西的做法却使她对他产生了厌恶之情,而她从别人那里听到关于达西的一些恶行后,对他更是没有一点好感。但随着了解的加深,她渐渐对以前自己的看法感到惭愧,并接受了达西的求婚,最终幸福在生活在一起。
伊丽莎白是个非常有个性的女孩子,在她的性格里已经没有了传统妇女的那种束缚,对于为了财产、金钱而结婚的做法伊丽莎白她很不赞同。她反对为金钱而结合,更反对把婚姻当儿戏。所以她对继承他们家财产的远亲牧师没多大好感。当他向他提出结合时,她非常的不屑。因为她觉得感情是婚姻的基石,没有感情的婚姻不会带来幸福。虽然说为了财产、金钱而结婚的做法是不对的,但是结婚不考虑这些因素也是愚蠢的。现代人渴望追求高质量的婚姻生活,虽然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也是万万不能的。有了一定的物质基础,才能提高婚姻的质量。
结婚是两个人爱情的再一次升华,但是结婚并不是爱情的终结。它还需要双方更好的去维护。结婚也并不是两个人的事情,它联系了两个家庭,甚至联系了这两个家庭的一切关联。有时候不光有爱情就能解决一切的,还有许多的家庭问题需要解决,如果处理好了这些那两个人的婚姻才会有将来。
一篇文章中一句话说:玫瑰花瓣上颤抖的露珠,是天使的眼泪吗?我觉得这句话很美。玫瑰花是爱情的象征,它花瓣上的露珠却是天使用眼泪所换来的。美丽的背后竟然是无尽的辛酸和付出。当天使挥着受伤的翅膀,看着娇艳的玫瑰,想停下来愈合伤痕,却发现它全身都是刺。正如年轻的我们,希望早日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但是又怕它的到来,畏惧现实的残酷与阻碍,却又飞蛾扑火般的想成为别人心目中的白雪公主,明知海枯石烂只是传说,青蛙王子和白雪公主只是童话,罗密欧与朱丽叶只是经典,却又相信梁山伯与祝英台终会化蝶成双飞。
人生就像一艘竞航,在茫茫的大海中时时面临着狂风暴雨的考验。我们害怕它的降临,因为怕会措手不及,怕会颠覆在深海中。但是上天都已经将命运安排好了,它赐予我们幸福,同时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尝尽了生离死别才算是完整的人生,而爱情婚姻只是一段小插曲。只有学会面对,学会试耳倾听,才能掌握自己的生活。
认识这本《人类群星闪耀时》,得益于王利芬老师,王老师在优米网的芬享时刻中分享了这本书,通过其中一个历史故事《亨德尔的复活》推荐这本书,听书里那近乎诗一般的语言,行云流水而又热情四射,我被深深的震撼了,有一种力量从我体内迸发,觉得可以做世界上一切的事情,只要我愿意。
所以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一开始变翻到了这一片段,在此,先对本书做一个介绍,本书选取了历史上14个对人类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的事件的瞬间,这些事件有些是由大人物来完成,而有些则是由历史上名不见经传的任务完成的历史的瞬间。这如本书的作者茨威格所说,尽管歌德把历史称为“上帝神秘礼物”的作坊,但是在这作坊里发生的,却是许多数不胜数的无关紧要和习以为常的事情,每一桩真正的事件都需要一个发展过程,在一个民族内,为了产生一位天才,总需要几百万人,一个真正具有历史意义的时刻,一个人类的群星闪耀时刻出现以前,必然会有漫长的岁月无谓的流逝。那些数不胜数的事件会像避雷针的尖端集中了整个大气层气流一样,集中在极短的时间里发生。看了《人类群星闪耀时》几个片段。为茨威格写人物的笔法倾倒,茨威格是一个集英雄主义、浪漫主义、理想主义于一身,又有点跳跃的形式记录了历史上某一瞬间的事情。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
高尔基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是这样的,阅读使世界变得更美好了。
阅读犹如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们在人生道路中的方向;阅读犹如一汪晶莹的水,滋润我们干燥的喉咙;阅读犹如一方树荫,挡住火热的太阳。它就像我的一位挚友,一直默默陪伴着我,让我的世界变得更美好。
阅读不仅如我挚友,他更像是一位严格的老师,书中的不少名句都提醒了我,使我如梦初醒,“不精不诚,不能动人”,这句话教我诚信;“人的一生中,永远回不来的事物有很多”,让我学会珍惜身边一切的事物……这些格言为我敲响了一个个警钟,我从中学会了很多。
书中的人物也同样鼓励了我们:《西游记》中机智灵敏突破重重阻挠救出师傅的孙悟空,《木头娃娃旅行记》中,具有独立思想的娃娃希地帝,《时声》中最终改变了很多的宫本拓实鼓励了我们……他们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使我们深深思考的人生的意义。
读书,对于我的写作方面也有提高。在很小的时候,我的写作水平一团糟,每次写不下几个字就放弃了,上了小学,渐渐的我爱上了阅读,慢慢地随着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我的写作水平也越来越高。每次,有人问我写作的窍门在哪里,我都会笑一笑吐出二字“读书”。
生活上,难免遇到难题,每到这时,我会习惯性地翻开一两本书,品味书中主人公的精神,读完一本书,我可以振作起来,重新突破眼前的难题。
现在书本大多数被电影和电视剧取代了,本来有温度的纸张变成了冰冷的荧光屏,可是我不会忘记是书籍改变了我的一生,阅读是我永远的挚友,它使我的生活更美好。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没有书,就像大地没有了阳光,鸟儿没有了翅膀;离开书,就像鱼儿离开了水,小草离开了阳光。
回到生命本质,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值得仔细审视,其实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与梦想。但事实是,我们一再地为生存忙碌时,我们就会对寻找和坚持弃权。
《安妮日记》是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记述二战期间密室里的人的生活实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1942―1944),战争境况对德国纳粹来说越来越紧迫,同时,他们对犹太人的大肆屠杀也在不断加剧。安妮·弗兰克随着家人躲藏到父亲公司的顶楼上,同时还有父亲的朋友万达安一家,随后又来了一位犹太医生。1942年7月,安妮刚刚过完13岁生日,他们就开始了躲藏生活,8个人在密室里生活了25个月之久。白天他们不能说话不能穿鞋不能有任何动静包括严禁上厕所,只有到晚上才能打破禁忌,他们只能依靠父亲公司的同事供给食品生活用品,和获知外界的一切。在漫长的25个月里,安妮用她的笔,用她要做个作家的梦想,支撑她记录下顶楼内每一天的事情和自己的成长,她思考战争、反犹太人主义,思考与父母的关系、自然、上帝、宗教等等,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对生命有很深感悟的人。因为突然处于狭小的空间,突然面对每天被发现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8个个性不一的人,对于继续生存的希望有形形色色的表现,人在困境下的真实的表现——这种真实本身所传达出的信息与意义就能让所有人感受到一种使人窒息的深刻,直到最终被发现被逮捕送往纳粹集中营。
一般人总是将《安妮日记》与控诉德国纳粹的暴行或是一个小女孩的成长联系起来,但是不仅仅如此,在密室中发生的一切,“正当恶劣的环境像山一样压在人们头上的时候,我们看到,特别是成年人,是立刻调整自己的行为,想方设法顺应环境,还是在这种调整中以环境压力作为放弃理想与原则的借口?”就像万达安先生在和平时期还能帮助初到荷兰的弗兰克先生,为什么在这种绝境下却表现出极端的自私去偷孩子们的食物?这也是我们要思考的问题。
而13岁的安妮呢?面对死亡的阴影,她的心灵一直是平和与真挚的。安妮说:“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当我抬头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好,残酷终将结束,和平与宁静会重新来临,我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够实现所有的梦想: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记者并最终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我仍然坚信,人们的内心是善良而美好的。”
所以,在阅读《安妮日记》时,在大的战争背景下,我们得到更多的是一种温暖人心的东西。有一种欢快温暖的种子萦绕在每一个角落,是安妮带给周围的每一个人的。她说:“我必须承认,坐在天窗下面,感觉到阳光照在你的面颊上,拥抱着一个可爱的男孩,有什么比这更愉快吗?”
永远保持一个人的力量,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有一天,当你面临了诸如是否继续求学,或者是否改行之类的人生大难题时,你会怎样解决问题呢?一般来说,面对问题有三种解决方式,一种是不去管它,船到桥头自然直;一种是找别人要答案,父母亲人、朋友或者专业人士;第三种方式是自己找自己要答案。
不去管它,问题仿佛会自然而然消失……其实只是潜伏成更棘手的问题;找别人要答案,除非你是没有自己思想的提线木偶,否则他人的建议,怎么能那么合你心意?到最后,我们终究还是要学会自己给自己答案。
学会自己向自己提问,自己思考,自己解决,自己承担——是刘同认为一个人独立最重要的呈现方式。独立是指单独的站立或者指关系上不依附、不隶属。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做某事。很多人谈:经济独立、精神独立、思想独立……但不论是哪种独立,其实都代表着一个人依靠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
刘同在《一个人就一个人》这本书中,将独立的能力化为个体“一个人”的能力。一个独立的人,不是单纯地和身边人相互扶持相互依靠;而是因其足够独立,所以能够吸引独立的他们。很多人认识刘同,是从《谁的青春不迷茫》、《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开始,这两本书指引了无数年轻人成长。而《一个人就一个人》,更加展现了刘同思想的成熟。
若说前两本如烈酒入喉,能够激起人一时的激情;那《一个人就一个人》便如佳酿,余味无穷。
一个人,那就一个人
有两种阶段你必须度过:难过的事情找不到人倾诉;开心的事情找不到人分享。——刘同
人天生就有集群属性。出生希望有小家、大家一起组成家庭,学习希望有班级群体,进入社会希望有守望相助的小团体……很多初入社会的青年觉得自己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找几个人,建立几段稳固的社会关系,获得友情、爱情、事业,才算不枉走一遭。但其实一个人只有不再依赖任何关系,都能独立面对世界,才能与外面的世界平等对待;否则,我们在世界面前永远是渺小无力的。
你站在那里,就是一个人,是一道风景。如果你失去一个人的能力,那你哪怕在自己的世界里,也是扮演配角;而配角,永远是依赖主角生存的。刘同笔下的所有人,卖鱼粉凤姐也好,陈默也好,刘同本人也好,他们都有一种共同的能力:在自己的世界里,做主角;在他人的世界里,做配角。
无论相遇时间短长,遇见过,珍惜过;虽然最后我还是一个人走,但不遗憾,也不惶恐。一个人,那就一个人;一个人是所有世界,也是所有生活。
两个人,也要一个人
如果你能够在某个人面前直言不讳,那么一定要珍惜他,因为在他面前,你是你自己。——八月长安
独立是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能力,但独立并不等于孤独。亲情、友情、事业,并不应以独立之名不被重视。刘同要强调的是:哪怕你是两个人,也要保持一个人。在任何亲密关系中,都要保持自己独立的状态。这是让任何亲密关系保鲜最重要的原则。就像婚姻,有人婚后渐渐麻木,觉得失去了自己,全靠小孩维持婚姻;而有的夫妻,每天都有各自的世界,不时互相分享,仿佛在过两段人生。
好的亲密关系,亲密又疏离,相互依赖又相互独立。在你的世界里,你做主角,我做配角;在我的世界里,你也要主动地做配角。这本书流露出的人生感慨和豁达情怀,非处世不深的年轻人所能经历。就像刘同本人说的:多年前的“孤独”,能让他逐渐拥有自己的世界,不羡慕别人;现在的《一个人就一个人》,则是他拥有了自己的世界之后,开始用这样的目光去欣赏和探索外界。
每个人的人生都足够精彩,我们都要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一生背负爱与责任的双脚走过了崎岖,并不宽厚的肩膀顶托着这温暖的家。留下的只是背影,那勤勤恳恳忙碌着的背影,你却从来没有一句怨言。
你的背影,在凄风里傲然着,雪霜满地,你的背影坎坷数十年,你要多保重,爸爸!因为你的孩子已经渐渐地长大!终有一天有能力挑起这个家的担子!
爸爸,是你,一直在给我勇气,是你,为我树立榜样,看着你的背影,我明确了自己的方向!
那是九月的一天,我和你一起去登香山。望着红枫掩映下的香山,我异常兴奋。开始登山了,我一边走一边采集红叶,不时把手中攥着的一大把红叶举到你面前晃晃,以示我心中的欣喜。而你用慈爱的目光看着我,似乎要告诉我什么……我无心顾暇。
刚走到半山腰,我就没劲了。刚才还令我自豪的一束红叶,稀稀落落散了一地。“咱们歇歇吧?”我说,“我可走不动了。”我一下瘫在路边的一块大石头上。
你看着我疲惫的神情缓缓地说:“登山需要耐力、体力和毅力,你看看你,刚开始你就一边玩一边走耗费了体力,现在没劲了吧!”
“我们去坐缆车吧!”我苦苦央求道。
“不行!”你干脆地回绝了我。
“我不走了。”我任性地叫道。
你摇了摇头,转身向前走去,身影渐渐远了,远了……
拖着疲惫的身体,望着你远去的背影,我心里真的挺懊恼挺郁闷的,便任性地坐在大石头上玩着树叶。
可一个人傻坐在那里,总不是办法,看到你已经走远了,我只好直起身子去追。当我靠近你的时候,看到你背靠一棵大树,双手捂着腰。我这才猛得想起你的腰一直有伤!爸爸呀,这一路上,你不知忍受了多少腰痛的折磨,但你却一直默默地坚持着!那时的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我的心情,语言似乎已经泛白,我的心情,不是单单的愧疚或者心疼。
我紧走几步,搀扶着你向前走去。我们没有说话,就这样静静地走着。映入眼帘的是一团“火”,在我心中也涌动着一团“火”,是你将它点燃的。你没有和我说什么,但我却明白了你想要表达的意思:你只是希望我像你一样的坚忍与执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放弃!你为我点燃的那一团“火”,深深印在了我的心里。山上的风吹来,暖暖的,拂动着我的发丝。一丝丝风渗入我干渴的心田,滋润着我宁静的心。“坚忍”、“执着”成为我心灵深处永远磨不掉的意念!
我的眼里闪着一种水晶般的东西!一个引路人的身影模糊而又清晰地浮现在我的眼前。我微笑着!父亲!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封神演义》的历史神话小说,书名叫《封神演义》。
一开始我听人说:“这本书是一些神啊鬼啊……打打杀杀的,一点也没意思”所以我也不看,心想:这种神话故事哄哄小孩还可以,我这种现实主义思想者怎么能看这种老掉牙的神话呢?要是被同学们知道了,还不被他们笑掉大牙!
可是我也耐不住妈妈的死缠带托,不得不看一看了,刚开始看,我还觉得没意思,可是接下去那曲折的文章很快就把我吸引住了,里面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让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
这本书不但有历史典故,最吸引人的是在商周两派的斗争中,还有许多身怀特异功能、能呼风唤雨、填海移山、撒豆成兵的天兵神将、神仙道士参加了斗争。闻太师、申公豹代表了维护商纣的邪恶势力,姜子牙、那吒等代表了西周正义势力。正邪双方运用各种异想天开的法术进行斗争,刀对刀、法宝对法宝,使得小说更加引人入胜。
书中的人物形象各具特色,姜子牙足智多谋,哪吒调皮有趣,纣王残暴无道,黄飞虎忠诚,武艺高强以及妲已(千年狐狸精)奸诈、可恶……等等。但邪不压正,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商纣违反天意,倒行逆施,终于逃不脱灭亡的结局。
《封神演义》不愧为一本古代优秀的历史神话小说我觉得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太丰富了,被纣王挖去眼睛的杨任,被赤精子所救,从眼里长出两只手,手里却还有两只眼睛,这两只眼睛上观天,下观地……看着看着,我彻底被书给迷住了,太好看了,我连妈妈叫我吃饭都没听见。
听了我的感受,你认为怎样?不妨你也买来以读为快。
培根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可见——读书能使生活更美好。
读书足以怡情。所罗门王说:“在太阳下,无闲事可做,一切都是捕风,一切都是捉影。”要我说,在太阳下,无闲事可做,读书吧。在一个悠闲的下午,一张椅,一本书,暖暖的阳光,就构成了一幅美好的图画。读《海底两万里》,看尼摩船长矫健的身姿,光怪陆离的海底世界。几百年前人的想象力令人惊叹。现在司空见怪的东西,在那时确实思维的极力延伸,让人不禁会心一笑,适身怡情。
读书足以傅彩。哈姆雷特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要我说读什么书,这才是个问题。选择,有时是个令人既开心又头痛的问题。今天看《简爱》,明天看《骆驼祥子》,后天……书是瀚海,让我这一尾小鱼深陷其中,不愿离开。读书的时候时间总是飞快,傅彩迷人。
读书足以长才。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要我说,书使我的生活更美好。书令我学到许多,感悟到许多。若不是《马燕日记》,我不会知道,人与人的生活差距竟可以这么大,努力之后的成效,又竟是那么惊人;若不是《夏洛的网》,我可能不会拥有对动物的爱与同情;若不是《三体》,我不会了解科技是那么神奇……若书是无际银河,我愿做那宇航员,尽情探索这一个个美丽奇异的星球。只有读书,学识才能渊博,懂的才会更深刻。
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是的,生活里没有阳光,那生活必将索然无味,死气沉沉;鸟儿没有翅膀,那鸟儿必死无疑,没有希望。由此可见,读书是那么重要,又是那么美好。
读书使生活更美好!
看完了这本小说,被老年福贵的豁达所感动,他经历了多少的事才能说出那一个下午的故事?
还有一种感觉,小说里的第一人称,那个“乡间收集民间歌谣”的小伙,一整个下午倾听福贵的故事。我怎么觉得他身上有我的人格,局外人。我们都是别人故事的旁观者,他可以一个下午听完福贵大半辈子的故事,我可以一个小时20分看完这本小说,再花同样的时间写“书评”(我的写作能力肯定是写不出书评的,虽然是同样的时间,可看小说是全神贯注地,写感受时却是翻翻书,整理书库)。这本书给我的感受跟那本《斯通纳》很像,可两本小说的主角的从小到大的家境是相反的。福贵从少爷变成穷人,被拉入伍,亲人都先他而去,都由他埋葬。而斯通纳从泥土的乡村里出来到大学里当教授(助理教授),有一个情人,从贫穷到中产,他得癌症去世。
这两本书看起来是截然不同的,但两本书的时间段都是从青年到暮年。当然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共同点,可我觉得两个人都够复杂,福贵是经历复杂,而斯通纳(斯通纳这个人复杂吗?)我竟拿不出一段话来形容他的复杂。
《金银岛》是十九世纪著名作家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写的有关寻宝的故事。
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吉姆的小男孩。他很勇敢,也很善良。吉姆在他父亲去世后,和医生利弗赛开始了寻宝的旅程。吉姆用种种办法打败了海盗,最终找到了宝藏,安全的回到了家中。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懂得了:人间最宝贵的不是金银财宝,而是朋友的友谊。不能像海盗那样为了钱财而不顾别人的性命。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
读完了金银岛,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吉姆是最值得我敬佩的人,在故事情节中,吉姆真的是智勇双全,镇定自若,聪明伶俐的孩子。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危险,都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克服了困难。
他的七名战友,都十分英勇,但是其中的两位战友在战斗的过程中不信身亡,剩下的战友一点都没有退缩,而是努力战斗着,而且在最后还打败了敌人,夺回了战舰,平安返航。他们英勇的行为,努力战斗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不久前,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名叫《大林和小林》。
这本书写的是一对农民夫妇生了两个儿子,分别叫大林和小林。父母去世后,大林和小林结伴而行出去找工作,在路上,大林不停地抱怨说他们以前的日子过得太贫穷了,以后他要赚很多的钱,要穿得好,吃得好,当个大富翁。而小林则说:“我们只要像父母一样勤劳,一定会过上幸福生活的。”
他们走啊走,走得太累了,于是哥俩就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来休息,忽然一个怪物向他们追来,他们吓得撒腿就跑。为了引开怪物他们是往反方向跑的.,所以他们跑得越快就离得越远了。小林跑得太累了,就找了一个地方坐下睡着了,醒了以后,小林发现自己在一间小黑屋里,他非常恐慌,原来他被狗绅士皮皮“捡”到了,卖给了凶狠的四格格,在受尽了磨难后,小林没有屈服,终于有一天,他和其他的伙伴们摆脱了四格格。之后小林遇到了一个开火车的大叔,从此以后他刻苦学习,成了一个火车司机,通过自己的劳动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再说说贪财的大林吧,他一心想做个有钱人。他来到了全世界最富有的人家,富翁看见他以为他是自己失踪多年的儿子,于是大林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大少爷。他整天好吃懒做,虽然已经拥有花不完的钱财,却还是想到一个富翁岛上去。他的愿望再次实现了,可是那座岛上只有金山银山却没有食物,最后,大林在那个满是钱财的岛上活活饿死了。
看完这本书,我内心感触很深,看这本书之前我也有过和大林相似的想法,认为有钱就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可以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可以不用很辛苦就过上富裕的生活。可现在我明白了,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钱虽然可以买到很多好东西,可钱也不是万能的,有很多东西都不是可以用钱来衡量的,比如:亲情、友情、健康、幸福……我们要像文中的小林一样,做一个实实在在的人,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幸福的生活。
“七岁女孩葵花走向大河边时,雨季已经结束,多日不见的阳花,正像清澈的流水一样,哗啦啦漫泻于天空。一直低垂而阴沉的天空,忽然飘飘扶摇直上,变得高远而明亮。”这是作家曹文轩在《青铜葵花》中的片段。这本书写的是苦难,苦到极致而变得美丽感人的苦难。
这本书写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火灾而失去说话能力的哑巴青铜和失去父亲的孤女葵花的故事。他们一家人的相亲相爱都是大麦地人有目共睹的。他们这几年其实过得并不安逸,火灾、水灾、蝗灾都被他们一一尝试个遍。在大麦地人民都对生活失去了信心时,村长对他们说:“把腰都挺起来!挺成一颗树!”对!这才是大麦地人!倔强、朴质,生活压弯我的腰,我偏要挺起笔直的腰杆!可命运又把12的葵花召回了属于她的城市,青铜看到回来的葵花,大声喊出了那个名字“葵花——”看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
小时候,妈妈教我放风筝,我试了几次都失败了。这让要强的我自信心受伤。妈妈温柔地对我说:“傻孩子,你顺着风向放,风筝当然飞不起来,只有逆风放,才能飞得更高,更远。”小小的我当然不明白妈妈这句话中蕴含的深意。但看完这本书后,我懂得了挫折就像风,只要你不怕困难,迎难而上,你就会发现,高处的风景,更动人。
珍珠是蚌经过承受沙烁的痛化成的珍宝,经过自然磨难的树自然更挺拔,更茂密,果实结的更多。当你承受住层层生活对你的磨练,回头看看,那些所谓的挫折、困难,早已变成那颗颗圆润饱满的珍珠,株株笔挺的大树,个个甜蜜的果实。
在许许多多的书籍中,我特别喜欢童话《了不起的狐狸爸爸》,它让我百读不厌。
本书描写一个山谷里,有三个当地恶霸,开了三个饲养场。他们卑鄙、小气,僧恨狐狸,因为狐狸总是偷他们的东西。于是三个人拿着枪,开着挖掘机搜捕它们,许多动物的家被破坏。在这生死关头,狐狸爸爸挺身而出。虽然它的尾巴被打断了,几天没有吃东西,但它仍然动脑筋思考着生存的办法。经过它的努力,不仅得到了食物和水,还拯救了大家。而那三个愚告的恶摇,还在洞口等着……
读完这本书,我反复揣摩着书的内容,感触很多。偷鸡摸狗虽然是狐狸天生的本性,但狐狸爸爸那种迎难而上、敢于斗争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书中描写道;“狐狸先生已经很长时间不说话了。它两眼紧闭,蹲在那里一动不动,正在竭尽全力、绞尽脑汁地思索粉出去的办法。忽然,它的眼睛里跳动着一点兴奋的火花。它在想,我一定不能泄气……”这段话用形象的比喻来描述狐狸勇于思考、机智巧妙地想出了营救大家的办法。今夭,我们也应当提倡这种精神。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得到了一个有益的启示,那就是;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半途而废。我现在已是六年级的学生了,但我并没有狐狸爸爸那种顽强的精神。每当遇到困难,我总是选择放弃。现在我明白了,如果当初狐理爸爸不努力,那它和它的伙伴们不就被杀死了吗?因此,不管做任何事,我们都不能气馁。古往今来,有多少有识之士,不正是因为有这种迎难而上的精神而留芳千古吗?
我们是新世纪的少年,是当今社会的小主人。如果连一点困难都克服不了,我们又怎能挑起建设祖国的重担呢?因此,我们要抓住现在的大好时光,学好知识,迎难而上,永攀高峰!
我第一次真正爱上科学类书籍,是在我上三年级时,我订阅了“小哥白尼”系列杂志,正是这些书开启了我对科学知识的了解和探索之旅。其中一本名为《趣味科学》的杂志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趣味科学》杂志上刊登的各种科学方面的奇闻趣事、大胆猜想和神奇实验都令我既兴奋又渴望,自己仿佛置身其中,像一位真正的科学家一样正在如痴如醉地在科学的海洋里遨游……
这些书让我的眼界不断拓宽,让我对世界的了解不断深入。从此,我真真正正地爱上了科学,我有了越来越多的科学书籍,我书架上的读物也更加丰富了。比如,《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等知名的作品都是我十分喜欢阅读的,它们让我对大自然有了更多的了解,让我一次又一次感受到了科学的魅力,更让我知道了科学的发展才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因此,我也给自己的人生定下了这样一个目标,长大了要成为一名科学研究人员,在科学领域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百年孤独》是一本措辞简单的书,甚至简单到带一点冷酷的味道。几个字就能杀死一个人,几句话就终结了一段爱情。马尔克斯能如此不动声色地,把那么多纷繁的故事自然地、毫无痕迹地链接起来。
这里没有政治,没有宗教,不讽刺也不批判,就光讲着一个村庄的故事,却能字字珠心。有时候我甚至感觉是故事里的任务自己在讲故事,因为每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而这份鲜活,赋予了这本书另一种魅力,那就是每一个故事都隐隐的带着对历史的嘲弄,或蕴含着让人会心一笑的哲理;有时候我也会觉得每个人物都是那么的孤独,这种孤独不是因为一个人想另一个人,而是一个人,没有人去想。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写到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坎坷经历,特别的是,这个家族的每个人的经历都是那样的充满神话色彩,无论是从第一代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还是第七代的奥雷利亚诺,抑或是文中出现的每一个人,他们的经历是那样的不可思议,以至于有一个作家曾这样评价过,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到让你感到害怕。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乌尔苏拉,她是那样的充满活力与激情,在那样一个不正常的大家庭里,在经历种种不幸与变革下,在她慢慢变老后,她还能把每件事都安排得妥妥当当,她离去后的这个家庭,在我看来已经是个空巢,没有了核心,可惜她离开人世的方式让我的心中始终留下一个结,那种方式远远超出我的想象,或许这又是作者的特色吧。
世界上最孤独的事情,莫过于此。我想世界上也有那么一个地方,孤独到没有人去谈起,也有那么一群人,孤独到没有人在意。这种鲜活的孤独感,是每一次翻开这本书的我和马尔克斯的共鸣,一种无以言表的孤独,一种灵魂深处的宁静。
这个星期,我读了《安妮日记》这本书,这是一部真实的以书信为形式的日记体小说,主要内容是作者安妮弗兰克用日记记录了在两年多时间里经历的许多事情。通过阅读,使我对战争与和平有了更多的认识。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受德国迫害,1942年,13岁的犹太女孩安妮弗兰克随着家人躲藏到父亲公司的密室里生活了25个月之久。这段时间,安妮用她的笔,描写了在秘密小屋里的每一个日日夜夜和每一件难忘的事情,记录下在狭小的空间里自己的成长。在面对死亡的恐惧中,她开始思考战争、自然、宗教等等,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对生命有深刻感悟的人。
直到1944年8月,因为被人告密,和安妮一起隐匿的八个人被捕并被关进了集中营。到战争结束,只有安妮的父亲弗兰克先生一人得以生还。后来,他整理了女儿在藏匿期间的日记,出版后引起极大的反响,这本书已成为世界上非常受欢迎的一本书。
有人说,时间是最伟大的事物,可以让红颜白发,可以让英雄迟暮,可以让西风凋了碧树;时间是最伟大的治疗者,可以拂去那些你曾以为舍不得,放不下,忘不掉的事物。
然而,时间最伟大是能教你认清一切。也许你的双眼会因岁月流逝而变得暗黄浑浊,甚至人影憧憧,但你的心灵,却愈加明亮透彻,透过喧器与嘈杂,沉静出的是真心与珍贵。
时间倒转,黑白斑驳是严歌苓的《陆犯焉识》中的主人公——上海公子哥陆焉识,他博学多识,风流倜谠,情趣皆备。他在属于他的时代里,活的自我,活得晒脱。
当被强迫迎娶了一个妻子之后,他选择离去,去追逐他那快意洒脱的时代。可他自我建造的小时代在大时代的滚滚车轮下,定会被碾压得粉碎。他一下从巅峰跌落到了谷底,被践踏、被遗忘、被放逐……时间被无限地拉长,放大,所有生命中的锁碎都让他猝不及防。
在时间拂过的湖面上,浅浅显现出一张清秀的脸庞,不是他以往的莺歌漫舞的红颜知己,亦不是一同灯红酒绿的朋友伴侣,而是那个一直在角落默默注视着他却被他漠视的妻子,原来真正欣赏他,守护他的是那个愿意在他风流后给他热饭,煮醒酒汤的冯婉瑜。当时间帮他清扫干净心房后,他的生命不再孤寂,不再落寞,他用他的全部力量去争取他和冯婉瑜最后的时光。
你听,时间多么无情啊!属于你的时代,说结束就结束,可是,你又听,时间多么深情啊,在你最绝望的境地中,从过去的时间里挖掘你不曾知道的宝藏。在时间的长河里,只有看见和看不见,听见与听不见,没有过去与现在。而人往往被糊涂增长的年龄所蒙蔽,听不见生命真正发生的声音。
多亏有了时间,才能洗净身上的肮脏与血污,多亏有了时间,我们才能看到那个洗尽铅华后的高贵灵魂所散发出的迷人光芒。而那些狭隘,险恶卑鄙的身躯,早早被埋葬在荒野里,无人收尸。
向时间鞠躬,做他真诚的崇拜者。
听时间的声音……
今天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心情很复杂,说不出是被保尔的顽强精神所感动,还是为保尔的悲惨遭遇所难过。这本书为我们叙述了保尔·柯察金一生命运坎坷,参加过无数场残酷的战争,负过许多次伤,但一次次地又顽强的站起来了,他仍希望为自己的国家做些什么,但伤痛使他一次又一次的倒下,最终他用笔写出了震撼世界的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坚强故事。它使我明白在困难中不要退服而是要乐观的去面对生活,要有钢铁一般的意志使困难不攻自退。
保尔在病床上虽不能打战,但他以笔为枪,与敌人作着殊死拼搏。他还说:“还不如左眼瞎了呢,我怎么打枪啊。”由此可看出,保尔是多么渴望能英勇的站在疆场上,保卫祖国,虽然病了,仍不忘保卫祖国,也可看出保尔十分的乐观,负了伤应该是悲伤绝望的,可他却用开玩笑的语气说了这番话,他不仅是在安慰自己同时也希望家人不要为他伤心了,他真是个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崇高的道德风貌、高昂的革命激情、奇迹般的生命活力和有着钢铁般的坚强意志的坚强勇敢的男人。在保尔出生的那个年代战火连连,他却不顾自己的生命和父兄一起驰骋疆场,英勇杀敌,他为了战争不仅牺牲了健康,甚至牺牲了爱情。他是个英雄更是个强者,它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感动,更多的是他那不屈服的顽强意志。让我们用心去感受书中那无限的高尚与不屈的精神。
读完了这本书,使我深受启发:人世间既有失去的,也有收获的,你可能会为了学习放弃了玩的时间,但你收获的是知识是赞美是自豪。同学们,既然保尔都能那样为了祖国英勇献身,为什么我们连一点小小的困难都承受不了呢?
读书是学习的一种方式,学习能让人从中获得知识,知识能提高人的能力;从而改变命运,因此读书能改变命运。读书,从学开始。
古代劝学诗篇数不胜数。春秋有《孔子劝学》,三国时期有,《孙权劝学》,唐代有《颜真卿劝学》等。孔子曾说过:人非圣贤,并非一生出来就拥有丰富的知识,而是靠一点一滴学和积累出来的,就算你有聪颖的天赋也还需勤奋学习,多加实践,这样才能更进一步提高自我。
在孙权劝学诗篇里,吕蒙经过孙权的劝勉,虚心学习,最后有了惊人的变化,不再是以前那个有勇无谋,鲁莽的吴下阿蒙,让人刮目相看。这些都可以看出读书对我们是多么重要。
当然有人也会这么说:现在有许多人不读书不也照样当了大老板,赚了很多钱吗?而那些大学生、研究生、硕士、博士却回家务农的务农、卖鱼的卖鱼、卖猪肉的卖猪肉,读书那么苦那么累,我何必要让自己去受那个罪呢?呼……我差点吐血了,这些话差点让我无言以对了。
但是,有的人因为读书而改变其命运那我们又该怎么说呢?那沉醉于五物的六一居士DD欧阳修不就是因为靠读书来改变其命运的典型例子吗?
欧元修小时候就失去了父亲,因此家里非常穷困,没有金钱可供他上学,但欧阳修为了改变他士人借书来读的命运,他要求祖母用树枝再地上教他认字,稍长大后他又向士人借书来读,为了更好地学习,有时会趁机抄下来读,他总认为惟有读书方能改变他得命运。
就这样,他宝贵的童年就这样与书为伴,虽然命运对他很不公,但是他通过读书来改变其看似不可改变的命运,因为他的刻苦学习让他名留于史。也正是因为他知道读书能改变命运,才成就他往后的成就,才能写出《醉翁亭记》等流传千古的佳作。
虽然我不敢说读书就一定能改变命运,但我敢肯定地说:不读书肯定不会改变命运。
我们曾学过不少关于读书的诗歌,什么“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等都是告诫我们从小要努力读书、学习。
读书能改变命运,这是不可否认的,同学们,趁现在有大好的机会读书就好好把握吧!别等老了才后悔。所以,我们应该用心去对待读书,不是吗?
读书是学习的一种方式,学习能让人从中获得知识,知识能提高人的能力;从而改变命运,因此读书能改变命运。读书,从学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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