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杰日期:2024-04-02人气:15
基督山伯爵读书心得及感想2024(精选32篇)
基督山伯爵将他所经历的一切凝聚成了看似简单而又分量十足的五个字——等待和希望。这应该也是大仲马为人处世的一个主要观点,很喜欢这个故事的波澜起伏,虽然篇幅很长,却读来爱不释手,很是急于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样的情节转变。这跟读同样是大巨作的《大卫·科波菲尔》是不一样的感觉,因为个人觉得《基督山伯爵》更具奇幻色彩,有一种带着读者一起去探险的意味,其耐读趣味却跟狄更斯的另一部作品《双城记》有的一拼,同样是失去自由身被无情的监狱关押了十余载,以致于我到现在都很难去想象一个人长时间面对幽闭的话,他的精神世界得经受多大的摧残。
《双城记》里的玛奈特医生面对十八年的冤狱,最后选择了接纳仇家的子孙后代成为其女婿,而《基督山伯爵》里的唐泰斯面对十四年的黑暗,既借助上帝名义做到了替天除恶,也替人世伸张了正义。我相信他们在面对陷害自己的仇家时,良心上是受到了极大考验的,虽然他们的复仇心切,可人性终究是讲感情的,不然医生也不至于成全女儿的幸福,唐泰斯就更不至于放唐格拉一条生命了。只是这一切都给当事人带来了无比的痛苦,今天我还在随心所欲的呼吸着新鲜空气,明天我就不明所以的失去了自由,而这又该向谁讨一个解释呢,这其中没有强烈的求生欲是很难存活下去的。
在这个故事中,那三个害人的人渣都没落得好下场,一死一疯、还有一个破产到落荒而逃,而这也是基督山伯爵出于同情而放了一条生路。其实,整个事件的起因很简单,都只是出于自私而迫害了这个无辜的青年,费尔南是为了得到一个女人的爱,唐格拉是为了得到一个船长的地位,维尔福更是为了确保自己的前途。当然,也别落下了邻居卡德罗斯的见死不救,他的懦弱更是酿成这场悲剧的帮凶,可他却非但不安于最后唐泰斯的报答,更是让自己与劳役犯为伍,并因此葬命于同伴之手。而这其中的命运弄人,又能怨得了谁呢?除了梅塞苔丝,他们谁也没有认出带着面具的基督山伯爵,又或者他们根本就没预料过唐泰斯还会活着吧。
其实,与其说是唐泰斯预谋了这场复仇,倒不如说是这些罪犯自己把不堪的往事全都抖搂出来了,而唐泰斯只是像个魔术师一样稍加点拨了一下,便让他们的本性暴露无遗。不管唐泰斯是化名为基督山伯爵、水手巴森,还是布佐尼长老和威玛勋爵,他们全都是视而不见,只为自我的利益所奔驰着。可事情的发生偏偏就都那么赶巧,是他收养了被买卖的将军女儿埃黛,是他引领贝内代多进入了上流社会,是他让维尔福夫人认识了毒物学......我可以很肯定的说,基督山伯爵不是先知,他只是洞察了人性的弱点,知道人渣总是欲求不满死性难改,而他只需稍加侦探,便有利于复仇的把柄和缝隙主动送入门来。所以善恶自有时机来报答。
另外,唐泰斯的命运之所以能得以改变,还得归功于他那位狱中的好友法利亚长老。没有他的存在,我相信这样的复仇计划实施起来难度系数还是挺大的,因为很多的计谋都需要得到金钱的支撑,至少在巴黎没有如此的奢侈挥霍是吸引不了外界关注,并顺利跻身于上流社会的。当然长老不仅给他提供了一个宝库,更传授了他渊博的学识,这算是在狱中一段美好的友谊时光,而长老的辞世更给他造就了一个脱身的机会。以致于十年后唐泰斯再回到伊夫堡时,当他再次回到法利亚长老的黑牢时,心中唯有数不尽的感激之情。是的,是这位老人像慈父般给了他生的希望,让他在绝望的黑牢中继续坚持着无尽的等待。
大仲马写这本著作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可他对人物的刻画却是很仔细的,不仅有复杂的人际交织的大网,更有对细节描写的深入。在这里,作者更像大千世界的一个旁观者,他能读懂每一个细微动作的变化,暂且不提他对基督山伯爵每一个眼神跟脸部变化的解读,光是写努瓦基耶这个只能通过眼睛来彰显生命力的瘫痪老人,就够我们好好品析一番了。通过这双眼睛的转变,我们能读到在努瓦基耶身上爱憎分明的感情有多强烈,也能读到老人的意志力到底有多顽强不屈,更能读到他对外界的是非有多刚正不阿.......而瓦朗蒂娜也是通过这双眼睛读懂了爷爷对她的厚爱,虽然家门惨遭不幸,可只要这双眼睛给予她支持的力量,她就会一直幸福的生活下去。而这,也很好的诠释并让我相信了,眼睛是人类的心灵。
最后的结尾在我读来,不免有一丝惊奇,唐泰斯选择了跟埃黛一起远走天涯,而梅塞苔丝则选择了隐居。其实这样的安排也是合乎事态常规的,毕竟二十四年的经历不能全当往事随风消逝了,总是会在人心中留下痕迹的,所谓的物是人非事事休或许就是这个理吧。当再次回到马赛那个熟悉的地方,却已不见情窦初开时的美好了,那个在夕阳下相伴随行的爱人也只是停留在记忆最深处。当然,马克西米利安是幸福,并不是说他得到了唐泰斯的慷慨馈赠,而是他在为爱奋不顾身后还能再次拥抱到爱情。在这里,大仲马揭示了金钱的重要性,却也借摩莱尔的经历告诉了我们,除金钱之外还有其他的美好值得去追求。
感觉写了这么多,还是点明不出故事的经历曲折有多具有吸引力,还是得靠自己有耐心去读了才知道吧。基督山伯爵就像一个神话了的人物,他每一次准确无误的预见性都会让你拍手叫绝,至此我都不知道他到底是如何解救出瓦朗蒂娜的,或许这也算一个悬念,留给我们读者自行去揣摩他那智慧的大脑吧。总之,他的经历让人不禁哑然,而他的坚定更让人不容置疑。在最后写给马克西米利安的那封信里,更是彰显了他为人处世的一个态度,这是值得我们去铭记并学习的——等待和希望!耐心的等待加之希望带来的动力,必然能迎来黎明的曙光。
《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的代表作,该书离奇而又曲折,跌宕而又真实的情节是其取胜的法宝。在19世纪中叶,《基督山伯爵》是当时排行榜上的“畅销书”,而大仲马本人,则是当时法国炙手可热的“畅销书作家”。
小说叙述的是一个复仇的故事。十九岁的爱德蒙·唐泰斯,是个活力四射的年轻水手。他有慈爱的父亲、甜蜜的爱人,有光辉的前程、幸福的生活。善良乐观的天性,使得他对周遭的每个人都以礼相待,并且真挚热情。他清澈明亮的目光里,写满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期待与神往。可就在他的结婚典礼上,他遭人陷害而被投入大牢。一时间失去了一切,伴随他的只有伊夫堡阴森地牢里的黑暗及精神和肉体对他的双重折磨。可与此同时,有人正把快乐建筑在他的痛苦之上。他们害死了唐泰斯的父亲,夺走了他的爱人。在他最无助绝望想要自杀的时候,法里亚神甫走入了他的生活。神甫把自己一生的知识传授给他,告诉他基督山岛宝藏的所在,并帮他成功越狱。
此时,唐泰斯入狱已有十四年。十四年里,物是人非,唐泰斯也由一个懵懂青涩的青年变成一个家资巨万的伯爵。他开始报恩亦开始报仇。昔日的船主莫雷尔有恩于他,伯爵首先把这位濒临破产的好人从绝望的路上救了回来。此后又始终照顾他的儿女,直至最后把基督山岛的宝窟送给他们。对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三个分别代表法国七月波旁王朝金融界、政界和司法界显要人物的仇人,基督山伯爵个个击破。最后,这三个人破产的破产、自杀的自杀、发疯的发疯,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在小说中,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几近完美。在与仇人面对面复仇时,他没有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他的良知从未泯灭,他的人格亦未扭曲,他始终保留高贵善良的心。当他帮助莫雷尔一家摆脱困境的时候,当他从一个该诅咒的家族中救出他的一个女儿的时候,当他答应梅尔塞苔丝不杀仇人之子的时候,这个高贵的心灵映出了金子般的光辉。基督山性格里贯穿始终的节制,即面对财富、美色、仇恨的不贪婪,亦让我印象深刻。在达成一生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只身远走他乡。
掩卷思索时,觉得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几乎完成了从人到神的蜕变过程。因为掌握巨大财富的支配权,基督山伯爵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似乎整个社会都在围着他转。这固然有它揭示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社会现象的积极意义的一面,但从文学创作角度出发,塑造这样一个完美的“超人”,不能不说是作品的一个败笔所在,因为它大大削弱了作品现实主义的批判力量。在大仲马笔下,时时吐露出金钱可爱、金钱万能的观点,也反映了他本人的“拜金主义”思想观念。大仲马曾经直言不讳地说过:“在文学上我不承认什么体系,也不屑于什么学派,更不树什么旗帜;娱乐和趣味,这就是惟一的原则。”大仲马之所以在法国文学不能得到更高的地位,究其根源,我想这恐怕就是主要原因所在。
翻看全书,不能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和布局谋篇的编故事才能。在这部将近一百多万字的小说里,既有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有节奏相对舒缓、充满浪漫传奇色彩的小故事。大仲马在小说中还不时穿插一些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海、岛屿的景色描写。
读完《雷雨》,感受,这是一部伟大的悲剧,是一部现实主义的家庭悲剧,是通过血缘伦常纠葛与性爱冲突,探索人性复杂性与人的悲剧。
《雷雨》写的是周朴园家庭内、外各成员之间前后三十年的错综纠葛的封建家庭中人性的悲剧。
印象最深的是周朴园这个中心人物,他的形象具有复杂性,他年轻时爱上了年轻美丽的侍萍,但是为了娶一位有钱有门第的小姐,周家人逼使侍萍投河自尽,其实侍萍的悲剧在当时的封建社会也是必然的。但我认为周朴园对侍萍的爱是真诚的,有他后来的内疚,忏悔,他的爱是真诚的。为她保留的旧家具,无论搬过多少次的家,也没有换过这些旧家具,当他向侍萍打听三十年前的事时,对侍萍的评价是“梅家的一个年轻小姐,很贤惠,也很规矩。”以前的旧雨衣,旧衬衫,还有夏天为侍萍保留的关窗习惯,以及那张仅存的侍萍的照片
……都深深的体现了他对侍萍真挚的感情。但当活着的侍萍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他立即逼问:“你来干什么?”这又暴露了他的本性,他对蘩漪的态度,这就充分展现了他的形象的复杂性。
周朴园的复杂性形象时当时封建社会的特征,他只不过是当时封建社会中普普通通悲剧中的一员,但他折射着当时封建社会的特征。周朴园逼迫蘩漪“喝药”这个典型的令人厌恶的事情,让我们体会到的是当时封建家庭的统治,他自认为他维持着家庭的固有秩序,“我的家庭是我认为最圆满,最有秩序的家庭。”我认为周朴园的心灵深处是善良的,当他经历了一天人世沧桑后,以沉痛的口吻命令周萍去认生母,并向侍萍忏悔,这正是他心灵深处的真实性。人在忏悔时往往是人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想法。这也能使我想到这是周朴园的三十年来所向往的吧!
《雷雨》最让我感到血缘伦常纠葛与性爱冲突的就是周萍,蘩漪,四凤之间的关系了。也正是因为蘩漪与周萍之间的爱恨冲突,她对周萍的死抓不放,才揭露了这场悲剧,促使这场悲剧真正的发生。蘩漪是一位精神觉醒的女子,她所爆发出的力量使她不顾一切的追求周萍的爱情,不顾一切的反抗以报复,对生活与爱情的热切渴望。然而周朴园对她的精神折磨,周萍对她的爱情背弃,使她在要求摆脱封建压迫中,在爱情追求中遭受抛弃,再一次陷入绝望的悲剧,逼使她爱变成恨,倔强变成疯狂,也正是因为这样,最后的悲剧由她展开,是她挖掘了这场悲剧,同时也体现了她的悲剧形象。
四凤是一个虽没有文化却知书达理的人,她敢爱,敢于追求自己的爱,同时也是一个孝顺的女儿,无论他的父亲鲁贵怎么无耻的赌博,欠债,她还都忍了,对母亲也是深深的爱。然而,这也正是因为当时封建社会的不公,让这么一个纯洁善良的,美丽的姑娘落的这般下场,这么无辜的她,让我由内心深处而替她感到惋惜。
周冲的性格与当时的封建社会最不符合了,显得他是那么的另类,然而他的心是纯洁的,善良的,他想让四凤读书受教育,他这种性格不适合在当时的封建社会生活,给我的感觉是在那样的背景中,他是与社会格格不入的。
鲁大海的鲁莽性格,我对他没什么感想,只能隐隐感觉到他对他妹妹四凤的爱,以及对母亲的孝顺,以及他也代表了当时封建社会的一类人,打抱不平,对有钱人的偏见,认为所有的有钱人都不是东西。但他也是一个被封建社会的封建思想所根深蒂固的人,认为妹妹就应该做一个家庭主妇,嫁给跟他一样的人家。这是封建社会的另一大悲哀。
鲁贵折射的是当时封建社会的那种吃里爬外的,爱好赌博的,自作聪明的,对钱极其崇拜的那种人,他真是社会的悲哀。
最后来说说侍萍吧,她因为三十年前的经历,极力反对四凤在有钱人家做事,怕的是悲剧重演,然而上天就是这么的爱捉弄人,就是这么的不公平,人们往往越怕什么,越想躲避什么,却越来什么。最后的悲剧还是发生了,她是一个有骨气的人,这也正是周朴园爱她的原因之一吧!总之,读完《雷雨》我对曹禺产生深深的敬意,他把人物性格展现的淋漓尽致,与当时的社会完全匹配,他对中国的戏剧做了一大贡献,悲剧的发生时必然的,通过对这些人物的性格分析,使我对当时的封建会有了更深的理解。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讲述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他的人生就像翻倒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千滋百味;又像六月的天,风云突变,反复无常。使得我在读书的同时,不自禁的也幻化成了书中的福贵,仿佛正是我前世经历的一生。
“活着”是一种责任。当福贵的父母去世时,全家的重担便落到了福贵一个人的身上。他自己种五亩地,带领全家大炼钢铁,鼓励春生好好的活着。参加国军拉大炮的同时还要照顾全家,独自一人默默的面对生活的困窘和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也许大多数人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来逃避现实,但是他还活着,坚强的活着!直至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或许有人会问他为什么活着?又是为什么而奔波?我想,答案有很多。至少,福贵的回答会有很多!我从福贵的经历中看到一个人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有活下去的精神和勇气,因为只要活着就要敢于担当责任,履行义务。为了爱我的人,还有我爱的人而活着!
活着是一种体验。无论承受痛苦,还是享受幸福。福贵从富足无忧到倾家荡产;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转眼间变为彻头彻尾的“无产者”。他为母亲请医时却不幸被拉去当壮丁,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回到家,母亲却早已不在人世……这样的命运足以轻易的击垮任何一个人活下去的勇气,但福贵还是和以前一样,坚韧地活着!其实,我们现实的生活中也有许多灾难,汶川大地震,刹那间就摧毁了无数的生命,想想那些同胞,无数的希望瞬间幻灭,着实让人感慨万千,感觉生命是那么的脆弱。经历了那么多生与死的较量之后,我们对活着的内涵感悟也应该更加深刻。把一切都看淡一点,从容面对每一天,珍惜每一天的生活,这就是人生的幸福。一句话,活着就是一种体验。
活着,就要自强不息。当福贵遭遇了一连串的打击后,他决定重新做人。他拿起农具,穿上了粗布衣服,一改往日贪钱嗜赌的恶习,带领全家一起面对社会的动荡、生活的挫折。福贵之所以能好好的活着,肯定是具有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古人说“天不救人人自救”。漫漫人生,青春即逝,明天的日子依然要过,除了努力还是努力,活着就要自强不息。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先生一语道破了活着本身的含义及《活着》一书的精髓,值得思索,值得参考。既然活着,既然能活着,那就用心过好每一天。
读完此书,思绪万千。活着就是责任,活着就要坚韧,活着就要自强不息!如此,生命便会演奏出人生最壮丽的歌。
同学们,你们知道杨红樱阿姨吗?没错,她啊,是一位作家。她写的很多题材,都是和小孩子有关的。比如说:《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女生日记》、《男生日记》等等。不过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系列》的书集了,那么我就说说我读这本书的感受吧!
星期六了,我和妈妈突然心血来潮,两人决定去新华书店走走,逛着逛着,我就看到了这本书,稍微的看了看,觉得还不错,就去征求妈妈的意见,妈妈也同意了,最后下决心买了下来。
回到家,我就慢慢地开始看起来了,我给自己规定了一个计划,就是每天看20页,这样的话,差不多十天就能全部看完了。
我先看了人物介绍,这本书里面的人物真有趣啊,特别是那只笑猫的保姆狗,真搞不懂,这个世界上为什么还会有一只爱笑的小猫咪,我来简要的概括一下吧:这本书主要讲了笑猫、杜真子和马小跳在翠湖公园碰到了帅仔和老头儿,并发现了保姆狗特别憎恨、嫉妒帅仔。笑猫感觉到要有不好的事情会发生。于是他靠地包天向帅仔邻居菲娜打听到,在帅仔来到老头儿主人家之前,它一直是主人的最爱,可后来帅仔来到它们家,主人就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的身上,使得老头儿渐渐失宠了。所以老头儿想把帅仔除掉。可是老头儿几次使出阴谋诡计迫害帅仔都被笑猫带领马小跳他们救了。直到它想利用汽车把帅仔撞死,它安然无事,自己却被撞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它后悔莫及,希望重新做狗,并向帅仔透露其实是爱它的,帅仔痛哭欲死,可也只能呆呆地看着它爱的保姆狗痛苦地逝去。
过了十天,我终于读完了这本书,我想:原来我一直认为是一本童话书的《笑猫日记》尽然蕴含着这么多的人生哲理,它让我明白了,其实动物和人一样,有着丰富的情感,也有七情六欲,也会有亲情、爱情、友情。在现实生活中,像保姆狗老头儿这样的人很多,都是为了一点点小事斤斤计较,然后憎恨他人。我觉得我们应该宽容对人才行。
我们要牢牢抓住自己的命运,我们不能因为朋友的成功而去嫉妒他,这样,肯定没有好结果。我们应该为朋友的成功而高兴,然后一起进步,这样多好啊!
我们生活中许多人许多事,当我们经历过的时候,觉得平平淡淡,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过去了许久,再细细回想,怀念之心不禁油然升起。读鲁迅的《阿长与山海经》,我便有这种感觉。
阿长是鲁迅先生的保姆,她有许多的缺点,这使得鲁迅很不耐烦。每次睡觉时,她都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鲁迅很难受;她封建迷信,有众多的忌讳,要鲁迅不要进死了人或生了孩子的屋子里,正月初一睁开眼睛第一句话好说“阿妈,恭喜恭喜”说过之后还得吃一点福橘,这让鲁迅先生觉得非常烦恼。直到阿长给鲁迅买来了一本木刻的《山海经》,鲁迅才认识到她是确有伟大的神力。
鲁迅渴慕着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没有头而以两乳当作眼睛的怪物……整日里念念不忘。是阿长告假回家以后的四五天,给鲁迅买来了一本绘图的《山海经》,这才使鲁迅对她有了新的敬意,觉得“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都能做成功”。
读着阿长的故事,我的头脑中出现了一个黄胖而矮的老妇人,她总是低声絮说些什么,又时常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气中上下摇动。不禁又想起我的外公。
在我三四岁的时候,我生活在中国南方的.一个小镇里。我的外公,他有一副枯糙的脸庞,眼睛凹进了眼眶中,穿着的衣服上有许多补丁。他走过来,身上带着鱼腥味:“哎!犇犇,你看,我给你带了些鱼,今晚我们做鱼吃。”我最烦外公睡觉时的呼噜声,那声音像紧箍咒一样,即使并不怎么响,也让我半夜里经常醒来。屋里屋外被外公的鼾声环绕着,我经常睡不好一个完整的觉。他也会让我不要在同一天手指甲和脚指甲一起剪;他会让我不要在屋子里撑伞,不然会变成大傻子。这让我非常不耐烦。可我只要一跟他顶嘴,他就会凶神恶煞地盯着我,揪我的耳朵:“你怎们这都会办不好?”他见人总是只打个招呼,话很少,尤其是吃饭时,一言不发,像一个哑巴似的。我吃饭时只要说上几句,他就会大声呵斥,似乎我做了大逆不道的事情。这让我非常讨厌他。
炎炎夏日,我突然想吃冰激淋,想得坐卧不安。可附近没有卖冰激凌的小卖部。或许絮絮叨叨的话听在外公的耳朵里,他一声不响,拿出了三个鸡蛋,搅和了一盘鸡蛋液,放入糖,加入西瓜汁橙子汁,放到大碗里哐当哐当地搅动,再放进冰箱冷冻。到了傍晚,一碗独特的“冰激凌”摆到了桌上。我用汤勺舀两口,放进口中感受着那别具一格的冰爽和清新,第一次觉得外公是有着伟大的神力的,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他却都能做成功。
已经多年未见我的外公了,读着《阿长与山海经》,我眼前那个黄胖而矮的老妇人影子慢慢淡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外公那饱经风霜的脸,他缓缓地走来,随之而来的还有那熟悉而又陌生的淡淡鱼腥味。
我那平凡的外公,他也是有着伟大的神力的,那是深厚的爱啊。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假期里我去了很多地方,我也读了很多书,天文的,故事的都有,我最爱看的是是《笑猫日记》——孩子们的秘密乐园。《笑猫日记》是杨红樱阿姨的著作。《孩子们的秘密乐园》是《笑猫日记》系列之一。
《孩子们的秘密乐园》讲述了春节里的一天,一个马戏团来到了翠湖公园,这个沉寂的冬天终于热闹了起来!可是,马戏团里,没有动物明星,没有空中飞人,亲爱的西瓜小丑也不能登台表演,所有的节目都让孩子们好失望!
在我和万年龟的帮助下,西瓜小丑在楠木林里组建了一个酷极了的马戏班。从此,楠木林变成了一座藏满了故事的神秘森林,变成了一个永远只属于孩子们的秘密乐园…… 大家在里面尽情欢乐,在这个楠木林孩子们找到了那些曾经被大人所忽略的快乐和梦想。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我一直被快乐围绕着,仿佛我就是那只猫,躺在草地上晒太阳,而那只球似的可爱老鼠就在我身边快乐地滚过来又滚过去 。这本书以一只猫的角度看世界,以一只猫的口吻讲述一些神奇有趣的故事,用写日记的方式写作,让我觉得很神奇又很亲切。这本书语言有趣、生动、内容丰富多彩,人物可爱,性格独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楠木林是一个能让孩子充分自由和享受童年的地方,我也希望有这么一个地方玩,虽然可能大人们认为我们幼稚,但是我们觉得真实,美丽。
当代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演绎的对活着的理解,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似乎还能感觉到夹杂在书页里那沧桑和悲哀的味道。
多年后,那个坐在田埂上的老人,发梢似乎都带上了一丝苍凉。阳光映在他已经发白的头发上,发出耀眼的光泽。夕阳下他苍老落寞的背影,已经丝毫找不出当年春风得意的影子。这样一个恬淡温和的老人,谁又能想到他的曾经?
曾经的他——徐福贵,是徐家的阔少爷,在同村人的眼中,可谓是上帝的宠儿,过着极尽奢华的生活,享受着荣华富贵所带来的快意。但是金钱与物质的熏陶,往往会让人恃宠而骄,迷失自我。福贵沉醉于充斥着铜臭味的赌场,沉溺在杂乱不堪的生活中。嗜赌成性的福贵最终输光了家产,不得不过上普通人平凡而又艰难的生活。福贵的妻子是一个勤劳又朴实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没有离开福贵,可是福贵却在母亲病重时,因为抓壮丁被迫离开了家,过上了颠沛流离,惶惑不安的生活。枪林弹雨,食不果腹,一层一层的绝望和恐惧使得福贵非常想家。
曾经,战场上,作为征用民工的他,被子弹在身后穿梭不止,但又奇迹般地地活了下来。当他历尽艰辛再次站在自家媳妇家珍的面前时,家珍已经老了许多,她眼角溢出的泪水让人心酸。
对福贵的人生打击,正如秋雨一般,接二连三,无休无止,使福贵几乎痛不欲生。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再加上一直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的离开。最终,她的女婿,孙子也相继死去。福贵亲眼见证那么多亲人在他身边死去,而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遭遇?
我似乎还能听到风中飘荡着福贵对老牛的轻声细语。结局悲欢离合散尽,时间细数了他鬓角的白发,磨平了他曾尖锐的棱角,福贵曲折坎坷的一生使人心酸。他的经历发生在中国大转折大变化的时期,那时,人们把幸福看得如此简单,吃饱穿暖被人们视为一件最幸福的事。可这样的幸福却显得极其难得,家珍因为一小把米要心疼好一阵子,当时真的很穷苦!
谁不曾活着呢?可是谁又能真正了解活着的意义?了解人生的意义?我们都不曾对活着有深刻的理解,而福贵一步步的蜕变,他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带给他的,是对“活着”最尽然最透彻的感受。可能极少有人再可以像福贵一样活着了罢,也可能极少有人能比福贵更有资格谈活着的真谛了吧?
书中流淌在文字中的纯粹与书中刻画的最鲜活的灵魂,代表的都是不可撼动的追求。活着,是可贵的,是幸福的,也是不易的。有人说,《活着》,是生活最真实的写照,我信之,且我还要说:《活着》是一部用深刻而强大的内心绘出来的作品,它对“活着”进行了最透彻的诠释。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4
第一次接触余华的《活着》应该是大二下学期,那是我刚接触文学作品,刚开始是当做小说阅读,慢慢的,我才真正意识到,为什么这个叫做文学作品,可以放在图书馆,而不是像路边厚厚的小说,只能供人翻阅,上不了大雅之堂。
确实,看完这本书,让我从新思考人生。读到书中福贵悲惨的故事,我也情不自禁会流泪。主人翁的故事是一个悲剧结尾,看似离奇,稀有,却映照出现实生活中很多执迷不悟人的命运。
福贵是幸运的,一出生就有一个好爹,不缺吃不缺穿,家庭富裕,有钱有女人,人人追捧。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可是幸运永远是短暂的,尤其是这种幸运不是自己争取而来的时候。
福贵是悲惨的,先是豪赌输掉家业,随后爹被气死,娘病死,随后几年,儿子献血死了、老婆软骨病死了、女儿大出血死了、女婿泥块压死了,甚至连唯一的外孙子也是因为饿的太狠,撑死了。所有死法几乎都让福贵一个人遇到了,到头来,孤独一人,与一头年迈老牛相依为命。
听起来是一个悲惨的'故事,我甚至怀疑作者心里阴暗,为什么把故事写的如此悲惨,命运如此残酷,竟在主人翁福贵年迈,已经反省之后,唯一外孙还是死了。让我感叹人生不易,世事难料,福不双降祸不单行,一步错,步步错。
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悲之处,福贵的悲惨终究还是从年少的纨绔败家开始,从气死他爹这个大逆不道的行为开始,就注定他人生的命运之悲惨。时间不会倒流,有些事情注定不可改变,虽然,福贵之后醒悟过来,可为时已晚,唯一的财产已经被抵押,自己又没有本事,只能任人摆布。
福贵的错,如果只是由他自己来承担,倒还没什么,可,事实往往是,祸及家人,老婆、孩子、甚至孩子的孩子,都陷入深深的厄运。即使到最后福贵极力挽回,为保护家人做了很多牺牲,可已经有心无力,再也回不去,大好光阴已经失去,只能听从命运安排。
这或许是主人翁的悲哀,也或许是那个时代的悲哀。福贵作为一个男人,始终没能尽一个男人最大的能量去保护家人,始终让我耿耿于怀。
但,福贵也是幸运和幸福的,福贵身边的人没有一个因为他的败家和纨绔而离开他,仍然不离不弃,他的老婆家珍,甚至在福贵落魄的时候,坚决抛弃富裕的家庭生活,回到他的身边,为他生儿育女。福贵也没有让家珍失望,努力改变,勉强过上了几年幸福生活,可谓也经历了人间稀有的真情和温情。
直到故事结尾,福贵已经年近迟暮,仍然乐观积极。尝尽人家富庶,也尝尽人家悲惨,福贵一生可谓大起大落,家人一个个随之而去的打击,让他彻底意识到人生无非就是为了平平淡淡的活着,已经没有任何牵挂。
正像文章所写:“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生不过是下山上山,平平淡淡才是真。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齐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十分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可是是一尊用榔头就能够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仅有自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明白,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我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我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能够理解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理解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向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我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仅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应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我的信仰吗你会后悔,必须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我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当站在一齐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可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最终,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明白他还活着,她能够释然,她能够渐渐忘记自我以往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杯具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当是最终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在读《活着》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一度觉得主人公实在是太悲惨了,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但读完后,我才明白,活着,可能仅仅就是为了活着,是一种生存的本能,是对生命的尊重,当你失去了一切,你会发现,你还有你的生命,你的生活还在继续,你的生命是别人无法夺走的。
一边阅读,一边为福贵的悲惨身世流泪。同时我也思考,对于我们来说,活着比福贵要简单得多,福贵的痛我们无法切身体会,活着很简单,如果你要追求“怎么活”,那么活着也许也会变得奢侈。
“生命是有尊严的,我们应当尊重生命,即使面对再多的苦难,也应该努力地继续活着。”这才是《活着》让我真正感动之处。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就如余华所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因此,忍受苦难造就了活着。”
《活着》写出了人们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写出了苦难对世界灾祸乐观的态度。他让我真正知道——活着本身就是艰难,而延续生命则是更深的艰难。
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人与人的交往就好比一只刺猬,总需要保持一定距离来自卫的。或生或死,或矛盾或统一,总有一些关系,一些感情,始终纠结不清的。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惑的女人,痛恨着罪孽却又不自知的犯下更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曹禺以极端的雷雨般狂飙恣肆的方式,发泄被抑压的愤懑,毁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
这幕话剧具有夏日雷雨的征候。开始是郁闷燠热,乌云聚合,继而有隐隐的雷声,有诡谲的闪电煽动着渐趋紧张的空气,忽地,天地间万物止息,纹风不动,静极了,就在人刚刚觉察到异样还来不急思忖,当头响起一个炸雷,电闪雷鸣,雨横风狂,宇宙发怒了。达到此种戏剧效果全凭剧作家牵动剧中人物之间“危险”关系。比如周萍,对父亲是欺骗与罪孽感,对蘩漪是悔恨与惧胆怯,对周冲是歉意,对四凤是希望振作,对侍萍是难逃宿命。
对于周朴园,充满了厌恶和怜悯。很难想像一个男人可以绝情到大年三十把儿子他妈赶出家门,任其自生自灭,这样的薄情寡意至极,他又如何还懂得爱?在我看来一个不懂爱的人是最可悲的人。而他对旧时的留恋反而显得有些可笑了,似乎太形式化了——那些家具,那些摆设,那些习惯,还有那些照片和旧时的回忆。有人说,干大事的人不拘小节,于是他就要抛妻弃子吗?我以为,有血有肉的性情中人才可以真正成就一番事业;有人说男人为了事业要有所牺牲,但如果代价是牺牲了爱人的能力,代价未免太大。不知道他是否有感情,不知道他是否爱过侍萍,分明看到了他的想念,却又被他无情的言语刺伤;不知道他是否有对子女的爱。
对于周冲则充满了欣赏和钦佩——他浑身上下充满了生命力,他敢爱敢恨,虽然年纪轻轻却很有责任感并且为了爱情和生命的信念敢面对陈旧的封建礼教宣战。爱的时候果断,即使被拒绝也大度又慷慨。特别是他的善良让人感动不已。即使在当今社会他也一样充满个性,是男生学习的楷模。他是一个能温暖心灵的人物,让人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对未来充满向往,相信美好并不惧现在。
很欣赏侍萍,因为她的坚韧,独立还有气度。很难想像一个未婚女人在那么森严的等级观念和封建压迫下与一个和自己身份地位悬殊的人恋爱并未婚生子所需要的勇气。她让我看到了前所未见的女性的勇敢。她就像一团火焰为了爱情炙热地燃烧,她对爱情的追求就仿佛飞蛾对火的执著,让人敬佩和感叹。
繁漪是最无辜地被牵扯进来的女人——先是被扯进周朴园的婚姻,再是被扯进与周萍的乱 伦恋。一个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女人,始终是在忍受……
四凤自然有她吸引人的原因,开始有些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喜欢周萍,我以为周冲的性格更有吸引力。认真思索一下,周冲年轻又具有活力,可能和他在一起更像朋友或者只是弟弟的感觉。而三十岁的周萍,他虽然懦弱和疲乏,为生活和命运所困,有些颓废和无助,却又不乏男人的成熟,正是他这种忧郁的气质激起了四凤的母性情怀,这种成熟的韵味让四凤更有安全感。四凤的朝气让周萍找到生活的动力,仿佛回到年轻的岁月,有了前行的动力,看到了美好的未来。所以周萍会选择独立勇敢的四凤,而不是依赖和同样懦弱的繁漪,性格上会更互补一些!
我从书中跳出,终于摆脱了重重心理折磨。回到现代有如挣脱了大山的压负。我十分庆幸我活在这样一个时代,我可以经营我自己的生活;可以掌握自己航行的方向盘;我们可以谈理想、谈追求。我们是女性,但我们不是被压迫者,不是服从者。我们拥有自己的明天。我们张扬着自己的个性,将我们女人们的聪明才智发挥出来。我们也不曾少夺过胜利的光环。生活在这里比《雷雨》中的每个角色都幸福。我们即使命途坎坷、即使面对种种现实的不公,我们敢于反抗、敢于追求,我们仍然风雨无阻的拼搏自己的未来。
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
福贵正是这样一个可悲的生者,他的一生其实是几万万人的缩影,中国近百年来经历的所有苦难都在他身上清晰地投射出来,他有着传奇般的人生,但你绝对不会希望拥有那样的传奇。
福贵当年是个二世祖,每日挥霍家里的积蓄,不知哪修来的福气讨了个贤惠的好老婆,是米行的千金,可福贵依旧吃喝嫖赌,不仅输光了家产,还气死了爹,老婆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也被娘家接走了,只剩下他和年老的娘、年幼的女儿凤霞相依,这时的福贵才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万幸的是,家珍在产下福贵的第二子之后带着儿子有庆回到了他身边。然而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福贵在为病重的母亲抓药的途中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聋哑,儿子虽机灵活泼,后来也因为县长夫人输血而意外死去。
之后福贵经历、大跃进、自然灾害,凤霞和其丈夫先后死去,凤霞产下的一子苦根也没有逃过命运的魔爪,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和一头与他同名的牛作伴,其中寓意深远,颇有些孑然一身的萧瑟。夕阳的余晖里,已然垂暮的老人驾着牛渐远,沙哑的歌声在土地的尽头缓缓升起——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合上这本沉重的蓝皮书,泪已湿眼眶,让我感慨万千的不止是主人公经历的种种悲惨,更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却依然卑微地活下来,他所承担的已远远超出普通人能够想象的范围。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但是,正因为如此,生者才要更坚定地生活,那是因为他们背负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明天。
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读完《德伯家的苔丝》,不由得掩卷叹息,是谁让这位美丽淳朴的姑娘走上了不归路,两位男人的爱却得到了恨的结局,命运如此地捉弄人,又如此地悲怆,我们为苔丝掬上一把同情泪,低头沉思,悲剧的背后是什么?
善良质朴的尤物苔丝出身在贫寒的家庭,父母一心想让她攀高枝,结果却把她推进了火坑。遭遇花花公子亚雷,他贪图她的美貌,伺机占有了她。苔丝不得不背井离乡,过上隐姓埋名的生活。在打工的牛奶厂,“风光流转,由平淡变成了绚烂”,苔丝与牧师的儿子克莱日久生情,私定终身。
书中描写苔丝与克莱的爱情的段落,任何人读到都会心动不已:“她看他的全身,到处都是十全的男性美。他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他的智慧是先知的智慧。她既是爱他,而她这种爱本身就是一种智慧……而他爱她,在她看来,则是一种怜悯,因此她就倾心相委,披肝沥胆。”自卑的苔丝起初不敢接受克莱的爱情,尽管她也深深地爱上了他。那些疑虑、恐惧、郁闷、烦恼、羞耻常常盘踞在她的心头,挥之不去。但两人的真心相爱,又令苔丝把往事忘记,虽处在爱恋中,但那些阴影蠢蠢思动,不能消除。
克莱知道苔丝很爱他,“但是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她对他的爱,究竟有多深,有多专,有多柔顺;不知道她都怎样能为他忍痛受苦,为他赴汤蹈火,她都怎样矢志靡它,至死不渝。”每每读到这里,都会心痛柔美的苔丝,她的爱情坚贞不渝,可之后她是遭了多大的罪,受了多少苦,是有多绝望,是有多凄苦……
结婚当晚,苔丝鼓起勇气向克莱坦承过去,克莱无法接受事实,一走了之,令苔丝重新跌回深渊。纯真的爱情敌不过世俗的观念,在克莱看来,贞操是原则性的问题,一切都不一样了,他无法在得知真相后再度去爱苔丝,留下她独自去面对一切。
坚强的苔丝不得不再次出去谋生,又苦又累的活儿没能把她压倒,她一直苦苦地等着克莱回来。可苔丝竟然碰上了亚雷,他摇身一变,成为了宗教的传道人。再次的相遇激起了亚雷心中的欲火,他纠缠着苔丝,她无从躲避。面对着父亲的离世,房屋被易主,看到母亲和弟妹们居无住所,生活困难,倔强的苔丝低下了头,重新回到亚雷的身边,成为他的情人。
苔丝是位纯洁、能干、正直、刚强、美好的姑娘,她的光芒将她身边的两位男人照得原形毕露。亚雷本着玩弄女人的态度出现,一度洗心革面,狂热爱上了宗教。但本性难移,依然不改花心本色,在苔丝最危难时乘机而入,占有了她。而克莱,本可以救苔丝于深渊中,但因着他的自私、狭隘以及不够坚定的爱,使得悲剧发生。当他发现自己真的可以完全原谅苔丝时,却得知苔丝已经重新回到了亚雷的怀抱中。克莱的出现,无疑加速了亚雷的死亡,苔丝压抑许久的感情一触即发,她亲手杀死了亚雷,也为自己的生命画上了句号。
悲剧的背后满是泪水,满是怜悯,满是痛惜,满是无奈。如果亚雷被宗教所感悟,走上正义的道路,帮助苔丝走出困境,或许会赢得苔丝真正的爱;如果克莱对苔丝的爱始终不移,他内心包容,原谅过往(其实这不是苔丝的错,却都由苔丝承担了一切的后果),苔丝可以和他过上相互爱恋的生活,美满幸福;如果苔丝的父母不被困苦所迫,勇敢面对,或许不会让苔丝早早地走出家门,跌入痛苦的泥潭……如果,如果,生活没有如果,现实就是如此,鲜血淋淋,满目伤痕,但仍有美好,仍有希望。
故事尽管悲壮不已,但在结局时却有一丝暖意。苔丝在与克莱最后相处的时间里,仍不忘记将自己的妹妹丽莎交托给克莱,希望他和她可以在一起幸福地生活。克莱和丽莎同行在山上,当他们从山顶往监狱处看去,苔丝的生命结束了。“那两位无言注视的人,好像祈祷似的,把身子低俯到地上,一动不动地停了许久;同时黑旗仍旧默默地招展。他们刚一有了气力,就站了起来,又手拉手往前走去。”
《大卫?科波菲尔》是19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大师狄更斯的一部代表作。在这部具有强烈的自传色彩的小说里,狄更斯借用“小大卫自身的历史和经验”,从不少方面回顾和总结了自己的生活道路,反映了他的人生哲学和道德理想。
《大卫?科波菲尔》具有很强的艺术魅力,吸引人的是那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具体生动的世态人情,以及不同人物的性格特征。如大卫的姨婆贝西小姐,不论是她的言谈举止,服饰装束,习惯好恶,甚至一举手一投足,尽管有夸张之处,但都表现出她生性怪僻、心地慈善的老妇人形象。
《大卫?科波菲尔》通过主人公大卫一生的悲欢离合,多层次地揭示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突出地表现了金钱对婚姻、家庭和社会的腐蚀作用。小说中一系列悲剧的形成都是金钱导致的。书中最令人痛恨的是尤赖亚?希普。在别人面前总表现得很卑微,似乎要博得别人的同情,他在任何时候都这样。其实别有目的,在成为威克菲尔的合伙人以后,他要让威克菲尔崩溃,使他沾上了酗酒的恶习,并挪用公款交试图吞掉威克菲尔的事务所。类似这一类人在商场上我想是不少的,他们总是以破坏别人聚敛财富为快乐。他们让我们痛恨,不正当的竞争,即使自己是当中的胜利者,恐怕,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高兴和自豪吧。
我们不会忘记水手哈姆的“真”,他那“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将被永恒地延续。让我们感受其中纯真的人性,但也要记住那丑陋的行为,让我们永远远离那些不好的行为,是我们的人生绽放出美丽的花朵。
谈起“读书”,没有人会否认它的必要性,因为读书是获得知识的一种重要途径,但这也仅仅是获得知识的一种方法而已。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中国古代著名的历史典故――纸上谈兵。战国时期,赵国的名将赵奢的儿子赵括,他自幼饱读兵书,讲起军事上的策略,就连他的老父,那个八大名将之一的赵奢,也都不是他的对手,但是赵括的军事实战经验却极其匮乏。不过赵王很欣赏他对兵法的了解,于是在他的父亲过世后,将兵权交给了赵括,让他带领赵国的大军同另一位秦国的名将白起一战,赵括自以为自己此战必胜,就立下军令状。缺乏实战经验的赵括与身经百战的白起相战,注定会失败,四十万大军全军覆没,而赵括的家族也差点满门被灭。
是啊,赵括他自幼读兵书,对于书中的知识他父亲也甘拜下风,但是他上了战场却不堪一击。可见,读书虽然是必要的,但是实践却是必需的。
其实,古人一直在提醒我们,实践要远比读书重要。刘彝,宋朝的水利专家,提出了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主张。明朝的地理学家徐霞客,更是为了实践自己从书中学到的知识而跋涉过千山万水,从而实现对知识的突破。
而如今的教育也是如此。课程中,教师不光只教授知识,还会通过实验来验证我们所学过的知识,比如物理化学课的实验,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实践?
对于我们而言,不光要读课本,更要去实践,因为实践是另一种获得知识的重要途径,并且是对书本知识的转化。书本上的知识终究是前人的经验,我们如果只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那么也就只有前人的高度;只有通过自己的实践,才能实现知识的突破,达到一种更高、更远、更深的境界。
因此,要读书,更要实践;要学习,更要深思,才能有所收获。
早在30年前,周朴园和女仆侍萍相爱,生出了两个儿子,后来为了与繁漪结亲在大年三十晚上赶走了侍萍,留下了大儿子周萍,带走了鲁大海。当晚,侍萍跳河自杀了,可是被人救上来活了下去,从此她与鲁贵结婚,自己也该姓鲁,生出了女儿四凤,后来鲁贵在周朴园家里打工,四凤也当侍女了。周朴园与后妻繁漪生下了周冲。但是周萍居然与繁漪产生了乱伦关系,还好周萍提早觉醒,喜欢上了四凤。而周冲也暗恋着四凤很长时间了。繁漪请侍萍来辞退四凤,侍萍一下就认出了周朴园。周萍想和四凤远走高飞,繁漪不服气,决定当着周朴园及众人的面揭发他们。这时四凤出门自杀了,周冲也不顾一切冲出去与四凤一起被电死。周萍在房间里用抢自杀,侍萍又昏倒在地上……
《雷雨》反映了当时的一个社会状况,这一家则是封建社会的代表,从而我们可以看出曹禺对封建社会的无比厌恶以及新的社会制度必定替代旧制度的信心,这篇剧本看起来只不过写的是封建社会腐败以及人民如何的被社会所残害的过程的一个缩影。这写的是一个家庭,一个典型的封建社会家庭,这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可谓个性鲜明——
周冲是雷雨这个剧本中最天真最无辜也是最可怜的一个人物,自己有着对真正爱情的美好向往,在他的心中一切都是美好的,才会酿就了最后悲惨的结局,也许整个事情的罪魁祸首还是封建社会,他们都是封建社会的产物,他们生于封建社会,也都因为封建社会而死亡。
繁漪要属是因为爱情而最悲惨的人了,曹禺先生在序中这样评价蘩漪:“蘩漪是个最动人怜悯的女人,她不悔改,她如一匹执勤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走道,她抓住周萍不放手,想重新拾起一堆破碎的梦而救出自己,因这条路也引向了死亡。”正是在当时“雷雨”的环境下,造就了这一结果,将一位原本好好的女子变成一个精神崩溃的精神病。
比起他们,现在我们生活得那么幸福,我们应该想到仅仅在不到一百年前,人民的生活是多么地悲惨啊,社会是那么地腐败与阴暗,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发奋学习,争取为这个社会与祖国发展作出贡献,不让雷雨的悲剧再次出现。
《呼兰河传》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本经典著作,在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中位列第9,作者是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的萧红。萧红的《呼兰河传》散发着一种独特的艺术魅力,尽管我和她属于不同时空的两个人,但是我读着读着仿佛也回到了那并不繁华的小城——呼兰河,感受颇多。
《呼兰河传》犹如一幅巨大却栩栩如生的画卷,让我看到了已经远去的岁月,让我深深地体会到那段日子的甜与苦,感受到世间的温暖与刺骨。
此时,我的眼前晃动着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正在一句一句大声地跟着瘦长的、笑盈盈的祖父念诗:“少小离家老大回”、“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重重叠叠上楼台,几度呼童扫不开”.......祖父用怜惜的目光看着只有几岁光景的萧红,担心她会喊破喉咙,每每忍不住提醒她“房盖被你抬走了”。祖父带萧红到菜园子里摘玫瑰、劳作、玩耍,用黄泥裹着淹死的小猪、鸭子,烧得香喷喷的给萧红吃......这些点点滴滴温暖着萧红儿时的记忆,也温暖着我的心。
萧红的回忆中也有着苦痛,这些苦痛犹如一把锋利的刀子,深深地刻在我的心中。小团圆媳妇只是一个充满童真无邪、拖着两根又黑又粗的辫子、仅仅12岁的孩子——跟我们差不多大呀!恶毒的婆婆为了显示自己的“威严”,连续一个多月对她进行打、骂、拧、扎,把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折磨得神志不清,最后为了“驱魔”,竟然使小团圆媳妇魂归故里了!读完这个故事,我心中是万般难受,恨不得找条鞭子狠狠地抽抽这个愚不可及的老太婆。愚昧真的可以杀人啊!
生活苦也罢、甜也罢,呼兰河是萧红心头挥之不去的“梦”,承载了太多她成长的印记。让我们再次梦回呼兰河,追随萧红的足迹,用一颗善良、热情、奋进的心来好好珍惜、感受这如梦的童年时光吧。
今天我读了一则寓言故事《刻舟求剑》,这个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个楚人乘船过江的时候,把随身带的一把宝剑掉到了江里,船上的人都叫着停船,那个楚国人不慌不忙,他拿出小刀,把剑落水的.第方刻了个标记,然后对人们说他的潜水技术很好,有人催他快下去取剑,楚国人却说不用。
船到岸了。这个楚国人跳下水去找自己得剑,可是每一次露出水面,都两手空空,受到了众人的讥笑。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世界是不停的变化的,做事之前,要好好想想,只靠自己的想象,不考虑当时的情况,是办不好事情的。
有人说,如果你想了解西方现代主义文学,最好的办法就是从反复阅读《变形记》开始。在本书中卡夫卡描述了小职员格里高尔·萨姆沙突然变成一只使家人都厌恶的大甲虫,最后在寂寞和孤独中悲惨地死去的荒诞情节,借以揭示人与人之间表面上亲密,内心里却极为孤独和陌生的实质,生动而深刻地再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他的变形折射了西方人当时真实的生存状态,这种生理上的变形也折射了心理上的变形;家人情感态度的变形;社会人际关系的变形等。阅读《变形记》,有一种思维的乐趣,有一种睿智的感觉,思想上的所得显然多于心灵的收获,能从那极度的变形与夸张里体会到生命的悸动与冲突。本书比较完整地代表了卡夫卡的思想深度与创造特点,是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
《变形记》是一个关于隔阂与伤害的故事。卡夫卡大概想把他巨大的悲伤通过各种交错的矛盾冲突潜在而又准确地描述出来。荒诞与不合理是《变形记》故事主线里面最突出的特点,但在细节上的描写却又真实得甚至让人感到触手可及。如果把《变形记》中荒诞与不合理仅仅当作卡夫卡写作的手段,那么就会遗憾地错过《变形记》的主旨和精髓。卡夫卡眼中的世界就是荒诞而不合理的,这不仅是卡夫卡的世界,而是现代人共同的困惑。我个人猜测,在卡夫卡的内心,这种荒诞与不合理的源头来自于社会环境与个人的冲突,这种冲突的'存在本身是来自人与人之间的异化,并且卡夫卡个人默认了这种异化,也许因为他的脆弱,他毫无反抗地接受了这种毫无原因存在的异化。善良的卡夫卡无法解释这一切,但他极力要将这种摧残通过各种现象表现出来。这就是卡夫卡作品的主旨,也是他所要传达时代精神和历史价值。
《变形记》运用了寓真实于荒诞的隐喻手法。它使读者在看到格里高尔由人变成甲虫的故事后,产生一种惊异心理,会受到深深的震撼,迫使自己深入思考,从而更加深刻地、强烈地感受到现代人的生存困境。
在这里,格里高尔不仅是变成了甲虫,而且他是被这个世界抛弃了。人变成甲虫是人类精神世界遭致扭曲、异化的象征,是人与人之间的隔膜状态及其由隔膜所造成的孤独、绝望情感的折射。卡夫卡正是想借此来揭示人与人之间表面上亲亲热热,内心里却是极为孤独和陌生的实质;通过格里高尔变形后的内心体验,来表现现代资本主义中人的自我被“异化”,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摆脱恐惧感、孤独感的悲哀。在现代的经济社会,实际上我们同样面临着这样的问题。虽然小说反映的时代离现在已经很遥远了,但是在今天看来,仍是有着深远的意义,这些也是我们作为现代都市人的深深的悲哀。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今年的寒假作业里有要求诵读国学经典,我和妈妈在书店里买了《三字经》。以前也背过其中的几段,也不是很有兴趣,但拿起这本书时,我发现里面内容丰富,读起来琅琅上口,还有明确的注释和小故事,里面含意无穷,有些故事让我很感动。
“香九龄,能温席。”在东汉时,有个叫黄香的小女孩,才九岁就开始帮爸爸妈妈做家务,而且还很孝顺父母。天气炎热时她会用小扇子把席子扇凉了才让母亲睡;冬天天气寒冷,她又会在父母睡前,把被窝躺暖才让父母睡……她懂得为父母减轻负担,还细心地照顾父母,真是一个懂事的、孝顺父母的小女孩。看看她,再看看我,真是有天壤之别。我今年也是九岁,却还是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在家不但不用帮忙,有时还会对妈妈发点小脾气,每天上学也是由爸爸妈妈接送,就连有时候老师布置的作业也需要妈妈帮我检查。虽然有时候也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但也是出于好玩……所以我要向黄香学习,做一个懂事的、孝顺父母的孩子。
“融四岁,能让梨。”孔融四岁时就懂得谦让,把大梨让给哥哥弟弟吃,小的留给自己。这是我们这些独生子女最缺乏的美德。我们在很多长辈的呵护宠爱下成长,所以养成了唯我的性格,很少懂得谦让,特别是同学之间。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同学之间应该像兄弟姐妹一样,相互关爱,有事情相互谦让,就会少很多的争执。
读了弗朗西丝·伯内特的名着《小公主》,我认为这是一部感人至甚的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名叫萨拉。克鲁的英国女孩,她很富有,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在她七岁那年,她不得不离开父亲去了女童培育院。父亲把她交给了势利的校长。校长并不喜欢萨拉,但她很看重她的那份财产。萨拉所以成了学校的特权阶级,校长处处抬高萨拉的地位,事事夸奖萨拉。就在萨拉生日那天,她父亲的一笔生意的失败,导致破产死了,并且分文不剩。
对萨拉颇有偏见的麦琪校长开始认为萨拉已不再是一大批财产的继承人,于是把她赶进了残破的阁楼,就如巫女把她从天堂赶入地狱一样。她成为了一名女佣。萨拉阳光的日子碎成了无尽的长夜。虽然,她心境悲痛,却没有掉一滴眼泪,她怀着一位公主应有的乐观和坚强自我安慰,望梅止渴。她想象成自我是一位不向命运屈服的公主。记得,每一次萨拉饿了,没东西吃,她为了缓解自我的需求,总会幻想着美妙的事情:“假设我的面前摆满了许多佳肴:蛋糕、牛奶、奶酪、薯条……该多美味啊!但这些东西都要在做完活才能吃,此刻仅有赶紧干活才是唯一办法。”经过一番思乡情绪后,萨拉就会觉得有一股动力在她身上。这样,一些所需的不足便渐渐消失……从萨拉身上,我看到了应对逆境乐观向上的精神!
最终,在朋友给予的安慰下,凭着自我的信念见到了期望——天意般的巧合,她遇上了父亲生前的好友,萨拉因一场变故,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再次成为了小公主。天使把是善良的天使又使公主的生活回到了从前那样,幸福,欢乐,安详。
“如果我是一位公主,即使我衣衫褴褛,我的内心也还是一个公主,在不为人知时还能坚持一颗公主的心,那便是一种极大的成功。”萨拉的思想境界显然,已到达了很高的境界,那她创造的奇迹也是不容置疑的了。萨拉的经历使我十分地感动。故事的主人公从一朵万人瞩目的玫瑰变成一朵无人问津的野菊,命运挑战了极大的转变。年仅九岁,却能坦然应对接踵而来的困难,寻找欢乐大门的“钥匙。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感动了。变穷后的萨拉克服了这场连成年人都难以承受的哀痛,她依靠自我度过最艰难的时候!萨拉是坚强乐观的,她那充满魅力的想象力让我着迷。我想,势利的校长决不会想到萨拉是一个富翁!就算她很贫穷,但她依然是个富翁!她拥有友情、欢乐、诚实、善良等精神财富,最重要的是她有一颗知恩图报、充满想象力的心!我们以往学过的《中彩那天》,讲的不就是精神财富吗?是的,以前,我认为精神财富离我很远,可是,自从读了《小公主》后,我再也不那么认为了!精神财富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你就是富翁!
读第一遍的时候,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根本不解其义;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七代人进行了排列,终于使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读第三遍的时候,我连同《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憾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_年来,我在孤独中体会其中的孤独,并饱受折磨。为了排遣孤独,我不断地向我的朋友推荐《百年孤独》,分享孤独,理解孤独。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是自闭的。《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是需要反省的。读完书本,掩卷深思。《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书的涵义无疑是深远的:他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摆弄的正确途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是文章架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是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无论是典故引用,还是故事编排,无不采用其极,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可谓是眼花缭乱。作者的匠心独运,文章的跌荡起伏,俨然是对读者挑衅。在不可思议的奇迹中,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血淋淋的现实中,在荒诞不经的传说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进而理解孤独的本义,理解《百年孤独》的奇特。
孤独是需要摒弃的。“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是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对照《百年孤独》的现实与背景,我们不难发现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由此,我们想起了晚清政府闭关锁国以至惨遭蹂躏的结局和新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而重新崛起的历程。《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梦想成真。
去年的圣诞节,圣诞老爷爷在那天悄悄的给我送来了一份特别的礼物,那就是《安徒生童话》这本书。
书的第一个故事《买火柴的小女孩》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说在一个寒冷的夜里,一个小女孩穿着妈妈的鞋出来卖火柴,可没想到,因为那双鞋太大了,在她穿马路时,被飞驰而来的马车弄丢了一只鞋,另一只鞋她送给了一个可怜的小男孩,就在雪花飘飘寒冷的夜里,女孩赤脚走在大街上卖火柴,天太冷了,没有人来卖火柴,她没能把火柴卖掉,怕爸爸骂她,她不敢回家……要知道那天是圣诞节啊,富家人正在吃着丰盛的圣诞大餐,那香味真是诱人,可惜那小女孩只能闻而吃不到,又冷又饿的她蜷缩在墙角下,点燃了第一根火柴,让她感到了温暖,就好像自己坐在火炉旁,不一会儿火柴灭了,火炉不见了,只看见雪花在飘,她点燃了第二根火柴,看见了一桌丰盛的圣诞大餐,当她刚要去吃时,火柴灭了,大餐没了,肚子还是扁扁的,她点燃了第三根火柴,她见到了一个装饰的很美的圣诞树,但当她伸出双手要想去抱树时,火柴又灭了,树也没了,她点燃了第四根火柴,她看到了自己慈祥的奶奶,她怕奶奶和大餐、圣诞树一样很快消失,她点燃了所有的火柴,透过火柴的光她见到了奶奶,奶奶把她搂在怀里,带着她去了一个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
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那女孩的生活很悲惨,如果当时有人买她的火柴,如果她有一个慈善的爸爸,如果她能遇到像她一样善良的好心人……那么她不会被奶奶带走,看到了这卖火柴的小姑娘让我想到了,前些日子在印尼发生的海啸,让很多儿童和小姑娘一样的可怜,但那些在海啸中失去了亲人的孤儿和那小姑娘不同的是他们得到了世界各地的援助,还是要比女孩幸运,和他们比,我要比他们幸福几千几万倍,我有关心我的老师,有疼爱我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我从不用担心会饥饿会冻着,我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美好的时光,珍爱身边的亲人,要善良真诚的对待每一个人,尽自己的所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让爱在身边发光,让世界充满爱。
以前看过余华的小说,很震撼。而且我总认为根据小说拍成的电影总不会比小说精彩。讨厌跟风。所以一直没看张艺谋拍的《活着》,虽然身边的朋友一直在推荐。前段时间因为选修电影文学而找来了看,我终于打消了对电影《活着》的误解,在我眼中,电影比小说又多了一种韵味。
小说给我的感觉是“活”,余华太残忍,福贵身边的亲人一个个而去,最后只剩下他守着一头老牛,我当时看小说的时候泪水不停的流,余华这样安排有他的道理,可是我觉得太沉重,但我绝不否认,它是一部很成功的中篇小说。而电影给我的感觉是“活着”,是进行时,带有一种生命的张力与韧性,表达的是人类延续生命的动力。福贵在不同的人生阶段,不断地适应着环境的变化,顽强的追求生命的延续。
福贵出生在地主富豪之家,有一定的艺术修养,皮影是他的特殊爱好。当他的文艺嗜好变成谋生的工具时,他却表现的“乐得其所”。这是一种“活着”的韧性在激励着他,带领着他,让他顽强地生活着。
片尾,福贵找出装皮影的旧箱子,让外孙养小鸡。外孙和小鸡都是新生命的象征,皮影虽然没有了,但生命依然延续。一家人开心的笑着,影片到这里戛然而止,给人一种“影片结束,而生活继续”的感觉,我非常喜欢。
生命总要绽放,不管经过多曲折的道路。看过余华的所有小说,深深钦佩这样写作很有独立思想,不夹带个人感情的叙述,在他的小说面前很多时候我自己都深深感受到了小说中所传达出的悲痛和那个时代的无奈和压抑。
冲此看了张艺谋的《活着》,在整个电影行进中我再一次被这样小人物在那个年代的命运的主线所深深吸引与牵动。
葛优的演技简直就是入了骨了,更别提巩俐的表演,将那样的一个中国传统女子的性格与情感演绎得淋漓尽致,特别是凤霞临死时她的哭戏,宛若我们身边的即将丧失儿女的可怜母亲;最痛苦的不是看着女儿受苦,最痛苦的是可以救但救不成的那种惋惜。其实这些在余华的小说中体现得更为透彻。
在改编上很多地方作了变动,但也不影响整个主线的发展,但是没有小说详尽,所以“活着”的这个主题在电影中的体现就需要观众仔细分析,而不像小说中文字中透出的都是血泪的辛酸和人生社会的无奈。
在结局的时候,电影并没有把小说中家珍逝去女婿二喜被预制板夹死以及孙子在自然灾害时期吃豌豆噎死的结局再刻画出来;结尾处,导演以一种祥和的生活状态结束了这一幕幕的人生悲恸——病倒的家珍和福贵二喜以及孙子幸福开心地吃饭···
电影也确实不需要像小说中那样再刻画下去了,因为主题在于活着,这一切的经历以足够反映一切,而再说下去似乎就成了人生剪影了。主题与意蕴也在那一系列的事情中慢慢地向观众们传达着活着的信念。
再次感叹,葛优的戛纳影帝真是不是这么简单得到的,这样纯熟的演技也实在让人佩服。
颠沛流离的生活,感谢现在的安详与和平。
在苏东坡一生中有个十分重要的人,叫王安石。可以说,讲不清王安石就讲不清苏东坡。
王安石与他的变法运动是分不开的。人们谈论王安石,主要也不过是因为他的变法。“王安石变法”从结果上讲,失败得很彻底。几乎没有任何优点,可以说由于王安石的变法,北宋少苟延残喘了不下于五十年,也正因为此,对于王安石,历史上几乎是一边倒的骂声,到了民国,梁启超先生也比不过为王安石开脱,在勇于革命。
然而,我认为王安石是个天才,不应当叫疯子。首先,王安石对于经济学,确实有一定研究,否则,他也无法让皇帝动心,排除万难,也要变法到底。其次,王安石骂名很多,却仍然被后人列入“唐宋八大家”,虽说王安石的得宠同神宗老师韩维脱不了干系,但是其文采让富弼和文彦博赞评,甚至欧阳修也对他颇有好感。王安石的文才虽不敌苏东坡、范仲淹等名士,但也是佼佼者中的一员。最后,王安石的创新与尝试,这一点,虽前有古人,但后来者已进入了近代史,确实王安石的'变法是错的,确实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很烂,确实王安石的变法不算顶尖,但是那些史学家,那些对王安石嗤之以鼻的文人,在批评的同时,为什么没有人试着以另一种方式变法?偏偏要等到上百年以后,鸦片战争、甲午战争了,才试着变法图存?这难道不应该反思吗?
另外,我认为,尽管许多文人、史学家否认王安石,但许多时候,后人的评价带有成王败寇的嫌疑,成功者的成功被夸大,失败者的失败被辱骂,对于勇于创新者,成功了是天才,失败了是疯子。
即便,王安石有极大可能是神经病,即便,王安石,固执一端不听劝告,即便,王安石疯狂,即便,王安石失败了,是时代的罪人,但我仍想衷心地叫一声,“王安石,你是天才!”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作品《活着》,作者认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认为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当向人们展示高尚。而他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所以他以异常冷静地笔触描述了福贵老人的一生,告诉我们活着就是活着。
翻开血红的封面,主人翁一幕幕生活画面清晰呈此刻脑海里,合上书本已成记忆。福贵生于富贵家庭,年轻时放浪不羁,将家产挥霍一空,成为普通佃户。后被强征入伍,九死一生逃回老家。在那样的年代,生存不容易,福贵眼见着自我的亲人一个个死去,最终只剩自我和一条老牛。老牛是他因同情从屠夫手中买下来的,这印证了那句话:眼因流多泪水而愈益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益温厚。
福贵承受住了难以承受的苦难,垂垂暮年与老牛相伴,和老牛念叨着亲人的名字,唱着歌谣: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在我看来,生命是载体,而生活是资料。不管我们一生要肩负多少职责,或者经历多少磨难,再或者享受多少辉煌,都是由生命来承担。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看轻生命,同时还应当进取乐观地去应对那些或好或坏的事情。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向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杯具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这个周末,我读了一本书,叫《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是讲述了绿山墙农舍的卡思伯特兄妹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孩,一个小精灵。这个小精灵像一股清新的风吹进了闭塞的农舍乡村。这个红发小精灵般的女孩叫安妮,天性活泼乐观,想像力极为丰富。她的天真和幻想使她闹了不少笑话,但她的善良和直率也使她赢得了友谊和真挚的爱。她爱生活、爱自然、爱周围的每一个人。这种爱使她随时得到回报,因而生活得快乐充实、生气蓬勃。人生世间,最让人感动的莫过于这少女纯真的爱。安妮最拿手的就是梦想,她梦想远大的成功,也梦想秘密的白马王子。但她不像别人,长大了就把梦想丢进垃圾筒里,而是将它变成了对平庸现实的包容和超越。她聪明而勤奋,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玛莉拉,她又放弃了学业。令人十分感动。
安妮生性乐观,尽管总是喋喋不休,还爱幻想,但是她的天真让我感到无比可爱——把止痛药当作香草浆加在蛋糕里;臭骂林德太太;因为“胡萝卜”这个外号与班上最帅的男孩闹别扭……安妮的童真无邪令我哈哈大笑。
安妮长得并不漂亮——红头发、还有满脸的雀斑,但是安妮有着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她爱幻想,一切平凡的事物在她眼中都是妙趣横生。虽然她在1岁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虽然她在孤儿院里没有朋友,虽然她生来并不美……但是上帝很公平,赐予了安妮生性乐观、爱幻想……
我们应该向安妮学习,学习安妮的执著;学习安妮的纯洁;学习安妮拥有一颗纯洁无瑕的心灵。
大家一起向安妮学习吧!
《拖延心理学》是由简·博克和莱诺拉·袁一同创作的一本有关当代社会拖延心理的书。书中总共由五个方面介绍拖延:拖延VS行为,拖延VS心理,拖延VS大脑,拖延VS征服之战,拖延VS建议。
身为心理学博士,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心理咨询师,简·博克和莱诺拉·袁从1979年开始就为学生中的拖延者创设了个体团体治疗课程,一直致力于为全美国的学生、公司组织和公共团体提供治疗的心理工作坊和专题演讲方面的服务,终年活跃在伯克利,斯坦福大学的讲坛。
从学生到科学家,从秘书到总裁,从家庭主妇到销售员,拖延的问题几乎会影响到每一个人。本书的两位作者基于他们备受好评和极具开创性的拖延工作坊和从众多心理咨询领域中汲取的丰富理论和经验,对拖延作了一次仔细、详尽、有时也颇为幽默的探索。
通过鉴别和检查那些我们将事情推掉的背后原因—对失败、成功、控制、疏远和依附的恐惧,加上我们的时间概念问题和大脑的神经学因素—为我们学会怎样理解拖延的冲动以及怎样以全新方式采取行动做了一件非常扎实的基础工作。
读完这本书,正如书中所述,拖延的四大原因:对成功信心不足,讨厌被人委托任务,注意力分散和易冲动,目标和酬劳太过遥远。作者告诉我们:拖延是一种行为模式,由心理根源,生物因素和人生经验三者交织在一起形成的。而做出改变和学会一种新的行为模式,是一种渐进的过程。
今天,老师领我们学习了《凡卡》这一课,这篇课文主要讲了凡卡9岁做学徒穷苦的悲惨命运,读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当我读到凡卡做学徒的时候受到的种.种折磨时,我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凡卡他那骨瘦如柴的身体,一双又小又细的赤脚都冻的红彤彤的,在想很心老板就是因为凡卡给小崽子摇摇篮的时候睡着了,老板就用皮带抽打他。
在想想我们做错了一件事家长也不打我们,只是说了我们几句,我们就跟大人翻脸,在往下读我仿佛看到了小凡卡的老板娘,也不给凡卡吃一点东西,每天只有一点面包,凡卡的老板还叫他睡在过道里,冻得他只打冷战,在想想我们要什么有什么,天冷了家长又送来了棉衣、棉裤,在家里我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听到声声呼喊:"亲爱的爷爷,发发慈悲吧!带我离开这儿回家,回到我们村子里去吧!我在也受不住了!……我给你跪下了,我会永远为你祷告上帝。"这一幕幕悲惨的情景,那一声声哀伤的呼唤,就像尖刀刺痛着我的心,泪水不断地在眼里打转,我不禁想到了和自己同龄的孩子都在家里享受这快乐,我们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是爷爷奶奶的心肝宝贝,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里怕摔着,我们真是身在
福中不知福,有一次妈妈给我做好了饭,她给我盛了一大碗米饭,她就去工作,我就偷偷的把饭到进了下水道,在学校里呢,有老师同学的帮助,有一次我肚子疼,老师就不让我跑步,还让一个同学给我一块上楼给我讲故事,我们受到了一级的教育,教室里有电脑、电灯,老师呕心沥血的教我,让我们吮吸了知识的营养,正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长成了一个有知识的青少年;而凡卡呢,本该和我们一样在教室里沐浴知识,可他却在做苦工,多么可怜啊!他生活在一个俄国沙皇统治的时期,与我们比之上下,真是天壤之别!
当我读到最后一节时,又不禁陷入了沉思,凡卡虽然寄出了信,但是地址不详细,爷爷是收不到的,就是收到了爷爷也不会来接凡卡,凡卡仍然是逃脱不掉孤独、凄惨的生活,我想:如果我,我来让你坐时光飞船,接你到我家来,让你享受我能得到的一切。
当我读完全文,掩卷沉思眼泪不住的流,但我是多么幸福、快乐呀!我应该珍惜这幸福的生活,做祖国的栋梁之材。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茶馆里。由一个茶馆,将半个世纪的时间跨越,许多人物都被高度浓缩在茶馆之中,分别展示了清末、民初、国民党政权在大陆结束前这三个年代的旧中国生活。
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因这剧本构思纵横开阔,既是大气魄大手笔,又有细部的白描,是老舍先生的独创。《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五十年中出了多少多少大变动,可是剧中只通过一个茶馆的小人物来反映,并没有正面叙述那些大事。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
《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他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语言: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台词到为了,人物就活了;人物活了,全剧也就成功了。被誉为“语言大师”的老舍的的确确将语言功力发挥到及至。《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设计的非常生动传神、赋予个性,同时有简洁凝练,意味深长。戏剧结构:全剧人物多,时间跨越大,没有中心故事,老舍采用了四种手法结构该剧:其一是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主要人物有了连贯与交代,故事虽松散却不至于说来说去,离题太远,不知所云。其二是次要人物父子相承;其三是每个人物都扮演他们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其四是无关紧要的人物一律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绝无赘笔。
从考察老舍个体生命的历史的角度看,《茶馆》是一个生活阅历与个体经验丰富的作家在新的历史情景中回望过去。半个多世纪的旧中国而写下的一部沉思之作,他沉淀着历史的教训,揭示了历史前行的趋势。
《茶馆》用的是一种典型的人像展览式的戏剧结构。他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茶馆》从题材到文化内涵又回到了老舍所轻车熟路的老北京故事,是一部有往昔岁月和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风情大戏,这是老舍先生最擅长的。话剧《茶馆》具有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我国著名剧作家曹禺先生的《雷雨》就是一个典型的遵守“三一律的作品,而老舍先生的《茶馆》却打破了这规范。但这两个剧作同样取得了成功。有人评论说《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不过现在我还不知其缘,待我细读。
今天,我读了《阿长与山海经》,颇有感受。
在书里,我看到了一个在鲁迅家里干活的女工无微不至地照顾鲁迅的画面,她叫“阿长”,但鲁迅并不是一开始就喜欢她的,有一个过程。一开始鲁迅不喜欢阿长切切察察,向人们低声絮说些什么事情,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睡觉的时候,她又伸开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让鲁迅睡不好觉。直到知道隐鼠是被阿长杀死的,鲁迅更是讨厌阿长。但是一件事改变了鲁迅对阿长的看法,那时候鲁迅喜欢上了一本《山海经》,阿长告假回家以后的四五天,她回来给鲁迅买了一本《山海经》。则有使鲁迅发生新的敬意,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成功。她确实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灭了。
长妈妈对小时候的鲁迅非常好,她听到鲁迅想要一本《山海经》就到处去寻购《山海经》然后去送给鲁迅,让鲁迅充满了对长妈妈的尊敬和感激。
阿长虽然和鲁迅没有什么血缘关系,却如此亲热,实在令人佩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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