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半世晨晓。日期:2024-08-19人气:13
孔乙己读书笔记作文(精选33篇)
又是一年,秋风无情地打在人脸上,掌柜的正慢慢地拨动着算盘进行结账,忽然说道,“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短衣帮中有一人喊道,“他偷了丁举人的书,被打折了腿,还有甚么脸面再来了!”众人哄堂大笑,掌柜的不屑的用鼻子一哼,便不再理会。
过了几天,咸亨酒店里来了几位报录人,询问掌柜,“请问孔乙己孔举人家住哪里?”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掌柜的结结巴巴的说,“孔……孔乙己?中举了!”大家惊得一时间说不出话来,还是掌柜的反应快,告诉了他们地址,送走了报录人后,掌柜马上吩咐小伙计“快,去把我新定做的那一套衣装拿来,要全套的,还有,把那几坛上好的女儿红拿来,我要去给孔老爷贺喜了!”
掌柜带着一路人马,浩浩荡荡地来到孔乙己家中。只见孔乙己潦倒地斜倚在破旧的茅屋前,目光呆滞,须发乱的不像样子,而屋内只有一个破旧的大铁锅。掌柜凑上前去“孔乙……不,孔老爷,恭喜您老高中了!”孔乙己一下子愣住了,随即便口吐白沫,昏死过去。众人一下子慌了,早有人将孔乙己扶了起来,也有人端来了一大碗水,给他灌了下去,还有人飞快的跑了出去,将郎中请了过来。
过了一会,孔乙己醒了过来,却发现自己已被换上了一套干净的崭新的长袍,掌柜的忙凑上前去笑眯眯的说道,“恭喜恭喜,孔老爷高中了!”四下早有人议论开来“我早就看出来,孔老爷天生的富贵相……”“是呀是呀,孔老爷深藏不露呀!”孔乙己用惊异的目光看着大家,苍白的脸上带着迷惑的表情说道,“这不可能,我连秀才都不是,怎么可能成为举人呢?”掌柜的忙说,“孔举人过谦了,在下之前多有冒犯,还望恕罪。”说罢连连作揖。
这时,一个小伙计飞快的跑来,大喊道“弄错了,掌柜,中举的是邻村的孔一季!”大家都愣住了,一时间静极了,只听见秋风吹落枯叶的声音。掌柜忽然一把将孔乙己身上的衣服扯下来,冷笑一声,“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就知道你没那个本事!”说罢,扬长而去,众人也墙倒众人推,破鼓乱人捶,愤愤不平,甩袖离去。孔乙己在一惊一喜一悲之中支撑不住,口吐鲜血而死,可离开的人们却无一人照顾孔乙己,孔乙己这回的的确确是真的死了……
学了孔乙己这篇课文后,使我感到无限悲伤。。。。。。。
孔乙己这篇课文通过对孔乙己生活得悲惨遭遇的描写,反映了当是腐朽的封建制度,对下层知识分子的迫害。反击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同时也鞭挞了封建社会人民的麻木和当时下层知识分子热衷功名利禄的形象,一开始,孔乙己在我们面前是一个邋遢的人,身穿长衫与贫穷的短衣人民在一起喝酒,而这场山也是破破烂烂的,每次来到酒店喝酒时,结结巴巴的反驳其他客人的嘲笑。明明是个穷人,却要摆富态,连掏钱都要排出,表现出孔乙己当时炫耀自己的心态,孔乙己一直想与短衣帮划分界限,但实际上,孔乙己一直都没有逃脱穷人的命运,孔乙己已是一个封建社会下层劳动人民的牺牲品。本来应让跟同情,结果却被人嘲笑,说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熟读万卷却没得到官位,到了最后换来的只是被人的嘲笑。我内心不住的问,我读了六年的书,连有书读时好时坏也分不清,现在生活如此美好,有吃又有喝,而我却不知珍惜,不好好学习,以至于学了六年没有收获。
后来被人嘲笑的孔乙己,嘴里念叨着乎者也的话,让人不明白,因此取笑他,甚至侮辱他,更显出孔乙己被封建教育的毒害,孔乙己好吃懒做,以至于讨饭,维持生活,原以为可以教小孩子,结果连孩子也不学,有一次加深了对封建教育的批判。
最后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掌柜和客人们漠不关心,丁举人也没有受到制裁,让我感到无限的悲凉,在熟悉的酒店却得不到关心,周围发生这样的事让我感到心寒,当孔乙己艰难爬到酒店时,掌柜问他要欠下的钱,他又很颓唐,最后掌柜的又说孔乙己是偷东西被打断腿的,掌柜不愿给他一点点的关心,却还要侮辱孔乙己,从这些事中,从这些事中鲁迅写出了当时的阴暗。。。。。。。
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一看乃至一提的,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却总能记起他,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去记住它,也不用刻意去忘记它。
但是,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说是平易近人,也有那么点差距。总之,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
不过,这也不怪他们罢,那些领导,可曾有一个关心过民众?或是没有空,正在忙着往腰包里塞钱,或是根本不愿意去管了。试问,在这样的领导下的人民,又怎能关心到别人呢?
现代呢,好像的确是有人关心到别人了,但是,却有一些人比以前更加恶劣。比掺水还要过分的赚钱方法比比皆是,似乎是有人要反省一下科技带来的是,是利还是必,科技该不该发展,文人该不该诞生,我不希望“孔乙己”越来越多,更不希望漠视人情的人越来越多,还不希望长衫文人越来越多。但是,可能吗?
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人人不平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小说书柜专台前,低调而沉默。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日记》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遇所打动了。“窃书不算偷!”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呐喊。带着中国人民心底的悲哀,和着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求,共鸣起来。在这期间,涌现出无数平民作家,鲁迅便是其中著名人物之一。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
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此,人们早已习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捉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
我怀着对孔乙己的同情,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啊!真是个博取别人同情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可他偷的却单单是一本书,这……我似乎误解孔乙己了。
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啊!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中国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让诸如此类有志而善读的书生饱尝“营养”呢?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知识头脑的一种方式。孔乙己的死和那强劲的话语,左右着我,不禁感慨万分,潸然泪下,真是为了“读书事业”而奋斗。
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
“窃书不算偷!”这声音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也鼓舞着我更加努力地读书!
让历史退回去,让我们仔细想想,新中国没有成立之前,谁不想弄个官来当,俗话说“官大一级压死人”,这也就对了。饱读诗书,满腹经纶的考个文状元;武工出采,能拼能打的赢个武状元,这样也就对得起自己,像朱自清所说“不在这世上白走一遭”。看看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虽有些才气,但始终没有落个举人。可怜他被社会所吞噬。
孔乙己好说也是个知识分子,说起话来也是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他将精力全部投入书本之中,使得他“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成为一个“痴书人”标准模范。但他选择的这条“知识之路”并非完全正确,我想他应该不曾想过有多少人能通过科举而登上仕途,他不应该不屑于从事体力劳动。他没过于就是个被文学所残害的低层社会中的人。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写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现在我的眼前。
“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
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直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一个人高声喊道。孔乙己下意识地缩了缩,睁大眼睛对那个人说道:“你,你怎能污人清白……。”
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己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
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
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糖果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
“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
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可是,他真的就应该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不过要讨生活啊。
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
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终于,一滴晶莹的泪花顺着脸颊流下。一生贫困不幸,死前人们嘲笑,没有一个人关心他,他则永远只是一个人,一个贫困识字的人,……罢了……
读过许多次《孔乙己》然而在课堂上那安静又有些诡异的氛围下,仍不觉为这个充满笑声的悲剧心头一振,一个自认为应有“用武之地”而始终守着那件破旧长袍的“君子”,却成了连生死与否都让人不屑知道的笑柄,怎能不令人扼腕。孔乙己的人生确是一场悲剧,不光是他坎坷的求仕之路,也是他在无能实现自己所愿而自甘堕落时的自卑。本该是个从头至尾都自命清高的人,却也成了好喝懒做、偷偷摸摸的伪君子。那么,如果孔乙己真成了秀才,成了举人,他会同范进一般喜极而疯么?我想是会的,孔乙己受到蹂躏并无比范进少,可是否有人打得醒他呢?人情冷漠又趋炎附势的社会风气下,真怀疑那些酒客们会在孔乙己中举而“疯”后抢光了他的钱财。都说是镜子总会反光的,而孔乙己却是反不了光了,毕竟“之乎者也”令人听不懂,还成了人前人后的笑料。
其实孔乙己也算是要向上爬的,或说他也是个热衷于读书的人。只是他在一个特殊的年代,在一个赤裸裸的制度下,不得不说,他要爬的那根杆子太光滑,叫他如何攀得住呢?社会的腐朽和科举制度的恹恹之态让多少孔乙己这样的人至死还活在他的君子梦里。
有位子好像曰过: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鲁迅先生却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那么谁把孔乙己的路大约也的确堵死了呢?他的路还没有走,就要随着时代的没落而结束了。
这篇文章反映了封建社会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当代人们处于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貌描写,既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又预示了一场悲剧的即将开演。通过肖像描写,我看出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和“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写出了一个经常挨打的书生模样,再与他断腿时的肖像对比,两者相逢,简直天衣无缝,更显出了孔乙己的悲惨遭遇。从“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显示出孔乙己是一个很懒惰自己不愿意洗,但又死爱面子的人,又说明了孔乙己穷但又唯恐失去读书人的身份的特点。
通过一些半懂半不懂的语言,如:“之乎者也”等来掩饰自己的缺点,反映了他受封建教育的毒害之深。又通过孔乙己教“我”写字,又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这一点充分表现了他的心地善良。鲁迅先生用极为简省的笔墨和详细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的形象: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
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
同时,拿孔乙己当取笑的把柄那些“看客”,体现出了他们对不幸者的冷漠无情、麻木不仁,也是导致孔乙己悲惨结局的一种原因。同是我也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里也是否存在着那种“看客”?
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中央,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装土车险些碾压,随后一辆出租车撞到,拖行十米远,最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旁边的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当车子把人拖到十米远,电影到达了顶峰,最后溅了看客们一身血!
如果能及时上去扶一把;如果没有那好心人的“劝诫”;如果能有一条道德底线。但如果,没有如果,那一条鲜活的生命已不负存在。人们看着那血泊,可能还在庆幸那人还好不是我,不是我的亲戚。那倒在血泊中的不只是一个正值花季般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尸体,而是乘载着中国五千年的文明!
“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当儿子在机场用刀捅母亲,但没人敢上去扶一把,最后还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直线下滑,造成了人们不做好事,不敢做好事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轻松,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悲剧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悲剧,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己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悲剧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悲剧,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知道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悲剧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悲剧。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唯一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起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后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己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后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己的脸面,依然保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面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掌控自己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能力,但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悲剧。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后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但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可以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习。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席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努力了才能看到希望,而不是看到希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只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后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己,当自己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己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希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己。
血,冰一样冷?
“哈哈”、“嘻嘻”,脑海里不断回响着、盘旋着咸亨酒店内外那一片开怀的哄笑声。我的心突然抽紧,再抽紧。浑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动,变得像冰一样冷。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己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后来,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后来,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后来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后来,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终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后来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己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不过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神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题记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孔乙己》这篇小说是鲁迅的一篇短篇小说。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每次他到酒店,别人说他又偷了书,他就争辩说自己是读书人,读书人窃书不能算偷。后来过了好久,孔乙己都没来酒店,原来他偷到举人家被打断了腿。过了一段时间,孔乙己拖着断腿蹭着来到酒店,掌柜说他偷书时,他没有再争辩,只是恳求掌柜不要提。后来,孔乙已就再也没有来,死了。
这篇文章真实地反映了清朝末年最底层平民的生活。在那个时代,有很多像孔乙己一样的穷人,他们受封建社会的剥削压迫却不敢反抗,命运十分悲惨。我觉得鲁迅先生文中表达了对他们的同情,同时对腐败的清政府进行了批判。
鲁迅先生的文章都很深奥,这篇文章我也不是很懂。不过有的描写我觉得还不错,我多读几遍就能慢慢理解一些了。大家也可以试一试,读一读。
鲁迅的小说,我读过不少,但给我的印象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了。这篇小说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透过文字,我仿佛看到悲剧正一步步上演,孔乙己正一步步走向死亡,我不禁产生无限悲凉之感。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但如果把孔乙己悲剧形成的原因完全归罪于不健全的封建科举制度,我认为是错误的,或者至少说是不全面的。如果说封建科举制度使孔乙己完全丧失生活能力,那么残酷的社会世态则直接把孔乙己推进死亡的深渊。试想,孔乙己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如果人与人之间还有关爱的话,有些人家就有可能收留孔乙己,如果这样,孔乙己就可以在人们的怜悯接济中度过余生。或者退一步想,即使没人收留孔乙己,孔乙己也完全可能沿街乞讨而生存下来。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孔乙己只是冷酷社会里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他的伤疤人人都可以揭,就连小孩也不把他放在眼里。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可以说,等待孔乙己的只能也只有一个归宿,那就是死亡。
而鲁迅着意揭出这一“病苦”,正说明要“疗救”的不只是一个孔乙己,而是整个社会。揭示不幸人们的“病苦”,目的在唤醒他们的觉悟
再来说说现在。照理,时代发展到今天,“科考”应是十分公平了。但是,重蹈覆辙的现象仍是层出不穷。中考,高考,这场场考试,都是独木桥。成千上万的学生要从这里经过,没有真正的本领,抑或是没有充分的准备,只得被迫跌进河底,甚至今生永远都爬不起来。即使如此,也比孔乙己那时好的太多太多.我庆幸我生在21世纪,这是一个人性的时代,是一个充满爱的时代.
在一个人的心中人品是最重要的,可我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后,让我明白了。
鲁镇的酒店的局格,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随时准备温酒,而我的职务就是温酒。有一个叫孔乙己的人,经常来店里喝酒。孔乙己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因为一般穿着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的坐下喝。但孔乙己是唯一个穿着长衫在外喝酒的,但长衫可又脏又破。我的工作很无聊,只要孔乙己到店里才可以笑几声!
孔乙己原来也是读过书的,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但写得一手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他又一样坏脾气好吃懒惰。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笔砚一起失踪了。如果是好几次叫他钞书人也不在。孔乙己也没办发只好做一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人人品是最好的,他拖欠的帐不出一个月就会还清。有一次在店里孔乙己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我”没有理会他;于是他就开始认真地教“我”怎么写茴字,他看“我”毫不热心,便叹了一口气,现出极惋惜的样子……
孔乙己这给人普通,但看得出他的人品是最好的的。我曾看过一部电视剧叫《雪豹》里面有一个叫刘三的人,他也偷东西但他只偷日本人的东西,可刘三的人品就很好,他答应别人的事,就说到做到,从不食言。难道刘三和孔乙己不一样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大概是我读完小说后,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了。这句话实在是具有震撼力!单单这一句话,就可以深切体会到孔乙己的卑微和无足轻重。简简单单一句话,却有着一种思想,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写作风格,只有回反复咀嚼才会理解。
这篇人物小说,鲁迅先生先从容不迫的描绘了当时以咸亨酒店为中心的鲁镇的民风世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将笔墨放在孔乙己身上。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被封建社会严重残害的读书人,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然而却满口之乎者也;出生卑微,却养成了恶习,穷困潦倒,却又自命不凡;不能科举高中,只能在下流社会徘徊,而他又不肯脱下长衫,与短衣帮为伍。孔乙己就是一副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作者又赋予了他真诚,善良的品质,孔乙己和孩子们交往时十分认真和热心。孔乙己是不幸的,但是这种不幸没有人同情而成为一种辛酸,被人嘲笑。身无分文,还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这样一个人,本应得到尊重和理解,然而最终却被丁举人毒打而悲惨死去。除了欠钱的事想起他,人们再也没有提起过他。
《孔乙己》是一篇艺术性很高的小说,通过小说的主人公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的残害而受到的嘲弄和下场,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精神给人们带来的迫害,提出了改造这种精神的必要性。
觉得这篇小说还是很好的,不是《狂人日记》般的枯燥,描写的孔乙己很是鲜活。迂腐的时代造就了一个更加迂腐的孔乙己。其实生活在某个时代的人必然受到时代的局限,孔乙己的形成是时代的必然,然而就不是自己的罪过么?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的确就是他了,一个落魄的读书人,没有从迂腐的时代觉醒的人,还不能面对现实脚踏实地做事的人。不仅如此,更是一个死要面子装清高的人,和我一样吧!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最近,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背影》,文中描写的父爱令我深深感动。
文章讲述了作者与父亲同行,在车站父亲送作者的情景。父亲要给作者买橘子,但父亲是个胖子,他攀越月台非常吃力,作者看到他的背影流下了眼泪。我读到此处,心久久不能平静,感受到了作者与父亲之间的浓浓亲情。
父亲对作者无微不至的关怀和作者对父亲深深的怀念都令我感动不已。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有一次我生病了,特别想吃苹果,但是家里没有了,他就出去为我买回来,然后坐到我床前削掉果皮,将果肉切成小块喂给我吃。当时觉得苹果比往常的都好吃。因为苹果里包含了父亲对我浓浓的爱。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要从现在开始孝敬父母,不应该把“自己还小”当借口,应该多为父母着想,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来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爸爸,您辛苦了!为了让我生活得更幸福,您不怕受苦受累,每天早出晚归、任劳任怨。可有时我还不听您的话,和您顶嘴,我很惭愧。想到这些,我很伤心。
爸爸,我以后一定要听您的话,好好学习。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好好孝敬您,不再让您吃苦受累!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最早是那一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永远没有答案的选择题。再后来,便是战火纷飞中流苏和柳原的倾城之恋,芬芳却沉重的第一炉沉香屑,以及苦却不能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而最爱的便是那读了千百遍的《金锁记》。
“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她是一个被罪恶欺骗的少女,被一个封建的旧家庭和一个残废的男人无辜的夺去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的青春,可她仍得不到甚至是一个丫鬟的正视。于是,活泼动人的天性在绝望中窒息成一种乖戾,演变成一种粗鲁与泼辣。她在一个纸醉金迷奢靡华丽的旧家庭,亦是一个旧社会中的夹缝中艰难生存,愤怒到无力。分家是她最后的一点点希望,可命运仍不罢手。
走出大家庭,她终于有机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可对于她早已动了情弦的季泽,她仍惴惴不安的担心着他的意图。人心的恶在她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她自已亦是被命运的黄金网丝缠的无从挣脱。她强悍的骂跑了季泽,内心却确是那般空虚无助;于是,她越发疯癫了起来,可又有谁知道,她只是在掩饰内心最无力的脆弱。“她捏着自己的脚,想起了想她钱的一个男人;却又冷笑了起来……”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七巧人性的扭曲与黑暗早已被时代风云变幻的浪潮掩埋,可又是时代铸就了这一切。时代在发展,然而人性这本善亦是恶的书还未读完——完不了。
我是一个即将升入五年级的女孩,上学期语文第四单元中曾特写过战争,而我暑假读完的第二本书——《安妮日记》也是有关战争的。
它是由一名犹太女孩安妮弗兰克写的。这本书记载着1942年6月12日至1944年7月21日之间的66件事,从安妮13岁生日后不久便收到了盖世太保给玛戈特(安妮姐姐)的传票,这使安妮一家不得不开始密室生活……安妮曾多次在日记中提到她渴望的蓝图:“很久都没看到这么明媚的阳光了,湛蓝色的天空是那么宁静,迎面吹来的微风是多么凉爽宜人,就连窗台前的小树也努力地伸展着枝丫……”和“我渴望放学后迎着风,在草地上飞快地骑车;我渴望舞池里有灵活优雅的舞步,每个人都陶醉的表情;我渴望有自由自在的生活”。
安妮一家为了生存在密室里生活,躲避战争。现在地球上许多地区仍弥漫着硝烟的战争,子弹这不速之客仍催毁着人类的家园。我渴望世界能和平,希望战争一去不复返,盼望战火中的孩子能像和谐地区的孩子一样自由自在地享受生活,感受和平与爱,也希望在这个文明社会中不存着对某一种族特有的限制。与此同时,我希望无论是山区还是城市的孩子都应该得到平等的教育,快乐的生活,培养孩子的优良品行使祖国的花朵欣然怒放,使孩子们拥有一个快乐、难忘、美好、充实的童年!国家应该重视起山村教育,例如让山村儿童有信息课上,让大山里的孩子了解电脑,了解科技,了解现代社会。让他们通过电脑,通过网络走出大山,认识外面雄伟的大楼、豪华的公寓、好玩的游乐设施以及他们梦中全新的世界。让山村的儿童有一间间雪白的,坚固的教室,给他们一个优良的学习环境,使他们专心学习。再如要让孩子们上音乐课,使他们在闷闷不乐时能用音乐来陶冶情操,让孩子们沉浸在美妙音乐的旋律中细细咀嚼音乐之美,用音乐去滋润一个个稚嫩的心扉,使他们能像花儿喝露似的吮吸着音乐甘甜的蜜露。又如让他们拥有一个宽大的操场,好让他们飞似地奔跑,踢动着欢乐的足球,用手挥动着球拍,拍出第一个飞向太阳的羽毛球,也许它飞得并不远……
这都是我的一个个梦,一个个中国梦,一个个值得大家关心的中国梦!
书是不说话的老师,书是知识的宝库。读书的益处十分得多。我喜欢读书那是因为它不仅让我学到一些我们在课上学不到的东西,而且能让我知道一些人生的哲理和在遇到困难时如何以最好的心态去面对。
由于爸爸妈妈小时候特别爱书,所以,爸爸和妈妈读书的兴趣感染了我。因此,我也不时会拿出一本课外书来阅读,慢慢地我对书产生了兴趣。现在,我已经时时刻刻都离不开书了。
妈妈为了让我学到更多的知识,专门给我买了四册少儿百科全书。要知道这买书的钱,还是妈妈从牙缝里挤出的钱买的,如果不买这四册书的话,妈妈还可以买好几件衣服呢。所以,我决心好好品尝这“美味佳肴”。当我大概了解了这四册书的内容后,我感受到:一本好书,蕴涵着许多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要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所以,我一定要好好珍惜。
也许有人会问,读那么多书你不感到累吗?我不但不感到疲倦,相反,读书让我心情愉快,书店里各种各样的书应有尽有,周末,我喜欢在书店自由自在地看书,我想看哪类书都可以,没有座位,就站着那看,一看就怎么也舍不得放手,一点也不觉得疲累。
读书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让我写作文时不用发愁。我的作文在班里经常受到尚老师的表扬。我能把作文写好,看书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书能告诉我许多我以前不知道的事情,给我很多的启发。
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书中吸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让我们养成阅读的好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做一个知识渊博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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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当水浒传中的大小好汉提起“宋江”,就会出现“莫不是及时雨宋公明?”宋江在江湖上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是宋江不能文不能武,为什么名号这么响亮?就因为他“仗义疏财”。义气,在当今社会中,顶多也只能起个辅助作用。可在《水浒传》中,宋江却凭义气做了梁山泊头领,看来,梁山泊的豪干义气真不是一般。
《水浒传》中那一百单八好汉,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很讲义气。有财无友,一生就会变得单调;有友无财,就算饥渴寒酸也死而无憾。这一百单八将,他们都经历了许多生死之险,才投奔到梁山泊。有的受过重伤,有的被刺配,还有的甚至上过断头台……三十六天罡星,七十二地煞星,团结合作,比那只会踢球的高太尉之流的一帮奸臣强多了。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阵亡了,其他人都是痛不欲生的,足见其兄弟情深意重。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名人,过着被人追捧的生活。但像宋公明那样仗义疏财的,屈指可数;像宋公明那样关心他人的,微乎其微。只因为“江湖”不存在了,取代之的是竞争。像《水浒传》中大小好汉那样武功高强的人,可能也不存在了,取代之的是枪炮弹药。天上的“天罡星”,也变得越来越少。
我也不懂,为什么宋公明在江湖中这么出名,走到哪里都有人认识。什么“只闻其名,不曾见其人”,这“及时雨”究竟做了什么上天入地的事,人们个个都把他捧得比天还高。甚至他死后,吴用和花荣还抛妻别子吊死在他的墓前。总之,宋江一定拥有什么。后来我明白了,做官就要做好官,体贴老百姓;做人就要做好人,乐于助人;做囚也要老实改造,做个好囚,毕竟是自己犯了罪。他拥有的是仗义,是民心。
真希望打听某人时,人们都会提到这样一个好人:“莫不是及时雨宋公明?”即使不是宋公明,只要做的是最好的自己,有一群仗义的朋友,是谁也无妨了。
说是六记,其实只读了四记,另外两篇在历史长河里不知道飘哪儿去了。
忘了在哪儿看见一句,林语堂说芸娘是中国文学史上最可爱的女人。抱着“到底是怎么个可爱法,还能比我可爱吗”的心理翻了翻这本书。
看的比较不囫囵吞的是卷一的闺房记乐,和卷三的坎坷记愁。
一篇讲的是少年不识愁滋味,赌书消得泼茶香。青梅竹马,得偿所愿,每日谈诗论画观花赏景,鸾凤和鸣举案齐眉。
另一篇讲的是人生在世不称意,他生未卜此生休。被赶出家门,穷困潦倒漂泊异乡,父亲儿子妻子相继去世,兄弟为了财产与他反目,愁绪满怀无释处。
作者写的倒是丝丝入扣,有感动有叹息,但情感上不知道怎么评价。
芸娘固然是可爱的。爱诗词歌赋,也擅长烹饪女红。心灵手巧,无论是插花还是开party都能别出心裁。温柔贤惠又古灵精怪,恪守封建礼教之余,也会穿个男装跟老公出去旅游。
看上去简直完美,唯独一点我不喜欢,闲着没事儿还去给老公物色姬妾,最后那姑娘背叛约定,她也因为各种情感上的打击郁郁而终。
试图站在当时的时代和环境去理解这件事儿,奈何我实在已经进化完全,理解不能,既然真心实意的爱了为什么还能跟人分享。或许这才是男人们如此推崇芸娘的原因吧,直男们不切实际的幻想,呵呵。
作者沈复,就更不知道怎么评价了。
一开始年少求学,与芸娘花前月下卿卿我我也倒美好。成年之后只能看见他终日靠着家里的庇荫吃喝玩乐,被赶出家门之后穷困潦倒,不去想想怎么养家糊口,竟然还继续附庸风雅…完全没有对妻子儿女以及人生最起码的担当。
花了那么大的篇幅写了自己和妻子如何伉俪情深,还照样在出差的半年流连青楼。与妻子第二次仓皇出逃,竟然连儿子和女儿都顾不得了。把女儿匆匆许配给表哥家的儿子做童养媳,托人给儿子找了个地方谋生,后来儿子早夭,沈复想的是,芸娘不能延续后代了,为啥是芸娘没有后代了呢,因为别人又送给他一个小妾呗。
看到最后这句,真是恶心的我连早饭都差点吐出来。
陷入纠结。
感动过人们的这些句子和故事,到底是真是假。
写了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的苏东坡,后来又说唯有朝云能识我。
冒辟疆这个始乱终弃的大渣男,竟然还有脸写出个《影梅庵忆语》。
这个人生啊…仔细琢磨琢磨就觉得特别不堪。
所以,今天你丧了吗?
描写秋天的好词好句好段
好词
秋天 秋分 秋季 中秋 秋色 秋收 秋雨 秋果 秋霜 暮秋 秋野 初秋 晚秋 金秋 秋日
秋高气爽 秋雨绵绵 金秋季节 秋风萧瑟 秋风送爽 层林尽染 天高云淡 秋云冬来
重阳登高 枯枝败叶 秋草枯黄 桂花飘香 秋热如晨 中秋赏月
好句
秋天的美是成熟的--它不像春那么羞涩,夏那么坦露,冬那么内向。
秋天的美是理智的--它不像春那么妩媚,夏那么火热,冬那么含蓄。
秋,收获的季节,金黄的季节--同春一样可爱,同夏一样热情,冬一样迷人。
金秋的阳光温馨恬静,侗乡的秋风和煦轻柔,蓝天白云飘逸悠扬。
描写潮汐的好词好句好段
好词
海潮 海浪 退潮 江潮 夜潮 潮水 潮声
风狂海啸 水天相接 惊涛拍岸 浪拍礁石 浪花汹涌 席地而卷 奔腾翻卷 雷霆万钧 漫江沸腾 波涛万顷 声如金鼓
水花飞扬 亘如山齿 奔腾叫嚣 隆隆声如雷 空中如细雨
好句
海潮像冲锋的队伍一样,鼓噪着,呐喊着,拼命地冲上沙滩。
潮头有数丈之高,一涌而至。
疯狂的潮汛充满令人战栗的恐怖和高深莫测的神秘。
如巨雷般的海潮像千军万马席地而卷,在呐喊、嘶鸣中向下游奔去。
海潮狂暴得像个恶魔,翻腾的泡沫,失去了均衡的节奏。
狂潮拍石,十里海岸同时金钟齐鸣,铿铿锵锵,很有节奏。
春潮涨了,像家乡的松涛声,像母亲召唤女儿的声音。
暗绿色的海水,卷起城墙一样高的巨浪狂涌过来,那阵势真像千匹奔腾的战马向着敌人冲锋陷阵。
潮声像大海的诗韵,满含着哲理和启示。
那意境,如春风轻拔琴弦,如暮花飘落柔波。
那涨潮或落潮时,那一声声有节奏的拍打海滩的声响,宛如慈母拍婴儿入睡发出的催眠曲。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虽然只有十几万字,它却在美国社会上和文学界产生过巨大影响。1951年,这部小说一问世,立即引起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家长们和文学界也对这本书展开争论。有认为它能使青少年增加对生活的认识,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促使他们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成年人通过这本书也可增进对青少年的理解。可是也有人认为这是一本坏书,主人公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搞女人,满口粗活,张口就“他妈的”,因此应该禁止。经过30多年来时间的考验,证明它不愧为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现在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正如有的评论家说的那样,它“几乎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
该书以主人公霍尔顿自叙的语气讲述自己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城游荡将近两昼夜的经历和心灵感受。它不仅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不安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霍尔顿是个性洛复杂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他有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对妹妹菲芘真诚爱护,百般照顾。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还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般的呼声。可是,愤世嫉俗思想引起的消极反抗,还有那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读书,不求上进,追求刺激,玩世不恭;他抽烟、酗酒、打架、调情。他觉得老师、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要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认为成人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可信,全是“假仁假义的伪君子”,连他敬佩的唯一的一位老师,后来也发现可能是个同性恋者,而且还用“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那一套来教导他。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实和真诚,但遇到的全是虚伪和欺骗,而他又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二次大战后,美国在社会异化、政治高压和保守文化三股力量的高压下,形成了“沉寂的十年”,而首先起来反抗的是“垮掉的一代”,本书主人公霍尔顿实际上也是个“垮掉分子”,是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只是他还没有放纵和混乱到他们那样的程度罢了。
《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能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很重要的一点还由于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全书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口吻叙述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和行为举止,也以一个青少年的眼光批判了成人世界的虚伪面目和欺骗行径。作者以细腻深刻的笔法剖析了主人公的复杂心理,不仅抓住了他的理想与现实冲突这一心理加以分析,而且也紧紧抓住了青少年青春期的心理特点来表现主人公的善良纯真和荒诞放纵。小说中既用了“生活流”,也用了“意识流”,两者得到了巧妙的结合。在语言的运用上,本书也独创一格。全书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不避琐碎,不讳隐私,使用了大量的口语和俚语,生动活泼,平易近人,达到了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的效果,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使读者更能激起共鸣和思索,激起联想和反响。
《瓦尔登湖》不太好读的原因,我觉得李继宏在翻译这本书时,写的序中的解释很好。首先是梭罗大量的引用古代希腊,罗马。印度和中国的典籍,缺少足够的古典学知识的读者很难领略,其次是书中出现了许多植物和动物,如果没有一定的博物学基础,那么联想出的画面绝对是不够完整的。最后就是作者很多的假设和推断都是建立在超验主义的基础之上,如果没有读过其他相关作品,读这个就很难从超验主义的层面上去理解作者要表达的意图。
另外我觉得读这个之前也应该对于当时美国的文化,个人主义,还有梭罗的生活有一定的了解。如果没有这些基础,我相信只要我们能用我们最集中的精力,平复心情直至内心坦坦荡荡,以一种心无杂念,心如止水的沉静去阅读去思考,也能感受到作者质朴的语言,美丽的自然美景,以及融在文字之中的人生哲学。
梭罗的这种生活似乎跟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有几分相似。但梭罗和陶渊明是完全不同的“梭罗到瓦尔登湖去,并非想去做永久‘返归自然’的隐士,而仅是他崇尚‘人的完整性’的表现之一”。
当代散文家赵丰在《想象梭罗》中精彩的道出了二人的区别,他这样的写道:“他真的想做隐士吗?为何不到人烟罕至的更遥远的森林去?我的答案是梭罗是一个思想家,而非陶渊明般的隐士。陶渊明构建了桃花源,是想自得其乐,而梭罗呢?他却是通过独居来解析人类的心灵。他的清静和陶渊明的清静有着本质的区别。”是的,这两份悠然或恬静是不一样的。而梭罗更叫我着迷。回归自然,回到自然中去,做一个自然中的人,一个自然的人,去感悟自然的妙处,领略自然的真谛,这是他一生的追求。他窥到了自然的堂奥,好像在笑,笑我们芸芸众生。
梭罗致力于把日常生活的每时每刻变成艺术性的,一种审美的生活,它依靠的是自己:自己耕作,自己收获,感受四季的变化,为春天的到来而欢欣,他倾听,他真正体验着自己,把美学贯彻到他的生活,他的写作中,他说:“片刻的美好经验比一座月亮一般高的纪念碑还要值得记忆”。他是从审美体验中获得真理和伦理。
嘎子,在我眼里,他是一个拥有坚强,不屈,机灵的孩子,一个优秀的侦查兵,他用机灵头脑,化险为夷,眼疾手快的夺下敌人的手枪,抢先一步将自己木枪的枪口对准了翻译的太阳穴,将胖翻译吓得魂飞破损;他有坚强的雄心,亲眼目睹了奶奶的惨死和最敬佩的人被日军抓走的情境,他痛哭了一天,毅然决定去参军,目的只有一个,为奶奶报仇,并救出老钟叔,最终他成功了,后来在被敌人逮捕的时候,英勇不屈,在敌人拷问的时候不屈不挠,强颜欢笑,在部队解决嘎子,嘎子冷静抉择,与部队里外呼应,发了把火将炮楼成功烧毁,但是自己却晕倒在火海里,“快板刘”冲了上去将嘎子救了出来,人民获得了自由,也提奶奶报了仇。
这本书中有个故事,没当我读到就会让我扑哧一笑,我看到胖翻译那狼狈的模样,不禁大笑,让我无法自拔。
一次行动,嘎子跟着侦查部长罗金保,假扮成卖西瓜的农民,去敌人的阵地旁诱惑敌人,果然马上就走出来了一个人,原来是龟田的胖翻译走了出来,看到红澄澄的西瓜,仿佛“口水直下三千尺。”狼吞虎咽的嚼着,觉得不甜就扔掉了西瓜,还对着罗队长说:“你这是什么西瓜,怪难吃的。”这可让罗金保不高兴了,他这时讲出的话却让胖翻译不寒而栗:“别看现在闹得欢,小心将来拉清单。”胖翻译支支吾吾的说:“你是八路?”慌忙的抽出手枪,可是嘎子先下手为强,拿起西瓜往胖翻译的头上砸,还缴获了一把手枪。
合上书,嘎子他那铁一般的革命思想让我热血沸腾,奶奶用生命保护革命战士的精神早就熟记于心,这些故事,让我反复思量,想出了一句话:现在我们的幸福生活是革命先烈用铮铮铁骨换来的,因此,我们更要发奋图强,为祖国的未来添砖加瓦。
刚读这本书时,很不适应书中的文字风格:语言粗俗,脏乱连篇,一副玩世不恭的嘴脸,文中到处充斥着“他妈的”、“混账”、“杂种”等词。我暗想,看完这本书,我会不会也学会了脏话,在日常生活中拿来就用呢。还有,小说的名字《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个对什么都不惯甚至憎恨的少年,一个游荡在大都市里的孩子,与麦田有什么关系?直到最后他被妹妹问及将来想当什么的时候我才真正明白。
故事从主人公十六岁少年霍尔顿第四次被学校开除起笔,讲述了他游荡纽约街头的经过以及其复杂的心路历程。
这位出生于中产阶级家庭的少年因为厌恶学习,除了英文外没有一门及格的中学生,终于被一所优秀的学校潘西中学开除了。这已是他第四次被学校开除,在学校把通知寄到他父母那之前,他并不打算提前回家,所以,他决定在星期三之前不回家。于是,他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抽烟,酗酒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他所看不惯的“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做着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他几乎看不惯周围发生的一切,他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假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要真正这样做,又是不可能的,结果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之中:他这一辈子最痛恨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里消磨时间;他厌恶没有爱情的性关系,却又糊里糊涂地叫来了妓女;他讨厌虚荣庸俗的女友萨丽,却又迷恋她的美色,情不自禁地与她胡搞。
但是他对两个人的感情是真挚的。一个是琴,她曾经的邻居。她很想知道琴有没有放假回家,却又怕听到琴的妈妈接电话后的盘问。而为了看看最他疼爱的妹妹菲苾,他终于做出了最大胆的行动——冒着被父母发现的危险潜入家中。在作者的描述中,你可以发现所有的人都那么“假模假样”,但菲苾除外。这个漂亮可爱聪明的小女孩令读者眼前一亮:真挚、善良、勇敢这些词都不足以表达我
对她的喜欢。霍尔顿深夜潜入家中探望妹妹时,父母突然回来了,她的担心和机智令人感动;当接到霍尔顿的纸条,得知哥哥要只身“去西部”时,她收拾好衣服拉着笨拙的手提箱要与哥哥一起走······看到这,我的眼睛都濡湿了!多么好的妹妹!多么纯洁的心灵!她还是个孩子啊!菲苾不喜欢哥哥满嘴的脏话,批评他“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任何事情”,叫他“不要咒骂了”,问他将来当什么,是和爸爸一样当律师,还是想当科学家。在他的执着面前,霍尔顿一边心烦意乱,一边不得不逼迫自己想清楚他究竟喜欢什么,他长大后想做什么。这时,他提到了一首诗,名叫《假如我在麦田里遇到你》。他说“不管怎样,我老是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着,要是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到这里,我被深深地震撼了!这位表面上对一切都无所谓甚至嫌恶憎恨的少年,内心充满了孤独,在彷徨无助中竟能有如此美好的心愿,不得不令人重新审视他了!他自己所经历的不正是这样一场游戏吗?他在狂奔,他不知道自己在往哪儿跑,他其实就快要到悬崖边了,而此时,她的妹妹——老菲苾就是那麦田里的守望者,她捉住他了!因为,我们从下文得知:霍尔顿答应她妹妹他一定回家,他不会一个人去遥远的西部,而且真的回家了!
看到结尾,我意犹未尽。作为一名教师,我们的学生又何尝没有霍尔顿这样的苦闷与彷徨?他们表面上嘻嘻哈哈、对一切无所谓,内心又何尝不是充满了叛逆与孤独?而我们,能不能做好麦田里的守望者,捉住那些不知不觉跑向悬崖的孩子们?
余华先生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了好几遍了,每次合上书之后,总想写点儿什么,却总是不知道该从何处写起。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在他的人生经历中,遇到了不少坎儿。而每到一个坎,他都要付出血的代价——卖血才能迈过。
透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比如,经济落后条件下的小人物艰难的生存状态;小人物追求平等的过程是多么的艰难,以至许三观牢骚满腹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等等。我在余华笔下看到的是一个面对艰苦的生存仍然保持乐观和尊严,内心充满温情和善良的形象,我不得不感叹,余华不愧是一个语言大师,他用诙谐幽默的方式,让我明白了不少生存之道。
许三观是一个优秀的父亲。他对孩子的爱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但却是只讲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的。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他无法获得巨大的财富,从而让孩子们生活在衣食无忧的状态下。但他却以一个父亲的爱、一个男人的担当撑起了一个家。他的大多数卖血经历,都是和孩子有直接关系。特别是大儿子得病在上海住院,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差点把自己的命都卖没了,以十天卖血四次的悲壮经历,把自己对孩子的爱,表达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年老之后,一家人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了,他因为自己的血没有人要了,想到的仍然是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
许三观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的做人原则是“多行善事,不行恶事”。当初养子闯祸了,养子的亲生父亲为了几个钱而不认儿子,给许三观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困难,但许三观卖血挺过来了。后来,为了救养子的亲生父亲的命,许三观没有幸灾乐祸,也没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是忍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支持养子出手相救。这,应该不是一般的善良吧?
许三观是一个智慧的人。他没有多少文化,但却拥有在艰苦条件下生存下去的智慧。在全家都饿得不行的时候,他利用自己的生日,用嘴巴给全家人每人炒了一个菜,让他们用耳朵听着吃了。在大家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他卖血帮全家度过了难关。文化~开始以后,他的老婆受到,他想尽一切办法去帮助老婆,并减轻她的痛苦。他的所有行为,都让我笑中含泪,悲喜交加。对他在无奈中表现出的生存智慧,只有佩服。
其实,许三观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也有不少缺点,但他却是那么的有血有肉,让我感到他就生活在我的身边。他用他的坚强告诉我如何面对困难,他用他的温情告诉我如何对待亲人,他用他的善良告诉我如何与人相处。我注定成不了那种高大全的人物,但却可以从许三观身上吸取营养,让自己更加男人一些。
许三观如一缕春风,直达我的心田。
“我们的工作首先要精密,不能有一点儿马虎。‘大概’‘差不多’这类说法不应该出自工程人员之口。”这句话是詹天佑在修筑京张铁路时经常对工程人员们说的话,可就是这短短的两句话,让我对詹天佑产生了仰慕之心;就是这短短的两句话,让我体会到了詹天佑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就是这短短的两句话,让我体会到了中华人民不屈不挠的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
文中讲到詹天佑不怕外国人的嘲笑。接受了修筑京张铁路的任务。经过八达岭、居庸关、青龙桥三大困难的考验,终于将京张铁路全线竣工,并比计划提早了两年。其中,最让我感动的还是:遇到困难,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把它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师失掉信心。这不但是詹天佑的内心独白,还是支撑着詹天佑不被击垮的“顶梁柱”,要是没有这根“顶梁柱”,就没有京张铁路,就不会给貌视中国的帝国主义者一个有力的回击,这根“顶梁柱”让千千万万的炎黄子孙不被嘲笑,也不被轻蔑!
俗话说“一箫一剑平生意,负尽狂名十五年。”当今社会,也有很多像詹天佑一样的爱国人民,不如现在的岛,已快被日本强夺,那些爱过子民就开始走街串巷的游行,有时看见日本车还会大打出手,把它击毁,其实这样是不对的,日本货中国人买来了,就是中国货,我们不应该自己砸自己的车,自己砸自己的东西,不仅这样,还会操心。
同学们,你们千万不要的那些大学生们一起游行,其实,爱国爱在心里也是很好的。我们也可以读好书,将来为国战争光。
寒假期间,我读了《三体》这本书。
轻轻翻动着雪白的书页,细细品味着优美的文字,我被它深深吸引住了,如饥似渴,手不释卷。精彩的内容,跳跃的思维让我的内心受到了巨大的震撼,以至于有点埋怨自己从前的阅读范围是如此的狭窄,像《三体》这样精彩的小说竟未曾发现。
《三体》是一部科幻巨作,是中国科幻文学的里程碑之作,刘慈欣著。虽说也是一部科幻小说,但它却与其他的科幻小说大相径庭,在骨子里就是一本独特的书。
举例来说,在大多数小说中,外星人都有着上帝般的形象,对人类亲切至极,会安慰人类,帮助人类,可谁知外星人是善是恶呢?《三体》便一反常态,将外星人刻画成一个合情合理的形象——迫于生存的危机而侵略地球的生物,存在着缺陷,却又十分的合于情理。这一下,就将它们活灵活现地刻画出来。
书中还提到一个新的词语——智子。刚开始,我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可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终于明白,这是一种被三体人(外星人)用我们前所未有的高科技赋予了生命,可随意维度化的微不足道的质子!这想象,真是既天马行空,却又有着科学的依据。我们当中有几个人能够将它想象出来!
这部小说,还有一个引人注目的特别之处,那就是写作的手法。它一改以往习惯的“因为——所以”式写法,使用了“所以——因为”式。说详细一点就是将以往一成不变的先写事情发生前的事,再写事情结果的手法变成先写事情发生后的事,再写事情发生前的原因。
中间一些细微的地方又透露着一些隐隐约约的线索,引人深思。读书的时候将这些线索串联起来,再仔细一想,对整件事情的理解便简单明了多了。
这就像小孩子拼拼图一样,让读者自己一点一点去探索发现,这真是一种高明的写作手法,让读者能够有充分的空间去想象。
当然,每一部作品都一定会有它想表达的意思,无论深浅。而三体想表达的则更丰富。在一开始讲述叶文洁的记忆时,还描述了一幅-时的景象。
我想,在此作者一定是想批评讽刺--时,人们迫害知识分子的那种无知、可恨。把历史与科幻相接合,也就更加大大增加了想象的实在性,绝不是胡思乱想,这也是作者写作上的一个精炼之处,想象不能无限度。
书中还讲到了地球叛军,虽然他们的出发点是善的,只希望三体人到地球上来消灭坏风气,可他们的思想太过于极端,竟然想毁灭人类,毁灭地球!即便我们的社会真的无可救药,我们也应该尽自己的一份力,努力维护这个世界。
这里毕竟是我们赖以呼吸、生活、生存的家园。试想没有了它,我们去哪儿生存?如此这般,还有许许多多,等待着读者去思索,去发现!
整部三体都以和平——战争——生存——毁灭为主线,在我眼前展现出一个广阔、神秘的世界。它开阔了我的思维,让想象不再受到约束,自由飞翔。其实,每一个人的头脑里都有一个世界,愿我们用想象的翅膀,创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精彩的三体世界!
大刘的这部作品被尊为代表了目前国内硬科幻小说的最高水平,因我脑子不够使,逻辑思维也不好,平时对科幻小说都绕道走,所以不知道目前国内科幻小说处在什么状态。毕竟我上一次真正看科幻小说已经是小学六年级了。说起来小学时很爱看凡尔纳的书,中学后反而退化了。
还用我介绍内容吗?估计你是没看过,还是介绍一下吧,会很罗嗦,要小心。
三体作为一个飘荡在宇宙中的星球文明一直苦于三个太阳变换排序带来的恶劣气候,苦苦寻找宇宙中其他气候稳定的星球,这时处于秘密寻找外星文明的地球发出的信息被三体通讯员收到。通讯员恐怕三体世界会摧毁地球于是发回信息警告地球不要回信,只是已经处于对人类完全失望的文—革时期的叶文洁下定决心要让高科技外星文明来拯救地球人类,于是地球上出现一个组织叫ETO,地球三体组织。
第一部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三体游戏,这是一个仿真游戏,其实我当时没怎么看懂,到底是现实还是游戏?这本也是被大刘自认为三本中写的最好的一本,他自认烂尾,但《三体》爆红是第三本完结开始。三体游戏非常逼真的模仿了三体世界景象,通常是高智商的知识份子会很感兴趣地玩下去,这就给ETO提供了高智商人群。
在游戏里可以遇见中外历史高智商人物比如秦始皇、老子、牛顿、伽利略等等,这些人都凑到一块儿来商量问题,如果你做的够好他们会记得你,下次进游戏别人还会表示佩服你。三体世界利用各种手段来阻挠地球物理发展,这种方式我很欣赏,但是也很绝望。你想想,让一个物理家发现其实物理是不存在的,此人立刻就能崩溃。还有什么比摧毁一个人信心更绝望的事儿咧?
第二部是我个人最喜欢的,看了三遍。这部中心人物有俩,罗辑和章北海。罗辑莫名作为面壁者很诡异地经历了大起大落,章北海是我最喜欢的人物,有脑子有手段,坚定不移。
因为三体世界对于地球人类任何计划都能看透所以选定四位面壁者,他们可以做任何事来保护地球,前提是这些想法都在他们的脑子里,除了他们没有任何人知道。因为三体世界唯独不能看透人的想法,也不懂撒谎和阴谋,他们的思想是透明的。
当三位面壁者都失败的情况下罗辑变成了令人捉摸不透的存在,而章北海进入未来后才透露自己是人类必败主义者。
当罗辑冬眠后醒来发现人类技术已经发展到打败三体时很开心也很不安,我在看这段儿时一直冷笑:愚蠢又天真的人类啊。果然,在三体世界的一个小小探测器几分钟内就把人类所有太空力量摧毁后人类整体崩溃了,看的我超爽快。本来么,智子让你发展到几时就是几时,这种感觉有点儿像某一期世界奇妙物语,一个小女孩玩玩具,抬头一看,原来她也不过是玩具。还真把自己当回事儿了!
因为看了三遍,第二遍时某些细节才被我注意到,所以私以为这种书都要多看几遍。
第三部是让我很期待却没有预期心情的一本。我知道最后是全灭,结果全灭的如此有希望感……想到专访中大刘说他认为结局很光明,还是很多人不理解。我理解啊大刘!就是很光明的感觉有没有!!看的我这叫一个郁闷,一点都不爽快。
宁帆说我一定会讨厌女主,事实上我对女主并没有特别大的反感。在我看来女主代表了人类,人类就是这样优柔寡断又自以为是,武断又易后悔,时而把自己当救世主时而自责到恨不得自杀谢罪,本书给最大的感受还是整个人类社会对于某件事态度转变之剧烈,令我作呕,在阅读过程中几次隐隐作呕,生理反应。这也是从第二部顺延下来的最大感觉,人类社会太容易集体转变态度,罗辑是最明显的对象。
在他做事时以为他神秘而崇拜之,在他隐居时又认为他毫无作为唾弃之,在他被三体恐惧时又认为他是上帝,在他冬眠醒来又不屑地取消了他的面壁者,在他的预言成真后又把他送上神坛还要吻他的脚,在他做事时又觉得他自私每个人都辱骂他,在他成为面壁者怒视三体世界时又崇拜他。
感觉怎么样?我认为这部作品最好的一点就是很明确地点出了人类本性,这点也最为我感受深刻,入戏太深,看的我浑身发冷,几次作呕,恶心地要命。
之前看南方周末对大刘专访,根本看不懂,看了两三遍才勉强看懂。印象最深刻是大刘回应读者抗议结局全灭,他认为人类文明作为宇宙中很渺小的一员已经存在了这么久已经不错了,反正人类迟早要全灭的。而且他认为最后描写已经很光明了,记者表示无法理解,既然全灭何来光明?但是我这次看,觉得最后全灭的太曲折了,虽然是全灭但真的给我一种光明的感觉,觉得很有希望,甚至有种女主没有死掉的感觉。所以看的我这个不爽,难得跟大刘想一块儿了却是这么憋屈的情况。
当然了,第三本里头有很多地方都看不懂,我估计哪怕再看两遍也看不懂,太专业了那些术语。即便如此还是无法掩盖这是一部非常棒作品的事实,当然之前它已经被捧上天了,我也无需赘言。分数不必说啦,如果你有心情有时间一定要看看,不是推荐,是强烈建议。
作为一个反人类分子,真心希望有人类快快灭亡。其实对于地球来说,人类文明只是一个渺小的存在,在它长长的历史里人类只是微不足道的存在。同理,对于宇宙来说,地球也不过是一个普通到不行的星球。这么说起来,人类那些自以为是的小心思和纷争真是可笑到不行啊,还自以为自己对于地球做了什么大事情整天诚惶诚恐又继续糟蹋地球资源。
有两处想不通,不知道是BUG还是伏笔:第一,第二部中和史强一起押送罗辑的警察被史强称为郑儿,后面罗辑又遇见他时却被称呼为张X。第二,思想钢印族后面再也没提过,我很不解。
千言万语只汇成一句话:强烈要求加入ETO!
上礼拜的今天,我说过我要读《复活》的,然而那本书并不是很薄,所以一时半会也读不完。为了今天完成作业,只有先将较薄的《茶馆》读完。
老舍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很熟悉的一位作家了,在此也就不多介绍了。倒是写作背景得说说:话剧《写于1956至1957年间,它是老舍一生中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老舍写小说很少,却写了不少的戏。在写《茶馆》之前,他写了话剧《春华秋实》、《西望长安》,在《茶馆》之后写了《红大院》、《女店员》和《全家福》等。《茶馆》跟这些配合时事政治的作品,在题材、风格以及创作模式上,都大不一样,他重新写起了解放前写惯了的“陈年往事”。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很好的时代缩影,《茶馆》也不例外。这本书包含了三个时代,每一幕就是一个时代。
故事发生在一个茶馆里,时代在变,茶馆也在变。“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这是老舍自己评价《茶馆》时说的。那人物究竟是怎么活的?又是怎么死的呢?我们就拿茶馆的掌柜来说。
“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见着谁我都鞠躬,请安,作揖。”这是王掌柜他自己说的。王利发精明、善良、勤劳,善于经营。他胆小怕事,本着莫谈国事的处世原则,靠自己的力气挣钱度日。可是,他越怕国事,这国事就越是不断地往他的茶馆里钻。他信奉改良主义,可改来改去,这茶馆越改越糟。在第三幕里,王掌柜似乎看透了一切,他也变得老于世故了,再也不像从前那样见人陪笑、作揖、夹着尾巴做人了。他也敢骂国民党了。人生的磨难,使他变得倔强起来。
可最终他是怎么死的呢?他自己上吊死了。临死前,他把家人打发到解放区去,自己和常四爷、秦二爷聚在茶馆里撒起纸钱来。三位老人苦中作乐,为自己送终,聊以自慰,这令人怜悯。一辈子渴望改良的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死了。这就是王利发的人生悲剧。
《茶馆》里的其他人,儿子还是遵循老子的处世态度,有的甚至变本加厉。这是时代的悲哀。
《茶馆》让我们看清了那三个黑暗时代,也看清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一个个破落、衰败。《茶馆》不愧为“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双城记》对法国大革命的呈现是四天四夜的血腥屠杀,没有好坏,唯阶级论;是断头台上刽子手不停地抡刀,不分昼夜;是从巴黎城到乡村的杀人狂欢。种下仇恨的种子只能结出复仇的果实。封建君主和贵族的贪婪与残暴招致大革命的爆发,而革命首先是复仇,扫除旧的罪恶又累积了新的罪恶,作者期盼所有的罪恶都消逝,出现“一个崭新的城市和一个杰出的民族”。
狄更斯肯定了群众斗争的正义性,但也表现了革命过程中的疯狂与非理性。与历史教科书相比,小说使我们对法国大革命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有更全面、更真实的了解。让我们看到人类文明的一点点进程所付出惨重的代价。正如马克思对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的评价:“他们在自己卓越的书籍中,向世界揭示的政治和社会真理比一切的政客、政治家和道德家加在一起还要多。”
狄更斯的作品展现了时代的精神风貌“成为召唤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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