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鹏日期:2024-08-18人气:11
小妇人的读书心得感想600字(通用32篇)
读完了《小妇人》,厚厚的一大本,写四个女孩的命运,生活,描写的是一个并不富裕的普通家庭里的琐事。故事情节也没有大起大落。然而,它却触动了无数人的心弦。它是那样的朴实,字里行间蕴藏着生命的哲理。四个女孩,从懵懂无知到成家立业,在一个精神上十分富有的妈妈大熏陶,教导下成长,学着怎样为人处事,学着怎样面对生活中的压力,学着怎样控制自己不好的情绪……
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门艺术。我们从出生开始就在学习这门艺术,我们每个人都在用一生的时间去钻严它。每个人都是老师,又都是学生。事业上不可能人人都成功,生活上,人人都可以成功。生活的成功,是每个人自己定义的——有的人希望享受荣华富贵,有的人喜欢淡泊宁静,有的人喜欢……但,只要自己幸福快乐。
那天在杂志上看到:“60%以上的美国常青藤大学女生表示,自己取得高学历只是为了当好一个家庭主妇。”起初,我觉得似乎很难理解,可是,须知,任何一条路都是坎坷的。做一个好的家庭主妇也并非易事。家庭成员之间、邻里之间的关系怎样维系,怎样教育自己的孩子、怎样把家里的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
有人说:真正扣人心弦的作品是基于现实的。我想,《小妇人》正是这样的。人生中有许许多多的选择,最终都是要听从自己的。不论怎样选择,只要自己不后悔就行。
我和妹妹常常吵架,妹妹总仗着自己小,在妈妈面前告我状,而几乎最终受批评的总是我,我已习惯了。妹妹小我四岁,自从她出生后,我就觉得妈妈不像以前那么爱我了,总是护着妹妹。这让我耿耿于怀,偶尔趁妈妈不在,我会欺负妹妹。虽然这样我并不感到快乐,但我总是不经意间想这样做。
早上我和妹妹又吵架了,可这次妈妈并没有批评我。在我放学回来时,我看到书桌子上多了一本《小妇人》,我知道肯定是妈妈给我准备的,睡觉前我将书全部看完了。我特别喜欢故事中的主人公乔,因为我和乔有着许多共同的爱好,比如我们都喜欢看书,我们也有共同的缺点,就是不够宽容,会和自己妹妹闹矛盾。当我看到乔因为妹妹故意毁坏她的稿子后,在后来一次户外玩耍中,明知道湖中心是危险的薄冰,而妹妹完全不知道情况下,没有制止妹妹,导致妹妹掉进冰水里差点丢了性命。她当时的感受我也有过。我每次捉弄完妹妹,其实我心里也懊悔的,觉得自己不够大度,我也会痛恨自己,但每次在妈妈批评后,我反而觉得心安理得了。我想如果我妈妈也能像马奇太太那样在我懊悔的时候安慰我,温柔的告诉我的缺点,并鼓励我去改变的勇气,我应该也会像乔那样更早的认识到自己。
第二天一大早,妈妈问我看完了吗?我说看完了。妈妈说:“我会努力慢慢改变自己做一个像马奇太太那样的妈妈 ”。我说:“妈妈,我会努力慢慢改变自己做一个像乔一样的女孩”。
“我们一起努力吧!”
读完《小妇人》这本书,我最喜欢书中的马奇家的四姐妹。大女儿叫梅格,俏丽温柔,美丽善良,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但品格高尚的家庭教师。二女儿叫乔,富于男子气,很有活力,心中充满了热情,想象力丰富,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写出惊人的作品。三女儿叫贝思,她很害羞,但很温柔,充满爱心,热爱音乐。小女儿叫艾米,有艺术细胞,多才多艺,向往优雅而高贵的生活,梦想成为大艺术家。
《小妇人》这本书描绘 美国战争时期的平凡的一家,四姐妹的父亲马奇先生在参军时生病了,而且有性命之忧。女儿们和她们的母亲感到悲痛万分,母亲要去照顾父亲,把四个女儿留在家里。女儿们在家里都很着急,而且很难过。她们比以前勤奋多了。勤奋的贝思每天都去赫梅尔家,那里偶一个小婴儿。有一天婴儿生病了,赫梅尔太太出门上班了,她们家的大女儿罗姗照顾婴儿比,病情加重了。贝思想请姐姐们替她去看看,但姐姐们后来都把这件事忘了。于是贝思亲自去了,而赫梅尔家的那个婴儿死在了贝思的怀里了。贝思受了刺激,医生说贝思也会得上这种病,是猩红热。结果,贝思真的得了猩红热,而且病情相当严重,一直在发高烧。有一次烧得厉害,她居然认不出周围的亲人,拉住乔叫“妈妈”。这时华盛顿来信说马奇先生的病又恶化了,真是雪上加霜!
到了夜晚,贝思还在昏迷着,原来玫瑰色的小脸现在没有一丝血色。最后,贝思退烧了,身上也出汗了,真为她捏一把汗。最后她们一家终于又团聚了。
这四个姐妹里,我最喜欢贝思,因为她热爱音乐,很喜欢弹钢琴。她很害羞,有一次去邻居家做客,老先生向她打了一声招呼她就害羞得跑回了家。她充满爱心,离她们家不远处有一户人家,她们家很穷,充满爱心的贝思每天都拿着一点儿零碎的礼物送给孩子们。
梅格也不例外,她美丽漂亮,善良大方,是一位家庭教师。她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的布鲁克。
我在千千万万的书中,我最爱 《小妇人》,这本书的作者是 美国女作家-易莎.梅.奥尔科特。
小说以马奇家的天伦之爱着重描写,主要突出马奇家四姐妹对生活的追求,有大姐梅格,她有着花一般的容貌,大大的眼睛,甜甜的笑容,二姐乔,身材修长,皮肤黝黑,鼻子俊俏,灰色的眼睛异常敏锐,浓密的长发使她显得特别美丽。十三岁的贝思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她肤色红润,举止腼腆,声音羞怯。艾米虽然最小,但她生得纤细,肌肤晶莹,有一双蓝色的眼睛,言谈举止成熟稳重。
我最喜欢 乔,她说:“父亲不在家,她就是就是家中的男子汉。”她在父亲生病时,把自己心爱的长发卖了,补贴家用,她十分热爱写作,她把写作得到的奖金,送给了妹妹贝思去散心,但她的妹妹贝思因为生病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直到快要死亡,乔几乎寸步不离地陪着贝思,在贝思翻着以前最喜欢的书时,发现了一张小纸片,上面涂满了乔的笔迹。一个被泪水点模糊的名字吸引了她的目光,送给我亲爱的--,如下:我亲爱的贝思,你耐心地坐在阴影里,等候着前往天国,你的神态是那样的宁静祥和,亲爱的妹妹,你即将远行,你赠给我的美德是最宝贵的礼物,它们曾使你的生命如此璀璨闪烁。
在我们的一生中有许许多多的情感,最重要的是情亲,因为血永远浓于水
《小妇人》是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作者是美国作家奥尔科博。
整书围绕着马奇家四个性格不同的女孩:温柔美丽的梅格,爽直开朗的乔,文静腼腆的贝思,活泼漂亮的艾米。写了她们跌宕起伏、印象深刻的经历、故事。最后,她们通过自己的勤劳善良,得到了自己的幸福。整本书语言优美,描绘细致入微,让人印象深刻。马奇家虽然穷,但是她们心地善良,热于助人,把圣诞节早餐济救给另外的可怜人,有这良好品德,乐观,对生活充满信心,永不对困难屈服。
我喜欢梅格,喜欢它的优雅高贵,永远的淑女风格。我喜欢乔,喜欢她的坚强,性格豪爽。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多才多艺,做事永远为别人着想。我喜欢艾米,喜欢她任性却优雅,被人关注着。马奇大大是个乐于助人,慈祥的妇女,她总是帮助别人,虽然自己家里也很穷。她们的爸爸随军当兵,并不在家。写了四个花季少女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大女儿梅格对约翰一见倾心,相爱相识。劳里向乔示爱,却遭拒绝,但认识了教师巴尔先生。贝思生命没有多长时间了,但她依然乐观,坚持不放弃。小艾米去欧洲旅游,看世界。
我从她们那你学到的乐观,坚强,每天都生活的普普通通,但有充满快乐,要有一颗爱心,不能带有色眼镜看人,要有一颗纯洁的心,才能收获最大的快乐。
寒假里,我读了几本课外书,其中有一本名叫《神笔马良》的书我特别喜欢,读过之后,有以下几点感触:
第一,马良非常地热爱艺术。
他很喜欢画画,因为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生活贫困,以打柴、割草为生,连一支画画的笔都买不起,可是这丝毫不减他画画的兴趣和决心,没有笔就用树枝来代替,他照样画得画栩栩如生,象模象样,他在地上画一只兔子,天空就有老鹰在打转,他在山上画一只熊,吓得牛群再也不敢上山吃草。
第二,马良心地善良,乐以助人。
有一天,一个白胡须的老人得知马良喜欢画画,就送给了他一支笔,这笔可神啦!画出来的东西居然可以变活,马良就用这支神笔专门为穷人画画,穷人需要什么,就帮他们画什么,大大地改善了穷人的生活,他还给孩子们画文房四宝,好让他们可以读书写字。
第三,马良是非分明,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有人在野外抓来一只花豹,要马良帮他画一个大笼子,马良说应该让花豹自由地生活在大山里,不应该将它关起来,我坚决不画笼子,我只画那些穷人所需要的东西。
第四,马良充满智慧,很有正义感,不怕与恶势力做斗争。
有一个财迷心巧的皇帝把马良抓来,要他画聚宝盆,摇钱树,或者金山银山,好让自己有更多的财产,马良得知皇帝完全不管百姓急苦,又贪财,于是决定给皇帝一个深痛的教训,他拿起神笔在墙上画了一片海,在海上画了一座巨大的金山,然后又画了一条大船,皇帝看了高兴极了,带着侍从迫不及待地上了船要去搬运金子,马良开始画风了,他不停地画呀画,画呀画,风越来越大,越来越猛了,猛兽般的巨浪向船用力地冲击,最后把船掀翻了,船上所有的人都被卷入大海,全都被淹死了,海面上什么也看不到了。
后来,马良又回到了穷人的队伍中,继续为他们画画。
马良的故事真感人,他对艺术的追求,乐以助人的品德和充满正义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在喧闹的城市,被钢筋和水泥包围的世界,很难想象那副农村特有的画面。
故事的开始与结束都围绕着小溪,因此,小溪也有了另外一成含义。它孕育了勤劳的茶峒人民,也让渡船这一线索变得自然。
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与一个十几岁的小孩,靠渡船为生。他们的生活是拮据的,但他们也是快乐的,有了歌声的陪伴,他们不寂寞,有了善良村民的帮助,他门也容入了社会。
文中的人都淡化了钱,爷爷摆渡死不肯收钱,反而到处请人喝酒,买猪肉互相推钱,小镇里婚嫁自由,只要儿女们喜欢。即便是文中最有钱的顺顺,也是一个不十分在意钱的人,慷慨得很。而小镇里,有钱人家的儿子喜欢穷人家的姑娘,抛了门当户对的聘礼,要娶穷人家姑娘,也不是什么新闻。可见,边城,这样一个地方,是重义轻利的,不为商业气息所熏染变质。
小说中的人物,也在作者笔下刻画得栩栩如生。翠翠,一个封建时期女性的代表,”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生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
提起渡船,无人不知那个豪爽老人,当然,可以说每个人都摆渡,所以知道她,但是,从文中人们对老人的熟悉和态度可以看出,人们对他性格的尊敬,甚至他去买东西,“一定有许多铺子上商人送他粽子与其他东西,作为对这个忠于职守的划船人一点敬意”。
阿长,也就是鲁迅先生的阿妈,一个普通却令人不敢轻蔑的女人。
我不喜欢她,是因为那件事:明明是她害死了隐鼠却偏赖在了猫的头上。这事,我这局外人倒是气得不轻。或许是我极厌恶诬赖别人的,也可能是那只小鼠实在可爱,而我又喜欢猫。这阿长,我就愈发讨厌了。
那天看这文,我先是思忖着题名:《阿长和<山海经>》?我倒奇怪了:分明只是一个没有文化的女工,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村妇,居然在可敬、可畏的鲁迅大人眼里,可以和奇书《山海经》共列一席!
正奇怪,又看到阿长那睡姿:四仰八叉,有时还一胳膊落在鲁迅脖上……这让我不由皱着眉头——会否,有峰回路转?
看着,却翻见了《山海经》,对,就是那奇异的上古神兽,说竟有彩绘插在其中!正心向往之,鲁迅却话锋一转,没了——也是,那《山海经》在那时是不多见的。
后来,长妈妈讲着“长毛”,鲁迅说着“神力”,我是看得无聊,寻思:……本是无意提起,长妈妈也不是文人,说了只当是随口——大概如此。
暗忖“神力”这意思,却觉得是鲁迅的孩子心吧。正无趣,忽的一句“三哼经”,竟也让我震悚起来——
那若是我,也真会觉得是一声霹雳!多不可思议!鲁迅那感受我是最清楚不过,那喜悦,简直如瀑布坠于高崖,让人心掀巨浪!随之袭来的,便是鲁迅的感恩,及我的感动——我仿佛看到的不是长妈妈,分明却是我那欲笑却嗔、口非心是的母亲!
今天看完了村上春树的《海边的卡夫卡》。
五百多页的书只用了3天的时间就看完,足以看出此书对于我的吸引力、看出我读的是如何如痴如醉。沉醉于一本书,不眠不休地一气读完的行为和感觉于我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10多年了吧?总感觉没时间,总感觉心静不下来。啊,这次终于又体验了一次,感觉真好啊!
之所以看村上春树的作品是因为慕名,慕名而读。阅读时是怀着崇敬的心情的。故事按三条线索依次独立展开:15岁的少年田村卡夫卡离家出走;山梨县的16名学生在山上离奇昏倒;昏倒后醒来的、变得智障的、能与猫对话的中田聪的故事。
在看的过程中,心情随着故事的发展起起伏伏。有困惑,为那些不明所以的事件;有思考,如文明始自人类开始建立樊篱时;有恐惧,如逮猫人的残忍行径。感觉作品中有一种强烈的唯心的、宿命的东西,如田村卡夫卡之父的诅咒一一实现、如佐伯的死、如中田聪的预言和死亡等等,一切都摆脱不了宿命的安排。(让人产生强烈的无奈之感)
虽说是本消遣性的小说,但是读书时也需要集中注意力,因为书中到处是隐喻以及充满了哲理的语句,需要用心去思考、理解。读这本书,让人能够深刻地感受到作者,即村上春树思想的深邃,想象力的丰富、大胆、自由、飘逸。大家真不愧为大家啊!
人生难以一帆风顺,定会跌宕起伏。这起伏,可能对生命的旅途无关痛痒,诸如作业被批,小考失利;亦可能改变你的人生轨迹,诸如高考、从业……
但是,无论大喜,亦或大悲,只有活着,你才能感知这一切,才有机会去细品人间甘甜,才能去遍尝人间疾苦。
书中,春生,书里一个自杀而不是为外界因素而死亡的人,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灰冷的印象。被拉去当兵,他没想过自杀;为了抢一两个大饼而鼻青脸肿,他没想过自杀;一次次逃走又被抓回,他亦没想过自杀。他知道,战争终究会结束,即便周围一片黑暗,在那遥远的地方,仍有一丝微茫光明。他熬过了战争,终选择了自杀。或许,是从县长位置跌落又为万人所指,身心饱受摧残,或许,是十年_,心中的光明比战争的结束来得更遥遥无期,无论怎样,他都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都不会看到胜利降临眼前了。正如普希金在《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中所说“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是的,一切好的、坏的、乐的、悲的,只要我们都还活着,这一切的一切都会被时间的长河,冲散到天涯。
本书的主人公,福贵,给人的,则是一种渡尽劫波仍积极向上的人生色彩。他家道中落,一个地主家的公子哥儿沦为无家可归,亲人都离他而去,甚至和他相依为命的外孙苦根也死了。前路凄苦,他为什么要活着?人生黯淡,为什么还要“熬”剩下的一天天呢?为什么还要苟延残喘地活在这个令你身心俱疲的世界上呢?看完《活着》以后,这个问题曾一直一直在困扰着我,无解。苦根死后,他,没有随着已故的亲人,一起奔赴那虚妄远方,而是天天和老牛一起,孤苦伶仃活在世上,独尝世态炎凉。
生命是享受一切的基础,是创造有意义人生的前提。福贵向往着以后的日子,对将来的未知充满憧憬,经历诸多磨难,不屈不挠,即便在他亲人都离他远去剩下孤零零的自己,即便只剩下一头和他一样苍老的牛。他坚定地、坚定地要活下去,希望这头牛会成为他人生旅途中的最后一位伴侣,在他心里,还有一片没有被那种磨难所涂黑的大光明。福贵渡尽劫波依然仰起头来微笑的顽强,永远不会被困难_的坚韧,对生存对生命的难以描述的的渴求,给我心灵的震撼。
活着,真是一件幸福的事。只有活着,才有机会斟酌悲喜;只有活着,才有资格评点成败;只有活着,才有心境品味荣辱;只有活着,才有精力参悟生死……
有生命,才能享受这一切。活着,真好。
彷徨,无时不在的彷徨。
人是奇怪的动物,总有着莫名其妙、复杂多变的情感,自己让自己不自在。它会变幻,让人难以捉摸,就像女人般的善变而让人看不清。大部分人都曾经彷徨过,就看你自己怎么看待。
路在何方?路在脚下?我俯身,想认清我前进的方向,只是脚下一片黑暗,我赶忙四顾,想要求助,周围却只有孤零零的一个我,站在那迷雾中,分不清东南与西北。
而路却在天上,逗弄着我紧张追逐的目光,不让我看清它的真实。我紧追上去,它却飞得更欢,我伸手不可及,绝望的看着它耻笑我。
彷徨,还是彷徨。阳光什么时候才能驱散那可恶的迷雾,将我的路照亮。到那时,我将在世界的一极,开辟我自己的世界。
近日里读了《彷徨》,让我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那种深沉、愤慨,犹如匕首投枪,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复杂心情。同时也流露了鲁迅当时忧郁、彷徨的情绪,但对于社会的分析和批判同样是清醒和深刻的。它贯穿着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下的农民知识分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关怀。
《彷徨》是鲁迅先生目击了“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们”的“分化”,一方面披露了妥协性,又一方面正在“转变”,社会的力量需要有人领导!然而曾被“新文化运动的”所唤醒的青年知识分子则又如何呢?——在这样的追问下,产生了《彷徨》。在这方面,主要表现了那些从黑暗中觉醒,满肚子不平,憎愤,然而脑子里空空洞洞,成日以不平与牢骚喂哺自己的灵魂,但同时肩负着旧时代的重担,偏见,愚昧,固执,虚无思想,冒险主义,短视,卑怯,——这样的人们。 读着《彷徨》,我感到一阵阵的痛苦,为那时凄惨的现状而痛苦,为那时麻木的人群而痛苦,然而在这痛苦之中,我又为有先生这样清醒的人们而感丝丝安慰。每个时代都需要这样“铁肩担道义”的勇者,独立潮头,振臂呼喊,这样,时代才有希望,历史的车轮才能向前推
《三字经》是我国古代的儿童识字课本,是中国传统的儿童启蒙读物,成书大约在九百多年前的宋朝。《三字经》一经问世,即广为流传,实际上成为全国通用的儿童教材,在和《百家姓》、《千字文》合称的“三百千”中,只有《三字经》被尊称为“经”。三字经植根于传统文化,以中国历史为素材,讲述了学习和教育的重要性。今天学习《三字经》对于我们来说同样有着重要的意义,即学知识之前必先学道理。反映在今天的学习中,成绩固然重要,德育教育更是重中之重。
《三字经》采用叙事和论理并举的方法,运用大量的历史典故,蕴涵了我国古代人伦道德的许多精华,是一本学习中华文化不可多得的书。这本读物共一千多字,三字一句的韵文极易成诵,内容包含了教育、历史、天文、地物、道德,以及一些传说,广泛深动而又言简意赅。
《三字经》也启发了我们,当今家庭都只有一个独生子女,很多青少年社会问题的出现都是家庭教育不良或不严而造成的,《三字经》中“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还有“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等都说明了为人父母为人师的责任和严格要求学生的重要性。另外,现在的独生子女有很多娇生惯养,以自我为中心,而《三字经》教导人们孝敬父母,友爱兄弟。书中说“香九龄,能温席”,“融四岁,能让梨”。现在好多家长只看重学习成绩,而忽视了教导孩子如何做人。如果我们能从小好好学习《三字经》,那么我们是否能更好地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
读了《三字经》,我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同感进一步加深了,进行中国经典文化的教育可以陶冶情操,提高修养,弘扬正气,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小说,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里面描写的人物形象都是那么的生动,用的语音,词汇都很形象。同时,我也很敬佩鲁迅先生那为国为民的做法,放弃去日本留学的机会,决定回到祖国唤醒中国人那颓废的灵魂!
《呐喊》里的许多篇文章都很独特,也很有代表性。里面的“药”,写的是一个老翁为了救儿子的命用钱来交换血肉馒头这份“良药”。里面的人,个个都是愚昧无知,一心只为自己,自私自利的。血肉馒头可以治病,这简直就是胡扯!
还有那可笑的阿Q。阿Q的这一生,我表示同情,也表示无奈。阿Q这个人是个朴实但也是个愚蠢的人。鲁迅先生用他当做当时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代表,是很形象的了。他专做短工,穷的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属于弱者,经常被别人欺负,但是他并没有反抗的心理,而是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他也很欺软怕硬,被打之后还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小D。他参加过革命。总之,他的一生很悲惨!
那令人不能忘怀孔乙己。他满口的'知乎者也,没钱却穿着那破旧的长棉衫站在人群里,向别人展示自己文化。还经常赊账,最后,还是死于他那虚伪的内心下。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概括了当时的中国人民。《呐喊》不仅是在批判和反应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腐朽!
《呐喊》这本书,每一篇都深深震撼了我的心。我无法想象那时人们的生活。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是《狂人日记》。这篇文章的背景是三年自然灾害下发生的。明显的反应了社会的黑暗与丑陋,人性的可怕,人们往往为了自我的利益而做出心狠手辣的事。在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人们饥饿到了恐惧。开始人吃人这一可怕的行为。在应对饥饿,应对自然灾害时,主人翁的哥哥吃了自我的妹妹,又筹划着,吃自我的弟弟,就在这危险面前什么情同手足,什么亲情全抛至脑后,荡然无存了,剩下的只是自我的利益,只为填饱自我的肚子,只要到达这目的,哪怕不择手段也则所不惜!
可是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你吃了别人,又怎样能明白,哪一天别人会吃你。而在当今社会,不是人吃人,而是利益关系,金钱关系。社会的黑暗,为了自我,为了让自我得到好处,可谓能“大义灭亲”不惜手足之情,友情。只为个人己私而贪图一点点小小的利益。就因为这利益,你还必须是不是提防别人陷害你。
在文章的结束,鲁迅写道:“没有吃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如今大人们是孩子们的`榜样,大人们的举手投足,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为了下一代不再辛苦的生活,为了下一代能有一颗感恩的心,请放弃你们那一点点小小的私利,孩子是祖国的期望与未来!
“救救孩子……”
“救救这个社会……”
这句惊天动地的呐喊,怎能不值得我们好好思索呢?
这整本书,让我有了对社会的另外一个认识让我对鲁迅先生,更多的仰慕!
意大利青年亚瑟·伯尔顿,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亚瑟在忏悔时不小心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亚瑟还痛苦地发现自己竟是无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连串的打击粉碎了亚瑟的心,他一锤子杂碎了心爱的耶稣神像,在书桌上放了一条伪装自杀的纸条,毅然离去,来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尽屈辱,历尽艰辛。他化名为牛虻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坚定、冷酷、老练的人了。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但最后本能逃生的牛虻却因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犹豫没有开枪而被捕。生父的劝降没能打动牛虻,牛虻也没能说动蒙泰里尼加入他们的组织。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儿子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上了字,牛虻从容就义,倒在枪下。
蒙泰里尼是一个对徒们来说算得上仁慈的红衣主教,他对亚瑟的感情也有着浓浓的父爱。13年后,他们再次相遇,可是父子两人都有着自己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对他来说,上帝是创造一切美好事物的神灵,是上帝让亚瑟没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还给了他……他无法舍弃他心中的上帝,又无法将他的爱分出一半来给儿子。蒙泰里尼最后目睹了儿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随儿子而去。
当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与儿子之间作出了选择时,他觉得以血赎罪的事应该在儿子身上实现;当儿子再也醒不过来的时候,他又后悔自己作出的选择,因思念儿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来,他一时间作出的选择是对的,可等心爱的儿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边时,他又无比悲伤,他在当时没有认识到儿子对他的重要性,虽然当时他也爱着儿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悲剧是因为当时作出了错误的选择就上演了。
有人曾说:“选择就意味着失去。因为任何一种选择,必须以放弃和推动某种事物为前提,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选择。”“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这说的不也是这么一种道理吗?选择是多么的重要,它关系着未来事物的发展。我们无法后悔自己的选择,更无法改变当初的选择。面对着一道道人生中数不尽的选择题,如果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误了大事,酿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该何去何从呢?
所以要学会选择,学会放弃。“宠辱不惊,闲看亭前花开花落; 去留随意,漫随天际云卷云舒。”这才是人生的彻悟境界。
近几日,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绿山墙的安妮》,作者是加拿大的作家露西.莫德.蒙哥马利。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安妮雪莉的孤儿被住在绿山墙的马修.玛丽拉兄妹俩收养了。安妮是一个生来就爱幻想、很乐观的小女孩,她也常常因为自己的爱说话而被大人们讨厌。但马修却特别喜欢这个小女孩。处处对她关怀备至。安妮在绿山墙生活得很快乐,认识了许多好朋友,其中戴安娜.巴里是安妮最要好的朋友。书中最后还写到了安妮长大后在女王学校获得了艾佛里奖学金,还得到了出国留学的机会,但是为了照顾生病的玛丽拉,安妮不得不放弃了学业,留在了绿山墙教书。
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感慨真的很深。安妮的乐观精神非常值得我学习。妈妈总说小小年纪的我脸上怎么那么少笑容,我也承认我不是一个乐观的人,常常会因为一件小小的事而愁容满面。比如有时考试时,等老师发下试卷,发现自己做错的地方全是因为粗心大意而丢分的,我就会埋怨自己为什么会那么粗心,从而一整天都处在闷闷不乐的状态中,做什么事都无精打采。
但是现在,安妮教会了我要学会乐观面对生活。书中安妮一直都在因为自己的红头发而不开心,她最受不了别人说她的红头发。但是后来林德太太和安妮说,她的一个朋友小时候也是红头发,后来长大了,头发也渐渐地变成了棕色,很漂亮。安妮听了,可高兴了,一瞬间就把红头发给她带来的烦恼给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她的这种乐观的生活态度感染了我,我为我以前的错误做法感到羞愧。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们只有多读经典名著,多接触经典人物,我们的情操就会得到潜移默化的洗礼,我们就可以从中汲取有利于自己身心健康的精髓,真正做一个乐观、积极、奋进的生活强者!
最近几天,我读了《八十天环游地球记》这本书,这本书是被人们誉为“科幻小说之父”的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一部力作。
这本书讲了福克带着他刚刚雇佣的仆人路路通从伦敦启程,开始了不可思议的环球旅行。一路上,他遭人跟踪,舍身救人;与恶僧对簿公堂,遭暗算贻误行程;遇风浪海上搏击,救仆人身赴险境海上燃料告急,疑为窃贼被囚……几乎所有的困难和意外都被福克不幸遇到了,然而他总能一次次地化险为夷,最终成功归来,并且还找到了终身伴侣。
其实我们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要像福格那样,用信心和实力去做好每一件事,只要付出汗水和努力,就算失败了,也会有收获。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你不可以气馁,要镇定,保持冷静的头脑,去面对他,找到好方法来解决它。在学习上,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也要努力,刻苦,知难而进,找到好办法。你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分秒必争,那是福格先生成功的关键,每个人也是如此。短暂的几秒钟,可以使福格输掉赌注,可以使人一夜之间倾家荡产!时间是多么宝贵,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生命。
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在什么时候,都会有许多难以完成的事,但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只要以信心当船,以努力作帆,你就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
我读过不少的书,其中浪喜欢的,是一篇肴拟荒磨的故事——卡夫卡的《变形记》。这篇小说,我前前后后看过许多遮,时它的认识也在不停地改交。
起初,我认为这是一个荒店的故事。故事中,小小的推悄员格里高尔一觉妞来,发现自己丈成了一只大甲虫……小小的我也叮得不敢入睡,怕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大甲虫。
慢慢地,它变成了一个沉重的故事。可怜的格S高尔,由于生活和职业的重压,变成了一只大甲女,终日生活在暗无天日的小房问中,父毋和妹妹先后对他失去了时心,他痛苦、无助、迷惑、孤独……他被世界抛弃。于是,他也抛弃了份界。在一个灿烂的早展,当一丝阳光透入他的房间,照在他干搜的外亮上时,他死了……这样沉重的故事下面,藏若多少现代人因为生活的巨大压力发出的痛苦呼喊啊!我每次清完,都会呆望肴阳光,看灰尘飞舜。这是怎样沉重的一个故事呀!这是怎样被卡夫卡嵌在白纸里的呀!我无声呼喊……是的,生活负担重已成为砚代人的通病,而这,正是一个关于沉重的沉重的故事。
后来,我发现,我又错了。这是一个关于善良,关于同情的故事。在喧理的20世纪中,善良似乎已成了一裸无人理眯的狗尾草,而在卡夫卡,这位因为父亲的一句责写扰去自杀的心灵脆弱的奥地利人的笔下,我终于重拾了善良—这一种甘日情怀,在格里高尔痛苦的时候,他得到了妹妹的同情;而后来,又在失去了这种善良的同情的'时候,他死去了。但是,如果人们给予他善良的同情,知果他一直得到家人和其他人善良的同情和关怀,或许他又会成为他,,,一我不否认,虽然在这个关于善良的故事里,我们无法更多地找到善良的人和善良的事,但是,连过字里行间,我们看见的,足对善良的呼唤,是对善良的称赞,是对善良价值的认可!
落幕了。格里高尔在那样灿烂的一个早晨死去,或许他已经死了很久,只是没有人发现:总之,他死了,但他的家人“得救”了,他们的生活终于因为那个阳光灿烂的早展而灿烂。—但甲虫死了。
记下吧,记下这样一个看似荒.唐而又沉重的关于善良的故事吧。朋友,当你在这咬双而搔动的世界中忙碌的时侯,想一想那一只死去的甲虫吧,去养育一株善良的构尾苹吧。
真的,感谢卡夫卡,感谢他为善良作证。
人们啊,我们祈求善良!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和……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这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我站在詹天佑的铜像前,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他的爱国事迹。
清政府提出中国自己修筑京张铁路的计划,一些帝国主义国家就来阻挠,它们要争夺这条铁路的修筑权,这样就可以进一步控制我国的北部。慢慢地,控制整个国家。就在这个时候,一位让所有人重拾信心的人出现了,他——就是詹天佑。
詹天佑是我国著名的爱国工程师,也是我国的“桥梁之父”。他为了给祖国争一口气,不怕危险,任劳任怨,吃苦耐劳。为了寻找一条合适的线路,冒着坠落深谷的危险,翻山越岭,不惜任何代价。詹天佑不但有对国家一丝不苟的态度,而且还有创新精神。虽然一路上困难重重,但是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他发明了中部凿进法,两端凿进法,人字型轨道,这些所作所为,让中国铁路走向了一个新的台阶,给藐视中国的帝国主义国家一个有力的回击。
我最喜欢詹天佑说过的“不怕困难,不怕嘲笑”这句话,虽然短短几个字,可是里面却蕴含着深深地道理,洋溢着詹天佑浓浓的爱国之心。不管外国人怎样嘲笑他、威胁他,都不能阻止他修筑铁路的脚步,熄灭他为国争光的决心,在他眼中,祖国的尊严和利益永远高于一切。
詹天佑身上体现的拳拳爱国之心,令作为中国人的我感到十分自豪,他是我们的榜样,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我们就要学习他这种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长大以后要像他那样为祖国做出自己的贡献。
“少年强则国强”,我们是中国的栋梁,我们肩负着报效祖国,为国争光的使命,先人尚且如此,作为中国未来的接班人,我们更应该是义不容辞的。这让我想起曾经读过的一篇文章。
讲的是我国“铁路之父”詹天佑。他修筑了我国着名的京张铁路,这条铁路不仅证明了中国的工程师不比别的国家的弱,而且还遏制了帝国主义国家对我们国家铁路上的控制。
当时,腐败无能的清政府只能听从帝国主义国家的命令,顺从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修筑铁路,任由他们在中国运输武器、军队,并大肆掠走当地的财宝。之后,清政府要修筑北京到张家口的铁路,为了中国的铁路不被外国占有,詹天佑毅然接下这个困难重重的任务。白天,他带领学生们翻山越岭,夜晚,他就画图计算。期间,一些国家就散播谣言侮辱中国,詹天佑并没有被吓倒,而是坚定并更加努力的修筑铁路。他用自己的毅力与智慧成功的修筑好了京张铁路,给藐视中国的帝国主义国家一个有力的回击。
詹天佑用自己卓越的才能、智慧,成功打败了帝国主义的施加的重重困难,历经四年,他终于完成了这伟大、艰巨的工程,给中国争了光,争了气。从这件事中,反映出詹天佑为国分忧,工作一丝不苟、爱国之情之心极为强烈。如今我们的大祖国繁荣昌盛,和谐平安。我们更要好好学习,努力钻研。当时周恩来先生曾说过“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们现在需要“为中华之更加繁荣富强而读书”。我们要将自己全部的聪明才智奉献给祖国,把我们的祖国打造成一个真正的强大国家。绝对不允许任何一个国家来侵犯我们的国家。
少年强则国强!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伴着这感慨激昂的歌声,荆轲踏上了行刺秦王的不归之路。为了让太子丹放心,田光自杀了;为了取得亲王的信任,樊於期义无反顾地奉献出自己的头颅。
荆轲成功的让亲王相信了他,在他打开地图,图穷匕现之际,荆轲抓住亲王的袖子向他刺去。秦王大惊,两人在台上你追我赶,后来秦王趁机砍下了荆轲的左腿并杀了他。这就是“荆轲刺秦王”的故事。
荆轲虽然刺杀没有成功,田光.樊於期也都自杀而亡,但他们的精神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在我的眼里,荆轲是一个爱国志士、勇士。他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在自己的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他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难怪千百年来无数文人为他的英雄行为而感叹不已!左思的《咏荆轲》称颂他:“虽无壮士节,与世亦殊伦”;陶潜说他“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
荆轲虽不懂以一人之力难以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得秦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他不畏强暴,不怕牺牲,不避艰险的精神和气概还是值得我们大家赞颂与学习的。
今天,我读了《金波童话》里的一个小故事,故事的名字叫“雪人”。
故事的内容说的是:每年冬天,下雪的时候,我都要堆一个白白胖胖的雪人。可是,当春天来临的时候,那个白白胖胖的雪人就融化了。我很舍不得雪人融化,可是春天还是来了。雪人变成了一摊融化的雪水。我的脑海里浮现了一个问题:能堆一个不融化的雪人吗?这成了我赶不走、丢不开的念头。一个痴想!
我只能等待冬天的到来,可是这一年,我觉得春天过得很慢,夏天太长了,秋天迟迟不走。我多盼望一个纷纷扬扬飘着大雪的冬天啊!于是,在企盼冬天的日子里,我做了一个梦!梦里下了一场大雪。然而我梦见的是一个阳光灿烂、鲜花盛开的季节,同时,也是一个飘着大雪的日子。奇怪的是,这些雪花自动聚拢起来,堆积成了无数个雪人。一群白白胖胖的雪人现在桃红柳绿之中。我在惊喜中醒来,原来自己做了一个梦啊!就在这时,窗外刮起了风,飘起了大雪,冬天真的和大雪一起来了。梦想成真!
通过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雪人虽然只能在冬天存在,可是只要心中有梦,雪人永远不会融化、永远存在!就像我们小学生,从小就要树立一个正确的目标,然后向着目标努力,好好学习,努力实现梦想!只要我们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去奋斗,梦想一定能成真!
读完《安妮日记》这本书,我还一直沉侵在故事情节中,眼眶因安妮的希望、勇气、温柔的 悲伤的种.种表情感动得落泪。
我想原来我一直没有崇拜的人,但读完《安妮日记》之后,崇拜的对象已在我心中悄然 诞生。
在1942到1944年,仿佛黑暗一直笼罩着每天,战争让很多种族灭绝,也让天空乌云密布 。这里有许多的犹太人被盖世太保的铁抓袭击,他们就这么无辜的离开了人世。这是历史上 异常惨绝人烟的浩劫。其中也包括安妮,她是个犹太少女,她原来过着多么幸福美满的生活 啊!命运却如此捉弄人,她原本幸福的生活就这样破碎了。
许多人都到她父亲公司的密室躲藏,在那里生活。密室十分枯燥,而当时安妮还是个13 岁的女孩。它是活泼好动天真的,却不能不一直在密室几年不出门,密室每个地方都有非常 严格的限制。胆敢你面对这些时,本应该是被逼疯,但她没有屈服,反而让她在遇到这种困 境时产生了一片生机勃勃的希望的田野!
安妮渐渐长大,她在社会中完全独立了,15岁的他想改变现在,想到了男女平等,这些 社会问题。战争是恐怖的,它能破坏一切,却不能破环拥有一颗勇敢、坚强、自由的心!虽 然她最后没有逃过残害的命运,不过她的心永远活在世上,或在每个人的心中。当她闭上双 眼时,它距自己的16岁生日只差3个月。“多么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啦!”我不禁悲叹道 。
虽然安妮死了,但她生前说的“我希望我死后,仍能继续活着。”我坚信他的愿望能实现。
我敬佩安妮,我相信这本书会一直压制住战胜与丑恶,宣扬和平与友善。她能感动全世界, 但愿世界不会再有战争!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在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生而知之者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们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勤奋学习。《伤仲永》一文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但如果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
读《岛上书店》时完全只是因为它吸引人的那句标题语“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
原认为它是一本类似宗教或是心灵鸡汤的人生范本,但没想到小说的开篇就没有让我继续下去的心情,外国小说的情节总是这样,你永远不要去想着从开头就被它吸引,不要责怪它语言的晦涩,外国人制造出的笑点也是我们无法产生共鸣的。而恰巧主人公也是一位down到人生谷底的古板中年男性,他是岛上书店的老板,传统绅士而又清高,他的书店不景气,爱妻车祸丧命,价值不菲的古董书也被盗窃,每日他都要酗酒苟活,他的愿望就是早日能在昏沉的酒精中麻痹自己苦难的半生然后就此离去。你仿佛都能从书中嗅出他的酒味想象出他束缚在狭窄的书店里穿着一件棕色的条绒西服,说不定还是个秃顶,当然这些都是我的幻想。
人生的转折点永远不是什么时间,而是代替,他意外的收养了一个孩子,他在孩子的成长中学会了付出爱,学会了沟通,学会了充满希望,他的改变也为他争取到新的爱情与婚姻。
他不再是个堕落的鳏夫而是个绅士,是小岛中文学素养的人,曾是文学博士,是的爸爸,有个优秀的养女,你要相信他完全没有忘记那个离去的挚爱,但他全然享受着家庭的温暖。我们认为的happyending就到这了,但现实往往就是这样他被诊断出罕见的癌症,并且迅速的器官衰退、离世。人们穷尽一生,都只为了获得更多的安全感。可单单从一个人身上永远都不能去得到你真正想要的答案。安全感永远要依靠自己去赋予。书中的男主人公也是一样他在爱中离世他没有遗憾,他很开心获得了那么多的爱。
人生给的苦茶,总不能记着苦不放,苦味过后唇齿间也会透着那迷人的醇香,让后来变得更加坚强和美丽。
这篇童话述说了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因为在一个雪天里没有卖出一盒火柴,回去怕被父亲责备,只能孤苦伶仃的一直呆在街上,此时正值大雪纷飞,大家都在家里过年,不时还能从远处传来一些爆竹的声响,可小女孩不能回家,因为家里还等着她赚的钱过年,眼看没有人来,又因为寒风劲吹,她就躲在了一面墙角,好躲避寒风,天气实在是太冷了,她点燃了一根火柴,也许是饿坏了,她仿佛看见了墙是透明的,里面有好多好多好吃的东西,一只烧鹅向她走来,她刚想伸手去拿,可是火柴熄灭了,什么也消失了,于是,她又划了根火柴,这一次她看见了火炉,她刚要伸出脚来取暖时,火柴又熄灭了,接着她点燃了第三根火柴,她看见了奶奶,她怕火柴再次熄灭,就点燃了所有的火柴,她想让奶奶把她带走。
第二天,人们在街边的墙角看见了她,她已经死了,死时脸上还带着微笑,谁也不知道她在昨晚看见了什么美丽的东西。
这个故事很凄凉,小女孩多少希望温暖、幸福的生活,可是她什么也没有,甚至连最起码的取暖都做不到,还要外出赚钱,虽然环境非常恶劣,但我看到了小女孩脸上依然对生活充满着渴望,对明天充满着期待,只是这种渴望与期待在那一丝丝火柴的微光中带走了一切。
生活原本就是各式各样的,而我们生活在今天衣食无忧的世界里,虽然物质上不缺少什么,但我们有时会很简单地认为生活很苦恼,相比于小女孩,我们是不是该重新认识自己的一切,做好自己的事,刻苦学习,把自己变成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才是。
大家说是这样吗?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长妈妈,是一个带领着鲁迅的女工,也就是他的保姆。鲁迅先介绍了长妈妈的称呼的由来和她外貌,以及她的一些不太好的习惯。如:长妈妈她喜欢切切察察、十分喜欢告状、睡觉的时候爱摆成八字型,让我只能睡在边上。还有,长妈妈又有许多让我耳朵都听出茧子的,听得很不耐烦的规矩,比如说:元旦除夕的早晨要说恭喜恭喜还要吃福橘,不然一年都会有霉运的,人死了不可以说死掉了而要说老掉了;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应该走进去;饭粒掉到地上必须捡起来,吃下去;晒裤子用的竹竿底下,是万不可钻过去的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
长妈妈对小时候的鲁迅非常好,她听到鲁迅想要一本《山海经》就到处去寻购《山海经》然后去送给鲁迅,让鲁迅充满了对长妈妈的尊敬和感激。
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怀念。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这篇文章既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也包含了作者对长妈妈的爱心与同情。
常言道:说话是一门艺术。但即使我知道这句名言,却依然不善交际。我常埋头于各种习题中,看班里那些同学八面玲珑、巧舌如簧,不禁常常诧异他们是如何练就一张巧嘴的,表面不屑,其实内心羡慕。而《蔡康永的说话之道》就在这个时刻以这种姿态来到了我的面前。
我从前是不相信市面上那些畅销书的。如《说话三十六计》《如何讨好你的上司》《三天变身说话达人》……它们举着教人说话的幌子,内容多是正确但无用的废话。然而,《蔡康永的说话之道》不同,它注重以情动人,提倡说话时设身处地替他人着想。蔡康永自己也说:“这本书虽然谈很多‘说话之术’,但我相信的不是‘术’。我相信的是先对人和人之间的沟通认真看待,然后得到比较多对人对己的了解,然后比较靠近幸福。”
是的,这就是我一直苦苦寻找的说话之道。
说话很简单,简单到有张嘴便能说话;说话又很难,能句句说到人的心坎里且适当露出真情实属不易。乡间老农一句话,常常比庙堂之上大人物一百分钟的演讲动人,因为老农那一句话里面的“含金量”很高,能够打动我们。
如此说来,口才流利的人并不一定就讨人喜欢,真正讨人喜欢的是把别人看在眼里、放在心里、又懂得适当表现出来的人。
一项报道显示,如今各大企业的老板们在选聘重要职员的时候,应聘者的沟通能力已经成为首要条件。我有一个同学,每年都会去青岛学“卡内基”(沟通与人际关系训练,说白了就是“口才训练班”),只学两天但学费达四千八百元!学的效果怎样不说,只是说话这样的事,本不就应在日常生活中去感悟、去领会的么?与四千八百元比起来,我花二十五元钱买《蔡康永的说话之道》,学习说话的投资并不算多。
周立波,是一个懂得说话之道的人。他主持的类似于奥普拉脱口秀的节目《壹周立波秀》,收视率节节攀升。每人每天都会听到各种各样的话,可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打开电视去听周立波自说白话呢?毫无疑问,他抓住了观众的心理,他懂得怎样说人们才会爱听,怎样说才会使观众产生较多的共鸣。所以,他成功了。
“你说什么样的话,你就是什么样的人”“幽默像走路,讲笑话像翻跟斗”“开口找人帮忙时,要‘大事化小’”……《蔡康永的说话之道》中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标题,让我彻底明白了说话的艺术与多变的可能性。从此,我每说一句话,都要细细思考一下这句该不该说、怎样说会更好。
当下流行一句话:“别人骂你一句,你回骂一句,这叫吵架。别人赞美你一句,你也赞美一句,这叫社交。”但我想,若别人骂你一句,你却赞美他一句,这就是说话之道吧!
《目送》是一本琐事记录本,作者在其中以简洁的方式叙述了许多通常被忽略的琐事。有一种贴近生活的感觉,也体现了作者对生活的细致观察。
触动我的是《胭脂》。内容是你回屏东看他,先打个电话,然后带她去很多地方买东西,玩,等等。描述的很详细。但是后来的分别更让人感动。那种善意的劝说是一个复杂的工程。首先给个提示,然后把指甲油拿出来慢慢涂,直到满屋都是指甲油的味道。帮妈妈化妆打扮。全文充满了母女之间的爱,以及分开时的失望。还有作者对母亲的关心,表达的细腻,也有对母亲记忆力下降的无奈和担心。作者的感情,字里行间处处都有体现。特别是带妈妈去邓师傅那里做足底按摩,去美容院洗头。描述很详细,每一个细节都很清晰,去的地方也很多,说明作者对母亲的重视。再比如后来的她,曾经是一个沉迷于美的女人,夸大母亲对美的热爱,与自己的衰老相提并论,表现出母亲无法守时的无奈和悲伤。
《如果》和这个抒情手法是一样的。也是全文叙述,抒情。在飞机机舱里,作者遇到了一位回到家乡的老人,想起了他失去的父亲。他认为如果能回到过去,再陪他回到家乡,他会做什么,都会写得很详细,每一个动作都会在脑海里的每一个地方闪现,也凸显了作者的遗憾、羞愧、悲伤的复杂心情。
作者之所以能写出如此震撼人心的故事,是因为作者真正理解了生活,如实写出了生活的写照,这说明作者热爱生活,感受生活的每一点点滴滴。我们应该认真对待生活,仔细观察生活。即使是最普通的事情,也可以有神秘的原因。我们应该用美丽的眼睛记住生活的美好。
原来再美好的故事,最终也不过是悲伤散场。——题记
从来都不喜欢目送的感觉,因为目送到最后,只空留下孤单和落寞。我们这一生却总逃不了目送,目送着他人远去的背影,自己也与起点渐行渐远,再也回不去了。
一直很怀念小时的无拘无束,可是越长大,却觉得自己离快乐越来越远了,我和妈妈,就好像龙应台和她的儿子一样,中间隔了一扇紧闭的门,其实钥匙就在彼此手中,可谁都不愿先打开那扇门,不愿意先一步服软,就只能眼看着门关的越来越紧,钥匙也消失不见,只能目送着彼此距离越来越远。也许,等我们真正想往回走时,岁月却推着我们离开原点,注定无法相会。
仍记得那个下午,六月的阳光却显得有些萧瑟,似乎与平日没有什么不同,我们却终将告别小学的六年生活,我们背上书包,离开了校园,走向新的生活,班主任金老师斜倚着门,阳光柔柔的洒在她身上,洒在她悄然滋生的皱纹上,不知何时,她光洁的额头爬上了小小的细纹,咦,又是何时的白发爬上了她的乌丝,是啊,她已不再年轻,越来越多的同学离开了教室,没有回头,我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不经意的回头一瞥,却发现她仍在背后望着我,目光中带着不舍,还有无奈,平日充斥着欢声笑语的教室,此刻只剩下了她,一向严厉的她,上钩的嘴角在一墙奖状的映衬下有些落寞,两道目光却一直随着我离开,我才明白,原来我一直在被人目送····
龙应台一直在目送着自己的儿子华安远去,她的父亲也与她越来越远,她却怎么也追不上,她才明白,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注定追不上,而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所谓的缘分,只不过是渐行渐远罢了——
就算缘分还在,最终却空留离开的结局,珍惜眼前的幸福,不要等到离开才追悔莫及,才是最重要的。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海蒂》的书,海蒂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
我写这篇作文时,我要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海蒂是一个纯真,善良的小女孩。”《海蒂》这个故事还告诉了我们爱的伟大力量。同时,描绘了阿尔卑斯山山脚的美丽景色。故事中,海蒂是一个出生贫寒的孤儿,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她的纯真,善良深深感染了周围的人,并改变了他们的生活。
饱经磨难的爷爷,在她的感动下,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变得乐观对人,不在冷漠。
体弱多病只能在轮椅上生活的富家小姐克拉拉,在海蒂的帮助下变的健康,活泼。
在黑暗和贫困的艰难度日的贝塔奶奶在她的关心下也感到了幸福。
海蒂的爸爸是托比斯,海蒂的妈妈是阿尔菲特。爸爸在建房的时候被砸死了,阿尔菲特由于过度悲伤,不久也去世了。小海蒂变成了孤儿,她和姨妈蒂提一起生活,可是有一天,蒂提找到了工作,没时间照顾海蒂了,就拉着小海蒂去她爷爷阿尔姆家,从此,海蒂就和爷爷生活在一起了。
海蒂是一个纯真善良的女孩。在海蒂的帮助下,爷爷阿尔姆从没有朋友到能交上许多朋友,真是一个进步;海蒂教会了羊倌里的彼得识字,还延长了瞎眼祖母的生命……
克拉拉是一个残疾女孩,因为很喜欢海蒂,便跟随海蒂到了阿尔卑斯山,与海蒂和阿尔姆生活在一起,在海蒂和爷爷的帮助下,克拉拉竟然奇迹般地恢复了独立行走的能力,等克拉拉的奶奶看到她能走路时,感动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作者通过优美的笔法,把一个无比可爱,充满爱心的海蒂,展现在我们的眼前。他就像一个天使,在她的周围,每个人脸上都多了一丝微笑,都对未来美好的生活充满希望,也告诉了我们无论在什么困境或者幸福的生活中,我们都要怀着一金子般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喜欢坚强善良的海蒂。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里面有个大坏蛋,就是克拉拉的妈妈。
Copyright © 2024-2025 夕夏小筑 版权所有 | 备案号:豫ICP备2024057237号-1
声明: 本站文章来自互联网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 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