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日期:2024-04-01人气:19
灯具采购合同(精选35篇)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订购产品
具体灯具参数及要求见附件。
第二条 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技术性能必须符合甲方技术要求及效果图要求(见附件)。
2、要求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若乙方有更换物料或扣减物料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全部已付货款退回,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第三条 货物交付和验收
1、 交付时间: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后15日内将星光灯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 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对货物验收,并签署书面确认文件;对于验收不合格
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验收日起3日内按甲方要求退货或更换合格货物。因更换货物而迟延交付的,乙方应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等)。
3、 甲方按照所提供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效果图进行产品验收。
4、 如双方对货物质量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专业机构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应作为双方必须遵循的依据,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于交付货物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资料:
(1) 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
(2) 使用说明;
(3) 保修证明和维修手册;
(4) 产品检测报告
(5) 发票;
第四条 货款的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30%,即元;全部货到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65%,即元;安装亮灯后一个月付清余下的5%,即
第五条 货物包装
乙方须采用确保货物安全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并承担包装和运输费用,因包装导致货物受损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甲方验收确认后起算,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的,乙方均应免费进行退换货,如甲方同意维修的,乙方给予免费维修。
2、 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在只收取材料费的前提下继续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
3、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修服务。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 如因乙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确认的不可抗力事故,受影响一方应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以传真或特快专递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出具相关政府部门的有效证明,可允许合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此发生的损失各自承担。
第八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
1、 任何一方如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
2、 乙方累计迟延交付货物3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仍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适当地履行本合同,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2、 乙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产品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一日,按延迟交付货物价款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 3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产品价格是向其他客户提供的同质同类产品中最低的,如在甲方订
单发出之日起一年内发现其产品价格高于乙方向其他客户提供产品价格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差价。
2、 如乙方提供的产品系假冒伪劣产品的,除免费退换之外,乙方应按照假冒伪劣产品价款二倍进行赔偿,如其赔偿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附 件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灯饰一事,达成合意如下,以咨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数量、价格:
甲方向乙方订购600个小夜灯,生产厂家为,
型号,规格。
单价为人民币,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本合同价格为工地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装、运输、税费、保险、装卸费用,及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提供的售后服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以下约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样品作如下修改后,作为双方约定的货物的品质的标准:
1.1灯座板前移cm;
1.2灯头后板两侧各开一个фmm的圆孔;
1.3内接线座旁的固定螺丝应往中间移动cm,以免外线破损时发生漏电。
2、乙方交货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2.1每件货物分别列出内部主要元器件、型号、品牌、数量、单价、产地。
2.2各货物的规格尺寸。
2.3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有关质量证书。
2.4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措施。
三、交货期限: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
四、随货文件:
乙方于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发票、包装清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完整的随货文件;交货时若随货文件不齐全,视为逾期交货直至文件补齐为止。
五、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于货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发出接货通知。接货单位接货后应签收确认。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所有(包括且不限于运输、保险、税费、装卸等)费用。
七、包装标准:
按乙方出厂标准包装,但该包装应适合于长途运输及货物运至交货地后的仓储。
八、货款结算: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2、验货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
3、余款于质保期满之日起七日内付清。
九、货物的验收:
1、验收标准:按双方的约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乙方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以企业标准验收);
2、验货:
甲方应自货到工地后日内验货(包括且不限于货物外观、类型、数量、出厂日期、货物的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货物在此期间内的保管责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担。甲方若有异议应于验货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书面通知均视为甲方对上述项目无异议接货;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验收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组织验收。
货物的验收以为准。
十、质保期:
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
十一、售后服务:
1、乙方全天候24小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货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专人在接报后二个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并在乙方的故障纪录中签署意见;
3、质保期内,对于由质量方面引起的货物损坏,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的全部费用。
4、质保期满后,乙方以惠的价格(同类产品同等条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备件及易损件。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视为乙方不能交货,按本条第4款执行;
3、对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货并解除合同,按本条第4款执行;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中途退货或乙方不能如约交货,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5、乙方提前交货,甲方有权拒绝接货,提前期间的有关费用乙方自理;
6、甲方迟延接货,应承担迟延期间内保管、保养货物的有关费用。
7、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经验收不合格,视
视为乙方不能如约交货,除乙方应按本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在乙方延期交货期间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于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灯饰一事,达成合意如下,以咨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数量、价格:
甲方向乙方订购600个小夜灯,生产厂家为,
型号,规格。
单价为___人民币,合同总价款为___人民币。
本合同价格为工地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装、运输、税费、保险、装卸费用,及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提供的售后服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以下约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样品作如下修改后,作为双方约定的货物的`品质的标准:
1.1灯座板前移cm;
1.2灯头后板两侧各开一个фmm的圆孔;
1.3内接线座旁的固定螺丝应往中间移动cm,以免外线破损时发生漏电。
2、乙方交货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2.1每件货物分别列出内部主要元器件、型号、品牌、数量、单价、产地。
2.2各货物的规格尺寸。
2.3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有关质量证书。
2.4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措施。
三、交货期限: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
四、随货文件:乙方于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发票、包装清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完整的随货文件;交货时若随货文件不齐全,视为逾期交货直至文件补齐为止。
五、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
交货地点:。
接货单位:。
乙方应于货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发出接货通知。接货单位接货后应签收确认。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所有(包括且不限于运输、保险、税费、装卸等)费用。
七、包装标准:
按乙方出厂标准包装,但该包装应适合于长途运输及货物运至交货地后的仓储。
八、货款结算: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2、验货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
3、余款于质保期满之日起七日内付清。
九、货物的验收:
1、验收标准:按双方的约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乙方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以企业标准验收);
2、验货:
甲方应自货到工地后日内验货(包括且不限于货物外观、类型、数量、出厂日期、货物的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货物在此期间内的保管责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担。甲方若有异议应于验货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书面通知均视为甲方对上述项目无异议接货;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验收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组织验收。
货物的验收以为准。
十、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
十一、售后服务:
1、乙方全天候24小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货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专人在接报后二个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并在乙方的故障纪录中签署意见;
3、质保期内,对于由质量方面引起的货物损坏,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的全部费用。
4、质保期满后,乙方以惠的价格(同类产品同等条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备件及易损件。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视为乙方不能交货,按本条第4款执行;
3、对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货并解除合同,按本条第4款执行;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中途退货或乙方不能如约交货,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5、乙方提前交货,甲方有权拒绝接货,提前期间的有关费用乙方自理;
6、甲方迟延接货,应承担迟延期间内保管、保养货物的有关费用。
7、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经验收不合格,视为乙方不能如约交货,除乙方应按本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在乙方延期交货期间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需货方)
乙方: (供货方)
兹由甲方向乙方订购 灯具,灯具品牌厂家为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详见下表:
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
合计:
(注:此价格含货物费用、税金、运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质量保证:灯具质量保质期为 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属乙方原因引起的任何工程质量缺陷,均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或返工。乙方在接到故障报修通知后10小时内,即派相关人员达到现场及时处理故障。乙方接到甲方及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单位的通知,应在三天内进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组织维修,其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三、交货方式:
四、付款方式:
五、验收方式:
六、检验和索赔
1、乙方交货前对货物的规格名称、数量、质量按照合同进行全面精确的检验。甲方有权对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进行质量认证、监造和预验收。
2、甲方在验收货物时,甲方就货物质量、规格名称、数量按合同要求进行全面检验。如发现货物质量、规格名称、数量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向乙方索赔。
3、在质保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及使用不适当,原材料等其他原因所造成的缺陷,甲方将请有关部门复验,并向乙方索赔。
4、壹年质保期内,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本身质量或非人为(不可抗力除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产生损失,乙方无条件全部赔偿。
七、货物包装: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专用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需方工地。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时,甲方向供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二无约金;乙方逾期不交货物,超过3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共同解决。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开户资料如下:
乙方开户行:
开户行名称: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灯饰一事,达成合意如下,以咨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数量、价格:
甲方向乙方订购600个小夜灯,生产厂家为 ,
型号 ,规格 。
单价为人民币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
本合同价格为工地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装、运输、税费、保险、装卸费用,及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提供的售后服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以下约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样品作如下修改后,作为双方约定的货物的品质的标准:
1.1灯座板前移 cm;
1.2灯头后板两侧各开一个 mm的圆孔;
1.3内接线座旁的固定螺丝应往中间移动cm,以免外线破损时发生漏电。
2、乙方交货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2.1每件货物分别列出内部主要元器件、型号、品牌、数量、单价、产地。
2.2各货物的规格尺寸。
2.3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有关质量证书。
2.4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措施。
三、交货期限: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
四、随货文件:乙方于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发票、包装清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完整的随货文件;交货时若随货文件不齐全,视为逾期交货直至文件补齐为止。
五、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
交货地点: 。
接货单位: 。
乙方应于货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发出接货通知。接货单位接货后应签收确认。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所有(包括且不限于运输、保险、税费、装卸等)费用。
七、包装标准:
按乙方出厂标准包装,但该包装应适合于长途运输及货物运至交货地后的仓储。
八、货款结算: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2、验货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
3、余款于质保期满之日起七日内付清。
九、货物的验收:
1、验收标准:按双方的约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乙方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以企业标准验收);
2、验货:
甲方应自货到工地后日内验货(包括且不限于货物外观、类型、数量、出厂日期、货物的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货物在此期间内的保管责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担。甲方若有异议应于验货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书面通知均视为甲方对上述项目无异议接货;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验收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组织验收。
货物的验收以为准。
十、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
十一、售后服务:
1、乙方全天候24小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货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专人在接报后二个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并在乙方的故障纪录中签署意见;
3、质保期内,对于由质量方面引起的货物损坏,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的全部费用。
4、质保期满后,乙方以最优惠的价格(同类产品同等条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备件及易损件。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视为乙方不能交货,按本条第4款执行;
3、对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货并解除合同,按本条第4款执行;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中途退货或乙方不能如约交货,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5、乙方提前交货,甲方有权拒绝接货,提前期间的有关费用乙方自理;
6、甲方迟延接货,应承担迟延期间内保管、保养货物的有关费用。
7、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经验收不合格
格,视为乙方不能如约交货,除乙方应按本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在乙方延期交货期间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护和责任得到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LED照明灯具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详见甲方每次具体的货物采购定单)
二:合同价格
本合同为非固定总价合同,甲方采购价格是指乙方出售的现场交货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费、税率和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乙方提供的货物的运输人员费用、邮资费用以及随货物品工具、配件材料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之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乙方费用。本合同价格还包括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具体价格以甲乙双方每次交易确认的甲方物品采购定单为准。乙方必须提供出售给甲方的货物合格证明、质量保质保修证明、货物使用说明书、货物自检报告书、有效发票;
三: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其出售给甲方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月,自甲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甲方采购定单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相一致;若甲方对货物质量技术性性能无特殊说明的,则乙方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
3、质保期满,在乙方不存在违约情形时,甲方应返回质保金或扣除双方确认的质保金后将剩余质保金返还给乙方,质保金不计利息。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赔偿甲方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后,仍需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
四、货物的结算与支付
1、暂定总合同价人民币(¥____元)(含税),按实际安装数量计算。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先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做为合同定金,即____元。
(2)货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验收合格后即付合同的%,即____元。
(3)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完成,经过项目方验收合格后,日之内即付清合同款剩余的%,即____元
(4)质保金为,在甲方验收合格后个月内的个工作日内付清。
五、保修方式
1、自货品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因产品本身质量引起故障,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2年。
2、保修期内,甲方如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出现非人为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甲方反馈的信息后,由乙方按破损数量、型号全部换新,换货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保质期内发生的非人为的所有质量问题,如果乙方在甲方通知之日起48小时以内未处理,甲方有权交第三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负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按约交货或部分交货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货款和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付的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的其它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损失。
4、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无故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5、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甲方产生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双方交易金额30%的违约责任,甲方因此还造成其它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其它相关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_____》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灯饰一事,达成合意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数量、价格:
甲方向乙方订购_______个______牌小夜灯,生产厂家为_______型号,规格。
单价为______人民币,合同总价款为_____人民币。
本合同价格为工地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装、运输、税费、_____、装卸费用,及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提供的售后服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以下约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样品作如下修改后,作为双方约定的货物的品质的标准:
1.1灯座板前移_______cm;
1.2灯头后板两侧各开一个______的圆孔;
1.3内接线座旁的固定螺丝应往中间移动_____cm,以免外线破损时发生漏电。
2、乙方交货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2.1每件货物分别列出内部主要元器件、型号、品牌、数量、单价、产地。
2.2各货物的规格尺寸。
2.3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有关质量证书。
2.4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措施。
三、交货期限: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_______内交货。
四、随货文件:乙方于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发票、包装清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完整的随货文件;交货时若随货文件不齐全,视为逾期交货直至文件补齐为止。
五、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
交货地点:
接货单位:
乙方应于货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发出接货通知。接货单位接货后应签收确认。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所有(包括且不限于运输、_____、税费、装卸等)费用。
七、包装标准:
按乙方出厂标准包装,但该包装应适合于长途运输及货物运至交货地后的仓储。
八、货款结算: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
2、验货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3、余款于质保期满之日起七日内付清。
九、货物的验收:
1、验收标准:按双方的约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乙方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以企业标准验收);
2、验货:
3、验收方式: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组织验收。
货物的验收以______为准。
十、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
十一、售后服务:
2、货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专人在接报后二个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并在乙方的故障纪录中签署意见;
3、质保期内,对于由质量方面引起的货物损坏,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的全部费用;
4、质保期满后,乙方以最优惠的价格(同类产品同等条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备件及易损件。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视为乙方不能交货,按本条第4款执行;
3、对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货并解除合同,按本条第4款执行;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中途退货或乙方不能如约交货,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5、乙方提前交货,甲方有权拒绝接货,提前期间的有关费用乙方自理;
6、甲方迟延接货,应承担迟延期间内保管、保养货物的有关费用。
7、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经验收不合格,视为乙方不能如约交货,除乙方应按本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十四、不可抗力
若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在乙方延期交货期间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购货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护和责任得到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LED照明灯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产品名称、型号、单价、数量等)
注:上表中,“属性”为功率、色温等参数;“单价”为含税单价。
第二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1、签订合同后,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做为首付款,甲方开始向乙方供货。
2、甲方按合同量完成供货后,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5%。
3、合同总价的5%做为质保金,期满______年,甲方如无违约,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支付首期款后5工作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货运方式:汽车运输
第四条质量标准、要求及保修
1、符合国家、部委、地区、行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2、甲方如有要求,以封样为准;
3、包装标准:标准包装;
4、质量保证:自收货之日起,因产品本身质量引起故障,保修期为______年;保修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需要维修或更换的产品,乙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的维修或更换。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损坏,乙方可进行有偿维修,设备材料等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乙方所辖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第八条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灯具购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依据有关规定,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灯具的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详见附表)。
二、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伍万元整,小写:850000元。最终结算金额如超出或者减少合同约定的数量,那么所有增加或减少的按实际增减数量以及合同约定单价进行增减结算。
三、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gb7000.1-1996和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图纸)以及甲方设计签字确认的样品生产,产品质保期为两年(不含光源)。
四、包装标准及要求:按乙方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
五、交货期限:___年___月___日到第一批货,最后一批到货日期为___年___月___日。
六、交货地点及方式:地点为甲方工地(海南万宁喜来登酒店工地现场),
方式为落地交货,甲方委托刘建民和张英进为工地现场收货人。
七、运输方式、费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在三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合同预付款;
2、在乙方所有货物送到现场,经双方验收无误后,甲方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一月内进行结算,结算后7日内付至结算价95%,余5%的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七天内一次性付清;
4、甲方支付全部货款,须以银行电汇方式汇至合同所载明的或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帐户方为有效货款。
九、安装与验收:
乙方货到工地现场由乙方组织甲方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或所供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条约定付款,属甲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付款,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条约定交货,属乙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交货,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甲方。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解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表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甲方: (需货方)
乙方: (供货方)
兹由甲方向乙方订购 灯具,灯具品牌厂家为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详见下表:
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
合计:
(注:此价格含货物费用、税金、运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质量保证:灯具质量保质期为 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属乙方原因引起的任何工程质量缺陷,均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或返工。乙方在接到故障报修通知后10小时内,即派相关人员达到现场及时处理故障。乙方接到甲方及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单位的通知,应在三天内进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组织维修,其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三、交货方式:
四、付款方式:
五、验收方式:
六、检验和索赔
1、乙方交货前对货物的规格名称、数量、质量按照合同进行全面精确的检验。甲方有权对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进行质量认证、监造和预验收。
2、甲方在验收货物时,甲方就货物质量、规格名称、数量按合同要求进行全面检验。如发现货物质量、规格名称、数量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向乙方索赔。
3、在质保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及使用不适当,原材料等其他原因所造成的缺陷,甲方将请有关部门复验,并向乙方索赔。
4、壹年质保期内,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本身质量或非人为(不可抗力除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产生损失,乙方无条件全部赔偿。
七、货物包装: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专用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需方工地。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时,甲方向供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二无约金;乙方逾期不交货物,超过3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共同解决。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开户资料如下:
乙方开户行:
开户行名称:
帐 号:
购方:
供方:
一、甲方综合医院26套、庭院灯68套和景观灯4套产品交给乙方购进及安装。
二、产品规格和价格
路 灯:H:7米,250W,每套价格1,450.00元,金额37,700.00元;
庭院灯:H:3.5米,20W和70W,每套价格1,980.00元,金额134,640.00元;
景观灯:H:6米,4个投光灯,每套价格8,250.00元,金额33,000.00元;
产品具体规格以双方议定的样式为准,共计金额为贰拾万伍仟叁佰肆拾元整(¥: 205,340.00 元)。
三、灯具质量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质量执行。
灯头达到甲方提供样式要求,灯柱钢柱质量达到标准厚度,灯柱底漆电渡喷漆,外部油漆为烤漆。
四、随机备品和电柱内线由乙方提供。
五、交货地点阿拉善综合医院,由乙方负责运到费由乙方负责。
六、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如若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七、货款结算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一周内,甲方付乙方货款总额的30%,货到后甲方付货款总额的67%,货款总额的3%做为质量保证金,产品质量保修期十二个月,保修期后甲方付清全部货款。
八、此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 方:
负责人:
乙 方:
负责人:
日期: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灯饰一事,达成合意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数量、价格:
甲方向乙方订购_______个______牌小夜灯,生产厂家为_______型号,规格。
单价为______人民币,合同总价款为_____人民币。
本合同价格为工地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装、运输、税费、保险、装卸费用,及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提供的售后服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以下约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样品作如下修改后,作为双方约定的货物的品质的标准:
1.1灯座板前移_______cm;
1.2灯头后板两侧各开一个______的圆孔;
1.3内接线座旁的固定螺丝应往中间移动_____cm,以免外线破损时发生漏电。
2、乙方交货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2.1每件货物分别列出内部主要元器件、型号、品牌、数量、单价、产地。
2.2各货物的规格尺寸。
2.3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有关质量证书。
2.4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措施。
三、交货期限: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_______内交货。
四、随货文件:乙方于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发票、包装清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完整的随货文件;交货时若随货文件不齐全,视为逾期交货直至文件补齐为止。
五、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
交货地点:
接货单位:
乙方应于货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发出接货通知。接货单位接货后应签收确认。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所有(包括且不限于运输、保险、税费、装卸等)费用。
七、包装标准:
按乙方出厂标准包装,但该包装应适合于长途运输及货物运至交货地后的仓储。
八、货款结算: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
2、验货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3、余款于质保期满之日起七日内付清。
九、货物的验收:
1、验收标准:按双方的约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乙方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以企业标准验收);
2、验货:
甲方应自货到工地后日内验货(包括且不限于货物外观、类型、数量、出厂日期、货物的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货物在此期间内的保管责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担。甲方若有异议应于验货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书面通知均视为甲方对上述项目无异议接货;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验收方式: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组织验收。
货物的验收以______为准。
十、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
十一、售后服务:
1、乙方全天候24小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货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专人在接报后二个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并在乙方的故障纪录中签署意见;
3、质保期内,对于由质量方面引起的货物损坏,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的全部费用;
4、质保期满后,乙方以最优惠的价格(同类产品同等条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备件及易损件。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视为乙方不能交货,按本条第4款执行;
3、对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货并解除合同,按本条第4款执行;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中途退货或乙方不能如约交货,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5、乙方提前交货,甲方有权拒绝接货,提前期间的有关费用乙方自理;
6、甲方迟延接货,应承担迟延期间内保管、保养货物的有关费用。
7、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经验收不合格,视为乙方不能如约交货,除乙方应按本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在乙方延期交货期间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灯饰一事,达成合意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数量、价格:
甲方向乙方订购_______个______牌小夜灯,生产厂家为_______型号,规格。
单价为______人民币,合同总价款为_____人民币。
本合同价格为工地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装、运输、税费、保险、装卸费用,及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提供的售后服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以下约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样品作如下修改后,作为双方约定的货物的品质的标准:
1.1灯座板前移_______cm;
1.2灯头后板两侧各开一个______的圆孔;
1.3内接线座旁的固定螺丝应往中间移动_____cm,以免外线破损时发生漏电。
2、乙方交货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2.1每件货物分别列出内部主要元器件、型号、品牌、数量、单价、产地。
2.2各货物的规格尺寸。
2.3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有关质量证书。
2.4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措施。
三、交货期限: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_______内交货。
四、随货文件:乙方于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发票、包装清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完整的随货文件;交货时若随货文件不齐全,视为逾期交货直至文件补齐为止。
五、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
交货地点:
接货单位:
乙方应于货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发出接货通知。接货单位接货后应签收确认。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所有(包括且不限于运输、保险、税费、装卸等)费用。
七、包装标准:
按乙方出厂标准包装,但该包装应适合于长途运输及货物运至交货地后的仓储。
八、货款结算: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
2、验货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3、余款于质保期满之日起七日内付清。
九、货物的验收:
1、验收标准:按双方的约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乙方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以企业标准验收);
2、验货:
甲方应自货到工地后日内验货(包括且不限于货物外观、类型、数量、出厂日期、货物的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货物在此期间内的保管责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担。甲方若有异议应于验货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书面通知均视为甲方对上述项目无异议接货;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验收方式: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组织验收。
货物的验收以______为准。
十、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
十一、售后服务:
1、乙方全天候24小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货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专人在接报后二个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并在乙方的故障纪录中签署意见;
3、质保期内,对于由质量方面引起的货物损坏,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的全部费用;
4、质保期满后,乙方以最优惠的价格(同类产品同等条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备件及易损件。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视为乙方不能交货,按本条第4款执行;
3、对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货并解除合同,按本条第4款执行;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中途退货或乙方不能如约交货,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5、乙方提前交货,甲方有权拒绝接货,提前期间的有关费用乙方自理;
6、甲方迟延接货,应承担迟延期间内保管、保养货物的有关费用。
7、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经验收不合格,视为乙方不能如约交货,除乙方应按本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在乙方延期交货期间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买方:填写(甲方)
卖方:填写(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保质保量完成供货,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价格、名称、数量级规格。
总价款:填写(大写)
二、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甲方预付30%的货款;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甲方验货合格,乙方提供全额发票后支付到货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一年质保期满后3日内付清。
三、交货地点货期
1、交货地点:填写
2、交货期限:收到甲方首付款当日到货。
3、货物验收以双方确认的授权验收人签字为准。 四、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质量异议期限:
1、乙方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书等。
2、按甲方需要采购的产品要求作为验收标准,货到工地乙方自行保管。
3、产品质量标准执行照明灯具产品的相关技术要求等之规定。
3.2产品照度、规格等技术要求在生产厂家的技术资料中给予说明。 3.2 照明灯具外观与内在质量及包装运输:
3.2.1 照明灯具和相关五金配件与线条的表面光洁、色泽均匀牢固,无溢边、气泡、翘曲、凹陷现象,规格一致、及密封效果好、开启灵活等,外观、外形尺寸、装配质量及力学性能等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3.2.2 产品的最大允许偏差、表观质量、结构质量、理化性能均按照卫生洁具产品的行业规范规定的技术指标中的优等品验收。
3.2.3 在产品明显部位应有铭牌标示:商标和型号;包装符合GB6388和GB4892之规定;包装产品应用无腐蚀、足够强度并有防潮、防震措施,应有装箱单、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及保修卡等。到现场产品应保证产品无摔碰痕迹、无几何变形、无划伤与修饰损伤等,保证到场后表面完好无损。
五、合同履行
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取消合同,任何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供货规格、数量和交货日期,应在两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
六、 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所供照明灯具产品不符合要求或无法使用,造成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
2、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延迟交货日期不的超过1天,逾期不交货,第2天起由乙方赔偿甲方所欠货款总金额每天1%罚金以及对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3、所供照明灯具产品材料存在质量问题而安装后,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之日10日内将该批不合格产品更换,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运走,否则视乙方违约,乙方须赔偿甲方该批不合格货物金额100%罚金。
七、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纠纷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调解决,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提请甲方签约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 其他
1、如甲方需要采购的材料产品在乙方经营范围内,而本协议书没有规定或没有确定价格,甲方有权利视为乙方报价决定直接采用乙方产品;供货量按实结算。
2、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够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来充抵。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注: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质量标准
应符合 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甲方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货物及时送达至 。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4.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5.货到现场三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迟延付款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发送邮件15日后视为送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货单位(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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