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後來旳皒門日期:2024-03-31人气:16
整治救护车乱停乱放整治方案(精选32篇)
东惠家园小区正门乱停车尤其是早晚高峰时段堵塞交通的问题已困扰小区业主许久,我公司也曾报请相关部门请求予以协助,但因东惠家园前业委会工作停滞,故迟迟未能解决,20xx年12月7日东惠新业委会开始履职,并于12月11日与我公司召开第一次三方联席会议并将该问题纳入议题。20xx年12月12日我公司东惠家园项目处项目经理李奇东与东惠家园业委会相关委员就此问题实地考察并达成方案。维修部随即根据方案购置相应物料,目前物料已购置到位,待报请东惠家园业委会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维修部门就将着手开始施工。具体方案如下:
1、将出北门东侧位置使用护栏封闭,起点为小区院墙,终点为靠近人行便道距离院墙约10米的`灯杆,中间留两处1.2米宽人行通道;
2、小区北门人行通道使用护栏延伸至院墙10米红线,东侧借助第1项中的封闭护栏,西侧加装一组护栏,两护栏间距1.5米;
3、车辆识别系统出入口中间部分使用护栏延伸至院墙10米红线,出入口地面用黄漆重新施划黄网格;
4、出北门西侧靠近西侧院墙停车入口安装禁停警示牌,随警示牌向北延伸至院墙10米红线处均布石墩;
为深入开展“最美街道”创建活动,结合“爱成都·迎大运城市环境品质提升行动,全面规范我区车辆停放秩序,为“大运会”的顺利举办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区奋力建设“先进汽车智造区、美好生活品质城”的目标,按照“堵疏结合、部门联动、分步推进、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整治“乱停车和缓解“停车难”为切入点,通过整合路面执法力量、增加停车泊位、建设停车场、完善停车设施和信息诱导系统等举措,加强管理,依法处理,努力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实现城市环境品质明显提升、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民满意明显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道路
1、成都“最美街道”创建街道:
2、东安湖体育馆、赛事场馆、“大运村”及周边道路:
3、进出城主要通道及周边道路;
4、主城区、十陵片区、大面片区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
5、地铁站、客运站等周边道路;
6、城市环境品质提升示范街:
7、其他影响城市交通和市容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部位。
(二)重点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法停放。
三、工作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至20xx年9月底)。梳理总结全区停车需求缺口、乱停乱放严重区域、增设智能交通点位,围绕重点整治区域、道路,区公安分局、相关镇街,根据责任包于路段安排,组织人员全力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攻坚,形成强大整治声势,确保在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全面治理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整治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加快推进停车设施建设、补足停车缺口、严格路面管理,全面治理全区范围内的交通乱点、热点、难点问题。
(三)巩固深化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整治工作进入决战状态。制定决战决胜阶段工作方案,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打赢“大运会”道路交通保卫战。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包干机制,切实强化监管
1、区公安分局要集中全警之力,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通过非现执法等手段,强力推进工作。
2、相关街镇要积极整合内部综治、城管等力量,每日抽调4-6人(不含柏合、同安、西河、洛带、大面已安排到属地公安交警中队帮助工作的人员),组成2至3个整治小组,持续开展违停非现整治工作,确保每日有整治、每日有战果
管理标准:乱停放总体投诉逐月下降,同一点位反复投诉率逐月降低。主干道每1公里不超过2台机动车乱停放,中小街道每1公里不超过4台机动车乱停放。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各街办(镇)
(二)疏堵结合,着力解决停车供需矛盾。
加快推进辖区公共停车设施的建设,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对有停车条件的道路和人行道逐步进行改造,增加停车泊位:科学规划、建设东安湖公园和体育场的公共停车设施,满足游客及观看比赛群众的停车需求;加快推进地铁2号、4号线站点配套停车场建设,已有规划的,尽快开工建设;引导房地产开发商将闲置停车位(库)向小区业主和社会出售、出租,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停车场(库)向社会开发,有序分流疏导街面停放车辆;完善停车信息诱导系统,通过电台、电视、手机、电子指示牌等多种渠道,发布停车信息,减少驾驶员寻找车位的行驶成本,调节停车需求时空分布的'不均匀,促进停车场的有效利用。停车信息系统要与城市公交系统、交通管理系统、数字执法系统等有机衔接,促进停车管理科学化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大公共交通投入的力度,优先增加主城区、十陵街办、东安湖周边的公交车线路、班次,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的分担率,积极倡导绿色环保出行,减少“私家车”的使用率。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主动参与
一是要积极围绕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工作,深入报道治理动态及成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并利用各级交通广播电台,通过现场随警跟踪采访的方式及时报道整治情况。二是组织人员进辖区农村、社区、学校、运输、外卖、家政服务等企业,以“文明出行,共享大运”为主题开展专项宣讲,组织志愿劝导活动。三是积极推广“蓉e行”群众举报违法停车工作机制,引导鼓励群众违法停车信息进行举报。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街办(镇)、区环质办各相关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创建成都“最美街道”、提升城市环境品质、“迎大运”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方案,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有效引导。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全方位大力度宣传本次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宣讲相关政策法规,大造舆论声势,发动并引导广大市民自觉管理停车秩序。新闻媒体对整治工作要跟进报道。
(三)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增强协作意识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充分发挥各单位在不同管理领域的优势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持续有效进行
(四)加强督查,严格问责。按照整治目标,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定期通报情况,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成效不明显的单位通报。
附件:1.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责任包干试点路段分解表2。区公安分局交警勤务中队辖区划分及联系人
为了做好新学期的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做优初中、做强高中”,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把我校打成为省重点中学这一中心工作,学校决定在开学初进行为期一周的学风整治工作,特制订出如下活动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z(高中)、z(初中)
副组长:各驻级校领导
成员:各处室主任、各年级主任、全体班主任
二、具体内容:
1、各班主任要严格抓好学生的考勤,对于迟到的学生应该问清原因,对于缺席的学生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确保学生能按时到校学习。
2、抓好新学期“七个一”:
①停好第一次自行车(通学生),班主任必须利用班会课教育学生把自行车停本班所在位置,保卫处应安排保卫人员协助自行车管理人员做好自行车停放工作;
②升好第一次旗,要求全体学生在正月十六早上七点到校,做好升旗准备工作;
③上好第一节课,每一位任课老师要将试卷发放到学生手上,做好试卷的讲评工作;
④上好第一节早晚自习,下班辅导老师应及时到校,做好学生的早晚自习辅导工作;
⑤开好第一次班会,班主任应认真备好班会课,对学生提出具体的学习要求和纪律要求;
⑥吃好在校的第一餐饭(住校生),总务处的相关人员应对食堂的准备工作进行督查,确保住校生的吃上满意饭;
⑦睡好在校的第一次觉(住校生),班主任应到寝室对学生的住宿情况进行了解,保证每一位校生都能睡上安稳觉。
3、做好寒假学习任务布置的检查工作。各班主任和各任课教师应当对学生的寒假作业完成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对于未及时完成作业的学生,应当督促其继续完成。
4、在开学第一周对全体教师的教学常规进行检查(含备课、上课、作业的布置及批改)。
5、加强对早晚自习纪律及“三个提前”读书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班主任应当坚持做好“三个提前”到岗工作,对学生的上课、自习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让学生从“过年”的状态进入到正常的学习状态。
6、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对学生上课和自习提出相应的学习要求。
三、补充说明:
1、各年级管理小组要依据本方案制定本年级的检查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在整治期间进行检查评比。
2、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年级进行检查评比,并设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0分、15分、10分列入当月年级考核评估。
3、对整治不到位,级风、班风、学风、教风较差的年级、班级、教师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年级班级考核分20至30分。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理念,贯彻落实全市第三季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会议精神、尤其是姜建军市长在会上的“八点"工作要求,按照“大刀阔斧、绣花功夫”的管理思路,聚焦影响我镇交通安全和城市交通拥堵等突出问题,拿实招、求实效,治乱象、理秩序、防事故,进一步形成党政主导,道安办牵头、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大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进一步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湛江城市文明度和美誉度,为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有效震慑交通违法、有效压减交通事故、规范交通运输秩序、补齐农村安全短板、深化摩电整治、推进校园交通管理、提升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提高交通见警率、管事率,进一步塑造交通管理队伍的良好形象。确保实现“三个上升”(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30%。摩托车超员等容易引发较大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40%、摩托车上牌考证总量同比上升50%)、“三个下降”(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0%、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涉摩电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三个不发生”(“水体治理工程”路段不出现长时间、大范围拥堵,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执法舆情事件)。
三、组织机构
为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同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形成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格局,全面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镇政府决定成立白沙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四、整治重点
(一)整治由市区“水体治理工程”引起的部分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我镇辖区部分)
(二)整治十大交通乱象:1.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不按车道行驶;2.农村地区无牌无证摩托车非法上路、超员、不戴安全头盔;3.大货车超载、超限、闯禁行;4.渣土车闯红灯、逆行、非法加高挡板、闯禁行;5.危化品运输车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6.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机动车“飙车竞速”;7.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违反规定进入市区行驶以及水果三轮车非法占用道路乱摆卖;8.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违法停车;9.农用车、拖拉机非法上路行驶,无牌无证驾驶;10.道路中央开口过多。
(三)整治重点地段:白沙中学路段、白沙中心小学路段、白沙二中路段、官茂志山坡路段(新村红绿灯)。
五、整治时间
从20xx年9月20日起至10月30日,不分阶段,边动员、边整治、边完善、边固化,全方位推进。
六、任务分工
在镇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委会各主要职能部门按照方案分工,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全面认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各村委会:按照工作部署,加强综合治理。通过广播、微信等方式,做好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輿论氛围;适时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劝导本辖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配戴安全头盔方可上路行驶。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整治非法营运(包括残疾人三轮车、摩托车),加强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管理,有效治理车辆超载;组织开展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企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牵头组织对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开展治理。
教育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打造平安校园;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一盔一带”“警家校”等安全守护和教育活动。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在“水体治理工程”施工期间,整治施工路段沿线违法占道、车辆乱停放现象;加强道路养护,及时恢复道路通行能力。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经销户、车行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监管,严格禁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入市区销售;督促企业、商家落实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断油”“断修”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开展渣土车野蛮驾驶、遗漏飘洒等违法行为的整治。督促各小区物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财政经济发展部门:保障全镇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所需经费。
应急管理部门: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七、工作措施
(一)压实行政村和职能部门责任
1.各村委会要成立本次交通秩序整治的专门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责任,组织开展本辖区的交通秩序整治。
2.各村委会要针对本辖区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整治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问责措施。
3.各村委会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机制建设,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力度。
4.各牵头职能部门要负起牵头整治责任。
(二)宣传开路大造整治氛围
5.各村委会及宣传部门,要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攻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各村委会及宣传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定时曝光我镇道路交通乱象,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宣传道路交通法规,宣讲文明交通要求,提高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交通秩序整治,形成全民共治交通的局面。
7.小区、学校、机关、企业、商场、医院、市场、村口都应因地制宜设置交通安全劝导员,广而告之目前正在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同时劝导不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不得上路行驶。
(三)疏堵保畅提升通行能力
8.公安交警部门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等办法,建立“凡堵必有警”的指挥疏导和24小时交警铁骑队机动巡逻勤务模式,把警力投入到拥堵路段和时段上,提高拥堵及交通事故处置效率,确保整治期间市区拥堵情况明显好转。
9.宣传、公安部门要充分利用交通电台、交通信息引导提示、施工围栏及新媒体等,加强安全驾驶提示,科学引导绕道行驶。
10.城综执法部门要整治施工路段沿线违法占道、乱停乱摆乱卖现象,加强道路养护,及时恢复道路通行能力。
(四)铁腕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11.公安、交通部门要对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重型货车重点车辆管理,强化对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源头清理。
12.公安部门要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整治无牌车上路、无证驾驶、闯红灯、超员、不按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及非法改装机动车“飙车竞速”违法行为,压减涉摩托车涉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
13.公安部门要推出摩托车登记上牌便民措施,提高摩托车登记上牌率、驾驶人考证率。要加大力度推进《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尽快启动全镇违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14.公安部门在城区重点突出查处涉酒驾驶机动车、车辆乱停放、不礼让斑马线;在农村地区重点突出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超员搭乘,拖拉机(含变形拖拉机)违规上国道、省道及车载人。
15.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教育管理,严查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护栏等,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五)严格规范管理运输秩序
16.交通、公安部门进一步开展清理违规挂靠经营、不进站营运“野鸡车”、动态监控平台监控不落实等客运整治,强化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及安全隐患排查。
17.交通、公安、住建部门开展对货运车辆(含渣土车)超载超限、违规加高车厢栏板,货物飘散,特别是“百吨王”严重超载超限货车的查处,追溯超载超限源头,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18.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货运行业乱象问题专项整治,以货车非法超限超载治理、货车非法改装、买卖“路牌收取保护费、黑油站”非法贩油等货运乱象问题为重点,查清问题,全面整改,斩断非法利益输送链条,有效遏止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和非法改装问题,彻底取缔黑加油点,有效恢复货运市场秩序。
19.交通部门要组织开展重点客、货运企业源头单位安全排查,加大对客货运站场、企业的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经营的,通过约谈、整顿、处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六)整治拖拉机农机行驶秩序
20.农业农村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拖拉机(含变形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强化拖拉机登记、年检、报废等源头管理;农业农村、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道路执法检查,每月开展联合统一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重点查处拖拉机假套牌、超载、拼装改装、报废车上路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七)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
21.交通及公路事务、公安部门认真开展全镇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公路、城市道路、农村公路集中排查,查找事故多发以及高风险隐患点段,及时封闭不必要的道路中央开口。全面排查和整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不规范,以及破损、遮挡视线安全隐患。
(八)强化学校师生交通安全管理
22.教育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重点排查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地区交通安全隐患,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宣教与管理,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发展壮大家长志愿者队伍力量,共同参与维持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要组织学校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航动,督促教师、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不超员搭乘;禁止中小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来校上学。公安部门对于整治行动期间查处的在校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以及不戴头盔、超员拱乘行为的,一律抄报当地教育部门和所在学校。
(九)落实“停售”“断油”“断修”措施
23.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严管违标二、三轮电动自行车的违法售卖源头,限令商家停售违标车辆;督促企业、商家落实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断油”“断修”措施。联合城综部门严管电动三轮车非法占用道路乱摆卖及非机动车道乱停车行为。
(十)落实经费保障措施
24.市财政部门要保障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经费的落实。
(十一)落实各项问责措施
25.建立对公务车辆、公职人员、教师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通报抄告和多次违法的当事者向市整治指挥部书面检讨的制度。
26.对整治期间仍发生较大交通事故的村委会,进行挂牌整治或者延长挂牌时间。对存在失管失职的'单位或个人,提请启动问贵机制,取消年内评优评先资格,降低绩效工资等次,对问责干部两年内不予提拔使用。
27.对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请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对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和纪委监委共同介入进行深度调查。
八、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村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起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主体责任,做实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谋划、亲自协调,及时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支持和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共同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并在应急措施、人员和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坚持齐抓共管。各村委会各单位要坚持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按照统一实施、分工协作、上下联动、左右联合要求,搭建好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四梁八柱”架构,既要充分发挥县、镇两级道安办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职能作用,也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作用、合力作用。
(三)突出问题导向。要深入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列出整治权责清单、制定整治措施步骤、压实整治工作责任,迅速部署开展整治工作,力争通过这次整治形成一批可推广经验和常治长效机制。
(四)严格规范执法。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坚持严格执法、严肃处理,严禁任何人说情,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要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工作,杜绝因工作方法不对、执法态度恶劣、执法不规范引发群众对立情绪。
(五)强化监督问责。对整治工作不力、不履职不尽责的单位和个人要实施刚性问责,倒逼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建立公职人员和公车交通违法抄报制度,在专项行动期间,凡是涉及交通违法的公职人员以及公车一律抄报所在单位,一个单位发生多人多次交通违法或同一公车涉及多次交通违法的,单位领导要向市、镇指挥部作检讨,并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纪律处分。
1、方针与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 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2、工程概况:
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土石方及渣土工程位于湖南大学计专校区内,本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建筑砖渣挖掘及建筑物基础的凿除、装卸、运输(包括土石方及渣土的场内二次或多次转运)、卸土、卸土区平整,挖方区边坡整理,填方区的夯实碾压、整个土石方施工区域内施工期间的雨水及地下水排水、用地红线区域内挖填至设计标高后的场地平整光面碾压。因此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场区排水施工队伍及土方开挖队伍的配合。
3、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了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其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见下页: 勤保障组、治安保卫组、技术分析组和善后处理组。
4、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专业救援组职责
4.1 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4.1.1 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演练;
4.1.2 组建义务应急救援队,并组织实施救援行动;
4.1.3 检查督促做好土方开挖工程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1.4 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
4.1.5 向呼铁建设公司分管领导、相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为扎实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停车难、收费乱、管理乱)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防止“难”“乱”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全县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实现长效常治,根据省纪委监委六次全会部署及《金昌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解决城市停车设施供需矛盾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总体要求,科学引导交通需求,合理配置停车资源,构建有序停车环境,盘活既有存量,确保供应增量,创新停车信息化应用,实现高标准整治、精细化管理、常态化推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车新格局,为建设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各有关乡镇和部门、单位扎实履行主体责任和工作职责,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专责,常态化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通过盘活存量、加快增量,有效增加泊位供给,逐步解决城市停车供需矛盾;加强车辆乱停乱放治理,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规范经营,彻底消除路内违法停车;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改善停车建管工作,推动城市停车综合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到20xx年底,全县“停车难”问题基本解决,“收费乱”“管理乱”问题全面消除,实现“一顺一活一扩一降一升”目标(即: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全面理顺,停车泊位存量资源有效盘活、增量逐步扩大,群众投诉举报大幅下降、满意度明显提升);到2025年底,“一难两乱”问题全面解决,形成制度完善、设位规范、停车有序、安全便民、协调发展的城市停车管理格局。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协同治理。完善停车管理政策,明晰停车管理职责,构建政府统筹协调、纪检监察监督、部门乡镇联动、社区积极参与、社会协作共治的城市停车管理体制机制。
(二)因地制宜、差别供给。按照“配建停车设施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分类确定停车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科学配置停车资源,适度满足基本停车需求。
(三)纠建并举、长效长治。坚持长远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建立健全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监督执法联动机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大监督执法管控力度,实现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监督执法全覆盖,确保阶段性目标全面完成。
(四)市场运作、智能管理。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环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提升停车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融通共享各类停车资源数据信息,实现停车资源“一网运行”。
(五)破难解忧、为民服务。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出发,结合城市基础设施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一区三圈”为重点,实施交通组织精细化改造,规范设置停车设施,挖掘停车资源潜力,满足群众出行刚需。
四、工作任务
(一)着力解决“停车难”问题
1、加强规划引领。按照《金昌市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和《金昌市城市停车专项规划》,加强实施管理,将经批准的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和停车设施设施建设用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依据。修订建筑停车设施配置标准,明确不同区域、类别建筑停车位配建指标,鼓励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开展停车设施排查摸底,制定“一图七表三案”(一图:停车资源情况分布图;七表:总体情况表、停车难小区、停车乱小区、示范小区、辖区单位、“三圈”、地下停车场等7张表;三案:停车难、收费乱、管理乱治理方案),实行挂图作战、压茬推进,做活存量、扩大增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城市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城关镇、河西堡镇)
2、加强资源供给。坚持“应划尽划、能划则划”原则,挖掘现有停车资源潜力,加大新建、改建、配建力度,配齐配全重点区域停车泊位,全力化解停车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一区三圈”(住宅小区、商圈、学圈、医圈)整治重点,实行一圈一策、一区一策、一路一策,合理设置临停泊位和即停即走泊位;结合北环路等部分道路供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县城东南片区供水及雨污分流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实施,通过施划道路泊位、后退道路红线等方式,新增泊车位400个以上;加快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医院综合楼、武当山牌坊西侧等3个智慧停车场建设,统筹规划残疾人停车泊位;探索“潮汐式”停车新模式,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等场所错时免费共享内部停车场;实行“平战结合”,鼓励城市地下空间优先用于公共停车并实行智能化管理;通过拓宽消防通道、改造小区绿地和道路的方式,破解东湖花园、二号小区、安置小区等老旧住宅小区“车位难求”问题;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和保证基本通行的前提下,利用小区周边支路和背街里巷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满足居民夜间停车需求。同时,定期维护道路停车泊位标志、标线,保持道路停车泊位标线清晰有效;在禁止停车路段,施划黄色禁停线,增加禁止停车标志。(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市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
3、加强综合治理。严格落实《金昌市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查处擅自停止停车场经营,违规占用公共停车场(泊位)开展其他经营活动,违规将道路临时泊车位确定给单位或个人固定使用,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安装地桩、地锁,“罩衣车”“僵尸车”长期霸占道路、小区公共停车泊位,地下停车场停车位配建不足和擅自变更地下停车场功能用途等行为,对发现的相关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置,对涉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纪委监委处理。(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4、加强监督管理。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加强联合执法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各领域监管全覆盖、无盲区。加大建设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联动监管力度,督促规范建设、合规使用。加强建成收费停车场监管,规范收费行为。推进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内部停车设施对外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继续实行周末节假日免费对外开放,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停车环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执法局)
(二)着力解决“收费乱”问题
1、严格落实收费政策。研究制定《永昌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完善机动车停放管理收费机制,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政府的网站、主流媒体等渠道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方式等信息,加强收费政策告知、疑难问题解释解答等服务工作。停车设施经营者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地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明示经营管理者名称、停车场地范围和位置、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服务监督电话、行业主管单位的投诉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快推行电子缴费系统应用,鼓励实行先离后缴模式,实现精准计时、合理收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2、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停车服务收费市场行为监管,对实行市场调节价且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的停车服务设施,应通过指导制定议价规则、发布价格行为指南等方式,合理引导经营者收费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研究制定《永昌县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
3、严查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停车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批准私自设场收费,不设置公示牌,不明确收费标准,不执行差别收费、政府定价和免费停车政策,利用优势地位、服务捆绑等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出具和使用规定收费票据,以及收费不给票、多收费少给票、不要票少收费、收费给废票等违法违规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对恶意欠缴、逃费行为,引导停车设施经营者依法依规解决,维护经营者正当权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三)着力解决“管理乱”问题
1、强化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治理城市停车难题,建立健全合理高效的停车管理和收费管理机制。优化完善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制定小区物业管理规范,通过源头治理、监管结合,提高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
2、强化监管执法。建立明晰统一的停车管理、消防车辆通道标线、标识系统,公开公示禁停区域、路段、时段,综合运用警务巡逻以及通过实施“雪亮工程”在主要路段安装抓拍设备等方式,严厉查处违法停车行为,提高违法停车成本,督促居民养成规范停车习惯。对城区内农业机械车辆乱停乱放情况及时进行劝导教育,对不听劝导或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依法予以处罚。建立健全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制度,鼓励市民通过“曝光台”等方式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3、强化经营管理。加强对停车场所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督促停车场经营主体自觉增强服务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树立诚信经营理念,保障停车设施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停车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城市停车设施经营者、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按规定及时在“信用中国(甘肃金昌)”网站上予以公开,对收费主体及对象的失信行为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逐步建立以诚信为核心的监管机制,系统性解决管理乱难题。(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4、强化文明引导。统筹义务志愿者、社区网格员、城管员、环卫工人、交警、消防等力量,采取“一查二劝三罚四曝光”方式(一查:由社区民警、物业管理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采取多种方式查询车辆信息;二劝:根据查询的`车辆信息,由社区网格员或物业管理人员与车主取得联系,通过放置违停温馨提示卡、电话提醒等劝导其按照规范停车;三罚:对经劝导和提示仍不予改正的,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对车主进行处罚;四曝光:在处罚的同时,通过“微城管”随手拍、社区黑榜等方式进行曝光,并通知车主所在单位),全天候、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全面维护停车秩序。扎实开展“逢6上街”志愿服务活动,加强网格化管理,落实“包帮责任制”,开展文明劝导,推动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有效开展。深化拓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大力宣传文明礼仪、市民公约、文明停车公告等内容,持续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支持度和满意度。积极发挥“草根宣讲团”“小板凳”志愿服务队作用,组织网格员、志愿者以接地气的“乡音”,宣传整治政策措施,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市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城关镇、河西堡镇)
5、强化智慧建设。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积极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动信息化与城市管理深度融合,加强“数字城管”系统运用,推广使用“微城管·随手拍”等信息化监督手段,实现城市管理空间细化和管理对象精准化,提高停车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停车场、停车位智能化改造,融合城区路侧、公共区域、社区、商业停车场数据,逐步规范、升级商业、医院、住宅小区等停车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同步对接、停车场统一导航、泊位集中管理、进场车辆全局管控,有效解决机动车停放管理中的难点、堵点、盲点。(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市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城关镇、河西堡镇)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永昌县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变更为“永昌县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全面落实任务措施,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协调配合,开展集中整治。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由“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每年组织公安、住建、市场监管、交通、农业农村、城管、消防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强联合整治力度,对常态化整治中“一难两乱”问题比较突出、成效不明显的辖区、小区进行联合整治,确保停车秩序进一步规范。对“一难两乱”专项整治中已盘活的停车位存量资源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治成效长期保持,对恶意占用、封存停车位的行为督促整改。进一步挖掘大型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内部及周边停车资源,提高居住区、商业区、公共场所等建筑停车配建指标,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能,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整治主体责任,推动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担责任的工作格局。要充分发挥室组联动作用,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公共停车场所建设运营管理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失察失管等作风问题和利用公共停车资源搞权力寻租、损公肥私、侵占贪污等问题。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督促行业部门紧盯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推动强化监管、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推动机动车停放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把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文明引导作为做好“一难两乱”专项整治的重要手段,积极通过公共场所、公交车、出租车宣传栏、电子屏等广泛刊播规范停车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标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全方位宣传“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停车秩序,积极支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强大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北王村距王村镇北一公里处,全村共8个村民小组,516户,20xx口人,总耕地5649亩,全村总体巷道20条,总长4600米。近年来,村两委一班人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及“抓好产业促民富,改善基础变村貌,规范管理促和谐”的思路,不断创新,狠抓落实。先后投资90万元,硬化巷道3200米;投资30万元,对村硬化巷道进行全方位、高标准的绿化,总绿化4000米。同时,铲除巷道违章建筑450痤,建立垃圾台16个。07年,投资21万元对村广场进行铺筑、绿化,由此,使我村基本实现了主巷道硬化、绿化,环境卫生管理正常化,村务管理规范化,人居环境较大改观,村民养成了良好卫生习惯,现就我们的做法汇报如下:
一、坚持民主决策、充分发动群众
村容村貌管理涉及各家各户的利益和历史留下的传统习俗,要使村民自觉遵照两委决议,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解放思想、改变传统观念,使村民主动地、积极地投入到整治活动中来。村两委,以发扬民主管理,代表会议的良好形式,召开党员干部会提起实施方案,通过村民代表会讨论定案,村民大会告知全体村民,广泛动员,形成共识,两委分工,党员干部带头具体实施。在短短的十天内,彻底清理全村各巷“三乱”、“三堆”,共拆除巷道门前茅厕450多座,简易户30余间。猪,羊圈40余座。随即在巷道建立公共卫生厕所4座,为村容村貌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彻底改变了人居生活环境。
二、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为了能善始善终的抓好村容村貌管理工作,根据本村实际和发展现状况。村委会分派一名村委会专职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同时,依托老年协会成立以八人组成的村环境卫生保洁组。落实责任,分片分段到人;针对十六个垃圾台,落实一名党员担当卫生监督员,随时查看,督促清拉;专门成立垃圾清理队伍,签订管理合同,定期清拉,做到专人管理,又有义务管理。现有定期清理,又有经常清理的长效机制。
三、建立制度,强化工作保障。
村容村貌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资金投入量大,为了保证工作的永久性必须解决好负责问题。单一的只靠卫生员解决不了问题,还须全体村民自觉遵守两委决定和制度,接受监督员的意见。我们村建立义务公制度,坚持定期分布,年终统一平衡兑现,通过每年的集中兑现,充分调动了村民义务投工投劳的积极性。针对卫生员提出巷道三天清扫一次,进村公路十天清扫、除草一次,大型村活动随时清扫的硬制度。在清扫工作是必须佩带红袖章以示上岗标志。再次,建立了卫生费收缴制度。几年来,我们经过村民代表会讨论,形成卫生费收缴制度,规定每户每月缴纳卫生费二元,由村卫生管理小组统一收取,设立专账,月月结费,年终公布,达到专款专用,专人专管制度。从而,强化了工作保障。
四、注重教育管理,营造良好氛围
村容村貌管理,需要广大村民的积极配合,因此,几年来,我们坚持经常性的利用各种机会,对群众进行环境卫生教育,人人监督,及时制止巷道垃圾的乱堆乱放,使广大村民树立了“环境靠大家,爱家更爱村”的发展理念,为北王村的各项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真正使北王村各项工作向前成为西梁上的一面旗帜。
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规范美容美发行业经营秩序,严防发生化妆品安全事件,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市局决定开展美容美发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大型美容美发连锁机构为重点,以化妆品合法性、化妆品标签标识、购货验收制度、产品宣传为监督检查要点,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监督抽样、公开曝光等方式,结合日常群众投诉举报线索,深入排查美容美发行业在经营化妆品活动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风险因素,严厉打击美容美发行业经营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进一步提高我市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重点对象
1、大型美容美发连锁机构;
2、市、区主要商业区美容美发机构;
3、集镇段主要美容美发机构。
(二)重点内容
1、化妆品合法性:所经营的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有效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查看复印件);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查看复印件);经营的进口化妆品是否在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入境;进口化妆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
2、化妆品标签标识:产品名称是否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及其他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相关规定;国产化妆品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进口化妆品标明原产国名或地区名、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是否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标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国产化妆品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编号;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备案文号。
3、购货验收制度: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是否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是否索取供货企业的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是否建立供货企业档案;是否建立购货台账。
4、产品宣传: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宣传疗效;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标注有适应症;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检查店内宣传资料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规行为。
5、是否有自制化妆品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15日)
市局将在3月上旬对本市大型美容美发机构进行一次经营化妆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各市、区局要将这次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传达贯彻到本辖区内主要的美容美发机构,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检查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16日-4月30日)
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美容美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美容美发行业经营化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产品,要按照化妆品监督抽样程序进行抽样。对存在问题的美容美发机构要监督其规范,限期整改,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5月1日-5月15日)
各市、区局要认真总结本地区专项整治的做法和经验,针对存在的突出风险因素,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规范和加强日常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市局对专项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努力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局要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切入点,加大经营化妆品法律法规的宣传,重视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明确监管职责,强化企业责任意识,监督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产品质量管理。
(二)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按照《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的要求,做好检查,填写《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对有违法违规问题的经营企业,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三)落实各方责任,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区局在5月9日前将汇总表格(附件)和工作总结(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处。联系人:,电话:邮箱:
为规范我校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号)及《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番教通[20xx]5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校服采购工作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校服采购管理架构
(一)成立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学生校服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学生校服的采购工作,制定指导意见,并监督采购小组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
(二)成立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校校服招标工作的全过程及廉政问责工作。
(三)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学校代表:
家委、家长及社会代表:
学生代表:
校服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校服的选用、征询、采购、质量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管理,并且制定好采购方案,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学生校服采购工作。
二、采购工作流程
(一)认真传达和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方案。
(二)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由学校、家委会、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分析本单位校服工作实际情况,并就是否穿着校服、校服穿着制度、选用校服款式、校服采购方案等进行充分沟通,讨论确定校服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售后服务要求等详细需求内容,初步拟定校服采购方案。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商定结果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并与会议签到表一起留档。
(三)学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对是否穿着校服、选用校服款式、校服质量标准、校服采购方案、校服工作会议纪要等做好征询和公示工作,收集群众意见,并对各方意见进行答疑。
(四)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校服集中采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五)校服采购工作小组采用全区统一的校服采购合同与中
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六)中标供应商校服供货完成前,由学校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必须为合格的报告。所有校服检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校服采购工作小组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对校服进行认真的验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机构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八)校服费用由校服供应商直接向学生收取。
三、采购工作要求
(一)学校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成立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小组,全面强化校服管理工作。由校务监督委员会重点做好校服采购的全程监督工作。
(二)注重加强校服文化育人功能的研究,大力宣传和推广校服文化。
(三)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信息、校服执行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中标价)、质量检测报告等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采购内容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校服供应资格采购项目。服务期三学年。
采购预算清单:
五、采购方式
(一)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校服采购。
(二)第三方机构根据校服采购工作小组讨论确认后的需求内容,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列明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并且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评分标准选择综合评分法,选择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三)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确认招标文件内容,并确定招标公告挂网时间。(挂网时间不少于21天)
(四)第三方机构在公司官网等网站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进行报名及参与投标活动。
(六)由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评标会议,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完成项目评标工作,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及监督小组派成员代表参加见证。
(七)校服采购工作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顺序,确认中标供应商,第三方机构发布项目结果公告。
六、采购需求
(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集中采购的公开招标方式。校服采购委托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校服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二)在确定校服生产企业时,重点考核校服供货商是否真实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资质证明是否与实际相符,对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作必要的调查、核实和比较,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
(三)预算最高限价:校服采购预算参考20xx年番禺区教育局合同价。最终以中标价为准。
(四)合同期限:按学年与中标人签订校服采购合同,采购周期为三学年。
(五)合同格式:校服采购合同参考20xx年版《广州市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格式,预留质保金。
(六)校服费用收取方式:由校服采购工作小组选定的时间和地点,校服供应商直接向购买校服的学生或家长收取,之后学生如需再购买则自行前往商家提供的采购点进行采购;学校和教师不得进行代收。
(七)校服质量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七、验收
明确验收标准,严格执行验收程序。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对校服进行验收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八、售后服务
(一)学校对校服供应企业的售后服务要求应结合实际情况,在校服采购合同中具体明确。
(二)要对校服供应企业的售后服务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其及时供应、确保质量。
(三)采购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与校服供应商交涉,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供应商办理退赔事宜,并及时向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九、质量监督
(一)明确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二)严格执行“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投标时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投标校服样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须为合格。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三)明确投标时必须提供样品,中标后样品由采购人封样保存,并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
(四)明确违约责任,招标文件中应写明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十、投诉处理
(一)学校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或专人负责接受和回应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员对有关校服方面的质询、投诉,依法依规、积极回应、妥善应对。
(二)完善售后服务保障和投诉处理机制。设立学校投诉电话: ,处理校服管理投诉事宜,并鼓励学校、群众及时反映校服管理的有关情况。
(三)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宜春中心城区汽车尾气污染防治现状,根据《宜春市蓝天保卫战夏季攻坚行动方案》的总要求,宜春交警直属一大队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兼顾长远”的原则,强力落实各项措施,集中开展“车油路”专项整治行动,利用5至7月三个月的时间,重点整治和依法打击黄标车、报废车、大型货车等车辆的交通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中心城区机动车尾气污染显著降低。目前,共查处各类货车交通违法行为74起,暂扣车辆2辆。
一、大队根据宜春市“车油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
切实强化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5月15日和22日两次召开中层干部会,对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全体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从改善中心城区大气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民生工程入手,要高标准、多举措,强力开展“车油路”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利用科技手段加强货车进城的管理。
自5月1日开始,宜春交警已启动中心城区重、中型货车限行规定:对环城西路与宜湖路红绿灯路口等20个路口实行7时至22时货车禁止通行、清宜线与明月北路红绿灯路口等12个路口实行24小时全天候禁止货车通行的措施;5月21日起再对天宝路、宜春北路苏瓜塘路口至双桥路段实行24小时全天候禁止大货车通行的措施。所有抓拍点标志、标牌均已安装到位。
三、严管贸易广场周边货车通行。
禁止铲车、叉车在贸易广场周边通行;铲除市广电局南侧文体路路段、东侧天宝路路段的临时停车位;将天宝路与文体路路口红绿灯晚上11时45分至次日5时45分设置为黄闪信号,提高车辆通行率,减少汽车尾气的产生。
四、加强货车闯禁区的查处力度。
各中队加强主要进城口的管控,严把货车进城关,同时加大对建材市场、贸易广场、水果批发市场、货场等货物流动密集场所的巡逻力度,对市、区两级重点工程及民生工程确需进入城区且办理了通行证的货车进行严管,对不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的,依法予以处罚;对黄标车、老式农用车(黄牌江西C)违规进城一律予以暂扣,按规定进行处罚。
五、加强夜间货车进城的管理。
各中队成立夜间整治小组,加强夜间各类货车、黄标车的管控,消除管理真空,营造严管氛围。
为加强对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好《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结合《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__年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密云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高对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初步摸清辖区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产品的基本情况,为更好的实施监管打下基础。借鉴药品监管的理念、经验,掌握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情况和化妆品品种概况以及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等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在初步摸清辖区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产品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重点清理辖区内无证生产化妆品的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企业的原料库、原料进出记录和投料记录的实际情况。对美容美发店、药店、化妆品批发市场的化妆品质量、标签、标识、说明书等内容进行重点整治。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从5月30日起至11月20日,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分四个阶段完成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一)组织准备阶段(5月30日——6月30日)
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和落实,责任到人,求真务实稳步推进这次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在化妆品监督管理科人员到位前以稽查科人员为主,相关科室积极配合抓好此项工作。
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好《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和《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__年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理解、掌握的基础上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对检查阶段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
主动宣传。通过多种宣传方式,让社会各界了解化妆品监管职能划转的重要意义,树立药监部门依法监管的良好社会形象。建立健全便捷、畅通的投诉举报系统,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舆论宣传机构的作用,普及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争取多方的支持与配合。及时与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汇报、沟通情况,建立与卫生、工商、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机制,多渠道了解化妆品市场的'基本情况,尽可能多的搜集信息,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1日——8月10日)
辖区内所有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根据药监密云分局制定的化妆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查的重点内容为是否按照卫生许可项目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否达到化妆品良好卫生规范的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各项生产操作规程。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__年8月10日前报送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密云分局。
(三)监督检查阶段(8月10日——11月10日)
对密云县行政区域内,按照《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重点清理辖区内无证生产化妆品的生产企业,检查企业的原料库、原料进出记录和投料记录的实际情况。对美容美发店、药店、化妆品批发市场的化妆品质量、标签、标识、说明书等内容进行重点整治。
调查密云县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实际总量、实际状态,在监督检查中注意认真填写监督检查情况记录,对企业基本情况详细登记,掌握化妆品市场的详细情况,收集、整理化妆品品种的相关信息。为以后监管打下良好基础。
(四)分析总结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
以自查整改阶段为界,凡属自查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纠正的,减轻或免于处罚;凡属在监督检查中被发现或被举报查实的未按照卫生许可生产、经营化妆品,不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在标签、说明书中宣传疗效,标签、说明书内容不符合要求,根据《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予以严肃查处。
及时汇总有关情况,总结经验。在调查、检查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形成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情况数据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档案。并分别于9月1日、11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向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处汇报。
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切实加强对化妆品的管理,明确监管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初步掌握辖区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分布、规模、性质和品种数量,为作好长期有效监管打好基础。
二○xx年五月三十日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至上”,以减少事故总量,严防亡人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为目标,以党政引领推进多元共治为主线,以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导向,以协调发展、持续发展、创新发展为驱动,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管理力量,提升治理能力,整顿顽症痼疾,提高安全、文明意识,着力除隐患、防风险、补短板、强弱项,筑牢防护网,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助推平安城固建设。
二、工作目标
减少事故总量,坚决防止亡人事故,取得整治大成效;规范交通标志标牌,肃清道路顽疾,保障道路大畅通;紧盯重点时段路段,严查重点违法,开展秩序大整治;综合施策共治,完善道路防护设施,推进隐患大治理;创新宣传技战法,延伸覆盖面,促进安全意识大提升;全面实施路长制,共建共治共享,健全管理大体系;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面。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夯实各项工作措施落实,镇上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各村(社区)支书、镇安监站成员、镇公路所成员、各村道路交通安全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公路管理所,张喆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公路管理所具体结合日常事务,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路段。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及长下坡、桥梁、平交路口、桥涵隧洞、临水路段,事故多发点段、施工路段,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旅游景区周边道路等。
(二)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安保、重要敏感节点,农村集市、婚丧嫁娶、民俗节日、学生上放学等集中出行时段。
(三)重点违法。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月2日至2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通过出动宣传车、悬挂标语横幅、张贴整治通告等形式及时发布专项整治目的、意义、措施、进展和成效,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2月11日至6月20日)为整治实施阶段。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各村(社区)协调配合,主动作为,统筹规划,综合施策,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全面整治道路安全隐患,严查交通违法,肃清交通顽疾,完善交通设施,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为巩固提高阶段。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治的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处置工作机制。对整治期间交通事故情况、道路通行环境、交通违法查处、安防设施建设车辆隐患治理、安全意识提升和管理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针对我镇农村道路线长面广、事故多发现状,深入开展调研,分析事故原因,找准问题症结,集中整治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对近年来事故发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发生过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点段,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进行常态化管控。三是集中整治事故多发点段、道路安全隐患以及平交路口、“马路市场”“占道摆摊”“占道停车”等道路安全隐患。四是全面排查整改农村无牌机动车,逐一上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告知,认真研究隐患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措施,5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成。(镇公路所负责,派出所、市场监管所配合,各村落实)
(二)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一是加大路检路查密度和力度,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控,严查严处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突出节假日、民俗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在公路交叉路口、村镇集市周边等重点部位设置临时执勤卡点,开展突击行动,严肃查处严重违法行为。三是全面启动农村交通劝导站,按照“七必上”工作要求开展宣传劝导,严把出村、出镇关口,做到违法必究。(派出所负责,各村落实)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责任义务,落实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志愿服务等各项措施,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文明交通工作机制。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和宣传阵地,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镇宣教办负责,各村落实)
(四)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一是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推进“路长制”建设,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考核,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明确职责任务。二是加强各村(社区)协作,紧盯重点路段、重点节点、重点车辆,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三是全面摸清辖区车辆底数,分类建立管理台账,要在农用车、三轮车两侧喷涂“严禁载人”标识。(镇公路所负责,派出所、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配合,各村落实)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组织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压实责任,狠抓重点难点,解决突出问题和漏洞短板,坚决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研究推进措施。各村(社区)要根据《方案》重点工作安排,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找准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治计划,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迅速开展整治行动,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整治、重点群体宣传,分类指导、综合施策、科学管理、精准防控,切实减少事故发生。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责任。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建立问责机制,对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或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兑现奖惩。
为全面落实中央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部署,切实改善全区集镇环境面貌,解决集镇环境卫生较差、镇容管理缺位、交通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决定在全区13个镇全面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不断提升我区集镇创建水平,为打造干净整洁、环境优美、和谐文明的“首善之区”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深入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集镇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现象为突破口,加快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着力改善集镇中心容貌,努力实现集镇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营造规范有序、清洁优美、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使全区13个镇的集镇环境面貌再上一个新台阶,形成点上出彩、面上洁净的城乡格局,达到“目之所及、焕然一新”的整治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将集镇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集中力量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整治工作的组织化程度,精心组织、有序实施,切实做到整治体现民意、服务民生。
(二)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结合区域特色,科学制定整治行动计划,确定整治重点和措施。注重彰显特色、突出亮点,确保整治成效。
(三)科学整治,有序推进。按照既定的整治标准,实施项目化管理和标准化整治,量力而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坚持点、线、面结合,整体推进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改善集镇人居环境。
(四)多措并举,疏堵结合。综合采取改造、改善、提升、规范等措施,加强省级典型示范样板建设,全面提升整治效果。在依法整治的同时,坚持疏堵结合、疏导在先,强化沟通协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加强源头管控,剖析问题根源,注重设施配套,建立完善功能,落实治本措施。坚持整治、建设与管理并重,以整治促建设、以建设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三、工作目标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集镇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从20xx年3月20日起,在全区13个镇的集镇(适中镇单列)建成区范围内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发挥雁石镇省级示范样板的典型效应,树立样板引领,按照“扫清楚、拆清楚、摆清楚、分清楚、粉清楚、管清楚”的“六清楚”工作要求和“先地下后地上、先基础后提升”的工作原则,突出解决集镇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提升集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到20xx年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取得积极进展,集镇环境卫生和镇容面貌明显改善;进一步健全集镇管理体制机制,提高长效管理水平,集镇管理规范高效。
四、整治时间及范围
(一)整治时间:20xx年3月20日至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全区13个镇的集镇建成区范围
五、整治内容
(一)环境卫生。开展集镇和主干道周边环境卫生大整治。全面清理集镇建成区和集镇主要道路周边的暴露垃圾,全面清除主街道、农贸市场、单位内外、背街小巷、公共厕所的“牛皮癣”,全面消除卫生死角死面。杜绝毁绿种菜现象,恢复公共绿地;大力开展集镇边缘区域的卫生整治活动。
(二)镇容镇貌。对集镇及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不协调的建筑立面进行提升改造;整治流动摊点、禁止占道经营;全面签订“门前三包”协议,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整治乱扔乱放、乱搭乱建、乱挂乱晒等现象;清除有碍观瞻的店名招牌、违规广告和破旧遮阳棚;由政府牵头组织协调电力、通信、广电网络等部门全面清理空中网线,整治违法交越、搭挂,实行分类捆扎,引导合理共杆。
(三)交通秩序。整治集镇范围内的行车、停车秩序,车辆有序停放,不违规占用车道停车,清理僵尸车,合理划设停车位,增加泊车位。
(四)违章建设。深入开展违法违规建筑集中整治行动,以集镇规划区为中心,整治非法占地、违章建设行为。对有碍观瞻的乱搭乱建、老旧建筑予以拆除,重点拆除集镇范围内的老旧旱厕、鸡鸭禽舍。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4月30日)
各镇结合自身实际,第一时间进行动员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围绕重点整治内容,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内环境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通过发放材料、广播“村村响”、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宣传集镇区域内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集中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整治工作。〔责任单位:整治办、各镇、各有关单位〕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在4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整治内容的调查摸底、方案制定以及设计、监理队伍的确定,形成本镇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治完成期限。各镇要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前,拆除沿线风貌不协调的彩钢棚并完成所有改造房屋的彩钢棚拆除。区政府将组建专项督导组,按照工作计划分片区督导,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单位:整治办、督导组,各镇、各有关单位〕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10月31日)
5月底前,由区政府与13个镇和相关区直单位签订《工作责任状》,整治工作任务交付各镇。6月初,召开流动现场会,推动整治工作。10月底前,各镇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各镇是此次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按照“拆除一批、整治一批、改造一批”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方案,科学安排时间,有计划、分步骤、分区域实施重点整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积极参与,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拆除一批。
⑴依法拆除方面。加大“空心房”整治力度,全面拆除辖区内长期闲置、废弃、残垣断壁和破烂不堪、有安全隐患及建新未拆旧或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空心房”,依法拆除集镇及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杂乱搭盖、违规搭建禽畜饲养棚、简破厂棚、废弃建筑,重点拆除旧旱厕,制止并拆除违反有关规定的建筑或建设行为。加大“备书拆除”力度,对建筑现状进行证据保全,待有项目征迁时能够给予充分还原。〔责任单位:各镇、各驻镇执法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
⑵拆除线路店招方面。依法拆除集镇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各类违规设置的广告设施;依法清理集镇及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凌乱缆线、杆塔、一店多招、破损店招和遮阳(雨)蓬、乱搭晾(晒)衣架等,做到规范设置、简洁有序。〔责任单位:各镇、各驻镇执法大队,龙传公司,区市场监管局,移动、电信、联通、供电等单位〕
2.整治一批。
⑴环境卫生方面。按“百户一池、百米一箱”的标准在道路沿线、集镇及村庄配备建设垃圾池、垃圾桶、果皮箱等设施;加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宣传动员,合理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做好垃圾投放点的选址和建设工作;建立完善日常保洁机制和节假日垃圾清运应急保障机制,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使集镇环境卫生整洁,无卫生死角,背街小巷、沿路河道、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卫生状况明显好转。〔责任单位:各镇,各驻镇执法大队、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
⑵污水治理方面。集中整治沿街商铺在路面、雨水井口乱泼乱倒污水及泔水的现象,加强监管查处,杜绝向集镇河道、水塘、洼地、荒地等区域乱倒污水,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消除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各镇,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河长办〕
⑶交通秩序方面。加强交通管理,整治行车秩序,依法整治集镇主要道路两侧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做到道路标线标识清晰,车辆按停车泊位、标线停放,清理长期占位的“僵尸车”,在其他有条件的路段增设停车位,合理施划路内外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各镇,交警大队,各镇派出所、各驻镇执法大队〕
⑷镇容镇貌方面。对集镇主要道路沿街商户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引导商户规范经营;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清理大街小巷、电线(路灯)杆、建筑物上影响环境的“牛皮癣”小广告。〔责任单位:各镇、各驻镇执法大队〕
3.改造一批。
⑴店招规范方面。对集镇及主要道路两侧沿街店牌店招进行统一设计、统一改造。〔责任单位:各镇、各驻镇执法大队、龙传公司、区市场监管局〕
⑵立面改造方面。对可视范围内不协调的建筑立面进行提升改造,融入本地传统民居特色元素,强化风貌管控,实施“平改坡”整治,裸房外墙装饰装修,规范设置空调外机、水箱、排烟管道,加固改造零乱的敞开式阳台、破旧门窗,积极打造人文气息浓厚、地域特色彰显的宜居集镇。〔责任单位:各镇、各驻镇执法大队、龙传公司〕
⑶绿化改造方面。在拆除老旧建筑的空地上实施绿化提升,有条件的'可建设“口袋”公园。〔责任单位:各镇、龙传公司〕
⑷集镇道路维护改造方面。对破损的集镇道路进行维护,有条件的可以实施道路“白改黑”。〔责任单位:各镇、龙传公司〕
(三)验收审核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
以镇为单位,根据集镇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清单内容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及竣工结算,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由代建方及时报送区财审中心进行结算审核,保质保量完成整治项目。〔责任单位:各镇、各有关单位〕
(四)完善提高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
总结经验做法,开展“回头看”,强化环境卫生、绿化、镇容秩序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出现反弹现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走上正规化、制度化轨道。〔责任单位:整治办、各镇、各有关单位〕
七、工作职责
各镇人民政府: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协调、抓好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方案,牵头组织联合执法,科学安排时间,有计划、分步骤、分区域实施重点整治,同时加大投入、重点培育、树立典型,对实施效果负责。
区住建局:负责牵头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区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进集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整治工作资金,保障资金需求,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配合各镇开展集镇及主要道路两侧沿街商铺店招改造,指导各镇“备书拆除”与风貌管控不相符建筑;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对占道经营、乱贴乱画、违规私搭乱建、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垃圾杂物乱堆乱倒等影响镇容镇貌、违反城乡规划管理相关法规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各镇集中整治国道、省、县及厦老至岩山沿线两侧的汽车维修店(场),配合各镇依法进行规范整治;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做好交通干线、县乡公路的扬尘及沙石料物撒漏整治工作;指导各镇按设计规范实施道路改造提升,打包项目向上申报,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配套。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各镇开展集镇及主要道路两侧商铺整治的宣传发动以及相关政策宣讲工作;参与联合执法行动,依法规范商铺倚门或超出门窗、占道、超线设摊经营,督促商铺和市场经营者自觉履行“门前三包”、无占道经营等。
交警新罗大队:负责配合各镇依法整治集镇主要道路两侧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加强交通管理,整治行车秩序,参与联合执法行动,指导清理“僵尸车”,在其他有条件的路段增设停车位,合理施划路内外停车泊位。
区财审中心:负责集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项目的财政预算审核及结算审核工作,并及时出具报告。
龙传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代建单位,全面履行代建单位的职责,会同项目业主,组织项目施工队伍招标,负责项目建设相关报批工作,按照项目建设标准、技术规范要求,严格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集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
龙盛市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配合各镇开展所属农贸市场整治,依法拆除市场周边摊贩占道搭建的遮阳棚、简易帐篷等乱搭乱建,规范农贸市场经营;会同各镇加快实施新建、改建农贸市场项目。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罗区集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集中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陈阵任组长,区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区住建局,负责集中行动的总牵头、总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专项行动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镇人民政府作为此次整治百日集中行动的实施主体,要组建工作专班,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一把手”要当好总指挥,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亲自问效,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
(二)强化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建立“每月一通报一调度”工作机制,由专项工作督查组每周深入各镇开展工作督查,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和通报。各镇要认真落实“三张清单”,一是明确任务清单,划清任务区域,明确区域范围内的管理单位;二是梳理问题清单,明确各镇、各相关部门职责管理范围内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清单,各镇、各相关部门落实整治责任,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必须具体到班子成员和具体干部。
(三)强化政策支持。整治资金区、镇两级按照1:1比例配套,区财政统筹安排3000万元,用于集中整治(适中镇单列)。各镇配套的整治资金,主要从其土地整治收益中提取30%部分优先用于集镇整治项目投入,没有土地整理项目的镇,从其所属的其他资金中统筹予以配套。此外,集合山水林田湖草沙、为民办实事、城乡供水一体化等项目资金,多渠道解决整治项目资金。各镇必须加大土地整理项目力度,为此次整治工作镇级资金提供保障。各镇作为整治工作的业主,应保证专业队伍的质量,从区住建局推荐的设计单位(4家)、监理单位(5家)名录库中选取,并与之签订协议。如果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由各镇按行业部门规定,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各镇委托龙传公司下属的东肖新区公司作为项目代建单位,并按招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负责根据确定的整治内容编制整治方案,做好单体建筑、单体项目、单体节点的设计方案,并编制项目概算;区住建局统一委托2家预算单位进行项目预算编制,预算完成后提交区财审中心进行审查。
(四)项目补助标准及方式。区财政配套资金按“3:3:3”的方式根据进度拨付,即区财政在整治初期先行安排启动资金,启动资金按各镇确定的整治方案预算总额的1/6先行下达;待总工程量完成70%后,区财政再安排预算总额的1/6;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区财政将剩余配套的1/6资金拨付到位。违章临搭拆除、环境卫生清理等,由各镇自行负责,不予补助;店招改造、杆线规整、建设(口袋)公园等改造类项目,按照区级配套资金的40%予以补助;污水管网建设、垃圾屋(垃圾亭)建设、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类项目,按照区级配套资金的60%予以补助。为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6月底前,列入此次整治范围的裸房,由农户自行完成立面改造的,按照30元/㎡标准补助。
(五)积极营造氛围。各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融媒体、微信公众号、短信、曝光台等平台,通过现场采访、专栏报道、入户宣讲等方式,大力宣传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各地环境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新风,营造浓厚氛围,形成你追我赶、真抓实干的整治热潮。
(六)强化督查考评。区政府成立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督查组,具体分为两大片区(详见附件2),第一片区由区人大张咏兰副主任挂钩,督查范围为东肖、红坊、龙门、大池、小池、江山、适中等7个镇。第二片区由区政协黄美玲副主席挂钩,督查范围为铁山、雁石、岩山、白沙、苏坂、万安等6个镇。采取明察与暗访、随机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方式,督查结果实时在区委区政府工作群予以通报。各镇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逐条逐项进行落实,实行“清单化”管理,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三张清单;实行督查事项销号管理,对落实效果明显或进展状况良好,预期目标能够顺利实现的部门给予销号。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难以保证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或进展效果较差、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提前警示责任单位限期完成,直至对相关单位将进行通报并约谈主要领导。对工作积极主动、整治效果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为切实加强市区建筑渣土管理,规范建筑渣土运输行为,改善市区环境卫生和空气质量,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宜居城市建设步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根据市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以规范市区建筑渣土处置行为为重点,实行建筑渣土运输企业服务资质核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公司化专业营运,密闭化运输。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厉的建筑渣土长效管理机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
市城管局负责市区建筑渣土运输企业服务资质申报审批,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加盖、统一颜色编号,登记备案,规定建筑渣土的运输路线、时间和倾倒地点,督促市区拟在建工地按规定标准做好防污染措施,加大对飞扬撒漏车辆的管理执法;
市公安局负责对运输车辆定期进行车况检测,核验行车证,对无牌套牌、牌照不清、对无建筑渣土准运证,不按规定密闭和路线、时间运输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市交通局负责对市区现从事建筑渣土、砂石料和粉煤灰等散体物质运输车辆超载现象管理执法,加强对车辆营运资质审核查验;
市建委负责加强对市区建筑工地、搅拌站和沙石场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建筑渣土处置核准手续,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将建筑渣土交由具备资质运输公司承运,做到超载车、不冲洗干净车辆不出工地;
市规划局负责做好建筑渣土消纳场的规划选址工作,近期在襄城和樊城各选定一座30亩左右的消纳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结合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车辆现状,提供车辆安装机械密闭装置的统一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标准,对参与改装企业的安装工作进行技术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市物价局负责对安装机械密闭的装置统一评估定价,同时会同建委、城管对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成本进行综合测算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并定期调整发布;
市工商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企业按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加强对营运市场管理,避免无序竞争;
市河道局负责加强河道河堤乱倒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的监管,控制对汉江污染现象;
市财政局负责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企业安装机械密闭装置的适当财政补贴,减轻企业负担,调动工作积极性,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筹集建筑渣土消纳场必需的 建设资金。
三、实施步骤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扎实、稳步、有效推进,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4 -5月)。主要是做好宣传和资质审批工作。在市直5家新闻媒体以市政府发文发布整治通告,刊登相关宣传资料,开展建筑渣土运输服务企业资质申报审批登记。
结合市区建筑渣土运输现状,市区首批从事渣土和运输服务企业控制在5至7家(其中襄城2家、樊城3-5家),运输车辆总量暂控制在200台左右。
第二阶段(20xx年5-6月)。主要是完成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装工作。各运输企业根据不同车型制定机械密封盖装置,确定运输车辆,录入相关信息,首批获得渣土和运输资质企业的车辆必须按进度按规定标准统一进行改装。
第三阶段(20xx年6-8月)。主要是搞好规范和专项整治工作。首批获得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资质企业,所属车辆按规定要求和标准完成改装任务的,应按照整治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间、线路和地点倾倒。暂时没有完成改装任务的,一律不得在市区长虹路、大庆路、长征路、人民路、中原路、春园路、解放路、东西南大街、檀溪路等主干道运输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其它未获得运输经营服务资格的车辆,一律停止从事市区建筑渣土经营行为。
第四阶段(20xx年8-xx月)。主要是进行集中联合整 治。市整治领导小组组建稽查专班,从城管、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抽调xx0名精兵强将,下设襄城、樊城、高新三个稽查队,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采取市区巡查和定点检查等方式,对不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和车辆进行严厉打击,对证件不齐的车辆一律实行暂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建筑渣土准运证、行车证、驾驶证),净化运输市场。邀请市直五家新闻媒体进行大张旗鼓宣传,同时鼓励广大市民举报不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和车辆,实施公众监督,对举报、制止有功者,给予表彰和鼓励。
第五阶段(20xx年-xx月)。主要是搞好巩固提高和监督检查。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治理违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长效管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
由于此次整治工作复杂、涉及面广焦点多、难度较大,权限跨行业跨部门,实行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建筑渣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宇华同志任组长,叶传辉、邓卓海、何传虎同志任副组长。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交警支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物价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河道局有关领导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副局长王贤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资质核准、指导协调、督办落实、检查 考核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整治领导小组每周定期召开一次督办协调例会,对整治工作按进度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督查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要加强法规和政策宣传,督促市区建设、施工、拆迁和运输等单位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规范自身行为。市直5家新闻媒体要对违规、违章行为予以曝光,取得社会的广泛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加强联合执法。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建立联合协调执法机制,打击建筑渣土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合力推进建筑渣土运输整治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四)实行责任追究。对在建筑渣土整治工作中不尽责尽职的部门,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对出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现象的工作人员要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对在该项工作中出现的公道正派、不循私情的优秀执法人员要大力褒扬。对屡次违规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按相关规定实施市场退出。
二〇xx年四月十九日
各党(总)支部:
根据南川市综治办发〔20xx〕1号文件《关于20xx年在全市进一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镇建立由教育、公安、司法、文广、工商、乡建、团委、卫生等部门组成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镇党委副书记杨国勇同志任组长,中心校校长韦明礼、驻乡民警刘汲函、司法综治干部陈红利、文广站站长张学铭、乡建员韦纯启、团委书记杨文军、党政办文书韦小华、工商所干部丁爱民、卫生院院长马达休等同志为成员,负责该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并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办,由陈红利、江太科负责日常办公。
二、整治时间及重点
专项整治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专项整治的重点为:一是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无证经营的饮食及生活用品摊点,违章建筑等;三是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四是对学校内部进行严格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三、工作目标
通过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整治,达到以下目标:全镇中小学和幼儿院及周边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坚决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等容易引发师生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事故发生;有效扭转校园周边饮食摊点管理无序、安全隐患多的被动局面;切实建立起综合治理校园及周边秩序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
四、任务分工
学校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切实维护好学校的治安秩序;督促学校认真做好学校内部整治工作,加大卫生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清理整顿校园内不健康的文化、娱乐场所和违章建筑;集中开展“清理小书包、拒绝口袋书”活动,坚决禁止不良或有害读物在校内的传播;协助公安机关加强校内外人员管理,检查并整改内部存在的各类隐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的治安秩序整顿工作。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巡逻,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要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坚决铲除;大力整治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的整治工作,为有关部门的整治工作提供执法保障。 司法部门要配合学校等部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解工作。 文化部门负责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要依法收缴各种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出版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的书刊、音像物品零售出租摊点。 卫生院要加强学校及周边饮食摊点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周边的无证经营摊点。 工商部门要加强学校及周边文化和娱乐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的无证经营户(摊点)。 乡建要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础设施列入学校及集镇建设整体规划,依法拆除校园周围的各类违章建筑。 共青团要加强对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深化青少年法制学校的创建工作,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学校团队组织要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安全文明学校创建活动。
五、工作要求
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校园内部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在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齐心协力,共同完成本次专项整治活动。
县商务局开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鲜肉和肉制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为保障鲜肉和肉制品消费,结合我局职能,现制定县商务局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强化生猪产地和屠宰检验,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生猪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严肃查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先行开工建设、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先行投产运营以及出借、转让定点屠宰标志牌和证书的行为。实施生猪定点屠宰,严把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设置准入关,加大对生猪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生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净化肉制品市场。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生猪产品是我县居民日用肉类主食之一,各屠宰企业本着对人民负责,对自身负责的态度做好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具体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确保生猪产品万无一失。
(二)严格生猪屠宰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
生猪屠宰厂(场)按照规定建立屠宰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把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无害化处理印章以及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坚持生猪肉产品“两章两证”上市流通的规定。全县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的肉品必须具备“两章两证”,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方能出厂(场)流通。如有不按照规定使用或伪造、屠宰、买卖、租用、转借屠宰标志和证章的,以及不按照规定建立台账记录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严禁生猪注水、制售病害肉、使用注水肉、病害肉等屠宰违法行为。
各屠宰企业严禁在生猪屠宰之前、过程中对生猪注入有害物质,对注水的生猪定点屠宰厂要坚决取缔,对在厂外给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的,要予以严厉处罚。对注水时掺入有毒有害物质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把好入厂(场)生猪关。
对入场生猪,一是认真做好生猪入场监督查验。查验入场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耳标,严禁无免疫耳标、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入场,严禁染疫、疑似染疫生猪入场。二是认真做好宰前检查。生猪屠宰前2小时应按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实施查栏,严禁病害生猪入屠宰间。三是与屠宰实施同步检疫,严禁病害生猪产品出场。四是做好检疫全过程记录。
(五)严格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公开“上墙”,及时更新时效性内容,坚决落实屠宰企业作为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检查企业“屠宰生猪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是否如实记录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是否建立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对病害猪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落实禁止从“瘦肉精”高发地区进购生猪和12小时静养待宰等制度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有效的做到整改。企业加强诚信体系的建设,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六)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按有关规定每月3日前向我局市场秩序科报送上月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表和光盘,光盘必须是全程录像。不按时报送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月报表的,报送的数据不认真核实甚至弄虚作假的,在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资金结算时,报送的光盘不合格,均视为无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时间安排
5月12日—5月19日为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6月1日为清理整顿阶段;6月2日—6月5日为检查验收,规范巩固阶段。
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教育时间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荥委群组发〔20xx〕1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解决我乡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时间
范围:全体乡干部
时间:从6月起至7月30日止
二、重点问题整治
(一)整治文山会海问题
一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少开会。能通过其它方式解决的问题一律不开会;除专题会议外,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二是缩减会议规模,开小会。尽量少开大会,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尽量减少参会人数。三是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召开会议要求主题明确、准备充分,议程具体、规范,领导讲话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言简意赅。四是切实改进会风,讲实话。力戒空话、套话,彻底杜绝"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
(二)整治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听取群众意见不够的问题
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主动积极深入基层杜绝有车才下乡,无车不下乡;天晴才下乡,下雨不下乡;近处才下乡,远了不下乡的现象。主动了解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切实纠正对待群众来访和办事态度冷漠、推诿扯皮、办事拖拉行为。对于主动来访的群众要做到言行举止文明礼貌,服务接待热情周到,提高办事效率。
(三)整治自减压力、缺乏上进意识的问题
加强干部职工的理论及工作相关专业知识学习,增强工作积极性。强化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严肃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行为。坚决纠正工作拈轻怕重,遇事瞻前顾后,碰到困难绕道走,对矛盾和问题上交下推,不愿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现象;坚决纠正工作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对容易出政绩的工作抓得紧抓得多,对事关基础、事关长远的工作力度不大,甚至搞"面子工程"等倾向;坚决纠正工作不力,执行力差,一团和气,当好好先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对党和人民事业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
(四)整治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间交流沟通不够的问题
建立并坚持干部职工谈心制度。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会,关心职工群众工作生活,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对干部职工的批评虚心接受,及时纠正和整改。加强班子成员间沟通和谈心工作,交流思想,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支持,多做补台工作。
(五)整治节俭意识不强的问题(责任人:陈德平)
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强化节俭意识的宣传,将节俭纳入干部职工的日常考核之中。
三、有关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事关党风政风,是加强党的执政根基、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必须要让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四风"存在的危害,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新形势下做基层工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严格监督检查。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加大对典型违纪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强领导,细化责任。专项整治工作分解给责任领导,由各责任领导牵头负责,对照要求逐一开展自查整改,明确整治重点,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针对找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摸清真实情况,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整改落实,切实清除存在的"四风"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紧紧围绕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对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要及时予以弥补,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坚持优化制度设计与严格制度执行相结合,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问题查处,形成刚性约束,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防止"四风"问题的反弹。
一、主要任务
以深入开展“三气”(即工业废气、燃煤锅炉废气、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为重点,突出抓好重点工业企业、工业燃煤锅炉、生活燃煤小锅炉、城区茶水炉、豆腐作坊开水炉、机动车尾气、加油(气)站油气、餐饮油烟的废气污染治理。
二、整治措施
(一)工业企业废气整治
1、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未批先建项目一律停建或停产;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或者已建成的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一律停产整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发生超标排放行为的,限期整改,按日计罚。
2、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艺与设备的,一律立即停产,限期淘汰。
3、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生产过程中产生VOCs废气的,由企业通过自查制定VOCs治理方案,报市环保局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累计额完成%以上的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和石化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
4、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根据《xx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要求,完成家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涉及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煤炭、电力等重点行业企业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x年下降%左右。
(二)燃煤小锅炉整治
1、加大集中整治。对全市工业燃煤小锅炉、生活燃煤小锅炉、城区茶水炉、豆腐作坊开水炉进行集中整改,满足改造条件的要实行燃料清洁化改造,不符合改造条件或拒不改造的,一律关闭。
2、加强监督管理。停止对xx市城区未整改的燃煤小锅炉检验和登记发证;对未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整治实施计划的单位实行联合执法,直至实行停产整治。
(三)机动车尾气整治
1、严格机动车源头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机动车注册、转移登记、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过程中,审核机动车环保标志,未取得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一律不予办理相关业务,对达到强制淘汰使用年限x年以内(含x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和转移登记;交通运输部门对到期应淘汰的黄标车不再签发《道路运输证》,并督促运输企业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2、严格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检测。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环保检测机构一律不得核发环保合格标志,环保部门要加大环保检测站点的监督管理,对降低检测标准、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3、强化黄标车限行区域的管理。严格落实市政府制定的黄标车区域禁行管理办法,扩大限行区域范围,各县(市)于x年x月x日前完成黄标车限行区域的划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x年x月x日起,对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依法予以处罚。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路面查控力度,依法查处报废车辆上路行驶、黄标车进入禁行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同时将黄标车信息全部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进行严密布控查缉,实现精确查处,提高路面管控效能。要定期组织开展黄标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查处黄标车违反禁令标志、逾期未年检等交通违法行为,倒逼黄标车淘汰。
4、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通行效率。通过合理运用护栏隔离、提前右转、车道调整等管理措施,完善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强化绿波控制、流量检测分析功能,加强信号灯协调联控,优化信号配时,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减少机动车等候过程中的尾气排放。
(四)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
1、加强油烟污染源头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服务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对餐饮企业申请经营审批、工商年度检验、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时,工商、卫生等部门应依法查验申请企业是否通过“环评”审批及环保守法材料。
2、开展油烟污染专项整治。一是查“环评”手续。责成符合办理“环评”审批条件但未办理的饮食服务单位,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二是查治理设施。责成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服务单位限期安装净化装置、油烟通过专用通道达标排放。未经任何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的油烟排放视同超标排放;三是查油烟排放。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存在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装置问题,净化装置是否定期维护并有记录,油烟净化率和排放浓度是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四是对违法(规)企业实施处罚。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或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装置的,或油烟净化处理后仍排放超标的,或符合办理“环评”条件但逾期未补办环评手续的餐饮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实施处罚;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或关闭。
(五)油气污染整治
1、市商务局启动治理情况月报制度,及时汇总储油库、加油(气)站油气污染治理情况上报市大气办。市交通运输局汇总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情况上报市大气办。对治理中出现的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会商,扎实推动治理工作如期完成。
2、业主单位是油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应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和标准,制定油气回收治理计划。中石化、中石油、港华燃气等企业是储油库、加油(气)站油气污染治理主要责任主体。恒风特种公司、宏泰公司、运x工等是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的主要责任主体。
3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对新、改、扩建的储油库和加油(气)站未按要求落实油气污染治理的,环保部门不予通过其建设项目环评竣工验收,商务部门不予通过其成品油经营资质初审。新登记油罐车未配套设置油气回收系统的,质监部门不予发放罐体检验合格证,公安部门不予发放行驶证,交通主管部门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二是对已建成储油库、加油(气)站及油罐车未按时完成整治工作的,商务、环保、交通运输部门要采取挂牌督办、限期治理等措施;对于不按要求实施油气治理工作的业主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依法处理。
三、时间节点
(一)工业企业废气整治。x年x月xx日前,对需要整治的企业,下达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x年x月xx日前,对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或治理无望的.企业,按规定程序实施停产、停业、关闭。
(二)燃煤小锅炉整治。本方案实施后,立即责令每小时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茶水炉(含豆腐作坊开水炉)停止使用,x年x月xx日前完成燃料清洁化改造。逾期未完成改造的,一律关闭。对每小时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x年x月xx日前完成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机动车尾气整治。x年淘汰x年xx月xx日前登记注册的汽油和x年x月xx日前登记注册的柴油黄标车辆,其中x月底前,淘汰x年x月xx日前注册的黄标车辆。
(四)油气污染整治。本方案实施后,立即责令未实施油气污染治理改造的储油库、加油(气)站和油罐车停止使用,直至完成改造任务。
(五)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x年x月xx日前,出台xx市餐饮业环境污染管理办法。x年x月xx日前,启动新一轮xx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集中整治,x年x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四、责任分工
(一)工业企业废气整治。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牵头,市环保局负责。各区政府、经开区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市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工作。
(二)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业燃煤锅炉整治由分管工业工作的副市长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生活燃煤锅炉整治由分管工商质监工作的副市长牵头,市工商质监局负责。城区茶水炉(含用于豆腐作坊开水炉)污染整治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牵头,市商务局负责。
各区政府、经开区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市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工作。
(三)机动车尾气整治。“黄标车”整治由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牵头,市公安局负责。市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工作。
(四)油气污染整治。油气污染整治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牵头,市商务局负责。各区政府、经开区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市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工作。
(五)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牵头,市商务局负责。各区政府、经开区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市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工作。
按照市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部署,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关于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旅游干部队伍在思想观念、工作能力、工作状态、工作纪律、廉政行为等方面存在的“庸懒散浮拖”问题,努力打造一支作风硬、纪律严、素质好的队伍,特制定旅游局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中央、省委和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为指导,以转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为主线,强化问题导向、事业导向,坚持自检自查为主,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纠正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面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履职效能、舆论形象等实现根本性转变。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
三是落实预案,防患未然积极落实防汛防灾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实行24小时行政值班与防汛突击队待命联动的汛期安全保障制度,确保灾害天气及时预警、突发事件先期正确处理、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善后工作妥善安排。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去年上下联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5个方面20个问题(庆办发[20xx]21号文件“双十行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各级特别是市、县(区)两级“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的重点内容及分工如下:
(一)整治文山会海,由市委办、市政府办负责;
(二)整治检查评比泛滥,由市委办、市政府办负责;
(三)整治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由市纪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法制办负责;
(四)整治服务意识不强、生冷横硬,由市纪委和相关单位负责;
(五)整治违反财经纪律,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六)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由市纪委、市接待办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七)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八)整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指数配备问题由市编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
(九)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十)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进一步完善“双十行动”的工作内容、推进措施,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把工作抓实,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此项工作由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加强公文管理。修订完善局机关公文管理规定,严格规范公文审核、报送制度,控制发文数量、规格、发文范围和篇幅,能通过办公系统传递的,不再印发纸质文件。简报信息要突出反映重要动态、经验和问题,没有实际内容的简报信息一律停发。
(一)安排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好本单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治理的工作标准、阶段目标、进度要求、保障措施、责任部门等,并于20xx年3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报市纪委。
答:按照《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总体安排,证监会要求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全面排查互联网相关业务情况。证券、基金和期货经营机构借助互联网平台或者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业务,要严格遵循业务规则和监管法规,同时要关注、识别因借助新型载体而出现新的风险点,持续更新风险防控措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边查边改,证监会通过检查等方式进行督促整治,分类处理,依法合规的要继续支持发展,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整治工作的同时,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则,促进证券、基金和期货行业互联网业务规范发展。
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这个要害,人们更是欢呼雀跃,齐声叫好。特别是对正在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百姓对会议所提及的廉政为民,农村福利等问题更是非常关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
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通过大家找、自己查、集体议、互相帮、群众评等方式,自上而下查找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整,立行立改。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整改报告,整改情况适时适度向群众公开。
(三)整改落实阶段(10月11日至11月20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纪委对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不定期地开展明查暗访和重点抽查,对发现顶风违纪问题,严格问责。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建章立制,巩固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21日至12月上旬)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上报整体工作情况报告。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常态开展评议。建立党风政风行风“三位一体”社会评价机制,每年开展两次社会评价,采取电话抽查、问卷调查、网络满意度测评和群众办事大局(窗口)直评等方式,定期对直接关系民生的窗口部门的作风情况进行评议,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组 长: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一)随机访谈,治庸提能。由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随机访谈党员干部,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实行“五问五看”:问岗位知识,看业务熟不熟;问当前工作,看情况清不清;问基本数据,看掌握准不准;问下步计划,看思路明不明;问学习内容,看认知够不够。详细记录所问与所答情况,向各党支部反馈。
副组长: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市纪委副书记
市纪委副书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组织员办公室主任
市纪委常委
成 员: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外侨办、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房产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信访局、市城管委、市政府办、新闻传媒集团、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接待办、市旅游局、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油田教育中心、市石化教育中心、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城乡规划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
主 任: (兼)
副主任: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市人才办副主任
市信访局副局长
成 员: 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市纪委研究室科员
市信访局来访接待科科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上下联动,层层传导压力。
(二)做好情况汇总。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市直部门每月至少上报1起专项整治案例,各县区每月至少上报3起专项整治案例。
(三)强化督查问责。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针对工作纪律、窗口单位形象、公车私用、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公款购买购物卡(券)等问题,坚持经常性监督,持之以恒;对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超标准配车、超标准公务接待、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要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对于发现违反制度规定、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纵容。要严格“一问三责”,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依据相关规定对分管领导实行问责,并严格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形成高压态势。
(四)从严规定要求。狠抓《廉政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的贯彻执行,按照关于公务用车、办文、办会、办公楼、党政机关文艺晚会、会员卡、公款旅游、公款宴请吃喝、公款发放节礼、公务接待使用鱼翅或高档烟酒、赠发土特产、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方面具体规定,从严要求,抓好落实。
为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根据县委、县教体局部署要求,确定在全镇小学、幼儿园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临教函[20xx]3,11号文件、蒙教字[20xx]9号文件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总体要求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原则,以规范办学行为为目标,以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乱订教辅资料、体罚学生等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全镇小学党员干部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克己奉公、爱岗敬业、廉洁勤政,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活动内容为:全镇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中存在的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乱订教辅资料、体罚学生等行为。
(一)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重点整治教师以在家、租房、利用学校资源等形式进行有偿补课、办辅导班;与他人合作在外租房办辅导班、托管班;以亲属名义办辅导班‘托管班;在社会培训机构’他人举办的辅导班、托管中心等校外机构兼课。
(二)学校或在职教师违规乱订教辅资料。重点整治学校在规定范围外统一征订或引发教辅用书、复习资料、练习题、试卷;书店与教师联合,由教师统一向学生推销或代订、代购教辅用书、复习资料、练习题、试卷等;教师向
学生推荐教辅用书、复习资料、练习题、试卷等,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书目。
(三)在职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重点整治教师直接伤害学生身体;讽刺、嘲笑、谩骂、威胁等侮辱学生人格;罚作业、罚劳动、放学不准回家等变相体罚行为。
四、方法步骤
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自20xx年2月中旬开始,20xx年3月底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查摆问题、整改处理、巩固提高,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中旬—2月28日)
1、宣传发动。成立全镇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并在中心小学设立活动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召开班子会、校委会、全体教师会,广泛宣传活动开展的意义,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2、组织学习。以各村小为单位,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规定。通过学习,使广大教师认识到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乱订教辅资料、体罚学生是违规违纪行为,损害了教师教书育人的形象,是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背道而驰的行为,是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社会所不容,从而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并自觉参与整治活动。在此基础上,每一名教师都要写出承诺书,表明在整改活动中的态度。
(二)查摆问题阶段(3月1日—3月10日)
1、听取意见。以各村小为单位,结合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通过召开学生、教师、家长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采取群众提、集体议等方式,了解学生家长诉求,听取汇总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中心小学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公开举报电话(4558898),同时设立公开举报箱,对群众反映的违规办学行为逐一核实。
2、自查自纠。各村小、幼儿园是整治活动的直接责任单位,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每位教师认真对照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乱订教辅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进行自查。针对整治重点,不藏不掖,敢于揭短亮丑,校长不护短,彻底托清学校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查摆问题。各村小引导组织教师摆问题、析原因,从细、从实找准存在的问题,每位教师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如实亮明本人及亲属是否存在违规办学行为。针对查摆出的问题,中心小学将撰写学校集体对照检查材料,形成自查报告报教体育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三)整改处理阶段(3月11日—3月31日)
1、集中整改。针对梳理出的问题,每位教师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逐项逐人进行整改,做到边查边改、查改结合。每名教师要与学校签订责任状,承诺本人及亲属不参与违规办学行为。
2、责任追究。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明知故犯、顶风而上、拒不整改的,依据《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消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处分,并在全镇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晋级提拔资格,认定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情节较重的,依法依纪给予处理。对主动改正、消除不良影响的,主动退还违反规定收取的财物的,积极配合调查,情节较轻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追究责任。对顶风而上,拒不承认错误;提供虚假证据,推卸、转嫁责任,干扰调查处理,打击报复举报人、调查人的';违规办班补课造成安全事故等情节较严重的,视情节依法依纪给予从重或加重处理。对村小校长、部门负责人,对开展自查不到位,督查中发现所属教师中仍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晋级提升资格,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对提供场所的,由相关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四)巩固提高阶段(3月—9月)
1、全面总结。20xx年3月,中心小学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总结,与全镇教师签订责任书,保证不再出现违规办学行为。此后,面上整治活动结束后,专人日常性工作,检查常年抓,加强督导检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违规现象反弹。
2、建章立制。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各学校要认真分析规范办学行为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建立完善规范办学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成立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活动负总责,统一部署安排专项整治活动。中心小学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深入各村小帮助查找问题,并对各村小的整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开展明察暗访,对违规行为以及群众举报的线索,进行深入调查处理。
(二)明确职责。规范办学行为是一项长期综合的工作,各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加强配合。中心小学为牵头单位和主要责任单位,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按照县教体局的要求,研究提出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并对各村小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和具体指导,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中心小学工会、教研室、德育处将监督检查学校和教师的违规行为,调查核实和处理违规办学行为。校委会、党支部依法依纪处理调查核实的违规教师。办公室、财务室依法依纪落实对违规教师的处理意见。
(三)强化督导。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开展,中心小学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在活动开展期间,加强对各村小、负责人和教师的督查和指导。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的单位和负责人,对从教行为不规范的教师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
附件:1、桃墟镇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2、桃墟镇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配档表
附件1
桃墟镇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乃昌
副组长:李守江高克和公新华
成 员:赵 盟肖圣梅李孝强石运英朱兆鹏石统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小学,李守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督查指导小组。
督查指导小组:
组长:李守江
副组长:公新华
成员:赵 盟肖圣梅李孝强石运英朱兆鹏石统强
段现玲鞠 芳宋 超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委辖区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各领域安全意识,狠抓隐患排查,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湖管委会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辖区开展为期3个半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机构,统一领导
为使此次安全大检查落实到实处,杜绝走过场,走形式,我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社区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持“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活动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时间从6月10日开始,9月30日结束。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0日至7月20日)。由辖区各社区、各领域、各重点行业自行进行检查,并根据自身情况的自查结果详细做好记录,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二)检查整改阶段(7月21日至9月1日)。湖管委会根据辖区各个领域、行业上报的隐患整改问题安排各部门根据行业对口,分别对辖区船舶、道路、交通、消防、森林防火、食品安全、烟花爆竹、农户用电等领域进行检查,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三)抽查督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湖管委将集中对此次安全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将对检查出的隐患点整改情况作为重点抽查项目。对检查中出现隐患不到位和出现检查死角的要严格问责。
三、具体检查安排
(一)水上安全
由船管站负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
1、船舶是否接受当年年检,是否参加规定保险项目;
2、船舶驾长、船员是否参加今年各项培训;
3、船舶航行是否坚持“六不发航”及救生衣“双百”行动;
4、船舶依靠是否按规定依靠,是否按规定配备各类消防设施;
5、船舶航行是否违反当地政府制定的其它相关规定。
(二)道路交通安全
由农交办负责检查,派出所协同配合,主要检查内容:
1、驾驶人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2、无牌、无证、报废、非法拼(组)装车辆上路行驶的;
3、有严重不良纪录、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驾驶客货车辆的;
4、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三)消防及森林防火安全
由安监所负责检查,派出所、农业技术推广站协同配合,主要检查内容:
1、检查辖区内学校、宾馆、加工点等场所消防设施配备情况;
2、检查各社区消防队伍建设情况以及消防设施配备情况;
3、检查各社区防汛值班情况及学生暑期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
(四)食品安全
由城治办负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
1、检查并督促农家乐业主完善相关经营手续;
2、检查从事食品加工人员的从业资料及健康证明情况;
3、对食品进口渠道和对食品防腐变质工作进行督查。
4、对行业周边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5、对农村家宴申报情况进行督查。
(五)烟花爆竹安全
由派出所负责检查,安监所协同会合,主要检查内容:
1、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或超许可范围经营的;
2、配送点、零售经营户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
3、零售点消防设施是否规定配备,设备是否有效;
4、零售点仓库是否按规定堆码,库存量是否超出规定范围,是否经营a类产品。
(六)农户用电安全
由安监所负责检查,派出所、各社区协同配合,主要检查内容:
1、检查农家乐经营场所用电情况。重点对电线私拉乱接、电线不穿管、插头裸露及消防进行检查;
2、由社区带队,走进农户,对当地辖区居民用电安全进行检查;督促农户更换老化、陈旧电线。
3、检查各社区对本辖区居民宣传用电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社区、各相关部门、各领域行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迅速组织,制定方案,立即开展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主要行业责任人要针对自身行业特点,开展深入一线抓的检查,抓整改,促进工作的落实,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注重实效,狠抓隐患整改。对各行业隐患排查结果,行业内要建档立册,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有领导、责任、措施、投入、时限“五落实”。严防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真正把此次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
3、严格问责制度,狠抓工作作风。各单位、部门、社区要将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放在各项工作首位,不得将工作流于表面,更不得敷衍,要真真正正俯下身去排查隐患,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增强各行各业的安全操作性。如不按要求执行,将对各行业责任人严格按“一岗双责”制度直接问责。
“三违”是企业安全生产最大的隐患,也是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不够扎实的重要表现。“反三违”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工作。为了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规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项目以《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为依据,按照廊坊市安监局关于开展 “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本项目的`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反三违”活动主题:“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
二、活动目标
1、各级领导安全责任意识和全体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
2、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使安全管理和安全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特种作业设备的安全防护符合国家安全规范,减少安全隐患;
4、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明显减少;
5、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从5月10日至8月10日。
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召开动员会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从8月10日至8月31日。
紧密结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排查和摸清本单位存在的“三违”现象,并将排查中发现的各类三违问题和查处情况建立台帐详细记录,认真分析“三违”现象存在的原因,有针对性开展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从8月31日至9月15日。
对全面排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反三违”规章制度,对排查中发现的“三违”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深入剖析导致“三违”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从制度建设和执行,职工思想动态,设备设施安全、作业现场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等多个方面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加以实施。
第四阶段:督查总结阶段,从9月15日至9月20日。
对“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对整治成效进行自我评价。
四、活动要求和说明
1、“反三违”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级领导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件大事,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到位。
2、活动中,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的四要素查找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害环境问题和管理缺失,广泛发动职工参加活动。
3、将此次活动和岗位风险辨识、班组安全建设结合起来,全员发动,深入排查。并做好“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全过程的登记记录,建立“反三违”治理台账,将自查自纠情况、相关责任人奖惩情况、安监局督查意见的落实情况,改进措施及落实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并制定和完善“反三违”规章制度,严格落实。
20xx年是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的启动之年,为进一步推动“治脏、治乱、治堵”工作,把“三城同创”工作向纵深推进,营造优美、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提高市民整体文明素质,打造宜学宜居,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城市市容市貌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综合整治,实现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得到有效利用,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民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最终顺利通过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和省级文明县城达标验收。
二、整治时间
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客车站外停车拉客和出租车违章驾驶及车辆、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等行为。
(二)取缔摩托车及三轮车改装成广告车上路。
(三)全面整治城区占道经营的店外店、夜宵、摊点,规范临街门店修车、洗车等经营项目,取消不符合经营条件的门店。
(四)依法拆除城区违规搭建的棚物和有碍市容的建筑物。对城区不按规划部门批准的立面效果图施工的建筑责令立即停工,并限期整改。清洗、改造和刷新主要路段的临街建筑立面。
(五)对县城所有户外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陈旧破损、材质品位低下、不按规定设置、有碍市容观瞻、广告用语不准确的户外牌匾、广告标语牌责令拆除更新。
(六)清除各种乱停乱放车辆,所有车辆必须按交警和城管指定的地点集中、整齐停放。
(七)进行市场专项整治。特别是路边市场、占道经营和批发的.临时市场及农贸市场周边秩序混乱、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
(八)对县城内所有小餐饮店进行一次全面卫生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九)全面整治城区大街小巷的卫生、不留死角,严禁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油烟直排街道等现象,不能在人行道上洗碗、洗菜。
(十)加强城区绿化带、花坛、行道树的管理,清除花带、花坛内的杂草、垃圾等。
(十一)清理和整治广场周边环境,确保广场干净、文明、优美。
(十二)清理和整治县城及周边村庄环境,做到整洁、美观,无乱倒垃圾现象。
(十三)县城内严禁放养禽畜,禁止在公共场所放养宠物。
(十四)检查督促临街单位抓好庭院卫生、绿化。
(十五)整治城区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
(十六)督促有关单位清理整顿有碍市容的灯光灯饰,添置维修彩灯,霓虹灯,轮廊灯并按时启闭。
(十七)整治城区街道乱堆乱放,建筑物、树木电线杆等乱帖乱画、乱吊乱挂,根治城市“牛皮癣”。同时在小区和路段按比例设置一定数量的信息栏。
(十八)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在建的所有临街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封闭式建设,临街一侧必须建高2米以上的围墙,并用石灰粉白。围墙外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进出工地路口必须硬化,进出工地车辆轮胎不得带污泥上路。
(十九)督促市政建设单位及时对建设维修遗留的砂石泥土等杂物进行清除,使街道干净、安全畅通。
(二十)整治城区工程车辆带泥行驶砂、石、泥土等物随地漏洒、车辆不盖防护网问题及乱停乱放、不按规定时间进城的现象。
(二十一)督促市政建设单位全面修复破损街道、人行道、窨井盖等市政实施。
(二十二)收容流浪乞讨人员。
四、创建整治责任分工
创建整治具体分五个片区组织实施。从20xx年7月起到20xx年底,每个工作日将安排单位到具体责任包干区进行整治(城区各单位市容市貌环境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安排表附后)。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本次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严格执法,长效管理。在整治工作中,加强宣传教育,坚持原则,对屡教不改、违法违规的业主和从业人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得到长期规范管理。县创建整治指挥部将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专门组成督查组,对人员到位情况、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及效果进行督查和点评。对组织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个人与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广泛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表彰先进,揭露陋习,强化社会监督。
一、指导思想
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 活动目标: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a)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b) 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c)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
d) 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
e) 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
f) 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三、重点内容
1、明确管理责任制
科室主任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第一责任人,医院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
2、学习培训
对全院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3、自查自纠
科室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开展自查自纠,进行总结整改。
4、督导检查
医院对各临床科室自查自纠整改后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作为科室及科室主任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四、实施步骤
1、7月1日前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治方案》,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治方案》,提交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审核,并报院长审批。
2、7月18日对全院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医师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授予抗菌药物调剂权。
3、7月21日-7月25日临床各科室开展自查自纠。
4、9月20日起医务科、药剂科具体执行,对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按照《实施细则》进行相应奖惩,以帮助临床科室持续改进。
5、总结交流
专项整治结束后,进行全院总结交流,针对存在问题持续改进,迎接上级主管部门专项整治检查。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转变党风政风民风为目标,扎实开展殡葬秩序整治,引导广大群众更新殡葬观念,逐步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殡葬改革良好局面。
二、工作重点
(一)切实贯彻落实殡葬法规政策,大力倡导推行现代殡葬新风尚
1.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埋葬遗体坚持节约土地的原则。在公墓内,单人墓占地不得超过4平方米,包括绿化、水沟、走道附属设施不得超过12平方米;双人墓占地不得超过6平方米,包括绿化、水沟、走道附属设施不得超过22平方米。在无公墓以外的散葬区域,单人墓占地包括绿化、水沟、走道附属设施不得超过15平方米;双人墓占地包括绿化、水沟、走道附属设施不得超过25平方米。倡导推行低标准占地修墓、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鼓励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单人墓碑不得超过2.5米高、2.3米宽,双人墓碑不得超过2.5米高、3.3米宽。
2.控制乱埋乱葬。县城规划区内死亡遗体必须在公墓内安葬,其他区域死亡遗体应埋入荒山瘠地。禁止在耕地、林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河流堤坝、水源500米以内,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以及重要建筑物、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内等国家明令控制的范围内修建坟墓,禁止私自买卖土地修建坟墓和为活人立碑修墓。
3.推行文明节俭办丧事。县城规划区内不得搭棚祭吊,应在县殡仪馆办理丧事活动;其他地方应在合适场所办理丧事活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大力倡导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反对奢侈浪费和封建迷信。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4.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广泛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不得在县城规划区、林区、景区等禁火、禁鞭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积极引进推广现代追思活动,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二)集中整治殡葬乱象,坚决刹住建造豪华墓、大墓、“活人墓”的歪风
1.整治范围和重点。全面清理20__年以来违规在禁止区域修建坟墓、超面积修建坟墓、为活人修建坟墓、私自买卖土地修建坟墓以及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问题。重点整治在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及铁路、国省道沿线区域违规修建坟墓,大肆占地修建豪华大墓,为活人立碑修墓,非法生产销售墓碑等突出问题。
2.整治原则和方法。
(1)坚持以自查自纠为主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入户深入细致做思想工作和发放整改通知书等多种方法,促使坟墓监护人积极主动整改。对能够迁移的或必须迁移的坟墓,迁入公墓或国家禁止区域以外的地方;对不需要迁移的坟墓,应当缩小面积,拆除硬化物及附件,落实植树绿化;原则上对活人墓碑一律拆除,不能拆除的,必须把占地面积缩小到规定范围以内、拆除硬化物及附件、落实植树绿化,达到恢复植被美化环境的效果。
(2)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抵制整治拒不整改的、在整治期间顶风违建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3)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在城镇规划核心区域(指城镇公共场所、居民区等周围可视区域),风景名胜区出入口、景点周围可视区域,铁路、国省道沿线禁止区域修建的坟墓,原则上必须拆迁;对豪华大墓(实际占地面积比规定面积翻一番及以上的),原则上必须拆除硬化物及附属物,落实植树绿化;对非法生产、销售墓碑的',原则上一律予以取缔。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墓碑的行为,严格依法规范墓碑生产销售行政许可和监管,禁止生产销售大碑、豪华碑。
(三)加快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秩序
1.加快推进殡葬改革。按照积极有步骤地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的原则,不断推进遗体公墓内集中安葬和集中殡仪场所内祭吊。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推广更多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安葬方式。原则上,遗体应在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内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城镇居民办理丧事应在集中殡仪场所内进行,不得在街道、居民区等公共场所搭棚祭吊。
2.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步伐。科学制订全县殡葬设施建设规划,鼓励支持殡葬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县城殡葬设施,乡集镇要建设公益性公墓和殡仪服务站,有条件的村(社区)也要建设公益性墓地及集中殡仪服务场所。
3.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机制。将殡葬管理纳入县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和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促使形成各级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要将殡葬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广泛宣传殡葬管理和土地、林业等法规政策,增强干部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将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驻村干部和村(社区),建立修建墓碑登记台账,及时劝阻、处理和报告乱埋乱葬、在县城区搭棚祭吊等违规行为;要加强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办整改落实。加强殡葬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殡葬执法工作力度。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等部门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建立殡葬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搞好协调配合。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殡葬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举报一经核实给予奖励。
4.提高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改善服务条件,落实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殡葬服务设施,满足不同层次服务需求,特别要照顾困难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区分基本殡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项目,严格执行和公开服务收费价格。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加大对困难群众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救助力度。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5月—6月)。县、乡镇分别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法规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车、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把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范围、方法及所依据的法规政策宣传到位,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各乡镇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坟墓以及生产销售墓碑的业主进行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并于6月10日前将调查摸底情况报县殡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办”)。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调查清理出来的问题,由各乡镇发放整改通知书,并组织乡村干部入户指导、督促整改到位。对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铁路及国省道沿线等重点区域,由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城管局、县工商局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专班实行集中整治。
(三)督办检查、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月)。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每周将整治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办,实行一周一通报。县专项整治办派出联合督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总结、查漏补缺,完善各种档案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县专项整治办将组成工作专班进行逐个检查验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成绩不合格的单位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殡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其他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公路局、县旅游局、县文新广局、县工商局、县信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组、整治组、建设组、信访组,由县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任宣传组组长、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任整治组组长、县发改局局长任建设组组长、县信访局局长任信访组组长。各乡镇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殡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负责。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辖区内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县民政局要履行参谋、协调、督办、服务职责,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县委宣传部要牵头抓好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县发改局要牵头做好殡葬设施建设工作;县公安局要加强治安保障,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整治工作的各种不法行为;县财政局要加大对殡葬改革和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协调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维护社会稳定。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法规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矛盾比较突出,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既要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又要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搞好正面引导。要认真宣传有关法规政策,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二是坚持依法依规。要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办事,不得强迫命令,甚至违规实行行政强制。三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将整治工作与信访维稳工作一同安排部署,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将信访人稳定在当地、矛盾解决在当地。
(四)严肃工作纪律。全县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__〕23号)和有关法规政策,积极支持整治工作,带头遵纪守法。对抵制整治不积极整改的,煽动甚至参与上访闹事的以及不积极做好工作导致亲属出现上述情况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一、专项整治面临的形势
成品油市场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随着国际油价的剧烈动荡和国家成品油燃油税制的改革。主要表现为:一是违规倒卖成品油、销售假冒伪劣成品油、偷税漏税、价格违法等问题在市的部分地区仍较突出,个别地方也出现了利用各种伪装手段贩运油品的现象。二是个别经营者利用合法手续从事违规经营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市周边地区部分违规油品不同程度流入我市个别加油站和矿山用户,扰乱了市成品油市场秩序和价格秩序。四是小土炼和掺配点伺机非法自制油品并销售到市无证经营网点、农村市场谋取非法利益。五是个别地方违规新建、迁建加油站和加油站违规经营的行为有所抬头。
二、整治重点和部门职责
1、发改委、商务部门负责查处越权审批、违规新建、扩建和迁建加油站和已审批长期未建加油站的行为。
2、工商、质监部门负责整治各项专项油、自用油流入市场和市外进入我市不合法的各类成品油的倒卖行为。
3、商务部门会同其它各有关部门负责查处各种非法经营网点和无证照经营等行为。
4、安监、公安部门负责整治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基本安全条件的加油站。
5、质监、工商部门查处销售掺假使假、短斤少量、伪劣及不达标成品油和违规储备成品油的行为。
6、商务部门会同中油销售分公司负责加油站供油合同的签订情况等。
7、物价部门负责查处成品油价格违规违法行为和税费改革后乱收费行为。
8、国税部门负责查处偷逃国家税款及违规使用发票的行为。
9、商务部门会同其它部门以及中石油销售分公司按照工作进展情况查处其它涉及成品油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10、中油销售分公司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配合服务工作。
三、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市上成立市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组织实施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四、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摸底。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区商务局要积极协调发改、公安、工商、物价、税务、质监、安监等部门召开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会议。明确职责和整治重点,做好政策宣传和调研摸底工作。
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对辖区内相关站点和已摸清的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各县区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联合统一行动。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依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整改或查处;需要提请上级部门查处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县区两级协同处理。
第三阶段:重点抽查。对市内重点站点和已摸清的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抽查,市上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联合统一行动。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或查处。
第四阶段:总结。县区商务局将总体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并上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将根据整治进展情况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召开整治工作通报会议,县区相关部门就整治期间检查整治情况及问题上报各对口市级局委。并将全市整治情况汇总上报省商务厅。
五、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积极组织实施。市县区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局、工商局、物价局、国税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好这次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市县区商务局要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各负其责,依法整治。
2、认真落实责任。及时将检查情况、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中石油分公司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成品油市场情况,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指定专人做好此项工作。搜集、整理、分析影响市场稳定的因素,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3、做好配合服务。全力以赴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油分公司在强化内部检查、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年成品油市场保障工作,确保成品油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4、抓好舆论宣传。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新闻媒体。适时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典型引路,推动工作。
P2P网络借贷(以下简称网贷)作为一种互联网金融业态,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满足民间资本投资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网贷行业风险有所积聚,爆发了一系列风险事件,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声誉和健康发展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给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较大危害。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网贷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xx〕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按照任务要明、措施要实、责任要清、效果要好的要求,坚持重点整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防范风险与创新发展相结合、清理整顿与依法打击相结合,妥善处置风险事件,遏制网贷领域风险事件高发势头,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一是在市场主体层面,着力扶优抑劣,支持鼓励依法合规的网贷机构开展业务,促其健康发展,整治和取缔违法违规的网贷机构。二是在市场环境层面,加强规范优化,扭转行业机构异化趋势,实现正本清源,强化风险教育,引导出资人理性出资。三是在机制层面,坚持标本兼治,建立行业长效规范机制,消除监管空白,实现规范创新兼顾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二)工作原则
态度积极,措施稳妥。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分工,确立时间进度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同时稳扎稳打,讲究方式方法,处理好工作力度和节奏的关系。
底线思维,预案完备。充分认识网贷领域风险的复杂性、隐蔽性、突发性、涉众性、传染性,在统筹考虑各种突发风险的前提下,制定完备的处置预案,有序化解存量风险,有效控制增量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线上线下,统筹治理。兼顾市场主体的线上业务与线下实体,明确关联关系,依据其经营本质和实际控制人进行统筹治理。将从事线下金融业务活动的网贷机构及涉及网贷业务的综合性互联网金融平台纳入专项整治范围,做到风险防范和治理全覆盖。
分类处理,标本兼治。根据网贷机构违法违规性质、情节和程度分类处理,精准施策,把专项整治工作与贯彻落实行业有关制度、促进网贷机构改革创新与重组改造结合起来,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强化行业监管,构建长效机制。
依法合规,有章可循。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本方案明确的原则和要求,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整治、合规处理,为网贷行业常态化监管奠定基础。
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各地方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考虑网贷行业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的特点,加强部门间和区域间的'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整治效率,夯实整治基础,巩固整治成果。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一)排查目的
准确掌握网贷机构相关数据,提高数据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摸清行业底数,建立较为完整的行业基本数据统计体系,为专项整治工作及今后的行业监管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对象
本次排查摸底的对象是各地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贷机构,根据《指导意见》要求,该类机构应当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同时,部分以网贷名义开展经营,涉及资金归集、期限错配等行为,已经脱离信息中介本质,异化为信用中介的机构,也是本次排查和整治的对象。
此外,对于互联网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业务情况进行排查。互联网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业务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通过互联网跨界开展金融活动进行监管套利。
(三)排查方式
采取多方数据汇总、逐一比对、网上核验、现场实地认证等方式进行。在数据汇总层面,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及第三方统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等,利用行业信息库、大数据检索、工商注册信息、接受举报等方式,汇总形成网贷机构基本数据统计,并发送至各省级人民政府。各省级人民政府以此为基础,综合采取公告确认、电话联系、现场勘查、高管约谈等方式对行业机构数据统计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并要求机构法定代表人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对核实后的信息进行签字确认,做到对本地区网贷机构基本信息进行充分摸底排查,实现“一户一档”。
(四)排查内容
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机构的排查主要包括:一是网贷机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或出资人、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借贷余额、出借人总数、分支机构数量及分布等。二是网贷机构各类产品及业务运营情况,包括产品期限、综合收益率、逾期率等。三是网贷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是否存在设立资金池、自融、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大规模线下营销、误导性宣传、虚构借款人及标的、发放贷款、期限拆分、发售银行理财和券商资管等产品、违规债权转让、参与高风险证券市场融资或利用类HOMS等系统从事股票市场场外配资行为、从事股权众筹或实物众筹等;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客观、不及时;是否未实行出借人资金第三方存管等问题。此外,对近年业务扩张过快、在媒体过度宣传、承诺高额回报、涉及房地产配资或校园网贷等业务的网贷机构进行重点排查。根据排查结果汇总本地区问题机构总体数量、各类问题机构的占比等,并据此对本地区机构风险状况进行判断。
对于跨区域经营的网贷机构,银监会协调相关省级人民政府加强合作,密切配合,进一步增强摸底排查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
三、明确标准、分类施策
(一)分类处置标准
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整治和取缔互联网企业在线上线下违规或超范围开展网贷业务,以网贷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分类处置标准以《指导意见》和有关监管要求等作为主要依据:一是网贷机构满足信息中介的定性。二是业务符合直接借贷的标准,即个体与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机构实现的直接借贷。三是不得触及业务“红线”,即设立资金池、自融、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大规模线下营销、误导性宣传、虚构借款人及标的、发放贷款、期限拆分、发售银行理财和券商资管等产品、违规债权转让、参与高风险证券市场融资或利用类HOMS等系统从事股票市场场外配资行为、从事股权众筹或实物众筹等。四是落实出借人及借款人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五是信息披露完整、客观、及时,并且具备合规的网络安全设施。
(二)分类处置措施
对各类网贷机构认真甄别,根据风险程度、违法违规性质和情节轻重、社会危害程度大小、处理方式等因素,准确分类,及时纠偏,制定差别化措施,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确保风险全面排查、问题全面整治和监管全面覆盖。
根据以上标准将网贷机构划分为三类,并实施分类处置。一是合规类。该类机构严格遵守信息中介定位,稳健经营、运作规范,具有较强的管理技术和风险控制能力,基本符合《指导意见》规定,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应对此类机构实施持续监管,支持鼓励其合规发展,督促其规范运营。二是整改类。该类机构大多数运行不规范,风险控制不足,缺乏持续经营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大多异化为信用中介,存在触及业务“红线”的问题。此类机构应按照有关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继续整改或淘汰整合,并依法予以处置。三是取缔类。此类机构涉嫌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应对其严厉打击,坚决实施市场退出,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由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政府不承担兜底责任。同时,做好核实资本和财务状况工作,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关系,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职责分工
按照《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专项整治工作按照银监会会同中央有关部门与省级人民政府双负责制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银监会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维稳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国家网信办、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银监会为组长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网信办、工商总局为副组长单位,其他部门为成员单位,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银监会。
(二)中央监管部门职责。银监会作为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统筹部门,负责总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一是制定规则,即制定网贷行业监管制度和第三方存管等系列配套制度,拟定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原则、内容、措施等。二是培训部署,即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组织开展培训。三是划清界限,即明确网贷业务负面清单,划清网贷机构不得从事的业务边界。四是督导汇总,即加强跨部门、跨地区间协调,研究重大问题、汇总工作报告等。五是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省金融办(局)与银监会省级派出机构共同牵头负责本地区分领域整治工作,共同承担分领域整治任务。
各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作,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形成合力。
(三)各省级人民政府职责。各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监管部门的统一方案和要求,负责本地区具体整治工作。在各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设网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由省金融办(局)和银监会省级派出机构共同负责,办公室成员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相关部门组成,具体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并建立风险事件应急制度和处置预案,做好本地区维稳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风险事件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五、时间进度
(一)部署培训阶段。根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银监会协调有关各方汇总网贷行业机构基本数据统计,部署培训各地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此项工作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
(二)行业摸底排查阶段。各省级人民政府依照网贷行业机构基本数据统计对本地区机构进行摸底排查,并报银监会。此项工作于20xx年7月底前完成。
(三)分类处置阶段。各省级人民政府依照摸底排查结果,结合《指导意见》和本方案要求,对本地区机构进行分类处置。此项工作于20xx年11月底前完成。
(四)总结督导阶段。银监会将适时赴各地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对检查、查处、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报告报送银监会。银监会将根据各地情况,形成规范整治工作总体报告,报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于20xx年1月底前完成。
六、配套支持措施
(一)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加强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正面宣传与舆论引导,鼓励网贷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发展。通过以案说法,厘清合法和非法的界限,适时主动发声,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加强各方协调配合。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坚持部门间和区域间纵横联动,协作配合。加强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协同配合,共同履行好监管职责,形成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的合力,确保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目标和规则的一致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注重工作方式方法。专项整治工作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难度较大等特点,要讲究整治策略,注意方式方法,做好风险隔离,依法依规,有节有度,妥善化解各类存量风险,防范风险蔓延和叠加,切实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一、明确目标,科学规划
今年,我镇秋冬季农业开发的总体原则和目标任务是:主攻马铃薯,大力发展“两菜”(油菜、蔬菜),广种绿肥,坚决消灭冬闲田。全镇规划秋播生产总面积 *万亩,其中,脱毒马铃薯 *万亩 ,油菜 *万,蔬菜 *万亩 ,其它夏粮 0.*万亩,绿肥、青饲料 *万亩。
总体要求是:坚持实施“山上再造”战略,田地以无空闲耕地为前提,做到宜油则油、宜菜则菜、宜肥则肥、宜粮则粮,实现种满种足种绿。镇党委政府规划在*、*、*、*、*等村沿线建成一个马铃薯千亩示范片;各村都要搞好规划布局,保证种满种足,坚决不留空闲田。
二、统一思想,深化认识
秋冬季农业开发是全年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转变传统耕作观念的制度改革,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要克服畏难和埋怨情绪,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切实抓好今年的秋冬季农业开发工作。
三、强化措施,全面落实
各村要结合村组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秋播生产规划种植任务面积分解到组到户,落实到田块,确保全面完成规划任务。
1 、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各村要开好动员会,广泛宣传秋冬季农业开发的重要性和目标任务要求,宣传脱毒马铃薯、油菜、蔬菜、绿肥等作物的有关生产技术,介绍当地秋播生产中涌现的高产高效典型经验。
2 、创新开发机制,加快土地流转。转变单一由农户小规模生产的秋播方式。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对外来客商和种植大户投资进行秋冬季农业开发的,村组要密切配合,负责办理好土地流转手续。
3 、办好示范样板,实行以点带面。重点是办好*、*、*、*、*线沿线千亩示范片,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建四个专班,组织落实品种、面积和示范地点,做好土地流转协议签订等工作,并一抓到底,确保办出成效。
4 、优化种植品种,提高开发质效。秋播生产主推马铃薯种植,种植品种主要为早熟型、菜用型的克新 6号、中薯 5号等高产品种,蔬菜生产为甘蓝、大白菜、小白菜、萝卜、大蒜等为主;油菜主推中油 2号、华杂 9号等。镇农技部门要大力推广马铃薯高产栽培、化学调控、测土配方施肥、免耕栽培等技术;特别是对秋播品种、育苗、移栽、管理过程中严把质量关,保证秋播生产种出质量,种出效益。
5 、建立激励机制,实行以奖代补。今年,秋冬季农业开发实行以奖代补。对连片种植 500亩以上的马铃薯和油菜、蔬菜基地予以重点支持;凡种植马铃薯和种植油菜的农户一样享受良种补贴政策;镇将抽调工作人员组建基地验收工作专班,到各村、到基地,实地丈量面积,据实奖补。
6 、强化部门职责,搞好配套服务。各村和镇直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尽最大努力为秋冬季农业开发,特别是示范点基地建设搞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支持服务。农技、金融、供销、农机等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切实抓好种子、技术、信息、资金、物质、机械等各方面的服务工作;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积极维护生产、收获、销售环节的秩序,保护好开发者的权益。
四、明确责任,奖先惩后
各村包保干部总体负责所
住村的秋冬季农业开发工作,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业副职干部为直接责任人,联系村的镇直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镇将组建秋播生产督查专班,对秋播生产各重点环节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工作进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五、加强领导,成立专班
为切实搞好我镇今年秋冬季农业开发工作,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秋播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一、行动目标
优化网吧、歌舞娱乐、游艺娱乐市场结构,严厉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行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及主要措施
1、加大网吧市场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突出年审的审核力度,对问题严重的网吧,责令停业整顿,经整改不合格的'网吧依法通知电信部门停止信号接入。专业整治中坚决取缔“黑网吧”。对网吧在网上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要及时查处。
2、建立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档案。加大各类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对年审中年审不合格、证照地址与实际不符的经营场所,坚决下达停止营业通知书,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处罚。
3、实际长效管理。我们将70%以上执法人员和70%以上时间,用于一线市场巡查和执法办案。执法人员采取集中整治方案,对全区文化市场进行高密度、高频率的清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规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要以文明创建、平安文化市场建设为载体,以规划和繁荣为目标,积极开展全市文化市场专项整治。
2、专项整治期间,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要及时将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处罚情况,以编号函件的形式,通报给同级公安、工商等职能行政部门,以便同级职能部门在年审工作中依法处理。
3、总结验收,健全经营场所管理档案。对此次专项政治活动进行总结,并及时建立网吧、歌厅、电子游戏等经营场所管理档案,将远程视频监控在线率、安装率达到100%,切实发挥技术监控的作用,确保文化市场平安繁荣。
为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公交车、出租车服务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在我区集中开展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城区公交行业:要着力从行业规范、文明服务、车容车貌、安全运营、场站管理等五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公交运营服务管理,完善公交基础建设,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公交服务水平,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文明、便捷、舒适、优质的服务。
(二)城区出租行业:要着力从解决部分出租车驾驶员“不主动给付当次专用机打发票”、不按规定使用“空车待租灯”、标志标识不齐全、车内外卫生差、服务不规范、随意停车上下客人等突出问题,督促出租车驾驶员文明行车、安全行车、规范经营、优质服务。
二、整治重点及标准
(一)城区公交行业
1、行业规范。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行业规范要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2、文明服务。(1)加强对驾驶员文明服务的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意识。(2)着装干净整洁,不穿奇装异服,展示良好形象。(3)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耐心热情,规范服务。驾驶员耍引导乘客自觉排队上下车,营造安全有序、和谐文明的乘车环境。(4)公交车每到一站乘客上车后,都要有“请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不要乱扔垃圾”“不要车窗抛物”“请排队上下车”等语音提示。(5)车辆运营中,严禁驾驶员接打手机、与乘客闲聊。(6)车内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7)运营车辆停靠站要到位,按要求进行二次进站。
3、车容车貌。(1)加大车座椅下面、车厢后排的卫生检查力度。(2)严禁在驾驶员工作台区域放置烟、抹布等杂物,做到整洁、美观、有序。(3)车内环境卫生整洁有序,保持车体卫生整洁,车辆卫生达到“六净一亮”。(4)加大车质车况检查维修力度。
4、安全运营。(1)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2)教育驾驶人员严禁开“英雄车”“斗气车”;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3)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禁携带“三品”乘车,配合区交警支队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公交公共安全工作。(4)驾驶员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礼让班马线。
5、场站管理。(1)广泛刊播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讲文明树新风”、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文明出行、移风易俗、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公益广告。(2)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现象,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无争吵谩骂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3)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现象,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二)城区出租行业
1、加大出租车行业监管力度,确保市场稳定有序。一是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济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稳步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规范网约车;二是规范出租车驾驶员经营行为,对乘客反映强烈的拒载、宰客、故意绕道行驶、不使用计价器、乱收费、堵塞出租车专用车道、强拉强拼、拒不返还乘客遗失物品、态度粗暴、车容车貌不整洁等影响行业形象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切实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三是认真做好市长热线、网络问政、来人来电投诉等问题调查处理反馈工作,做到有举报投诉必查,有来信来电必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2、加大出租车企业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出租车企业监管,督促出租车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大执行力度,做到令行禁止。一是强化和落实出租车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一般管理人员的责任,层层签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书》;二是建立旬检路查台账,对所属车辆每月组织不少于3次旬检,每周组织不少于2次夜间路查,对旬检和路查不合格的车辆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合格后方可参加市场运营;三是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培训教育,每月组织驾驶员职业道德、文明服务和安全行车等培训学习不少于1次,到会学习率达到100%;四是严把从业人员准入关口,做好岗前培训并严格考核,未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3、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出租车驾驶员服务水平。出租车企业要加大对车主、包车和替班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力度,制定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督促驾驶员不断强化行业自律意识,坚持做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行车;自觉规范经营,杜绝违章;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4、开展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扎实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文明交通出行和“文明端信出租车”、最美“的哥的姐”品牌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端信出租车”“拥军出租车”“雷锋车队”等服务品牌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出租车驾驶员诚信经营,重点培育选树“文明端信出租车”品牌,把“文明端信出租车”打造成本行业的标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经研究,成立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统一领导、协调和日常督查工作。各单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工作目标落实。
(二)明确单位职责。区交通运输行业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明确各自职责,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广泛开展自查自纠,围绕各自任务加大检查力度。做好信息报送,确定专人负责活动开展情况和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每月定期向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三)强化督导检查。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规范服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导检查。
一、治理范围
20xx年以来销售出库的省、县两级地方储备粮均纳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专项治理范围。
二、治理目标和排查重点
(一)治理目标。
对20xx年以来的政策性粮食的销售出库进行检查和排查,重点对政策性粮食交易过程和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买卖双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及标准,严查违反规定人为设置障碍拖延出库、阻挠购粮企业竞买粮食或干扰粮食出库等行为,确保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营造规范的市场经营秩序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排查重点
1、20xx年5月前销售的政策性粮食,是否列为“三重一大”事项,由企业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策;
2、20xx年5月后销售的政策性粮食,是否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通过粮食批发市场公开竞价销售,按照交易细则和合同约定及交割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是否存在承储库点购买本库竞价销售的政策性粮食,出现“转圈粮”等违规行为;
4、承储企业是否配合买方查验所拍政策性粮食;
5、承储企业是否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时组织政策性粮食出库;
6、是否公示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出库费用标准;
7、是否在政策性粮食交易规定的有关费用之外,向买方额外收取或索要其他费用;
8、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人为设置障碍阻挠购粮企业竞买粮食或以各种借口干扰、拖延出库进度的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成立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赖礼三,副组长:黄小敏,成员:黄荣奇、温祖文、黄景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中心秘书股。
(二)抓好落实。
收储公司要认真对照排查重点自查自纠,9月1日前完成企业自查工作,填写《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表》,并形成专项治理工作台帐和自查报告逐级上报,中心专治办要及时了解专项治理进度和有关情况,搜集数据资料,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市局。
(三)严肃纪律。
专治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理,被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为进一步规范集镇辖区停车秩序,净化集镇环境,保障集镇交通安全畅通,巩固集镇综合整治成果,镇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镇辖区车辆违规停放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章停车行为,重点查处:占用人行道、占用消防通道和在停车泊位以外停车的违章行为,通过集中整治,实现集镇停车有序,静态交通秩序良好,为广大居民出行和六镇同创共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时间
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每天到集镇辖区各路段开展巡逻执法不少于1次。
三、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派出所,由李金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四、整治重点
按照“先劝导,后处罚”的原则,对违章停车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规范停车缴费行为,加强对集镇辖区内所有路段的巡逻管控,及时查处违章停车行为,对违章停车的驾驶员一律先劝导、后处罚,做到既宣传集镇综合整治相关要求和停车缴费相关政策又对违章停车行为“零”容忍,依法清理路边“僵尸车”;充分运用违停抓拍球、视频监控等科技设备进行抓拍取证,科学增设点位,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管理效能。
对多次违章的车辆要进行顶格处罚,驾驶员是本镇村民的要纳入该村的“黑板”曝光,形成严查严治的高压态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集镇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是推动六镇同创共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集镇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居民安全出行有力措施,各村委会,各办公室(中心)、站(所)要提高认识,充分运用各种微信群、QQ群和利用召开村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的机会加大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教育好群众、干部职工遵守好交通法规,停车主动扫码缴费。
(二)明确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层层传递工作责任,严密各项工作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的推进。
(三)规范执勤执法。坚持规范执法,要全程进行摄像,要明确告知接受处理的地点;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抓拍的,要发送短信至手机进行及时告知。要教育民警注意方式方法,注意工作态度,维护良好形象,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处置不妥激化矛盾,引发负面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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