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天赐淡雅香日期:2024-03-30人气:19
聊斋志异读书心得优秀文章(精选33篇)
但是面对黑暗的现实,作家在书中提出的改革社会的方案确实不现实的。他在《促织》中提出了请天子关心民命,在《席方平》中请二郎神主持公道,在《红玉》中请侠客义士救困扶弱,另外再一些公案故事中,想靠清官来除暴安良。这些又表现了他对封建统治阶级还存在着幻想。
《聊斋志异》广泛地揭露了科举制度的弊端,批判了科举制度。这方面的代表作有《考弊司》《叶生》《王子安》等等。这些作品对考场的黑暗、考官的混愦,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对考生的变态心理作了入木三分的刻划。
《考弊司》写阴间主管考试的靠弊司司主虚肚鬼颁下定例,凡考生初次谒见,要先割脾肉一块孝敬司主,但贿赂丰者可以免割。可是他在堂上悬挂的楹联却是“孝悌忠信”“礼仪廉耻”。这正是对人间黑暗的考场和寡廉鲜耻的考官的无情揭露和辛辣讽刺。
今天,我读了冰心奶奶所着的《繁星春水》,它的语句时而婉转优雅,时而高昂激越。它的语言真是优美,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语,但也似乎让人捉摸不透,又能流露出深深的感情,而且它有种语言的魅力,不仅仅是因为语句的精炼,能把一篇篇文章浓缩成一首首优美的诗,更因为它朦胧的诗意,留给我们遐想的余地,让我们感到诗人细腻的心情。
风吹弯了路旁的树木,撕碎了店户的布幌,揭净了墙上的报单,遮昏了太阳,唱着,叫着,吼着,回荡着;忽然直弛,像惊狂了的大精灵,扯天扯地的疾走;忽然慌乱,四面八方地乱卷,像不知怎样好而决定乱撞的恶魔;忽然横扫,乘其不备的袭击着地上的一切,扭折了树枝,吹掀了屋瓦,撞断了电线;可是,祥子在那里看着;他刚从风里出来,风并没能把他怎样了!
反对封建礼教和封建婚姻制度,歌颂纯真爱情,也是《聊斋志异》的重要内容。这方面的著名作品有《阿宝》、《连城》、《莲香》等等。《聊斋志异》中的爱情小说有它鲜明的特点:作家多通过非现实的幻想的世界的人与事来表现强烈的反封建礼教、反封建婚姻制度的精神,来表现他的爱情理想。再作家笔下,那些花妖狐魅所幻化的少女,尽管性情各异,但大多美丽聪明,善良无私,不图富贵,不慕权势,以才德取人,爱的忠诚,爱的坚贞,历经祸患而不渝。她们来去自如,离合随心,不受封建戒律拘束;不矫情,不虚伪,生气勃勃,一往无前。她们再没有恋爱自由的封建社会,获得了幸福的爱情。例如:《婴宁》婴宁是一个狐女,在坟墓里长大,他能摆脱人世间任何的束缚,不受封建礼教的规范,不受庸俗的世间人情污染,天真无邪,纯洁透明,,是现实生活中没有的新人。王子服同样是一个思想单纯、感情真挚的男子,作家让着两个人自由的结合,曲折的表现了他对世俗婚姻的不满。《聊斋志异》中的爱情故事不管是喜剧还是悲剧,人们都能寻着故事发展的线索,窥见其中包含的尖锐的社会矛盾和深刻的社会矛盾斗争。
暑假期间,我看完了一本厚厚的书:《聊斋志异》,相信同学们都知道这本书,看过电视之后再来读书,发现很多东西还是书中写的好,是影视作品无法表达的。
是什么东西这么吸引我呢?哦!原来是里面的情节写得很精美。尤其是书中的《赵城虎》这则故事特别好玩儿。它讲是一只通人性的老虎。一天,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奶奶的儿子上山砍柴,不料被一只饥饿的老虎给吃了。老奶奶听说后嚎啕大哭,但是又一想光哭有什么用,还不如到县衙去告状。她到了县衙后带着哭腔说:“我的儿子被老虎吃了。”县官遗憾地回答道:“我们只逮捕人,不逮捕老虎。”听了这句话,老奶奶又大哭了起来。县官没办法,只好问左右两边的人有没有人肯去捉老虎。要知道捉老虎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所以没人肯去。正在这时,一个人醉熏熏地走了出来说:“我去”,说着拿起公杖就走。但等他酒醒了,立刻就后悔了,只好双手空空地回来了,结果挨了板子。第二天清晨,他就去菩萨那里诉苦。他刚刚要回去,忽然,一只老虎扑了进来。那人吓坏了。但那老虎不但没有要吃他的意思,反而觉得很羞。于是,那人把老虎带到县衙去审问。审问过后,老虎就经常去帮助老奶奶。于是老奶奶就和这只老虎相依为命了。
我觉得《聊斋志异》真是书中自我介绍的“曲折离奇的鬼怪故事,百读不厌的古代奇书。”
蒲松林的经典着作《聊斋志异》影响着一代代中国人,此书让我见识了一个似真似幻的奇异世界。
据悉,蒲松林由于一生失意科场,所以对试官的昏聩、考场的弊端、士子的痛苦与渴望都有别具一格的体会和明晰的洞察。小说集内容十分广泛,以狐、魔、花、妖来概括当时的社会关系,反映出当时的社会面貌。其中既有对贪官污吏狼狈为奸的鞭答,又有对勇于反抗、敢于复仇的平民称赞。写得最多最美最动人的是那些人与狐妖、人与鬼神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纯真的爱情篇章。情节曲折离奇,幻化形象刻画得独具特色。特别是他抓住了人们内心对鬼、妖的恐惧,对神灵的深信不移,多处运用象征手法,把当时社会风貌表现得淋漓尽致,更能让人深刻体会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不堪,容易让人联想到现实生活而产生共鸣。
在现实生活中虽没有“鬼神”之说,但在人们心中还是有“鬼神”之分的。那些损人利己、助纣为虐、仗势欺人的人在人们心中就是“鬼”;反之,在生活中那些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尊老爱幼的人,在人们心中就是“神”。以前的封建社会,由于“鬼”大行其道,害得老百姓无法安居乐业,“神”自然成了人们的美好向往。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虽然人们再也不必为生活无着而烦恼,全社会也都在倡导正能量,但是由于封建残余思想的存在,总有那么一些不怀好意的人损人利己,甚至铤而走险、违法乱纪。
但我相信,只要我们携起手来,用自己绵薄之力抑恶扬善,我们的生活就一定会更加祥和、美好!
小时候总把《聊斋》定义为鬼故事精编,对它常怀着敬畏之情,不敢近赏,尤其是看过电影《画皮》后,更是因电影特效而对一切妖魔鬼怪产生了心理阴影。
直到后来,才知道那些花妖狐鬼并非歹徒,他们甚至有着人类不曾拥有的美貌和才智。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翻开了《聊斋》光滑的书页,仿佛用尽力气打开了那一扇秘境的大门。
蒲松龄无疑是那个世界的神明了,他创造了花妖狐鬼,编排了悲欢离合。所有的故事源自他的见闻,亦来自他生命中的沧桑,一幕幕喜剧闹剧轮番上演,可谁知在背后操控木偶线的他付出了多少血泪?
神游于这个充满传奇的世界,不难看出蒲松龄将他对生活的理想全部赋予了鬼怪,以浪漫瑰丽的手法,将美貌给了佳人,将智慧给了才子;他使死人年年可以归家团圆,又使活人不用再受相思之苦。在这里,一切都是完满且好坏分明的。
作为中国古代最优秀的小说之一,《聊斋》几乎和《红楼梦》承担了相同的责任,细细品读每一个环节,我仿佛看见了那瘦削的老人横眉怒指这铺满阴瘴的山河,大骂所谓上位者的贪婪腐朽,痛批科举的阴险不公。可当目光掠过那一个个性格鲜活的才子佳人,悟了这一段段传奇故事,我又像是听见了对真挚情感不加掩饰的赞美,对道德品格不吝言辞的称颂。它就像一把利刃,在中国持续了两千年的黑色夜空上劈下了光明的一刀。
《聊斋》中塑造了无数个经典的形象,可每个人物都有鲜明的特点。每位女子都有相同的美貌,同时又有不同的个性,刚强如侠女庚娘,娇美如婴宁小倩,都有着细致入微的分别。又如陆判和崂山道士,同样能力非凡的他们又有着不同的外貌和性情。在蒲松龄神乎其神的雕琢之下,每个人物都是那样的独一无二,可见作者对人事的观察之深刻,若无多年积淀,常人只怕是难以成就如此巨作。
从这样一片天地走出来,我的心中有敬佩,亦有心酸。联想到蒲松龄一生郁郁不得志,我想这厚重的纸张和一粒粒铅字,大约是他唯一的精神寄托吧。他将这巨著留在世间,是存下了一缕诚挚高贵的灵魂,或许也是想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警醒后世,发人深省。
那精灵与小妖嬉戏的幻想走远了,像是清风,涤荡空谷山涧,可那位老者留下的洞察人世的沧桑却已经融入民族的记忆,成为我们不可忘却的传奇。即使过去千万年,我相信,依然会有人从这浪漫旖旎的文字中,感悟人性的可珍与可敬。
蒲松龄历尽沧桑,阅遍人间百态;他虽身处蜗居却心系天下、愤世嫉俗,挥其生花之笔,终成一部沉甸甸的《聊斋志异》。
郭沫若先生一幅“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的名联,评价蒲松龄和《聊斋志异》,可谓恰到好处。但是,蒲松龄决不是一位板着脸、瞪着眼的老夫子;相反,他是一位在觥筹交错时出口成文、颇善雅谑的才子,也是一个在柳荫下为远道而来的你端上一壶好茶的老头儿,更是一位饱读诗书下笔如有神的智者。所谓文如其人,也正因为如此,《聊斋志异》没有成为千篇一律、浅薄无比的讽刺小说,也没有成为“为志而志”的志怪小说。《聊斋志异》自有其独到之处:思想性有之,艺术性自不必待言。
蒲先生生活在康熙年间的山东淄川蒲家庄;那时侯,“西学东渐”刚刚开始,或是还未开始。相信,达尔文的遗传进化话思想不会“渐”到蒲先生的耳朵里。但是,“龙生龙,凤生凤”这种朴素的遗传观念,蒲先生应该是知道的。在他的作品中,他多处用“遗传学”的规律来借写子女而实写其父母,写得却也精致可人,令人不免会意一笑。今撷其几篇,妄加评说,以博众一乐。
《婴宁》的主人公最大的特点恐怕就是她的爱笑了:“年已十六,呆痴裁如婴儿。”蒲先生在这一点的刻画上可没少花气力。本来吧,写到婴宁夫妇安居乐业也就足矣,最后又神来一笔:“女逾年生一子,见人辄笑,亦大有母风云。”——儿子将母亲的特点继承下来,言子犹在言母,实在妙甚!
《娇娜》一篇中,孔雪笠之狐妻松娘“举一男,名小宦”,娇娜“掇提而弄,曰:‘姊姊乱吾种矣’”。读至此,大笑——亏作者想得出来!到篇尾,“小宦长成,貌韶秀,有狐意;出游都市,共知为狐儿也。”乍一看,似无多大深意;细一想,俨然是聊斋先生在“都市”中亲眼见过一般!弄得读者半信半疑,又一大妙!
此二篇中皆为母子相似,而《鸦头》篇中的鸦头与其子王孜却迥然不同:鸦头“仪度娴婉,实神仙也”,她受尽了其母的凌楚;而王孜却“孔武有力,喜田猎,不务生产,乐斗好杀”。虽为母子,为何如此之异?想来定是发生了基因变异吧!而且这“变异”程度还非常之大:王孜杀老狐之后,鸦头“命持葬郊野”。而王孜却“剥其皮而藏之”——岂非暴戾之甚?虽则如此,王孜为母报仇,大快人心,使人长舒一口闷气,亦是快哉!
小时候,幼小的我常被梦中不存在的鬼怪狐精吓得大声号哭。可这个寒假,我对那些可怕的怪物,不存在的怪物有所改观了。
《聊斋志异》,这本写满了鬼怪的书,正是它使我对鬼怪狐精改了观。
在《聊斋志异》中,鬼怪并不是坏蛋,而是一些有着各自故事的善妖。比如《伍秋月》中的鬼魂秋月,被复活后劝夫向善,使夫将功补过;《小翠》中的小翠,为了不让夫伤心,在临死前变幻成将来新娘的模样,使夫宽心。鬼怪的本质看来并不坏呢!
故事中,不仅有鬼怪,也有神仙,与鬼怪一样,他们也是善仙。
看来,从表象、外貌并不能判断出一个人或鬼的本质、内心思想呢。
故事中鬼怪灵仙为善,而为恶的却是人类。
人心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善良,鬼心也不像看上去那样丑恶;鬼有善,人有恶,这可不是一眼就可以看出来的。
鬼怪……其实也挺可怜的。它们天生就是只存在于人类潜意识中的坏蛋、异类。
大概,只有《聊斋志异》这种书,才能使一小部分人对鬼怪改观。毕竟,去除人对鬼怪的偏见并非易事。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许多有趣的书籍。其中一本阅读过的是《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主要讲了福格和他的朋友打赌,用上他全部的积蓄八十天环游地球。他和仆人一起踏上了旅程,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他顺利的完成了八十天环游地球的计划,而且他还找到他的情人,赢得了赌注。其中也有他们冒险一起救人,也有福格争分夺秒的做事方法。这些都体现了他们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乐于助人的精神。精彩,幽默的故事情节令人看得爱不释手。
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感触很多。福格用他坚定的信心,坚强的意志完成了不可能的目标。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从不半途而废。对胜利充满追求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在学习中也要像福格那样有信心,有勇气,知难而进,去学好每一门功课。只要努力,就会有收获。遇到困难,不气馁,努力去战胜它。虽然没有一帆风顺的事情,但是只要刻苦努力,离成功就会越来越近。
我也懂得了一个道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动人的回忆。
冰心奶奶用一颗母亲的心,带给我们一个天真纯洁的小女孩,故事大概是这个样子的——
一个除夕的下午,冰心奶奶去重庆郊外去看望一个朋友。朋友不在家,让她等她。这时,她看见一个小女孩要摘电话,想要打电话给医生。过了一会儿,朋友还没回家,她便去探望小女孩和她妈妈,路上顺便买了几个桔子。到了小女孩家,冰心奶奶把桔子放下和她聊天。要走时,小女孩把她送的桔子剥开,用小刀去皮,不声不响的为冰心奶奶做小桔灯,并深情地送她上路,说我们大家都好了。
文中,我可以看出小女孩美丽的心灵中那如小桔灯般明净的灵魂。天真与懂事,温顺与刚强,苦难与光明,都在小女孩身上反映出来了。使我能想像出那美丽的小桔灯斜着的一束蓬勃的光的美丽画面,真是亮丽至极,灿烂夺目啊!因为这盏灯是不同寻常的。
小姑娘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让我眼前拥有无限的光明。
真是平凡中透真情,朴实无华中露真爱呀!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其他两部分别为《在人间》《我的大学》)。它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过去。幼小的阿廖沙也曾被他用树枝抽得失去知觉。他还暗地里放高利贷,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疯狂虐待自己的妻子。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不乏温暖与光明。这就是以外祖母为代表的另外一些人,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还经常讲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民间故事给阿廖沙听,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另外,还有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都给过阿廖沙以力量和支持,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作为一部自传体小说,《童年》讲述的是作家一段沉重的童年往事。对于他所经历过并在心中留下过伤痛记忆的人和事,那些“铅一般沉重的丑事”,作家在叙述的时候,心情不可能是轻松的,因此这部小说的基调在整体上显得严肃、低沉。但另一方面,小说是以一个小孩的眼光来描述的,这样就给一幕幕悲剧场景蒙上了一层天真烂漫的色彩,读起来令人悲哀但又不过于沉重,使人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邪恶中看到善良,在冷酷无情中看到人性的光芒,在悲剧的氛围中感受到人们战胜悲剧命运的巨大力量。
今天我读完了《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讲的了在一个遥远的地方,住着四个小家伙——老鼠嗅嗅,唧唧,匆匆和哼哼。它们每天都在找奶酪,终于有一天,它们找到了奶酪。于是它们尽情地享受奶酪。突然有一天,奶酪不见了!嗅嗅和匆匆想都没想就出去找奶酪,而哼哼和唧唧却带在原地。后来,唧唧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马上就去找奶酪。而哼哼却永远待在原地。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不禁为小老鼠嗅嗅和匆匆能迅速开始新的努力而感动;更为唧唧能及时调整自己而感到高兴。我们应该像嗅嗅和匆匆一样——积极面对变化,迎接挑战,享受变化!你就会找到最新鲜的奶酪!
作为一个集采、选、冶和深加工于一体的大型有色金属企业,我们得到了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但复杂多变的国际市场对我们的影响无疑也是巨大的。20--年的金融危机使世界的经济进入了严寒时代。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整个有色金属行业形势低迷,许多公司濒临破产、职工纷纷下岗,几乎所有的“奶酪”都在不经意间已经不翼而飞。面对突然降临的打击,我们没有拒绝改变,而是选择了“直面危机,奋进有为”,在与金融危机的斗争中迅速行动,并最终打赢了这场突围攻坚战。
生活不是通畅的走廊,再完美的计划也时常遭遇不测,“奶酪“总是被不断拿走,所以我们要随时做好迅速变化的准备,接受不能改变的变化,又勇于去改变不能接受的变化,不断享受新奶酪的美味。
1820--年,法国和俄国之间关联恶化,战争一触即发。然而身处俄国上层社会的人们生活依旧恬静悠闲,社交舞会照常举行。
青年公爵安德烈·保尔康斯基决心干一番事业,就提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向前线出发去了,他期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在奥斯特里茨,他参加联军与法军的会战并受伤。在斯托夫伯爵家,他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那塔莎,感情使他振作起来重新投入生活和事业。俄法战争爆发,安德烈赴沙场,在波罗金塔会战中受重伤。他忽然体会出死亡就是人生的清醒过程。从那一刻开始他的生命慢慢退潮,平静地走到终点。
与安德烈的故事平行发展的另一主人公彼埃尔是个热血冲动、善良真诚的年青人,凭着继承一笔可观的遗产,他成了上流社会的瞩目人物。势利库拉金公爵便把放荡堕落的女儿爱伦嫁给了他。意志薄弱但又向往理想的道德生活的彼埃尔在荒淫的贵族群中屡次受挫。自卫战争中,彼埃尔组织民团并经受了战火考验。后被法军逮捕。在战俘营,士兵中的宿命论和不抗恶思想使他深受感动。在俄国人民的打击下,法军溃败。彼埃尔被游击队救出,重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婚后,他参加了十二月党人的秘密组织,而那塔莎则成为一个贤妻良母。
《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一向以来,我都很喜爱彼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娜塔莎很可爱,但是略显轻浮了些,因此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下了对安德烈的感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彼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因此常常后悔。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托尔斯泰以前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资料的那种形式。”他说的是实话。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难怪著名作家高尔斯华绥说,如果要举出一部贴合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这个定义的小说,我就要选取《战争与和平》。
“读一本好书,就像交到了一个朋友。”这句话说得不错,我最近就交到了一个“朋友”,它就是《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的内容丰富多彩,想法很独特,写出了一个个生动的人物,让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讲了一位英国绅士菲利斯·福格因为和俱乐部牌友打赌八十天能不能环游地球而带着仆人“万事通”踏上了环游世界的旅途。菲利斯·福格和万事通排除了吃官司、遭遇海上风暴、被抢劫等情况,还英雄救美把一位美丽的夫人带到了自己的旅途中。当然,只有这么点困难是不够的,还有一位傻瓜侦探费克斯误把福格当成了银行劫匪,一直追着福格环游了地球。但是他为了能在伦敦拘捕福格,最后一直尽力帮助福格顺利环游地球,到达时却被发现盗贼已被拘捕……旅途因为他也变得更加有趣。福格在经历了没登上轮船的事故后,以七十九天的时间环游了地球,得到了-0英镑和一位妻子……
读完这本书,我对福格的沉稳、冷静大吃一惊。无论是海上的风暴快吹沉了轮船,乘坐的火车的铁轨没完全铺设好,要穿过危险的丛林,还是火车被印第安人抢劫,耽误了许多功夫,甚至葬身大海都不能让福格担忧和急躁起来。这是何等的冷静啊!我们也要向福格学习,学习他的冷静、沉稳。遇到困难时不慌张,要冷静的应对发生的困难,努力地解决困难。福格还有一点值得我敬佩,那就是他很乐善好施。他会打牌赢的钱都捐出来给慈善机构。我们要学习他那种乐善好施的精神,不吝啬自己的爱心。
看这本《八十天环游地球》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约半年的时间,总算把《百年孤独》第二遍结束了。虽说是第二遍,但仍觉得艰涩难懂。看完了全本,心里异常的累,不知自己到底看懂了几分。放佛他们都在坚持着自己的理想,但是好像都未能坚持到底。
他们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都在坚持着所谓的理想。或许是因为上帝不想让人们过于幸福;所以,当上帝以无边的美意创造了一切后,又会让魔鬼所破坏,正如马尔克斯所说的那样,布恩迪亚家族经历着这样的一切:街上的女人会使人流血,家里的女人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斗鸡会让男人丧命、终身内疚,枪弹一沾手便会引发二十年的战争,冒失的事业只会将人导向失落和疯狂……当年迈的乌尔苏拉走了,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也走向了衰老。梅尔基亚德斯,这个智慧与先进的代表虽然与布恩迪亚家族有着不解之缘,也影响了家族中重要的成员,他预知着一切,可是他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家死去,家族衰败,为什么?
直到现在也没能明白这一角色的作用,是在表现人类的无奈吗?乌尔苏拉算是这个家族的精神支柱吧?作为马孔多第一代的移民。布恩迪亚发现了马孔多,他们在那落地生根,发展壮大,引进文明,但也随之衰落,也带来了战争,流血,瘟疫,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吧,微缩的世界,历经一切,还有人类特有的不安分的心。或许还应该说说奥雷里亚诺·布迪地亚上校,直至他死去,我也仍旧未读懂他。我不懂阿玛兰坦-乌尔苏拉为什么要回来,过着与马孔多格格不入的生活,她是想改变他吗?还是她也拥有者何她高祖母类似的精神力和意志力,但她始终不是乌尔苏拉,所以她失败了。最无法理解的应该是他们“变 态”的爱情吧,我不知道是否这样说恰当。布恩迪亚家族最后的爱情还是让这个曾经辉煌但也孤独了百年的家族结束了。正如那卷神秘的羊皮卷所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或许我无法读到书中更大的,更宏远的意义,一本书,一百个人读,会有这一百种理解。我只看到了他们极力想拥有者一些感情,可是他们未能作出相应的努力,或许他们是自私和冷漠的,或许我们也一样,但是他们应该也一直在努力,直到死亡的那一刻……
培根曾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我是个小书迷,书就是我成长中不可缺少的朋友。我曾经读过许多书,架子里堆满了数不清的书。在众多的书中,最令我难忘的还是那本文章优雅的实用文摘。
每当书发下来,我就迫不及待的翻开书,因为里面的文章不仅优美,而且还有许多真清故事、益智故事,而且每篇文章都有着深刻的含义。其中,我最喜欢碱王国大*。在这篇文章中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酸和碱混合在一起,酸中的离子就会与碱中的离子产生反应,双方的特征会互相抵消,这就是中合反应的原理,中合反应可以用来治疗某种动物的刺伤。如果你被黄蜂蜇了,可以用柠檬汁或醋来中合。如果是被蜜蜂或蚂蚁蜇了可以用碳酸痉纳来中合。怎么样?书是不是对我们很有利呢?
书不仅给了我许多知识,还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从适当转一下弯中,我懂得了理想的实现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在“山重水复疑无路”的情况下,适时转一下弯,说不定“柳暗花明又一村”。从乐观者的故事中我懂得了痛苦往往不请自来,快乐则需要你用心去发现。只要你愿意,有时,仅需要你转换一个想法,你就会在生活中找到属于你自己的快乐。
朋友,读书吧,书给了我们知识,让我们一起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吧。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古人说的一句经典名言。我就非常爱读书,最近我又读了一本儒勒·凡尔纳写的《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他的故事情节特别吸引人,让我读得爱不释手。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讲的是发生在19世纪中期,游船“邓肯号”的主人格里那凡偶然从海上的漂浮物中得到了两年前失踪的航海家格兰特船长的求救文件。在他夫人的强烈建议下,他们毅然自行组织探险队,携带格兰特的儿女,踏上了寻找格兰特的旅程。由于文件被腐蚀的很厉害,所以只知道是在南纬37°线上,从而无法确定失事地点,他们只有跟着一位粗心大意的地理学家——巴加内尔登高山、越冰川、过沼泽,穿过南美洲的大草原,跃过澳洲和新西兰,环绕了地球一圈,他们还遇到了地震、洪水、野兽和当地的土着人的袭击,又遭遇格兰特船长昔日的手下——艾尔通的迫害,但在这危机四伏的路上,他们还是战胜了重重困难,并且在一座小岛上找到了格兰特船长和他的两名船员。
我非常喜爱这本书,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因为作者利用他们寻找格兰特船长的路线详细的描写出南美洲、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当地的风景和风土人情。另一个是歌颂了格里那凡的善良、勇敢、不放弃希望的那种精神——这不就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一种精神吗?在当年四川大地震的时候,各个慈善家伸出手将自己的血汗钱捐给了灾区的人。善良的官兵叔叔们冒着生命危险冲到前线,希望能拯救更多的人。
其实我们身边也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人,我也要向他们学习,助人为乐,努力奉献!
《谁动了我的奶酪》是一本寓言故事书,每页都配有彩色的插图。这本书有四个主人公;小矮人“哼哼”“唧唧”和小老鼠“匆匆”“嗅嗅”,他们都住在一个迷宫里。虽然他们很小,可是如果你细看,就会发现一些很有趣的事情。哼哼、唧唧、匆匆、嗅嗅都用各自的办法找到了一个奶酪库;奶酪C站。每天,他们都早早地从家出发,到达奶酪C站。到达奶酪库后,匆匆和嗅嗅就脱下慢跑鞋并挂在脖子上,享用起来奶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如法炮制。也脱下慢跑鞋并挂在脖子上,开始享用美味的奶酪。后来,哼哼和唧唧把家搬到奶酪C站的周围,搞起了社交活动。有时他们和朋友一块吃奶酪,有时他们自己吃奶酪。可他们没有发现;奶酪正在一点点变少。突然有一天,奶酪C站里没有奶酪了。匆匆和嗅嗅立即随机应变,穿上慢跑鞋,出发了。很快,匆匆和嗅嗅就找到了更大的奶酪库;奶酪N站。但是,哼哼和唧唧则在奶酪C站辱骂偷奶酪的贼,因为他们认为;奶酪是在一夜间被偷走的。他们没办法接受这样的现实,一直想;“这只是一个噩梦。”“奶酪总会回来的。”这也导致哼哼和唧唧烦恼丛生。有一天,唧唧的眼前突然呈现出一幅画面;他正躺在奶酪堆里吃奶酪。于是,他战胜了心里一次又一次的恐惧,终于跑出了奶酪C站,穿过迷宫,找到了奶酪N站和小老鼠匆匆、嗅嗅。而哼哼则一直站在奶酪C站里怨天尤人。
其实这本书里讲的就是当今复杂的社会。“奶酪库”就是你想要的东西。他可以是汽车、电脑,也可以是房子、家庭。而“迷宫”就是你找到“奶酪库”所花费的经力和时间。这本小小的童话寓言书立刻就把当今复杂的社会简单化了。在这里,我们不仅要向小老鼠“匆匆、嗅嗅”学习,还要向小矮人“唧唧”学习。最后,送给大家几句《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话;
变化总是在发生。
他们总是不断地拿走你的奶酪。
遇见变化,
随时做好奶酪被拿走的准备。
尽快适应变化,
越早放弃旧的奶酪,
你就会越早享用到新的奶酪。
记住:他们仍会不断地拿走你的奶酪。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写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书中讲述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中追踪一只兔子掉进了一个奇妙的世界,那里有各种奇异的动物,爱丽丝和它们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
书中最有趣的是,每个故事非常奇幻,书中有可以让爱丽丝变大、变小的蛋糕或饮料,还有没有规则的缒球游戏,奇妙而有趣的审判。
书的主人公爱丽丝的很多想法和行为让故事更加有乐趣,例如她本来想和一只老鼠交朋友,主动和它说话,讲自己认为有趣的事,却以三种不同的方式说到了老鼠最害怕的动物——猫;她很幽默,有时会自己假扮成两个人,一个自己给另一个自己下命令;她很聪明和诚实,是一个好孩子!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里面的故事太有趣了,我非常喜欢,读了好几遍,还听妈妈讲了几段英文的故事内容呢。
为了看《雷雨》的话剧,我这两天做足了功课,重新翻看了《雷雨》原著,这个全长4个多小时的剧目,无疑是中国话剧艺术的经典。但是为了观众和演员着想,一般会删去剧中的一些不太重要的情节,尽量压缩时间,本次整个剧目时间为3小时。看完的时候,我们刚好赶上最后一班会学校的公车。
《雷雨》的故事我再多说无用,评论更是谈不上了,只是想说说我看完之后的些许遗憾。
首先,删掉了序幕和尾声。如果加上这两幕的话,估计观众们就该在剧场里面打地铺了,所以也无可厚非。不过,正如曹禺先生在《雷雨》的序中说的那样,这两幕,即使让观众入戏,也是送观众回家。有了他们,观众可以更好的欣赏整个四幕戏,也可以更好的回家。确实,在全局的最后一幕,当曹先生把全部的矛盾和波澜向观众展示之后,我们的心是不能平静的,如果没有尾声感觉就是如鲠在喉,不上不下。不过,在戏院中,冗长的观众须知,代替了序幕,演员的谢幕代替了尾声,一部经典就这样去头去尾,让人不能尽兴,实在可惜得很。
如果说删掉序幕和尾声是不可避免的话,那么对于作品主要内容的删减就让我十分失望。
我曾无数次期待过,可以背着行囊四处流浪……在夕阳笼罩的原野上,在茫茫无边的沙漠里,在潺潺流淌的小溪边,在百鸟齐飞的山林边,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让这些地方都留下我的身影。
读《美洲纳粹文学》,我赫然发现几乎所有的作家都有四处流浪的习惯,他们喜欢把自己的足迹印遍地球的每一个角落。
然而,现实生活中,在无边的时间里,我选择看书。
我读了《百年孤独》,恍然发现,这世上有很多人比孤独的旅人还要孤独。
马尔克斯笔下的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更孤独。
你看,他来无影去无踪,在沙漠上得热死病后,还把孤独的灵魂留在人间,留在那间曾经居住的屋子。他孤独的灵魂乞求的不过是有人跟他对话,有人了解他的世界。他在不朽的羊皮卷上预知了布恩迪亚家族百年的历史: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他使布恩迪亚家族的几个男人都跟他一样陷入“实验”的疯狂和探索未知的狂乱。在那无人理解的无边的科学的、带有无穷魔力的世界里,他和布恩迪亚家族的男人们交流的其实不是生活的科学,而是彼此抚慰无法安放的灵魂。
乌尔苏拉是布恩迪亚家族里活的最久的人,应当也是这个家族里最孤独的人。
她的孤独,在于有一个陷入无穷无尽探索世界境地的丈夫,这个丈夫时而有指点江山的魔力,时而又陷入梅尔基亚德斯设置的怪圈,只要梅尔基亚德斯一出现,他的生活之钟就停止了旋转。不仅如此,她的儿子、孙子、孙女以及孙子、孙女的孩子,以及孩子的孩子,无不纠缠在自我的世界里,以至于乌尔苏拉一说起家里的男人,常常恨恨地称家里生活着一群疯子。读书笔记.她死在圣星期四早上,死之前本已经失明的她彻底失去了理智,走进卧室,会遇见生命里经历过的无数人,她在与这些亡灵的对话里,迷失在自我的世界里,也彻底迷失在亡灵的迷宫里。她死得很凄惨,只被放进一口比当年装奥雷里亚诺的篮子略大的小棺材,也只有很少的人。
大学时读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隐隐地被这样的农民形象所震惊,我们的一生会有那么多苦难嘛?这样的在绝境中只能默默接受,而又继续活着?
福贵一直接受着死亡——他人的死亡,许三观一直用卖血渡过一次次的绝境——往往是儿子产生的困境。
去年再度《活着》,福贵的一生令我痛哭,活着是那么不易的一件事,那到底上帝给予我们那么多的苦难是为了什么呢?我们不可能如同伟人一般,以极强的生命力去超脱,我们只是福贵,万般无奈地恨着却又平静地接受。
再读许三观,想起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病了,他是一名农民工,做着这个社会最辛苦的搬砖工作,在这个行业里一呆40多年,他以为他还可以再干20-年,即使现在已经有些吃力。在过去的40年里,他的血汗钱,带大了他的两个女儿,在三线小城市买了房——虽然是二手的的,虽然只有70多平。回忆我的成长,我们家没有如福贵般突然因为钱而难以招架的时刻,当在早期两个女儿都读着书的日子里,我们家一直很贫困,有住过舅舅的房子,有住过20平米的小平房,20-年我从乡下小学到城里花了20-块钱,我读高中时为了读学校外语班花了2万块钱,20-年我们终于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还是我和姐姐的名字......
然后我的父亲倒下了,从医院回来那天,吃着饭他突然哭了,也许是因为害怕,害怕自己没几年好活,也许是化疗太痛苦,也许是发现人没用了。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赚不了钱了,这让他难受,他觉得没能给我买辆车而觉得对不起我,我给他钱的时候只是落寞地说让我省点钱。有一次我和老妈去买电动车,他觉得我们买太贵了吵了一架——他生病后脾气很差,后来我也哭着在大街上和他吵,他一个人在外面呆了一会,回家后他说他赚不了钱了,你自己的钱你自己决定,你喜欢你就买好了。
那个时候我就想到了许三观,他的血拯救了这个家庭那么多次,而最后一次,他老了,正如我的父亲辛苦了一辈子,当两个女儿都能赚钱了,他还在想着付出,想着赚钱给我们买车,甚至病了害怕成为累赘。
所以对我来说,许三观是个父亲形象,一个简单的中国农民父亲形象。
最近两天,我读了一本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金银岛》。
史蒂文森,1850年生于苏格兰爱丁堡,他很好学,总是随身带两本书:第一本是读的,第二本是记笔记的。史蒂文森有许多代表作,《金银岛》就是其中的一部。香港著名企业家霍英东非常喜欢这本书,里面的小吉姆是他年轻时的偶像。下面我们就来探索这本宝书吧!
这本书的主人公吉姆获得一张金银岛的藏宝图,于是他就和他的几位朋友登上了一艘名叫“西斯盘纽拉”的大船,这艘船将会带他们到金银岛上。但是谁也没想到,这是一艘海盗船!在去金银岛的途中,吉姆无意中听到船上的一位厨师西尔维要谋反,于是就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朋友,朋友们听后默不作声,光凭他们几个单枪匹马的人怎么可能战胜那么多海盗嘛!最后,吉姆他们在最危急的时候战胜了海盗,夺回了“西斯盘纽拉”号,返回了故乡。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少年的智慧、勇气,还有他们的正直:绝不和海盗讲和,这一个特点正好体现出他们的一身正气。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如此多的“为什么”一直存在我的脑海里,但不曾解开。现在当我可以用《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来把“为什么”换成“知道了”时,才会发现,原来生活是那么的多彩,大自然是那么的奇妙,星空是那么的深邃……自己的世界却是那么的渺小。
《十万个为什么》是我唯一一本从小读到大的书,它内容丰富,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中的细小琐事。每一个“为什么”就好似星星一般璀璨,有了它们的天空是多么的深邃。
从生活说起,当你上学的时候,莫非最喜欢的就是下课铃声了,因为它可以为我们带来十分钟的休息时间,可是你知道为什么每上一节课都要休息十分钟吗?《十万个为什么》可以为你解答:在我们学习的时候,大脑某一区域的细胞工作着;在我们活动的时候,大脑另一部分细胞在兴奋中,其实和我们是一样的。要使大脑的功能一直保持在旺盛的状态,就要让大脑兴奋起来,要让大脑的兴奋区和抑制区经常轮换。因此在上课40分钟后安排10分钟的休息,让反映在大脑皮质的某部分细胞又兴奋转为抑制,以更有充沛的精力迎接下一节课。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问题一直缠着我好几年,始终没有解开谜团。所以我带着一个巨大的问号来从《十万个为什么》中寻找,它给出了一个简洁易懂的答案:自然界必先有“母亲”而后才会产生“儿子”,绝不可能先有儿子然后才生出母亲来。所以说,先有鸡的看法是符合自然演化的,是切合实际的。这个缠了我这么久的“难题”竟然就被书中的一句话给解决了,原来想问题也不一定要钻牛角尖,说不定答案就在我们身边。
到了盛夏,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吃西瓜的,西瓜味道香甜,汁水又丰富,的确是止渴消暑的佳品。但一般人虽然很喜欢吃西瓜,却很少会去想:西瓜里为什么有大量甜汁水?在人类发现西瓜含有甜汁水后,便开始把它的种子种在肥沃的田里,细心地培育。人类在种西瓜时,当然是挑选那些个儿大、味甜而汁水多的西瓜取子来种,所以种出来的西瓜也比较大,甜汁水也越来越多了。如果要论起功劳来,西瓜之所以有这么多的甜汁水,它自己应该有一半功劳,而人类也应该有一半功劳呢!
《十万个为什么》就像是我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位无声而伟大的老师,它无时无刻都在那儿等待我去翻阅它,用它的知识来化解我的疑问,来打消我的问号;《十万个为什么》又好似我第二个无私奉献的母亲,怀揣着无数道理,用文字描述来使我深刻地明白;《十万个为什么》更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和我共同去探索世界的奥妙……
再次捧起《边城》,犹如置身于世外桃源,顿时觉得天地是大么的开阔,空气是那么的清新。手中的书好比是一杯清香扑鼻的绿茶,让人顿时忘掉困倦,忘掉烦恼,不由得慢慢品味这湘西的美景和风情。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叫”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有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边城》开篇朴实无华的语言让我跟随着沈老的脚步,缓缓地走进那个恬淡的小山城。
《边城》描述所及无一不美——景美,人美,情美。
茶峒的自然景色让人心驰神往,沉浸于其中。“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亮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读着读着,仿佛自己身处一条清澈灵动的小溪中,鱼儿在水里畅游,不时吻着我那伸到溪水中的小脚丫。人文景色淳朴得风味十足。看过《边城》的人都不会忘记那个翠翠与傩送二老初次相遇的那个端午日——船与船的竞赛,人与鸭子的竞赛,一直欢愉到暮色四合,万家灯火才结束。小山城像是一个平日里娴静的小女孩,偶尔被节日的欢乐所感染,变得活泼非常。《边城》里的文字总会拨动着我的心弦,文中处处浸润着湘楚景色,处处是淳厚质朴的风味人情,字里行间飘散着淡淡的诗意。边城不是温婉多情的江南小镇,却也有着水乡的神韵,且更添了几分灵气。如果说江南是一幅墨香氤氲的水墨丹青,边城就像是一幅缓缓展开的色彩淡然的水彩画,有着增之一分则太多,减之一分则太少的浓淡。
可以说《边城》中尽是美景,这里没有城市的烟尘和喧嚣,有的是青的山,绿的水,处处透着灵气,透着让人神往的气息。置身其中,心旷神怡,恍若漫步于仙境一般。这里的人,勤劳,质朴,善良,诚恳,他们相互协作,相互帮助而不计报酬。他们和都市里的那些猜忌,欺骗,勾心斗角形成鲜明的对比。老船夫成年累月在这溪边摆渡过往行人,却不肯收别人一分报酬,实在推托不过就买些茶叶,草烟之类,带在身边准备随时送给那些在渡途中需要的人。这就是《边城》里第一章为我们描写的景和人。这里是怎样的一方净土呢?简直就是一块未曾受过任何污染的圣地!在哪里才能找到这样的美景和这样纯朴的乡民呢?也许只有在《边城》中才可以找到,显然作者是怀着对湘西无限的热爱和赞美之情创作了这样的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给我们带来了美的享受,为我们的心灵增添了一方净土。
《边城》的情节很简单,作者叙述的也很平实,丝毫没有华丽的辞章,也没有大肆的夸张与渲染,故事很平淡,也没有太大的波澜,但就是耐人寻味。我以为作者这样的安排,无意于塑造那些所谓的典型形象,而是通过这一系列人与事,表现出上世纪30年代的湘西风貌。但就这远离市镇桃源般的人间仙境,也正在慢慢被外界所干扰,这平静的湘西边城将会不再平静。于是作者极力表现边城的美,人的质朴,纯洁。因为作者想尽力挽留住边城那与世无争,和谐,纯朴的民风民俗。所以这虚构的边城景致,敦厚民风就成了沈从文理想的社会状态。
书中所描写的那样一个与世无争的边城小镇茶峒,风景优美,民风淳朴,还有很多人家的吊脚楼,穿城而过的河街,无不深深地吸引我。人们与世无争、安分守己地过好自己的生活,但又是那么的有原则、行事仗义、没有纷争、没有流言斐短、没有俗世的名利纷扰,人们的心就像是白塔下的溪水澄澈明净。对于现在的人们来说那样的地方也许只能在梦中了吧。虽然全书讲述的是一个渡船女子翠翠的爱情悲剧,但是读来却让人心里并不感觉绝望,就像是在听一个有着很好听的磁性嗓音的男子在给你娓娓道来,那样的一个故事,那些可敬可爱的人物,那些阴差阳错的感情,读来虽不会跌宕起伏、落差千里,却恍如梦中,那是怎样美丽的地方,虽未花好月圆,却让人读后难以自拔,真希望自己能去那样的地方生活,那样一种恬静的单一,人与人皆坦诚相对,人们并不富裕但是却生活快乐。
作者明丽,清新略带低落的语言风格为小说奠定了悲凉的气氛,预示着故事的结局。一曲悲歌凄婉绵长,刚刚情窦初开的翠翠,对爱情充满了向往与憧憬,岂料,竟同时得到大老和二老的爱慕,就在她左右为难之际,大老被淹死了,爷爷过世了,那个她喜欢而且喜欢她还能为她唱歌的二老也一去不返,这一切翠翠该何以面对,又该何去何从?小说的结尾余味犹长:
到了冬天,那个圯坍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歌唱,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那个令翠翠魂牵梦绕的傩送是否还会回来?就留给读者自己猜测吧。这样一个朦胧吃完的结局让人对翠翠这天真纯洁的女孩充满了同情,作者这样的设计,或许就是为了解释悲剧的定义——将最美好的东西撕碎了给让看。这样对人内心世界的刺激才会越深。是的,当我怎么也无法接受这样残忍的结局,所以我期望傩送能回来,这样才不会让两人都受煎熬。翠翠,多么好的一个少女,她的心好比是金子做的,为何要让她遭遇这么多不幸?她已经是孤身一人,无依无靠了,傩送应该回来,竟然互相都爱着对方,又何必逃避?
沈从文先生为我们塑造的湘西边城是一块圣洁的,不容玷污的理想家园。其间的人毫无功利之心,彼此相处融洽,让人很容易联想到的《桃花源记》,这里不仅景色美,人的心灵更美。我想如今我们所提倡的和谐社会的模型大概也应该如这边城一般吧?当然物质文化水平要比30年代的边城进步很多,但有一点我觉着不能变,那就是边城里人们的那种淳朴、敦厚、热情与率真。我们要实现和谐社会,就必须力戒功利之心,放弃防备,猜忌,行事平和,待人以诚,这样我们的和谐大家庭才会尽快实现。
从《边城》中走出,心里有些恋恋不舍,这里永远是我们神往的心灵家园。我们的和谐社会也将从中获取养分。为了这明净的山水,为了这理想的家园,让我们要从己做起,保护环境,爱护环境。为了和谐社会的到来略尽绵力。和谐社会里我们不远矣!
美景孕育美人。翠翠在风日里养着,皮肤闪耀着健康的黑色光泽;目之所及为青山绿水,眸子清明得如同水晶。文中对翠翠的描写十分细致,她的绯红的小脸,她的盈泪的眼眸,她的欢快的背影,她的古怪的念头……一个清新得不染半丝俗气的山城女孩,就这样进驻了我的心。天保健壮勇敢,傩送俊朗善良,这优秀的两兄弟竟同时喜欢上了翠翠!我不禁有点担忧:他们兄弟之间会因此决裂吗?然而我错了,小山城里的人美,情更美。
《边城》不仅给我们展示了美丽的景,可爱的人,沈老还用他那多情的笔叙述着一段段高洁的情。喜欢翠翠的兄弟俩为了公平竞争,轮流到山上给翠翠唱歌。天保不幸淹死后,傩送把失去兄长的痛和对翠翠的爱一同埋进心底,离开了小山城——这是天保与傩送的兄弟情。天保大老对翠翠一往情深,而翠翠却喜欢那个能用夜莺般的歌声在梦里带她去摘虎耳草的傩送二老,三人之间是三角恋,却没有棱角,宛如静静流淌着的溪水,温和而柔美——这是兄弟俩与翠翠的爱情。翠翠和祖父相依为命,她对祖父的依赖在文章中随处可见,祖父离开得久了,翠翠就会开始胡思乱想。确实,当你很在乎一个人的时候,他不在你的视线范围内,你便会感到焦虑,甚至会乱想一通。翠翠对祖父正是这样的爱。只要祖父在身边,翠翠的心就会很平静,很踏实。渡船一辈子的祖父在大限将至的前一段日子仍在为翠翠的婚事奔波,只因翠翠是他在这世上唯一放不下的人——这是祖父和翠翠的祖孙情。这些情散落于文章,无处不在,特地去找却找不到。毕竟不同于景和人,情是需要感悟的。
这便是沈老带给我们的他的边城,一座沉默的城,一座质朴的城,一座宿命的城,从开始到结束似乎都在默默的隐忍着什么。翠翠,这个像观音一样的女孩子,就是这座城的化身,从恋上了那个在梦中可以用歌声将她带到很远地方的人儿开始,她便选择了沉默。疼爱她的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默默相爱的青年恋人离去。翠翠依然重复着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边城》娓娓道来的文字中总不经意地弥漫着淡淡的伤感,沈老对这片湘西的土地爱得如此深沉,他把浓浓的乡土情怀倾注于笔端,再一点点地从笔尖泻下,自然流淌的情感,感染了每一个阅读《边城》的人。”为什么我眼里常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我会想,为何取名《边城》?是因为它太”遥远“了吗?还是在沈从文先生心灵深处正守护着什么?是的,其实我们每个人心灵深处都有一座”边城“,那是我们心中的桃花源。阡陌交通,鸡犬相闻,黄发垂髫,怡然自乐,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这不是我们正在追求的吗?即使不可骤得,我们心中依然会有这么一个世外桃源,这么一座边城,那不妨借《边城》洗涤身上满布的尘嚣,寻找我们心中的一片桃源,耕耘那一片净土。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
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陈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曾记得,在--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一文中,提到封建社会的政权、族权、夫权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大极大的绳索。而祥林嫂就是被四条绳索活活勒死的一个屈死的冤魂!她悲剧的一生是对罪恶的封建社会制度和封建礼教的血泪控诉!
祥林嫂悲苦的一生,就如鲁迅在《灯下漫笔》一文中,概括的中国人民历史命运的两种表现形式:一“做稳了奴隶的时代”,二“欲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祥林嫂第一次到鲁家当女工,可以说是“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她在鲁四老爷家出的是牛马力,吃的是残汤剩饭,工资十分低微,但她却十分满足。不仅卖力干活,而且“口角边渐渐的有了笑影,脸上也白胖了”。她并不认为鲁四老爷家压迫她,剥削她,反而对鲁家还有一种忠实得感激之情。这就是中国农民忠厚善良却缺乏阶级觉悟的悲哀。然而,连这样的时代也并不能维持太久,随之而来的是欲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由于封建的“夫权”,她被婆婆绑架回去,而且卖给了深山里得贺老刘。好不容易和贺老刘在一起度过了两年对她来说已经非常幸福得时光。但很快,贺老刘病死,心爱得儿子阿毛也被狼叼去,大伯趁火打劫,前来收屋,她被封建得“族权”赶出深山,不得不再度到鲁家当佣人。而因为她的过去经历,在鲁四老爷心目中,她以成了“不干净”,“败坏风俗”的人,被无情剥夺了参与“祭祀’的权利。正当她困惑不解得时候,又受到封建”神权“的进一步打击。做了封建迷信牺牲品得柳妈得一番话,又向祥林嫂心灵深处狠狠得剜了一刀。当她支取历来积存的全部钱,指了门槛,她内心舒畅,坦然地回来,本以为一切都会好转,得到的却仍是“放着吧,祥林嫂”这样的拒绝。
祥林嫂已然已经受不住这个以外得沉重打击,她当时就说“像是受了炮烙似的缩手,脸色同时变作灰黑”,一个善良的灵魂被彻底摧毁,欲做奴隶而不得的祥林嫂,终于一步一步地被推上了死亡的深渊。
而然,最大的不幸并不在于祥林嫂这一连串悲惨的遭遇,而在于她一再地把自己的不幸当成幸福。这才是祥林嫂不幸中得最大不幸,悲剧中的最大悲剧。
鲁迅用这一支饱蘸了满腔悲愤的笔,入目三分地描写了祥林嫂悲剧的一生,也深刻揭露了国民的愚昧和当时如铁屋子般的社会黑暗。
鲁迅炉火纯青的艺术技巧让我震撼,而他笔下所流淌的那些深沉而激愤的思想,他所流露救国救民的情绪,深深眷恋祖国,却又憎恨病态社会现实的情感,更是让我掩卷沉思,感慨万千。是啊,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读冰心,你可以在昏黄的灯下,捧一杯香茗,细细品读;读周作人,你可以靠在床头,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饶有兴味地翻开;而读鲁迅,你一定要正襟危坐,让灵魂经受那最睿智最深沉的思想的洗礼!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是《宝葫芦的秘密》,让我深受感悟。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主人公王葆在荷塘钓鱼时,意外获得了一个宝葫芦,这个宝葫芦能变出任何王葆想要的东西也因此,宝葫芦给王葆闯了许多祸。后来,王宝得知真相,宝葫芦变出的东西都是偷来的。从此,王葆毁掉了宝葫芦,和别人说清真相后又开始幸福、踏实的生活。王葆突然醒来。原来这是一场噩梦。
在书中“‘啪!’我对准宝葫芦就是一刀,当时一点也没有考虑,就是那么一刀。我一刀下去,把这个宝葫芦劈成了两半,才觉得有些可怕。”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最深,文中“我一点也没有考虑”说明王葆当时是下定决心要把宝葫芦毁掉。“一刀下去”说明王葆能知错就改了,并且不想让宝葫芦再去伤害别人了,还表现出了王葆很愤怒的心情。
通过这个故事,我联想到了自己身边也有类似的一件事:有一天晚上在做数学作业时,有一道题难住了我,在这时,我多么想有一张答案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啊!当我的书包又变乱的时候,我多么想用魔法把书包变整齐啊!当我每次想出门时,我多么想让携带自动系好啊!但是,当我看了这本书后,我彻底地改变了我的想法,因为我知道了:在自己的生活中,不要总让别人帮你干这干那,因为只有自己的事情自己干,生活才会更美妙。因此,我比平时变得更乐观了,更勤劳了,顿感觉生活一切皆美妙。
不劳而获只能带来烦恼和痛苦,投机取巧而不付出自己的努力是不会成功的,所以我们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到劳动的果实。
有位名人这样说:“时间究竟是什么?没有人问我,我清楚,有人问我,我想给他解释,却茫然不解了。”有一群科学家,就是冲着空间和时间的神秘,不断地奋斗。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霍金,我想他的著名更是因为他是个身残志坚的睿智者。
霍金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得了卢伽雷氏症病,从此被禁锢在轮椅上,到后来他得了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剥夺了他说话的功能。但是他并没有因此就一蹶不振,虽然他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但他却用惊世骇俗、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大胆提出了目前最伟大的宇宙学说,解开了许多宇宙之谜。
《时间简史》是霍金的著作。书中霍金对时间本质、宇宙由来作出了权威性的总结,他的理论和构想已经成为科学领域的里程碑。由于过于深奥,我选择了一种谁都能看懂的版本略探一下霍金的著作。
《时间简史》中,有很多内容仅仅是假说,但这又不同于生活中的那个假说,这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才能大胆提出来的假说。不过我读得依然很吃力,每一章只有小小一页纸,但其中看懂它需要的知识储备绝不止一座山。原本我想着这篇读后感应该是一行一个问题,满页纸都是问号,虽然足以证明我读过《时间简史》,但我还是决定简洁为好,挑一个自己喜欢、有自己的见解的内容谈一谈。
有关宇宙的起源,书上说宇宙曾经是一个体积很小、密度很大、很烫的点,爆炸后,温度逐渐降低,直到今天的状态,然而目前宇宙仍然在不断地扩大,书中还说这是一个空间有限但没有边界,就像地球一样的封闭宇宙。书中还讲到科学家们对大爆炸的过程的一个猜测,提到什么中子、质子一些我仅仅听人提到过的科学名词。我勉强能看完,能懂多少又是另一回事了,我没法质疑这些我听不懂的东西。但是之中还提到温度在十亿摄氏度以上,大爆炸后温度又迅速下降了一百万摄氏度左右。我只知道温度是用温度计来测量的,温度计又是利用液体热胀冷缩原理来制作的,其实我只是质疑一下有没有一种液体能够测量十亿以上的温度,霍金等这些睿智的科学家是如何判断的。我非常震惊,霍金竟然能在这种只有猜测,而很少有证明的科学世界里遨游而且不会迷失方向。
猜测是谁都可以有的,对于宇宙的大爆炸,我有一种猜测,但只是猜测。
首先,一个点的爆炸,如果把点放大成一个球,然后让它爆炸,它会炸成碎片,如果没有重力,它会一直往外延伸,这时就会发现,如果碎片包围的地方都是宇宙,随着宇宙的膨胀,宇宙会变得稀疏,那么宇宙诞生的那个点所在的空间——据书上说是一片空白,那么岂不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暴露无遗?在宇宙的边界,原本非常接近的两个点随着膨胀,会越来越远,如果膨胀永无休止地进行下去,随着宇宙的密度越来越小,宇宙不就会和一片空白融为一体了?
有人说读《时间简史》艰涩难懂,但我读《时间简史》,仅仅是在读一本科幻小说,根本无法理解,便无所谓难懂与否了。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知识是无限的,以我现在的知识储备,连聆听大师教诲的资格都没有。今后,除了不断学习补充知识,别无他法。
我希望若干年后,经过不断地努力,当我捧起《时间简史》原版时,能理解得比现在多吧。
很早以前就听人提起过《围城》,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今天上了四节课,四节课四种讲法。
十班很顺利,学生的感悟从结构到人物,从语言到主题,基本上把我想讲的都说了,特别感谢张晓宇、栾博玉、王琪、谭嘉、何欣、冯琦。
十二班遭到我的批评,学生准备不充分,只好又用一节课时间写感受。明天交流探讨。
十三班刚接手,强调读戏剧的的方法,写感受。
十四班也是才接触,仍然是强调读戏剧的方法,还讲了大概情节,领着初步感受人物丰富的内心情感,写感受。
周朴园:
仆人满园,这里没有温情脉脉的亲情,没有相濡以沫的亲人,没有生死相许的爱情,没有天伦之乐的幸福,只有统治与被统治,只有主人和仆人。在这个令人压抑、窒息、沉闷、黑暗的周公馆,不要奢谈真情,真情有几许,真情值几文。
周朴园是可怜的,是孤独的王,他的仆人或敬而远之,或畏而避之,或冷漠而不屑之。生冷的墙壁隔在他和每一个人的中间不可逾越;他是可悲的孤独的王,连腰缠的万贯都可能会嘲笑他,连不可怀疑的威严都可能会可怜他。最高的统治者、富有的资本家,你已经不是人了。倘若还能些许嗅到你身上一丝人的味道,也就是那些旧家具,那家旧雨衣和绣了梅花的旧衬衫,还有关窗的习惯。真的是不思量,自难忘吗?我不得不怀着叵测的居心,恶意地去推测你的用意。大概是想以此来告示天下人:看!我是个有情有意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即使曾经有过,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看似好像朴素地守着真爱,但那五千洋钱、生后开支的筹码以及永不踏进周家大门的条件又怎能掩盖住你虚伪冷酷的嘴脸。你宁愿活在想象和过去,宁愿对着一个死去的侍萍忏悔,却不愿面对活着的证据。相认的那一刻,哪有久别重逢的喜悦、互诉衷肠的缠绵、三十年生死两茫茫的断肠,有的是彻头彻尾的掩饰、猜忌、怀疑、惊慌、恐惧和竭斯底里的愤怒。我不得不怀疑,你貌似情谊深厚的自难忘了。当年的侍萍是多么的温顺,小鸟依人,唯命是从,那朵梅花是为你开得鲜艳娇媚,开得芳香四溢。繁漪可是一匹难以驯服的野马,她是不会轻易就范,屈从你的淫威,她的繁漪涟涟是一丝生气,是一丝打破死寂的生气,是一种挑战,是一种对权威的挑战。她是异类,让你搞到麻烦和不安。你的药治不了她的病,你的药只能让她更亢奋,反抗更疯狂,不惜代价,甚至是病态的追求,畸形的执着。
如果说三十年前的三十之夜将侍萍冷酷地赶出周家是情不得已,情非所愿,暂时算作你还有一丝人的良知尚存,那么,在此之后,你彻底地堕落,堕落得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成人形。三十个工人,两千二百个小工的
的性命,只为那使你更加堕落的金钱。社会名流、优雅风度下是蛇蝎心肠。此时你一定会得意洋洋地看着鲁大海吧,因为你的金钱加大棒的伎俩有一次得逞了。但那绝子绝孙的昧心财是怎样的一句具有报复性预言,更有报复性的是不该死的都死了,想死该死的偏偏活着。
雷雨过后,天依然阴沉,周朴园,在此之后你的记忆里不止一个鲁侍萍吧!
周朴园真真地一个可怜可悲孤独的王,你的仆人都已死去,剩下的只有苍老。
用了两个下午,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没有流泪,只觉得有几次心口沉沉的,像堵了块石头,就像许三观所说:“想来想去,只得去卖血了”。
余华的文字,自然而不求精致,乍看上去不像是文学,可是远观,却是种朴素的壮观,有埋在尘土里,灌在江河中的爱和无奈和辛酸,这是他1995年的作品,序中说,这本书表达了作家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恰恰,在这绳子的拉扯中,竟也拉出了一个民族的记忆碎片,那段深刻历史,那些人。
小说从许三观20岁左右开始一直写到他的儿子们差不多30岁亦即许三观本人50多岁快60岁为止,前后大概一共40年。
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大炼钢铁。第十八章,惯用“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一句式,把这一历史概括的淋漓尽致。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爷爷,我四叔彵们村里的田地都被收回去了,从今往后谁也没有自己的田地了,田地都归国家了……我们丝厂也炼上钢铁了,我现在不是丝厂的送茧工许三观,我现在是丝厂的炼钢工许三观,他们都叫我许炼钢……”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今天到街上去走了走,看到很多戴红袖章的人挨家挨户地进进出出,把锅收了,把碗收了,把米收了,把油盐酱醋都收了去,说是从今往后谁家都不可以自己做饭了,要吃饭要去大食堂……”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前天我带你们去丝厂大食堂吃了饭,昨天我带你们去天宁寺大食堂吃了饭,今天我带你们去戏院大食堂吃了饭。明天我带你们去市政府的大食堂吃饭,那里的饭菜是全城最好吃的,我是听方铁匠说的,彵说那里的大师傅全是胜利饭店过去的厨师,胜利饭店的厨师做出来的菜,肯定是全城最好的,你知道他们最拿手的菜是什么?就是爆炒肝……”这样一连串的排比和铺陈,把曾经的伤痛用诙谐和荒诞一一化解,那么轻松简单,甚至给我们一种错觉,许三观唠唠叨叨道出的是幸福。
而接下来一两年的天灾人祸导致了全国性饥荒。一家人每日喝越来越稀的粥,饿得没力气就长时间躺在床上以减少体力消耗。许三观生日那天,他们喝到放了糖的玉米糊,孩子们却吃不出甜味,许三观说“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完?小崽子们苦得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的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这样一句感慨举重若轻地道出了极度饥饿年代的人们,物质生活匮乏到忘记了甜的滋味。那天,许三观给一乐,二乐,三乐“做”了红烧肉,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给自己“做”了炒猪肝。那天,对于这一家来说,像是一场梦,一场渴望的梦,而对于读者来说,又恰恰有种莫名的冲动,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变成了许家的一员,在这种故事的高潮中开始忘了自己,不管他在批判些什么,从许家的生活中走来,从许三观的话语中出来,一切那么真实。
---。城市青年去农村上山下乡。“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许玉兰也用不着去炸油条了。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编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刷到了汽车上和轮船上、床单上和枕巾上、杯子上和锅上,连厕所的墙上和痰盂上都有。那个时候,伟大的领袖伟大的导师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万岁万岁万万岁。一共有三十个字,这些都要一口气念下来,中间不能换气。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来了。”这样的一番阐释从许三观口中说出来,十分符合人物的身份和层次,许三观的逻辑和认识水平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但他是身处其中的人物。许三观是真的,那个被批判成妓女的徐玉兰也是真的。我们就不知不觉觉得,那就是一场灾难,人类的灾难,确确实实的发生过。
“后来,---说话了。---每天都在说话,他说:‘要文斗,不要武斗。’于是人们放下了手里的刀,手里的棍子;---接着说:‘要复课闹革命。’于是一乐、二乐、三乐背上去学校了,学校重新开始上课。又过去了一些日子,---来到天安门城楼上,他举起右手向西一挥,对千百万的学生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轻轻松松的一句话就能让许玉兰们免于皮肉之苦;---的一个小指示,就能让孩子们回到校园;---的再一个突发奇想,全国的城市青年就背井离乡去了农村。这样离奇荒诞的事情都真实地发生过了,历史怎么会、还会不会进入这种状态呢?余华给我们的问题藏在他的轻描淡写之中。
最世俗的生活,最庸常的故事,最深刻的历史,同时也有人说,这是一个关于温情的故事,因为他写出了一个家庭最最寻常却又最最伟大的爱。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一乐是许玉兰与别人生的)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书中的线索除了卖血还有一条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爱的转变。面对这个别人的孩子,许三观一度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觉得自己做了乌龟,这是人之常情。但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他心中再也无法不把一乐当成自己的孩子了,爱在一步步升华。对于儿子的爱是余华用笔墨最多的地方,在当年下乡的大潮中许三观的儿子们都来到了乡下,一乐因为得了肝炎(当然没去医院之前大家是不知道的),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许三观见儿子这样就去医院用血换了三十元,自己一分不留,甚至连一盘炒二两肝两黄酒都没有吃,此时的父爱已经超越了那种狭隘的血缘之亲。
--到来,许玉兰被当成妓女批斗,读者在许玉兰身上看到的是“不很把批斗放在心上”,她不能很深的理解这种批斗的意义,只是把批斗的形式学会了,比如低着头,一动不动的挂着牌子,----来的时候,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连批斗的执行者们都不理解,因此他们经常把这个挨批斗的“妓女”给忘得一干二净。虽然许三观曾因为许玉兰和别人睡了觉生了一乐,使得自己做了乌龟很生气,但许玉兰被批斗时,他依然天天去给他送饭,还很细心的将肉放在米饭的下面。许三观的这种淳朴的爱让我感动,他不记前嫌。
可以说小说结尾是戏剧性的,有矛盾的,这一家的情况总算好转,总算看见了阳光,可是老许的精神竟垮了,得知自己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了,他想,以后家里遇见什么事可怎么办,不能卖血了,这血都老了,只有油漆匠会要。而他单单想的只是这个吗?不是。他是想,自己的存在没有什么意义了,已经不需要他来卖血维持生计了,他自然尝不出那爆炒猪肝,半两黄酒的美味了。这无疑是个悲剧,可是悲剧背后,发人深省,那苦难的年代,苦难成了惯性,我们不禁想到,也许不止只会有一个许三观,是无数个,这是社会的某些阴暗面,老许和许多像他这样的人总是从中找出一个支点试图解脱,吃苦的日子过的有味,都忘记了什么是幸福,一辈子发过无数次狠,最后只被自己打到,倔强的有时候不像是人,却总是在温情背后低头。
反观现在,我们距离那个年代太遥远了,我们甚至想象不出那是个什么样的境遇,那个境遇下有什么样的人,那些人有什么样的心理,生活又有多么不堪,而这些也没必要让我们想象,因为那些已经沉为历史。我们只需要面对我们的优渥,享受我们的富足,但是谁又说,我们应该忘记历史呢?文学作品给我们的记忆是永恒的,空间是无限的,回想是丰富的,更是值得深思的。前人用无数次的带血的错误编织了一个我们生活的梦,我们却只用读小说来回忆着那个曾经。我们总会说,最近很忙,很少回家,但是很少去想,忙,到底是怎样一个词,比起老许的那种亲情,一切借口那么苍白无力。我们只看到过压在我们身上的无数大山,以虚荣为代表的住房压力,以空泛为代表的现实和理想压力,以暗算为代表的人际关系压力中叫喊着我们的不满,比起那些朴素的,简单的愿望,显得多么轻浮和幼稚。
如果你从小生活在大城市,你会明显感觉到,和许三观不是一路人,按照80,90后的生活模式,我们该读张爱玲,看弗洛伊德,读安妮宝贝,读韩寒,可是我想说,远离我们的生活,这本书是伟大的,他使我们看懂了那些值得铭记的历史,看懂了那些现在依然处处存在的温暖和美好。
沈从文是本世纪最为优秀的文学家之一,也是着名的物质文化史专家。对于许多人来说他还是个谜:学历高小,行伍出身,有着传奇般的人生经历。时间证明,他许多作品今天依然显出极强的生命力。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展示给读者的是湘西世界和谐的生命形态。《边城》发表于1934年,小说描写了山城茶峒码头团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与摆渡人的外孙女翠翠的曲折爱情。青山,绿水,河边的老艄公,16岁的翠翠,江流木排上的天保,龙舟中生龙活虎的傩送……
《边城》中的一切都是那样纯净自然,展现出一个诗意的自然环境与人类社会。然而最终美好的一切只能存留在记忆里:天保与傩送一个身亡,一个出走,祖父也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死去,一个顺乎自然的爱情故事以悲剧告终。《边城》是一个关于湘西苗族的“民族寓言”的经典文本。
用人物象征和心理分析的方法,透视《边城》的深层文化隐喻,可以发现沈从文先生对湘西苗族文化的形象思维图腾和他对苗/汉、中/西文化冲突的思考与隐忧。
沈从文,1902~1988,原名沈岳焕。着名小说家、散文家、历史文物研究家,以《边城》等作品享誉文坛,蜚声海外。
沈从文生于湖南凤凰一个旧军官家庭,后因家境转入困顿,刚刚小学毕业、年龄还不满十五岁时,即厕身行伍,到人世间去“学习生存”。其后数年间,他随当地军阀辗转于湘、川、黔边境及沅水流域各地。
三十年代初,沈从文在创作的同时,主编《大公报》文艺副刊,并以其在文坛的广泛影响,被视为“京派”作家年轻一代的领袖。一九四九年以后,由于“历史的误会”,改行从事古代文物研究,并先后出版《明锦》(与人合作)、《中国丝绸图案》、《唐宋铜镜》、《龙凤艺术》等古代文物图案集及学术论文集。一九年,受周恩来之嘱,着手编着《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填补了我国文化史上的一项空白。
沈从文的一生是坎坷的一生,是奉献的一生。沈从文先生的文学作品《边城》、《湘西》、《从文自传》等,在国内外有重大的影响。他的作品被译成日本、美国、英国、前苏联等四十多个国家的文字出版,并被美国、日本、韩国、英国等十多个国家或地区选进大学课本,两度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评选候选人。
沈从文1988年5月,因心脏病突发,在其北京寓所逝世。故居于1991年被列为省人民政府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拨款进行了整修。故居现陈列有沈老的遗墨、遗稿、遗物和遗像,成为凤凰最吸引人的人文景观之一,每天来瞻仰者络绎不绝。
余华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除活着以外的一切事物而活着。
《活着》作为一部影响几代人的文学作品,的确发人深省,耐人寻味。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特殊阶段,时代特征突出,时代气息浓厚,活着是一分痛苦也是一分快乐。书中主人公福贵的人生便是整个社会的缩影,他的身上折射了整个底层民众的兴衰祸福。
人为何而活着。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认为,人是为了思考而活着;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则认为,人因自爱而活着;中国武侠小说家古龙则坚持,人为承担责任而活着……而福贵却说:“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福贵早年玩物丧志,家道中落,妻子背离,父亲惨死。年少的福贵因贪图享乐而活着,一步一步走向生活的陷阱,不得自拔,最终落得苟活之地。而立时的福贵,家境清贫却自得,生活艰苦而自乐,在一切渐入佳境之时,迫入壮丁,背井离乡,烽火连月,苟且偷安。这时的福贵为了重回故乡而活着,在拂尘间摸爬滚打,在硝烟里破茧重生。中年时的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丧子的悲哀贯彻了整个家庭。这时的福贵必须为了支撑家庭而活着,作为唯一的男人,是家的希望。老年的福贵,终于有一点安稳的幸福,却造化弄人,丧女,丧婿,丧妻,再丧孙,活着便是与一头黄牛相依相随。活着了无牵挂,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无论山河如何变迁,时代以何种速度继续更替,生存对于人的价值却始终如一。我们生来就为活着,为了活着而打拼,为了活着而承受生活各方面的有形与无形的压力。在夜深人静,愁思万千的时候,我们何尝没有盘问自己,活着的意义在哪里,生存的价值在哪里。
形形色色的人生小则为了家庭,为了金钱,为了事业,大则为了社会,为了国家,为了和平。每个人活着都有一个目标,都有一股推动自己进步的力量。但在某种程度上看来,与其说是目标支持着生存,不如说是为了活着而不断地找寻目标。生活是一个又一个的小目标串联起来的有机整体,这些目标的一个又一个地现实,则是人生的终极大目标。而这些目标的实现归根结底是为了活着。
我们太常见因为人生中的一个小目标一两次失败而灰心丧气的人,他们失意,他们堕落,他们失去自信,有的甚至失去活着的勇气。但凡是这样轻生或者只是有轻生念头的人,他们都还没有完全看透目标与活着的本质联系。而这样的人太多太多。他们嘴上追求活着的意义,追求生存的价值,愿以死来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这样的行为的确令人肃然起敬。而这样的人生,却没能体会到生活的真谛。以死的方式来实现价值并不是一个好的途径。请记住,以生命的形式生存在这个世界上,为了活着而活着才是生命的本质。我们是为了活着而努力生存,死亡只是生命道路上不得已而为之的小插曲。
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生,简单明了,泰然自若。只有我们把生活的思想简单化,把生存的意识强烈化,才能真正地体会到活着的意义——以笑的方式代替哭,在死亡的伴随下努力活着。
封建礼教,让小少爷也开始忧虑了。在所有主角齐聚一堂的时候,父亲的专制和对工人的压迫,让他看到自己的想法(把学费腾出一半给四凤上学)是多么的幼稚,至少在父亲这儿是不可能实现的,于是,当有天晚上,父亲亲自要“他未说完的请求”时,他低着头,直说没什么,甚至父亲也放下口气:“也许,我会同意呢”也无法让他再将心事表露。
这本是个矛盾的集合,在闷热的客厅,在闷热的“死去的夫人”的房间里以及在大伙的心里,都有团火在燃烧。四凤的爱情在燃烧;周冲的爱情也在燃烧,而他还有对父亲的恐惧,对母亲的同情。萍对后妈,因为“闹鬼”只想一走了之,并且,对四凤,他是爱?是随性?还是借她慰藉自己甚至是借以摆脱自己的恐惧?我不知道,但在那个雷雨的夜,他终于可以解脱的。也就是那天晚上,他面对鲁大海说出:我想死。由结局可见,这一句话是真。
繁漪,这个可怜的人儿,被迫嫁给周朴园,没有爱情的生活,昏天黑地的屋子里。她又是桀骜的骏马,只是在快要心死的时候,周萍给了她作为一个女人的满足,也许风花雪月,也许甜言蜜语,毕竟,比起一直的闷热的屋,比起丈夫想着另外的女人,比起只有药作为丈夫给的礼物。她从冬天走到了春暖花开。而后来的所作所谓我们由此可以理解。她可以不爱她唯一的儿子,她可以反抗老爷子的命令,甚至可以在雷雨的黑夜跑到四凤家里,鬼一样的出现,但是她却总是思念,总是询问,关于他的萍的一切她都想了解,想要紧紧抓住。雷雨夜,她以为自己发下狠心要开始报复他的萍,可是忘记的自己是一个见不得他下跪的人,更何况见到他哭泣,她甚至可以委屈自己和四凤同样的地位。因为这一生,她这样的女子只为爱付出。她终于咆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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