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恰巧心动日期:2024-05-28人气:14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通用33篇)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看到一个令自己心动的人,偶尔的接触,就兴奋不已,那种若即若离的神秘感使人不自觉地向往和喜爱;若是常常接触了,美感消失了,他的丑他的缺憾你也能常常见到,那么相处在一起还能撞出什么火花呢?反倒是疏远的人更使自己牵挂。
得不到的总是的。在享受红玫瑰热烈的同时,心里却想着白玫瑰那圣洁的芳香;在与白玫瑰过着轻寡无欲的生活时,又期盼着红玫瑰的激情。这正印证了一句俗话:吃着碗里的,瞧着锅里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段对男人内心的剖析被人们认为是张爱玲创作风格最淋漓尽致地体现。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
读了《红玫瑰与白玫瑰》后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她都能用寥寥数笔,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这就是我喜爱张爱玲的原因——文字言简意赅,字里行间透露出淡淡的幽怨,让人无比爱怜,又让人产生无限遐想。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
终于还是忍不住去关心这部小说,或许是张爱玲那种原始的贵族气或许是她在背后深深埋藏的市井感觉。张的小说在描写人物性格和故事的叙述上我更倾向于她的写作风格,尤其喜欢她有些许玩世不恭的调调。小说里很多经过深思熟虑的比喻和描写让人流连,不禁一遍遍地重复,仿佛自己被她高超的想象力包围,然后静静地自己一个人思索,这个比喻所要表达的最后的含义,以及这个比喻与故事的戏剧冲突之间的内在联系等等。这种过程,似乎告诉自己你自己读的不是一本书,一个故事,而是把自己融入到故事里。
然后在故事的发生时,你可以参与进去。思考着与书里所描述的主人公一样的人生问题。你在张的小说里可以处遇到这种比喻,以及类比,反比等等。张在这种叙事和描写方式上更多的见于她的早期作品。如《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紫罗兰》、《倾城之恋》、《金锁记》、《红玫瑰与白玫瑰》等等。小说里叙述了主人公振宝生命里举足轻重的几个女性,学徒时巴黎的妓女,英国的初恋玫瑰,情人“红玫瑰”王娇瑞,妻子“白玫瑰”孟烟鹂。四个女人在他生命里停留的时间各不相同。在小说里叙述的时间也各不相同。如果故事平铺直叙下去的话,可以略去妓女么?这个时候,我们就想象了,张为什么会加入妓女的角色在故事里呢?然后就是他的初恋玫瑰。小说里,他说过自己“没有想到她爱自己那么深”,从而得出判断,这个初恋的下场是他在心智未成熟的表现。
在回国之后,自己第一个遇见的那个让他动心的女子,还有玫瑰的影子。于是他叫她“红玫瑰”。红是炽烈的,于是在他怯懦的表现后,最终的结局也只能是不了了之。后来的妻子“白玫瑰”则是那么完美,但是,振宝骨子里那种不安分的感觉,“白玫瑰”无法给予满足。而接下来的故事则“顺理成章”的“白玫瑰”有了外遇。进而是振宝的报复。殊不知,其实都是自己在伊始就种下的恶果。最终的振宝在颓废荒.唐之后,作者给了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这样的男人,在现实世界里是很难赢得读者的欣赏的。
小说的精髓在于故事,但是张的这部小说貌似故事里的冲突很少,而其当代人面对电视,电脑等众多媒体的影响下能否对这样的故事继续感兴趣呢?我们看到故事里的情节在某个地方似曾相识,但是我们中还有一些人继续关注着张爱玲的小说,继续一次次的阅读里面的章节。而且每次似乎都有相同的兴趣。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张的小说对于我们每个人都不是陌生的,我们阅读里面的文字时仍然会为里面的精言辟语叫好。这同时也倒出了很多当今社会里的普遍现象,以及普通人的心理情结。我们说张笔下的人物个个有血有肉,这不为过,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在身边或者周围的社会里寻找到他的原型。于是小说里面的对白,小说里的信息指示也为我们的生活增加了些许说教的味道。这种说教是侧面的,或者说是间接的。习惯于说教的当代人,尤其是青年一代,在这种以故事为背景的形式下,所表现出来的状态就不足为怪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有一句话是这样写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觉得蛮在理的,一度成为了名言。
张爱玲的文字总是那么的细腻,深入人心,偶尔看了会觉得被压制住了,动弹不了,但我爱她的文字又爱得那么的炽热,就像我之前看了她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文字或许有些凄冷,但是往往是一针见血。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遵从传统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热情似火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
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看了这个《红玫瑰与白玫瑰》感觉挺不错的,很值得认真的阅读,认真的思考,认真品味其中的唯美。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如果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选择做一颗朱砂痣。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 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 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 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 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 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要是我能不爱你,那该有多好!”好感叹这样的话,如果我可以不爱你,也许我就不会为你伤心难过。因为爱你,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有时候回想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除了必须待在教室里上课的时间,除了为考证而奔波忙碌的时光,除了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过的一些活动,除了待在寝室的时间,剩下的,都是关于你的记忆。有时在想,如此把时间精力感情投入在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成绩,未来还很渺茫的男人身上,你值得吗?可是放手又谈何容易。付出的感情,太多,太深,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期待,期待这个男人能出点什么,让我增添一点未来的信心,尽管现在的他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温柔了也体谅了,可是真的,我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是作为男朋友应该做到的,难道不是么?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 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读张爱玲 《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几天,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张爱玲,民国女作家,善于描绘灰暗的闺房,善于捕捉人情冷暖,善用贴切 的语言描写人物内心的暗涌, 用她独有的犀利的洞察力将她笔下的人物描写得细致入微。
老实说,刚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 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会给我一种压 抑沉闷的感觉,让我透不过气,但又不可否认,黯淡隐秘的人性心理,在她笔下 都能让我们看到实质, 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 却让我们有着刻骨铭心的感 触。让我觉得,只有文字在她的笔下,才真正的有了生命,直钻进你的心里去。
最初听到的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是《红玫瑰与白玫瑰》 ,其中最经典的一 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吧,不然何来经典,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 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 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他赤手空拳打出了天下,一切如愿以尝,后半辈子卻蓦然发现,原来他从沒有真 正活过。对于振保,我认为可以理解却不能原谅,这样的男人爱的太自私也太虚 伪,他娶烟鹂,于是烟鹂就成了他的看到的蚊子血和饭粘子,他再遇到娇蕊时在 公车上哭了起来, 哭什么呢, 是在后悔以前的选择?还是后悔曾经不懂的珍惜? 这大概只有他自己才最清楚。
如果娇蕊当初和他在一起或许也要成为蚊子血和饭 粘子的话, 那么这样的男人还值得被爱着么?永远都在后悔和遗憾得不到的,麻 木冷漠就在眼前的,真是讽刺,这真是一个笑话。
或许, 爱情就是一个巨大的弥盖人心的童话, 是一个个并不壮烈也并不美丽 的悲伤的故事。就像被娶回家的玫瑰早已经枯萎了,变了样;而没得到的玫瑰却 永远在心口绽放。
陈奕迅的歌中不也是唱出了这种无奈么。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照旧"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门。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 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假如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挑选做一颗朱砂痣。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 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 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 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 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 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
我读了《克雷洛夫寓言》,这本书里有许多有趣的人物。动物,像《分红》里的三个人,他们为了吵起来,着火了也不理,最后,大火把房子烧掉了。《鹰和田鼠》也很有趣,它讲了田鼠说这棵树不能住巢,鹰不听,大风把树吹倒了,小宝宝和雌鹰摔死了。这些故事都很有趣,从中学到了很多道理,我希望大家也看看。
“自信源于成功的暗示,恐惧源于失败的暗示。” 在开学的第一天我把这句话送给大家,因为我觉的它既适合我们教育自己的孩子,也适合我们教育学生,同时也适合我们自己。
认真读完《告诉孩子你真棒》这本书后,自己受到了强烈的震撼,“那些整天逼着孩子学习的父母缺少的正是对孩子的信心。那些对孩子‘推着、压着、吵着、骂着’的父母,恰恰是缺少对孩子的自信。”
仔细思量自己的教学,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当学生学得不如我所预期的那样好的时候,我自己首先失去信心,并在言语和行动中表露出来,使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受到打击,产生我就不是这块料的想法,让自信的大厦从此坍塌。
其实我们也看到在教学中对孩子说:“有进步”、“还可以做得更好”、“不要泄气,再努一把力就会成功!”、“我真为你骄傲!”、“没关系,失败是成功之母”……等积极有进步的言语暗示时,孩子就会兴高采烈,喜悦洋溢在脸上,更加努力地去做到最好;但很多时候我们也会脱口而出:“我已经讲了很多遍啦,怎么还不会呀”、“怎么讲,你也不会明白的”、“算啦,就这样吧”、“怎么这么笨啊”,对孩子的过失,做不到宽容和理解,一味的表示不满,品头论足、求全责备,给孩子带来过多的负面信息。看到沮丧写在孩子的脸上的时候,我们没有深思过这样的言语和指责对孩子会造成怎样的心理负担;没有深思过这样的行为会不会让孩子丧失自信。
对孩子来说,有没有天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兴趣,有没有自信。看着孩子对学习失去了信心,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教学:是不是为教书而教书;是不是应该多学习一些教学的艺术,像卢勤那样爱孩子,尊重孩子、理解孩子,懂得孩子,让孩子生活在“你能行”的环境中,让孩子慢慢地由消极变为积极,将“你能行”变成“我能行”。让孩子体验到成功的感觉,建立自信,重塑理想之殿堂。
因此,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做到
一、尊重孩子的人格。
尊重人格是不分时间、地点的,也不分优点多还是缺点多。如果一位老师在孩子有成绩时就尊重他,在出现问题时就不尊重他,任意褒贬,这就做错了。老师不妨用心理换位的方法想一想,自己有了缺点、错误时,希望别人怎样对待自己。孩子渴望被尊重,首先是被家长和老师尊重孩子。尊重孩子,就不能对孩子说有辱人格、有伤自尊的语言。
二、帮助孩子成功,经常鼓励孩子。
任何微小的成功,都能增强人的自信。一个孩子,当他写好一个字,做对一道题,正确回答了老师的问题,他都有成绩的喜悦,会期望自己下一次做得更好。作为老师,给孩子帮助,让他有点滴的成功体验,并不是多么难的事情。这就是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在一个个小小的成功中,积累一分一分的自信。
三、用全面的眼光看待孩子,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孩子。
孩子是一个完整的人,是一个不断发展的人,看待孩子应有全面的眼光、发展的眼光。有了这样的观念,就不会一叶障目,只看一点,不计其余,也不会因孩子一时表现欠佳而气急败坏、大发雷霆。
四、教孩子学会积极的自我暗示法
对于做事缺乏信心的孩子,特别是那些自卑感强的孩子,在不断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指出他们的闪光点的同时,要教育他们在面临困难和挫折时,进行积极的自我暗示:“我能行”,“我再努一把力就会做好的”,“我不会被困难吓倒”……
我读过一篇文章叫《一位母亲与家长会》,文章中的母亲共参加了孩子的三次家长会。第一次参加家长会,幼儿园的老师说:“你的儿子有多动症,在板凳上连三分钟都坐不了,你最好带他去医院看一看。”
回家的路上,儿子问她老师都说了些什么?她鼻子一酸,差点流下泪来。因为全班30名小朋友,惟有他表现最差:惟有对他,老师表现出不屑。然而母亲做出很自豪的样子对儿子说“老师表扬了你,说宝宝原来在板凳上坐不了一分钟。现在能坐三分钟了。其他的妈妈都非常羡慕妈妈,以为全班只有宝宝进步了。那天晚上,她儿子破天荒地吃了两碗米饭,并且没有让她喂。第二次家长会,小学老师对母亲说:”全班50名同学,这次数学考试,你儿子排49名。我们怀疑他智力有些障碍,您最好能带他去医院查一查。“母亲她流泪了,然而,当她回到家里,却对坐在桌前的儿子说”老师对你充满信心。他说了,你并不是个笨孩子,只要能细心些,会超过你的同桌的,这次你的同桌排在第21名。“
儿子暗淡的眼神一下子充满了光,沮丧的脸也一下子舒展开来。儿子温顺得让她吃惊,好象长大了许多。第二天上学时,去得比平时都要早。第三次家长会,母亲坐在儿子的座位上,等着老师点她儿子的名字,因为每次家长会,她儿子的名字在差生的行列总是被点到。然而,这次却出乎她的预料,直到结束,都没有听到。她有些不习惯。临别,去问老师,初中老师告诉她:”按你儿子现在的成绩,考重点高中有点危险。“
她怀着喜悦的心情走出校门,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甜蜜,她告诉儿子”班主任对你非常满意,他说了,只要你努力,很有希望考上重点高中。高中毕业了,一个第一批大学录取通知书下达的日子学校打电话让她儿子到学校去一趟。她有一种预感,她儿子被清华录取了,因为在报考时,她给儿子说过,她相信他能取这所学校。她儿子从学校回来,把一封印有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的特快专递交到她的手里,突然转身跑到自己房间里大哭起来。边哭边说:“妈妈,我一直都知道我不是个聪明的孩子,是您……”
这时,她悲喜交加,再也按捺不住十几年来凝聚在心中的泪水,任它打在手中的信封上。
文中的这位母亲给予儿子的就是一种激励的爱,使儿子总有一种做得更好的欲望。我想如果我们老师能做想那位母亲那样就教育我们的学生,那么我们会成为非常棒的老师。
总之,学会欣赏孩子,给孩子一个自信的世界,让孩子感觉今天比昨天学得好。让孩子带着自信步入人生的每一段旅程。
《心灵捕手》是一部很老的影片了,属于大学生应该看的十大经典励志影片之一。今天才心血来潮看一看。
片中的威力的确是一名非常有性格特别青年,异常聪明。可是因为童年的经历,有些心理障碍,对社会有叛逆情绪的一面,不大认同社会大部分人的一般价值观,我行我素,风趣幽默。对信息的解读有着自己的思维,喜欢自以为是的解读他人,虽然很能快速基本了解他人的内心。但他毕竟是个“孩子”,没有经历,他的解读总有些自以为是。他不理解别人的经历,其实也不能正视自己过去的经历。教授便是在帮助他,正视自己的过去,不去逃避。
其实他所遇到的问题,何尝不是普通人都会遇到的呢?所谓“心灵捕手”无非是能够撼动一个人灵魂的人,是能够引导灵魂,帮助人找到“自己”的人。但是这个过程实在不容易!
如果问自己“你是谁?”“你想要什么?”“你在回避什么,逃避什么,为什么要逃避?” “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这类问题时,并不一定所有人都能马上清楚的回答上来的。其实,心灵的捕手,不仅在捕获威力的心,也在敲打着许多人的心,很多人身边没有这样的心灵捕手,但这些问题就是根源,在敲打着一颗颗迷惘,困惑,不知所措,奔放却没有方向的灵魂。
这是一个浮躁,丰富,复杂的社会。人浮于世,为了生存,为了向上爬,为了名与利,人们在疯狂的追逐。但追来追去,也会在过程中迷失自我。这个时候,缺乏心灵捕手的指引,重新找到自己的“心”,顺着心的指向走下去。到底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暂时的,什么是真的,什么是虚幻的,相信只有当人们真正触及灵魂,直指内心,反思,并经历后才会找到答案。我也希望我能够早日找到。
在生活上,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被称作单翼天使,他们会把自己伪装起来,会在同学们的面前装的快快乐乐,和其他人一样,其实他们的心早就已经失去了原来的光芒。下面我们就开始解读他们的心灵。
张小伟在班上是一个好学生,很受陆老师的宠爱,他伪装自己,想不让别人看出他是单翼天使,虽然他的表现很自然,但是还是让同学在背地里骂他虚伪。他从来不敢让妈妈知道他在学校里受的苦,害怕妈妈为他操心。他总是在家里装得很快乐,其实他的苦只有自己知道。他是一个很乖的学生,他的学习从不用妈妈为他操心,他很自强,自律,当然,他还要装出自信。他终于有了死党,终于有了可以倾诉的对象“丸子军团”。
宁佳心,是班里的作文天才,她有两个死党,一个是被称为“路径”的卢竞,还有一个是被称为“黄瓜小月饼”的黄小月。她们组成了一个组合,名字叫“丸子军团”,宁佳心是依贝丸,黄小月是show韵丸,卢竞是泡泡鱼丸,张小伟是六味地黄丸。谁也想不到,拥有美丽外表的她,竟然是一个单翼天使。她还有个秘密(想知道的去买一本看看,我绝不透露一个字!)卢竞透露给了张小伟,并且还给了他宁佳心的博客地址让他去看看她的文章,在这个晚上,张小伟打开了宁佳心的博客,发现那个秘密藏在她的一篇文章中。
在班里换了胡老师后,胡老师又评选新的班干,要求每个竞选班干的学生做一个演讲。张小伟在竞选班干的演讲中说出了自己是单翼天使的实情,全班人惊讶不已。他在演讲中哭了,许多同学也哭了(我也哭了 ,5——5——5)。
单翼天使虽然失去了一只翅膀,但是他们彼此拥抱才能飞翔,在他们的世界里有了朋友的情谊,就会拥有两只翅膀,那么看完我这篇文章后,试着去关爱你身边的单翼天使吧!
《五猖会》是《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散文,讲的是鲁迅小时侯的一件事。
五猖会是一个迎神赛会,在鲁迅童年的心目中是一个节日。讲了鲁迅小时候盼望观看迎神赛会的兴奋的心情,还描述了当时五猖会热闹非凡的景象,第二天一大早鲁迅准备观看迎神赛会的时候,却被父亲强迫背诵《鉴略》,因此感到十分扫兴。这篇文章通过对父亲强迫背诵,指出了对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
当时,父亲让鲁迅留在家里背诵《鉴略》,他的心情应该是非常痛苦、非常难受的。在我的生活里也有过这样的经历:有一次我写完作业正准备出去玩,爸爸却让我在家背英语,那个时候,我的心情和鲁迅是一样的。
漫画、卡通、寓言、童话和小人书曾让我百看不厌,此外,我也喜欢看励志方面的书,吃过各种版本的“卡耐基”、喝过各种各样的“鸡汤”。眼前这本《谁动了我的奶酪?》似乎综合了它们所有的口味,着实叫人喜欢。
从表面看,《谁动了我的奶酪?》和其他众多装祯精美的书没大区别,只是薄了些,约4万字,写的是个可爱的寓言故事,每页都配有主人翁滑稽可爱个性鲜明的漫画形象。可就是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在欧美创造了出版业的奇迹:自1998年9月由美国普特南出版公司出版后,两年中销售20xx万册,雄踞亚马逊网上书店第一名约80周,同时迅速跃居《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商业周刊》最畅销图书排行榜第一名。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作者斯宾塞·约翰逊博士是美国知名的思想先锋和畅销书作家,此外,他还是一位医生、心理问题专家,也是将深刻问题简单化的高手。在他清晰洞彻当代大众心理后,便在该书中制造了一面社会普遍需要的镜子———怎样处理和面对信息时代的变化和危机。
当代的一位诗人说,“今天,全世界都需要安慰”。作者正是迎合了世界性的巨大心理需求,用一个小小的寓言打开了人们的心扉,给人带来一种内在的勇气,去直面“软心理问题”(即医学病态心理之外的个人心理问题,又叫“正常人的心理问题”)这种每个人都肯定存在的心理障碍。
世事变化本无常,《谁动了我的奶酪?》告诉我们一个最简单的应对方法,那就是把跑鞋挂在脖子上,时刻准备穿上它,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追寻。
上一星期,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套书非常有趣,我现在有六本,其中最喜欢的就是《颠倒沙漏》。
小主人翁叫杨歌,他有一个爸爸,只有小拇指那么大。可是他的爸爸非常聪明。为他发明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早上刚起床,小主人翁杨歌发现自己飘到了天花板上,其他的物品也飘到了空中。他迅速地去找他的爸爸,刚把爸爸放进口袋里,“当!当!”全部东西都掉了下来,他也摔了一下。他知道又是他的“淘气”的爸爸捣的鬼。
在妈妈的催促下,他刚想吃早饭,却发现客厅里一切乱了套。鸟在水中游,鱼在天上飞……过了几分钟全部东西都掉了下来,摔坏了!
原来这就是他爸爸发明的“颠倒沙漏”,只要在颠倒沙漏下面的小屏幕上写上要颠倒的东西,把它反过来,就颠倒了。
小杨歌拿着沙漏上了学校,他想让同学们见识一下这个奇迹的发生。数学小测验课上,他考了零分,老师正准备批评他,他赶紧在沙漏上写上了“数学老师”。马上,数学老师就开始表扬他,反倒批评了考满分的同学……谁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有他一个人偷偷地乐。
突然有一天,沙漏被科学狂人猴子抢走了。世界开始颠倒了,恐龙复活了,老人变成了婴儿,夏天下雪了……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整个世界被颠倒了。于是,“闯祸的”爸爸又发明了一个沙漏,与猴子大战,最终降服了猴子,把沙漏夺回了。于是世界又恢复了平静。
这本书,看起来又惊又险,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一口气就看了一百页,如果不是爸爸催着我睡觉,我想把它看完。第二天一放学,顾不上吃饭就开始看。
虽然“颠倒沙漏”很有趣,很好玩,但是他却给人类带来了灾难。我想,我们不能只为了自己好玩,而破坏世界的和平。我们都要好好的保护这个地球,爱护和平。
古文,是中国文化的瑰宝,而《世说新语》就像无数宝藏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世说新语》叙事简明,精炼生动,为小品文之典范,词汇之丰富,远远超过其他笔记小说,对后代的文学作品有很大的影响。
刚开始读《世说新语》,总是囫囵吞枣着看,有些字词的意思也不是很了解。后来,作为“小书虫”的我被《世说新语》中的一个个引人入胜的小故事所吸引,看得越发仔细起来,遇到不懂的词句也会耐心的查《古汉语词典》。大部分文言文不仅有趣,而且也带着许多道理呢。
其中,“德行”篇中有一篇文章让我记忆犹新:华歆、王朗俱乘船避难,有一人欲依附,歆辄难之。朗曰:“幸尚宽,何为不可?”后贼追至,王欲舍所携人。歆曰:“本所以疑,正为此耳。既以纳其自托,宁可以急相弃邪!”遂携拯如初。世以此定华、王之优劣。这篇文章的意思是:华歆和王朗一同乘船避难,有一个人想搭乘他们的船,华歆表示为难。
王朗却说:“好在船还比较宽敞,为什么不可以呢?”后来强盗来了,王朗就想丢下那人不管了。华歆说:“开始我之所以犹豫不决,正是为了这一点。既然允许他搭我们的船,怎么可以因为情况危急便把他扔下呢?”于是仍像当初那样携带关照那个人,世人凭这件事来判定华歆、王朗的优劣。
王朗表面上大方,实际上是在不涉及自己利益的情况下送人情。一旦与自己的利益发生矛盾,他就露出了极端自私、背信弃义的真面孔。而华歆则一诺千金,不轻易承诺,一旦承诺就一定要遵守。我们应该向华歆学习,守信用、讲道义,像王朗那样的德行,是应该被人们所鄙弃的。
居里夫人身为一个巨人,在她在世的时分就享有盛誉,可是,正如她恬淡的心相同,不管在生射中的什么时分,她对物质日子的享用也是很恬淡的,她的日子,能够说是非常俭朴。
1895年,居里夫人和皮埃尔·居里成婚时,新房里只要两把椅子,正好两人各一把。由此可见,他们的家,是多么的粗陋。而居里夫人,也从没想过要改动这种粗陋。而后来,即使居里夫人的年薪已增至4万法郎,但她照样不“大方”。她每次从国外回来,总要带回一些宴会上的菜单,由于这些菜单都是很厚很好的纸片,在反面写字很便利。所以有人说居里夫人一向到死都“像一个匆忙的赤贫妇人”。
这种做法,在今日的咱们看来,或许很难幻想,也很难了解,但这恰恰证明了居里夫人是多么的`俭朴,乃至到了咱们今日所说的“抠”的境地吧。面临这么俭朴的居里夫人,你能够幻想她是什么装扮吗?有一次,一位美国记者寻访居里夫人,他走到村子里一座渔家房舍门前,向一位赤足坐在房前石板上的妇女探问居里夫人的住处。可是让这位记者大跌眼镜的是,这位妇人,便是居里夫人。
由此看来,居里夫人的确是异乎寻常,或许她是落拓不羁吧。咱们能够从中感触她对外表的富丽能够说是一点也不注重,在她的心中,只要她的试验,只要她的研讨。或许,对科学酷爱到了极点的人都是这样吧,你知道吗,听说爱因斯坦穿鞋子,从不穿袜子。在他看来,穿鞋还穿袜子,实在是不用之举。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醉生梦死中迷失自我,盲目地寻求物质享用,日子豪华,乃至许多财主的日子能够说是极尽豪华之能。勤俭节约向来是咱们的传统美德,但曾几何时,咱们也迷失了。是的,咱们应该向居里夫人学习,重拾美德,过俭朴的日子,而不是在醉生梦死中走向消亡。
前不久读了余华的《活着》,深深被他的文章吸引,于是,又捧起了他写的《在细雨中呼喊》。
读毕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突然感觉被人抛弃真可怕,特别是被自己的亲人抛弃。
孙光林做为故事的叙述者和最终的回归者,让他重温并饱尝了那个特殊年月带给他的辛酸。
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的爱似乎都被无形的枷锁禁锢着。无人敢多说一句,也无人敢替别人操心,只要一不留神也许就被戴上了一顶莫名其妙的帽子。因此,全村人特别是无事可做的妇女们,无聊致极的搜索着村里的新闻,然后以最快速度传遍大街小巷。悲哉!可怜的妇女们!孙光林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出生,出生在一个将爱包裹的时代,一个一穷二白的家庭。这些征兆就注定他将接受命运不平等的待遇,难以揭锅的日子,是他的父母再难负担这三个孩子,于是他被送出了,离开了他也许挚爱的父母和依然眷恋的故乡。他第一次被抛弃!在他的心中是一种无形的伤疤,时时隐隐做痛,让他追忆起那过往的日子。
新环境让他有了暂时的归宿,就在他心中刚要滋生家的温暖时, 一个晴天霹雳,对准了他的后爸。因犯错被别人揪住小辫,再难做人自杀而死。随后他多病的后妈,也是最信任、理解她的人也离他而去。他陪妈妈带好物品来到码头,本以为妈妈会带他一起走,可妈妈却独自一人上船,让他留在岸边,等着船慢慢开动,妈妈已消失在茫茫迷雾中时,他才恍悟到自己被妈妈抛弃了。爸爸走了,妈妈也走了,自己还是个孩子,他无法想象今后的生活,诺大的地方却无法被容纳。昔日美景越发显得惨淡,海上依旧托起的红日,此刻焦灼着他稚嫩而脆弱的心。在迷茫和惊恐中,他哭了,没有底气也没了勇气。他知道,心中勾勒的美景图宣告破灭,他又一次被抛弃。
他想到了南门,那个离开已久的家乡。不知故乡是否风貌依旧?他是否还能找寻旧日住所?阔别多年的父母还能否接受他?但无论如何,他心中还燃着一丝希望的火光。于是背起重重疑问和沉甸甸的希望,在朋友的帮助下,他踏上了返乡寻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1000字亲的路。一路群山逶迤,静水流深,他已顾不得欣赏,心中寻亲的信念取代了一切。细雨中,追寻儿时记忆,一路演绎着儿时嬉戏欢快的场面,因为只有想着这些,才能销蚀心头的恐惧。突然,他看到远处有一处活,这更是燃起他心头的希望,心中对家的呼喊越发强烈。走进一看,他的哥哥和弟弟正批着床单跪在地上,周围摆着的物品像是刚从大火中救出来的,一个女人和一个瘦骨嶙峋的男人也跪在那里,男人的嘴里不断的说着:“这活真壮观啊,真壮观!只不过这代价太大了”!他于是走上去说:“我要找孙广元”!(他的爸爸)
亲人相见已不相认,“物是人非事事休”!故事就在这似完非完中结束了,留给人无尽的思考。最终他依旧面对被亲人抛弃的惨局,故事虽没直接写出,但从整个家庭的遭遇中我们可以推断,虽然他历尽艰辛,心怀希望的找到了亲人,但亲人依然无法承担养育他的责任,他又一次被抛弃,被命运抛弃!
起初的我无法理解这种命运的捉弄,孙光林似乎是那个时代一切不幸的化身。他的遭遇让我心痛,怜惜。是时代将这个孩子折腾的遍体鳞伤,像恶魔一样吸蚀着他身上的营养,使他心力交瘁,一个特定时代的产物,就这样自我消逝在一个特定环境中,或许多年后他会走出这段阴影,但他走不出这个时代!一个将爱包裹,人性伪装的时代!
整本书都深深的压抑着我,悲剧的结局,往往给人最深沉的感动。抛弃固然可怕,但只要不自我抛弃,你就会永远的被接纳。不要太过奢求,因为人总是难以满足。知足常乐!当岁月的痕迹已悄无声息的在你脸上雕琢,当你的内心已拥有足够的豁达和睿和,你会霍然发现,早有一朵圣洁的小花在你心头静静绽放,发出圣洁的光芒!
平时耳闻目濡,经常听到各种公司大谈特谈“定位”,但常常听不出所以然。最近看了艾·里斯(Al Ries)和杰克·特劳特(Jack Trout)著的《定位》(Positioning)一书,该书是一本改变了传播——营销的书。它讲述了什么是定位,并提出定位是广义的成功战略,定位技巧可应用于包括“政治、战争和商业,甚至追求异性”;
时代可以分为:产品至上时代、形象至上时代和定位时代。在产品时代只需拿出“更好的捕鼠器”并且有钱去推销它就行了,但仿效产品毁掉了产品时代。在形象时代,声誉或者形象比任何一个具体的产品更加重要。但拾人牙慧的公式同样毁掉了形象时代。在定位时代,创新不再是通向成功的关键。要想取得成功,企业必须在预期的客户头脑中占有一席之地。这个一席之地不仅包括企业的长处和短处,还包括其竞争对手的优点和弱点。在定位时代,光靠发明或发现新东西是不够的,甚至没它也行,但你必须是第一个打入客户的大脑才行。
人脑有一个针对现有信息量的防御机制,它能拒绝无法“计算”的信息,只接受与其内部现状相称的新信息,其他东西则一概过滤掉。政府、企业或产品都需要有正确的定位。定位不是以自我为中心,要在预期客户头脑里占有一个适当的位置。
“缺乏适当定位”至今是许多本土企业及非赢利组织在竞争中的瓶颈,是营销中的突出问题点。对于个人来说何尝不是一个重要问题呢?
做事没有重点,希望人人满意,得到所有人的满意,结果是没有人满意。值得做的事情非要等到尽善尽美才去做,结果很可能永远做不成。如果你试过多次,并且偶尔取的成功,你在公司里的名声可能会很好。我们经常会有“宁做鸡头,不做凤尾”的想法,却没想到不管是鸡头还是鸡尾他终究是鸡,成不了凤凰。泰坦尼克号上最好的船员到头来也得和最差的水手上同一救生艇,而且他还得有幸露出水面才行。我们还经常会试图做一些根本就不可能成功的事情,所谓好高骛远。这特劳特定位读后感都可谓是定位不当。
每个人都必须有一个正确的、远大可行的目标。在此基础上,给自己进行正确定位,并努力达到你的目标。首先,得给自己下个定义。你是什么样的人?你得对自己有充分的了解,至少要对自己能干些什么事要了解,不要以为自己能为所有的人干所有的事。人人满意等于没人满意。当然,每个人对自己的认识能力有限,这要求我们不停的审视自己,经常给自己下定义。其次,要不停观察我们所处的环境,思考他的特点和利弊,看他对我们自身的发展是否有利。一个环境在一定的条件下可能对你有利,但过一段时间又可能会抑制你的发展。环境包括社会、公司、你的上司,也包括你的朋友。对社会,我们必须努力去了解他,适应他。公司和上司是可以选择的,要选择真正对你有利的。如果你上了失败者的船,无任你多么出色都无济于事。不要只问你能为公司和上司做些什么,要问他们能为你做些什么。朋友要多交,但光交朋友还不够,你还要牵出友谊这匹马,间或操练他一番,否则的话,你需要的时候,反而用不上。总之,你必须不停的去适应环境,使之为你服务。最后,要敢干,要有信心。任何值得一做的事情都值得去乱做一气,要敢于犯错误,并勇于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不打算冒风险,不打算受到纷至沓来的非议,就不会第一个提出新点子或新概念,就很难取得成功。
个人定位和产品一样,就是要在预定客户的脑子里占有一席之地。不要在产品里,甚至不要在你自己的脑子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要在预期客户的头脑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把你的想法用合适的方法表达出来,传达给你的“客户”,让他们知道你的追求是什么。在他们的头脑里给你自己定了位,就有可能把你往你希望的方向推动。
总之,你所做的一切必须为你的目标服务,小不忍则乱大谋。Hitch your wagon to a star!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必然会取得成功!
《狼国女王》作者沈石溪,原名沈一鸣。这是一本长篇动物小说,主要讲述了雌狼“紫葡萄”当上狼王的传奇故事,但是我更喜欢作者说的一段话:女性虽然外表看起来柔美娇弱,但却有一种强大的力量,那就是母性的力量。母性,孕育生命,滋润心灵,塑造灵魂,母性的仁爱慈祥更是一种能改变人生的伟大力量,这就是母爱。
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爱的力量原来那么强大。狼王盔盔因为儿女才去虎口夺食,因此不幸身亡。老母狼朵朵因整个狼群才不幸葬身猎狗的肚子里。雌狼踢踢和雄狼黑三因六只小狼崽也不幸身亡。这不是爱,是什么?这时的我才明白,爱是什么东西都换不来的。
我想,每个人都有妈妈,我也有一个那么爱我的妈妈,就像紫葡萄一样,她总是把最好的给她的狼宝宝们,用自己的生命保护着她的宝宝们。我的妈妈也是这样,我想天下所有的妈妈也都是这样的。她们不计回报地养育我们,教导我们,陪伴我们快乐地成长。从一个那么小的婴儿到会跑会跳的快乐的小朋友,再到长大成人,妈妈付出了很多很多。她总是怕我们不快乐,所以尽量抽时间陪着我们,总是担心我们身体不够强壮,所以还要经常督促我们锻炼身体,总是担心晚上睡觉着凉,不知道要起来几次为我们盖好被子……
我们在一天天长大,妈妈却在一天天变老,这就是妈妈,这就是母爱,她们用自己的生命养育着我们的生命,她们陪伴着我们健康成长,却也陪伴着自己慢慢变老。
我们要好好珍惜这份爱,好好的,不让父母操心,这,也是爱,是我们对妈妈的爱!
这本书充满了爱,我也希望这个世界充满爱!
伊凡·安得烈耶维奇·克雷洛夫是俄罗斯的文学作家,在他的笔下,《克雷洛夫寓言》诞生了。
我看完了《克雷洛夫寓言》,觉得克雷洛夫笔下的飞禽走兽不是故意披上禽兽的外衣的抽象的符号,而都是生动的性格,具有典型意义的性格。克雷洛夫的讽刺的利剑,首先指向沙皇的暴政:《野兽的瘟疫》、《狼和小羊》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对于劳动人民的压迫,《鱼的跳舞》、《杂色羊》则直接影射沙皇的行为,无情的
拆穿了他的假仁假义。痛切地反对农奴制度的,是《鲷鱼》,深刻地把法律面前的平等和不平等对比的是《狼和羊》。
讲了这么多,我们该歇歇了。谈谈克雷洛夫这个人吧!克雷洛夫始终站在人民这一边,维护人民的利益,特别是勤劳、勇敢、善良、聪慧的人。他的文章讽刺了沙皇,使现在的人民变得勤快、勇敢、善聪明,再也没有奴隶社会了。但是,在一些人身上还能找到它们的残余。
《克雷洛夫寓言》写得可真好啊!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狮子和狼》。故事的大意是:狮子在吃一个羊,一只小狗从狮子那儿拿了一块样肉,狮子把它抓过来吃了,边吃边说:“小狗不懂事,所以我随它大吃大喝,可你不年幼了啊。”我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是:他把动物的生动性格都写进去了,让人读起来很美,多好看啊!
你喜欢《克雷洛夫寓言》这本书吗?
《一夜的工作》这篇文章,描写了周总理审阅文件的情形,表达了作者对周总理的敬爱之情。这篇文章,真实生动地告诉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工作是多么辛苦,他的生活又是多么俭朴。这种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从而更加深深地从心里怀念我们敬爱的周总理。
当我读“他指着桌上一叠一尺来厚的文件说:‘我今晚批改这些文件’。”时,我不由得心中暗暗地为周总理叫苦,一尺来厚的文件,该有多少页啊,少说也有几百份吧?不,或许有上千份呢!周总理啊,您真是日理万机,为国家操碎了心啊!
读着读着,我的脑海中又不时地出现了很多影片中纪录周总理生活和工作的情形;周总理的卧室里,只有一张普通的床、一个不大的`写字台和几把椅子,而床头、写字台上,堆满了书和待批的文件……周总理的那件睡衣,打了好几块补丁;服务员多次热饭,周总理都一次次地忘了吃。我还常在课外书上看到周总理在病中,还念念不忘国事,晚上只睡一会儿,抱病批阅文件……每当我想起这一幕幕动人的情景,都禁不住感叹。
但是,同时我心中又充满了自豪——我们有这样一位人民的好总理,这是我们中国人民的骄傲!我们今天在校的学子们,一定要以总理为榜样,努力学习,让自己的祖国更强壮、人民更幸福。
近日偶读书,南华瑾先生一字一句一行一书尽入眼目,咀嚼回味,口齿留香……
人生在世几百年间,能看尽沧海桑田,月缺月圆,参悟其中道理玄机者又有几分?
谈学问,简言“学”,一字好写,秉承几难?孔夫子曾经说过“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以及“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诸如此类的名言,并且还说过“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五十七年的经历使他仁德兼备,学问渊博,成为冠绝一时的大学问家,大思想家,可谓是震古烁今。以如此身份,当他的高足问他时,他的回答竟然是“朝闻道夕死可矣”,多么令人不可思议!
孔子的特点不是探求天地万物的具体性理,而是探求社会与人生的具体性情。因为世间万物的客观规律也许是有限的,但是人的具体感情是无限的。作为有限的“人”,探究的是无限的“人”,这也正是让孔子感到学无止境的原因。人的性情举止,是处于不断的变化过程中的,每探究出新的内容,就打破了原来的旧的规律。“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孔子把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去了解人性,才是最困难的。而孔子最精辟的论述,也自然而然体现他对人性的入木三分的见解。
陶行知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在这一点上,和孔夫子几千年前提出的主张“仁与德”的观点不谋而合,两人都是伟大的教育家,两人都是把“仁与德”当作自己去不断努力实现的目标,不断的学习,从而提高自身的修养与品德,这是有必然性的。
为了学习,可以三月不知肉味,这足以见孔子的勤奋,可如果仅仅是勤奋,恐怕孔子就不会如此得到世人的尊敬了。他的好学表现在方方面面: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是谦虚;我不如老农,我不如老圃,这是实事求是;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这是一种乐观。他的学习精神,不仅仅限我们常人的思维。孔子会以最博大的胸怀,去接容包纳世间万物,这就是我们所不及的。
两千年前的孔子,就是一位具备着各种谋生技能、又具备着对于生命意义有深隧洞见的哲学家及教育家,又对教育的目标有着明确的方向指引,因着他的众多的知能,成为了中国文明史中最重要的教育家,他的许多谋生技能的知能细节固然没有保存下来,但是他的人生智能的谈话却成了绵延两千年的中国知识分子立身处世的智能宝典,当我们阅读吟咏他的话语之时,每一句话都可以从他的智能中找到自己生命的目标。
这就是孔子的学习!这就是圣人的学习!也许我们这些凡人是永远无法领会万世师表的学习的内涵,但每一个人也许都可以从中找到一个新的自我。
到位,即达到预定的位置。这是实现目标、完成使命的重要保证。《工作重在到位》这本书用一个个生动形象的例子和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向我们娓娓讲述这个道理,读后受益匪浅。
到位不到位,相差一百倍。我们工作中需要处理的事情林林总总,但并不是每一件都能达到自己满意、领导满意、服务对象满意,有的事情明明做过了,却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有的工作自己努力了,却没有获得圆满的结局。事后进行反思,凡是没有达到预期目的的工作,或多或少都存在不到位的问题。有时候工作不到位会产生"蝴蝶效应",仅仅因为一个小小的疏漏,产生的结果却与目标大相径庭。很多人感觉自己与别人同等学历、同等智商,而且也在努力工作,而别人能脱颖而出,自己却业绩平平,其实成功者与平庸者也许就差一步,成功者追求的不仅是完成任务,而且是把工作做到位。平庸者往往只重视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内容,唯恐"越界",唯恐"引火烧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此缺乏激情与创新的工作,让自己的工作能力日益下降,职场生涯越走越窄,最终导致离职的下场。一个是工作积极连升三级,一个是原地踏步甚或丢掉饭碗,这中间相差的何止几倍几十倍!
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要想把工作做好,首先要认清需要达到的目标,从大处着眼,从宏观上把握,这是把工作做到位的前提。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工作就是无的放矢,付出再大的努力也是徒劳。认清了目标要求,下一步就是从小处着手,脚踏实地地抓好细节。每项工作都是由很多琐碎的小事组合而成的,只有把每件小事都做到最好,才会把"最好"保留到最后。相反,如果在每件小事情上都疏忽哪怕一点点,最后得到的结果就会和目标越拉越远。所以,做任何一件事情,哪怕是极细微的事情,都要给自己设定一个超过普通标准的."标准",要以更高的目标要求自己。这样,不仅可以使我们工作能够做到位,同样也可以帮助我们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
态度至关重要。《工作重在到位》提出了"确保工作到位的五大心态"。每一个当老板和领导的都希望自己的员工能有创造力,能够设身处地地为企业为单位的发展着想。简单地说,就是希望员工能具备主人翁的心态,把企业当成自己的产业去关心。这种心态的培养,一方面调整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激励机制,打造以人为本的单位文化,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另一方面,需要员工强化责任意识、集体意识,自觉发挥主体作用。国外有些企业,他们的员工能够与企业生死与共,有些员工甚至跟随老板一辈子,无论企业兴衰与否,能够做到这一点靠的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结合。
行动上的一小步,思想上的一大步。工作不到位、不完美,归根结底是工作习惯以及生活上的惰性,形成了"打折扣"的坏毛病。古人云: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一个平日里做事情拖拖拉拉的人,一个考虑问题马马虎虎的人,很难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认真细致地完成领导交予的工作。所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习惯,关键是要从思想上改变惰性,不只是在办公室里要改变惰性,而且要延伸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生命是一团原子的化妆舞会”、“我们在宇宙里的存在是个奇迹”——《万物简史》
合上[美]比尔·布莱森的巨着《万物简史》,我不禁感叹生命的可贵、存在的美好。心中,无限欣赏、赞叹……这是一本为万物写史、为万物立传的书,作者用极其风趣幽默、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着现代科学发展:从宏观的宇宙到微观的粒子,再到几乎难以解释的生命及人类诞生和发展的奇迹……
在生存空间上,从地球最深的海沟底部到最高的大山顶,已知生命的几乎全部生存范围只有28公里左右——与浩瀚的宇宙相比,微乎其微。对于包括人类在内的陆地生物而言,就更少了,上述空间有近99.5%以上,基本上——实际上是完全——对我们关上了大门。即使如此,地球对生命已经很和气了,放眼看看宇宙其他地方,要么是一团死寂,要么是一团热寂,总之,他们对生命并不那么友好。所以说,在这个宇宙中,生命是一个奇迹,它需要一连串差不多永无休止的好运。作为人类,我们更是双倍的运气。我们不仅有存在的恩典,而且还享有独一无二的欣赏这种存在并使之更加美好的能力。
生命如此来之不易,值得我们好好珍惜。某小学生因为考试成绩不好或是被老师责骂后自杀;某花季少女因感情受挫为情自杀;某中年海归博士因工作不顺,事业受挫而自杀;甚至还有人因为一点蝇头小利杀人越货,草菅人命,这些新闻屡上报端,让人看了不免惋惜。他们不懂生命之可贵,不懂它是如何克服了重重困难才来到地球上,又怎样熬过无数次灭绝的危险,才让拥有智慧的我们出现在地球上,一遇到挫折和困难就自以为是世界末日,轻易放弃了希望和奋斗动力,甚至想到轻生,更甚者去杀生。对于这些人,我多希望他们能看看路边石缝间的小草,看看荒漠中的地衣,学习他们的坚韧,感受他们强烈的生存欲望,再看看生命进化的历程、人类血染的历史,就会明白人之为人的幸运。
生命是脆弱易逝的,需要我们努力扞卫。即使我们很幸运,但要确保一路走好,并且永无尽头,仅有好运相伴是远远不够的。如上所述,生命的家园——地球——美丽却危险: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甚至人类自己,都潜藏着比想象中多得多的危机。战争、瘟疫、地震、火……我们经历过太多灾难。今后,仍有无数生存难题需要面对——温室效应、宇宙射线、星际陨星、太阳耀斑……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我们需要为“生存”而努力,而勇敢,勇做生命的扞卫者。汶川大地震中,多少志愿者为了拯救生命而奋不顾身;动车事件后,多少市民排着长队无偿鲜血;白求恩的故事我们到现在还铭记着;微博上,土耳其街头的一只流浪猫在长达2个小时的时间里,一直竭力抢救着被汽车撞死的同伴的生命,甚至为其进行“心脏按压”的视频被疯传着……所有这一切,为的都是生命的存续。我们承载着“生”的希望与“存在”的美好,但这确实需要我们一起去扞卫、去努力。
生命短暂而灿烂,更要我们用心经营。如果把整个地球的历史压缩成一天,那么出现第一批最简单的单细胞生物是上午四点,但一直到午夜前1分17秒,人类才出现。按这个记录,我们目前为止的全部历史不过短短几十秒钟,但即使是如此短暂的存在,人类也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优越的位置,成为了生命舞会中当之无愧的、最耀眼的明星。就单个人而言,我们的存在更是转瞬即逝的一刹那,犹如烟花绽放,短暂而绚烂。每个人都愿意用激情燃烧青春,点燃生命的火花,只求在这场神奇的舞台上,上演最炫目的一出戏。
曾经看过一个报道,说的是一位着名企业家在了解到中国农村艾滋病儿童生存现状后,毅然决然地放弃了自己蒸蒸日上的事业,转而日以继夜、马不停蹄地将自己的所有精力都投入到了关注农村艾滋病儿童的公益事业中。他反复向主持人强调着一句话:“时间不等人,我们在和时间赛跑。”人生短短三万多天的旅行,我希望自己也能像这位企业家一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关爱生命,传递爱的声音,多为社会做贡献。就当下而言,就是用好自己的青春,“莫惜金缕衣,惜取少年时,不待无花空折枝。”
一位朋友说,生完宝宝后,她见到护士抱到自己身边的那个小生命,感觉无限神奇;杨澜说,女人很伟大,因为女人孕育了生命——世间最最美好的存在。作为人类,我们确实有许多值得自豪的理由:我们不仅仅追求“生存”,更多地是追究“生活”,即灵动、活泼和快乐的存在;我们有计划、有志向、有欲望地利用着生命赋予的整个令人陶醉的人生,去改变自己、改变世界。可以说,人的出现是生命最勇往直前、最雄心勃勃的壮举。
看完《万物简史》,作为人类之一的我自觉十万分地幸运——一切都那么恰好,在茫茫的宇宙里,在无边无垠的时间长廊里,不早不晚地赶上了这场生命的盛会;同时,我又特别、特别地感恩生命给予我的所有东西,知足、珍惜着现在拥有的一切;不论生活将给我带来的是快乐还是悲伤,我都会用感激的心去拥抱它、感受它,努力过好当下,不悔此生——这,是生命的礼赞,是对生命最好的回应。
这几天的语文课,在学习中国现当代话剧的经典之作《雷雨》。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甚至连年度大片《满城尽戴黄金甲》被传有抄袭《雷雨》之说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我也没有产生去观看《雷雨》的想法。如今,通过语文课本,终于比较深入地了解了此作品。在《雷雨》即将学习完毕之时,同学带来了消息:杭州大剧院即将演出歌剧《雷雨》,而且只演一场,机会难得。老师与我们商讨了一下,但同学都没有表现出大的兴趣,所以作罢。但我却不这么想。我非常想去观看!其中有一个客观原因——我家离杭州大剧院很近。
周四晚上,回到家已经6点一刻了。吃完晚饭,更是6点半之后的事了。赶紧出发!父亲先走,为我去探路(尽管杭州大剧院就在我家附近,但我从未去过)。之后,我乘车、然后再步行。渐渐地天气已经变暗,离演出时间——7点30分,也越来越近了。走错了路,让我有点心慌:怎么就是找不到杭州大剧院的所在?!怎么时间就流走得那么迅速?!但我始终怀着一个信念——杭州大剧院就在附近!它是死物,是不会移动方位的!我一定可以找到它!最糟糕的是我与前去探路的父亲没了联系——我手机停机着。哎,慌乱之中,我想到了某句自己很崇扬的名言:世上没有救世主,一切只能靠自己!于是,我便继续自己的脚步……终于,黄天不负有心人,真被我找到杭州大剧院了!但时间不等人——已经7点半了!等我买好票,准备进场,却被告知:演出已经开始,现在不能贸然入场,必须得等到幕间才行。于是,只好先在大厅观看屏幕上直播的现场演出。可惜屏幕的清晰度不高,几乎看不清在放点什么。好在,没多久,我们这些迟到的人就被请入了剧院。由于迟到,所以只能就近入坐,不能按自己票上的座位号就坐。我挑的位置还算比较居中,所以观看得很清楚。
此时,舞台上是昏暗的,伴唱团在演唱着(伴唱团一半男生、一半女生。以我们观众的视角看去,女在左,男在右),主角是一男一女,两人在演绎着比较柔情而暧昧的情景。随后,序幕以伴唱团唱着“周公馆里闹鬼喽、闹鬼喽、闹鬼喽……”的音乐以及升起的白亮和蓝灰灯笼的背景而结束。结束的同时,舞台变黑,幕前的一层半透明的幕布上显出了朵朵乌云的形状,果然很切题!接下来,才是真正的演出,以一声惊天的响雷开场:
第一幕。这时舞台上灯光大亮,完全不同于序幕时的阴暗。背景是两张沙发,一大一小。还有一张茶几,茶几上有台灯和相框,相框里应该就是鲁侍萍的照片了吧。最大的背景是周公馆应有的石柱门栏和玻璃大门、窗户。此时,舞台上只有一个女人坐在沙发上独唱,她似乎就是序幕时与某个男人“偷情”的那位,看来她就是蘩漪了。她唱述着自己的不幸生活……她的儿子周冲登场了,与我想象的不同,周冲不是个青少年的形象,而是个小胖子。他手拿帆船,边唱边跑到他母亲身边,他唱着自己对四凤的爱——想带四凤乘帆船离开这个家,在远处的大海生活。这时,四凤也出场了。周冲直接向她唱出自己对她的爱……之后,此剧的最大反派——周朴园也登台了,他来逼蘩漪喝药。这一幕,可说是《雷雨》的经典片段。歌剧也表现得相当出色!而喝药这一段,周萍也登场了。他的形象更出乎我的意料——不是青年,而是个发福的中年男子。
下一段,鲁侍萍出场了,周朴园与她相见并相认。这段,改动较大。与原作,甚至电影相比,对白少了很多。同时,完完全全表现出了周朴园对鲁侍萍的爱,一点也看不出周朴园对鲁侍萍的到来的惊恐和厌恶。看来,歌剧导演与我的观点很一致——认为周朴园是真心爱鲁侍萍的。此后,是四凤和周萍的舞台。他们两个互相唱出了对对方的爱……
然后,鲁侍萍带走了四凤(这段比较平淡,所以我就不多言了)。四凤走后,周萍知道一切都是蘩漪惹出来的事端,与她决裂了。这时,与序幕一样——伴唱团出现,升起了白色的灯笼。不同的是,这次是全白的灯笼,而且无光。这是否预示着此剧将是悲剧?
第一幕结束,舞台前又降下了那层印有乌云图案的半透明幕布。中场休息20分钟,我在座位上无所事事。刚才演出时想拍摄些现场照片,可惜被工作人员阻止。现在,既然是休息时间,我想我应该可以拍摄一些剧院的照片了吧。于是,拍摄……看到有西湖明珠台的记者在采访,有点想上镜,更想对此次演出说点感言。但是他们离我好远,似乎不会注意到我并来采访我。我自己也不愿直接走到他们面前要求被采访。所以,算喽。
第二幕,开场仍旧有幕布遮掩着舞台。蘩漪在追赶着周萍,周萍却与四凤在亲热。配合这些情景的是舞台在转动,伴唱团在演唱。蘩漪寻不回周萍,失落地回了家。周冲正在沙发边睡觉,被母亲的到来而惊醒,他向母亲唱出自己在梦里看到的情景——他与四凤美好地生活着……周萍回来了,他又与蘩漪发生矛盾。两人大吵,背景升起白灯笼,灯笼由暗变亮,伴唱团再度出现。周萍怀愤离开,蘩漪昏倒。这时的舞台灯光完全集中在了蘩漪倒地后的身躯上,随后又飘下了片片花瓣……场景很惟美,但此时的伴唱团已经是清一色女生,而且穿的是白色服装,这更预示了此剧的悲剧性。
周萍与四凤私奔,家庭大乱,场面也乱。他们走后,蘩漪明显受刺激,变得有点疯癫。而此时的伴唱团全变为男生,穿着黑色服装。周萍在追赶着四凤,却遇到了追随他而来的蘩漪,伴唱团恢复成男女生同唱。大家又都回大周公馆,认了亲,家庭更乱,场面也更乱。六位主角在台前排成一列,一齐唱着……窗外,开始下雨。四凤跑了出去,周冲追着她。两人一起触电而死。周公馆的四人,似乎预感到这声雷带来的结果,个个都变得哀沉。周萍走到楼上,开枪自尽。窗上的雨水变为了红色,哀悼着逝去的三位年轻人……最后,整个周公馆坍塌。
演出结束,实在是精彩!让人久久无法回神。谢幕时,登场的除了六位主演外,还有本剧的主要幕后工作者两名以及歌剧的总指挥。观众们的掌声不绝于耳,这足以表示此歌剧的成功!
本说过不会在博客发表我观看歌剧《雷雨》的观后感,但今天没有可写的内容,所以还是抽时间写了这篇许诺多时的观后感,并在博客发表了。如果大家不嫌我写得罗嗦、无才,就请小看一遍。欢迎给出意见。
我读了《克雷洛夫寓言》这本书,我觉得每一篇故事虽短,但很优美,很生动。在这一篇篇动听的故事里,我觉得写的最好的是老狼和小狼这篇故事,从这个故事里我可以知道:做任何事情都要善于思考、用心观察、还要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千万不能被事情的表面所迷惑。
再读毕淑敏的文字,是这本《幸福的七种颜色》。与《心灵密码》相比,读《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出了更多的理性。
“提醒幸福”,“幸福的镜片”,“幸福家庭预报”,“幸福盲”……这是作家笔下对幸福的感受。“享受幸福是需要学习的”,“常常提醒自己注意幸福,就像在寒冷的日子里经常看看太阳,心就不知不觉暖洋洋亮光光”。“生活不缺少幸福”,而是缺少“发现幸福的眼睛”。我们不幸福,是因为“我们常常过多地把眼睛注视着别人,而自己则在不知不觉中失落着最宝贵的东西”。
“轰毁你心中的魔床”,“自拔”,“我很重要”,“千头万绪是什么”,“第二志愿”……这是作家描述的处理不幸的技术技巧。“魔由心生”。在自己心灵的宝库中,储藏勇气,储藏智慧,储藏经验、教训,期望和安慰,抛却“我应该是怎样的”念头,找到“适合自己的减压方式”,把自己从过重的压力中拔出来。在适当的时候提醒自己,“我很重要”,“在填写第一志愿的时候,把其后的每一份志愿也都认真地考虑”。这是人生“不屈不挠的法门”。
“素面朝天”,“幸福与不幸永在”,“苦难之后”,“泥沙俱下地生活”,“切开忧郁的洋葱”,“忍受快乐”,这又是作家敢于面对自我,敢于面对生命之苦难的深度解读。“我相信不化妆的微笑更纯洁美好,我相信不化妆的目光更坦率而真诚”。“灾难是一把双刃剑,可以把一个人从精神上杀死,也可以把他锻造得更加坚强”。“忧郁是一种面对失落的正常”,不要否认我们的忧郁,忧郁使我们成长,“不要被忧郁吓倒,摆脱了忧郁的我们,会更加柔韧刚强”。生活并不总是色彩斑斓,“泥沙俱下并不完美的生活,才是组成宝贵生命的原材料”,“快乐是我们人生得以有所附丽的红枫叶”,“忍受快乐,是一种怯懦;享受快乐,是一种学习”。
读着作家笔下的文字,我不时地闪出这样一个念头:这是人生的一种“悟到”,要达到这样的境界,不是一般人所能的。这是人生历练的结果,是积累了丰富阅历之后的“参透”,是必须到达某个时间点之后才会有的“对生活的咀嚼之后的反刍”。就像一位作家,他首先呈现的作品是小说,然后是散文,最后才是人生哲理小品。年轻时的信马由缰,可以成为小说;中年时的形散神聚,可以成为散文;到了老年时的对人生经历的“悟到”,即为哲理小品了。这在于是否到了这个时间点。
“悟到”,有的人可能一下子就可以找到;有的人费时一世一生,才能找到;还有的人,“干脆终生在暗中摸索,不得所终”。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幸福,同样,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不幸;我想过埋怨别人,想过叛逆,可最终的结果如何,没有人会为我的过失买单,我只能自己摸索着前进。
寒假无聊,就想着读几本书,上网搜了很多适合女孩子读的书,最后决定先看《撒哈拉的故事》,不仅仅因为豆瓣对它的评分是9.3,还因为推荐的书里面我仅有《撒哈拉的故事》。
实际上这本书我上初中的时候就看过,当时印象最深的是哑奴,看的时候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现在看这本书,又有了不同的看法。
现在的我读《撒哈拉的故事》,看的是三毛的生活和她对生活的热爱,在物质缺乏的沙漠里,三毛利用妈妈航空从中国寄过来的部分特产做着各种美味,把粉丝换作“雨”,开着吸引同事的“中国饭店”;沙漠的生活,不同与正常的生活,对三毛来说是一个重大的考验,但三毛终究把生活过得美好起来。三毛和荷西的家是在坟场区的一大片垃圾场附近,起初三毛称之为“房子”,这个房子里有两个大小不一的房间、有一个四张报纸平铺起来大小的厨房、有一个带白浴缸的浴室和一个公用天台。
三毛在《白手起家》中是这样说道“这个房子其实不必走路,站在大洞洞下看看就一目了然了。”房子是租来的,但生活是自己的。三毛解决了民生问题后,开始着手于对“房子”的布置,沙漠的东西贵的让三毛灰心,购买了基础生活起居用品后,不敢再买下去,虽购置了一些东西,但不太大的家看得见的东西也只是地上铺满的席子。这样的家,三毛是不喜欢的`,只是结婚的事被公告后,那个家,便成了一个离不开的地方。沙漠现实生活的枯燥和艰苦,都需要三毛独自去面对,忙于生计的荷西只能到了周末才回到那个家来陪伴她。
《撒哈拉的故事》是三毛中期的作品,即是三毛与荷西结婚后,居住在撒哈拉沙漠的期间,这本书记叙的是三毛和荷西生活在沙漠中的所见所闻、所经所感;每一篇文章,每一个细节,都在叙说着他们在撒哈拉的点点滴滴。《撒哈拉的故事》收录了《沙漠中的饭店》、《结婚记》、《悬壶济世》、……等17篇文章和附录:《回乡小笺》、《尘缘》,以及三毛与家人的书信。
《观浴记》看着让人恶心到呕,沙漠上的澡堂,用很少的水,冲一遍,然后用石头刮(而不是搓),一直刮到黑浆一样的污水从颈部头部流到,怀里的孩子还在污水中吸着奶水!
《哑奴》是我印象最深的一篇,记录了她眼中的一名撒哈拉奴隶。由于出身的关系,奴隶只能终生为奴,世代为奴。他们自己改变不了身份,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而三毛对这一切无法熟视无睹,努力为他抗争和呼告,可是连她自己也知道,她不可能改变这一制度。
她写到:“哑奴呆呆地望了一会天,比比自己的肤色,叹了一口气,过了一会儿,他又笑了,对我们指指他的心,再指指天上的小鸟,又做了一个飞翔的动作。我知道,他是在说,我的身体虽不自由,但是我的心是自由的……”
越长大越孤单,不管怎样,随心所欲是不可能的;只能且行且珍惜,慢慢走,慢慢看。
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中的《我的叔叔于勤》有许多内心的想法,在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勤有了钱,“我们”全家希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但通过这次旅行,“我们”在船上看到了他,他是一个又老又穷的卖牡蛎的老水手。“父亲”和“母亲”都躲着他,因为他没有钱,从船长口中得知,他没有回自己家乡的原因是:他在哈佛尔还有亲人,不过他不愿意回去,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
我有点同情于勤,他从以前的“流氓”变成“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有本领,能自力更生了,他已经在慢慢的改变了。如果我是克丽丝,一定会和他相认,会给他改过的机会,所以“我的母亲”她的做法,我不赞同。
莫泊桑写的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人的不公平,使人见利忘义,显示当时人那虚荣骄傲的人性弱点。
《关脂球》这篇文章表达了主人公对侵略者的仇恨和蔑视,我读着读着,越来越愤怒了,想到在开始,女主人公曾经好心的把自己的食物分给大家,而在最后结尾之中居然被人嘲笑,让我非常的可怜她,同时对嘲笑她的人感到可悲。
想到我现在的生活,我觉得自己很幸福,生活在那么好的家庭,有父亲的疼爱与关心,能有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每天都开开心心,没有烦恼,生活的很充实。
作者《摆渡人》是一本很不错的书,看完后,你会思考很多,反省自己,这是我为各位看官整理的《摆渡人1》读后感,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摆渡人》是英国作家克莱尔。麦克福尔的一本短篇小说。文中一开场的是一个15岁小女孩的日常生活,唠叨的母亲,令人不开心的学校,略带自卑的个性,迷茫而又无聊的生活让她显得沉闷、烦躁。这样一个女孩好像以前都生活在我们身边一样普通。然后一连串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或者说这本书是一部非科学类的书,因为出现了人死亡后的灵魂。
她在单亲家庭中长大,忙碌又絮叨的母亲琼并没有给到她太多温暖,她内向,自卑,胆小,不自信,同学们也嘲讽她,唯一可以倾诉的朋友凯蒂也搬家了。
她决定去看望久未谋面的父亲。然而,路上突发事故。等她拼命爬出火车残骸之后,却惊恐地发现,自己是唯一的“幸存者”,而眼前竟是一片荒原。此时,迪伦看到不远处的山坡上一个男孩的身影。男孩说,他叫崔斯坦(灵魂摆渡人:他们的职责跟使命是引导灵魂穿过荒原,保护他们免遭恶魔毒手,让他们到达彼岸。彼岸便是心中的家。荒原是灵魂心里的映射,天气的好坏取决于灵魂的心情。荒原中魔鬼跟黑夜都是致命的危险,而安全屋却像是休息的驿站)。崔斯坦将她带离了事故现场。但是迪伦很快意识到,这个男孩并不是偶然出现的路人,他似乎是特意在此等候。他们每天都在马不停蹄的赶路,到达一个又一个的安全屋,在黑夜降临之际尽可能的躲过凶神恶煞的恶魔。
荒原在她面前似乎是一个巨大的问号,而她也必须正视那些接踵而来的问题。在与崔斯坦的相处过程中,她渐渐明白了自己不是唯一的幸存者,而是唯一的受害者。天气的阴晴取决于她的心情好坏;身边又为什么会有哪些奇特的现象。
两人在不知不觉中坠入爱河,迪伦、崔斯坦一起穿越每一座山,一起被恶魔追杀,一起到达每一座安全小屋,中途慢慢了解彼此的心意,迪伦勇敢的表白,彼此的坦诚,快到达边界时,决定在一起,却因现实而不得分开,本以为故事在这里就遗憾的戛然而止了,却不曾想到勇敢的迪伦因为爱,重新踏上恐怖之及的返回之路,寻找崔斯坦。每当迪伦到达一个小屋,我心里都默默的劝阻迪伦就在这个安全屋等待崔斯坦吧,前面太危险了,崔斯坦肯定会过来的,可是迪伦每次都无畏的往下一个安全屋赶,迪伦和崔斯坦终于相遇了,也一起跨越了所有的障碍,返回人间,在一起。(补充一下前面忘记说了摆渡人会根据每一个不同的人变成她信任的样子,每个人都不同,因为爱,崔斯坦的模样没有改变)当看到最后,“原来你在这里”“我在这里”时的那种感动与幸福,那种好像经历了所有的幸与不幸,我们依然双手紧握,不曾松开,还好,你一直都在我目所能及之处,这已足够。
提到《荷塘月色》,每个80后应该都不会陌生,因为这是我们高中重点学习的一篇语文课文。不过那时为学习而阅读,关注点基本都在分段解析上,内心并无什么触动。
上个月去高老师那里借了几本散文集,忙于工作,偶尔才翻一翻,无意间又读到了朱自清先生的这篇《荷塘月色》。
这篇散文写的是朱自清先生夜晚出来散步,走到了荷塘边,欣赏荷花、叶子和月色。之后,又想到了写荷诗。“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读着读着我也似乎也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起欣赏这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从中我感悟到了作者内心的彷徨与迷惘,而我的心情也随着波动起来。朱自清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描写了一个宁静,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清冷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人静时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他觉得自己是个完全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要做的事,现在都可以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走着走着,我仿佛看见了荷塘,“那田田的叶子,白里透红的荷花上闪着亮光,零星地点缀些白花……”风中的花香,肯定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之上,简直就是月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而我便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深深陶醉……这篇文章写得很美,尤其是对荷花、叶子以及月色的描写,以人心旷神怡,久久不能忘掉。
安安静静读下来,只觉得那么爱不释手,仿佛手里捧着金子似的。文章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这篇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却抱怨连连,真是不应该。自己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和工作,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Copyright © 2024-2025 夕夏小筑 版权所有 | 备案号:豫ICP备2024057237号-1
声明: 本站文章来自互联网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 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