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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精选30篇)

作者:晚风吻别日期:2024-05-22人气:22

导读: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精选30篇)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1  (甲方)单位: ;  (乙方)单位: ;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规定,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一、 工程项目:  1. 工程承包范围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精选30篇)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1

  (甲方)单位: ;

  (乙方)单位: ;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规定,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一、 工程项目:

  1. 工程承包范围:造型线3#底坑26个盖板,天井集尘器照明、涂装、平台制作。

  2. 工程地点: 小松(山东)铸钢有限公司厂区内

  3. 承包方式:

  二、安全管理协议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协议内容: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主观部门的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 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主观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兼职的安全担当,应当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的责任、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3. 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 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体计划和全局设想;

  (2) 工程项目应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并经甲方同意。

  (3) 工程施工中乙方需使用的设备有 ;

  接触到甲方设备有 。

  (4) 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 ;

  针对不安全因素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有: 。

  4. 甲乙双方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加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 施工前,甲方可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强化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执行。

  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负责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成立消防组织, 对消防器材的使用进行训练; 甲方指派 负责联系、检查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6.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等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7. 在施工及操作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并确保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8. 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9. 原则上甲方不向乙方提供在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爬梯、起重机械等设施,但在特殊情况下经甲方有关部门同意借用后,乙方首先要对所借用的设备进行安全自检,在确认安全性能良好的情况下方可使用,一旦乙方在自检中发现不安全因素而不可使用时,及时通知甲方,在不安全因素排除后才能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有乙方负责。由乙方自行带入的设施设备或自行搭建的登高设施安全性由乙方负责,但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10.乙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确实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乙双方指定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单位负责。

  11.特种设备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操作证;起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必须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暑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3.乙方成立的消防组织,消防负责人: 成员: 。

  14.乙方如需甲方提供电源、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使用甲方设备造成后果的,均由乙方负责。

  15.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6.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联络,采取保护措施。

  1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双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家及山东省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劳动行政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18.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议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山东省的有关法规不符合按国家和山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9.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伤、亡事故,有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本协议由双方各执一份,必要时送市、区劳动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确保500kV输电线路安全可靠供电及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河南省供用电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电力设施保护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汇通大道中压燃气管线起至磁五仓路西侧调压站,沿汇通大道南侧敷设至闻洲瓷厂,全长1.8公里,该管线穿越500kV牡嘉Ⅰ线,距离46#塔D腿2.2米,不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__)规定:中压A级燃气管道距电塔杆基础接地体最小净距10米的要求。 同时也不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__) 规定:输电线路与甲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甲类物品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以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杆高加3米,还应满足其他的相关规定。

  500kV牡嘉Ⅰ线20__年建成投运。

  汇通大道中压燃气管线自20__年建设,20__年建成投运。

  二、安全责任

  1、甲方有向乙方宣传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的义务。

  2、甲方对乙方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现场及附近区域内的带电线路、危险点及预防措施,双方签字确认,记录存档备查。

  3、甲方有权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有权要求停工整顿并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4、甲方在该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告知乙方,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协助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执行本行业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制度,负责按照有关规定有序、文明组织施工,统一施工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6、乙方按照《汇通大道改管施工方案》,将杆塔基础为中心半径30米以内的钢制燃气管道全部更换为PE燃气管道(材质为PE100,壁厚为SDR11),同时在管道外围修筑防护墙。

  7、乙方应加强该区域燃气管道的运行及维护,防范发生爆炸、爆燃等事故,该区段内若发生燃气泄漏、爆燃等危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便于甲方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8、乙方若在该区域内进行燃气管道改造或其他施工时,应提前告知甲方,同时确保施工机械保持与裸露的高压带电导线不低于8.5米安全距离

  9、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500kV牡嘉Ⅰ线46#接地改造方案》,对接地进行施工改造,保证线路安全运行。

  10、乙方在电力设施附近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警告标志,如:下有燃气管道,禁止动火作业等。

  11、乙方负责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文件资料正确、完整、有效。

  12、经甲、乙双方协商,指定以下人员为现场协调联系人,负责现场施工检查以及以后的维护、改造等协调事宜:

  乙方负责人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负责人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违约责任

  1、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电力设施发生破坏、损坏、停电等事件,乙方承担所有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六、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附则

  1、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后都应严格履行协议,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矛盾,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提请仲裁或诉讼。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3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乙方签订本协议应当视为一经充分理解并全部接受协议内容,若有疑问及不明之处,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对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乙方安全、环境、治安、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纪和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照甲方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拒不执行甲方意见,严重者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监督乙方识别危险源(危险场所、危险作业、危险设备)、制定防范措施(包括应遵守的规范、作业人员的资质、保护用具、相关设备、周围环境、电源开关等)、制定预案、告知施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时,甲方在接到乙方通报后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进行现场抢救工作。

  第二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对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环境、治安、防火工作负主要责任,施工前应指派专人负责访项目的上述工作,佩戴明显的安全标志,接受甲方的统一协调和监督,教育施工(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堆积,根据工作特点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代工作,保证进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必须持本岗位有效证件上岗。

  2、开工前,将施工(作业)人员的情况如实向甲方报告。有人员调整时,要及时通报甲方,施工(作业)现场不得录用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

  3、施工(作业)前,应如实将工程计划、工程概要、紧急联络图、重点危险源和防范措施向甲方申报备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由乙方制定危险作业一览表。

  4、下达施工(作业)任务时,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指导,给予施工(作业)人员配置正确的安全防护用具,并安排监护人员,并将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给甲方,不得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乙方自带的设备、工具、劳防防护用品等,所有的高空设备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应取得安全使用证,并应设置安全标志。

  6、乙方人员不得动用任何规定以外的甲方的任何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

  7、高空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设立监护人员,标准施工(作业)。按规范接临时线,并应按规定时间拆除。

  8、施工(作业)产生的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品废弃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场所,对施工现场应随时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不在通道、升降口、灭火设备、救急设备等处放置物品。

  9、乙方在施工(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抢救工作,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和损失,同时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害,其抢救及善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由于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进行整顿,并向甲方通报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在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重新施工(作业)。

  11、施工(作业)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品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

  12、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单位负责人负责,服从甲方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13、平时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无条件的整改。

  14、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违反现场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5、对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三条 施工(作业)的安全检查与评审

  1、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协议条款进行检查,对条款遵守情况进行确认和评审。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章: 甲方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4

  甲方:

  乙方:

  由于我校教师校内现无宿舍,放学后、周末和寒暑假不在学校,为了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我校师生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确保我校师生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一、学校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

  1、凡学校不是正常上课时,学校施工人员自己开门,开门进出后必须锁上,如未锁上,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校园后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2、如乙方进出时锁好铁门,学生及社会人员与其他方式进入校园的,出现安全事故乙方不负责任。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权不让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防护栏内,更不能让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在建工程建筑物内,如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注意施工、用电、高空坠物等安全,不能让非施工人员入内,否则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二、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亦,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1、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工后,经上级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3、学校校门开或关由学校保卫人员肖本金负责。

  甲方:万屯镇贡新小学

  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5

  甲方(总承包方):____________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分 包 方):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航站楼项目部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机场新建T3A航站楼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国际机场

  按照《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的消防安全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落实总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施工现场的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确保本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杜绝火灾事故。

  根据总分包合同约定,按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配齐消防设施,各种移动式消防器材要有固定的摆放位置,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设明显标志;设立消防器材棚(箱),设专人维护保养,按照使用要求,按期更换药剂,做好铅封;器材实行挂牌制,载明配发日期,药剂更换日期,负责人,以便进行检查。

  2、甲方的责任

  (1)、建立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消防安全管理权,制定企业的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动火审批流程,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周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可以与安全生产例会合并召开)

  (3)、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与每周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进行奖罚;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对乙方施工工序中的明火作业、砂轮切割机切割作业和现场违章吸烟等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动火。

  (4)、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乙方进场工人进行公司级(项目级)安全教育的同时,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技术、知识的培训。

  (5)、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须组织编写对防水作业等重要分项或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并负责向分包单位交底的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同时督促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分包单位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必要时,可直接进行交底。交底人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时间。

  (6)、负责建立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资料;负责编制施工现场总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对分包队伍违章动火、现场违章吸烟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8)、有让分包队伍按照规定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的权利。

  (9)、有权对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消防安全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器材有权要求拆除、更换。

  (10)、指导、协助乙方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火灾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对救火有功单位和个人由甲方奖励1000-10000元。

  3、乙方的责任

  (1)、杜绝火灾事故,对本单位的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_)、《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__)进行管理。

  (2)、乙方必须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动火审批规程;乙方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到人。

  (3)、队伍进场前,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按工程所需配齐持有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严禁无证操作;队伍进场后,调出和调进人员要事先向甲方通报。

  (4)、把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交底人要签字,被交底人,每一个人都要签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签上时间。

  (5)、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参加甲方组织的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整改通知单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6)、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班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技术和知识培训,提高员工保养和使用消防设施的能力,适应扑救初期火灾的需要。

  (7)、负责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本单位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并组织进行演练。

  (8)、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消防管理制度,参加工地消防领导机构,出席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认真贯彻会议做出的决定,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现场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9)、对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做好维护保养工作,认真履行登记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无丢失、无挪用、无埋压、无损坏,随时保持良好的状态。损坏消防器材、设施,除赔偿损失外,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元罚款。

  (10)、乙方动火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一切明火作业和砂轮切割机切割作业前必须到甲方安全部门备案,并办理动火证,动火时必须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备灭火器材,安排看火人员。证件不全或不按规定执行,罚款500元。

  (11)、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需设专库存放,责专人看管,库房内严禁通电和住人,在使用过程中,作业现场必须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12)、除专设吸烟室、办公室、宿舍外,所有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和仓库吸烟,如发现每人次罚款200元。吸烟室、办公室、宿舍吸烟的烟头必须入缸,严禁乱扔烟头。

  (13)、施工现场和办公区、生活区、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热的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加热烘烤易燃易爆品,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14)、防水作业按作业面积 1只/15㎡配备灭火器,防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面四周必须派专人监护,作业完后监护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施工前必须到甲方施工安全部门备案。当防水作业面四周距明火作业点小于10米或与明火作业形成交叉作业时,严禁进行防水施工;必须施工时应上报甲方进行协调。

  (15)、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救火,及时抢救伤员,并同时报告现场项目管理人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处理

  1、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由总包安排向有关方面报告。总包和分包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现场整改小组和事故善后小组。事故调查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等事宜。

  2、事故责任清楚,双方意见一致的,由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上述规定的责任方对事故全面负责。

  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的,协商解决。

  4、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谁的责任就由谁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各负其应负的责任。

  三、 需要说明的事宜

  1、甲方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立即确认签收,并立即执行且按时完成达到要求,不签收或不执行或不能按时完成,则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除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乙方还应按事故的大小向甲方交纳叁--贰拾万元罚金。

  3、上述罚款甲方可以从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中扣除,若当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不足罚款时,将视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债务,甲方保留随时追讨该到期债务的权利。对乙方违规的处罚只要事实存在不一定必须征得乙方确认,甲方的处罚即可生效。

  四、 其他

  1、奖罚除按上述条款执行外,另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总包企业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下达并签字,由甲方财务负责收款并出具收款单;奖励,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建议,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乙方据此到甲方财务取款,奖励的标准:按《中建八局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奖罚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2、乙方对甲方的处罚有异议时,可书面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复议;对项目经理的决定仍然有异议时,可向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议。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3、本协议适用范围

  (1)、人员:甲乙双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2)、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大门处门外边3米以内;

  (3)、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字起至总包书面通知分包队伍退场的第三天止。

  6、 上述未尽事宜,国家、地方和行业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6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承 包 范 围:

  3、承 包 方 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北京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规定。

  2、施工前,乙方应根据所承揽的分包工程确定危险源及不利环境因素,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甲方批准后备案。甲乙双方应对危险源及不利环境因素实施监控,确保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3、在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下,乙方应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负责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及各类施工保险预先投保制度等。

  4、在施工前乙方应对规定的施工区域、施工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全部责任。

  5、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等部位悬挂/张贴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在施工未完成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其他的安全可靠措施后方能拆除。若由于乙方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由乙方全部负责。

  6、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进行处理。

  7、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8、由乙方租赁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特种设施,租赁公司应具有特种设备租赁资质,租赁的设备应在年检有效期内使用,在设备安装前应向甲方出示并存档。

  9、在施工机械设备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双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乙方需要向甲方借用或租赁设备以及工具时,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 。乙方须对设备和工具进行检验/或验证,并做好书面记录。乙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则应由乙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11、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管理措施进行验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以及甲乙双方各自的合同义务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鉴于乙方作为具体实施施工的承包方,为避免混淆,乙方特此承诺甲方源于自身的合同地位及施工专业限制根据本条前款对乙方及乙方人员进行的进场教育或交底工作,并不免除根据国家及地方关于施工安全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或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所约定的乙方应当承担的包括施工安全责任在内的各项义务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

  12、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为该项工作的安全负责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施工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监督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双方安全负责人在施工期间应每天巡检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等,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13、乙方人员在施工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购买或使用的前述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1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1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期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并办理“动火证”落实防火责任人;在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应制定防止有害气体中毒措施的相关措施,并指派专人值守警示。

  16、装修过程中如需动用明火时应到甲方办理《用火申请单》,经甲方批准后由具有电气焊上岗证人员施工,并按照《用火申请单》所批准的时效及位置实施动火作业。施工完毕现场装修人员应检查用火现场有无遗留火种。

  17、施工期间应使用绝缘良好电动工具,使用专用插头与电源插座连接,严禁将线头直接插在插座上用电,严禁使用无漏电保护开关的电源。

  18、乙方在施工时,施工现场应进行封闭、设置警戒线、悬挂安全标牌与安全标志、夜间施工设置充足照明;施工现场的孔、洞、口、沟、坎、井及临边作业必须设置警示灯。

  19、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乙方,应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指定安全责任人和安全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并展开工作。

  20、在项目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持有经市、区特种行业考核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上岗证书,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审核。

  21、乙方对安排到甲方项目工作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对新入职的员工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到甲方项目从事作业。

  22、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防护要求对现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教育和培训员工正确使用和佩戴。

  2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且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若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现象发生,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24、其他规定:

  四、违约责任

  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乙方责任造成双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 乙方应全力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向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甲方在巡检中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违章作业施工,甲方有权立即制止并停工整改,乙方完成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五、其他

  1、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甲乙双方。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保存一份,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严格执行下列相关安全法规: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机械使用安全规程 》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监察条例》

  ★《电梯日常维修保养》 ★《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

  六、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7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项目经理部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现场防火、防盗、防触电及企业财产的安全,特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内容: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作范围:

  二、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乙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颁布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甲方对乙方必须明确工作范围职责,安排相关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值班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3、甲方应对乙方值班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及每日工作安排和值班期间注意事项。

  三、乙方责任义务:

  1、 乙方在节假日(20__年2月1日-20__年2月16日)值班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2、坚守职责,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认真做好现场防火、防盗、防破坏和治安事故的发生。

  3、工作期间必须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工作,不得在值班室喝酒、闲聊、看电视、打扑克和做妨碍工作的事情。

  4、值班人员必须昼夜轮流值班,对当天发生的情况做好值班记录,以便向接班人员交待,双方签字后交班人方准离开工作岗位。

  5、工地值班需不断地进行巡逻检查(一天三次),发现治安问题及时向领导(电话: )或所在地社区警务室X警官( )汇报。

  6、本次值班工资为4500元整(在保证现场材料未丢失的情况下)。若现场出现材料、电箱等固定资产丢失的情况,则将进行处罚(罚款金额根据丢失物资金额而定)。

  7、如出现未经上报擅离岗位的情况,将处以500元一次的罚款,我部将根据土建单位监控视频及现场抽查进行考核。

  注: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由20__年2月1日起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8

  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的房室间或场地平米、。

  第二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有权责令乙方整改。

  第三条,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及时传达、宣传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对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及要求,并督促乙方落实。

  第四条,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场地的界定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的资质,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严禁生产、加工、储存、经营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及有污染、有放射性的物品。

  第五条,乙方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及操作规程,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本单位的人员、设备进行教育和检查。使用国家监管的设备工具必须经过国家监管部门检验合格后且在有效期内使用。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乙方从事特殊行业及人员密集的行业应制定本行业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有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演练,做到紧急救援迅速有效。

  第七条,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内,严禁吃、住、生产同时存在,对使用的用电设备、线路、取暖炉具等应按要求严格管理。严禁加大用电保险熔量和私改乱拉电气线路。针对生产经营的情况配备相应的防火设施。

  第八条,乙方发生伤亡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火灾及经济损失后果自负。因乙方原因及违反本协议造成甲方、周边单位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乙方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在及时上报相关单位的同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在履行本协议时,乙方如果变更承租人或改变经营性质,需重新签定协议,本协议在承租期限内有效。

  第十条,以上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商定。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9

  受托人(船舶经营人,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给甲方管理

  船 名: 曾用名: 主机功率:

  船舶种类:货轮 建造日期:

  总长: 型深: 型宽: 总吨: 净吨: 载重吨:

  二、船舶安全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责任

  1、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2、负责航海交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建立并指导、检查、督促落实该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及执行情况,负责对船员的岗位安全培训;

  3、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

  4、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5、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四、乙方责任

  1、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4、按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支付方式按时向甲方支付管理费和有关费用,并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安全管理费的有关费用造成的违约责任;

  5、负责承担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6、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7、其他责任:负责船舶的设备更新及船舶修理。

  五、双方关于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委托管理期间,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 万/年的委托经营管理费,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次年管理费待一年期满之日一次性支付,若委托人15天内未支付管理费,受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委托人作违约处理。委托人应将船舶保险费、税费、航政规费及委托人认定应付的有头费用按受托人规定的期限及时交至指定银行账户,由受托人按期支付,并在支付后及时结算。

  六、双方关于风险责任和责任赔偿的约定

  该委托经营管理的船舶,在甲方经营管理期间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乙方对该船的实际价值及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利润和保险赔偿款等应得的所有合法利益先予承担,对上述利益不足补偿部分的损失由甲方依法承担。

  七、双方关于经营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

  该船实行公司内部单船核算,经营费用由乙方支付,营业利润归乙方所有。

  八、双方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条款,若有违约,除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外,还应处以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1、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让该合同。

  2、委托期间,委托人有权转让该船舶,但须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托人,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由此造成的经营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3、遇有政策变动和本合同未尽事宜,待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请仲裁或诉诸人民法院。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

  《水路运输许可证》编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10

  项目经理部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双方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因工死亡、重伤率为零;

  2、轻伤频率控制在 3 ‰以内;

  3、特种工人持证率100%,实施施工工伤保险和劳动保护100%;

  4、创文明、标化工地。

  二、 责任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甲方职责:

  1、依据国家、本地区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包括总包)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帮助乙方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工人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2、施工前须对乙方的工人进行安全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并根据本工种的特点及乙方的施工内容,对乙方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对乙方有督促、监督、检查的权利,严禁违章指挥;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逾期未整改完,甲方有权依据项目的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4、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安全生产的手续。

  四、乙方职责:

  1、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学习甲方的安全教育内容。

  2、特殊作业工种持有效证件上岗率必须达到100%。

  3、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甲方的安全工作;有权利拒绝违章作业;对于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时,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4、施工期间,每日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根据当日施工任务,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作业场所和机械(具)等安全环境状况,落实注意事项,作好详细记录,以供甲方检查。

  5、督促工人保管好自己的防护用品,施工时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6、不得擅自拆除、改动施工现场脚手架,以及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如确实需要拆除改动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的,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了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责任自负。

  7、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它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甲方同意,并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指派专人值班。

  8、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安全标化、文明施工创优活动,要求班组作好工完场清工作,保持场容场貌,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维持现场文明施工。

  9、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由乙方自备或向甲方租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直接责任;未经甲方许可,擅自私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直接责任。

  10、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

  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本地区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五、其它

  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甲方安全负责人: 乙方安全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ZLD630系列高处作业吊篮。在租用期间,为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吊篮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本协议使用对象

  1、工程名称:

  2、施工内容:

  3、工程地址:

  二、本协议期限

  本协议确定进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工程竣工租赁之日止。

  三、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提供建筑物的相关平面图。

  2、落实专人负责吊篮的安全管理。

  3、提供安装吊篮所需的垂直运输设备及提供搬运人员并搬运到位。

  4、确保屋面、墙面、地面、阳台、窗户、遮阳板等吊篮运行周围空间无障碍及易坠落伤人的物品。

  5、提供合格的专用电源、电器箱。按标准设置避雷、接地装置(避雷电阻应不小于10欧姆)。

  6、吊篮下方必须设有禁止入内的警告标志及警示线。

  7、吊篮在施工中为了避免碰撞建筑物墙面,需将吊篮靠墙一面的两端立杆及横杆用厚海绵或软外装物进行包扎,以免损坏建筑物及吊篮。

  8、认真检查吊篮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进行解决,全面掌握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知识,并接受基本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吊篮使用负责人和操作人员。

  9、甲方必须按规定做好机械、电器的安全检查和日常清洁保养,及时排除故障或通知乙方协助检修。

  10、遇雷雨天、雪天、雾天、风力达5级以上等异常天气时,应停止运行吊篮,否则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11、吊篮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协议》、《安全技术交底书》、《高处作业吊篮施工人员守则》,否则不得上岗。吊篮施工人员如违规操作,没有按规范要求做好自身保护,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12、吊篮如需移位,必须通知乙方,不得私自移位,并且要对吊篮的一切设施进行检查和保护,特别是屋面配重和悬挂机构的检查和保护,否则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四、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根据工程施工要求编排好吊篮施工方案,并报请甲方批准。

  2、吊篮按施工方案的技术规范进行安装。确保吊篮各部件连接点、配重、电器箱、提升机、安全锁以及限位装置等安装合格后交于甲方使用。

  3、吊篮安装人员做好对甲方操作人员的基本安装技术交底,并不定期对吊篮进行检查。督促吊篮操作人员做好吊篮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制止违章操作。

  4、为避免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积极做好维修工作。

  五、甲方指派 同志,乙方指派 同志,为吊篮租赁期内的安全技术负责人。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执行本协议。

  六、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的正本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1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特制定《塔吊/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塔吊/施工升降机产地、型号及使用情况:

  1、 生产厂家:

  2、 规格型号:

  3、 使用地点:

  4、 安装高度:

  二、甲方责任:

  1、出租单位必须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拆资质证、安拆人员的上岗证、塔司的操作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证明、塔吊/施工升降机出厂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设备制造许可证(以上资质必须真实有效),并遵守国家及当地的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2、塔吊/施工升降机在安装、拆除、顶升、附墙连接及进出场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保证塔吊/施工升降机性能完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经当地主管部门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以检测合格报告日期为起租计费时间。

  4、安拆单位必须出具有效合格的塔吊/施工升降机安拆资质,安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有效操作证。制定 “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方案”、“应急预案”、“安全技术交底”,并提供“塔吊/施工升降机基础施工方案”。按安拆方案及塔吊/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安拆,落实安拆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安拆及顶升过程中因违章操作、设备质量及安全防护不到位而发生的事故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5、在使用过程中,甲方必须提供足够的塔司以保证乙方施工需要。随时保证塔机及各种限位灵敏有效,操作人员应按甲方提供的塔机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交底认真执行。因安装质量、附着连接、塔机质量和违章操作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预埋的固定支腿或地脚螺栓以及塔吊/施工升降机各部位使用的钢丝绳必须满足该塔机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使用要求,并随时检查更换,否则发生一切的事故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6、甲方所派操作人员应服从乙方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禁塔吊/施工升降机带病运转。塔司/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严禁酒后、疲劳及带病作业,否则由此发生一切事故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7、在不影响乙方施工的情况下,甲方应随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在对其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定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8、随时监督塔司、塔吊/施工升降机在使用过程中安全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9、此《塔吊/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协议》与《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乙方责任:

  1、 根据甲方提供的塔吊/施工升降机基础图及施工方案进行基础制作。

  2、保证安装现场道路畅通,并提供足够的安拆场地。

  3、负责提供塔吊/施工升降机所需的电源及闸箱。

  4、遵守国家及当地的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四、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甲塔机/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的副本,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单方违反协议合同有关条款,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及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13

  用户(信息源和信息发送方责任单位)与____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使用服务方提供的服务时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1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2条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甲方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将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甲方需要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甲方需要开展电子邮件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第3条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用户保证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用户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将对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第4条用户不得利用乙方服务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5条客户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6条客户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应保证其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电信运营商的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7条客户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8条若违反上述规定,服务方、电信运营商或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和信息发送通道,情节严重者终止合作业务,追究客户的法律责任,并追索由此产生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9条在使用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术有限公司服务过程中,服从监督和管理若我司违反本承诺书的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10条网站开通时请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将备案编号按要求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网站主办单位(公章):接入服务单位:(盖章):

  网站负责人签字:核验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14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安全施工,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服从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乙方对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安全装备,制订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乙方进入工作场地后要落实好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各类伤亡事故。

  四、乙方人员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只能去规定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危险区域和场所,若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五、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用电设备要采用安全电压,要有漏电保护设置,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进入受限空间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必须有安全监护人,方可进入作业。

  六、生产中的车辆要做到安全驾驶,进入工作现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作业,司机要随时注意周围的地质环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失及事故由乙方承担。

  七、由于乙方违章作业,造成公司财产和人员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事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调查处理。

  甲方责任人签字:

  乙方责任人签字: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15

  业 主:

  承包商:

  业主将 工程发包给承包商施工。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权利及责任,坚持 “安全第一 ,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双方协商,于 年 月 日就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 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安全目标

  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损坏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垮(坍)塌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职业卫生伤害事故。

  创建衡水市安全文明工地。

  第二条 业主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施工资质进行审核。

  (二)开工前,业主负责对承包商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商技术负责人,承包商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全面交底,并保留交底记录备案。

  (三)如果承包商需要业主提供工程必备的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费用由承包商支付。

  (四)业主有权制止和处罚承包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现象,不服从管理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五)业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尽量向承包商提供工作方便。

  (六)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业主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及隐患整改,业主将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费用来进行整改。

  (七)业主管理的同时委托本工程选定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实施监理工作、并代表业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三条 承包商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承包商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承包商应按工程规模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员资质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三)承包商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本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资金,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承包商应当对其施工人员进行不少于40个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承包商不得安排上岗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报业主和监理方备案。

  (五)承包商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六)承包商应辨识本单位施工区域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形成重要环境及重要危险因素控制清单报业主备案,并向本单位施工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七)承包商必须为从业人员统一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八)承包商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九)承包商的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国家法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未经检测合格严禁使用。

  (十)承包商应有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记录。应确保在用施工设备的安全可靠。承包商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 , 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十一)承包商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及有职业禁忌症人员,承包商应对施工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负责。

  (十二)承包商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业主、监理批准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十三)承包商应当在本单位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孔洞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十四)承包商在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五)承包商应当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本单位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六)承包商应当服从业主和监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承包商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承包商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十七)承包商应为本单位全体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报业主备案。

  (十八)承包商应识别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如:扬尘污染、粉尘污染、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施工噪音等造成的环境危害。制定针对现场环境因素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措施。及时纠正和整改业主以及周边居民提出的投诉和意见。缴纳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开具的因承包商责任造成环境污染的相关罚款。

  (十九)应急准备(可以和业主联合准备)

  承包商应根据可能发生的危急情况、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如:防火、防汛、防爆、防污染、设备异常状态、防食物中毒、传染病和流行病等)制定应急预案。承包商应就应急预案进行物资和措施准备。承包商应就应急预案进行培训,所有应急情况可能涉及的人员,包括指挥者、现场员工均应进行培训,并适时组织演习,并保留培训和演习记录。

  (二十)承包商应对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四条 安全管理费用

  为保证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足够的安全投入,工程实行安全保证金、安全考核基金、安全施工措施费等制度。

  (一)履约保证金中包含安全保证金,承包商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授权的代理人在签订协议前必须向业主交纳安全保证金,在项目结束时依据项目执行过程中承包商安全施工情况予以支付。安全保证金标准为合同总价的5%。

  (二)安全施工措施费:

  双方签订的合同价格中,已经包含有承包商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投入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合同价款的1.5%),承包商应在工程开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要求及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业主备案,业主在每次支付进度款时,按承包商提供的措施计划核对其执行落实情况,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投入的,在本次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第五条 安全事故的处理

  承包商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应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护有关物证,并立即通知业主,然后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书面报告。如果不了解详细情况,可先报简要情况,随后再报详细情况和进展情况。甲乙双方共同组织事故调查,承包商现场人员应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和事故处理原始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由业主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负责事故的上报工作。

  第六条 遵守国家、行业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 遵守建设单位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规定。

  第八条 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一)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50% ;发生人身轻伤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20%。其他安全生产异常情况时,按企业有关规定进行扣罚。

  注:上述事故按照1人次标准考核,发生超过1人次的人身伤亡事故,累加考核。

  (二)当承包商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且造成业主损失时,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国家、行业及业主行业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肆份 , 业主、承包商各执贰份。

  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同时签订,无本附件合同无效。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 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随合同生效而生效 , 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业主盖章: 承包商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16

  立协单位:

  发包单位: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电厂 (甲方) 以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以下称乙方

  一、 本协议适应范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电厂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检修安装电力工程项目均应执行本协议。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承接项目有关的、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承包的项目与其资质相符合。

  三、甲方将本项目发包给乙方,为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华能南京电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施工,双方在签订项目承包合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承包项目:

  1. 发包项目名称:1#炉烟道反应器防磨工程

  2. 承包范围: 1#炉烟道反应器防磨工程

  五、项目期限:自 20__年 月 日开工,至 20__年 月 日结束。

  六、协议内容: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地方政府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的法令、法规、条例,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遵守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及华能南京电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 甲乙双方必须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并有明确的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乙方参与承包项目的人员超过10人(含10人)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1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经考核,有相应上岗资格证书,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并同时向甲方提供承包项目现场管理有效的组织机构与人员名单。

  3. 乙方应有针对承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4. 甲乙双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详细了解施工区域内作业的施工日期、施工环境、施工特点与要求、停电范围。

  5. 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施工要求制定项目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提交甲方审核后组织落实。对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等危险或引起人身、设备事故的施工,乙方应认真勘察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安全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应同施工组织措施在施工前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应监督乙方实施情况。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乙方应在施工现场有危险因素的区域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应当向施工人员告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满足施工要求。

  6. 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职工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证职工在享有安全生产保障权利的同时,监督其自觉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和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7. 工程开工前,甲方预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或根据项目施工实际情况由乙方向甲方预交)。乙方人员在施工时违反有关规定时,甲方应予以教育,必要时予以考核。并通报乙方,同时从安全施工保证金中扣除考核款。

  8. 在发生乙方责任的人身伤亡事故或重伤事故时,由甲方根据违章程度、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保证金扣除比例,直到停止乙方施工。

  9. 施工前,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进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防爆、防高空坠落、防中毒等要求,并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名单,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不得进场作业。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掌握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必须劝其退出施工场所。乙方若在施工中要新进、增加施工人员必须向甲方提出申报,并经教育培训后方可进场作业。

  10. 在承包本项目期间,乙方指定 张万里 同志负责本项目的有关安全管理。甲方指定 贾海东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监督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情况。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有关的安全管理事务,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乙方安全负责人(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佩戴相应袖标。并根据锅炉班检修期间“安全及文明生产注意事项”表格(另附,开工前交乙方)每日进行布置,检查,整改,落实。乙方项目工作负责人检修期间参加锅炉班早会,工作负责人汇报昨日主要工作进度、安全、文明卫生情况、需要班组协调的问题等,将锅炉班早会与本项目安全相关的问题传达给工作班成员、并布置落实。乙方每日开工前进行站班会,布置每日工作,对当日工作进行危险点,,安全控制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进行针对性交待。

  11.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在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管理,以及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进,甲方应认真整改。

  12. 乙方作业人员应对所在的作业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可继续作业。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经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于作业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造成的事故后果负全部责任。

  13. 乙方在作业时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器具等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必须借用或租赁甲方设备及工器具,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或工器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设备或工器具使用特殊说明书应书面交待清楚。借入方必须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借入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器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中,由于设备、工器具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全部责任。

  14. 乙方每日开工时工作负责人要和工作组成员交代工作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乙方使用人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验收签名,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带,高空作业1.5米以上作业均应系好安全带,并保证上方悬挂点牢固可靠、对高出作业临空面采取挂安全网。安全带无悬挂的地方,需架设安全绳。

  15. 现场交叉作业设专职协调指挥员,外包单位安全负责人必须做到不违章指挥,杜绝野蛮作业,坚持按照工艺标准组织生产。经常在生产现场进行检查,纠正违章现象,保障本单位安全有序生产。作业期间现场安全负责人因事离开现场必须临时指定一位负责安全监管,若长时间离开必须主动向发包班组联系人说明情况,同时到检修部安全员处备案。二个及以上作业点,每个作业点均应指定工作负责人、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16. 进入烟风道内作业,须采取受限空间特殊作业安全措施,办理特殊作业措施票,履行特殊作业许可手续。作业时,孔洞外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始终坚守在孔洞边,如需离开,必须先派人替换。

  17. 行车操作必需有相应操作资质的人员担任,起重作业时专人指挥,起吊作业现场区域设置必要的围栏。专用吊车进入现场必需报安监部备案,起吊大件需有专门起吊方案并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并甲方相关人员现场全过程监护。

  18.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齐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合适的防护服、手套、防护眼镜、耳塞等,防止作业现场粉尘、噪音等对作业人员健康造成伤害。

  19. 外包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应在现场备置文件包备查。文件包中含有:工作票或者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动火作业需要办理动火申请的应有动火措施票,特殊作业工作时需要有特殊作业措施票;现场安全巡查表;作业指导书(内含施工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作业指导书需由甲方相关专业人员签字确认);特殊工种证(原件或复印件);外包工程施工监督检查记录表;节假日加班申请(遇节假日和夜间需要加班者)。

  20. 乙方施工人员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不准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乙方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全部责任。

  21.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省、市、地区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22. 乙方必须按照规定开展经常性检查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不准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乙方项目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动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动安全防护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全部责任。

  23.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火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主管人员的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门人员值班。

  24. 承发包工程必须贯彻先订承包合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

  25.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项目承接企业依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本企业职责和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安全责任。甲、乙双方人员在作业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非甲、乙方人员)伤亡时,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和保护现场,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省、市地方政府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向各自的上级管理部门进行上报。乙方施工人员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及其它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26. 乙方不因甲方对其资质证明、安全技术措施等已审核认可,或已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对其进行检查监督实施,而免除其相应责任。

  27.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8. 本协议订立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省、市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省、市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9. 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方合同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及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        (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     (盖章)

  华能南京电厂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责任班组负责人:(签字)

  项目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立协日期:               立协日期: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17

  出租或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或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或承包期限:

  甲方将 项目(或场所)出租(或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为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经营环境,确保租赁(承包)方的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规法律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安全管理职责

  1、出租的场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

  2、书面告知承租方有关厂房、场所安全状况及消防要求。

  3、对承租方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4、有权进入乙方生产作业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5、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冒险作业等不安全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6、对安监、消防、质量技监等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承租单位进行整改,并有权对承租方实施经济处罚。

  7、发现承租方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求承租方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必要时,向所在地方的安全生产、消防、技监等部门报告。

  二、乙方安全管理职责

  1、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并服从甲方在安全工作中的统一协调、管理。

  2、租赁的库房或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危险品,如擅自存放和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对室内固定的电源线路,严禁私自更改或违章搭接,对必须更改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若私自接线,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拆除,有权拉闸停止供电。

  3、储存商品、货物的库房及生产车间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气取暖设备,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车间、库房、场院严禁吸烟,班后做好当日清理检查工作,做到确保安全。 4、乙方要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确保完好使用。必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同时要定期检查,如乙方隐患排查力度不够,发生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5、乙方动火、动焊等危险作业,必须进行安全审批,并按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乙方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起重机械等必须定期年检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行为。

  7、乙方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9、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甲方有权提出责令整改意见,乙方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发生事故造成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0、本协议签订的各项规定,如遇有有关法规不符则按国家法规规定执行。 

  1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18

  为确保大厦的安全,所有外来施工方,请认真阅读并遵守以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 施工申请:

  1. 施工方如需在大厦内部施工,需向大厦项目工程经理书面申请,经批准开具施工单后方可安排施工。如需动火,需向物业申请办理动火证。

  2. 施工方到场施工前,需向保安部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备案并办理施工证件。没有提前备案的施工,保安将不予放行。

  3. 办理施工手续的同时,施工方单位负责人要与保安部签定《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协议》书,确定施工管理责任。

  (二) 施工登记:

  1. 施工人员到场后需在前台保安处登记。包括施工公司名称,施工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施工内容,施工楼层,携带物品,进入及离开时间。

  2. 所有施工人员进场时,需将移动通讯设备(手机)交与保安值班人员现场登记封存,施工完毕后交还本人(现场施工负责人可保留手机,以便与我部联系时使用。

  3. 保安检查核对施工人员与所备案的施工单和施工人员证件符合要求后,再予以放行。

  4. 施工方结束施工后需在前台接受保安对所携带物品检查,并签退后方可离开。

  (三) 施工管理:

  1. 施工人员必须走指定通道和使用专用货梯运货,并随时配戴临时施工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使用客用设施(卫生间等)。

  2. 施工人员进入大厦前需佩戴好施工证件,并在施工过程中接受保安必要的安全询问,离开大厦时,将施工证件交与前台保安处并签退后方可离开。

  3. 施工人员在重要区域(保密楼层、实验室等)施工必须有大厦工程或保安人员陪同方可进行,并不得触碰与施工无关的设备及物品。

  4. 施工人员施工结束,需立即离开,不得借故长时间在大厦内部逗留。

  5. 施工人员施工期间,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打闹、大声喧哗、禁止在施工现场乱拉、接电线,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停止施工,清离出场。

  6. 施工人员严禁使用明火作业,电气焊作业需到物业保安部开具动火证。

  7.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禁止在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杂物。

  以上安全管理规定请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执行,确保大厦安全。如有违反,将按大厦相关安全规定处 理。如出现偷盗或其他恶性事件,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提请当地警方依法处理。

  甲方: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19

  甲方:

  乙方:

  队(科、室) 姓名:

  岗位: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律和规章制度,并对乙方每年进行两次安全培训。

  2、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工作所需条件、设备、设施、经费、场所。

  3、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

  4、定期召开管理人员会议,介绍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总结分析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制定加强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乙方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条例、指令。

  2、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3、严格执行矿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办法、管理制度,管理措施,规范自身行为,自觉遵章守纪,按章作业,狠反“三违”。

  4、乙方必须依法管理,做好自主保安,不违章指挥,不出现轻伤及以上事故。

  5、乙方在工作岗位上应履行以下义务。

  (1)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有超前管理意识。

  (2)勤奋好学,专研技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3)工作雷厉风行,不拖不压,保证政令畅通。

  (4)组织参与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

  三、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不履行以上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不履行以上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违章指挥造成安全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终止时作废。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确保500kV输电线路安全可靠供电及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河南省供用电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电力设施保护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汇通大道中压燃气管线起至磁五仓路西侧调压站,沿汇通大道南侧敷设至闻洲瓷厂,全长1.8公里,该管线穿越500kV牡嘉Ⅰ线,距离46#塔D腿2.2米,不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________)规定:中压A级燃气管道距电塔杆基础接地体最小净距10米的要求。 同时也不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________) 规定:输电线路与甲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甲类物品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以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杆高加3米,还应满足其他的相关规定。

  二、安全责任

  1、甲方有向乙方宣传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的义务。

  2、甲方对乙方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现场及附近区域内的带电线路、危险点及预防措施,双方签字确认,记录存档备查。

  3、甲方有权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有权要求停工整顿并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4、甲方在该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告知乙方,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协助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执行本行业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制度,负责按照有关规定有序、文明组织施工,统一施工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6、乙方按照《汇通大道改管施工方案》,将杆塔基础为中心半径30米以内的钢制燃气管道全部更换为PE燃气管道(材质为PE100,壁厚为SDR11),同时在管道外围修筑防护墙。

  7、乙方应加强该区域燃气管道的运行及维护,防范发生爆炸、爆燃等事故,该区段内若发生燃气泄漏、爆燃等危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便于甲方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8、乙方若在该区域内进行燃气管道改造或其他施工时,应提前告知甲方,同时确保施工机械保持与裸露的高压带电导线不低于8.5米安全距离

  9、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500kV牡嘉Ⅰ线46#接地改造方案》,对接地进行施工改造,保证线路安全运行。

  10、乙方在电力设施附近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警告标志,如:下有燃气管道,禁止动火作业等。

  11、乙方负责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文件资料正确、完整、有效。

  12、经甲、乙双方协商,指定以下人员为现场协调联系人,负责现场施工检查以及以后的维护、改造等协调事宜:

  乙方负责人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负责人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违约责任

  1、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电力设施发生破坏、损坏、停电等事件,乙方承担所有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六、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附则

  1、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后都应严格履行协议,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矛盾,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提请仲裁或诉讼。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21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立协单位

  分包单位: 建筑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天泉港龙佳园B标段工程的人工挖孔桩项目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一、分包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项目: 人工挖孔桩

  4、分包方式: 包 工 包 料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甲乙双方协议内容:

  甲、乙双方总职责;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级劳动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办法、规定。

  2、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组织勘察现场,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①甲方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应相应编制“安全生产管理计划书”。

  ②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

  ③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并根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公司规定进行检查。

  ④乙方在施工中,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对“四口、五临边”应当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的措施;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和甲方及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若由于乙方忽视而造成的后果则由乙方负责。

  3、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4、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应对施工班组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张 志 彬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6、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伤亡、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75号令规定,在事故发生后应由责任方立即报告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站、总工会及公司安全部门;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一)甲方的职责:

  1、审查乙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督促乙方严格按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组织施工和管理。

  2、审查乙方施工企业资质、法人委托、施工管理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三机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上岗证。

  3、督促检查乙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现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应及时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乙方应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及时整改情况反馈甲方安全监督部门,乙方末及时整改甲方有权责成停工整改,停工期间经济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

  4、贯彻谁施工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伤亡、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甲方应督促乙方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调查、处理、统计知上报。

  5、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新增项目应及时补签补充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成立有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机构,有一名领导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现场办公场所必须张挂乙方单位施工安全与消防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管理网络牌。

  2、特殊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劳动部门培训、复审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三机工经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与市建筑业协会安全专业委员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如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及环境污染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章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4、乙方负责所分包的工程,在施工中的防台防洪工作应听从防台防洪指挥部的指挥;如有自然灾害和人员伤亡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负责。冬季要做好防寒的劳保防护工作;夏季施工乙方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注意劳逸结合,工地要备足开水;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搞好饮食,如发生中暑、中毒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人员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事故,后果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向甲方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7、乙方应按国家规定配足个人劳保防护用品;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环境保护法》及甲方的安全生产和防火管理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乙方必须按建设部“JGJ59—99新标准”要求,抓“十项”安全管理落实,做到文明生产;每天工完场地整洁。如乙方施工不符合安全规定或施工现场存在严重隐患,经甲方指出仍整改不力,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8、乙方的人员,对安全生产要全方位、全过程的进行预测、预控,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语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需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9、乙方必须经常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做到“三不伤害”。

  10、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11、乙方对工程施工所需各特殊作业人员及三机工必须到位,甲方原则上不予借调。若乙方实在一时难以到位时,甲方可短期借用,待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到位后马上调回。但必须在用工前向甲方劳工部门办理借调合同手续。借调职工在乙方施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企业负责调查处理,报告统计。

  12、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重伤、伤亡事故,遵照国务院75号令,应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甲方,并做好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组织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和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制订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负责事故报告、统计、处理。

  四、安全生产纪律:

  第一条: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建筑“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凡是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的给予经济罚款20-50元,发现一次罚一次。

  ②.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拴好安全带,如有不拴者,由施工员与安全员责令其停工,按旷工处理,并给予经济罚款100元。

  ③.二米以上的高空,要按规定挂设好安全网,如不按规定挂设好安全网而发生事故的,要给予经济处罚50-100元。

  第二条:严禁光脚或穿高跟鞋、拖鞋及防滑性差的硬底鞋,喇叭裤和不穿衣服进入施工现场,如有违章者罚款30-50元(如是现场管理人员加倍重罚)。

  第三条:严禁洒后作业,违者罚款50-100元。且施工员与安全员有权隔止其施工作业(并按旷工处理),否则造成一切责任,由自己负责。洒后闹事者,按厦门市与公司有关治安管理条例处惩。

  第四条:施工现场严禁打架、闹事,违者视情节轻重,有权责令其停工、写检查,并给予经济处罚200元。

  第五条:凡是电器设备不按规定作接零、接地保护的,对操作电工罚款50-100元;私接电线的罚款100元。

  第六条:配电箱必须加锁管好,保险丝等要符合规定,配电箱内不得放工具和其它杂物,凡是发现不标准的电箱,对操作人员和操作电工各处罚30-50元。

  第七条:现场的防护设施,末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的,任何人不得拆除。如有发现,给予罚款100-200元。

  第八条: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在小便,违者罚款50-100元。如有第二次违章者,必定重罚。

  第九条:施工现场临时工棚、职工宿舍、配电室、木工棚与仓库等重点防火部位应配备消防器材,严禁使用三炉(如电炉、煤油炉、火炉),如果有被发现的,除没收炉具外,并给当事人处已50-100元罚款。

  五、附 则:

  1、本协议制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各协作单位双方。

  2、本协议经各协作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安全监督部门一份。

  3、本协议同工程经济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4、违反本协议,按照厦门市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及福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厦门分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给予罚款。

  目标责任协议书签字处

  甲方:(盖章) 乙方: 建筑工程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2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岑梧高速公路涉路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确保过往车辆,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以及道路的畅通,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在梧州 至岑溪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除遵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外,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区安全防护和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提供技术指导;为乙方提供确保安全生产的环境条件。

  第三条 对甲方等监督单位提出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乙方必须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第四条 乙方按照甲方《涉路施工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经甲方审核通过的《安全施工技术保障措施》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施工作业前,乙方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和交通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 )和《广西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设置、摆放安全标志;经甲方路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 乙方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一、施工期间随意拆除、改变安全标志位置,扩大或缩小作业安全区布控范围的按 元/次进行处罚。

  二、施工作业区未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和指挥交通,或人员不在现场的的按 元/人次进行处罚。

  三、施工作业期间,人员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施工车辆、机械持有效证照,行驶、作业时应设置规范、明显的安全标志。如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车辆或机械未持有效证照,行驶、作业时安全标志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按200元/人次进行处罚。

  四、施工作业人员、车辆、机械设备及施工材料必须控制在施工作业区域内,擅自离开作业区的,一经发现按 元/次进行处罚。

  五、乙方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防护栏、隔离栅的使用规定,施工期间如需开启,必须事先报甲方审批,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启,一经发现按 元/次进行处罚。

  六、乙方车辆不得在非安全区布控范围随意调头、逆行,一经发现将移交高速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并从风险抵押金中按 元/次进行扣除。

  七、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及时清除施工洒落物的按 元/次进行处罚;对于无法用人力搬运的坠落物,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采取应急措施,协助乙方处理。

  第七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应按照《高速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给予甲方赔偿。

  第八条 乙方施工完成后要及时清理现场,经甲方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撤除施工安全布控区域。

  第九条 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便道的管理,如由于乙方疏于管理导致车辆利用施工便道逃避通行费的情况,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十条 遇有堵车、交通事故等情况应及时疏导,同时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采取措施保障车辆正常通行。

  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确保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有效施工期间内完成在 至 高速公路 公里至 公里处(左、右侧路段)的施工作业。

  第十二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作为履行本协议及施工安全质量的保证。甲方将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施工路段安全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乙方。根据需要,按照《涉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对乙方下达《违约扣款通知书》进行处罚,罚金从乙方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涉路施工段完工一年后,无施工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退还乙方剩余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

  第十三条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向甲方支付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剩余部分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23

  发包单位:风险提示:

  发包人或者发包单位审查承包人主体资格,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承包人的企业形式,如果承包人是个人、合伙企业、或是个人独资企业,按现行法律法规将不能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审查承包人企业是否具有建筑企业资质,资质等级是否与合同的建设项目相适应。按《建筑法》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发包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联合体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审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挂靠情况,挂靠导致合同无效。

  发包人在签施工建设合同前应当注意审核承包人资质,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情况,避免合同无效。承包单位: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_________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二、工程项目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协议内容:风险提示:

  施工现场情况复杂,有的一个施工工地,会同时有几个不同的分包单位在施工,因此,针对安全生产来说,就是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等。

  同时,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的安全责任也应当明确界定,保障工程建设安全,双方应当做好沟通与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时候双方相互推诿。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_________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工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风险提示:

  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检查验收,并作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记录,严禁在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1

  1、在施工期间所使用工具乙方自备,甲乙双方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使用方负责。1

  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1

  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持施工地__________市有关机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1

  4、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1

  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1

  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有关方负责。1

  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1

  8、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1

  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双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_________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廿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20、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法规不同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

  1、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式七份,乙方二份,_________、_________、财务、工管部、监督部各一份。风险提示:

  如果一方存在违反以上规定或者违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规定的,其行为严重影响另一方正常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双方可以据此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执行。 2

  2、本协议同工程合同同时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2

  3、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甲方(盖章):现场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现场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24

  甲方(工程发包方):

  乙方(工程承包方):

  甲方 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l、涉及输、变、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应派专人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协调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开工前应对乙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在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的,应要求乙方单位事先制订工作的“三措”(即: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并审查和监督实施。

  4、对乙方单位负责签发的工作票进行会签。

  5、对起重、油漆、土建等非电力类施工单位以及非电力系统的电力类施工单位承包运行变电所和线路大修、改造、扩建等工程中的分项目,必须指派工作负责人,并由该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工会和收工会,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施工时严格实施监护。

  6、应给乙方施工人员办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单位人员从事与其承包工程无关的工作。

  8、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以及甲方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涉及进入甲方生产、办公场地的施工项目, 乙方施工人员应佩戴甲方核发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2、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施工“三措”。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3、工程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况、特点及施工“三措”,并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

  4、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甲方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应得到值班人员的同意。

  5、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6、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职业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对特种作业的工作应派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

  7、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企业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发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况,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单位负责人。

  8、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作业的甲方其它生产、办公场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电气设备。如有可能触及或接近高压设备的情况时,必须停止施工并主动与甲方联系,待采取安全措施并经甲方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转包。

  三、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四、施工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关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中发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自行负责处理。

  五、涉及须明确的本工程业务事项(工作范围、作业区域、工作票签发等),可另外附页。

  六、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七、本协议是 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章后与合同文本同期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2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经济民法典》及有关安全管理方针、政策、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建筑工程承发包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工程范围

  第三条 工程地址

  第四条 工程形式

  第五条 安全协议期限:于协议签订日期起,至 年 月 日 止

  第六条 安全规范及管理规定

  一、登高作业安全规范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检。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区时,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中对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有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处理。

  8.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0.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力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要求。

  二、登高作业安全制度

  1.患有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等症不登高。

  2.迷雾、大雪、雷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3.没有安全帽、安全带不登高。

  4.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登高。

  5.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6.脚手架,脚手扳,梯子没有防滑或不牢固不登高。

  7.穿了硬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不登高。

  9.高楼顶部没有固定防滑措施不登高。

  10.设备和构件之间没有安全板,高压线没有遮拦不登高。

  11.石棉瓦,油毡屋面上无脚手架不登高。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查验乙方安全资质,包括“三证”,安全机构,安全体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管理人员和特业人员特证情况。

  2, 向乙方提供分包工程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出安全生产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办理书面交收手续。

  3, 及时向乙方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提示,通报等,并掌握执行情况,协助并指导乙方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文明工地建设。

  4, 督促乙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落实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5, 督促乙方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及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搞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6, 督促乙方检查自行提供的施工机具,电气设施,各种材料和劳保用品,应符合质量要求和安全规定。

  7, 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按上级制定的安全奖罚规定,实施奖罚。签发《劳动安全监察通知(指令)书》,《纠正和预防预知单》,并督促整改。

  8, 按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乙方发生的伤亡事故,并督促乙方向本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意见,参与或会同乙方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规定主动接受甲方对安全资质的查验,向甲方提供安全资质审查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合格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体系,安全规章制度,特业人员花名册及证书等,并证明其有效性。

  2,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等,健全安全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3, 正确处理安全与制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认真编制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安全技术工艺,保障施工过程中人员,设备的安全。

  4, 认真传达贯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文件、指示、通报等。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和文明工地建设。

  5, 加强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操作、作业纪律、劳动纪律教育和技术培训。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施工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或工序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提高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 保障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火,防电,防毒等用品,用具和设施,确保人身安全。

  7,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标准,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的隐患主动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组织整改。接受甲方签发《劳动安全监察预知(指令)书》,《纠正和预防预知单》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奖罚规定实施的奖罚。

  8, 发生职工伤亡事故,除向甲方报告外,应及时向本企业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报告,并认真调查处理。

  第八条 双方的违约责任

  甲 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生产。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甲,乙双方应尽力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调查,并实事求是向事故调查人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证据。其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指挥人员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由此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甲方承担。

  2,由于甲方的直接责任造成乙方职工的伤亡事故,由甲方统计,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3由于甲方的直接责任造成乙方职工的伤亡事故,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人员或家属进行经济赔偿(但善后工作由乙方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介入善后处理工作)。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现场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甲方有权下令停工整顿,直到终止分包合同(同时终止本协议书),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2由于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违纪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统计,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向公安部门提出立案侦察,追究责任者刑事责任。

  3,由于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违纪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有关规定对伤亡或家属给予经济赔偿,甲方不负法律和经济责任。但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

  4乙方租赁或其他方式使用甲方机械。设备和聘用甲方特业工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从乙方承包工程总造价中提取2%计 万元作为安全抵押金,在合同期内未发生伤亡事故,全部返还;死亡一人按安全抵押金的50%扣除,重复发生死亡事故,不予返还,并加倍罚款。

  第九条 甲、乙双方确认,由于地震、风暴、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伤亡不属责任事故,所受的经济损失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发生的异议或有争议时,双方应首先进行充分协商,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下列方式解决:

  1, 向工程所在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2, 向工程所在地安全执法部门提出仲裁;

  3,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盖后生效,委托代理人应相互出示委托证明。

  第十二条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送双方本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

  第十三条 本协议书末尽力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列入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正文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 无 。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 方(章) 乙 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或其委托人(签字) 或其委托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26

  以下的“甲方”指为服务发包的拉法基瑞安公司贵州BU相关企业, “乙方”指提供该服务的合同方企业。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权利及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安全协议,以便双方信守,严格履行。本安全协议一经签署,将作为双方购销合同或订单的一部分,与购销合同或订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职业健康、安全基本要求是为在拉法基瑞安公司工作的乙方(合同方)及其分包商所制订。本要求意味着遵守适用的当地政府机构制订的条例和规定、强制性的协定和合同文件要求。每一个合同方都必须保证它及所雇佣的分包商(如有)满足这些要求,以及在本样本条款中列出的其它可适用要求。乙方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来防止伤害人员和破坏环境的事件发生。

  一、合同方(下称乙方)的安全责任

  负责在我公司(下称甲方)现场工程施工或服务期间对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其工作人员完全遵守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的违约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在甲方现场工程施工或服务安全文明生产,确保无伤亡及机械设备安全事故。

  在施工或服务开始前,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培训。经安全培训合格,并与甲方对应部门授权负责人、安全人员一起进行工作风险分析后,方可施工或提供服务。

  在每天工作开始前,乙方必须通知甲方授权人员。在获得甲方负责人员同意后,方可施工或提供服务,禁止不通知甲方人员就私自进入工地开始作业。

  对于有安全风险的作业,在风险未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前,乙方工作人员可以拒绝作业。

  对于甲方授权人员的错误指挥或工作安排,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授权人员的上司,在影响到安全时,还应立即通知甲方安全部门。

  如果有工作人员在安全培训方面未通过甲方认可,乙方不得安排其在甲方进行施工或提供服务。

  乙方工作人员在安全培训结束后凭培训签字到甲方指定部门办理出入证。没有出入证的人员,如无甲方授权人员许可,不得进入甲方场地。

  在开始工作前,乙方必须按照工作风险分析的要求,落实每项保护措施并获得工厂安全部门认可之后,方可以施工作业。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配置符合甲方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合格的安全帽、带钢头的劳保鞋、反光工作服、防护眼镜。甲方有权拒绝穿戴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的个人进入甲方施工/服务场地。

  在进入甲方厂区或施工场地,乙方必须确保其工作人员佩带好所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对于未按照甲方要求佩带个人防护用品的个人,甲方有权按照其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对乙方进行处罚(包括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等)。

  乙方必须确保其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具有完成相应工作的技能和经验。对国家要求必须持证上岗的岗位人员具有合法或有效资质证书(如电工、焊工、架子工等)。

  乙方不得雇佣不具备作业所要求的生理条件的人员在甲方从事作业。乙方不得雇佣童工。

  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使用状况可靠的设备。对法律法规要求校验的设备应具有有效的资质证明,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乙方必须确保其工作人员进入甲方生产区或施工区域时,必须配戴好使用状况良好的安全帽、工作鞋;在离地1.8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全身式,高处有移动时需有双挂钩);在粉尘、嘈声大的地方应按照要求戴好口罩、耳塞;在焊接、切割作业须戴好专用防护眼镜、焊工手套。

  甲方可根据施工/服务的特性,要求乙方为其工作人员配置个人防护用品,乙方不得拒绝。

  如果乙方在甲方有脚手架作业,乙方必须采用符合要求的材料架设,所用木板合格并且两端固定在脚手架上。乙方必须按照架设作业规范进行。架设完成后必须认真检查并经甲方确认,挂绿牌方可使用。

  在具有危险能量的设备、工艺系统上工作前,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执行上锁挂牌验证制度。

  乙方工作人员只能在甲方指定的施工作业区域开展工作,不得在甲方其他区域随意走动或触摸现场设备。

  乙方工作人员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守甲方和国家相关安全规章制度,采取措施杜绝任何违章行为的发生。

  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酒后作业,不得在工作现场睡觉、打闹。

  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从空中向下抛扔钢管、脚扣等物体,以免砸伤下面的人员。

  对于甲方规定的高风险的作业,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设专人指挥和管理。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安排其工作人员或代表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安全会议或安全培训,并且将甲方的安全会议行动计划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规范。每天作业结束后及时将现场产生的废物清走,无明显的安全隐患。

  施工完后乙方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将施工垃圾运至甲方规定的地点。

  乙方车辆进入工厂生产区时,行驶车速不得超过甲方限速要求。车辆必须停在甲方指定的区域,乙方司机进入施工区域时,必须佩带个人防护用品。乙方不得雇佣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车辆进入厂区。

  对于违反本协议以及违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或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金额将根据其行为、影响、频率和态度等根据甲方的管理制度执行。

  对于严重违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替换,乙方不得拒绝。

  对于违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甲方厂区或施工区域。

  对于在作业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或安全整改项目,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在期限内整改并获得甲方认可。

  对于不按照甲方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并不积极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撤离甲方作业现场或厂区,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获得合同或定单时,必须为其工作人员(或雇佣的人员)购买工伤保险等,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为乙方安全事故导致的任何经济赔偿。

  乙方原则上不得将甲方的作业项目外包给其他方,对需分包的工作,需要获得甲方的同意和认可(包括安全认可)。

  乙方雇佣的分包方,安全管理和安全要求等全部遵守本安全协议的所有内容,乙方承诺其分包方接受并遵守本安全协议的所有内容,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

  乙方在施工中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根据情况保留对乙方追究损失赔偿的权利。

  二、甲方的安全责任

  为乙方提供入厂安全培训并办理出入证。

  根据乙方的要求和询问,解释甲方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检查和监督乙方以及乙方雇佣方的安全方面的工作(包括设备、人员等)。

  任命对应部门授权负责人,并协助乙方开展工作风险分析。

  及时认可乙方的保护措施并安排和指导乙方工作。

  协助乙方开展安全风险、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调查和分析。

  三、安全保证金

  作为签订合同和本协议的安全承诺,根据施工项目风险程度,乙方须缴纳1000—100000元人民币作为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的专项安全保证金。以上钱款交到甲方财务部保管。

  履行合同期间,如乙方有下述条款三的违章行为,将会被处罚,罚金在乙方安全保证金中抵扣。如罚金总额超过保证金,将从合同款中扣除差额,或要求乙方现金补足。

  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将退还安全违章处罚后剩余的安全保证金。

  四、违章处罚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违章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

  处理依据有:

  本协议。

  集团和拉法基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

  处理办法:

  对乙方人员的安全违章处理包括:警告、限期整改、经济处罚、终止合同。

  安全违章罚金单,经公司安全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交到财务部门执行。

  乙方、乙方雇佣人员或其分包方,如违反甲方安全规定的行为,将导致如下安全违约处罚:

  严重程度

  违章次数一般违章严重违章

  违规造成事故

  第一次书面警告书面警告500~5000元

  第二次100-200元200-1000元终止合同

  第三次200-1000元终止合同终止合同

  对于乙方多人同时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每人次处罚1000元。同时,对该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处200以上1000元以下的处罚。

  对于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在收到甲方《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不及时进行整改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将受到200-5000元的处罚。

  对于乙方频繁出现不遵守安全规定的合同方,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如果乙方人员出现三次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甲方将要求乙方将该员工调离甲方现场或辞退。

  其它奖惩约定:

  以上安全违约处罚并不表示为甲方对的乙方、乙方雇佣人员或乙方的分包方或乙方分包方的雇佣人员的全部违约处罚条例,甲方将根据其公司安全制度,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违约处罚,乙方不得拒绝。

  上述安全违约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且本协议的效力独立于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或订单的效力,双方购销合同或订单的解除、终止、无效,均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乙方(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曲江文化大厦安装工程水电专业劳务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消防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__)91号、建设部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__)87号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________《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是专业分包合同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四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3、安排乙方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书面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甲方负责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作业人员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统一由甲方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专业分包合同,责令乙方限期退场。

  9、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五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甲方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专业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事地下室及屋面防水、室内装修、门窗安装等风险性较低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事桩基施工、玻璃幕墙安装、外墙装修、管线电路安装等危险高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名单报甲方备案。

  3、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甲方备案),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5、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

  6、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7、承担所雇佣人员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所需费用。

  8、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第六条 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甲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 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28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生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承包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施工范围:

  二、乙方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

  1、乙方的资质名称:

  2、乙方的安全生产资质:

  说明:乙方应将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及其它安全生产相关资料原件送交

  甲方审核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三、乙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乙方现场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四、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甲方收取乙方 元(大写)人民币作为乙方的安全施工保证金,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甲方财务部交纳。

  2、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监督、检查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在作业过程中甲方不承担任何乙方的安全风险。

  3、甲方有权审查乙方资质,对不具备资质或资质与工作内容不相符的,有权拒绝为其办理任何施工手续。

  4、甲方对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和检查落实,对无方案、无措施的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有权停止施工作业,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区域、工作内容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或有随时危及人身安全情况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

  6、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验证,并进行备案管理。

  7、对乙方的违章操作行为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据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合同。

  8、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重大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进行单方面组织调查处理;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并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9、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有权向乙方追索赔偿: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施工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10、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五、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自觉遵守本协议。

  2、乙方负责人是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协议工程安全生产负全责。

  3、乙方应接受甲方对乙方安全生产资质的审查,按照甲方规定进行登记,办理施工手续。

  4、乙方应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组织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应的安全奖惩办法。

  5、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将岗位证复印件交送甲方备查。

  6、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有职业禁忌、患有妨碍工作病症的人员。严禁使用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的人员。严禁使用身份不明的人员。

  7、乙方应根据所承包工程项目的特点编制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需经过甲方审核通过。

  8、乙方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同时要做好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9、乙方必须为所属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

  10、乙方在施工作业中涉及危险作业时,应按照甲方制定的《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作业审批手续。

  11、乙方应购置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其使用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对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并进行相关处罚。

  12、乙方投入施工现场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13、乙方应在作业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如因工作需要拆除的,事后必须及时恢复。

  14、乙方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甲方安全、环境监督和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甲方检查后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应无条件按要求整改。

  15、在工作过程中,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16、乙方应采取措施,控制或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7、乙方须及时或定期清理施工现场垃圾、废旧物品,要做到工完场清。未做到工完场清的处以20__—10000元的罚款。因此造成公司支出额外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1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必须明确事故的责任主体为乙方,不得将经济损失和矛盾转移到甲方,不得隐瞒事故不报。

  19、由于乙方进入甲方工作期间,因乙方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火灾等事故、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的,情节严重的交由政府有关部门处理。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其它要求

  1、乙方必须按规定的金额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死亡事故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如发生人员重伤事故的扣除保证金的5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如发生人员轻伤事故的扣除保证金的1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甲方扣除保证金的行为,并不能免除或减轻乙方对第三方和/或甲方的赔偿责任。如在整个作业过程中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工作结束后,安全施工保证金(不计息)在扣除甲方日常检查罚款后全部归还乙方。

  2、如乙方的原因被政府处罚,其罚款从乙方安全施工保证金中扣除。若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或乙方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等,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承包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录用。

  3、甲方与乙方在交叉作业时,双方的规定或操作发生有冲突时,以甲方安全环保部制定统一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标准。

  七、其他事宜

  1、本协议作为承包(主)合同附件,与承包(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与承包合同一致,如果承包合同工期有变动,本协议期限也随之变动,施工结束以后,本协议也一同解除。

  2、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由各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甲方已提请乙方对协议内容作全

  面、准确的理解。甲方已应乙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作出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3、本协议签订后,因国家法规出现新的变化,可适当补充完善。

  4、本协议由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29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精神,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签订本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内容:乙方承包甲方工程。

  三、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管检查和管理职责。

  2、甲方发现乙方成员有未成年童工或与相违背的人员即进行清除,并做出罚款处理,罚款额为元,乙方不能接受的,视为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按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处理。

  3、甲方要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讲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等,并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检查乙方交底落实情况。

  4、甲方提供安全措施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由乙方自行解决),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并报安全监督机关。

  5、工人进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场前到项目部进行登记并接受职工入场教育,经教育考核合格后发工作卡,工人必须正确佩戴工作卡、安全帽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6、工人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对于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管理规定,安全帽实行分色管理,不得混戴。

  7、加强对本工程管理力度,坚持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整改到位、追究到位。

  从公司到项目部、施工班组、生产工人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人员、职工安全生产,技术、技能的培训教育,纠正和防范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监督和制止酒后作业。

  8、强化建筑安全防护用具管理,严格实行建筑安全防护用具备案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防护用具进入施工现场。

  9、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认真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推进施工现场向标准化、规范化、景观化发展。

  深入开展“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

  四、乙方职责:

  1、乙方进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建立安全保证体系,选出专职安全协管员,由甲方统一管理。

  3、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三定”进行整改,确保安全施工。

  4、乙方进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否则追究其相关责任。

  5、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乙方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活完场清。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挥,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通知甲方。

  8、如果乙方因操作或违反规定出现失误或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9、加强管理,坚持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与施工班组、生产工人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人员、职工安全生产及技术和技能的培训教育,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杜绝酒后作业。

  10、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现行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及公司和项目部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执行技术交底及措施,认真做好班组和个人的安全教育工作。

  11、确保建筑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正确、到位。

  12、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部署,推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规范化。

  深入到“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中去。

  13、加强安全施工,抓好工程质量的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

  1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中的内容。

  15、要认真对待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彻底屡教不改者,应受到必要的经济惩罚。

  16、施工期间,乙方应认真执行安全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爱护集体财产,如管理不严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及一切责任。

  17、在生产期间,因乙方管理混乱而造成的工程质量差、材料浪费、机械损坏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特别约定:

  1、本工程双方定为无重大伤亡事故工程,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否则所造成一切伤亡事故的损失及由此引发一切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公司的处罚决定。

  2、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差、不服从管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3、因乙方施工质量低劣,违反国家规定、标准、规范引起用户上访投诉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及刑事责任,并接受公司的处罚决定。

  六、奖罚标准:

  1、甲方对乙方在施工中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及能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无事故,视其工作情况,奖元。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不带安全帽罚元/人次,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元/人次。

  3、在工地内打架斗殴罚款元/人次。并清除出本项目施工队伍触及法律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4、偷盗公共财务发现一次罚款元/人次,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乙方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保管维修,由于责任心不强或失职所造成设备损坏罚款元/人次,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照价赔偿。

  6、保持生活区卫生,排出值日表,每日打扫,如经工地项目部检查不合格,罚款元/人次,限期整改,未达到生活区规章制度要求的,视情节罚款元/人次。

  7、对一切违反工地管理规章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通报并对乙方责任人罚款元,对安全协管员罚款元,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罚款元。

  8、各班组工人因违反本合同规定被罚款的,相应的对安全协管员处工人罚款额的20%罚款,对班组负责人处50%罚款。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篇30

  施工单位:

  产权单位:

  使用单位:

  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为了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根据河北省《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机械名称:塔式起重机 型号:QTZ125 数量: 2台

  项目名称:首尔园甜城三期北区

  施工地点:

  进出场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一、施工单位责任

  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选择起重机的型号、性能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与起重机械出租方协商确定合理安装位置,组织签订起重机租赁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书,编制塔式起重机施工方案和建筑起重机生产应急预案以及书面的安全交底工作。

  2、向起重机出租方提供安装位置及地质情况,具备安拆现场条件,做好场地与道路的畅通及电力电源设备的配备,负责起重机作业范围内设施安全防护的搭设。

  3、提出起重机械使用计划,提前通知出租方合理做好安装、顶升、锚固及拆除等准备工作。严禁违章指挥塔式起重机夜间安装、顶升、锚固和拆除工作。

  4、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基础方案及图纸做好起重机基础施工。由出租方技术人员指导,拆装方验收确认合格后填写验收表方可进行整机安装。整机安装验收后,经项目专业安检人员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起重机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书、验收资料、起重机检测报告、建委备案统一编号等相关资料一并存档。

  5、对起重机械安装质量监督检查与日常作业检查,对运输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有权制止及采取强制处理措施,严禁以任何理由违章指挥升降机作业。督促各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规定。

  6、所租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自验收合格30日内,在市建委(及质监站)互联网进行使用申请,区建委进行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表挂在设备明显处。

  7、为机组人员提供食宿环境,保证机组人员正常生活。

  8、负责审核出租方以及拆装方的各种资料。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对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设备产权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二、产权单位责任

  1、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出租起重机械必须有区建委备案统一编号,并有相应资质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检验合格证,为承租方提供良好的机械设备和附属设备。

  2、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结构形式、安装位置及地质情况与投入使用日期,做好机械定位勘察与位置确定并制定进场计划,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书。

  3、做好起重机基础方案,提供基础图纸并技术指导基础施工。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出租方和拆装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如委托拆装,必须由具有相应拆装资质的企业承担,严禁委托无拆装资质或资质等级与所安装设备不相符的企业进行拆装。同时签订拆装合同及安全协议书,报施工单位一份存档。同一台设备的拆装、顶升和锚固必须由同一拆装企业来完成。起重机安装完毕后,督促拆装方按时验收、整理资料存档,保证按时交付使用。

  4、配备足够的操作司机,必须是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操作并持证上岗。起重机投入使用前必须根据施工现场具体环境、机械性能、升降机操作规程内容等进行书面安全使用说明,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做好作业记录、维修保养记录并填写履历书。

  5、每月要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交施工单位一份。司机做好日常对升降机磨损检查与正确使用,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6、配备起重机操作规程并教育司机服从总包方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规定,做到优质服务,不得故意刁难工地,严禁违章作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7、在每班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在检查或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有关负责人报告。

  8、设备出现故障必须及时组织抢修和排除,严禁带病作业,保证起重机正常使用。

  9、承担因司机违章操作、机械设备自身缺陷和委托不合格的拆装单位拆装设备等所发生的事故的全部责任。

  10、施工现场在居民区或繁华区域必须遵守环保相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无特殊情况不得采用鸣笛方式,不得将油污污染地面。

  三、使用单位

  1、根据施工作业特点、施工环境制定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并对升降机操作人员做好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签字方可上岗。严格控制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及违章作业。

  2根据起重机械的作业班次和使用台数,合理配备起重机械司机,每台起重机机械司机不得少于2名。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上岗作业 。

  3、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升降机超标磨损及故障使用情况。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报废更新,对设备故障必须及时排除,严禁侥幸、冒险从事吊装作业。

  4、掌握安全防护措施,严禁将过长或超过升降机吊笼物料进行运输。严禁打开天窗进行运输作业。对突然出现的意外,要果断指挥立即妥善处理,确保施工现场运输安全。

  5、施工现场在居民居住区或繁华区域作业的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夜间不得超时作业,不得大声喧哗,清理时不得有强噪声作业。特殊环境和时段作业。

  6、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强制设备带病运行。

  7、因分包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相关规定所引发的事故应由分包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章)

  产权单位负责人(签字): (章)

  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    (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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