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宝宝日期:2024-03-30人气:23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精选34篇)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平。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我们一起走,迪克》!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这样一只丑狗。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们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不就是那个软弱的阿炯吗,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条忠诚的狗,每分每秒都保护着我们,生怕我们受一丁点伤。几乎干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干的吧。而我们呢,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在电脑桌上玩玩电脑,看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这个世界上,也许长得丑的,美的只有几个。其他人都相貌平平,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美好,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就比如说迪克吧,他虽然长得丑,可是,他对主人却忠心耿耿
我还是这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它虽然外表丑陋,但是它那颗忠诚的心,永远是最高尚的。它就是你——小迪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长相不好看,而被主人遗弃,过上了自由自在的野狗的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准备找阿炯的阿妈。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因此,戏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并把真迪克关到了笼子里。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认为,人,不能以貌取人,就更不能以貌取狗。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可是为什么只是因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遗弃它呢?江苏省有一位老奶奶,因为自己的狗狗长相丑陋而准备遗弃。可谁知,有一次老奶奶家里来了一只黄鼠狼,准备把二十多只鸡都要死。正巧被那只遗弃的狗瞧见,竟不顾被咬得遍体鳞伤的危险,去保护老奶奶家的鸡。既然是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它也有一颗忠诚的心,他并不需要主人给它多好的待遇,只希望主人能够信任它。但是有些人呢?他们只看重狗的品种与外貌,殊不知有狗有一颗忠诚的内心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外表再华丽又能怎样呢?如果华丽的外表下有一科丑陋的心,那么,无论它的外表装饰得再华丽也无济于事。可是,有些人并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把丑狗狗扔掉,杀死,甚至把它们吃掉,只是因为它们的外表,这些狗狗就被定了死罪。人们为什么光看它们的外表,而不看它们的内心呢?
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给我一点吃的。它只是外表丑陋,可是它的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与忠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怎样,就可以断定他的将来,人品以及他内心的那份忠诚。
我再次想告诉我的同胞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好吗?因为外表不一定与内心相同呵。正如当时孙权不用庞统,以貌取人,却白白丢失了一个人才。所以,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灵美,才是最美。
语文老师告诉我们沈石溪又出新书了。带着一份期待,一份兴奋,我买下了这本书。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津津有味的读着,完全沉浸在了书中。
这本是主要讲了一个被主人扔掉的狗和一个盲少年从丽江去春城昆明找妈妈的故事。在桥洞里,小主人阿炯发烧了,迪克为了救小主人被五个人当活靶子来挣钱,为给小主人治病。后来阿炯在红蕾剧场一曲成名,但因为迪克太丑,被漂亮的白狮狗所代替,被绑在笼子里,阿炯不忍心看迪克这样,就在一天晚上,他解开迪克,又继续了他们的流浪生活……
这是一个人与狗的故事,迪克和阿炯之间建立的深厚的友情。在困难中互相帮助,互相给予。因为他们都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一只狗都有感恩的心,难道我们人不应该做的更好吗?
合上书,想一想自己,有没有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父母,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想了很多。爸爸妈妈把我们养大,有时候总觉得这是爸爸妈妈应该做的,有时候不但不感激,稍有不如意,还要和爸爸妈妈吵闹。读完这本书我感到难过。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对待爸妈的付出,应该理解爸妈,应该回报爸妈。
我们不仅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对待父母,还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们有困难,别人帮助,哪怕只是一个微笑,一句鼓励的话语,我们都要永记心底。
在教室里做作业时,别人借我一本是看,借我一块橡皮,一张稿纸用,这虽然都是小事,但我也要记在心里,感激别人的帮助。
走在大街上,帮老人过马路,坐公交车,给老人让座,这都是给别人的一点点帮助,也是爱的传递。
学会感恩,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学会感恩,幸福别人,快乐自己。
他的眼睛里没有大千世界的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没有花花世界的世态炎凉,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题记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平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很厚的一本书,看了好久,内容很多,又有点零碎,所以看完之后留在脑海里的内容有点乱,但是,对一个个性如此鲜明的人的敬佩之感一直都很深刻,他对自己是生命如此负责。
“乔布斯的个性体现在他创造的产品里。正如苹果的核心理念,从1984年最初的麦金塔到整整一代人以后的ipad,一直都是端到端的软硬件整合,乔布斯本人也是如此:他的个性、激情、完美主义、阴暗面、欲望、艺术气质、残酷以及控制欲,这一切都跟他的经营理念和最终的创新产品交织在一起。”
乔布斯桀骜不驯、喜怒无常、追求灵性、反叛、具有强大的现实扭曲立场……老公说他做人有点失败,因为会毫不情面地批评那些科技精英,很多人都怕他,但是他做事很成功,把苹果和皮克斯做得那么成功,让那些行业精英为他做事。可是在书中最后提到有人问他为什么有时候那么刻薄,他说是因为他对别人保持一种绝对的忠诚,把自己内心的情绪和想法完全地表现出来,我对这种回答有一定的理解。“礼貌圆滑、会小心不去伤害别人的领导者,在推动变革时一般都没那么有效。”
他的现实扭曲立场,如此强大的气场,虽然很多人很不解,但是事实证明,他的这种强大气场,让别人做到了这些人认为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我觉得这其实是一种不屈服精神的极致体现。
我说乔布斯其实是一个艺术家,它能将理念、艺术和科技融为一体,这在我们现在用的iphone和ipad中得到了体现,每个细节的设计,每个线条的美感,都是经过他们一点点努力才有的,如果不是乔布斯和苹果最求卓越的精神,如果不是他们对完美的执着,怎么会有如此卓越的产品出现?
书中最后部分描写了乔布斯对微软的一些认识,我很认同:“要抨击微软很容易。他们显然已经丧失了统治地位。他们已经变得基本上无关紧要。但是我欣赏他们所做的,也了解那有多么困难。他们很擅长商业方面的事务。他们在产品方面从未有过应有的野心。比尔喜欢把自己说成是做产品的人,但他真的不是。他是个商人。赢得业务比做出伟大的产品更重要。他最后成了最富有的人,如果那时他的目标,他实现了。但那从来都不是我的目标,而且我怀疑,那最终是否是他的目标。因为他所创建的公司,我很欣赏他——它很出色——我也喜欢跟他合作。他很聪明,实际上也很有幽默感。但是微软的基因里从来都没有人问精神和艺术气质。即使当他们看到Mac以后,他们都模仿不好。他们完全没搞懂它是怎么回事儿。”他的认识很深刻,微软追求利润,他在创造产品,改变世界的产品。
书的前部分乔布斯给人的感觉有点冷血,可是在书的最后体现除了他不多的温柔和慈爱,那是对他的妻子和孩子们。虽然他桀骜不驯,但是他对婚姻有着绝对的忠诚,也许跟美国的文化也有一点的关系。在跟妻子20周年纪念日中他说一段话中有一句让我很感动“很多年过去了,有了孩子们,有美好的时候,有艰难的时候,但从来没有过糟糕的时候。”
书最后还提到当妻子告诉他奥巴马想见他时,他说他不想去,进一步极致体现了他的个性。
很少敬佩一个人,我敬佩他,一个改变世界的人。如果他还活着,他一定会把科技和艺术还有理念运用到极致。
有一天,我一口气读完了《山居岁月》(珍.克雷赫德.乔治),只因书中的故事情节太精彩诱人。
阅读的过程中,我一次又一次深深地被书中的主人公所感动。掩上书本,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叫山姆的纽约小男孩以及他在森林里度过的日日夜夜。山姆在五月的一天舍弃了舒适、安逸的城市生活,独自去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农场,仅凭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他开始了野外求生的生活。
在大森林中,山姆与大自然零距离接触,他挖开森林中一颗巨大的杉树的树洞做树屋,躲避风雨。山姆认识森林中很多植、动物,并了解它们的生长习性、形态特征以及功效。他把平时自己勤奋学习到的诸多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成功找到各种各样的食物。在森林里,他曾被滂沱大雨浇成落汤鸡,他曾被饥饿折磨得肚皮贴着腰背,他曾被暴雪困在山上迷失方向……但是他没有放弃,通过认真观察,善于思考,勤于动手,山姆掌握了野外求生的种.种技能与方法。形如书中所写:“我可以说是完全靠天过活,所以对天气的变化了如指掌。没有一朵云逃得过我的视线,没有一阵风躲得过我的预测。我知道暴风雪来自何处,连形状和颜色也如数家珍。”他学会了看云、听风声预测天气变化情况,从而避免再次被暴风雪围困。读到这里,我深深敬佩山姆,因为我和他的年纪相仿,我想如果让我独自在森林呆上一周我会不会倒下。
我一直无法想象山姆是如何度过孤独的日子,直到我读到下面这段话,我终于明白了。书中写道:“我在暴风雪的峭壁徘徊,白日聆听鸟语,夜晚静闻风雪声。尽管风在呼啸,积雪崩塌,严寒侵袭,我照常吃饭、睡觉、吹笛子,和惊风(一只鹰)闲聊,过得轻松、温暖,享受冬天与世隔绝的难忘经历。”暴风雪封锁了大山封锁了森林,却封锁不了山姆的心。屋外暴风雪呼啸、屋内小山姆照常吃饭、睡觉、吹笛子、和鹰说话,他在困难面前的从容、淡定深深影响了我,让我明白,不管遇到任何困难或者突发情况都要从容面对,要尽量自己想办法解决问题。
把书捧在胸前,我想到了自己学习生活的小细节。想想平时我写语文作业遇到不懂写的字,都不愿意详查字典;做数学题遇到难题,思考时间不到三十秒,也不愿多读几遍题目深入思考就马上跑去问妈妈了。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间,我也不会自己煮东西吃,喜欢拿着零花钱到外面买零食充饥。比之于山姆,我觉得很惭愧。我决定要像书中那小男孩那样,遇到问题多观察、多思考,尽量自己解决学习上碰到的难题。还要学会做家务,多下厨,跟妈妈学煮饭做菜,掌握基本的生存技能。
这本书虽然不算厚,可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很多,它可激励我们做一个勇敢、坚强、机智的好人。
最近我读了文言文《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
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忠诚,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不行,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不值得我们学习。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在暑假重新读了《居里夫人传》,感触颇深。
《居里夫人传》是居里夫人的小女儿艾芙写的,真实地叙述了居里夫人的生平。看完了这本书,我心里充满了对伟人的敬仰和崇拜,而最让我不能忘怀的是她对事业的执着、坚毅、吃苦耐劳,对自己悭吝,对社会的无私奉献精神。
居里夫人出生时,她的祖国波兰正遭受沙俄铁蹄的蹂躏。知识分子的家庭背景(父母都曾担任过中学校长),赋予了她良好的修养和强烈的民族责任感,当然也将知识精英的'聪慧和坚韧毫无保留地遗传给了她。开明和蔼的双亲和五个孩组成了一个其乐融融的大家庭。尽管沙俄施行严厉的殖民统治,但身为小妹的玛妮雅,还是幸福地度过了短暂的童年时光。斯可罗多夫斯基夫妇的教育方式很值得我们今人借鉴。他们从未对孩进行过什么“启蒙”,而是放开手脚,让他们自由玩耍,去尽情地拥抱大自然。居里夫人一生热自然、亲近自然,想必就是在孩提时代埋下的种子。父亲虽然是一名颇有才华的理科教师,却从未刻意引导过孩子们的兴趣,他甚至不让小玛妮雅过早地接触理科书籍,好让她在上学后能够全面地涉猎知识,从而逐渐找到志趣所向。
当然,他对于孩子们的学业还是非常关心,并且要求严格的。至于母亲,则作出了巨大的牺牲,放弃了女校长的职务,全心全意地相夫教子。在身患重病、家境窘迫的情况下,她仍旧若无其事地操持家务,不遗余力地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轻松愉快的家庭氛围,不让年幼的他们过早地承受心理负担。由此,我看到了家庭的意义所在,它不仅是每个人成长的摇篮,更是一个塑造人的大熔炉。因此,年轻夫妇若想为人父母,必须慎之又慎,因为从此他们的生活将彻底改变,他们要担负起一项重大使命_养育一个小生命,将他(她)塑造成一个“人”。这可不比养猫养狗,父母的一举一动都可能会对孩子们的成长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为人父母,责任重大。我认为如果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决不可随便尝试。毕竟,我们不仅要对生命负责,还要对社会负责。
《狼国女王》作者沈石溪,原名沈一鸣。这是一本长篇动物小说,主要讲述了雌狼“紫葡萄”当上狼王的传奇故事,但是我更喜欢作者说的一段话:女性虽然外表看起来柔美娇弱,但却有一种强大的力量,那就是母性的力量。母性,孕育生命,滋润心灵,塑造灵魂,母性的仁爱慈祥更是一种能改变人生的伟大力量,这就是母爱。
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爱的力量原来那么强大。狼王盔盔因为儿女才去虎口夺食,因此不幸身亡。老母狼朵朵因整个狼群才不幸葬身猎狗的肚子里。雌狼踢踢和雄狼黑三因六只小狼崽也不幸身亡。这不是爱,是什么?这时的我才明白,爱是什么东西都换不来的。
我想,每个人都有妈妈,我也有一个那么爱我的妈妈,就像紫葡萄一样,她总是把最好的给她的狼宝宝们,用自己的生命保护着她的宝宝们。我的妈妈也是这样,我想天下所有的妈妈也都是这样的。她们不计回报地养育我们,教导我们,陪伴我们快乐地成长。从一个那么小的婴儿到会跑会跳的快乐的小朋友,再到长大成人,妈妈付出了很多很多。她总是怕我们不快乐,所以尽量抽时间陪着我们,总是担心我们身体不够强壮,所以还要经常督促我们锻炼身体,总是担心晚上睡觉着凉,不知道要起来几次为我们盖好被子……
我们在一天天长大,妈妈却在一天天变老,这就是妈妈,这就是母爱,她们用自己的生命养育着我们的生命,她们陪伴着我们健康成长,却也陪伴着自己慢慢变老。
我们要好好珍惜这份爱,好好的,不让父母操心,这,也是爱,是我们对妈妈的爱!
这本书充满了爱,我也希望这个世界充满爱!
《波莉安娜》这本书讲的是波莉安娜住到波莉姨妈家发生的故事。整本书的资料很流畅,还充满的波折,让人好奇,迫切地读下去,弄个明白。
波莉安娜有一大特点:乐观。下头我给大家讲一个故事。
波莉安娜经常和爸爸玩一个游戏,叫欢乐游戏,不只是简单地笑,而是发现欢乐,善于从失望中寻找欢乐。
波莉安娜爸爸去世了以后,波莉安娜只好住到救济所。她很期望得到一个漂亮的洋娃娃,期望社会上的人为她买,救济她。可是事实,没有人给她买洋娃娃,只给她一根拐杖。
波莉安娜没有悲痛,反而高兴。为什么呢?波莉安娜说,她为自我不需要拐杖而高兴,因为证明她不是残疾人。
是啊,我们要善于寻求欢乐,而不是让欢乐自我送上门。
生活中,一个快欢乐乐的人,肯定会比一个有忧有虑的人好生活。欢乐不仅仅让自我身体健康,也让身边的人不再愁眉苦脸。
让我们也玩欢乐游戏吧,它会让你多姿的生活多一点笑声,让你身边的人多一点微笑!
如果你是一位三个孩子的母亲,照顾家庭无法工作,丈夫又无所事事,你会怎样?
如果你是一位游子,远在国外却因为重重隔阻无法回家,你会怎样?
如果你是一位地震中的幸存者,亲人全部罹难,周围的人还质疑你是不是克夫命,你会怎样?
如果……
也许我问及这些问题的时候,很多人会说:生命中哪有那么多的如果?可是,这些如果,都是我们生活周围的也许某个人的真实。在我捧读《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时,我看到了很多很多这样的真实。这些真实,被很多优秀的体验者体验到,又被这些优秀的体验者用优美的笔触表达出来,被有心人搜集到一起,变成了昨天对我心灵的一次洗礼。
说洗礼,一点也不过分。工作之后,每天接触着这样那样的事情,不断地在解决着这样那样的事情,也在闲暇时间里听着社会上对这个政治事件、那个官方评论的点评,心一直处在一种浮躁的状态。
浮躁得久了,常常忘记了自己的初心,有时候只是在机械地重复着一些事情,有时候只是忙到不想再忙时不禁追问“我到底在忙什么?”然后,在某些时候,我们三三两两坐在一起抱怨“为什么我们的生活如此平淡和乏味?”在抱怨之余,又开始给自己寻找刺激,继续浮躁着,继续忙碌着。
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某天看电视,电视里一个女孩问主任医师一些事。主任医生看着她:“你很激动。”“我是很激动。”“那就说明你有杂念。”原话也许不是这样的,但匆匆而过间,这几句对白却深深地影响着我。当时,我也在为自己的工作中的一些事情激动着,也在为自己的一些想法激动着。这是杂念吗?我当时追问自己。但后来,我还是一如既往地激动着,整理着自己的想法,不断实践,并最终获得了一些小小的成绩。
将最近一段时间取得的成绩电话里向一位长辈汇报。他听完后,并没有给我鼓励,而是说:“你现在有些浮躁了。”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却完全出乎我当时的判断。原以为,这些事情的汇报,会让长辈觉得我在努力奋进。但是,他的判断却明显地告诉我,我现在所做的事情,是在浪费宝贵的时间和生命。又想起了电视里的对白:“你很激动。”“我是很激动。”“那就说明你有杂念。”
反思自己最近的状态,然后发现,确实在最近两个月里,一本专业方面的书籍竟然还没有读完。看似很忙很忙,看似很充实很充实,实际上我在逃避,逃避着一些该承担的。唯一的不同是选择逃避的方式。无论我现在多忙,都是在掩耳盗铃而已。反思着,觉得自己确实是很浮躁了。
就在这时,包裹到了,是一本书,书名《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书名明显地吸引着我,让我忍不住想继续“浮躁”。利用一个晚上,快速翻阅了全书,书中的不少语言如刀锋行过石头一般,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也刻在了我的心上。
放下书的时候,已经很晚。整个人一片宁静,而内心里多了一种隐隐的痛。我不断地追问着如果,不断地感慨着各种人间的无奈,为他们的命运为之一叹的同时,我又找到了自己的初心。
很感谢《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它让我又一次整理行囊,看清了自己的路,继续前行。也许,这就是优秀散文带给我们的力量?已经很少阅读散文的我突然觉得,是该找些时间和空间,让自己的心静一静了。将又一本美丽的散文集中发人深省的故事收入心中的同时,我知道,如果,还是如果,我们每个人还是要在自己的道路上继续前行。只是这种前行,减少了浮躁,增加了从容;减少了肤浅,增加了深沉。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鹦鹉螺号”的故事。1866年,有人以为在海上见到了一条独角鲸,出于对航海安全的考虑,也是在公众的呼吁下,由美国派遣了亚伯拉罕·林肯号对“海怪”进行追逐。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参加了这次追逐行动。结果,追逐怪物的战舰反被怪物追逐,并遭到“海怪”的凶猛袭击。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助手康塞尔,以及一名捕鲸手尼德·兰落水,被“海怪”所救,此后便被尼摩船长软禁在这艘神秘的潜艇中,之后便开始了海底两万里的环球旅行,并发现这是一艘名为“鹦鹉螺号”的潜艇。最后,他们设法逃走,重回陆地。
在旅途中,阿龙纳斯一行人遇到了无数美景,同时也经历了许多艰难险阻,例如在巴布亚新几内亚他们的船搁浅了,遇到当地土着人的攻击,尼摩船长用他连接在金属梯子上的闪电挡住土着人进入“鹦鹉螺号”;在南极他们被困在厚厚的冰下,潜艇极度缺氧,但潜艇上所有人轮流用工具和开水把底部厚10米的冰盖砸开,逃上大海;在大西洋“鹦鹉螺号”被章鱼所困扰,他们拿斧头和章鱼展开肉搏战,一名船员惨死;在北大西洋“鹦鹉螺号”遇到一艘英国驱逐舰的炮轰,除那三位“俘虏”外个个义愤填膺,用“鹦鹉螺号”的冲角把驱逐舰击沉;在印度洋的珠场和鲨鱼展开过搏斗,捕鲸手尼德·兰手刃了一条凶恶的巨鲨。他们眼中的海底,时而景色优美、令人陶醉;时而险象丛生、千钧一发。经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阿龙纳斯终于了解到神秘的尼摩船长仍与大陆保持联系,用海底沉船里的千百万金银来支援陆地上人们的正义斗争。
读完这本书,我十分佩服伟大的儒勒·凡尔纳了,它给人类带来了“鹦鹉螺号”——这艘与人世隔绝,却与人世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神秘潜艇,他凭借他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向我们展现了深海两万里行程的奇幻旅程。我感叹道:“他真是太厉害了!”
凡尔纳所描绘的那些人物所体现出来的精神也是令我十分敬佩的。“鹦鹉螺号”艇长尼摩又是个身世不明之人,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凡此种种,都给小说增加了一层神秘色彩。既是小说,人物当然是虚构的,作家给鹦鹉螺号艇长取的拉丁文名字,更明白无误地指出了这一点——“尼摩”,在拉丁文里是子虚乌有的意思。但这并没有妨碍作者把他描写成一个有血有肉、让读者觉得可信的人物。
尼摩船长的热于创造、遇事镇冷、遇到困难不屈服的精神是我们当代中学生应该学习的。现在的我们都是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点风吹雨打,受到一点小困难就容易退缩,就容易放弃,今后走向社会,将会有更多的坎坷和艰辛在等着我们,我们要有尼莫船长的不屈不挠、不畏艰险、顽强拼搏的奋斗精神,就会获得成功。
《多元智能》是美国哈佛大学发展心理学家加德纳教授撰写的心理学名著。 通过读《多元智能》这本书我知道了智能包括:语言文字智能、数理逻辑智能、视觉空间智能、身体运动智能、音乐旋律智能、人际关系智能。长期以来,家长和老师都把注意力过多地集中在了提高学生的成绩上了,只拿孩子的学习成绩好坏来作为衡量优劣的唯一标准,主要相信纸笔测试的结果,事实上,这很难了解学生的真实情况,尤其是学生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对于那些学习成绩差的学生,任课老师对他们“另眼相看”。但我认为“是金子总会发光,东方不亮西方亮的”。从多元智能理论来看,我们老师和家长认为的“差生”只是在语言智能和数理逻辑智能方面表现不够好,但其他方面并不代表不出色。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个学生都是优秀的,不存在差学生和好学生,不存在智能水平高低问题,只存在智能类型或学习类型差异的问题。
另一方面学生也早已习惯用成绩好坏来给自己定位,成绩好就是好学生,就像做什么都行的能手,而成绩差就干什么都不行,这样便形成了两极分化的现象,成绩好的,自信,全面发展,成绩差的,自卑,全面落后。原本有些成绩不好的学生本身有一些特长,譬如唱歌很动听,但因为成绩不好,所以不敢在很多人的场合展现自己,因此埋没了自己的优点。
作为教师,不能单一的用学生的成绩来衡量他们的优劣,应该对每个学生都平等相待。而我们看待学生,也应由以关注“你的智商有多高”,转为关注“你的智能类型是什么”。一个学生的智商可以测试,但一个学生的智能是不能通过笔来做文章的。
多元智能理论告诉我们,每一个学生都是有潜力的,天生不存在“差生”。学生中不是缺少天才,而是缺少发现。根据多元智能理论,学生有“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上的差异。因此,教学目标的设计,就要对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要求,而不是每个人都达到一样的目标。只有了解学生,了解学生在“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上的差异,才能制定“存异”的教学目标。
多元智能理论的研究者已经为我们教师点亮了作为一名合格教师的明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认真钻研教育理论,与教学紧密的联系起来,激发每一名学生的内在潜能,让每一名学生都能找到自身的人生价值,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学完了这一组课文,其中我感触最深刻的就是《一夜的工作》一课了,读完后我的心情如同汹涌澎湃的大海一样,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一夜的工作》是写周总理审阅稿子,作者亲眼目睹了周恩来总理一夜的工作的事,我的敬仰之情油然而生。
当我读到“他指着一叠一尺来高的文件说:‘我今晚要批这些文件’”时,我心头一愣。一尺多高?约等于三十三厘米。三十三厘米高的文件,没有上千张,总有上百张了吧!我一目十行的浏览一遍都很费劲,肯定不到一遍我就会没有耐心的烦躁起来,而更何况周恩来总理是要动脑筋用心去批示呢?
后来,我又读了周恩来总理的日常安排,一天只睡一个小时,一天除了这一个小时之外,竟有二十三个小时在工作!而我呢?睡上十一个小时还想睡,早上六点都还起不来,定上闹钟另加老妈的吼声才能慢吞吞的起来。我真是自愧不如啊!从现在开始,我要合理地安排自己的`时间,不叫老妈在发动独门秘籍——狮吼功了。
当我读到“值班室的同志端来量杯热腾腾的绿茶,一小碟花生米,放在写字台上。”和“花生米并不多,可以数的清颗数,好像并没有因为多了一个人而增加了分量。”时,不由得大吃一惊,以前,我总是认为当总理可以大吃大喝,吃大鱼大肉的。可看到这句话我才明白,当总理原来是那么辛苦啊!可以数得清颗数的花生米,往多了说也就是几个吧!我真想给我们的周恩来总理送一些健康、有营养、好吃的食物啊!
我们的周恩来总理多么伟大!他那种不辞劳苦的工作精神和简朴的生活作风值得让我们学习!
《欧也妮。葛朗台》是巴尔扎克的代表作《人间喜剧》。小说集中的一部作品。《人间喜剧》它揭露了当时资本家的丑恶面目,鞭鞑了社会的黑暗,世态的炎凉。同样这篇小说也是如此。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可憎的吝啬鬼形象——老葛朗台,他以积累财富为乐趣,他家财万贯,但却穿着破旧,居室简陋;他能言善辩,有一套套理论,但当他谈生意时,却狡猾地装成一个结巴;他说渴望亲情,但当他妻子病危时,他却舍不得花钱去请医生。他的一生,没有享受过,也从没快乐过,因为他考虑的只是怎么算计别人,怎么样才能赚到更多的钱,为了金钱可以放弃一切,这是多么愚蠢,多么可悲。他临死前还念念不忘自己的万贯家财,在垂死挣扎的一刹那还不忘将手伸向神父的金十字架。在金钱面前,幸福简直一文不值。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如此,他仅仅是一个缩影,通过他我们看到一个唯利是图,互相算计的社会。他的一生,深刻暴露资产阶级家纯粹的金钱关系。
小说的主人公欧也妮是一个令人惋惜地女儿,她不懂利益的纷争,不追求金钱的虚荣,但可悲的是她出身在这样一个家庭,这样一个社会,有着这样的一个父亲。她的生命中也曾出现过一道波澜,她企图冲破家庭社会的束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然而她的社会不允许,她的爱情在这样的社会终究成为虚幻。他们看中她的只是她的金钱。这样一个天真纯洁的人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下,注定只能成为悲剧。
看完作品,我的心情是沉重的,书中的一个个人物给了我强烈的内心震撼。人生究竟为了什么?联系当今社会,许多人为金钱,权利,名望,欲望奔波劳碌,勾心斗角,互相压轧,比如一些官员贪污腐败,某些人抢劫犯罪,一些奸商制造假冒伪劣商品,他们与葛朗台,查理又有什么区别,他们得到了他们想要的,然而他们快乐吗?不要选择一条错误的道路,那只能使你暂时的满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你会明白,那条道路是多么肮脏、丑陋,而你终究也会明白这些毫无意义。人生是充满黑色调的。那么人生到底是为了什么?也许只是几个知己,几个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一些够用的钱,一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一个适合你的目标和一段充实的生活就足够了。当你离开这个世界时,能做到问心无愧,那么你的人生将充满乐趣,生活将更加精彩!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读着文天祥的名句,我不由得想起了史铁生的名言:人生如梦。的确,与大自然相比,人生只是一场短暂的梦。但是怎样才以将这一场梦过得充实有意义,还只能用自己的双手去找拼,去创造才行。
我学过一篇文章《秋天的怀念》,作者史铁生是一个双腿瘫痪,常年与病魔做斗争的人,可他却还在拼搏,用他的双手拼搏。在病床上,他无时无刻不在努力创作。他的努力也有了回报,他写出了大量的散文,短篇、中篇、长篇小说,电影剧本等文学作品,并获得了“一级作家”称号、三十万东海文学巨奖金奖、优秀短篇小说奖等。他成功了,他用自己的双手将自己的人生画得如此辉煌。和他相比,身体不残缺的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抱怨生活太艰难呢?
他用行动证明了这个世界上没有没有用的人,只有没用的思想。他之所以如此坚强地活,一个是因为他的意志;另一个是因为他要完成他母亲的遗愿,要好好儿活下去。
我们也应该像史铁生一样活着,为了将自己的人生变得完善辉煌而活,而好好儿活着。我们也要像史铁生一样,不仅自己活得完善,也要别人活得好。这样,才不枉在这世界上好好儿活了一回。
假期里,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十分佩服小说中的大侦探福尔摩斯,他很勇敢,很聪明,看了他的各个故事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努力、细心才能成功。让我来大体介绍一下书中的福尔摩斯,他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破了许多的案子,推算能力可好了!
我印象最深的是《五个橘核》,这个故事既可怕又有趣,让我来给大家说一说吧!
在一个九月的中旬,约翰来到福尔摩斯的家里拜托一个很奇特的案子,就是约翰的父亲和伯父都离奇的死亡了,他们在临死之前收到有五个橘核的信。约翰继承了父亲和伯父的遗产也收到了这种信,所以他来找福尔摩斯帮忙,结果在回去的路上约翰也死了。福尔摩斯毫不犹豫地接下查清事实真相的任务,发现主谋是臭名昭著的“三K党”,于是他就和“三K党”斗智斗勇,深入险境,运用智慧揭开了谜底。还“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办法来对付主谋,也写了一封信给主谋,两个月后主谋的船在荒岛上被发现,福尔摩斯圆满的完成了案子的侦破,结束了可怕的暗杀。
在看故事的时候,我整个人的情绪随着故事案情的波折而起伏,一会儿害怕一会儿高兴,一会儿看到了希望一会儿又为福尔摩斯而担心。让我害怕的地方是连环的杀人案,人被杀了还看不出是谋杀大家都以为是不小心的意外。但是随着福尔摩斯慢慢的去发现事实的真相又很有趣,到了最后才发现原来是这样呀!
人类之所以妙,大概在于这情感丰富上,人体大脑蓝斑的存在,让生活变得分外不同。
《红处方》,这本书在一周左右的时间内读完了,毕淑敏的第一篇长篇小说,也是我读到的她的第一篇小说。看完这本书之后,我也由之前的没有钟爱的作家到有钟爱的作家。一直以来是蛮喜欢毕淑敏的文章的,从《我很重要》开始,但如今成了甚是喜欢的钟爱。她的作品让我看到了与众不同的世界,一个我从未接触过的价值层面,但到底文里还是若隐若现地透露着关于探讨幸福、追求幸福的永恒话题。
头一回借书前不看简介,是因着挚友的提及,也因此,翻开书才知道,这里头藏着的是一个特别的世界,一个关于毒品的世界。在走近这个世界之前,我和大部分人的想法一样,那些个瘾君子,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咎由自取得此结果,不值得怜悯。看过这个世界之后,明白这之前的想法只是看瘾君子的表层表现而产生的片面感受,这样的想法不可谓对错,但显然是不可取的,我们会因此无意中伤害到他们。他们是值得人们关怀的,相信至此局面,也并非他们内心真正希求的,他们求的不过是一种幸福的感觉。用生命科学的知识去解释,人感到幸福的时候,体内会有一种名为 “F 肽 ” 的物质,他的分子结构是中心碳原子上,有一个芳香环,一个哌啶环,和一个苯环,而吗啡也正具备了中心碳原子,芳香环保、哌啶环和苯环。吗啡就这样骗了脑神经,让人进入虚妄的幸福。幸福,人人求之,有这么一种快速得到幸福感的途径,自是有人会对其趋之若鹜。可见,贪求幸福感才是原罪。即使得到的幸福感是虚妄的,短暂的,过后会带来更大的空虚感和身体伤害,尝过它滋味的人们仍是难以戒掉它。
太多的吸毒患者在成功戒毒之后会复吸。生理上的瘾是不难根除的,可心里上的瘾没那么容易戒。幸福会让人留恋,使人成瘾 , 一点都不意外。毒品使人迷恋,更多是人心理上的依赖,让人痛苦的是拥有后的失去,这比从未拥有过更令人神伤。
大多数吸毒患者皆因在现实生活中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对生活不满意,才会产生触碰毒品的念头。恰好,那些 “F 肽 ” 的模仿者使他们的得到了他们最终所求的感觉。而有那么些患者并不是自愿选择吸毒的,只是一不小心沾上成瘾,这类人大多数很愿意戒的,他们的意志往往比那些自愿选择毒品的患者强。这其中并没有太复杂的缘由,因现实生活中有着他们在乎珍重的东西,不愿自己就这么被毁了。但当他们将生活的苦难放大,在心理上和吸毒时得到的快感做比较,如此,他们的意志会薄上好几分。
话说,很多政要会吸大麻,这类人在社会上是有权地位的上等人,在平常人看来他们生活光鲜亮丽,可为什么他们会吸呢?压力大,需要释压?可能吧,他们的世界离我太遥远,反正我是不懂他们的世界。但站得越高,风险越大,这道理我还是明白的。他们身上背负的责任,可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的。虽说,他们拥有的比他人多,可背负的也多,如此,他们还不如平凡如你我般的人更容易获得满足、幸福,毕竟没有人会觉得心头压一块石头会是舒服的。亚里士多德说过 “ 幸福意味着自我满足 ” ,又有一说: “ 幸福绝非轻易获得的东西,在别处不可能找到,只有在我们身上才能发现。 ” 正因为我们平凡,因为我们要求不多,更容易满足,也因此更容易获得幸福感。
《红处方》里的故事让我思考的还有很多。人拿动物来做实验,发现其实很多我们以为是人性的东西,也同样出现在动物的生活中。譬如,将性作为交易,当一雌一雄两只猴子饿极了,得到食物时,雌猴知晓自己抢不过雄猴,会用自己的身体去诱惑雄猴从而得到食物。这和其他交易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因为世人价值观不一样,有人就将其上升到伦理道德的层面。可我认为对做这类交易的人,不适过度批判,毕竟他们并没有损害他人利益,且建立在自主意愿上。在这一点上,我更认同西方一些国家的做法,将红灯区合理化,相应地会降低相关疾病的传播。
院长简方宁的这般结局,是我愿意看到的,毒瘾让她不得不结束自己的生命。随着生命的逝去,不仅是摆脱了毒瘾的折磨,还有作为院长承受的心理压力和失落。作为院长的她,每天要面对这么一群将人性弱点发挥到极致的吸毒患者,心里上的喟叹不会少,但她尽心做得更好,将自己的全副精力都分给了戒毒医院,希望能解救更多的人。特别是在沈若鱼的衬托下,我对简方宁这个院长更加敬佩,她不仅用药物治疗患者,还尝试着从心理上给予病患支持,可惜,她的第一次尝试,一个人格变态的女吸毒患者,将她推向了死亡。在她的葬礼上,众多痊愈病患的出席让我们看到了她的付出并不是徒劳的,而是很有价值意义的。自古忠孝不能两全,在事业上,她做得很好,相应的,对家庭,她就不能给更多的心思了。她的丈夫身体出轨了,这个结果并不让人意外。
戒毒医院是到处可见的人性弱点、丑恶面,就是连医生护士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才在这所阴郁的医院待着,作为“卧底”的沈若鱼看得真真切切,在医院没待多久就逃似地离开了。然而,故事的最后,沈选择了承接简的事业。这让人意外吗?还好吧,在那段得知简染上毒瘾,收到简的信的日子里,有了预示。沈的丈夫也能预料到她做出这样的选择,并没有阻拦她的意思,这样大概是理解和支持她的吧。在从逃离医院到主动要求到医院工作,虽说是两个不同的身份,境遇会很不一样,但仍会接触到那些丑恶面;而她做出了这样的选择,显然是已经克服了心理障碍。我想她会把这份事业做好。
这是一个我从未接触过的世界,如今能窥探到这个世界的一隅,甚是惊诧,细想,这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其实我正处在这个我以为远离自己生活的世界,世界这么大,我们不可能接触所有面,能这么看看,了解了解,也是不错的,我没有那么一颗伟大的心,牺牲自己很多,面对一群阴郁的人,尝试挽救他们。但我盼望着,这类人能越来越少。这大概要从关注人们的幼年生活、心理开始,这最终联系到了一个词 —— 教育。教育,国之根本。
读完这本书,我立刻心灵震撼!
这本书以小女孩玛蒂尔达为主人公,讲了她的家和学校。她周围的一切总是那么可怕:恶毒的校长特朗奇布尔小姐、庸俗势力又非常暴力的爸爸。玛蒂尔达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老师的帮助,终于摆脱了这一切,过上了想要的生活。
玛蒂尔达家里只有一本书,她看腻了,就向爸爸提出买书的要求,爸爸拒绝了。但这并没有打消玛蒂尔达对书的渴望。她去图书馆借书,五岁就把大多数有名作家的经典作品“吃”完了!还都是大人的书。
大家看看玛蒂尔达的爸爸吧,他叫沃姆伍德先生,是个汽车商。他通过各种手法,对坏车进行维修,却为成功不择手段,简直就是犯罪!玛蒂尔达劝爸爸,他却不听。他看到她看书,就把她的书撕掉了。
玛蒂尔达上学后,便显露出她的才华,以至教师亨尼小姐不给她讲课,让她读高年级的书。有一天校长讲课,只因为鲁伯特把二乘七说成十六,校长就拽着他的头发把他拎了起来。其他同学犯了点小错就受到惩罚,朱丽叶斯直接被校长像扔皮球似的扔了出去。
玛蒂尔达拥有了一种魔力:用眼睛控制东西。亨尼小姐请她到家里做客。玛蒂尔达知道了特朗奇布尔非法侵占了亨尼小姐的家庭财产后,就用自己的魔力把校长收拾了一顿。后来,玛蒂尔达的家人到西班牙去了,她就跟亨尼小姐生活在了一起。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善良的人总会是幸福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估计大家都很喜欢玛蒂尔达,不喜欢校长。
《玛蒂尔达》读后感 徐梓洋
罗尔德·达尔,是一个著名的儿童学文作家,我喜欢读他的书,基本上罗尔德·达尔的经典作品典藏集都看过了,十分的好看,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就是《玛蒂尔达》这本书了,这本书讲的是聪明绝顶的小女孩玛蒂尔达与善良的亨尼小姐之间的真挚友谊足以温暖着这个世界。
一个小小的,可爱的,漂亮的小女孩,非常喜爱看书,学习,看报纸,这个小女孩五岁时就把大多数的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她聪明绝顶,每天都要学习好半天,因为,这个小小的小女孩总觉得看书是一件增长知识,丰富头脑,好玩的事情。但十分不幸的是,这个聪明绝顶的小女孩却遇到了世界上最恶劣,只顾自己开心的爸爸妈妈和最恶毒的校长,但是,她并没有放弃,而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学习习,成长。这个神奇的小女孩就是玛蒂尔达!不过,这个神奇的女孩玛蒂尔达自由对付这一切困难的办法,她拿出自己生来就有的绝活——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一个地方,在嘴里念着自己想要干的东西的本领,救出了善良的亨尼小姐,在跟恶毒的特朗奇布尔校长斗争的过程当中,表现的十分的勇敢,并且还跟亨利小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她们的友谊,足以温暖着这个冰冷的世界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我们一定要学习玛蒂尔达的坚持不懈的行为,并且,也要向玛蒂尔达一样爱学习,爱看书,把玩的时间减出来看书,这样,我们的学习就会一步一步的往上升。并且,我们一定要善良,多交际一些友谊,这样,我们的朋友就会越来越多,你就会越来越开心了!
今年暑假老师给我们布置了六个暑假作业,其中一个作业是阅读一部名著,另一个作业是观看一部反映建国60周年的电影或电视。现在我们生活在没有风雨的世界里,在父母的关心爱护下,每天过着幸福的生活。可这美好的生活是我们的先辈经历了多少战争,用了多少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啊!爸爸为了让我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于是给我买了《两个小八路》这本书,还让我看了《两个小八路》的电影。看完小说和电影,我被革命英雄的事迹深深地感动了。
《两个小八路》这本书描述的是1942年八路军某部三团的小通讯员孙大兴和小卫生员武建华的故事。孙大兴的爸爸在一次战争中光荣牺牲了,孙大兴在一次行军中只顾的想他爸爸,不小心脚下一滑掉下悬崖摔伤了,组织上决定由小卫生员武建华护理他到老靳家去养伤。孙大兴要为爸爸报仇,团长教育他要化悲痛为力量,继承爸爸的革命遗志,为全中国受尽了苦难的人们去斗争。党的培养和教育,战争中的锻炼让孙大兴和武建华这两个小八路很快地成长起来。最后,孙大兴为了把敌人引到自己部队的埋伏圈里,光荣牺牲了。
书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孙大兴、武建华和他们的班长马宝玉。孙大兴是个勇敢机智的小八路,有一次,孙大兴让武建华引开看守炮楼的伪军,偷偷摸进炮楼里,把炸药、地雷放进里面,点燃了火药捻,很快钻了出来,把敌人的炮楼炸了,为部队进攻清除了障碍。还有一次孙大兴为了把敌人引进八路军的埋伏圈自己光荣牺牲了,马宝玉子弹穿进肺里还坚持打仗,孙大兴受伤了是由武建华护理,慢慢地伤口愈合了。
看到敌人被消灭,我心里特别高兴,当我看到孙大兴光荣牺牲,我心里特别难过,这两个小八路的勇敢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我要学习孙大兴、武建华这两个小八路的机智勇敢,为别人着想的精神,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了为祖国争光,我要努力把国家建设地更加繁荣富强。
我最近真是很认真地看了柴静的《看见》和龙应台的《目送》,但是死耐着性子,却只感受到内心冰凉。
龙应台的文字平常是大方向的开阖,然而在她上面这本书里的记叙却守着一些小事,我忘记了她的雷厉风行,只看到一个平庸到底的人。她把自己的视野放在自己的身边人身上,孩子,母亲,朋友……写得很细而且有情。可是我觉得她把感情摆得太明了,而且总是带着一种冷漠。仿佛只用心于自己的小圈子,而对其他人的苦痛不甚关心。她给我的是一种评论家的视角。我大概是看惯了这种姿态,有些厌倦,所以我对这本书评价不高。她淡淡地讲自己的人生,我虽有细微的同感,但是很淡,而且感觉有一种很陌生的格格不入。
我深刻地记着她写那件坐飞机的事。她从那个老人想到自己的父母。每次,老人被冷漠对待的时刻,她总是想着如果这是他的爸爸,她会怎样怎样。她可以为自己的父亲做到这样,却只能冷漠地看着这个老人置身于现代社会的冷漠设施中而无作为。那么当她的亲人遇到同样的状况,而她不在场呢?冷漠即是多个不作为心态的叠加。作者可能也把这纳入文章的反思之一,她可能想从反面切入,但在我看,她真的是只看到自己的事。仅仅因为这个倾向,我就在思想上弃了这书。我觉得她像是不做事却又炫人情。
我觉得柴静的文字要比龙应台更动情一点。龙应台注重于讲一件很本真的事,让你自己去做结论。而在柴静,她是在讲述自己的所得。我们透过她,来了解一些真实。她的身份是记者。我们看到她慢慢磨砺出自己的风格。然而明白的越多,就感到越无力。她站在很多人面前温婉询问,只能还原事实,而不能还原人心。也有人以为倾听就是一种慰问。但我以为不够。
这样来看,我欣赏的只是一种努力的敢爱敢恨的人格。但是,我以为柴静做得已经不错。并不是勇于出头,但是她真诚地给出了自己的关注,并且让我们真的去思考热点问题的背后。她也许把很多的激烈情绪埋在身份的下面,但是情份是足够的。不过,有一点,在她成长的过程中,青涩的那段时期像是伤了很多人。长大有时就是褪尽锋芒。我觉得人只要做到她这样,基本足够了。
也看了很多的书,只有三毛让我感到温柔。明明她遇到的人物也都凄凄,但是她总是会做到我想象中最美好的事。也许是因为她的身份单纯,一个纯纯的作家,或者说一个好奇的大胆女人。她真的很温柔。有的事,明知道无力,还是努力着,就算不成功,她真心的难过也让我觉得足够了。她的温柔最类似于常人,大哭大笑,让我觉得,动情后再如何都已足够。
《变形记》是篇幅不大的一个小故事。三个小节。
格里高尔是一位善良、忠厚且富有责任感的人,生活给他太多压力。故事让他在一夜之间变为一只巨大的甲虫,变形之后,他所关心的家人却没接受他的变形,抛弃了异样的他。这是一个因为变异,不能被家人接受而绝望死亡的悲剧人物。
他的父母年纪大了,根本没什么经济收入,他的妹妹还有自己的人生要经营。变异后的格里高尔对谁来说都是一个负担,因为剩下的人必须得生活。家人最初的表现为心痛和怜悯,随着时间的推移,对格里高尔复原的期待逐渐削减为零,也尝试着坚持,但最终抵不过内心的私欲和无力感。时间消磨了最初的同情和怜悯,附和产生了厌恶和憎恨,他们最后都把格里高尔当成是负担,谁也不愿承担这个当初照顾他们而如今却变异的亲人。当格里高尔绝望至死,父母和妹妹抛弃格里高尔之后,三人坐火车外出接受阳光沐浴时心里如释重负的描写,或许带着冷漠和悲剧的气味。但是谁又能断言格里高尔的家人最终的抛弃就是冷漠无情呢?我却更愿意相信,最终的抛弃不全是出自狠心的本意,假若他们有能力,他们绝不会做这样的决定。
这是一个无弱拍、强硬到底的社会,有太多人承受着难以排遣的孤独和危机感,那种无法克服的、荒诞的恐惧使人发生异化现象。故事终究是故事,情节过于夸张,因为人难以变形为动物。但是生活中心灵变异的事实却存在。由于沉重的肉体和精神上的压迫,使人失去了自己的本质,异化为非人。这种精神层面的变异更值得当今社会的重视。或许我们过得比几十年前好,但是我们的信仰,我们的心灵,我们的精神追求如基因突变般千变万化而又难以捉摸。这也是心理学在现今社会大受关注的原因。我们的需求已经远远超过“吃得饱,穿得暖”,更为关注的是精神层面的建设。
每一个人都该处理好自己的情绪和压力,不要让自己毁灭在自己的手里。要知道人始终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简单的个体。错综复杂的人生就像是一团线,你要准确无误地缠好每一根细丝,要学会游刃有余地处理自己情绪。
不要以为得到别人的怜悯和同情就可以继续存活,任何一段感情都必须在相对平等的状态下才能存活。时间是解药也是毒药,它的累积只会滋生分解同情和怜悯的化学物质。任何情感纽带都无法绑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感触好大,心里好酸!
居里夫人犹如一枝花,这枝花在法国萌发绚烂了世界科学史的整个花季。飘散淡淡清香的笔上,有她的聪颖与傲骨,坚强与纯洁,淡泊与柔情……
居里夫人原名玛丽娅.斯可罗多夫斯卡娅是法国物理学家,探究放射性现象,发现了镭针两种放射性元素,一生两度获得诺贝尔奖。这位伟大的科学家,以自己的勤奋和天赋,在物理学和化学领域,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因此成为唯一一位两次在不同领域,两次获得诺贝尔奖的著名科学家。
书中说:“幸福需要享受,但有时候,幸福也会轻而易举的击败一个人。承受幸福,是要珍祝幸福而不是一味的沉淀其中,如同面对坛陈年老酒,一饮而尽,往往会烂醉如泥不省人事,只有细品慢咂,才会品出真正的香醇甜美。人生中,有许许多多的承受,对疾病、痛苦、压力的承受需要的是锲而不舍的精神,勇往直前的果敢;对幸福,荣誉,赞美的承受需要的是不骄不躁的平和,孜孜进取的行动。
不要在人我是非中彼此摩擦。有些话语称起来不重,但稍有不慎,便会重重地压到别人心上;当然,也要训练自己,不要轻易被别人的话扎伤。”是呀,平时生活中,我们的`很多伤心,难过不就是因为太在乎了吗?原来,一个人的快乐,不是因为他拥有的多,而是因为他计较的少。
全书读完,很多发人深思的精彩话语仍在脑中紫绕,有一句话最为清晰,“我从来不曾有过幸运,将来也永远不指望幸运,我的最高原则是:不论对任何困难都决不屈服!”只要我们都向居里夫人学习,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终会成功。
书中的灶王爷是一个有着大大眼睛的,留着两撇长胡须的小老头,只不过他有点不同,他是贴在上的。这个灶王爷天天穿着红衣服,瞪着大眼睛,还有个标准微笑——看着大家。灶王爷真不愧是管灶的!每天都为大家煮出香喷喷的饭菜。
他天天瞪着那双大眼睛,在家里看来看去。哎,我正要偷吃呢!灶王爷就盯着我看,看得我怪不好意思的,偷吃就更没说了。
这边爷爷奶奶在吵架,灶王爷左看看右瞧瞧,他好象什么都明白了似的,眉头皱得老紧了呢!
我们家人一旦做了什么不对的事,灶王爷就举起他胖胖的手,皱起他细细的眉毛,用不太标准的英语连声说:“NO。”大家一看灶王爷那个严肃的样,自己倒忍不住笑了。
晚饭时,我、爷爷奶奶和灶王爷一起吃饭,灶王爷还是瞪着眼睛,不过他在笑呢!奶奶端着一盘土豆一步一步走来,看来爷爷奶奶都老啦,灶王爷可能也老了,可他还是那一副顽童样:眼睛瞪的老大,脸上有两抹永远都抹不掉的'红。
我感觉,我就是里面那个胖胖的小女孩。大家一家人生活得其乐融融,我、爷爷奶奶、灶王爷、猪、狗,大家都幸福地生活着。新年到了,灶王爷得上天一段时间,大家把糖瓜给他吃,让他在玉皇大帝面前不要乱说话。不过,我想没有糖瓜灶王爷也不会乱说的,因为在心底,他永远爱着我们一家人。
在生活中,我们身边就有很多“灶王爷”。比如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每时每刻地瞪着眼睛盯着我们,爱护着我们。我们都是最最最幸福的人,因为天天都有人在管我们,他们从心里爱着我们,盼望我们快快成长。
翻开书,灶王爷还是瞪着大大的眼睛微微地笑着,他好像在对我说:“孩子,要好好珍惜那些对你好的人那。”是啊,你必须知道,那些管你的人,多么爱呀!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
今年寒假,我上了短期班在线直播课“体贴入微读《史记》”,里面的故事一下子吸引了我,仿佛打开了一部巨大的历史画卷,让我看到了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
在老师讲解的基础上,我找出了家中的《史记》。这本《史记》已被翻译成白话文,原著是司马迁,是我国历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翻阅沉甸甸的书本,我仿佛坐上了时光穿梭机,来到兵荒马乱的战国、秦朝、西汉年间,蓦然发现,那一位位英雄,带着坚定无畏的表情,披荆斩棘,向我走来。
《史记》就是一部历史人物的百科全书,塑造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有智勇双全的蔺相如,他凭三寸不烂之舌、顾全大局的格局、忠君爱国的精神,带给我们一个个脍炙人口的动人故事:“完璧归赵”“渑池之会”“负荆请罪”;舍身为国的荆轲,不顾自己的性命刺杀秦王的大无畏精神,“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是多么的凄凉;统一六国的秦始皇是个残虐的暴君,他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害得老百姓民不聊生;农民起义领袖陈胜吴广,在秦朝残暴的统治下,起兵反抗;西楚霸王项羽,英勇善战,有着卓越的军事领导才能,可惜最后落得“四面楚歌”的下场……
越王勾践卧薪尝胆,雪耻灭吴的故事告诉我们困难与挫折能催人奋进,与人力量,安逸与保守却使人堕落,所以,我们要勇敢面对挫折,敢予接受挑战,否则只能像吴王一样死路一条!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史记》很厚,共一百三十篇,我还没有读完,但已受益匪浅。
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史记》很厚,共一百三十篇,我还没有读完,但已受益匪浅。所谓“读史使人明智”,领略成功的秘诀要学习历史人物的优点,也要以过去的失败为鉴,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大家应该听说过“鸿门宴”吧。自从我看了电影《鸿门宴》,我就迷上了这个故事,我从司马迁的《史记》这本书里找到鸿门宴这段历史文章,然后一遍一遍地读。
“鸿门宴”讲的是:楚怀王让刘邦和项羽分两路去打秦国,谁先入咸阳谁就称王。当时刘邦率十万人马,项羽率四十万人马,可是没想到刘邦先到了关中,约法三章,想在此称王,但这个消息被左司马曹无伤传到了项羽那儿,项羽想杀刘邦所以摆了鸿门宴。可到了鸿门宴上项羽又舍不得杀刘邦了,范增好几次给项羽使眼色,可是项羽好像没看见,后来范增把项庄请来让他舞剑杀刘邦,项庄在宴上舞剑,项伯(项羽季父也)和张良是朋友,也上去和项庄一起舞剑,不让项庄杀刘邦。最后,刘邦在上厕所的时候跑了,回去把曹无伤杀了。
读了“鸿门宴”这段文章,我感受到:人不要太自满了,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项羽在鸿门宴上可以杀刘邦,可是他放弃了。刘邦在上厕所时逃跑,虽然不符合情理,但是在打仗要逃的时候就不要在乎这点小事,只要有机会就一定不要放过。这让我想起有一次,我们班选科学小组的组长,我们组有刘禹尧,何轼,张越熹和我,一开始我们都让张越熹当组长,但张越熹不当,然后我说:“如果你们都不当,我就当,爱当不当,不当我当。”后来我就成为了科学小组的组长。
去年,师兄送我一本《不跪着教书》。《不跪着教书》是中学语文教师吴非 老师的教育随笔。该书篇幅较长,分为六部分,从不同角度阐述了教育的不同问题。该书收录的是近年有关教育问题的杂感随笔 , 有的 是 记录对教育问题的思考,有的是教学 的 随想,有的则是和同行或学生的对话。
一看书名,我很惊诧,更是迷惑 , 立刻就被它吸引住了,迫不及待地想揭开它的真面目。“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是什么样的人?”封面上的这两句话深深地触动了我。
吴非老师的字里行间 透着点点思想和智慧,给我许多启发。在《母亲教我的歌》中, 他写道:面对最早接触到的生活矛盾,孩子首先总会学习父母的态度。这一点我很有感触,家庭教育的感染性在孩子的教育中起着莫大的作用。父母与孩子之间的血缘、亲缘关系的密切性,使父母的喜怒哀乐对孩子有着强烈的感染作用。孩子对父母的言行举止往往能心领神会。若父母亲缺乏理智,脾气暴躁,都会使孩子盲目地吸收。家长在处理突发事件时,表现出惊恐不安、措手不及,对子女的影响也不好;如果家长处惊不变、沉稳坚定,也会使子女遇事沉着冷静,对孩子心理品质的培养起到积极作用。
家庭教育具有及时性。家长与孩子朝夕相处,对其情况可说了如指掌,孩子身上稍有变化,即使是一个眼神都能使父母心领神会, 及时 发现孩子身上存在的问题,及时教育纠偏,不让问题过夜,使不良行为消灭在萌芽之中。而学校,老师面对着几十个孩子,只能进行共性教育,因时间及精力所限,不可能 周全 到每个孩子的特点,易产生顾此失彼的现象,因此家长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既可以使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 和心理品质 ,为接受集体教育奠定了 良 好的基础,又可弥补集体教育的不足。
当然这里只讲了很少的一点,这本书还让我收益颇多,比如让我明白:教师不仅是园丁, 教师自己本身 更 应该是一朵美丽无比、赏心悦目的花,吸引学生;教师也不仅是春蚕, 其生命在每个季节,在奉献的同时也实现了自身的价值;教师还不仅是工程师,人类的灵魂不可能用一个固定的工艺流程去塑造;教师更不仅是蜡烛,他不应该用“燃烧”自己来“照亮”学生。他本身就应该站着教书。
也许是受了妈妈的影响,我从小就十分喜欢读宋词、背宋词。从小学二年级到现在,妈妈已经给我买了好几本宋词书了呢!并且让我把喜欢的背下来了。为了让我能更好地理解宋词,妈妈就耐心地给我讲解每一篇的历史背景,理解词中深刻的含义。刚开始,我以为唐诗和宋词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上网一查才知道,它们有许多的不同之处:唐诗要有工整的诗体,绝句四句,律诗八句,要平仄押韵。而宋词的产生可以追溯到隋唐。词,作为一种用来歌唱的配乐诗体,它要按照音韵填词,而音乐成了他的第一要素,从五代到晚唐,到了宋代,宋词到了最辉煌秀的时代。所以人们现在把词统称为宋词。唐诗和宋词作为我国古代文化中的两朵奇葩,千百年来一直为我国人民世代传诵。在这些伟大的宋词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苏轼、辛弃疾、陆游、李清照……他们也被后人分为婉约派和豪放派。苏轼的出现,改变了晚唐婉约的词风,突破了五代来专写男女恋情的旧框子,扩大了题材,提高了意境。他的词有写自然风光的,借写人写物抒情的,词风千变万化。“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首描写中秋月的词,朗朗上口,流传至今,成了千古名篇。有人评此词为“天仙化人之笔”。我最欣赏苏轼豪放的词风,在“念奴娇”《赤壁怀古》中写到:“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气势磅礴,雄浑有力,仿佛让我们看到了三国时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当然,他也有十分温柔的一面,如《江城子》悼念自己亡妻中写道:“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使人听起来又心酸又心动。还有表现壮志凌云保卫国家的:“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他的好词数不胜数。还有一位南宋诗人辛弃疾,他继承了苏轼豪放的词风和爱国情怀。“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如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这首词揭示了深刻的人生哲理,写了少年和晚年时的不同人生体验,很是贴切。“何处望神州?满眼风光北固楼。千古兴亡多少事?悠悠,不尽长江滚滚流!“表达了作者渴望国家统一,收复失地的决心。读来令人振奋。在女词人中,不能不提李清照。早年她的生活幸福,夫妻恩爱,写得多是些游大自然,夫妻间的幸福生活的词。让人读来心情不错。“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莲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描写的意境优美,让人过目不忘。但到了晚年,由于丈夫去世,国家沦陷,她的词风变的凄凉、悲怆。“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风住沉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物事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都反映他流利颠沛的生活和家愁国愁的无奈。宋词中的名作也说不完。妈妈说:“学好宋词,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平时慢慢积累,学会把宋词运用到学习中,生活中……
真的是这样,生活中也会有宋词的影子。有许多人以为宋词离我们很遥远,学了也没用,要知道学无止境,在生活中,你要运用你学过的知识。有一次,我和爷爷奶奶看电视,画面中出现了一个古代女人,一看内容才知道是《李清照》。片中出现了许多我学过的诗句,由于奶奶不了解历史背景,听不懂宋词中的意思,也就看不懂电视中的内容了,于是我就给奶奶当起了小老师,我耐心地把李清照的历史背景和宋词中的意思讲给奶奶听。奶奶听后还夸我是一个“小博士”呢!现在,我又参加了语文课外知识小社团,对宋词更感兴趣了,在小社团里,老师教了我们好多方面的知识,使我更加深刻了宋词的魅力!
同学们,你们也快快加入读宋词的队伍中来吧!它不仅能让我们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说不定还能和几千年前的宋词交上朋友呢!大家都成为爱读书的人吧!
下午,一缕阳光照在书桌上那一本《宝葫芦的秘密》上,于是我就轻轻地拿起,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童话小说作家张天翼。这本书讲的是王葆和宝葫芦的故事。下面我就和大家讲一讲这其中令人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
王葆有一个宝葫芦,这个宝贝很神奇,它可以变出王葆想要的东西。有一天王葆向图书馆借《科学画报》,可是它已经被借走了。于是,宝葫芦变出了画报,放在了他的书包里,王葆感觉书包的肚皮鼓起来,太沉了,压着他喘不过气来,于是他就装肚子痛,边装边说:“宝葫芦,快把《科学画报》变到家里去。”结果《科学画报》真的`飞到家里去了。
还有一次,他闲得无聊,就和姚俊一起下棋。因为姚俊总用“马”,所以,王葆想吃了他的马。他暗自命令宝葫芦,宝葫芦就乖乖地把棋子变到了王葆的嘴里,幸好王葆力气大,用舌头把它藏起来了,王葆心中暗暗地想:快点把它变到家里,转眼间棋子就消失了。姚俊摸摸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呢!最后王葆赢得了这局棋。
我看完了《宝葫芦的秘密》,宝葫芦和王葆的身影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我多么想拥有一个宝葫芦呀,这样我就可以拥有一切我想要的东西了,可是这毕竟是一个童话故事,我还是回到现实世界吧,脚踏实地地做好每一件事情,靠自己的努力去实现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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