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落落清欢日期:2024-03-30人气:19
挪威的森林读书总结1000字(精选35篇)
“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
这本书让我思考得最多的是生与死的问题。一直以来,人类都在探讨生与死的问题,很多人认为不是生就是死,人最基本的两种形态。但是,村上春树却告诉我们,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这句话多次出现在书里,让我记忆深刻。村上春树对生与死的思考,独到的见解,在他笔下的人物中展现。
一个是木月的死,木月死后直子和渡边的关系便开始了,另一次便是直子的死了,用玲子的话就是“你选择了绿子,而直子选择了死”。两次都是由死引出新生。还有就是初美的死。生还在延续。
渡边对虚假肮脏的学校很厌恶,但他没有去改变这一切的想法。他在寻找一种既不伤害直子,又不伤害绿子的方式,但,正如书中所说:“如果每个人正义都大行其道,每个人都得到自己的幸福的话,必然导致混乱。”在直子死后,渡边想通过旅行来找回自己但却失败了。相对于已经失去的更应该珍惜眼前存在的,应该停止对生者的伤害。
书一开始讲了一口很深的、一但坠入便只有孤独陪伴直至死亡的井,直子明知道是危险的,但又很吸引她,因为坠入井中便与现世隔绝,也许这才是她真正想要的。她一直在渡边的和木月之间徘徊,在生与死之间挣扎。在疗养院的直子曾经好转,热切地期待美好的新生活的开始,但是她的另一面的痛苦压抑在黑暗深处。
绿子像森林里一棵树,她似乎可以冲破黑暗享受到阳光。她非常坚强,面对生活的苦难,父母在经历了痛苦后慢慢死去。她也想逃避,也很想有个依靠。她向渡边表白,也尊重渡边的选择。当渡边因为陷入对直子的思念而忽视了她时,她告诉渡边自己的真实感受并选择暂时离开让他们可以冷静的思考。
除了讲生与死的问题,还讲了关于精神病这个话题。书里还有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那是患有精神病的她说的:"我们的正常之处,就在于自己懂得自己的不正常。"当渡边来到疗养院时,他发现里面患有精神病的人好像很正常,反而里面正常的人像是不太正常。当他离开疗养院,回到正常的人群中时,他甚至一时间难以适应所谓的“正常”。
书里除了玲子,还有两个角色让我思考了很久,一个是永泽。永泽是一个家境、学识都很优秀的人,是一个“精英”型的人物,他谙熟社会的"精英"规则,他可以轻易利用这些规则,但正因为他知道这些,所以他的内心是很空虚。
另一个是玲子的一个学生,她原本相貌身材学习都很好,但她喜欢撒谎,用精湛的演技骗取他人的信任和欢心,好像天生就能洞察人的习性,以此玩弄人心。她拥有弹钢琴的天赋,但是她并不是真的想弹钢琴。玲子哪怕被她伤害也为她的天赋而感到惋惜。有些就是这样,明明拥有绝顶的天赋却不好好珍惜。有个奇怪的地方,那就是,他们不接受任何训练都能比普通人做得好,却不能和优秀的人相比,他们如果能接受系统的训练一定会有很大的成就,但他们又不能接受这种训练,因为这偏偏会破坏他们本身良好的天赋。
这是很矛盾的,但是我能理解。我从小就不愿意接受系统的训练,我讨厌条条框框的规矩束缚我绘画,我天生就热爱自由,我知道我和那些优秀的大师相比远远不够,但我自己平日也会练习,比较随性,按喜好心情来画画。
人生的选择——读《人生》有感
这几天在家里读了路遥先生的《人生》,里面丰富多彩的人物描写和故事情节使我回味无穷。
故事的主人公高加林的人生有着很多重要的岔路口。一开始高加林在学校做老师,由于高明楼给他儿子走后门,所以三星才把高加林换了下来,高加林的人生在那一刻也走到了最低点,然而他并没有颓废巧珍的出现是他重新振作了起来,幸运女神再次倾向了他。后来在马占奎的帮助下加林到了县里去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他遇到了他的同学黄亚萍。与此同时他也面临着一个重大的选择:巧珍?亚萍?在地位的诱惑下加林违背了他的良心而选择了黄亚萍,这次错误的选择不仅使他没能最终和黄亚萍在一起而且还使他被停职重新回到了农村。
高加林的这一些事说明了一个问题:他的人生不是没有机会,而是在机会来临的时候,他没有做出正确的人生选择,而走上了错误的道路。在我们的人生路途中同样充满着许许多多的选择,同样关系着我们的命运。小到考试中的一道选择题,身边朋友的选择;大到自己工作的选择,人生目标的选择,我们都一定要慎重的走出每一步。
也许你会问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做出这么多选择。那是因为我们在不断的成长,身边的的环境也在不断的变化,身边交流的人也变得越来越多,这时候我们就必须要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而选择就是我们提高明辨是非能力的一个很好的途径。我们通过不断的自主选择,自己也在选择中得到锻炼,在做出正确选择的时候吸取成功的经验;在做出错误的选择的时候吸取失败的教训;只有通过不断的自主选择我们的选择能力才会不断的提高,我们的人生才会跟家的丰富多彩。既然人生选择这么重要,所以我们一定要掌握一些方法学会如何进行正确的选择。首先我们应该在选择之前认清自己的真实需要,选择自己最适合,最喜欢的一条道路;然后我们应该根据选项查阅相关资料,全面的的了解这些选项的具体情况;最后如果我们一次选择失败了也不要放弃,因为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选择,我们要从中吸取失败的教训,以便下次的选择更加完美。
人生的选择就是这样模模糊糊,让人看不透以至于有些担心和后怕。但是人生就应该是这样子的,我们要在今后的生活中不断的锻炼自己,这样我们的人生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用人间的爱去爱,我们可以由爱转为恨;但神圣的爱不能改变。无论是死还是什么东西都不能够破坏它。它是心灵的本质。这一句话,是《战争与和平》中的经典句。列夫·托尔斯泰的这本巨著,用极其平和的语调,流露出了对时代和人们的悲悯。
“我倒下了么……我只知道,我再也不用举着旗子奔跑……再也不用为战争而烦恼了……”安德烈公爵静静地躺在地上。这是战争,为了信仰而有的战争,也许帝王以为这只是一场有关荣辱的如同过家家般的战争的话,那么就错了。如果只是认为受了屈辱,而不和拿破仑议和的斗争,就不是战争了,别人在战场上流血牺牲,而帝王却很无耻的说上一句,“我将准备酒肉。你们准备战争。”这一点,是最令人痛惜的。帝王——是历史的奴隶。那么,真的是吗?别人在牺牲,他可以说出这种话。
“桥炸掉了吗?”军官发问。“当然。”另一个军官洋洋得意地说。“代价是多少?”“不值一提,两伤一亡。”军官无所谓的耸耸肩。看到这里,不由自主地捏紧了拳头,有这样把生命当做是儿戏一样吗?但是转念又想,这不就是战争吗?死伤是肯定要有的,可是,这种将生命当做儿戏,漠不关心他人死活的事情,不就是只有军官阶级的人才做得出来的么?今日,在战场上,你冲锋陷阵,明天的今时,你就有可能沉睡在这个洒满了鲜血的修罗场。
战争本就是丧失人性的最野蛮的行为,为何还要想到什么爱、诗、哲学等人类最文明的东西呢?我认为这句话说的一点都没有错。已经是为了信念组成的不是战斗的战争,再谈到美好的东西,正是抵触的东西。但是,我又认为,在这时候,谈谈这些美好的东西没有错。说实话,本人是很佩服彼埃尔的。在任何情况下,温和却不懦弱。他看上去,是一种美好的结合。在最危难的时候,想到的不是绝望,而是美好的余辉。摇身一变成为别霍斯夫公爵的他,人生充满了戏剧性。
徐志摩的散文处处镌刻着诗的痕迹、诗的灵魂和诗的意境,而且又以“浓得化不开”的客观感情的抒发,引人入胜。
《我所知道的康桥》,是画是诗,是自然风光的描摹还是客观情感的流动?你几乎分辨不出了。作者说:“我敢说的只是——就我个人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发动的。”作者笔下的康桥处处流露着“无限的柔情”,物我融洽无间,情景合一。他写康桥的风光之美,但这美都打上徐志摩“单独”的真性情,故而焕发出一种独特的情采与光华。康桥处处都烙上徐志摩的感受、徐志摩的柔情。他写当地的气候是:冬天是荒谬的坏,逢着连绵的雾盲天你一定不迟疑的甘愿进地狱本身去试试,春天(英国是几乎没有夏天的)是更荒谬的可爱,尤其是那四五月里最渐缓晨艳丽的黄昏,那才真是寸寸黄金、在康河的边上过一个黄昏是一服灵魂的补剂。”……把情感透于自然风光之中,是徐志摩“诗人兼情才”的一大特色。
“我常常在夕阳西晒时骑了车迎着天边扁大的日头直追。日头是追不到的,我没有夸父的荒诞,但晚景的温存却被我这样偷尝了不少。有一次我赶到一个地方,手把着一家村庄的篱笆,隔着一大田的麦浪,看西天的变幻。有一次是正冲着一条宽广的大道,过来一大群羊,放草归来的,偌大的太阳在他们后背放射着万缕的的金辉,天上却是乌青青的,只剩这不可逼视的威光中的一条大路,一群生物!我心头顿时感着神异性的压迫,我真的跪下了,对着这冉冉渐翳的金光……”。
一代文人、才子徐志摩……
6月20几号至今看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里面的语言很有特色,在书中的第188页那么一句经典一点:“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内容提要
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身於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出一头,整日穿着风雨衣,戴着鸭舌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後,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妓女一到他又紧张害怕,最後按讲定的价格给了五块钱,把她打发走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後来和他的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後,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芯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芯,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麽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和颜悦色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麽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後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於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於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芯终於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後,因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然後一起回家。回家後不久,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整部小说是以回忆的方式写的。
翻开那本诗集,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在我的指尖停驻。我轻声地朗读起来,仿佛也漫步在康桥那荡漾的河畔,夏虫的声音为我伴奏。
“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哦,梦!一个遥远的名字。徐志摩再回康桥,是不是也是为了寻梦呢?他在康桥的那两年,是如此的优哉游哉。那时,他有他的理想,他的生活是充实的,对明天是充满希望的。可眼前的生活却是如此的无可奈何,让他疲惫,感伤。
生活的确是如此残酷,会使一个人失去理想。徐志摩失去理想使他感到疲惫,而我失去了理想,竟是如此的迷茫。
小时候,我曾经仰望星空,对着繁星说,我要成为一位勇于献身的科学家。可是,我渐渐地长大了,我开始了解生活的不易,也认识到了成为一位科学家的艰辛与作为一位科学家的孤独。我开始怀疑小时候的梦,那是不是只是一个无知孩子的妄想?
成为了一位初中生,我开始无暇顾及儿时的梦想,眼前的压力让我喘不过气来,我的梦变成了“考出好成绩”、“考上好高中”。儿时的梦想在生活的重压下是如此遥不可及,“不切实际”。
也许,当我真正完成“考上好高中“的梦想时,还会有一个又一个梦想在等着我,我会更加忘却那个遥远的梦,最终,平凡地度过这一生,那个梦想再也没有实现的一天。我是否应该回过头去,去寻找那个即将逝去的梦想?
“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面对生活的困境,徐志摩选择悄悄地走了,悄悄地离开了他逝去的梦想。而我,愿意回过头去,去寻找那个逝去的梦想。
“阅读爱好者”宁愿沉浸在《岛上书店》这样绯红色的梦幻之中,安慰自己“逆流而动”的阅读也有一种英雄气概,独立书店则通过门口的“宣言区”为自己加油打气。更多的人是迷恋“阅读”这种浪漫文艺的动作,而不是读书这种偷懒不得,一本一个脚印的智力劳动。
与书相遇,与人相遇 岛上书店是梦幻童话
在这样一个近乎与世隔绝的小岛上,“唯一的优质文学”提供者是一个高冷孤傲的书店老板,而他的个人好恶、文学偏见左右着岛上居民的阅读视野,他无视读者的抱怨,对嘀咕“书价太贵”的读者冷嘲热讽。他既苦恼于收入微薄,又对任何可能引起普通人兴趣的书嗤之以鼻——“我厌恶电视真人秀明星请人捉刀的小说、名人的图文书、体坛人物的回忆录、搭电影顺风车的版本、新奇玩意儿以及——我想不用说——关于吸血鬼的书。”
不错,正如书中所说,在这个年代开书店的人都有几分英雄气概。而老板因车祸去世的妻子也说过“一个地方如果没有一家书店,就算不上一个地方。”然而,这位孤岛英雄却并不怎么讨人喜欢。没办法,谁让文化的风景凋零到书店已经不再有人参与竞争,以至于一个我行我素、将自己的品位强加于人的书店竟然能够存活。想象一下,如果小岛上只有这样一家面包房会怎样?
如果不是玛雅出现,这家酗酒鳏夫“摇摇晃晃”经营着的书店将继续成为岛上一个无伤大雅的存在,一个文学不灭的符号,一条和大部分小岛居民毫无交集的平行线。
然而,这个被遗弃在店内的小女孩改变了老板、这家书店的命运轨迹。为了让玛雅阅读,他开始进货不喜欢的绘本;为了给玛雅更好的照顾,一向独来独往的他也开始与邻居妇女攀谈,进她们爱看的书,吸取她们养儿育女的经验;还办起各式各样的读书会。
如果说之前的岛上书店只是老板和妻子用于实现理想的个人书房,现在,它才变成一个人与人相遇的地方。
对于一家书店来说,这真是一个梦幻般的小岛。这里没有什么娱乐活动把读书衬托得黯然失色——“八月人们都会感到很无聊,为了解闷干什么都行,甚至去听作家朗诵”;这里的家庭主妇不是聚在一起嚼舌家长里短,而是读一切名字中有“妻子”的小说;这里甚至有一个“警长精选读书会”,是小岛书店举办的参与人数最多的图书聚会。
在这样一个为读书人“量身定做”的童话中,book rules all,书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比如,在约会中,一个人的阅读品位有着“一票否决权”;追一个女人也要小心翼翼地揣摩她的阅读历史;而作家的狂热粉丝要么成为他的妻子,要么成为偷情的第三者……所有感情的起落兴灭,所有剧情的转折跌宕背后,都站着一本书。
现实残酷,童话破碎 讨论书,却无人读书
现实当然不是这样的。有多少书呆子可以无视其他条件和另一个书呆子走到一起?就算两个爱书之人走到一起,真的不会因为偏好的不同而冷战不断吗?正如一位豆瓣网友所言:在一段感情里读书只能带来意料之外的趣味,但并不足以支撑起一段感情。将书奉为唯一的准绳,与谈恋爱时只看银行卡数字并无不同。
一家社区书店真的可以让并无阅读习惯的普通人重拾书本吗?书店是应该退守为读书人之间的抱团取暖,还是应该进击向其他人散播火种?如果是前者,难道跨越地域阻隔的网络不是会让爱书人的交流更少羁绊吗?如果是后者,在文化洪流中固守依然步履维艰的书店,何来进击的资本?
现实中的岛上书店?鼓浪屿上那些披着书店外衣的“明信片邮局”吗?社区书店?好像除了成为妈妈们讨论育儿心经的绘本馆之外别无他途。读书人群的日渐稀缺意味着单个书店的覆盖面也必须跟着扩大,从一区扩展到一城,从一城辐射到全国,成为跨地区流动的文艺青年纷纷“签到”的景点。
如今,走进任何一家书店,在入口处的醒目位置,你总能看到一块“关于书的书”的区域。关于书店、读书人、藏书人的书日益多了起来,朋友圈里的书单和“如何阅读”一类的文章也有刷屏之势。然而,豆瓣的书评区却日渐荒芜了。水木丁不禁感叹:讨论看书这个事,比讨论看的书人还多。讨论图书馆,讨论书价,讨论翻译问题,讨论书打折,讨论在地铁上看书,讨论书的腰封,书的封面,讨论书架和书店,讨论关于书的一切,唯独你认真看完了一本书,写篇书评,或者想找人聊聊时,会发现根本没什么人搭理你。
这也难怪会有7000多人将阅读的选择权交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也许他们并不怎么读书,所以才会毫无阅读偏好。他们不在意收到的《爱丽丝漫游奇境》是什么版本,甚至不在意将成功学和养生书急不可耐地晒出来。这群人可能同样也是《岛上书店》的读者,将阅读选择权交给康夏与交给书店老板有本质区别吗?不知道这群人会不会认同书店老板对自己的评价——“我个人觉得大多数人的品位都很糟糕。如果由着他们自个儿来——完全由着他们自个儿来——他们会读垃圾书,而且分不出差别。
也许是为了“反鸡汤”,《岛上书店》中书店老板最后患脑瘤而死,连同他一肚皮对于网上书店、电子阅读器的激愤之词。“在书店老板的葬礼上,每个人的脑子都有同一个问题,那就是小岛书店将会何去何从。人们对他们的书店有感情。”在岛上居民的眼中,这家独立书店如今已经成为“他们的书店”。
《小妇人》是美国女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成名作,是路易莎以自身生活经历为原型创作的小说。小说通过家庭日常生活和对主人公们各自的感情经历的细腻描绘,塑造了四个性格鲜明的“小妇人”形象。乔活泼开朗、热爱文学,梦想成为作家;梅格漂亮温柔、善理家务,梦想拥有漂亮的房子和幸福的家庭;艾美纤细端庄、喜欢绘画、梦想成为出色的艺术家;贝思生性腼腆、多愁善感、酷爱音乐,梦想拥有一架自己的钢琴。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小妇人们的母亲--马奇太太对女儿们的爱。在乔因为自己的性情急躁而害怕、自责时,马奇太太会安慰她:“不要以为你的缺点不可征服,千万不在气馁”;当梅格对自己在莫法特家轻浮炫耀的事感到羞愧时,马奇太太与她倾心交谈,让她不要烦恼,并温柔地说:“在学会辨别和珍惜真心实意的有价值的赞美话,用谦虚和美丽的气质来激发高尚的人对你的敬慕!”姑娘们都想在假期大玩特玩不干活,马奇太太竟然答应了,不过她们得到了教训:光玩不干和光干不玩是一样难受的......马奇太太用自己独特又慈爱的方式,让四个小妇人认识自己,改变自己。在艰难中仍有坚定的信念去实现理想,使她们一步步走向成熟,走向社会--她把所有的爱都给予了自己的女儿们。
《小妇人》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乔。因为她活泼开朗的性格,像劳里所说的一样“一分钟前掉眼泪,转眼又笑了!”不拘小节的她,会双手插进衣袋,吹起口哨,会穿红灰两色的划艇衣,再戴顶又破又旧的大帽子;她对姐妹们的嘲笑从不在乎,因为她非常爱自己的亲人,胜过爱自己。当妹妹贝思受理病痛折磨时,乔伤心地失声痛哭,令我感动:真是姐妹情深!我最敬佩的是乔的坚强,她从不一味地抱怨生活的艰难,而是一次次鼓足勇气,勇敢面对重重考验。她很少把懦弱的一面表现出来,使大家心情沉闷。当母亲要去看望病重的父亲时,乔把自己一直引以自豪的满头秀发卖了25元钱,并说“现在剪掉这头乱发,我还可以健脑益智,我的脑袋变得又轻便又好使”,可是晚上她又在被窝里为自己的头发而伤心。她是一个充满活力,乐观向上的女孩,给家人们更多的勇气与力量。她能平静地面对生活,为她爱着的人着想,理智地做出选择,也正因为如此,她获得了人们的尊重与文学创作的成功。小说的最后,她已蜕变成一只美丽的蝴蝶了,像她的母亲一样温柔、乐观、充懑爱心。
从《小妇人》中,我体会到了“爱”的魅力,这种爱不仅局限于家庭,还包括把爱无私地赠与他人。小妇人们帮着照顾贫穷的赫梅尔一家,带给脾气古怪的劳伦斯先生无尽的欢乐,帮助男孩子劳里从苦闷孤独中解脱出来,在互助互爱中成长。我想:“爱”就是一块块砖瓦,砌成的城堡就是“家”,“家”里有幸福、温情、也许会有矛盾与争吵,但都会被“爱”所融化。
很愉快地把《学生第一》这本书翻完了。这本书彩色插图多,文字少,自然很吸引人,尤其还不断听到学校领导、同事夸赞十一学校。这是一本有趣的书,介绍了有趣的学校。
十一学校的活动真好玩,开学护照、学生影院、校园泼水节,校长有约,共进午餐,名家大师进校园等等这些活动,学生乐此不疲。学生出版社、校园里面开公司这些创意,学生通过学校提供的平台上,自由翱翔。想起道德经里有这样一句话“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意思就是“有”给人提供便利,“无”发挥它的作用。学校给学生提供平台,不在做过多的干涉,给学生自由的空间,这自由的空间让学生得到锻炼和成长。十一学校的活动不仅好玩,还实用。中学生毕业后,最终还是要步入职业的。学校的接力棒计划、社会职业考察课程、将未来职业素质要求告诉学生、学生职业咨询与辅导等等等等,这些活动与课程,不知道为他们的职业生涯擦除了多少困惑和疑云?十一学校的学生多么幸福呀!
十一学校幸福的不仅是学生,还有老师。标注所有人的名字、将优秀校友与教师联系起来、月度人物与学校文化塑造、青年才俊、迎新酒会、退休纪念册,这些活动,给清贫的教师带来了多少精神上的慰藉?在这样温暖的大家庭了,老师怎么会不好好干?怎么会不享受学校生活?
由十一,想到了我们自己的学校。我们的学生也是幸福的,学校开设有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在这些活动中,总有一个活动可以带给他们幸福感、成就感。学校的月末小舞台,他们可以尽情展示自我。
在班级中,作为忙碌而收效不大的班主任,我也想把这个班级还给学生,让他们来做班级的主人。他们自己来决定班级风采展示什么?怎么把班级装扮的更漂亮?他们说了算!本周表现好的学生,要什么奖励?让他们来说吧。同样怎么惩罚,也征求他们的意见。希望他们可以享受学校的时光,获得成长。
我读了《我不想不想长大》这个故事生动、感人、友爱深深地吸引着我,主要写了扇贝和它的小动物以及上学时成长生活经历,这个故事里的扇贝,妈妈蒜泥和荷包蛋还有小鸟。
扇贝养了四只小鸟,一只白兔和一只黑兔,之后小鸟们都飞走了,白兔变成冰了,黑兔死了,蒜泥妈妈看见扇贝悲痛,带了一只荷包蛋,扇贝异常喜爱它,扇贝和荷包蛋形影不离,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让扇贝懂得了什么叫爱,之后荷包蛋越长越大,最终没有地方容得下它了,扇贝期望荷包蛋不要离开她,不要长大永远陪伴自我开开心心每一天,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人与动物感情和爱是紧紧相连的。
这个故事和我的生活中真实地体会很相似,我喜欢小动物,我们家有猫、狗、乌龟和鸡,人家都说我们家是个小动物园,有的是妈妈收养的。我特喜爱它们,它们每一天陪伴着我,我和它们有着深厚的感情是我们的开心果。
就拿我们家的猫咪来说吧,它是一只流浪猫跑到我们家的,妈妈看它很可怜,收留了它成了我们家的一员,我们给它取名叫来福,来福很聪明又善解人意,不管我走到哪里它就像一个跟屁虫一样,我会逗它玩,有时我不开心了,它也不开心,趴在我的面前,眼睛望着我,喵喵叫,每次我看见它这样我就没烦恼了,来福还是个保安呢,我有时下楼叫它坐在门口看门,它会老老实实地坐在那里,如果有人来它会大声叫唤,身上的毛都会竖起来攻击别人,直到有一天,来福不见了,我很悲痛,天天找它,期望它回来……
我想我家的来福,它陪伴我每一天,让我开心、欢乐、每当我听见猫叫声我都会去看一看,当我发现不是来福的时候,我的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下来,我爱它,想念它。
我多么不想长大啊!我长大了,我们家的小动物们都会离我而去。
《最后一片叶子》是美国作家欧.亨利短篇小说中的名篇之一。文中描述了三个“失意的画家”――脆弱的琼斯、坚强的苏和古怪善良的老贝尔曼先生之间感人肺腑的真挚友情。
远离他乡的琼斯是一个对未来满怀美好憧憬的姑娘,可是无情的肺炎却击碎了她心中美好的愿望和活下去的希望。脆弱面又敏感的她非常绝望,竟将窗外不断被风吹落的常春滕叶子比做自己生命即将结束的记时,甚至还认为“最后一片叶子掉下来,生命就都结束了,我也就去了”。尽管她的好友苏不断地鼓励、安慰她,但病中的琼斯却固执见。无奈之下,苏只好请求一心想画一幅传世之作的老贝尔曼来帮忙。善良的老贝尔曼为了让染上肺炎的琼斯重新振作起来,不顾年老体弱,顶着狂风暴雨在琼斯房间窗外的墙上画了那“最后一片叶子”。而他自己却不幸染上了肺炎,在那个冷风瑟瑟、秋雨绵绵的夜晚悄然逝去。毫不知情的琼斯受到那片叶子的鼓舞,活了下来,充满信心地去实现她的人生梦想。
在这篇小说中,我仿佛能看到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当长春藤上那最后一片叶掉下来时,老贝尔曼先生急匆匆端着调色盘、拿着画笔,颤颤巍巍地站在梯子上,背对着琼斯的窗户,精心地画着那片叶子。然我看不见他的表情,但我相信他内心一定很着急,害怕天亮了还没有画完而被琼斯发现;但又盼望天快点亮,琼斯就能看到这片叶子了。
虽然老贝尔曼至死也没有画一幅能像凡高、毕加索这些大师那样的传世之作。可他却拥有人间最真最美的画作――“长”在墙上的那一片叶子。那片叶子寄托着他对生活的热爱、对年轻人的希望,是他用生命来完成的,更是他伟大的人格和高尚的品质的体现。
那片叶子不仅鼓励了琼斯,还告诉我们珍视生命,不要被因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生活、面对挑战。充满信心地走下去,直至理想的彼岸。
看完了这个不是结局的结局,心,突然好痛。深秋的黄昏,孤独的伫立在窗口的身影,看红叶残忍的凋零,手中捧着一本《幻城》。
一次又一次的重读这个戛然而止的结局,一次又一次的心痛,泪仿佛被萧瑟的风吹干,怎样也流不下来:请你自由吧。
读郭敬明的文字,也是不久前的事情,当初只是惊奇于他对文字炉火纯青的驾驭本事,亦刚亦柔,能放能收,时而奢华的不真实,时而又被他感人至深的悲恸所折服,在他的文字下,我没办法控制自我,以往尖叫,以往流泪,以往默然。
而翻开这本《幻城》,却让我欲哭无泪。或许文笔还略显稚嫩,或许情节还有些牵强,却用只言片语,渲染出一片冰冷的世界,10年的大雪,将人的心也冻结,当春寒料峭时,枝头最终绽放出多多樱花,却瞬间颓败的凋零,沾染上血的腥红。
他此时的文风,不像《小时代》里的那样冷酷无情,而是如此的唯美与凄凉,钢筋水泥和樱花雪雨都是冰冷的,而却是如此迥然不一样,一个是阴森的,带着讽刺和轻蔑,用浓墨重彩,一笔一划勾勒出一个庞大而复杂,物欲横流的世俗,一个则是忧伤的,轻轻的,淡淡的,如同水墨画一般,渲染出一场雪后的草原或是一片看不见尽头的樱花林,人的身影若隐若现,银白的发拖在地面,眼神中淡淡的伤使画面模糊不清。
他们的故事太过惨烈,到了最终,一切恩怨情仇,都在一瞬间,擦肩而过,哥哥杀死了弟弟,而在弟弟涅盘之后,却同样残忍的将他最爱的哥哥杀死。
是的,他们最终是在一齐了,可是,他们只是两具冰冷的尸骨,倒在了一齐,脸上挂着笑,温暖如春。
然而,他们终还是会被风雪掩埋。
我从来也不爱看幻想小说,单纯的虚构、杜撰,苍白而粗糙,结局只是杀的昏天黑地的一场仗,最终终结,或是一段无中生有的纠结,真相大白。而《幻城》,明知是虚假的,却真实的让人无法否认。
樱花开遍了枝头,人,却已不在,从他的`文字中,处处看到“樱花”这两个字,每当悲伤开始蔓延,便点染上几片樱花的凋零。
雪是白色的,但在厮杀后,满眼是醒目的红,在他的文字中,雪,一下十年,没有尽头的雪地上,发生了很多,很多。
红莲开满了大地,所到之处,满暖入春,在他的文字中,爱便是红莲,但这份爱,却永远,也无法变成幸福,因为,这是血的色泽。
樱花,雪,红莲,悲凉,悲愤,爱,这或许就是——《幻城》。
此刻人类生活逐渐小康化、自动化,逐步走向智能化……这真是多么完美的生活啊!如今,家用电器数不胜数,经过电视,电脑,电话等就能让我们足不出户游览全球,通晓天下事。它优质了我们的生活质量,又提高了我们的办事效率,还真是其乐无穷啊!而这一切的一切,正是来源于科学的日益发展。科学家们的辛苦与努力,才换来了我们此刻的幸福生活。
我酷爱《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它是一本海量知识、包罗万象的科普读物。里面包含天文地理、自然界与动植物的探索,人体解密,科技交通等等十大版块。它知识广泛,应有尽有。宇宙的奥秘充满了神奇的色彩;地球上的生物奇妙无穷;人体结构的错综复杂;科学技术的蒸蒸日上……真的十分有意义。正如我小时候在电视里看到食人花这种植物,一开始我还以为这是虚构出来的一种东西,直到之后我才明白,世上的确存在着这一种食肉植物,它是靠一些小生物来补充养分的,它们分布在世界各地约有400多种。写到那里,不禁感慨:以前的我还真是孤陋寡闻哪。自然界真的很了不起,哺育了许许多多的动物与植物。
所以我们此刻应当好好珍惜此刻的生活,去热爱科学、拒绝迷信邪说。有义务去维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保护坏境,人人有责。这本书让我更全面,更直观的了解了自然界。展此刻我们身边的这个精彩无限、奥妙无穷的大千世界,它引领我们踏上求知之路,去捕捉、发现、探索每一片未知的世界……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和心理小说家。1804年7月4日出生于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一个没落的世家。他的祖辈之中有人曾参与清教徒迫害异端的事件,为著名的1692年“塞勒姆驱巫案”的3 名法官之一。这段历史对霍桑的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霍桑的父亲是一名船长,在他4岁时去世。1821年霍桑在亲戚资助下进入博多因学院,同学中有诗人朗费罗与后来当选为总统的皮尔斯等。1825年大学毕业,回到塞勒姆镇,从事写作。他曾匿名发表长篇小说《范肖》(1828)和几十个短篇作品,陆续出版短篇小说集《古宅青苔》(1843)、《雪影》(1851)等,逐渐得到重视和好评。
1836年和1846年霍桑曾两度在海关任职,1841年曾参加超验主义者创办的布鲁克农场。他于1842年结婚,在康科德村居住,结识了作家爱默生、梭罗等人。1848年由于政见与当局不同,失去海关的职务,便致力于创作活动,写出了他最重要的长篇小说《红字》(1850)。这部作品以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描写一个受不合理的婚姻束缚的少妇犯了为加尔文教派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地社会中的某些黑暗。作者细致地描写了经过长期赎罪而在精神上自新的少妇海斯特·白兰,长期受到信仰和良心的责备而终于坦白承认了罪过的狄姆斯台尔牧师,以及满怀复仇心理以至完全丧失人性的白兰的丈夫罗杰,层层深入地探究有关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哲理问题。小说以监狱和玫瑰花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丰富的象征意义。
作为霍桑的代表作,《红字》最典型的体现了霍桑对待清教有着矛盾性这一特征。在这部作品中,他塑造了一个坚定而具有神奇般个性的女性——海斯特·白兰,由于和牧师丁梅斯代尔通奸,受到清教教会的谴责。她胸前被佩以红字“A”做为惩罚并当众受到辱骂和羞辱。红字“A”针针扎进了海斯特·白兰的心里,即使“把那个记号遮起来”,红字“A”是罪与罚的证明,是一个女人恶的体现。为了获得新生,海斯特·白兰公开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携带女儿在郊外的一间孤僻的茅屋里开始了“殉道”般漫长的救赎之路。在霍桑看来,海斯特·白兰是有罪的,她犯了当时社会所不能容忍的通奸罪,但更关键的是她的欺骗罪,她和齐灵沃斯达成了一种交换,即齐灵沃斯不再问孩子的父亲是谁,她也不向牧师暴露齐灵沃斯的真实身份。这样的手段是值得怀疑的,尽管是为了爱。海斯特·白兰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牧师丁梅斯代尔,但也给他带来了更大的痛苦。而她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自己的过失,以至于许多妇女向她倾诉自己内心的秘密,寻求安慰和忠告。“清教主义者认为,人拥有一种趋向于德性的自然倾向,不过,只有通过了某种‘训练’,人们才能可能达到德性的完美。”海斯特·白兰正是通过这种“训练”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所犯下的罪,“最终净化了她的灵魂”, “并造就出一个比她失去的更纯洁,更神圣的灵魂”。红字也不再是受辱和犯罪的耻辱火印,而是激励精神复活的标志和象征。
霍桑将海斯特追求自然人利益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海斯特看来,追求爱情这是个人的事,与社会、道德、宗教无关。所以她形式上虽然接受了惩罚胸前佩带红色A字,而在思想上却“没有接受惩罚她的那些社会道德规范”。而且这一罪之罚的形式标志A字也被她绣得光彩夺目,并成为“她进入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的通行证”。
《红字》中丁梅斯代尔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物。作为牧师,却于海斯兰·白兰有了私情,这对于上帝的道德观是一种背叛,更重要的是他没有承认罪行的勇气,当海斯特·白兰独自站在刑台上被人羞辱责骂,他却高高站在露天看台,笼罩在所有人的信任与崇拜下。为了保住地位和名声,他成了隐秘的罪人。他在欺骗了所有人以至于上帝之后,竟然继续从事牧师的工作,不能不说是对公众的不负责和对上帝的亵渎。在这种情况下,他选择了自我惩戒:用血淋淋的鞭子抽打自己,绝食反省悔悟,私下在自己的胸口烙上火红的红字“A”,“声音里已经含有一种忧郁预示着颓废的趋势了”,再加上齐灵沃斯把一个丈夫忌妒时的愤怒全部发泄在丁梅斯代尔身上,丁梅斯代尔的精神和肉体都濒于崩溃的边缘,并终于走向刑台,在荣誉的顶峰,彻底坦白了自己,用最后一口气展示了胸口上的红字,倒在海斯特·白兰的怀抱里,从此也就从那个解不开的结中解脱了出来。霍桑让丁梅斯代而受到了长达七年的灵与肉的折磨,这比公开受罚更为残忍。从这一点来看,丁梅斯德已成为清教教义的工具。 霍桑想要表明为实现生命的意义的不朽是要做出相应的努力的,从而才能使无依的灵魂和有罪之身获得精神上的安定和肉体上的愉悦。
近段时间,一篇北大学生在15年前所做的《卖米》文章刷爆了网络,此文曾获北京大学首届学校原创文学大赛一等奖,文风朴实,近似写实,用白描手法展示了“我”和母亲卖米的艰难过程,道出了乡村生活、农民求生的艰辛不易,打动了无数人的心扉,读之令人落泪心酸。
文章背后的故事更让人痛彻心扉,作者张培祥是北大才女,于20__年因白血病去世,年仅24岁。在短暂的有生之年,写就、翻译了百万字的文字,留下了一代才女的灼目光华,在生命之花刚刚绽放的时候,猝然凋谢,让人扼腕叹息,无比惋惜。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一个农家姑娘,凭着自我的才华,一路倔强走来,披荆斩棘,历尽沧桑,踏进了中国最高学府,生命之幕徐徐拉开,即将绽放最华丽的乐章,然后,就在这一刻,上苍之手无情地掐灭了这朵艳丽的花朵,让人不由得有种天妒英才、造化弄人之类的感受。作为读者,听着是个故事,可作为她的亲人、家庭,那是灾难性的杯具、毁灭性的打击啊,“树犹如此,人何以堪?”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生命的杯具,杯具最能震撼人的心灵,直击人的心胸,让人痛到五脏六腑,彻头彻尾。
作为一名从农村奋斗出来的寒子,能深深地理解农村底层劳动人民的心酸和痛楚,要跳出农村,融入城市,那是多么地不容易,要经过多少艰难坎坷,其中的心酸仅有自知。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张培祥,作为一名农村女孩,用自我不屈不挠的奋斗,充满才华的锐气,一路走到北大学府,这是多少寒门逆袭的梦想情结,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够实现呢?野心要和才华相匹配,才能造就一番业绩来。
我要说的是,虽然这是一个杯具,给寒门的学子、普通的凡人带去了一些焦灼和无奈,不由让人体会到生命的无常,甚至于怀疑奋斗的意义和价值,但我觉得,不应当只看到杯具和伤情,更应当看到它的进取和上进。她像路边的一朵野花,历经风霜雪雨的洗礼,却依然怒放出鲜艳的花朵,无奈隔夜雷雨摧残她,却也不枉生命怒放一场,她用自我的存在证明了她的价值和意义,正是她不屈的奋斗,灼目的才华,才给了她短暂生命中常人不会有的哀荣,如果如仲永一般,天赋秉异,却懈怠不止,也泯然众人矣,老死于荒林而无人知晓。反观之,北大数学系男孩柳智宇放弃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全额奖学金,而选择出家遁入空门,已开始在千年古刹龙泉寺修行,这也是一种杯具,但更多的是给人叹息和无奈,少了一份怜惜,本该奋斗的年龄却遁入空门,缺少了生命应有的色彩和资料,我们无法理解智慧超常人的想法。但两个人比较,哪一个更让人惋惜和“怜悯”呢?
不悔人生梦一场,只恨离去太匆匆。
这个世界本就无常,每个人,离去只是时间的问题,生命就在于经历和过程,生死是永恒不变的话题和谜语,作为凡人,当你写下自我对生命感悟的时候,上帝会在角落偷偷地发笑,对错仅有天知。
我想起了一句话:时间是个令人爱恨交加的东西,它留下了美梦和传说,也留下了忧伤和狼藉,人生、世界、命运,何尝不是如此?杯具,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撕碎给人看,越是有价值,越让人心痛,越能流传千古,这就是审美的悖论。
做事在人,成事在天,万物各有天命。我不信宿命,但却无法解释命运,人生的悲欢离合,人世的生死离别,世上又有几人能参禅悟透呢?
也许,我们无法掌控生命的长度,但我们能够努力拓展生命的厚度和宽度,仅有奋斗的人生才会有绚烂的光彩,杯具只是反衬了它的艳丽而已,仅有超越了杯具,看淡了生死,活着的人,醒悟的人,才能继续走下去。
但愿世间少一点这样悲情的命运,多一点人间应有的清欢。
利用假期安静的读完《瓦尔登湖》后,有所有感触。
“不必给我钱,不必给我名誉,给我真理吧。”梭罗在书中这样表述。真理是什么?是我们一直追求的!只有心真的静下来的时候,才能真正的领悟,细品《瓦尔登湖》除去那躁动的灰尘,披上那自然的清新。我想真理应该是热爱自然,创造生活。
“水能性淡为吾友,竹能心虚即我师。”这恰似这坐落在康科德的小木屋,梭罗就是在这里进行了两年两个月又两天的独居生活。他记录从春到冬的这一轮的风景,他的超验主义实践建立了一种与现代物质生活日益丰富对立的简朴方式,还原生活的原始状态。他将自己放在一个杳无人烟的地方,他拥有的只有一个简陋的小木屋,一张小小的床,一张普通的书桌和一些零落的稿纸,仅仅只有简单的陈设,仅仅只是他执着的信念,仅仅凭借着人对自然的欲望和热爱,完成了这伟大的实践,完成了这对自然的追求,完成了这本杰作,这不得不让后人称他为“自然随笔的创始者”。在对世事的抵触中,在对大自然的'满心欢喜时梭罗笔下的每个物体,都被赋于了生命的脉膊,就如《诗经》中的“霭霭停云,蒙蒙时雨”一样,即使云雨也有了各自的喜怒哀乐,作者自然沉醉其中。
梭罗用自己的一生去诠释什么是淡泊。他的思想如一个个亮丽的水晶,感召着世人的心,让人沉浸,心灵正被一点一点洗涤,灵魂正被一点一点安静。淡泊是一种至高的境界,古往今来多少人去追求,但又有几人能成功?梭罗就是一个伟大的实践者。
梭罗亲眼目睹,一个心静知足的人,在那里生活得宛若在皇宫里一样,生活得如此开心又如此心满意足。 感谢《瓦尔登湖》给我带来的精神支持。 《瓦尔登湖》蓝色的封面,一股清凉的湖水已然汇入心间,澄澈见底,将心境荡涤得如一泓秋水,不染纤尘。正像徐迟先生在《序言》中所说:“《瓦尔登湖》是一本静静的书,一本寂寞的书,一本孤独的书,是一本寂寞、恬静、智慧的书。”它只适合在“寂寞和恬静”时阅读,静静地读,静静地思考。我想,从这个书上来说,《瓦尔登湖》是属于大自然那纯净的心灵的。
回归自然的纯洁,回归淡泊的境界休息就是盛宴,一切顺其自然, 最崇高的心灵,最能怡然自得。如果我们少一些贪婪,少一些索取,如果人间多一处瓦尔登湖,人类就会多一条后路。
有那么一种情感,让人愿意为之赴汤蹈火,甚至付出一切也在所不惜,这种情感就是亲情。而巴尔扎克笔下的高老头,则是这种情感的不幸牺牲品。
很多人都说高老头的父爱是畸形的,_的。但是在我看来,他只是爱女儿爱得太深了而已。他给女儿们添置漂亮的衣服,豪华的马车,聘请的家庭教师,都是出于一个父亲对孩子无私的奉献而已,实在不能说他的动机有什么问题。他不过是以他认为好的方式,来为女儿们提供最周全的保护罢了。
可是,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付出都有回报的。高老头无私的爱,换来的却是女儿们无情的对待。当我看到高老头自豪地说他每天都要走到大街上,为的是偷偷地看女儿坐着马车经过的时候,我只觉得心里一股无名火腾腾地直往上冒:女儿去探望父亲本是基本的义务,现在作为女儿的不但没有尽到这个义务,而且还要父亲“偷偷地”才能匆匆地瞥一眼女儿的容颜!这都是什么世道!难道女儿的心是石头打造的吗?难道她们对父亲多年来的付出就没有半点的感激之情吗?羊羔还会跪哺,乌鸦还会反哺。把一个生你爱你的亲人抛诸脑后,这种行为,根本就连动物都不如!
不过,两个女儿倒不是完全不来探望高老头的。当她们需要用钱的时候,她们就会想起在破旧的伏盖公寓里还住着她们的父亲,或者说是住着一位人肉取款机。只有在这个时候,她们才会来公寓里跟高老头聊一聊天,编造一些甜言蜜语来哄骗一心为她们的父亲,最后亮出她们真正的目的——向高老头伸手要钱。可是可怜的老人,始终沉迷于这些虚假的父慈女孝的假象里,然后心甘情愿地任凭女儿榨取他本来就不丰厚的财产。高老头心里并不是不清楚这一点,只是他一直在自欺欺人罢了。直到生命的最后,他才喊出了藏在心底的话:两个女儿只爱她们自己,她们根本就没有爱过她们的父亲。
说到高老头的死,这是最让我揪心的一段。巴尔扎克在这最后的场景里下了浓重的笔墨,字里行间都显示出一个将死的人的绝望与无助。眼睛扫过一行行的文字,我似乎就站在伏盖公寓高老头那个破旧的房间里:壁炉里的火早就已经灭了,空气中飘着阴冷的湿气。不远处的窄床上躺着一具奄奄一息的躯体,正在与死神作最后的拉锯战。陪在这位垂死的老人身边的,只是两个与他非亲非故的穷大学生。果然是要到最后关头才能看到一个人的真心啊。平时说着有多孝顺的女儿们现在哪儿去了呢?恐怕是作为伯爵夫人和银行家妻子在别人家的舞会上熠熠生辉吧。可怜高老头为她们倾尽了最后一分钱,到头来只落得一个无儿送终的下场。更令人气愤的是,在高老头死后,他的女儿跟女婿,不但没有来瞻仰他的遗体,甚至连他的丧事也不操办,最后只有拉斯蒂涅出钱为他购置了一份薄板棺材。一个伯爵夫人和银行家夫人的父亲,最后的结局竟然如此不济,深刻地讽刺了那些衣冠楚楚的有头有脸的所谓大人物,他们连做人的基本良心都没有。
发生左高老头身上的事是一个彻底的悲剧,但是造成这样的结果只能怪罪于他对女儿过分的溺爱。虽然巴尔扎克写的是虚构的故事,但也值得我们,特别是那些把孩子当作国王去侍奉的父母们借鉴。真正的爱并不是建立于无条件的满足上的,如果坚持这样下去,也许高老头的悲剧,将会在不久之后在我们身边重演。
今天,我读了一本精彩的好书——《查理和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叙述了一名叫查理的小男孩,家里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一家七个人只靠父亲一个人赚钱,生活非常辛苦。查理很喜欢吃巧克力但是他家里很穷,所以长辈们总是会把钱存起来,在他生日的那天送他一块巧克力糖。巧克力工厂大老板威利·旺卡先生宣布有五张金奖券藏在全世界任何一块巧克力里,找到的小朋友可以参观世界上最宏大、最神奇的巧克力工厂。查理的家长为了帮助查理提前给他买了生日礼物一块巧克力但没有成功,第二次祖父用自己的私房钱买巧克力还是没有成功。查理在路上捡到了钱,又去买了巧克力。这次,他终于找到了最后一张金奖券。和其他四位小孩子一同参观了巧克力工厂。在参观时,查理能够克服自己的好奇心,忍住了重重诱惑,最终圆了梦想,拥有了这座巧克力工厂。巧克力工厂非常美丽,巧克力瀑布飞流直下。流淌着棕色的巧克力河流,郁郁葱葱的草地变成了口香糖草地,还有许多满山的牛奶糖,这些巨大的“糖衣炮弹”其他四个孩子没能忍住。一个胖小男孩掉进了巧克力河里;一个女孩变成了一个大蓝莓;另一个女孩掉进了废品炉;还有一个小男孩钻进了电视里,变成了微粒。
这些描写让我对巧克力工厂产生了无比的向往,同时也让我明白了自私、贪婪、任性的孩子是没有好下场的,终归会倒霉的。在最后威利·旺卡邀请查理一个人到工厂时,查理拒绝了,因为只有家人才能带给他温暖、带给他快乐。直到第二次威利·旺卡答应了他的家人进去,查理这才同意。
这本书用简单易懂、生动有趣的文字告诉了我们深刻的道理—世界上存在着许多我们没有接触过的人和事,但我们要保持一颗善良的心,这样才能取得别人的信任,得到最好的结果。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令我印象深刻的书:《波丽安娜》。
波丽安娜是个苦命的孩子,她11岁时,父母就都死了,而且没留下一份钱。唯一的亲人是从没结过婚的老姨妈,性格冷酷的脸上不带半点笑容。但就是这样一个小姑娘,竟创造了奇迹:再糟糕的境遇,再倒霉的运气,他总能真心诚意的看出好的一面,总能让自己给自己宽心,自己把自己逗笑——而且把快乐带给别人。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道理波丽安娜是无师自通。最后,严酷的环境没有压倒她,反而是她的热情与欢乐感动了那些行尸走肉般的成年人,改变了他们。波丽安娜有一句名言:假如你愿意去找事物好的一面,你就一定能找到——If you look for the good,you will find it.
然而波丽安娜创造数的最大的奇迹是:她的名字竟成为了英语中的一个名词(pollyanna)。正如这个名词的释义,波丽安娜代表了“乐观昂扬的无法压抑、万事万物都能看出好的一面来”的那种人。
是的,就是她那种百战百胜、屡试不爽的乐观,那种坚韧不拔、激情昂扬的乐观,创造了一切伟大的奇迹!我不由感慨万千。如果沉浸在悲观里,如果处处总让绝望占上风,哪有什么成功可谈?希望是与乐观紧紧相连的,有了乐观,就拥有了璀璨辉煌、壮丽磅礴的成功!波丽安娜教会了我乐观——那种元气十足的乐观,不在乎人说幼稚的乐观,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乐观、没时间感时伤怀的乐观。
有句话说:好书少,能改变人生的好书更少。我想,《波丽安娜》就是一本可以改变人生的好书,可以改变失败的智书,可以改变一切挫折的乐观之书!
一颗孤单的行星悬浮在宇宙中,等待人类去探索。她就是我们的母亲——地球。
你知道人们是怎样来适应自然、利用自然以及改造自然的吗?你知道什么是地理学吗?美国的亨德里克·威廉·房龙先生用平易近人、生动流畅的文笔在1932 年写的这一本《地球的故事》,将我们看起来枯燥无味的地理知识、科学常识以及里面的花草树木,都变得生动形象、有情有义。在我们面前呈现的,已经不再是那难背乏味的,一个个我们看不懂式子、知识点。他在房龙先生的笔下,变成了一个个贴近生活,易懂的小实验、假设,就如同鱼儿在水里游那般灵动。
我其实一直都不喜欢看科普类的书,因为我觉得看这种书会头疼,里面有三分之一的我看的懂,三分之二的看不懂,尤其是一些公式。但是当我第一次打开这本书,就被吸引进去,但同时也惊呆了,让我不由得惊呆了是他跟其他科普书不一样的地方,公式很少,这让我这个喜欢科学,但因公式不看科普书的人一蹦三尺高,妈妈以为我哪根神经搭错了,着实让她吓了一跳。他假设每个人都高180 厘米、宽45 厘米、厚30 厘米,那么用一个长、宽、高各800 米的大箱子就可以像装沙丁鱼罐头那样,把当时世界上生活的约20 亿人全部装进去。这样听起来似乎有些不大可能,但真的计算,就会发现,这个答案是挺准确的。他假设地球的两极就是用一根织毛衣的钢针,从一个橘子或柚子中间穿过,钢针穿入和穿出的两个点就是这个球体的两极,也相当于地球的两极,南极和北极…… 这样的假设还很多,但就是这样简单的假设,将原本难背的式子融于我们的脑中。这让我的思维跟着一同转起来。
再请问,地球是什么形状的?你们一定会想当然笼统地回答:地球就是个园球呀!但其实不然,地球并不是标准的圆球,而是一个椭圆形的球体,两极稍显扁平。看到这我不禁惊叹道,原来,就是地球的形状,也有很多奥秘的,以前的我,一直以为地球地球,他就是个圆不隆冬的球体,哪里会想到,他竟然会是一个椭圆形!平常在电视上电脑上看到的卡通地球一直是圆形的。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故事,如:地球的构造;英国的地理知识以及中国:东方文明古国…… 无不让你惊叹地球的魅力。
房龙先生在最后一章提到了珍惜并善待地球。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地球是我们人类的大本营,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是人类发展的空间。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爱护地球,与地球和谐共处。房龙先生的话令我陷入沉思…… 其实我觉得,不仅平常不能伤害地球,在探索研究中,也不能伤害地球。
一颗蔚蓝色的星球孤零零的悬浮在宇宙中——地球。他等待着我们去探索并揭开她的秘密……
地球现在面临着危机,我们绝不能袖手旁观。
地球是我们人类的家园。众所周知,地球是一个椭圆的球体。它围绕着太阳公转,并吸收太阳的光和热。它赐予我们丰富的食物,为我们提供建筑材料、与衣物的原料,使我们能够抵挡冬日的严寒和夏日的酷热。
从《地球的故事》这本书中我不仅明白了这些,我还知道了我们所居住的的地方,其实是海洋中的陆地。地球上的岛屿有大有小,有些面积很大,所以被叫做大陆。亚洲就是其中之一,许多种宗教都诞生于亚洲,亚洲中有一个泱泱大国,即中国,中国是东方的文明古国,它的山脉都是由西向东,就像张开的手指,这样无法抵挡中亚强大的入侵者,他们可以长驱直入,直达京城。于是,中国人民建造了一个城墙,即长城。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人类大概是地球上最后出现的生物,但也是最先用大脑去占领自然的生物。人类创造自然,改变自然,但也慢慢侵略了自然。地球毫不吝啬的给我们各种恩惠,它只要我们遵循它的规律。可是我们却犯了很多错。如果不善待地球,人类很可能丧失领导权。所以,现在我们觉悟了,我们倡导爱护环境,节能减排,五水共治等措施,只有爱护它,我们才能成为地球永远的主人。读这本书让我觉得好像就在听一个个故事一样。听一个就能了解一些地理人文,我喜欢这本书——《地球的故事》。
我会多看一些有益的书。
很多很多事情,没有方法倾诉,只能用文字代替。说实话,我能记得,过往的一切,包括记忆中的他。 我们是初中同学,可以说玩的很好的很好的,现在也只能用很好来代替。十几年中,他以成家立业,有娇妻幼儿,所有的事情也顺其自然的走着,逢年过节偶尔的一句问候,一年后又是这样的问候,重复着重复着。
在夜幕悄悄降临时,心底会念着某个人的名字,问一句,过得好吗?有没有想起我?这或许是所有人心中都会有的一层吧!无关乎爱情也无关乎友情!当微信响起,你会在心中闪过一丝念想,原来,还记得我!
很后悔,没有把这份心情用谢谢来表达,谢谢有你的出现过,谢谢在忙乱时有你伸出的援手,谢谢在年少时光中有这不一样的精彩……很多年的聚会见面上,没有了以前的坦然,因为我们长大了,没有了顺其自然的一句问候,因为我们长大了,很多人或许和我一样吧,那是不能言语的心情。即使什么都没有,在他们眼中,也只是青葱岁月的代表,代表我们相识过却没有相知!
很喜欢《再别康桥》,不只是因为他和你的名字相结合,更是因为那句:悄悄是别离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悄悄地来又悄悄地离去。现在,不知道的很多,却总是一样的.对话:在干吗?玩的。。吃饭饭了吗?恩,然后陷入的是无尽的沉默。或许,我是期盼再一次重逢的,那是,我们可以说一句:好久不见! 初中时无拘无束的时候,是自由洒脱的年代,回过头来,我会很骄傲地说,我们是初中同学。很多很多和我一样的你们,只有沉默是最好的表达。不论头像是不是闪烁,都会知道,在那一头,还有人在思念着你,只是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有时,很想你。
见或不见我依旧站在那里,风景依旧独好。说与不说,心底的一份想念都会存在,风景这边独好,让笙箫悠扬,让康桥承载过往。还有很多话想说……
所有孩子都会长大,除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小飞侠彼得潘。
彼得潘永远是个贪玩的孩子,总是开心地笑,无忧无虑地飞。在无忧岛,他和海盗决斗,卸下别人一只胳膊;和其他没家的孤儿一起玩耍,当他们的头儿。在现实城市,他每天晚上听温蒂讲灰姑娘、睡美人和白雪公主的故事。
他可以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可是自由过头就是孤独。因为自己的影子不跟着他,他伤心地哭了。只有童话故事能安慰他,只有温蒂能安慰他。可是他没有父母,没有感情,他不能长大。小飞侠的身份注定了温蒂和那些孤儿都会离开他,他们必须长大,在现实世界中长大。而他必须孤单地飞,飞在无忧的世界里,永远做个孩子。
小飞侠彼得潘有许多别的孩子不曾经历的快乐,但是有一种快乐他永远与之无缘。
人都不想长大的时候。觉得成人世界太多烦恼,太多金钱、权力、地位、名声的纷争,甚至是情感的纷争。觉得只有孩子的世界才最干净、最单纯,只要心里感到快乐就好了,其他的什么也不用想。想像童话故事里说的去和海盗决斗,去森林探险,想一直和伙伴们一起玩,不回家。
可是,有得必有失。不长大的孩子,在逃避了成人的烦恼和责任之时,也错过了长大的快乐和情感的体验。错过了许多生活的经历,也就少了对世界的感悟,对自己的认识,少了成熟的心智。
人生不可能简单得就像童话世界或童年一样。没有人可以像彼得潘一样永远不长大。但是我们可以在长大的同时保持一颗童心,保持着对世界的好奇心,对未来的探索精神。不要失去被感动的能力,不要失去对生活对自己的满足感。每天看看天空,看看花草树木;享受每一顿饭,每一次休憩;在烦杂的生活中寻找乐趣;关心他人的同时收获感动;时不时地对自己笑笑。简单的快乐才是最快乐。
虽然我们每天都要面对复杂的世界,但是每个人心里都有个无忧岛。安静的时候,回到无忧岛里飞一会儿吧,一个人在无忧岛里飞那么一会儿。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天快黑了。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他给白老爷帮忙。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杀革命党。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
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旺达——珮特罗斯基是个女孩子,她家里很穷。她没有妈妈,和爸爸、哥哥住在波金斯山上。每天晚上回到家,她就要把身上穿的蓝色旧裙子脱了自己洗,第二天哪怕裙子没干,也不得不再穿上它去上学,因为,她只有这么一条旧裙子。在教室里,她坐在一个小角落里,不被人注意。有一天,她看到同学在一起围观塞西莉穿的红裙子,就说自己也有一百条裙子。结果,因为这个,还有她那长长的怪名字,她经常受到同学珮琪和玛蒂埃们的嘲笑!
后来,旺达连续几天没有来上学,同学们都议论纷纷。这天,她爸爸来信说,她们搬家了,从此以后,她的女儿再也不用忍受同学们的嘲笑了!珮琪这才意识到原来她的无心之举给旺达带来了这么大的伤害。她一直以为旺达很迟钝,不会意识到她们是在捉弄她。玛蒂埃家也很穷,她身上穿的裙子还是珮琪的。她心里一直不愿意嘲笑旺达。可是,她担心自己会成为被别人嘲笑的对象,所以,一直没有勇气说出来。现在,听说旺达离开了,珮琪和玛蒂埃都很内疚!就在旺达离开的前几天,学校里举行画画比赛。今天,名次公布了,旺达得了第一名。原来,她画了一百条裙子,每一条都那么漂亮,其中随便拿一条出来都可以评到第一名。直到这时,大家才知道原来这就是旺达说的她那一百条裙子!
珮琪和玛蒂埃一起来到旺达位于波金斯山上的家,但没有看到旺达。后来,她们一起写了一封信,因为,她们不知道旺达搬到哪里去了,只好让邮局转交这封信。
在焦急的等待中,她们终于等到了旺达的来信。在信中,旺达一点也不记恨她们,她向老师和同学们问候。她分别给珮琪和玛蒂埃每人一条她画的裙子作为礼物。回到家里,珮琪和玛蒂埃发现,原来裙子上画的人物正是她们自己!
合上《世界上下五千年》的最后一页,我感到无比的兴奋与激动。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出书中的画面:神秘莫测的金字塔;孔雀帝国的兴衰;所罗门王统一以色列;巴黎圣母院……各种历史在我眼前犹如幻灯片一样播放起来。
在那么多离奇而又动人的历史故事中,我最喜爱的就是它,——《充满谜团的狮身人面像》。
传说狮身人面像其实是女妖“司芬克斯”。“司芬克斯”让人们猜一个相同的谜语,如猜不中,就被吃掉。一时间,全国上下人心惶惶。这时,希腊的民族英雄俄狄浦斯站了出来,从容地告诉“司芬克斯”这是人,并说明原因。说罢,“司芬克斯”成了那时的狮身人面像。之后,人们都把“司芬克斯”当做为神秘的同义词。公元前2601年,古埃及法老哈夫拉用巨石又雕了一个新的“司芬克斯”,只但是把头换成了自我的模样,这就是此刻的狮身人面像。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人类历史是一条永远不尽的长河,孕育了多少人类礼貌。拂去岁月的尘埃,我们依旧灿烂。埃及这个有着7000年历史礼貌的古国象征的金字塔和人面狮身像,巍然屹立在广阔无垠的大漠边缘,犹如苍穹中永不熄灭的星辰。
我不明白漫长的人类历史还会延续多久,但回眸往昔,五千年来的古国礼貌。社会变迁。风云人物。战争故事。科学技术。地理发现等,犹如涓涓细流,汇聚成一条波澜壮阔的历史长河,在我们乃至后人面前汹涌流过……
神秘莫测的金字塔,那里的每一块巨石都渗透着奴隶们的血汗;应对苍凉雄浑的古希腊神殿,此刻的人们似乎还能听到上帝拯救人类灵魂的声音;古罗马竞技场的人兽角斗,十分形象地诠释了残忍与丑陋;还有那些智者与思想者——歌德。罗丹。牛顿。爱因斯坦……
这漫长的历史长河并不是源远流长的,风平浪静的,从中涌现出来的许许多多流传百代的人和事,就像巨波狂澜卷起的斑斓浪花。沉没在美洲丛林里的礼貌,神圣罗马帝国的衰落,感恩节的诞生……正是这些浸着兴起与灭亡。欢乐与悲观。神秘莫测的“浪花”,才使人类的礼貌史更富有生气,更充满活力!
这本书使我懂得一点:每一段的历史,都是由一些人付出过感情,生命的,我们不能小看历史,更不能去践踏历史,因为有了历史,才使我们的文化史,礼貌史与此刻的社会更加完美,更加多姿多彩!
《小兵张嘎》讲述了小嘎子在老钟叔、老罗叔、区队长、奶奶的引导下,和英子、胖墩、佟乐一起,与鬼子斗志斗勇,最终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八路军战士的过程。文中有几段是这样写的:
1.“要不——摔跤。”
“是吗?”小胖墩跳起来,立刻退后两步,一闪身脱了单褂儿,叉着腰说,“来吧,是一叉一搂的,还是随便摔?”——胖墩不怕小嘎子的挑战,还让小嘎子自己挑,而且他很有把握赢。
2.小嘎子在家跟人摔跤,一向仗着手疾眼快,从不单凭力气,自然不跟他一叉一搂。——这里讲小嘎子原本就没多少力气,所以从不单凭蛮力,只靠那股灵巧劲。
3.起初,小嘎子精神抖擞,欺负对手傻大黑粗,动转不灵,围着他猴儿似的蹦来蹦去,总想使巧招,下冷绊子,仿佛很占了上风。.——小嘎子依然在使巧劲,想让胖墩“中招”。
3.可是小胖墩儿也是个摔跤的惯手,塌着腰,合了裆,鼓着眼珠子,不露一点儿破绽。——跟嘎子不同的是:小胖墩已经玩惯了摔跤,所以发现了小嘎子要使的伎俩,就一点也不给小嘎子机会,让他得逞。
4.这一来,小嘎子可上了当:小胖墩儿膀大腰粗,一身牛劲儿,任你怎样推拉拽顶,硬是扳不动他。小嘎子已有些沉不住气,刚想用脚腕子去钩他的腿,不料反给他把脚别住了。胖墩儿趁势往旁侧里一推,咕咚一声,小嘎子摔了个仰面朝天。——这里讲了小嘎子因为太过疏忽让小胖墩赢过他了。
这几段讲的都是小嘎子与小胖墩的摔跤过程,小嘎子因为过于轻敌而失败,小嘎子的经历告诉我;做任何事情都不要轻敌,要好好地面对你的对手,而不要被表面现象迷惑……
和孩子们一起读完了《波利安娜》这本书,被书中这个乐观的女孩所打动,也学会了“好高兴”这个游戏。
波利安娜是个可怜的小女孩。母亲父亲相继离世。几经辗转之后,来到了很远的、性格孤僻的波利姨妈家里。波利姨妈不喜欢小孩子,只是在尽自己的责任。她把波利安娜安排在小阁楼上,条件十分简陋,就连仆人南希都看不惯。可是波利安娜不以为然,总能从令人难过的事情中找到让自己高兴的事情。屋里没镜子,她高兴看不到自己脸上的雀斑;错过了吃饭时间挨罚,她高兴有了和南希一起吃饭的机会;碰到镇上的“老古板”摔伤了腿,她高兴自己正好路过能够给人以帮助……他用爸爸教给他的高兴游戏影响着镇子上的所有人。当我们读到小女孩被车碰撞可能再也站不起来时,我们为她揪心,也为她祈福,不希望善良的人承受如此巨大的痛苦。好在希尔顿医生想到了办法,最终帮助波利安娜站了起来。我们内心为她高兴,我们希望好人一定要有好报。
波利安娜的高兴游戏感动了她身边的每一个人,姨妈也因此找到了自己的幸福。这个“高兴游戏”其实就是遇到任何困难要具备的乐观态度。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不如意的事情,关键是自己怎样对待。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你态度消极,可能会整天唉声叹气,走不出阴影;如果你积极乐观,就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了自己和困难作斗争的勇气。
波利安娜教会了我以后遇到困难要乐观。
《百年孤独》是一本让人深受震撼的书,我曾向朋友们推荐过它。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
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
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很可怕。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需要反省。读完书本,掩卷深思。《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书的涵义无疑是深远的:他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摆弄的正确途径。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是文章架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是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无论是典故引用,还是故事编排,无不采用其极,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可谓是眼花缭乱。
作者匠心独运,文章跌荡起伏,俨然是对读者最严峻的考验。在不可思议的奇迹中,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血淋淋的现实中,在荒诞不经的传说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进而理解孤独的本义,理解《百年孤独》的奇特。
花了一天的时间,没喝水没吃饭,硬生生看完《背包十年》厚厚的一本书。
我忍不住羡慕小鹏活着的姿态,在这样一个膨胀物欲横流的社会,他放下沉重的包袱,背起行囊,用足迹丈量生命的意义,让精神在路上探索、洗礼。
小鹏大学毕业后就没有正式找过工作,攒点钱就去旅行,直到他发现旅行也能赚钱,于是生活就变成了旅行,旅行,旅行。他将旅行的十年用文字记录下来,将这些用文字和照片的形式与未以往历过的人来分享这一切,就有了我看到的这本《背包十年》。这本书能够当作我这样想要旅行不能旅行的人的一种间接旅行。因为种.种原因,不能旅行的我和我们,在大脑里体验者别人的生活,内心充满羡慕,向往,嫉妒,无力的憎恨。是什么让我和我们不能去旅行呢?问自我一个问题,你足够勇敢了吗?
有职业旅行者这样说过:挑起一切生活的担子,为房子,为车子,为孩子,并不是真正的勇气,真正的勇气是放下一切,走吧。看着这本书,我也在想,"哪一天,趁着年轻,我也背起行囊去一个未知的地方去旅行一次。"多少风花雪月的守望,无数雪山草原的期盼,随着年轻的生命慢慢老去,眷守一份午后闲阳品茶般惬意悠长的回忆。在脑海里想过,而后总会找很多借口来欺骗自我,有时间没钱,有钱的时候没时间,有钱有时间的时候可能都老了,或者说我不够勇敢。
其实无论是去旅行也好,去做其他事情也好,只要你想,意识到达了顶级程度,不管你有没有钱和时间,哪怕你是残疾,只要你想,就能到达。
“旅行者的认真不在于记录枯燥无聊的数字和年代,而在于相识相知的那份感动。”旅行无法复制,旅行除了游览风光,品味美食,了解文化历史外,在旅行前收集资料、计划路线、安排行程和旅行后整理照片、写游记都是旅行中值得享受的过程。但此刻旅游业发展兴旺,参加旅游团方便快捷省力省心,但“他们看到的只是停车起步间的美丽风土,却无法体味与当地人真实接触的粗鄙人情。不羡慕他们的旅行,是因为不愿意与旅行中的一半珍贵擦身而过。”李欣频说过不要做一个老向别人要现成答案的人,很多跟团旅游回来的人都说自我想一只鸭子被人赶着走,回来只明白很好玩风景很美丽,但其他就一问三不知。那些既定的旅游模式对于热爱旅游的人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他们都喜欢走自我的路。
“街头艺人粉墨登场,对他们来说,处处都是舞台。而旅行者虽然素面朝天,可对我们来说,处处都是人生。”有人说人生就像一次旅行,我们无法决定它的开始和结束,但我们能够增加它的重量,让它过得更精彩。每次旅行就好像人生的一次缩影,有起点有目的地,有对未来的未知,要经过种.种考验,其中不乏惊险刺激的,最终回归原点。但人生仅有一次,旅游能够随时重来。
薄雾在梦境中散开,一切都变得清晰可辨。耳边传来古老的钟磬之音,辉煌的大明王朝展现在我的眼前。城外,烽火连天,狼烟四起;城内,宁静安详,静谧幽深。深宫大院尽处,只传来一串沉重的脚步声。他——崇祯——明朝最后一个皇帝,纵是一国之君,然而走近他,却不难体会到威信背后,那份悠然与不尽。
崇祯的一生充满了崎岖坎这些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明朝那些事儿》,它的作者是史学家当年明月,《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壹)。
《明朝那些事儿》一共七本,我看的是第一本。这本书讲的是从朱元璋出生到永乐夺位的事情,朱元璋是一个贫农出生,是一个布衣皇帝,他当过和尚,也讨过饭,后来由于元朝皇帝实在是令老百姓难以忍受了,老百姓就组成了一个个部队准备造反,朱元璋也加入了一个部队,他有勇有谋,为部队频频打胜仗,可他的上司容不下下他,赏他了一些钱和人马,让他走人,朱元璋离开后,很快就召集了一批精兵,与别人作战,他战胜了张士诚、陈友谅等竞争对手,与元朝作战,他们打得元朝落花流水,也建立了自己的国家,但是朱元璋这个皇帝当起来却像个屠夫,他通过当时一个胡作非为的丞相,来废除丞相之位,但也牵扯到了很多人,他们统统被朱元璋杀掉,达上万人,读更可怕的还有,朱元璋时分恨贪污,但他给官员的俸禄却根本难以给他们养家糊口,他们被逼无奈,只得贪污了一些老百姓的粮食,但都被杀掉了,杀的官员官员们提心吊胆,整天怕鬼来敲门。
我读了这本书,我清楚地看到了朱元璋的面目,他智慧、狡猾、残忍、武断,他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我也从他身上学到了许多,比如人要坚强如果不坚强就成不了大业,任何事都要忍辱负重,要能屈能伸,不能因为一点点小的事情就大发雷霆,这样对别人不利,更加对自己不利。我还学到了人做事要经过头脑,而朱元璋有时候似乎经常头脑一发热就稀里糊涂得杀了人,他虽然是在杀那些恶人,但他也杀掉了不少清正廉明的官员,他也不搞清楚,他的脑海里只有一句话:违我者,斩!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决定做一个坚强、冷静的人。坷,他的继位,更是在一种巧合诞生——先兄朱由校无一子嗣,万般无奈与仓促之下,年仅15岁的他只好以“兄终弟及”的方式继承了皇位。他的继位对当时的人们来说,本应是大明王朝的希望——崇祯在位十七年,日理万机,财色酒气全无。他就像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马不停蹄地工作着。然而,历史却和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乃至于整个国家都走向灭亡。先兄的昏庸执政,使崇祯面对的是一个烂得不能再烂的烂摊子。此时的他,内心该是多么矛盾啊!大势已去,他却能让国家坚持了十七年之久,已实则不易,不得不令人佩服。面对勇敢与胆怯的抉择,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勇敢,并为国家的长久付出了心血,虽死,则无憾矣!面对这样一位皇帝,又怎能不令我折服呢?然而崇祯皇帝显赫的权力背后,却有着一个悲惨的童年。奸臣的满口胡言,使他受尽排挤、压迫和虐待,也使他养成了坚毅的性格和善良的秉性。十五年的沉默,终于在登基的那一刻冲破。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铲除了奸臣,使朝代焕然一新。国家统一的梦想似乎指日可待,但却被他自己毁于一旦,实在令人同情。杀死袁崇焕是他一生的污点,以至国家再也没能力与清兵抗衡。如果历史可以倒流,我真想替他收回处决袁崇焕的指令。然而,历史不会倒流,我也只能在心里做着这个美梦罢了。当“李闯王”进京的那一刻,崇祯视死如归。他平静地遣走身边的宫女、太监,然后和自己最忠心的奴仆在一棵古树上自缢而死。他走了,背负着“亡国之君”的千古骂名,带着一身未了的心愿魂归煤山。为坎坷的人生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终于可以美美地睡上一觉了。
走近崇祯,体会一代君王背后的难隐之情;走近崇祯,感受灾难来临之际的那份坦然与从容;走近崇祯,学会勇敢地承担属于自已的那一份责任。带着对崇祯皇帝的敬仰,同情与惋惜默默地陷入沉思.
在我们从一个不懂事的小女孩变成一个懂礼貌的女孩。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会有快乐的日子,有悲伤的日子,有激动的日子……今天我就来讲讲我成长路上快乐的日子吧!
快乐有很多,比如:你通过辛勤劳动得来的果实的快乐;在校园里交了朋友的快乐;离开了父母,回来与父母交谈的快乐;有一起和朋友去爬山的快乐……。
在我品味的外国名著——《绿山墙的安妮》中的安妮她的生活也和我一样充满了快乐。安妮她虽然放弃去读雷蒙学院的机会感到很可惜,但是安妮想到自己每个星期五都可以回家与玛丽拉相聚,陪玛丽拉聊聊天,给玛丽拉讲讲故事,感到很满足,很快乐。
但我们还是孩子时,母亲每天都会帮我们做一些普普通通的事;每天都在床边等候我们睁开朦胧的双眼;为我们做好了早餐放在桌上等候;每天早上都送我们去学校。在那时,母亲在为我们做那些细小的事情时,我们是否想过过我们应该怎样回报我们的父母呢?时间慢慢过去,我慢慢长大,而白发已经铺满了母亲的额头,银丝已经布满了她的两鬓。那时,母亲已经老去。假如你离开父母很久了,你难道不会非常想念他们吗?假如你可以常常回家陪父母聊聊天,给父母讲讲你在外面发生有趣的事情,难道你不会觉得很快乐吗?
假如我已长大成人,我出门在外,会非常想念他们,一年回几次家。回到家与家人聊聊天,带家人去玩玩我会觉得非常开心。
快乐就是有时间和你爱的人一起生活。
最近用了几天时间终于把科幻小说家凡尔纳的科幻四部曲之一的《神秘岛》读完了。它给了我许多道理,也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人,最善于使用自然条件、一切事物的创造者、最热爱发明与创造、有主见的生物。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有五个被围困在南军城中的北方人趁着偶然的机会用气球逃脱了。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个荒岛上,但是他们并没有灰心失望,他们团结互助,以集体的智慧和劳动,克服了重重困难,建立起幸福的生活。他们从赤手空拳一直到制造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他们不仅动手能力强,还挽救了在附近另一孤岛上独居了十二年而失去理智的罪犯,使他恢复了人性,成为他们忠实的伙伴。这些荒岛上的遇难者虽然什么也不缺,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返回祖国的努力。一天,他们终于登上了在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指挥的邓肯号,重新回到了祖国的环抱。这几个遇难者在荒岛上度过的岁月了,不断发现了不可思议的奇迹。每当他们在危急的时候,似乎总有一个神秘的人在援助他们。原来这人就是《海底两万里》中的主人公、潜水艇诺第留斯号的发明者——尼摩船长。
这本书有一个十分让我感兴趣的部分——炸开花岗石。原来,工程师无意中发现格兰特湖中有一股暗流,估计下面有一个大洞,但由于水深无法下去观察,只好先让水排干在进入。但这周围都是高大的花岗石,想要打出一个洞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于是他们思考着:要真么办才能在坚硬的花岗石上打出一个大洞来。后来,他们想到一个办法——用_炸开来。但他们现在有没有炸药,只好自己制作最简单但又威力巨大的_。于是,他们开始需找材料:甘油、疏酸铁、疏酸铝、_钾……大约经过几十天的时间后,_制造成功了。但是呢,_的稳定性非常低,而且要经过撞击后才会爆炸,以原本的技术是用_引爆,但现在没有,之后用锤子之类的东西敲打它,但如果这样,那就得牺牲那个去敲击它的人。后来,他们想出一个办法:先让一根长绳子沾上疏磺,然后把几斤重的铁用一根植物纤维绳子吊在炸药坑的上面粘着疏磺的长绳子系在吊着重铁的绳子的中央,另一端被拉到了距离炸药几英尺的地面上。这样,只要用火点着沾上疏磺的那根绳子以后火势很快就会烧到和第一个绳子的接头处;就这样,接头处一旦断掉,铁块就会落到了滴着_的石面上引发爆炸。从绳子烧完大约要十五分钟,于是,他们在点燃身子后立马就回到石窟里面等待着,一直到他们听到爆炸声后,他们便冲往格兰特湖看一看效果,果然不出所料,花岗石被炸出一个大洞,等水流完后他们便发现了湖底下有一个大石洞,并把它命名为“花岗石窟”。
这本书中的这这个故事告诉我:其实有些事情,其实是可以以我代价的方式去完成的。而人,则是全世界上最聪明,最富有创造力的生物。
最近,我读了一本萧红创作的名叫《呼兰河传》的书。
作者带着我们走进来旧时代的呼兰河,看到了旧社会时那里发生的事情,知道了旧时代的不足,领略到了我们现在生活的美满和幸福。
在萧红的笔下,她从小就没有母亲和父亲的疼爱,祖母对她更是不好。只有在花园里和祖父相处时,才能让她感到快乐,在她眼里,祖父是最爱她的。
相对来说,团圆媳妇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当团圆媳妇还是一个小孩子时,就被卖到呼兰河的名气较好的胡家去当童养媳了。她在十二岁的时候来到胡家,可胡家没有一个人把她当人看,把她当成下人,天天让她拉车,干各种各样的重活。看到这儿,我不禁心头一颤:团圆媳妇才十二岁,她怎么禁得起干这样的重活呢?她这些天是怎么熬过来的呀?不但这样,只要团圆媳妇有一丁点做的不好,胡家人就用尽办法去折磨她。最后,让正是花好年华的团圆媳妇就这样香消玉殒了。看到这,我的心真的好痛:胡家人怎么忍心这样做呢,人家也是父母养大的,为什么胡家人的心那么歹毒呢?
是啊,萧红虽然有祖父的疼爱,但是她缺少了两个最亲最亲的人的关心和爱护,她怎么能有真正的幸福呢。团圆媳妇的年龄,是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应该上学读书,可是她因为种.种原因被卖到了老胡家,受尽了折磨,过上了家畜都不如的日子,导致小小年纪就香消玉殒了。和她们比起来,我们有什么资格说我们现在不幸福呢。
在生活中,像萧红和团圆媳妇这样有着悲惨命运的人也有不少。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有一个五岁的女孩,父母离异了,父亲带着她,又找了一个继母,可是继母对女孩一点也不好。有一次,父亲去上班了,只有继母和女孩在家。过了一会儿,继母让女孩去帮自己倒一杯水,女孩就去倒了一杯来。女孩拿过来给继母喝,继母喝了一口,觉得烫,就把一壶刚刚烧开的水浇到了女孩的手上,并找来了扫把和晾衣架,往小女孩身上狠狠地抽着。继母一点也不手软,一刻也不停地抽着。小女孩被抽着当场休克了。等父亲回来,把女孩送到医院,经过手术,医生说全身都伤痕累累,有七处骨头被打断了。
从古到今,像她们那样的人也有许多。和她们相比,我们是幸福的,同时也是快乐的,我们的父母、外公外婆、爷爷奶奶都把我们当成手心里的宝贝,深深地给我们传递着爱。小时候,还动不动就和家里人“翻脸”,现在想想,真是不知好歹。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真的很幸福,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
最初,我以为《了不起的盖茨比》讲的是比尔盖茨的故事,当初买这本书也是出于想更多的了解比尔盖茨,没想到《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部美国当代小说,20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闹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不管是不是讲比尔盖茨的,总归说是一部名著,可是自我只看了此书前五十页之后,再也无法读下去,真不明白这书怎样获得那么高的赞誉直到前些天,我看过同名电影之后,我的想法才得以改变。我喜欢电影里那道绿光,因为那道绿光,我又拿起原著重新读开,期望这次能有不一样第一次读的感受!
捧着书,读了一周,最终读完,最大的感觉就是电影版拍的十分好,忠于原著,如果不是先看过电影,我必须无法坚持下去读完这本书。
看了别人对此书的读后感,有高度有深度,我什么也写不出来。只是对盖茨比惋惜,为了一个不值得的拜金女葬送自我的生命!对上流社会有了一点了解,没人性,自私,傲慢,冷漠,那样一个世界,那样一群人,真是让人心寒!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1925年所写的一部以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市及长岛为背景的中篇小说,小说的背景被设定在现代化的美国社会中上阶层的白人圈内,经过卡拉韦的叙述展开。《了不起的盖茨比》问世,奠定了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20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傲然跻身当代经典行列。
孙悟空师徒取经回来后,因悟空保护唐僧有功,玉帝给悟空封了个斗战胜佛,有一天,如来派悟空和八戒再下人间扫除妖魔为世人除害,他们心想,这下正好,总算可以出去透透气,也到人间瞧瞧去,于是,孙悟空便叫上猪八戒腾云驾雾一起下凡去了人间。
他们脚还未着地,就看见一个怪物向他们行驶过来,孙悟空抡起金箍棒就要打怪物,可是怪物里走出一个人来,孙悟空用火眼金睛看了看他,发现这不是妖怪而是人,这个人迎面过来。孙悟空问了问,原来这个人是中国航天员杨利伟,是听说孙悟空和猪八戒来人间看看,乘神舟号宇宙飞船专门来接他们的,这下孙悟空可乐了,俺当年西天取经还没白取,过了这么多年,这儿的人们还都记得俺呀。孙悟空兴奋地说。杨利伟把孙悟空和猪八戒领到了北京,一天到了北京大学,孙悟空进了一个房间后东摸摸,西瞧瞧,这时,一个机器人进来了,孙悟空抡棒就打,把机器人给打扁了,到了最后才知道这是机器人,是教授们研制出来帮人们工作的。
孙悟空在人间见识了许多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汽车、火车、飞机、电脑转了几天后,孙悟空看到是太平人间,根本没有见到什么妖魔,最后,孙悟空对杨利伟说:我们要走了。说完就拉着猪八戒飞走了。
其实,孙悟空要回去二闹天宫,他觉得玉皇大帝的天规天条太残酷了,要来一个彻底改变,向人间学习。孙悟空回去后每天都要去传播人间的真理,贫苦的小仙纷纷参加了孙悟空的组织,就连托塔李天王,二郎神,太白金星,太上老君等大仙也都非常支持孙悟空。
最后,在各位大仙的鼎力相助下,大圣把玉皇大帝的天条给改了,牛郎、织女跳起了团圆舞,七仙女、董咏也手拉手来拜谢大圣,天宫沸腾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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