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寄心日期:2024-03-29人气:24
有关整治方案集锦(精选34篇)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办〔20xx〕11号)、《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办〔20xx〕22号)、《中共石门县委办公室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石办〔20xx〕14号)和楚江镇中心学校“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神,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确保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工作重点
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虚报、冒领教育公用经费,虚报学生人数,冒领、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等问题。
2.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3.利用职务之便插手教材及教辅材料选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领域问题。
4.领导干部在教师招聘、教师调动、大额资金安排使用、工程建设(维修)项目安排、学生择校方面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5.学校违规招生、违规补课、滥订教辅资料、自立项目乱收费等问题。
6.在职教师利用节假日或课余时间,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擅自到民办教育机构兼职兼课问题。
7.在职教师介绍、推荐、强迫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学习生活用品问题。
8.在职教师买卖生源问题。
9.在职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礼品礼金问题。
10.学校截留、克扣学生伙食费和补助资金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阳洁英
组员:杨南平 傅雪媒 赵霞 孔英
2.制定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宣传启动。学校通过教师会、教师群、校园网进行宣传,让所有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
(二)清理核查(5月6日前)
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和学生资助资金大清理、 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学校各处室全面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套取、骗取、冒领资金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招生、违规办学和违规收费行为,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等行为。全体教工自清自查是否利用节假日或课余时间,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擅自到民办教育机构兼职兼课,是否介绍、推荐、强迫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学习生活用品,是否参与买卖生源, 是否违规收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
2、问题核查。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各处室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并根据问题性质、发生时间、严重程度等,进行整改,明确整改任务、时间和责任人。
(三)督查问责(5月下旬一11月)
1.重点核查。5月下旬开始,学校对此次整治活动中的重点突出的腐败问题进行查办。
2.实地抽查。学校对各部门和个人出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处理并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3.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处室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四)总结评估(11月一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学校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各处室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学校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中心校专项整治办。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相关处室在整治工作中各负其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学校党支部书记为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的监督执纪作用,学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要健全完善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做到件件有回音;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机制,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
(三)实行快查快结。学校将整合工作力量,通过自办、督办、等方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先关腐败问题案件做到快查快结。
(四)严格责任追究。学校按照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实效。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将严肃追究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创建文明、有序、卫生、安全的农贸市场环境,根据《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和《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办、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统一领导、各司其职、标本兼治。坚持把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环境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
二、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㈠成立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由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涂朝学、甘贤海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协调、督促区有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实施方案落实各项综合整治措施,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㈡成立农贸市场各专项整治工作组
1、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组
组 长: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商务、工商、城管、卫生、发改、质监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督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相关法规要求,加强对全区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一是督促市场开办方完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各类摊区实行划行归市,摊位商品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二是市场内经营户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无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欺行霸市等行为,文明经商、文明管理。三是督促市场开办方做好市场卫生保洁工作,配备足够垃圾桶,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乱扔、乱堆现象,下水道畅通,无污水横流、乱搭乱盖现象。四是加强对活禽“三分离”、熟食卤味区等设施和经营者的管理,确保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
2、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组
组 长:区委常委
成 员:区城管、工商、卫生、交警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督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城市管理的相关法规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管理。一是整治农贸市场周边乱摆乱搭、占道经营的行为,二是清理整治影响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不规范行为及农贸场周边无证无照的经营行为。
3、农贸市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组
组 长: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安监、区商务、区消防大队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安生生产的相关法规加强对农贸市场安全监管,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按照《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落实好农贸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是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配置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二是按照法律法规安装消防设施,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有条件的市场应当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闭路监控设备。三是定期检查农贸市场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安全鉴定单位对市场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四是严禁商住混用,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反规定乱拉乱接电线等行为。
4、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组
组 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卫生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分局、区商务局、区质监局、区农水局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一是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设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查验供货者的有关许可证件和产品合格证明。二是经营鲜猪肉等肉品必须从依法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并在摊位明显位置悬挂肉品检疫合格证明,严禁售卖私屠滥宰和来路不明的肉类和制品。三是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和冷藏保鲜设备;熟食摊位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从业人员须持有《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有效的《健康证》,使用专用工具取货,不得由顾客自行选取。
三、实施步骤
㈠全面整治阶段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立即行动,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经营秩序、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及市场周边的卫生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确保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
㈡巩固提高阶段
对全面整治的成果进行巩固和提高,形成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化,管理机制长效化。
㈢考核验收阶段
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白云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彻底解决农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确保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关健环节和重要方面。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成员,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中心任务,纳入重要日程,确保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㈡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按照自身职责,将任务层层分解,做到目标、任务、人员、时限落实。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责任制,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
㈢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工作标准内容多、要求高,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大局着眼,从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的高度出发,切实立足职能,分工合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综合整治的强大合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㈣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认真抓好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提高市场开办方和广大经营户对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其参与综合整合工作的积极性。对综合整治的行动、措施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根据文件精神和整体部署,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决定从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道路安全再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强化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从“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建设“平安武夷”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强化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再整治,落实各项防患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实现全乡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为我乡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
通过再整治,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有效消除一批道路交通事故隐患,集中整改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坚决查处一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城乡公共交通和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集中力量发动一场声势浩大的道路交通整治宣传,使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再整治期间力争不发生一次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
再整治工作措施
(一)加强客运安全监管
1、对在农村客运的客运车辆进行核定人数检查,从源头控制客运人数,严禁超载。
2、加强农用运输车辆监管,日常由派出所担负巡查,墟日由公安、农机、安办联合巡查,严格控制人货混装与超载。
3、乡政府与各村签订再整治责任状,结合春运,把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层层把关、级级负责,监管到位。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整治
1、抓好农村客运汽车、摩托车和农机清理整顿,对农村无牌、无证车辆依法做好补办牌证,落实并规范车主,驾驶员管理、教育。
2、统筹规划开设赶集班车,集中运送学生的客车,切实解决农村居民出行问题,采用有效措施,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让群众出行方便。
3、加强农村客运,机动车辆人员的教育,利用5天时间,由乡政府分管领导组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办公室人员深入各行政村开展对机动车辆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提高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乡直各单位要按照再整治方案,由村主干、单位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负责再整治的日常工作。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办公室负责协调公安、农机、车队等部门定期通报再整治情况,并向市预防办报告。
(二)加强督促检查工作
在20xx年春运开使前,乡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开展再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组织认真、责任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负责任,交通安全隐患未整改,违章现象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交通安全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各村(居)、街道各部门: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对街道“十一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全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街道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现将街道安全生产“十一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联合执法,突出重点,夯实基础,部门联动,依法整治,标本兼治,常抓不懈,逐步深化,全面推进;切实遏制重特大、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促进全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状况平稳好转。
二、明确任务和各负其责
1、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进行整治,要坚决收缴辖区内流散在社会上的非法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打击非法购买、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托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管理信息系统,规范管理,做到全面监管,排查和整治隐患,查堵管理漏洞,建立长效机制,使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
2、道路、水上交通专项整治。由派出所和公路站牵头负责整治,要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无牌证、无年检的大货车、农用车、拖拉机和报废车及改拼车、无证驾车、严重超速超载、滥载、人货混装、违章驾驶、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客车车辆、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违章和拖拉机违章载人、非法营运、带“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违章行为;二轮摩托车及农用车辆非法违章载客,未佩戴安全头盔;拼装车、“土三边”、“柴三机”和残疾人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章情况以及水上交通运输船舶等安全排查和整治隐患,确保安全。促进道路、水上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3、建筑工程和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由村建站牵头负责整治,要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制度和机制;强化建筑企业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制;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建筑施工坍塌、坠落、用电等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加强民房建筑、房屋拆除及危旧房全面的监管,排查和整治隐患,确保安全。加强规范燃气经营站点设置,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的液化气经营站点,消除安全隐患,增强燃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保证经营站点安全制度与设施齐全,杜绝过期钢瓶在市场上流通,确保燃气安全的使用环境。
4、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整治,要对本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网吧、大型商场、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沿街店铺生产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全面监管,排查和隐患整治到位,确保安全。并且加大对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损坏、配备不足的,常闭式防火门的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等消防设施的专项整治检查,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到位。
5、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隐患专项整治。由安监办牵头负责整治,要加强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及其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曝光,特别是对地下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的场所坚决予以取缔,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6、农渔业、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整治,要对辖区内农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推动农渔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驾驶、严重超载、违法载人和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切实抓好农渔业、农业机械生产安全整治工作,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检查制度,确保农渔业、农机生产事故隐患得到消除。
7、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由西天尾质监站和经济开发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整治,要对本辖区大型游乐设施、电瓶客运车、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全面排查和隐患整治;加强对非法土制锅炉、土制压力容器、土制起重机械;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储配站;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的使用单位都列入停产取缔名单,并实施关闭取缔和坚决予以报废并就地销毁,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8、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整治,要认真抓好辖区内学校校安工程改造、学校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游泳安全、交通安全,特别是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学生乘坐农用车、柴三机、拖拉机等非客运及超载车辆、校园周边环境问题、生活设施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严格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报批手续;加强对学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增强学生自救能力,以及取缔整治无证办学行为,确保校园安全。
9、有毒有害及职业病卫生专项整治。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整治,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业是否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是否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是否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估,是否为用工人员配备有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使用到位。用人单位是否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是否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使用的粘胶是否为合格的产品,是否标明其产品的成份和使用说明。用人单位是否对用工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是否安排未成年工,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场所和工种。确保全面排查和隐患整治,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10、非煤矿山整治。由国土资源所牵头负责整治,要依法打击和查处辖区内无证非法开采行为,取缔、关闭无《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防止已取缔无证矿山“死灰复燃”;越界开采的矿山;不按矿山安全开采规划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内使用的无牌无照的农用车、手扶拖拉机运输,又拒不进行整改或在限期内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及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持证矿山。做好排查和整治隐患,促进矿山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
11、旅游专项整治。由文化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整治,要加强抓好辖区内旅游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重解决好影响旅游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旅游市场的整顿和规范的工作,把旅游的安全工作建设放在首位,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活动,规范导游市场,查找超范围经营和整治旅游车辆安全营运,应当做好旅游景点、宫庙、古民居等场所安全设施的防护工作,安全警示应清楚、醒目;把旅游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通力协助,加强联动,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坚决歇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此外,街道办事处其他行业和领域,由其相对应部门根据其相关职责认真研究,明确本行业和本领域安全工作内容和重点,搞好本行业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领导、确保落实
为确保“安全生产十一项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调整安全生产十一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县城区市容环境秩序,圆满完成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县城任务,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结合大队中心工作,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开展一次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县城”的目标要求,坚持以“整洁、有序、安全、舒适”为标准,以占道经营、占道促销、越门经营、流动摊点为重点,开展县城范围内市容环境秩序整治行动,基本实现人行道无流动摊点,无占道经营,各门店无越门经营等现象,清除主次干道道路路障。全面提升我县市容秩序、管理水平、执法能力和文明程度。
二、参加单位
县创卫办、城管执法局机关人员、城管大队全体人员、执法大队、渣土办、市政设施管理站、路灯所。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由县创建办牵头,组织成立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总协调:
组长:
副组长:
现场指挥:
四、车辆安排
城管大队:
执法大队:
市政设施管理站:
环卫所:
五、人员安排:
局机关22人、城管大队39人、执法大队15人、渣土办11人、路灯所2人、市政设施管理站20人、环卫所13人、民工30人。
六、整治时间
6月14日—6月18日,每天上午8:10、下午14:30在县城管大队集中。
七、整治要求
1、城管大队负责对违章占道经营的水果摊点、烧烤摊点、食品摊点、流动水果三轮车等流动摊位进行纠章。
2、临街店面越门经营、在店外乱堆放物品,乱拉乱扯、乱挂乱晒等行为进行规范。
3、在主干道上从事商品促销、开业、展览、咨询宣传等活动的行为进行规范。
4、对主次干道道路路障进行清除。
八、整治方法
1、共分3组,道路两边各1组。
1组:由负责带队,城管大队1、4中队人员。
2组:由负责带队,城管大队2、3中队人员。
局机关人员分配到1组,执法大队、渣土办人员分配到2组。
摄像取证:
物品登记保存:、
3组:违章破损广告拆除小组:
2、要先耐心细致的做好门店宣传教育工作,尽量说服对方,对屡劝不听、屡教不改的,要依照有关法定程序,依法予以扣押相关物品和处罚,对违章的流动摊点一律暂扣。对重点路段、重点门店,要加强巡查,反复纠章,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3、已整治的重点区域各中队要安排队员进行留守,重点区域留守人员安排如下:人民医院周边负责人,富民巷负责人。戏台坪周边负责人,十字街周边负责人,蔬菜公司负责人,物质大院负责人。悠闲广场周边负责人,金凤小区路口负责人。
九、工作要求
1、要强化责任,确保整治效果。各中队要精心组织,强化责任,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集中精力开展好整治工作。
2、所有参加整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按时到岗,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需请假的,必须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局长同意。
3、一切行动听指挥,所有参加整治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小组或现场指挥统一安排和部署,不得擅自行动。
为巩固第二轮市容百日行动的整治成果,保障市区市容环境秩序,全面提升市容环境质量,给市民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按照城管海陵分局的统一部署,在区范围内开展主干道市容环境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十条主干道
二、整治内容
对10条主干道的“三乱一占”现象进行整治,即整治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取缔占道经营、规范车辆停放;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落实。
三、整治时间
9月11日至9月20日每日下午半天
四、组织领导
1.成立主干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法工作的组织、发动、指挥、协调、督查、考核。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科室、中队负责人
2.牵头部门:市容科,负责人:
市容管理科负责行动的整体部署、组织;督察科做好人员出勤情况及工作效果的督察,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编发活动简报;基层工作科要合理调派人员参加整治行动;综合科做好宣传和后勤保障工作;各城区中队负责做好辖区内各项整治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及时汇报。
五、工作要求
1.路段所属辖区中队长为第一责任人;
2.参加人员需安排好目前手头上的工作,不得请假,整治时着制服;
3.清理工具由基层工作科负责准备;
4.督查科做好跟踪督察。
根据市创卫领导小组第六次扩大会议精神和区创卫工作的相关精神,针对我地区小餐饮店在创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了使整治工作有效进行,不断提升小餐饮店的卫生管理水平和卫生硬件设施建设,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有效落实小餐饮店百日整治工作,成立十里铺街道餐饮店百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事办,具体负责小餐饮店百日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改造、规范一批能达标的小餐饮店,关停、清理一批无法达标的小餐饮店,提高小餐饮行业的整体卫生水平,使我地区的小餐饮行业达到创卫的标准要求。
三、整治范围
十里铺街道辖区内的所有小餐馆店。
四、整治重点
1、店容、店貌环境卫生以及“三防”设施健全情况。
2、餐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坚决杜绝使用塑料碗膜的现象。
3、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及持有效健康证情况。
4、超范围加工凉菜的情况。
五、整治标准(见附件)
六、工作进度
小餐饮店百日整治活动从7月5日至9月2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培训(7月5日至10日)
要对辖区内小餐饮经营户进行动员和整治标准培训,使小餐饮经营户了解整治标准,主动配合开展整治,为下一阶段的整治工作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完善卫生硬件设施(7月11日至8月15日)
各科室及专项组根据各自工作范围按照标准要求,逐街、逐户对小餐饮店进行卫生硬件设施专项整治,督促小餐饮店完善操作间布局,增添卫生硬件设施。在整治过程中,采取“抓两头、促中间”的方法,对创卫示范户进一步规范管理,不断完善卫生硬件设施建设;对无法整改达标或经多次整改仍不达标的小餐饮店要坚持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改造可以达标的经营户,要督促其严格按照创卫标准进行整改达标,确保整治效果。
第三阶段:规范卫生管理(8月16日至9月10日)
各科室、各专项组在此阶段重点做好小餐饮店卫生管理的规范工作,督促小餐饮经营户落实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创卫档案资料,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小餐饮店的卫生管理水平。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9月11日至21日)
在前一阶段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扬长避短,推广成功经验。同时,加强巡回检查,避免反复回潮,巩固取得的整治成功,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迎接省上的创卫技术考核。
七、工作要求
1、各科室对这次整治工作要认真对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要制定详细的整治工作进度表,明确整治工作的时限、数量和标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负责任、应付工作的,要追究责任。
2、高标准、严要求,加大整治力度。要注重抓重点、抓难点。在整治过程中,要注意树立示范街(店),以点带面,推动整治工作。对餐具不消毒和使用塑料碗膜的,要予以重罚,自觉消毒,切实解决餐具不消毒这一老大难问题。同时,对那些阻碍创卫工作的顽固钉子户要下重拳,坚决取缔,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3、整治工作结束后,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务必于9月5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含电子版)报街办创卫办公室。总结材料中要有整治工作新作法、新办法、新经验以及取得的整治结果。
根据*年我市联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自查和交叉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按照《银监分局关于报送银行案件治理整改方案的通知》(银监 [20xx]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做好全市案件专项治理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加强管理,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全面提升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 制定本方案。
一、案件专项治理整改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好上级的有关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精神,有效地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促进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的发展和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增强案件防范工作紧迫感和 责任感,把查防违法违规案件同加强制度建设和深化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对案件专项治理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降低信用社 经营风险,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推进信用社各项业务稳步健康发展。
二、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组织领导
联社成立案件专项治理整改领导小组,由联社主任任组长,监事长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稽核部,成员由审计稽核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具体事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三、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实施步骤、时间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XX年1月5日召开基层营业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及有关部室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进行思想发动和组织动员,在全辖上下使广大干部员工充分了解本次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学习银监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布置专项治理整改工作。
(二)整改工作实施阶段。20xx年1月6日至1月12日各营业网点对照20xx年4月份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以来,信用社自查和联社组织的检查以及省联 社XX办事处组织的各市(市区)交叉检查等发现的各类问题和已经整改的问题,重新进行梳理、整改,并将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问题说明 情况并制订整改计划。对需要完善的内控漏洞、容易出现问题的操作流程等提出合理化建议。整改完毕形成整改报告于20xx年1月15日前上报案件专项治理整 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月18日至27日,联社将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各营业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促进检查发现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三)整改工作汇总分析阶段。20xx年1月31日,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营业单位整改工作检查情况,形成汇总报告并上报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总结整改工作取得效果,明确需修改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防范各类案件发生的具体措施。
四、整改工作的主要内容
20xx年4月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以来,信用社自查、联社检查以及XX办事处组织的案件专项治理交叉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所有问题。主要涉及信贷管理部分、资产管理部分、会计管理部分和安全保卫部分等。
五、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要求
充分发挥联社各职能部室和基层营业单位的互动作用,形成合力。基层网点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并督促相关人员认真落实整改,联社各部门要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加强对基层网点的督促检查,确保达到问题整改到位的目的,控制和杜绝案件隐患,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这次案件专项治理整改工作,联社将明确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基层整改和联社检查不力或故意隐瞒案件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本方案提请XX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为快速推进规范发展煤炭经营市场工作,集中规范管理煤炭经营企业,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发展煤炭市场的意见》和《大武口区规范煤炭经营市场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分局规范发展煤炭市场整治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发展煤炭市场的意见》和《大武口区规范煤炭经营市场实施方案》的精神,以规范、提高、发展煤炭经营市场为目标,强化煤炭经营企业集中管理,有序发展,着力构建管理规范、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市场和谐的煤炭市场经营体系。
二、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分局成立以副局长黄建宏为组长,注册科科长吴光宇副组长,办公室、经检队、经济开发区工商所负责人以及各所抽调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注册科,负责协调、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经检队、经济开发区工商所具体组织整治工作的实施。宣传报道工作由分局办公室负责。
三、 工作目标
按照大武口区规范发展煤炭市场领导小组的要求,在20xx年内彻底取缔长胜煤炭加工区内92家无照从事煤炭洗选、配煤、浮选、存储,加工等与煤炭有关的违法企业(个人)的经营活动。
四、具体措施
1、强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煤炭市场整治工作的政策及推进力度。
2、依法推进整治工作,在履行行政处罚程序的同时,对重大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3、整治工作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承包制、采取分户到人,工期倒排的方式,力争完成任务。
4、加强与管委会联系,采取取缔一个,巩固一个,上报一个,验收一个。
五、几点要求
1、经检队、经济开发区工商所要把媒体市场整治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处理好与其他业务工作的关系,确保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2、整治领导办公室要设立专门的“煤炭市场整治简报”将收集、整理信息以简报形式,上报市工商局、大武口区煤炭整治领导小组。
3、参加整治单位、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依据工商法规,加大查处力度。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市容环境品质,打造干净卫生、整洁有序、出行便捷的城市环境,加快宜居城市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环境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按照全市环境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安排会工作部署和《孝义市开展环境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重点整治、长效管理、保持常态”的思路,以城乡环境秩序、道路交通秩序、绿化美化、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公用设施整治为重点,开展城乡环境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实现城市干净卫生、交通畅通有序、经营秩序井然、市容市貌显著改善,努力为全市人民营造整洁卫生、健康安全、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从“脏、乱、差、堵”等较为突出的环境问题入手,从薄弱环节突破,从群众最关注的地方抓起,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影响城市环境的.突出问题。
(二)坚持目标导向原则。通过集中整治,提升环境秩序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为人民群众创造卫生整洁.畅通有序、健康舒适、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三)坚持任务导向原则。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的整治,以局部治理带动综合整治,以重点整治优化长效机制,确保集中整治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坚持责任导向原则。坚持双向联动、协同整治,各村、社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合力。
三、整治重点及标准
(一)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整治乱泼乱倒、乱搭乱建、乱涂乱贴、乱堆乱放、残垣断壁、路面破损等突出环境卫生问题。具体任务及标准(6项):
1、村庄内大街小巷路面平整干净,无果皮、纸屑、烟头等可视垃圾,垃圾箱等环卫设施符合要求,无裸露垃圾,路面无清扫盲区、无卫生死角,排水道口无垃圾、杂物,确保全天候、全方位保持干净整洁。
2、继续实行垃圾不落地管理,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定时清运。生产性垃圾和建筑装潢垃圾以及大型废弃物由产生垃圾的主体自行清运至指定垃圾场,严禁偷倒垃圾,做到无乱抛乱扔乱倒,无暴露垃圾。
3、禁止违法占道堆放、占道作业、占道经营,取缔无证经营,街巷两侧无乱堆乱放现象;对村内和村周围柴堆、煤堆、垃圾堆、料堆“四堆”进行彻底清理。
4、村内村外、村前村后层次分明、美观协调,对建筑物外立面脏污、破损等情况,要及时清洗、修补、粉刷。对墙面、地面以及路灯杆等设施的小广告及乱涂乱画进行全面清理,对室外喷绘广告、乱悬挂遮阳网、破旧彩旗、破旧条幅等进行一次全面清除。对损坏街巷路面,要进行翻修,达到路面无裸露、无坑槽、无破损、无塌陷,路沿路基干净整洁,对残垣断壁(具有历史价值的除外)进行修缮拆除。
5、基础设施完善,排水系统良好,下水道畅通。排水渠有专人清理保洁,无淤泥杂物。
6、提升完善村庄绿化美化,对公共绿地、道路两侧等绿化缺株、断垄、断带现象进行彻底排查,进行修剪养护,清理枯株死树,做到无死株、无践踏。清理绿地花坛、树坑内等绿化带的垃圾杂物,清理树体上的各类悬挂物、张贴物。
(二)社区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对居民区和住宅小区路面、排水、照明等公共基础设施及楼门内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具体任务及标准(7项):
1、各居民区和住宅小区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清运,收集清运密闭化,垃圾日产日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果皮箱、垃圾箱设施完好无污损,无纸屑、无烟头、无可视垃圾,无违章建筑。
2、各居民区和住宅小区楼宇楼道内干净整洁,无电动车自行车等乱堆乱放、无小广告等乱贴乱画,无卫生死角,墙面、玻璃干净无破损。
3、及时清除各居民区和住宅小区公共绿地、车位等公共区域的枯枝杂草、渣土等杂物;对公共绿地、道路两侧等绿化缺株、断垄、断带现象进行彻底排查,进行修剪养护,清理枯株死树,做到无死株、无践踏,清理绿地花坛、树坑内等绿化带的垃圾杂物,清理树体上的各类悬挂物、张贴物。
4、各居民区和住宅小区内街巷路面硬化、平整,无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 照明灯完好、无缺失; 报栏、宣传栏、标语等公共设施完好,保持干净整洁; 对涉及廊亭、座椅、健身设施等基础设施进行粉刷、维护,公共场所指示牌设置规范,整洁美观,特色明显,标识标牌表面禁止添加广告覆盖物。
5、加强居民小区公厕环境卫生管理,公厕有专人保洁,无尿液粪便等残留污渍水渍,无杂物,无垃圾。
6、加强居民小区秩序管理,电动车、自行车、汽车分区域有序停放,无摊点乱摆现象。
7、排查所有社区楼宇各类管线不能入地埋设只能凌空架设,长期风吹日晒,线路断头掉落、乱拉乱接等现象,排查水、热、气、电入地管网设施,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对接规划局、执法局、住建局、供电公司、供水公司、热力公司、供气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进行整改。各类管线全部维护、捆扎、进管归整,并进行贴墙或入地处理;对水、热、气、电入地管网设施进行维护,造成路面破坏的要及时修复。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共建美好新,共享幸福新生活”的总体要求,以“绿色低碳、青春活力”为目标,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务实苦干,针对区主干道、主要出入口沿线及青奥场馆周边的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做好青奥会的市容保障,以靓丽的城市面貌迎接各国青年运动员和中外嘉宾。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区城管局成立了“迎青奥十项重点工程城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区城管局局长任组长,区城管局副局长、区城管局副局长、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区城管执法大队政委任副组长,区住建局、区青奥办、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区公安分局的分管领导及东山街道、街道、开发区、高新园、街道、街道的分管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市容景观科,负责十项重点工程城市管理保障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整治内容
此次区城管局涉及的保障行动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完成青奥城市景观标识工作;二是主城区主干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做好双龙大道、地铁3号线沿线、机场轻轨线沿线、宏运大道、场馆周边道路、主城区道路、机场高速沿线、宁杭高速东山至高新园段、绕越高速南庄枢纽至高新园出入口沿线、南站段周边等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整治区域内立面、围墙、围挡,违章店招、店牌、户外广告,不洁楼宇,违章渣土运输,违法建筑,占道经营,“三乱”及卫生死角,停车秩序等实施专项整治。
四、整治步骤
整治时间从20xx年2月至20xx年8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组织建立,宣传发动阶段( 2月):制定详细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形成政令畅通、指挥得力的工作体系;城管系统内部实施广泛动员,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并依靠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形成政府、市民共同参与的工作合力。
2.全面实施,深入推进阶段( 3—5月):各项整治、各种工程全面启动、全线铺开,紧扣节点,科学规划,高效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3.重点攻坚,检查验收阶段( 7月):紧紧围绕难点问题,实施专项督察、跟踪推进、限时完成;针对已经完工的项目,及时组织验收,发现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4.青奥保障阶段(8月):巩固前期工作成效,严防反弹,全面做好青奥会召开期间重点区域市容环境保障工作。
五、工作分工
详见附表
六、工作要求
l、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xx年青奥会是一项国际性综合重大体育赛事,也是展现作为副城的功能品质形象的重要机遇,更是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的挑战。各单位要以强烈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保障工作。
2、落实责任,强化执行。全面梳理整治工作任务的各项菜单,科学设计、系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建立倒逼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着力提升工作的组织力和执行力。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实行量化考核,对落实不力者严格追究责任,引导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争先创优意识,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3、整合资源,高效运行。各单位要认真履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矛盾和问题,确保青奥会各项市容、环卫保障任务全面落实,坚持规范与效率同步提升、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同步提升,各项工作组织有序、运行高效、阳光透明,努力为此次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4、广泛参与,全面监督。加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动员引导广大市民和全社会力量参与到青奥会的环境保障工作中来,汇聚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提升整治工作的群众参与度,为创造“绿色、绿色青奥”做出贡献。
一、明确目标,科学规划
今年,我镇秋冬季农业开发的总体原则和目标任务是:主攻马铃薯,大力发展“两菜”(油菜、蔬菜),广种绿肥,坚决消灭冬闲田。全镇规划秋播生产总面积 *万亩,其中,脱毒马铃薯 *万亩 ,油菜 *万,蔬菜 *万亩 ,其它夏粮 0.*万亩,绿肥、青饲料 *万亩。
总体要求是:坚持实施“山上再造”战略,田地以无空闲耕地为前提,做到宜油则油、宜菜则菜、宜肥则肥、宜粮则粮,实现种满种足种绿。镇党委政府规划在*、*、*、*、*等村沿线建成一个马铃薯千亩示范片;各村都要搞好规划布局,保证种满种足,坚决不留空闲田。
二、统一思想,深化认识
秋冬季农业开发是全年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转变传统耕作观念的制度改革,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要克服畏难和埋怨情绪,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切实抓好今年的秋冬季农业开发工作。
三、强化措施,全面落实
各村要结合村组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秋播生产规划种植任务面积分解到组到户,落实到田块,确保全面完成规划任务。
1 、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各村要开好动员会,广泛宣传秋冬季农业开发的重要性和目标任务要求,宣传脱毒马铃薯、油菜、蔬菜、绿肥等作物的有关生产技术,介绍当地秋播生产中涌现的高产高效典型经验。
2 、创新开发机制,加快土地流转。转变单一由农户小规模生产的秋播方式。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对外来客商和种植大户投资进行秋冬季农业开发的,村组要密切配合,负责办理好土地流转手续。
3 、办好示范样板,实行以点带面。重点是办好*、*、*、*、*线沿线千亩示范片,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建四个专班,组织落实品种、面积和示范地点,做好土地流转协议签订等工作,并一抓到底,确保办出成效。
4 、优化种植品种,提高开发质效。秋播生产主推马铃薯种植,种植品种主要为早熟型、菜用型的克新 6号、中薯 5号等高产品种,蔬菜生产为甘蓝、大白菜、小白菜、萝卜、大蒜等为主;油菜主推中油 2号、华杂 9号等。镇农技部门要大力推广马铃薯高产栽培、化学调控、测土配方施肥、免耕栽培等技术;特别是对秋播品种、育苗、移栽、管理过程中严把质量关,保证秋播生产种出质量,种出效益。
5 、建立激励机制,实行以奖代补。今年,秋冬季农业开发实行以奖代补。对连片种植 500亩以上的马铃薯和油菜、蔬菜基地予以重点支持;凡种植马铃薯和种植油菜的农户一样享受良种补贴政策;镇将抽调工作人员组建基地验收工作专班,到各村、到基地,实地丈量面积,据实奖补。
6 、强化部门职责,搞好配套服务。各村和镇直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尽最大努力为秋冬季农业开发,特别是示范点基地建设搞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支持服务。农技、金融、供销、农机等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切实抓好种子、技术、信息、资金、物质、机械等各方面的服务工作;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积极维护生产、收获、销售环节的秩序,保护好开发者的权益。
四、明确责任,奖先惩后
各村包保干部总体负责所
住村的秋冬季农业开发工作,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业副职干部为直接责任人,联系村的镇直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镇将组建秋播生产督查专班,对秋播生产各重点环节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工作进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五、加强领导,成立专班
为切实搞好我镇今年秋冬季农业开发工作,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秋播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一、主题:
加强农村饮用水监督监测,保障农村饮水卫生安全。
二、目的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卫生规范》和《山东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根据山东省卫生厅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结合今年山东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我市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全面掌握水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三、检查范围
全市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
四、检查内容
(一)开展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情况,对农村公共供水单位基本情况、卫生管理情况、饮用水净化、消毒措施配备和使用情况、开展水质检测以及饮用水水质情况等实施监督检查,其中,饮用水水质情况的检测指标应包括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消毒剂余量、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砷、氟化物、硝酸盐。
(二)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和现场快速检测情况。对农村公共供水单位各采集出厂水和1处末梢水(村级供水单位仅采出厂水)进行水质检测和现场快速检测部分指标可按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表4执行。
五、工作步骤
(一)培训准备阶段(3月)。各县区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卫生监督人员、供水单位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的培训,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监督检查阶段(4-6月)。各县区按照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本工作方案,在去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去年未检查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表,对无或未健全分户档案的摸清底数,建立、健全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户档案,完成汇总表。档案应详细记载供水单位的基本信息、各项卫生状况、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表、整改情况和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情况及有关书面材料等内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并督促落实整改。
对农村公共供水单位各采集出厂水和1处末梢水(村级供水单位仅采出厂水)进行水质检测和现场快速检测。
各县区要对本辖区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6月10日前将半年工作总结和汇总表及时报市卫生监督局公共卫生科。
(三)整改审核阶段(7-9月)。针对监督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验收。对具备《山东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的许可条件且提出卫生许可申请的供水单位发放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或要求不予发证的,书面说明理由。对供水单位发放卫生许可证或者不予发证的情况及时通报同级水行政部门。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各县区要将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汇总表于10月10日前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公共卫生科。市卫生局将组织人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总结,有效推进。各县区要对照全市生活饮用水安全推进工程的“三年”目标任务,认真总结去年农村公共供水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查找差距,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监督覆盖率和建档率,达到100%;针对供水单位“消毒”和“检测”两大薄弱环节,认真研究部署措施,努力提高消毒率和检测率,突破监督瓶颈,确保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和卫生许可工作有效推进。
(二)加强监测,务求实效。各县区通过积极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和现场快速检测工作,对供水单位进行一次消毒措施配备使用和水质微生物指标合格率的调查,全面掌握当地当地农村饮用水水质微生物指标合格情况。根据水质检测和现场快速检测情况,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保障广大群众饮水安全。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切实整顿和规范稀土生产秩序,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稀土专项整治工作,对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无计划、超计划生产,收购和销售非法开采的稀土矿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维护正常的生产和流通秩序,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是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依据《省钨与稀土及其制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细则》的要求对合法稀土加工、分离企业使用的稀土原矿进行抽样送检,并将检验结果与我县矿区开采稀土原矿的检验结果进行比对,根据两者的品位、配分结构等检验数据判断稀土加工、分离企业使用的原矿是否为我县稀土矿区生产。
二是要对在检验结果比对中,品位、配份结构存在较大差异的稀土原矿进行分类、并函告相关部门,调查原矿来源及合法性。
三是要立即把稀土及其制品列入我局年度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内,突出安全类指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三、工作措施
按照我局《20xx年五类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依据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查、治、管、扶、建”五字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1、全面进行普查建档。在以往企业档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我县合法稀土加工、分离企业档案,有效掌握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状况。
2、全面进行监督抽查。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我局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抽查计划,围绕此次稀土产品专项整治方案的工作重点对辖区范围内的合法稀土加工、分离企业使用的原矿及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样送检。
3、全面进行执法检查。要对合法稀土加工、分离企业进行全面的检查。一是要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假冒产品违法行为;二是要查企业标准体系是否健全,企业标准是否登记备案,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三是要针对不同产品生产企业特点,有针对性检查一些关键项目和环节。对检查中发现企业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依法予以查处。对检查中发现应由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
四、组织保障
为加强我县稀土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质监局稀土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稽查大队、安全股、计量所、综合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稽查大队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稀土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
实施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和文明施工管理是遏制扬尘污染,提升城区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和文明施工水平,着力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百日整治、百日提升”)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此次行动,取得扬尘防治工作实效,成立区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扬尘集中整治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过伟忠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吕中良副主任、区建设局方煜文局长为副组长,区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环保局、城管局、交巡警大队和各镇、开发区、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由区建设局郁明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范围
区范围内所有区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和房屋拆除等工地,以及建筑垃圾和渣土的运输处置全过程。
三、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全区建设工地扬尘得到有效控制,文明施工行为全面实现六个100%(工地内非施工区裸土覆盖率100%、施工现场围挡率100%、工地路面硬化率100%、非爆破拆除工地拆除与建筑垃圾装载时采用湿式作业法率100%、工程车辆驶离工地车轮冲洗率100%、暂不建设场地绿化率100%),渣土密闭化运输率达到100%,且省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达到20%。同时,形成建设工地扬尘长效管控机制。
四、整治标准
(一)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扬尘整治标准
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实行封闭管理;各类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按总平面布局整齐分类堆放,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等按规定覆盖堆放;工地主要通道、进出口通道、办公区和居住区地面实行硬化,并配备保洁人员经常清扫、洒水,防治扬尘;文明工地施工现场出入口及重要产尘点设置视频监控,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禁止带泥上路;对单独发包的挖土、基础工程,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与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协议,并制定防止扬尘污染的具体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在施工中落实到位,文明施工标准不低于主体施工阶段。
20xx年3月1日起,全区范围内新开工建设项目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二)交通、水利工程项目扬尘整治标准
工程施工采用连续、密闭的围档,使用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档或围墙、防尘布盖等防尘措施;运输散体、流体材料,清运余土和建筑垃圾,做到捆扎封闭、覆盖严密,防止遗洒飞扬;有扬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并尽量缩短起沉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4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不得组织施工;施工时应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主体施工、模板拆除后,应及时将楼面清理干净,洒水除尘;建筑垃圾在48小时内未能清运的,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堆场,并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
(三)房屋拆除工地扬尘整治标准
房屋征收拆迁部门或实施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房屋拆除委托合同时,应将扬尘防治纳入合同管理;拆除工地应设置围档,配备必要的防尘抑尘设备,采取持续加压喷淋措施,抑制扬尘产生。拆房工程出入口要设置车辆清洗装置,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禁止带泥上路;爆破作业应在爆破作业区外围洒水喷湿;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停止房屋或其它建(构)筑物爆破或拆除。拆除工程完毕后不能在15日内开工建设的,对裸土地面进行覆盖、绿化或铺装。
(四)工程渣土运输与建筑垃圾处置扬尘整治标准
运输企业资质审批和车辆营运证、准运证及通行证核发和建筑渣土处置许可制度全面落实,涉及专项许可的,应确认工地围档和出入口的冲洗条件完善到位并先取得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日常管理和联合执法措施有效,密闭运输、车辆冲洗和卫星定位系统(GPS)监管到位,无带泥上路、抛洒滴漏和偷倒乱倒等现象,无农用低速货车从事运输和无证运输行为。规划建设的建筑渣土处置场所满足需要,省住建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意见》得到落实。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中旬)。区级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区级动员部署会议。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各自职能范围内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实施整治(3-5月)。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本方案要求,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职责,做好扬尘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三)完善提升(6-8月)。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对存在较多问题的项目和区域开展“回头看”。区领导小组组织抽查验收并通报情况,同时做好省、市验收的迎检工作。
六、工作分工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立足自身职能,按照统一的整治标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区建设局负责牵头做好房屋建筑工地和房屋拆除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手续不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不得开工;进一步强化前期挖土、基础工程阶段和后期收尾阶段的文明施工,确保文明施工标准不得低于主体施工阶段。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工地出入口安全监管工作。对执行不到位的工地严格执法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录入企业诚信档案,同时加大违反《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行政处罚力度。
(二)区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负责牵头实施交通、水利工地的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手续不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不得开工。
(三)区环保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建设工地扬尘的监管工作,定期向有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空气质量状况。
(四)区城管局负责区管市政基础设施大中修、道路开挖和园林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加强大中修工程开挖阶段文明施工的督促检查,确保无扬尘防治方案不审批、措施不到位不得进行施工作业;负责建筑渣土处置的管理,确认工地围档和出入口冲洗条件等完善后再发渣土处置证;负责对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偷倒乱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督促运输车辆加强密闭运输。
(五)交巡警大队牵头负责加强工程车辆运输管理,开展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将核查工程车辆GPS运行是否正常作为核发工程车辆《核准标志》和《准行证》的内容,定期检查。
(六)各镇、开发区、街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统筹做好本辖区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拆除工程的工地整治。
(七)城投公司、城开公司、都市公司、商旅公司、金源公司和建屋公司等建设单位分别负责落实各自工程项目的扬尘专项整治,将扬尘控制和文明施工纳入承发包合同管理,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整治措施,进一步强化前期开挖阶段和收尾阶段的扬尘整治工作。
(八)各施工(拆房)企业要按照“双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认真落实扬尘整治工作的目标、制度。按照“谁的建设项目谁负责,总包单位负总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各监理单位按照“双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要求,将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监理范围,对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等情况实施跟踪监理。
七、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把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作为城市环境整治年度行动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作为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区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汇总整治情况,必要时召开现场会、推进会,推动阶段性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三)建立区级情况通报制度,及时评估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对扬尘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四)广泛开展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宣传活动。通过市民体验、志愿服务等方式,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网络举报平台,进一步健全群众投诉、举报机制,强化社会监督。
(五)贯彻标本兼治的要求,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着力推进长效管理,巩固提升整治成效,落实省、市工地整治工作要求,改善大气环境。
为认真贯彻晋中市建设局安全专项整治精神,切实开展好介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总公司规定,针对介休市绵山墅住宅小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专项整治领导组,提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
1、安全生产监理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2、我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汇报交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当前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方面的问题,同时安排整改工作。
二、建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制
1、项目总监
1)、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是项目安全监理直接责任人。
2)、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要与公司签定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书,并按照监理部成员安全责任分工,与监理人员签定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书。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程序和强制性标准。
4)、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并做好事故的记录。
5)、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填写有关监理资料。
6)、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案、安全生产资质证、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应急救援予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7)、编制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必须有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内容和实施办法。在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时,要检查安全验算结果,并予签字。
2、监理工程师
1)、在总监领导和安排下,承担本工程安全监理具体工作。
2)、在编制工程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方案、监理措施,并认真实施。
3)、坚守工作岗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口头和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向总监报告,同时对施工单位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4)、发现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安全隐患处理程序。
检查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安全资格,巡查施工安全情况、安全监理资料,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并报告总监。
3、监理员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有关合同及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行为、设施、人员、作业过程等实施监理检查和记录;
4)、检查、巡视中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5)、做好监理日记中的安全检查记录和有关的安全监理记录。
确定监理安全组织机构的同时,与各相关责任人分专业签署《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书》,见附页。如人员进行调整将与新进人员重新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书》以明确有关责任。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稀土矿业秩序整治和监管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开采、加工、经营稀土等不法活动,有效保护我市稀土资源,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二、整治重点及任务
通过对我市稀土矿业秩序的清查,对非法开采稀土点开展进一步的整治工作。
(一)对20xx年10月以来发现和查处的非法开采稀土点进行“回头看”,认真核查非法开采稀土矿点是否查处到位,有关人员是否处理到位。
(二)对上级下发我市的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查处到位。
(三)根据我市稀土监管中的薄弱环节,提请市政府依法依规建立和完善稀土监管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及步骤
(一)7月6日至7月20日,认真贯彻落实《市开展稀土矿业秩序整治和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对20xx年10月以来发现和查处的非法开采稀土矿点的“回头看”工作。
(二)7月21日-8月31日,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涉嫌违规违纪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9月1日-9月20日,根据自查中发现的稀土监管薄弱环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稀土监管长效机制。
(四)9月21日-9月30日,对本市开展的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和乡镇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实现市、乡和职能部门的相互联动。
(二)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对有稀土资源分布的乡镇的监管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每日工作开展情况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每周进行工作小结并对下一周工作进行计划安排,遇到问题及时请示上级。
(四)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求真务实,廉洁自律,圆满完成本组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从全区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
二、整顿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执业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和使用b超机,以及违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进行接生、流引产的。
三、方法步骤
在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卫生部门联合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同时,区卫生部门选聘有执法资格及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区医疗机构依法规范管理。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用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病人的典型事例,以及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搞好执法培训,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执法程序,为专项整治奠定基矗
(二)清理整顿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
1、调查摸底,整合资源,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此基础上,倡导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及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采取个人、联办、股份等不同形式,以村居、小区为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医疗预防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区对疾病的防控能力。
2、清理整顿
(1)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对其执业条件、执业范围、执业人员等依据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检查符合条件的继续执业,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查处。
(2)对未经批准擅自无证执业者,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申办或吸收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也可申请个体执业,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擅自执业,否则依法取缔;对不具备执业资格和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举办的医疗机构,责令限期停业,逾期不停业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拒不执行行政处罚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执业登记
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对全区符合执业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建档立卡,向社会公告。
4、规范管理
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种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义务以及奖惩措施,定时评估,年度考核,建立长效机制,依法监督管理。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集中清理整顿结束后,卫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1、各街道办事处医疗秩序是否得到有效整顿;2、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到规范;3、各村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情况如何,区里将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对工作好的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差的给予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治理整顿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加以实施。
(二)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卫生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制度。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集中力量开展对个体医疗机构的清理整顿,对非法行医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体卫生执法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取证、处罚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四)建立举报制度,加大宣传力
度。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并向社会公布,并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宣传机构的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大力宣传,对典型案例进行追踪报道,对各种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
附:河东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工程简介:
新华路隧道位于中山西路新华路东侧,为下穿东华大学的下立交隧道。隧道在xx年进行过大规模的改建,由原先的100余米延伸至现在的约500米。由于建成使用至今已有较长时间,隧道内部出现了渗水现象,结构变形缝防水橡胶条也有比较严重的破损老化现象,影响到了交通安全及市容观瞻,结合“迎世博600天行动”对市容市貌的整治要求,决定对新华路隧道进行彻底整修。
1、修补侧墙混凝土墙身渗漏水。
2、修补结构变形缝渗漏水。
3、更换结构变形缝嵌缝防水条。
4、修补沥青混凝土路面破损。
5、修补过渡段透光顶棚破损。
6、对内墙进行清洗、装涂。
二、意义
混凝土结构的防水抗渗一直是地下工程中的难点,尤其上海处于长三角冲积平原,地下水位高,常年保持在2.5~3.0米左右,故对地下结构的防水抗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长宁区市政工程管理署青年突击队的队员们在经过了“长宁区桥梁检测及索引”“长宁区工程档案地图索引”“长宁区人行道普查”等众多项目的历练后,主动向署领导请缨,承担起新华路隧道整治这项高要求、高难度的工程。
三、人员安排
1.交警部门及管线部门的协调:
2.实施过程中的资料跟踪:
3.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600天资料:
4.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及文明施工管理:
5.原始状况的分析,及原始养护资料的收集整理: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根据x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驻打假办〔20xx〕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生产企业、批发市场、超市、零售门店、小作坊等为重点对象,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药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积极开展生产企业资质清理审查,督促生产企业加强过程质量控制,严把质量关,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坚决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取缔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严惩一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分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要严格实施食品、药品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防止来路不明的食品、药品进入流通领域和群众手中。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药品或原料行为。对从合法渠道采购但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索证索票或票证不全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从非正规渠道采购原料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涉及其他地区或监管部门的,要依法及时通报或移送有管辖权限的监管部门。
(三)严厉打击侵权仿冒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经营行为。加大面向农村市场的食品药品批发市场、集散地及个体经营户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以交易会、展销会、义诊、讲座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严格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和备案,加强违法广告监测,对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发现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线索,要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追究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
(一)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从20xx年1月起至6月底结束。
(二)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2月10日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抓好宣传动员,落实责任分工。
2、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1日至20xx年6月)。局相关股室要根据职能职责,牵头开展相关工作。
3、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5日)。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工作信息,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严查严打,实行零容忍。要深挖细查,严查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惩处一批违法人员,端掉一批假冒伪劣窝点,对违法行为要从重从快查处,实行零容忍,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要与局开展的其它专项整治相结合,局相关股室按照各自职责牵好头,会同各基层监管所和稽查大队抓好工作组织和部门协调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和联合办案工作力度。
(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督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数据资料的上报工作,由贾宁辉同志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四)认真总结分析,及时报送信息。药品稽查队和食品监察的大队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的经验教训,及时上报相关工作信息总结到办公室。办公室于20xx年6月13日前向市局上报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车站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车站研究决定,自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在全站范围内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1. 以铁道部、路局和公司领导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澄清火灾隐患底数;严惩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营造全员关注消防浓厚氛围。力争通过消防安全大排查活动,最大限度地提高全站消防安全水平,确保“两节”期间我站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站长白辉同志任组长,分管综治消防的副站长刘勇、分管安全的李颂国副站长为副组长,肖海涛、高明、刘涛、祁保良任向阳、朱静、刘海涛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严密工作措施,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顺利开展。
三、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重点
货场、货物仓库、食堂、票据室、制票室、财务室、材料仓库等。
(二)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运行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运行情况;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预案的制订和演练情况。
3、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管理情况:防火分隔设施、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设施、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情况;灭火器的配置和管理情况。
4、消防安全疏散和火灾施救扑救条件:建筑内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配置和完好情况;建筑间防火间距情况;是否存在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是否存在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要求;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特别是建筑外窗和安全出口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火灾施救的障碍物的清理情况。是否采用易燃有毒材料进行装饰装修;防火安全管理及值班制度是否落实等。
5、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管理情况:固定用火设施的检查、维护情况;临时动火的审批管理和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电器设备、电气线路的检修、管理情况;危险化学物品的依法储存、使用情况。
6、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有无明显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动用明火、用电作业是否采取防火监护措施等。
7、春节、元旦、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情况。
(三)、开展专项消防宣传行动
1、充分利用车站宣传栏、标语等对职工、货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和货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2、开展职工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使广大职工掌握防火、灭火、逃生基本知识,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方法步骤
(一)发动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11月15日至26日)
各车间、各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单位
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全面
部署冬季消防安,车站组织部分岗位、重点岗位容易进行消
防演练
(二)自查与整改阶段(20xx年11月27日至12月25日)
各重点部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车站要适时组织督查,督查各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巡查自救力量、落实整改期限和临时安全措施、落实设施维护保养和通道畅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各镇街、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要当场立即予以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整改期间,要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春运结束)。以不间断实施消防宣传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强化现场安全控制,实现防火安全有序可控和持续稳定。
五,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要清醒认识到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安全上来。
2、 隐患排查实行责任制,绝不允许存在侥幸心里,不能走过场,要对检查的内容负责。
阜阳西站
20xx年11月15日
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奋力推进县委“一中心、两示范、三坚持、四突破”重要发展思路,针对在作风整顿活动中查找出的全乡发展思路、发展环境、干部队伍、项目建设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将整改工作进一步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紧紧围绕乡党委“三三二一”发展思路,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四年翻番、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通过自己“查”、 领导“点”、 同事“帮”、群众“提”、 组织“找”等多途径全方位深入查找问题,切实查找解决工作“不具体、不落实、不负责”的问题,促进全乡广大干部政治更清醒、政令更畅通、精神更集中、作风更务实、措施更有力、工作更有效,为实现“夯实底部基础、率先四年翻番、同步实现小康”提供强有力的干部保障、作风保障、组织保障。
二、整改时间、整改对象及整改目标
从 20xx 年9 月起到20xx年11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段各办公室、养管站以及每名干部职工都是整顿的对象,段领导干部和段机关管理人员等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上的人员是问题整治的重点。
通过整改力争在统一思想提能力上作表率,在狠抓发展保翻番上作表率,在改善民生办实事上作表率,在维护稳定促和谐上作表率,在强基固本聚合力上作表率。
三、存在问题及主要原因
1.思想认识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主要原因:有的班子成员因日常工作繁杂,不能坚持长期学习;有的对上级精神和要求理解的还不够全面、系统,学习偏重实用,急用先学,不用后学,甚至不学;有的没有把学习、思考、实践和推动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对自身分管工作深入钻研不够,对问题研究不深、不透,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不够。
2.创新能力不足,按部就班,工作观念还有待开拓创新。主要原因:极少数干部习惯于用老办法的思维方式来做工作,对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发展的新思路、要达到的新目标任务认识不清,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层次思考,拿不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找不到有效的解决办法,不善于总结别人经验,工作方法简单,缺乏针对性。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因“思维盲点”或思维惰性、害怕承担创新风险,而找不到或不敢实施有效的解决办法,工作上中规中矩多于锐意创新。
3.在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上,极少数干部宗旨意识、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强,工作效率还有待提高。主要原因:机关干部有时参加县上各种会议和忙于公务的时间多,以落实工作,应付工作为主,深入基层与群众交心谈心的时间偏少,帮助指导基层解决问题的时间不足,用于个人学习提升的时间不足,缺乏紧迫感、责任心不够强,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效率还须提高,服务意识还须加强。
4.在工作纪律上,少数干部自律意识不强、会风不严,不按时上班和值班,开会不专心听、走过场,会后对会议精神贯彻走样、“变形”。主要原因:少数党员干部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纪律意识淡薄,工作纪律松弛,对己要求不严、自律不强,不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和请销假制度,开会不遵守时间、迟到早退,“差不多”心理较普遍;有的干部对会议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开会就是学习、传达,做“传声筒”,或者有些会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会场打瞌睡,稀里糊涂走过场,对会议精神领会不够,会后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走样、打折扣。
5.在执行力上,工作还不够深入扎实,执行任务不坚决,奋勇争先、攻坚克难意识还有待强化。主要原因:有的班子成员存在浮躁情绪,急于求成,要求基层多,潜心研究解决问题、深入一线具体指导少;有的干部强调客观因素多,主动研究思考、创造性开展工作少,工作方式简单,浮在面上,对工作心中无数、情况不清、方向不明,干工作是推着干、跟着干,抓落实不力;有的干部工作中落实任务多,压担子多,深入群众相互谈心谈话机会少,体贴关心不够。
6.在发展实效上,项目落实科学化、规范化、项目落地见效等方面还须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缺乏项目策划、建设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在项目落实的科学性和规划性上离实际工作有一定距离;在上争外引、大上项目上,少数干部工作的主动性不够,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只是被动地执行领导安排,对自己分管和从事的工作不主动牵头落实、细化落实,未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整改项目、工作目标、措施和时限
整改项目一:加强学习、转变观念、革新思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整改目标:深化思想解放,更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举措,为加快向林四年翻番、同步实现小康提供不竭动力。
整改措施:
1.学习常态化,工作“日日新”。根据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认真落实,使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步入正规化、制度化轨道,学以致用,将学习和工作有机结合,不断革新。
2.创新学习形式,不拘一格灵活学。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中领学相结合、讨论交流与专题辅导、观看影像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现代化手段,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推荐干部职工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政治业务培训。
3.丰富学习内容,注重融会贯通。在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加强对“中国梦”、 “两个一百年”目标、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项目建设等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团结一致,砥砺奋进。
4. 总结学习方法,注重学习效果。以借鉴法、移植法、重点学习法、组合法、分解法、捆绑连接法、广读与精读结合等方法进行有效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举一反三,在精学、深学上下工夫,在指导实践上做文章,努力把学习的理论知识转化为科学的思维方式,转化为指导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5.加强督促检查。成立学习督查小组,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的内容。
整改项目二:明晰发展思路,强化决策执行力
整改目标:工作思路符合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有力、责任落实、保障到位,确保执行不走样,大力加快发展。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乡发展思路的审视,加强学习与借鉴,结合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借力乌蒙山连片扶贫开发、资源枯竭城市转型以及省市领导联系帮扶契机等机遇,结合自身的比较优势找准切入点,抓实对接点,在更大的背景下融入更多的资源突破制约发展的瓶颈,加速向林跨越发展;完善发展思路和发展重点,细化工作举措,使之更加科学、更加合理、更具有操作性、更切合实际,为强有力的执行打下坚实基础。
2.加大对党员干部在省委“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市委“着力六个突破、力争四年翻番”总体部署、县委“一中心、两示范、三坚持、四突破”发展思路以及乡党委“三三二一”发展思路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充分提高其思想认识,充分发挥每一位党员干部的智慧和特长,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升执行能力。
3.在全乡加大发展思路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实干氛围。通过召开党员干部及群众大会,在网络、户外广告牌、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横幅等媒介上进行全方位强力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来,引导基层群众做中国梦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切实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在全乡上下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干事氛围,推进向林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发展。
整改项目三:加强社会综合管理和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整改目标:
切实优化建设环境、治安环境、城乡环境、信访环境、安全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让企业舒心、人民放心,为向林四年翻番提供最优质的发展环境。
整改措施:
1.继续完善和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点抓好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应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继续完善和执行好接访和下访制度,继续实行矛盾纠纷“三三”调解制度,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力度,做到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较大事件不出乡。同时,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五大攻坚”行动、隐患排查、道路交通、森林防火、防汛防洪等工作,确保全乡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全年不发生森林火灾、洪灾。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始终以“无毒乡镇”优化祥和安定环境。
2. 以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乡、村政务服务(中心、站点)网络建设,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上门服务、规范服务”,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完善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着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不断丰富服务承诺、工作职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等政务公开内容,促进机关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提升办事效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便捷、优质、高效、透明的服务,优化发展环境。
3.抓监督,早预防,纠正不良风气。强化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将监督工作延伸到政府工作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并进一步拓宽监督领域,将社会监督引入政府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乡纪委加大对工作作风飘浮、不作为等“庸、懒、散、乱、慢”问题的专项督查处理力度。
整改项目四:加强乡村干部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纪律正会风。
整改目标:全体干部严格遵守上下班、值班纪律、请销假等制度,准时参会,深刻领会,及时传达贯彻、落实执行到底,切实保证言行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规必依、违规必究。
整改措施:
1.以“为民务实纠风治乱年”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以制度来管人、约束人,构建一套具有我乡特色的惩防体系。严格按照中央八条、省委十条、市委十二条、县委十二条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机关的相关管理制度,包括上下班制度、值班制度、会务制度、接待制度、公务用车制度等,切实保证全体干部的言行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规必依、违规必究;同时,为有效遏制干部“庸懒散奢风”、“大操大办酒席风”等不良风气,制定符合我乡情况的相关规定,从党员领导干部起带头遵守、带头执行,并与单位和个人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相结合,注重结果运用的最大化。
2.以“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为主线,大兴“勤奋学习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调查研究之风”, 继续加强“庸、懒、散”治理,在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勤政的高效服务中解决问题。以“更高、更严、更紧”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勤政为民、高效廉洁、执行力强的干部队伍。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组织监督与社会监督、定期检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机关管理制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并把遵守机关管理制度作为绩效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健全政风、行风评议制度,扎实推行阳光政务,有力推进民主监督,下大力气坚决纠正“慢作为、不作为”现象。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加强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落实工地“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工作要求,现将市建委《落实部门联动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方案》及《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工地需要进行余泥渣土运输排放施工的,必须严格执行余泥渣土排放(受纳)管理规定,工地在排放(受纳)余泥渣土前,应到区市政园林局下属余泥渣土管理所申办排放(受纳)证工地未取得排放(受纳)证或证件过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禁止进行余泥渣土排放(受纳)作业。
二、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应明确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相关管理责任,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执行责任及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制度,并严格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对工地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
三、根据“谁雇请,谁负责”的原则,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全面负责建筑工地内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工地需要进行
余泥渣土运输排放时,必须雇请取得余泥渣土准运证以及其他证照齐全的运输车辆进行余泥渣土运输,严格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管理规定。已取得余泥渣土准用证的运输公司及运输车辆名单可登陆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所网站查询。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建筑余泥渣土运输
与排放管理员制度,委任本工地专职安全员兼任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具体负责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规定,填写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工作台帐(包括余泥渣土装载量、装载和离开工地时间、运输车辆车牌号码、运输路线、受纳场所等)。如发现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必须及时制止。各工地应于9月xx日前将本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我局下属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备案。
五、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过程 的监督,发现存在违反“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规定情况的,应立即发出监理通知予以制止,必要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监督部门报告。
六、我局及下属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将加强监督巡查, 并定期组织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不履行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职责的施工单位、监管不力的监理单位及强制施工、监理单位违反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规定的建设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我局将按市建委的有关要求实施行业处理,采取通报批评、实施省级动态扣分、责令停工整改、上报不良行为等措施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2.《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工作实施 意见》
二〇xx年九月九日
为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使用,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车管理使用集中整治专项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有效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公车管理使用,实现公车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公务用车安全无事故。
二、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1、整治的范围: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2、整治的内容:
(1)不准公车私用。禁止用于婚丧嫁娶、探亲访友、度假休闲、学习驾驶、接送子女、亲属等非公务活动。
(2)不准警车他用。禁止司法行政机关以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干警的同学、朋友、战友、老乡借用。
(3)不准违规驾驶。严格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驶;不准有超速、闯红灯、逆行或在非机动车辆道路行驶等违规驾驶的行为;严格执行警灯、警报器使用规定,非执行公务不得随意使用警灯、警报器。
(4)不准乱停乱放。严禁违规将公车、警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严格遵守文明城市创建的规定,在市区内不得将公车停放在禁止停放的区域。
(5)不准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全系统公务用车应当由专职驾驶员驾驶。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0月30日以前)
组织全体人员(包括聘用驾驶员)学习省厅制定的《省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暂行办法》,学习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强化教育,提高规范公车管理使用的自觉性。
2、全面自查阶段(10月31日至11月20日)
对照集中整治的内容,找准自身的不足和公车使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3、集中整改阶段(11月21日至11月25日)
针对全系统公车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迅速集中整顿,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落实。
4、建章立制阶段(11月26至11月30日)
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车管理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权责,落实公车管理使用责任制。
四、具体要求
1、组织领导。局成立公车管理使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落实责任。各基层司法所主要负责人对本所公车管理使用集中整治工作负总责。对在集中整治专项活动中态度不端正、不配合、不纠正以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一经查出将依纪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拒不纠正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从重处理。
3、强化督查。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明察暗访、集中检查、个别抽查、重点督察等,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及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顿工作目标
通过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依法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保健食品违法乱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整顿工作重点
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查处普通食品宣称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
三、整顿工作措施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办大案要案,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得到改善。
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做好保健食品清理换证的准备工作,摸清本地区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基本情况,待出台后,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清理换证工作。
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认真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检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标示内容。从源头入手,组织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处理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行为。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统一组织和部署本地区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着力解决本地区保健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社会反映强烈、违法宣传涉及较多的品种加大抽验力度,重点检测与保健食品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成分。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行为。
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以及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等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保健食品在宣传资料中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联合有关部门对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严肃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在整顿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1.对生产的保健食品在标签、说明书中非法涉及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等未按批准内容标示的以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2.对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宣传功能的,一律曝光违法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并移送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3.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以及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4.对普通食品违法宣称具有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依法处理。
5.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中发现有涉嫌犯罪的,要一律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四、整顿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抓好保健食品安全整顿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逐级落实整顿任务,及时组织检查和评估,确保整顿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努力构建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
加强新闻宣传。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顿工作,不但要及时曝光违法企业、违法产品,而且要适时宣传整顿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加强协作和检查评估。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地区间、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对涉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违法案件,要及时向有关地区和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协查要求;对接到情况通报和协查要求的,要及时办理并按要求回复。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整顿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对各地的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检查和评估考核。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健食品监管部门按要求定期上报,并于20xx年12月10日前将开展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改善全村环境卫生状况,加快推进生态礼貌建设,进一步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着力打造完美乡村,根据港发[20xx]86号文件精神,就加强全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平安灰山、完美乡村”这一主题,以提高广大群众环卫意识为引领,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以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和资金,深入宣传,齐抓共管,认真开展全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打造村容整洁、生态良好、空气清新的农村环境,为深入推进完美乡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目标
20xx年8月,宣传发动,制定方案,全面启动全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9月,环卫专业化队伍全部配备到位,并开展系统化培训;10月,环卫设施基本建成、车辆购置配备到位。力求透过半年的发奋,建立人员齐备、设施完善、经费保障的全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全村环境综合整治覆盖面达100%。
三、整治要求
(一)垃圾处理模式
村庄建立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垃圾处置模式。
户集:农户庭院及房前屋后保洁由农户进行“三包”。同时将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1、可回收垃圾,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透过综合回收利用,废物再造。
2、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废物,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综合利用。
3、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过期药品等运至市垃圾处理中心统一深埋或采取无害化处置。
4、其它垃圾,包括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采取焚烧、就地填埋等方式规范化处置,严禁向河道、池塘水域、道路两旁、广场公共绿地等区域倾倒。
村收:村庄、河道、乡村干道及沿线由村聘专职保洁员(清运员)进行保洁和清运。各组合理摆放垃圾筒。
镇运:镇直接将村收集垃圾运至镇垃圾中转站处理。
原则上,垃圾不允许采取就地填埋、简易焚烧方式处置;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村民组,可视情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报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组建保洁员队伍
1、村根据实际组建保洁员队伍。原则上,按照辖区人口300:1的标准配备清扫人员,偏远、不集中的组配备一名保洁员,全村共配备23名保洁员;配备2名垃圾清运员。
2、村应建立保洁人员工作范围、日常作息、督查考核等制度。安排系统培训、统一着装。
(三)环卫设施建设
1、垃圾房。村在中石油库后新建的分类垃圾房(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统一规格式样。原则上按照“长5M、宽2。5M、高4M”的要求进行建设。
2、垃圾桶。垃圾桶由村统一配备,垃圾桶统一规格,统一编号。原则上,每个村民组配备5个垃圾桶,村民集中区、户数多人口多的大村民组适当增设垃圾桶。全村将配备180个垃圾桶,新建垃圾池15个。
3、垃圾清运车辆。按一名村级保洁员配备一辆清运车标准,全村需配备23辆垃圾清运车辆。
4、村负责环卫设施的日常管护,并为保洁人员配备必要的清扫工具。
四、整治措施
(一)开展镇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主要包括村民组、自然村、道路、农贸市场、村民活动中心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状况。
1、村组每周1次联合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清理:村内单位、企业、村民乱搭乱建,随意倾倒垃圾;规范经营户,杜绝占道经营,乱拉乱贴乱挂广告;落实好门店“三包”(职责单位:辖区内理事会)。
2、组织村内单位在全村范围和三港线开展“联点共建”活动。
透过一系列的集中整治行动,力争在较短时刻内取得实效。
(二)全力改善全村环境卫生状况。按照点(中心村庄所在地)——线(道路两侧)——面(纳入整治范围的整个村庄)相结合原则,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村庄连接处的死角垃圾,清除河道、沟塘内垃圾渣土,捡拾村庄周边白色污染;规范村内垃圾倾倒点的设置,科学建设、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设施;及时清运全村垃圾。
(三)落实门前“三包”。
1、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村民理事会,村民理事会延伸到每个村民组。各村民组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整洁)职责书,透过村规民约等形式宣传、引导、教育农户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2、村民理事会做好门前“三包”的督促、检查、监督工作,透过村宣传栏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的形式对履行“门前三包”状况进行通报。
3、对经营户落实多部门协作管理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在工商、税务部门审批或更换执照时将门前“三包”落实状况作为其中1条审核要求,从而构成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有效管理模式。
(四)深入开展全村“四改”工作。
1、推进全村安全饮水工程,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2、对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进行拆除。推进全村改厕,逐步将全村旱厕全面改造成为无害化厕所。
3、推进全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加快家畜改圈步伐,建立沼气池,生产清洁能源。
4、推进全村改绿工程,引导农户拆旧建绿和道路两旁植绿,并在房前屋后种植宁国元竹、南方红豆杉、江南牡丹等绿化、美化树种,改善人居环境。
(五)大力推进全村“两型”家庭建设。
大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家庭。培养良好的公共环境道德和日常生活习惯,结合家庭实际状况,节约用水、用电,开展废物利用,家庭周边和室内环境整洁优美,栽培乡土景观树木、花卉,透过自然生态的方式美化家居环境。
五、经费保障
1、采取市级财政投入、乡镇及村配套方式筹措资金。
2、村用心整合新农村以奖代补、道路养护等项目资金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3、村用心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整治,在遵循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原则上按照12元/人。年的标准收取垃圾处置费。
4、村要动员企业业主、能人大户参与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六、考核奖惩
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和各组环境整治理事会对各村民组卫生整治状况实行“天检查、周考评”。并将考核结果向在各村民组张榜公布。考核奖惩与村民组长补助和保洁员工资挂钩。
七、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村总支书为组长的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全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在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组领导下实施。村民组要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职责人,王松山同志任村环卫专干,具体负责该项工作。村干部负责所联系村民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督促和指导,要定期深入一线,督促工作推进。各村民组要成立环境卫生整治理事会3-5人组成,村民组长是第一职责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村民组要召开全体村民动员会议,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充分利用网络、简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确保入户宣传率、村民知晓率、农户参与率到达100%;要深入开展党员示范、青年志愿、老年义务等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力量,构成浓厚的工作氛围。
(三)精心组织实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刻紧、任务重、标准高。各村民组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把握时刻节点,突出工作重点,找准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东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城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
(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常
三、工作职责
(一)成立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为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农业局:
(1)负责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牵头工作。
(2)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县环境保护局:
(1)积极配合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检查督促禁养区内养殖场按期关停;指导督促禁建区内的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污物排放监控,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限期达标。
(3)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新建养猪场执行“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4)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
3.县国土资源局:
(1)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
4.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1)做好违章搭建养殖场所的整治。
(2)积极协助县农业部门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5.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1)组织对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的养殖场情况进行摸底。
(2)开展有关污染整治法规宣传教育。
(3)做好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6~8月)
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县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3.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并发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二)综合整治阶段(~年8月~~年5月1日)
1.由县环保局、县农业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年12月31日前停止养殖,第二批在~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通知禁建区内养殖场禁止改、扩建,并于~年5月1日前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做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协助需搬迁的养殖场做好选址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农业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6月)
检查禁养区内是否按要求停止养殖,禁建区内养场是否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污水,以及禁建区内禁止建设新的养殖场等。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我镇“三个文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姜堰市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提高殡葬管理的执法水平,确保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的组织指导、督查、实施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深化平坟还田活动。从~年12月10日起,利用4个月的时间,全面平毁土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平坟还田范围,使全镇范围内所有土散坟在~年4月10日前得到彻底平毁。
(二)加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建设与管理。集中精力、人力加大公益性墓地管理,在原有的基础上,改善墓地环境,基本解决“平有所去、死有所葬”问题,达到“科学合理、方便群众、管理规范”的目标。
(三)抓好殡葬市场的整顿。严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和土葬用品;坚决取缔无照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企业和个体商店;杜绝丧事活动中看风水、打丧鼓及沿路抛撒纸钱、冥币等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和尚入户操办佛事活动;禁止民间艺人参与丧事活动,规范吹奏人员的丧事活动行为;杜绝无牌、无证、报废的车辆以及违规经营车辆从事殡葬运输业务。
(四)巩固火化成果。火化率达100%,杜绝土葬、骨灰装棺土葬和乱埋乱葬,新发生的骨灰全部进入公益性墓地安葬。
三、工作步骤
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分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平坟还田、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
殡葬改革工作牵涉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群众性、政策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配合和支持。为了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的健康发展,必须从宣传发动、摸清底数、制定政策等方面入手,全面启动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殡葬改革的浓厚氛围。依据国家、盛市关于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制定出台殡葬管理政策,全面开展殡葬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分别对土葬、骨灰装棺、乱埋乱葬、假僧、假道人员和封建迷信职业者、民间吹奏、说唱艺人和从事封建迷信品制作、销售、无证无照经营丧葬用品等行为进行全面调查登记。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1月21日-12月10日)
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丧葬行为的高压势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物力,建设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全面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由领导小组牵头对土葬、二次土葬、乱埋乱葬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制作销售棺木、无照经营丧葬用品以及违法丧事活动等依法进行查处,整顿殡葬市场秩序、整顿吹打乐队、整顿运尸车辆。
(三)平坟还田阶段(~年12月11日-~年3月31日)
从12月10日起,由镇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公安、民政、国土、生建等部门,以村为单位,对各村墓葬情况进调查摸底,制定平坟还田计划;从12月25日起,组织全体镇村干部采取包干到组的形式,利用大寒的有利时机,动员群众自平自迁坟墓,力争春节前基本平毁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从~年3月1日起,以村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对未平毁的乱散坟,采取强制措施,全部予以平毁,做到平迁一处,复垦一处,杜绝死灰复燃,确保~年3月31日前达到无坟镇的目标。
为全面完成区20xx年农机安全目标任务,有效控制农机事故指标,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根据区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市农机监理所下达我局20xx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深化农机安全生产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前)
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深入乡镇、村、学校,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农机户、农村学生等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安全宣传普及率达90%以上。一要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农机安全宣传片、宣传栏、挂图、标语、手机信息和农机安全知识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二要开展专项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咨询活动,开展“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农机“安全宣传月”与“安全宣传日”活动。组织开展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与元旦、五一、中秋、十一、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农机安全专题宣传教育。三要开展专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农机事故防范专题宣传教育,举办以提高农机安全驾驶操作技能与农机事故防范能力为主题,深入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
(二)整治阶段(7月2日至12月10日)。
加强农机安全专项执法,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日常监管,加强农机安全综合监管,全面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农机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一要加强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行为。根据日常农机作业特点、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经常性组织农机人员,深入乡(镇)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纠正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二要加强联合执法,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交通、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时参加技术检验等违法行为,杜绝农机重大安全隐患。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区农村发展局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区农发局农业科。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应认真负责抓好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检查工作。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都应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于每阶段结束后2日内,将工作情况报区农发局。活动开展期间,区农发局将派出检查组,对各镇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开展农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不力、走过场的镇街,将在全区予以通报。
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合同行为,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打击合同欺诈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合同法》、《拍卖法》、《担保法》以及《合同监督条例》、《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合同监督管理职能,依法打击各种合同欺诈和违法行为。要通过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合同违法案件,有效预防和减少合同欺诈行为的发生,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整治时间和步骤
从现在开始到九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10日至6月30日为宣传法律法规和调查摸底阶段;
第二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为规范合同行为阶段;
第三阶段:7月21日至9月15日为合同违法案件查处阶段;
第四阶段:9月16日至9月31日为总结阶段。各单位向市局合同股报送此次打击合同欺诈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三、打击重点
重点打击以下合同违法行为:
(一)应按《xx省合同监督条例》规定申请备案而未备案的格式条款合同行为;
(二)格式条款合同中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经审查要求改正而没有改正继续使用的;
(三)伪造合同的行为;
(四)盗用、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
(五)虚构主体资格与他人签订合同的行为;
(六)签订合同虚构合同标的物的行为;
(七)故意交付部分货物(货款)骗取全部货款(货物)或者骗取货款(货物),拒不交付货物(货款)的行为;
(八)定做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合同,不退还所交定金、质量保证金、履行保证金、预付款、材料款等费用或者拒不交付加工费的;
(九)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等费用的;
(十)商品房买卖交易中无证照或证照不全而进行商品房开发、交易的行为;
(十一)借商品销售广告诱骗消费者上当的行为;
(十二)同一间商品房屋多头销售的行为;
(十三)故意隐瞒已抵押的事实而欺骗买主的行为;
(十四)虚拟交易、签订合同骗取银行袋款的行为;
(十五)房地产开发商私自印制《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行为;
(十六)倒卖各类工程施工中标合同的行为;
(十七)拍卖活动中串标竟买的行为;
(十八)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抵押、骗取贷款的行为;
(十九)利用合同及他人担保骗取贷款的行为;
(二十)利用拍卖公告或其它方法对拍卖标的物作引人误解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十一)其他合同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明光市工商局打击合同欺诈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盛书志副局长为组长,杜传海副局长为副组长,合同股及各工商所、直属局、公平交易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股,陈君贤为办公室主任。各办案单位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落实。
(二)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打击合同欺诈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专业性较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加强各业务间的沟通和协调,尤其是分管合同与公平交易人员的合作,形成合力加大查处力度。同时要注意取得各级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针对辖区内易发合同纠纷、合同欺诈行为的重点领域和行业,实施重点检查,做到帮扶指导、规范合同行为与坚决打击合同欺诈活动并举。
(三)打防结合,规范行为
各单位要结合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加强市场巡查,认真排查辖区有突出问题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在帮助企业规范合同行为的同时,对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要将这次专项执法与合同帮扶、守合同重信用的信用体系建设、合同监管“七进“活动相结合,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自律机制,最大限度的减少合同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搞好宣传、营造氛围
要开展多种多样的合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开展“七进“活动,深入企业、商场、市场和乡村田间地头,到农村专业合作社,到工业园区宣传合同法律法规,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提高社会防范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的能力。
(五)学习办案,提高水平
各办案单位,尤其是合同管理及办案人员要以这次开展打击合同欺诈活动为契机,以查办合同案件为突破口,锻炼合同执法人员进一步学好合同法律法规,用好合同法律法规的能力,充分调动查办合同案件的主动性、积极性,从而大力提高办理合同案件水平和合同监管能力。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上级工作部署和我市实际,特制定全市20xx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落实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整治范围。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其中整治的重点包括:
1.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特别是工艺复杂、规模较大和危险性较高的企业;
2.带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特别是经营剧毒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及气体充装站、加油站等;
3.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未结束、正在建设期间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安全规程制定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5)生产、储存设施和工艺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符合情况,与周边和内部环境的安全距离情况,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工作情况;
(7)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价(估)、监控和备案情况;
(9)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情况;
(10)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情况;
(1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打非治违”、隐患自查自纠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实施步骤。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9日至7月31日)。
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必要时聘请专家进行重点安全检查,查找内外部安全间距、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不足。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要加快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进度。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20日)
各镇区安监部门要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内容:一是检查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并现场抽查企业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二是检查企业整改事故隐患情况,单位自查或聘请机构或专家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已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是否已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计划等情况。对检查发现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要依法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隐患严重,有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市安监局挂牌督办,做到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推动隐患整改;重大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市安监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各镇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各镇区要针对前两个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及时整改销案。同时,推动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安全设计诊断和安全标准化创建等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活动各项成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镇区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制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保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
各镇区安监部门要按照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3、强化指导、狠抓落实。
各镇区安监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特别是“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为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加工行为,全面提升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絮用纤维制品等违法行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关注民生、依法履职、科学监管为指针,通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明确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生产加工行为,提升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絮用纤维制品产业健康发展。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实效,确保全市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
二、整治目标
1.辖区内符合行业标准的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全部按有关要求取得手续齐全的证照。
2.所有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正常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六有”:产品标识齐全有效,有出厂检验记录、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有原材料和产品进销台帐、有产品标准依据、有质量安全承诺。出厂产品必须符合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不准出厂。各类台账记录内容真实、齐全,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3.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与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实行分开生产。同一生产企业不得同时生产“生活用”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除依法标注标识外,必须在产品和包装的显著位置加注“非生活用品”警示标识。警示标识应当采用永久性方式标注。
4.再加工纤维产品按规定进行包装,产品名称统一标明为“再加工纤维”,其显著位置应当有“禁止用于生产脱脂纱布、脱脂棉等医疗卫生用品和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警示说明。警示说明要采用永久性印刷方式标注,不可采用可撕毁、可拆除的方式标注。
5.“禁用原料”进行脱色漂白生产再加工纤维的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区域性质量问题和重大的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镇北营村,镇土山、村。
(二)重点企业:全市所有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产品企业。
(三)重点工作: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加强产品用途监管;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坚决遏制和杜绝“黑心棉”。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至6月15日)
通过召开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会以及印发宣传材料、印发明白纸、村村通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内部质量管控能力。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
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严格按照整治目标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完善各种手续,办理相关证照,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加工行为。否则将依法取缔。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6日至7月20日)
市政府成立检查验收小组,并邀请市纤检所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各部门的相关要求,逐企业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并经验收组各成员单位签署意见后方可开工生产。
(四)巩固提高阶段(7月21日至11月30日)
由市质监局会同相关镇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絮用纤维制品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违法行为依法严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整顿仍不合格的,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五、责任分工
镇、镇政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负责搞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导企业增强法制观念、质量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质监局:落实市政府研究确定的有关事项,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和组织,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技术支撑;检查企业的产品质量,同时按要求对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及时送市纤检所进行检验。
工商局:负责检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该吊销营业执照的依法吊销;对无照生产经营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依据消防大队和市质监局提供的相关证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环保局:负责检查企业环评情况,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
安监局: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严格依法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
消防大队:负责检查企业消防安全情况,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严格按要求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于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家庭作坊式”加工点,实施联合执法,依法关停。
供电局:负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实施断电。
国税局及地税局:负责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稽查,依法查处存在偷税、漏税、逃税等行为的企业。
公安局:负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阻碍执法、甚至暴力抗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企业存在任何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六、相关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的工作领导,我市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和市质监局局长为副组长,质监局、工商局、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供电局、消防大队、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主管副职和、镇镇长为成员的“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镇,镇长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在整治期间,镇、镇切实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整治目标及部门的要求,共同推进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责,强化监管力度,严格执法程序,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掌握情况,及时反馈。专项整治期间,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整治情况向整治小组办公室汇报。整治小组办公室要将每一阶段的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重大事项及时汇报。
县商务局开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鲜肉和肉制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为保障鲜肉和肉制品消费,结合我局职能,现制定县商务局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强化生猪产地和屠宰检验,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生猪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严肃查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先行开工建设、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先行投产运营以及出借、转让定点屠宰标志牌和证书的行为。实施生猪定点屠宰,严把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设置准入关,加大对生猪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生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净化肉制品市场。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生猪产品是我县居民日用肉类主食之一,各屠宰企业本着对人民负责,对自身负责的态度做好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具体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确保生猪产品万无一失。
(二)严格生猪屠宰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
生猪屠宰厂(场)按照规定建立屠宰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把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无害化处理印章以及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坚持生猪肉产品“两章两证”上市流通的规定。全县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的肉品必须具备“两章两证”,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方能出厂(场)流通。如有不按照规定使用或伪造、屠宰、买卖、租用、转借屠宰标志和证章的,以及不按照规定建立台账记录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严禁生猪注水、制售病害肉、使用注水肉、病害肉等屠宰违法行为。
各屠宰企业严禁在生猪屠宰之前、过程中对生猪注入有害物质,对注水的生猪定点屠宰厂要坚决取缔,对在厂外给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的,要予以严厉处罚。对注水时掺入有毒有害物质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把好入厂(场)生猪关。
对入场生猪,一是认真做好生猪入场监督查验。查验入场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耳标,严禁无免疫耳标、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入场,严禁染疫、疑似染疫生猪入场。二是认真做好宰前检查。生猪屠宰前2小时应按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实施查栏,严禁病害生猪入屠宰间。三是与屠宰实施同步检疫,严禁病害生猪产品出场。四是做好检疫全过程记录。
(五)严格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公开“上墙”,及时更新时效性内容,坚决落实屠宰企业作为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检查企业“屠宰生猪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是否如实记录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是否建立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对病害猪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落实禁止从“瘦肉精”高发地区进购生猪和12小时静养待宰等制度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有效的做到整改。企业加强诚信体系的建设,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六)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按有关规定每月3日前向我局市场秩序科报送上月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表和光盘,光盘必须是全程录像。不按时报送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月报表的,报送的数据不认真核实甚至弄虚作假的,在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资金结算时,报送的光盘不合格,均视为无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时间安排
5月12日—5月19日为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6月1日为清理整顿阶段;6月2日—6月5日为检查验收,规范巩固阶段。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及府办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土地开发、避险搬迁资金专项治理工作,要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维护社会稳定,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20xx、20xx年中涉到我局的土地开发、避险搬迁,拨付发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公平合理、资金规范安全运行和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
三、主要工作和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成立涉农资金领导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和协调解决涉农资金的问题,并及时向涉农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对我局涉及到的涉资金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三)重点检查阶段根据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配合好县检查组的检查工作。
(四)整改完善阶段。对此项行动中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五)全面总结阶段。于8月中旬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县局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涉农资金专项治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程,抓紧抓实抓好。局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协调,组成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责任,保障经费,抓好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涉农清理工作力度。要以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对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对清理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防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对检查中出现的各项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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