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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专项整治方案(精选35篇)

作者:我是小可爱日期:2024-05-08人气:14

导读:车辆专项整治方案(精选35篇)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1  为全力维护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依据《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省道路运输条例》、《省治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精选35篇)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1

  为全力维护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依据《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省道路运输条例》、《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省令第221号)、《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紧密协作、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治理超限超载、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维护、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起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使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二、整治重点

  重点治理超限超载严重违法行为,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超高、超长等超限违法和车货总重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超长、超宽的商品车运输车辆,或不符合国家标准、与车辆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治理短途驳载、客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以县交运局为主导,设置多部门联合处理办公室。对查扣车辆根据执法部门各自职责集中处理,实行“联合执法检查、一单分类处理、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消除违法”。“联合执法检查”即由多部门联合组建执法队伍,对有违法嫌疑的车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一单分类处理”即对认定具有违法事实存在的车辆建立违法一式两联清单,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行驶证、驾驶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及处理责任部门和处理结果等内容,根据违法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后加盖公章,最终一联整理形成台账,便于上级领导机关随时了解查处情况;“严格履行程序”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确保执法公正严明;“确保消除违法”即违法车辆由联合处理办公室集中处理完毕后,二联作为车辆放行凭据,确保其违法行为消除后,加盖联合执法各部门公章,由停车场放行车辆。

  (二)由县交运局组织县公安局、公路局执法人员,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查处,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协助。

  (三)建立联合治理长效机制。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要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治理行动,震慑违法运输行为。同时,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运输比较集中的重要路段、重要节点进行突击治理,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既有集中执法又有分工治理的.长效治超机制,坚决遏制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合执法中信息共享、追踪处理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联合执法的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相关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采石场、沙场、货源场站等加强监管,确保车辆按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三)加强后勤保障。联合执法部门负责联合执法的工作用车和其它装备配备,车辆、装备必须符合工作需要,确保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和经费保障。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力解决市民广泛关注和社会普遍反映的交通秩序存在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优化道路交通管理,严格道路交通执法,推进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

  二、工作目标

  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市民交通安全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城区安全、畅通、便民、有序的交通形象和市民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内容

  实施五大工程:坚持重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

  (一)安全畅通工程。

  加强市政配套建设。大力整治交通环境,让市民出行更安全、行车更畅通、乘车更方便。

  (二)公交便民工程。

  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为市民提供安全、文明、舒适、便捷的公交服务。

  (三)停车设施工程。

  加强各类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设置和监管。车辆停放有序。

  (四)行为规范工程。

  加强城区动态交通秩序、静态交通秩序和综合交通环境整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五)宣传教育工程。

  加大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活动。

  四、整治重点

  重点解决“车辆乱停乱放乱行驶、超载超速和堵车”等突出问题:坚持重点整治与全面规范相结合。

  (一)整治违规车辆上路。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遮挡号牌、污损号牌以及各种改(拼)装车辆上路行驶等行为。

  (二)整治车辆违规行驶。重点整治:各种机动车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闯红灯、违规掉头等行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超速等行为;电动车、助力车、人力车等非机动车辆占道、逆向、超速行驶和闯红灯、随意横穿等行为。

  (三)整治车辆违禁行为。重点整治:各种车辆违反禁行、禁鸣、限行、单行规定等行为;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抛洒载物等行为;出租车、公交车等客运车辆违规停靠等行为。

  (四)整治乱停乱放占道。重点整治:各种车辆乱停乱放、挤占人行道(含盲道)等行为;摊点、货物、基建非交通占道等行为。

  (五)整治行人随意乱穿。重点整治行人不按规定走人行道、人行横道线和闯红灯等行为。

  五、实施步骤

  开展一次为期100天的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抓管理相结合。

  (一)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落实相关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使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交通安全文明知识人人皆知;对突出问题、重点地段、交通混乱点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治理措施和出台相关规范并予以发布或公告;科学合理确定禁行、限行、单行和禁鸣的区域、时段或车辆并公示、公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主要任务: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及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交通环境整治和交通设施建设,落实整治任务和措施,实现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巩固成果阶段

  总结经验,主要任务: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表彰先进,查找不足,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落实经常性工作措施,完善常态化管理规范,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实现整治工作常态化。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配合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秩序的行为及时公开曝光。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教育进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五进”活动,加强单位人员、社区居民、市场经营人员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推进交通安全文明教育社会化、全覆盖。

  (二)加强道路交通

  秩序执法管理。按照“集中整治、注重长效、教育优先、执法必严”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规范城区车辆行驶、停放和行人交通秩序,依法查处违规车辆上路、车辆违规行驶、车辆违禁行为、乱停乱放占道、行人随意横穿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借鉴外地经验,探讨将电动车纳入登记管理并办理专用牌号等办法。合理确定货车、农用车、三轮车等禁行、禁鸣的时段、区域以及老城区单行道路。

  (三)加强交通安全

  配套设施建设。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示标线、信号灯、隔离带、减速板(带)警示牌、电子监控等设施建设。探讨部分拥堵路段停车收费制度。优化公交组织,公交停靠站点设置“公交绿岛”标线和禁止占用标示,部分繁华、拥堵路段设置出租车停靠点,引导出租车进点载客和乘客进点候车。统一规划并试点在部分路段安装中心线隔离护栏和在人流量大、横穿行人较多路口建设人行天桥。加强规划源头控制,建立重大项目建设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大型建设项目(公共场所)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停车场。

  (四)加强部门齐抓

  与社会协同联动。公安交警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活动,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强化路面管控,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同时,拟定电动车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城管执法部门,要发挥城市管理执法主体作用,负责制定并实施城区停车秩序管理和查处各种违规占道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的管理和规范。市文明办,要会同广电局、日报社等,制定并落实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开展多种形式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加强交通安全文明“五进”活动督办。教育部门,要组织各类学校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志愿者活动,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推进交通安全知识进课堂。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法规纳入“普法”宣传内容。四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要督促临街单位落实包保责任,并在集中整治阶段组织包街责任单位“交通协管员”上路协勤。工商部门,要会同质监部门严厉查处销售超标、非标等不合格电动车行为,会同商务部门开展各类市场、个体私营业主交通安全文明教育活动。规划部门,要做好停车场所、配套设施规划,落实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住建部门,要会同城投公司等,做好道路隔离护栏、人行天桥等市政设施建设。人防部门,要负责依法加强和综合利用地下防空设施,加快地下停车场建设。市残联,要加强残疾人专用车辆登记备案及其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市综治办,要将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并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市政府法制办,要负责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部门整治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及“五进”活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交通秩序整治,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3

  (一)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指导思想

  以教育局交通安全整治动员大会精神为指导,结合我中心实际状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

  在全中心内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广大师生、家长及接送学生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确保我中心学生不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内容

  1、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

  我中心只有x小学校门正对着小公路,所以已和村委会协商,装警示牌。

  2、校内排查

  杜绝学生骑自行车现象,并要求家长接送孩子车辆有序。

  3、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我校利用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栏、发放交通安全手册,召开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及校辅导员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在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准追逐打闹。并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全面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并严格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五落实”,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避险能力。

  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速、无牌、无证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车辆。并将其危害性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工作过程留有影像资料及文字记录,并做好存档工作。

  4、将学校开放和关闭时间告知家长

  我校坚持在上课半小时前开放校门,方便学生进入学校。校门开启后,有一名学校领导带班,负责安排值班教师维持秩序,以确保学生进出学校安全。并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将学校作息时间和开闭校门时间告知家长,向家长提出履行职责要求,明确家长教育管理子女的责任、义务,按规定时间合理安排好学生到校时间。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4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诸葛翔为组长,xx大队教导员鲁有明、区教育科副科长查红卫为副组长,各校校长和交警中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科,由查红卫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的开展。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养成教育为主线,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等评选活动,营造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进全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提高交通安全认知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进而影响和推进学生家长乃至社会公众对中小学中交通安全的重视和关注,进一步保障中小学生出行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和内容

  全区“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从20xx年11月下旬启动,至12月底结束。主要组织开展四项系列活动:

  (一)“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各中小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针对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成因和特点,围绕“文明安全行”的主题,在家长的共同参与下,组织每一位中小学生,创作一条以上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学生、家长分别署名),分中学生、小学生两组,组织开展全校“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各校分别确定前2名“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及名单送区参评。全区共设一等奖8名(小学4名,中学4名),二等奖14名(小学7名,中学7名),三等奖24名(小学12名,中学12名),稿件在12月7日前交教育科。

  (二)“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评选活动。各校以“文明安全行”为主题,每所中小学校刊出一期“文明安全行”黑板报,用数码相机拍摄,送照片参加全区“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评选活动,像素要求500万像素。全区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照片于12月7日前以办公系统形式报送至教育科查红卫处,超过时间作弃权处理。

  (三)“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这项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小学低年级学生,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对今年9月份以 开展赠送“小黄帽”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情况进行自查。二是到目前尚未开展赠送“小黄帽”工作是赠送“小黄帽”未到位的,要做好赠送和补赠工作。三是开展“小黄帽”赠送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小黄帽路队制”活动。四是开展“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的检查、评选工作。评选方法:看交警中队暗访学校路队制实施情况的录像,各校实施路队制总结及台帐资料。暗访时间:12月6日至12月12日,各校于12月10日前交总结到各管辖中队进行初评,各中队于12月14日前将初评结果及推荐学校的'材料送到大队(录像和总结)进行复评。推荐名额:城区中队4名,花园中队4名,西区中队4名,航埠中队4名。全区共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0名。今后每年在9月初开展“小黄帽”赠送活动,确保小学一年级新生一人一帽。

  (四)“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评选活动。组织学校教师或基层公安交警,以“文明安全行”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法制辅导课活动。各校送“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录像资料参加评选,辅导课小学40分钟,初中45分钟。评选方法:分初评和复评,初评以各中队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的“辅导课”进行评选,在此基础上,推荐到区里进行复评。推荐名额:城区中队5名,花园中队4名,西区中队6名,航埠中队4名。复评时间:12月19—21日,各中队于12月18日前将复评材料送到大队,由区教体局和交警大队共同组织评选。全区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四、活动步骤

  (一)启动阶段(11月下旬),主要开展两项上作:一是召开相关公安交警中队负责人和各中小学校分管领导会议进行部署;二是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组织学校分管领导或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具体动员。

  (二)实施阶段(11月25日至12月25日),主要开展实施“文明安个行警示语征集”、“文明安个行黑板报展示”、“文明安个行小黄帽路队制”、“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等四项系列活动的评选工作,确定推荐到市参加评选的先进单位、优秀作品及名单。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25日至31日)。对全区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社”活动情况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重视和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特别是20xx年9月开展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个教育宣传月活动以来,全省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出现了下降势头。20xx年,全省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章因交通事故死亡315人,同比持平。20xx年,全省中小学牛和学前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258人,同比减少57人。但全省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交通事故的长效机制尚未健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如果工作稍一放松,就有可能出现反弹现象。今年以来,全省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188人,同比增加10人。对此,各中队及中小学领导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作为巩固和深化我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延伸措施,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实际行动,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并以此带动学生家长乃至全社会关注和参与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各交警中队、中小学要把“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来抓。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从加强领导、动员部署、协作配合、检查指导、评选等方面,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同时,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形成制度,建立健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三)加强协作,切实抓紧抓实四项系列活动。各交警中队、中小学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务必形成上作合力。同时,各中队要主动会同中小学校,加强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针对性指导,积极提供有关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中小学校要紧密配合,作为近期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积极协助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同时,各校在做好上述活动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常识和艰苦奋斗教育,培养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锻炼学生克服困难的.能力,消除学生相互攀比心理。要向学生发出倡议,拒绝公车接送。让家长尽量不要开车接送,并做到文明停车和行车。要规范学校及教师车辆停放,非学校及教师车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校外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5

  河东区报废、拼装、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央、省、市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甄仔文副区长任组长,经贸、安监、农机、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工商、技监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翟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

  二、整治重点

  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

  1、非法制造、改装、拼装、销售报废车辆的个体经营户及相关企业;

  2、无牌、无证、挪用牌证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

  3、已达报废年限车辆、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运输的;

  4、农用车、拖拉机载客的;

  5、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车辆。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

  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大集中整顿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和张贴公告、标语,悬挂过街帘等多种宣传形式将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传达到有关村居、企业和车主。争取群众对集中查处报废、拼装、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强大声势和浓厚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深入辖区村居、企业、车主户进行调查摸底,各职能部门对主管行业进行调查摸底,托清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车辆保有状况和非法生产制造车辆网点情况,对整治范围内车辆的状况、生产网点、驾驶员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属于整治重点的单位和个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12月26日)

  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对不听劝阻继续非法生产、拼装车辆的经营户,依法吊销有关执照,没收非法生产和拼装的车辆。

  二是加强路面巡查,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报废、拼装车辆和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拖拉机,一经发现立即暂扣,对违法驾驶员依法从严处理;对查扣的报废车辆集中停放,由交警、农机等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予以报废。

  三是加强学校和幼儿园自备及单位自备专用车的管理。交警大队要加强与学校及有关单位的联系,强化对各类专用车辆的管理,对接送学生的专车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坚决报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无牌、无证、报废拼装车辆上路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机动车辆经过报废、拼装后,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系数低,驾驶违法车辆的人员大都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的培训、学习,驾驶技术不过关,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尤其是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多,社会影响极大。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治理工作。

  (二)文明管理,热情服务。要正确处理从严管理、从重处罚与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关系,规范执法,文明管理,积极征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理解,防止激发矛盾,保障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严格措施,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交警、农机、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加大路查力度,在重点路段设检查点,对发现的报废、拼装、无牌无证车辆要立即查扣,依法从严处理,该报废的坚决报废。拼装、报废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由农机部门根据本方案精神制定拼装、报废农机专项整治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在清理非法拼装点和销毁报废车辆等集中行动时,公安部门要组织防暴预备队,维护现场秩序,对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由各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集中整治效果。

  二0XX年九月二十七日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6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开展对校园周边环境无照经营集中整治的.统一部署的会议精神,我局经研究,制定无照经营整治行动方案。此次整治行动由我局执法分局牵头,各工商所具体落实,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校园周边餐饮、副食无照经营户。

  二、整治时间:

  从9月10日至9月17日结束。

  三、整治安排:

  本阶段为集中检查整治阶段,执法分局牵头,各工商所按照各自辖区分工负责,对校园周边餐饮、副食经营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无照经营户坚决取缔。

  四、处罚办法。

  对无照经营行为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取缔。

  五、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一)各工商所要将校园周边无照经营纳入网格监管重点,加强巡查,实施动态管理。

  (二)要同卫生等部门建立信息定时交换制度、互通信息,及时打击无照营行为。

  (三)12315投诉台要将群众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投诉、举报及时受理、报送案源信息。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__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迎奥运、创全国礼貌城市、保安全、保稳定”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的精神,全面落实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加强检查、督办和协调,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广大师生建立平安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目标:

  对校园周边摸排的问题整治率达99%以上。

  四、主要工作:

  1.大力加强与校门相邻的街道、公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各类交通设施建设,严禁“三无”车辆接送学生。加强学生上、下楼梯的.秩序管理,预防并杜绝危害师生安全的隐患。

  2.彻底清除校园周边的占道经营摊点,并加强巡查管理,杜绝小卖部的“三无产品”,强调不违章经营。

  3.坚决落实校门口一条街的环境卫生工作,还学生一个安静、干净的学习生活环境。

  4.切实加强学校的饮食卫生、防火、防盗安全等内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和食物中毒及恶性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九月份)

  领导小组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围绕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结合实际全面排查影响校园稳定和治安安全问题,认真分析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十至十一月份)

  在自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整改。领导小组将用心联合司法、城管等单位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交通秩序联合整治行动,加大对周边各类摊点的整顿力度,坚持取缔校园200米内的网吧。同时,紧密结合公安等部门开展的各类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3.建章立制,深化管理工作阶段:(十二至20xx年一月份)

  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和周边秩序整治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学校综合防范工作水平,不断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潜力,维护校园环境的稳定。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峰区“两基”迎国检工作促进会精神,切实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全面净化学校周边环境,区教育局会同公安、城管、工商、文化、食品卫生等部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央和省、市关于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指示要求为依据,以整治影响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商业网点、文化场所、消防隐患、交通秩序、食品卫生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部门配合,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构建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整治任务和标准

  (一)整治任务

  1.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区域的火灾隐患;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校园周边道路及学生上下学重点路段,设置、完善警示标志;对地处复杂路段的中小学上下学时段,安排民警和协管员在校园门口路段值守,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加强校车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2.对校园周边餐饮、超市、小卖部等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和规范;抓好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卫生监管工作,取缔流动摊点影响城市环境和校园周边管理秩序的经营行为,清理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影吧、歌舞厅、游戏厅和音像制品放影等娱乐场所,整治校园周边的出版物市场;保障学校师生的健康与安全。

  3.及时清理校园周边区域的卫生死角,重点清理商业垃圾和餐饮污染;清理和打击校园周边区域的乱招生等方面的非法“小广告”;加强校园周边区域施工噪声、商业噪声、生活娱乐噪声的查处和废气、臭气等污染校园及影响师生健康的清理工作,为教学活动带给安静、卫生、祥和的外部环境。

  4.区教育局安排学校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道德培养、心理疏导和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开展“平安校园”建立活动,建立健全人员、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和险情紧急处理预案制度,消除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健康的各类隐患。

  (二)整治标准

  1.消防配套设施齐全、完备,消防隐患得到排除。

  2.交通安全措施齐全、值守到位、监管有力、无明显隐患,交通安全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3.各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备到位,校内安全保卫措施齐全,学校对在校学生管控严格,校属房屋出租登记清楚,管理严格,学生公寓管理规范,学生在外租房状况登记清楚全面,管理措施到位。

  4.学校附近各类占道摊点得到取缔,整治、规范马路市场的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5.学校附近噪声、废气污染程度明显减轻,泔水排放及餐饮污染状况得到有效遏制。

  6.学校周围各类卫生死角得到清理,环卫基础设施趋于完善。

  三、职责分工

  区公安局:负责整治校园周边区域的治安环境和消防、交通安全;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校园周边网吧、影吧、歌舞厅、出租屋等场所的清理、登记、取缔和安全管理;向学校选派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搞好校园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

  区教育局:抓好校园风气、道德培养和中小学、幼儿园的综合治理工作,清理整治黑幼儿园和小饭桌;组织、督导、实施职责范围内学校内部环境的管理和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规、道德品质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督导中小学搞好校园内部环境的日常监控、管理。

  区城管局:查处和整顿违章占道等行为,全面规范校园周边马路市场;督促学校周边建筑工地搞好封闭式管理,控制二次扬尘。

  区安监局:负责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校舍及教学设备;加强对学校校舍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区文化局:负责清理、取缔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影吧、歌舞厅、游戏(游艺)厅和音像制品放影、出租、零售等娱乐场所;清理整治校园周边的出版物市场。

  区工商局:组织查处校园周边餐饮、超市、小卖部等方面的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各类经营场所的巡查。

  区环保局:制止、查处校园周边的商业噪声和建筑噪声,筹划、建设、完善校园周边区域的环卫基础配套设施。

  区卫生局:督促落实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职责制,督促清理卫生死角,搞好日常卫生保洁,根治“脏乱差”问题,负责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医疗门诊、保健食品经营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校园内外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清理、取缔违规食品、药品及其营销活动。

  四、时间安排

  本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自九月下旬开始,十月中旬完成,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区直相关部门具体实施、乡镇街办配合、学校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本次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区“两基”办成立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各职责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协调与工作,确保全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9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帮助学生远离伤害、健康成长,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自20xx年11月17日至11月27日,开展为期10天的学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案,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安全即发展”的理念。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在校园内大力宣传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实现“四个到位”和“四个不发生”,即: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规范到位,不发生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接送学生车辆摸排到位,不发生学生搭载不合格车辆上下学行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到位,不发生涉及学校或学生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对校园内部的交通管理到位,不发生校内道路交通事故。通过专项整治,我校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性治理,交通安全条件充分改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家长接送学生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三、整治内容

  (一)完善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二)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三)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要求家长使用安全车辆,不超速,不超载,经常对家长接送学生进行督察。

  (四)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原则上要求家长接送,对附近步行回家学生加强教育,路途中严禁打闹,追逐,遵守交通规则。

  (五)坚持上下学排路队并由值班领导和教师在校门口接送学生。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要求,扎实做好以“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督”为原则的整治行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交通事故的思想意识,优化、提升城市交通环境,为雁塔区建设成为实力最强、环境最美、特色最鲜明、人们最向往的城市新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多角度、深层次、大范围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力量在全办辖区内迅速掀起整治行动的宣传高潮,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整治的良好氛围,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了解、关心和支持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我办辖区内的交通秩序。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时间:x月8日至x月19日

  (二)宣传地点:重点路段为太白南路、丈八北路、各城中村出入口,同时设立3个集中宣传站:丁家桥村东口、西户路茶张村口、赵家坡村口

  (三)宣传形式:组织人力在丈八南路、太白南路、各村村委会及驻地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装备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扩大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知晓率;在人群较为密集的'城中村村口设立宣传站、宣传栏,摆放展板,每个村至少悬挂2条标语、横幅,把《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发放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交通综合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对辖区内参与非法营运的车主和从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并对调查情况进行制表登记,将宣传资料分发到每个从业人员,确保每份宣传资料均有回执单,切实增强整治行动的知晓率。

  四、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各村要立即动手,根据宣传方案要求,集中宣传不少于3次。

  (二)各科室必须按照区整治办公室所发放的表格要求,认真开展摸底调查登记工作,将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车辆情况、知晓整治工作程度等详细情况填写清楚,于x月11日前上报整治办,并且面对面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11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帮助学生远离伤害、健康成长,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学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案,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安全即发展”的理念。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在校园内大力宣传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到位,不发生涉及学校或学生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对校园内外的交通管理到位,不发生校内外道路交通事故。通过专项整治,我校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性治理,交通安全条件充分改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

  三、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小组

  组长:苏孝春

  副组长:许兴贵

  成员:各班班主任

  四、整治内容

  (一)完善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二)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三)加强对学生放学乘坐车辆进行督察。

  (四)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对学生回家途中加强教育,路途中严禁打闹,追逐,遵守交通规则。

  (五)坚持上下学排路队并由值班领导和教师在校门口接送学生。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廉洁从政,切实纠正干部职工“为官乱为、为官不为”行为,全面提升全委各部门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XX县农委“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针对我委前期“两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阶段所排查出的问题结合全县农业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即知即改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两为”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通过自己“查”、领导“点”、同事“帮”、群众“提”、组织“找”等多途径全方位深入查找问题,切实查找解决“为官乱为、为官不为”的问题,促进全系统广大干部政治更清醒、政令更畅通、精神更集中、作风更务实、措施更有力、工作更有效。

  二、整改对象

  农委领导班子及科室、下属单位在职全体工作人员。

  三、存在问题及主要原因

  1.理论学习不够。主要原因:有的班子成员因日常工作繁杂,不能坚持长期学习;有的重业务工作轻理论学习,有的理论学习有依赖性,上级要求的就学,没有要求的就不学;有的学习不注意系统性,没有将学习思考与自身的工作结合起来,理论学习没有更好地指导生产实践。

  2.少数干部自律意识不强。没有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放松了自身的从严管理。主要原因:少数党员干部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纪律意识淡薄,工作纪律松弛,对己要求不严、自律不强,不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和请销假制度,开会不遵守时间、迟到早退,“差不多”心理较普遍;有的干部对会议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开会就是学习、传达,做“传声筒”,或者有些会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会场打瞌睡,稀里糊涂走过场,对会议精神领会不够,会后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走样、打折扣。

  3.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主要原因:极少数干部习惯于用老办法的思维方式来做工作,对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发展的新思路、要达到的新目标任务认识不清,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层次思考,拿不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找不到有效的解决办法,不善于总结别人经验,工作方法简单,缺乏针对性。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因“思维盲点”或思维惰性、害怕承担创新风险,而找不到或不敢实施有效的解决办法,工作上中规中矩多于锐意创新。

  四、整改目标、措施及时限

  整改目标一:针对“违规决策”问题

  整改措施:建立一把手约谈制度以及党组织党建责任清单、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报告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每月组织参加一次中心组学习,坚决落实班子集体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谈心谈话等制度,每年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能力。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整改目标二:针对“以权谋私”问题

  整改措施:要严厉查处工作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等现象。严查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违规让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挤占、挪用、截留农业专项资金等行为。强行制度管理,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不搞变通接待、超标接待。抓好机关及下属单位厉行节约工作,杜绝产生资源、生产浪费现象。

  整改目标三:针对 “滥用职权”问题

  整改措施:重点查处委属执法部门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或不按程序执法以及违法取证、办案,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以罚代法等行为。一方面组织有关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业务部门执法业务培训。另一方面请省市业务部门的专家来盱进行业务指导。

  整改目标四:针对 “推诿扯皮”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形式,深入委机关和下属单位进行经常性检查。同时严格执纪问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实行“快查快办”,并实行:“一案双查”,即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整改目标五:针对“庸懒散拖”问题

  整改措施: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法制等工作制度。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委系统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巡查。

  对工作纪律松驰,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岗不在位以及上班时间打牌、吃东西、玩手机、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予以通报、问责。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两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主要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跟进具体整改工作;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履行责任,带头整改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委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目标任务。

  系统梳理全系统的整改项目,区别情况,分类推进。对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马上整改解决;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要明确步骤,建立整改工作倒计时制度,创造条件予以解决;对受客观条件限制,应解决而一时又解决不了的要向干部职工说明情况,并创造条件加快解决,理清工作思路,逐步推进。

  (三)严格兑现承诺。

  按照“两为”整改活动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整改落实项目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落实责任明确,公开承诺整改成效。

  “两为”专项整治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在委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下,根据“坚决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的要求,加大整改推进力度,按时间要求整改落实,需要长期努力的,要加大力度、积极作为,力争尽快取得突破。委纪委和监察室要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真正落实。整改结果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让职工真切感受到改进作风的成效。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13

  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全区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提高对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省卫生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全区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

  二、整顿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执业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和使用b超机,以及违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进行接生、流引产的。

  三、方法步骤

  在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卫生部门联合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同时,区卫生部门选聘有执法资格及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区医疗机构依法规范管理。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用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病人的典型事例,以及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搞好执法培训,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执法程序,为专项整治奠定基矗

  (二)清理整顿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

  1、调查摸底,整合资源,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此基础上,倡导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及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采取个人、联办、股份等不同形式,以村居、小区为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医疗预防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区对疾病的防控能力。

  2、清理整顿

  (1)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对其执业条件、执业范围、执业人员等依据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检查符合条件的继续执业,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查处。

  (2)对未经批准擅自无证执业者,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申办或吸收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也可申请个体执业,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擅自执业,否则依法取缔;对不具备执业资格和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举办的医疗机构,责令限期停业,逾期不停业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拒不执行行政处罚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执业登记

  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对全区符合执业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建档立卡,向社会公告。

  4、规范管理

  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种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义务以及奖惩措施,定时评估,年度考核,建立长效机制,依法监督管理。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集中清理整顿结束后,卫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1、各街道办事处医疗秩序是否得到有效整顿;2、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到规范;3、各村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情况如何,区里将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对工作好的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差的给予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治理整顿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加以实施。

  (二)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卫生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制度。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集中力量开展对个体医疗机构的清理整顿,对非法行医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体卫生执法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取证、处罚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四)建立举报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并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宣传机构的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大力宣传,对典型案例进行追踪报道,对各种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

  附:河东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14

  为认真贯彻落实(川农领办(20xx)29号)文件精神,把解决耕地撂荒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利用撂荒地,在全镇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鼓励企业、合作社及种养大户积极参与撂荒地整治工作,促进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以村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典型示范,按照先易后难、重点推动、全村推进的思路,将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分解到村、社、户,落实到地块,并于5月底前实现一台土、公路沿线、二台以下视线范围内撂荒耕地清零,今年年底实现所有撂荒耕地清零。

  二、工作内容

  (一)宣传动员。各村要及时成立工作机构,通过村广播、手机微信群、打电话等多种方式,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为治理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动员村民群众自觉保护好承包地,切实经营好农田、果园,确保农村耕地可持续利用。

  (二)调查摸底。各村积极发动党员、村民小组长深入田间地头,调查耕地撂荒原因、时长、面积等,分组逐地块登记造册,同时并分类制定复耕整治措施,建立撂荒耕地整治台账,并对现场用能显示地点和经纬度的水印相机拍照存档,确保不落户,不漏地块,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据准。

  (三)集中治理。一是对摸排出的撂荒地整治台账,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内容、时限进度及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清单,加大对农户宣传力度,督促农户自种或亲友代种,推动撂荒地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二是把耕地撂荒与补助政策挂钩,对弃耕撂荒耕地1年以上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经营者享受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三是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省内重要粮食作物种植。一般耕地主要用于蔬菜等农产品的.种植,对弃耕撂荒连续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合理经济补偿的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四是对退出来的耕地,通过“三免两减半”政策吸引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来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

  (四)考核验收。镇政府组织将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逐村、逐组进行验收,确保不漏一户人、不漏一块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撂荒耕地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撂荒耕地治理复耕复种工作的指导、督导、考核、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实行专人负责,确保治理工作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全面将撂荒耕地治理责任落实到人头。

  (二)严格逗硬考核。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撂荒耕地复耕工作摆在“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各驻村工作组负责各村的撂荒地整治工作,同时将各村撂荒耕地整治成果纳入镇年度考核,持续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防止耕地再次撂荒。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在撂荒耕地治理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治理成果,实现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防止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15

  为了解决建设工地、施工不围挡、出入口无冲洗设施、拆迁扬尘以及乱倒建筑垃圾、沿途抛撒渣土物料、夜间施工扰民等现象,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建设工地及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建设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二、整治时间

  三、整治目标

  按照“集中整治落实长效强化管理从严治法”的原则,通过为期3个月的整治,提升建设工地管理水平,加强文明工地建设,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规范拉运车辆,严查建筑垃圾运输处理中乱抛撒、乱倾倒、超速超载、噪声扰民等违法违章行为,杜绝扬尘污染,解决垃圾“搬家”、“围城”现象,确保我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四、任务分工

  整治活动由区住建局牵头,市综合执法局大队、区市容环境管理局、区旧城办及各镇、办事处按分工组织实施。

  (一)市综合执法局大队

  1、完善审批核准制度。对辖区所有工地进行普查,严格检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全程监控工地源头装载、路线行驶及倾倒地点,对违反规定一律挡停并依法重处,严格限制白天拉运时间,并实行核准审批制度;

  2、严格检查执法。建立完善全天候监管制度,加强夜间常态化管理力量。督促建设工地使用具有合法资质的建筑垃圾处置公司和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准运证》的运输车辆,对使用非法运输车辆的建设工地进行停运整顿,对非法运输车辆进行严厉打击;

  3、加强商砼运输车辆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滴漏污染路面,对违反的商砼运输车辆进行从严处罚。

  (二)区住建局

  1、负责建筑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督查施工单位8月10日前对待用的渣土、白灰、建筑垃圾等全面覆盖,防止扬尘污染;

  3、8月20日前,督促完成工地硬化出入口,建设标准的冲洗站,配备相应的车辆清洗设施;

  4、对不听劝告,给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建筑企业,登记备案,列入黑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在施工资格;

  5、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按标准围挡现场,取消悬空式、软体、纱网式等不合格围挡墙;

  6、所有外排、进入的建筑垃圾和物料,必须使用持有市综合执法局核发的《准运证》密闭车辆,按规定路线运输,倾倒在指定地点。

  (三)区旧城办

  1、负责拆迁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加强拆迁工地管理,为防止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湿法”拆迁,对不履行湿法拆迁的`工地,立即叫停。

  3、因拆迁改造项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到指定地点。

  (四)区市容环境管理局、各镇办

  负责及时清扫、清洗道路抛撒物,确保辖区无积存垃圾。对严重抛洒现象,由辖区办事处负责组织及时清理,市综合执法局大队积极协调市综合执法局落实清扫费用。

  五、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2、健全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在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协调整合力量,研究对策措施,整治活动办公室每月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两次联合行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落实考评机制。整治活动办公室在活动结束后,组织对各部门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对突出问题媒体进行曝光,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滞后、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双创考核内容。各成员单位要在活动结束后,10月31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将整治情况报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汇总后上报市建设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16

  市委、市政府集中整治建筑垃圾清运秩序活动安排部署后,新城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副区长为副组长的新城区集中整顿治理建筑垃圾清运秩序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区的渣土整治工作。同时制定并下发了《新城区建筑垃圾清运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安排》,由职能部门新城区市容园林局牵头,重拳出击,多措并举,强化源头治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整顿治理工作。

  一是联合执法,强化监管。

  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整合全区多职能部门力量,调集公安、城管、市容等部门24名精兵强将、5辆汽车,由区市容园林局局长同志带队,从月1日开始,对全区30余个大小工地,逐一开展地毯式大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同时针对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主要在夜间工作的特点,强化夜间的道路巡查和定点检查,对敢于顶风作案、我行我素、野蛮施工、违法清运的车辆坚决拿下,严重查处。从月30日至月日,先后检查车辆300余辆,查扣违章车辆15辆。

  二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从强化对渣土清运从业人员教育入手,坚持集中授课与各车队分散开展教育相结合;教育培训与实绩考核相结合,开展建筑垃圾清运从业人员培训,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效果,强化“治本”力度。月日,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大庆长缨宾馆,邀请交警、城管专业执法人员对我区渣土清运四个资质单位、200余从业人员开展了教育培训。培训活动结束后,区整治领导小组又在胡家庙二村拆迁工地,召开了新城区集中整治建筑垃圾清运秩序倡议宣誓大会,向全体从业人员发出倡议,要求他们守法清运,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从我做起,重塑建筑垃圾清运从业人员新形象。号召大家开展四比活动,即:看谁的参运车辆车身洁,平拉稳跑无抛洒;看谁的.参运车辆文明清运无违章;看谁的参运车辆安全运营无事故;看谁的参运车辆没有罚单效益好。参会的200余名从业人员顶风冒雪,举起右手庄严宣誓,向全市人民做出了“坚决拥护市委市政府决定,遵纪守法运营,文明安全清运。做到车身洁、不超高、不扬尘、不抛洒、不违章。为市民安宁和谐,为环境洁净无染、增光添彩,贡献力量”的郑重承诺。

  三是集中整治,源头治理。

  连日来,渣土整治领导小组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由新城区市容园林局渣土管理所负责,强化对辖区内工地的管理,对辖区内30余建筑工地开展了地毯式大检查。加强容貌监督员的力量,特别是对3个正在出土的工地进行24小时严管。同时开展提醒式教育,严把出门关,强化源头治理,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还将继续深入开展,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重塑渣土清运行业新形象。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17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指示精神,做好我镇涉粮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充分挖掘保供潜力,有效遏制耕地撂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镇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典型示范,按照先易后难、重点推动的思路,将台账撂荒地复耕复种任务分解到村、户,落实到地块,确保全镇3019亩的撂荒地块于今年10月底之前全部复耕。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分类指导。各村要针对耕地撂荒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推进撂荒地统筹利用。各村要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立地条件好的撂荒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健全完善管护机制,严禁撂荒,确保能种一季种一季、能种一年种一年;丘陵地区的撂荒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山区的山垅田,要加强指导,因地制宜抓好复耕利用;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优先用作农机具存放场所和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解决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难问题;暂不耕种的冬闲田,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确保在今年10月底之前全镇撂荒地全部复垦到位。(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自然资源所、各村)

  (二)改善耕种条件。各村要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加大撂荒地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通过加强撂荒地理化性状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修复、恢复生产;加大财政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乡村农田水利建设,加强池塘、水沟进清淤、扩容、疏通,既发挥蓄水、排防功能,又确保农作物日常灌溉的迫切需要;要落实野猪危害防控机制,完善防护设施,及时发布野猪危害信息,果断有效对野猪危害进行处置,确保能种能收。(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水利站、自然资源所、财政所、各村)

  (三)强化装备支撑。针对丘陵山区特点,大力推广中小型适用农机具,对适宜丘陵山区及特色农业生产的农机具购置给予不超过35%的中央补贴,对水稻机插、机烘等关键薄弱环节实施不超过20%的农机购置补贴省级累加政策。加快“智慧农机”服务模式,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农机服务主体首次在台帐内的撂荒耕地进行机耕作业面积100亩以上,经县区农机和农技部门联合验收后,给予农机服务主体机耕作业补贴60元/亩。(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财政所、各村)

  (四)落实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权。对退出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对长期撂荒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自然资源所、各村)

  (五)促进土地流转。建立镇、村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经营权,减少耕地撂荒。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对统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新型经营主体,加大资金、项目、政策等支持。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将防止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对撂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采取措施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各村)

  (六)提升社会服务。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主体,面向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开展全程式、菜单式托管服务。针对存量撂荒地,有针对性开展面向小农户和粮食生产薄弱环节的托管服务,推行粮食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等服务模式,减少撂荒地存量,遏制增量;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让他们尽快熟悉技术、熟练运用技术,提高生产能力。(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科技办、各村)

  三、工作计划

  (一)开展摸排,更新台账(20xx年3—4月)。各村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村为单位,严格对照撂荒地信息台账(附后)进行全面摸排,将台账内撂荒地逐块落图落块到具体地块,并拍摄原貌图片,明确各地块复垦的小组、小组责任人、计划复垦主体和复垦期限,实行两道挂钩村责任人、计划复耕主体和复耕期限,实行领导挂钩和挂图作战,逐个消除撂荒地块。地块确定后要和自然资源部门比对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分地块注明土地性质,土地性质属于耕地的,优先整治。对于台账外的撂荒地,各村一并全面摸排并报送,将根据复耕情况,结合实际,予以奖补。各村将台账内外最新落实到具体地块的撂荒地信息台账,于4月1日前分别上报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专项整治,全面复种(20xx年4—10月)。各村在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同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鼓励优先种植粮食作物,撂荒的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地块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抢抓农时复垦播种,结合秋冬种进行查缺补漏,做到应种尽种。各村要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和管理长效机制,每月动态更新撂荒地信息台账,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台账内撂荒地复耕复种任务的60%,9月底前完成90%,10月底全部完成复耕复种任务。

  (三)全面自查,落实补助(20xx年11—12月)。各村要严格对照台账和治理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地治理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得到有效治理。各村和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涵农综〔20xx〕36号)规定,开展撂荒耕地复耕种粮资金补助有关工作。11月底,各村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并形成工作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在各村自验的基础上,由镇农服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复核或聘请第三方对全镇撂荒地复耕地块进行复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由连敬慰书记担任组长,李泉副书记、镇长担任常务副组长,郑建铖副镇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钩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郑建铖副镇长兼任。加强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建立调度、通报、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撂荒问题整治成效缓慢的村进行通报约谈。压实镇、村两级政府主体责任,实行主要领导包抓制度,包片领导包抓村。各村要将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组织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

  (二)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建立半月一督查一调度、一月一汇报一通报、年度实绩考核机制,各村支部书记每月在镇工作会议上汇报整治工作进度,年度考核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对完成较好的村由镇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并在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同时对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总评降一档。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镇纪委、效能办、督察办等部门采取定期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村掌握撂荒地整改情况,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敷衍整改或不作为、慢作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珍惜耕地、用好耕地。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遏制耕地撂荒和引导撂荒地复耕的有效做法,大力宣传耕地撂荒复耕典型案例,于年底前至少报道1篇典型材料,共同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全面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18

  为做好市涉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充分挖掘保供潜力,有效遏制耕地撂荒,按照荔农[20__]5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工作片、村(居)为摸排和整治责任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典型示范,按照先易后难、重点推动的思路,将台账内撂荒地复耕复种任务分解到户,落实到地块,确保全镇20__年台账内38.76亩撂荒地块按时全部复耕。同时,开展台账外可能出现的撂荒地(未耕种2年以上)的动态监测,纳入复耕复种计划范畴,发现一块,及时复耕一块。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分类指导。各村(居)要针对耕地撂荒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推进撂荒地统筹利用。要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立地条件好的撂荒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健全完善管护机制,严禁撂荒,确保能种一季种一季、能种一年种一年;丘陵地区的撂荒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山区的山垅田,要加强指导,因地制宜抓好复耕利用;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优先用作农机具存放场所和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解决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难问题;暂不耕种的冬闲田,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同时,要加强与土地所沟通协调,比对国土三调图斑,标注撂荒地块变更情况,做好撂荒地块落图有关工作。

  (二)改善耕种条件。20__年台账内及本次排查新的撂荒地,各村(居)要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溉、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加大撂荒地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通过加强撂荒地理化性状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修复、恢复生产;要充分结合“六清行动”,加强池塘、水沟清淤、扩容、疏通,既发挥蓄水、排防等环保清洁功能,又确保农作物日常灌溉的迫切需要;要落实野猪等野生动物为害防控机制,完善防护设施,及时发布信息,果断有效进行处置,确保能种能收。

  (三)落实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耕地,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不损害农民利益前提下,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权。对退出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对长期撂荒的要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四)促进土地流转。要积极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对统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新型经营主体,加大资金、项目、政策等支持。要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将防止弃耕抛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采取措施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五)提升社会服务。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主体,面向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开展全程式、菜单式托管服务。针对存量撂荒地,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小农户和粮食生产薄弱环节的托管服务,推行粮食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等服务模式,减少撂荒地存量,遏制增量;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要开展“一对一”帮扶,让他们尽快熟悉技术、熟练运用技术,提高生产能力。

  三、工作计划

  (一)开展摸排,更新台账(20__年3月-4月)。各村(居)应成立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组为单位开展排查,4月30日前完成撂荒地信息台账更新工作。对原有撂荒台账,要逐个地块标注已复耕情况、面积;对台账外可能存在撂荒的情况(未耕种2年以上),要继续开展摸底排查,及时更新台账。撂荒地信息台账要盖章签字确认上报。

  (二)专项整治,全面复种(20__年3月-12月)。充分利用春播和秋冬种季节,开展复耕复种。各村(居)在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同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鼓励优先种植粮食作物。撂荒的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地块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要抢抓农时复垦播种,做到应种尽种。要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和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撂荒地信息台账,每月动态更新台账,定期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末25日更新报送一次、9-12月每月更新报送一次工作台账。同时,要强化对台账外撂荒地跟踪监测,及时纳入复耕计划,出现一块,复耕一块。

  (三)全面自查,补缺补漏(20__年1月-4月)。各村(居)要对照台账、治理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地治理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得到有效治理。要全面落实《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十二条措施的通知》(莆农规〔20__〕2号)及《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城区稳粮惠农保障措施的通知》(荔政办规[20__]2号)稳粮惠农政策宣传与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将撂荒地整治工作列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绩效考核等指标内容。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撂荒问题整治成效缓慢的村(居)进行通报或提请镇党委、政府约谈。各村(居)要将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组织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

  (二)强化约束措施。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按照阶段任务要求,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治理工作每个阶段取得实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珍惜耕地、用好耕地。认真总结遏制耕地撂荒和引导撂荒地复耕复种的有效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19

  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耕地撂荒整治,遏制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保障粮食安全,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

  推进20__年度5362.6亩未复垦复种撂荒耕地的整治工作,20__年内全面完成复垦复种。每年开展一次耕地撂荒排查,及时跟进整治,遏制增量。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利用传统和新媒体,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并充分结合村民会议及“三月”法制宣传月开展宣传培训,要求全县各村民小组每年1月至5月期间开展耕地撂荒整治政策宣传培训不少于1次,并形成宣传培训总结(包括文字材料及图片)报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上报。

  (二)精准摸排耕地撂荒面积。各乡(镇)每年6月底前逐村、逐户开展摸排登记,摸清撂荒耕地承包人、撂荒面积、撂荒原因、流转和撂荒年限、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开展动态监测管控,防增量、减存量,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实行台账销号管理。

  (三)限期复耕。对撂荒年限在2年及以上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引导农户立即复耕,对经书面告知农户仍不复耕的,属于基本农田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其它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复耕利用。同时,各村集体要把耕地撂荒整治纳入村规民约,进一步加强撂荒耕地的整治和管理。

  (四)落实惠农政策。进一步提高惠农政策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同时,对承包流转撂荒地的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坚持“谁种粮、补贴谁”的原则,并在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相关机械设备给予优先补贴,鼓励支持发展生产全程机械化。

  (五)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积极引导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六)推进土地流转。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对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鼓励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采取“零租金”“低租金”代耕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强化约束监督,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土地承包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由发包方依法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耕作和设施条件较差的撂荒坡地或细碎地块,具备条件的乡(镇)要积极申报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石漠化治理建设等项目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组织村民修复、恢复生产。对肥力差、地力等级低的可以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

  (八)强化监督考核。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撂荒地复耕工作摆在“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统筹协调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实行月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撂荒地复耕工作资料。同时,把耕地撂荒整治工作纳入对各乡(镇)粮食安全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每年6月1日至30日)。各乡(镇)要深入各村寨、农户和田间地头,对土地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四至坐落、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

  (二)集中整治阶段(每年7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各乡(镇)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进行梳理,对撂荒年限在2年及以上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引导单位或者个人立即复耕,对经书面告知农户仍不复耕的,属于基本农田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其它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复耕利用。并对该撂荒耕地的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认真贯彻落实“谁种粮、补贴谁”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三)总结阶段(次年5月1日至15日)。各乡(镇)在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进行检查。

  五、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20

  为切实抓好20xx年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工作,推进油菜扩种任务政策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根据巴区委农办〔20xx〕34号关于印发《巴州区20xx年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试点工作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战略要求,统筹粮食油料协调发展,多措并举提升产能。各村(居)要充分认识扩种油菜对粮油供给的稳定的重要意义,把试点工作作为当前农业生产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

  (一)坚持统筹推进,集中连片实施。积极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冬闲田(土)、幼龄果园、严格管控类耕地等扩种油菜。各村(居)要推行以组为单位整建制推进扩种,以优质粮油现代农业园区、粮油示范点片为重点和载体集中连片实施,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依托示范带动实施。

  (二)坚持依靠科技,绿色生态发展。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大力推广“双低”油菜。加强绿色“双减”高效技术模式集成示范,建设优质道地原料基地。创新技术推广模式,构建引进、示范、推广相协调,普通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等积极参与的高效科技推广机制。

  (三)坚持精准管理,稳妥有序推进。以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对扩种油菜耕地实施质量监测,跟踪耕地地力变化。加强扩种、轮作试点考核监督,压实村组两级落实责任。

  二、试点任务和实施区域

  全乡20xx年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试点任务1200亩,其中扩种冬油菜200亩。主要开展以稻油轮作、油豆轮作、油玉轮作等为主要模式进行种植。按照粮油园区优先、示范点(片)倾斜的原则,将任务下达到各村(居)。各村(居)试点任务见附件1)。

  三、补贴对象及补助方式

  (一)补助对象

  包括轮作、扩种油菜的农户和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

  (二)补助方式

  1.补助配套物资。对项目实施配套的油菜种子、农膜(网)、肥料、药物予以补助。

  2.补助重点示范。对新品种展示示范、集中育苗、新模式示范、新技术示范、病虫绿色防控新技术示范、新机械示范等予以补助。

  四、技术路径

  (一)油菜种子应当达到《NY414-20__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种子》质量标准。

  (二)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水溶肥等水肥一体化高效利用技术,增施有机肥、缓施肥、微生物肥,推广绿色防控技术, 减施化肥、 农药。

  (三)全面推行油菜免耕直播、宽窄行条栽等技术,积极示范无人机、农业机械播种、施肥、喷药、耕地以及收获等先进农机技术,降低成本、增加效益。

  五、重点示范

  新机械示范( 200亩)。重点在板溪村,茅垭村,示范无人机播种、施肥、喷药和农业机械耕地、收获等,其余村(居)按照任务面积自行确定示范点位。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农业副乡长为组长,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乡统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关键问题的解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各村(居)也要成立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试点工作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具体操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

  (二)强化项目管理。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试点工作任务是约束性任务,乡财政所要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金挤占、挪用、截留。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规范操作程序,发挥好补助资金的最大效益,充分调动扩种的`积极性。各村(居)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扩种油菜对维护国家稳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把试点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等重要工作内容统筹研究部署,要根据下达的任务,按整村成片实施要求,将任务规划落实到户到田,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并于20xx年9月5日前将规划落实情况报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强化技术服务。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制定耕地轮作扩种油菜试点技术要点,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指导试点区域落实好主要栽培技术,组织建好示范点(片);要以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控、以统防统治替代分户防治,开展绿色高效生产,实现农药减量。大力推广 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水溶肥料等水肥一体化高 效利用技术,增施有机肥、缓释肥、微生物肥料,实现化肥减量。大力开展油菜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各村(居)农业服务中心要按照技术标准指导好扩种农户、新型经营主体,落实好关键的技术措施。

  (四)强化检查督促。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对耕地轮作扩种试点工作开展督促指导,推动规划面积落实、示范点片建设落实、关键技术落实、指导服务落实。

  (五)强化宣传总结。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政策,引导广大农户及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轮作扩种工作。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轮作扩种试点工作的探索,积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于11月8日前形成轮作扩种试点工作书面总结报告,报区农业农村局。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21

  各乡镇(场):

  为全面落实我县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东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现就在这次专项治理中开展集中巡察有关事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集中巡察年内开展两次,分别于8月下旬和12月上旬进行。

  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乡镇(场)主要领导、县城管局、县委农工部、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供销社、县卫生局、县水利局等有关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参加。

  主要察看乡镇(场)集镇所在地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工作情况,相关村庄、交通主干道和沿线村庄及河流、干渠、池塘两岸环境卫生整治和管理工作情况,各乡镇(场)垃圾处理设施、保洁员配备及制度等建设情况,垃圾终端处理的方式方法及管理情况。(具体内容及分值见附表)

  各乡镇(场)看集镇所在地(__镇看一个城乡结合部村庄)、推荐与随机抽查共两个村庄、主干道沿线或河流沿线、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和管理(外包运转情况)。主要采取查资料、访群众、看现场的方式进行,由参巡的'乡镇(场)领导署名打分,当场公布。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照巡察内容进行认真细致地查看,客观公正地进行打分,巡查结果要及时公开,并在全县通报。排位前后三位的乡镇(场),按东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落实到位。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22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要以“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违法违规破坏、占用耕地的情况日趋严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养虾、发展林果业、种植苗木、草皮等问题仍屡禁不止,没有得到根本遏制。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必须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工作,主动作为,敢于担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整治工作抓好、抓实、抓细,确保全县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保障粮食安全。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行动,清理查处一批违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重点查处一批违法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组织复耕一批被违法占用破坏的'耕地,切实提高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土地法制观念,增强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责任意识,将全乡耕地管理、保护和利用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打击违法占用破坏耕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乡打击违法占用破坏耕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蒙月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潘亚鸿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韦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韦明琦安太派出所副所长

  成员:石建锋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主任

  石汉岳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黄崇勇乡财政所所长

  赵庆安太司法所所长

  张玲红乡综治办副主任

  李泉安太派出所干警

  何世平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覃滋浪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戴通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哲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潘亚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石建锋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为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办公电话:。

  四、工作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以自然卫片执法和耕地卫片为抓手,主要

  工作内容是20xx年以来全乡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

  (一)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二)非法占用耕地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行为;

  (三)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行为;

  (四)其他非法破坏耕地的行为。

  五、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6月中旬前)

  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6月中旬—20xx年7月)

  对辖区内20xx年以来各类违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彻底摸清各类违法占用破坏耕地情况。

  (三)查处整改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2月中旬)

  对排查出来的各类违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特别是对违法占用破坏基本农田的要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做到既查处事又处理人,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整改到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

  乡打击违法占用破坏耕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全乡打击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压实领导包片巡查监管责任,落实具体负责工作人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打击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强大的打击整治行动舆论声势,确保打击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打击整治行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不作为、不配合或推诿扯皮的单位或个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从事、参与或支持、包庇、纵容非法占用耕地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健全机制,固化成果。制定出台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耕地保护责任,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考核的动态监测制度,层层量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固化专项行动成果。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23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农规发〔20xx〕1 号)、《中共六盘水市水城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水农领办通〔20xx〕13 号)文件要求,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统筹利用撂荒地,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联动摸排。由乡人民政府统筹,根据区自然资源部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图斑及最新卫星遥感影像数据,梳理疑似撂荒地图斑,组织乡国土所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合指导各村开展全面摸排核查,建立撂荒地台账。正确识别季节性闲置耕地、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

  (二)进行分类整治。各村在整治过程中,要认真分析撂荒原因,按照“宜粮则粮、宜特则特”的原则,对因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耕种、因肥力变差地力等级下降、因灾损毁等原因造成撂荒的进行分类整治,通过委托种植、恢复地力等方式,抢抓农时季节恢复生产。

  (三)加快设施建设。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逐步完善农田水利、机耕道、喷滴灌等基础设施。推广适用于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的小型智能化、多功能、组合式农机机械,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生产效率。

  (四)规范土地流转。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统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新型经营主体,加大政策、项目等支持力度。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完善流转合同内容,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

  (五)强化政策扶持。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制度,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和农业保险政策。扶持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生产和特色种养,对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信贷支持。

  (六)加强“两区”监管。各村要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纳入重点监管地块,规划种植目标作物,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强化“两区”保护,开展“两区”划定“回头看”,严禁改变“两区”生产功能,不得违规在“两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其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

  (七)开展政策宣传。乡农业部门、各村要积极开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做好耕地保护及利用。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及摸排(3月20日至4月10日)。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进行安排部署及宣传发动。各村对辖区内耕地撂荒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村逐户摸清底数,建立排查台账,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治理。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4月10至6月15)。各村根据撂荒地摸排情况,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对辖区内的.撂荒地开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中期评估(6月16日至6月30日)。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国土所结合区自然资源部门卫星图片,对撂荒地利用情况进行核实及中期评估,对工作进度滞后的进行中期提示、通报。

  第四阶段:查缺补漏(7月1日至11月15日)。各村结合秋冬种植,开展撂荒地查缺补漏、补植补种工作,采取用地养地相结合,推广绿肥种植,提高冬闲田土综合利用率。

  第五阶段:年度评价(11 月16日至12月15日)对撂荒地专项整治进行年终评估及绩效评价。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级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各村要高度重视,相应成立工作机构,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组织书记是撂荒地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撂荒地统筹利用作为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要抓手,层层压实责任,任务细化到组到户,整治工作落实到田块、到农户。

  (三)强化督促指导。乡级组建工作组,对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村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全面排查指导,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跟踪问效。将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纳入20xx 年各村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分别于6月、11月进行两次评估,乡级根据区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疑似撂荒地图斑及实地核查结果进行评估,对工作进展滞后的村由乡人民政府进行约谈。

  (五)强化定期调度。各村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日常调度及资料上报工作。排查整治期间实行月调度,于每月25日前上报《水城区果布戛乡20xx年撂荒地专项整治进度表》及《水城区果布戛乡撂荒地排查台账》。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24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势头,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xx]2206号)和省自然资源厅《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鲁自然资办〔20xx〕50号)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挖湖造景、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等重点问题,分类实施整改,依法依规处置,消除违法状态、

  二、重点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内容有四项(具体要求见附件):

  (一)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执法督察科牵头,调查监察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综合执法支队等科室、单位配合)

  (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综合执法支队牵头,调查监察科、耕地保护监督科、执法督察科等科室配合)

  (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耕地保护监督科牵头,调查监察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执法督察科、综合执法支队等科室、单位配合)

  (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耕地保护监督科牵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调查监察科、执法督察 科、综合执法支队等科室、单位配合)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启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县(市、区)认真学习领会市局方案要求,按照市局部署安排,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二)全面清查(20xx年12月24日前)。各县(市、区)全面摸排,查清问题底数,建立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抓紧推进整改落实,形成工作进展及初步整治成果报告,经牵头科室审核汇总后于12月24日前报市局。

  (三)全面整治(20xx年12月24日至20xx年1月24日)。在即知即改的基础上,对重点突出问题,采取"长牙齿"硬措施,分类实施处置,坚决消除违法状态,形成整治成果明细清单、整治成效和工作报告,经牵头科室审核汇总后于20xx年1月24日前报市局。

  (四)监督检查(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xx年1月24日)。不定期对重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党纪政务处分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点攻坚任务来抓,充分利用20xx年春节前工作时间进行整治,坚决打赢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歼灭战、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统筹部署安排,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具体抓实抓细抓好;牵头科室要强力发挥牵头作用,相关科室和单位要全力配合抓落实、要加强工作统筹,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20xx年耕地保护督察、耕地卫片监督等工作任务一并推进,确保整治成效、

  市局成立重点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庆峰任组长,具体工作由市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动。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25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林地保护,有效遏制和查处违法占用耕地、林地行为,规范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吸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和田园庄园,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的反面教训,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占用土地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了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集中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林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统筹推进全区集中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林地专项行动工作,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推进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李晓勇任办公室主任,牟利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安排,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衔接协调,督促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各部门职责

  (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通过结合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新开工项目用地核查、12336微信平台、信访举报等渠道,逐村、逐地开展对辖区内建在农业项目和“农业大棚”周边、附近等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建立问题明细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指导乡政府对清理整顿工作提供地类认定、是否符合规划认定等技术支撑,对清查出来的违法违规占地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拆违行动。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

  (二)区农业农村局,两乡人民政府。负责林地、草原、湿地上建设的别墅、休闲度假村、“农家乐”、庄园以及豪华公墓等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建立问题明细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积极配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违法占用耕地林地的集中整治工作,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排查清理出来的违法违规建筑,就土地承包、流转、备案等相关手续方面进行进一步核实甄别,并建立问题台账,并对建筑性质进行分类,明确各类违法建筑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或是新建违法建筑,由两乡、城市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负责并组织对辖区内的违法建筑物进行统一拆除。

  (三)区人民法院。负责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行政执行案件的依法审查、执行工作。区人民法院对强制执行申请及时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问题的,明确给出法律意见和指导,给予行政机关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对符合法律规定立案条件的应当及时立案。对历史遗留的案件已立案的'立即进行执行,对应立案而未立案的要立即立案按程序执行。

  (四)区公安分局。负责与区自然资源部门建立专门的联系渠道,确定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的部门和人员,切实加强执法衔接与沟通配合。在调查占用耕地、林地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要互相协助和支持,要对清查整顿工作中遇到的暴力抗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置,确保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林地的打击力度。

  (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开展城市规划区内违建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准确掌握违建真实情况,对涉及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违章建筑,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局沟通,建立有效、快速处理违章建筑联动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对已经发现的违建行为,立即控制,防止因违建工程扩大而增加拆除难度。

  五、清理整治范围

  (一)清理大棚房问题遥感监测疑似图斑确定为大棚房以外的违法违规占地行为。

  (二)清理中心城区周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林地行为。

  (三)清理20xx年度卫片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行为。

  (四)清理各类工商资本和城区居民非法占用耕地、林地搞非农建设行为。

  (五)清理各类城乡建设、园区开发、工矿企业、旅游开发、土地开发等项目是否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是否按审批的内容依法使用林地,严肃查处不批就占、未批先占、批少占多、批甲建乙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六)清理违法占用林地、草原、湿地建设别墅、私家庄园、豪华公墓等行为,坚决禁止违法占用林地、草原、湿地问题的长期存在,此类设施必须拆除,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六、工作步骤

  (一)排查清理及汇总阶段(4月1日至5月12日)

  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完成辖区内全面清查,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5月12日14:00前,完成专项排查工作。两乡、林业部门每周四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清理排查情况报告上报区集中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林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汇总上报。

  (二)查处整改阶段(5月12日至7月12日)

  专项行动采取边清查边整改和与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相结合工作原则。相关部门要确定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主体及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对违法占用耕地、林地违章建筑进行拆除,7月10前完成违法问题的整改工作。7月12日14:00前,全区要完成专项行动查处整改情况汇总和工作报告,并上报区集中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林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验收阶段(7月12日至7月30日)

  各相关部门要总结专项行动成果,提出完善农用地监管以及构建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的长效监管机制的对策、意见。区集中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林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部分重点地区清理排查及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查,根据整治整改情况,集中通报、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例,对发现弄虚作假、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问责。

  七、具体工作要求

  集中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加强统筹调度,要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整治违法占用耕地问题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特别是两乡人民政府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结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沈阳督察局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以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等工作,通过拉网式排查,对本级辖区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土地、林地、草原、湿地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对清理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土地、林地建设的以及违法占用土地、林地已处罚未执行的案件,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治提供依据。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建立工作台账,严格严肃整治整改标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多角度大力度抓好宣传,预防化解各类矛盾。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由两乡、林业等相关部门组织对辖区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林地行为全面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对确定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林地建筑的,由两乡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进行拆除或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同时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土地原貌。

  (三)严肃督导问责。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社会通报。将专项行动纳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公职人员纪律、道德、工作标准,按照时间节点强力推进。对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以及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公职人员,移交纪委监委,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完善监管,接受社会监督。以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清理排查出的问题为导向,强化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完善土地监管相关机制,纠正整改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等方面不规范问题,推动建立健全用地监管长效机制。

  在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期间,两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26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下简称“驾培)机构监管,规范驾培机构教学经营行为,维护驾培市场秩序,保障正当经营者和学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等法律法规,按照集中清查与巡查暗访并举、规范秩序与净化市场并重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校”)主体责任,依法查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管理模式,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通过开展驾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有效治理驾培行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面规范招生、收费以及培训行为,有效提升教学质量,努力构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全县驾培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核查经营资格。全面核查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违法从事驾驶员培训经营的“黑驾校”、非法驾培训练场点、挂靠经营、异地培训及非法从事驾培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现有瑞达驾校、正通驾校的经营资格进行对标审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进行降级或取缔;对长期未开展驾培业务的予以清理注销。

  (二)规范收费标准。对瑞达驾校、正通驾校机动车驾驶证、客货运从业资格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考试费用进行核查,全面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对收费项目在企业进行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对教练员“吃拿卡要”、非法收取学员场训费、茶水费、红包等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三)核查人员资质。核查瑞达驾校、正通驾校所聘教学人员、相关管理人员是否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要求,教练员的学历、驾龄、聘用合同等档案资料是否建立一人一档,重点清理不在册在岗、在册不在岗、窜岗的教练员,教练员数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核查清理教练车。瑞达驾校、正通驾校在用教练车、考试车是否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条件,教练车标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教练车辆的登记证书、行车证、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等资料和有关信息是否建立一车一档,教练车数量符合规定要求,依法严厉查处非法教练车从事培训的行为。

  (五)核查教学培训质量。核查新的教学大纲是否公布上墙,教学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公示并认真实施。是否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发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检查瑞达驾校、正通驾校选用的计时培训系统与教练车载终端是否符合交通运输部两个技术规范要求。是否按照规定使用计时培训系统和教练车载终端,是否对教练场地设置了电子围栏。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核查经营资格,全面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交通局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和群众举报线索,联合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摸排驾培市场的各种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未取得驾培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培训活动的“黑驾校、黑教练”、非法驾培训练场点、非法招生网络平台,以及挂靠经营、异地培训等不合规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经营秩序,确保行业稳定。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两个标准,对已许可驾校开展核验、检查工作,对审核合格的驾校,统一向社会公布。核查发现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法定经营条件的驾校,依法暂停其经营活动,采取责令限期整改、暂停教练车经营、降低或取消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等强力措施,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吊销或注销行政许可。对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招生报名站(点)一律取缔。

  (二)部门协作联动,全面规范收费标准。针对我县驾培行业驾驶员培训收费存在差异的问题,要迅速行动,全力排查,认真评估,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一是积极汇报县委、政府,会同公安交警、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对辖区驾培机构的收费项目进行摸排调查,督促驾校对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教练员、教练场、学员投诉方式、投诉受理处理程序及监督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未按要求公示相关信息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暂停其培训业务,切实保障学员知情权。

  二是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进行分析研判,对属于乱收费、捆绑收费、变相向学员转嫁成本的,要及时整改;对收取高额培训费的,要通过成本分析、市场调研等方式,鼓励引导驾校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合理下调收费标准,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

  (三)加大督查力度,规范驾校经营行为。交通局要对瑞达驾校、正通驾校普遍存在的管理松散、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开展规范整顿工作,强化企业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促进驾培机构规范经营。

  一是督促两驾校建立健全教学管理、教练员管理、学员管理、结业考核、诚信承诺、学员投诉、安全生产责任、教练车及设施设备管理、档案管理、培训收费等制度。

  二是对两驾校所聘教学人员、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合规性审查,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的限期补充,人员资格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清退,建立完善人员档案。督促驾校加强对教练员的管理教育和脱岗培训工作,突出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培训台账记录不完善的,限期整改。

  三是对两驾校教练车、考试车进行全面核查,数量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技术条件达不到的予以清理,标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进行整改,建立完善车辆档案。

  四是核查新的教学大纲执行情况,重点核查教学内容、课程安排、学时安排、教材发放、教学设施。检查《教学日志》、《培训记录》规范填写情况、《学员档案》建立存档情况、《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审核发放情况。

  五是督促瑞达驾校、正通驾校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计时培训系统平台和计时计程终端设备,凡是未安装或者未按要求启用计时培训系统的驾校将停业整顿。要运用监管服务平台加强培训过程监管,督促瑞达驾校、正通驾校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教学大纲,强化理论教学。运用监管平台的电子围栏功能,将符合要求的教练场纳入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围栏进行管理。未在电子围栏区域内的培训数据,视为无效学时不予认可。

  (四)完善投诉机制,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充分利用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完善举报投诉机制,在驾校报名点及训练场显著位置张贴投诉电话,建立驾校和教练员“黑名单”制度,对发现驾校、教练员学时作弊、培训记录表造假、教练员对学员“吃拿卡要”,非法收取学员场训费、茶水费、红包等行为,要及时严厉查处,并列入黑名单。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1月8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1月8日一1月11日)。要按照本方案内容,明确任务职责、抓好时间节点,健全领导机制,认真安排部署。充分结合实际,对标整治内容,制定详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和整治工作清单,将具体问题、工作措施细化量化,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将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到部门和人员。

  (二)整顿实施阶段(1月12日一1月25日)。运管局要督促瑞达驾校、正通驾校按照清理整治的工作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要对照清理整治事项,逐项进行检查,逐一整改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巩固阶段(1月25日一1月31日)。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同时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教训,及时提炼成功模式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整治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整治成效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于整治活动结束时上报州交通运输局。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驾培行业是关系广大群众的民生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重大,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多汇报,认真研究办法,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加强衔接协调,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强化协同联动,确保整治质量。公安交警,发改、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全力配合开展集中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清理一批“黑驾校”、“黑教练员”,清理整顿一批不合规驾培机构,鼓励引导建立合理收费标准,全面提升驾校管理水平和行业监管水平。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公众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多媒体平台、LED屏等进行宣传,同时在训练场地悬挂横幅,设立宣传站、公示栏。通过强有力的宣传,为打击驾培行业各类突出问题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对专项整治工作知晓、理解和支持,尤其是通过向广大学员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进一步增强学员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引导广大学员积极提供各类违法违规线索,鼓励学员自觉维护合法权益。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27

  为切实解决农村土地弃耕撂荒问题,着力发展粮食生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目标任务

  重点消除集中连片弃耕撂荒土地,在20xx年10月底前镇域内全面消除撂荒田地,全面复耕复种,完成粮食播种面积,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

  三、重点工作

  全面排查清理撂荒地,建好排查台账和复耕复种台账,撂荒地复耕复种全部用于优质粮油生产。

  四、具体措施

  (一)新型经营主体流转。鼓励农村土地承包人将弃耕撂荒土地流转给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合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由新型经营主体自主进行粮油生产、特色产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与弃耕撂荒土地农户签订流转协议,约定流转方式、流转期限、国家惠农政策享受分配等事项。

  (二)村集体经营流转。本着“资源互补、产业联利、共谋发展”的原则,村集体依法流转弃耕撂荒土地后,以弃耕抛荒土地入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专合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集中经营,规模发展粮油生产、特色产业,实现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农户三方共赢。

  (三)订单合作流转。村集体流转弃耕抛荒土地或组织农户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与农户、新型经营主体、企业签订种植合同。村集体本着市场法则,以订单生产为互利共赢基础,协商约定村集体、订单农户、订单企业的责、权、利,村集体通过提供生产组织和产品回收等服务实现集体经济收益。

  (四)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鼓励农户自愿将弃耕抛荒土地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或代耕代种,发展优质粮油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弃耕撂荒土地农户签订好托管或代耕代种协议,约定托管方式、托管期限、收益分配及代耕代种价格、支付方式等事项。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财政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撂荒土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确保项目资金投入。按照“中央财政资金产油大县项目”、“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大豆试点项目”“新型经营主体落实撂荒地耕种(50亩以上)和农机(大中型)购机补助”资金用途和要求,在完成该项工作后,自行组织验收填写验收表,申请拨付资金,报县农业农村局抽样复核达标后拨付资金。

  (三)确保农用物资的投入。确保全镇撂荒地的复耕复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一定数量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物资的免费提供,以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四)落实责任分工。镇人民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的年度考核内容,督查建设进度、严格考核。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粮食生产的规划布局,抓好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控,示范基地建设,监督弃耕撂荒土地流转合同、协议合法性,农机具购置补贴和配套等工作。国土资源管理所监督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制度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指导各村实施弃耕撂荒土地的整理及复垦。各村负责辖区内弃耕撂荒土地的有序流转、发展粮油绿色生产整体工作及各村集体经济收入。各村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支部书记亲自抓,各村要建立台账,进行专题研究,拿出强有力的举措,紧扣时间节点,确保该项工作落实落地。镇纪委12月底前将对各村撂荒土地治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28

  为加快推进我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为加快实施中国碳谷·绿金发展战略,推进美丽高质量发展提供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xx年2月底前,编制完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计划。20__年底前,xx街道办事处基本建成一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xx年底前,全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50%,并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面积。

  20xx年底前,xx街道办事处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xx年底,全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三、重点任务

  (一)源头减量。

  1、推行绿色办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采购、使用可以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推广无纸化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2、倡导低碳生活。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减少塑料袋的销售、使用。在餐饮服务行业鼓励节约文明用餐,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倡导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上市,在有条件的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超市等安装、使用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减少末端垃圾处理量。

  3、推动可循环物品利用。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开展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行动,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杜绝浪费。加强外卖管理,推进环保纸袋代替塑料包装袋,减少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的使用。加强快递包装类管理,制定激励政策,引导邮政快递末端网点开展包装物料循环利用,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

  (二)分类投放。

  1、统一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城市范围内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居民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菜市场、集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一般实行四分法。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除厨余垃圾之外的三分法。

  2、合理设置垃圾投放容器及投放点。镇(办)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管理和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工作,提高源头分类的参与率和准确率。新建小区可按每300—500户配建一个四分类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老旧小区按楼栋分布情况,合理配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垃圾投放收集站点及投放容器设置、监管使用工作。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内的垃圾投放收集站点及投放容器的设置、监管使用。没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所在镇(办)负责居民区内的垃圾投放收集站点及投放容器的设置、监管使用。

  (三)分类收运。

  1、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城管局按照每年改造三分之一的进度,20xx年底前完成全部垃圾中转站的改造,实现改造后的垃圾分类中转站能够对所收垃圾达到分类收集、分类计量、分类中转的功能,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登记制度,加强收运人员培训、管理。

  2、规范垃圾分类车辆及运输管理。按照桶车对应要求,统一分类运输车辆的标识、颜色,加强垃圾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等实时监控,便于社会监督分类运输。垃圾清运须委托有经营许可的单位,不得私自将垃圾偷排或交由未签订协议的第三方处置,采用“桶装车载”的收运方式,通过专业运输车辆将分类后的垃圾运至相对应的处理末端进行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避免混收混运。推行各类垃圾按时段进行收运的模式,公开分类收运时间、作业规范。

  3、规范废弃织物回收。一个独立的住宅区应至少设置一个废旧织物回收箱,回收箱服务区域住户超过500户时,可根据废旧织物实际产生情况增加。回收箱箱体应统一标识,外观包含分类类别、标志、投放指引、处理流程、回收企业联系方式、监管电话、箱体编号等基本要素。废旧织物回收企业应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责任单位提供免费预约回收服务,定期收集回收箱内的废旧织物。严格规范对公益性旧衣捐赠的监督管理,杜绝回收的废弃织物非法流入二手市场。

  4、提高厨余垃圾收运能力。厨余垃圾应单独投放,避免混入废餐具、废塑料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根据厨余垃圾的产生量和分布情况,以现有厨余垃圾收运体系为基础,推动市场化公司进一步提高收运能力,收集区域由城市主次干道向背街小巷、小区延伸,不断扩大收集服务范围,确保应收尽收。

  5、开展大件垃圾回收服务。镇(办)负责督导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物业企业)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原则上每个住宅区应当设置1个大件垃圾投放点,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的`,由社区或者镇(办)集中设置。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大件和装修垃圾分类收运,实施电话预约、登门收集服务,逐步建立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机制。

  6、规范有害垃圾收运。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零星产生的有害垃圾(不含工业垃圾),可采用定时收运或预约收运的方式,由具备专业资质的收运企业使用专用车辆收运。对分类出来的有害垃圾,由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存放,并协调有资质的处置企业进行规范安全处置。

  (四)分类处理。

  1、规划建设分拣中心。20xx年底前xx办建设完成1个分拣中心,分拣中心内要布局好大件垃圾拆解点、有害垃圾贮存点、可回收物贮存点、厨余垃圾预处理减量设施、垃圾减量分类宣教平台、物联网监管系统等,真正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处理体系。

  2、加强可回收物资源利用。由具备资质的企业统一收集后(含大件垃圾)运送至再生资源回收站或分拣中心进行集中处置。加快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建设,系统推进报废汽车拆解、废钢加工、报废轮胎、废机油(生物油)、报废电池回收及资源化利用等固废处置,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

  3、加强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由环保部门协调具备相应利用处置资质的单位利用或无害化处置,不断提升危险废弃物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实现危险废弃物就近利用处置。

  4、加强厨余垃圾集中处置。厨余垃圾应由具有资质的餐厨废弃物处理企业进行收运、处理,城管部门加强对餐厨废弃物处理企业的监管,确保厨余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

  5、提高其他垃圾末端处理能力。加强对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监管,规范运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安全环保处置飞灰、渗滤液。由住建部门落实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处置。到20xx年底,基本实现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

  四、体系建设

  (一)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鼓励居民将可回收物售卖给物资回收部门,将其他低价值可回收物统一投放至可回收物容器中,引导居民逐步对投放的可回收物深入分类。规范管理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信息管理系统。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进行资源化处理。

  (二)建立分类督导体系。

  镇(办)建立有人值守的垃圾分类集中定时投放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专员、检查员的督导体系。物业企业负责在管理的小区内设垃圾分类督导员,社区负责在非物管小区内设垃圾分类督导员,负责居民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监督、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设垃圾分类专员,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督导员进行管理和考核;镇(办)设垃圾分类检查员,负责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专员的督导、考核。党政机关等企事业单位应安排专人担任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负责本单位垃圾分类宣传、分类投放引导、分类台账建立等工作。

  (三)建立政策保障体系。

  城管、发展改革、商务、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完善行业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方法、设施配置、收运处置、监管考核等工作的标准规范,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技术导则等配套文件。

  (四)建立经费保障体系。

  镇(办)承担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费投入,区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各镇(办)适当补贴,各级财政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投资补助等政策性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积极探索采取特许经营和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按照“谁产生、谁付费,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费统筹管理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分工明确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办)要加快建立党委政府高位推进、相关部门协作联动、城市社区具体实施、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专业公司提供服务、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党建引领,以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开展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区、镇(办)、社区三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

  (二)完善宣传教育机制。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各种平台和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和实施情况,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幼儿园、学校教学和社会实践内容,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志愿者服务进社区”等活动的作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体验馆建设,开展丰富多样的居民体验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讲座,印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素养。

  (三)建立激励考核机制。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智能信息平台,采用“互联网+”智慧分类模式,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效能。设立居民“绿色账户”,完善垃圾分类积分奖励制度,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制定区、镇(办)垃圾分类分级考核机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文明单位考核。按照各镇(办)、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职责分工,实施目标过程监管,目标任务督办落实,及时总结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典型经验和事迹。

  (四)建立法治保障机制。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的监管工作,依法依规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引导约束,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依法实施轨道。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对拒不分类、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29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经研究,制定《县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县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存储、充装、经营、使用单位,生产、销售液化石油气燃器具单位。

  二、整治重点

  (一)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环节:运输车辆车况是否达标;车辆安全附件、消防设备是否配备完好;驾驶人员是否参加安全培训,证照、手续是否齐全;气瓶运输中橡胶圈是否按要求配置,装载是否安全规范。

  (二)瓶装液化石油气储存环节: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应急管理制度是否制定落实;储存场站的设施设备、安全附件、消防设施和防雷、防静电、可燃气体泄露检测装置是否完备、正常运维;储罐是否年检、有无超装情况;装、卸液是否规范等。

  (三)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环节:气瓶是否进行充装前后的检查,有无超装、残液超量现象;有无过期、报废气瓶充装问题;气瓶充装有无记录台账;充装工作是否规范,充装完成是否进行检漏;消防应急设备和充装设备是否完好等。

  (四)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环节: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经营销售是否落实实名登记制度;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培训教育、做到持证上岗;是否落实入户安检制度;瓶装液化石油气是否有非法经营。

  (五)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环节:重点整治村居社区、餐饮场所、露天商场、农贸市场等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封闭式房间、车库、高层建筑、出租房单间等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情况;工业商业及单位食堂等餐饮用气场所是否建立用气安全责任制、是否违规超量储存气瓶、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情况;是否存在用气场所混用醇基燃料、煤球炉等其他燃料情况;是否使用不合格气瓶、减压阀、软管等情况;是否存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不规范仍供气等情况;燃气用户是否会进行应急处置;单位对燃气用户的安全宣传是否到位。

  三、整治标准

  (一)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储存、倒装、运输液化石油气行为

  1.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彻底取缔无资质经营站点、非法储存场所,收缴充装设备、液化气钢瓶,依法依规予以经济处罚、没收非法所得,严肃处理涉事、涉案人员。

  2.打击非法倒装液化石油气行为。彻底取缔非法站点和街头游商非法倒装液化石油气行为,依法收缴器材、液化气钢瓶,查扣车辆,依法依规处理涉事、涉案人员。

  3.打击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行为。彻底取缔非法运送液化气钢瓶行为,查处未获得运输危险化学品许可的单位、个人从事运输液化石油气的违法行为,查扣非法车辆、液化气钢瓶,依法依规予以经济处罚、没收非法所得,严肃处理涉事、涉案人员。

  (二)依法整治液化石油气站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

  1.对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液化石油气站为非自有钢瓶充装行为,为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等行为,依法依规予以经济处罚、没收非法所得,严肃处理涉事、涉案人员。

  2.查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无从业人员资格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和充装记录不落实等问题,彻底查处特种设备、液化气钢瓶未按期检测、报废,特种设备、液化气瓶带病运行问题,彻底查处其他安全隐患问题,视问题严重情况责令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经济处罚、停业整顿、吊销证照。

  (三)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液化石油气燃器具行为

  1.打击非法生产液化气钢瓶、翻新液化气钢瓶行为,严肃查处生产企业违法向个人销售液化气钢瓶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吊销证照、经济处罚、没收非法所得,处理涉事、涉案人员。

  2.打击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及假冒伪劣燃器具、翻新液化气钢瓶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吊销证照、经济处罚、没收非法所得,严肃处理涉事、涉案人员。

  (四)深入开展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对所有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个人)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限期整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生产经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规范液化石油气经营、使用行为,确保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和使用者的安全。

  四、任务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牵头本次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整治工作的统筹与协调;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检查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信息化建设和入户安检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相关法律规范和安全使用燃气的知识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燃气企业诚信体制,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负责对无证充装、违法充装、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不合格气瓶、报废气瓶、计量、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排查治理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仍使用等行为;负责排查治理餐饮企业等液化石油气用户使用超期未检钢瓶、达到报废使用年限钢瓶、不合格钢瓶;负责查处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合格减压阀和软管等行为,排查治理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和软管,超期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和软管等事故隐患。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环节实施监管,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等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许可制度,依法查处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消防救援大队对液化气生产、储存和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对液化气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定消防安全职责的当事人进行查处。

  商务部门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公安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整治,负责对非法储存、倒灌、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查处;对阻挠、干扰、妨碍行政执法和私自储存危险物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对构成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相关部门,组织本行业(领域)的用气单位开展安全用气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督促本行业(领域)的用气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排查治理液化气使用安全隐患,按照各自职责落实整治非法经营液化气违法行为的相关工作。

  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督促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员实现对属地销售、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日常排查全覆盖。健全瓶装液化石油气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报告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行为。结合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居住出租房的房主充分认识燃气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积极整改安全隐患。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有效消除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以及商业、学校用户等人员密集区等重点场所的用气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瓶装燃气企业:全面落实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在9月底前完成钢瓶溯源系统钢瓶信息的全部录入,并对自有钢瓶全部喷涂已备案的特有标识,做到钢瓶、用户信息一致并可查、可控、可追溯。加强对所属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的管理,落实定点充装、定点配送制度,并建立管理台账、销售台账,做好液化石油气去向管理,可溯可查。从10月1日起严禁充装及销售没有本企业标识的钢瓶。全面开展入户安检,在专项整治期间,做到全覆盖。落实宣传和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8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专项整治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1日-9月20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通报工作进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21日-9月30日)。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果,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民生事项,纳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住建部门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召开工作会商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工作落实。

  (二)深入排查治理。要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主要集中于老旧小区、农村社区、城郊结合部、城中村以及餐饮小饭馆、路边烧烤店等人流密集区域的特点,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强化跟踪督办,及时整改销案;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推动对燃气燃烧器具、设备等进行技术优化,鼓励使用新型供气技术,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强智慧燃气管理平台建设,组织实施燃气设施智能化建设和改造,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监管目标。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报纸等渠道,广泛宣讲液化石油气安全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及时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大力实施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广大群众深入“查找身边事故隐患”,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指导督促液化石油气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入户安全检查工作。要建立完善液化石油气市场诚信管理机制,对合法诚信经营、安全管理能力较好的企业予以扶持,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要依照有关规定实施有效惩戒,调动企业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逐步提高行业整体安全水平。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30

  为彻底摸清全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核实整改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xx〕90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与20xx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报数据比对分析,全面核实、整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农用地问题,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势头,实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数据成果与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相统一,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到位。

  二、基础工作

  各级自然资源部门根据20xx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报成果,梳理耕地(含永久基本农田,下同)流出图斑,分析本区域内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情况等重点问题图斑、非重点问题耕地流出图斑,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核实整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责任处室: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省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责任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三、深入全面排查违法违规占用重点问题

  (一)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全面摸清20xx年7月3日以后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新建、扩建、续建、翻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包括住宅类、产业类和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处置,消除违法状态。

  责任处室:厅国土空间规划监督处

  责任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全面摸清20xx年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以及在城市建设中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的情况,依法依规处置,最大限度恢复为耕地,消除违法状态。

  责任处室:厅耕地保护监督处

  责任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全面摸清20xx年以来违规在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外以及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铁路、国道省道不得超过5米)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的情况,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

  责任处室:厅耕地保护监督处

  责任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全面排查20xx年以来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模和范围外擅自退耕还林还草的;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等情况,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

  责任处室:厅耕地保护监督处

  责任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四、分类统计非重点问题耕地流出情况

  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对判定属于非重点问题的耕地流出图斑,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非农化”占用耕地(新增非农建设违法占用耕地、临时用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等情况);符合相关政策占用耕地(已经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的用地等情况);其他情况(对上述两类之外的,归入其他情形单独统计并予以说明)三大类进行统计,建立工作台账。分析梳理非重点问题耕地流出的原因,提出防止耕地流失的举措,确保耕地流出指向明确、原由明晰、整改措施明确。

  责任处室: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耕地保护监督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责任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的通知》要求,省厅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先冻结违法用地所在地区储备库内的补充耕地指标,拆除复耕后解除冻结;对未能达到耕地“进出平衡”的`地区,或者耕地流失数量较大的地区,将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各地要高度重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核实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要结合20xx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统筹安排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排查和非重点问题耕地流出情况统计工作,如实反映地类变化情况,确保相关数据成果衔接一致。对20xx年1月底之前已排查报部但未整治到位的重点问题,确保消除违法违规状态,坚决防止出现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整治不实等问题,尤其是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情况。自然资源部将依据上报的20xx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开展抽查,并对抽查结果公开通报。

  (三)各地要于6月20日前上报重点问题整治工作成果明细清单。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31

  按照市《市公用事业服务质量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出租车市场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改善市巡游出租车市场秩序,构建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出行方便的省级文明城为目标,深入持久的抓好巡游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抓好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广大经营者及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开、公正的运输市场环境,为提升我市城区环境质量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城市交通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打击非法营运的“黑车”。

  一是重点打击火车站、客运站、商城等重要部位的非法营运的出租汽车;

  二是重点打击市区内未取得出租汽车运营许可,擅自喷涂出租车标志标识、安装出租车顶灯及车内安装出租车“空车”标牌的`出租汽车。

  (二)对未取得从业资格的公交车和出租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乱要价、宰客、未喷涂标志标识、未安装顶灯等违规行为依规进行处罚。

  (三)查处出租车拒载、甩客、绕道行驶、强行拼客、欺诈乘客、暴力揽客等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对未取得从业资格的公交车和出租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未喷涂标志标识、未安装顶灯等违规行为依规进行处罚。

  (五)出租车车容车貌、车辆安全设施和服务设施、经营者维护、检测的情况进行检查,如不合格,立即令其停运整改。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首先要加强组织机构,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要进行具体分工,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位,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分兵把口,全线出击,坚持打好这场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力调动和发挥交通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力度,合理运用执法权力,认真执法,规范执法,坚定力场,拒绝腐败,纯洁队伍,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提高交通执法队伍素质。

  (三)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整治工作,利用宣传车、发放传单等宣传手段进行宣传,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以达到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效果。

  (四)组建巡游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稽查队,采取定点与流动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整治,整治过程中,稽查队要按时上报整治车辆台数、处理结果,并形成资料,定期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工作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xx年10月9日—10月15日)

  成立巡游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并将整治方案报上级部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6日—10月31日)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对于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直至问题解决。

  (三)总结报告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10日)

  本次整治行动完成后,要对整治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进行全面总结,巩固整顿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总结报告材料。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32

  近年来,我区堤防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物占用河道现象十分突出,造成水域面积逐年减少,防洪排涝能力下降,防洪安全隐患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城市形象受损。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坚决打击违法行为,构建良好的水事秩序,扎实开展全区堤防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物专项整治工作(下称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发展观,根据汕府办〔20xx〕68号文件精神,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属地负责、部门配合,上下联动、集中整治”原则,大力清除影响防洪排涝、破坏水生态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涉河违法建筑。通过整治,拓宽行洪通道,消除安全隐患,改善河道水环境,规范水事秩序,营造依法治水、管水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平安水利”、“生态水利”建设,为建设和谐澄海、幸福澄海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整治范围

  全区行政区域内的江海堤防管理范围内的已建或在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决定成立区堤防河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督查专项整治工作,由林典发(副区长)任组长,蔡硕伟(区府办)、林定平(区水务局)、蔡松元(区公安分局)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水务局、监察局、公安分局、海洋与渔业局、规划局、环保局、交运局、城管局,澄海航标与测绘所,澄海供电局等单位各一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区水务局),由林信全(区水务局)担任办公室主任,人员从区水务局和相关部门抽调组成。

  四、职责分工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工如下:

  区委宣传部: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督促区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有关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予以查处。

  区公安分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安全保卫、道路交通及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对妨碍专项行动、暴力抗法的相关人员予以立案侦查。

  澄海航标与测绘所:负责对与通航有关的设施建设、施工作业的行政审批把关,配合交通综合行政执人员对通航水域的违章建筑物进行查处。

  区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对涉海管理范围建设审批把关,对涉海河道管理范围违章建设情况进行清查。

  区规划局:负责对整治对象的建设规划审批情况进行审查把关,对涉河违法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规划许可。

  区环保局:负责对整治对象的环评审批情况进行把关,对涉河违法建设项目不予出具环评意见,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区交运局:负责对职权范围内道路运输车辆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区城管局:协助开展城区堤防河道专项整治工作中停水相关工作。

  澄海供电局:负责对违章建筑物的供电管理,对违规构(建)物实施停电措施。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责任堤段管理范围,做好本辖区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以镇长(主任)为组长,分管副镇长(副主任)、派出所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组织领导机构。办公室统一设在各镇(街道)水利所。对辖区江海两堤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依法进行拆除和整治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8月上旬前)

  1、召开动员会议,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与任务。

  2、各镇(街道)建立领导小组,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机构、人员、经费和工作实施具体方案。

  3、开展宣传,大力营造保护良好水环境的舆论声势,提高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制意识。

  4、各镇(街道)对本辖区内的河道及其管理范围内江海两堤已建或在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清涉及违法建筑的数量、面积、结构、所在河道地点、建造时间、业主或建造主要负责人等相关信息。

  5、各镇(街道)对涉及构筑物根据历史成因及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甑别分类,登记造册。做好整治工作难度评估工作,防止突发事件发生。要尽早动员违章搭建户自行拆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8月—9月底)

  1、转发市政府《关于强制清理拆除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的通告》。

  2、由供电、城管部门根据镇(街道)的要求,对违章建筑采取停、限电(水)工作。

  3、各镇(街道)根据本工作方案对辖区河道、堤防的违章建筑物(如高脚屋、竹棚屋、输砂带、拦鱼网等),依法集中进行清理拆除。

  (三)巩固完善阶段(20xx年10月—11月底)

  1、各镇(街道)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区领导小组对各镇(街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2、建立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对整治后的堤防河道两岸进行美化绿化,按照属地管理,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并建立和完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加强日常监管,防止涉河违法行为死灰复燃。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当前我区河道违法行为的严峻形势,提高认识,增强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堤防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物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多形式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以及违建行为对防洪排涝、生态环境,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关心自身的.安全和利益出发来关注、关心堤防河道的安全问题,使专项整治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集中报道整治工作进度,并有重点地公开曝光一批违法典型,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和水患意识,营造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氛围。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动员,迅速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整治行动,尽快掀起整治高潮。要认真做好涉水建设项目大排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要坚决予以查处。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全局意识,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严格执法,形成合力,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各项规定,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区领导小组将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法进行督查督办,对各镇(街道)有关部门有虚报、瞒报和拒报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或活动开展不力、措施不到位、进展缓慢,或违反规定,擅自为涉及违法建设项目进行产权登记、发放各类行政许可及通电、通水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形成长效机制。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河道的动态监管和在建项目的跟踪检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努力形成河道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河道管理水平。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33

  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全区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提高对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__《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省卫生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全区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

  二、整顿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执业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和使用b超机,以及违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进行接生、流引产的。

  三、方法步骤

  在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卫生部门联合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同时,区卫生部门选聘有执法资格及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区医疗机构依法规范管理。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用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病人的典型事例,以及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搞好执法培训,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执法程序,为专项整治奠定基矗

  (二)清理整顿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

  1、调查摸底,整合资源,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此基础上,倡导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及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采取个人、联办、股份等不同形式,以村居、小区为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医疗预防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区对疾病的防控能力。

  2、清理整顿

  (1)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对其执业条件、执业范围、执业人员等依据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检查符合条件的继续执业,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查处。

  (2)对未经批准擅自无证执业者,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申办或吸收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也可申请个体执业,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擅自执业,否则依法取缔;对不具备执业资格和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举办的医疗机构,责令限期停业,逾期不停业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拒不执行行政处罚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执业登记

  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对全区符合执业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建档立卡,向社会公告。

  4、规范管理

  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种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义务以及奖惩措施,定时评估,年度考核,建立长效机制,依法监督管理。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集中清理整顿结束后,卫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1、各街道办事处医疗秩序是否得到有效整顿;2、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到规范;3、各村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情况如何,区里将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对工作好的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差的给予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治理整顿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加以实施。

  (二)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卫生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制度。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集中力量开展对个体医疗机构的清理整顿,对非法行医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体卫生执法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取证、处罚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四)建立举报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并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宣传机构的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大力宣传,对典型案例进行追踪报道,对各种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34

  为加快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4号)、《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xx〕44号)落地落实,从严查处各类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行为,及时纠正违规改变耕地用途现象,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广东省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本次专项行动将针对20xx年以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争取最大限度将各项违法违规改变用途的耕地复耕到位,尽早消除违法违规状态。同时,对耕地保护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要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方案》对本次行动整治范围做出了具体规划,要求充分利用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监督、耕地保护督察以及地方自查发现的疑似问题或图斑,聚焦“整改恢复为主”,重点整治以下四方面内容:

  01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重点整治20xx年7月3日之后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新建、扩建、续建、翻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包括住宅类、产业类和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等顶风违法建设行为。要“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尽早消除违法状态。

  02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

  重点整治20xx年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等,以及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尽早消除违法违规状态。涉及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最大限度恢复为耕地,确实无法恢复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划永久基本农田。

  03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

  重点整治20xx年违规在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外和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铁路、国道省道不得超过5米)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以及未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绿色通道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

  04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

  重点整治20xx年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对毁坏种植条件的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方案》对本次行动安排作出进一步部署。据悉,本次行动分共为两个时间段进行:

  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指导好所辖县(市、区)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梳理分析重点问题整治情况,制定有力有效的整改措施,全面推进整治专项行动,完成初步整治成果;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负责审核所辖县(市、区)上报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情况,重点审核自报已整改到位情况、未整改到位采取的整改措施是否有效可行等方面,完成整治专项行动并上报整治工作。

  《方案》还强调,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这次行动中切实发挥好市级审核把关作用,对所辖县(市、区)填报的整治情况要逐宗审核确认。

  此外,省厅将适时组织开展整治情况复核工作,对于整治专项行动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整治不力或把关不严的情形,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对于重大典型案件的将采取省厅直查、挂牌督办等形式进行严肃查处,并定期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将视情报请省政府开展警示约谈或移送有职权的纪委监委机关追责问责。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35

  一、目标任务

  1、电压改造以首先满足群众基本生活用电需求为标准。

  2、满足群众抗旱抽水的需求,保证用电安全。

  2、集中力量先解决群众诉求强烈的区域的低电压问题。

  3、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协同做好同一片区的低电压改造。

  二、整治内容

  1、低电压改造:稳定农村电压,对电压不稳、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的区域进行变压器优化配置。共有13个村19个小组需进行改造,涉及2900余户群众需求。

  2、抗旱抽水电表改造:规范农田抽水用电,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安全隐患的'电表集中区域进行规范化改造。共有6个村9个小村270余户农户将受利。

  三、方法步骤

  1、第一阶段:启动阶段。

  全面启动低电压治理工作,对低电压治理及抗旱抽水电表改造进行集中宣传,做好供电所及各村之间的协调工作,保证各方协同合作。

  2。第二阶段:示范建设阶段。

  对群众诉求强烈的地区优先整治,并形成低电压治理及抗旱抽水电表改造示范点,根据示范点工作组织验收,总结经验。

  3。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

  全面实施低电压治理及抗旱抽水电表改造工作,以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为契机,保证群众的生活用电及农业生产用电诉求能够得到迅速回应。

  四、工作要求

  1、政府主导,统筹推进。低电压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抓好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分层分级负责,合力有序推进。

  2、示范先行,分步实施。按照先示范、后推广的原则,先选择群众反映强烈的低电压台区进行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分布实施、全面推进。

  3、落实责任,加强考核。要层层落实责任,并加强工作考核,确保农村低电压治理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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