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把酒对长空日期:2024-03-29人气:27
《最想要的礼物》读后感(精选35篇)
这一段时间我阅读了辫子姐姐的《我们最想要的礼物》这本书。
我们最想要什么礼物呢?宠物,发卡,还是手机?而书中的小主人公想要的礼物是什么呢?家人的关怀和家庭的温暖。
绰号尹大碗的女孩有本事把每一次生日,都给过成家人的受难日。大碗有一个妹妹小碟又乖又娇又美,又臭又倔又怪的大碗成了家里的反面分子。于是她幻想出了一个筷子弟弟成为自己的同盟军,最后和小碟矛盾加深,跟爸爸妈妈日益疏远被“冤枉发配”到外地的寄宿学校。
十三岁生日时大碗踏上了回家的路,她处处和家人作对,最后礼物揭晓,爸爸送上没有发酵的面包,妈妈送出了笨拙的拥抱,小碟抱出一只笑起来像天使一样的狗狗。 。 。 。 。 。 她突然意识到,家人的关怀和家庭的温暖从来没有离开过她的身边,而原谅和被原谅就是一家人最想要的珍贵礼物。 。 。 。 。 。
其实,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有些礼物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却成为了你生命里最难忘的礼物,哪怕是一句话,一个眼神,一次经历,都可能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珍贵的礼物。
有时我们最想要的礼物并不是什么宠物,手机,发卡,而是“家”,一个幸福的家庭,是人人都想拥有的礼物,家可以带给我们温暖,只有拥有这个礼物,才有机会去争取其他的“神秘大礼”。
礼物就是一次最美好的回忆,它使你记忆犹新,礼物就是一杯香浓的咖啡,它令你犹豫未尽。礼物就是一个神秘的东西,它令你满怀欢喜。
礼物就是一句关心的话语,温暖着我们的心;礼物就像一块巧克力,甜香味滑过我们的全身。
礼物是一双金色的翅膀,让我们在未来的人生里飞的更高,更远。 。 。 。 。 。
礼物就是一次美好的回忆,它使你记忆犹新。
礼物就是一杯香浓的咖啡,它令你意犹未尽。
礼物就是一个神秘的东西,他令你满怀惊喜。
《最想要的礼物》是一本令我读它有回味无穷的心情的书。我读着它,就像是在拆一件神秘的礼物,怀着惊喜往下读。这本书像一个画家,描绘出我好奇的表情;像一个诗人,写出我惊喜的神情;还像一个歌唱家,唱出我欢快的心情。
主人公大碗能把每一次生日搞成爸妈的受难日,是一个又臭又倔的小姑娘。而妹妹小碟是一个漂亮讨人爱的小姑娘。于是,因某种原因,爸妈把大碗支配到寄宿学校,但13岁回家过生日时,大碗才知道,亲情是多么重要。
我气小碟,他怎么能把大碗不放在眼里,怎莫能威胁大碗,怎么能对大碗指指点点,把大碗当仆人,直呼其名,;连声姐姐都不叫。我气大碗,怎么能忍气吞声。我气爸妈,怎么能把爱统统给了小碟。我要是小碟,我会和姐姐和平共处,互相帮助,后退一步海阔天空嘛!我要是大碗,我不会忍着受气,而是会和小碟、爸妈讲道理,让小碟不再欺负我,让爸妈相信我。我要是爸爸,我会和小碗小碟一起做游戏。我要是妈妈,我会跟对待小碟一样对待大碗,不强迫大碗,把爱平均分给他们两个。经过了许多事情,大家都开始珍惜亲情,最后他们又变成了幸福的一家。
当我翻过最后一页时,我想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亲情是不可分割的,亲情是用来维护的,我们要珍惜现在的亲人。如果还没有做到,那就请开始相亲相爱的第一步吧!
我们每个人多有自己最想要的礼物:有的人可能希望得到一个洋娃娃;有的人可能希望得到一台崭新的游戏机;也有的人可能希望得到一些精美漂亮的饰品……可以这么说,世界上有多少人,那么就有多少个希望得到的礼物。这些礼物能带给我们快乐,这不用质疑。但这些快乐并不是长久的,我们得到了这些礼物,它能让我们一时开心快乐,感到兴奋,但很长时间过去了,这些礼物就会慢慢地被我们遗忘。这些礼物并不会在我们的脑海中停留太久的时间,它也并没有给我们留下多么深刻的印象。所以,当我们得到它的时候,对它的好奇心就已经消失了,我们就会把它抛到一边,相反设法的去得到下一个我们想要的礼物。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我们想要得到最珍贵的礼物呢?这个问题谁也无法回答。我们得到了这个,就想得到那个,我们拥有了一个又一个的礼物,但这些都不是对于我们来说最珍贵的礼物。在《最想要的礼物》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大家一个道理,我们最珍贵的礼物不是别人给予的,而是取决于我们自己的。礼物是我们生活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可以是实实在在的礼物,也可以是虚拟的看不见的礼物。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微笑,都可能成为你生命里最珍贵的礼物。但真正珍贵的礼物是什么?是我们对生活的一种态度;是我们学会奉献,而不是一味的索取;是我们学会感恩,学会珍惜;学会原谅以及被别人原谅,这,就是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但却到最后才发现的最最珍贵最最想得到的礼物!
每个礼物都是一颗种子,种在了我们的心里。那个最最珍贵最最难忘的礼物就是花开得最美丽的种子,在我们心里发芽,让我们学会了一个又一个道理,并且时时铭记在心。我们每个人都拥有这样的一份礼物,就是为别人付出。嗯,礼物的意义就是:光有爱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将爱表达出来,用欢庆和送礼物的方式。所以,当你真正的为别人付出了,你就会明白,“给”永远会比“拿”愉快。
在这本书的最后,我们和尹大碗一起明白了:每个人都该拥有两个生日吧!一个,是自己真正出生的日子;而另一个,就是真正地意识到自己原来一直被爱着,并没有被遗忘的日子。嗯,这,就是我们最最珍贵的礼物,是每个人都拥有的,但却又是独一无二的、专属于我们自己的礼物!
《最想要的礼物》是老师推荐的五本书里我最先阅读的一本,礼物是多么的诱人呀!没有哪个人不喜欢收礼物。每个人都有自己最想要的礼物,你们最想要的礼物是什么呢?
我妈妈也陪我看了这些书,我们俩个读完后讨论的时候妈妈就说大碗是现在大多数孩子的代表。大碗非常的叛逆和任性,就像她能把每次的幸福生日会变成“灾难日”,她也把自己有小寿星变成小灾星。而且她把生日闹的一次比一次更离谱,她讨厌小碟得到了所有人的爱,她让爸爸妈妈一次次丢尽颜面,也伤透了家人的心最后只有狠心把她送到很远的地方上学。所以相比较而言美丽、安静、可爱的小碟就吸引了全家人和亲戚朋友的所有目光,和大碗比起来小碟就是一个什么都让人满意的可爱公主。其实大碗在学校也非常的聪明,她做的一切叛逆的行为也都是为了吸引大家的目光想让身边所有的人也喜欢自己,但她所表达的方法往往让身边的人更不喜欢她。她渴望爱,但一次次伤了家人的心,也让她更加的叛逆。所以孤独无助的大碗就幻想出了一个和自己性格和爱好都一样的筷子,她有什么烦恼都可以和筷子倾诉,这样更显出了她是多么的孤独,多么渴望有人爱她陪她。小碟也是现在很多孩子的一个鲜明代表,在家人外人面前只展现自己最美好的一面,讨大家的喜爱。怕大家知道她的缺点和缺乏关爱别人的心,其实内心一样有叛逆的时候。
不过这个故事的结局还是很让我满意的,小碟发现了大碗的字条,也理解了姐姐的心,爸爸妈妈也通过了那些字条明白了大碗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更加渴望得到他们的爱。他们一家人终于可以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我也希望所有的小朋友和家人都能好好的相处幸福的生活!
今天,我读了《最想要的礼物》这本书。读后,我颇有感受。
这是一本充满奇思妙想的一本书。主要讲了一个绰号叫伊大碗的女孩有本事把每一次生日办成家人的受难日。又臭又倔又怪的大碗成了家里的反面分子。她幻想出一个精灵古怪的筷子弟弟,来做自己的同盟军和玩伴、她处处和家人作对,状况不断,冲突不断。最后当礼物揭晓时,每一样都出乎意料,烤番薯一样外焦里嫩的大碗忽然意识到家的温暖没有离开过她,而原谅和被原谅就是大家最想要的礼物。
大碗被父母送到了一所离家千里的学校,遇见一群像小鬼一样古怪闹腾的学生。不过任小鬼们再厉害,再闹腾,在这个学校都会被乖乖砸高砸软变的可口又好吃。因为里面有的是魔鬼老师。经过时间的推移,大碗日渐成熟。她明白人应该有两个生日,一个真正出生的日子,一个真正意识到自己一直被爱着的日子。 生活中的我不也是吗?不明白父母对自己的苦心,我行我素。我也会慢慢长大,总会有体谅父母的一天,父母永远爱我们。只是各有爱子女的方式,我也会从一只不起眼的面团,有朝一日脱胎换骨变成一直很想很有嚼劲的面包。
当我读到大碗13岁生日回家时。看到妈妈抱出一大堆礼物,像个杂货摊时,我不禁感慨万千,想起我的生日。爸妈何尝不是满足我的各种愿望,让自己幸福的像个小公主。可我又何尝不是有很多时候不理解他们。抱怨他们对自己不够关心,对自己的无理要求不满意。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明白原谅和被原谅是大家最想要的礼物。时刻做到相亲相爱,彼此真诚,诚实也是最好的礼物。
暑假,我读了一本《最想要的礼物》。作者是郁雨君,笔名辫子姐姐,她笑起来露出八颗牙齿,辫子80。2厘米。
尹小碗六岁的生日,把爸爸藏了六年的法国葡萄酒当成饮料喝了,成了小醉鬼。七岁生日把妈妈的皮鞋烧了妈妈责备小碗:“你不是小寿星,是小灾星!”
小碗的妹妹小碟又乖又娇又美,又臭又掘又怪的大碗成了家里的反面分子。于是她幻想出一个精灵古怪的筷子弟弟,来做自己的同盟军和玩伴。小碗和爸爸妈妈的关系渐渐疏远,和小碟矛盾升级,最后被“冤枉发配”到外地寄宿学校。
小碟发现了小碗的秘密小盒子。有一张纸条写的是:希望有人可以记得小碗的生日,会为小碗准备生日礼物,如果能为小碗举行一个派对就更好了,派对上要有奶油小丑,小碗想和大家打奶油仗!
——小碗写在没人记得的十二岁生日。
十三岁的生日妈妈给校长打电话,让小碗请假回家。爸爸给小碗做了没发酵的面包,这是小碗最想要的礼物!当小碗看见爸爸妈妈还有小碟那三只奶油鼻子时,她感到家的温暖从来也没有离开过她。自打计划给小碗过生日以后,妈妈每次上街都会给小碗买礼物,可是没有小碗喜欢的,妈妈慢慢张开双臂,一把把小碗搂在怀里,送出了笨拙的拥抱。小碟送了一只金驼色的萨摩犬,尖下巴,双眼皮,笑起来像个天使一样的小狗,这是小碗最想要的礼物。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原谅和被原谅就是大家最想要的礼物!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有个绰号叫尹大碗,可以这么说,她每一次都可以把生日过得像家里的“世界末日”一样。这也使得她的童年不再有生日。
而且她也很爱吃,在学校里还有几名“吃友”,一放学就和他们一起飞奔到学校旁边的小卖部吃东西去了。爸爸妈妈总是怀疑她乱吃东西,大碗也害怕被发现,每次一吃完,就一擦嘴,一点痕迹也不留下。但是一回家就被闻出来了,还能准确的说出来吃的是什么东西。为了更好的侦查出来,还派出了大碗的妹妹——小碟。小碟负责监视大碗,这下大碗可惨了。
大碗和小碟一直是对立的,大碗穿着行为都像个男孩,小碟却是个标准的小公主,又美丽又漂亮又会讨爸爸妈妈欢心。小碟和妈妈一国,爸爸和大碗一国,小碟也总是害大碗被骂,因此,大碗和排斥小碟,自己想像出一个筷子弟弟,和他一起玩。这也让爸爸妈妈很是头疼,以为大碗有了心理疾病。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大碗被爸爸妈妈误以为是自己欺负了小碟,而因此被送进了离家很远的“黑橄榄学校”。大碗以为自己被父母所放弃,自己没有爱,就连放假的时候她也不回家,她选择自己一个人孤独寂寞。同时也学会了独立和坚强。
直到那个十三岁的生日,爸爸妈妈和妹妹都想让大碗回家,大碗犹豫了好久,终于决定回家看看。这次的生日礼物令大碗感受到了家人的爱,爸爸的礼物是一大摞没有发酵的面包,“当初你就像这块面包一样,你的学校就像是一个烤箱,把你培养,让你成长。”妈妈的礼物是一个拥抱,一个好久不曾感受到的拥抱,小碟的礼物是大家一起“偷听来的礼物”原来大碗一直想要一种小狗,但现在小狗就在她的面前。
经过这个生日,大碗知道了,人有两个生日,一个是自己真正出生的日子,一个是自己感受到被爱的日子。大碗也很幸运,因为两个日子重合在了一起。
读了这本书,也让我深深的体会到我是多么的幸福,我被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深深的爱着,在我的成长过程中给了我那么多的关爱和呵护,感谢家人为我付出的一切,让我有了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我要好好学习,快快长大,回报社会和家人。
在我们的生活中,爱无处不在。在学校里,朋友之间、同学之间、师生之间有一种爱;在家里,父母兄弟姐妹之间有一种爱;走出家门,当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甚至路人也会撒播一点爱给我们。有时爱竟是察觉不到的,但却是很浓。
我读的这本故事里有一对水火不容的小姐妹尹小碗和尹小碟。妹妹小碟长得很漂亮而且精致,她总是像小公主一样优雅端庄,很有品味,别人都夸她有‘小公主的范儿’,而姐姐
小碗却是一个脾气暴躁,还很贪吃的女孩,她不爱穿裙子,不爱戴发卡,因为她不想让自己显得是一个女孩,还每次过生日都过成了父母的受难日,搅得全家人不得安宁。面对这么一对儿小姐妹,爸妈当然选择偏爱妹妹小碟了,因为她人见人爱嘛!
但是自认为被冷落在一旁的姐姐不但不向妹妹学习,反而脾气越来越暴躁,越来越能吃,吃的很肥胖,却很郁闷,她想出了一个叫“筷子”的弟弟跟她一起玩儿。担忧的爸爸妈妈和小碟一起想办法让小碗把“筷子”忘掉,一心一意和妹妹在一起并照顾她,可慌乱中这么做又疏远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使小碗失去了对家人的信心。久而久之,小碗被以欺负妹妹的名义“冤枉发配”到外地一所高中上学了。
一天,本来已经对家淡忘了的小碗突然接到了家里的电话,说是要给她过生日。原来,妹妹小碟无意中找到了小碗秘密日记的钥匙,从而得知了小碗许多不为人知的忧伤和秘密。这次生日,爸爸送了小碗一块没有发酵的面包,妈妈给了小碗一个笨拙的拥抱,小碟则送了小碗一直想要的小狗。他们的做法解开了小碗的心结,小碗发现家人浓浓的爱就一直在她身边从没有离开过。
故事读完了,我在想,如果我们的心像小碗一开始那样系上了心结,就察觉不到身边人的关怀和爱了,因为爱是要用心去体会的,在我身边,就有许许多多不同的爱:当我回家太晚,妈妈就会急慌慌地出门找我,当终于找到我时,会把我搂进怀里;当我考试成绩不理想,很伤心时,我的朋友虽然也考的不好,却还在一旁努力地安慰我;还记得有一次,我一边走路一边看书,眼看要掉进一个没盖盖儿的阴井里,旁边的一位叔叔连忙扶我一把并对我说:走路看书对眼睛不好······连陌生人都有爱,父母怎么会对自己的孩子不不爱呢,我们一定要珍惜这些爱,并且用真心去关爱别人,这样,我们生活中的爱就会无处不在!
中华文化上下五千年,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在这浩瀚的历史长河中古典名著不计其数,但使我感触最深的是《世说新语》。
直到今年暑假我才把《世说新语》通读了一遍,读之不忍释卷,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世说新语》是我国最早的一部文言志人小说集,由刘义庆(南朝宋文学家)主持编写的是一部纪录魏国风流的故事集,其内容主要涉及汉末至东晋时期士族阶级的逸闻趣事。《世说新语》所记载的虽是片言数语,但内容却异常丰富,对后世的笔记小说的发展有着深远影响,仿照此书体例而写成的作品更是不计其数。书中不少的故事,成为后世戏曲小说的素材,成为后世诗文所常用的典故,在中国文学具有重要的地位。
“庾公乘马有的卢,或语令卖去,庾云:"卖之必有买者,即当害其主,宁可不安己而移于他人哉?昔孙叔敖杀两头蛇以为后人,古之美谈。效之,不亦达乎?"意思是:庾亮有一匹的卢马,有人劝他卖掉。庾公说:"卖它就必定有人买它,那样也会伤害这位庾公(庾亮)骑乘的买主,难道因为它对自己不安全,就可以嫁祸他人吗?从前孙叔敖为了后人而杀了两头蛇,被古人传为美谈,我效仿他的做法,不也算是通达事理吗?"这是选自《世说新语》德行中的:庚亮不卖的卢,这其中反映了庚亮“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品行。当我们做一件事时,我们应当为他人考虑,不要只因为个人的一己私利,而祸害到了他人。这样即对自己不利,也对他人不利。所以我们在做一件事时,我们要顾及他人感受。
“王子敬自会稽经吴,闻顾辟疆有名园,先不识主人,径往其家。值顾方集宾友酣燕,而王游历既毕,指麾好恶,旁若无人。顾勃然不堪曰:“傲主人,非礼也;以贵骄人,非道也。失此二者,不足齿之伧耳!”便驱其左右出门。王独在舆上,回转顾望,左右移时不至。然后令送著门外,怡然不屑。”意思是:王子敬从会稽郡经过吴郡,听说顾辟疆有个名园,原先并不认识这个名园的主人,还是径直到人家府上去。碰上顾辟疆正和宾客朋友设宴畅饮,可是王子敬游遍了整个花园后,只在那里指点评论优劣,旁若无人。顾辟疆气得脸色都变了,忍受不住,说道:“对主人傲慢,这是失礼;靠地位高贵而对人骄横,这是无理。失去了这两方面,只是不值得一提的粗俗人罢了!”就把他的随从赶出门去。王子敬独自坐在轿子里,左顾右盼,随从的人很久也不来。然后顾辟疆叫人把他送到门外,对他但然自若,置之不理。从这则故事中使我明白了人际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们人生的成败。所以,我们必须注重日常的礼仪文明,做到与别人交往有尺度,说话要有分寸,行为要有节制,既不狂妄自大也不阿谀奉承,给别人留下好的印象。
上有万仞之高,下有不测之深;上为甘露所沾,下为泉水所润。
认真品读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一桩桩小故事,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如行林荫道上姹紫嫣红令人目不暇接。那一句句发言遣词,无不毕肖声口,寥寥数语,却能述说出一个个发人深思的道理。
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身上背负的不仅仅是中国的未来,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也需要我们去传承;让我们行动起来,让这条历史长河源远流长。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沈石溪《经典动物小说》。这本书共有《天命》,《象冢》,《仇恨》······等九篇以动物为题材的经典动物小说。其中《罪马》这篇动物小说使我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从前一匹品种优良的表演马出生在阳光大马戏团,出生后就由当时著名的马戏表演大师娄阿甲精心照顾下长大,这匹马在这位大师的调教下,所有表演都万无一失,没有一点点瑕疵和漏洞。然而,再一次表演中,意外发生了,它因为看见了一条蛇,他受到了惊吓,狂奔在马戏场里误伤了娄阿甲,娄阿甲因失血过多在去医院的路上,不幸身亡。这匹马成了一匹“罪马”。从此以后,它觉得自己内心非常愧疚,每天都忧心忡忡,最后跑出了马戏团,来到了娄阿甲的坟墓前,每天守护在他的坟墓旁,孤独的走完了它的一生。
读完之后,我非常的惋惜,其实这件事的罪过不在马,事情的原因是因为娄阿甲在驯马的过程中从来都没有考虑到在表演的过程中会有蛇出现的这样一个因素。因此,马在演出过程中受到惊吓,而酿成了这场悲剧,我为娄阿甲的不幸而痛心,同时我也为马的这种忠义所感动。
通过这个故事我想,我们今后再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到每一个细节,要谨慎,否则,就会有可能因为自己的一个小小的过错或者失误酿成大祸。左右的读后感,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论语》作为一部涉及人类生活诸多方面的儒家经典著作,许多篇章谈到做人的问题,这对当代人具有借鉴意义。
其一,做人要正直磊落。孔子认为:“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雍也》)在孔子看来,一个人要正直,只有正直才能光明磊落。然而我们的生活中不正直的人也能生存,但那只是靠侥幸而避免了灾祸。按事物发展的逻辑推理,这种靠侥幸避免灾祸的人迟早要跌跟斗。
其二,做人要重视“仁德”。这是孔子在做人问题上强调最多的问题之一。在孔子看来,仁德是做人的根本,是处于第一位的。孔子说:“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学而》)又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八佾》)这说明只有在仁德的基础上做学问、学礼乐才有意义。孔子还认为,只有仁德的人才能无私地对待别人,才能得到人们的称颂。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里仁》)“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德而称焉。伯夷、叔齐饿死于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季氏》)充分说明仁德的价值和力量。
那么怎样才能算仁呢?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颜渊》)也就是说,只有克制自己,让言行符合礼就是仁德了。一旦做到言行符合礼,天下的人就会赞许你为仁人了。可见“仁”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后天“修身”、“克己”的结果。当然孔子还提出仁德的外在标准,这就是“刚、毅、木、讷近仁。”(《子路》)即刚强、果断、质朴、语言谦虚的人接近于仁德。同时他还提出实践仁德的五项标准,即:“恭、宽、信、敏、惠”(《阳货》)。即恭谨、宽厚、信实、勤敏、慈惠。他说,对人恭谨就不会招致侮辱,待人宽厚就会得到大家拥护,交往信实别人就会信任,做事勤敏就会取得成功,给人慈惠就能够很好使唤民众。孔子说能实行这五种美德者,就可算是仁了。
酝酿好睡意,和朋友道了晚安,放下手机准备睡觉。刚眯上眼睛又忍不住摸出手机,刷朋友圈,刷微博,逛豆瓣。从困倦状态到清醒状态,十分睡意只剩一分,想起前几天看完《安娜卡列尼娜》一直想写未写的读后感,便坐起来打开电脑。
睡觉这件事儿倒是和码字有几分相似,它们都有即时性。如果不趁着自个儿特别困的时候入睡,之后便再难入睡。如果不趁着灵感光临之时多码几个字,之后怕是很难憋出想要的内容。
文化碎片化的时代,每天被微博微信数不清的垃圾信息覆盖,我们都进入了一个浅阅读的状态。安安静静地看完一整本书变成一件很困难的事,地铁站慌张的步伐,人们永远在赶时间。
所以我更喜欢回老家时随手备几本书。因为没有比在家那种没有烦恼慢悠悠的节奏更好的阅读环境。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如我老妈所说,回家的我简直变成了她的寄生虫。不用洗衣做饭,不用收拾打扫,一切家务都被我那勤劳贴心的老妈承包了。
看完一部长篇小说,就好像和其中的每一个人物完成一段长长的旅程。共同经历生活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临末分别,怅然若失。
女主安娜,美丽大方,身段迷人,举止就是上流社会的女人们的高贵优雅。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很难不会喜欢上这样一位可人儿。这样的美丽刚好是导致她悲剧的基础。
安娜在十七八岁就嫁给了老公卡列宁。一个优雅美丽的女士配上一位事业有成的男子,无论在谁看来都是极好的组合。十几岁不懂爱是什么的安娜就这样迷迷糊糊的嫁给了卡列宁。每天穿上精致的礼服穿梭于圣彼得堡的各种舞会。直到她在火车上遇见了弗伦斯基。
用现在的话说,弗伦斯基就是一位顶级的高富帅。英俊的外表,丰厚的俸禄,并且有着军官的骁勇。两人第一次相见,就被对方深深吸引。如果问我是否相信一见钟情,我相信。只不过,一见钟情从来都是男神和女神之间的游戏。
安娜遇见弗伦斯基就像一本好书落入一个能读懂她的人,一架钢琴遇上一个真正能用她弹出美妙旋律的人。她开始意识到她和卡列宁之间并不是爱情,一切都是按部就班,为了结合而结合。卡列宁只是把她当作拿得出手的花瓶,可以传宗接代的妻子。弗伦斯基却把她当作一个真正的女人看待,爱慕她,欣赏她,疼惜她。这恰好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最为需要的。
随着和弗伦斯基的爱火越来越旺,摆脱卡列宁束缚的欲望便越来越强烈。实在难以忍受痛苦的安娜选择主动和卡列宁摊牌,而老公卡列宁的处理方式更加使她厌恶。为了保全自己的名誉,卡列宁向安娜表示只要安娜愿意断绝和弗伦斯基的关系,他可以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陷入爱河的安娜无法做到,两人的关系陷入了僵局。
不顾世俗的眼光,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安娜和弗伦斯基公开出现在各种宴会上,沦为大家津津乐道的谈资。相对于男人,那个时代对于女人要严格得多。在大家眼里,弗伦斯基是又征服了一个女子的极具魅力的男士,安娜则是一个抛夫弃子的堕落的女人。渐渐地,安娜被上流社交圈孤立,贵族们都以和她交往为耻,除了几位极其要好的朋友。
然而压垮安娜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她对弗伦斯基的猜忌。弗伦斯基仍然流连在灯红酒绿的宴会舞会,安娜只能独自呆在家中。久而久之,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将她吞噬。她害怕弗伦斯基爱上其他女人,她害怕自己对于他没有了吸引力。这种害怕后期近乎畸形。
在安娜看来,她为了弗伦斯基背叛了丈夫,扔下她心爱的孩子。而他怎么能爱上别的女人。为了报复他,让他后悔,她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火车站结束了生命。
安娜自杀后,弗伦斯基完全变了一个人。从风度翩翩侃侃而谈变得沉默不语,如同行尸走肉。战争爆发后,他毅然决然前赴战场。因为,他的心早已随着安娜死去。
很多看过小说的人都喜欢安娜,认为她美丽勇敢,敢于面对自己的感情。可我就是喜欢不上来。在我看来,安娜这个角色过于自私,且不理智。因为她的勇敢直接或间接导致了这个故事中所有相关人的悲剧。老公卡列宁,儿子谢辽查,弗伦斯基。结局安娜一死了之,留给弗伦斯基的却是永久的悔恨,足以彻底毁掉他。当然,作为男主介入别人家庭的弗伦斯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罪有应得。
我更喜欢小说的另一对列文和吉蒂。可以说,吉蒂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也是自己想要成为的那种女生。
她虽然魅力不及安娜,但在遇见安娜之前,花花公子弗伦斯基也是为她倾倒。她有女人的美丽,也有女孩儿的善良天真。在丈夫列文因为别人对她的仰慕吃醋时,她没有怪丈夫小心眼儿,而是尝试理解他的感受,并且答应了列文将客人送走的无理要求。弗伦斯基转而追求安娜后,吉蒂生了一场大病,每每想到自己向弗伦斯基示爱没有得到回应就无比羞愧。一个美好的女孩当有这样的自尊自爱。
我一直相信安娜的悲剧是注定的。一个没有尝到过爱情滋味的如此尤物穿梭在光怪陆离的社交圈,她怎能全身而退。
生活没有偶然,所有结局都是偶然中的必然。
在一个美妙的午后,笔者有幸浏览到现代经济学之开山之作——《国富论》,笔者便怀着几分激动与崇敬之情开始了这一次的神游之旅。需要在那里在那里说明的是,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国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需要在那里说明的是,《国科的诞生,亚当斯密也所以声名显赫,被誉为“知识渊博的苏格兰才子”亚当·也所以声名显赫,被誉为科的诞生,亚当·斯密也所以声名显赫,被誉为“知识渊博的苏格兰才子”。
《国富论》共分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加劳动生产力的手《国富论》共分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加劳动生产力的手——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货币。再由货币解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段——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货币。再由货币解析商品价格及商品价值,以及价格的构成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进而联系析商品价格及商品价值,以及价格的构成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
进而联系整个政治经济体系,阐述其内在联系。整个政治经济体系,阐述其内在联系。《国富论》作为现代经济学开山之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理论,也正因《国富论》作为现代经济学开山之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理论,也正正因如此,它有许多发人深思之处。而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尤为感为如此,它有许多发人深思之处。而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的观点尤为感兴趣。所以,本文也是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的有感而发。兴趣。所以,本文也是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的有感而发。“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这是亚当·斯密在第一章的开头语。
为了使读者决定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这是亚当·斯密在第一章的开头语。为了使读者亚当更加明白分工在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上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亚当斯密进而举了扣亚当·更加明白分工在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上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亚当·斯密进而举了扣针制造业的例子来加以说明。由此,咱们也明白正因有了分工,同数量的劳动者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工作量。其原因有三点:第一点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86工作量。其原因有三点:第一点,劳动者的技巧因专业工作量。
其分工而日渐提高。劳动者熟练程度的增进,势必增加他所能完成的工作量。第二点,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通常需要损失不少时刻。有了分工,就能够免除这种损失。第三点除这种损失。第三点,许多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的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从分工开始,亚当斯密接下来谈到分工的缘由:人类的物与物交换。正因亚当·从分工开始,亚当·斯密接下来谈到分工的缘由:人类的物与物交换。正因人类有物与物交换的意愿、需求,继而产生劳动分工。劳动分工又引起更大范围的物与物交换。
在那里亚当斯密谈到亚当·谈到“的物与物交换。在那里亚当·斯密谈到“例如,在狩猎或游牧民族中,有个善于制造弓弩的人,他往往以自我制成的弓弩与他人交换家禽或兽肉。结果,他发觉,造弓弩的人,他往往以自我制成的弓弩与他人交换家禽或兽肉。结果,他发觉,与其亲自到野外捕猎,倒不如与猎人交换。正因交换所得却比较多。
为他自身的利益打算,他只好以制造弓弩为业。于是,他便成为一种武器制造者。另有一个人,因长于建造小茅房或移动房屋的框架和屋顶,往往被人请去造屋,得家禽兽肉为酬。于是,他发觉,完全献身于这一工作对自我有利,因而就成为一个房屋建筑者。同样,第三个人成为铁匠或铜匠,第四个人成为硝皮者或制革者。这样一来,人人都必须能够把自我消费不了的自我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拿来换得自我所需要的别人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得自我所需要的别人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这就鼓励大家各自委身于一种特定业务,使他们在各自的业务上磨练和发挥各自的天赋资质或才能。”
这个暑假,我怀着一股激动的心境再次阅读了《林海雪原》这本书,这次,我对这本书又有了更高的见解了,更加感觉“林海雪原”这四个大字是由战士们的鲜血所凝成的了,它们在我心目中更加得辉煌,更加得耀眼了。
在书中,我看到了一位位智勇双全的解放军战士,他们为着自我的梦想,更为着祖国的伟大事业,在祖国大地上奋斗,每一个战士都与团队融为了难分难舍、患难与共的一体。在书中,每一位战士都有着独特的性格,多谋善断的少剑波,有胆有谋的杨子荣,骁勇威猛的刘勋苍,坚韧忠诚的孙达得,粗俗诙谐的栾超家,忘我拼杀的高波,甜美热情的白茹,机智聪颖的董中松……在书中,战士们吃苦耐劳,为了祖国,为了人民,克服了一切常人所难以忍受的艰苦,在冰天雪地里,他们侦查奔袭,与敌人斗智斗勇。
在书中,每一个战士,都有着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忠诚、敬业、团结、勇敢、顾大局、识大体、勇于拼搏、服从命令……少剑波痛失姐姐,却能够强忍悲痛,将悲痛和愤怒化成力量,用于剿匪;杨子荣只身一人混入匪穴,献礼座山雕,完全在想如何当一个不被发现的卧底;栾超家跨越涧谷,想得最多的还是怕自我的失误导致剿匪的失败。
他们的思想都是一种军人精神;高波以一敌百,与敌人殊死搏斗,完全没有想过自我能够逃离,他为了群众,最终英勇牺牲;白茹是个女兵,体质不如男兵,却从不要男兵帮忙,她认为,只要不拖部队的后腿,自我摔多少跤都是值得的。
对战士们来说,死,不可怕,流血,不心痛,因为他们心中有一个信念:我要解放全人民,解放全中国。这一股巨大的精神力量支持着他们在困难面前毫不退缩,直至最终的胜利,他们对自我的梦想,执着地追求着,不畏层层艰险,无论是到了胜利的时刻,还是到了失败的边缘,也毫不放弃那个信念,或许他们认为:为了那高高在上的梦,必须拼,也仅有拼,不管成败,可是毫无遗憾。
汉朝文学家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求为团体而死,必是重于泰山,战士们就是抱着这样一股信念,才能在战场上打得潇潇洒洒,毫无忌惮。生死,是战场的关键,贪生怕死的绝不是好士兵,看看古人活的多坦荡,更有人长叹一声:“生死有命,富贵永生在天。”生与死只是一线之差,便是有气与无气。
有人死得气壮山河,但他们还是活在我们心中,可得其所;有人死了,便遭万人践踏,因为那种人为了一丝生机而去拼命乞求,却照样成为了土灰。这也是为什么烈士受人敬仰,汉奸遭人唾弃的原因了,不必太看重生死,该来的迟早会来,既然自我无愧于世界中的万物,那么又何必执着于一个想法或一个迟早会来的结果呢?
那我们,要学习战士们的什么呢?
敬业、团体和奋斗。敬业是一种工作态度,我们此刻的工作是学习,对待学习要热情,如果总是冷冷淡淡的,又有什么意思呢?战士们从来不会忘记的:我们是一个团队,是一个团体,应对团体,他们总是舍小家,顾大家,个人利益总是小于团体利益,但我们,真的会以小换大吗?每个人总有自我的人生目标,朝着这个目标去奋斗,去拼搏,让人生充满精彩!
《林海雪原》这本书,讲述的不仅仅是解放战争时期的剿匪斗争,更体现出的是一种智慧,一股勇气,成为革命的一个影子。尽管有时,天灾与人祸齐头并进,战士们措手不及,但在一阵风雪和战斗后,天灾人祸成了战士们走向胜利的铺垫,战士们也圆了自我的梦。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子衿》是《诗经》众多诗中的一首,这首诗写的是青青是你的衣领,长长地挂在我的心。纵然我还不能去,你为什么不寄个音?青青是你的佩带,长长地在我想念哉。纵然我不能去,你为什么不来?你轻快地往来啊,登在城楼上啊。一天不看见你,如同隔了三个月啊。读《子衿》时,会深深的感受到古代爱情的勇敢、直白。“纵我不往,子宁不来?”纵然我不能去,你为什么不来?如此的大胆直接。回想古代,我们的脑海中往往会浮现“封建”二字,在封建王朝这么大胆直接的谈情说爱是不可能出现的。每个人都那么的羞涩,有爱不敢言,只能等待媒婆的提亲,经常遇到喜欢的人却不敢说出口,因而酿成了很多的悲剧,对比这些《诗经》时代的爱情显得那么可贵,显得那么美好。
读《诗经》中的诗时会感受到他们的心情或是感情。例如《静女》一诗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
读这首时脑子里会浮现这样一个画面:一个男子约一个美丽的少女到城隅约会,男子非常开心的到达约会场所,少女故意躲藏起来。男子等了很久,逐渐变得烦躁,而当他不知所措时,女子突然出现,献上彤管作为礼物,一丝甜蜜爬上了男子心头融化了他先前的不安与烦躁。这是一幅多么美好的画面。《诗经》时代那简单,却甜蜜的恋爱,没有山盟海誓,却同样令人羡慕,没有浪漫的玫瑰,普通的彤管,依旧浪漫甜蜜。时代的改变,物质也在改变,如今约会送彤管已不再浪漫,而人们渴望的甜蜜,那简单的爱却没有改变。
《静女》中的女子躲藏男子,看他着急的模样,看他等待的不知所措的样子,看到他那么的着急,内心反而会更加开心,因为对方那么的在乎自己。而一直等待的男子,看到女子出现,并送上彤管,彤管随处可见,没什么特别意义,可是从心爱的人手里送出,却显得意义非凡,感觉那彤管特别的美丽,而在等待过程中的不安,烦躁,也随之消失,等来的是满满的甜蜜。女子一次小小的举措让她和男子的爱情更进一步。等待是一段艰苦的路程有人说等待是一种煎熬,因为在等待过程中看着远去的行人,各种想法会浮现在脑海中,会担心她是否忘记约定,也会担心她记错了约定,担心她的安全,害怕她来的路途中是否遇到危险,各种想法袭上心头,越等待越着急越不安。然而等待也是一种幸福,男子的等待换来了女子的出现,以及心中满满的甜蜜。
说到古代,往往会想到封建社会,我讨厌封建,因为他造成了太多太多的悲剧。《红楼梦》中林黛玉玉贾宝玉正是如此林黛玉与贾宝玉本有木石前盟,林黛玉本为仙山上的绛珠仙草,而贾宝玉原是神瑛侍者。一天,神瑛侍者无意看见了快被古死的绛珠仙草,于心不忍,便用仙水精心灌溉它,终于让它重新存活。林黛玉省心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喜欢她。贾宝玉大婚,贾府一边成亲的喜庆景象,一边是死前的哀怨凄怜,林黛玉误以为贾宝玉欲娶薛宝钗为妻,在贾宝玉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而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时是那么的惊讶,当他得知林黛玉已身亡是,是那么的悲痛。为什么两个如此相爱的人会是这个结局的,那是因为封建的老祖宗因林黛玉体弱多病看不上他将新娘换成了门当户对的薛宝衩,以至于发生了这种悲剧。一对追求爱情的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下生离死别。
如果说林黛玉玉贾宝玉的爱情让我们感到惋惜,那么觉新的'爱情会使我们感到痛心。在巴金先生《家》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懦弱委曲求全的觉新,他的一生都活在内疚与痛苦中,他是封建社会的一个牺牲品,他不敢反抗老太爷,痛失了自己的梦想和自己最心爱的人,想爱却不能爱,他一直在这种痛苦中挣扎,心爱的人的死去,给他带来了无限的痛苦与自责,然而他的悲剧却还没有结束,犹豫封建的利益使他的老婆难产而死,他的儿子也逐渐死去,对他,我们只能感到痛心。
看完了这两个因封建而造成的悲剧,对比《诗经》时代的勇敢爱情,《诗经》中的诗透露的是一种直白,没有觉新的委曲求全,那一种简单的爱情,那一个男女间的小游戏是如此的甜蜜。没有封建礼仪的束缚,女子不在躲藏于家中,而勇敢的逐爱,不因错过而悲伤勇敢表达自己的爱恋,就像摽有梅中的“求我庶士,迨其吉兮”
当然爱情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会有写挫折与失败,悲剧也会发生,又如《氓》中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乘彼垝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自我徂尔,三岁食贫。淇水汤汤,渐车帷裳。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
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兄弟不知,咥其笑矣。静言思之,躬自悼矣。
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淇则有岸,隰则有泮。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氓中的女子虽然没有等待男子的提亲却依旧嫁给了他,把自己的青春都奉献给这个男子,为这个男子处理好家庭的事物,每天都这么的劳累去义无反顾,她爱他,可他却变心了。她也曾为了他,看到复关就开心,看不到就难过,她的心情曾因他的变化,她也曾爱他爱的轰烈,可他呢,却这样的辜负了她。
在读《诗经》时会被里面那些单纯的爱恋而吸引,那些简单的爱恋,却依旧的甜蜜,从字里行间中渗出,那大胆的求爱宣言,是那么的直白,随时代的改变,一切都在改变,唯一不变的是那单纯简单的爱恋。
这边爷爷奶奶在吵架,灶王爷左看看右瞧瞧,他好象什么都明白了似的,眉头皱得老紧了呢!
我们家人一旦做了什么不对的事,灶王爷就举起他胖胖的手,皱起他细细的眉毛,用不太标准的英语连声说:“NO。”大家一看灶王爷那个严肃的样,自己倒忍不住笑了。
晚饭时,我、爷爷奶奶和灶王爷一起吃饭,灶王爷还是瞪着眼睛,不过他在笑呢!奶奶端着一盘土豆一步一步走来,看来爷爷奶奶都老啦,灶王爷可能也老了,可他还是那一副顽童样:眼睛瞪的老大,脸上有两抹永远都抹不掉的红。
我感觉,我就是里面那个胖胖的小女孩。大家一家人生活得其乐融融,我、爷爷奶奶、灶王爷、猪、狗,大家都幸福地生活着。新年到了,灶王爷得上天一段时间,大家把糖瓜给他吃,让他在玉皇大帝面前不要乱说话。不过,我想没有糖瓜灶王爷也不会乱说的,因为在心底,他永远爱着我们一家人。
在生活中,我们身边就有很多“灶王爷”。比如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每时每刻地瞪着眼睛盯着我们,爱护着我们。我们都是最最最幸福的人,因为天天都有人在管我们,他们从心里爱着我们,盼望我们快快成长。
翻开书,灶王爷还是瞪着大大的眼睛微微地笑着,他好像在对我说:“孩子,要好好珍惜那些对你好的人那。”是啊,你必须知道,那些管你的人,多么爱你呀!
古代有一户姓张的人家,兄弟俩,哥哥是泥水匠,弟弟是画师。哥哥拿手的活是盘锅台,东街请,西坊邀,都夸奖他垒灶手艺高。年长月久出了名,方圆千里都尊称他为“张灶王”。说来张灶王也怪,不管到谁家垒灶,如遇别人家有纠纷,他爱管闲事。遇上吵闹的媳妇他要劝,遇上凶婆婆他也要说,好像是个老长辈。以后,左邻右舍有了事都要找他,大家都很尊敬他。张灶王整整活了七十岁,寿终正寝时正好是腊月二十三日深夜。张灶王一去世,张家可乱了套,原来张灶王是一家之主,家里事都听他吩咐,现在大哥离开人间,弟弟只会诗书绘画,虽已花甲,但从未管过家务。几房儿媳妇都吵着要分家,画师被搅得无可奈何,整日愁眉苦脸。有天,他终于想出个好点子。就在腊月二十三日张灶王亡故一周年的祭日,深夜,画师忽然呼叫着把全家人喊醒,说是大哥显灵了。他将儿子媳妇全家老小引到厨房,只见黑漆漆的灶壁上,飘动着的烛光若隐若现显出张灶王和他已故的妻子的容貌,家人都惊呆了。画师说:“我梦见大哥和大嫂已成了仙,玉帝封他为‘九天东厨司命灶王府君’。你们平素好吃懒做,妯娌不和,不敬不孝,闹得家神不安。大哥知道你们在闹分家,很气恼,准备上天禀告玉帝,年三十晚下界来惩罚你们。”儿女侄媳们听了这番话,惊恐不已,立即跪地连连磕头,忙取来张灶王平日爱吃的甜食供在灶上,恳求灶王爷饶恕。从此后,经常吵闹的叔伯兄弟和媳妇们再也不敢撒泼,全家平安相处,老少安宁度日。这事给街坊邻友知道后,一传十,十传百,都赶来张家打探虚实。其实,腊月二十三日夜灶壁上的灶王,是画师预先绘制的。他是假借大哥显灵来镇吓儿女侄媳,不料此法果真灵验。所以当乡邻来找画师探听情况时,他只得假戏真做,把画好的灶王像分送给邻舍。如些一来,沿乡流传,家家户户的灶房都贴上了灶王像。岁月流逝就形成了腊月二十三给灶王爷上供、祈求合家平安的习俗。祭灶风俗流传后,自周朝开始,皇宫也将它列入祭典,在全国立下祭灶的规矩,成为固定的仪式了。”
最近看了一本书,写天界和魔界的,具体的说,是写路西法和米迦勒的。
书名是《天神右翼》。
看完后,我不得不说,天籁纸鸢的文笔很好,非常的好。华丽优雅,有着不寻常的惊心动魄和黯然销魂。
难以言语的揪心,难以放下的感情,贯穿着整个文章,冷血如我的人都不禁为文中的角色落泪不止。
彼岸花,花彼岸,就像米迦勒和路西法。路西法仰望天界,却看不见光耀殿的太阳。米迦勒俯视魔界,却看不见罗德欧加的黑暗星辰。这就是命运么?
无论是现实的承诺,还是回忆的水晶球,都少不了那一声“伊撒尔……”
就算是你来到了幻影城,就算是假的,你依旧在听,听着那一句句呼唤,那句抱歉,然后任由自己泪流满面,带着微笑……
伊撒尔,路西法。你们的感情到底是什么?路西法透过伊萨尔的眼睛看的是谁?是神么?还是真真正正的米迦勒?难道说,米迦勒的一生都是神的替身?难道说,路西法真的没有爱过米迦勒?暗暗想了很久,但最终还是放弃了,身为神的儿子,口中却要把自己最爱的人称作父亲,无论是米迦勒还是玛门,都是最痛苦的回忆吧。可是呢?
米迦勒却依旧苦苦守着自己的感情,不肯放开。他不怕坦白自己爱上父亲,更不会逃避自己的责任。我不得不动容于他的感情,虽然我否认乱伦这种事情,可是却不停的暗示自己,米迦勒什么都不知道,当时他什么都不知道啊!这一切不能怪他。也不可以怪路西法,他爱神,他没有错啊。
终于明白玛门的当时的慌乱、紧张、压抑以及伤痛。虽然这些对于魔族和神族来说,并不是什么很值得羞愧的事情,但是玛门不能接受的是,米迦勒爱的是自己的父亲,路西法。在玛门的心里,路西法就是他的神。
现在想想看,玛门和伊撒尔有着一样的经历,他们两个爱的人都爱上了自己的父亲。爱到不可挽留的地步,爱到自己心碎却仍然要扬起笑容。有时候他们的爱是一种枷锁,锁住了被爱者的身,却锁不到被爱者的心。
米迦勒的选择和玛门的选择基本相同。他们选择放手,让心爱的人自己寻找幸福。可是放不下,还是依旧放不下。玛门抽烟的样子,萎靡而且颓废,不知道为什么,他从未想过贝利尔会爱上他,小猪,小猪……多亲昵的名字,可是玛门,你眼中凝望的珍视的,可是小贝利尔?还是那年,和你定下契约的米迦勒?
曼珠沙华,妖艳,美丽,却有着浓浓的绝望。
如果当年,伊撒尔知道了一切,那么路西法,你可愿带着他堕天呢?
如果当年,路西法诉说了一切,那么伊萨尔,你可愿随着他堕天呢?
在暑假期间,我有幸读了“罗曼?罗兰”的《巨人三转》,看了以后,有了很大的感触,也明白了很多本文来自:放放假。生活是广阔的,但并非处处都开满鲜花,更不能奢望处处有林荫小道,有的地方会是崎岖陡峭的小路,有的地方甚至可能是荆棘丛生。文章里的三位名人,不是在战场上英勇奋战的英雄,而是具有着伟大灵魂的人。他们就是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他们在人生艰难的征途上,为了寻求真理和正义,为了能创造出不朽的杰作,献出了毕生的精力。他们有的饱受病痛的折磨,有的遭遇了许多悲惨事件,有的内心惶恐矛盾,沉重的苦难,几乎快抑制了他们的呼吸,毁灭了他们的理智,但他们还能坚持着自己的原则。开始了他们的艰苦的人生……
贝多芬的一生大都是在磨难中度过的,然而所有的磨难只是让他变得更加坚强,他贫穷,却始终保持独立的人格,他孤独,却以一颗真诚的心爱人类,他从未享受过欢乐,却创造了欢乐给全世界。摔倒了并不可怕,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只因为这一次跌倒而一撅不振。我记得以前有一个人对我说过,青春就是疯狂的奔跑,然后华丽的跌倒,最后幸福的微笑。
米开朗琪罗,一生都为拥有过自由,不得不依附他所不愿依附的教皇,不得不为教皇们的虚荣忙碌终生,他在精神上比贝多芬更受折磨。
托尔斯泰轻视它所拥有的一切,渴望拥有他所未知的生命的真谛,他的伟大就在于不肯虚度年华,他想要用造福于人类来实现生命的价值。
这三位英雄,虽然出身,经历,性格迥然不同,但为实现生命的价值,同样需要面对这样或那样的磨难和挫折。我们要像贝多芬,一样扼住命运的喉咙.
人生就是需要奋斗,奋斗过后,等待你的就是幸福。不经过奋斗而得来的幸福是不会给人带来任何的快乐的,只有战胜种种艰难困苦以后,才能攀登上生命的顶峰!人生的价值都是由自己是否去奋斗过有关。人生就是需要奋斗!
今天,我读完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作者是乔治。塞尔登。他出生于1929年,1961年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本书出版后即佳评如潮,一直到今天仍风行在美国市场,奠定了塞尔登在儿童文学界的地位。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里,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里。它被玛利欧收养了,跟塔克老鼠和享利肥猫做了朋友。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的友情,帮助了玛利欧逃脱了困难,自己还成了著名的演奏家。
我最印象深刻的是:在梦游中,柴斯特吃掉了一大半两美元的纸币,被玛利欧的妈妈关进了笼子里。老鼠搭克千方百计的在想方法,最后塔克拿出了自己辛苦捡到的钱给了柴斯特,使柴斯特得到了自由。虽然这是一个很短的故事,但是它让我们知道了友谊。
我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友谊很重要,它会在你遇到困难时,伸出双手来帮助你走出困境。所以友谊很重要。在学校里,如果看到同学有困难,要主动去帮助同学。例如:有的同学摔倒了,我就应该把他扶起来,送到医务室,让医生把他的伤处理好,再把他领回教室。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这天,我看了鲁迅先生的一篇文章——《阿长与山海经》。我的心深深的触动了。
文章是讲述鲁迅先生与“阿长”的故事。“阿长”就是“长妈妈”。“长妈妈”是鲁迅先生家一哥做工的。文章先是说“‘长妈妈’,已经说过,是一个一向带领我的女工,说得阔气一点,就是我的保姆”我认为这是鲁迅先生在评价“长妈妈”的地位。读到下方时,我又有了新发现,“阿长”这个名字别的女工也用过的,我能够体会到“长妈妈”在鲁迅先生家的地位有多么低下,因为连名字都能够用别人的,而且是为了省事。
又往下读时,我发现鲁迅先生十分憎恨”阿长“,因为阿长经常会告状,我却认为”阿长“虽然会告状,但她是出自于真心想带好鲁迅先生的,阿长不仅仅会“切切察察”还明白许多风俗。但鲁迅先生却不领情。
“阿长”的性格不仅仅善良、热心,还会关心人,我明白她对鲁迅先生的心是好的,但是那时鲁迅先生还小,并不愿听。可她却不知厌烦的传授她所明白事情。还为鲁迅先生买了一本《山海经》,别人不愿做,她却会去做,她小时候没读过书,从“哥儿,有画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中,她连字都记不住,能够想像到第一范文网买这本书有多么艰难,于是鲁迅先生又对她产生新的敬意。
所以,鲁迅先生为何三十年后还要专门写一篇关于“阿长”的一篇文章。
我能够想像,其实鲁迅先生是很同情“阿长”的。因为,她为这个家做出了许多的贡献,最后,却连名字都没落下,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有后悔和内疚的。
最后,我想说我也很同情长妈妈。
“一个人要想成大器,就一定要真才实学!特别是在学习上,我们一定不能华而不实,来不得一点虚假!”这句话爸爸常常挂在嘴边。
寒假里的一天,我做完了作业,拿出了我最爱看的一本书——《滥竽充数》,我如饥似渴的读完了这本书,它教育人们要虚心学习,不能不懂装懂,这样才能学到真正的本领。
《滥竽充数》这本书记述了战国时期,有一个国王叫齐宣王,他特别喜欢听吹竽,有特别爱讲排场,常常召集手下三百人组成的吹竽乐队,一个叫南郭先生的,他本来并不会吹竽,心想机会已到,不妨到里面混一混,后来就在齐宣王面前夸耀自己是吹竽高手,恳求加入吹竽队。齐宣王答应了他的请求,这时,南郭先生美滋滋地走出宫殿,每次他都鼓着腮帮子,捂着竽眼儿,摇头晃脑,装腔作势地混进队伍。他混了一次又一次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奖赏,自以为聪明而得意洋洋。过了几年,齐宣王死了,他的儿子齐湣王继承了王位,齐湣王与齐宣王不同,他不喜欢大家一起吹竽,却喜欢一个一个吹竽。南郭先生听见这个消息,只好逃之夭夭……
《滥竽充数》这个故事好似就是对我们的真实写照。记得在上学期考试前夕,老师一再告诉我们要脚踏实地,平时要多读、多写、多背,才能真正掌握书中要点,考试起来迎刃而解,可在几次的背课文上,我都是“分钟热度”,刚背了几大段就腻了,书就丢在一边,玩得忘乎所以,当老师要全班同学一起背时,我就装模作样,胡背一通,就这样一次次蒙混过关,自欺欺人,结果在期中考试中,由于课文不熟,就错在填写课文句子上,而没有获得优良的成绩,使我懊悔至极!
《滥竽充数》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如果人人都像南郭先生,便会被社会一个一个的淘汰!就让我们以南郭先生为例,不要做一个滥竽充数的人!!!
拿起这本散文集,原因有二,其一这是一本中国台湾文字爱好者所写的散文集,阅读这些文字,对于我这个一直打算实现中国台湾首次旅行的人无非是一种对中国台湾人文知识的预习;其二,本书封面上标写着我所喜欢的两位中国台湾作家:龙应台和蒋勋,可是读完该书,发现书中除了余光中、林青霞之外,其他都是我所陌生的中国台湾作家,但他们的思想和文风大多都是我所喜欢的。
正如该书的名字《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通读诸位作家精美简短的散文,我总是游走在一种淡淡的忧伤和若隐若现的哀痛之中,这是远在中国台湾的同胞们用他们的方式在向我们传递一种同祖同宗的文化,从一定程度上说,中国台湾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做得更好,这些在书中的文字里也得到了表现,让读者在书中不禁陶醉于中国传统文字的含蓄和精彩。
读这本散文集,我感觉自己在逐一结交一位位的中国台湾好友,又在他们的牵引之下,穿过时空,静静欣赏那些勾起他们淡淡的痛的往事。读书就像在旅行,在认识、熟知朋友的过程中,感受不同地方、不同情境之下的故事。
这本书适合作为口袋书,在每一个时间片段,从包包里取出来,慢慢喝着咖啡或者茶,读上两页,然后掩卷慢慢回味自己人生中淡淡的痛。
内容简介:
放下过去,释怀自己,感谢那些抹不去的曾经……
忆旧的人,总有些须事,让我莫名感怀……
我们生活在这个时代,正是这个时代留给我们的个人记忆。但是,我们也有自己的 表达……
最是留恋伤感,最是情真动人的心动,更是永恒的美丽!
心在流浪,何必在意咫尺与远方,看看他人的行走,你也会寻找到一片感动
岁月换了容颜,你是否还在驻守?
我们改变不了这个世界,曾经的伤痛和苦闷让我身心疲惫。我曾流着泪,静静地躺在床上,细数前尘。不时,翻开抽屉,数点往事记忆,思绪如浪如潮,这是本来的我么?记忆中的苦,都是福,放下过去,还有什么不能释怀?坚持追逐,做一次勇敢的自己。因此,趁现在,此生未老……
《偷影子的人》是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创作的一部小说,也是其第10部作品,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
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在亲吻自己的影子,这个画面让我感到很温暖也很好奇。这本书以一个小男孩的成长经历为主线,以一种温馨的情感路线,从小男孩的青涩懵懂写到长大成熟感受亲情、友情和爱情的无限力量。
《偷影子的人》讲述了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特殊功能----偷别人的影子,当它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功能后,他慢慢变成了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之动容,妈妈的老去也令人流泪。最后,男孩在苏菲和克蕾儿的爱情选择告诉了我,选择心中最放不下的那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的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
当看完整本书的时候,感觉很温暖。作者仿佛也偷走了我的影子,向我诉说着自己的童年。我想,每个人的童年或多或少都会与偷影子的人里头的小男孩的童年会有相似之处吧。透过一页页纸张我仿佛也看见了我自己那个小小的童年。有时候,静静地坐着,我会想起属于我的那个美好童年,小小的童年越走越远,有时候回想它依然那么美好。
让我感触最深的是浓浓的亲情,文中的母亲为自己的孩子付出很多,在男孩身边默默的支持他,直到自己老去。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时时刻刻享受着父母给我们的关心和疼爱,他们润物无声的陪伴、呵护与鼓励,让我们健康成长,而他们却早生白发。对父母,对长辈,对这份亲情,我们要好好珍惜,感恩是最好的回报。
我第一次见到这本书,就被它的封面和故事简介给吸引住了。哦!这是一本关于狗的书!于是,我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当翻开它的那一刻起,我就沉浸在了故事当中……
这本书里讲述了一只名叫“美丽的乔”的小狗一生的经历,从它刚刚出生时那个坏主人的心狠手辣,到后来新主人家的温暖和对它的爱护,乔经历的每一件事都是它生命中最特别的。
通常被养在城市里的小狗,都会过着平凡而索然无味的一生,每天做着同样的事情,按时吃饭,按时睡觉……但乔不同,可能世界上没有一只小狗和乔一样,有着丰富多彩的一生,有着温暖的家,有着爱它的主人,有着知心的伙伴。乔的一生真是让我感到不可思议!
但没有谁的一生是十全十美的,乔的耳朵和尾巴曾被原脾气暴虐的坏主人砍掉过。这就引起了我的思考,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在善待,保护我们的动物朋友?
现在,很多人的嘴里都谈论着要善待动物,保护动物,可是,到底有多少人做到了呢?我们没有权力去伤害任意一个无害的小动物,因为我们一样共存在这个地球上,一样享受着大自然的恩赐。有很多人猎杀动物,单纯是为了娱乐,剥下动物的皮,向朋友炫耀。这种滥杀无辜的人,一定不会有好报的!
动物,这种弱小的生命,在我们看来微不足道的生命,却能在我们最困难时给我们帮助,在我们伤心时给我们无声的安慰,在我们熬夜时陪伴在我们左右。哪怕是一只小小的仓鼠,一只小小的鹦鹉,都能成为我们最好的的伙伴。他们对我们的信任,对我们的崇敬,对我们的感情,超过了我们对世上的一切。所以,如果你有一个爱你的动物朋友,就请你也好好的爱护它,珍惜它吧!
一起来爱护身边的小生命吧,这样,一定会让你的人生更精彩的!
协和:洛克。菲勒基金会在原北京协和医学堂基础上创立,在过去的近一个世纪里,成为西方医学在中国发展的鼎盛和巅峰,深深影响了中国的医疗系统,大部分学生在未来的从医生涯里推动了中国的西医发展,治学严谨,提倡精英教育,通识教育、博雅教育并重。它在教育、医学领域取得的成就,应当引起现在社会的思考,在面对医患矛盾层出不穷,社会医疗体系改制迫在眉睫的今天,如何去培养医生,以期提高基本的社会医疗保障。
担任医学生辅导员的三年多时间里,深深感受到,医学生们从高考中走出,又重新进入新一轮不间断的考试,不说学富五车,起码要学的书就要五车,每一学期末发教材,体弱女生沉得都无力提起,内外妇儿、八大系统、解剖、生理、生化、病理……基础考、临床考、毕业考,三大综合考试,座座大山,想穿上白大褂还需经历医师资格考试,近来又提出要进各基地医院轮转,本三年硕两年博一年,如此沉重之学业,和其高中同学四年本科毕业即投入社会熔炉相比,医学生所付出的时间、精力,必然更多,除了普世的救死扶伤理念之外,这一切理应得到社会给予的尊重和理解。八年求学路漫漫,学生却不知自己八年后的社会角色是什么,看到一幕幕的医生被砍事件,一部分学生开始退怯,医生都已经成为高危职业,社会的诚信还能靠什么去支撑。
多年前的梦想,自己也是一名身穿白大褂的临床医生,无幸而从,命运将我被迫地“弃医从文”,只是对于医生职业的情愫一直都没有变,多年后有幸进入医学院担任辅导员,在这里和医学生们同吃同住同学习,新学期担任大一新生的辅导员,个人觉得应该更多地参与课程教学,做一个梦里的医学生。
尤其是新生更有必要读一遍《协和医事》,这是一种那个时代里的象征,进入学府,耳濡目染,不知不觉就被浸润其间,要有归属感,要有使命感,要有幸福感,告知新生的同时,同样也警醒自己。
《心灵捕手》是一部很老的影片了,属于大学生应该看的十大经典励志影片之一。今天才心血来潮看一看。
片中的威力的确是一名非常有性格特别青年,异常聪明。可是因为童年的经历,有些心理障碍,对社会有叛逆情绪的一面,不大认同社会大部分人的一般价值观,我行我素,风趣幽默。对信息的解读有着自己的思维,喜欢自以为是的解读他人,虽然很能快速基本了解他人的内心。但他毕竟是个“孩子”,没有经历,他的解读总有些自以为是。他不理解别人的经历,其实也不能正视自己过去的经历。教授便是在帮助他,正视自己的过去,不去逃避。
其实他所遇到的问题,何尝不是普通人都会遇到的呢?所谓“心灵捕手”无非是能够撼动一个人灵魂的人,是能够引导灵魂,帮助人找到“自己”的人。但是这个过程实在不容易!
如果问自己“你是谁?”“你想要什么?”“你在回避什么,逃避什么,为什么要逃避?” “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这类问题时,并不一定所有人都能马上清楚的回答上来的。其实,心灵的捕手,不仅在捕获威力的心,也在敲打着许多人的心,很多人身边没有这样的心灵捕手,但这些问题就是根源,在敲打着一颗颗迷惘,困惑,不知所措,奔放却没有方向的灵魂。
这是一个浮躁,丰富,复杂的社会。人浮于世,为了生存,为了向上爬,为了名与利,人们在疯狂的追逐。但追来追去,也会在过程中迷失自我。这个时候,缺乏心灵捕手的指引,重新找到自己的“心”,顺着心的指向走下去。到底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暂时的,什么是真的,什么是虚幻的,相信只有当人们真正触及灵魂,直指内心,反思,并经历后才会找到答案。我也希望我能够早日找到。
今天我读晚了小说《封神演义》,有很多感慨。
封神演义说的是商朝的最后一个君主纣王,他残暴凶狠,在妖妃妲己的挑唆下日夜歌舞,杀害忠良,终于内乱四起,民不聊生。姜子牙顺应天意,在众神的帮助下,辅佐周武王打败纣王,消灭商朝建立周朝的故事。
他作恶多端,令人发指,他的残暴行径使他的内朝外官心灰意冷,人心离散。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时代在不断的改变和发展,商朝因为纣王而灭亡,我们应该像武王一样,善待人民,做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最近读了一篇长篇小说,题目是《狼种》,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想大家一听到这个题目,都会以为写的是一匹狼。而事实恰恰相反,写的是一只警犬。
但是写的既然是警犬又为什么以”狼种“为题目呢?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也有这样一个疑问,但读了一半就明白了。原来,这是一只叫大灰的狗,它的祖母是一只狼狗,有狼的基因。而在大灰身上出现了少有的返祖现象。所以呢,大灰从本质上来说是一条狗,但其实是一匹狼。它在警犬学校里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但因为长相丑陋,有狼的基因,所以没有警局收购它。后来它阴差阳错进了马戏团,与其他动物一起表演《智斗大灰狼》节目。同它一起表演的,还有十二只哈巴狗,而它们依仗着主人而经常暗算大灰。而它的主人也因他相貌丑陋而对他爱理不理。
后来又一次,大灰和其他动物以及主人一起从巴基斯坦演出回来,在路上车子坏了,司机去买零件了,他们就一起在路边的树林里玩。这时,大灰发现灌木丛里有两只云豹在对他们虎视眈眈,就在用动作告诉主人。但因为马戏团怕它伤人,就给它剪掉了指甲,套上了嘴套,并天天用细铁链拴着。主人反感地看了它一眼,就没有理他。一会,云豹冲了出来。大灰冒着生命危险与他们战斗,但因为武器没有了,伤不到云豹,而自己却遍体鳞伤。后来,他巧妙的用办法摘掉了嘴套,赶跑了云豹,博得了主人的同情与喜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以貌取人,要善待别人。只有这样,别人才会善待你。这个故事也体现了大灰的忠心,我们都要向大灰学习。
这是一个与成长有关的童话,就让我简便地告诉你们这个童话故事吧!故事是讲一个会飞的不愿意长大、也永远不会长大的叫彼得潘的小男孩。天真活泼、嫉恶如仇、聪明勇敢的他,趁达林夫妇不在家,带领着小女孩温迪和她的两个弟弟,一起飞向了有仙子、美人鱼、海盗、印第安人的永无岛。在那里,他们开始了童话般的生活……即使,我知道这一直不是真实的,但我以前也曾幻想过:我会飞,我很喜欢不会长大,一直到永远……我还可以像彼得潘他们那帮人一样,可以有神秘的小屋,比如说蘑菇好似火炉,会冒烟似的……可以飞起来跟海盗比武,虽然我们比不过他们、但是我们是不会轻言放弃的,而且我们有大脑,可以利用我哦!不过他们也有可以让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说胜不骄,败不馁、以昂扬的斗志投入到火热的战争中……所以我崇拜他们两者。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大道理:真正的文学是能够经历时间的考验的、他们在历史的长河中浮沉,最终沉淀为一粒粒珍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光耀千古,当它们汇集到一起、就搭建起世间最美丽的文学殿堂,我将跟全世界的人们一起,欣赏美丽、感悟真理,感受同一节奏的心跳,与他们共同成长进步!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写作业不用靠妈妈)的书。其中讲述了小绮、英才、以及和希腊神话里的众神之王‘宙斯’同音的宙思,有一天他们觉得点子都不翼而飞了而他们也开始找点子。可是,他们还不知道还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在等着他们。
这本书就像一块入口即化的巧克力一样,在我阅读的时候自然的理解什么是创造,同时也能了解到为什么造创力对我们而言那么重要。希望故事中的主角小绮、英才、宙思,以及以后阅读这本书的所有小朋友,在日常生活中都能持之以恒地培养自己的造创力,朝着梦想不断的努力!
以前也接触过一些沈从文的作品,如《边城》《萧萧》。对沈从文也有一些了解。但读作品了解的还是有些片面。现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感触颇多。之所以与如此多的感触一般是基于我本身是湘西人。对他所写的人事都比较熟悉,容易引起共鸣。另一半是基于我对沈从文这个大山里走出去的作家的喜爱。
大山里的孩子不能像城里的孩子那样接受好的教育,但由于家庭的原因,沈从文从小就被送到学校学习,并寄予厚望。但他跟普通孩子一样,会逃课,会贪玩,会打架,甚至会比普通的孩子更顽劣,会贪玩。天天逃课,只要不上课就好。就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下竟会成长出如此伟大的一个作家。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湘西当时很闭塞,人们思想愚昧,但很淳朴。他捉来了蟋蟀,店老板也会同他斗几回合。每次去赶集遇上大方的亲戚几人也能饱餐一顿牛肉。在这个老少边穷的地方,人们就过着如此粗放的生活。虽很苦。但他们却自得其乐,丝毫没有觉得很苦。反而觉得生活有滋有味。也许正是这样的生活环境才铸造了沈从文乐观的性格。以至于他在以后那些艰苦的生活中都没有叫过苦。
但他小时候看见杀人也不觉得害怕,反而会兴奋。会了也看这些事。不知道当时的人为什么会如此漠视生命。杀人死人似乎都是很平常的事。作为一个湘西人也没弄明白当时那里的人为什么不珍惜生命,在他们心中被杀似乎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沈从文在军队的日子也挺长的,跟过不同的部队,带着家人的厚望。总希望在部队有所作为,但每次都未能如愿。但幸好的是他没有因此放弃生活。抱怨生活。虽有时颓废过。但最终还是勇敢的面对,这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
那么久的军队的生活,让沈从文的生活变得很丰富。但对他后来的文学写作似乎没有什么影响。单看他的作品绝对想不到他有过军旅生活。在军队里他大部分是做一个文员。他很处理人际关系。所以他很受欢迎。沈从文在工作之余也常扮演一个大厨的身份。做的炖狗肉很受欢迎。沈从文对文学的热爱其实是与身俱来的,当他看到《辞源》的时候就产生了巨大的兴趣。就像一个饥饿者热爱美味的事物一样。一个人的文学创作会跟后天的培养有关。但我认为天分还是占主导作用的。
“生活虽然那么糟,性情却依旧那么强,有一次因一个小小问题与那表弟吵了几句,半夜里不高兴再在他床上睡觉了,一时无处可去,就在一个养马的空屋里,爬到有甘草同干马粪香味的空马槽里睡了一夜。到了第二天去拿个包袱告辞时,两人却又讲和了。沈从文在糟糕的生活下,没有抱怨,生活的那么自然,很真实。或许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在困境下乐观面对,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
别人的人生我没有资格去评价,只能从别人的人生中去学习,学习他的乐观,他的经验,他的坦然。这就是我的一点感受。
昨天有幸读到一本儿童文学作品《瞎眼狐清窝》,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也让我的心灵得到一次洗礼。
红狐有清窝的习惯,所谓清窝,就是成年红狐将满一岁的小红狐用暴力从窝巢驱赶出去,强迫它们离开家,这是为了减轻同一块领地的食物的压力,腾出生存空间,好繁殖下一茬幼狐。
故事中的母狐蝴蝶斑是不会清窝的,因为他的夫君身体强壮,一对儿女活泼可爱,它们的窝巢安全可靠,食物丰盛,无忧无虑。谁知天有不测风云,狐也有旦夕祸福。一天黄昏,它们一家出去觅食时突然遇到巨蜥的袭击,顶多一分多钟,一个美满的家庭便两死一伤。雄狐和他女儿惨遭遇害。更不幸的是,蝴蝶斑的两只眼睛在救雄狐和女儿时被抓瞎了。从此,蝴蝶斑衔着小公狐的尾巴,跟随儿子外出觅食。他们常常饥一顿饱一顿的度日。尽管如此,狐狸妈妈还是狠心地决定清窝了。一只完全依靠儿子生活的瞎眼狐,这时清窝等于自杀,可她还是狠心地把儿子赶出了家门,留下自己一声声凄凉的啸叫……
读到这里,我的心有一种被揪着痛的感觉。我不禁在想:狐狸妈妈真的是残忍,是不近情理吗?不,假如狐狸妈妈不狠心的话,小狐狸永远不会真正离开自己的妈妈,永远不会独立生存,母爱真的很伟大!再想想我们,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生活在父母为我们撑起的一片天底下,有父母为我们遮风挡雨。尽管如此,我们有时还不满意,想到这些我真感到惭愧万分。所以,我们也要学习红狐的清窝精神,父母对我们要早日放手,让我们好有自己的施展空间,不但要学习好,还要有独立的生活自理能力,做一个新世纪全面的人才!!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著名作家沈石溪的“瞎眼狐清窝”这篇文章,忍不住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这篇文章写的是:原本红狐狸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健壮的丈夫、美丽的女儿、可爱的儿子,可是有一天,巨蜥吃掉了它的女儿、和它的丈夫,还把它的双眼抓瞎了,从此它和儿子相依为命。找食物的时候,他常常衔着儿子的尾巴,就像盲人牵着竹竿一样,但是因为儿子太小,自己又瞎了眼,找不到充足的食物,常常饥一顿饱一顿,艰难度日。可是,一只要完全依赖儿子生活的母狐,却要清窝了(清窝就是把小狐狸赶出家门,让他学会独立生活,哪怕他们饿死,也绝不让他回来)。作者大惑不解,因为一只双目失明的狐狸独自生活,就等于在自杀,这只瞎眼狐却真的这样做了,以极其残忍的方式赶走了自己的儿子,并且在两天后,它饿得奄奄一息的时候儿子给它送来一只小仓鼠,他原本已经把小仓鼠吞进嘴里了,却若有所悟的又吐了出来,还恶狠狠的在儿子的耳朵上咬了一口,儿子终于在凄凉的嚎叫中逃得无影无踪,结果瞎眼狐饿死了。
作者原先以为瞎眼狐不值得同情,认为它自作自受、死有余辜。但是二十年后,作者从一位著名的动物学家最新出版的一本研究红狐生态习性的专著中读到有关清窝的一段精辟论述:凡没清过窝的小狐都智力低下、交际能力低下、猎食技艺低下,长大后很难找到配偶,就算生儿育女,后代的存活率也极低,狐清窝,顺应汰劣留良的竞争规律,接受大自然的筛选,具有进化意义上的好处。
看到这里,我和作者一样脸红心跳,我们错怪了母狐:他之所以宁可饿死,也要把小狐狸赶出家,正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成为窝囊废。
好一只母狐,好一个母亲!!!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百科全书》,这本书让我知道:目前科学家已知最大的恒星在御夫座,叫做“柱六”,它比太阳的体积大二百亿倍,而最小的恒星是蟹状星云中的一颗中子星,它的直径只有20千米,相当于地球的1/637,但密度大的惊人。我还知道了银河系是由许多星团及其他天体组成的一个庞大的天体。银河系中大约有1000亿颗,它的质量是太阳的质量的800倍……
大自然真奇妙啊!
《为你自己工作》这本书透过美国青年齐瓦勃由一名马夫成为钢铁公司董事长的故事阐述了“你不是为老板打工,而是为自己工作”全新的工作观念,揭示了“命运掌握在你自己手中”深刻的道理;透过一些生动鲜明的案例说了取得辉煌业绩、卓越成就的途径和方法;告诉我们提升自己、成为优秀员工、做成功人士应具备忠诚上进、勤奋发奋、自动自发、承担职责、团结协作等诸多条件,而这些条件中,我体会最深的条件就是自动自发。
一向以来,我常常认为只要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就是敬业了,就能够心安理得地拿到工资了。透过阅读此书,使我对“敬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明白。书中有这样一句话:“这天工作不发奋,明天发奋找工作”,我感触很深。这样的事情,在我们身边一天一天地发生着,有多少人,来到单位,总是觉得自己大材小用,总是对自己的工作充满了抱怨,总是认为自己就应干更重要的工作。有多少人,都是抱着一副单位需要我、工作需要我的态度,而从没有想过,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哪份工作务必需要你来做,而是你务必要有一份工作,来维持你的生活。不好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觉得后悔,不好等到找不到工作的时候,才觉得工作可贵。
因此,在你有一份工作的时候,请珍惜你的工作。正因对一个人来说,工作就如同我们身体里的血液,如果我们连一份工作都没有,还谈什么理想、价值、人生追求?
很多人并不知道他们生活中究竟需要什么。物质财富虽然不是万能的,但人不能很好解决物质和生存问题,人生中很多梦想的实现就会打折扣或根本不能实现。
没有哪一个行业、没有哪一个单位、没有哪一个岗位是绝对安全的。即使是马路清洁工,你不想做了,后面肯定有好几个人等着做。唯一适应的办法就是:改变、学习!
只有改变,才能适应时代的潮流,只有改变,才能更好地生存!而改变要从观念开始,从自身开始。
我们不珍惜工作,就不会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时刻,就不会保质保量去完成工作任务,就不会去钻研业务和技术,一句话,就不会敬业。这样,工作上不仅仅会无所作为,还会在激烈的竞争岗位中不知不觉地丢掉工作。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有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然而,他们生在福中不知福,不珍惜和热爱自己的工作。有的甚至把工作当成了包袱和负担,对工作抱着一种应付的态度,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不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如何珍惜岗位,干好工作?实际上是看你有没有把心思放在工作上,把精力用在岗位上,把职责放在心坎上。
珍惜工作不仅仅是一个认识问题,还是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一种对人生、对人生价值的认识,是一种崇高的境界和情操。
每一天,每一秒,事物都在改变。有时候我们只需要改变一下观念,静下心来,这对我们来说一个简单的问题,只要将它成为一种习惯就能够了。一个人无论从事什么职业,在什么岗位工作,都就应心中有份职责感,珍惜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表现出忠于职守,尽心尽责,这才是真正的敬业。
“大家好!我是林星,风族族长,欢迎来到风族领地,我是在雷族族长魔星(五二班黄幼乔)的建议下与秋麒麟叶、桂花一起创建风族的。”
猫武士是一本动物小说,故事里讲雷族、风族、影族、河族生活在同一片森林里,过着不同的武士生活,战争是它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也是不可避免的,它们共同信仰着星族也遵守着武士守则,从幼崽到学徒到武士再到长老,它们的一生是充满危机的,它们有顽强的意志随时都会为了族群牺牲自己,但这其中也有叛徒…… 这其中的奥秘太多了,我已经成为猫武士迷了。
在我看来,猫武士虽然一生充满危机但也很有意思,我第一次了解到猫的内心世界,猫也是有思想有头脑的,反正不是人们想的笨笨的,有时候猫也会为了某种利益而产生竞争,比如说雷族族长代表虎掌就为了当上族长而企图杀死蓝星,却被火心揭发了,这是不可取的,要用实际行动向大家证明自己的实力。
猫武士里猫的语言也很特别,它们管人类叫两脚兽,管马路叫雷鬼路,它们不愿意生活在人类,它们不喜欢温暖舒适的宠物猫生活,喜欢在森林里自由自在的过着武士生活,猫的世界是特丰富的,以前我认为猫是很弱小的,但看了猫武士后我想每个人都会对猫另眼相看,我对猫咪的梦境也产生了好奇心:它们能不能真的和星族联络呢?会不会真有一只星族猫走入猫的梦境呢?巫医能不能真的解释来自星族的预言呢?这一切是那么神秘却又不可解释。
通过看猫武士我明白了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勇敢什么是真正的友谊!我喜欢看猫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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