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樱丫头日期:2024-04-24人气:22
培根随笔集读书心得体会(精选33篇)
这个暑假,我读了《培根随笔》虽然只是一些笔录,但让人感触很深。
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在《论美》中,培根说道:“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培根的话语既使人们开阔了眼界,也能使人们顿悟。
倘若因为荣誉问题而出现问题,要么就是学校的评价机制出现了问题,要么就是个人的姿态出了问题,抑或两者兼而有之。
培根在《论称赞》中谈到:“名誉好像一条河,能飘起轻浮之物而淹没沉重坚实之物。”这话是何等的分量!所以荣誉面前我们一定警醒,要慎重!慎重!慎重!否则学校就会变成这样一个地方:“一群没有意思的人,做着一些无聊的事情,他们为了荣誉争得不可开交。”
培根追求权力的一生是如此失败;培根追求知识的一生又何等辉煌。权力能左右荣辱于一时,思想的余辉则能泽及万世。
“知识就是力量”。培根的人生经历和思想遗产为此做了最好的注释。
成功学之父卡耐基写这本书,并不像他的其他作品如《人性的优点》、《人性的弱点》等,直接告诉你如何去激励自己。这本书中,他娓娓而谈林肯的一生,并没有过多的赘述林肯身上的闪光点,更没有告诉人们应该怎样去做,平淡中透露的朴实,细腻中掺杂的情怀,恰恰展现了真实的林肯,并励志了读者。
一本书不可能尽善尽美,上述所言多是对这本书的正面评价,现在我以浅薄之资,论论其不够完善之处,实乃有些许压力,毕竟一本公认的经典,其好能列举芸芸,其劣难免有鸡蛋里挑骨头之嫌,还望看者莫笑。
这本书是以林肯的人生历程为主线,进而分析了林肯的家庭及情感生活,但就在这分析上略有片面,因为书中先入为主,对待其他人,比如林肯的妻子,略失公允,书中林肯的妻子是一个斤斤计较,对林肯很有偏见,总是在公众场合大骂林肯的泼妇形象,而林肯却始终包容她,爱她。我想林肯既然这么爱她的妻子,那她的妻子定然有美好的一面,但书中并没有很好的体现出,这是第一点。
另外,无论什么书都无法摆脱作者主观态度的影响,这本书亦是如此,书中的林肯自然是作者所认识和印象里的林肯,所以不可避免地携带一些作者的主观色彩,这是第二点。此外,第三点就是内容略短,在一些问题的讨论上只能是简单的一略而过,内容选取的也是林肯人生历程中重要片段,对于想要深入了解林肯的读者来说,不免有些遗憾!
至此,关于这本《人性的光辉》的书评是时候画上了句号,结尾之际,送上这本书最想告诉我们的道理:即一个人无论出身如何低微,只要努力,就可以拥有非凡的人生!
读完这本书,我才深深地体会到了一些我们这些小孩子体会不到的东西。
我们常常哭着喊着要东西,当然,这两个字“东西”包含着很多的含义。比如,男孩无非是要:玩具手枪、冒险类书籍以及一些玩具汽车什么的。女孩无一例外:芭比娃娃、漂亮的衣服和裙子……
要这些东西时,我们似乎认为,这是爸爸妈妈应该做的,他们有必要为我们购买这些我们喜欢的东西。
在蜜罐里泡大的孩子并不好,我最讨厌那样的孩子,不会自己梳头、穿衣服、遇到自己干很困难的事就留给爸妈,也没有想过他们已经很累了,这样做是不是会百上加斤?
他们又不是非要这样,他们完全可以不赐予母爱、父爱。他们可以不管,谁说不行呢,留守儿童天天呆在家里,自己做饭,什么事情都要自己来处理……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整天趴在窗台上,望着通往家的那条路,望着爸爸妈妈工作的那个方向,静静地想着,他们已经模糊的容貌……
《骆驼王子》这本书隐藏着若恍惚,若清楚;若简易,若深刻的道理。当人,甚至是骆驼,受到无微不至的关照的时候,他会自己放弃拥有自己自由的机会,宁可自己把自由权交到他人的手里,接受他人的溺爱,也不肯拥有本该属于他的自由。
自从看了丁立梅的《暖爱》心智成熟了不少。她的文章幽默而又不缺少文学味儿,令人回味无穷。还记得那个冬天,男孩儿的母亲来到学校给他送他爱吃的。驼背的母亲,无比艰难地在人群中挪着步。那背,可真叫驼,已弯曲成一把弓。她的头,努力向上昂着,鸭子一样,伸向前去,一步一匍匐。即使这样,她的身上,亦要背上一个大包裹,那里面塞着她儿子爱吃的小菜和换洗的衣裳。做儿子的,与母亲相反,个子高大挺拔,一眼便看见了母亲,但他没有吱声。当母亲看到他时,脸上露出了喜悦的表情,可儿子瞟都没瞟母亲一眼,说:“叫你不要来,叫你不要来,你还来!要拿东西我自己会回家拿去,你来干什么呀!”母亲没有恼火,说:“还不是怕你没时间嘛!”随后,母亲又跟儿子唠叨道:“鸡蛋是熟的,赶紧吃,不然会坏掉。”“哎呀,我知道了,你不要再说了!”儿子倒是不耐烦起来。拎起包裹,头也不回地消失在了人群中。母亲呢,没有责怪儿子,只是一直在嘴里念叨着,这孩子又瘦了。我忍不住让眼泪掉了下来,哦,母爱是多么伟大!秋愈深,风愈紧。人生如尘,在每个母亲心中,孩子似珠。
书是人生的伴侣,也是精神上的支柱。读书吧,我们会受益,会有收获的!
暑假期间,我读了《狼种》这本书。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一条叫大灰的“狗”,他既有狼的基因,也有狗的血统。他参加警犬选拔,因为外貌极像狼,而没有被录取。
之后他进了马戏团,也不受伙伴的欢迎、不受观众的欢迎,并经常遭受哈巴狗们的暗算。又一次,女主人带领他们外出的时候,意外碰上了两只云豹,这时候别的动物都躲藏起来,只有大灰无所畏惧,与云豹进行了殊死搏斗,将他们赶走。女主人和别的动物得到了保全,可大灰却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我认为,看一个人,不能光凭他的外貌。有的人虽然没有英俊的外表,但是他有着高尚的品质,在困难面前,他会挺身而出,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同时,我觉的,我们要学习大灰,不管别人怎么看待自己,甚至不被人赏识,也一直保持乐观的精神,积极地快乐地生活。
我希望我们能像大灰一样,保持健康向上的心态,快快乐乐过好每一天。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着作。它不仅仅是一部文学巨着,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着作。作者用了毕生的精力研究了昆虫世界,那份执着,那份坚持不懈的精神实在让我佩服。书中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经过这本书我明白了另一个世界的奥秘——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更让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各种科学真理。
作者用那生动活泼的行文,简便诙谐的语调,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中的一幕幕。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还有,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我、交配、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近所有的细节。
作者的精神我很受启发:我们应当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我感兴趣的事情应当有始有终的去把它做好,相信自我的本事,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我的潜能。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的,寂寞的,乏味的,只要你有恒心,就必须能够创造出奇迹。
《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学学他的精神吧!虽然我们不必须要像法布尔一样去探索昆虫的奥秘,但我们能够学他的精神,去做好其他事情!
我认为《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必须能够明白得更多。
《窗边的小豆豆》
我看完《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对我感触很大。小豆豆在大部分家长、老师的眼里,他是个坏孩子,老师们都很讨厌她,觉得她很吵,很不听话。可是,到了巴学园,一切都不一样了,校长先生不像其他老师那样严厉。
在电车里上课,这好像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可校长先生做到了,小豆豆自己讲了4个多小时的话时,他没有不耐烦。当他看见小豆豆把粪坑里的东西堆成一座小山时,他没有发脾气,没有骂她不听话,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弄完以后要记得放回去哦。”
这样的学校,谁不喜欢呢?
这个假期,我跟孩子一起看了一本书,叫做《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是由罗尔德·达尔写的一本童话书。
有三位抠门、卑鄙的农场主,他们是鸡场主人博吉斯,鸭鹅场主人邦斯和火鸡场、苹果园的主人比恩。狐狸爸爸每天都会去其中的一家偷食物,给它的家人做晚餐。所以三个农场主非常憎恨狐狸爸爸,有一次三个人把狐狸爸爸的尾巴打掉了,还挖狐狸的洞。狐狸爸爸和孩子们在地洞里被困了好几天,后来,他终于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催促孩子们向着鸡舍挖去,然后他召集了獾向着鸭鹅场挖去,最后又挖向了比恩的苹果酒窖。不但自己有了食物,还请地下的小动物们大吃了一顿,而农场主们仍然在等它们饿死。
读完这本书,最让我欣赏的是狐狸爸爸乐观的心态,。狐狸爸爸为了给自己的孩子和妻子找吃的牺牲了自己一条漂亮的尾巴,在被打断尾巴时,它很乐观地想:自己竟然还活着已经够幸运的了。在面临生命危险时,它还那么乐观。我们在学习、生活中难免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但比起狐狸一家遭受的困难小多了,所以我们遇到任何困难时,都要像狐狸爸爸那样乐观自信。
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是狐狸一家的团结、不放弃的精神,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上,如果我们遇到了困难,作为父母的我们也应该和孩子一起勇敢接受挑战,面对困难,耐心而有信心的去解决。
今天我读一本了一本新书,书名叫《方与圆》,读完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所为有所不为,这句话说的就是做人要有自己的原则。
这本书是由宋犀堃所编著,本书理论联系实际,全面、系统地阐释了方与圆的智慧及其巧妙运用;由浅入深地完整展现方与圆哲学的经典;以事例为佐证,说明如何恰当地应用方圆哲学和方圆智慧,教你圆通为人、圆融处世的技巧和学问。
面对人生中的博弈和竞争,让你占尽先机,步步为营,早一步获得成功的先机。在生活当中要明晰方圆之道、方圆交融、方圆并用、方圆互变的人生智慧并知道何为做人之方,何为处世之圆,何时运圆以守方,何时持方以融圆。然后,对方正立身、圆融做人、圆中有方、方中有圆的.为人处人世技巧予以把握,将对你的日常生活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这就是我读完《方与圆》后的感受。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以书相伴,人生就会有大不同。生活可以清贫,但不可以无书。博览全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于其身,因此能使人喜欢读书,将使他终身受益。
虽然我们都知道要多读书,读好书。可仍然有一些人没有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工作总结究其原因,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读书产生兴趣,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
读书不仅可以让孩子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使孩子得到放松休闲,缓解焦虑,调节情绪,与孩子一起读书,既能留出一些时间与孩子共处,又能要求自己也养成读书的习惯,一举两得。
经常读书的人会思考,知道怎么才能想出办法。他们智商比较高,能够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会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读书的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对人性的认识,锻炼心胸,逐步训练感受幸福的能力,培养自信心,形成实践能力。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养成阅读习惯将受用终生。阅读习惯是在心灵深处装了一部发动机,一个人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寂寞。养不成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知所措。
读书是一种享受,在享受中我可以得到体会;在体会中我可以得到乐趣;在乐趣中我可以得到知识。
想读《湘行散记》,是从逐渐了解沈从文开始的。沈年少即投身行伍,随军队辗转川黔湘边境。吃过苦,也阅尽了社会的黑暗。心生厌倦后,即开始进行文学创作。可以说从文的一生是奉献的一生,也是努力的一生。只上过小学,但却凭着对文学的爱好,以及自己对社会人事的切肤体验和深刻观察,写出了当时社会喜爱的文字,从而跻身当时的“中层社会”。可是他从来都自称是是一个“乡下人”,无时不感觉到,呆在这个群体里愈是长久,愈是感觉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深觉自己和周围的人看到的、想到的不一样,因此常常陷于一种让人无法理解的痛苦。对此,沈曾在《湘行散记》里写道:“三三……,我觉得惆怅得很,我总像看得太深太远,对于我自己,便成为了受难者了。”
读《湘行散记》你会发现,她名虽似游行志记,却并不是一般的出行心情记事。她是沈十六年后因探病母重返故乡途中的所见所感。与其说她是一本回乡散记,倒不于说是沈对当时社会基层民众的忠实叙述,以及对那方河域和生活在它上面的人们深挚而真诚的爱。
初读《湘》你会发现,那里有清澈毫无渣滓的河水,有听过之后一生也忘不了的橹歌,有爱说野话却勇敢有力的水手。但远不止这些,从“老伴”到“滕回生堂的今昔”,你会了解,在那个战乱且无序的年代里,只在沈的视角范围里,就有那么多转徙漂泊,有那么多普通人在战乱里平静的死去,却不为亲人知晓,有那多妻离子别,等待然后平凡的老去,有那么多平凡的人在命运的夹缝里平凡的生,然后在十六年后某个平凡的日子里不期而遇,却不再相识。初读,以为是在读小说,仔细斟酌,才发现是沈人生经历里的一些真真切切的缩影,细细体味竟不禁使人潸然。
再往后,从“一个多情的水手与一个多情的妇人”到“历史是一条河”,你会了解到,水手和拉船人拿着少得可怜的收入,却干着辛苦且随时有生命危险的行船行当。冬日三九,天再冷,船遇险时照样往下跳,行船过程中,船遇上险滩,河水再凶猛也得冒着生命危险下水护船,十年如一日。而即使这样,这些水手和拉船人却从不曾失去应有的勇敢和努力。而吊脚楼上妇人,多半因为这个社会的黑暗,而即使这样,她们依旧不失去那一份质朴和可爱,以及那一份对生活的纯真希望。
《魔戒》这本书所传达出的是即便是最不起眼的人,也可能拥有改变世界的能力,所以我们不应该为自己的碌碌无为而对人生灰心丧气,也许有一天你也会做出一件轰天动地的大事情来!
最近,我迷上了JRR托尔金的《魔戒》。一个戒指竟然拥有着至尊邪恶的力量,在童话般的世界里,却遗落了魔王的灵魂——魔戒,邪恶中满是欲望,于是它充满可怕的力量,而善良的人们怀着纯真的信仰,团结一心,在末日中寻找光明,最终战胜了邪恶。
要想知道《魔戒》的故事,首先要了解“哈比族”和“中土世界”是怎么回事儿。书中的“中土世界”(Middle Earth)是处于我们人类所谓的中世纪,在这个世界中,生活着矮人、精灵、巫师、树人、半兽人以及其他各种奇奇怪怪的生物,而哈比族也是这些族群里的一种。他们的`外型跟人类十分接近,但身材比较矮小。哈比族人拥有一双长满卷毛的大脚和一对尖耳朵,喜欢品尝美食、吸烟斗、讲笑话和睡午觉。哈比族人习惯居住在装饰精美的山洞里,过着与世无争的农耕生活。《魔戒》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古华的《芙蓉镇》,是第一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以虚构出来的湘西芙蓉镇为环境,以文化大革命的萌芽、发展、结束为时间线索,以胡玉音等人的遭遇为代表,是一部时代特色鲜明的长篇小说。
全书共分四章,每章七节,每个章节都有标题,结构紧凑,框架鲜明,作者的逻辑性很强。优秀的文学作品大致可以分成两类,分别是作者跟着作品走,或者作品跟着作者走。前者的优点是局部好看,但易输于整体;后者整体思想性强,但局部不够精彩。《芙蓉镇》属于第三种,即,全局上,作品跟着作者走,局部上,作者跟着作品走,所以,《芙蓉镇》在故事上文字上即清晰又精彩。大局是框架,没有规矩则不成方圆,但若拘泥于规矩,文学作品就成了刻板的数学题,美的感受就成了公式。这一点上,古华先生跟路遥颇为相似。
《芙蓉镇》是以写时代为目的的小说,人物是古华先生表现时代的工具。或者说,芙蓉镇是浓缩了的文革背景下的中国,《芙蓉镇》上的人物,是文革背景下,国民的代表。基于此,读者会看到,古华先生在描写某个人物遭遇时,忽然笔锋一转,转向当时的中国有同样遭遇的那些同胞们。作者只是借题发挥,《芙蓉镇》是古华先生抒发感伤的窗口。所以,虽然全书字数不多,人物不多,但是全书的表现力极强,读者仿佛能听到作者的心跳,与作品人物共同回到了那个疯狂的年代。
所谓阶级斗争,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所谓革命,不过是人革人的命。在本书中,文化大革命本身已经成为了书中人物打击报复的工具,提供了发泄的机会。这就使得这本书人性十足,一切故事,都是人事,文化大革命造成的破坏,也是建立在人的劣根性这一基础之上的。《芙蓉镇》并没有简单的停留在对文革的批判,而是更深入的剖析被卷入文革的那些人物,使读者随作者一起反思人性。
文学作品不是胡侃。优秀的小说是来自作者灵魂深处的呐喊。一字一泪,一字一血。
生活中,有一种收获,让人一生受益,那就是读书的收获;人生中,有一种经历,让人难以忘怀,那就是读书的经历。是读书,让我在朦胧的世界中,学会生活并调动缤纷绚烂的生活积累去塑造生活、塑造自我、塑造理想、塑造人生……于是,在我的人生之旅中就有着这么的一段让人回味的读书感想。
古人说: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乏味,面目可憎,是有道理的。读书能养性,放眼天下,心胸何其宽阔。早就有人说过,爱读书的人,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心下自有说不出的欣喜。读书不为名与利,只为使灵魂高尚,心灵净化,为提升自我的修养而读书是快乐的。
曾经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段话“读书能医愚,读书能治穷,读书能疗病,读书能砺志,读书能致远,读书能练达,读书能聪慧,读书能知道怎么交友,怎么识人,怎么说话,怎么做事,怎么活着才身心健康,读书能明白什么样地人生称得上完美无憾。”是啊!读书的好处无穷无尽。现在,当我捧起《钢铁识怎样炼成的》,深深融入到里面时,我感那种不向命运低头,坚强的毅志和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把我折服,让我佩服。
感谢书的陪伴,让我度过了人生的最低谷。因为手不释卷,灯下苦读,我的思想得到了升华,我的精神世界一片阳光,甚至于我的文笔也是越来越好,生活的道路越来越宽。家里小女因我而深受影响,闲来无事总见她埋首于书桌前,手捧一本心爱的书籍津津有味,言谈之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分享美味之际也是“融四岁,能让梨”,小的留给自己,大的给我吃,让我感叹,也让我赞叹书的魅力已然已渗透到了下一代的身上,这着实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情。因为爱读书,笔下自然文思泉涌,那不时的散发着油墨香的铅字便是我热爱生活的最好的见证。
读书使人充实,读书是一种乐趣,是身体的的放松,心灵的休憩,是思想的净化,是智慧的积累,是人生之悟对爱的升华,读书是快乐的。
百合长在一个偏僻遥远的山谷里,一直受着杂草的讽刺和讥笑,但百合心里一直有一个念头:我是一株百合,不是一株草。唯一能证明我是百合的方法,就是开出美丽的花朵。有了这个念头,百合努力的吸收水分和阳光,最终开出了最美丽的花朵。
“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这三个排比句写出了百合为实现自身的价值,不屈不挠、坚持不懈的向着目标迈进的精神,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在杂草的鄙夷下,百合努力的释放内心的能量。有一天,它终于开花了。她那洁白的颜色和秀挺的风姿成为断崖上最美丽的风景。这时候,杂草再也不敢嘲笑百合了。”这句话写出了在杂草的鄙夷下,百合开出了美丽的花朵。在事实面前,杂草再也不敢嘲笑百合了,百合终于以花证明了自己的存在,证明了自身的价值。
其实,每一个人都像一株小小的百合花,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百合正是拥有这样的品质:面对困难,它有坚强的意志;面对嘲笑,它有坚持的信念;面对赞赏,它有谦虚的品质。这些也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地方。
书是一个人一生的伙伴,也是一生的益友。它可以为你搭建通往知识殿堂的桥梁。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因为有了书籍,人类文明得以发展和发扬。因为有了书籍,人类心灵得以自由和丰富。
读书不仅可以增长知识,还可以使人道德高尚。
毛泽东主席工作一直很忙,可他总是挤出时间来看书学习。他的中南海故居,简直是书天书地,卧室的书架上,办公桌、饭桌、茶几上,到处都是书,床上除一个人躺卧的位置外,也全都被书占领了。为了读书,毛主席把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都用上了。在游泳下水之前活动身体的几分钟里,有时还要看上几句名人的诗词。游泳上来后,顾不上休息,就又捧起了书本。连上厕所的几分钟时间,他也从不白白地浪费掉。一部重刻宋代淳熙本《昭明文选》和其他一些书刊,就是利用这时间,今天看一点,明天看一点,断断续续看完的。
毛主席外出开会或视察工作,常常带一箱子书。途中列车震荡颠簸,他全然不顾,总是一手拿着放大镜,一手按着书页,阅读不辍。到了外地,同在北京一样,床上、办公桌上、茶几上、饭桌上都摆放着书,一有空闲就看起来。毛主席晚年虽重病在身,仍不废阅读。他重读了解放前出版的从延安带到北京的一套精装《鲁迅全集》及其他许多书刊。因为书籍,成就了一代伟人,不仅丰富了自己,还赢得了尊重。 与其相反,北宋的方仲永,从小就天资聪颖,胜过很多人,但因为不学习,不读书,不懂得学无止境,最终沦为普通人这便是一个很好的教训。
“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我每次在书的海洋里畅游,都会觉得收益许多。当有不认识的字,有词典可供查阅。当有日常生活的不明处,可以参考《家庭百科》。当需了解科学知识可浏览科学类书籍。书籍总是丰富的。书永远是你一生的老师,它伴你成长,为你增加知识,为你解开疑问。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悠闲而舒适,安静而丰富,读书使我快乐。
当一本书清新的空气渗透脑海,恰如月光下的倒影寂寞环绕,那又是一种战斗,战斗在尘世中的寂寞自然里。
《瓦尔登湖》的品读,总觉得地点不够好,每次翻阅,总觉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好似有一堵墙,让我不明白作者的用意,却又觉得如此得体,这一种感觉就像是熟透了的柿子从树上掉下来,烂透了!直到有一次,与朋友争执被骗,躲在窝里再次翻阅,只觉每种生命都是一个悠哉的精灵,畅快与满足之感油然而生。
寂寞的书自然有寂寞的读法,也许只有一个人的心真的可以静下来的时候才能读出这本书的滋味。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否懂了,只是觉得,好美。幻想了一下作者的瓦尔登式生活,天作棋盘星作子,地为琵琶路为弦,或许作者不感到寂寞,因为他可以举杯邀明月,飞鸟相与还,大自然就是他的无穷无尽良友,清风作伴,任尔春水东流。只是在我看来,未免有些许恐怖了,终日难见人影,就是“辟谷”也受不了这么长时间的孤寂,人终究是一种群居动物,或许人们可以有鲁滨逊的坚毅,但极少能忍受闭关锁国的“百年孤独”。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作者在这一寂寞中寻找自然的弦律,书中那个留下痕迹的小动物描写令我神往,晨曦出黄昏归,却发现有貌似小松鼠留下的问候,何等惬意与满足?恐怕陶渊明知道了也非得羡慕不可。
正是这份寂寞,给了作者格外敏感的感觉与美好的想像,纵然雨中漫步,四处飞舞着的也是自然的朋友,可以说作者甚至可能将一个水分子幻想成一个水精灵,倾听着它们在和风细雨中的律动与笑声。这种极端的联想令作者深深爱上了自然,因为它是如此的生机勃勃并且仁爱有情,这就是作者寂寞的寄托了。
有些作品被推向社会,只不过是有文字记载的过眼云烟,在人们的心目中没有留下一丝回味的痕迹,时隔不久,便被抛进历史的垃圾或被打进历史的冷宫。而大仲马的《三剑客》和他的另一部世界名著《基督山伯爵》一样,已被世界各国译成多种文字。一个多世纪以来,尽管人事沧桑,星移斗转,该书始终风靡于世,烩炙人口,一直久畅不衰,成了一部受世人推崇的世界文学名著。这就说明,这部著作成功地经受了社会的检验,得到了包括法国在内的世界读者的一致认可,经受了历史的检验。这个评价又是举世公认的。大仲马生活的年代,正是法国保皇派和共和派激烈斗争的.多事之秋,他在政治上倾向资产阶级,主张共和,反对查理十世,反对波旁王朝的复辟。反映这种思想倾向的他的第一部浪漫戏剧《亨利三世及其宫廷》,在《三剑客》问世十多年前就已大获成功。一八二八年二月十一日第一次公演时,共和派和保皇派均有人出席,剧场坐无虚席,雨果和奥尔良公爵夫妇也光临观赏,结果在共和派获得压倒性胜利的气氛中降下了帷幕。因此,大仲马主张共和这种基本的进步政治倾向,不能不在他以后的创作中反映出来,不能不成为他策划通俗历史小说的基本格调,当然也不能不是贯串《三剑客》的一根思想主线。
至于艺术成就,毋庸置疑,大仲马不愧是一位编织故事的能手,不愧是一位高超的语言艺术大师。和《基督山伯爵》一样,《三剑客》充分显示了大仲马想象思维的超凡脱俗,构织故事情节独具匠心,刻划人物别具特色。他用生花的妙笔将主人公达达尼昂和另三个伙伴的各自性格勾画得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呼之欲出:达达尼昂初出茅庐,风流倜傥,果敢机智,对朋友侠肝义胆,对爱情执着追求,对敌人嫉恶如仇;阿托斯平素少言寡语,出口一言九鼎,遇事沉着冷静,处世稳重老练,关键时刻,他是主事的灵魂和统帅;波托斯头脑简单,胸无城府,大胆鲁莽,贪钱爱财;阿拉米斯则是足智多谋,才思敏捷,温文雅儒,风度翩翩,关键时刻,他是主事的参谋和智囊。更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对上述人物性格的勾勒,经常将其置于各种不同的决斗场景,使他们那具有中世纪史诗中骑士剑客的传奇色彩表现得更加丰满,因为当时法国及欧洲的绅士阶层,决斗是司空见惯的。大仲马的一生就有过十三次决斗。早在四岁那年,刚办完父亲的丧事第二天,大仲马就抱起两支大枪,悄悄爬上楼顶,要同上帝一决高低。当他母亲责骂时他回答说:“我要到天国去,我要和上帝决斗,要把上帝干掉……因为上帝杀死了我爸爸!”
在《秋天的怀念》一文中,作者双腿瘫痪,脾气变得暴怒无常。而他那重病缠身的母亲忍受着自己被病痛的折磨,忍受着儿子的病痛给自己的双重打击,还忍受着儿子暴怒无常的脾气,时时给儿子关心、帮助、鼓励。为了不让儿子回忆起伤心事,这位母亲做什么事都是小心翼翼的。她对儿子的爱多深啊!天下的母亲都一样,哪位母亲不想把自己全部的爱奉献给自己的孩子呢?
那次,我转学了,从乡村转到了县城。到了新学校的我很不适应,妈妈可能察觉到了我的不适应,便开始早晚接送我。早上,妈妈送我到学校,我便开始了我一天的学习生活——早读,早读以后妈妈才离去;下午,妈妈的身影又出现在校门口,伴着我离开学校。路上,妈妈听着我在学校的所见所闻,脸上时不时地还会露出笑容。也许有的人认为,这样的事我的母亲也会做,有什么好赞美的。可是我认为,这是母爱的一种表现,就算平凡,那也是这种平凡的母爱让我与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同学熟悉起来的,是这种平凡的母爱让我健康成长起来的。
母爱,是每个母亲给孩子的关心、教育、爱护。当你犯错误时,是母爱替你受过;当你调皮时,是母爱给你宽容;当你伤心时,是母爱给你安慰;当你失去希望时,是母爱帮你找寻目标;当你快乐时,是母爱让你笑容更灿烂。而这些母爱,孩子们往往不容易发现。只要你善于发现母爱,你会觉得,它比什么都珍贵,比什么都伟大!
母爱,其实就是母亲给你的一点一滴!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大王书》。这本书我早就听同学们说过,这本书写的很好,既生动又具体。我禁不住这迷人的诱惑,便去书店买了一本,拿回家欣赏。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出逃自地狱的熄剥夺了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分别装进四个魔袋。熄将四只魔袋放置与王宫边缘的四座大山的顶峰。这四座山,分别名为:金、银、铜、铁。金山由黄狗把守,银山由白狗把守,铜山由红狗把守,铁山由黑狗把守。熄害怕人类智慧而美丽的文字迟早会让人们觉醒,所以,熄决定焚烧所有文字。在焚书大会上,突然从书山中间飞出了一本书。它可不是一本普通的书,它是书中之书,是书中之王—大王书!它飞到了放羊娃茫—的手中。在刀光剑影的漫长黑夜里,茫带领着他的军队和百姓与熄的百万军队及巫师团展开了殊死的较量。虽然茫知道他的队伍靠数量根本打不过熄的军队,但是,是大王书给了他智慧,是将军柯给了他力量,是瑶给了他自信,是他的羊群让他有了爱心。他在自己的努力和别人的帮助下,终于成为了一个帅气、自信、阳光、勇敢的王。
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篇。里面写的是茫要带领军队攻克金山。军队刚来时,大家充满了信心,暗下决心一定要让人们得到光明!可是,面对这黄狗的一场恶战过后,异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只黄狗好象中了魔法似的,对着士兵一通乱咬。而且每一口都命中要害,一口就能让人毙命。茫的第一小队几乎全军覆没!整个金山成了一个血的海洋。茫和柯都惊呆了!他们想不到一只小小的狗就能杀死一只突击小队!这一件事让茫费劲心思。无意中,茫打开了大王书。他看到了一个人。她有三个影子。她的身材很迷人,让茫很痴迷。茫在想:”难道只要找到一个拥有三个影子的人就可以了?“他就派人四处寻找拥有三个影子的人。后来,在一片空地上站着瑶。突然,茫发现了一个令人不可思议的现象。瑶站在地上,在夕阳的照耀下,茫发现瑶竟然有三个修长的影子,和大王书上一样迷人。茫快哭了,他想不到瑶竟然是他们要找的那个人!柯也看到了。他也十分惊讶。后来经过柯的调节,经过了茫的同意,让瑶去对付黄狗。后来,瑶在黄狗面前翩翩起舞。终于抢到了袋子。而她也被黄狗咬死了。作者调动非凡的想象,描绘了一个风烟瑟瑟、扑朔迷离的陌生世界,演义出千军万马攻城、追击、迎战的宏大场面,令我读后受益匪浅!
在人们的眼中,百合花寓意是着幸福美满、百年好合。可能没看见过开在断崖上的百合花。
在一个偏僻的山谷里,有一个高高的断崖,不知什么时候,断崖上长出了一株小小的百合花。这一株小小的百合花不畏惧环境的恶劣,在野草、蜂蝶的讥笑和鄙夷下,终于开出了洁白如玉的百合花。最后百合花开遍了整个山谷。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认为那株百合花成功的秘诀在于她确定了一个目标:“我是一株百合,不是一株野草。惟一能证明我是百合的方法,就是开出美丽的花朵。”还有不在乎别人对自己无用的评价,要坚持自己的信念。百合在面对野草、蜂蝶的嘲笑时,百合只说了一句:“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已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
读到这里,我想到了一件事。记得在小学二年级时,有一次英语老师叫我们默写当天学过的单词,默写完了才能下课,我的一个最要好的朋友第一个默完,她看我还在默就走到我身边说:“这些单词可以在书上找到,看一下书把它抄下来吧,写完了我们好一起玩啊。”听她说完,我又对她说:“抄了只是短时间的记住了,也只能糊弄一下老师,但最后不会的还是自己。”
有一句话说的好:“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们要向那一株野百合一样,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有一股奋发向上的品质。
近日有幸阅读了《现代教师读本》(教育卷)这本书,对于“要保持水源的的清洁”一节颇有感触。
文中用“水源”来形容人的心灵和思想,用清洁的水源来说明纯净的心灵对学生成长的重要作用。我想,教师的心灵正如泉源,而学生犹如溪水,泉源丰盈,溪流自然活泼而昼夜不息。我们可以想像,如果泉源污浊,那么涓涓的小溪怎么可能清澈,而如果是无比清澈的泉源呢?那是一种惬意,一种难以言语的温馨。正如心灵的纯洁,会激起高尚的行为,积极向上的学习热情和生活动力。教师和学生正如泉源和溪水,问渠哪得清如许,惟有源头活水来。
文中苏霍姆林斯基用朴实的语言描述了一位19岁的青年,在公园一条狭小的路上相遇一位素不相识的16岁青年,仅仅由于对方不愿让路,他竟动了刀子,把对方杀死,继而捅伤了急速奔过来的16岁青年的母亲。而更令苏霍姆林斯基倍感震惊的是,当他读着这位19岁青年写来的信时,信中流露出的竟然只有慌乱和恐惧,没有忏悔,更没有对罪行的认识。
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导致青少年犯罪的是他们内心的“精神空虚”。他说:“可怕的精神空虚,不懂得生命是一种宝贵的财富,
天色灰蒙蒙的一丝活气也没有,我有气无力地倒在沙发上看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不知为什么,我的心变得沉静了,仿佛把心交给了史铁生,与他一起在那个不热闹的地坛旁边一待就是十五个春夏秋冬。自己仿佛看穿了什么,渐渐的身子正了,人却变得既恍惚不定又庆幸着什么。他的故事占满我的脑子,是不是就会浮现出儿子与母亲的情感纠纷,我有些乱了,就靠在沙发上小寐。
我渐渐地被大脑支配仿佛自己就是史铁生,悄无声息地进入了那个废弃的古园,好像一切都是那么熟悉,我一次次的和死神对话,站在那棵大树下,望到了母亲找我脸上露出的焦急神色。我还是打败了自己的心,想通了拒绝了死亡要好好活,对得起母亲。是她用爱唤醒了我沉睡的记忆,而后,一对老夫妇,一位唱歌的青年,一名女工程师,长跑运动员,弱智女孩和她的哥哥。无数次给我鼓励,给我生命的海洋,给了我重生的'机会,坚强地走过来。梦醒了我暗自庆幸自己没有像莫泊桑那样割喉自尽,没有像德国剧作家克莱斯特和妻子一起结束生命,这些死是对自己对生命的轻视与不负责任,对父母的不孝。留下的只有可怜罢了!我想只对人来说,人生仅此一次,我们难道要随意地去玩弄么?还是要好好把握。人生难免多坎坷,但这不能顺理成章认为是逃避的理由,人生何来风平浪静?我们应该懂得热爱生命,重视生活磨练,学会心疼自己。尊重生命是最起码的责任,尊重生命是最基本感谢父母的方式。哪个母亲愿意看到一个年轻的生命渐渐消失?但是她不敢,害怕,担心伤害孩子的心,这是一种怎样无私的母爱呀?
阳光下母亲与我们共享温暖,风雨中母亲为我们遮挡庇护,史铁生告诉我人生短暂,珍惜每一份温情和呵护,珍惜现在的生活一切。
希腊神话是一篇神话故事,它的内容丰富多彩,让人感到很神秘。希腊神话讲述了宇宙和人类的起源还有英雄传说故事。希腊神话主要是歌颂英雄事迹,同时也深深地揭露和批判人性的丑恶。传说中的主人公大都是半神半人的英雄。他们体力过人,英勇非凡,体现了人类征服自然的豪迈气概和顽强意志,成为古代人民集体力量和智慧的化身。
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前天地连在一起,盘古大神开天辟地使世界的面貌焕然一新,女娲造人,智慧的女神雅典娜给了人类智慧,就这样人类一代代繁衍生息。万神之王要求人类服从他的统治,善良的普罗米修斯为了减轻人类的负担,欺骗了宇斯,宇斯为了惩罚普罗米修斯断然拒绝把珍贵的火种送给人类,但普罗米修斯最后还是把火种带回了人类世界。宇斯又派两位仆人把他锁在高加索山的悬崖上。宇斯每天派一只凶狠的老鹰去啄食普罗米修斯的心脏,但无论老鹰啄食多少次都会马上长出来。一天赫拉克勒为了寻找金苹果,看到了普罗米修斯并一箭射死老鹰。普罗米修斯获救了。
希腊神话的故事很多,其中还有一位是赫剌克勒斯,因为他能够完成好几个十分艰难的任务。让我看到一个具有顽强毅力的人。他可以杀死涅墨亚巨狮,这头巨狮有惊人的本领。赫剌克勒斯蓄满了全身的力量将一支箭射向巨狮。巨狮一点儿反应也沒有。他又用棒子打,还用手掐狮子,最后终于把狮子杀死了。还有是战怪蛇许德拉。赫剌克勒斯把怪蛇的脖子掐住,蛇却把他缠住,一会儿,一只大螃蟹也来帮忙,最后赫剌克勒斯把蛇头砍了下来埋在路边压上巨石。每次遇到困难赫剌克勒斯都战胜了。希腊神话里有许许多多故事,有些故事值得我们去学习。
日常管理过程中,最多的话语是执行力问题,而什么是执行力呢?怎么才能做最好的执行者?通过阅读书中生动的案例,使我对“执行”一词的含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工作和生活中,每个人都对成功充满渴望。当我们去认真分析和深入的了解他们为什么能成功时,不难发现他们的成功并非偶然,他们都拥有锲而不舍的精神和高效的执行。通过阅读此书让我明白了,在执行力水平方面,不仅要有意识,还要改善自己的工作态度和方法。
在职场中,发展最快、成就最高的人,往往是执行做得最出色的人。什么是执行力?简单的定义是:按质按量、不折不扣的完成工作。执行力的强弱体现在全体员工的精神面貌,它无时不在影响着我们每个部门、每个环节的工作。提高执行力,我们要做的,很多。本书中帮助我总结了在工作中最重要的几点:
第一:执行是能力,更是精神。
书中,有一个故事,令人印象深刻,1997年,微软公司在日本东京的帝国饭店进行一个新产品的全球首发仪式,唐骏作为主设计师,参与了接待比尔盖茨的整个过程。在首发式上,比尔盖茨要做一个演讲。可能大多数人都会想:做演讲那就做吧,反正他经常做演说,对他来说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何况,自己身为一个设计师,完全不用管比尔演讲的效果如何,因为那不是自己的工作职责。可是,唐骏的想法却与众不同,他首先想到的是如何让比尔盖茨的演讲达到最佳效果。为此,唐骏特意研究了美国总统演讲的方式,包括他们上台之前是怎么走的,哪一种方式最好。之后,他画了一排脚印,只要比尔盖茨沿着脚印就可以走到一个非常合适的位置,距离观众非常合适,让观众感到更亲近,演讲效果也会更好。不仅如此,在比尔盖茨为演讲做准备的时候,在外面等着唐骏并没有像其他同事一样,趁着空档到走廊里抽根烟放松一下,而是一直在门口守着。因为他想,比尔盖茨不懂日语,万一有什么事,一定需要帮助。果然,过了一会儿,比尔盖茨想去洗手间,但因为服务生不懂英语,他没法问清楚洗手间的位置。这时,唐骏立即过去用日语向服务生问清楚洗手间的位置,然后亲自为盖茨带路。同时,考虑到洗手间离会议室比较远,他怕比尔盖茨迷路,特意在洗手间外面等比尔盖茨出来再带他回去。不要说比尔盖茨,换了任何人有这样下属,都是莫大的安慰,都愿意把机会交给这样的人。想一想,比尔盖茨做过那么多次演讲,为什么为了让他的演讲效果达到最佳而在舞台上画脚印的却只有唐骏一个人?真的是唐骏就比别人都聪明吗?未必。只是别人缺少他那种精神!
看了这个故事,我感触很深。其实这件事情谈不上轰轰烈烈,唐骏要处理的问题,我们每个人在工作中都可能遇到。但是,为什么他就能做到最好,而我们许多人往往就做不到呢?以前,我总以为,执行就是一种能力,但实际上,执行更是一种精神。能力不够可以培养,但如果没有精神,就算有能力,恐怕也不能让它得到充分发挥!只有具有了“要做就做最好”的精神,才会想尽一切办法、调动所有的潜能,把事情做到无可挑剔。
第二:执行不是被动应付,而是主动负责。
完成上级布置任务的状态,可以分为三种:
第一种,敷衍了事,做是做了,但没有达到实际效果;
第二种,领导要求的做了,领导没有要求的,不会多做;
第三种,不仅领导要求的做得很好,而且主动做了超出领导期望的。
为什么很多时候执行的效果会不尽人意?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就是,很多人一接到任务,首先第一个反应就是“好烦人,整天不是做这个就是做那个,真不想做”、“事情都成堆了,赶紧做完拉倒”、“无所谓,拖一拖再说”……一有这样的想法,必然会造成两个后果――一是马马虎虎,不是想着如何做好,而是想着如何省事,能够赶紧完成,应付过去;二是不会主动去思考,如何才能做到更到位,结果必然会大打折扣。
第三:用手做只能保证“做了”,用心做才能保证“做好”。
执行有两种状态:一是“用手”,二是“用心”。 “用手”只是机械地执行,别人说什么我就做什么;“用心”则会全心投入,不只是简单地动手,而是时时想着如何才能做得更好,并付诸行动。用手做只能是停留在“做了”的层面,只有用心,才能保证做好。
多一份关心,多一份责任我们都有这样的体验:对于自己关心的事,我们会时刻惦记,用心琢磨。反过来,如果是对自己不关心的事,哪怕它天天都在你眼皮底下出现,你还是会视而不见。做执行的时候也一样,只有你时刻关心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事、单位的事、你才会用心做好,做的更加完美。
第四:执行任务不打折。
对最好的执行者而言,一旦接受了任务,就意味着自己已经做出了庄严的承诺。那么无论遇到什么情况,不仅都不能轻易放弃,而且还要以尽善尽美的要求保证完成任务不打折扣。在他们的“执行字典”里,没有“差不多”,只有“务必圆满”。
我在认识到作为一名优秀执行者需具备的素质,同时对执行者的思想境界、工作方法、人际关系、讲话艺术有了更新的理解。从中找到了竞争社会中执行的‘大智若愚’、‘期望超值’、‘优化流程’、‘察微知著’、‘效率思维’、‘说话智慧’等一些全新理念,学到‘多一份关心,多一份责任;多一份热心,多一份机会;多一份细心,多一份出色’,‘三管好才有三解放’,‘执行者三可三不可’,进而‘三思而后言’。能走绝不爬,能跑绝不走。执行同样讲求速度,瞬息万变的信息社会,市场、个人、业务机遇处处不在,但总是留给有准备、高效率、敏锐强的员工。
第五:端正态度,拒绝“推、拖、空”,表现执行力。
很多人为什么喜欢推诿?原因无非是两条,一是嫌麻烦,二是怕承担责任。有了这样的心态,就算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都不愿意做,都恨不得把责任推给别人。而最好的执行者,绝不允许推诿,既然问题出现了,就一定要解决。执行是能力,更是精神,是全体工作人员应具备的认真工作的状态,是贯穿工作全过程的对待本职工作的理念和奉献精神。完美的执行经不起任何借口,更经不起任何开脱
搪塞和拖延。借口只能让我们暂时逃避困难和责任,找借口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容易让人养成懒散,拖延的坏习惯。优秀的工作人员从不在遇到困难时试图拖延或寻找借口逃避,而是努力想办法,克服困难去解决问题。这种表现,体现的是一种思想和一个员工对自己的职责和使命的态度。思想影响态度,态度影响行动。目标的实现最终要靠执行者付诸实际的行动,如果执行不到位,那么无论多么完美的计划都无法达到理想的效果。拒绝“推、拖、空”是追求完美执行的有力保障,我们就是要牢记责任,培养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毅力。
态度决定一切,慢进也是退步。一个人的思想仅仅停留在‘等、看、望’,跟着感觉走,不落人后,不在人前,始终停留在慢车道徘徊,迟早会被淘汰出局,慢人半拍。做任何事想到有的是时间,一拖、二拉、三推,被动式执行,时常会误人误事。执行不会一帆风顺,关键看你是否具有永不言弃的决心和信心,能否拿出勇气和态度?
“做最好的执行者”这不仅仅是一个口号,更应该是我们工作中的一个行为准则。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勤于思考,多学多干,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要在以上的几个方面多多注意,使自己具有更强的执行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把握好每一个环节,把执行力贯穿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耐心细致的做好工作,做到少出错甚至不出错,让自己人生道路越走越好。
什么是真正的我呢?有时候自己常会面壁思过着。大大咧咧,喜欢把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写在脸上的?把所有烦恼都放在脑中,独自一人承受的?还是忘记所有忧愁,迎接美好一天的?
或许这些都不是,我想自己是出于想做一件事而却做不了的吧!
虽然已经看完《何以》这本书了,但是一幅幅催人泪下的画面不停地在我脑海中演绎着。我的心在流泪,但是眼中只有那隐隐闪烁着的泪光,怎么也流不下来。我想重新在感受一下里面的温情,手却又好像有如千斤重,使我拿不起来。只得在脑海中一遍又一遍播放着《何以》的快乐有凄惨的画面。
以前,我从不知自己是这样软弱的,而现在,读了《何以》我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自己,什么叫现实与梦境……
我真希望自己是小说中的一个人物,真实的感受着人间的温馨与温暖。
如果有来生,我可以选择自己的生命的话,我会毫不犹豫的答道:“我要成为小说真的人物!”亦或许是一名演员。总之,我真的很想哭,为了赵默笙,为了何以珄,也为了自己……
在图书馆翻到了这一本英文版的《京华烟云》。虽然不能完全看懂,但好在看过电视剧及中文版,大体能够理解。
林语堂先生一生多用英语来写书向国外介绍中国悠久的文化和中国人民淳朴的生活。这正是他旅居海外时用娴熟优美的英文完成的巨著,向那些鄙视中国的外国人介绍中国真正的文化。
《京华烟云》主要描写了姚家、曾家、牛家三大家族中从1901年义和团运动到抗日战争三十多年间的悲欢离合和恩恩怨怨。在政权更迭、军阀混战的北平城中,在那一特殊历史时期的性格演变、思想碰撞和命运选择,展现了儒、士、商阶层由盛而衰的过程,从侧面反映出中国社会历史的风云变幻。其中有佳话,有哲学,有历史演义,有风俗变迁,有深谈,有闲话,加入剧中人物之喜怒哀乐,包括过渡时代的中国,成为现代世界的一本伟大小说。林语堂的女儿林如斯曾说过《京华烟云》是一本可以随时翻看的小说,并不是一定要有闲时才看,最好是夜阑人静时独自个儿看;困倦时,起来喝口清茶自问道:“人生人生,我也是其中之一小丑否?”
该书还被视作现代的《红楼梦》林语堂先生曾提到:“(该书)重要人物约九十个,丫头亦室来个。大约依红楼人物拟之。木兰似湘云(而加入陈芸之雅素),莫愁似宝钗,红玉似黛桂姐似凤姐而无凤姐之贪婪,迪人似薛蟠,珊瑚似李纨,宝芬似宝琴,雪蕊似鸳鸯,紫薇似紫鹃,暗香似香菱,喜儿似傻大姐,李姨妈似赵姨妈,阿非则远胜宝玉。”
确实,该书最大的优点不在性格描写得生动,不在风景形容得宛然如在目前,不在心理描绘的巧妙,而是在其哲学意义。你一翻开来,起初觉得如奔涛,然后觉得幽妙,流动,其次觉得悲哀,最后觉得雷雨前之暗淡风云,到收场雷声霹雳,伟大壮丽,悠然而止。留给读者细嚼余味,忽恍然大悟:何为人生,何为梦也。或可说,“浮生若梦”是此书之主旨。
《京华烟云》中描写的`最出彩的是女人。古典的,现代的;年轻的,年老的;出身高贵的,身为丫鬟的;老实本分的,工于心计的;各式各样的女人,个个个性鲜活,有血有肉;同一个女人,写她从待字闺中到嫁作人妇生儿育女,从女儿到母亲再到婆婆到奶奶外婆,不同阶段的女人,她们的心理变化也很真实的写出来。例如木兰和莫愁,这两姐妹在相似的家庭环境中成长,木兰偏向继承了父亲的道家思想:逍遥,自由,追求理想却又不强求,善于在平淡的生活中获得乐趣,也容易满足;莫愁则偏向母亲继承了儒家之道,学会了作为妻子母亲的生活中的智慧。同为女人,木兰更适合做老婆,因为她有想不完的妙点子,可以陪你去很多的风景名胜,和她聊天,永远不会气闷;她喜欢做菜,特别爱研究新奇的菜式,对于种花养草,琴棋书画也有兴趣;既能满足你对生活上的要求,也可以陪你品茗赏月,做风雅之事;有时候可能有些过于理想化,但木兰也懂得适时调整。莫愁则适于做母亲:她方正稳重的性格会给孩子一个好榜样;莫愁最懂得以柔克刚之道,对于立夫这样个性激进易冲动的人,也能懂得什么时候予以忍让,什么时候坚持,什么时候暗暗责备,什么时候给予鼓励,恰当地顺应立夫情绪的起落,最终改变他,使他成熟稳重。相信这对于孩子要容易得多。因为莫愁有足够的耐心,也有足够的智慧,不会过分娇惯,也不会过分严厉;莫愁在文学上的造诣也足够给孩子的学习以指导,从她少女时代和立夫的几次辩论就可以知道,其实她思想锋利,见解独特,并不输于木兰,只是嫁人之后着意收敛,培养自己的稳重方正。
但这两姐妹,在很多方面,是非常相似的。就从莫愁和木兰对待丈夫外遇(立夫甚至可以不算,因为那只是精神层面的)的态度就可以看出,她们的沉着和智慧是多么的相似。同样的善解人意,同样的不动声色。但是在面对立夫被捕这件事上两人的态度迥乎不同,又可以非常好的表现她们的不同——木兰的冲动和理想化,还有莫愁的冷静稳重和忍让宽容。这两个可爱的女子,是全书的灵魂所在,或许也是林语堂心中的完美女性形象吧。
当然最让人佩服的是木兰——坚强而又有主见的木兰。林语堂曾说:“若为女儿身,必做木兰也!”
她落落大方,聪慧贤能;她追求时髦,谈吐诙谐,这又不失新时代女性的优点。她聪明勇敢,拥有自己对生活的主见,更令人惊叹的是她那独特的浪漫主义情怀。她的生活方式随着季节的改变而改变,“在冬季则平静沉稳,春来则慵倦无力,夏天则轻松悠闲,秋来则舒爽轻快”。面对生活的变迁,面对从富家生长享用一切物质的安适到变为村妇的剧烈转变,即使最后变为普通农民,她依然能过着幽雅山居的生活,坚韧地面对所有困难,并在磨难中成长,成为忍苦,勇敢,伟大的民众大海中的一滴水。
命运早有天注定,哪由强弩硬上弓。书中虽未提及命运,但命运的造化随处可见。银屏硬碰硬的抗争,最终葬送了自己。而姚太太的强硬,也没有给她换回什么好下场,最后她的小儿子竟然还是娶了个丫鬟,何其讽刺!红玉的死,是听从了命运还是听从了自己呢?莫愁是个注定了幸福的女人,命运,可能有时候,真的,有薄厚之分每一个人,不论生于安乐还是忧患,谁都不足矣改变整个生活。然而每个时代都会赋予我们特定的职责,京华烟云的时代,就是要齐心抗日保家国。一个民族的人只要有觉醒意识,只要团结一致,什么样的强敌都可以战胜!海明威说的好:“人可以被毁灭,但是不能被打败!”中华民族的儿女们,永远都是好样的!
《鼹鼠的月亮河》主要讲述了一只生长在月亮河的黑色鼹鼠-——米加,它不喜欢干挖掘工作,经常白天睡觉,晚上在树下看书,有时也发明一些东西来减轻劳动。有一次看到鼹鼠小尼里夜里洗一大家人的衣服很辛苦,之后米加就经常帮助小尼里洗衣服,并一心想要发明一个洗衣机。为了找到足够的零件来发明洗衣机,只好去遥远的城市购买零件。因为没有钱,米加就跟城里的魔法师咕哩咕学魔法,学成后跟咕哩咕一起在黑熊剧院表演。表演很成功,掌声差点让黑熊剧院的屋顶飞起来,米加也因此赚了很多钱。不幸的是,米加在一次表演中被变成了一只乌鸦,要一百天才能变回原形。在这期间咕哩咕帮米加买了各种零件,并寄到了月亮河。米加回到月亮河后,顺利完成了洗衣机安装,不仅小尼里很喜欢,连城里的太太们也喜欢。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米加是一只爱动脑筋、善于观察、坚定信念的鼹鼠。它看到洗衣服很辛苦就想到要发明洗衣机。它看到小尼里洗的衣服很大很重,还有很多土,就想到自己的洗衣机要能清除泥土,要能绞干衣服。为了完成发明,它不辞辛劳,冒险走出月亮河,来到城里,连鞋子都走破了。特别是当它成了明星,有了很多钱以后,不为金钱和名利所诱惑而坚定自己的信念——发明洗衣机,这种坚定不移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
看到小米加的成功故事,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像小米加一样,通过辛勤付出来实现自己的愿望。应该像小米加一样爱动脑筋、刻苦钻研,碰到困难敢于面对与解决,为人类做出更多的贡献。
我常常在深夜追剧后懊悔,在考试失利后惭愧,明明我有那么多时间可以用来学习,我却用来荒废。这世上,最无奈的两个字就是“后悔”。读了斯坦福大学心理学教授凯利·麦格尼格尔的《自控力》,我找到了答案:能控制住自己的人,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在这个漫长的寒假里,大家都是怎样生活的?吃饭、睡觉、玩手机。说好学习,转眼就去刷微博、看抖音、打游戏!作息颠倒,暴饮暴食,有时会嫌弃自己,却也做不到自律。打乱你生活节奏的关键所在就是“自控力”。
书中讲述了许多有关自控力的案例,对失控的行为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告诉我们为什么会缺乏意志力,为什么会在诱惑面前屈服。并教导读者如何提高自控力、克服拖延、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这令我这种缺乏自控力和意志力的人受益匪浅。
书中提到了掌管人的自控力的“前额皮质”,它是位于额头和眼睛后面的神经区,包含"我要做"、"我不要"、"我想要"三种力量。在关键时刻能够明确自己的目标,这是“我想要”的力量;能够拒绝充满诱惑阻碍人发展的事物,这是“我不要”的力量;即使并非心甘情愿也会坚持完成的,这是“我要做”的力量。想要做到自控,你就要静下心来,弄清自己的欲望,通过提升意志力来驾驭那三种力量。
那么如何提升意志力呢?有神经学家发现,大脑有无限的潜力,对经验有超乎想象的反应,如果你每天都让它专注的话,它就会越来越专注,并根据你的要求重新塑性。所以摒弃惰性,行动起来,练就属于你的“最强大脑”。“冥想”是提高自控力的一种有效方法,可以促进“前额皮质”的血液循环,训练大脑,减轻压力,抵制诱惑。这是从分散注意力到专注的过程,每天冥想五分钟,我们可以知道为什么会失控,以便提高对自我的认知。
“人生中有两种痛苦,一种是努力的痛苦,一种是后悔的痛苦,而我认为后者要比前者大千倍。”努力的痛苦是一阵的,后悔的痛苦是一世的,不要在原本该奋斗的年纪选择安逸。有人说:“明明我很努力,为什么到头来还一事无成?”那是因为大部分人的努力是低质量的努力,他能把一个小时可以完成的工作拖到四个小时,而且只是为了完成任务,并不会在过程中思考。所以,只是看起来很努力而已。想要成功,不光要努力,还要提高努力的质量。努力的前提是要有强大的自控力和意志力,并持之以恒。
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两个自己,一个放纵,一个克制。他们会在你做出每一个决定时分裂与内斗,你越是想控制,他就越反抗。这让你的内心挣扎,精力被无限内耗。所以,增强自控力,要放弃控制,转为接纳。过度的自我控制违背了人的本性,会使人逃避,这将是人们提高自控力道路上的绊脚石。自控力的关键是理解这些不同的自我,而不是一味的追求改变。给自己制定一个计划,逐步完成目标,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养成良好的习惯。
“奖励的承诺有很大的力量,他会让我们继续追求那些不会带给我们快乐的东西。”对奖励的渴望会使大脑兴奋,提高多巴胺的分泌,不再拖延,促进我们完成目标。但我们要区分对我们真正有意义的奖励和令人注意力分散的虚假奖励。比如打游戏、暴饮暴食等,这会让你的努力前功尽弃,所以你的奖励也要将你指引一个好的方向。
不惜寸阴于今日,必留遗憾于明朝。每一个不满意的现在,都有一个不努力的曾经,你所羡慕的生活背后,都是苦行僧般的自律。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最重要的就是自控力,尤其在现在这样特殊的时期,更要有坚定的意志力。脱离舒适圈吧,只有拥有自控能力才能管理好自己,才能为国家做出贡献!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主人公去一家店里面买衣服时,老板见它个性平常,普普通通,想以个穷光蛋,于是老板和服务员对他不理不睬,给他随意拿了一件别人不想要的衣服,对他的态度不好,从内心瞧不起这个“没钱的顾客”,只想让他快快走了算了。总之表现出来对他的看不起。作者写到:他拿出的钱怕他们找不开,他说:我没有零钱。但是那的人却笑话他说:“像你这样的人,也只能带些大票子了,不会带一些零钱。”这个时候,主人公已经是个性地生气,于是他拿出了一百万英镑。这个时候,店老板看见他手里面拿的这张百万英镑地时候,脸上的笑容立刻凝固在了脸上。他的态度立刻180度大转弯,他立刻告诉店员停止对别人的服务,快快给这位绅士拿最好的衣服,这时候一套王子的衣服已经送了上来,这件衣服是店里面最好的衣服。
我们不应该像店老板和托德那样做,见钱眼开唯利是图,以钱的多少决定对人的态度。这本书极大地讽刺了当时社会那些见钱眼开,爱财如命的家伙。我们不要贪心,而且我们的行为也不就应像托德和他的老板那样。不管对方是穷人还是一个大幅翁,都给于热情德对待和尊重。
读了这篇文章,里面的对人物的描述使我久久不能忘怀,他们处处表现出来的败坏品质让我感到难受。这时我有想起了以前学习的临死不忘把蜡烛熄灭的主人公严监生的行为,其实,作者就是在告诉我们一个做人的道理:人活在世上,如何对待金钱,就应持有怎样的一个金钱观。如果人们都像书中的主人公那样,那么世界上所有的人就都享受不到尊严,人生的价值就会完全失去标准,也就是说,有钱有价值,没钱没有价值,这太荒唐了。做人我们不能学那个老板!
《父亲的病》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咱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礼貌的时代进步。
今天,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大有感悟。
本书的主人公是汤姆叔叔和乔治一家。他们的主人谢尔比先生因为负债被迫要把汤姆叔叔和乔治夫妇的儿子小哈利卖给奴隶贩子黑利。小哈利的母亲伊丽莎及时得到消息,他们一家决定逃跑并告知了汤姆叔叔,汤姆叔叔出于对主人的忠心而不愿逃跑。从此,伊丽莎和乔治就踏上了艰苦的旅途。半路上,伊丽莎为了逃避黑利挺而走险,跳过有大块浮冰的俄亥俄河。就在同一时刻,汤姆叔叔被卖到了圣克莱家,圣克莱善良的女儿伊娃决定在她死后让汤姆获得自由。有一天,伊娃真的死了,圣克莱也依照伊娃的心愿准备给汤姆办自由证书,就在证书快要办好的时候圣克莱也死了。圣克莱的妻子玛丽不希望让汤姆获得自由,于是就把汤姆卖到南方的种植园里,汤姆在那里被活活地打死了。第二天,谢比尔家的少爷乔治来到种植园想把汤姆赎走,可是汤姆已经死了。为此乔治少爷为汤姆立了个纪念碑,并给家里所有的奴隶颁发了自由证书。此时,在加拿大伊丽莎和乔治夫妇已是自由人了,就在家里他们接待了伊丽莎的母亲和乔治的姐姐,还有伊丽莎的哥哥,就此,他们决定回到非洲。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情十分沉重,奴隶制使得愚昧的黑人更加地愚昧,最无人道的就是他们不把黑人当人看,拆散他们的家庭。假如白人也是奴隶,他们会怎么想呢?他们信奉的上帝,不是口口声声教导他们人人平等,不能恶意对待每一个人吗?他们不是说要善待每一个人,甚至包括自己的敌人吗?但是他们违犯了,他们违背良心,违背了公道,可是却没有人受到报应。不过,可喜可贺的是这种不公平的制度后来被打破了,林肯总统领导美国人民废除了奴隶制,这可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大进步啊!
可是,奴隶制度的后遗症却十分严重,那就是种族歧视。不过,我希望未来是一个人人平等、没有战争的世界。
书,让我们懂得,明媚着,便是快乐;幸福着,便是美好。
这个学期,我有许多收获。那些书中的人物每每想起来总是难以忘怀。比如没有见过,但却读了他多年书信来往的汉修先生,就让人倍感亲切。《亲爱的汉修先生》一文主要讲的是鲍雷伊这个男孩子的故事。鲍雷伊的父母离婚了,在汉修先生的帮助下,他懂得了原谅父母,汉修先生还教会了他写作。一次奇妙的遇见,《中央广场上的蟋蟀》让他一夜成名。
回忆起读书的经历,总是受益匪浅。我从一年级开始看了无数本书。每一次选书都是选有用的小说或者文言文。站在书架前,我把手伸出来,发现我与书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我以前以为有一些职业不伟大,看了书才明白每一个人都是伟大的,扫地工、门卫、洗油烟机的人……能在自己工作岗位认真工作,出色完成任务的人都值得人们尊敬。
不管怎样,我觉得我们应该多读书,多看书,要用心去读,我想对这些作者说一声:“辛苦了。”作者们用一颗安然的心,将那天空的静美,小草的清新,融在时光清淡的笔墨间。使我懂得:书,尘封是记忆,打开是光阴,等到不经意翻阅时,却能够读到一缕春意。
读书让我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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